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zhí)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guī)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單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生產經營條件發(fā)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單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相關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jiān)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guī)范。
4.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2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fā)生火災或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發(fā)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fā)生,保證幼兒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健康自查
1、凡患有皮膚切割傷、皮膚病、化膿性創(chuàng)傷、上呼吸道炎癥、腹瀉、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禁止從事食品加工操作工作。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離崗治療,痊愈后持痊愈證明及保健醫(yī)檢查合格方可重新上崗。
2、環(huán)境和個人衛(wèi)生工作。環(huán)境整潔無油污,室內無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個人衣帽整潔,不留長指甲及佩戴首飾,勤洗澡洗頭。
二、食品原材料自查
1、食品采購、驗收自查。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防止三無食品原材料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于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2、采購記錄自查。按記錄表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等相關內容。
三、儲存自查。
1、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2、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
3、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
4、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5、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
6、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堿、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污粉、清潔劑、食品添加劑、發(fā)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7、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四、設備自查。
1、冷藏設備的數量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的要求,并保持食品安全所需的冷藏溫度,冷藏設備應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yǎng),保證設施正常運轉。冷藏室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
2、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3、廚房內設備運行要正常,用后要清潔,無原材料殘留。
五、安全自查。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1、廚房電器、機械安全操作流程上墻。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制度。
2、食堂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符合消防要求,在保質期內。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3、火源管理,燃氣灶及連接管、電熱設備安全檢查。
4、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于遠離火源的地方。
5、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6、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7、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3
一、目的
為了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檢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責任人主體責任。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
三、職責
1、安全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準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2、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
3、督導部: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4、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5、受檢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四、要求
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制定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范圍、頻次和方法,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并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準,經批準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制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召開一次簡短的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范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采用現場觀察、查閱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對檢查不符合規(guī)定的受檢部門,幫助其制定并評價糾正措施。召開總結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并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提交自查報告。
4、糾正措施,根據檢查員填寫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受檢部門處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提供提出糾正措施,并規(guī)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5、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4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jiān)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qū);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jiān)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guī)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fā)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單位蓋章: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5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zhí)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fā)業(yè)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guī)范“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yè)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yè)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yè)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fā)、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yè)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fā)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yè)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衛(wèi)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wèi)生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以及衛(wèi)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yè)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銷毀制度。本單位發(fā)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并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jiān)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guī)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jiān)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wèi)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qū)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qū)域,以明顯的標志區(qū)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jié)、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fā)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yè)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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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制度6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認真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企業(yè)主體責任,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消費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范圍
對本廠食品生產全過程實行全面檢查、層層監(jiān)管,由食品安全負責人牽頭,各部門、崗位負責人配合。
三、自查內容
(一)企業(yè)資質變化情況:營業(yè)執(zhí)照與食品生產許可證實際生產方式和范圍是否一致,是否發(fā)生變化,變化后是否報告。
(二)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落實情況。相關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是否齊全,是否建立人員健康檔案,是否不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并做好記錄。
(三)原料進貨查驗落實情況: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索證、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從具有合法資格的企業(yè)采購,購進時是否索取了企業(yè)相關資質證明和合格證明文件。是否有詳細的采購驗證記錄;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是否嚴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詳細的相應記錄;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是否實施“五專”管理,有單獨的進貨臺賬。
(四)生產過程控制情況:廠區(qū)環(huán)境、生產加工場所、設備設施衛(wèi)生狀況是否良好,生產工藝過程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相關記錄,是否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設備設施,確保設備運行正常;是否存在人流、物流及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況。
(五)食品出廠檢驗落實情況:是否配備了必備的檢驗儀器、設備,計量檢驗儀器、設備是否檢定并在檢定有效期內;檢驗輔助設備和化學試劑是否齊備;檢驗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具有檢驗資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國家標準,對生產的每批產品進行檢驗,是否將檢驗的原始記錄和產品出廠檢驗報告留存?zhèn)洳椋欠駥Τ鰪S的每批產品留樣,并進行登記。
(六)不合格品的管理情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記錄情況:是否有采購不合格食品原輔料和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情況,對不合格品是否按要求進行處理,對不安全食品是否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召回,并有記錄。
(七)食品標識標注情況:生產的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是否按照相關規(guī)定印有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產品標準代號,以及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許可證編號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和產品的貯藏方式和保質期等相關信息。
(八)食品銷售臺賬記錄情況: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銷售臺賬,記錄了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銷售日期、檢驗合格證號、生產批號以及購貨者的相關信息,包括購貨者的名字,地址、銷貨場所等。
(九)產品標準執(zhí)行情況:企業(yè)是否積極并嚴格執(zhí)行各個產品的國家標準和企業(yè)標準。執(zhí)行的標準是否有效。
四、工作要求
應當定期(每年至少一次)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做好自查情況記錄,真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對自查發(fā)現的問題,要立即組織整改,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驗證。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7
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在儲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的內容防止因過失,將不同品種的食品相混淆、杜絕二次污染。便于及時清理過期食品、防止將過期食品上市銷售。
2、采購食品時,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對生產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等材料,留從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標簽內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須如實提供。定期對購進的食品進行檢驗或送驗。
3、配備相應設備和工具,對購進的食品進行檢驗。
4、不經銷未取得衛(wèi)生許可證的生產者生產的食品。
5、對購進的食品,應按照采購食品的保存條件的要求進行儲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才能上崗。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健康證明過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待重新進行健康體檢后,再繼續(xù)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檢查身體的事情發(fā)生。
2、定期檢查個人衛(wèi)生情況,使其符合《食品衛(wèi)生法》和《食品生產經營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管理制度》相應的衛(wèi)生要求。
3、在崗員工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遠離工作場所。
4、建立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檔案,發(fā)現“五病”人員立即調離崗位,病對從業(yè)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登記。
5、注意個人衛(wèi)生。衣著應外觀整潔、做到指甲常剪、頭發(fā)常理、經常洗澡,保持個人衛(wèi)生。
6、員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藥品、化妝品、飾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經營區(qū)內,不得在崗期間處理個人衛(wèi)生。
三、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飾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2、屬包裝食品的,要對包裝食品標識進行查驗核對,查驗的內容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guī)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3、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質期不少于兩年。
4、進貨時查驗包括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5、食品進入店面執(zhí)行進貨查驗制度,在進貨時查驗供貨單位的資質情況,查看供貨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查看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報告是否齊全。
6、檢查供貨方出具的“一單通”,看“一單通”內容與實際進貨食品是否一致,病按要求規(guī)范建檔保存。
7、檢查經銷食品,看是否有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是否參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充合格食品,是否為國家命令淘汰、失效、變質的食品。
8、檢查包裝標識,看食品標識是否虛假,是否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是否表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表明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
9、檢查商標廣告,看食品商標是否有侵權和違法使用行為,食品廣告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10、箱批發(fā)商索取的各類證件,包括“一單通”同意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行政執(zhí)法部門的檢查。
11、進貨時,對檢驗不合格和無合格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fā)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四、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
1、不得銷毀相關證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后果的擴散。
2、商品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時,本著“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首先向消費者承擔責任,挽回影響,再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追究內部的責任。
3、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將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況如實上報。
4、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材料,并予以召回、停止銷售。
5、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并進行清洗和消毒。
6、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止再次發(fā)生類似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8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jiān)管管理的特別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第一條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
第二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第三條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對所銷售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第四條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五條有條件的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或委托食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六條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七條如發(fā)生事故,在第一時間內采取應急措施防止危害擴散。應急處臵措施包括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導致事故的'人員,一旦出現不適癥狀的,立即送至醫(yī)院救治;
(三)保護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的現場,控制好保存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關部門采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進行停止使用,進行徹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繼續(xù)使用。
第八條及時向相關的行政主觀部門報告發(fā)生的事故情況并采取相關的措施。
第九條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9
名稱: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guī)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yè),可以由企業(yè)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fā)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壞、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并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qū)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
三、食品衛(wèi)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并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并保持個人衛(wèi)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wèi)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wèi)生制度的監(jiān)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wèi)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wèi)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
(八)發(fā)現問題,由衛(wèi)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四、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yè)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請人簽名(蓋章):
日期: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yè)主體責任。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
三、職責
1、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準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2、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
3、質保部: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4、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5、受檢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四、要求
4.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4.1.1自查頻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并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4.1.2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fā)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范圍、頻次和方法由質保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準實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4.2.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準,經批準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制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4.2.2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4.2.3質保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1
一、為了保證食品質量以及食品安全,特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yè)主體責任。
二、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是食品質量、食品安全方面自查,兩次自查間隔不得超過12個月。
三、發(fā)生嚴重食品安全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等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四、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采用現場觀察、查閱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事實。若發(fā)現不符合要求時,尋找不合適事實的原因。
五、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對自查結果進行匯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管理人員的簽字認可,并提交自查報告。
六、根據自查情況填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管理人員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并規(guī)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七、糾正措施須在規(guī)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說明情況,請求延期。
八、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2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內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并定期對本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接受社會監(jiān)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jiān)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相關崗位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發(fā)現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及時采取改進措施,有發(fā)生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的,應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并向所在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報告。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從業(yè)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huán)節(jié)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fā)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3
1.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wèi)生,經營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yè)制定質量衛(wèi)生標準。
3.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管理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zhí)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5.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4
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場內(店內)的食品及出租柜臺進行日常檢查。
二、食品安全員定期要對店內環(huán)境和條件、庫存食品、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規(guī)范、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情況等進行檢查,及時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和臨近保質期食品,發(fā)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下架,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記。
三、食品安全員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環(huán)境條件發(fā)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行為,并向有關監(jiān)管部門報告。
四、檢查的內容
(一)經營環(huán)境,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和貯存場所,是否保持場所環(huán)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的距離;
(二)經營條件,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備或者設施,銷售冷藏、冷凍食品的,是否配備與銷售品種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施,并符合保證食品質量安全所需要的溫度、濕度和環(huán)境等特殊要求;
(三)經營行為,檢查是否銷售禁止銷售的食品,采購食品是否按照規(guī)定查驗相關證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保存的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四)標簽標識,檢查場內銷售的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要求:
1、 銷售未包裝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攤位(柜臺)明顯位置如實公布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等信息;
2、 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以及省級以上農業(yè)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需要包裝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包裝銷售,并標注相應標志和發(fā)證機構,鮮活畜、禽、水產品等除外;
3. 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包裝或者標簽是否載明原產地,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進口鮮凍肉類產品的包裝是否標明產品名稱、原產國(地區(qū))、生產企業(yè)名稱、地址以及企業(yè)注冊號、生產批號,外包裝上是否以中文標明規(guī)格、產地、目的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溫度等內容;
分裝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用農產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yè)、分裝時間、地點、保質期等信息;
4、散裝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貼標簽,銷售人員和場地是否落實“兩罩一套一帽”;
(五)證明文件,檢查是否持有所銷售食品來源可靠的證明文件,包括: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按規(guī)定需要檢疫、檢驗的肉類是否有檢疫合格證明、肉類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進口食用農產品是否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
(六)倉儲情況,檢查是否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是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產地、貯存日期、生產者或者供貨者名稱或者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并在貯存場所保存記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檢查實行廠場掛鉤、場地掛鉤的銷售者是否定期對屠宰廠(場)和食用農產品種植養(yǎng)殖基地進行實地考察,了解食用農產品生產過程以及相關信息,是否查驗種植養(yǎng)殖基地食用農產品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票據等。
六、對群眾舉報或媒體披露的涉嫌存在相關食品安全風險的,要立即組織檢查,發(fā)現問題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七、檢查人員要如實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填寫檢查記錄表,檢查中發(fā)現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發(fā)現一般問題的要要求銷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5
第一條為促進食品經營者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責任義務,防范經營風險,確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食品經營者必須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檔案,并妥善保管,自覺接受監(jiān)督檢查。
第三條食品經營者必須按照工商部門制定的自查記錄表對自己的經營資格、經營場所、經銷食品、經營行為等如實逐項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記錄存入自律檔案妥善保管,隨時接受檢查指導。
第四條食品經營者對自查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未認真履行自查義務,發(fā)生食品違法經營行為的,工商部門將從嚴查處。第五條
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的原輔料、包裝物料等產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包括:全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驗明進貨產品合格證明和合格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第三條對進貨產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認證認可標志;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guī)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本制度自20xx年7月8日起執(zhí)行。第四條做好進貨查驗工作,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工作,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證產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應統一保管,保存期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為加強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管理,保障消費者消費安全,根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我單位就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條本單位建立并執(zhí)行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從業(yè)人員每年必須參加一次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yè)人員生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
第二條在每年的健康檢查中、凡發(fā)現本單位從業(yè)人員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和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條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第四條從業(yè)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fā)熱、等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第五條從業(yè)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并做到:
(1)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應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消毒;
(2)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fā)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銷售食品。
(4)不得在食品經營場所內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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