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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時間:2024-09-05 12:11:59 秀鳳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通用19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通用19篇)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

  1、全體師生要樹立消防安全意識,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

  2、教職工不得私拉亂接電線,規范使用電器,不得使用大規模的用電器,堅持“人走斷電”的原則。

  3、學生不得在教室、寢室充電,更不準在寢室內點蠟燭。

  4、教職工要規范使用煤氣,隨時檢查煤氣罐是否過期、是否漏氣,必須保證氣罐進入室內。

  5、各處室要保管好消防器材,尤其要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絕出現事故。

  6、全體師生都要保護消防設備設施,不得損壞消防設備設施。

  7、安全員每天必須認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作好記錄,存在隱患立即報告并及時處理。

  8、每期對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并進行消防應急預演,熟悉撤退路線。

  9、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測和防治,值日要履行職責,及時發現安全隱患。

  10、認真搞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11、全體教職工要簽訂煤、電、氣規范使用的安全責任書,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將要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2

  1、學校應當將下列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明顯的警示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1)多功能廳、學生活動中心、食堂等公眾聚集場所;

  (2)圖書館(閱覽室,資料室)、各類檔案室。

  (3)實驗室、儀器室;

  (4)網絡管理中心,計算機管理中心;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

  2、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3、教師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學校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單位安全部門審核批準。

  4、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更換,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噴淋等設施完好有效。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5、學校應當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配置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6、任何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學校可根據建筑場所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可燃物數量,撲救難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應類別的滅火器材。

  8、舉辦集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消防、衛生監督部門申報,經上述機構對活動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9、學校根據學生不同年齡層次和特點,安排消防知識教育的內容和課時,及時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10、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專(兼)職消防管理員等人員,按規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崗位培訓。

  11、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結合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和季節特點,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

  1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不同季節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巡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13、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做好檢查保養記錄。

  14、學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凡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整改;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限期整改;對暫時不能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應急防范措施,盡快落實整改。

  15、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16、學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檔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與獎懲管理結合起來。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3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5、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8、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4

  (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5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強學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災的發生,保護學校和全校師生(教職)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過》,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工作范圍與職權實行分級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三條建立在校長領導下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組長(主管校長兼)、副組長和成員若干名,負責全校防火安全領導工作。

  第四條建立義務消防隊,進行定期訓練,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條嚴格實行分級管理。校各職能部門應有一名行政干部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設立一名消防安全員協助行政領導負責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火災預防

  第六條學校在新建、擴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時,必須同時落實消防供水、室內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設施。

  第七條禁止在校(園)內點燃明火,因施工等確需明火時,必須事先經學校總務部門批準,采取嚴密防范措施。

  第八條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必須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暢通。建立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和值班巡邏,確保安全。

  第九條全校實行防火責任制。

  第十條根據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備設施。

  (1)對本單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和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消防標志完好、有效。

  (2)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3)支持、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了解和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發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內承包單位和經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并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一配備、更換、維修。

  (6)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及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應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及檢修等情況。

  (9)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單位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宿舍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10)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傷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變動。

  (11)防火組織健全并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

  第四章逐級防火責任制

  第十一條校長防火責任制:

  (1)校長是法人代表,是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學校的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為學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組織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十二條主管領導防火負責制:

  (1)組織制定年度消防計劃。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演練。

  (6)授權學校總務(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長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總務(有關)部門防火責任制: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對全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領導匯報,認真建議,督促解決。

  (4)定期對學校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具體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6)對學校義務消防隊進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訓。

  (7)主管領導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義務消防組織防火責任制:

  (1)結合本職工作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班前班后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消防培訓、學習活動,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監督學校和本部門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章,及時制止。

  (4)保管維護本部門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發生火險及時報告,并積極參加搶險。

  (6)積極向本部門的教職工宣傳消防知識,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五條對在執行和落實安全防火規定工作中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十六條對不認真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違反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6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7

  一、全體師生要有高度的防火責任感。每期對全體師生進行一次專項消防知識培訓講座,班主任每兩周一次消防知識教育,學校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消防事故疏散演練活動。

  二、嚴禁學生在教室或各部室點蠟燭。

  三、嚴禁學生攜帶火柴、打火機和煙花爆竹等以易燃易爆物品。

  四、教育學生要有防火意識,教給學生必備的消防自救技能。若出現火災,首先要有清醒的自救意識,并向周圍人呼救,重大火災撥打119等求救電話。

  五、加強學生消防知識教育,教育學生嚴禁野外生火,更不得攜帶火種進入林區,特別冬季和初春干燥季節,加強學生消防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消防警覺性,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六、后勤分管人員堅持每月的電路檢查,一經發現,立即整改到位,防止破損電線引起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嚴禁學生參與重特大火災的撲救,更不得參加野外火災的`撲救活動。

  八、建立應有的防火預案。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8

  一、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巡查和檢查,確定巡查、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二、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佩戴統一制作的`證章。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的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四、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和檢查。

  五、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六、因工作不負責任,對火災隱患不能及時發現的,視情況扣除當月部分或全部責任獎。

  七、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9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特制訂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實行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并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學校領導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學校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本部門、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四、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火災預防和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六、重點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③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七、學校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學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遵守學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

  八、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增強防火滅火應變能力。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0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范學校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

  2、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法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擔任;成員由各年級班主任組成。

  3、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教職工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學校火警、火災預防管理工作。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使之與學校發展相適應,定期檢查、部署、協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處室和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3、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責任。

  4、保障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備設施建設和管理。

  5、開展常用滅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一旦發生險情,按《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和救援。

  8、發生火災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規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學校德育處負責組織每期至少1次相關宣教活動,通過影視、板報,宣傳櫥窗、知識競賽及專題講座等形式,讓師生了解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了解應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每期一次的相關學習培訓,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指導下掌握預防火災常識和撲救初起火災技能。

  3、加強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檢查。學校保衛科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節假日前均應組織全面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并督促其整改。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1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各項安全工作負責,要對師生經常性地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督促、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領導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總務主任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監督和執行者,要確保學校的校產符合安全要求;各項教育、教學的設施、設備完好,操作安全;各項防火設備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師生進行消防教育,并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教務主任要向學生加強常規教育,建立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學科教學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好學生的外出活動,每次活動要對各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并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三、學校教職工是各自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1、各科任課教師組織好課堂紀律,認真檢查使用的設施、設備,指導安全操作,保證課堂安全,并處理課堂的偶發事故,如遇突發的'重大事件,負責組織好學生,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除完成作為任課老師的工作責任外,要重視對學生的常規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紀律,關心、了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處理學生的偶發事故。

  3、教學專用場所的負責教師,對各自專用室安全負責,要經常檢查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損壞、損耗情況要及時匯報,學生使用時要確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師需使用時,清楚交接,誰使用誰負責。

  4、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督促學生遵守紀律,在負責范圍注視學生動態,勸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現,如發生事故及時感到現場進行處理。值日領導檢查、督促教師的值日,處理偶發的各種情況,做好記錄。

  6、伙房、財務、門衛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崗位工作責任制)負相應的安全責任。

  四、處罰

  由于工作失職,造成責任事故,學校將按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行政記過等處分,并視情節追究經濟責任。若是特別嚴重的重大事故,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2

  一、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二、建立和設置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三、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將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對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不斷增強防火意識。

  五、不準違章用電、用火,下班之后及時切斷必要的電源,并對電源線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六、不得任意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若確需要接拉電線,必須與總務處聯系,經同意后,方可按要求進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線路、開關、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七、發現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舉報,一旦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設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時加強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養成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消防設施等習慣。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3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 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4

  一、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計劃,每學期至少開展兩次消防安全專題教育活動。

  通過課堂教學、主題班會、校園廣播、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向師生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組織師生參觀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隊站等,讓師生直觀地了解消防工作,增強對消防安全的認識。

  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演練,讓師生熟悉火災逃生方法和技巧,提高應對火災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成立學校消防安全檢查小組,定期對學校的教學樓、辦公樓、宿舍、食堂等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暢通、電氣線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并做好記錄。對重大安全隱患,要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建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管理,確保隱患得到徹底消除。

  三、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制度

  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明確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責任人,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對損壞的消防設施設備要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確保其在火災發生時能夠正常發揮作用。

  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設備,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四、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要加強對用火用電的安全管理,嚴格遵守用火用電安全規定。

  嚴禁在校園內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和明火。

  對電氣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安全運行。

  食堂等用火場所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加強對火源的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五、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全體師生員工要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自覺履行消防安全義務。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5

  一、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制度

  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宣傳培訓計劃,明確宣傳培訓的內容、方式和時間安排。

  利用校園網、微信公眾號、宣傳欄等多種渠道,向師生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

  定期組織師生參加消防安全培訓,邀請消防專家進行授課,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技能。

  對新入職的教職工和新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使其了解學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

  二、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學校建立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安排專人 24 小時值班。

  值班人員要熟悉消防設施設備的操作方法,掌握火災報警和滅火救援的基本程序。

  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校園的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學校要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格遵守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使用和運輸規定。

  對易燃易爆物品要實行專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

  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場所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

  嚴禁在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四、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學校建立消防安全獎懲制度,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或依法追究責任。

  對發生火災事故的部門和個人,要按照 “四不放過” 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五、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建立消防安全檔案,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資料、記錄等進行歸檔管理。

  消防安全檔案要內容完整、真實準確、分類規范、便于查閱。

  定期對消防安全檔案進行整理和更新,確保檔案的時效性和完整性。

  消防安全檔案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和損壞。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6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例會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全體成員參加。

  例會內容包括傳達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和會議精神,總結分析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消防安全工作任務等。

  例會要形成會議紀要,對會議決定的事項要認真抓好落實。

  二、消防設施設備檢測制度

  學校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測,確保其性能良好。

  檢測內容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管網、消火栓、滅火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

  檢測工作要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結果要及時向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對檢測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學校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阻,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或設置障礙物。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明顯的標志和指示標識,確保師生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找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定期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嚴禁鎖閉、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四、消防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學校制定完善的消防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消防應急預案演練要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火災場景進行模擬演練。

  演練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包括制定演練方案、組織師生培訓、準備演練器材等。

  演練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演練方案進行,確保演練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演練結束后,要及時進行總結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五、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對各部門、各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考核。

  考核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消防安全宣傳培訓情況、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情況、火災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等。

  考核工作要定期進行,考核結果要作為部門和個人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限期整改。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7

  一、總則

  為了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的方針,堅持 “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

  二、消防安全責任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調和組織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學校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學校保衛處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衛處負責人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學校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學校各崗位工作人員是本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三、消防安全管理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

  學校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學校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一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學校建立健全消防檔案,記載學校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四、火災預防

  學校各部門和師生員工應當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或者備案,并按照審核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工程竣工后,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或者備案。

  學校舉辦大型活動,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學校實驗室、圖書館、計算機房、檔案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防火標志,落實防火措施,實行嚴格管理。

  學校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學校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組織機構、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學校定期組織師生員工進行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六、獎懲

  學校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附則

  本制度由學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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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對新入校的學生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的培訓。

  因工作需要學生必須參加消防培訓時,由學校統一組織和安排。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學校保衛處每月對學校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學校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嚴禁在教學、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嚴禁在教學、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學校報告。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 “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 5 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處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 2 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 “動火許可證” 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學校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 19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明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部門、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

  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調和組織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學校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學校保衛處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衛處負責人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學校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學校各崗位工作人員是本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內容,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每學期開學初、放假前及重要節假日,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如舉辦消防安全知識講座、組織消防演練等。

  對新入校的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其了解學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

  對學校的重點防火部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專門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學校保衛處每日對學校進行防火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學校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學校的'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等。

  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改。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

  學校保衛處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學校定期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發現損壞、失效的,及時維修或更換。

  五、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嚴格控制用火、用電,確需用火、用電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學校電氣線路、設備的安裝、維修應當由專業人員進行,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

  學校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學校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學校嚴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超量儲存、違規使用。

  學校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場所、使用場所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學校定期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儲存場所、使用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學校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組織機構、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使師生員工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掌握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的方法。

  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整改,不斷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學校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安全工作考評內容,定期對各部門、各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考評。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記錄學校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學校定期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實際情況。

  學校鼓勵師生員工積極參與消防安全工作,對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等行為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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