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生產管理制度 1
臨時線路是解決特殊情況下,各部門急需電源的臨時措施,為嚴格控制臨時線路的架設并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需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設備動力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二、凡是臨時線路,必須由設備動力部電工負責按批準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私自安裝、架設、使用。
三、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回檢查管理。
四、凡不合格的設備、機械器具均不得使用臨時線路。
五、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準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六、凡違上述規定的臨時線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管安全負責人)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生事故的部門,其后果由當事者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根據事故的程度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生產管理制度 2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生產管理制度 3
一、總則
為了規范生產現場工作秩序,提高生產效率,保障產品質量、實現安全生產、特定制本管理制度、望生產部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二、范圍
適用于重慶首弈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管理、操作指引與行為規范。
三、員工守則
熱愛祖國,忠誠公司;敬業愛崗,勤奮工作;虛心好學,不斷進取;鉆研技術,勇于創新;遵紀守法,信守公德;信行一致,誠實信用;互尊互愛,禮待同事;修身養心,立足社會。
四、管理職責與人員培訓
4.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堅持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管理。
4.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應樹立牢固的質量意識,做到產品精益求精,質量銘記于心。
4.3要求全體員工樹立安全生產的高度責任感,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4培養和營造全體員工的團隊精神,做到服從管理、聽從安排、積極進取、敢于創新。
4.5提升工作效率,以互助、協同、激勵、獎懲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4.6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做到定崗、定置、定員工作。崗位異常及時發現,及時糾正。
4.7新產品加工及產品停產再加工前,由生產部組織班組長負責對生產前狀態檢查、操作人員培訓、并作好記錄。
4.8人員上崗前應對本崗位相關規定與技術要求進行培訓,做到培訓到位,認識到位。
五、設備購置、維護與保養
5.1根據生產需要購置新設備時,由生產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設備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各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購置并簽訂《設備購置合同》,新設備入廠后由生產班組組織協調安裝調試,機床廠家需出具《設備驗收出廠檢驗報告》及《隨機附件明細表》。
5.2新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生產部應建立《設備管理臺賬》并作好相應的《設備管理記錄》和《設備驗收記錄》,機床上應注明設備編號及完好標識。
5.3重點設備應每月做一次一級保養及完好狀態進行檢查,并填寫《重點設備維護、一保及完好狀態檢查記錄表》。
5.4操作者開班前檢查設備是否運轉正常,有無異響,檢查設備指示燈及油標是否正常,對有自動潤滑設備檢查油量是否充足、油壓是否正常,無自動潤滑系統設備應對機床各需潤滑部位加油使各潤滑部位運轉靈活,空運行三分鐘后再進行產品加工。并填寫《設備日常點檢卡》。
5.5操作者每3個月對機床電機及絲桿護罩進行拆卸清理積屑并對潤滑部位加油潤滑。
5.6機床出現異常時,及時報告各班組長,需安排設備維修時由操作者填寫《設備故障請修單》報生產部同意后進行維修。設備維修后由班組長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檢修驗收單》并將資料報生產部存檔。
5.7生產部每年度編制《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后由生產班組負責組織驗收并填寫《設備檢修驗收單》維修廠家需出具《設備驗收出廠檢驗報告》。
六、材料及工、模、刀、量具的使用與管理
6.1材料管理
6.1.1批量產品的材料由庫房集中管理;操作者當班生產前到庫房領取,所領取材料應與圖紙資料相符,不使用材質不明確的材料;新產品試制加工所使用的或顧客提供的材料由班組長進行管理并作好標識區分;產品加工完成后剩余材料作好標識交班組長或庫房集中存放管理。
6.2工裝、模具、刀具、量具及工具管理
6.2.1工裝、模具應有標識,一般工裝輔具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已定型批量產品工裝、模具應作好登記,并建立《工裝管理臺賬》,首次加工產品或停產復工前應對工、模具進行精度檢測并填寫《工裝檢測、檢修記錄表》;檢測合格后由操作者配合檢驗人員開具《工裝驗收報告》及《合格證》存根聯交生產部保管以備查驗。
6.2.2班組長對生產現場工具進行登記,操作者使用時領用,使用完畢后歸還。
6.3刀具管理
6.3.1刀具本體及刀片由班組長進行登記發放,操作者采取以舊換新形式進行領用,換產品、換工位時應向班組長報告并作好交接;班組長對操作者所使用刀具進行產量統計以作獎懲依據。
6.3.2加工新產品或更換產品時,由于部分刀具尚未磨損,但因產品或工藝需要更換的,應將換下刀具或刀片交班組長統一回收管理。
6.4量具管理
6.4.1量具(通用量具和專用量具)由質量部門統一管理,一般通用量具如:帶表卡尺、外徑千分尺、螺紋千分尺、深度游標卡尺,百分表等。由操作者領取后長期保管,每月20日―23日交質量部進行校對。專用量具操作者在產品加工前到質量部領取并登記,產品加工期間由操作者自行保管,使用期間根據質量部門通知進行校檢,因更換崗位或使用完畢后應交檢驗部門保存。
6.4.2新產品加工所使用的簡易量具由生產部門生產后交質量部檢驗合格后作好標識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后由生產班組長統一管理并作好登記。
6.5工具管理
6.5.1為了減少和消除現場工具雜、亂現象,提高工作效率,要求現場不應出現長期不使用工具,使用人員使用完畢后及時將工具放回指定區域內。
6.5.2不得私自留存暫不使用工具,各班組定期安排人員對工具進行清點并分類擺放,下次使用時方便尋找。
七、產品的實現
7.1新產品加工
7.1.1新產品的加工以顧客提供的圖紙、驗收規范等資料為生產依據,由技術部門對圖紙資料有效性進行評估或對工藝進行編制后交生產部門登記,生產部門應編寫《生產計劃》然后分發到各班組,各班組長按照顧客或部門要求的.生產進度安排生產,確因特殊原因無法保證顧客進度時,提前報告生產部長。
7.1.2操作者領到圖紙資料后,應認真閱讀圖紙資料所標識內容,如有理解不清的及時向班組長反映,弄明白后再進行加工。
7.1.3加工前應確認材料材質、規格、狀態與圖紙資料相符并合理選擇刀具、量具、進給量、進給速度。每道工序首件產品應交質量部門做首件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加工。工序完成后操作者應填寫《新產品工序流轉卡》以作生產效率評定依據。
7.1.4操作者按管理部門或班組長核算的加工工時進行加工,加工完成后報班組長統計,加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及時向班組長報告;對操作者加工合格的產品,檢驗部門檢測后對產品質量進行統計,并報生產部作績效考核依據。
7.2已定型產品加工
7.2.1已定型產品以技術部門編制的《加工工藝卡片》作為生產依據,生產部根據顧客提供采購合同安排生產。
7.2.2生產部下發《生產計劃》后,由班組長安排調整機床、人員、工序。
7.2.3操作者到技術部門領取《加工工藝卡片》,到質量部門領取相關檢測器具。
7.2.4機床調試完成后操作者對已加工首件產品按加工工藝卡片上的要求進行全尺寸及外觀檢查,確認合格后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并將首件產品隨記錄表一起交檢驗部門做首件鑒定,對鑒定過程中有尺寸不合格的須重新調整加工首件直至鑒定合格后方可繼續生產。
7.2.5對有關重尺寸工序,班組長須按三定(定人員、定設備、定工序)進行生產,對已加工產品關重尺寸作好記錄,以備查驗。
7.2.6操作者每班開班前應進行首件自檢,并將產品交檢驗人員復檢,并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加工;加工過程中確需換人員,換刀具,換工裝夾具時須重新做首件鑒定并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
7.2.7對批量產品加工,班組長根據加工實際情況下達日班產計劃,對提前完成計劃的超出部分零部件按核算單件價格按計件核算,作好記錄,以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操作者加工產品自檢合格后交下道工序加工或交質量部門檢驗,檢驗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超出廢品率以外的產品由質量部門統計,作獎懲依據。
生產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推進公司的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清潔生產,是指不斷采取改進設計、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從源頭削減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減輕或者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第三條:在公司所轄范圍內,從事生產和服務活動的車間以及從事相關管理活動的部門,均應依照本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清潔生產。
第四條:公司鼓勵和促進清潔生產,公司行政部門、生產車間應當將清潔生產納入各級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五條:加強清潔生產宣傳和教育,普及清潔生產知識,增強全員清潔生產意識。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履行清潔生產義務,有權檢舉破壞清潔生產的行為。公司對在清潔生產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七條:公司辦公室主管全公司的清潔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各單位、部門負責人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清潔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清潔生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公司成立《清潔生產管理領導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生產副總任副組長。公司辦公室、生產部、各分廠負責人為組員。總經理對公司的清潔生產管理工作全權負責。
第九條:生產副總在清潔生產管理、協調方面的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清潔生產技術進步措施(包括:原燃材料的采用、生產工藝的制定和改進、設備的選型、生產過程的管理、產品質量的控制等)的實施;
2、協助總經理組織公司清潔生產技改項目的評價,清潔生產技改設備的審查;
3、組織生產系統清潔生產目標的實現。
第十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全公司的清潔生產管理工作。其在清潔生產管理方面的職責范圍如下:
1、協助生產副總經理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的《清潔生產促進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技術標準;
2、負責組織制定公司《清潔生產管理制度》,《清潔生產計劃和目標》,《清潔生產獎懲辦法》等管理性文件,并組織實施、監督執行;
3、參與公司清潔生產技改項目的評價,參與公司清潔生產技改設備的'審查;
4、考核監督各部門清潔生產目標的執行情況,提出清潔生產獎勵意見;
5、協助和配合上級清潔生產審核部門對我公司進行的清潔生產審核的全程工作;
6、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組織清潔生產信息交流,積極收集、推廣、應用節能與環保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及清潔材料;
7、組織編寫并報送清潔生產狀況報告,按照上級清潔生產審核部門的有關規定,定期報告工作;
8、組織建立關于清潔生產方面的各項臺帳,完善各類技術資料和檔案;
9、綜合辦公室負責管轄范圍內的清潔生產項目、目標的實施,組織本單位職工開展群眾性的清潔生產活動,為公司清潔生產總目標的實現而負責。
第十一條:綜合辦公室清潔生產管理員兼作清潔生產統計員。其在清潔生產方面的職責如下:
1、協助生產副總做好清潔生產的各項組織、管理、協調工作;
2、負責公司清潔生產各項指標的綜合統計、分析工作;
3、按時編制全公司清潔生產各項統計報表;
4、生產的各項組織、管理、協調工作;
第十二條:生產部在清潔生產管理方面的職責如下:
1、負責清潔生產技術進步措施(包括:原燃材料的采用、生產工藝的制定和改進、生產過程的管理、產品質量的控制、清潔生產設備的選責如下型以及設備制造、檢修、維護、保養過程的控制等等)的實施;
2、參與公司清潔生產技改項目的評價,清潔生產技改設備的審查;
3、協助生產副總組織生產系統清潔生產目標的實現。
第十三條:生產車間各班組班長,負責本部門的清潔生產管理工作。其在清潔生產管理方面的職責如下:
1、研究本部門的能源結構,制定本部門各小組、機臺的能源消耗定額。研究制定本部門重點節能措施并組織實施。
2、研究本部門的污染源及污染狀況,制定或提出本部門污染治理和控制意見。
3、檢查和督促本部門各小組、機臺能耗定額和污染指標的執行情況。
4、組織本部門職工開展群眾性的清潔生產活動。
第十四條:班組統計員負責本班組清潔生產統計工作,每月結束后,將本班組當月的清潔生產情況上報給公司綜合辦公室。
第十五條:綜合辦公室,負責管轄范圍內的清潔生產項目、目標的實施,組織本部門職工開展群眾性的清潔生產活動,為公司清潔生產總目標的實現而負責。
第三章清潔生產的實施
第十六條: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原料使用、資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以及污染物的產生與處置等進行分析論證,優先采用資源利用率高和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
第十七條:公司在進行技術改造過程中,應當采取以下清潔生產措施:
1、采用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嚴重的原料;
2、采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工藝和設備,替代資源利用率低、污染物產生量多的工藝和設備。
3、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水和余熱進行綜合利用或者循環使用;
4、采用能夠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防治技術。
第十八條:公司在采購、生產和銷售全過程中,應當采取以下清潔生產措施:
1、采購部在采購原材料的時候,應充分了解該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質,對毒性大、危害嚴重的原材料不予購買。
2、原材料預處理車間對低毒、低害的原材料購進后應分別堆放、嚴格分選,確保有毒、有害原材料不投入使用。在分選和處置低毒、低害原材料時,應設法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和對人的傷害。
3、各生產車間在產品生產的全過程中應嚴格控制原材料的消耗及各類物料的消耗,努力提高成材率,降低物耗;
4、各生產車間在產品生產的全過程中應嚴格控制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提高能源的循環利用率;
5、各生產車間在產品生產的全過程中應嚴格控制對環境的污染,控制和保持生產設備、場地、環境的清潔衛生。
6、提高服務質量,確保用戶滿意。
7、機修車間在制造、維修、保養設備的時候,應考慮設備的先進性、節能性和環保性,同時應嚴格保持工作場地以及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
第四章計劃管理
第十九條:清潔生產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清潔生產的中心思想可以歸納為“節能、降耗、減污、增效”八個字。因此,公司以及各部門在下達各階段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應下達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計劃。
第二十條:綜合辦公室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制定全公司各單位、各產品的能耗定額、節能計劃和減污目標,報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能耗定額、節能計劃及減污目標應作為公司綜合生產計劃的重要組成部份。
第二十一條:生產管理部門及管理人員在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完成生產計劃指標的同時,應檢查、督促其完成節能、降耗、減污指標。
第二十二條:單位產品能耗定額的制定
1、單位產品能耗定額包括供汽煤耗、發電煤耗、廠用電率、鍋爐熱效率、熱電比等。
2、各班組部門根據公司下達的能耗定額指標和本部門實際,進行分解,制定機臺的能耗定額。
3、辦公室、管理部門和食堂以及公用設施的用電,已經分別裝表計量和統計,綜合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節約控制辦法。
4、抓緊完善自來水、循環水等耗能工質的計量、統計工作,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開展節約用水工作。
5、研究再生廢物的回收、利用、處置或達標排放技術方案,
6、單耗定額是監督各耗能單位合理使用能源,考核各崗位工人的操作技術水平,確定各單位用能指標的依據,也是開展節能競賽及評比的依據。
7、各單項定額均由綜合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并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任何人無權隨意修改。如確實需要修改,必須由綜合辦公室組織一定的會議,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五章獎懲辦法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主動實施清潔生產措施和項目的班組或部門給予鼓勵。在實施清潔生產措施和項目過程中,凡屬于班組主動提出建議和方案、積極配合制造和安裝、主動進行調試和試產、迅速投入使用并收到明顯效果的,對表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為了鼓勵積極參與清潔生產的員工,公司設立清潔生產特別獎勵基金,對積極提交合理化建議,在清潔生產宣傳、培訓、竟賽等各項活動中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在節約能源、消除污染、清潔衛生等方面,做出成績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二十五條:為了使公司的清潔生產工作長期開展下去,公司在適當的時候修改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增加清潔生產的有關內容,促進企業持續發展。
第六章宣傳與教育
第二十六條:由于清潔生產是一種新的生產管理方式,清潔生產必須全員參與,因此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員工的清潔生產知識教育,提高員工的清潔生產意識。
第二十七條:綜合辦公室組織各班組、部門,調動各方積極因素,組織各方力量,利用宣傳窗、標語、征文、培訓班、考試、競賽、文娛活動等各種形式,開展清潔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使全體員工人人皆知、個個參與。
第二十八條:公司每月組織員工進行不少于兩小時的清潔生產教育,對中層以上干部及從事清潔生產管理、統計的專(兼)職人員,進行不少于四小時的節能教育。
第二十九條:清潔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由綜合辦公室進行組織和安排,各有關班組、部門應積極配合。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原始數據是企業實行現代化管理的數字依據,為了確保上述各項條例的正確實施,要求各班組、機臺,認真做好各項原始記錄,建立有關臺帳,并按時上報辦公室。
第三十一條:為了不斷提高企業清潔生產管理水平,推動企業持續發展和進步,公司將主動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生產管理制度 5
1、總則
為了規范調度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調度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運行提供調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調度運行
2.1調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運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運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調度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運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運行。
2.1.2值班調度員進行調度操作時(包括調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復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運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運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調度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并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調度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調度員值班應按經批準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調度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2.2.3.1系統及各變電站的運行方式,運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2.2.3.2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2.2.3.3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2.2.3.4設備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2.2.3.5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2.2.3.6事故、異常運行、設備缺陷情況;
2.2.3.7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2.2.3.8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2.2.4.1交接班記錄;
2.2.4.2調度運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2.2.4.3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調度聯系匯報
2.3.1值班調度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調度員的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范圍內設備異常故障時及時匯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設備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匯報省調。
2.3.2值班調度員在其管轄范圍內的調度聯系對象為:各縣(配)調值班調度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系人,電力用戶指定的電氣聯系人,聯系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準或調度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調度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調度業務聯系和發布調度指令。
2.3.4各級值班調度員及運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系、發布和接受調度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復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運行人員發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調度員的`業務權限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調度員的同意后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運行單位之間的調度電話是電網統一調度的重要手段,非調度業務不得占用,調度業務聯系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調度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匯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也應事先匯報所領導、調度班長。
2.3.7發生重大設備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設備跳閘時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調度班長,設備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設備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用戶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調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調度操作均應使用調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調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復審、副值預發;新設備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復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審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復審。
2.4.3調度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調度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調度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注明原因,并及時通知。
生產管理制度 6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并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扎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發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 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于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設備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并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并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系信號或通信裝置,并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于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持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于安全位置。當人員處于或者可能處于塔機運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并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項目部開動塔機,并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系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設備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生產管理制度 7
一、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火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燃氣灶時,要先點火,后開氣。每日下班時,要有專人負責斷電、斷氣并登記備案。
二、廚房的`各種電氣設備(機械、照明、插座、線路等)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三、用電設備嚴禁超負荷使用,并且絕緣良好,接點、接頭要牢固,有合格的保險裝置。
四、廚房的各種機電設備的操作,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五、廚房在熱油、炸制食品和烘烤食品時必須專人看管,掌握溫度不能過高,鍋內放油不得太滿,防止因油溫過高或油溢出鍋而引起火災,不得違操作規程。
六、廚房灶臺照明應使用防潮燈,灶臺附近應配備滅火毯和消防器材。
七、定期清洗煙道、煙罩、灶臺油垢,避免油垢過多引起火災。
八、燃氣存放或調壓室內應安裝防爆照明燈及報警裝置,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有專人關閉閥門,并做好記錄。
九、熟知公司消防報警程序及廚房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會使用消防器材,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十、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使用。
生產管理制度 8
目的:制定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范圍:公司所有設備。
職責:公司所有部門及所有崗位員工
規程:
1、設備選購
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1. 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工藝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2、設備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
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3、設備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嚴格執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3.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設備“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3.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4.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4.2.2設備、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2.3做好設備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2.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狀況良好。
4.2.5建立設備保養日志,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4.2.6保持設備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境衛生好
5、設備檢查制度
5.1生產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計劃修理工時,完工時間,準備配件材料及維修所需工具等。
5.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并上作好記錄。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6.1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6.1.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6.1.2設備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6.1.3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6.1.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6.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按照設備報廢規程申請報廢。
6.2設備報廢手續
6.2.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部確認并簽署意見。
6.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部審核,經副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6.3.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6.3.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7、嚴格執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設備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設備選購,設備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記錄,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生產管理制度 9
安全生產管理就是針對人們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器設備、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的目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打造平安縣,構建和諧社會,推動我縣鄉鎮、村莊平安建設扎實有效地順利發展,根據中央、省、市平安建設活動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平安建設實行等級化管理,由縣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管理,實行量化管理,確保平安建設活動深入進行。
第二章平安標準
第四條按照平安建設考核情況,將全縣各鄉鎮和各行政村分為“平安鄉鎮”、“不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不平安村莊”。其中“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各分為三級、二級和一級三個級別。
第五條三級平安村莊標準:
(一)、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80以上;
(二)、能堅持季節性治安巡邏;
(三)、調委會組織健全并能發揮作用;
(四)、刑事案件千人發案率低于千分之一。
第六條二級平安村莊標準:
(一)、刑事案件千人發案率低于千分之零點五;
(二)、能堅持季節性治安巡邏且規范有序;
(三)、調委會組織健全,能較好地發揮作用;
(四)、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0以上。
第七條一類平安村莊標準:
(一)、刑事案件發案率為零;
(二)、能常年堅持規范有序的治安巡邏;
(三)、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8。
第八條各行政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為不平安村莊:
(一)、發生殺人、綁架、爆炸、搶劫、放火等嚴重刑事案件的;
(二)、發生“xx功”習練人員組織練功、發放反宣品、滋事等案事件的';
(三)、發生赴縣以上集體上訪或者發生越戰退伍軍人上訪事件的;
(四)、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火災的;
(五)、發生其它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事件的。
第九條三級平安鄉鎮標準:
(一)、本轄區行政村中三個級別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60以上;其中一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30以上,二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20以上,三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10以上;
(二)、刑事案件萬人發案率低于萬分之八;
(三)、專職治安巡防隊伍健全;
(四)、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85以上。
第條二級平安鄉鎮標準:
(一)、本轄區行政村中三個級別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75以上,其中一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35以上,二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20以上,三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20以上;
(二)、刑事案件萬人發案率低于萬分之三;
(三)、專職治安巡防隊伍健全,且能基本發揮治安防范作用;
(四)、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0以上。
第十條一級平安鄉鎮標準:
(一)、本轄區行政村中三個級別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90以上,其中一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50以上,二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35以上,三級平安村莊要達到行政村總數的5以上;
(二)、刑事案件萬人發案率低于萬分之二;
(三)、專職治安巡防隊伍健全,且能常年堅持治安巡邏,積極發揮治安防范作用;
(四)、群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5以上。
第十一條各鄉鎮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評為平安鄉鎮:
(一)、發生兩起以上命案的;
(二)、發生“xx功”習練人員集體練功、大量散發反宣品、滋事案事件,被市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的;
(三)、發生赴市以上集體上訪或者越戰退伍軍人赴市以上上訪,被市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的;
(四)、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火災的;
(五)、發生其它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事件的。
第三章管理和考核
第十二條縣、鄉鎮各成立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縣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辦公室負責對鄉鎮進行考核,鄉鎮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辦公室負責對本轄區內的行政村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平安建設創建活動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范圍。與綜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第十四條平安建設創建、命名活動每年度進行一次。平安村莊由各鄉鎮負責考核推薦,由縣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辦公室組織復核。平安鄉鎮由縣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辦公室負責考核推薦。
第十五條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均由縣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考核領導小組報縣委、縣政府命名。
第十六條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等級分類不搞終身制,一年一評比,一年一命名。
第四章獎懲
第十七條凡經過
考核評比,被評為一級平安鄉鎮的,由縣委、縣政府對該鄉鎮及綜合治理五職責任人予以獎勵;被評為一級平安村莊的,由縣委、線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并由鄉鎮黨委、政府予以獎勵。
第十八條凡經過考核評比,當年未被評為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的,由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領導小組視情況予以通報批評或黃牌警告;連續兩年未被評為平安鄉鎮和平安村莊的,由平安建設等級化管理領導小組給予黃牌警告或一票否決,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生產管理制度 10
一、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二、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地面或工件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三、作業中發現氣路或氣閥漏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四、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相距不應少于5米,兩瓶與火源距離不應少于10米,并應清理周圍易燃物,配備滅火器材。
五、高處作業時,應系安全帶或有防護措施,不得將橡膠管背在背上操作,下方無易燃物并設人看護。
六、氣瓶在室外使用或存放時,夏季要防曝曬。因為超過40℃后易發生危險。
七、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八、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乙炔瓶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
九、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和有油污的工具開啟氧氣瓶和乙炔瓶閥門。
十、氣焊工應正確著裝,持證上崗。
十一、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液體的工件進行焊接或切割時,必須清理干凈。對密閉容器切割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時,外面必須設專人監護。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噴涂過塑料的密器內焊接。
十二、工作完畢,應清理現場,關閉氣源,把氧氣瓶,乙炔瓶放回指定地點。
生產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1、本制度依據消防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設備、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工作在有保障安全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3、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教育為輔,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負責實施全面工作。
二、防火安全組織與機構設置
1、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車間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2、公司防火責任人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擔任,各部門、車間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本部門負責人擔任。
3、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此外,各部門、車間、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4、各級職能部門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公司保安隊是防火日常檢查工作隊。
三、防火安全職責
1、全體員工都應樹立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2、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單位、各部門、科室、車間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單位、本部門、科室、車間的防火安全負責。
3、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切實執行公司的消防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依照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操作。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職責是:
1、完成公司日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監督指導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各項措施。
3、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5、各部門、科室、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6、義務消防隊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四、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防火安全工作,本著“預防為主,教育為輔、防消結合”的原則。
2、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應嚴格執行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措施。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應經常對全體干部、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4、各部門、科室、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單位、部門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5、辦公樓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它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部門、科室和要害部位工作、生活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挪作他用。
6、對從事或聘用電工、電氣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在取得防火操作合檢證后方可上崗。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7、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
1、一般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火災發生部門提出申請,經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審批后執行。
2、動火作業必須由本部門責任人提出意見,經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后做到清理現場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無論在員工宿舍或廠內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8、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上級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9、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五、獎勵與懲罰
1、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公司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2、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行政部有權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3、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管理制度 12
1、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1定期安全生產例會
定期召開月度安全生產例會,項目部每月召開一次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議,由項目經理組織,可以與月度生產計劃會議合并進行,總結、部署月度安全工作,研究決策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對當月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和評估,對次月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確定安全防范重點,月度安全生產例會要有會議紀要、會議記錄、簽到表、要有上次會議決定事項的處理落實材料。
1.2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1.2.1安全生產技術交底會:根據施工生產進展情況和需要,對重大安全生產保障措施進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1.2.2安全生產專題會:針對安全生產和特殊季節安全防范的需要,適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1.2.3安全生產事故分析會: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召開安全生產事故分析會,教育事故單位,警示其他單位等,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1.2.4安全生產現場會: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各類評比活動,適時召開安全生產現場會,達到樹立典型、推動后進,共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水平等。
1.3會議要求:
1.3.1明確會議的嚴肅性,按時按需召開。做好會議的簽到和會議記錄,并作為安全管理的考核指標。
1.3.2會議的組織嚴格按照領導分工和單位層次組織進行,達到預期的目的和效果。
1.3.3重要的會議紀要,需上報經理部安全質量部備案。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1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制定各級各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2.2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一級對一級負責,責任落實到班組。
2.3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要求本項目部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實施、督促檢查的管理職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有效運行。
2.4考核按建設單位、股份公司、項目部相關規定執行。
3、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3.1為加強河道工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實行有效管理,全面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為從業人員提供安全、衛生、健康的生產作業環境,保證作業過程中的施工安全和公路運輸安全,結合本管段實際制定本制度。
3.2安全生產費用按照“總量控制、專款專用、嚴格監管、保證需要”的原則進行管理,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投入。
3.3項目經理負責批準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保證安全生產的投入。
3.4項目部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領導,負責本制度的制定與實施。
3.5安全總監是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負責審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監督安全生產費用的實施。
3.6項目部安環部是本辦法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日常安全生產費用的實施情況檢查和監督。
3.7各部門的管理職責
3.7.1工程部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費用使用的策劃,確認相關工程項目實施數量。
3.7.2商務合約部負責編制安全生產費用綜合項目的預算,并負責對業主和勞務隊的驗工、計價、成本核算,負責安全生產費用的建賬、收款、撥付、核算。
3.7.3安環部負責審核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并負責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3.7.4物資設備部負責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并按使用計劃購置、保管、發放安全生產所需要的物資、材料。
3.7.5綜合部負責提報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審核各勞務隊使用計劃。
3.7.6黨群部門負責提報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并實施。
3.8管理內容與控制要求
3.8.1開工前,項目部各部門應根據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的需要,依職責內容,編制提報總體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
3.8.2安全質量部對提報的計劃進行審核、匯總,編制項目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報安全總監審查批準,按計劃實施。
3.8.3工程開工后,項目部計財部按合同規定,以安全總監批準簽發的計劃實施和相關憑證復印件為依據,在驗工計價的同時計取安全生產費用,分階段取得安全生產費用收入。
3.8.4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管理。
項目部在本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總計劃的額度內,依施工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需要有計劃地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的綜合項目如“應急預案演練”、“安全檢查費用”等,應編制預算或費用清單,按規定上報。安全生產費用的單項購置費用(如檢測探測儀器、照相機、應急救援設備等)應報分管、主管領導同意后實施。
3.9項目部計財部應按規定設立專項科目,單獨核算,確保專款專用。
3.10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的《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3.11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安全費用使用計劃,組織采購或租賃工作時,要索取有關的質量許可證、檢驗報告書、合格證等證件和發票。安全生產費用發票必須單獨開具,且應附具物品名細,不得與其它不屬于安全費用的產品同開一張發票。對于制作安裝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器材、綜合施工項目、安全應急演練所產生的`人工費、其它材料費,實施單位應編制預算,經安環部復核,安全總監審定,項目經理審批后實施撥款。
3.12各單位應建立安全費用使用臺賬,并及時向采購人員索取采購物品的質量許可證、檢驗報告書、合格證等證件資料,安全生產費用的報銷憑證復印件,留存備查。
3.13財務部門應審核安全生產費用的報銷憑證,登記入賬。
3.14安全生產費用應按規定的范圍安排使用,并優先用于滿足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各級安質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3.15安全生產費用應實報實銷,不得節余,不足應列入工程成本。
3.16利用安全生產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3.17為有關人員的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工傷保險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3.18檢查與考核
3.18.1項目經理、主管副經理、安全總監、安環部、質量技術部、商務合約部、財務部應對安全生產費用的計劃、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未按計劃和規定正確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和隨意將其它費用列入安全生產費用的,責令限期整改或警告,逾期不改的,安環部下達通知單,由財務部直接扣款并剔除費用。
4、安全生產檢查評定制度
4.1項目部實行月檢與隨機檢查相結合的安全檢查方式。檢查分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兩種形式
4.2定期安全檢查
4.2.1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檢查(即周檢);專職安全員每天進行跟班檢查。
4.2.2定期檢查要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項目部檢查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各部門人員參加進行檢查。
4.2.3定期檢查要進行全面的檢查。要對管轄范圍內所有的作業現場、全部的安全管理內容(包括作業現場、生活場所、辦公場所、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內容)進行檢查。
4.2.4定期檢查應采取檢查表的形式,進行評分。
4.2.5定期檢查要有記錄,進行通報。
4.3不定期安全檢查
不定期安全檢查分為:施工準備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以及專職安全人員日常檢查等
4.3.1施工準備工作安全檢查。每項工程開工前,項目部組織所屬相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
4.3.2季節性安全檢查。根據施工的氣候和特點,安全質量部及其他有關部門將適時組織相關的安全檢查。
4.3.3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節前職工安全生產的思想松懈,易發生事故,應進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4.3.4專業性安全檢查。及時了解各種專業設備的安全性能、管理使用情況,崗位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等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危及職工人身安全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4.3.5專職安全人員日常檢查。專職安全人員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日常巡回檢查,對發現的安全問題要及時解決。不推諉,不拖延。
生產管理制度 13
一、生產作業管理
1、生產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質量標準》進行作業,做好生產中的自檢工作。如違反操作規程或產品質量不達標,公司有權對相關責任人酌情處罰。
2、測量、安裝人員應服從調度安排,準時到達客戶家,注意文明作業,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3、車間實行前、后工序交接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與廠長或質檢負責人溝通,妥善處理。
4、成品應由廠長或質檢負責人檢驗合格后,再對產品進行清潔、打包、入庫。
5、在生產過程中應注意節約,嚴禁浪費,出現劣質新產品須登記備案,填寫事故記錄單,追究責任人并經廠長批準進行處罰,責任人簽字,從月底績效工資中扣除。
二、報表管理
1、填表規范:內容充分、求實、求精、字跡清楚工整。
2、各崗位報表單據保管清潔、編排有序、內容明了。
3、按工作流程快速、準時、內容正確地傳遞報表單據。
三、車輛及駕駛員管理
1、公司的車輛應保持出車率100%,保證隨時派,隨時出發的良好狀態。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對車容、車況進行審核抽查,司機在沒有出車任務時應對車輛進行清掃、維修和保養。
3、公司定期審核路單上的`公里數與加油情況是否相符,發現問題追究司機責任。
4、司機出車應憑廠長簽發的派車單,嚴禁開公車辦私事,嚴禁將車交非司機駕駛、禁止酒后駕駛。
四、庫房管理
1、嚴格執行出、入庫管理程序,簽字手續必須齊全,采購發票無庫管入庫簽字,經辦人不得找廠長和總經理簽字報銷。
2、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采用先進先出法。物料出庫時必須持經工藝員或廠長簽字的領料單,辦理出庫手續,并做到限額領料。禁止先出庫后補辦出庫手續,外購外用材料于歸廠3日內補齊出入庫手續。
3、庫管是庫房的直接責任人,應保持庫房整潔,堆放整齊,標志明顯,帳、卡、物相符。庫房材料應分類、定點存放,以備查找。
4、每月30日對庫房材料進行盤點,并于下月5日前將盤點結果報公司,為當月成本核算提供依據。
5、建立最低庫存標準,庫管發現庫存已達到最低標準后,及時報廠長,聯系公司進行采購,防止停工等料影響生產。
6、必須嚴格按倉庫管理規定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必須及時逐筆記錄,做到日清日結,確保物料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正確無誤。
生產管理制度 14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監理方必須建立五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單位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的重點看其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其次看安全技術措施是否針對工程項目特點、環境條件、勞動組織、作業方法、施工機械、供電設施等制定,也就是說是否根據裝飾裝修工程具體情況包括了防火、防塵、防雷擊、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高空墜落、防交通事故、防環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對于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或存在缺陷、漏項的技術措施,要提出整改意見。
2.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較大(指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必須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審查同意后方可組織施工。
3.安全隱患處理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4.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執行法律法規與標準監理制度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生產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各項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經濟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制度中與其內容不符的,以其為準。
第三條公司各生產經營管理部門、各獨立實體必須認真執行本制度,并結合本單位、部門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實施細則。
第四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防火)委員會,作為安全生產的宏觀管理組織機構,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決策,并制定各管理組的工作職責;設立安委會辦公室,作為公司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部門,負責對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各單位、部門要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第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六條公司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七條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八條工會依法組織員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維護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和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十條公司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對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盡職盡責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失職不負責任造成事故者予以處罰。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部門正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責任: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各分管副職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主要負責人或部門正職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對本職工作中安全生產具體負責。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職能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負責按照本部門的職責,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職能機構工作人員在本職責范圍內做好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五條獨立實體行政一把手和車間主任是安全生產的關鍵。制定并督促工廠和車間遵守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六條工段長和班組長是安全生產法規和制度的直接執行者。其職責是嚴格遵守、監督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員工言傳身教,強化管理,開展反違章作業活動,并不斷提出安全生產改進的意見,完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本車間工段、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七條崗位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是要接受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遵守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對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各單位要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主要有值班管理、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防塵防毒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建設工程安全管理、交通運輸安全管理、裝卸吊裝安全管理、電氣安全管理、倉儲安全管理、飲食安全管理、公共娛樂場所安全管理、員工宿舍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安全規定。制定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事故調查處理制度等。具體到每個工廠和崗位還要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危險品、合成等項目還要制定專項的事故應急救援等。
第三章安全生產保障
第十九條獨立核算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安排適當資金,用于改善安全設施,更新安全技術裝備、設備以及其它安全資金投入。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員工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同時應當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更新、報廢、檢查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員工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二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投入生產的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二十三條對于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請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
第二十四條對于建設項目從安全設施的設計和設計審查,到施工、項目竣工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報請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對其安全設施進行審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物品,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準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大型設備卸運等危險作業,事先制定規范的作業方案,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作業人員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的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第三十一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生產經營項目、場所有多個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直至公司領導。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三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同時立即向上級報告,不能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四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所屬生產經營單位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部門的監督人員貪污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政府監督檢查人員到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在與公司取得聯系后,由公司生產部和生產經營單位予以配合,并提供方便。公司工作人員應當要求監督檢查人員出示有效的監督執法證件;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要求監督檢查人員必須為其保密。
第三十六條公司安委會、工程管理部、生產部、質控部、行政部等部門根據其職責分別負責接待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對有關項目進行安全評價、論證、檢測、檢驗,并要求這些單位對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第三十七條公司安委會定期組織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生產部承擔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并負責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立即排除,要求限期改正;對因強調各種理由而拖延不改的,有權提出處罰意見,直至上報到公司總經理議處。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檢查的,應當采取應急安全措施,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按程序立即上報,經公司領導同意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經營和使用。
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應予以及時處理。
各單位要開展季節性和日常性的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有簽字、有檔案、有通報、有反饋。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八條公司員工對安全生產有監督的權利和義務。在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載明有關保障員工勞動安全的有關事項。員工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員工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員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各生產經營單位對員工以上的權利應當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保護。
第三十九條員工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十條員工應當接受公司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和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建筑施工的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第四十一條員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第四十二條工會對生產經營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發現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員工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作出處理。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四十三條公司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救援組織。預案中的人員可根據變動情況隨時下文調整。
平時對應急預案中各機構的各類人員進行動員和演練,對配備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第四十四條公司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和公司安委會領導。
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公司領導及時宣布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政府安全委員會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必要時求助社會救援,并為社會救援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四十五條積極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原因、性質和責任進行調查處理。根據事故處理意見和本公司的責任進行分項處理,并總結事故為訓,研究整改措施。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上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同時積極組織搶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與擴大。
發生工傷事故后,應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
事故發生單位應組織相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大小、損失、情節輕重及影響程度,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研處。
工傷員工待遇按國家工傷待遇規定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解釋權屬公司安委會辦公室。
生產管理制度 16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及時解決生產經營活動中出現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部署和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公司主要負責人必須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行會議。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議題:
1、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2、對員工提出的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進行評審。
3、根據需要,對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進行修訂。
4、討論決定有關安全生產設施方面的技術改造、經費投入事項。
5、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決定。表彰獎勵安全生產中的先進典型人物和事例。
6、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
7、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業貫徹落實的措施。
二、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1、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為確保我礦資金投入滿足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需要,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①、公司主要負責人及其它投資人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責任人。
②、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數額滿足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條件要求,做到基建施工“三同時”。
③、安全生產投入資金年初納入預算,現金到位,做到專戶儲存,專人管理,一把手審批,專項使用,不得挪做它用。
④、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專項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項: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安全設備、設施和工藝的更新,以及技術檢測、檢驗、改造和維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整改安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獎勵和搶險救災;其它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
2、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企業必須每年按照以下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不低于年銷售收入的1.5%。安全生產費用的開支范圍如下,嚴禁挪作他用:①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考核費用;②安全生產工作經費;③事故隱患整改和危險源監控費用;④勞動防護用品、安全設施、安全設備、救生器材購置費用和防暑降溫、防寒保暖費用;⑤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評估評價、技術鑒定等中介服務費用;⑥安全生產保險費用;⑦安全生產獎勵費用;⑧其他依法應當支付的安全生產費用。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要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對事故的規避能力,杜絕“三違”行為。
1、新工人進廠“三級”教育
①、廠級教育內容: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一般安全知識,特殊設備、危險部位安全注意事項,廠安全生產概況,主要規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等。要建立廠級安全教育檔案。
②、車間級教育內容:車間領導負責講授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危險設施及地點安全注意事項、規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等。
③、班組級教育內容:班組長或安全員講課,本組生產特點、安全生產狀況,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危險品的保管、使用及操作示范、典型事故安全教育。
2、全員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生產知識、技術操作規程等。針對領導、管理人員和工人的不同要求,進行考試。
3、對電器、起重、受壓容器、焊接、空壓機、焊工、機動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工人,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訓練,并經上級勞動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才允許獨立操作。上述這些特殊工種的工人未經教育一律不準獨立操作。
4、調換工種的工人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一般在調換工種的部門內進行教育。
5、日常宣傳教育,利用黑板報、安全簡報、事故畫報、電影錄像、安全標語、安全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四、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副總經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2、公司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3、各部門經理對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4、生產主任對本車間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5、領班對本工段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根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對相關責任人處以罰款(100-1000元)或行政處分。公司行政處分的種類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消職務調離崗位、開除留用和除名
五、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維護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安全生產,確保各崗位職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崗位操作人員要知道本崗位的潛在危險和安全措施,具備辯識危險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2、崗位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
3、崗位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勞動紀律和生產工藝紀律。
4、正確使用所分管的機器設備,保持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完好、可靠,清除作業環境中的危險因素。
5、開好班組“三會”,即班前布置會(布置任務時安全措施要具體)、班后總結會(總結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安全活動會(要有內容、效果、有記錄)。
6、不違章指揮,且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7、如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安全部門,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如實說明事故有關情況。
8、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9、對違章違紀者要制止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10、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11、新工人、實習代培人員、換崗及復工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12、作業現場要清潔,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齊有序;安全通道要暢通,安全防護、消防設備齊全有效;安全色標、安全標志齊全完好。
六、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的檢查內容:
1、查思想:查干部,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是否正確,責任心是否強,對忽視安全生產工作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批評、抵制及處理。
2、查制度:查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實和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情況,是否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4、查隱患:生產設備、儀器儀表和生產場所安全設施是否正常齊全;電器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氣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廠房建筑有無不安全隱患。
5、查生產設備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查崗位和生產場所環境衛生,查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
(二)安全生產的檢查形式:
1、廠級檢查:廠級檢查,由企業負責人和有關人員進行全廠性綜合檢查,一般結合節日或一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以“三定”(即定項目、定時間、定責任人)原則處理。
2、員工自我檢查:由負責操作有關設備的員工每星期進行一次常規檢查,將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時報
告企業負責人。
3、季節性檢查:針對防暑降溫、防汛抗臺、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具體情況,發動員工,做好預防工作,并由企業負責人臨時組織季節性檢查。
4、專業性檢查:專業性檢查是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對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聽取和及時整改。
(三)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
1、對在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大檢查、操作者和其他員工發現的事故隱患,有安全領導小組制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
2、《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包括事故隱患情況、發生地點、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及整改驗收情況等。 3.安全領導小組根據整改期限,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除責成有關人員繼續整改外,應對有關責任人加以處罰。
4、對在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的職工,視具體情況,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七、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管理制度
為了對危險作業現場進行有效控制,防止發生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1、危險現場的作業范圍:①、帶電作業:②、易中毒和會產生窒息作業:指進入鍋爐、壓力容器、管道、煙囪及其它密閉的設施、設備內和狹小、偏僻場所的作業;③、禁火區及禁火設施動火作業:指企業規定的禁火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氧氣、氫氣等管路和設備設施上的動火作業。
2、危險作業的要求:
①、有關人員在進行危險作業前,應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含應急措施)、組織措施、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進行危險作業;
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高度近視等相關職業禁忌病癥的人員,不得從事相應的危險作業;
③、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措施要明確,作業前、作業中及作業后三個是企及正常、異常、緊急三種情況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作業人員熟練掌握,并能認真落實執行;
④、危險作業必須有監護人員和必要的安全設施,監護人員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搶救知識,堅守崗位,認真負責;
⑤、危險作業的安全用具及作業工具必須配備齊全,完好有效,擺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⑥、作業是思想要高度集中。作業完畢,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點人員、工具、設施、熄滅火種,清掃現場;
⑦、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要經常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保證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
3、帶電作業要求:
①、作業時要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作臺、絕緣工具并確保其絕緣性良好、有效,并不得與周圍其他物體接觸;
②、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作業。
4、易中毒和會產生窒息作業的要求:
①、進入易中毒的設備設施、場所內作業時,進入前要進行空氣取樣分析,如超傳權標準,要進行置換處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風良好;必要時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之間要約定好信號聯系方式,以便及時了解作業人員和工作情況,確保監護有效;
②、進入密閉的設備設施內,作業前要先對這些設備設施的情況進行了解,采取相應的措施,情況不明之前不得進入;
③、在上述場所進行作業的用電照明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5、禁火區及禁火設施動火作業要求:
①、在禁火區及禁火設施上動火,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②、在禁火設備、設施上動火,首先要切斷油、氣等可燃物的來源,關閉閥門,插入盲板與周圍的設備設施進行隔斷,然后進行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后,才能動火;
③、對分析、化驗、置換合格后才能進行的動火作業,如中途間斷后又重新作業,要重新進行分析、化驗,合格后才能繼續作業;
④、對帶壓設備設施動火,首先要進行泄壓。
6、危險作業的審批手續:
①、凡屬從事危險作業范圍內工作的車間科室,必須填寫《危險作業申請表》一式二份,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施工;
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及時對危險作點進行現場調查,施工中應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員作重點檢查;
③、危險作業審批前,有關人員必須親臨現場通過必要的檢測分析,落實好相應的防護和救護措施后方可批準;
④、危險作業人員必須有一定實踐經驗和專業技術,身體狀態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殘人員參加;
⑤、危險作業現場必須有明顯標志,有專人監護;
⑥、出現緊急情況和事故狀態時,按有關搶險規程和應急預案處置。
八、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預防性輔助用品。公司根據安全生產、防止工傷、職業病傷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1、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范圍和原則:有強烈的輻射熱、燒灼危險的作業;有刺割或嚴重磨損而可能引起外傷的作業;接觸有毒、有放射性物質,對皮膚有感染的作業;接觸有腐蝕物質的作業;
2、勞保用品的采購應按質、按量、按時采購符合安全要求的各類勞動防護用品,對于在生產中必不可少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向定點經營單位采購。
3、防護用品的品種、規格和式樣,應當以符合工種安全要求為主,做到適用、美觀、大方。
4、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折合現金發給個人,發放的防護用品不準轉賣。
5、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和發放,涉及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對不按規定發放或作業時不按規定穿用防護用品的要進行教育和處理,對由此而造成員工傷亡(中毒)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6、員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產假、工傷假等)或借外單位工作人員在三個月以上者,其防護用品順延使用期。
7、各崗位人員按規定穿戴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九、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1、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保證設備的長周期,安全運轉。
2、企業應嚴格執行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實行專機專責制或包機制,做到后臺設備有人負責。
3、操作人員應通過崗位訓練,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三會”,才能單獨操作設備。
4、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與停機;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該注油部位,按規定注油,不能違漏;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設備整潔。
5、操作人員發現設備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報告。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機,并及時上報。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機,未處理的缺陷需記在運行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維修工(機、電、儀)對分工負責包干的設備,負有保證維修質量的責任,做到: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發現缺陷及時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予以消除;按質按量完成維修任務。
7、車間設備管理人員應對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設備檢修間隔期及設備檢查時發現和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做好設備的檢修。
9、需經有關專業職能單位定期檢測的設備、儀器儀表等,必須按規定送檢并作好記錄。
十、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對特種作業人員統一集中管理,配備專業性管理人員,直接高度管理,并由專職安全員監督檢查,強化管理。
2、特種作業人員要責任心強,熱愛本職工作,遵章守紀,服從指揮,按技術規范辦事。
3、每年年初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整頓,凡是年齡較大,或者不服從管理違章蠻干,專業技術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時調整,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4、對所配備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并按期復查,參加再培訓。
5、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建立登記卡,實行一人一卡。
6、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酒后作業。
7、特種作業人員要每月脫產學習半天,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事故案例剖析,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技術水平。
8、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技術交底,無技術交底不得進行上崗作業,上崗后要嚴格實施安全措施。
9、要堅持上下崗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10、要嚴格執行驗收制度。通過驗收,確保合格后理驗收手續,并由驗收人員交付使用。
11、上崗后,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準閑談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12、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1、操作者在生產中發生事故,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并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公司管理人員、值班人員或單位領導報告。
2、公司領導、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對發生或有可能發生危急情況的,迅速進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程序。
3、對各類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并根據事故的性質和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4、任何操作者不準以任何理由,隱瞞事故,若隱瞞事故,一經發現,從重處罰。
5、對需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事故,按規定時效以單位名義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十二、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1、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及有關法規要求,切實做好公司預防和應對防火、防盜等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保障全體員工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因火災、盜竊等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公司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2、公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充分做到“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分級負責”。
3、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企管部負責預案的修訂和監督指導工作。
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與職責
5、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急救援組織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主管副經理負責具體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指揮、處理工作;企管部負責應急救援實施工作,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上報、聯系地區相關部門以及配合主管領導做好救援及善后工作;其它各部門應積極參與、配合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及相關工作。
6、公司所屬各分站及油庫應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由所在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領導具體的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及實施工作,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上報、聯系地區相關部門以及作好相應的救援及善后工作;隸屬各單位的其它人員應積極參與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
7、公司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包括:現場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設備管理人員、后勤管理人員以及救援所需的電氣作業、機械設備操作的專業人員。
8、救援人員應具備現場應急救援救護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現場應急救援組織需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設備和醫療藥品,并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補充,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正常進行。
9、各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應建立健全的應急救援檔案。包括: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名單和聯系電話、上一級救援組織機構和社會救援機構的聯系方式、救援基本技能學習培訓、演練記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目錄及維修保養記錄、事故應急救援記錄等。
10、根據公司相關規定,設立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有管理人員值班。值班人要熟知公司各管理人員電話以及本地區社會救援機構的聯系電話等。
11、管理人員熟悉突發事件現場處理程序,加強領導,統一認識,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全力做好應對突發事件工作。
12、加強突發事件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必須在30分鐘內按規定上報公司,決不允許遲報、瞞報和漏報。
13、一旦發生事故,當事人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組織救援,盡量控制事態發展。根據事態發展,由公司負責人通知企管部撥打110、119,向國家相關機構求救。
14、公司領導接到報案后應立即趕赴出事現場,指揮、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15、一旦發生事故要堅持個人服從集體,局部服從全局的原則,確保損失降到最低線。
16、公司及其所屬各分站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應以本預案為基礎,隨機應變的處理好各種突發情況,盡量避免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
十三、事故調查處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1、公司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后,應認真接受并配合有關人員的事故調查,事故的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應積極配合有關專家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的經過、原因、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2、在上級有關部門事故調查期間,公司負責人和有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人員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3、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結束后,應認真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后的處理工作,有關資料應當歸檔保存。
十四、消防安全制度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訂本制度。
1、在嚴禁火種區域設置“嚴禁火種入內”、“嚴禁吸煙”等明顯標志。并能杜絕點火源進入禁區。
2、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儲貯物資的性能。凡不同性能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品必須嚴格分類、分庫存放。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混裝、混放。庫房內要保持道路暢通。
3、對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應嚴格審查領料手續,健全領發登記,嚴格執行保管發放制度,嚴禁倉庫管理人員將劇毒危險物品私自轉讓和送人。
4、各車間、部門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都要制訂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在下班前要送專庫保管。
5、電熱烘烤設備(電爐、回火爐、取暖爐、烘箱)必須由專人負責,并與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嚴禁在四周烘烤衣服等物品。
6、技術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在設計和審核新建、改建、擴建及革新挖潛工程項目中,應繪有消防安全設置,基建部門和施工人員應嚴格按照圖紙施工。
7、電焊工、電工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對易引起火災和爆炸故事的不安全因素,必須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后才能操作。
8、消防裝備器材是撲救火災的重要工具,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龍頭和設備附近禁止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布局合理。滅火器內藥劑應按有效期有專人調換,確保滅火使用。
9、堅持檢查巡邏制度。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必須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對制度、工藝、設備、環境條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筑防火、危險品存放與管理,靜電接地等各方面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逐級解決。
10、對消防工作作出顯著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于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或拒絕執行消防安全制度的集體或個人,應根據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給予批評教育、扣發獎金、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五、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臺帳是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得以落實的重要措施,是企業檢查考核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的主要依據。為使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臺帳的主要內容:企業基本情況(包括廠區平面圖);安全生產網絡或機構情況;安全重點部位一覽表;壓力容器、消防器材、危險物品、用電情況登記表;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安全生產檢查和整改記錄;安全生產年終總結
2、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入帳的責任人及職責:負責企業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管理的責任人為企業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責任人的主要職責為:
①、臺帳記錄時限為企業每年度安全生產情況,檔案臺帳必須做到每年年底整理歸檔、次年建帳,臺帳不得跨年度連續使用。
②、安全生產基本情況的登記入帳必須及時真實、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3、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的管理與監督:為保證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入帳的及時真實,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管理人員必須每季度向企業安全生產主要領導匯報建檔入帳情況并接受相關人員的抽查和督查,安全生產檔案臺帳管理人員的待遇與臺帳管理工作情況相掛鉤。
十六、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獎勵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獎勵;
1、凡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避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設備事故;
2、在搶救事故中,使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免受重大損失的有功人員。
3、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中革新和發明、創造并獲得成效者。
獎勵辦法:由單位給予表彰、授予榮譽稱號或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額度由單位視具體情況確定。
(二)、處罰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與處罰:
①、連續發生事故或發生事故超過企業考核指標的部門。
②、發生重傷、急性中毒事故或重大傷亡事故的部門及責任人。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①、不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法令、規程和規章制度,管理混亂,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忽視安全生產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②、對事故隱瞞不報,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而發生事故者;
③、指派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④、違章指揮,強令員工冒險作業而發生工傷事故者;
⑤、對“安全整改通知單”執行不力,限期內不整改,而造成傷亡事故者;
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①、不遵守安全生產規程、規章制度等,違章作業,冒險蠻干,造成傷亡事故者;
②、發現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又不積極采取措施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③、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啟動與已無關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者;
④、擅自拆除安全、防護、信號設施,而造成傷亡事故者;
⑤、不按規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⑥、非特殊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而造成傷亡事故者。
4、凡對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對有關人員重罰:
①、發生事故隱患不報或虛報,拖延不報者;
②、隱瞞事故真相,破壞事故現場或以各種借口干正常的事故調查者;
③、不認真總結事故教訓,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類事故重復發生者;
④、不堅持原則,包庇事故責任者。
處罰辦法:發生重傷事故部門的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發生死亡事故部門的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根據事故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者以罰款或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包括領導干部)。
5、經濟處罰金額由公司視具體情況確定。
生產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各后勤實體和在校內從事后勤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單位負責、行業管理、政府監察、群眾監督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各單位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單位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完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增加安全生產管理投入,發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并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各單位應當推行全員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
第五條保衛處、后勤處分別負責指導和監督后勤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資產經營總公司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后勤實體和校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單位應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八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分別與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書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期內有效;責任人變更時,重新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九條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各單位將安全生產工作及其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計劃和財務計劃。
第十一條各單位必須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減少職業危害,消除事故隱患,并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上崗。
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應當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任職。
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專門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和醫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其培訓和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向職工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職工按照規定使用。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規定應當提供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依法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設施,并定期保養、維修、檢驗。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活動中,租賃和承包雙方應當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不得將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和改造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認證。
起重、壓力容器、變配電等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依法經有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使用證后方可使用。單位對使用中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應當按照規定定期檢驗。從業人員應取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并按規定定期審驗。
第十七條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依法取得批準或者許可。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時,應當進行安全性評估,并按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和銷售應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應持健康證,并嚴格執行食品衛生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衛生醫療應嚴格操作規程,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制定在緊急情況下的安全處置和搶救措施。
第二十條商店、賓館、餐廳等公共場所的安全技術設施,經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各自職責審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營業。
第二十一條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性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置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志明顯的出口、通道,并保持暢通;
(二)有人數限制的,不得超過限定的人數;
(三)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應當對容易發生意外事故的設施、設備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職工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勞動紀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購置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驗明有無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嚴禁購買和使用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的工作場所、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處于安全良好狀態。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職工傷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積極搶救、治療,防止事故危害擴大,保護好現場和有關證據,并同時報告學校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和拖延不報。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自救、互救、社會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對突發性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應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
第二十八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應當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評估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統一部署,督促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整改監控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履行下列監督職權:
(一)對各單位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處理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二)在緊急情況下,對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單位可以采取包括責令停止作業、暫時停產、停業的措施;
(三)參與后勤設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組織或者參加后勤職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及時受理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檢舉和控告,并依法調查處理。
第三十一條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向事故隱患單位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
事故隱患單位接到整改通知書后,應當組建事故隱患整改領導小組,加強現場監測,制定應急計劃,提出整改措施,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無力整改又確實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停業或者關閉。
第三十二條保衛處、后勤處及資產經營總公司督促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督促其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定,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單位發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資產損失、人員傷亡的,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改、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責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單位未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生產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不執行國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及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未取得資格證書任職或者上崗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上崗證書安排上崗的;
(五)使用的設備、材料、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六)發生事故不及時上報或者瞞報、謊報的。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一)擅自改變和破壞事故現場的;
(二)未按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儲存、運輸和銷售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
(四)未按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設置報警、通風、防盜裝置和安全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
(五)擅自將生產場地、設備租賃或者將生產工程項目承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不具備國家、省、市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六)人員集中或者流動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場所,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由保衛處、后勤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生產管理制度 18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
3、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制;
4、臨時設施檢查驗收制;
5、安全教育制;
6、交接班制;
7、安全操作掛牌制;
8、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
9、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制;
10、安全生產獎懲制。
加強領導,健全體系。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嚴格的安全作業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充分發揮各級安檢人員的監督作用,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發現和解決事故隱患。
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安全教育要經常化、制度化。開工前進行系統的'安全教育,施工中開展“三工”教育。開工前和半年安全教育普及率達到100%。
堅持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制度。項目經理部對重點、難點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及大型設備操作及重點項目、關鍵工序及特殊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的主要內容要突出重點,明確標準,提出要求,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藝施工。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把安全生產作為主要內容來考慮。對關鍵工序、過程控制的安全技術論述清楚。施工中嚴格工序銜接,規范操作,杜絕違章指揮,嚴禁各種違章作業行為發生。
嚴格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組織定期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閉合管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加強班組建設。選好班長、安全員,認真執行“三工”、“三檢”安全制度。積極開展安全小組管理活動,集思廣益,發現問題,找出隱患,及時糾正。
全面推行安全標準化管理,強化激勵約束機制。依據上級機關制定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建設實施細則”,扎扎實實地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建設,推行標準化管理,文明施工。根據工程特點,分別制定單項、工種、工序安全作業標準,規范指揮和操作行為,落實崗位責任制度,加大獎罰力度。增加資金投入,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使安全生產建立在科學的管理、先進的技術、可靠的防護設施上。
生產管理制度 19
第一條為確保安全生產相關檔案管理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后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國檔發(91)20號《工業企業檔案分類試行規則》和公司《歸檔文件材料管理標準》,結合公司的實際而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歸檔文件資料的管理。
第四條名詞術語:安全生產歸檔文件是指公司各單位形成的安全生產方面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
第五條管理職責
(一)安全環保部
1.負責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安監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資料的收集匯總和傳達。
2.負責安評、職業健康、避雷設施、起重設備和叉車的檢驗及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3.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和歸檔。
4.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工傷事故處理、職工安全教育、職業健康等相關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二)裝備部
1.負責設備安全設施的檢驗及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2.負責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檢驗及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三)各單位
1.負責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公司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資料的收集匯總和傳達。
2.負責本單位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和歸檔。
3.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傷事故處理、職工安全教育、職業健康等相關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四)各車間
1.負責本車間安全生產、工傷事故處理、職工安全教育、職業健康等相關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2.負責本車間各班組安全生產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第六條 其他單位或部門負責與本單位有關的安全類文件檔案的日常管理(包含收集、學習、使用、歸檔等環節)。
管理要求
第七條安全生產文件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檔案,實行分級管理。
第八條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措施等必須編碼歸檔備查。
第九條歸檔文件要做到及時、準確、清晰、專人管理。
第十條資料管理人員隨時做好安全檔案的保管,注意防盜、防火、防蛀、防潮濕、防遺漏。若發生遺漏和失誤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相關安全類資料制定和管理歸口部門,修訂原檔案資料時,要做好記錄。凡修訂后的安全資料均應在各單位生產安保科備案。
第十二條凡各類規程等重資料的制定和修訂,資料制定和管理部門應邀請安全、設備、工藝等相關人員共同審核確定,且發布前應組織進行評審,經評審通過后方予以實行。
第十三條各類資料、檔案保存年限遵循《安全生產文件檔案保管期限表》(見附表一),法律法規對特殊檔案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文件檔案保管期限表》是鑒定檔案保存價值和確定檔案保管期限的依據和標準。
第十五條 安全環保部每年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文件和檔案進行評估、修訂、報廢。
第十六條各單位生產安保科每年組織各科室、車間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文件和檔案進行評估、修訂、報廢。
第十七條 責任追究
對于未履行本管理制度的行為,依據《公司職工違紀處罰規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考核辦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辦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安全環保部。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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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
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班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安全活動日制度、設備點檢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礦山出入井掛牌制度等。
(一)崗位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串崗。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發現違章作業、冒險蠻干的行為,要立即制止;發現隱患,自己能處理的自己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問題要立即報告班組長或有關領導。若隱患危及自身安全時,可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到安全地點。
(3)愛崗敬業,應熟知本崗位生產工藝、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會使用、維護設備,并能處理常見故障。
(4)機械設備實行專人專機,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任意轉借他人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工具和作業地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班組長匯報,在設備檢查時要設置明顯的檢修標志牌。
(6)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使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寫好各種記錄,交接班必須在崗位上進行。
(8)團結互助,積極參與事故搶險救災,搶救傷員。
(9)按時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10)不準帶病作業。
(11)關心愛護新工人,指導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班現場做好準備。接班人未按時到達,交班人不能離崗。交班人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和設備運行狀況填寫好,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做好生產現場衛生。準備交接班。交班人應交如下內容:
(1)本崗位生產及安全情況;
(2)存在的問題;
(3)其他有關應說明的事項;
(4)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后,應對設備進行啟動試車,確認設備正常和現場環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況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交接班實現“五不交”:
(1)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不清不交;
(2)機械設備潤滑不良不交;
(3)工具擺放不整潔、數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隱患和設備故障未排除不交;
(5)記錄填寫不清不交。交接班經雙方認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交班人方可離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須遵守出入井掛牌登記制度,入井時先登記后入井,出井時先出井后登記。
(2)凡飲酒、精神失常、視覺不清、聽覺不靈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嚴禁下井。
(3)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齊、不規范者,不準下井。
(4)下井后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軌道上。
(5)井下人員不得在井內乘坐非載人車輛。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不準一人進入偏僻地段和危險區。
(7)作業前應了解清楚爆破時間、地點、警戒范圍,在爆破前必須撤離危險區域。
(8)愛護安全生產設施、安全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觸動非本人的設備;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
(10)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隨時檢查,發現頂、幫松動或落石,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和照明標志。
(11)如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點。
(12)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嘩、打鬧、睡覺和串崗。
(四)安全確認制
安全確認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設施技術狀況和工作現場進行認定,確認安全可靠后,進行準確操作。
(1)操作確認制。個人在操作或控制某個對象之前,應認定該操作不會引起人員傷害和連鎖性有害反應或他人不知道的關聯動作,工作環境的有害因素確實已經排除。非連續工作崗位或非連續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首先檢查確認設備狀況是否完好,環境是否安全,下班離崗前檢查本崗位生產狀況是否完好、有無事故隱患,尤其是作業現場是否有片幫冒頂、透水的危險。
(2)聯系確認制。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不同地點協同進行作業時,必須通過電話、信號、聲響等方式進行聯系,避免一方操作對另一方產生傷害,如一方在檢修,另一方誤送電,導致檢修人員發生觸電事故或設備動作發生機械傷害事故。
(3)行走確認制。無論是在露天還是在井下,行人都應沿著規定的人行道行走。前進時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溝、溜井、障礙物等,頂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頂的危險,聲光、信號等標志是否正常,在拐彎或穿過電機車軌道時,應前、后、左、右看清楚,確認安全后方可前進。遇到危險情況要避讓,并及時處理、報告。嚴禁人員為抄近路而跨越鐵路軌道、運輸機皮帶、坑、溝、溜井等。
(五)點檢制度
點檢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對生產設備按點檢卡進行檢查的制度。檢查力方法是通過人的感官、簡單的工具以及安裝在設備上的儀表及信號標志(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氣壓表等),對設備規定的部位按預先設定的周期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的檢查、診斷。其目的是及時發現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或減少故障的發生,預防帶病作業,避免人員及設備事故。
(六)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是指班組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此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激發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會講安全注意事項、班后小結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分析會、班組安全競賽、提安全合理化建議、辦安全黑板報、出安全專刊或安全簡報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各級領導和工段技術人員以及崗位生產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是通過檢查,了解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環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和糾正,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檢查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是指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檢查的周期根據礦山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集團公司一次/半年、礦一次/季、車間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個別的、日常性的、巡視性的檢查。這種檢查一般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現場大型生產設備檢修,作業工作面有嚴重的危險因素等情況下進行。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這種檢查是指針對季節性氣候條件的變化,按以前發生事故的規律對易引發事故的潛在危險重點進行檢查。如防汛、防凍、防中暑、防雷電、防煤氣中毒等檢查。由于節假日(春節、元旦、國慶節、五一節等)前后,是事故多發期,因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性(專項)安全檢查是指針對某個專項問題,如施工生產、大型設備、設施、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
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一般是指礦組織安全專業部門及有關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的全面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是否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組織生產時是否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組織、指揮生產時,是否有違章指揮行為;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是否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是否及時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崗位“三大規程”(即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設備檢修規程)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狀況;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3)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完好,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電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規程規定;電氣裸露設備是否采取絕緣、屏護或間距,以及防止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的防護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預防電氣事故的安全措施。
(4)檢查機械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設備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是否完好;設備是否按規定的要求安裝、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是否良好、能否正常運行、有無超負荷運行作業等情況。
(5)檢查露天礦邊坡穩定狀況,作業現場是否有危險因素。
(6)檢查井下巷道、支護是否符合要求;頂板是否穩固;通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通風質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塵濃度是否達標等。
(7)建筑施工場地的檢查。建筑施工場地是否按規定設置圍墻和鐵柵門,設置安全標志牌;工地現場的洞、溝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搭設和安全網或防護擋板等的設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是否保持完好,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良好。
(8)礦內機動車輛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轉向裝置、制動裝置、傳動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②車輛的前后燈光是否齊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連接部位是否有松動現象
④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⑤車輛的各潤滑點是否注入潤滑油。
(9)廠房內工作環境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廠房內照明是否良好。
②廠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達標。
③廠房內通風是否良好。
④特種作業地點是否懸掛安全警示牌。
⑤廠房內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定的寬度。
⑥危險通道是否設置安全防護欄桿。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備有各種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隱患整改制度
隱患整改是消除現場危險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一環。各級通過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按照“四定”(定項目、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責任人)、“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礦)的原則,進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為了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綜合素質,為保障安全生產奠定基礎。安全教育的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新人礦的職工進行“三級”(礦、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
(3)調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
(4)復工安全教育。
(5)外來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6)外單位調入礦內人員的安全教育。
(7)全員每季進行一次再培訓的安全教育。
五、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所必需的一種防護用品,因此,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勞動部的相關法規對職工勞動保護用品作了明確規定,礦山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的標準,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六、設備管理制度
設備是礦山企業獲得經濟效益的主要生產工具,因此,礦山企業必須制定詳細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購買新設備的要求。
(2)新設備的安裝規定。
(3)設備操作規范。
(4)設備使用期限。
(5)設備的更新。
(6)設備大、中、小修及日常維修的時間及技術要求。
七、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調動各級組織、激勵個人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措施。因此,礦山企業應重獎那些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對重生產、輕安全,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對事故時有發生的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重罰,以教育廣大職工提高遵章守紀、按章辦事的自覺性,促進安全生產。
生產管理制度 21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1、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2、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二、工廠安全生產隱患管理制度
1、管理責任制度。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切實落實安全生產隱患管理主體責任,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負全面責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
2、隱患排查制度。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前,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政府要求和自身安全生產的實際,適時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3、隱患報告制度。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可能引發較大及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報安全辦。報告內容:隱患單位及所在地、隱患類別、隱患內容、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擬采取的治理措施、隱患治理責任人、預計投入治理經費、擬完成隱患治理時限等。
4、治理實施制度。安排專項經費,用于安全生產隱患的治理整改。嚴格按照"責任落實、措施落實、經費落實、時間落實"的要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整改,確保治理整改到位。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在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的情況下進行隱患治理整改。
5、驗收注銷制度。隱患治理整改結束后,及時向下達隱患治理整改通知書的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三、員工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從業人員享有的安全生產保障權利主要包括:
1、有關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包括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能培訓的權利,被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權利。
2、有獲得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3、有對安全生產問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存在問題提出建議、批評、檢舉、控告,生產單位不得因此作出對從業人員不利的處分。
4、有對違章指揮的拒絕權。從業人員對管理者作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對自己不利處分。
5、有采取緊急避險措施的權利。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并不得因此受到對自己不利的處分。
6、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獲得及時搶救和醫療救治并獲得工傷保險賠付的權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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