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能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活用能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活用能管理制度1
1.切實加強領導。為扎實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我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由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任成員的節能工作領導小組,由人秘股具體負責節能管理實施工作。
2.深入宣傳發動。采取多種形式,大力普及公共機構節能知識,強化干部職工增強資源的節約意識,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良好風尚。
3.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節能巡查制度。定期巡查水、電設備運行情況,杜絕跑、冒、滴、漏等浪費現象和不安全因素,定期檢查各股室空調、電腦、照明燈、打印機、復印機等用電設備的使用情況,做到人走燈滅機停。
生活用能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規范后勤集團的能源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及《北京XX大學能源消耗統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學校的要求,結合后勤集團的實際情況,現對能源消耗統計做如下規定。
一、后勤集團能源消耗統計的范圍為學校、集團水、電、天然氣、汽油、柴油等消耗實際使用量,各能源使用部門須根據實際消耗量如實上報學校和集團。
(一)學校水、電總表計量數,由學校資產處與集團動力與工程服務公司抄表記錄核對。動力與工程服務公司負責將總表計量數上報給學校資產處。
(二)集團各單位資產管理員負責統計本單位水、電表分表數據,每月月底前將使用數據上報集團經營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匯總后交與財務部入賬,經營管理部定期核查。
(三)學校供暖天然氣的計量,由動力與工程服務公司負責在供暖季的每月月底將使用量上報集團經營管理部。
(四)各公司除供暖以外(包括餐飲、開水房等)采用銀行托收承付方式結算所用的天然氣消耗量,每月由使用單位與煤氣公司共同查表確認,統計數據以天然氣表上所顯示的實際消耗量為準。
(五)對于自購的水、電、天然氣、汽油、柴油等能源(包括各單位報銷的所有汽油費、柴油費),必須做到當月的費用當月報銷。各單位在報銷時,必須按單價標準,分類填寫所報的數量、單價、金額,財務人員進行復核后,將數量、金額一并計入能源專署會計科目,作為統計數據。
二、集團各單位要設置專職或兼職的能源消耗統計人員,明確能源消耗統計負責人,按照學校和集團的統一要求和規定,及時準確地填報統計數據,不得虛報或漏報。
三、集團各單位要建立定崗、定時、定人的抄表制度,每月末對所屬能源消耗進行記錄,以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四、本規定由集團經營管理部、財務部負責解釋。
五、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生活用能管理制度3
1、企業節能管理部門全面負責企業的節電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節電的法律法規,加強節電管理,積極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措施,減少企業生產各個環節中電力消費的損失和浪費,更有效、合理地利用電力資源。
2、企業電力供應部門(變電站、所),負責企業電力設備、耗電設備及元器件的節電經濟運行的日常巡查、監督、檢查工作。
3、企業在進行新廠建設,擴建或工程改造時,工程技術主管部門,應嚴格把關,對工程可行性報告的節能篇和工程節能評估報告書應嚴格審查,確保工程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節能法律法規要求,把不合理利用電力和浪費電力的問題控堵在消耗源頭。
4、企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管理工程設計時,嚴格掌握,設計必須采用節電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正確進行企業電力負荷計算,堵絕供配電設備大馬拉小車現象。工程施工,調試結束時,所有節電措施的設備要同時投入運行。
5、企業設備采購部門在采購關鍵性電氣設備或元器件時,除按設計要求之外,還需得到節能主管部門的共同論證,確保采購具有節能標識的電氣設備或元器件。
6、企業生產計劃部門應加強用電負荷管理,合理安排生產工藝、生產班次,做到計劃生產、平衡調度,合理調整企業用電設備的工作狀態,合理分配與平衡負荷。并嚴格控制非生產用電。
7、企業節能主管部門每年都要開展企業電平測試,摸清企業節電潛力和存在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降低電耗,減少損失,提高電能利用率。
8、企業推進電耗目標管理,節能主管部門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企業各種產品的電耗定額指標,并實施單耗考核,電耗定額指標考核落實到車間、工段、班組。
9、企業教育部門負責分別對電力設備運行人員和生產工藝操作人員進行節電經濟運行專業知識與節電操作規程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發證上崗。
10.變電所(站)運行人員必須經常關注力率補償裝置的工作情況,確保企業電力系統的功率因數在0.9以上,力爭接近0.95,電氣專業主管工程師應研究企業大型電動機的無功就地補償問題,對具有較大沖擊性負荷的情況下,研究無功動態補償的問題,以使企業電力系統功率因數補償處于最佳狀態。
11、變電所(站)的運行人員和車間電氣維修人員對全廠供電線路應經常進行巡回檢查,及時發現不合理的供電線路,上報有關主管部門適時進行改造,以保證供電線路的電力損耗降至最低。
12、車間生產操作人員對所有動力設備應盡可能減少空載操作。
13、嚴格企業照明用電管理,節約照明用電,車間照明采用大功率節能燈淘汰白熾燈、汞燈,替代鈉燈,公共區域照明安裝自動控制開關,車間和辦公室照明盡量利用自然光,在照度滿足的前題下,減少用燈數量,隨手關燈,杜絕白晝燈、長明燈。建立照明節電時間表,定時開關,夏天、冬天分別規定開停時間。
14、企業制定的用熱技術標準,各生產車間在進行工藝操作時要嚴格執行。根據生產工藝進程的可能,盡量降低加熱溫度的規定值。
15、生產技術部門根據生產工藝要求的溫度和加熱形式,正確決定供熱蒸汽的參數,按生產工藝用熱的具體情況,采用熱能的梯級利用,最大可能地利用熱能資源。
16、節能主管部門會同設備管理部門,對企業主要耗能設備,制定熱效率或單產熱耗專業標準,同時會同生產技術部門,制定用熱設備或被冷卻物體的溫度,加熱蒸汽或載熱體的溫度、壓力及流量。
17、企業內所有蒸汽主管道和用汽設備支管、閥門,都必須按《設備及管道保溫技術通則》的要求,完成保溫工程的施工,設備管理部門按標準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18、設備主管部門負責加熱傳熱設備的巡回檢查和維修,及時清除用熱設備內外沉積的灰渣、水垢或其它附著物,保證用熱設備有良好的傳熱性能。
19、維修部門應經常清除空氣調節設備過濾器的堵塞物,熱交換器結霜,冷卻器的水垢,保證設備有良好的工作狀態。
20、對工業鍋爐,執行好《鍋爐水質標準》的管理,保證鍋爐換熱效率。
21、按照工藝條件的規定,生產操作時應準確控制被加熱或被冷卻物體的溫度,防止超出規定的溫度范圍,對已安裝自動控制溫度的設備,要經常檢驗其工作的準確性,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專業部門進行調試。
22、在生產過程中,操作人員要杜絕用熱設備的溢汽、溢水現象,杜絕用汽設備和供熱管道、閥門、蒸汽疏水器及連接部件的跑、冒、滴、漏,對熱設備及其附件和保溫結構隨時進行檢查,一旦發現上述現象及時通知設備部門進行維修。
23、對使用蒸汽等載熱物體的設備,準確控制載熱體(蒸汽或導熱油)的溫度、壓力與流量,防止供給的熱量過剩。
24、對于溫度穩定,連續工作的加熱設備,應控制各點的供熱量,以保證被加熱物按規定的溫度制度加熱,為進一步提高熱效率,生產技術部門應研究改進溫度制度,合理分配各點的供熱量。
25、企業在新建、擴建、改造工程中,用熱工藝和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評價企業合理用熱技術導則》的各項規定,進行設計,企業工程技術主管部門要及時督促設計部門精心設計。
26、設備主管部門與生產車間管理負責人在生產過程中,要不斷的研究改善傳熱設備的運行管理,及時調整被加熱或被冷卻物體的數量,使每臺設備接近額定產量,防止產量過低或過高而增加熱耗。根據生產需要及時調整熱力設備(如鍋爐或導熱油爐等)的開臺數。
27、生產計劃部門應合理安排計劃,保證用熱機臺或作業線的集中和連續運行,盡可能防止過頻的冷車起動。
28、節能主管部門應組織進行企業熱平衡測試,并會同設備等部門摸清企業熱設備存在的余熱資源,制定余熱回收方案及措施,并有計劃地預以實施。、
29、計量管理部門對于全廠用汽、用水必須實施計量,對生產系統中按產品劃分的生產線其用熱、用水應分別配備安裝蒸汽流量計和水表,水表還應符合《評價企業合理用水技術導則》規定的配備率和檢測率。
30、企業工程主管部門在進行企業規劃、設計或改造時,應采用循環用水和串級使用的供、用水系統,并采用節水工藝與措施。
31、對于生產中的重復用水系統,必須保證完好,防止泄漏和排放。
32、對于生產中的循環用水,應盡可能減少新水的補充量,提高冷卻用水裝置或其它用水裝置的效率,減少水的損失。
33、生產、生活中用水設備凡已裝有自動節水器等的節水設備器具,設備部門要加強檢查,維修。防止滴漏和長流水。
34、各生產車間,根據用水工藝要求,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生活用能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重點用能單位是指:
(一)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一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用能單位;
(二)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指定的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五千噸以上不滿一萬噸標準煤的用能單位。
能源消費的核算單位是法人單位。
第三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節能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則,加強節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接受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全國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在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工作過程中,根據本地區重點用能單位行業情況,充分發揮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作用,共同推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工作。
第五條對重點用能單位實行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考核評價制度。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將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分解到重點用能單位,對重點用能單位分級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主要考核重點用能單位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完成情況、能源利用效率及節能措施落實情況,逐級報送考核結果,并將考核結果向社會進行公布。
第二章管理措施
第六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每年制定并實施節能計劃和節能措施,確保完成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節能措施應當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
第七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明確能源管理職責,制定能源利用全過程的管理要求或規范,確立淘汰落后、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及獎懲等各方面管理機制,加強節能管理,減少能源損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八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建立節能目標責任制,根據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下達的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任務要求,科學評估節能潛力,合理分解目標,落實到相應層級或崗位,并定期組織內部考核。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建立節能獎懲制度,將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完成情況與獎懲掛鉤,對節能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浪費能源的集體和個人給予懲罰。
第九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按照《能源管理體系要求》等相關標準的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并使之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負責組織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效果評價工作。鼓勵重點用能單位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
第十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成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聘任具有節能專業知識、實際經驗以及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能源管理負責人。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明確能源管理部門,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夠滿足節能工作需要的能源管理人員。能源管理人員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節約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加強日常節能管理,組織實施本單位內部能源審計、節能技術改造,開展能源計量和統計分析等。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將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能源管理負責人、能源管理人員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上述信息發生變動的,應當及時將變動情況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按照《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規范》等有關規定,配備和使用經依法檢定或校準的能源計量器具,加強能源計量數據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能源計量管理制度,完善能源計量體系,并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開展的能源計量審查等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等管理制度。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人員應當對其審核、簽署的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十三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由能源管理負責人負責組織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填報工作,并每年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報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應當包括能源消費情況、能源利用效率、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節能效益分析、節能措施等內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負責對重點用能單位報送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進行審查,逐級報送審查結果,將數據質量存在問題的重點用能單位作為本年度節能監察重點對象。
第十四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能源審計,分析現狀,查找問題,挖掘節能潛力,提出切實可行的節能措施,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報送能源審計報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對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審計報告進行審核,并指導和督促重點用能單位落實節能措施。
第十五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結合現有能源管理信息化平臺,加強能源計量基礎能力建設,按照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求建設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十六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優先采用《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以及地方發布的相關目錄中的節能技術、生產工藝和用能設備,主動淘汰落后的和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用能產品、設備和生產工藝。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每年安排一定數量資金用于節能技術研發、節能技術改造、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節能技術培訓等。
鼓勵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產學研合作,加強節能技術研發與應用交流合作。鼓勵重點用能單位積極運用先進節能技術實施節能改造。
節能改造時涉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的,應當保障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有關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法律、法規及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執行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和能源效率強制性國家標準。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節能標準。
重點用能單位應當積極開展能效對標活動,持續提升能效水平,爭當本行業能效“領跑者”。鼓勵各行業協會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本行業內能效對標活動,組織本行業重點用能單位開展能效對標,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效對標活動進行跟蹤指導和評估,并提供技術支持。
第十八條重點用能單位應當嚴格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未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通過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第三章獎懲措施
第十九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有關部可結合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結果,對在節能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重點用能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節能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的重點用能單位,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應當責令其實施能源審計、報送能源審計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國務院國資委將中央企業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納入企業業績考核范圍,作為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完善問責制度,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地方國資委相應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中的地方國有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結果運用,落實獎懲機制。
第二十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對因在節能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獲得表彰和獎勵的重點用能單位和個人,聯合有關部門給予守信激勵。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建立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開,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和引導社會有關方面加大對節能的資金投入,支持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節能技術研究開發、節能技術和產品的示范與推廣、節能改造項目實施、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節能管理能力建設、節能宣傳培訓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利用節能有關專項資金支持重點用能單位實施節能重點工程時,優先支持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成績突出的重點用能單位。
第二十二條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符合條件的節能產品生產、節能技術改造等節能項目的信貸投入。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開展能效信貸工作中,對符合信貸條件,達到先進能效標準的固定資產和項目、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成績突出的重點用能單位融資需求優先支持;對達不到能效國家標準的固定資產和項目融資需求,不予支持鼓勵重點用能單位通過發行綠色債券、上市融資等方式籌措資金,實施能效提升項目。
鼓勵和引導創業投資基金等對節能技術研究開發加大資金支持力度,鼓勵和引導社會有關方面資金通過成立產業投資基金等方式投資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改造。
第二十三條實行有利于節能的價格政策,鼓勵重點用能單位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自愿承諾等。
對高耗能行業的重點用能單位,結合其能耗指標等情況分別實行差別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
第二十四條各級科技部門、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推動新型節能技術裝備的研發和產業化,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加大節能技術裝備研發、產業化和應用推廣力度。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對重點用能單位研發的節能降碳效果顯著、技術先進、經濟適用、有成功實施案例的技術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地方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節能技術推廣目錄。
第二十五條對入圍能效“領跑者”名單的重點用能單位,各級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優先支持其開展節能技術改造、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設等能效提升工作,廣泛宣傳推廣先進經驗,帶動行業能效水平整體提升。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對節能管理制度不健全、節能措施不落實、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應當開展現場調查組織實施用能設備能源效率檢測,責令實施能源審計,并提出書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重點用能單位無正當理由拒不落實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沒有達到要求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對節能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的重點用能單位,拒不落實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要求實施能源審計、報送能源審計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重點用能單位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設立能源管理崗位,指定相應的能源管理負責人并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丿八條重點用能單位未按規定配備、使用能源計量器具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七十四條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拒絕、阻礙能源計量監督檢查的,按照《能源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九條重點用能單位未能按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條重點用能單位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或者報告內容不實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重點用能單位不按要求開展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和能耗在線監測工作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以書面形式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沒有達到整改要求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重點用能單位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用能,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沒有達到治理要求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提請執行懲罰性電價。
第三十三條重點用能單位不按期淘汰落后生產工藝、用能設備和產品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使用,沒收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有關規定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
第三十四條重點用能單位建設需經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存在以下情況的,依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按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擅自開工建設或擅自投入生產、使用的;
(二)以拆分項目、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通過節能審查的;
(三)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要求的。
第三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在節能管理工作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重點用能單位有權向本級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或者上級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投訴。
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的,由有管理權限的機構依法給子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泄露重點用能單位的技術及商業秘密的;
(二)利用職務之便非法謀取利益的;
(三)實施節能監察時向被監察單位收費或者變相收費的;
(四)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并造成較為嚴重后果的。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經貿委1999年3月10日頒布的《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7號)同時廢止。
生活用能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加強能源供應控制,減少能源消耗,加強水、電、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生產用水、用電、用汽的管理。
3管理制度的具體規定
3.1供用水管理
3.1.1機電公司要確保全廠生產用水的供應。水泵操作人員要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啟動設備,并密切注意設備的運行情況和各種信號,保證生產用水供應;搞好設備保養、維護,設備出現異常或故障應及時上報主管單位修復;水池缺水要立即報告,由機電公司負責及時與自來水公司聯系,問清停水原因,上報生產計劃部協調生產、合理安排供水;對因工作失誤造成停水而影響生產正常秩序的,視其缺水時間長短對責任單位處50-1000元。
3.1.2機電公司應加強供水管網維修,減少能源消耗,管道維修人員要加強所轄區域的巡視檢查,及時修復供水管網的堵塞、滴、漏現象。如接到使用單位維修通知而不及時修復的,每個閥門、水龍頭按每天10-50元罰款。
3.1.3各使用單位對所轄區域內的閥門、水龍頭要管好、用好,杜絕浪費,明確班組或個人負責;不得亂開閥門、水龍頭,更不允許有長流水,否則罰單位5-10元;凡閥門、水龍頭長期漏水而又不通知維修人員及時維修的損壞閥門、水龍頭,每處罰單位或責任人50-100元/次。
3.1.4嚴格消防栓的管理使用,消防栓由武裝保衛部負責管理,除非消防隊試水和滅火用水及管道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外,嚴禁動用消防栓放水沖溝、搞衛生、洗澡,否則每發現一次,罰單位或責任者50-100元,若武裝保衛部對消防栓的管理失職,將影響其年度評先,并罰款50-100元。
3.2供用電管理
3.2.1機電公司負責供電線路、供電設備的日常維護和定期檢修工作,確保生產用電的正常供應。配電操作人員應密切注意設備的運行情況和各種信號,搞好設備保養、維護,設備出現異常或故障應及時通知;除非供電公司停電或供電線路、供電設備維修,對因工作失誤造成停電而影響生產正常秩序的,視其停電時間長短對責任單位處50-1000元。
3.2.2各使用單位照明燈、用電器要有專人負責,做到人走燈滅,產停機停。非生產必需的照明燈、用電器不應亂開,不許照長明燈、開空機,否則每處罰單位或責任人10-20元/次;電器開關損壞要及時通知電工修復,否則因此而造成電能浪費的,罰責任者10元。
3.2.3嚴格辦公室和班組休息室燈泡容量的使用管理,不允許使用100瓦以上的燈泡,違者罰責任單位或個人10-20元/盞。
3.2.4各單位使用電爐須征求技安環保部同意,發放電爐使用證,否則物資部門不發電爐;各電爐使用單位在電爐使用中應當專管專用,責任到人,妥善保管,嚴禁挪為它用;對無證使用或違反規定使用電爐的,每次罰責任者或單位100-200元。
3.3供用汽管理
3.3.1機電公司要負責鍋爐和熱力管道干線的維修保養工作,確保生產用汽正常供應。對因工作失誤或責任心不強而影響生產用汽的,對責任單位處50-1000元。
3.3.2加強供熱系統的保溫維修工作,對使用多年而老化脫落的保溫層,機電公司要做好計劃,準備型材修補,不允許供熱管道裸露。
3.3.3加強對蒸汽跑、冒、漏的管理。管道維修人員應加強對所轄區域內熱力管道疏水器、閥門的巡視、檢修;接到用戶或管理人員的維修通知后,未及時修復而造成浪費的,每次以50-100元的罰款。
3.3.4各單位要嚴格采暖裝置的使用管理。凡發現漏汽而不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修復的,罰責任單位100-200元;各單位不能隨意增設散熱器,如確實需要,須辦理申批手續,經批準后,由生產計劃部下計劃安排,機電公司實施安裝。
3.4.5各單位要嚴格澡堂和蒸飯柜的使用管理。生產區各單位不得私自亂設蒸飯柜,亂開汽,否則罰責任單位或個人50-100元;生產區各單位的澡堂要有專人負責,定時沖水,按時開放,違反規定的每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50-100元。
3.3.6各單位要加強對蒸汽使用的控制。哪道工序和哪棟工房停產,就應關閉其蒸汽閥門(須烘烤、保溫的產品庫房除外),以避免蒸汽有不必要的浪費,否則罰使用單位或責任人50-200元。
生活用能管理制度6
為了做水利局節能減排工作,進一步增強水利局工作人員節能意識,加強能源管理,科學合理利用水、電等各種資源,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結合本局實行情況,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本規定適用本局水、電等能源資源消耗的管理。
1、xx縣水利局(節能領導小組)領導負責節能減排工作指導,檢查和督導工作,為節能減排工作第一責任人。
2、節能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節能減排,控制措施,組織內部檢查與考核工作。
3、xx縣水利局(節能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能源資源統計、分析、公示、及上報工作。
4、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按時準確上報能源消耗統計數據。
(一)節約用電
1.工作人員在辦公時間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減少照明設備的使用。離開辦公室時,要隨手關燈,切斷辦公室設備電源,堅決杜絕“長明燈”現象。
2.減少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設備的待機能耗。不使用時,要及時關機,或設置為自動進入低能耗的休眠狀態。
3.禁止使用移動式取暖設備、電爐等高功率電器。
4.走廊、通道等公共場所優先推廣和使用高效節能燈,并安裝聲控開關,杜絕“長明燈”。
5.合理設置空調溫度。辦公室、會議室等辦公區域夏季的空調設置溫度不得低于攝氏26度,冬季空調設置溫度不得高于攝氏26度。使用空調時,必須關閉門窗,禁止開窗使用空調和下班不關空調。
(二)節約用水
1.積極推廣使用節水器具,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管理,下班后要及時關好閥門,防止跑、冒、滴、漏,杜絕長流水現象。
2.嚴禁使用高壓自來水沖洗車輛。
(三)節約用車
1.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嚴禁用公車辦私事,在集中活動時盡量合乘公務用車。
2.加強車輛調派合理性、科學性。當多位領導同到一處或一地開會或工作,能合并用車的盡量合用車。
3.提倡集體公務活動集中乘車,非緊急公務外出盡量乘坐公交車,在辦公區附近的公務活動,提倡步行或騎自行車往返。
4.嚴格執行車輛燃油管理辦法,建立公務用車油耗臺賬制度,定期統計單車行駛里程和耗油量狀況,推行單車能耗核算制度,提倡低能耗行駛,單車油耗控制在核定標準內。
5.加強公車燃油管理,努力實行“一車一卡”定點,定車加油制度,降低燃油消耗。實行車輛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和定點保險。
(四)節約辦公經費,控制會議
1.嚴格執行辦公用品登記制度,對辦公用品消耗進行跟蹤檢查,不斷完善節約措施。
2.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盡可能降低紙張的消耗,盡量在電腦中撰寫和修改文稿,減少重復打印次數,提倡雙面用紙,嚴格控制文件印刷數量,提高文稿校對、印制質量。重視對已使用過的紙張的再利用,做到廢紙回收。
3.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的油墨、墨粉用完后,重新灌裝使用。
4.辦公樓所有工作人員應自備水杯,盡量減少使用紙杯等一次性消耗用品,控制一次性簽字筆的使用
5.精簡會議。對必須召開的會議要主題鮮明、準備充分,盡量壓縮會議時間和規模,提高會議質量;對能合并召開的會議,盡量合并召開,不重形式,勤儉辦會。
6.減少發文。對必須印發的公文,在內容表達清楚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公文篇幅,并嚴格按照發文范圍印發文件,不多頭、重復發文。大力推行電子政務,使用網絡傳遞資料,少發或不發紙質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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