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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為保障銷售食品的衛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內容
2.1建立健全的食品衛生管理組織機構,配備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全面負責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管理制度和詳細的臺帳制度,并有具體措施保證落實。
2.2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法律法規,不采購、不銷售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隨時檢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標簽標識,保證內容規范完整;
2.3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費者。
2.4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訓合格證明后方能上崗。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有培訓記錄備查。
2.5定期檢查個人衛生情況,使其符合《食品衛生法》和《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相應的衛生要求。
2.6直接接觸散裝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操作時帶口罩、手套和帽子,不準佩帶戒指、手鐲、手表等飾物,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傷應臨時調離崗位。
2.7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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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貨。
1、所有進庫并負有保管責任的物品[包括銷售商品,促銷品,促銷展架工具或宣傳物資],均由庫管認真驗收,嚴格核對。
2、驗收貨過程中,如發現實收數量和價格與廠家發貨單中任何一項有出入,應立即向負責人反映并核實。如外觀嚴重損壞或數量不符,在征得負責人同意后有權拒收貨物。如庫管收貨不負責,造成所收的損壞貨物積壓,滯銷,品種或規格不符,少收貨等情況,由庫管承擔相應的賠償。如是自己倉庫轉貨,數量與品種與單據不符,也應當時核對后修改。否則不與收貨。收貨手續是庫管與發貨司機確認無誤后共同在收貨單上簽字,再交由會計登記入賬。如是早上現進現賣的貨,收貨時應詳細檢查品牌,件數,價格。如發現價格有變動,應立即打電話告知負責人征得同意以后方才簽收。如果簽收以后才發現進貨價格高于原來進貨價格,中間差價由倉管自己賠償。如發現所收貨物的品牌也有變動。也應通知負責人。征得同意后再簽收。
3、貨物入庫前,庫管應根據品種,規格,數量以及銷售進度,合理安排堆碼,分片,分區,分貨架碼放。以方便發貨,存貨和盤點。
4、庫管要協同司機和搬運工上下貨物,要輕拿輕放,堆放整齊,以免造成貨物破損或丟失。否則誰的責任誰負責照價賠償。庫管沒有指出責任人,由庫管自己賠償。
二、發貨
1、收,發貨時,庫管必須在場。發貨應嚴格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以免造成積壓或過期貨。
2、庫管早上出民院的貨,必須按頭一天整理出來的總單,把貨提出來。再按會計打好的銷售單一家一家地配貨,配好的貨放在門口處,對單復驗后簽字,再由司機對單復驗一遍后簽字裝車,銷售單上必須由庫管和司機兩個人驗貨并簽字后方可發貨。
3、尚未入庫的產品不得發貨,以免弄錯賬目。如確需緊急發貨,應同時辦理入庫和建賬手續并開據出庫單。
4、若發出去的貨出現多發,立即招回貨物,若出現少發貨或發錯,立即彌補修改相應的價格。多發少發或發錯,查實一次五十元罰金。若私下處理或變賣,扣除當月工資并開除。
三、報貨
庫管每天根據民院和其它客戶的要貨情況,整理出一個總的報貨計劃,再報由倉庫主管安排配貨到店里。如果自己倉庫沒有的貨,由會計打電話到華硒比較下價格后自己叫貨。講價不下來的偏高的貨物,報由負責人負責叫貨。
四、積壓,滯銷產品管理
庫管應將連續一個月未銷售或銷售情況不好的貨物,或者因庫存日久的貨物,列入積壓滯銷存品,做好記錄并做好登記。隨時提醒會計和出納與司機推銷。有客戶需要,申請負責人同意后折價變賣。嚴禁私下處理或變賣。若發現扣除當月工資并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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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市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并按許可項目的內容亮證經營。學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衛生責任人,負責超市的食品衛生工作。超市若出售變質,過期食品,發生學生食物中毒,超市負責人負完全責任。
2、建立健全的衛生管理制度和詳細的臺帳制度,并有具體措施保證落實。
3、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法律法規,不采購、不銷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隨時檢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標簽標識,保證內容規范完整。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4、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訓合格證明后方能上崗。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5、直接接觸散裝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操作時帶口罩、手套和帽子,不準佩帶戒指、手鐲、手表等飾物,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傷應臨時調離崗位。
6、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遠離工作場所。
7、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區及經營區內。
8、定型包裝食品的產品標簽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簽通用標準》要求,食品標簽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不得模糊或脫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在同一包裝上。有中文標識,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規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關規定。產品標簽、說明書不得有夸大或虛假的宣傳內容。
9、散裝食品必須符合衛生部《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的規定:有防塵材料遮蓋,并設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志。設專人負責銷售,并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及包裝服務。
10、散裝食品在適當的顯著位置上標有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等。標識內容必須與生產者出廠時的'標注相一致,嚴禁更改原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嚴禁與不同生產日期的食品混裝銷售。
11、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面。超市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做到食品無灰塵,無污染,保證學生吃上放心食品。
12、應按規定條件存放。展示、銷售的需冷藏(冷藏溫度為0℃~10℃)或冷凍(冷凍溫度為-18℃以下)的食品,應置于相應條件下,并有明確的溫度顯示。
13、超市售貨員在出售食用品時積極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保護環境,不亂扔包裝袋、瓶、紙等垃圾,負責超市周圍的衛生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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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批發(貿易)公司必須領取衛生許可證后方能營業,并嚴格按照衛生許可范圍亮證經營。
2.食品批發(貿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食品衛生責任人,對本公司食品經營活動過程中各環節的食品衛生負責。
3.食品批發(貿易)公司應制定食品衛生崗位責任制度,各崗位衛生責任制度要上墻張貼。設立衛生管理人,負責落實各項衛生制度,負責本公司的具體食品衛生管理工作。
4.應建立健全的食品索證衛生審核制度。對經營的食品來源嚴格審核,不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食品。
5.建立健全的'食品進貨驗收管理制度;建立臺帳,記錄食品進出貨情況,對每批食品進行嚴格檢查,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和不符合衛生標準及規定的食品進入市場。
6.建立日常食品衛生檢查制度,對每批食品的進出和貯存過程進行仔細檢查,發現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和《食品衛生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時應及時處理。對己流入市場的食品應立即追回,并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態的擴展。
7.經營定型包裝食品的,所銷售的食品包裝標識應當真實,符合食品標簽標準的要求。經營進口食品,其外包裝應有中文標識。
8.切實做好食品貯存衛生管理工作。
8.1食品倉庫實行專間專用,食品存放應分類分區、隔墻離地存放,必須有明顯標識標示類別、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進庫時間等。食品倉庫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殺蟲劑、洗滌消毒劑等),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生活用品等物品。
8.2需冷藏的食品須存放于與其包裝標簽標示的保存溫度相應的冷庫內,冷凍設施須正常運轉,冷庫內禁止生熟混放。
8.3食品庫房應用無毒、堅固、易清掃材料建成。庫房可分常溫庫和冷庫,冷庫又包括高溫冷庫(冷藏庫)和低溫冷庫(冷凍庫)。
8.4常溫庫應設置防鼠、防蟲、防蠅、防潮、防霉的設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須設置機械通風設施,并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清庫時應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8.5冷庫應注意保持清潔、及時除霜;冰柜和冷藏設備必須正常運轉并標明生、熟用途,冷藏庫、冰柜應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正常顯示。
8.6低溫冷庫(冷凍庫)溫度必須低于-18℃,高溫冷庫(冷藏庫)溫度必須保持在0~10℃;冷藏設備、設施不能有滴水,結霜厚度不能超過1cm。
8.7冷庫內不可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食品。食品之間應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應分庫冷藏。
8.8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儲藏時間,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9.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做好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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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滲出性皮膚病等國務院、黑龍江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銷售人員(臨時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崗前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不得先上崗后查體。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3、對健康證明過期的從業人員,立即停止食品銷售活動,待重新進行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繼續上崗。
4、從事食品銷售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或者明示,以備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不得涂改。
5、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如出現咳嗽、發熱、皮膚傷口或感染等有礙于食品安全的病癥時,應當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6、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崗位的衛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潔,不得在食品經營場所或貯存場所內從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健康檢查和處置以及日常衛生檢查等應當記錄并建立檔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損,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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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銷售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銷售全過程實施內部自我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進貨查驗、工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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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識,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長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組織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題會議,每月組織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及時解決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檢查重點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管理、相關公示項目等內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認真填寫,所有自查記錄需留存完整,歸檔管理。
四、學校主要負責人應親自參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檢查記錄上現場簽字確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參加的,需備注說明。
五、月度自查情況應及時在食堂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六、學校對通過自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作好相關記錄。若發現有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查記錄應當歸檔管理。
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對學校食堂開展季度檢查、督導抽查、飛行檢查等,及時督導檢查學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督導檢查應從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記錄入手,審查自查過程實際情況,自查是否有針對性、發現的問題是否客觀存在、整改是否及時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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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配備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專人負責,同時加強對其培訓與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
2、食品安全管理員根據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授權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實;
(2)組織實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督促不符合崗位健康衛生管理要求的從業人員調離崗位;
(3)制訂、實施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計劃;
(4)審核進貨查驗管理執行情況;
(5)督促處置不合格食品;
(6)審核各項食品安全記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7)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介紹情況并提供資料。
4、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接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隨機進行的監督抽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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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采購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營業執照、食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許可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發票等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快速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可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設置待召回(退回、銷毀)食品存放區域并明示。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
10、貯存冷藏、冷凍等有溫度要求的食品,有滿足其溫度要求的設備設施;
(三)食品運輸
1、食品運輸必須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用運輸工具,運輸車廂的內倉使用抗腐蝕、防潮、易清潔消毒的材料。運輸冷藏、冷凍食品應使用專用冷藏、冷凍設備或車輛。
2、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3、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4、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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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庫房要持續通風、干燥,采取防鼠、防蟲、防霉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并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庫房應根據貯存條件的`不一樣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到達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到達要求并持續衛生。
六、要經常清掃,持續庫內、外環境整潔衛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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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理解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職責。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職責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用心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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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場(超市、商場)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自我檢查管理制度,自覺履行食品質量管理職責。建立食品質量管理機構,配備檢測儀器,設立食品質量管理崗位,指定有業務水平的人員擔當食品質量管理工作。
二、根據季節變化、消費者投訴反映的'熱點和相關行政部門要求,及時制定檢測工作計劃,調整和規范檢測的品種、數量、批次。
三、每日營業前對蔬菜、水發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二氧化硫、亞硝酸鹽、殘留農藥等指標重點檢測。檢測品種、數量、項目、結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檢測資料妥善保存,檢測結果及時登記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過對食品質量進行常規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同時通知柜臺暫停銷售,經確認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應及時移交工商部門處理。
五、對經抽檢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協助工商部門追查進貨源頭。對已經銷售的食品,應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計劃地邀請法定檢驗機構,對場內儀器進行抽樣檢驗、質量判定,公布食品質量信息,指導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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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我單位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貨查驗制度
1、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查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對進入商場、超市、食雜店懸掛“總經銷”、“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并將文書復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二、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即經營預包裝食品的應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統一樣式,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的供貨憑證;經營生鮮食品的應索取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開具的上市憑證。
3、食品索證索票后,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三、進銷貨臺賬制度
1、食品批發商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2、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3、批發商銷貨時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統一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供貨憑證,憑證格式為三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臺賬),第二聯購貨單位(零售商記賬憑證),第三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賬)。
4、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時掃描到電子臺賬軟件中并上傳許昌工商商品信息備案查詢數據庫。5、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四、質量自檢制度
1、經營生鮮食品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建立食品質量檢測室(臺),為主開展水產、蔬菜等食品的檢測工作。
2、設置食品質量檢測崗位,配備兩人以上專(兼)職食品質量檢測人員,購置必要的檢測設備,自行開展質量檢測。
3、通過檢測,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經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并將檢測結果及時錄入到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
4、在市場、超市內設立公示牌,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2、確定受理后,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并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復印存檔。
3、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后,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將企業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經營者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
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4
1、炊事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經過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時穿戴整齊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2、食堂工作人員進行食品加工時應遵守相應崗位的衛生操作規程,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3、保持食堂和餐廳的環境衛生整潔,每天進行衛生清掃,及時清運餐廚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規范進行,各功能專間專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標識清楚,不得混用。
5、及時修繕維護衛生基礎設施,保證清洗、消毒和防塵、防蠅、防鼠設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衛生管理檔案,做好各類臺賬記錄,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購渠道合法,驗收認真,索證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設專間儲存,分類分架,隔墻離地。
8、規范進行餐(飲)具消毒,消毒崗位從業人員熟悉消毒知識,按規范開展餐(飲)具消毒和保潔,并做好臺賬記錄。
9、食品添加劑使用實行專人專柜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使用,并進行公示。
10、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時,專人負責,鎖存留樣。
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5、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研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
3、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4、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5、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7、配合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8、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搜檢,發覺問題,及時改良,并做好食品安全搜檢記實備查。
2、各崗位負責人、主管職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點、催促、搜檢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標準。
3、對貯存、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搜檢,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算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并做好退市記實。
4、對發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做好相關記錄,將情況及時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5、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提供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在2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謀劃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謀劃項目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嚴格的食品過程與控制制度,對不合格食品以及法律禁止經營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采取銷毀措施予以處理,保障消費安全。
2、經營過程中,對不合格產品執行退市制度,包括、
(1)發覺其生產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造成損害而主召回的食品;
(2)定時開展產品質量抽查確認并公開的不合格食品;
(3)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而要求緊急退市的食品;
(4)謀劃者主動對上柜食品進行清查而發覺的過期變質食品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
(5)消費者反映已經發生危害后果的食品;
(6)國家法律規定應予以退市的其他食品。
3、食品經營者發現應予以退市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及時撒柜,予以銷毀,或者退回供貨單位,主動將其退出流通領域。
4、食品經營者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應當在營業場所內公示,并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通知購貨人立即停止銷售、食用,負責將該食品召回、銷毀。
5、食品經營者應加強對其經營食品的跟蹤服務和管理,對發現的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在停止銷售同時、及時通知供貨商,并向有關監督部門報告。
五、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責任落實,內外環境整潔,無衛生死角。
2、地面應保持經常性的清潔,無積水,無油污、無臟物,保持干燥、衛生。
3、排水溝設明溝的應保持清潔、衛生,不能存在食物殘渣、油污和污水,設暗溝的應保持流水通暢。
4、墻面應保持清潔,無霉斑、污斑。天花板應保持清潔、衛生,無結塵、無蜘蛛網。
5、灶臺臺面清潔,無油污殘菜,爐臺底等無衛死活角;排煙、排氣設施清潔衛生,無油垢沉積、不滴油;油煙管道每年清洗2次。
6、工作臺、調料臺、水池、工具及加工設備每次使用后應清洗,保持整齊。直接接觸食品工具、必需清洗消毒。
7、廢棄油脂及餐廚泔水由有資質的回收企業和個體戶定點收購,并簽訂含有保證合法用途內容的回收協議,普通餐廚垃圾做到隨手清,放入帶蓋垃圾桶中,垃圾桶垃圾應及時清理、清洗。
8、冷藏、冷凍設施內外清潔,定期除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類貯藏,無異味。
9、餐具洗消按一洗二過三消毒四保潔順序進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應采取高溫消毒的方式,以蒸汽消毒為最佳。消毒后的餐用具存放在密閉XXX室內,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識。餐用具保潔設施應定期清洗,保持干凈。盛放調味料的器皿應定期清洗消毒。
六、食品進貨查驗和記實制度。
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
向供貨者索取進貨憑證。
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向購貨者提供銷貨憑證。 按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要求,建立食品銷貨臺帳,如實記實食品的稱號、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稱號及聯系方式、銷貨日期等內容。
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應建立食品貯存制度。貯存管理人員應熟悉制度要求和各類食品貯存的基本要求。
2、貯存場所應建在地勢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區,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3、貯存食品的場所應保持清潔,定期清刷,無積塵、無食品殘渣,無霉斑、鼠跡、蒼蠅、蠟挪,不該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應有充足的自然光芒或人工照明,亮度應能滿足工作需要。
4、食品常溫貯存的場所應有良好的通風、排氣裝置、空氣清新。
5、食品貯存倉庫和貨架的設計應滿足食品衛生要求,在食品貯存地區,不同類別食品應進行適當的物理隔離。食品距離墻壁、地面均應在10cm以上。
6、具有強烈揮發性氣味和腥味的食品,要求不同冷藏溫度的食品,需經特殊處理的食品,容易交叉污染的.食品應專庫儲存,不應混放。
7、上架食品應分類貯存。貯存的散裝食品該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稱號、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稱號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8、貯存有溫度要求食品的場所應有降溫或調治溫度的設施。貯存冷卻物和凍結物的冷藏間的溫度和相對濕度應符合國標規定。
9、應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定期搜檢庫存食品的質量和數量,及時清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1、使用食物添加劑時,必需使用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的食品添加劑,獲得生產許可證書。必需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嚴厲掌握使用范圍和使用量。必需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要求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限量。
3、對食品添加劑保管及配制使用職員進行食品添加劑基本知識的培訓,確保食品添加劑的采購、保管及使用得到有效掌握。
4、使用食物添加劑前,需索取食品添加劑的相關資料,索證包括、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合格證等;入口食品添加劑要索取口岸衛生檢疫證明。需搜檢產品外包裝標志、標簽,有無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等,查看外包裝有無破損、臟污。
5、食品添加劑的貯存遵循四個要素、定點存放;專人管理;先進先出;清晰標識。食品添加劑在庫存放時,必需有明顯標識,專人保管,并有相對獨立的貯存空間。貯存食品添加劑的場所應清潔衛生,不得與其它洗滌劑、消毒劑、化學試劑等有毒有害物質一起存放。不得存放非食品用添加劑;不得存放過期、失效、變質以及受污染的食品添加劑;不得存放與所生產食品無關的食品添加劑。不定期的監督抽查合格入庫后的食品添加劑的貯存及質量變化情況。
6、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臺帳,對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出入庫及使用情況進行記錄。
1、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2、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3、從事食品謀劃的職員該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職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應當對采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5、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并做好記錄。
6、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7、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毀。
九、廢棄物處置懲罰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負責廢棄物存放和處理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生產人員負責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的分類、收集等工作。
2、嚴禁亂倒亂堆廢棄物,禁止將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禁止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3、廢棄物的收集和存放應按照廢棄物分類,設置臨時放置點、廢物箱,并分別設置明顯標識。廢棄物產生后,應按不同類別和相應要求及時放置到存放場所。危險廢棄物的收集及存放、廢棄燈管、廢電池等應放入有害廢棄物存放箱、專用存放設施內統一管理。一般廢棄物的處理應優先考慮資源的再利用,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4、建立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的臺賬,詳細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監督管理部門及環保部門報告。
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全部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選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參與或臨時參與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與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馬上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緣由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準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把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與工作和臨時參與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需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方案,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與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學問、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學問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2、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生食物后;
(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頭工作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全部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需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轉變工作服式樣。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2、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3、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6、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選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選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選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選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把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學問、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學問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選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選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選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選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選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選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選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選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選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選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選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選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選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選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選購入庫前,餐飲服務供應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選購記錄。選購記錄應當照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挨次整理、妥當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店經營實際,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負責人,對本經營場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制定以下制度:
組織新入職員工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要求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并能夠貫徹執行。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并建立培訓檔案。
及時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對員工進行培訓,對掌握情況進行考核。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嚴禁采購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表明下列事項。
(一) 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采購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蘋有中文標簽、中文卓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規定的,不得進口。
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食品進貨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場、超市進貨日期距離該食品生產日期的最長期限)。
商場、超市經營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贈品,均需要按照保質期確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貨食品早進貨查驗時應當在允收期規定的范圍之內,超過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貨。
食品允收期界限劃分為:
(一) 保質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為保質期的50%;
(二) 保質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3至4天;
(三) 保質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后2至3天。
(四) 蔬菜、水果、鮮肉等無明確保質期的初級農產品由食品經營者按照保持品質的原則自行確定保質期,并依照前款規定確定允收期。
(五) 進口食品可根據情況自行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臺賬)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賬。進口食品確保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者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二)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者廠商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三)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
食品退市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街道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視頻信息,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著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商場、超市應當與其供貨商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上參照規范簽訂《不合格食品退市處理合同》。合同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自覺履行食品停止銷售、銷毀或者無害化處理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食品檢查、貯存、運輸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一、商場、超市應當建立“臨時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規范臨近保質期限食品的集中陳列和銷售。
商場超市應當將“本區食品為臨近保質期食品,請消費者購買后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的提示語在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醒目位置向消費者提示。
二、商場、超市應當在下列規定的期限前,將臨近保質期限食品放入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集中陳列和銷售:
(一)食品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前45天:
(二)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日前20天;
(三)保質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
(四)保質期30天以上不滿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
(五)保質期16天以上不滿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
(六)保質期少于15天的,期滿之日前1至4天。
三、商場、超市應當在每天閉市前對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內的食品進行逐件檢查,對為銷售的到期食品,應當在當日閉市后立即停止銷售、撤出貨架,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商場、超市應當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標明每批次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售應當做到先進先出。倉庫區域應當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避免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
五、散裝食品應當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謹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銷售和存放設備、設施;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收貨工具分揀。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銷售散裝、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食品冷鏈制度
在銷售如奶制品、豆制品等易敗變質食品時,在食品運輸、貯存、銷售過程中需保持食品標簽標示的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品質。設立專人記錄食品在運輸、貯存、銷售過程時的溫度,同時確保相應的冷凍(藏)設備的正常運轉。
食品經營者承諾: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實踐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維護消費者安全。
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8
為規范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品質量,為顧容提供優質、滿意的服務,本店在經營活動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履行食品安全的各項法定責任和義務,落實以下制度:
一、在經營場所內的醒目信置懸掛《營業熱照》、《食證經營許可證》和其他需要懸掛的證,做到亮證亮照經管。
二、從事食品經營的必須取得健證照,并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三、員工內須進行業務培訓,增強法律常識,責任常識加誠信意識,掌據必備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食品和誠信意識,掌握必備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食品質量常識,衛生知識及業務技能。
四、直接從事食品銷售的員工在工作時間著工作裝并配戴上崗證,工作裝應整潔衛生,上崗證應展示員工健康狀況。
五、銷售人員熟悉在銷售食品的保質期、定期檢查食品的保存的'狀光,發現保質期到期和存在問題的食品立即下架。
六、營業場所按時打掃衛生、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備安全有效。
七、冷凍(冷藏)食品、散裝食品、保鮮食品等具有相應的存儲設備、布局合理、防止污染。
八、采購食品時必須查驗供貧單位資質,嚴禁從證不全的企業或廠家進貨,食品進貨時,必須進行了質量檢驗相關的供貨單位資質證照,食品質量證照及進貨發票,按照法定的索證索票制度保存備果。
九、食品購進、銷售情況按法定要求建立相應的臺賬,如實記錄購銷時間對象,食品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價格、質量憑證及保質期等情況。
十、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與個人生活區完全分開必須的存儲條件和防蠅、防鼠、防蟲、防塵、防病等衛生條件。
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9
一、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1.對原、輔材料進行采購前,應對供貨方進行考察,確保購進原、輔材料的質量。
2.原材料到貨后,庫房管理人員應對其進行驗證,驗證項目包括其名稱、規格、數量、外觀、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等,并做好記錄。對可能有質量問題的原、輔材料,應提交檢驗室進行檢驗。
3.需進行理化檢驗的原、輔材料,由檢驗室負責取樣進行檢驗。對本廠檢驗室不具備檢驗能力的產品項目,可委托其他單位進行檢驗。
4.原、輔材料經證驗合格后,庫房管理人員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5.驗證不合格的原材料,由采購人員辦理退貨手續。
6.每批入庫的原、輔材料應有特定的標識,并按到貨先后次序分類存放,做到先進先用。
二、生產過程質量管理制度
1.開始生產前應對生產場地、生產設備進行殺菌。
2.出入生產車間人員必須穿工作衣、褲、穿工作鞋、戴工作帽、戴口罩,生產前必須現將手洗凈并在消毒液中浸泡1分鐘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3.生產前先用無菌水將生產設備清洗干凈。
4.原料的揀選清理要徹底,計量要規范,封口、噴碼要在無污染的情況下進行。
5.裝箱時應先檢查印碼是否規整、標簽是否規范。
6.入庫碼放應按照品種、規格分類碼放,并填寫入庫交接清單。
7.生產人員應嚴格按照各崗位要求進行生產,各崗位應進行自檢、崗位間進行互檢、檢驗員進行專檢和抽檢。
8.生產結束后應進行設備清洗、消毒和衛生管理工作。
9.生產過程中應進行標準化作業和設備定置管理,崗位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10.生產中發現異常應立即向上級反映,及時處理。
11.生產車間管理人員應結合質量管理制度要求和崗位職責搞好工作。
12.生產車間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操作,嚴禁違規、違章操作,故意違反操作規程者視情節予以處罰。
三、檢驗記錄管理制度
2.1.職責:
2.1.1廠長根據計劃負責下達每月的生產任務和考核指標,月末考核生產計劃完成情況及質量指標完成情況。
2.1.2采購小組負責原料供給,保證原料無霉變。
2.1.3生產車間負責確定的工藝流程組織均衡生產,做好設備維護保養及現場管理工作。
2.1.4質量管理小組、車間主任負責對車間關鍵工序控制點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21.5檢驗室負責對原料、成品的質量檢驗的檢驗。
1.6各相關部門應保證計量器具齊全、量值準確、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數據準確。
2.2。質量控制
2.2.1原料采購質量必須按國家標準要求。
2.2.2原料貯存嚴格按本廠規定執行,確保原料質量。
2.2.3生產車間有權拒絕加工變質原料。
2.2.4生產車間必須保證設備、環境衛生整潔。
2.2.5車間必須定期清理進料口周轉箱。
2.2.6停機必須將進料口設備內存料清理干凈。
2.2.7為保證產品質量,車間生產班組必須做好日常保養和維護工作。
2.2.8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參加有關的操作技能培訓,并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
2.2.9生產廠長按工藝流程、工藝操作、質量要求均衡安排生產。
2.2.10崗位應嚴格按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技術指標操作設備。
2.2.11車間關鍵工序、工藝控制點應配備技術熟練的工人,質檢員、車間主任應經常巡查,及時掌握工藝、質量動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杜絕不合格流入下道工序。
2.2.12車間主任負責解決生產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和質量問題,根據生產情況及時調整工藝參數,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性。
2.3.檢驗控制:
2.3.1進廠原料必須由檢驗室檢驗合格后方可貯存或生產。
2.3.2生產工藝過程中的檢驗項目,由車間主任審定。
2.3.3質量管理小組與跟班質量檢驗員對各車間各工序的工工藝參數、指標及半成品,在制品進行取樣檢驗,及時檢驗,凡不合格品的半成品,在制品不得轉入下道工序或車間。
2.3.4車間最終產品成品檢驗,必須由跟班質量檢驗員親自取樣,樣品要有該批商品的代表性,檢驗項目分品種相應等級的.質量指標檢驗,檢驗報告及時送車間和成品庫。不合格產品庫房拒收,車間必須做返工處理直至合格。
2.3.5從原料購進轉入車間生產到成品產出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檢驗必須做好記錄,檢驗報告及時傳遞到廠有關部門。
2.3.6每月月末由化驗室將各生產車間、班組生產質量檢驗情況匯總反饋到廠領導,質管小組,生產車間,由質量管理小組對質量情況進行評定考核。
四、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9.6做好盤存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查找原因,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9.7庫房內應做好防火、防盜、防水,保持清潔整齊,道路通暢。
9.8原材料必須按規定高度貯存,應碼放整齊,防止損壞。
9.9在裝卸過程中應輕搬輕放,做到安全、準確、及時,避免損失。
9.10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出、入庫車輛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
10.1庫房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核對成品數量、品種規格及包裝質量,驗收入庫。
10.2入庫成品應按品種、批次存放,并進行標識。不同品種、規格和質量的產品不得在一起存放。
10.3成品出庫應以出庫單為依據,并根據單據所列的品種、規格、數量、等級發貨,保證與單據相符。
10.4庫房管理人員應做好產品入庫登記工作,做好帳、卡、物相符。
10.5成品出庫應堅持“先入先出”的原則,避免產品積壓。
10.6做好盤存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查找原因,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10.7庫房內應做好防火、防盜、防水,保持清潔整齊,道路通暢。
10.8成品必須按規定高度貯存,應碼放整齊,防止損壞。
10.9在產品裝卸過程中應輕搬輕放,做到安全、準確、及時,避免損失。
10.10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出、入庫車輛應先經過衛生消毒處理;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2、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3、員工健康檢查的費用,由企業承擔。
4、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健康查體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5、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參加一次查體,每年到期前一個月參加健康復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6、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
7、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為能夠完全、及時地召回被確定為不安全批次的最終產品,維護廠產品信譽及保護消費者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廠所有交付后的可能發生食品安全危害的產品召回的控制與管理。
l.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本廠相關部門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該管理制度,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1.1品控部負責主動召回的通知及組織相關部門對召回產品進行確認,分析危害、產生原因。
l.2銷售負責顧客投訴不安全產品的召回通知和實施召回。
1.3食品安全小組組長負責啟動召回并向當地質監局報告召回信息。
1.4廠長對召回產品提出最終處理意見。
1.5相關部門嚴格按處理意見執行。
2.產品出廠后由經銷商或顧客投訴該批或該類產品為不安全產品時,銷售部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品控部,并填寫《客戶投訴及處理記錄》。品控部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對該批留樣產品進行分析及評估,并填寫《不合格品評審處置單》,必要時向顧客索取投訴產品小樣,確需召回時,由銷售部實施召回。
2.1當品控部從留樣觀察中發現已發貨的某批或某類保質期內的產品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變質時,及時電話通知銷售部,并同時填寫《不合格品評審處置單》傳給銷售部,銷售部實施主動召回。
2.2經評審確需召回時,由銷售部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顧客或消費者召回主要信息,并將詳細內容填寫《召回通知》發傳真或電子郵件給顧客或消費者。《召回通知》包括產品批次、產品名稱、規格、數量、聯系人、聯系電話、召回日期等。
3.召回的產品由銷售部安排運輸到倉庫,倉庫保管員對召回產品做明顯標識并隔離存放。
3.1銷售部應詳細記錄召回產品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和結果。
3.2召回的產品再次由倉庫保管員通知化驗室進行化驗分析,生產廠長根據化驗結果評審后提出處理意見,相關部門按處理意見執行。
3.3召回的產品在被銷毀、改變預期用途或重新加工之前,應被封存或在監督下予以保留。
3.4對于庫存中受影響的同一批產品,按潛在不安全產品進行處置;視不合格品的嚴重性,必要時,品控部向責任部門發出《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要求有關部門采取糾正措施。
3.5在實際召回完成后,確認產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產品,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產品的召回管理規定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98號》執行。食品安全小組組長將其處理過程及結果函報烏市質監局,接受烏市質監局的監督。
七、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1.必須做好本公司產品的經常性檢查
2.已經變質、超過保質的產品應立即清除出庫,停止銷售。
3.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向廠長報告,封存導致食品或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設施。
4.立即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5.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如實提供資料、數據和相關的樣品。
6.如需緊急公告或召回已售出可疑中毒食品或致病食品,應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要求落實各項措施。
7.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銷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
3、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疾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專門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從業人員的名字、相片、身份證號、體檢日期、體檢合格證明。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記錄制度
1、根據實際情況,培訓分崗前培訓和中途培訓。
2、對于新招員工,在本單位安排的崗前培訓中考核成績達標后,方可上崗。
3、專門制作培訓記錄本。其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培訓人及身份、培訓內容、受培訓員工人數及姓名、考核成績等。
4、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內容包括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
5、當單位改進技術后,單位將及時安排員工進行培訓。
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專門制作進貨本。進貨本應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及聯系電話、代理商名稱及聯系電話。另外,還應有廠家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2、屬于從下面收購上來的未經抽檢的原料,公司還應做自檢或委托經認證認可的檢驗機構檢驗,并保留相關信息記錄。若檢驗合格,才可做原料。
3、進貨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1、化驗員應取得化驗員證,應該具備相應能力。
2、化驗員必須按規程操作,決不能出具虛假檢驗數據。
3、出廠檢驗項目與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的項目應保持一致。
4、自行進行產品出廠檢驗時,應按規定進行實驗室測量比對,建立并保存比對記錄。
5、按規定保存出廠檢驗留存樣品。產品保質期少于二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的保質期;產品保質期超過二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6、委托其他經認證認可的檢驗機構做產品檢驗時,應該和檢驗機構簽訂委托檢驗合同或協議。
7、單位所產產品的原始檢驗記錄和檢驗報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8、對每批產品建立銷售臺帳,內容包括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地點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制度
1、人員進出車間要規范。工作人員應佩帶工作牌上崗,注意個人清潔衛生。上崗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私人物品(如耳環、戒指、項鏈等)也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2、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和吸煙。
3、為保護人員安全,工作中,人員應穿戴防護用品。
4、車間工作人員應按操作規程操作。
5、貯存、運輸、裝卸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6、建立和保存停產和復產記錄及復產前生產設備、設施等安全控制記錄。
7、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貯存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半成品及食品成品應分開存放,食品倉庫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2、及時打掃倉庫,使倉庫保持潔凈。
3、食品原料和成品應分類、離墻離地上架存放,而且,要按規定的存儲條件存放。
4、倉庫應有防鼠、防蟲、防蠅、防霉變的設施。
5、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做到先進先出。
6、定期檢查,及時清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設備管理制度
1、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2、出了問題的設備,要及時維修或更換,待好后再生產。
3、設立清洗組,要對設備進行及時清洗消毒,并且保存具體記錄。
4、檢驗設備應在計量檢定或校準的法定有效期內使用,相關輔助設備及化學試劑應完好并在有效使用期內。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原料處理。不合格原料不予使用,并配備不合格原料管理本。管理本內容包括處理日期、不合格原料的來源和進貨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體的處理措施。
2、不合格半成品處理。不合格半成品不予使用,并配備不合格半成品管理本。管理本內容包括處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體的處理措施。
3、不合格成品處理。不合格成品不予用成品包裝袋包裝和出廠銷售,并配備不合格成品管理本。管理本內容包括處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體的處理措施。
4、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處理。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不予使用,并配備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管理本。管理本內容包括處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體的`處理措施。
5、根據具體情況,本單位將實施退貨或無害化處理(銷毀)。
6、建立和保存對消費者投訴的受理記錄。包括投訴者姓名、聯系電話、投訴的食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投訴質量問題、單位采取的處理措施、處理結果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當獲知生產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者接到本地省級質監部門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書面通知,公司將立即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如能力不夠,將請求省級質監部門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
2、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在確定召回級別后,將立即實施召回。
3、自確認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在1日內,二級召回在2日內,三級召回在3日內,單位將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
4、自確認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在3日內,二級召回在5日內,三級召回在7日內,單位將通過本市市級質監部門向省級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5、自召回之日起,一級召回每3日,二級召回每7日,三級召回每15日,單位將通過本市市級質監部門向省級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
6、單位在接到責令召回通知書后,將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不安全食品。
7、單位在食品召回期限滿15日內,將向所在地的省級質監部門提交召回總結報告;責令召回的,將報告國家質檢總局。
8、單位將及時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銷毀的食品,將及時予以銷毀。
9、單位將對召回情況和后處理情況做詳細的記錄。
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1、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實行預防為主的策略。
2、若發生事故,公司將采取一切措施以減少損傷;同時,第一時間向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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