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保密制度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筑企業保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筑企業保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秘級:
2、公司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范圍的人員.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特別授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方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書信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相關領導,由其及時作出處理.
四、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給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辭退并罰款五千元并酌情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建筑企業保密制度2
1總則
1.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指關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并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3公司的所有人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1.4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公司秘密,又便于各項工作的方針。
1.5總經理主管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各部門主管在其職權范圍內負責本部門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
1.6在保守公司秘密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個人和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對違反本制度者給予處罰。
2秘密的范圍:
2.1股東及董事會活動資料;
2.2重大決策方案及行動計劃;
2.3客戶的資料及供應商資料;
2.4財務資料;
2.5一切裝備的技術資料;
2.6專有技術和決竅;
2.7重大的人事變動信息;
2.8一切成文的規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9各類合同;
2.10所設計的圖文資料;
2.11公司認為其他重要的資料。
3密級劃分:
3.1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3.11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害;
3.1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會使公司受到嚴重的損害;
3.1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損害。
3.2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在文件的右上角標明密級。
3.3秘密等級的劃分由總經理起草,經董事長批準后,由總經理組織實施。
3.4對公司所產生的秘密事項應當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10日,對以往的文件應于本制度發布后三個月內整理完畢,并確定密級。
3.5對是否屬于公司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應由產生該事項的部門主管應在3天內擬定密級,報總經理批準 。
3.6絕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長久,機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10年,秘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5年。
4保密措施
4.1絕密的文件資料分別由董事長和總經理親自保管,必要時也可特別委托可靠人員按照規定的制度保管,機密和秘密的文件資料由文檔秘書保管。
4.2密級文件必須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4.3非經原確定密級的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借閱`復制和摘抄。接觸公司秘密的人員范圍由確定密級的人限定。
4.4接收涉及公司秘密的傳真`信件,由接收員馬上交給文檔秘書登記后,由文檔秘書交相關人員。
4.5寄發公司秘密,由文檔秘書負責,并登記備案。
4.6外出需攜帶公司保密文件,必須經領導批準,由文檔秘書登記,本人簽字,由文檔秘書開給《保密文件外攜許可單》,憑單由保安放行。返回后要及時到文檔秘書處核銷登記。
4.7對涉及公司秘密的場所,非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準進入。
4.8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司內外談論-公司秘密。
4.9對涉及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4.9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4.92指定參加會議人員;
4.93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的范圍。
4.94由專人記錄會議,其他人不得記錄會議內容。
4.95會議文件分發應編號,閱后收回。
4.10公司對主管及相關員工,每年進行兩次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
4.11公司人員應養成良好的保密習慣,做到:
4.111不是自己應知道的事,不應問;
4.112對別人不應知道的事,不應說;
4.12公司人員如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和總經理。部門經理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并將情況書面報告總經理。
5解除和降低密級
5.1符合下列條件的文件屬于可解除或降低密級:
5.11規定的保密期限屆滿;
5.12已有新的替代文件出現;
5.13外界情況已經變化,原密級已無必要的文件;
5.14發生了其他可以解密和密級降低的情況;
5.2解密和降低密級由文檔秘書提出清單,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3解密和降低密級操作由總經理委托專人監管,文檔秘書具體實施;
5.4文件解密后一律當場銷毀;
5.5銷毀程序為:公司總經理委托專人按清單一一核對正確無誤,用碎紙機或燃燒的方式進行。
6獎懲
6.1凡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公司員工,公司根據其貢獻給予獎勵100--1000元,最高可按其實際貢獻的10%計算獎金:
6.11對泄露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的;
6.12發現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了損害后果的;
6.13對公司保密工作作出了顯著成績的。
6.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罰款500~3000元,如情節嚴重,給予辭職,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6.21因疏忽大意而泄露公司秘密;
6.22遺失公司秘密文件資料;
6.23出賣公司秘密的或利用公司秘密為已謀利的,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還要交司法部門處理。
【建筑企業保密制度】相關文章:
企業保密制度08-09
建筑企業標語04-02
建筑企業的口號06-24
建筑企業口號08-10
公司保密制度08-08
保密制度匯編09-10
保密制度范本10-01
建筑企業個人總結04-01
建筑企業的精神口號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