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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精選26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個體診所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保證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轄區內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
第三條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轄區內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規范適用于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儲存、調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員與培訓
第五條個體診所的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應熟悉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掌握藥品基本知識。
第六條個體診所從事藥品管理、處方審核、調配的人員必須是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由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及通過勞動部門技能鑒定、符合規定的藥學人員擔任。
第七條個體診所負責人應負責涉藥人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的繼續教育培訓,并建立相應的檔案。
第八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三章進貨與驗收
第九條個體診所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采購藥品,禁止從其他渠道采購藥品。對首營企業應審核其合法資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證照復印件。
第十條購進藥品應逐批進行檢查驗收,并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必須注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購進進口藥品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備查。
購進醫療器械還應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醫療器械注冊證》復印件,并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注冊證號、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供貨單位等。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購進使用。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第十二條個體診所應配備與經批準的.診療、服務范圍相一致的藥品,制訂基本用藥目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的范圍和品種按照省衛生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省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個體診所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配制制劑。
第十四條對特殊管理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儲存與保管
第十五條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應與診療活動相適應。儲存場所四周應平整光潔,屋頂、墻壁應無脫落物,不滲漏。并采取防潮、防凍、防蟲、防鼠及通風、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條個體診所必須配備與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柜、藥架、底墊、冷藏柜、溫濕度計等設施。藥品按不同儲存要求分別在常溫、陰涼及冷藏條件下儲存,相對濕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溫濕度記錄。
第十七條個體診所儲存藥品的藥柜、冷藏柜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藥品儲存放置必須分類定位,做到藥品和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第十九條個體診所應定期對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養護,并予以記錄。對近效期藥品、醫療器械(指有效期6個月內)應加強管理,防止藥品、醫療器械過期失效。
第二十條個體診所的藥品儲存場所應與生活、辦公、診療場所明確分隔,不得臨街設置藥柜。
第五章藥品使用與調配
第二十一條個體診所應當憑本診所醫師處方使用藥品,不得無處方調配藥品。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的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改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處方調劑和藥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發藥時應在藥袋、投藥瓶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個體診所必須經常觀察本單位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必須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制度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個體診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檢查和考核,做好相關記錄。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
(一)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和養護管理制度;
(三)處方調配和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藥品管理和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五)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六)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七)直接接觸藥品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八)從藥人員業務學習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銷毀處理制度;
相關記錄應包括:
(一)藥品購進驗收記錄;
(二)藥品養護記錄;
(三)藥品存放場所的溫濕度記錄;
(四)不合格藥品處理記錄;
(五)廢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銷毀記錄;
(六)從藥人員業務學習記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個體診所必須按本規范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如違反本規定,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如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規范中個體診所是指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第二十七條本規范所指的首營企業是指購進藥品時與本診所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藥品生產或藥品批發企業。
第二十八條本規范自年6月1日起施行。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2
一、為保證對藥品倉庫實行科學、規范的管理,確合理地儲存約品,保證藥品儲存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職責是:安全儲存、保證質量、降低損耗、避免事故。
三、倉庫保管人員的基本職責:
(一)按照藥品不同自然屬性分類進行科學儲存,防止差錯、混淆、變質。
(二)做到數量準確,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四、藥品倉儲保管應執行藥品儲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劑型的儲存保管和養護要點做好在庫藥品的儲存保管。
(一)藥品應按儲藏溫、濕度要求,分別儲存于陰涼庫或常溫庫、冷藏庫內。
1、陰涼庫:溫度不高于20℃。
2、常溫庫:溫度保持在0℃—30℃。
3、冷庫:溫度保持在2℃—10℃。
4、相對濕度:各庫房相對濕度保持在45%—75%之間。
(二)藥品應依據藥品性質,按分庫、分類存放的原則進行儲存保管,其中:
1、藥品與非藥品(指不具備藥品生產批準文號的物品)應分庫
存放。
2、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庫或分區存放。
3、品種與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應分區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化學原料藥以及性質相互影響的藥品應分庫存放;危險品應與其他藥品分庫存放。
5、藥品中的危險藥品應存放于危險品專庫。
6、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存放。
7、不合格品應存放在不合格品專區內,按合格藥品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8、退貨藥品應存放在退貨區內,經質量驗收并確認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區;經質量驗收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區。
9、藥品按品種、規格、批號、生產日期及效期遠近或分開堆垛,入混批堆碼,每一垛的混批時限為:藥品的產品批號或生產日期間間各應不超過一個月。
10、近效期藥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時,應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摧毀月報表。
11、近效期藥品應掛近效期標志。
12、在搬運和堆垛等作業中均應嚴格按藥品外包裝圖示標志的要求搬運存放,規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輕拿輕放,嚴禁摔撞。怕壓藥品應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庫房、貨架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藥品的貨堆應留有一定距離,具體要求如下:
1、藥品垛與垛的間距不小于100cm。
2、藥品垛與墻、柱、屋頂、房梁的間距不小于30cm。
3、藥品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10cm。
4、庫房內主要通道寬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燈具垂直下方不準堆放藥品,其垂直下方與藥品垛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小于50cm。
(五)在庫藥品均實行色標管理,其中:
1、黃色:待驗藥品庫(區)、退貨藥品庫(區)。
2、綠色:合格藥品庫(區)、零貨稱取庫(區)、待發藥品庫(區)。
3、紅色:不合格藥品庫(區)。
(六)藥品入庫時應按照藥品入庫驗收制度,經過質量檢查驗收,并簽字或蓋章后辦理入庫手續。
(七)藥品倉儲保管人員對貨與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或破損、標志模糊等情況,有權拒收并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八)藥品倉儲保管人員應接受藥品養護員有關儲存方面的指導,掌握主要劑型的儲存保管與養護要點,做好倉間溫、濕度等管理,正確儲存藥品。
(九)藥品出庫發貨時,應堅持檢查復核后出庫發貨。
(十)藥品出庫發貨時,應做好出庫發貨復核記錄。
(十一)對于銷后退回藥品,應按《退貨藥品的管理規定》做好退貨記錄與存放、標識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做好溫濕度調控工作,堅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觀測并記錄《溫濕度記錄表》,并根據具體情況和藥品的性質及時調節溫濕度,確保藥品儲存質量。
(十三)藥品倉儲保管人員每月底應定期做好庫存盤點工作,做到帳物相符。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為加強我院藥品的庫存管理和資金流動,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為了保證庫房和藥房賬物的一致性,發現倉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解決,以提高庫存管理的水平。
二、適用范圍及盤點頻次
本辦法適用于各庫房、各藥房及靜配中心二級庫的盤點。盤點分為定期盤點、不定期盤點、日盤點。定期盤點為季度盤點;不定期盤點是出現帳物異常情況下的組織盤點和醫院臨時下達盤點任務;點是對貴重藥品的盤點。
三、職責
3.1各倉庫和藥房負責人負責盤點作業前的到貨入庫及供貨清單出庫的帳物處理。
3.2各倉庫和藥房負責人負責盤點的實施,對盤點過程中出現的差異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3財務處人員負責每季度各庫房、藥房及靜配中心盤點表的打印、盤點結果錄入及調賬。
3.4藥學部負責人負責對盤點過程的監督及對結果進行檢查與審核。
四、盤點時間
每月最后一周定期盤點;出現帳物異常情況和醫院臨時下達盤點任務日盤時立即組織盤點,貴重藥品每日盤點。
五、工作流程
1.盤點準備
1.1對倉庫和藥房進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藥品和耗材。
1.2對不合格品、過期藥品要劃出專門區域進行定置存放,并建立相應的`電子帳;由相應的庫管員和藥房負責人進行后續處理工作。
1.3對各種無包裝物料進行包裝,做好物料的標識。
1.4確定盤點范圍,核對藥品和耗材,確保藥品、耗材和貨位一致,同時確認區域內的藥品、耗材與貨位標示是否相同。
1.5對新參與盤點的人員進行培訓,熟悉盤點作業流程和各種單據。
2.盤點實施
2.1盤點表的發放
2.1.1由盤點主管負責人負責盤點表的發放。
2.1.2根據盤點人員的分工發放盤點表,盤點表按盤點人數發放,憑盤完的盤點表換新的盤點表。
2.2實物盤點
2.2.1盤點人根據盤點表上的藥品和耗材名稱找到相對應的貨位,先核對該貨位的名稱和藥品實物及盤點表上是否相符,如相對應的貨位上有不同品種的藥品名稱應立即轉移至藥品相對應的區域。
2.2.2盤點時按照實物填寫,實物與帳物相符都打,不相符的“實盤數”欄填寫實物數量。
2.2.3在盤點表中“實盤數”一欄中工整的靠左邊寫下盤點數字。如盤點表填寫錯誤,應用筆在原數字上劃一橫線,然后在其右邊寫下正確數字并簽名。
2.2.4當一張盤點表盤完后盤點人應在盤點人處簽名,并立即將盤點表交給本小組的盤點負責人,由盤點負責人對盤點表進行審核。
2.3盤點表的返還
2.3.1各區域盤點負責人將審核后的盤點表交到盤點工作點,換取新的盤點表。
2.3.4盤點負責人對返回的盤點表審核后,在盤點表返回時間處簽字確認,并交專人錄入系統,同時將新的盤點表發給盤點負責人。
2.4盤點抽查
2.4.1盤點表由兩人一組進行錄入,一人負責報數,一人負責錄入。當一張盤點表錄入完成后,由錄入人重新報數,報數人復核。
2.4.2當一張盤點表錄入完成后,如盤點數字與系統數字不符,立即由專人負責核查。核查結果由核查人和盤點人共同簽字確認。
2.4.3當盤點表返回后,立即安排人員對盤點結果進行抽盤,抽盤比例為盤點品種的10%但盤點數字與系統數字不符的藥品和耗材必須安排抽盤。
2.5盤點結果確認
2.5.1抽盤結束后,如帳物相符率為99.5%以上,盤點結果有效。
2.5.2抽盤結束后,如帳物相符率為99.5%以下,貝卩針對問題區域進行擴大抽盤,直至帳物相符率為99.5%以上。
3.盤點總結
3.1如盤點結果合格,則將此次盤點結果與帳面數字核對,出具盤點總結報告。
3.2盤點差異的處理,盤點工作結束后,所發生的差異、錯誤、盈虧分別予以處理,盤點差異的原因有錯盤、漏盤、計算錯誤;異常退貨、沖單,并且未入賬等。
3.3整改措施:重新確認盤點區域,檢查是否存在漏盤、錯盤現象并重新計算;對未入賬的重新入賬;對無法查明的差異以調賬為主。
3.4將盤點結果上報藥學部,藥學部上報主管領導審核。
六、獎懲
盤點結果納入績效考核。
1、盤點差錯率
藥品盤點金額差錯率三0.5%。
2、獎勵
所有盤點差錯率在規定以下者,每人獎勵何差錯者(賬物相符率100%,每人獎勵50元。
3、處罰
藥品盤點金額差錯率超過0.5%以上者,每人罰款30元處理;差錯率超過1 %以上者,每人罰款50元處理,從當月績效中扣除。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4
為規范醫院相關工作人員在藥品使用過程中的行為,保證臨床用藥的安全、合理、經濟,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根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陽江市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范》等相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醫生:應根據病人診斷結果為病人選擇合適的藥物,嚴禁醫生開大處方、亂開貴重藥品,實行大處方登記跟蹤制度。對不合理用藥的大處方,給予醫生業務警示,并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
二、藥學技術人員:應認真審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粘貼標簽、包裝;向患者交付處方藥品時,應當對患者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藥學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認為存在安全問題時,應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發現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應拒絕調劑,并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發代用藥品,對于發生嚴重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的處方,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告。
三、護理人員:應做好最后把關工作,發現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誤的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并作處理。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應認真執行。患者出院帶藥,一律由護理人員代領送到床前,并詳細介紹藥品名稱及服用辦法。
四、抗菌素的'使用管理:要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施細則,明確各級醫師非限制使用、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的權限,嚴格處方行為,落實分級管理要求。同時要建立健全醫院促進、指導、監督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的管理和評價制度,將藥物的合理應用納入醫療質量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規范醫師的用藥行為。
五、特殊藥品的使用:
1、有麻醉處方權的醫生才可開具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
2、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簽名并進行專冊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拒絕發放。
3、每張處方的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數量不得超過規定的要求。
4、麻醉的藥品注射劑型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或者由醫務人員出診至患者家中使用。
5、醫院使用放射性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衛生防護管理的有關規定。
6、醫院供應和調配醫療用毒性藥品,憑執業醫師的正式處方。調配處方時,由配方人員及具有藥師以上職稱的復核人員簽名蓋章后方可發出。如發現處方有疑問時,須經原處方執業醫師重新審定后再進行配制。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5
高危險藥品是指藥理作用顯著且迅速、易危害人體的藥品。為促進該藥品的合理使用,減少不良反應,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高危險藥品包裹高濃度電解質制劑、肌肉松弛劑及細胞毒化藥品等,具體品種見附錄。
二、高危險藥品應設置專門的.存放藥架,不得與其他藥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險藥品存放藥架應標識醒目,設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藥學人員注意。
四、高危險藥品使用前要進行充分安全性論證,有確切適應癥時才能使用。
五、高危險藥品調配發放、注射劑稀釋和護士臨床使用實行雙人復核,確保準確無誤。
六、加強高危險藥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進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七、定期和臨床醫護人員溝通,加強高危險藥品的不良反應監測,并定期總結匯總,及時反饋給臨床醫護人員。
八、新引進高危險藥品要經過充分論證,引進后要及時將藥品信息告知臨床,促進臨床合理應用。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6
1、按上級有關規定和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劃分為片劑單價1.00元以上者,針劑5.00元以上者列為貴重藥品管理范圍(包括自費藥品)。
2、貴重藥品又分為一類和二類,一類貴重藥品須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結收支帳。
3、凡屬一類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4、統計員每日根據門診用藥消耗數量及時補充藥品,以保證臨床用藥,當日消耗的貴重藥品應及時登記入帳,并應帳物相符。
5、自費藥品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嚴禁自費藥品公費報銷的現象發生。
6、貴重藥品如有自然破損,應按上級規定的'報損制度執行,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溢耗單,由科室負責人簽字方能上報財務,予以報銷。
7、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8、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9、屬公費醫療的患者,應按公費醫療制度執行,嚴格控制和杜絕濫開大方的現象。
10、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有效期限,嚴防過期失效的藥品使用于臨床。
11、凡屬生物制品的藥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變的藥品應存放于干燥通風處。
12、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偽、假、劣藥混入。
13、嚴格執行貴重藥品逐日消耗制度,貴重藥品每月盤點一次,并認真填寫盤點明細表,上報財務科。
14、貴重藥品一律由調劑室按醫師處方發放,晚間急癥病人所用藥品,次日須補辦手續。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為加強存貨資產管理,保障存貨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準確性,真實地反映存貨資產的結存及管理狀況,使存貨資產的盤點更加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該制度所稱“存貨”特指:倉庫庫存藥品、藥店陳列藥品。
三、職責
1、倉庫藥品:由主管倉庫負責人組織參與大盤點實施工作,對盤點中發現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2、藥店藥品:由銷售業務部負責組織參與大盤點實施工作,對盤點中發現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3、財務部:負責對大盤點過程全程監盤,對盤點計算結果盈虧調整審核;并對盤盈、盤虧藥品做出處理意見,進行有關的帳物處理;每月對自行盤點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結果上報總經理審批,實存數與計算機結存數對照,短少由藥店自行承擔。
4、總經理:負責盤點盈虧處理的審批工作;
5、存貨保管部門:負責本部門初盤工作。
6、各職責人員必須對本職責負責,盤點工作結束,在盤點表上簽字確認盤點結果真實。
四、盤點時間
1、藥店盤點分為自盤和大盤點(公司組織實施的季度盤點)①每月進行一次自盤(小范圍盤點),由藥店員工自行進行盤點工作,藥店員工將店存數與計算機實存數對照,發現差異及時處理;
②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個月月底進行一次大盤點(初盤、監盤、復盤),大盤點具體時間具體安排。
2、倉庫盤點:半年進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個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變更時間,必須征得財務主管會計(核對時點數據的要求)同意方可。
4、財務部人員不定期地抽查倉庫、藥店的存貨情況。
五、盤點方式、方法
1、盤點方式:動態盤點(不停工或不關店)與靜態盤點(即停工或關店)相結合;定期盤點與不定期盤點相結合;自盤與大盤、抽盤相結合。
2、盤點方法:全面盤點(大盤點)和抽查盤點(自盤)相結合。
3、每月定期盤點采取動態盤點,以自盤為主、抽盤為輔的方式進行。自盤盤點時間由藥店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盤由財務部決定。
月盤點流程,藥店每月進行月盤點可以及時發現工作流程中的各個環節漏洞及差錯,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糾正,以減少藥店的損失;財務部不定期抽查盤點的'賬貨相符情況;藥店計算存貨公式=上月結存+當月購入+藥品退回-藥品退出-本月銷售
每月藥店要同財務部對賬,核對進貨額、銷售額、調價額做到賬賬相符,以保證盤點結果的真實。
4、每季度大盤點采取靜態盤點,以業務部負責組織實施盤點。
5、對倉庫不定期的盤點采取動態盤點、抽盤的方式進行,其盤點方法由財務部確定;年中、年末的定期盤點由主管倉庫負責人組織實施。
六、盤點程序
1、盤點前準備工作:
倉庫定期盤點由主管倉庫負責人擬定《盤點實施計劃》上報經理審批,并負責召集相關人員召開盤點工作協調會,并按擬定的《盤點計劃表》組織實施;
2、各相關部門接到《盤點計劃表》后次日內組織召開部門內部盤點會議,做好各項盤點前準備工作;
3、與倉庫藥品、藥店藥品相關的所有賬目處理應在盤點日前一天完成;
4、存貨盤點前各部門應進行清理整頓,分類、分區域按規定堆放好存貨;
5、季度、年中、年終大盤點前要求各部門按照計劃安排盤點小組,至少分為兩組,一個初盤組,一個復盤組,分組實施初盤、復盤,分小組必須兩人以上。
6、《盤點計劃表》包括:盤點時間、參盤人員、分組情況、分組負責人等;
7、主管倉庫或業務部負責人指定人員打印《盤點表》,盤點表包括:藥品名稱、規格等,但不得打印結存數量。
七、實盤
1、主管倉庫或業務部負責人將打印《盤點表》分發給小組盤點人員,分段或分區開始盤點;
3、每組盤點人員按照存貨擺放順序依次計數填寫盤點表的實盤數;各組將自己區域內藥品盤完后,再各組交替復盤;
4、確認盤點結果無誤,盤點人員在《盤點表》上簽名后交業務部在時空軟件“盤點管理”錄入實盤數,計算盤點結果;并將盤點結果交財務部。
八、盤點處理
1、財務接到盤點結果表,審核再次核對確認盤點結果后,編制編制《盤點盈虧報告》,報總經理審批做賬務處理;
2、主管倉庫負責人對盤點結果和存貨管理中存在問題進行總結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3、由業務部對盤點中發現問題組織召開盤點總結工作會議,進行盤點獎罰;
4、倉庫盤點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其短少數量按照含稅批發價由保管賠償,責任不清由倉庫全體共同賠償。;
5、藥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盤點損失由責任人按含稅零售價賠償,責任不清由店員全體共同賠償。
九、經總經理批準日執行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加強藥品效期管理,減少醫院損失,使我科的藥品管理規范化,藥庫必須嚴格把關,認真負責。
一.藥庫保管員要按照微機打印的藥品采購單對采購計劃嚴格掌握1個月采購量(小品種可適當增加),如發現微機計劃量不妥,應及時與微機室聯系,并附特殊說明給采購員。
二.藥庫應嚴把驗收關,凡是未明確標示有效期的藥品拒絕收貨,并反饋給采購員。收貨時藥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該品種總有效期的2/3,否則,應拒絕收貨(特殊情況除外),并將情況反饋給采購員。
三.藥庫保管員要嚴格填寫入庫驗收單,必須將藥品的供應單位、名稱、規格、產地廠家、單價、生產批號、有效期等書寫完整。
四.藥庫保管員要做好藥品動態分析記錄,對入庫2個月不出庫的'藥品反饋給科主任,在了解醫院用藥情況或再行決定留存或退貨。
五.對于各藥房符合規定的沖退藥品,藥庫積極予以辦理,并與采購人員、藥品會計共同辦理有關退貨事宜。
六.藥庫與藥學部各部門間建立信息反饋機制,信息反饋應以書面為準,如因滯留信息或違背以上規定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藥品管理不善者,調離工作崗位,并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七.微機室應按藥品入庫的先后順序出庫,藥庫按出庫單上的產地、規格、批號等發藥。
八.藥房驗收人員必須嚴格核對,所有項目完全與出庫單相符后方可簽字,否則應讓藥庫調換。
九.藥房應按藥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擺放,近效期的先發藥,并建立效期藥品檔案。對估計在效期內銷售不完的藥品,藥房主任應在各藥房間自行調整。完全滯銷品種(各藥房均不銷售),應在失效期前6個月報采購員,其他普通藥品如造成過期失效,藥房主人負完全責任。
十.采購員對各用藥單位上報的近期藥品,應及時查詢,并與供應商聯系退換。
十一.嚴把付款關。采購員應按入庫時間嚴格核實、確定完全銷完后方可辦理付款手續,特殊情況應附說明。
十二.各藥房要做好藥品動態分析記錄,對一段時間內根本銷不動的藥品要及時了解其他藥房銷售情況,并尋找原因,如屬完全滯銷品種應及時與采購人員書面練習。
十三.藥庫保管員對入庫2個月不出庫的藥品應反饋給科主任,在了解醫院用藥情況后,再行定奪。
各環節的信息反饋應以書面為準,如因滯留信息或違背以上規定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彌補不上者,調離工作崗位。對藥品管理不善的各室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9
1、效期藥品是根據有關規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藥品。
2、加強效期藥品的管理師保證藥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個部門要安排專業的人員負責效期藥品的管理,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3、對于效期藥品,庫房根據需要有計劃的采購,藥房也應該根據臨床使用情況適量領用,即防止缺貨,又防止積壓。
4、采購和領用藥品要查驗效期,凡有效期在六個月內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特殊情況須經科主任批準。
5、藥品上架陳列、堆垛碼放要按照效期遠近存放,并根據藥品性質和貯藏要求分類儲存,科學養護。藥品出庫和調劑要遵循“先進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
6、庫房、藥房在每個季度末進行盤點時要檢查藥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藥品登記簿,而且易于辨識。對于效期藥品實施動態監控。凡有效期在六個月內的藥品納入監控范圍,懸掛狀態標示,每月清點乙烯,三個月之內的納入重點監控范圍。
7、臨近效期藥品處理流程:
①庫房存有接近三個月的藥品可退庫,或更換新批號,或與臨床科室聯系。采取措施,近期藥品在規定期限內使用完。在效期藥品登記簿中登記處置結果。
②病區臨近效期又暫不用的藥品,直接到藥房調換遠期批號或退回病房,由處置記錄。
③臨近效期的庫房藥品和藥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藥品,由藥庫負責處置。
④藥庫對于有效期六個月內的藥品及時與銷售公司取得聯系,適時調換;對于市場經常脫銷的藥品,要保留合理庫存,以免造成浪費。
8、藥品在有效期限內發生變色、變質或其它質量異常情況的,不得調劑使用。藥品一旦超過有效期限,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規定作報廢處理。
9、因工作失職,至藥品過期失效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部門或者責任人經濟處罰。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10
目的:制定藥品效期管理標準操作程序,保證藥品質量和患者用藥安全,防止藥品過期失效。
范圍:門診、病區藥房、藥庫
責任人:門診、病區藥房責任人、藥庫保管
程序:
1、藥劑科對藥品實行效期管理,超過有效期的藥品禁止銷售。
2、在庫儲存藥品應按品種、劑型、規格、批號分別碼放,同品種不同批號的藥品,應按效期遠近依次碼放。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個月的藥品為近效期藥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藥品調劑員在藥品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應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
5、發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時應向患者(家屬)說明藥品的效期情況,叮囑其及時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調劑、發放的藥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屬)處方上標示的用藥時間時,應拒絕調劑、發藥,請醫師修改處方換藥。
1、部門責任人、藥庫保管每月檢查、核對、匯總庫存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告表》上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每月質量監督管理小組對近效期藥品匯總分析,提出處理措施。
2、對繼續保留使用的近效期藥品建立跟蹤表;督促臨床盡快使用。
3、采購員應盡快完成近效期藥品的退換貨工作,避免因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4、在庫儲存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按《過期藥品報損制度》的規定執行。
5、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做好不合格藥品管理,確保所有銷售藥品質量。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
3、適用范圍:門店不合格藥品過程管理。
4、責任:質管科和門店質量管理員。
5、定義:
5.1不合格藥品:指藥品質量(包括外觀質量、包裝質量和內在質量)不符合國家設定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的藥品。
6、內容:
6.1、不合格藥品包括:
6.1.1、門店驗收員在進貨驗收時發現的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不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的藥品;
6.1.2、門店養護員在養護檢查中發現的外觀質量及包裝質量不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的藥品;
6.1.3、過期、失效、霉爛、變質及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藥品;
6.1.4、各級藥品監督部門抽檢驗不合格的藥品;
6.1.5、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銷售的藥品。
6.2、各環節不合格藥品處理程序:
6.2.1、來貨驗收時發現質量有疑問的藥品應拒收,由門店質管員填寫“藥品拒收報告單”辦理退貨手續;
6.2.2、門店養護員、營業員在檢查養護、銷售、售后退回環節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立即放置“停售牌”,并在計算機軟件系統中鎖定,填寫“藥品質量確認報告單”,(此表一式二聯,一聯存根,一聯報質管科),報門店質管員處理,經質管員確認無質量問題的`藥品,應撤掉“停售牌”,并解除鎖定,恢復銷售。確認為不合格的藥品轉入不合格品區,記錄“不合格藥品臺帳”;
.6.2.3、能夠直觀判斷為不合格品的由門店質量管理員確認,“藥品質量確認報告單”按月上報質管科。對有可能涉及影響到整批次藥品質量問題和有疑問藥品,應及時送質管科進行確認,質管科應向委托配送公司質管科或廠家進行查詢,根據查詢結果,合格的藥品繼續銷售,不合格藥品及時轉入不合格品區,并記錄“不合格藥品臺帳”;
6.2.4、上級藥監部門抽查,檢驗為不合格藥品,或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銷售的不合格藥品由公司質管科電話通知各連鎖門店立即停止銷售。同時出具“藥品召回通知單”,下發至各連鎖門店。門店填寫“退貨通知單”直接退回配送中心。若由門店首先發現,立即電話通知公司質管科,并填寫“退貨通知單”直接退回配送中心。
6.2.5、門店根據質量責任對不合格藥品及時退回配送中心或進行報損銷毀,退回配送中心的不合格藥品按退出藥品程序操作。門店自行承擔責任的不合格藥品,應進行報損銷毀填寫“不合格藥品報損審批表”,此表由質管科和質管員審核后簽字,銷毀時必須由質管科人員在場監督下進行,并有銷毀記錄和簽字;
6.2.6、質管科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情況應進行歸檔、匯總;
6.2.7、如違反上述現象,不按規定操作及造成不合格藥品的銷售和質量事故的將在質量考核中處罰相應的責任人。
7、相關記錄:藥品拒收報告單、不合格藥品臺帳、不合格藥品報損審批表、藥品銷毀記錄、藥品質量確認報告單、藥品召回通知單、退貨通知單。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合理控制藥品的經營過程管理,防止藥品的過期失效,確保藥品的儲存、養護質量。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3.適用范圍:本公司進貨驗收、在庫養護、出庫復核和銷售過程中的藥品效期的管理。
4.責任:質量負責人、驗收員、養護員、保管員、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 藥品應標明有效期,未標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藥處理,驗收人員應拒絕收貨。
5.2 距失效期不到x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庫。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藥品,每月應填報《近效期藥品催售表》,上報質量負責人。
5.3 藥品應按批號進行儲存、養護,根據藥品的.有效期相對集中存放,按效期遠近依次堆放,不同批號的藥品不得混垛。
5.4對有效期不足x個月的藥品應按月進行催銷。
5.5對有效期不足x個月的藥品應加強養護管理、陳列檢查及銷售控制。
5.6及時處理過期失效品種,嚴格杜絕過期失效藥品售出。
5.7嚴格執行先進先出,近期銷出,易變先出的原則。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13
1為合理控制藥品的經營過程管理,防止藥品的過期失效,確保藥品的儲存、養護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藥品應標明有效期,未標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藥處理,驗收人員應拒絕收貨。
3距失效期不到6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庫。
4藥品應按批號進行儲存、養護,根據藥品的'有效期相對集中存放,按效期遠近依次堆碼,不同批號的藥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藥品在貨位上可設置近效期標志或標牌。
6對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按月進行催銷。
7對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加強養護管理、陳列檢查及售控制。
8及時處理過期失效品種,嚴格杜絕過期失效藥品售出。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14
1.藥房必須憑本單位執業醫師的處方調配、使用藥品。
2.藥劑科必須配備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處方調配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或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處方須經處方審核人員審核簽字后方可調配和發放。
4.處方審核人員收到處方后,應對處方的姓名、年齡、性別、科別、藥品劑量、配伍禁忌及處方醫師簽章等內容進行認真審核。
5.藥劑人員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6.發藥時應認真核對患者姓名,向患者或其家屬說明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等。
7.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保管,留存備查。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15
為規范醫院藥品采購管理,保證臨床用藥安全、合理、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特制訂本院藥品采購管理制度如下:
1、醫院藥劑科是唯一授權從事醫院藥品采購業務的部門。其他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從事藥品采購業務。
2、采購藥品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審核經營(生產)企業的.相關證照,不得從無經營資質的企業購進藥品。
3、藥品采購渠道必須經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批確定。
4、醫院藥品網上采購必須經過《山西省藥械采購平臺》進行采購。
5、所采購藥品必須為醫院正式引進的品種,臨時急救藥品除外。新引進藥品應符合醫院新藥引進規則。
6.所購藥品應及時如實填寫入庫單。采購人員、入庫驗收人員均應在購藥發票上簽名,并經科主任審核后辦理財務手續。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16
一、管控目的
加強對防暑藥品(指風油精、藿香正氣水、藿香正氣膠囊等)的申報、采購、存放、領取、使用各個環節的管理,確保防暑藥品的質量安全、無過期產品,保證防暑藥品的有效利用,杜絕浪費、將防暑藥品帶回家使用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二、管控對象
公司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室
三、管控范圍
公司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室防暑藥品的領取及使用管理
四、管控內容
(1)防暑藥品發放范圍、時間及標準
1、發放范圍:生產車間一線員工和室外作業的員工。
2、發放時間:從每年6月至9月。
3、發放標準:
霍香正氣水:每人15支/月(3小盒),車間按瓶發放至員工,員工在車間領取時以舊瓶換新瓶領取。
霍香正氣膠囊:車間辦公室到生產安全部領取,特殊崗位,特殊人員到車間辦公室內領用,發放完畢并持空盒到生產安全部領取。
風油精:每人1瓶/月。
(2)防暑藥品的申報及購買
1、申報:生產安全部門在每年5月15日之前根據最新的人員月報統計公司內生產車間人數,根據生產車間人數數量計算本年度大約需要的防暑藥品數量,在5月20日之前向公司采購部門申報購買計劃。
2、購買:公司采購部門根據生產安全部門申報的防暑藥品購買計劃在10個工作日之內確保防暑藥品及時購置到位。
(3)防暑藥品的發放及領取
1、各車間領取防暑藥品時必須持有車間主任或安全員簽字的《高唐xxxx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領料單》,生產安全部門根據車間的人員月報確認防暑藥品的領取數量,在《防暑藥品發放記錄》上登記后方可領取。
2、再次領取防暑藥品時必須將前一次使用完的空盒或空瓶領取。
3、所有防暑藥品的發放必須遵循誰使用,誰領取;誰領取,誰簽字的原則并且必須填寫《防暑藥品發放記錄》。
4、車間的.藥品定量發放,凡因亂發、亂丟、亂扔而使車間藥品緊缺的由車間自行購買,生產安全部門不再給予發放。
5、各車間主任、值班長負責并監督藥品的發放及使用。
(4)罰則
1、防暑藥品發放混亂,無《防暑藥品發放記錄》的車間在生產安全部門檢查時一經發現扣車間安全分2分/次,罰車間安全員50元/次,再次檢查不予及時整改的按雙倍處罰。
2、任何車間(部位)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損公濟私、隨意發放防暑藥品,一經發現給予崗位待業一個月的處理。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17
一、藥劑科應在監督管理部門和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采購、儲存、保管和供應工作,其它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
二、藥庫由專人管理,應設置藥品保管員及藥品采購人員負責藥品的采購、驗收、保管工作。庫房保管采購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技術知識,嚴格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藥品采購必須在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下向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進行采購,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復印件存檔備查。
四、藥品采購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按照藥品招標的中標目錄和本院基本用藥目錄采購藥品,保持相應庫存量,以滿足臨床用藥需要。
五、采購藥品要根據臨床所需,結合醫院基本用藥目錄、用藥量及庫存量制定采購計劃。采購計劃交藥劑科主任初審,然后報監管部門和主管院長審核同意后方能進行采購。新品種必須由所用臨床科室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報藥劑科,藥劑科再交監管部門和主管院長簽字審批后方可采購。
六、采購進口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并加蓋供貨單位的印章,采購特殊管理的藥品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七、在采購活動中,應堅持優質、價廉的原則,不得采購“食”、“妝”、“消”、“械”等非藥保健品及無批準文號、無有效期限、無廠牌、無注冊商標等藥品進入醫院。對不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規定者不得采購入庫。不得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購置中、西藥品
八、采購藥品必須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現采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于藥品質量不穩定供貨不及時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采購。
九、庫房購進調出藥品必須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如實反映藥品進出庫情況,嚴禁弄虛作假。
十、強化藥品采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采購、質量驗收藥品付款三分離制度。庫房保管員、采購人員必須每月向監管部門匯報本月采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藥劑科必須每年向院領導、監管部門、院藥事委員會匯報本年度采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院領導、監管部門、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定期對藥品采購渠道、藥品質量、藥品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滿足來我院診療的門診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療所需,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用藥,且無替代藥品時,將采用以下臨時購藥方式。
一、所需藥品由患者主管醫生提出書面申請,并注明需要的劑型、含量和數量。
二、申請人將書面申請報分管領導審批后,交藥劑科。
三、藥劑科憑領導審批的書面申請及時組織采購藥品。
四、為避免過期失效等損失,申請人要負責所申購藥品的'使用。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用藥,按治療指南和專家組指定的品種采購。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19
一、目的: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保證經營藥品安全,維護企業的良好形象。
二、依據:國家藥監局《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局令第29號)。
三、適用范圍:本公司經營的須召回的藥品。
四、內容:
1、藥品召回,是指按照規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安全隱患,是指由于研發、生產等原因可能使藥品具有的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2、公司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藥品不良發應(ADR)報告制度及相關制度,建立以質量管理部為中心,各相關部門為網絡單元的'藥品信息反饋、傳遞、分析及處理的完善的藥品質量安全信息體系。
(1)建立藥品質量安全信息反饋記錄,將信息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購銷記錄,保證銷售花紋路的可溯源性。
(3)質量管理部門配備專人負責藥品質量安全信息收集、匯總和處理,并負責對藥品質量安全信息的處理進行歸類存檔。
(4)發現本公司經營的藥品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通知藥品生產企業和使用單位,并通知使用單位召回售出藥品,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藥品安全隱患的調查與評估:
(1)公司有責任和義務配合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有關藥品安全隱患的調查,提供有關資料。
(2)藥品安全隱患調查的內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以包括:
A、已發生藥品不良事件的種類、范圍及原因。
B、藥品使用是否符合藥品說明書、標簽規定的適應癥、用法用量的要求。
C、藥品儲存、運輸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批次、數量及流通區域和范圍。
E、其化可能影響藥品安全的因素。
(3)藥品安全隱患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
A、該藥品引發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經對人體健康造成了危害。
B、對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響。
C、對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響,如老年、兒童、孕婦、肝腎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D、危害的嚴重與緊急程度。
E、危害導致的后果。
4、實施“召回制度”的藥品包括三大類:一是養護發現的在有效期內,產品質量不穩定,可能有質量隱患的藥品;二是由于印刷校對等原因,造成產品包裝、標簽及說明書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藥品;三是企業確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藥品;四是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強制實施的藥品召回。
5、公司在作出藥品召回決定后,第一時間通知到有關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停止銷售和使用,同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啟動藥品召回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召回工作。
6、公司對召回藥品處理應當有詳細的記錄,并向省、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必須銷毀的藥品,應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下銷毀。在召回完成后,應當對召回效果進行評價,評價結果存檔備查。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20
1 、有下列情況發生的必須召回藥品:
①藥品調配、發放錯誤。
②已證實或高度懷疑藥品被污染。
③制劑、分裝不合格或分裝差錯。
④藥品使用過程中發現或患者投訴并證實為不合格藥品。
⑤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告的質量不合格藥品。假藥、劣藥、召回藥品。
⑥已過期失效的藥品。
⑦生產商、供應商主動召回的藥品。
2 、藥品召回按其緊急程度分為兩級: 一級召回:
24 小時內召回藥庫。查找處方、病歷,找到用藥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藥品。本方法僅限于繼續使用這種藥品將對患者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藥品召回。
3、二級召回:
一周內召回藥庫。當發現藥品缺陷,但這種缺陷藥品使用后不會對患者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可采用的二級召回方式。召回藥品應填報藥品召回記錄,專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場所。質量管理負責人可根據不同情況與醫療衛生行政部門、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質量檢驗部門、生產商或供應商聯系,按程序處理藥品。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21
1、藥品倉庫的藥品僅供實驗使用,除此之外,一般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藥品存放要搞好科學管理,以實驗室為單位分門別類,做到分類清楚,標志明顯,排列有序,堆放整齊,零整分開,安全整潔;各實驗室必須負責任地將本實驗室存放藥品的柜子管理好,并搞好維護保養工作,防止霉爛變質,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當出現本實驗室藥品不夠用而要取用其它實驗室的藥品時,必須先征得藥品所歸屬的.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方可取用并及時采購補回。
4、定期檢查本實驗室藥品柜的安全和數量,保證本實驗室藥品的供應,盡量避免積壓,對于包裝陳舊、過期失效的藥品,必須及時清理;如有本室不再使用或很少使用的藥品,要及時轉出,以便物盡其用,避免浪費。
5、采購藥品和藥品進庫,要做好登記,并根據驗收單檢查外觀、質量、品質等及時驗收。驗收中發現數量短缺、質量或憑證不符等情況必須立即與有關經辦人聯系處理,藥品驗收完畢后要及時上架,按科學管理要求擺放,不能隨意擺放。
6、各實驗室管理人員進入藥品倉庫取藥品必須做好登記。
7、加強安全防范意識,上班后要開窗通風,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盒鎖好門。
8、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外人不得進入庫房,發現安全隱范應立即報告。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22
1.目的: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規范藥品召回管理,切實履行藥品安全藥房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局令第29號),制定本制度。
3.適用范圍:本制度所稱藥品召回,是指藥房按照規定的程序停止銷售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并協助藥品生產企業履行藥品召回義務。安全隱患藥品主要包括:研發缺陷或生產不當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藥品,且該藥品尚未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認為假藥或劣藥。但確認前藥品生產企業已實施藥品召回的,應適用本制度。
4.職責:質管部、采購員、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藥房接到藥品生產企業藥品召回通知后,應當協助生產企業履行召回義務,按照生產企業制定的召回計劃要求及時傳達、反饋藥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并建立召回記錄。
5.2藥房因客戶投訴等市場流通藥品質量信息或藥品養護質量信息收集中,發現經營的藥品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并向市、區兩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3藥房應當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購銷記錄,保證銷售藥品的可溯源性。
5.4藥房應當配合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有關藥品安全隱患的調查,并提供有關資料,包括:銷售明細單、投訴記錄、養護記錄等。
5.5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責令藥品生產企業召回某藥品過程中,要求經營藥房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的,藥房將依照有關規定,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協助藥品生產企業履行召回義務。
5.6經市藥監局對藥品生產企業召回效果進行審查、評價,認為召回不徹底或者需要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的`,要求生產企業重新召回或者擴大召回范圍。藥房將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繼續協助生產企業履行召回義務,發生重大情況將及時報告市、區兩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5.7根據藥品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藥品召回分為:
5.7.1一級召回: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暫時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2二級召回: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暫時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3三級召回:使用該藥品一般不會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5.8藥房在藥品召回過程中不履行職責的,將按照藥房相關紀律規定對部門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5.9企業發現已售出藥品有嚴重質量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追回藥品并做好記錄,同時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10本制度由藥房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23
1、目的
為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實現藥品可追溯。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藥品可追溯質量管理。
3、內容
3.1本公司藥品可追溯的方式:
3.1.1藥品購銷票據、購銷存記錄作為企業重要的藥品追溯依據之一;
3.1.2公司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的`購銷存記錄可作為藥品追溯的依據之一;
3.1.3公司藥品電子監管管理上傳的數據可作為藥品追溯依據之一。
3.2藥品追溯質量控制要求:
3.2.1藥品購銷票據、購銷存記錄管理
3.2.1.1企業在購進藥品時收貨人員根據采購訂單,核對隨貨同行單及到貨藥品,要求貨單相符,無隨貨同行單或貨單不符的應拒收。驗收人員按《藥品質量驗收管理制度》要求驗收藥品時,要核對隨貨同行單、發票,要求發票上的購、銷單位名稱及金額、品名應當與付款流向及金額、品名一致。無發票或票據與貨、款不一致的,報告采購部和質管部等待處理。
3.2.1.2來貨隨貨同行單由質管部(驗收崗位)歸檔管理,來貨發票由財務部歸檔管理并與財務賬目內容相對應。要求票據憑證完整無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證可追溯。
3.2.1.3建立藥品購銷存記錄,包括藥品采購、驗收、養護、銷售、出庫復核、銷后退回和購進退出、運輸、儲運溫濕度監測、不合格藥品處理等相關記錄,做到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實現藥品可追溯。
3.2.1.4采購藥品之前需做好前置審批,首營企業、首營品種、供貨商資質、藥品合法性審批合格后,基本信息錄入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證件效期和經營范圍等信息均可由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跟蹤。采購員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制定采購訂單。
3.2.1.5收貨員需對到貨藥品逐批收貨,核實運輸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對照隨貨同行單和采購訂單核對藥品,做到票、帳、貨相符,并通知驗收員驗收。驗收員需檢查隨貨同行單及同批號檢驗報告書并按照驗收規程檢查藥品質量,防止不合格藥品入庫,收貨、驗收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相應模塊記錄結論后方可入庫。藥品在庫儲存過程,嚴格按照批號管理,按照養護操作規程定期養護,并實現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效期自動跟蹤。
3.2.1.6藥品銷售前需做好前置審批,銷售員需收集銷售客戶資質資料。按照客戶審核規程審核合格后,將基本信息錄入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證件效期和經營范圍等信息均可由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跟蹤。銷售員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制定銷售訂單。儲運部門收到銷售指令后按照藥品出庫操作規程,做好藥品揀貨、復核、裝箱等工作,并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上完成出庫復核記錄,防止不合格藥品出庫。
3.2.1.7藥品銷售如實開具發票,做到票、賬、貨、款一致。銷售發票存根由財務部歸檔管理。要求票據憑證完整無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證可追溯。
3.2.1.8藥品運輸按《藥品運輸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藥品運輸記錄,所有藥品送到收貨單位后,收貨方的收貨員依據“銷售清單”(隨貨同行單)清點藥品,無誤后收貨方在“銷售清單”(隨貨同行單)上簽字確認,收貨回執交公司集中存檔,實現藥品可追溯。
3.2.1.9銷售退貨需由業務人員登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指定退貨申請,注明退貨原因,生成退貨通知單,收貨員確認到貨藥品與退貨通知單是否一致,并通知驗收員加倍驗收。定期向銷售客戶發出不良反應和滿意度調查征詢,及時匯總處理客戶反饋信息。質管部負責藥品質量查詢和質量投訴的處理工作,積極配合藥品召回等工作。
3.2.2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
3.2.2.1建立能夠符合經營全過程管理及質量控制要求的計算機系統,實現藥品可追溯。在系統中設置各經營流程的質量控制功能,與采購、銷售以及收貨、驗收、儲存、養護、出庫復核、運輸等系統功能形成內嵌式結構,確保各項質量控制功能的實時和有效。
3.2.2.2通過計算機系統記錄數據時,相關崗位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通過授權及密碼登錄計算機系統,進行數據的錄入,系統操作、數據記錄的日期和時間由系統自動生成,保證數據原始、真實、準確、安全和可追溯。
3.2.2.3公司各操作崗位人員未經批準不得修改數據信息,修改各類業務經營數據時,操作人員在職責范圍內提出申請,經質量管理人員審核批準后方可修改,修改的原因和過程在系統中予以記錄。
3.2.2.4電子記錄數據應當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備份,保證追溯數據安全。
3.2.2.5公司定期審核相關記錄和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使用情況,確保本公司藥品流通正常有序,實現藥品可追溯。
4.歸口部門:
質管部、信息部、采購部、銷售部、財務部
個體診所藥品管理制度 篇2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規范藥品采購行為,醫院藥品采購工作在主管院級領導下,中西藥劑科主任對藥品采購工作進行指導與監督下,藥品采購員具體負責藥品采購工作。
一、藥品采購和保管
1、藥品采購必須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堅持正宗、優質、品牌原則;堅持低價原則;堅持對方的配送時間長短、伴隨服務質量、小品種供應能力與采購量相平行原則;堅持按計劃采購原則;急救藥品、特殊藥品臨時采購便捷原則。
2、藥品采購實行規范化管理,藥品采購包括中草藥、中成藥、西藥及制劑用原輔料、包裝材料等。所有藥品必須在藥品招標(集中)采購中心定點采購。
3、藥品采購計劃以表格形式提出,,交由藥劑科主任修改審核后,再交主管院長簽字同意,藥品采購員在網上采購;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發出計劃,亦不能接受無計劃送貨。藥品采購實行政府網上采購。
4、藥庫保管員按保管程序和職責對入庫藥品質量、數量嚴格把關,藥品保管員應嚴格藥品入庫手續,收集齊相關檢驗報告,并負責裝訂成冊。藥品入庫應按《藥品管理法》做好入庫記錄。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應拒絕入庫,同時向藥品采購員報告,由采購員及時作出退貨或換貨等處理,采購員不能作出處理的及計劃外的藥品應向藥劑科主任報告。
5、藥品發票由藥品會計負責收集并核對發票上藥品采購實價是否與采購清單上價格相符,若不符應先與采購員核實后沖減或從發票中核減并將清單附在相應發票后,月底交采購員簽字,然后交藥劑科主任簽字確認。
6、藥品付款額度由財務科根據上月藥品銷售情況,按一定比例確定當月付款數,藥品付款計劃由藥劑科主任提出并作具體分配,交審計科審計,審計完畢后交主管副院長審批,再交院長批準,財務科在規定時間內將藥款付出。
7、與藥品采購相關的原始資料由相應主管人員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裝訂成冊。藥品采購員每月要對藥品采購工作以表格的形式進行工作總結。
8、采購員要及時以書面表格的形式向藥房及相關科室通報新藥信息。
二、新藥采購及使用管理
1、本文指的新藥是指本院未使用過的藥品。
2、新藥的引進程序為:臨床藥學室審查登記―→相應臨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請―→藥劑科科內初評―→醫院藥事委員會評審―→主管院長審核―→藥事委員會主任(院長)審批―→藥品采購員采購―→采購員將藥品采購信息通知申購臨床科室主任和相應調劑部門。
3、引進的新藥必須建立新藥檔案。
4、抗生素引進須交醫院藥事委員會討論,按藥物分類、分代確定基本品種個數。
5、專科用藥、世界知名制藥企業(如羅氏、楊森、中美史克等)的`品種可適當放寬政策,可根據我院用藥實際情況按需引進。
6、特殊藥品、急救藥品由采購員向藥劑科主任、主管院級報告,同意后即可采購。
7、新藥引進要做到進出平衡,控制品種數量。進新藥的同時要考慮淘汰部分舊的品種。
8、醫院藥事委員會每3個月開會一次,特殊情況下可臨時召開。
9、新藥引進采取誰申報誰負責的原則,對藥品使用負責。臨床科室主任不得申購它科藥品。
10、新藥的采購扣率要根據藥品的分類、分代、分品牌并參考同級醫院標準適當從緊的政策。
三、藥品使用管理的幾點其它要求
1、對臨床使用的抗生素實行月銷售金額排名,每月排出前10名;在藥品的銷售過程中,如果某抗生素品種連續三個月銷售金額或數量處于第一名者,則對該品種采取降價或銷售等處理措施。
2、嚴禁醫藥代表進入各臨床科室進行與藥品促銷相關的活動,否則,一經查實,將清退其推介的品種。
3、嚴禁醫院任何工作人員擔任醫藥代表。嚴禁醫院任何工作人員為藥品推銷商提供藥品銷售明細。
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藥品回扣。不得要求藥品供應商為個人謀取私利,違者按相關政策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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