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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1
一、非劇場管理相關人員,未經管理方允許不得隨意進入劇場。
二、凡進入劇場舉辦活動方的相關人員,務必衣冠整齊,穿工作服戴工作牌,舉止文明,不講臟話粗話;非演出需要不得穿拖鞋光膀子打赤腳披散發。
三、舉辦活動方及所邀請的參與人員須請保持劇場內清潔衛生,嚴禁吸煙,吃零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紙屑、瓜皮、果殼等雜物;嚴禁攜帶寵物入內。
四、劇場內自覺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大聲喧嘩、不得追逐嬉戲;不得在桌椅墻上刻畫涂寫,不得損壞公物。(人為主觀因素造成場地設施損壞的`,相關部門或人員應予以原物賠償或修復)。
五、舉辦活動方及所邀請的參與人員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財物(尤其是手機和錢包),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六、劇場內嚴禁就餐,如需就餐請到專門的就餐區(負一層餐廳)。
七、進入劇場的舉辦活動方人員應自覺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布置會場時,不得隨意張貼裝飾(若確需活動氛圍需求,須向劇場管理方申請同意后,才能布設裝貼且活動結束后須負責清理還原)。不能隨意移動拆卸室內設施。
八、演出(會議)活動結束后,活動舉辦方人員離場時須將隨活動帶來物品及垃圾清理并攜帶出場,并將桌椅擺放整齊物歸原位。
九、劇場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未經允許,不能帶離劇場。
十、劇場內禁止移動滅火器材等消防設施,禁止帶入管制刀具、化學藥品及易燃、易爆等有毒危險物品,清除火災隱患,并做好防盜工作,確保安全。
十一、如遇突發災情、警情,要完全聽從場館工作人員指揮,有序疏散。
十二、請自覺遵守當次演出(會議)提出的其他要求及補充管理共同協商約定,配合劇場現場工作人員管理。
十三、如有特殊要求,請與劇場工作人員聯系、協商并經劇場管理方同意配合后實施。
十四、因違反相關上述管理規定導致意外事故發生,使用方部門或相關人員負主要責任。如有不符合規定者活動方半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使用場地。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2
1.劇院是從事實踐教學、科學研究的教學科研實體;
2.劇院工作人員應做好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等工作,使設施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保障實踐教學的正常運行;
3.如有活動需使用劇院的,由主辦部門負責申請;憑券入場的.演出、報告或講座,由主辦部門負責守門,維持秩序;
4.裝臺、演出期間,嚴格執行消防管理規定,檢查落實防火措施及演出現場的防火管理。在有對外演出活動時,須與主辦單位簽定安全備忘錄及舞臺消防安全責任書;
5.演出前,各部門工作人員要提前1小時到場并做好準備工作,演出時要堅守崗位,對所負責的工作區域要及時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上報領導,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6.演出結束后,要對舞臺及各種設備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消除安全隱患;
7.觀眾廳內嚴禁吸煙,禁止將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劇場內,不準使用明火找座位;
8.保持室內清潔,不得在室內大聲喧嘩;
9.非演出及非維修期間,任何人不得啟用劇院器材設備;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3
大劇院集節目演出、電視演播、現場觀看于一體,人員比較集中,劇院內不僅有大量的電子、電器設備,而且有舞臺、幕布、座椅等可燃易燃物品,是電視大廈的防火重點部位。為了確保大劇院的防火安全,保障劇院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大劇院總經理是劇院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同時應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劇院應經常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和教育。
二、大劇院消防設施、器材的設置配備應符合有關規定和建筑消防規范,劇院經營者應確保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備有效。
三、大劇院燈光、音響、布景以及其他電器設備的.安裝調試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電器線路的敷設、連接須符合有關規定,嚴禁亂接私拉電線和導線,燈光、音響等電器設備不準大于設計的額定功率,增設電器必須經專業人員設計論證,確保用電安全。
四、舞臺、幕布、吊桿、燈光等設施須由專業單位設計施工,幕布要按有關消防規范做阻燃處理,燈光與幕布的距離不應小于規定的最小值。
五、大劇院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劇院工作人員在有演出活動時要隨時查看有無使用明火和吸煙的情況,如有上述情況應及時制止,如確需動用明火,須到保衛處辦理動火證手續。在演出結束后劇院工作人員應認真檢查舞臺、化妝間、候播廳、轉播車、貴賓室等所有可能存有火災隱患的地方,關閉所有電源,清倒垃圾。劇院內要按規定配備足量有效的滅火器材,并由專業工作人員管理使用。
六、大劇院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門和疏散指示標志,確保安全門暢通無阻,不可堵塞、占用或關閉安全門和疏散通道。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4
一、音樂器材室要指派專人負責,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二、一般音樂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貴重器材要有專柜存放、加鎖。
三、新購置的器材,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器材室。
四、各種器材建帳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五、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處理意見,經有關領導批準,報廢或更新。
七、學校音樂器材專供師生教學使用,不準借給私人使用。
八、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5
一、凡音樂室設備儀器,必須登記造冊。
二、音樂教室教學時間禁止帶入一切食物和其它無關書籍、物品。
三、愛護音樂教室設備物品,如遇損壞,立即通報管理員及授課教師并上報相關部門解決。
四、音樂教室設備未經管理員允許,其它教師、學生不得使用。
五、管理員和授課教師要愛護和負責保管音樂教室內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并令其照價賠償。
六、保持室內清潔,不準隨地吐痰,不亂扔物品。
七、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大聲喧嘩。上課時,不做與音樂課無關的事。
八、授課后,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生清掃工作,管理員和授課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教室。
九、音樂課時間音樂教室進行音樂活動由授課音樂教師負責,不得借用為其它教學或活動。
十、音樂教室為音樂教學場所,主要功能為音樂教學及相關活動。其他人及部門借用須申請登記。歸還時要及時檢查,人為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6
一、音樂室儀器供音樂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由音樂組專人管理。
二、音樂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入櫥定位保管。
三、教師借用時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用后要及時歸還。
四、借用的儀器應正確操作并注意維護保養,不能亂拆亂裝亂扔亂放。
五、音樂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需報校長室批準。
六、音樂器材因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和賠償,因管理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七、保持音樂器材室的清潔衛生,嚴禁在室內進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音樂教室,不亂丟果皮紙屑。
八、音樂器材室使用完畢后應做好使用登記,切斷室內所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九、音樂器材每學期清理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工作,確保物、賬相符。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7
一、愛惜音樂室的財物,不在音樂室墻壁及工作臺面上亂寫亂劃,物品或工具要輕拿輕放。
二、保持音樂室清潔衛生,每次課后均需做好值日工作。
三、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排練,就坐,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嘩、走動、打鬧,不得用手機、MP3等工具聽歌
四、音樂室的多媒體使用按照多媒體管理要求執行,學生不得隨意操作。
五、對所有設備進行登記造冊,一學期一清理,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如有丟失、損壞要責任到人。
六、對所有儀器、設備使用后,要做好記錄,對設備的完好率和運行情況作出說明。
七、音樂室的一切設備、鑰匙、教具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擅自拿走或外借(含學生),發現一次罰款30元。不得將食品帶進音樂室,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元;室內器材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使用,移動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處。器材人為損壞的`,要照原價的1—3倍賠償。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8
一、音樂室由上音樂教師負責管理。
二、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范擺放整齊。
三、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在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墻壁亂刻亂畫。
四、上課、排練、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嘩、走動、打鬧。
五、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六、每周教職工文藝活動,管理人員要規定時間開放。
七、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八、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放置,關好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貢獻獎或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9
1、音樂室由音樂專職教師韓玉婷同志負責管理。
2、管理負責人要認真登記音樂教具、器材,安排好上課班級,負責好室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3、室內鋼琴固定擺放,不得隨意挪動,音樂學凳可由老師根據需要規則擺放。
4、任課教師上課前需提前帶學生入室,安排座次,充分做好準備工作。
5、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嘩,隨意走動,無意打鬧。
6、保持室內衛生,不在室內吃零食,不亂拋雜物。
7、節約用電,不亂開電燈,隨手關燈。
8、使用教師認真組織學生進場、退場,小心開關門窗,謹防傷害,確保安全。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10
1、凡上撥和自購的音樂器具,及時驗收統一分類編號、貼標工作,認真登記入冊。
2、保持音樂室清潔、整齊。窗簾每學期清洗一次。
3、任課教師教學時需要用音樂器具,做好出借回收工作。
4、做好音樂室的'使用登記工作。
5、對出現故障的設備及時報修。加強對設備的維護保養。教育學生愛護學校財物,如遇損壞現象按有關制度進行賠償。
6、按規定放置各種音樂器材設備。
7、完成學校交給的其他工作。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11
1、保持室內衛生,定期打掃擦抹。鋼琴表面及琴鍵做到無灰塵,鏡面和把桿等做到明亮干凈。
2、鋼琴上不準堆放東西,各種樂器應保持干凈,妥善安放。
3、器材必須分類安放,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或處理。
4、對器材要嚴格管理,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器材被盜,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器材出借和教室外用,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登記入冊,限期歸還。
6、音樂室鑰匙必須由音樂教師保管,其它人員一律不配備。
7、管理人員應做到帳物相符。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12
1、各班按上課輪值表使用本教室,未經負責老師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進入。
2、學生必須在上課前由音樂課代表帶領好,有秩序地進入教室。
3、學生進入教室按固定座位坐好,保持教室的`安靜,嚴禁大聲喧嘩吵架。
4、對學生加強思想教育,要求人人愛護音樂室、舞蹈房的音響設備、各種音樂器材、椅子等物品。
5、不準亂涂黑板、亂彈鋼琴、亂開音響設備及電視機、亂刻亂劃地板、亂拖椅子。對故意破壞者將作嚴肅處理,甚至賠償。
6、平時借用音樂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嚴格執行借還制度。
7、音樂室、舞蹈房的器材、物品、椅子等排放整齊,負責老師要搞好音樂室、舞蹈房的清衛工作,經常打掃、拖洗地板,保持音樂室、舞蹈房的整潔美觀。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13
1、 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2、 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范擺放整齊。
3、 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寬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墻壁上亂刻亂畫。
4、 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嘩、走運、打鬧。
5、 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 每周教職工文藝活動,管理人員要按規定時間開放
7、 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8、 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崗位獎或按損失的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演出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篇14
一、音樂室內樂器屬于公共財產,任何人不得將其占為己有,不得故意損壞、搬運、外拿,如有因過失而損壞教具和器材者,按其輕重必予以賠償。
二、不準亂彈、亂砸鋼琴。彈完鋼琴后應立即將琴蓋好。
三、不準在教室內吸煙、吐痰、亂扔雜物或干其他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四、不準帶外人進入教室。如確有需要,必須經老師同意。
五、對課桌實行個人包干制度。個人的'桌面要保持清潔,凳子用完后要歸還原位、擺放整齊,出問題個人負責。
六、每位音樂生要文明守紀,團結一致,不準打架、斗毆、說臟話,在學習上要互相幫助。
七、除正常活動時間外,任何音樂生不得借各種名義逃課和進入音樂室。如確有需要,須經班主任、任課老師同意后方可。
八、按時上專業課和參加音樂組組織的各項活動,任何人不得無故缺課,如有事,須向老師請假。無故缺課三次后,當自動退出。
九、保持室內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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