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村干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調動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規范和加強村級班子建設,促進村級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村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村干部,指由財政發放工資的行政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文書等村級工作人員,不包括市選派的掛(兼)職干部。本辦法適用于村干部年度考核。
第三條考核的原則:
(一)客觀公正原則;
(二)真實準確原則;
(三)注重實績原則;
(四)群眾公認原則;
(五)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原則;
(六)量化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原則;
第四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村干部的考核由鎮黨委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村委會班子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管理。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五條考核分平時工作考核和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
(一)平時工作考核。平時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對于鄉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階段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由鄉黨委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平時工作考核辦法,并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和平時掌握情況,以百分制進行量化考核。
(二)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目標責任制考核主要包括實績考核、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和民意調查等。民主測評、民意調查是指對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綜合調查、分析評價。
第六條村“兩委”班子的民主測評主要從思想政治建設、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
第七條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的民意調查指標為:依法辦事和黨務、村務、財務公開情況;服務群眾和辦事效率情況;公眾形象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開展樹文明新風情況;扶貧幫困情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情況;群眾信訪處理情況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八條成立考核機構。在對村級班子及村干部進行年終考核前,將成立專門機構,對考核工作做出專門安排組織考核人員認真學習,掌握考核及有關計分辦法。
第九條召開村級考核大會。村級考核大會由村黨支部負責人召集,鎮領導主持。參會人員包括聯系包村的鎮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全體黨員、村民代表等。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80%以上。
第十條公開述職。先由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及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職情況進行個人述職。
第十一條民主測評。在總結工作、述職述廉的基礎上進行。
參會人員對村“兩委”班子按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對村干部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分別進行無記名投票(不識字人員可根據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寫),再由考核組計算民主測評得分。其計算公式為:村“兩委”班子民主評議得分=(“好”票數×1+“較好”票數×0.8+“一般”票數×0.6+“差”票數×0.4)/總票數×100;村干部民主評議得分=(“優秀”票數×1+“稱職”票數×0.8+“基本稱職”票數×0.6+“不稱職”票數×0.4)/總票數×100。棄權票不計入總票數。
第十二條個別談話。主要是深入了解村級班子建設情況和村干部德才素質及表現。
隨機確定部分參會代表進行個別談話,談話面不得低于參會人員數的30%,參會人數少于20人的,談話面要達到50%以上。個別談話的結果應作為考評組評分及最終村級班子和村干部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民意調查。在全村范圍內,隨機確定部分農戶進行入戶民意調查,了解村民對“兩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職情況的反映。一般采取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
接受民意調查的黨員群眾根據調查問卷所列項目,按照滿意、較滿意、不滿意、不了解四個等次,對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履職情況進行評價。不識字人員可根據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寫。民意調查得分的積分系數分別為1.0、0.8、0.2、0.5,其計算公式是:民意調查得分=(“滿意”票數×1+“較滿意”票數×0.8+“不滿意”票數×0.2+“不了解”票數×0.5)×100/調查人數。
第十四條目標責任考核。對照村“兩委”班子年初簽訂的工作責任書進行逐項考核。
第四章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十五條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實行結構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平時考核占20%,民主測評得分占20%,民意調查得分占10%,目標責任制考核得分占40%,鄉領導評分占5%,考核組評分占5%的比例計算。
第十六條村級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等次按考核最后得分確定。綜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為好班子或優秀村干部,70—89分(含70分)的為較好班子或稱職村干部,60—69分(含60分)的為一般班子或稱職村干部,60分以下的為差班子或不稱職村干部。村級班子優秀等次的比例不超過全鄉行政村總數的30%,村干部中優秀的比例不超過全鄉村干部總數的20%。第十七條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等次作為村級班子和村干部評先評優、獎勵懲戒和組織調整的主要依據,并與村干部的年終考核和報酬待遇相掛鉤。村干部工資中獎勵工資部分,根據考核等次,按規定標準計發。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工作例會制度
1、駐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區召開周工作小結會。
2、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
3、主要任務:聽取駐村工作匯報,交流駐村工作經驗,研究推進工作的辦法措施。工作例會由駐村工作隊長和鄉黨委負責人共同召集。會后,要及時將上月工作情況報縣委黨建辦。
第二條、工作報告制度
1、駐村工作隊要建立掛幫工作臺賬,填寫辦理的實事、協調的項目、解決的問題等,掛幫工作情況每月報鄉同步小康辦。
2、駐村干部要堅持記錄民情日記,記錄辦理的實事、完成的具體工作等,每月初將上月工作情況報鄉黨委,遇重大事項隨時報告。
3、駐村干部要對本村《萬村千鄉網頁》的內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傳一篇駐村工作信息(小羅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飛負責)。
4、在4月30日前負責所駐村《村志》編寫初稿審定。
第三條、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負責對駐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駐村干部請假1天的,須經所駐村支部書記批準;請假2天的由鄉黨委審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同意(轉載于:小龍文檔網:包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條、組織紀律制度
嚴格實行“六不準”:不準干擾基層的正常工作,不準收受基層的饋贈,不準違規駕駛公車,不準工作期間飲酒,不準參加賭博活動,不準牽扯基層干部的過多精力。
第五條、考核管理制度
駐村干部與區包村干部職工同管理、同監督、同考核。重點實行“十個一”考核管理:制定一個村級發展規劃,制定一個駐村年度工作計劃,建設一個發展型的村級班子,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化解一批矛盾糾紛,開展一次以上實用技術培訓,記錄一本民情日記,提供一份考勤記錄,撰寫一個工作總結,開展一次群眾滿意度測評。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村干部監督和管理,提高村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一個更加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良好干事創業氛圍。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學習制度
1、村干部必須定期參加縣上組織的培訓和學習,不得無故缺席。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村干部必須通過不同途徑達到大專以上學歷;
3、平時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及時發現新問題、新情況,并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二、村干部會議制度
1、村干部必須準時參加各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遲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2、參加各種會議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3、會后要召開好有關會議,不折不扣地傳達貫徹好會議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駐村小組召開一次群眾會,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須堅持每個星期召開好一次碰頭會,總結前一階段工作,布置下一階段工作。同時,每月必須召開一次專題計劃生育工作例會,做好詳細會議記錄。
5、村干部必須按時按要求上報各種表冊及各種材料。如不按時上報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須安排好值班時間表,村干部必須嚴格按照值班時間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記錄。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到位。對不服從安排或擅離職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資,如造成損失的追究其責任。
四、村干部"述職述廉"民主考核評價制度
1、村干部民主測評和民主評議會議一般一年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年底,由鄉黨委負責組織領導和監督實施并派員參加村黨支部和村委會體實施,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組織黨員、村民代表、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加。
2、考核評價村干部時,先由村"兩委"班子成員分別進行述職述廉,介紹任期目辬、當年目辬實現情況、工作作風及廉潔自律情況等,黨員、群眾代表等參評人員根據村干部述職述廉情況就其本人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民主測評、評議和質詢。
3、經民主測評及民主評議后,對不勝任現職的村干部,由鄉黨委組織部門通過一定程序予以調整、罷免,調整形式主要有降職、改任、引咎辭職、責令辭職、辭退5種。
五、村干部請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間有私事必須事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席認處扣發一天的工資。
2、村支書、村主任外出必須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同時向包村領導匯報。
六、村務公開制度
1、村務公開的內容:財務收支、計劃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審批、救災救濟和獎售款物的發放、集體項目承包經營。除此之外,凡是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都應予公開。
2、村務公開按照審查評議、公布上墻、整理歸檔或"一清、二審、三報、四公布、五上墻、六存檔"的程序進行。
3、村務公開的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7--10日,對村里重大事項,主要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公布。
4、村務公開采用公開欄,張榜公布或定期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方式進行公開。各村民小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開。
5、每次村務公開后,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及時召開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廣泛聽取群眾的反映和意見,對群眾提出的疑問;要及時做出解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要及時予以答復,對大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事項,應堅決予以糾正,糾正后再予公開。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新形勢下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實現固本強基,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高農村工作水平,樹立我市駐村干部扎實奮進的工作作風,培養鍛煉年輕干部,促使干部進村入戶、服務群眾、夯實基礎,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加強對駐村干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全市市直(駐英)各單位選派下基層鍛煉的駐村干部。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駐村干部的管理由鎮街黨委具體負責,市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二章選派條件
第四條選派的駐村干部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有上進心及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并愿意從事農村基層工作。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扎實,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科級干部可放寬至45周歲),身體健康,懂基本的電腦操作及統計知識。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五條駐村干部是黨員的安排掛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非黨員的安排掛任村(居)委會主任助理,職務任免手續由鎮(街)黨(工)委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駐村干部的黨組織關系要轉到所駐村黨支部,參加駐點村黨組織生活。
第四章職責任務
第六條駐村干部要切實履行“宣傳、指導、幫助、協調、監督”的工作職責,其主要任務是:
(一)加強政策宣傳,培育新型農民。
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傳達上級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和會議精神,主動為農民群眾提供信息、技術等服務,引導幫助農民轉變觀念,提高素質,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利益觀、民主觀與法制觀。
(二)掌握村情民意,建立基礎檔案。
深入了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掌握村民思想動態,為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同時建立村情檔案,主要包括村基本概況、村級組織與各類重點人員的基本情況、民主管理監督和村務公開的落實情況、村內發生的重大事項與創新性的工作經驗等。
(三)理清工作思路,促進事業發展。
針對村(社區)和農戶的實際,積極協助村“兩委”理清發展思路,大力開展“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的幫扶工作,指導制訂和實施發展規劃,挖掘資源潛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同時,幫助開展新型城鄉合作醫療、扶貧幫困、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推動重點工作,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采取多種形式組織農戶參加各種農業和就業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農戶的自我發展能力,并積極聯系勞動部門或用工企業,幫助農戶輸出勞動力就業。
(四)抓好組織建設,監督制度落實。
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幫助村“兩委”干部摒棄陳舊觀念,克服“等、靠、要”思想,以實際的行動帶動村“兩委”干部改進作風,服務群眾;建立健全村“兩委”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開展交心談心活動,協調村“兩委”關系,搞好團結;推進村級組織的規范化建設,督促落實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及村務財務公開等制度;充分利用農村遠程教育網絡資源,抓好農村黨員干部的教育培訓,協助所駐村黨組織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強村級黨風廉政建設與民主法制建設。
(五)推進社會管理,化解矛盾糾紛。
幫助制訂社會維穩、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環境衛生和信訪調處等社會面管理工作計劃,構建工作網絡,落實人員、職責、措施;協助村委建立健全綜治信訪維穩排查工作例會制度,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著力解決農村土地轉讓、征地補償、村務公開、社會治安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六)推進文明建設,改變村容村貌。
積極幫助駐點村籌措和爭取各級行業部門扶持資金,著力完善駐點村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帶領群眾開展創建文明村、文明戶活動,發動群眾做好村莊衛生的整治工作,幫助群眾形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積極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引導群眾抵制封建迷信和黃賭毒,破除陋習,弘揚新風正氣。
(七)做好黨內“三大工程”工作。
協助鎮、村做好黨內關愛、黨員創業、黨建創新三大工程。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七條村情掌握上做到“六必知”,即所駐村基本情況、優勢劣勢必知,社情民意、突出問題必知,班子工作、思想動態必知,困難農戶、致富典型必知,發展規劃、工作重點必知,涉農政策、服務信息必知。
第八條工作開展上做到“六必到”,即所駐村召開重要會議必到,研究重大村務必到,推動重點工作必到,解決難點問題必到,化解重大糾紛必到,處臵突發事件必到。
第九條聯系群眾上做到“六必訪”,即種養大戶、致富能人必訪,老黨員、老干部必訪,貧困戶、五保戶必訪,人大代表等各類代表必訪,計劃生育、信訪、綜治等重點對象必訪,軍烈屬必訪。
第十條任務執行上做到“六必辦”,即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高效辦,急難險重任務傾力辦,熱點難點問題主動辦,情況特殊問題靈活辦,敏感問題透明辦,涉及多部門的問題協調辦。
第十一條工作紀律上做到“六必禁”,即禁止在所駐村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種費用,禁止接受村集體公款吃請和旅游,禁止接受計生對象等可能影響工作的個人或單位吃請,禁止收受所駐村發放的各種補貼、有價證券,禁止在所駐村低價購買物品和土特產,禁止參與賭博、酗酒等有損駐村干部形象的各項活動。
第十二條駐村干部要注意收集駐村工作中的圖片、文字資料,每月向市委組織部上報1—3篇駐村工作推進情況或簡報。市委組織部在掌握全市駐村干部工作情況的基礎上,跟蹤培育一部分個人優秀典型進行經驗推廣和表彰獎勵。
第六章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駐村干部的培訓。對駐村干部進行不定期的集中培訓,培訓內容突出基層黨務、鎮村建設、民主法制、村級財務管理、農村糾紛調處、農村工作方法和農村政策法規等。每年召開駐村干部代表工作座談交流會,幫助提高駐村干部能力水平。
第十四條駐村干部的考勤
(一)駐村干部必須全脫產駐村,每個駐村干部每年駐村時間要求達到230天以上(外出參加有關工作會議及聯系業務等同于駐村),不準以原單位工作“脫不開身”為由缺勤空崗。原單位不能以工作需要為由將其召回單位工作,確保駐村干部安心在所駐村開展工作。
(二)駐村干部所在村要負責對駐村干部進行考勤。考勤表由村干部負責登記并經村支書簽名及村委會蓋章確認。各鎮街黨委每月對村的考勤情況進行審核統計,記錄在案,并負責每月將駐村干部的考勤記錄結果上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嚴格請假銷假制度。駐村干部一般不準請假,確需請假的要嚴格執行報批制度,全年事假累計一般不能超過15天;駐村干部凡一次請假2天以內的由村支書批準,3至5天的由鎮街書記批準,6天以上的由市委組織部批準。
第十五條駐村干部后勤保障。干部駐村期間其原單位的工作崗位、工資福利待遇等保持不變,各項生活、交通等補貼由派出單位安排。其中駐村生活補貼最低標準為30元/天。駐村干部在村委會食宿的,應向村委會繳交一定的伙食費,不得加重村委會的負擔。
第十六條派出單位的職責。駐村工作實行部門“一把手”負責制。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到所駐村調查研究不少于2次,幫助駐村干部和所駐村解決實際問題,并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開駐村工作專題會議,聽取駐村干部的工作匯報和意見建議,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解決突出問題。要切實關心駐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掌握駐村干部的思想動態,經常走訪駐村干部家庭,及時幫助駐村干部解決工作、學習、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難。
第十七條鎮街的職責。鎮街黨委要把加強駐村干部隊伍建設作為抓黨建的重要內容,定期聽取駐村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駐村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鎮街黨委書記要建立駐村干部座談會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召開一次駐村干部座談會,對履行職責、踐行承諾、思想動態等情況進行詢問交流;對遇到挫折的駐村干部進行激勵談話;對工作執行出現偏差,作風建設等方面存在問題的駐村干部進行警示談話,并上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第十八條駐村干部的督查。由市委組織部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建立經常性的督促指導、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采取電話查崗和實地檢查的方式,對干部駐村情況進行檢查,并及時通報檢查和抽查情況,對工作開展得好的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批評。
第七章獎懲措施
第十九條市委組織部每年組織評選優秀駐村干部,并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二十條駐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結果要作為評先評優、提拔交流的重要依據。對評為優秀等級的駐村干部,鎮街還要在學習培訓、年休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第二十一條駐村工作結束后,經市委組織部考核,對駐村工作實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所駐鎮街工作需要的駐村干部,可按有關程序和規定列為相關提拔人選。市委在提拔、任用干部時,優先考慮有駐村經歷的干部。
第二十二條對駐英單位選派的駐村干部考核情況,由市委組織部反饋給各駐英單位,作為提拔任用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三條經電話抽查或實地抽查,駐村干部缺勤空崗的,在全市進行通報;年度抽查缺勤3次以上的(含3次),報組織人事部門,建議其年度考核不予評定為“稱職”或“合格”檔次以上。
第二十四條對駐村工作不落實、群眾不滿意、作風不正派、有違法犯紀等行為的駐村干部,其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管理制度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制度由頒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5
一、學習制度
每周一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一次村兩委會議,研討一周的工作安排,帶領村兩委干部學習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每月初及時召開村計劃生育例會。村干部在參加會議時,應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請假要履行手續,開會時保持會場安靜,并做好記錄備查。
二、坐班辦公制度
村兩委干部實行輪流坐班和值班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和接待群眾來訪。每天保證至少有兩名村干部在班,實行簽到制和八小時工作制。坐班人員和時間保持相對固定,并向群眾公開。坐班干部公布聯系電話,保證在坐班時間內及時解決村事務。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況,檢查結果在黨支部會上通報,并將村干部坐班辦公情況列入鎮黨委對村干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
三、請銷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參加學習、會議的,須向村黨支部書記請假。因事外出3天以內的,由各村聯系領導批準;請假3天以上,需具備書面請假手續。村干部全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四、述職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職述廉每一年進行一次。參加會議的人員由村干部、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組成。村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向參會人員報告半年來的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所取得的成效、廉潔自律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的工作計劃,同時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
五、獎懲制度
1、實行村干部崗位工作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按《吳山鎮村干部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內容,鎮組織辦會同有關部門,年終對村的農業、安全、維穩、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將季度督查情況和年終考核情況與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所得分數為村當前年度的目標考核綜合得分,綜合考評結果將作為村干部獎勵報酬兌現的主要依據。
2、按時完成鎮黨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鎮上的各類材料、報表。未及時完成和上報的,需加強力量,限期完成。
3、對禁燒、防洪、嚴打、拆遷等臨時性工作和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結果要進行通報,并與年終獎勵報酬掛鉤。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6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干部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設紀律嚴、作風硬、能力強的干部隊伍,切實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村社干部在鄉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2、村社干部對本村各項工作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不得推諉。
3、鄉上實行包村責任制,各村社干部要向本村包村干部負責,受包村干部的直接領導。
4、村社干部要時刻保持24小時開機,尤其是在防汛、防火、防疫等特殊工作期間,村社干部務必要保障信息暢通,發現一次關機者(以1小時為界限),給予處罰50元。
5、按照目標責任制有關規定,鄉上對各村工作進行安排和分配,村社干部在時限要求內負責落實到位。
5.1、凡村社上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各村社干部要認真審核、簽字,并對數字負責。
5.2、凡鄉上要求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表冊,各村社干部要按時保質完成,對不按時上報者處罰100元,且責任自負。
5.3、對弄虛作假上報者,視具體情況,黨委、政府將給予嚴重處罰或免職處分,并且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各村要建立值班制度,村委會陣地要長期有專人值班,切實做好糾紛調處,矛盾排查,積極化解處理群眾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保持鄉、村社會大局穩定。
7、村社干部要堅持請示匯報制,特別是重大事項必須上報鄉黨委、政府,得到批準方可進行,嚴禁擅自做主,否則,后果自負。
二、請銷假制度
1、村社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必須堅持請假制度,無故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扣除日工資。
2、支部書記、村村長請假,要征得包村領導同意后,由鄉上主要領導審批。
3、凡鄉上召開的鄉村社干部會議,村社干部必須按會議通知的范圍按時參加。書記、村長因故不能參加的,必須提前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否則按曠會論處。每次曠會扣100元,連續三次不參加會議的除罰款外,要在鄉村社干部大會上檢查。
4、村社干部請假期限滿后,要及時到鄉上銷假,否則,以曠工論處。
三、廉潔自律制度
1、村社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年終支部書記、村委會村長要向鄉黨委、政府做述職述廉報告,做到清正廉潔。
2、村兩委會所有干部每年參加一次村黨支部組織的民主生活會,查找問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3、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事項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召開村社干部會、群眾會,通過一定程序,征得群眾同意后方可實施。
4、村社干部要公開接收群眾監督,自覺推行黨務、村務和財務“三公開”。
5、村級財務收支必須實行村村長,書記“雙審雙簽”制,并堅持每季度公開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進行一次清理兌現。
6、村社干部要嚴格遵守鎮上相關規章制度,嚴禁賭博、訩酒、參與迷信活動、打架斗毆和其他違規行為自覺約束,規范言行。違反者按制度要求予以處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7
為進一步增強村干部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調動村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規范村干部隊伍管理,根據省、市、縣關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落實好值班坐班制,原則上與鎮政府作息時間保持一致。所有村干部正常上班時間應保持通訊暢通,特殊時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坐班村干部未經準許外出不在村的,一經發現第一次扣除當月績效3分,第二次6分,依次類推,全年超過3次的誡勉談話。
落實好請銷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兩天以上要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并書面報黨建辦做好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請假一天的向包片領導請假。會議及大型活動期間原則上不予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確需請假的(除病假外)第一次扣除績效6分,第二次7分,第三次8分,第四次由鎮紀委約談。
對于不請假外出的,第一次扣除當月績效10分,第二次扣除15分,依此類推,連續不請假外出7天以上的由鎮紀委依據本辦法給予紀律處分。
落實好工作職責。各村支部書記是落實工作任務的第一責任人,其他村干部要按照支部書記的分工完成好各項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每1次1項工作任務扣當月績效3分,第2次累計翻倍扣,依此類推。如影響全鎮進度的,對支部書記和責任村干部給予通報批評,并扣除當月績效15分。
落實好會議制度。會議通知到村書記,由村書記安排落實。村干部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會議請假的須有書面假條。遲到、早退1次扣2分,影響會場秩序1次扣3分,未做好會議筆記1次扣3分。以上情況如發生第2次扣分翻倍,第3次通報批評,第4次誡勉談話。
對于無故缺席會議的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12分,并作出書面檢查;第三次由鎮紀委處理。
村支部書記對本村安全穩定負總責,要積極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體性的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報告的同時主動想法化解矛盾;對于久拖不決的、重視不夠的,年底取消評先選優資格。
村干部要在鞏固脫貧成效、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每村至少要有一個規范運營的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每年不低于20000元,對于完不成任務的村,按照缺多少補多少的原則,由支部書記負責分配補齊,補不齊的從村干部績效工資中扣除。
做好各類迎檢工作。迎接上級檢查要迅速行動,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不能拖拖沓沓,敷衍塞責,甚至逃避檢查。迎接各級檢查受到好評的,涉及村所有村干部按照縣、市、省檢查1次分別按照1分、3分、6分進行獎勵;對迎檢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涉及村干部1次扣5分。
在年終村級工作考核排名倒數和在省、市組織的重點工作督導檢查中(如:基層黨建、脫貧攻堅、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綜治維穩、全域無垃圾等工作)被上級通報批評,影響全鎮考核結果的,村“兩委”班子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進行評先選優,所有村干部扣發當月全部績效。
村干部要積極轉發鎮微信微博公眾號所發布內容,對于轉發及時的村干部及村在年底評先選優中予以加分。
對于違反以上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的,情節嚴重的進行誡勉處理;對于在示范點建設、年終考核連續兩年排名倒數第一的村支部書記將實行末尾淘汰制。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8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幫助幫扶村及貧困戶加快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進一步密切黨群、政群、干群關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駐村實行分期分批、定期輪換。單位已在所聯系村設立了干部駐村點,并結合村情和單位實際,制定了靈活多樣的干部分期分批駐村計劃,合理安排駐村干部,每期確定1名干部駐村開展工作,每期駐村時間不少于7天,確保長流水、不斷線。
二、駐村干部要牢記自身職責,聯絡協調搞好單位與村、干部與戶之間的相關事宜,記錄工作日志,書寫學習筆記和民情日記,及時反映情況、報送工作信息。
三、駐村干部指導和協助村級組織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并把發揮基層組織的職能同村民自治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創新農村基層社會管理。
四、駐村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帶著感情主動與基層群眾交朋友,尤其是與困難群眾交朋友,及時反映農民群眾的思想動態和社情民意,總結好做法好經驗,為單位雙聯工作決策當好參謀。
五、駐村干部幫助聯系村理清發展思路,根據制定的聯村五年工作規劃和年度脫貧致富計劃,協助解決困難和問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幫助特困戶分析致貧原因,幫助建立增收臺賬,做到底數清楚、任務明確、措施具體。
六、駐村干部要注意通過座談交流、發放資料等形式,深入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與群眾談日常生活、談實際問題、談政策,回應關切,解疑釋惑,引導群眾正確對待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紀、有理性。同時協助村級組織全面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各項惠民政策,切實做到公正、公開、公平,堅決杜絕優親厚友等現象。
七、駐村干部重視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深入細致地做好理順情緒、疏導思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匯報,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八、駐村干部積極配合鄉村兩級組織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引導群眾轉變觀念,動員農村富余勞力積極走出去實現異地就業。
九、干部駐村期間,準確掌握確定的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認真做好駐村日志和幫扶工作日志記錄,每次下村的工作內容需登記備案。
十、干部駐村期間,動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真正做到聯村聯戶連心,為民富民親民,樹立干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十一、駐村干部原則上吃住在村辦公場所,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負責,確保駐村干部能夠在村上靜下心開展工作。
十二、駐村干部在幫助、指導、督促、協調村上開展工作的同時,更要注重掌握開展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強與群眾的互動和交流,增進與群眾的感情,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著力提升服務效能,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特別要解決好一批難度較大、涉及人員較多、群眾反映普遍的問題,做到群眾有困難、干部在身邊,群眾有要求、干部有行動。
十三、聯村單位將干部駐村工作納入職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工作扎實、成效明顯的個人及時進行表彰,作為單位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十四、對駐村不到位、工作不認真、群眾滿意度不高的個人及時通報批評,對因工作失職而發生群體性矛盾、糾紛和重大問題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五、單位將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訪等形式,加強對干部駐村工作的監督檢查,嚴防駐村工作圖形式、走過場。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9
一、學習培訓制度
(一)學習內容,重點是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事政治、農村政策、法律法規、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及其它相關內容。
(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結合工作實際,每年進行一次學習體會交流。
(三)遵守學習紀律。集中學習期間,不無故缺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四)鎮黨委定期輪訓干部,根據不同對象制定具體培訓內容,確保在職干部每年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新上崗的村干部,上崗前須參加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掌握專業知識。
(五)各村每月集中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并做到集中學習與分散自學相結合,每月自學不少于4小時。集中學習時要有專人記錄。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底要召開村務會,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并把總結和工作安排情況報鎮分工干部。
(二)堅持正常考勤,村干部每天必須按作息時間到村部簽到上班,注明當日的工作內容及去向,考勤結果納入年終考核。
(三)村干部輪流值班,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及時記載本村每天工作運轉情況。
(四)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矛盾不上繳,按時、高質、創造性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五)村務議事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組織人事、大額經費開支、集體資產租賃、招標承包、重大決策等重要事項均須經過村兩委會集體討論決定。按規定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應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六)講究工作方法,嚴格依法辦事。做群眾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簡單粗暴,更不得采取打罵等強制手段。
(七)切實為群眾解難事、辦實事,及時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
(八)村干部的請銷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必須持有病歷和書面請假條,一周以上的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批。病假期滿,經診斷確需繼續休息的,必須重新辦理請假手續。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請假,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3天以上的,向片長請假,7天以上的書面報鎮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三天以內的,要向片長請假,同時必須電話報鎮政府辦公室。三天以上,書面報告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時返回,必須電話報告鎮主要負責同志,并按時銷假。
4、假期結束,必須按時或提前向批假人報到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作曠工處理。
5、村一般干部的請銷假,由各村黨(總)支部書記視情況直接批準。
三、審計制度
(一)村定額干部的審計內容主要包括:任期內的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精神文明建設情況、社會事業發展情況、各項經濟收支、往來及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
(二)村級定額干部審計包含在職審計和離任審計兩個方面。在職審計,每年由鎮審計部門組織對5—6個村進行審計。村定額干部提拔、換崗、調動、退職、離職都必須接受相關的離任審計。
(三)審計結果作為村級干部提拔、升降、輪崗的重要依據。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紀行為,按照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四、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結的基礎上,每年向黨員、村民代表大會至少述職一次,然后由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根據德、能、勤、績、廉及述職情況進行測評。
測評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不稱職票超過30%的,由鎮黨委實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不稱職票超過30%,本人應提出辭職申請,如不自愿辭職,則實行責令辭職。
五、辭職制度
村干部辭職包括自愿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三種類型。
(一)自愿辭職
1、村干部由于能力、身體及不能發揮專長等原因,要求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以自愿提出辭職。
2、村定額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向鎮黨委提出書面申請,鎮黨委在接到申請后15天內作出接受與否的答復;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村誤工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村黨組織研究答復。
(二)引咎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引咎辭職:
(1)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的;
(2)因盲目決策或違反決策程序給集體和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的;
(3)由于工作不負責任,致使管理范圍內發生重大事件的;
(4)個人品德、行為不端,或發生其它與領導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2、符合上述四種對象的村干部,應主動向鎮黨委遞交引咎辭職申請,鎮黨委在接書面申請后15天內作出答復。
(三)責令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責令辭職;
(1)在全鎮綜合考評中,連續兩年處于全鎮末位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2)連續兩年不完成鎮下達的主要經濟指標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
(3)各村年度工作實績考核連續兩年在末位的分管負責人;
(4)群眾公認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測評結果連續兩年不稱職率超過30%,且測評結果與組織考察掌握的情況一致的;
(5)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的;
(6)符合引咎辭職條件,而本人不主動遞交辭職申請的。
2、責令辭職由鎮黨委根據考核考察情況,集體研究決定,下發書面通知。
3、責令辭職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內提出書面辭職申請,需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必須由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10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鎮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三、村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
四、嚴格執行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
五、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六、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或違規辦事,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有關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七、鎮黨委每年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和調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據。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按有關規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并和干部的工資獎金掛鉤;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村干部,予以批評警告;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責令辭職、免職或依法罷免。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11
一、學習制度
1、村黨員干部要按照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2、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由黨支部書記組織實施。要做到開會學習有點名冊、記錄簿、參學(會)者有筆記本,并認真做好筆記。
3、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無故缺席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50元;遲到、早退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30元。
4、集中學習研究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有針對性地解決1—2個實際問題,并圍繞普遍性問題,開展討論分析,共同提高黨員干部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召開一次干部會議,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規定實施村干部坐班、帶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各班輪值一天,在村委會辦公室值班,由支部副書記負責具體考核值班情況。
3、村上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因工作不實,造成工作失誤或嚴重影響的,扣分管干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問不落實的一律扣500元,并報鎮紀委處理,連續2次,責令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各級干部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三條各級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嚴禁鋪強浪費。
第四條嚴格執行每月8日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并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年內,學習筆記不少于2萬字,撰寫心得體會和調查報告不少于6篇,逢雙月28日上報鎮黨委辦公室進行調閱。對不及時上報的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
第五條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情況,由本人向鎮黨委、政府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50元、請假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3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20元。
第六條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第七條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社財務嚴格按規范化管理運轉,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第八條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做到勤政為民。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摸排解決。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13
一、適用對象:
各村兩委干部。
二、追究范圍:
各村兩委干部在工作活動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進行問責。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和鎮黨委、鎮政府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鎮黨政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實施的工作事項落實不力,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
2、在貫徹落實重大事項決策和管理上不能與鎮黨委、鎮政府保持一致,獨斷專行,自搞一套,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
3、對當前重大工作事項(精準扶貧工作、矛盾糾紛調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計劃生育等重大工作事項)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對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極應付,影響全鎮各項重大工作整體水平的。
三、追究方法及程序
進行問責時,先由駐村干部和分管領導對追究人提出意見,聽取當事人口頭或書面解釋,再提請鎮黨政班子集體審定予以問責。
1、每發生一起被追究的事項,首先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再由鎮紀委對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2、凡因工作推進不力的,實行連帶責任追究,分管該項工作的村干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都必須進行問責;
3、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被誡勉談話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干部將扣除當年度績效工資,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4、凡年度內有此類情況發生的村取消當年單位評先資格;
四、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村干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紀委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二)請銷假制度。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鎮主要領導以及駐村組長報告;其他村兩委干部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駐村組長以及村書記主任報告。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序的,每查處1次,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三)會議制度。所有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無故缺席1次或累計遲到2次的,將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四)信息報送制度。各村必須于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信息材料,逾期1次不報者,將對村分管干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進行通報批評。
(五)應急制度。村干部必須保持信息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接到通知必須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五、重大事項問責制度
(一)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矛盾糾紛調處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村要及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因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不力,造成群眾赴鎮、縣、省上訪的,將按以下問責辦法進行處理。
1、各村每發生1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通報批評,并扣除1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2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誡勉談話,并扣除2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3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2、每發生1人次到縣上訪或到省上訪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
根據鎮衛生檢查組每周抽查結果,每月匯總統計,月排名后3名的村委會,第一次進行通報批評,第二次(連續)進行誡勉談話,第三次(連續)實行黨紀組織處理。
(三)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嚴格執行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對造成我鎮計生工作被動局面的,不完成鎮下達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各項任務的,視情況給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黨紀、政紀,停薪、停職、撤職等處分。
(四)精準扶貧工作
各村兩委干部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責任追究。
1、貫徹上級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不到位、落實上級有關要求打折扣的;
2、幫扶工作不到位,貧困戶幫扶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貧困戶應享受而未能享受教育、醫療、住房等相關扶持政策的;
3、擅自調整資金使用范圍、標準,變更項目內容或者不按規定程序開展扶貧工作的;
4、強令、指使、授意下級單位或者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審批、安排、驗收扶貧資金項目的;
5、在檢查驗收和交叉檢查中,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的;
6、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
六、紀律要求
1、堅持集體決定高于一切,千方百計將決定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之中,共同維護組織的形象。
2、堅持盡心盡責,團結互助,既努力抓好、維護好鎮委鎮政府各項工作,又相互支持、幫助,共同構建和諧。
3、堅持發揮主觀能動的作用,勤奮認真,盡可能避免因其他因素對工作的影響,盡可能減少失誤,避免不該有的風險產生,及時發現并糾正錯誤,減少損失,爭做稱職、優秀的合格干部。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14
一、認真學習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參加鄉黨委中心組學習,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每個村干部年摘抄學習筆記不少于1萬字,學習筆記適時由黨政辦公室調閱。
二、積極組織群眾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政策水平,增強學法、懂法、守法意識。
三、不折不扣地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及時準確上報各類材料報表,不按規定時間上報的,村干部每人罰款100元,年終從工資中。
四、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及時調處民事糾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
五、根據階段性工作推進情況,召集村干部會議,由村干部匯報進展情況。
六、按時參加各種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一次罰款100元,缺席一次罰款200元,年終從工資中扣除并予以通報。對連續缺席(或累計)3次會議以上的,由鄉紀委集體約談,所有先進不得評選。
七、嚴格落實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一切開支,先審批,后使用,并及時向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實行一票否決制。
九、村干部工資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獎勵工資、效益工資五項組成,并與年底的“五位一體”目標責任書考核分值相掛鉤,兌現發放工資。
十、“五位一體”目標責任書任務的完成按120分考核,并實行領導考評和群眾評議相結合的量化積分制,按分值計發工資。在各村干部考核臺帳的基礎上,每季度對村干部進行考核評價,記分在冊,季度匯總,年度通報,全年評定。考核匯總求村干部得分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每高1分獎勵基礎工資的1%,并適當增加村級辦公經費,低于平均值的每低1分,減發基礎工資的1%,并適當扣除村級辦公經費。120分考核評價體系分值分解:日常工作(參加會議、上報材料、組織參加活動)占10分;階段中心工作占20分;年終考核重點工作指標占50分;民主測評占20分,組織評分占20分,總計120分。
十一、單項工作的考核,以單項工作出臺的獎勵政策兌現。
十二、對在項目爭引和招商引資中作出突出成績的村干部,給予重獎。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村干部規范化、制度化管理,進一步提高我鎮干部工作水平,形成有效的村干部激勵和約束機制,不斷增強村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為我鎮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促進我鎮各項事業全面健康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平時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領導評價與群眾評價相結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衡量的原則。
第三條村干部隊伍規范化管理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原則;
(三)作風務實、注重實績原則;
(四)群眾認可、傾聽民聲原則;
(五)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六)管人與管事相結合原則;
(七)依法辦事原則。
第四條管理內容主要包括村干部的培養、選拔、任用、教育、管理、監督、考核、獎懲等。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村工作的所有干部,包括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及工作人員。
第二章選拔任用
第六條基本原則。選拔任用村干部必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作風務實、注重實績原則;群眾認可、傾聽民聲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發揚民主、依法辦事原則。
第七條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思想政治素質好,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事業心和責任心強,為人正派,處事公道,作風民主,廉潔自律,帶頭創先爭優,群眾公認度高;工作能力強,有較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善于處理各類矛盾;工作務實,熱心村工作,能夠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
(二)年齡及學歷條件。無村干部工作經驗的競選者,男不超過40周歲、女不超過35周歲,文化程度在高中(中專)以上。在鎮村企業擔任領導、民辦教師、退伍軍人或涉及群從工作年齡可以放寬到男不超過45周歲、女不超過40周歲。現任村干部繼續參選無年齡和學歷要求。
第八條選任渠道。從現職村干部和鎮直機關工作人員中挑選一批素質高、群眾公認的同志擔任村主要干部;將優秀的`大學生村官聘用到村“兩委”中。
第九條選任方式
(一)“兩委”班子的選任。一般通過民主推薦(選舉)、組織考察、黨委票決、集體討論研究、公示等程序選拔村干部。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一般要經過“兩推一選”(群眾推薦、組織推薦和黨內選舉)方式產生。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必須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規定,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民主選舉產生。
(二)聘用干部的選任。村工作人員的選任堅持“德才兼備,作風務實、群從認可”原則。各村因工作需要進人時,在職數允許范圍內,要向鎮黨委申報,鎮黨委召開黨委會研究,經一定程序通過后方可錄用,辦理有關人事手續,建立人事檔案。
第三章教育培訓
第十條村干部教育培訓堅持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層次培訓的原則。村“兩委”班子一般由鎮黨委負責培訓,聘用干部一般由村負責培訓,村干部經常性學習教育由村黨組織、村委會負責。各村黨支部書記原則上每個月要組織村全體干部進行一次集中學習,如遇特殊情況,可做適當調整。組織集中學習時,要登記到會人數,并指定專人做好學習記錄,要宣布學習內容,圍繞主題開展討論并歸納討論意見。
第十一條教育培訓內容。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體現時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學以致用。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思想作風教育和崗位業務知識培訓,增強村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十二條教育培訓方法。主要采取經常性的學習教育、定期培訓、參繼續學習教育及外出考察學習。
第十三條鼓勵村干部參加農村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同時鼓勵符合條件的村主職干部報考鄉鎮公務員。
第十四條各支部要建立學習教育登記本,并保存相關學習資料,作為年終目標管理考核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會議制度
(一)村書記一般每月組織“兩委”干部召開一次以上工作會議,講評上月工作完成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安排部署下月工作,研究重大問題等。討論研究重大問題時,必要時吸收黨小組長、村民小組長及有關人員參加,進行民主議事、民主決策。
(二)召開會議必須有記錄。作為年終目標管理考核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十六條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無特殊情況要堅持上下班,法定工作日內都要安排干部在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值班。
(二)村要有輪流值班安排表,明確值班人員。值班村干部的姓名、聯系電話要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的顯眼位置公開,方便群眾辦事,并做好詳細的當日值班記錄。
(三)值班村干部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處理村內日常事務,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為群眾提供政策或有關業務咨詢;做好接待、協調和處理工作,解決群眾在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調解群眾糾紛、鄰里矛盾;及時處置突發性事件;做好上級交辦和有關事項。
(四)村干部在值班期間必須準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值班村干部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必須先自行協商好替班人員,再經村“兩委”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離崗。
(五)遇重大節日、突發性事件和特護期,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更不準擅離職守。
第十七條請假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請銷假管理制度。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因事需要外出離開黃州,請假1天以上的需經鎮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同意,并履行請假手續送黨政辦公室備案后方可請假,假期滿后,應及時到準假領導處銷假報到。村副職干部、委員、村聘用干部因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或因事外出不超過一天的,要向村支部書記請假,3天以上的要向鎮黨政辦公室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請假。
(二)村干部曠工或者因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參照《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辭退。
(三)要建立請銷假登記冊,嚴格考勤登記。村書記、主任的請銷假由鎮直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村其他干部請銷假由村負責,專人負責登記管理。
(四)請銷假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年底將組織檢查考評。第十八條服務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務對象來中心咨詢或辦理業務,承辦人應按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一次性告知辦理程序、辦理手續、辦理時限。對不予受理許可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理由。違反規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務對象多次往返,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的,要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二)服務承諾制度。群眾辦事時要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事時限、提供優質服務。服務態度做到和藹、熱情、文明、禮貌。服務環境達到辦公場所明亮、整齊、清潔、美觀,業務標識牌準確完整,辦公物品放置有序,便民設施完好。服務質量做到正確解答問題、準確辦理業務,限時辦結手續。
(三)推行限時辦結制。在符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手續齊全的前提下,工作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對于確有特殊情況要
求盡快辦理的,應按規定和程序在保證服務質量的情況下,盡力在其請求的時限內辦理。限時辦結應保證工作的質量,不能因時限上的要求而降低工作質量。
(四)責任追究制度。對來辦事者不予理睬或態度不好者,經發現、舉報,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并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對故意拖延時間或對辦事者不負責任并造成惡劣影響的村干部,經核實,責任人要作出書面檢查,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群眾反映較大、意見較多的村干部,連續兩次違規者,調離崗位。
第十九條干部監督制度
(一)加強村干部監督,特別是村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管理。重點監督上級黨委、政府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領導班子成員遵紀守法情況、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服務、聯系群眾情況和廉潔自律等情況。
(二)建立健全以黨組織議事規則、社務公開、民主理財、民主評議和述職述廉、村委會定期通報、報告工作的民主監督制度,不斷完善“五議五公開”工作法,按程序對社務、財務實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提高群眾參與村建設的積極性,對不執行相關制度和規定的村干部,依照有關規定,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五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條考核原則。考核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注重實績原則;民主測評與上級組織考核相結合原則。
第二十一條考核對象。主要包括對村“兩委”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和村干部、工作人員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第二十二條考核內容。主要是對照年初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重點考核村“兩委”班子及干部履行職責、主要業績、廉潔自律和群眾滿意度等情況。了解掌握村干部、工作人員完成階段性中心任務、處理突發事件的現實表現。鎮每年初結合工作實際和目標任務,對考核內容進一步分解細化,制定具體的考核指標體系。
第二十三條考核時間。一般每年度一次,集中在年底進行。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條、工作例會制度
1、駐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區召開周工作小結會。
2、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
3、主要任務:聽取駐村工作匯報,交流駐村工作經驗,研究推進工作的辦法措施。工作例會由駐村工作隊長和鄉黨委負責人共同召集。會后,要及時將上月工作情況報縣委黨建辦。
第二條、工作報告制度
1、駐村工作隊要建立掛幫工作臺賬,填寫辦理的實事、協調的項目、解決的問題等,掛幫工作情況每月報鄉同步小康辦。
2、駐村干部要堅持記錄民情日記,記錄辦理的實事、完成的具體工作等,每月初將上月工作情況報鄉黨委,遇重大事項隨時報告。
3、駐村干部要對本村《萬村千鄉網頁》的內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傳一篇駐村工作信息(小羅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飛負責)。
4、在4月30日前負責所駐村《村志》編寫初稿審定。
第三條、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負責對駐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駐村干部請假1天的,須經所駐村支部書記批準;請假2天的由鄉黨委審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同意(轉載于:小龍文檔網:包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條、組織紀律制度
嚴格實行“六不準”:不準干擾基層的正常工作,不準收受基層的饋贈,不準違規駕駛公車,不準工作期間飲酒,不準參加賭博活動,不準牽扯基層干部的過多精力。
第五條、考核管理制度
駐村干部與區包村干部職工同管理、同監督、同考核。重點實行“十個一”考核管理:制定一個村級發展規劃,制定一個駐村年度工作計劃,建設一個發展型的村級班子,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化解一批矛盾糾紛,開展一次以上實用技術培訓,記錄一本民情日記,提供一份考勤記錄,撰寫一個工作總結,開展一次群眾滿意度測評。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17
為了加強姚伏鎮干部管理,落實“專事、專人、專職、專責”,在全鎮大力弘揚“實、細、快”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全鎮各項工作快速協調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制。
干部必須服從站所長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鎮長及書記負責。
二、鎮分管
領導及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對書記、鎮長及黨委、政府會議安排的重點工作要在xxx日內拿出具體思路、具體措施,措施要有針對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時限、有獎罰標準,原則上誰分管的工作誰安排,主要領導只做強調。
三、各站所長管理
1、遵守姚伏鎮制定的各項工作制度。
2、必須毫無條件地堅決執行鎮黨委、政府會議的決議、決定,立說立行,想方設法,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3、對書記、鎮長和分管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在xxx日內必須采取措施加以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領導匯報,再同分管領導一起向鎮長或書記請示匯報。
5、就本站所工作積極主動地向黨委匯報,并提出合理性、建設性、超前性意見,供分管領導和鎮長、書記參考。
6、如因工作不積極、不主動,推諉扯皮,造成工作延誤,將嚴厲追究責任人責任,給予停職處理。
四、各村領導班子管理
1、創新環境。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與本村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干部之間要相互配合、互相幫助、相互團結、相互補臺,努力營造相互關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諧相處的氛圍,減少內耗,嚴禁鬧無原則糾紛,如造成工作被動或較大負面影響的做待崗處理。
2、千方百計地調動本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干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提出申請,提交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視情節做出一個月到半年的待崗處理:
(1)鬧矛盾、挑起糾紛,造成本村班子不團結的;
(2)不服從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執行的;
(3)消極怠工,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
(4)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損失或工作失誤的。
五、鎮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實行上班考勤簽到制,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曠工,請假需填寫請假條或公事通知單,任何人不得代請或電話請假,確有特殊原因事后必須履行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對待。
2、干部在工作期間,不得喝與工作無關系的酒,不得進行娛樂活動,工作時間外,也不得聚眾酗酒,一經查出,除進行批評外,還要在機關干部會議上做檢查。
3、干部不得參與賭博和不正當的行為活動,如上班或休息期間喝酒或參與賭博。一經發現或被群眾舉報,是領導的,給予紀律處分,并向縣紀委報告進行處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職反省,做出深刻檢查,在全體干部大會上通報批評,并根據情節進行嚴肅處理。
4、干部要熱情服務,對來辦事群眾要耐心,嚴格按制度辦事,無論在重點建設項目工地、辦公室,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熱情、耐心,不能推諉塞責,盡量當即解決,如不能解決的,應說明原因,承諾解決期限。凡因工作作風被縣有關部門通報、曝光的或引起群眾上訪造成惡劣影響的,按待崗處理。
5、鎮內各辦公室公共固定財產和易損物品,由鎮黨政辦公室統一購置、合理調配,由財經所統一造冊登記,交各站所及專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員變動將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損壞流失,如有損壞流失,由各站所負責人和具體使用保管人員賠償。
6、加強安全保密工作。辦公室文件(特別是秘密文件)不得隨意傳閱,嚴格按程序辦理。公章、介紹信、文件頭紙等要妥善保管。辦公室廢紙一律火化處理。因傳謠或泄密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7、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事故工作。特別是在值班時間要加強防范。
8、要提高警惕,嚴防破壞財物現象發生,如發現可疑人員要嚴加盤問,發現壞人壞事及時檢舉揭發。對沖擊政府機關,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要給予堅決打擊。
9、干部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個人移動電話及住宅電話號碼如有變更,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登記,鎮領導要保證xxx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凡因聯絡不通,對工作造成重大影響的,將視其情節從重處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18
為切實加強村干部隊伍管理,健全和規范村干部量化考核機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1.各村干部必須服從鎮黨委、政府的管理和指導,執行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接受并積極完成鎮黨委、政府部署的各項工作。出現推諉、扯皮或頂著不辦的扣5分;
2.村干部外出7天以上的,要委托他人代行職責,不委托他人的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運轉的扣5分;
3.村干部應當在崗在位,并實行工作日簽到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日臺賬,未建立臺賬的扣5分;
4.村干部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必須參加上級黨委、政府的有關會議,未能參加必須提前向聯系村領導請假,未及時請假的一次扣3分,會議遲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
5.村干部外出時間7天內,需向聯系村領導請假,超過7天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鎮黨委請假批準,沒有請假外出一次扣5分,連續在外1個月以上的扣10分;
6.村干部要積極受理群眾提出的各類代理事項,主動幫助群眾解決各類問題。村干部對群眾提出的問題出現推諉、無視、扯皮的扣3分,群眾反映強烈的扣5分;
7.全面掌握本村村情民情,對本村計生重點對象、外出流動人員、五保低保戶、貧困家庭、空巢老人戶、留守兒童戶等對象進行走訪并建立管理臺賬,對未建立臺賬或不掌握情況的每發現一例扣2分;
8.積極參加縣、鎮組織的有關培訓,努力提升村干部自身素質,上級要求參加的培訓少一次扣5分;
9.認真完成鎮里布置的各項臨時性工作,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一次扣5分;
10.在迎接上級檢查中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扣3分。本考核細則適用于周家鎮各村(社區)三職干部,考核總分為100分,各單項扣分不設上限,由鎮黨政辦負責考核并按季度通報,考核得分按照20%的比例記入對各村(社區)干部年終目標考核。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增強村干部的職責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調動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動性,切實加強村級組織建設,規范村干部隊伍管理,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市縣關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兩委班子成員。
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村干部由鄉黨委、政府負責監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辦法
第四條:各村級組織要保證正常運轉,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隨喊隨到。嚴格村干部的請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書記(村主任)請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請假5天以上的,要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匯報,由黨政辦做好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五條:村干部要服從黨委政府的領導和駐村干部的指導;及時準確傳達黨委政府的會議精神,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務。
任期內,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鄉黨委、政府給予免職或責令辭職,不辭職的給予停職,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理。從處理之日起,報縣財政停發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規定不得享受離任村干部的各項優待政策。
1、違法犯罪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
3、私分、貪污、挪用錢物;或拒不執行村級財務管理規定,造成村內群眾反響強烈的;
4、決策失誤或嚴重失職造成所在村經濟發展環境極差、社會治安混亂、安全事故多發、群體上訪頻繁的;
5、拉幫結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內部不團結造成工作癱瘓的;
6、不履行工作職責,或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黃涉賭涉毒;或因生活作風問題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
8、對抗上級的政策和決議,拒不理解鄉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場所打架斗毆,謾罵領導,酗酒鬧事,無理取鬧,情節惡劣的。
9、村支部書記(村主任)不假外出連續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連續20天以上的。
10、連續兩年在村級禮貌績效考核中排行全鄉末名的;或適用上級制訂的一票否決政策應予以免職的;
第六條:所有村干部要持續通訊暢通,鄉里召開各類會議,任何村干部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要做好筆記。遲到一次從年終補貼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實到人頭)。
第七條:鼓勵村干部在農業產業化、新農村建設、項目建設、招商優環等方面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村干部,給予必須的獎勵。
第八條:建立村主要領導述職制度,每年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應向鄉黨委、政府作一次述職報告。
第九條:嚴格執行村務、黨務公開制度,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會計、出納分設,各村到鄉領款至少有兩名以上村干部到場。村級財務每年集中會審四次以上,村級紀委委員要參與村級財務會審,審查簽字把關。財務會審結果要透過必須的形式向群眾公開,并及時向村賬鄉代管辦報賬。對不能及時上報村級賬務的村,鄉里一律停撥該村所有下拔資金。
第十條:村干部任職期間除享受上級的補貼外,年終各村績效工資與工作業績掛鉤。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鄉委員會、xx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20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鎮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監管網絡體系,明確任務,責任到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全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鎮人民政府鎮長是全鎮安生產工作的行政第一責任人,分管副職是本和行業或領域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包片領導為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下鄉干部是鎮政府派駐所包村的安全監管員,各村支書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二、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領導組實地排查檢查與片長、下鄉干部、村干部分級負責抓的辦法。鎮安全生產領導組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各包片領導負責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下鄉干部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主任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
三、分管領導和包片領導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下鄉干部每日進點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如發現私挖濫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產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難,立即報鎮主要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證照不全的責令停產辦證;證照齊全但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停產整頓,并將情況及時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24小時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在本村范圍內的一切企業的新建、生產、工程建筑等都必須報告鎮黨委、政府、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結束后,將排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出被檢查單位,以便被檢查單位及時整改。
五、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及時收集各類安全生產信息,對于無證非法和違法生產經營活動要嚴厲打擊,堅決予以取締。不得虛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六、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依法行使權利,不得以權謀私,以不正當理由干擾合法生產經營單位的正常運行,違者嚴肅查處。
七、實行向企業派駐安全監管員制度。各村下鄉干部兼任所在村企業的安全監管員,職責是發現、報告、排除安全隱患。
八、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視情節和責任大小對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下鄉干部、包片領導等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九、實行事前問責制。各村要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發現和上報并采取措施的,一經查出嚴格采取組織措施。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21
一、分工負責制度
村干部的分工由村黨支部根據本村工作需要和每個干部的素質狀況,統籌考慮,確定分工,并報鎮黨委、政府備案。
二、考勤制度
村干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少于15天,考勤由包村干部負責,鎮黨委每月檢查一次,每季度進行匯總,半年評比一次。對沒有完成出勤天數的,每少一天扣除村辦公經費20元。
三、工作制度
(1)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脫崗。
(2)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善于做群眾工作,不脫離群眾。
(3)處事公道正派,作風嚴謹,不做有損黨員干部形象的事。
(4)正確行使黨員、村民賦予的權利,依法辦事,廉潔自律,不濫用職權,不以權謀私。
(5)與時俱進,勤于學習,勇于創新。
(6)服從大局,積極完成任務。
四、財務制度
嚴格執行“村財鎮管”制度,從上級部門爭取的資金必須交鎮財政所,納入“村財鎮管”,對違規責任人嚴肅查處。
五、坐班制度
村“兩委會”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動室坐班辦公,周一到周五每天9:00—15:00為正常坐班時間。各村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原則上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個小時,坐班人員要填寫好《村級工作日志》,做好上傳下達,辦理群眾來辦事項,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六、為民服務代理制度
認真履行為民服務職責,堅持便民高效、公開公正、依法合規、無償服務的原則,為群眾提供黨務類、政務類、經濟發展類、社會生活類以及其他服務類代理服務,對直接能辦結的應及時辦理,對不能直接辦理的,說明理由,講明條件,承諾辦理,一般在2—3個工作日內辦結,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辦人。
七、請銷假制度
村干部因私外出必須辦理請銷假手續,村“兩委會”一般干部向支部書記請假,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須向鎮黨委、政府請假,3天以內向片長請假,3天以上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
八、安全制度
村干部在履行職責辦理村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實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不能發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嚴禁在辦理村務時喝酒、賭博、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發生。
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在離任時,由鎮財政所和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對其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村民公開。
十、責任追究制度
村干部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誤,損害了黨和國家的事業以及村集體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其領導責任、直接責任或相關責任;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追究的范圍主要包括: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為政不廉;違反議事決策程序。擅自決策,造成不良后果;村務管理混亂,村務不公開或假公開;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造成對集體資產、資金流失的;亂集資、亂攤派,隨意增加農民負擔的;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或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對村民提出的正當要求,能夠解決而不解決或久拖不解決的;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按時完成的;違反黨員發展、黨費收繳規定的;鬧不團結,作風霸道,方法簡單粗暴,影響村內工作正常開展的;違反印章使用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有及時調解各類矛盾糾紛,引發上訪或造成事態擴大的。根據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后果,按有關規定給予教育、誡勉、調整、罷免、撤職等處理;對違反黨紀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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