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管理制度(通用12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應急救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為完善公司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發揮其應有作用,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管理及維護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應急救援物資器材的儲備管理。
三、職責
1、安環部負責應急救援物資器材的配備計劃提請,負責監督檢查各車間、部門配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的使用、維護保養情況;
2、供應部負責購買資質齊全、符合公司實際使用要求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保證應急救援物資器材滿足應急所需;
3、財物保管負責應急救援物資器材的保管與發放;
4、各車間、部門負責對配發到車間、部門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進行經常性檢查與維護保養,保證應急救援物資器材齊全、完備準用,形成檢查保養記錄;
四、要求
1、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為應對突發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齊全、完備有效,不得隨意動用或挪作他用。
2、各車間、部門對現有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救援物資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
3、配備應急救援器材柜的車間(部門)應明確應急救援器材柜的所在,不得隨意挪動,保證在突發事件時,能夠順利從應急救援器材柜中取用應急救援器材;應急救援器材柜鑰匙不得隨意丟棄,必須保證應急之需。
4、各車間(部門)救援物資裝備責任人應按規定至少每月對物資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及時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狀態不良的`物資裝備、補充缺失的物資裝備、定期進行清潔擦拭。如發現較為嚴重問題時,應及時上報并更新符合要求的救援物資,確保應急救援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援需求;將檢查、維護清潔情況記錄在案,月底統一上交安環部存檔。
五、維護保養
1、物資的保管要依據物資的類別、性質和要求安排適應的存放、場地,做到分類存放,合理布局,方便收發,安全整潔。
2、加強物資保管和保養工作,做到“六無”保存,即無損壞、無丟失、無銹蝕、無腐爛、無霉爛變質、無變形。
3、應急物資保管應當經常性進行清潔,庫房內應做好防潮、防火、防霉變等措施。
4、對于配備到各車間部門的應急救援器材應當經常性檢查,發現臨近到期、破損、霉變、缺失等應當及時到安環部提請進行更換,保證現場配備應急救援物資完備有效。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2
1、學校必須制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火災、地震、洪訊水災等。
2、學校對學生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如春游、運動會等都要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3、學校對危險物品的監控也要制定相關的應急救護預案。
4、各預案的制定要依據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到責任明確,具體有效,要公示,要送屬地公安消防、安監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要召開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相關人員專題會議,各應急救援預案要據實情一年至少演習一次。
6、預案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救援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善后工作組和事故調查組。
(2)應急救援程序
①核準災情報警;
②啟動應急救援組織救災;
③引導疏散人員安全自救逃生,防止事故擴大。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3
為加強隧道的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促進應急管理規范化,保證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使應急救援工作始終保持良好狀態,真正做到“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視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督促,不斷改進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成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范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3.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方位防止事故發生,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4.應急救援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確保設備齊全、完好。
5.做好值班工作,保證人員、車輛和電話暢通,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
6.事故發生后,發現單位或人員就近及時上報。現場人員要采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救護人員。
7.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需上級單位幫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并請求支援。
8.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應急處置措施進行現場救護。
9.事故區內的隊長、班長要聽從指揮命令,積極采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10.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進行總結。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4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行政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行政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4.2.1.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行,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警鈴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4.2.1.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4.2.1.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4.2.2、報警警鈴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4.2.3.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2.3.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4.2.4.1、外觀檢查
4.2.4.1.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4.2.4.1.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4.2.4.1.3、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4.2.4.1.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4.2.4.1.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4.2.4.2.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4.2.4.2.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4.2.4.2.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2.4.2.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5.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4.2.5.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4.2.5.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2.5.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5
一、事故的報告: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上報。
2、事故發生后不隱瞞、不謊報、不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
3、民工、臨時工、合同工發生死亡事故一律按正式職工上報。
二、應急救援組織措施:
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就近就快實施。
1、本施工項目遇突發性時間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并全面動員,組織施救,公司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必須首先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物資、經費施救工作。
2、項目辦在接到建筑施工重特打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總公司指定的應急救援,并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迅速向當地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安全部門報告。
3、總公司在接到建設工地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時間報告后,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并立即通知綜合協調組,起動應急救援系統,迅速實施應急救援動員,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救援。并迅速向區政府和市、區建設局報告。
三、現場施救具體注意事項:
1、請醫護搶救人員攜相關器械藥品趕赴現場,并依相關醫院做好搶救準備。
2、請公安人員、城管清人員現場維護治安,疏散圍觀群眾,設置警戒線,確定警戒范圍。
3、清點人數
4、確定施救方案,落實施救人員安全措施和標志,排除重大險情,有序組織施救,監督相關單位落實施救物質和傷員救治經費。
5、清理現場,清點現場人員,撤離現場。
6、小結、分析。由專門人員向公眾媒體發布相關信息。
四、應急救援遠的重大意義: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始終把人員的救助和疏散擺在首位。施救工作應采取科學的態度,在保證施救人員安全的條件下進行,切忌蠻干。避免造成新的傷亡。
1、目的
加強和規范公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員工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管理。
3、職責
3.1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公司應急管理工作負總責。
3.2安全管理部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相關部門負責各自范圍內的應急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定期對公司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修訂。
4.2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4.3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相關知識學習。
4.4應急設施、器材所在單位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使用。
4.5職能部門定期對應急設施、器材進行監督檢查。
4.6應急事件管理
4.6.1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司應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協調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進行應急救援;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部署和協調現場治安秩序和公司員工思想穩定工作;按規定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社會救援。
4.6.2當發生各類事故時,依事故嚴重程度,分別啟動車間二級事故應急預案和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展開應急處置。
4.6.3事故發生后,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應按各級預案的規定,在第一時間內組織事故救援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應集結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聽從總指揮的安排和指令。
4.6.4發生事故后,發現人員要首先向單位領導報告并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警,嚴禁單獨盲目施救,施救人員應保證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勢嚴重,須等專業救援隊伍實施救援。
4.6.5事故發生后,各應急救援專業隊負責人應按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立即集結本隊人員,攜帶應急救援裝置,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救援。
4.6.6事故發生后,公司各重要崗位的人員,應采取正確緊急措施,確保設備安全,避免其它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
4.6.7參加事故應急救援人員,不可盲目施救,應首先分析事故形勢,明確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風險程度,按可能發生的`最嚴重的后果考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和全面防護措施后,再展開救援。
4.6.7施救人員在實施事故處置和救援過程中,如發現存在可能引發更加嚴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員生命安全時,要及時采取措施,緊急避險,撤離危險區域,防止更大的傷亡。
4.7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報告
具體的應急處置和恢復措施按各專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5、附則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力量,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削減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危急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養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3.1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急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3.1.2組織制定、修訂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3.1.3審批用于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1.4檢查、督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預備工作。
3.1.5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急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1.6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急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狀況。
3.1.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閱歷與教訓。
3.1.8負責公司內職工危急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學問的培訓。
3.2技術質量部職責
3.2.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3.2.2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3.3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3.4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3.5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方案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救援隊員素養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養。
4.1.2喜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4.1.3能嫻熟把握相關專業學問和技能。
4.1.4紀律嚴明,聽從指揮,聽從命令。
4.2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4.2.1樂觀參與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與。
4.2.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打算實施救援。
4.2.3要照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4.2.4時刻預備好,隨時待命。
4.3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4.3.1對不清晰、不明白的`應急救援學問,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4.3.2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與應急救援作業。
4.4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4.4.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馬上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即待命。同時依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準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掌握事態的擴散。
4.4.2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快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依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快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掌握事故,防止事故擴散擴大。
4.4.3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假如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馬上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掌握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狀況。
4.4.4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急因素消退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4.5要樂觀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準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準時賜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退工作。
4.4.6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閱歷教訓等問題,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7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4.4.8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4.6應急保障
4.6.1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仔細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4.6.2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預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預備和籌措。
4.6.3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支配,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準時、安全送達。
4.6.4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狀況下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實行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4.6.5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仔細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4.6.6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樂觀組織現場救援,準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4.7監督管理
4.7.1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加員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力量;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4.7.2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根據公司制定的方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養和應急保障力量。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4.7.3獎懲制度
4.7.3.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果顯著的隊員和生產員工,公司賜予表彰和嘉獎。
4.7.3.2應急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預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準時實行措施處置突發大事或處置不當造成嚴峻后果的。
c)不聽從指揮機構對突發大事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丟失救援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賜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7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
3.1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3.1.2結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1.3結合本項目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3.1.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3.1.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3.1.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項目的應急工作要求;
3.1.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3.1.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2項目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3.3項目部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3.3.1針對本項目存在的各種風險,由項目經理組織編制本項目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本項目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3.3..2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安質總監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①項目部專項預案包括:爆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隧道坍塌事故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②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3.3..3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包括重大危險源),由所在施工隊長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3.4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4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4.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4.1.1形式評審。依據《導則》和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4.1.2要素評審。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4.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4.2.1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項目部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4.2.2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項目經理或安質總監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4.2.3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4.2.4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項目經理簽發。
5應急預案的備案
5.1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XX專線指揮部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5.1.2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5.1.3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5.2項目部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應急預案的實施
6.1項目部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6.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6.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6.4項目部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6.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6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6.7.1周圍施工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6.7.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6.7.3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6.7.4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6.7.5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6.8項目部及時向XX指揮部相關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6.9項目部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6.10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工作,及時、科學、有效地實施應急事故救援,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并在事故后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所屬各單位生產經營中潛在事故風險或已發生事故(自然災害)等情況下的預防和處理。
第二章應急管理原則
第三條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綜合治理。把保證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及時預報和消除事故隱患,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積極做好應對各類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第四條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追究。在公司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公司所屬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工作。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職責,編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機制。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分級管理,及時、安全、有效地指揮和處理。
第五條條塊結合,屬地為主。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為主。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本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為主,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必要時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直接組織指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公司有關部門與事故單位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第六條防備為主,防治聯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防備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防備工作相聯合。做好防備、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美滿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七條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所屬各單位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依靠社會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
第八條綜合信息,科學決策。采用科學、有效的手段,全方位、多角度獲取災害區域的各種信息、數據,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和水平。
第九條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檢測、防備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提高預警防備水平。充裕發揮公司各方面,尤其是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議。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安全出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增強各單位應急救援機構建設,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和諧有序、高效運轉的管理機制。依靠社會力量,積極發揮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協同作用。增強宣揚和教育工作,提高員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三章應急管理機構
第十條為保障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工作能夠有序實施,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各單位成立施工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使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領導機構,在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公司副經理
成員:各部室負責人及相關項目部經理
第十一條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程部,負責制度起草、落實及日常管理。
第四章運行機制
第十二條防備預警
公司所屬各單位要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查詢拜訪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條監控與預測
公司各部分及所屬單位要做好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監控和預測工作,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建立全方位、全時段的突發事件預測體系。要針對各類可能產生的突發事件,美滿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對可能引發的事故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采取有效防備措施,做到早發覺、早報告、早處置。
第十四條預警行動
(一)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建設集團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公司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一般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二)預警信息包括事故的類別、地點、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
(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根據實際需要可通過廣播、通信、警報器、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第十五條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安全事故產生后,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現場賣力人,現場賣力人接到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如實按有關規定向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或相關領導匯報,同時應向甲方及地方有關部分報告。
(二)先期處置
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在上報事故信息的同時,積極組織救援人員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
(三)應急響應
1、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綜合應急預案》事故的分級情況由應急領導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四)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局勢擴大的隱患消除后,經事故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確認和核準后,現場應急結束。
第十六條恢復與重建
(一)善后處置
事發單位要積極穩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若事故單位的'善后處理力量不足,由公司協調有關單位,抽調人員協助處置,必要時提請建設集團或有關政府給予支援。
(二)查詢拜訪與評估
公司及各單位要對安全出產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導和恢復重建等問題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全面查詢拜訪評估和處置懲罰。
(三)恢復重建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要積極組織恢復重建工作。事發單位需要公司援助的,由事發單位提出請求,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事發單位的恢復生產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經公司批準后組織實施;需要當地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單位向當地政府提出請求;需要建設集團援助的,由公司提出請求。
事發單位要認真制定災后恢復出產、生活的計劃,疾速采取各類有效的措施,明確任務和責任,組織開展恢復、出產工作。
第十七條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一)安全出產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正確、客觀、全面。事故產生后應及時按規定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扼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二)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首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第五章應急保障
第十八條公司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專項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和恢復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九條應急救援原則上以公司所屬單位的救援力量為主,對于公司處于邊遠地區或救援力量不足的施工單位,要及時借助社會力量和當地政府的資源條件,要結合實際與地方簽訂有關物資、醫療、救護、治安等方面的協議,保障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工程部負責本單位日常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各單位要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條財力保障:財務部負責保證所需資金。第二十一條物資保障:物資部負責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第二十二條醫療衛生保證:綜合辦公室賣力聯系就近醫院,確保醫院在產生事故后能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防備控制等醫療衛生應急工作。
第二十三條交通運輸保障:綜合辦公室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第二十四條人員防護
(一)各單位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美滿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二)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的安全。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預案演練: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根據所承擔的工程項目規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記錄,及時總結評估,必要時對相關應急預案進行重新修訂。
第二十六條培訓教育:由相關部室負責協助組織,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存培訓記錄并建立培訓考核臺賬。
第二十七條責任與獎懲
(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并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人員和職責
1、人員組成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信息聯絡組:
警戒組:
救護組:
滅火組
物資供應組:
善后處理組: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
(1)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負責本企業事故救援的指揮及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和人員調度。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緊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3)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組織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急救經驗教訓。
(5)應急救援人員應服從統一調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得擅離崗位
二、培訓和演練
(1)公司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負責主持、組織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按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物資設備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三、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單架、跌達損傷藥品、包扎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0
為更好的學習、貫徹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強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全員管理水平,及時準確的指導和解決應急救援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訂應急救援工作例會制度。
一、會議時間:
煤礦每月月底組織一次應急救援工作例會,并制訂應急救援工作內容。
二、組織單位:
安全管理部
三、主持人:
業主代表、礦長
四、參加人員:
總工程師、安全礦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采掘副總、通風副總、“五科”、“五隊”、調度室、公司辦公室、供應部、財務部、行政部、各區隊負責人。
五、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
2、通報礦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3、由主持人對一個月來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匯報。
4、對本階段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對下月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六、會議要求
1、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向礦長及主持人請假。
2、與會人員手機必須設為震動,并做好會議記錄。
3、安全管理部負責點到,做好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4、要求各分管領導、業務科室及相關人員認真落實會議精神及內容,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
5、無顧不參加會議每次罰款 元,遲到罰款 元。
6、各項罰款交財務部,財務部出具票據。
7、本制度自正式生產起開始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1、為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做出應急預警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中各類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可能和已發生的安全生產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二、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主要領導負責下的分級管理制:在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應急救援制度。健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旅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是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制定和演練等工作。消防等各級應急預案每年演練一次,修訂一次,強化一線一員的應急處置和逃生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三、分級響應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部)”。由總經理為組長(總指揮):分管安全總經理為副組長(副總指揮):安全部、技術部、運務部、財務部、行政辦公司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其職責如下:
1、總指揮:總經理
負責組織相應救援預案的啟動,實施及其演練,根據總結、評估的結果及時修改,不斷完善更新預案,根據事故情況需要,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形式,全面指揮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分管安全副總經理
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各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啟動以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成員之間的聯絡、協調、配合工作,遇突發事故時因總指揮不在單位的,由副總指揮代行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1)、接到報案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迅速通知當地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并協助交通部門封鎖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保證處理事故的車輛進出有序。
(2)、負責現場救援工作實施,根據事故的類別和性質及時協調相關警力參加救援。
(3)、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和處置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4)、負責對事故現場相關人員的監探,確保事故搶險和事故調查的順利進行。
(5)、負責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匯報實施情況和救援情況。
(6)、及時組織人員到達現場,根據事故特點組織相應的機械和設施進行事故搶險。
(7)、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8)、負責聯系和安排有關醫院進行搶救,組織急救車輛和醫院人員。
(9)、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防疫等情況。
(10)、負責協調好應急救援資金的調度工作。
(11)、配合事故處理,協助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
(12)、配合警方好好事故現場勘查、取證、錄音錄像等調查工作。
(13)、做好公司事故性質及成本分析,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14)、做好善后工作。
(二)辦事機構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司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工作機構
公司安全部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故專項和各類應急預案的起草魚與實施,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決定事項。
四、運行機制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看著危險辨識、壞境因素識別是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理。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它報警方式。
2、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危險辨識、環境因素識別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已經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姿態,一般劃分為三級:公司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實行、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準可通過信息發布、打電話等方式進行。
五、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后,各事發源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及安全部。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保有關情況。
2、先期處置: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3、應急響應
①、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才、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②、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③、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件,由安全部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④、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機械傷害應急救援隊、消防隊等。
六、事故救援
1、明確分工,各盡其責。各成員接到指令及時趕赴現場后,立即成立現場勘查組、現場搶救組、維護秩序組、醫療救治組、后勤保障組、善后工作組和事故調查組。并按照指揮部的安排和各自的職責、明確分工、相互協調、密切配合、高速高效、緊張有序的開展救援工作。
2、組織搶救和現場勘查同時進行。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必須在搶救人員的同時進行勘查,協助交警部門從事事故勘查工作的人員要仔細,及時在現場收集各類痕跡、物證,勘查結束后恢復現場交通,積極配合交警可能滅失或以后難以取得的證據,先進行登記,保證事件的質量。
3、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時關系到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大工作。指揮成員接到報案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救援工作,對延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八、恢復與重建
1、善后處置: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調查與評估: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3、恢復重建:根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九、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1、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2、信息的報告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十、應急保障
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公司安全部、技術部是應急救援的專(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財務科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運務部要建立健全應急車輛和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車輛及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德爾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醫療衛生保障:辦公室要及時聯系醫療機構,確保醫院能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應急工作。
5、交通運輸保障: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作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及時、安全送達。
6、人員防護:要指定或建立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十一、監督管理
1、預案管理:安全部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由安全部負責牽頭,行政辦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案、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存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計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
4公司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有安全部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預案管理
1、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由公司安全部負責制定。安全部負責預案實質內容的調整和完善,對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補充備案。辦公室負責文字修改,就應急機構人員的變化進行及時更新,對預案歸檔管理。
2、預案制定與解釋:預案制定與解釋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事發應對、事中處置和善后管理,確保應急機制有力有序有效,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健康安全事件或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第三條引用文件
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AQ/T9002-2006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四條總經理職責:
(一)負責簽批公司應急救援預案;
(二)負責組織成立應急指揮部,并按照預案開展救援;
(三)應急救援物資的保障。
第五條調度中心職責:
(一)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單位,相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
(二)負責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編制應急隊伍訓練和應急演練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四)發生事故后,啟動應急預案開展事故救援。
第六條安全環保部職責:
(一)負責組織編制、評審、修訂和發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二)負責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進行應急預案備案,并報送外協單位;
(三)負責事故應急監督管理。
第七條各單位職責:
(一)負責成立本單位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隊伍,并開展工作;
(二)負責組織編制、評審、修訂和發布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負責本單位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的管理;
(四)負責編制應急隊伍訓練和應急演練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五)發生事故后,啟動應急預案開展事故救援。
第三章管理內容和要求
第八條應急救援應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的原則。
第九條應急機構設置
(一)公司成立由總經理為總指揮,各單位第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調度中心;
(二)各單位應建立本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由單位第一負責人擔任小組組長,各車間(科室)第一負責人為成員;
(三)應急組織機構及人員應以文件形式發布,并及時更新。
第十條應急救援隊伍
(一)公司建立以各機關部室專業技術人員、消防隊、煤氣防護站、監察部保衛科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
(二)各單位應建立不少于員工總數10%的應急救援隊伍;
(三)應急救援隊伍應包括以下人員:
1、電氣、儀表、煤氣、氧氣、氮氣、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等專業技術人員;
2、設備維修人員;
3、其他人員。
(四)應急隊伍應形成名單,聯系方式應及時更新;
(五)各單位應編制應急隊伍訓練計劃,明確訓練科目、時間、參加人員等,按照計劃每半年至少應組織一次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的訓練,并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應急預案
(一)應急救援體系
成立公司、廠部、車間三級應急救援體系。公司為一級應急救援體系;各廠部為二級救援體系;車間為三級救援體系。
1、公司應制定綜合應急預案。包括公司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2、各廠部應針對某一種類的風險,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3、各車間應針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預案編制
1、公司及各單位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各專業技術人員共同參與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制定工作計劃;
2、應急預案的編制應履行以下步驟:
(1)資料收集;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3)應急能力評估;
(4)應急預案編制。
3、應急預案的內容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進行編寫;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及時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三)應急預案評審與發布
1、預案編制完成后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或論證,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參加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2、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總經理簽署公布;
3、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1)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2)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4)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5)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6)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7)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四)應急預案備案
1、安全環保部應將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規定報齊河縣安監局備案,并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
2、預案修訂后,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協作單位通報修訂情況,并向當地主管部門縣安監局重新備案。
第十二條應急物質管理
(一)調度中心應收集和匯總應急物質及裝備清單,至少每半年對應急物質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記錄;
(二)各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臺賬,明確責任人和存放位置,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維護和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應急培訓
(一)人力資源部應當將應急培訓內容列入年度培訓計劃中,并監督落實;
(二)各單位至少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三)應急預案的要點、處置方案(措施)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十四條應急演練
(一)調度中心每年年初應編制本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
(二)各單位制定本單位年度專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三)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十五條事故救援
(一)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齊河縣安監局;
(二)應急結束后,調度中心根據救援情況及時編制應急救援報告。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生產調度中心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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