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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通用11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1
第一條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對學校工作負全面職責,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安全工作職責如下: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將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
(二)全面負責領導學校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務,審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安全工作。
(三)建立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與學校各部門和全體教職工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四)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五)參加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部署安全工作。
(六)定期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及時了解安全情況,落實學校各類大型活動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指導安全工作。
(七)做好安全方面緊急情況下的總指揮工作。
(八)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安全系數。
第二條書記是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安全工作職責如下:
(一)協助校長,認真落實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規。
(二)加強各處室部門聯系工作,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
(三)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預防學生違法犯罪行為,杜絕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三條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主抓學校安全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意見,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措施及各種規章制度。
(二)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增強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
(三)組織做好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四)定期組織開展學校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學校各種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五)落實校區安全值班工作,加強對各種執勤及巡邏人員的管理和檢查,增強其工作責任心。
(六)聘請有關人員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七)與轄區有關部門取得聯系,綜合整治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八)完成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計劃、匯報、總結、調研執行、情況反映等專項材料。
(九)接受并處理學校安全工作緊急情況信息。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并做好安全工作總結。
第四條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教育教學安全責任人,主要職責有:
(一)督促全校教師嚴格落實教學常規。特別是認真落實體育課、勞動課等課的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二)對必須外出進行校外教學的課要認真審批,督促其嚴密組織。
(三)督促全校教師加強師德修養,關愛學生,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杜絕因體罰和心靈虐待造成對學生的'傷害事件,確保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四)督促指導教師把學生安全作為教育教學的第一要事,擺在首位,認真落實各有關法規和上級文件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安全規定,依法辦事,依法教學。
(五)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師、值班職員對課間活動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絕課間責任安全事故。
第五條分管后勤的副校長是學校設施設備安全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有:
(一)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做好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對學校建筑物、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
(三)加強對食堂、生活服務部的管理,確保學校食品安全。
(四)加強學校宿舍管理,確保師生宿舍安全。
(五)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盜工作,維護學校財產安全。
(六)加強全校的安全設施建設,確保校園安全。
第六條政教處在分管副校長領導下,負責學生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利用宣傳欄、板報、櫥窗、廣播站等,定期開展交通、防火、防盜、防溺水、防雷擊等安全專題宣傳。
(二)利用班會、知識講座、國旗下講話等形式,定期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對學生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三)負責抓好學生春秋游、野餐、夏令營等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
(四)負責學生思想教育和行為習慣教育和文明禮儀教育,及時排查調處學生中的矛盾隱患,杜絕斗毆等不良事件的發生。
(五)重視對學生的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偏差和行為偏差學生檔案,落實幫教措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六)做好與派出所等相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工作,及時消除治安隱患。
(七)制定完善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師生進行應急疏散、消防逃生、緊急救護等應急演練活動,增強廣大師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護能力。
(八)落實值周值日制度,督促指導值周值日人員做好課間學生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強對保安人員、門衛管理員、寢室管理員等崗位的管理和督查,落實安全責任。
(十)指導班主任做好與家長的聯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第七條教務處在分管副校長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主要職責是:
(一)加強對任課教師的安全意識教育,制定落實教學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二)監督檢查上課期間學生安全和課堂教學紀律情況。
(三)負責全校實驗室、儀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實驗室、儀器室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藥品要專人負責、嚴格按規程管理和使用。
(四)負責師生參加各類教學活動、教科研活動、外出競賽活動的教師和學生的安全工作。
(五)參與安全事故的緊急救援工作,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條總務處負責校園、校舍、物資財務的安全,其主要職能是:
(一)落實后勤工作人員安全崗位責任,組織后勤職工安全法規、安全常識學習培訓。
(二)加強校舍、設施設備的管理,定期組織檢查,定期維修保養,排除安全隱患。
(三)加強對食堂、生活服務部等食品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確保不發生師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
(四)做好學校宿舍、食堂、實驗室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設施完好、人員到位、責任落實。
(五)負責校內車輛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做到停放有序,防范交通事故的發生。
(六)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門衛管理,落實值班制度、巡邏制度等各項安全保衛制度,嚴防偷盜現象和各種破壞活動發生,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七)密切與轄區公安部門的聯系,加強警校共建,維護學校治安穩定。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是:
(一)樹立安全防范的意識,經常檢查存放現金、票證的房屋門窗、保險柜和防盜設備,保證安全、牢固、有效。
(二)現金、票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三)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銀行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堅持按最低限額保存現金和票證。
(四)向銀行送存大額現金,必須申請由學校派專人專車辦理。
(五)注意防火安全,經常檢查防火設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將火種帶入財務室。
第十條班主任是本班學生安全責任人,負責對學生進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職責是:
(一)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常識,提高學生自身保護能力。
(二)平時要加強教室等學生學習活動場所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采取措施。
(三)落實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根據實際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四)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和行為習慣教育,隨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動向,化解學生間的矛盾沖突,預防打架斗毆等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中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杜絕隱性安全問題。
(六)了解掌握行為偏激學生、心理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情況,及時向學校匯報并建立檔案,制定落實幫教措施。
(七)本班學生參加校內外各類活動要精心組織,親自帶隊,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八)做好學生課間、午間活動的安全監管工作,隨時了解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教育。
(九)密切與家長的聯系,主動向家長反映學生在校情況,學校非正常放假、重大活動等信息要及時告知家長,學生非正常缺課、身體不適、發生意外傷害等要立即通知家長。
(十)萬一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學校并及時進行有效的救護。
第十一條任課教師是課堂教學安全負責人,對本堂課教學學生的安全直接負責,并協助班主任做好各項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有:
(一)堅持落實講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制度,如發現學生缺席,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系查明原因。
(二)熟悉所教學科的教學常規,嚴格落實教學常規的有關規定,特別是要認真落實體育課、勞動課、自然課等強實踐性課程的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三)要隨時留心課堂中出現的各種異常現象(如對體弱學生),出現異常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好各種異常偶發事件,并報告班主任和學校。
(四)關心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五)對必須外出進行校外教學的課,要事先報告學校,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未經允許,不得外出。
(六)認真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七)在本堂課以外發現各類安全隱患和事故,都必須及時處置、及時報告。
第十二條值班領導對值班期間學校治安情況負責,其主要職責有:
(一)工作日帶班期間隨時聽取值班人員匯報,及時處理有關情況。
(二)隨時檢查值班教師上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
(三)組織值班教師檢查學生早上到校、晚上放學、課間活動、午間活動、出操、晚自習、就寢等情況。
(四)帶班期間24小時開通手機,保證聯絡暢通。
(五)注意師生思想動態,及時搜集意見,并反饋有關領導或部門。
第十三條值周值日教師負責維護值周值日期間的學校治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做好早晨上學、課間活動、午間活動、傍晚放學期間的安全巡查工作,維護校園秩序,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不能處理的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或領導處理,切實保證輪值時間內無責任安全事故。
(二)負責維護出操、食堂就餐、晚自習等秩序;協助生活教師管理學生就寢秩序,督促學生按時就寢。
(三)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記錄,24小時開通手機。把值班記錄交政教處。
(四)聽從值班領導的臨時性工作安排。
(五)注意師生思想動態,及時搜集意見、建議,向有關領導匯報作出反應。
第十四條醫務人員負責學校師生保健衛生,其安全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
(二)根據上級衛生部門的要求,制定學校年度衛生工作計劃,完成年終衛生工作總結。
(三)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定期對學生進行全面健康檢查,建立學生健康卡,負責學生健康卡的管理,并作好學生健康狀況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四)加強對學生進行生理衛生、青春期知識等衛生健康教育的宣傳輔導工作,經常檢查學生個人衛生行為,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
(五)督促檢查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室衛生條件。按時檢查、評比衛生情況。
(六)做好傳染病、常見病的預防工作。根據季節主動開展有效的預防措施和預防宣傳工作,控制疾病的發生。發現傳染病患者要及時向防疫部門上報。
(七)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工作,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及腸道傳染病。
(八)做好藥品的采購和保管以及醫療器械設備的管理工作,按時結清各類醫藥費。
第十五條食堂管理人員負責師生用餐安全和食堂消防安全,其職責是:
(一)嚴格把好三關:食品定點采購,餐具定時消毒,從業人員定期體檢。
(二)做好食堂人員的晨檢工作。如發現有身體不適人員應及時勸其休息,不得進入食堂。
(三)定時組織食堂人員學習食品衛生安全知識,進行安全教育。
(四)嚴禁閑雜人員進入食堂。
(五)嚴格按學校食堂衛生有關規定執行操作程序,確保食品加工衛生,要做好個人衛生工作、食堂保潔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證無鼠、無蠅、無蟑、無衛生死角。
(六)定期對液化燃氣、輸氣管道、鍋爐、電器設施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使用。
(七)配齊配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滅火器、消防栓等完好情況,并能正確使用。
(八)每天下班前需檢查液化氣、水源、電源有無關閉。
第十六條學校鍋爐工負責鍋爐房安全,其職責是:
(一)對鍋爐設備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未取得定期檢驗合格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二)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鍋爐和安全保護裝置等處于完好狀態。在鍋爐設備運行中發現有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三)嚴禁將不符合司爐工人基本條件的人員調入鍋爐房從事司爐工作。
(四)司爐工人在值班時須履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鍋爐。
(五)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填寫記錄,及時發現、糾正違規、違章行為,防止和消除安全隱患。對暫時無法根除的安全隱患,應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匯報,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第十七條門衛保安人員主要安全工作職責有:
(一)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值勤記錄,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要勤巡查,不得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
(二)對家長、客人及其他人進入校園辦事要認真詢問和登記,必要時要電話聯系學校領導,核實并獲準許后方可讓其進入。堅決杜絕商人、閑散人員進入校園,干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三)督促師生進出校門時自行車須下車推行,協助做好師生自行車管理工作。制止與校活動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出門。
(四)做好重點時段(上學放學)師生進出校門的疏導工作。做好校門口的治安工作,及時處理并報告發生在校門口的突發事件。對需要緊急處理的重大事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五)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自覺做好維護工作,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后勤部門處理。
(六)要注意個人素質形象,做到文明守崗,禮貌接待。
(七)承擔臨時性安全工作。
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2
1、教師教學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用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武裝學生,努力把學生培養成為德才兼備、素質全面、適應未來社會需要的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教師要努力加強自身的學習和修養,使自己成為政治堅定、工作勤奮、能力突出、作風扎實、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師。在工作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3、教師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應遵循整體性原則、教育性原則、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啟發性原則、因材施教原則、循序漸進原則、鞏固性原則、直觀性原則。
4、教師的教學工作分為備課、授課、批改作業、課內外輔導、學業成績考核與評定等環節。對教師在各個環節中的基本要求是:
(1)在備課環節上的要求
①認真學習教學大綱,深入鉆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編排體系及各章節在整個教材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基礎知識的內容和基本訓練要求,掌握知識的科學性和系統性。了解學生的學習現狀和學生在本學段必須掌握的知識內容及應具備的能力。在此基礎上,制訂學年和學期的教學計劃。
②以教學內容為中心,參閱教學參考書,吸收現代教育科學知識和先進的教學經驗,充分挖掘教材中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的因素,認真擬訂教學目標,明確教材的重點、難點和關鍵,充分考慮學生的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遵循教學規律,貫徹教學原則,選擇教學方法,正確使用教具,科學地設計教案。
③認真寫好教案。教案內容應包括:教學的目標要求,教材的重點、難點及關鍵,教學步驟,教法與教具,師生雙邊活動的安排,課內練習與課外作業,板書設計等。教案應系統、明朗、新穎、實用。
④備課以個人鉆研為主,參加集體備課。各科各教師教學要有備課本,做到分課時備課,超前一周備課。嚴禁上無準備之課和無教案之課。杜絕機械照搬舊教案上新課。
⑤備課要認真、規范。要備復習課、練習課、評講課、新授課,并且還要有課后小結,以便根據學生掌握程度的具體情況在下面的教學中加以改進或彌補。
(2)在授課環節上的要求
①必須按照課表和作息時間表組織教學,嚴肅認真地上好每一堂課。做到:教學目標明確,教學重點突出,教學內容正確,教學方法恰當,教學結構合理,教學效果好。
②要嚴格按教學程序進行操作,按各學科獨自的教學模式實施教學,嚴格執行教學計劃,認真完成教學任務。對學生管教又管導。注意培養學生的非智力因素,做到把傳授知識、培養學生的能力、提高學生的思想覺悟融為一體。
③講課應精神飽滿,儀表端莊,教態親切、講解生動,板書工整。
④要嚴格遵守課堂教學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挪用、隨意調換課時和拖堂,不在課堂上抽煙,不隨時離開課堂或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
(3)在作業環節上的要求應做到“五要”,即:分量要適小(各學科應根據具體情況按年級定),難易要適度,形式要多樣,要求要嚴格,批改要及時。
(4)在輔導環節上的要求
①教師應面向全體學生,除加強課堂輔導外,科任教師應與班主任聯系,訂出下班輔導時間,對學生作有針對性的輔導。
②輔導應區分情況,體現層次,抓好“兩頭”。
③要善于發現并培養學生中的優秀生,著重培養他們的自學能力,發展特長。
④對學習成績差的學生則應抓好“雙基生”。
⑤答疑解難要細心熱情,一視同仁。
(5)在成績考核環節上的要求落實,嚴禁歧視“差生”。
①教師要加強對學生平時學習情況的了解,不得頻繁地進行考試或舉行猜題、押題、模擬等考試活動。
②考試命題應從大綱要求和教材內容出發,著重檢查學生掌握基礎知識及應用基礎知識去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③考試要嚴肅考紀考風。考試結束后要認真閱卷評分,并進行試卷分析和講評。各科考試同等對待。
5、教師要積極參加在職進修。學歷不合格的教師要通過參加函授、電大、高等教育、自學教育以及到高等院校培訓等途徑,力爭達標。學歷合格的教師要不斷更新知識。同時通過開展以老帶新、師徒結對等活動,不斷提高教師的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
6、教師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堅持坐班辦公。因病因事請假,要履行請假手續,不論時間長短,都必須先向教導處申訴事由,經批準后方可離校。審批程序及權限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7、積極參加各種教研活動,鉆研教育理論,總結交流教學經驗,積極撰寫教學論文,并且在每學期結束前寫出一篇教學工作總結交學校。平時還要通過相互聽課、評課、反思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
8、在職教師不得擅自謀求第二職業,未經允許,不得到外校(單位)兼課。未經教導處允許,不得擅自換課或棄課。
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3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并填寫會客單。來訪學生家長要與班主任聯系,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系,確認后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系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做好登記,并與相關部門值班人員聯系。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未經學校批準,外來人員不得留宿校內。
5、學生離校須經班主任批準,門衛憑假條放行。
6、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有關證明和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出。
7、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8、外來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在校門外。
9、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后,方能離校。
10、門衛接班人員未到崗前,前班人員不得離崗下班。
11、交接班前,前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準備,后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位,清點保安器械和公物,待雙方確認安全無誤簽名后,前班人員方可下班。
12、做好夜間巡查、節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門衛人員要勤巡邏、勤檢查、勤觀察確保安全。
13、每次巡邏檢查后,都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如實記清巡查時間,線路、部位、情況、采取什么措施等,當班人員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責任區各部位進行閑聊、休息、睡覺、更不能提前記錄或做假記錄。
14、門衛室的報警設備處于正常狀態,規范使用,記好記錄。
15、認真履行門衛人員職責,不做與門衛工作無關的事
16、教職工在上班期間離校時,必須攜帶請假條,經教務處批準,門崗驗證后方能外出。
17、學校教職工車輛進入校園必須出示“晨曦學校車輛通行證”,驗證進入校園。
18、學校放假、返校時,門崗值班人員必須攜帶安防設備,在崗亭外執勤,以防意外發生。
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4
為加強對我校財務人員的培養鍛煉,提高工作能力和辦事效率,完善內部控制制度,財務人員實行關鍵崗位人員輪崗制度,是指在計劃財務部內,對財務人員進行有計劃地調換工作崗位,我校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輪崗制度,要統籌兼顧工作的安排和人員的使用,既達到輪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證各項工作的連續性和人員的相對穩定性。輪崗的財務人員必須具備所輪換崗位德才要求的基本條件。
2.輪崗的組織實施。資金管理人員實行定期輪崗制度,原則上每3年輪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經批準可適當提前或延期。
3.未列入定期輪崗范圍和未達到規定輪崗年限的財務人員,必要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財務人員自身條件,也可進行正常的交流和調整。
4.財務人員輪崗要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對不服從輪崗決定的財務 員,要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并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理。
5.輪崗人員的`工作交接。資金管理人員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資金業務管理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6.資金管理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前要做好以下八項工作。
⑴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⑵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⑶移交會計電算化工作的,有關電子數據應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同時系統管理員在會計交接之日更換崗位操作員。
⑷資金管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一般資金專員交接由資金主管負責監交;資金主管交接由財務部經理負責監交;財務部經理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⑸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離崗者對繼任者面臨的問題可提出解決建議,并可協助解決。
⑺及時對輪換崗位的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使輪崗人員迅速了解工作內容及業務知識,保證工作能順利進行。
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5
第一條 協助校長制定期初財務工作計劃預算、期末財務工作報告和財務公開工作。
第二條 制訂后勤方面的有關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認真檢查、督促制度的執行及崗位職責的履行,做到循章辦事,制度管人。協調各部門工作,期末做好后勤工作總結。
第三條 協助校長做好校舍建設規劃及修繕工作,負責學校設備的添置、更新,負責校園環境的凈化、美化、綠化、香化等校容、校貌管理工作,改善師生學習、生活、工作的.環境,創設優良的育人環境。
第四條 組織、指導后勤人員認真履行后勤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好圖書、儀器、教具、電器等財產設備,落實責任制,督促有關人員正確使用,提高使用率和完好率;協助學校保衛人員抓好創安工作,定期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維護、防盜、防火的工作。
第五條 樹立超前意識和服務育人的思想,為師生的教學和生活提供優良服務;搞好師生的外事保健工作,積極協同工會解除教師的后顧之憂。
第六條 檢查、督促保管和采購人員及時做好新學期各項教學設備、教具、辦公用品、課本書籍等的準備必需的體育、衛生器材等,為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快捷、優質服務。
第七條 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堅決執行主管部門關于學校收費管理的各項要求,把好財物采購申請關。
第八條 加強學校后勤管理工作,維護學校設備設施、環境衛生,保持校園的整潔美觀;配合德育處對師生進行愛護公共財物和校園花草樹木的教育,公物損壞要及時組織教育、賠償、維修。
第九條 勤儉節約,合理使用各項經費,嚴格控制開支,對學校的用水、用電、用紙等要規定制度,嚴格管理;完善必要的公物使用、出借等登記手續,執行公物損壞、丟失報告制度和賠償制度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補給、維修,以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
第十條 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總務處有關對外事務的聯系、洽談,辦理并簽訂有關合同、協議。
第十一條 負責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有關總務、后勤方面各種統計資料及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配合學校少年宮服務落實好后勤工作。
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6
總務處是在校長和分管校長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財經方針政策,為全校教學、和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生活服務的后勤管理職能部門。主要職責范圍是:
一、負責學校資產(國有資產)進行管理、監督,防止學校資產的流失。
二、檢查指導學校環境衛生、校園綠化、校園美化、膳食、供水、供電、排水、排污等后勤服務設施的工作。
三、負責管理核算學校撥入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并負責采買學校計劃內的各種教學設備、衛生工具。同時管理教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房屋租金等工作。
四、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組織實施學校行政辦公用房,教學用房,科研、實驗用房和教工、學生宿舍的維護修繕,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
五、對學校基建工程、維修工程質量進行全方位的監督。
六、負責管理學校食堂及教職工作生活、福利方面的工作。
七、完成校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總務主任工作職責:
一、對人民的教育事業無限忠誠,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堅持總務工作為教書育人和教職工服務的方向,保證教學工作的物資設備。
二、負責學校的日常管理,制定和組織實施學校總務工作計劃,做好總務工作的總結。
三、加強財務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財務工作的規定,健全財務管理賬目。
四、領導和組織體育、衛生工作,努力改善教學衛生和環境衛生,培養學生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和衛生習慣,增強學生體質。
五、要以服務教學、服務教師、服務學生為宗旨,為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做好強有力的保障。
六、健全財產管理制度。對購進的.財產要按時入賬,定期與財產人員對帳,做到帳物相符。對教室內的物品,做好開學、期中、期末的交接、檢查、驗收工作。
七、加強學校食堂管理,經常深入食堂督查,按制度、規程辦事。
八、貫徹勤儉辦學的原則。負責管理和維修學校的校舍、場地和設備,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搞好校園綠化、美化工作,創建一流的校園環境,為師生提供舒適的學習工作樂園。
九、加強門衛管理,搞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7
一、學校安全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副校長具體抓,學校教職工具體落實的多元化共同努力,共同負責的管理機制,確保責任層層落實,齊抓共管。
二、校長應經常定期組織安全工作人員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安全工作各項責任制度;定期檢查指導安全工作情況;并注意組織全校師生,利用各種機會對學生進行安全和安全防范教育,同時,每期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動。
三、班主任對學生安全教育,監管等負責重要職責。
1、班主任應利用班隊會和各種活動對班級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2、班主任應強化工作,平時多注意了解,觀察學生,發現不安全現象和首頭應及制止、教育,并對個別較嚴重的學生應作好跟蹤調查。
3、班主任每期主期舉辦兩次以上的安全教育為內容的主題隊會,對學生采取多種形式的.教育。
4、按學校的要求,定期跟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科任教師對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安全同樣負有責任。
1、科任教師應根據教學內容,結合實際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任課教師對新教學科應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對學生作好安全防范。
3、體育、實驗等具有危險性的課程,教師應事先對有關安全防備及預防采取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五、學校應定期跟相關責任人(含班主任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職責。
六、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作好學校保衛工作。同時,學生在校期間,保衛人員應隨時觀察發現學生不安全現象,應及時排除、制止、教育,確保學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進行,按《安全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責任。
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8
一、在中心主任及副主任的領導下負責食堂食品留樣工作,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飲食服務中心的相關制度規定。
二、監督檢查餐廳糧、油、配料等原材料的進貨渠道,保證進貨渠道正規,糧、油、配料質量合格以及督促保管員做好各種臺賬資料登記工作。
三、檢查督促餐廳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和食品加工、存放過程及中心經營許可證、員工健康證等相關證件的辦理及保管存檔。
四、檢查食品和原料的存放是否按要求,是否符合規范。 五、檢查冰箱、冰柜、消毒柜、滅蠅燈等設施的使用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確。
六、每周進行一次大檢查,每日組織各餐廳自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并有記錄。
七、做好食品留樣的管理工作。
八、在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及時做好應急報告及應急處理。
九、加強對有關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和業務能力,切實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飲食衛生和飲食安全。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9
1、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餐飲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2、定期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檢查餐飲服務環節中的食品安全狀況并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5、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6、對本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癥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7、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8、所在餐飲服務單位發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時,協助單位及時報告衛生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9、協助所在餐飲服務單位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上交本單位的`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
10、與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10
一、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安全、學校消防安全、飲食衛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施安全、型活動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對于出現的重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二、校長對學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四、各辦公室安全責任人對本辦公室的安全負責,對于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五、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于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六、學校食堂管理員對學校食堂、小賣店安全負責,要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食堂、小賣店的`衛生以及其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食品的采購、運輸、儲存、留驗等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要教育食堂工作人員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范工作。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要定期檢查身體,上崗要佩帶健康卡。對于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食堂管理員會負有直接責任。
七、政教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八、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九、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于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十一、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十二、學生及家長違學校制定的《學生往返學校交通安全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責任。
十三、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于違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
十四、對于以上各條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箭、賠償、不進職、不聘、開除留有、報上級批準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11
為認真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適用范圍及要求:
本實施方案適用于學校及幼兒園,由于學生是特殊群體,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主要指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包括外出活動用餐)的衛生管理,其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加強教育、防治結合、群防群治”的方針,堅持“第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落實”的工作原則。
二、成立組織機構: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三、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
1、學校校長為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主管后勤的諶兵為直接責任人,食堂負責人吳燕為具體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主管后勤的諶兵對衛生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2、后勤部門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3、學校保衛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5、學校食堂應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飲食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知識的培訓。
6、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并及時向校領導、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7、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8、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A、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員傷亡;
B、未建立食品衛生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C、未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D、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吳燕的責任:
A、不主動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B、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C、不主動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D、未及時傳達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E、對員工未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考核的;
F、衛生許可證不及時更換的;
G、員工上崗不持有效健康證的;
H、未對員工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測驗、考核的;
I、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或安全事故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的責任:
A、不按衛生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采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B、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采購進給食堂的:
C、把爛變質、不合格產品采購進食堂的。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諶兵的責任:
A、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后果的;
B、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C、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的責任:
A、使用、加工、出售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B、發現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造成不良后果的;
C、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D、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
E、不按照食品衛生法及衛生“五四”要求進行驗收、加工的。
由于工作不負責任,違以上職責,造成不良影響的,處以經濟罰款,一旦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上報教育局,由相關部門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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