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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2-09-01 19:38:18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一、概述

  為規范公司車輛管理,嚴格車輛使用程序,確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綜合業務部是公司車輛使用的管理部門。

  二、用車范圍

  1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綜合業務管理部申請用

  車。

  2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綜合業務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調度權限

  辦公室負責人指定本部門專人負責調度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調用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調度,辦公室為車輛管理指定部門。

  四、派車程序

  1、市區內用車,用車人應填寫《用車申請單》交辦公室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簽字,并提前2小時提出申請,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用車的,應合并用車。

  4、凡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用車申請單》的,必須于事后一天內補辦有關派車單據。(申請單見附表)

  5、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

  6、駕駛員應掌握并及時向辦公室報告車況和車輛使用情況,以便辦公室對車輛進行有效調度。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調度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

  8、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五、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六、節油管理:

  1車輛用油臺賬,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郵票的須報公司批準。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5辦公室應按時辦理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有駕駛員妥善保管。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機關公務車輛及公司屬單位工作用車和工具車。

  第三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從采購的廠家中擇優選定兩家。

  第四條 后勤負責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五條 駕駛員職責

  (一)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二)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三)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四)車輛需要維修與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五)負責車輛年檢。 第六條 車隊長職責

  (一)協助后勤對公司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二)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

  (三)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第七條 后勤專責職責

  (一)組織監察室、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二)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三)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公司審批。

  第三章 維修與保養

  第八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準后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準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第九條 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一)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并簽署意見;

  (三)后勤專責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詢價,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廠家與維修保養金額的初步建議;

  (四)經車輛使用領導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五)駕駛員持《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六)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后,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并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第十條 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范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后勤,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后,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第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章 費用報銷

  第十三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一)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準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二)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范圍的;

  (四)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五)其它違反規定的情形。

  第十四條 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后勤專責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簽的《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項目。核對無誤后,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第十五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原則上每季度報銷一次。

  第十六條 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條 車輛加油卡管理實行“總卡統管、一車一卡、現場簽字”原則。非特殊情況,嚴禁未通過油卡直接為車輛加油。

  第十八條 公務用車相對固定到班子成員,科室工作用車隨對應的分管領導,特殊情況用車由后勤調配。因工作需要交換用車的,須在后勤登記備案,原則上由固定到該車輛的專職駕駛員駕駛,其費用與里程登記在用車領導名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并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準),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簽《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表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只能用于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后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在《派車申請單》上注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車,并在車輛使用完畢后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第十五條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指定停車場內,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并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并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匯報,維修后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后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干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于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凈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凈損失大于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凈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并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凈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并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并及時匯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注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二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三十三條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系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布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續工作后,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并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并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準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準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后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準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盡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1、 負責車輛管理以及對駕駛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駕駛員要努力學習車輛駕駛技術、保養維修常識和交通規則,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其驗證等事務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有權定期檢查車輛管理情況,由車隊長負責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強化安全意識。

  3、 駕駛員因公用車時,須事先向辦公室主任申請調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不得派車。

  4、 每車設車輛使用記錄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單車運行成本。

  5、 每車設置車輛養護記錄表,由車隊隊長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養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一并轉辦公室審查并存檔。

  6、車輛保養

  6.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寫車輛請修報告,注明行駛的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6.2車輛應有指定廠商保養,特約維護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一律不準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買材料零件費用。

  6.3車輛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理更換配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與領導溝通后進行修理,但修理費不得超過500元。

  6.4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身故障所需修護費用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指定車輛駕駛人或車輛負責人分擔。

  6.5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7、違規與事故處理

  7.1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違反交通規則被罰者責任及罰金自負。

  7.2未經許可將車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罰。,如非公派出車各種事故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負,并追究責任。如非公派出車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負,如被拘留按曠工處理。

  7.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到交通肇事,應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險公司理賠科,勘察現場,分清事故責任并立即通知辦公室,并與相關人員聯合,協調處理,如屬輕微事故,可進行初步處理后再向辦公室報告。

  7.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分擔。

  8、費用報銷。

  8.1公務車用油,由公司車輛行駛里程,用油量等以現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為車輛加油。

  8.2公務車維修費用以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9、 駕駛員管理制度

  9.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9.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9.4出車前要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如高速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9.5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9.6出車在外時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鑰匙及行駛證件交給管理人員。不準私自用車。

  9.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9.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違者罰款50元/次。

  9.9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9.10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適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則、違章駕駛而發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9.11車內不準吸煙,要保證車內干凈整潔。

  9.12提倡敬業精神,自覺加強職業道德修養,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要準時出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規范廠區交通秩序、公司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合理有效調度使用車輛,滿足正常用車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車輛、駕駛員、員工自備車及一切外來車輛的管理。

  3.職責

  3.1保安人員負責對進入廠區車輛的管理指揮和導引。

  3.2駕駛員(開車人員)負責公司全面貨物運輸、公務接送及突發性搶救急送工作。

  3.3行政專員負責調度計劃審核、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績效評估、車輛年檢、違章處理、保險養路費用繳納、燃油費用控制、指導監督駕駛員對所駕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等事項。

  3.4行政專員負責公司所有車輛的調度計劃的起草以及具體調度的執行。

  4.作業標準

  4.1用車規定

  4.1.1公司車輛使用主要用途:

  4.1.1.1大眾小轎車浙C57C31行政專用(客人接待、對外業務等)

  4.1.1.2長安面包車浙C87A07主要對外采購

  4.1.1.3五菱面包車浙CYJ351主要對外采購

  4.1.1.4五菱面包車浙C79X86主要對外采購

  4.1.1.5五菱面包車浙C81X88主要外發、行政后勤物資采購

  4.1.1.6江淮小貨車浙C29211主要送貨

  4.1.2小轎車浙C57C31和面包車浙C81X88由人事行政部管理;面包車浙C87A07、浙CYJ351、浙C79X86和浙C29211均由采購部統一管理;除公司允許的特殊人員以外,禁止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

  4.1.3生產部門須使用貨車時,應提早一天將貨物性質、裝貨量、適合車型、裝貨地點、時間、行經路線等要素書面或電話告知行政專員,以便安排次日合理調度貨車;

  4.1.4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如因不能回公司,要打電話說明情況。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追究相關人員賠償責任。4.1.5小轎車(公務車)的使用

  a)下午、晚上要用車的,用車部門應在每天11:30前將用車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行經路線等要素書面或電話告知行政專員;

  b)晚上、次日上午要用車的,用車部門應在每天16:45前將用車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行徑路線等要素書面或電話告訴行政專員;

  c)晚上臨時公務用車者,須在20點前告知行政專員酌情安排;

  d)行政專員在收集到各部門用車需求信息后,合理安排公務用車;

  e)用車部門若未按照上述a)、

  b)條提前告知行政專員的,造成無法臨時安排車輛補救的,則由用車部門自行解決。

  4.1.5公司小車只限于財務人員外出辦理各項手續,賬務往來辦理等、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聯系業務、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如需出溫州市以外的地區的,需總經理批準,如總經理不在公司,回來后要補簽[出車單]。

  4.1.7突發事件用車、接送客人用車不受

  4.1.3條款的'限制。

  4.1.8采購部用車

  4.1.8.1采購員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0.5--2小時填寫[出車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并調派。無[出車單]者,保安禁止出車。

  4.1.8.2如裝載物品,請用[貨物放行條],應詳填用途及裝載品名、數量。保安人員應就單載品名、數量、規格與實際數相核對,若有不符,應即報請行政部處理。

  4.1.8.3車輛出廠應將[出車單]交保安簽注時間、起程公里數,并接受保安查點車上裝載物品,保安于次日將所有[出車單]轉交人事行政部查核、存檔。

  4.1.8.4無[出車單]擅自出車,或不接受保安人員查點載貨者,應予小過處分,保安并禁止出車。

  4.1.8.5公司貨車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不做其它用途。

  4.1.8.6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公司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

  4.2出入公司大門車輛的放行

  4.2.1保安人員憑有效的派車單放行,并在車輛返廠時填寫返廠時間后留存;行政專員收回的派車單,分別按順序、月份歸檔好,保存6個月備查。

  4.2.2外出車輛下班未及時返廠,行政專員須確認遲返原因后告知人事經理同意;外出車輛無故未返廠的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人事經理處理。

  4.2.3員工自備車:公司員工自備車的車牌號需在大門保安廳處備案表中留有記錄,方便進出入公司放行。

  4.2.4外來車輛:聽從上級領導指示放行車輛,并做好進出登記。具體執行《保安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4.3駕駛員管理

  4.3.1公司駕駛員(包括所有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道路安全交通法規,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保險費用,杜絕在公司內部道路發生交通事故;若在廠內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人事行政部或上級領導。

  4.3.2機動車輛在公司出入口限速為5公里/時;廠區限速為15公里/時;電動車等非機動車輛限速為10公里/時;不得超速行使。

  4.3.3車輛在廠區行駛時,禁鳴喇叭,轉彎前打出轉向信號且減速慢行;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中間行駛,且主動避讓步行人員;非機動車、行人靠右,嚴禁與機動車搶道。

  4.3.4公司或外來車輛必須服從保安人員導引,在停車場規范停放或保安人員指定地點臨時停放。

  4.3.5駕駛員每天出車前必須重點檢查冷卻、潤滑、輪胎、剎車及轉向等安全系統,認真做好車容、車況檢查維護,如發現部件損壞和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嚴禁病車上路。

  4.3.6駕駛員必須聽從調度的安排,接到派車單后,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檢查機油、燃油是否充足),至少提前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等待(特別是在執行接送客人任務時,務必做到);行駛途中不得吸煙、喝酒,不得頻繁或長時間打電話,不得大聲交談,嚴禁魯莽駕駛(避免時快時慢或緊急剎車現象)、違章駕車;強化服務意識,不講不做有損公司形象、不利于團結的言行。

  4.3.7嚴禁證件失效及酒后駕駛,不準超載;出長途車,要保持睡眠充足和良好的精神狀態,長途駕車最長不超5個小時,必要時停車休息,避免疲勞開車。

  4.3.8每次(天)車輛用畢歸廠,應對車內進行清理(洗);未經許可,不得付費洗車,每周至少自己清洗一次。

  4.3.9駕駛員因自己原因違反交通規則(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由其自繳罰款(若不按時交納,責令其交納罰款外,另警告處分),扣除績效安全分。

  4.3.10報銷單據做假,按雙倍金額處罰,并記大過。

  4.4接送客人用車時,駕駛員除做到4.3條款的規定外,還應做到以下規定:

  4.4.1駕駛員應衣著整潔,舉止大方,文明禮貌,微笑服務;

  4.4.2對接送客人的派車任務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應隨叫隨到;

  4.4.3在執行接送任務期間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客人上下車,主動幫客人提、拿行李,清點后并與客人確認,客人表示行李無差錯時才可關好車門啟動引擎驅動車輛;

  4.4.4每次接送客人時車輛里外都必須清洗干凈,確保車輛整潔、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4.4.5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對乘車人員在車上的談話,不亂說,不亂傳。

  4.4.6保管好客人放于車內的所有財物。

  4.4.7人事行政部須安排專人定期檢查車輛是否能持續滿足接待客人的要求。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統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車,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生產用車、管理用車和公務指揮車輛,由綜合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其它持有駕照人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專車加油卡、車輛保險單、日常車輛鑰匙由專職司機負責保管,如專職司機出差或休假,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綜合部保管。

  第6條車輛每天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鑰匙妥為保管。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7條使用范圍:

  (1)各部門人員下工地工作使用;

  (2)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寧德市區域)出差、辦事、業務聯系接送;

  (3)接送公司賓客。

  第8條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公務用車,使用人向本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見附件1),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綜合部負責人審批。綜合部車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②由綜合部將審批后的《車輛使用申請單》交與司機,司機根據申請單予以出車。

  ③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④所有員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扣罰工資200元,并進行誡勉談話。

  (2)派車的基本要求。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以滿座合用為原則,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應選擇好最佳路線,用車完畢應及時停放規定停車地點。

  第9條司機駕駛車輛前,應提前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第10條除經公司特別批準外,司機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第11條公司所有公務用車在完成工作日出車任務后,以及雙休日、節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均應停放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2條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

  第13條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按照預算執行。

  第14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見附件2)提交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綜合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準予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對司機可以自行維修的項目,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綜合部負責統一充值汽油總卡,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采用一車一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需現金加油者,向綜合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

  第15條綜合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6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7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綜合部辦理并由公司支付相關費用。

  第18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19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駕駛員和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法規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1條違反交規,其罰款由司乘人員共同承擔,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

  第22條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管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第23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4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5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核銷程序按公司財務制度辦理。

  附件1:《車輛使用申請單》

  附件2:《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陸年四月廿四日,注冊資金為50萬元,經營范圍是塑膠五金模具的技術開發、生產加工、銷售、上門維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購銷,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譚富華,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購置1輛廂式貨車,駕駛員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譚小軍,職務:經理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度相應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負責人胡佳,職務主管,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現場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為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

  一、貨物裝載

  (一)貨物要堆碼要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二)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三)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一)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二)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一)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二)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三)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四)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后緩,先重要后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于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并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責任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積極采取措施,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于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準后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于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己處理的故障盡量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后,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就地維修,但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于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保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車輛要保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并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責任,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況并統一公布,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況報單位領導。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總則

  第一條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公務車輛為公司現有的:

  l××商務車一輛

  l××××商務車一輛

  l××轎車一輛。

  車輛管理規定

  第三條對司機的要求:

  1.公司車輛應用于公司處理公務事宜,駕駛員未經行政部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練習駕車;

  2.司機應愛惜所駕車輛,由于駕駛不當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3.駕駛人員在沒有出車任務時,應在司機辦公室待崗,不得擅離職守;

  第四條車輛用油管理要求:

  1.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車公里數購買油卡,油卡由行政部辦公室管理,司機加油時需要登記后領取油卡。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

  2.司機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時,應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應及時提交部門審核及報銷;

  第五條車輛維護管理:

  1.所有車輛由公司統一安排定期檢修、保養。未經允許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否則費用自付;

  2.需要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經行政部批準后在公司指定得維修站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財務劃帳轉撥,不予支付現金;

  車輛使用規定

  第六條行政部安排用車應按照使用者重要性來安排優先級,派車必須首先考慮優先等級高的人員用車。下級申請用車必須在確認優先等級排在其之前的人員無用車需求,方可出車。

  第七條具體關于每輛公務用車駕駛員、使用范圍及使用權限優先級的規定如下:

  1、××商務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l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長、總經理等公司高層領導上下班和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

  l服務對象優先級:

  u董事長、副董事長

  u總經理、VP

  u重要客戶

  u政府要員

  u投資人

  2、××轎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l用途: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接送公司高層或技術人員出差到乘車、乘機地點接送及外出辦理公司日常事務;

  l服務對象優先級:

  u公司重要客戶;

  u政府要員

  u投資人

  u董事長、副董事長

  u總經理、VP

  u技術人員

  3、××××商務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u第三駕駛員:×××

  l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來客人,技術人員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機場、火車站;公司日常外出辦理事務、采購物品或經行政部批準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門組織的職工有關活動用車。

  l服務對象優先級:

  u公司客戶

  u技術人員

  u員工集體活動

  u行政外出采購人員

  第八條公務用車的審批制度。

  1.除附錄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車之外,員工如需用車,應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報派車單(見附錄II),司機憑行政部門簽字批準后的派車單方可發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當天填報派車單出車;

  2.公司內部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調度,車鑰匙統一放在前臺進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車發車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臺進行登記。除非特殊情況,每晚鑰匙必須歸還至前臺。

  3.用車人必須讓車輛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并做返回登記;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門,并說明原因;

  4.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董事長、總經理用車必須告知行政部門;其他員工需要用車,如駕駛員未接到經有關部門的派車單不準出車。

  第九條因私用車規定: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自出車庫地至回庫地之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補充到當月郵費預算中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第十條管理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關未盡事宜,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1、 為加強對集團車輛維修的管理,降低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2、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3、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要定期保養或者維修,需經得主管部門同意后,送到修理廠維修。

  4、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點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5、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和車輛主管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集團辦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6、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交綜合辦報審,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7、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結算維修費用時一并出具查證。

  8、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9、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須電話征得車輛主管同意方可維修,如果有隨車人員時需在修理費用單上作簽字證明。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一、公司車輛違章怎么處理

  1、公司車輛違章需根據行政辦注明的每臺車的駕駛員和使用起止時間,在該時間段的交通違章由該駕駛員承擔;如果有違章但此時間段沒有對應的派車記錄的,原則上由該車專職司機和派車人員承擔交通違章責任。

  2、派車人員和駕駛員將公車私用,不按派車單執行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在此時間段的交通違章一律由該派車人員和駕駛員承擔。

  3、行政辦每月月底前對公司所有公務車輛交通違章情況進行網上查詢,有違章記錄的,書面通報給車輛專職司機或指定使用人。

  4、公司車輛交通違章處理的原則是:誰違章、誰處理,處理違章所涉及的扣分處罰由違章責任人承擔;處理違章所涉及的費用按以下兩種情況酌情處理。無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50%公司50%,兼職駕駛員承擔30%公司承擔70%,有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100%,兼職駕駛員承擔50%公司承擔50%.

  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制度總則

  第1條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與車輛責任人左炳祥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車輛鑰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6條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1),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7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2),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8條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9條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貨、辦事、聯系業務、接送。(2)接送公司賓客。(3)專車專用。

  第10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1條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第12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3條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4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并定期清洗車輛。

  第四章車輛維護、維修保養

  第15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須按照預算執行。車輛維護應該最少每二周進行一次,同時填寫附件4:《車輛維護一覽表》。第16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

  輛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

  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不同程度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7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8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0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1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2條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3條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第24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5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6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3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總經理/副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27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一、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

  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參照其他單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景用車,一般情景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景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堅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景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走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職責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景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景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景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景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景,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職責人相關職責。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職責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職責,并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后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準后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志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范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公司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后,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并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公司設施設備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煙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干凈。

  10、停車區域嚴禁喧嘩、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后方能離開。

  二、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安保部。

  2、安保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安保部對處罰車輛采取貼條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內網上予以公布。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保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安保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5、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管理,降低油耗,節約費用,安全行車,最大限度的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確保公務用車和施工現場用車,特制訂本管理辦法,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

  第四條 保障領導的專車,每天用車結束后,用車領導須在臺賬上簽字。

  第六條 司機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及時修理。

  第九條 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罰款500元。公務完成后要及時將車停到公司車庫或指定位置。

  第十條 車輛出車時應將車輛停放于停車場或適當位置。

  第十一條 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規則、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十三條 司機應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清洗以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公司所屬車輛必須到公司指定的修車點進行維修和保養,在維修和保養前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申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維修、保養。

  第十五條 如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維修費全額由司機承擔。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現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責任由司機承擔,并予以記過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是司機違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險承擔的金額后,其余部分由司機負擔,公司可視情節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九條 工程管理人員去工地安排、檢查、指導工作和參加工程例會。

  第二十條 財務人員去銀行取現金(每周星期五)、存款、到項目部發放工資。(需填寫用車申請單并經財務部長簽字確認)

  第二十二條 去大連、北樂、開發區辦理業務三人以上或一人攜帶現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條 在金州區內員工辦理業務公司不派車,可乘公交車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條 任何人去大連、北樂、開發區辦理業務無緊急任務不準乘坐乘返程車,可乘火車、公共汽車、快客、輕軌或小客往返,憑票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每周星期五報銷。

  第二十六條 用車部門須于用車前一天17:00時前,將用車申請單(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總以上領導簽字)送到辦公室,辦公室根據情況統籌安排。

  第二十七條 如未提前申請,將推后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車已出車,原則上不再重復派車。

  第二十八條 如有非可預見性的用車,辦公室應酌情處理。

  第二十九條 機關車輛油料由辦公室統一定點購買,司機憑《加油證》到指定地點加油。司機必須隨時核算加油證,并隨時把用油情況報辦公室。辦公室不定時抽查核對各車輛加油記錄。

  第三十條 材料部、項目部車輛用油由材料部購買后,存放在北樂大庫,車輛加油時到該庫內加油。加油時,保管員要開據《出庫單》,并詳細記錄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駛里程數。司機要將加油情況記錄在《 月單車加油統計簿》上。

  第三十一條 除維修費、油料費用由公司統一結算,過路費、停車費均由司機先行墊付,每周結算一次。

  第三十二條 油料、維修費及其它費用憑發票經辦公室、財務審核及總裁簽字后實報實銷,超過50000元的必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

  第三十三條 服從辦公室統一調派,滿足用車部門的用車需求,認真做好對公司各部門的服務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條 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

  第三十五條 根據安排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第三十六條 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貽誤公事,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司機上班時間如不出車,必須在待車室待崗。

  第三十八條 愛護車輛,保持車內衛生和車輛清潔(否則每次負激勵100元)。出車前要堅持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九條 司機下班后,車輛未經批準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違者第一次負激勵200元,第二次負激勵500元,第三次解除勞動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車,造成車輛失竊,司機負責賠償。發往大連的班車到終點站后必須馬上停到停車場,不得擅自使用,違者第一次負激勵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司機需如實記錄《單車行車臺帳》,如實填寫出車記錄。并在每月一至三日將《單車行車臺帳》,上交辦公室審核。

  第四十一條 司機要保持自己車庫的衛生,定期進行清掃,保證地面無灰土、雜物。

  第四十二條 司機要掌握自己車輛的繳費(檢車)時間,包括養路費、保險費、道路運輸費、道路運輸管理費、車船使用稅、檢車費。當需要繳費時,要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借款繳費。

  第四十三條 工作中,不得稍帶熟人,否則出現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第四十四條 貨車必須停放在大庫內,否則出現汽車的零部件丟失或被盜,均由司機負責承擔一切損失。

  第四十五條 堅持節約用油,厲行節約,能用的材料不換新,更換的零件交舊換新。

  第四十六條 負責所駕車輛的加油記錄,并及時把情況報辦公室。

  第四十七條 堅持車輛入庫制度,停放在公司車庫的車輛,(入庫后將鑰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車前領取)。

  第四十九條 全年行車安全無事故、無違章者,獎勵1000元(由辦公室負責統計)。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公司公務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輛管理

  1、公務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加油、審驗年檢、保險等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司主任負責車輛調度。車班班長負責車輛維修、保養、審驗年檢、臺賬登記指導與督促以及費用報銷確認等工作。油料管理員負責車輛油料管理工作。

  2、每輛公務車均責任到人,由指定司機負責該車輛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驗車年檢、規費繳納、臺帳登記、費用報銷工作,原則上不得由他人代理。上述責任列入司機崗位及辦公室相關管理崗位績效考核目標,并嚴格執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獎懲。

  3、按照大隊《關于加強公務用車有關紀律的通知》規定,公司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所有車輛停放在地下車場指定車位。出差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4、節假日、冬休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車輛,其他車輛一律停用歸庫。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大隊主管領導、大隊安全科同意方可啟用。

  第二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統籌安排,保證工作需的原則。

  2、公務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公司領導或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主任統一進行安排、調度。出野外、出差的填寫派車單并報大隊安全科備案。市內短途用車不開派車單。

  3、嚴格執行車輛路單制度。由司機登記車輛運行時間、目的地、公里數等信息,出車任務完成后由用車人簽字確認。缺少用車人簽字、行駛里程與派車任務明顯不一致的,需由司機進行文字說明。

  4、司機必須按辦公室通知的派車任務、路線出車,不得擅自改變,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5、駕駛員駕駛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責任,除保險理賠部分外,他人或公司還有損失的,由駕車人員全額賠償,且駕駛人當月考核不合格。

  6、司機因自身保管、保養不當等造成公務車輛被損或機械故障的,承擔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且當月考核不合格。

  7、駕駛員擅自將公務車交給他人駕駛,當月考核不合格;若交他人駕駛發生責任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時,還應承擔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

  第三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所有公務車輛必須及時、足額投保。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待命,不得隨意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的大隊、公司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每周司機進行一次自檢,并填寫檢查表,當月與行車路單一同交公司安全部門進行統計;公司每月對所屬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5、車輛在公務途中遇有突發事件或交通事故,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立即向交警、保險部門報案,同時還應向公司領導及辦公室報告。

  6、因駕駛行為不當發生的交通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7、修車時間由車班班長向辦公室主任報告后,由辦公室主任協調安排好修理時間。

  8、司機應認真填寫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并將保養、維修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維護保養登記表》中。

  第四條、車輛用油管理要求:

  1、公司統一辦理加油卡,采取先申請后加油、一次一申請的方式。市內加油指定在建國北路加油站。

  2、司機加油時需先到油料管理員或辦公室主任處申請并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填寫《加油登記表》,領取油卡加油。

  3、加完油后,駕駛員務必將加油小票及審批單、加油卡一同交回;如加油小票、審批單遺失,按照績效指標進行扣分。

  4、司機因公出差、出野外途中,現金加油前需告知公司辦公室,回公司后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審核后報銷;如未提前告知辦公室,需提供書面說明并經隨車人員簽字,否則不予入賬報銷。

  第五條、車輛臺賬與信息公開

  1、車輛臺帳應一車一帳,真實反映車輛費用支出和使用情況,包括:燃油費、維修費、保養費、路橋/停車費、洗車費,公路數、交通事故次數、驗車年檢等。車輛臺帳應每月公布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整體評估,并形成一定的費用控制參照標準。

  2、發生虛報、多報費用或謊報車費的,不論金額大小,一律按照相關金額兩倍予以處罰。

  3、每個月初,由公司辦公室統計每輛車上個月因公出差出野外時間、運行公里數、維修更換的配件及費用、保養的次數及副油更換數量、百公里油耗等運行數據,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

  第六條、獎勵制度

  安全月度行駛無責任事故、無違章,年底一次性給予獎勵500元,全年百公里油耗最低獎勵1000元。

  第七條、考核制度:

  對于工作態度差、不服從調度;路單執行情況;工作時間擅離職守耽誤出車;出車辦私事或私自將車交與別人駕駛;安全意識強弱、酒后駕車;車輛故障頻繁;個人責任造成車輛損壞;交通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等情形,按照駕駛員考核指標進行考核,情節嚴重的,調離崗位或內部待崗,聘用的辭退。

  第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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