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通用1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
為了規范駕駛員的行為,以便駕駛員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公司先就制定該制度,供駕駛員遵照執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項按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三、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
四、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五、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候,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部請假。
六、有駕駛任務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七、駕駛員請事假,必須經人事部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專車駕駛員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
八、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專車的駕駛員,相關人員公事外出或外地學習開會期間,駕駛員工作由車管員負責安排。
九、所有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十、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十一、實行“誰駕駛誰負責保管的原則”。
十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員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十三、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四、駕駛員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十五、公務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嚴禁在車內賭博播放帶和,一經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七、駕駛員下班后,需回庫(不配駕駛員的高層管理人員除外)。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并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附件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負責,如失竊,駕駛員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十八、離開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
1、駕駛員需要離開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于后行李廂內并加鎖。
十九、出發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工作。在出發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二十、所開必須經綜合部及相關領導同意并辦理手續后,才能進行大修理。修理完后,應認真做好確認工作。
二十一、出現事故時,駕駛員應能迅速報警,并向綜合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范
二十二、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要遵照規定規范駕駛。
二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駕駛員應執行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
3、當乘車人上車后,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地形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準遠離,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二十四、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二十五、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及時開啟車門,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二十七、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保護規范
二十八、駕駛員應愛惜公司,平時要注意的保養,經常檢查的主要機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進行檢修,確保正常行駛。
二十九、駕駛員每天抽一定的時間擦洗自己所開,打蠟擦亮,做到晴天停車后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
三十、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時,要鎖好鎖。防止被盜。
三十一、出車前,注意車容車貌,車外要抹洗干凈,打蠟擦亮,也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三十二、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安全狀態。
三十三、出車前,要例行檢查的燃料滑潤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堅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三十四、按照技術規程啟動引擎,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裝置堅固情況,查看有無漏油漏水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并報車管部門。
三十五、出車前嚴禁喝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抽煙談笑及做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三十六、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遇到對方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三十七、違反交通規則,因駕駛員故意或本人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擔。
三十八、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傷害時,如屬公司損害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但在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金額差額的二分之一。
3、當公司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對公司的罰款由當事人負擔。
三十九、酒后開車損壞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四十、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駕駛員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迅速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5、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系相關事宜。
6、牢記對方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7、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四十一、駕駛員考核依綜合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四十二、對于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理。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駕駛員入職時要提供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履行報告義務。單位在駕駛員入職后的一個月內要與駕駛簽訂勞動合同;駕駛員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四十四、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 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并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 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綜合管理處統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并移交。
第五條 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準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 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并于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 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 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 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 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 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三章 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二條 車輛的維修、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 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后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匯報并請求批示。事后再補辦申請手續。
第四章 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 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所發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系。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七條 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行為所發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并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 駕駛員行為規范
第二十條 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 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 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 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3
一、目的:
規范公司車輛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
二、范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工作規定:
1、公司實行一個司機負責一輛車輛。司機負有對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維護、車輛受檢、車輛違章處理的責任。
2、由生產部負責統一車輛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機相關工作的安排。
3、由采購部負責管油卡的登記,由財務部負責審核。
4、由生產部負責監督車輛維修、保養、行車記錄、車輛清潔及報銷等相關工作。
5、司機人員每日行車必須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經使用者確認實際使用時間、里程、加油等情況,由生產經理審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綜合部相關負責人。《行車記錄表》將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之一,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6、司機必須服從生產部門的調度服從上級的統一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行車。
7、在未經過公司批準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用車。
8、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保持電話暢通。
9、司機出車,應保證行車安全。若出現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反饋至綜合部協調處置。
10、車輛出現故障、損壞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反饋至分管領導和綜合部,一經發現未及時反饋私自處理的,駕駛員記小過。
11、生產部與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重要依據。
12、司機離職前,應處理完車輛違章等相關事宜后方可結算工資。
四、相關細則: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不得酒后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駛車輛。
2、司機應經常對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3、出車時必須選擇方便,快捷路徑,不得無故繞道,應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省機油為原則。
4、無需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5、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搖起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如車內丟失物品或下雨淋濕駕駛室,由該司機賠償損失并通報批評。
6、司機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頭警告,兩次及以上予以記過處分并通告批評。并將行車日志作為對“優秀駕駛員”評選的重要項目之一。
7、司機長途出車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需向上級匯報,不報或者隱瞞者自行負責車輛問題 ;相關陪同者,也有連帶責任。
8、如裝車物品因超高、超長、超寬有可能造成違反交規的情況時司機應事先現向公司說明。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寬的違章情形,司機免責。此外,司機在出車時發生的一切違章違規責任、均由其司機承擔。
9、報銷時,必須有《行車記錄表》和加油時開具發票或小票作為憑證,且發票上填寫公里數、車牌號,才予以報銷。
10、車輛維護及保養
10.1 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范的執行,車輛附車輛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10.2 車輛維修及保養的地點應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司機不得私自更換。有特殊原因需要換點維修的,應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10.3 每日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輪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10.4 對于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進廠檢查,申報車輛維修。
10.5 至少每周洗車一次,隨時保持車身外觀清潔干凈。
10.6 隨時注意里程數,于規定里程更換機油、齒輪等例行車輛保養。
10.7 車內應保持清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隨車工具完好、齊全。
10.8 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吸取經驗 ,防范類似事件的發生。
五、獎懲
公司將不定期對司機進行抽查,實行打分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司機進行記過處理。每季度評選一次“優秀駕駛員”。被評為優秀駕駛員的司機,公司對其給予精神獎勵及物質獎勵。
六、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實行。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4
一、車隊長職責
車隊長是公司經理工作中的助手,在經理的領導下搞好公司的各項工作,并切實抓好具體分管工作。
車隊長要做調度日記的記載,每天記出車日記,按出車日記力爭做到均衡派車,掌握車輛技術狀況,及時提出車輛維修保養計劃,掌握司機思想動態,協助經理做好駕駛員的.思想工作。
負責填好派車單,并及時為用車單位搞好預約登記等用車計劃。
對司機進行考勤,作好節假日加班人員的安排及司機的各項出勤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安排檢查駕駛員的夜班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對不服從調度分配,無故延誤出車時間,而又不接受批評,并無理取鬧的駕駛員,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將處理意見上報公司。
協助經理做好公司對外聯系工作,處理好車隊與外單位,特別是主管理部門的聯系工作。發生問題及時上報公司。
做好公司各項物資的采購工作,隨時了解掌握庫存情況,做到各種帳目清楚,采購的物資要手續齊全、及時。
負責車隊的全面工作,抓好車隊領導班子建設,組織落實車隊承包方案,保證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建立健全車隊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或及時組織召開全體職工會議,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斷學習黨的方針政策,提高各方面素質和管理水平。
代表車隊同公司簽定各項協議,負責車隊的各項經費的收支,力爭做到精打細算,開源節流,及時總結各項工作,及時處理、審批各項報表計劃。
負責車隊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強車隊的隊伍建設,團結同志、關心職工生活。協調車隊對外關系,經常征求用戶意見,不斷提高車隊整體素質,提高管理水平以適應公司不斷發展的需要。
二、調度職責
1、負責車隊所有車輛的調配工作,根據領導和用戶的要求及時安排好車輛。
2、科學合理調配車輛,認真要做到公平、公正合理,一視同仁。
3、充分發揮提高所在車輛的利用率,及時掌握所有車輛的運行情況和車輛性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以免給工作帶來不利影響。
4、接聽領導或用戶電話時要做到“文明禮貌”耐心周到。
5、遇有重大接待任務時應提前組織安排好人員車輛,排除隱患,保證行車安全,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項任務。
三、駕駛員守則
1、駕駛車輛時必須拾攜帶駕駛證和車輛有關證件。
2、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的車輛。
3、不得將車輛擅自交給他人駕駛,嚴禁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4、出車執行任務時不準擅自離開車輛,不準擅自開車辦私事。
5、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6、不準在駕駛車輛執行任務期間飲酒,閑談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7、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保持車輛的內外衛生,搞好優質服務。
四、勞動紀律
1、接時上班,不遲到、早退,有事請假。
2、上班要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
3、服從領導分配的工作,執行調度安排。
4、保持庫房和車輛的衛生整潔。
5、上班時間不準飲酒,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6、值夜班駕駛員應堅守崗位不得出私車脫崗。
7、由于脫崗擅離職守給工作造成影響的視情節給予處罰。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此制度是為了規范車隊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形象。
第二章:司機的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司機的責任
一、安全行車。遵守交通規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二、車隊隊長全權對其下屬所有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條:司機的義務
一、車輛日常保養維護,保證車況良好。車輛內外干凈整潔。
二、服從領導和車隊長的工作安排,按時按量按質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第三章:獎懲
第一條:因駕駛員本人主觀意識造成的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為,由駕駛員自己承擔罰款,需要扣分的也一并由駕駛員自己承擔,堅決杜絕闖紅燈,經常性超速等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事件的出現。嚴重違反并觸犯國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條:經常不清洗車輛的、不做好車輛日常維護的、不服從領導和車隊長安排的,由車隊長酌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上報公司,公司每個月定時抽查各車輛的衛生狀況和運行狀態。
第三條: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行為,包括過路費、油耗、配件修理等,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情節特別惡劣的,將處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經濟及法律責任。公司鼓勵和弄虛作假、破壞公司形象的行為作斗爭,在外能勸止、舉報這種行為的,公司將給以重獎,并為其保密。
第四條:司機一律不得私自動用公司車輛拉私活。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重罰或辭退。司機在路上嚴禁隨意帶人,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每人每次50圓的罰款。
第四章:車輛的修理和維護保養
第一條:車輛需要修理的,須經車隊長認可并上報辦公室備案,定點修理,換下來的舊零件一律帶回公司。對因有特殊情況需到指定地點以外修車的,必須報告辦公室車隊長批準。車輛在區外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原則上要報告車隊,將車輛拖到指定維修廠修理。確需在外地修車的,應按程序請示匯報,經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修車。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第二條:因司機操作不當、違規肇事、保養不到位而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承擔保險賠付以外的損失。
第五章: 車輛的調度第一條:
公司所屬車輛全部收歸公司辦公室統一調配。
由車隊調度全權負責。 第二條:駕駛員在接到調度的出車任務后應按時按量按質完成運輸任務。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車的,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說明緣由,待車隊長批準。無故不出車,不能完成運輸任務的,公司將嚴厲處理,酌情做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第六章:其他
第一條:出現本制度未盡事宜,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第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9月26日起執行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未來發展趨勢和加強對司機服務水平的管理,確保車輛安全行駛,順利完成駕駛任務,為公司各個部門和其他單位提供良好的用車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司機。
第二章 行為規范
第3條 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不準危險駕駛、逆行、搶道,飆車、開斗氣車、英雄車。
第4條 公司所有車輛必須專人專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混開、混用。如有必要駕駛公司其他車輛時,必須獲得相關領導批示后,方可換車、用車。并做好車輛交接。
第5條 領導因公外出或前往外地學習、開會等,不使用車輛期間,其專職司機的工作由車輛主管負責安排。
第6條 接送本公司員工外出公事或接送客戶、領導指派的其他人員時,要提前規劃合理行車路線,并及時出車,不得延誤時間。
第7條 車輛外借時,如不是本人駕駛時,交接前應告知對方司機本車具體車況及注意事項。交接后應及時檢查(包括車輛外觀、內飾、性能及車體各個常用部件)并及時填寫用車記錄。
第8條 如有臨時出車(下班后、上班前或節假日期間)司機都應積極配合公司領導的統一調度,并保證手機24小時暢通。
第9條 所有司機嚴禁酒后駕駛本公司機動車,因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員傷亡、交通處罰,一律由司機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10條 無論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予他人駕駛,更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練車。
第11條 司機出車后,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12條 司機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還應做好車輛年檢前的相關準備,車貼、車標清晰干凈。
第13條 公務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司機應禮貌地制止;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司機可委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4條 司機下班前應主動問訊領導或相關人員是否繼續用車,待確認無相關事宜后,需將車輛停放回對應車庫,并將車鑰匙交予門崗或辦公室。
第15條 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點。
1.司機因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并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地段。
2.車中放有重要物品、現金或機密文件資料,而司機又必須離開時,應將車輛放置在明顯醒目區域內,有必要時應隨身攜帶。
第16條 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和收車工作。
1.出發前,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2.收車后,司機應填寫行車記錄(包括目的地、乘車人、行車時間和行車里程等)。
3.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須告知相關管理人員。
第17條 司機必須經車輛主管及相關人員同意后,才能進行車輛維修。車輛修理完后,應認真做確認工作。將拆換的舊件帶回公司,并向修車廠索要正式發票。
第三章 禮儀 規范
第18條 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盡量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19條 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并在注意燃油經濟性的前提下適當保證車內溫度,盡量提供一個舒適的乘車溫度。
3.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應將車停放至附近合法路段,(包括便道、停車場、收費或免費停車區),不得隨意、逆向停車。由此帶來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司機自行承擔。
5.中途等候時,司機不準遠離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使用車喇叭催促乘車人。
6.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第20條 車內客人談話時,司機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1條 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者將嚴肅處理。
第22條 接送公司客戶時,司機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紹 ,然后打開車門請客人上車,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夾傷。
第23條 司機在行車中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24條 在社交活動中,司機對待客人既要彬彬有禮又要不卑不亢,態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對方主動打招呼,司機可按一般禮節同其握手、交談。
第25條 司機在社交活動中不得向客人索要禮品或示意索取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要爭得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接受。領導不在時,交回公司,由公司領導決定和處理。
第四章 車輛養護規范
第26條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注意保養車輛,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7條 司機應每天抽時間擦洗自己所保管車輛。平時要保持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的清潔,要經常清洗輪胎外側和防護罩,并經常擦洗發動機室和后備箱。()雨雪天氣過后,待領導批示后方可去刷車場付費刷車。
第28條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29條 司機應保持車內外的整潔美觀,車外要擦洗干凈,打蠟擦亮,車內也要勤打掃,及時更換香水、香包、香料,保證車內無異味。并確保擦車工具一應俱全。(包括車拖、納米毛巾、鹿皮、刷子等)。
第30條 司機平時必須檢查潤滑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滅火器和三角支架的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1條 出車前,司機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緊固狀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檢查隨車工具、備胎是否齊備。
第32條 司機出車前必須按照車輛技術規程啟動引擎,查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有無漏油、漏水和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如不能自行修理可上報公司領導或相關負責人。
第33條 行車過程中,司機應密切注意道路上的機動車、三輪車、畜力車、電動車和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和轉彎拐角時要主動禮讓,避免剮蹭。
第34條 收車后,司機要將車身、車輪擋板和車底等處全面沖洗干凈,清潔車箱內壁、沙發、腳墊。
第五章 違章與事故處理
第35條 因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過失造成的交通違章,如:違規停車、證件不全、超速、壓黃線、逆行、闖禁行等違反交通規則的罰款,由當事人承擔全額罰金。
第36條 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如認定是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交通事故和車輛損壞,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如在保險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賠償車輛損失差額與保險金差額。造成人員傷亡的有當事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37條 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支付維修費用外,司機還應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8條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以下幾點。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迅速撥打122、120。并看護好現場。
3.應記錄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填寫“事故報告單”。
4.記錄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以便事后聯系。
5.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6.盡可能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和聯系電話等資料。
第六章 考核與獎懲
第39條 為了確保上述規定能得到認真貫徹執行,使公司司機的總體素質和服務水平得到顯著提高,公司將不定期對所有在崗司機進行文明、禮儀、安全方面的考核。
第40條 考核采取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本部門考核與用車人員考核相結合的辦法,考核的內容包括儀態儀表、敬業精神和安全行車等方面。
第41條 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年終公司將給予現金獎勵。
第42條 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和表現突出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給予現金、表彰等獎勵。
第43條 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和發生事故者,公司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辭退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44條 本制度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相關制度制定,由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地45條 指定車輛修理廠,指定加油站或油卡加油。
第46條 統一制定車輛管理臺賬。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7
為進一步規范駕駛員管理,力求安全、節約、高效,更好地為局機關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時時、事事、處處注意行駛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二、駕駛員要愛崗敬業,熱情服務。做到出車準點、禮貌待人。要愛車、護車,及時檢查、清洗、保養和修理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行車時,要集中精力開車,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手機。要保持車上備用胎、維修工具等必備用品的良好使用,長途出差時,要配備好急用藥品、飲用水等相應物品,確保行車順利。
四、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駕駛員應自覺服從辦公室的統一調度。出車須持有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或經辦公室相關人員通知,出車時應及時做好《出車登記》。對無派車單出車或擅自改變派車單指令、繞道、變更地點、推遲返回等行為,均視為私自出車。發現違規私自出車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特殊情況用車,可以先口頭請示,經辦公室同意后出車,事后補辦派車單。
五、駕駛員無出車任務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要根據辦公室的安排協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證手機、小靈通正常開通,及時回復辦公室呼叫,貽誤工作的要追究責任。
六、駕駛員因違章而發生的罰款,一律不予報銷。因違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記分的,要相應扣去平時考核分。
七、加強對駕駛員車輛油耗的考核。駕駛員按月如實、準確填報行駛里程及油耗量,辦公室綜合季節、路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輛車的百公里耗油標準,以此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評優的依據,并對節油效果明顯的駕駛員給予相應獎勵。
八、加強監督考核。對違反制度者,按局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核辦法作扣分處理,并視情節及認識情況給予待崗、下崗培訓乃至開除等行政處理。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8
為了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業務理論知識,并認真學習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指示,確保廣大人民乘客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制度。
由車隊組織領導,分管責任人和安管員聯合實施,考核為每季度進行一次。
一、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要求
1、駕駛員要把安全行車管理、職業道德、安全意識教育和運輸法規、業務知識等熟練運用到實際中,按照可控標準,以四項安全指標進行考核。
2、駕駛員應在日常安全學習活動中總結交流安全行車的經驗,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針對行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措施,并確保安全可行。
3、實行安全學習簽到制度,駕駛員應積極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活動。
4、應了解掌握客運駕駛人的違法駕駛情況、交通事故情況、服務質量、安全運營情況、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參加教育與培訓情況以及客運駕駛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狀況等,以便對其進行從業行為考核。不合格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個月。客運駕駛人從業行為定期考核的結果應與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掛鉤。
二、考核事項及內容
(一)、對駕駛員的工作態度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熱誠服務、樹立優質服務意識。
2、是否服從統一領導、管理、調度,做到隨叫隨到。
3、是否認真填寫派車單,每日能否自覺接受安檢人員檢查。
4、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出車時,必須無條件服從調派。
5、是否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和提高駕駛技能。
(二)、對駕駛員的行車安全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應做到不違章行車。
2、是否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以交警部門的責任裁定分類型作為考核依據。
(三)、對駕駛員的車輛維護保養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經常清潔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2、是否按時定期保養,定點維修。
3、是否按時完成車輛年度檢審和檢測工作。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9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乘車學生的接送,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學生身心安全;
2、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3、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
4、在學生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官員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二、獎懲考核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學校予以解聘;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予以解聘;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有違規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學校車倆的保養及年檢信息并及時予以保養或檢驗,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負責;
5、嚴禁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 嚴禁酒后駕駛,若有發現或有投訴的,學校予以直接解聘;
7、 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或有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
8、 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衛生整潔,不在車內吸煙,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衛生標準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禁止收發短信,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0、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解聘處理并扣發所有剩余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獎勵制度
1、凡一學年考核中無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包括需學校承擔經濟責任的事故。
2、按規定給予全部資金,發放時間為每學年結束后。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0
1、不服從工作安排
駕駛員屬配送中心員工,在上崗期間,使用車輛和工作內容由車輛調度合理調配,如對所指派的工作任務或車輛存在異議的,除工作能力不能做到(指所持駕照不能駕駛國家規定的車輛車型),應先執行工作安排,后向車輛調度或配送中心經理室提出意見。如有先提異議后執行或拒不執行的情況,按違規處理。
2、擅自帶貨回來
駕駛員在送貨前對工作任務應有合理判斷,如有實際困難的可以向調度人員反映,但以調度的意見為準,在實際送貨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或任務較多不能對部分客戶完成配送任務時,應以電話形式與調度人員溝通,調度人員給予明確答復后,遵照執行,調度人員對通話內容和結果有記錄,可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3、無特殊情況一周內不得有兩天修車,修車時駕駛員必須在場。
駕駛員對車輛應有正常的性能判斷,盡量提前做出維修申請,調度人員對申請內容進行審核后,試情況的嚴重性,盡量避開用車高峰時間,及時安排車輛維修;如無其他工作安排,駕駛員不能離開維修車輛,便于監督和檢查維修質量,無突發情況車輛維修一周不得超過一次,一個月不能高于兩次。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4、在規定區域的點數內,無特殊情況須在規定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規定區域內的常規線路,常規點數的情況下,駕駛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如:市內上午必須回來。如遇特殊情況客戶送貨時間較長或路上擁堵影響及時回來,在行車記錄上應有明確記錄,并電話通知調度人員備案,調度人員應有明確記錄,可以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5、出車記錄填寫規范,夠三次差評調離崗位,記錄必須當天上交,如有違反,第一次提醒、第二次違規。
出車記錄填寫必須規范工整,如出車時間、出車前公里數、到達客戶的時間和公里數,客戶的送貨數量包括離開客戶的時間和跟車人員的姓名以及加油呵過路費的情況等都屬于必填項目,應該填寫仔細,字跡清楚,便于識別。
6、中午裝車必須在現場。
駕駛員在接到派車任務以后,應及時將車輛倒上貨臺,配合送貨員完成裝車;在裝車任務完成后應盡快駛離貨臺,開始配送任務。
7、車輛事故主責以上扣除考核獎金150元、同責扣除考核獎金100元、次責以下扣除考核獎金50元,因車輛事故造成車輛停用的每停車一天,扣除考核獎金的10%.
8、駕駛組設立安全獎勵,以年度為考核周期,獎金額度為600-1200元之間,在考核周期內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出現可以獲得安全獎勵。
9、連續計算一年內出現兩次同責以上安全事故的,調離駕駛員崗位,具體事故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判定為準。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1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校車駕駛員、看護人員管理制度:
一、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二、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三、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不疲勞駕車。
四、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按規定行車路線和停靠站點行車。
六、接送完幼兒后,在教師檢查車輛后再一次檢查車輛有沒有遺漏幼兒及門窗。
七、接車教師提前10分鐘做好接送幼兒準備工作,認真清點接送幼兒數量。
八、接送教師認真填寫乘車幼兒花名冊(上下車一一點名需家長確認簽字)九、接送教師定期對幼兒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杜絕在車內玩耍嬉戲。
十、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十一、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十二、接送完幼兒做好車內衛生,并仔細查看車內有無遺漏幼兒或物件。
十三、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2
一、駕駛員的安全責任
1、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內蒙古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等規章制度。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務必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
3、駕駛員要樹立服務理念,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和服務態度,絕對服從單位調度,每次出車時都要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守時。
4、駕駛員要隨時檢查車輛性能,定期進行檢查保養,對車輛存在的故障要早發現,早報告,早維修,保持車況良好,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證派之即發,安全行駛。
二、安全管理規定
1、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對車輛應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檢查”,杜絕故障車上路行駛。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期間不得飲酒,嚴禁酒后駕車;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出車,不準將車輛私自交于他人駕駛;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保證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勞駕駛;嚴格遵守行車規則,不準超速行駛、不準超載出車、不準帶故障出車。
3、非出車期間車輛原則上停放在單位指定的停車位置,車輛外出要停放在有關部門規定的停車點,不得亂停亂放,停車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防止車輛出現失竊或被損。
4、局內駕駛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不得私自駕駛公務車輛,若遇特殊情況,確需駕駛公務車輛外出的,須經局長批準。
5、駕駛員應堅守工作崗位,按時出車,服從調度,上班時間要在辦公室待崗,不得無故私自脫崗。
三、責任追究
1、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辦公室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嚴禁逃逸。如自行處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2、駕駛員發生嚴重違反交通法規、酒后駕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超載行車、私自出車、私自將車輛交于他人駕駛等現象,造成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由駕駛員承擔。
3、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違反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疏于檢查、保養,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維修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4、由于駕駛員對車輛保管不善或未按規定停放等,發生車輛或配件失竊、車輛損壞的,駕駛員負責全額賠償。
5、局內駕駛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私自駕駛公務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毀、失竊、發生故障等,一切責任由駕車人負責。
6、對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或嚴重違章造成惡劣影響的,在追究駕駛員相關責任后,正式工調離駕駛員崗位,臨時工解除聘用合同。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現有車輛。
第二章 車輛使用范圍
第三條 使用范圍(公司所有車輛)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業務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3、企業貨物運輸。
4、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
第三章 車輛使用程序
第四條 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任何部門用車,必須頭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經理申報,才好按序安排派車。每次派車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填寫用車申請單,車隊長許可,行政經理審批,按申請單內容填寫派車單,然后由車隊調度員安排,并做派車備案后,方可派車,回來后應第一時間到行政部簽到并上交派車單統計。車隊辦公室要有人值班,車隊安排輪流值班,搞好衛生,做好當日出車統計,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公司公務小車除副總和副總以上的領導可以配專車外,其他部門領導不配專車,但可優先使用。
2、各部門公務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出車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準后,交于行政部統一審批并開具派車單,由車隊調度員統一調派。無論任何用車情況,其他部門及人員無權調派。長途派車可由調度員輪換安排。
3、駕駛員必須服從車隊長的管理,聽從調度員的調派,調度員為車隊長的助手。在沒有接到派車單之前,駕駛員應在車隊辦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覺,嚴禁駕駛員接受任何無派車單的出車任務。若有特殊情況,須有公司領導或行政部負責人的電話通知。駕駛員若無派遣通知出車,按私自出車對待,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一人承擔。
4、嚴格控制私人用車和外單位用車,如特殊情況私人用車,須經公司領導同意,并酌情收取油料費。
第五條 駕駛員按照派車指令、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司機因公出車發生的過路費、停車費、油費、誤餐費等先由調度員初審,再由行政部、財務部嚴格審核,每次報銷的單據必須填寫當次出車的時間、地點、事由、里程數等詳細內容,并附派車單。
第六條 用車完畢,駕駛員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認真按要求填寫派車單內容,回公司應及時交回行政部作統計。
第七條 對同一方向、時間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成本。
第四章 車輛管理
第八條 公司所有車輛均由公司車隊統一管理調派,車輛駕駛員為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
第九條 公司所有車輛均建立車輛檔案,須填寫車輛登記表。駕駛員如實填寫用車里程和耗油量。車輛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需電話請示領導,并保留加油票,否則不予報銷。
第十條 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的故障,應及時報告車隊長,車輛不得帶病出車。嚴禁將車交由無證人員或其它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第十一條 公司車輛由公司車隊統一計劃使用,各部門和駕駛員應顧全大局,聽從指揮、調度,必須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第十二條 所有車輛按月進行內部財務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圍。
第十三條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駕駛員及車隊負責人共同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如公司實行派車接送制度,因臨時性或長久性改變行車時間、路線,均應由當事人事先報告車隊長,車隊長通知駕駛員和全體乘車人員。
第十五條 公司車輛發生過戶時,需提前報車隊審核,總經理審批,否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 每月10日前將上月車輛產生的各種費用及車輛行駛里程,由車隊匯總后報相關部門。
第十七條 車輛管理要求
1、下班后車輛須按規定停放到指定地點,不得擅自公車私用。凡酒后開車或私自出車肇事的,除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個人醫療、護理等費用自理。
2、公司車輛:周日休息的管理人員和員工,不得私自用車。特殊情況請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用車。
3、車輛出門時,駕駛員應主動配合保安檢查,裝卸貨物時要認真核查貨物類別、數量,并時常做到自檢自查。
第五章 駕駛員管理
第一節 目的
第一條 為杜絕和減少企業車輛安全事故,保障企業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不斷提高員工安全運營的自覺性,發揮其積極性,防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勞動紀律,以維護公司正常生產運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節 安全守則
第二條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做到安全、節約、高效、快捷。
第三條 凡屬企業車輛必須每次出車進行一次車輛安全檢查,確保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
第四條 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三勤”即,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平時做到車容整潔,車內整潔。【車隊管理】
第五條 駕駛員必須每周對所駕駛車輛進行一次詳細的安全自檢工作,并由該駕駛員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于每月5日前將上一月檢查記錄統一交車隊負責人。
檢查項目:
1、檢查水、潤滑油是否正常。
2、轉向部分:方向盤的緊固螺絲、轉向桿聯接塊、橫直拉桿和尚頭、緊固螺帽、開口銷是否緊固。
3、制動部分:檢查剎車油是否達到標準(剎車油只可固定用一個品牌的)、連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況、分泵段連接軟管是否有裂紋、四輪分泵是否有滲漏、制動性能是否良好,目測底盤、發動機是否有漏油、漏水情況。
4、傳動部分:傳動軸緊固螺絲是否松動、傳動軸間隙是否正常、輪胎氣壓是否標準、輪胎緊固螺絲是否緊固、四輪軸承是否松動、備胎是否正常。
第六條 駕駛員確保良好的休息、足夠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體力保證安全行車,要衣著整潔、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第七條 駕駛員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內容,不該聽的不聽,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散播消息,保守機密,守口如瓶。
第八條 駕駛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將駕駛車輛借給他人使用。
第三節 車輛報修程序
第九條 企業車輛報修程序:
1、車輛維修(保養)實行申報制度。首先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和維修意見交車隊隊長鑒定并出具車輛維修單,行政部負責人審核后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修理。事后認真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登記表,不按程序擅自辦理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車隊負責人簽署車隊意見。
3、任何車輛維修需經主管部門審批后方能進行,并到定點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4、維修完畢后駕駛員在維修結算單上簽字驗收,并將結算單交車隊負責人處。
5、車隊負責人及主管部門審核結算單,并簽字認可。
6、與廠家結賬時由財務部門人員同車隊負責人根據結算單向維修廠家進行結算。
7、駕駛員出差在外車輛發生故障時,可先電話向車隊長及主管部門匯報,在當地修理后回公司補辦手續。
8、在保養維修過程中新發現需維修的部分,需按車輛報修程序進行口頭申請報修,經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并于事后三天內補辦書面申請手續。
第四節 獎懲
第十條 車隊負責人在進行日常調度和安全檢查時,按公司有關規定有權就車輛安全檢查結果對企業內任何駕駛員做出獎懲,重大事項須報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一條 具體獎懲規定:
一、 獎勵: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車隊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年度內無事故,無違章,無處罰的責任駕駛員,獎勵1000元,不滿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
2、對違反安全運行行為,敢于大膽制止并糾正的,獎勵200元。
3、積極參加安全運行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獎勵100元。
4、積極舉報員工違紀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獎勵200元(獎勵人員名單不會公布)。
5、每月安全出車,無違章,無事故,無處罰者,獎勵100元。
6、每季度無違章,無事故處罰,服從工作安排,工作積極上進,同比勤儉節約油費和車輛使用費用的,經評比最優第一名的,獎勵300元。
二、 懲罰:
1、由于司機原因造成送貨不及時,導致安裝隊造成損失的,罰款200元,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2、車隊隊長每月核查一次車輛違章情況,駕駛員每月底處理一次,出現有交通違章罰款由當事人負責,出現交通事故,給公司、車輛、其它第三方、駕駛員本人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并扣除當月的安全獎。若責任駕駛員每月沒有對違章紀錄進行處理,車隊長進行監督核查責任人,公司將從當月的工資中進行扣除違章罰款金額。
3、員工爭吵謾罵的罰款50元,員工間打架斗毆的罰款200元后果自負,情節嚴重的作開除處罰。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車人吃、拿、卡、要、以及撥弄是非、破壞團結、參與賭博,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處罰50—500元。
4、偷盜公司或員工財產的罰款500元,并根據物品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禁公車私用、拉私活、偷油,違者每發現一次處罰200元,并由車隊長核算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6、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每次罰款100元,發生誤時誤事的,罰款500元。
7、駕駛員如發生行車事故,無論責任大小,必須向車隊隊長和行政部匯報,嚴禁私自處理,違者罰款200元。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4
為加強車輛的使用和管理,更好的為領導服務,特制定如下制度:
1、必須保證領導用車,出車停車后,司機不準遠離停車地點,保證及時行駛,避免耽誤時間。
2、領導工作用車不經領導本人同意,不準私自拉人。
3、嚴格執行派車和行駛考核制度。司機車出要認真進行登記,按照出車登記簿逐項填寫,如發現不符之處,不予報銷有關費用。領導用車可直接通知司機,但司機要及時告知隊長或主管主任。
4、車輛實行統一管理定向服務。司機要隨叫隨到,服從調度,及時出車。未經批準不準私自出車和向外借車,不準無故停車。
5、嚴格執行上班考勤制。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和早退,有事要請假,不準私自曠工,節假日值班車輛要按時到崗。工作時間不出車時,要在工作崗位上待命或學習,不得外出辦私事或擅離崗位。
6、要愛護車輛,注意保養。要搞好車輛的日常衛生清潔,做到清潔入庫,如回庫時間過晚,應在次日提前刷好,不誤出車。車內座套要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出車前司機要認真檢查車輛,以確保安全行駛,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做到小毛病維修不過夜,需要停車修理的車輛,要及時報修。
7、嚴格修車制度。車輛故障維修需由隊長填寫車輛修理通知單,報主管主任批準后,送指定修理廠維修。司機不得自行確定加件及修理項目,更不允許個人在外隨意買件。
8、加強油料管理,實行一車一本制,加油前由車隊隊長或主管主任簽字后,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每月由隊長統計出行里程及耗油數量,并張榜上墻。上級領導機關來岫車輛需要加油時,由隊長或主管主任登記,并報主任批準。
9、嚴格車庫管理,保證庫內清潔。日常衛生由行政科派人員負責,以保持車庫內的衛生整潔。不出車時要及時入庫,不要隨意停放在前后院內。平時注意庫內衛生的保持,冬季出庫要及時關好庫門。外來車輛不準停在庫內。
10、要做到安全行車,司機要保持頭腦清醒,精力充沛,不準酒后駕駛,車輛不準帶病行駛,確保行駛安全,要做到文明駕駛,安全禮讓,不違章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要依據有關規章嚴厲懲罰。
11、領導干部及非專職司機嚴禁駕車。
車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5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機關車隊駕駛人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行車規定
(一)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二)自覺服從處(隊)的統一調度和
管理,積極參加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三)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四)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
(五)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文明行車,自覺按規定限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開超速車,不開超載車,不開故障車,不開報廢車?ANlang=EN-U>
(六)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七)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八)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
(九)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一)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二)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三)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四)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五)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六)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三、安全行車獎懲
(一)安全行車
1、安全行車每年評比一次。
2、本年度達到“六無”標準的獲當年安全獎。
3、達不到“六無”標準的,取消安全獎。
(二)安全獎標準
1、全年安全獎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獎0.05元/公里。
(三)安全獎獎扣
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安全獎以經濟獎勵形式每年按駕駛員實際安全行駛里程發給,獲得安全獎的駕駛員同時具有評選優秀等次或先進個人的資格;達不到“六無”標準的,相應扣去安全獎和里程獎。
(四)駕駛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扣獎比例:
1、負全部責任者,扣除當年全部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
2、負主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3/4;
3、負同等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2/4;
4、負次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1/4。
(五)其它責任情況的扣獎及賠償責任:
1、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發生誤時、誤事的,一次扣獎100元,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2、發生駕駛證被扣或其它嚴重違章者,取消月度考核獎。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駕車輛,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3、私自出車發生事故的,無論有無責任,除由駕駛員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視情扣除1—3個月的月獎,并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直至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4、因超速行車、強行超車、酒后開車、違章停車及其它違規行為而被罰款,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5、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酌情扣除1—12個月獎,并按責任大小賠償:
(1)負全部責任的,扣除全部月獎,按經濟損失的4賠償;
(2)負主要責任的,扣除9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3賠償;
(3)負同等責任的,扣除6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2賠償;
(4)負次要責任的,扣除3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1賠償。
發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定處理,并調離駕駛崗位。
發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6、無論何故造成的責任事故,均取消駕駛員當年的先進個人或優秀等次評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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