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工資福利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薪酬工資福利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薪酬工資福利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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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薪日期
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期為每月月未。公司將在每月月末將薪金轉入員工個人銀行帳號,并將工資條發至員工郵箱。
2、收入保密
員工薪金、獎金及其它收入屬員工個人隱私,禁止員工相互間以任何方式傳播、打聽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構成
收入=固定報酬+浮動報酬。
固定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固定系數。
其中部門經理固定系數為70%,普通員工為80%。
浮動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1—固定系數)+年終獎金+其它津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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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期(詳見后章《考勤與假期》)
2、社會保險
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當地政府的規定為員工購買四險一金[養老、醫療(含女職工生育險)、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員工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在員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3、公司活動
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公司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每兩年一次的例行體檢,并組織體育鍛煉。公司根據經營狀況,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免費或員工承擔部分費用的公司旅游。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各項活動,如公司周年慶典、年終活動、季度員工生辰會等。
4、其它
、俟澣昭a貼: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在元旦、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三八婦女節(僅限女員工)等節日發放節日補貼,發放形式:貨幣或等價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調整自行制定的福利項目。
薪酬工資福利管理制度2
一、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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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场⒐芾砣藛T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發布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個人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基本工資:依據擔任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场徫还べY: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積極性,部份崗位根據其所在崗位銷售特點在達到一定基數后按相應比例提成,激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后工資級別確定:
。、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基礎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于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于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確定:
。薄⒄{入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調入本店后,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后,根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升。
五、審批權限:
。、主管及以下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確定,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準。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薪酬工資福利管理制度3
第一條總則
為有效貫徹落實集團發展戰略,健全員工與集團合作共贏、利益分享機制,充分激發各級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子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薪酬分配依據
以“按勞分配”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為原則,以崗位價值及個人技能為基礎,以公司效益及個人業績為依據,參照行業及地區薪酬水平,確定薪酬分配標準。
第四條職系職級劃分
根據職務形態差異,所有崗位分為五大職系,即管理職系、職能職系、技術職系、銷售職系和生產操作職系。其中,管理職系又分為高層管理職系、中層管理職系和基層管理職系。
在各職系中,根據崗位價值差異,分為若干職級,不同職級的薪酬區間不同。集團崗位的職系、職級劃分參見《職系、職級劃分表》。
第五條薪酬發展通道
所有職系職級設置七個薪檔,作為員工在崗位不變情況下隨著技能及績效水平提升的薪酬發展通道。
技術職系另外設置初級工程師、中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深工程師四個技能等級,作為補充薪酬發展通道。
第六條崗位薪酬標準
崗位薪酬標準反應了崗位的基本薪酬水平,由員工的職系、職級、薪檔決定,崗位薪酬標準的計算公式為:
崗位薪酬標準=薪酬系數×薪酬基數
每個薪級、薪檔對應的薪酬系數參見《薪酬系數表》
薪酬基數為單位薪酬系數對應的月度薪酬標準。
第七條薪酬模式
集團設置六種薪酬模式,分別為年薪制、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項目績效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和協議工資制,各種薪酬模式分別適用不同的職系。
第八條年薪制
1、適用范圍
年薪制適用于集團及各公司中高管層。
2、薪酬結構
高層年薪總額=月度基本年薪+季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終超額獎勵
中層年薪總額=月度基本年薪+月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終超額獎勵
3、薪酬基數
月度基本年薪根據出勤情況發放,月度、季度、年度效益年薪根據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季度、年度匯總發放,中層管理人員月度考核、季度匯總核發。高層管理人員季度考核季度核發。計算公式如下:薪酬核定
月度基本年薪核定=月度基本年薪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效益年薪核定=月度效益年薪基數×月度績效考核系數
季度效益年薪核定=季度效益年薪基數×季度績效考核系數
年度效益年薪核定=年度效益年薪基數×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季度、年度績效考核系數參見集團《績效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有考核系數均參見集團《績效管理制度》)。
中、高管年終超額獎勵計提參見《中、高管薪酬方案》,公司年終超額獎勵計提分配規定具體參見集團及各公司《年終超額獎勵方案》。
注:
1)季度補回:中層管理人員的單月度考核如未能達到考核業績要求,但季度考核時完成了整個季度的考核要求,則單月的考核未達標部分可以自動補足。季度超額完成部分優先補足該季度未達標月份的產值業績。
2)年度獎金兌現:全年任務指標分解后,上半年度總任務業績完成的前提下,可以在7月進行年薪核算發放年薪的25%,其他75%于年終統一平衡發放。
3)風險共擔:年終進行全年度獎金核算時如業績完成或超額完成,年終獎金1.5—2倍增長),如全年業績指標未完成年終獎金的0.5—1不予核發,中高層承擔共同經營的虧損風險。
第九條崗位績效工資制
1、適用范圍
崗位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基層管理職系、職能管理職系、技術職系(不含研發人員)
2、薪酬結構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年度崗位績效獎金
3、薪酬基數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固定比例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考核比例
年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年度考核比例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計算公式為:
4、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年度崗位績效獎金根據月度、年度考核情況發放,參見集團《績效管理制度》。
第十條銷售提成工資制
1、適用范圍
銷售提成工資制適用于銷售職系及銷售部門負責人。
2、薪酬結構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月度崗位績效獎金+銷售提成
3、薪酬基數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60%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40%
4、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月度崗位績效獎金根據月度考核情況發放,其計算公式分別為: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核發=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月度個人考核系數
月度固定比例、月度考核比例及銷售提成規定具體參見各公司《銷售激勵方案》。
第十一條項目績效工資制
1、適用范圍
項目績效工資制適用于技術職系研發人員及研發部門負責人。
2、薪酬結構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項目績效獎金
3、薪酬基數
月度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固定比例
4、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計算公式為: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固定比例、項目績效獎金具體規定參見各公司《技術項目管理及激勵辦法》。
第十二條計時計件工資制
計時計件制適用于生產操作職系,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分為計時工資模式和計件工資模式,其基本薪酬結構分別為:
1.計時工資模式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模式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計件工資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其標準及計時計件工資有關規定具體參見各公司《一線員工薪資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協議工資制
對于不適用以上各類薪酬模式的特聘、返聘、臨聘、兼職、實習、市場化用工等各類人員,采用協議工資制。
對于此類人員,公司與其簽訂聘用協議,明確約定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工作標準、工作周期、薪酬標準、薪酬支付、雙方權利義務等有關內容。
第十四條固定薪酬與績效獎金
各職系薪酬結構中,根據出勤情況每月固定發放的為固定薪酬,其余全部為浮動獎金。
第十五條年功工資
年功工資是對員工為本集團持續服務貢獻的補償,根據出勤情況按月固定發放,年功工資也屬于固定薪酬,適用于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項目績效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見下表2、表3。
表2:年功工資等級表(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項目績效工資制)
第十六條福利薪酬員工離職結算時,年功工資按照出勤天數折算。
集團為每位正式在冊員工提供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統籌保險,同時根據崗位性質提供各項福利和津補貼,具體參見《員工手冊》。
第十七條新入職員工薪酬
1、新員工入職后,實行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限在入職前溝通明確。原則上,中高層管理人員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
2、新員工試用期間,只發放固定薪酬,原則上按擬聘任崗位最低薪檔薪酬的月度固定工資和月度績效獎金之和的80%執行。各公司中層及以下崗位由各公司提出固定薪酬執行標準建議,人力資源總監審批。各公司高層管理崗位及集團中高層管理人員,由集團人力資源部提出固定薪酬執行標準建議,總裁審批。
3、新員工入職當月工作不滿勤(滿勤為21.75天)的,工資按照缺勤天數扣減。
4、新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按正式員工薪酬規定執行。
5、新員工轉正后,原則上按擬聘任崗位及職級(技術職系)的最低薪檔確定薪酬標準,特殊情況,按上述程序審批。
第十八條應屆畢業生工資
1、畢業前實習期工資:
本科生:100元/日
研究生:120元/日。
2、試用期工資:
本科生:3000—4000元/月
研究生:4000—4500元/月
3、轉正后工資:
1)試用期結束時,根據上崗資格評價,合格者予以轉正定崗定薪。試用期工作表現優秀者可以提前轉正。
2)試用期結束時,根據上崗資格評價,暫時無法定崗定薪者可以適當進行工資調整。試用期后每三個月評估一次,根據評估結果可以適當調整。待符合上崗資格后,可以定崗定薪。
第十九條培訓及各類假期薪酬
1、公司委派脫產培訓。培訓期間固定薪酬照常發放。在一個月內培訓時間不足10個工作日,績效獎金照常發放。一個月內培訓時間超過10個工作日,取消當月績效獎金。
2、事假和病假
1)事假期間,停發固定薪酬。
2)病假期間,停發固定薪酬,出具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者,休假期間按北京市最低工資80%發放生活補貼。
3)請假3天以內,按月考核發放的浮動薪酬基數不變。請假3天以上10天以內,月度浮動薪酬基數按照實際工作時間折算。請假10天及以上,取消月度浮動薪酬。
3、慰唁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享有3天有薪假期。
4、婚假。員工結婚,享有3天有薪假期。晚婚的享受10天有薪假期(月度績效獎金基數按照實際工作時間折算)。
5、產假。產假期間的津貼發放按照《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執行。
6、流產假。在職已婚女職工享有7天流產假期,流產假期間的津貼發放按照《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執行。
7、年假。年假根據參加工作時間決定,具體標準見下表4。
休年假3天以內,按月考核發放的浮動薪酬基數不變。休年假3天以上10天以內,月度浮動薪酬基數按照實際工作時間折算。休年假10天及以上,月度浮動薪酬基數按照實際工作時間折算,當月績效考核分數取休假前三個月績效考核評分。
鑒于銷售代表崗位工作的特殊性,故此崗位人員休年假,浮動薪酬基數不變。
當事假和年休假在同一月度出現時,不累計計算。
8、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其休假按照集團相關政策執行。
工傷假: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薪酬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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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根據社會物價水平變動情況及集團經營效益情況,對薪酬基數進行不定期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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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發生崗位變動的,按新崗位職系職級確定薪酬區間,薪檔按原崗位薪檔對應薪級標準確定,如原薪檔對應薪級低于新崗位職級的最低薪檔,按最低薪檔執行,如原薪檔對應薪級高于新崗位所在職級的最高薪檔,按最高薪檔執行。
若在15日(包括15日)前進行的崗位調整,當月工資核算按照新崗位薪酬體系和標準核算。若在15日后進行的`崗位調整,當月工資核算按照原崗位薪酬體系和標準核算。
(三)年度考核薪酬調整
年度考核結束后,由各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綜合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年度考核結果及相關獎懲情況,擬定年度薪酬調整人員名單報各公司高管層審核后,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總裁審批。
1)薪酬晉檔時,如晉檔前已經處于崗位所在職級的最高薪檔,則不再晉檔。
2)薪酬降檔時,如降檔后已經處于崗位所在職級的最低薪檔,則予以轉崗或解聘處理,轉崗后薪檔設定應低于降檔前薪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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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下列特殊情形,可以進行個別員工薪酬調整,但原則上必須在員工崗位所屬職系職級的薪檔范圍內進行,超出相應范圍的按協議工資制執行。
1.晉檔情形
1)員工有重大立功表現,對公司效益或文化有特殊貢獻的。
2)員工有重大技能提升,對公司潛在價值貢獻顯著提升的。
3)員工為關鍵人才。
4)其他需要個別晉檔的情形。
2.降檔情形
1)員工有重大責任過錯,對公司效益或文化造成重大損失的。
2)員工現有薪酬水平明顯高于社會同類人員薪酬水平的。
3)過去因特殊情形對員工確定較高薪酬標準,該情形已經消失或無效的。
4)其他需要個別降檔的情形。
個別薪酬調整申請可以由員工本人提出,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受理,也可以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經公司高管層審核后,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總裁審批。
第二十一條薪酬支付
薪酬發放日為每月25日—30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
薪酬通過銀行代發或以現金形式發放。
員工應及時檢查薪資到賬情況,對核算及發放有疑義的,應于發薪日7個工作日內到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核實。經核實需要調整的,在次月薪資發放時予以調整。
第二十二條其他情形
員工因各種原因離職,按照國家規定發放相應工資,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后,每周四下午統一結算。
員工缺勤、曠工期間的工資依據《北京xxx集團考勤管理制度》的規定扣減。
第二十三條個人所得稅
員工所有薪酬均為稅前所得,公司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統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四條制修訂與解釋
本制度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制修訂并解釋。
第二十五條審批及生效
本制度由集團總裁辦公會審批,自20xx年1月起實施,原有相關制度及規定同時廢止。
薪酬工資福利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員工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員工。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發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員工(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與適用范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月薪制適用于普通員工。普通員工的工資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據員工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年薪制適用于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于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員工。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員工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員工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員工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績效考核系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員工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員工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員工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后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條員工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員工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17條員工轉正定崗后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范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員工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員工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員工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員工層。
第20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普通員工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員工崗位發生調整后,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試用期薪酬
第24條公司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員工入職后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27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員工單獨約定。
第六章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28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員工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員工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33條員工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附則
第34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員工的工資關系、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37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薪酬工資福利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薪金管理規范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計算、薪金發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的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二章員工薪金類別
1、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特別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特別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特別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機車津貼:凡業務部外勤人員自備機車者,均發給機車津貼。
7、加班津貼(加勤津貼):凡于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情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8、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9、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10、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情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2、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員工薪金管理
1、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于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26日以后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于薪金作業,合并于下月份發給薪金。
2、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3、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特別加給。
4、較低級的員工代理較高級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四章員工薪金發放
1、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5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2、條從業人員領薪時必須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3、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盡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4、退職人員薪金于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后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5、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員工晉升管理
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情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1月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3月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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