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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2-06-21 11:32:33 制度 我要投稿

校產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產管理制度15篇

校產管理制度1

  為加強本校財產管理,確保各類財產的有效使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調用、報損等環節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本著勤儉辦學的精神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二)全校校產(包括校舍)在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圖書室及儀器、各類櫥柜由各室負責人管理;體育設施(包括場地和體育器具室)及體育器材由體育組長負責管理;各教室及其室內設施由班主任負責,可指定學生干部專人管理;辦公樓(室)由各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設施非經校長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室內物具和設施無一定手續不得隨意搬動,如需調換增減經校長同意后由總務處統一合理調整安排。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度,開學初,總務處將桌椅等教學用具交給班主任,定人定位管理(對號入座名單一式三份,教導處、總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學期結束或畢業時經驗收后交還。教室外及其門窗玻璃也由使用班級負責管理。各處室組用具實行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厲行節約。

  (四)定期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明確專人,按時關鎖門窗,班干部經常檢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學校管理人員定期全面檢查校產、校具使用、管理情況,公布檢查結果。期末學校進行評比。對管理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責任人給以獎勵;對管理失職導致損失者,對破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令其賠償外,還要按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或紀律處分。

  (五)新增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驗收登記,再交相應處室保管使用。學校財產原則上不得私人借出。如實在需借,一定先辦理借用手續后方能借用。

  (六)、堅持六要六不要:

  1、要愛護教學環境,不要在教室和走廊踢球、疲打。

  2、要愛護墻壁、黑板、黑板報和畫廊,不要在墻面上和黑板報上亂涂、亂畫。

  3、要愛護課桌椅,不要隨意踩踏、刻劃課桌椅,不要拖著椅子行走。

  4、要愛護花草樹木,不要攀摘花木和在花臺、苗圃內行走。

  5、要愛護清潔用具,不要用掃把等用具疲打。

  6、要愛護教室門窗,不要隨意撬門翻窗,用腳踢,做到關門、關窗要輕。

  (七)嚴格執行賠償制度:

  1、學生損壞公物除給予教育外,還要做如下處理:正常情況下的損壞(在參加學校和班級正常的教學活動和課外活動中不慎、無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產),照價賠償。非正常情況下的損壞(在參加上述活動和進行不正常的活動時,有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產或屢犯類似錯誤者),視情節予以二至五倍賠償,亦可同時予以紀律處分。

  2、賠償維修程序:班主任應在當日將公物損壞情況報總務處。總務處根據情況作出處理決定后,有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同時督促學生在一周內維修好獲將賠款交總務處。總務處應在接報兩天內安排維修工作。

  3、師生員工使用物品要嚴格辦理交接手續,所借公物(如圖書、儀器、樂器、體育器材等)如有損壞和遺失,按價賠償。

  4、損壞公物在三天內自行修復合格不再另作賠償,損壞公物既不報告又不自行修復,一經查實要加倍賠償。同時追究責任人責任。

  (八)本制度每學期開學之日起實行。

校產管理制度2

  加強學校財產管理,既要重視財產設備的添置,還要重視保管和修繕,加強財產管理,關鍵是在思想教育基礎上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

  1、總務處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明確損壞東西要賠償的思想意識。

  2、故意損壞加倍賠償,因課外活動造成損壞的賠償損失的80%,因公務勞動造成損壞的,可不賠償。

  3、各班的衛生工具,取暖工具、照明工具按教室固定,每學年結束時由總務主任驗收,并辦理移交手續。

  4、所有桌凳、門窗、玻璃、墻壁及鑰匙,損壞或丟失按原價賠償,每學期各班主任將所有的鑰匙交回總務處統一保管,新學期重新領取。

  5、任何人不得未經學校同意將公物拿回家。

  6、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借用的儀器、資料在調離本校前交回原處,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7、用電管理,正常天氣白天教室不開燈。所有房間人員離開時要隨手關燈或者拔掉插頭,節約用電。

校產管理制度3

  一、學校總務處負責全校財產的登記保管工作,包括校產的添置、驗收、保管、修繕工作,定期清點,有專門的財產保管室;

  二、在總務處負責下實行財產分類管理,班級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體育、音樂、美術、電教、實驗器材由相應的專職人員負責保管,工會財產、黨、團、隊物資由相應組織負責保管,圖書、教學用書由教導處負責保管,廚房財產由炊事員負責保管,辦公桌凳由使用教師保管,花草樹木分班管理;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報銷手續,做到帳物相符并登記固定資產帳,方可使用;

  四、財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賠償;

  五、校產一般不得隨意借給私人或外單位,特殊情況需經校長批準,并打好借條,按時間歸還,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凡職工進調出和離退休,須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七、宿舍門市使用學校水電要照價收費,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

  八、財產報損,要辦理報廢手續,經校長同意和審批;

  九、校內師生(包括家屬)不得叫學校泥、木工等做私活;

  十、提倡師生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勤儉節約,表揚愛護公共財產的好人好事。

校產管理制度4

  學校一切財產屬國家所有,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為此學校的財產要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效益。使校產管理能起到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作用,特制定校產管理制度。

  一、學校一切財產必須登記入帳,對財產的使用和保管由校總務處統一調配和管理,任何處室、個人不準擅自挪用。校總務處負責對學校財產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學校固定資產的變賣和贈送,外借和外調,必須先經校總務處核準,由校長室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報會計室辦理財務處理手續。

  三、學校一切固定資產的遺失,破損報廢,都要經一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并作好登記和帳務處理。

  四、學校添置設備、購物、驗收、報銷等都要按學校規定手續辦理,以不違反財務制度為原則,所增一切設備都要登記造冊,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總務處應不斷完善“二帳”管理制度。(固定資產帳和低值易耗品帳。)

  五、教室內的所有財產由校總務處統一管理,實行班主任負責制,按學校制訂的保管制度保管。各班可自行制訂保管辦法。

  六、各處室、備課組的電腦、儀器、設備、用具由各主管人員負責。確定專人保管,對所有財產除有登記冊外,必須根據各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七、教職工領物要登記,保管人員發出實物一律要登記造冊。

  八、教工借物一律要寫借條,并要按期歸還。凡屬集體使用的物品,一律不得由個人帶回家中使用。

  凡屬學校貴重物品,重要的儀器設備,電教設備、音響設備,稀有(緊、缺、少)物品或新購置的物品及配套設備等一律不準出借。如遇上級機關、協作單位確需借用的,必須經總務處核準,校長室批準方可出借。學校出借的一切財物,如遇遺失,損壞,要視該物品的新舊程度,貴重程度及市場供求情況,按原價或高于原價賠償。

  九、學校領導變更,各處室負責人(或財產保管人員)的調換,都要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學校教職工的外調、外借、退休、出國、退職、辭退等,必須先做好公物歸還或接交手續,才能辦理有關離校手續。

校產管理制度5

  一、學校校產由總務處設置登記表,定人、定位管理或兼管。對因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物品損失、丟失、被盜的,應照價賠償。

  二、凡單價在100元以上,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或單價不滿100元,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屬固定資產范圍。

  三、分類管理,責任到人

  1、廣播宣傳器木才及文藝演出器木才由團委管理。

  2、體育器木才由體育組教師和體育器木才保管員管理。

  3、理、化、生實驗儀器、設備、藥品由實驗員管理。

  4、電教器木才、微機、校園網絡由微機老師管理。

  5、食堂設備由承包人管理。

  6、圖書室的各類圖書、報紙、雜志由圖書管理員管理。

  7、水電專用設備、工具、器木才等由水電工管理。

  8、桌凳、門窗、玻璃、電視機、電視柜、燈、電扇按班、按室實行責任制管理。

  9、公用設施、勞動工具、鑰匙、其它雜物等由保管員管理。

  10、其它零星分散的財產由現使用人保管。如:照相機、攝像機、錄音機、計算器、算盤、教學儀器等。

  四、物質的添置必須是使用部門書寫添置報告,^領`導審批,歸口采購,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五、各項管理的負責人均要建立實物登記清冊,一式三份(自存一份,保管員一份,總務處一份),接受總務處的管理和監督,定期盤點,期末對賬。固定資產實行報廢制度,低質易耗品實行以舊換新制度,辦公用品實行領用登記制度。

  六、對擅自贈送、變賣、私自拆改、化公為私,以物易物等違法犯紀行為,要實行經濟處罰,并給予行政處分。

  七、嚴格公物外借手續。學校的財產一般不準外借,特殊情況要校^領`導簽證。因工作調動,公物必須一一辦理退還手續,否則不辦理工資轉移工資關系。

  八、學校財產清理定于每年六月,清理結束后辦好下一學年的手續。若因工作變動,更換管理員,須由總務處和有關人員組成專班清點,辦好移交手續。

校產管理制度6

  學校財務會計檔案和學校校舍財產檔案是學校檔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使學校資產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制定本管理辦法。

  1、學校檔案資料包括建筑、場地、綠地、消防等能反映校舍現狀的有關資料及相關文件。

  2、校舍資料應隨學校建設的發展而變化,做到資料與實際情況相符合。凡是新建改擴建的項目必須對原資料進行補充或更改,如建筑平面圖、水電圖等。

  3、建筑檔案必須有專人負責收集,做到內容齊全、不遺漏,并及時歸檔。

  4、校舍資料屬學校永久性保存資料,應按制度借閱,不得隨意銷毀。5、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會計人員應對當月的會計憑證進行全面整理,記賬憑證按編號順序排列齊全,裝訂成冊,并填寫封面及背脊,說明年度、月份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并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簽處蓋章。對會計憑證類,會計賬簿類,會計報表類和其他會計資料類等,按時分類立卷歸檔。

  6、歸檔案卷封面的各個項目均應填寫清楚,案卷標題確切簡明,卷內應有次序的編頁碼,歸檔案卷要編制案卷目錄一式數份,交接時雙方根據目錄清點核對并履行簽收手續。

  7、認真做好校舍資料統計工作,對各種資料的改進、補充須附說明。

  8、資料管理人員做到規范化整理立卷,由檔案部門集中統一管理,有關部門借閱須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發現短缺及時查找。

  9、資料保管必須切實做好防盜、防潮、防蟲、防霉等保護工作,確保資料完好無損。

校產管理制度7

  學校財產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管好財產是勤儉辦學,節省開支的重要工作,校產管理將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任何人都要克服重財輕物的傾向。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

  1、學校所有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調配、放置,并登記入冊,任何人不得私自搬移或調換。

  2、學校財產只準校內使用,如確需外借,要經校長室同意,由總務主任辦理出借登記手續并及時歸還,損壞者按價賠償。

  3、總務處對校產經常進行管理檢查,期初登記,期中小查,期末清查核對。對保管、使用好的個人或班級將給適當獎勵,并作為個人或集體評優評先的重要條件。

  二、財產管理實施細則:

  1、各實驗儀器室、電教室、電腦室、網絡中心、體育器材室等每學期要按帳清點核對,發現損壞及時報告;自然損壞出具證明,報校長室同意后予以報廢;人為損壞,按規定賠償。

  2、圖書室,閱覽室按管理條例出借,如有損失按規定賠償。

  3、一般辦公用品和教學用品由實物保管員專管,入庫、出庫要登記,做到帳物相符。出借、領用按審批數量領出。

  4、各辦公室財產由負責人總管,使用人專管,不得搬挪私用。

  5、教室課桌、凳(椅子)、玻璃、日光燈、開關設備、門窗、電教儀器及其他公物,由班主任總管,班級學生保管,由總務處或相關處室人員檢查核對,如有損壞按規定賠償。

  6、水、電管理,要注意節約,保證安全,嚴禁用公話聊天,嚴禁辦公室、住房、個人廚房使用大功率電器。

  7、凡屬借用校產,按期歸還,逾期不還按丟失賠償。

  三、征訂資料和物資采購的規定:

  1、有關教學資料、圖書、報刊雜志、教學參考書、教學儀器、多功能室的器具、實驗藥品和材料由各組(室)報教務處,教務處根據需求提出計劃,填寫請購單,經校長審批后辦理。

  2、有關宣傳、獎勵、學校德育活動資料和物品由各年段(室)報政教處,由政教處根據需求提出計劃,填寫請購單,經校長審批后辦理。

  3、紙張、油墨及其他后勤用品、生活用品、辦公用品由相關辦公室報總務處,由總務處根據需求提出計劃,填寫請購單,校長審批后辦理。

  4、大宗采購統一經校委會商量,校長審批后由政府采購方式辦理。

  5、除購買物資前須填寫請購單外,購買的實物要先入庫,經保管員清點、登記,再按出庫要求辦好登記手續。同時,經辦人憑入庫驗收人的簽字方可報校長審批報銷。

校產管理制度8

  為了有效地管理好學校財產,提高財產使用率,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全體師生服務,特擬訂出校產管理的以下規定:

  一、成立校產管理領導小組,遵循統一領導,網絡管理的原則,采取定人、定位、定獎賠的辦法進行校產管理。

  二、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三、后勤服務中心根據上級規定和學校實際情況,組織人員對班級、專業部、處室的財產,分門別類進行全面登記造冊,一式二份,總務處和管理使用部門各執一份。由后勤服務中心建立財產總帳,各部分建立財產分帳,并及時輸入電腦,實行微機管理。財產登記表上應注明保管人,后勤服務中心組織人員根據登記表進行核對。

  四、每學期后勤服務中心組織人員對各部門校產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期末總結評比,對能科學合理管好校產的予以公開表揚與獎勵,對不能管好用好校產、造成損失的予以批評或要求做出相應賠償。

  五、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入庫、出庫報銷手續,做到帳物相符并登記固定資產帳,方可使用。

  1、審批:所購物品屬批量設備或單價為大額,固定資產的物品必須有經費預算,特殊情況須經校行政例會討論通過后方可購買。教學用具、辦公用品、衛生潔具等低值易耗物品,需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2、采購:物品的采購由后勤服務中心對口管理,屬政府采購的物品一律上報政府招標采購,其它物品由總務處協調相關人員(原則2人以上)統一采購,不得私自采購,采購物品時應貨比三家,選擇價廉物美的物品。

  3、驗收入庫:所購物品應由后勤服務中心、財產管理員統一驗收,檢查所購物品的質量、數量、金額確定無誤后方可在購物清單上簽字驗收,同時辦理入庫手續,由財產管理員分類登記記帳后,在發票上注明有“已入庫登記”后方可報銷。

  4、出庫:根據新購物品的類別由不同部門負責人來辦理出庫手續,圖書類由圖書管理員辦理;電教類由電教管理員、語數英音美教具類科組長辦理;體育類由體育器材管理員辦理;辦公、教學類用品由部門負責人辦理;其它類由后勤組辦理;辦理時須填寫領物申請單報總務處批準方可領物(領物時如不屬易耗物品,要以舊換新,部分班級、辦公用品開學時一次性發放后承包使用,不再重新領用),使用人員再到相關部門辦理借用手續后方可使用。

  六、出操、升旗儀式、體育室外課、活動課等室內無人時應及時關閉好門窗、電燈、風扇,不能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除責任人10元,查不到責任人則由該室內所有成員各扣10元。

  七、下班時最后一人離開辦公室時要鎖好門、窗,關閉電腦、空調、熱水器電源,凡不能遵照執行者,不能執行者每發現一次扣除責任人10元,查不到責任人則由該室內所有成員各扣10元。如造成失竊或安全事故,則由責任人賠償損失。

  八、校產不得隨意借給私人或外單位,特殊情況需經校長批準,并打好借條,按時歸還,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凡教職工因工作崗位的變動或調出和離退休,須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十、集體宿舍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但水電費自理,并酌情交納一定房租費。

  十一、財產報損,要辦理報廢手續,由保管人提出報廢申請,后勤服務中心和部門負責人驗收原物同意報廢后再報校長室審批,大型或貴重物品報廢要上報教育局審批。

校產管理制度9

  1、建立校舍校產管理基金,健全管理機構。全校的校舍校產由后勤處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包干到人。

  2、實驗室、圖書室、器材室、電教室等由各室的負責人負責管理;辦公室、教室及專用房屋由各室負責人、班主任及有關人員負責管理。

  3、學校門窗釘牌掛圖、教師辦公室所用桌椅、櫥架等由學校統一編號貼簽,固定學生個人使用,班主任負責管理,有意損壞者追究責任,并按規定賠款。

  4、校產校舍管理員要堅持對房舍及時檢查,如需維修及時向后勤主任報告。要注意對水電設施的修理,及時檢查修理疏通下水道。

  5、校產管理員要負責全校的財產分類登記、建帳、設卡工作,新增加固定資產由學校管理員和部門管理員驗收、登記、填表、建帳、設卡后方可使用。各財產使用單位每學期進行一次財產檢查,做到帳物、帳帳相符。如果損壞或遺失,要寫出書面申請,經校長批準,賠償處理后,方可填報減損報表。

  6、辦公室、教室的固定資產使用一律實行承包責任制原則上一律不得外借,如有損壞或遺失,要加倍賠償。

  7、建立校舍設施維護基金、定期對校舍設施進行普查,搞好校舍設施的維護、管理,杜絕危房。

  8、搞好教職工社會宿舍和管理,不亂建、亂修房屋、禁止私自拆卸水、暖、電設施。

校產管理制度10

  1、每個科室、處室、辦公室的教職工在工作完畢后要及時關水、關電、關窗、關門、損壞了公物要照價賠償,并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負責人追查到人,不能責任到人要由負責人承擔.

  2、個人借用學校儀器、圖書、電教器材(包括辦公室、房中公共財物)除自然損耗。損壞、丟失要照價賠償,并且扣財產分每人次0.5分.

  3、儀器保管員要及時清理器材、記帳、期末按時收回,否則每人次扣0.5分-----1分.

  4、服從學校對財產調配,亂搬、亂丟、亂換、亂放公共財產,每人次扣0.5。

  5、教職工要節約用水、用電,放假離校要及時關水、關電,否則每人扣0.5分。

  6、學校電腦只能用于教學備課,利用其聊天、下棋、玩電游、看電影者、在電子備課室抽煙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為止,解釋權屬校務會。

校產管理制度11

  一、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二、所有校產校具都必須登記入帳。帳簿一式三份,總務處、保管室、管理人員各執一份。

  三、所有物資、校產確定專人保管,總務處對保管人員明確保管責任制,務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潮、防腐、防火、防盜等)教學辦公用品按規定審批手續辦理發放。

  四、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制訂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合同。開學初,總務處將有關公物按人頭配齊交各班級,合同一式二份,總務處、班級各執一份。

  五、定期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明確專人,按時關鎖門窗,班干部經常檢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學校管理人員定期全面檢查校產、校具使用、管理情況,公布檢查結果,其末學校進行評比,對管理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人員或使用班集體給以獎勵,對管理失職導致損失者、對破壞公物嚴重者,除按規定令其賠償外,還要按情節予以紀律處分。

  六、嚴格執行賠償制度。

校產管理制度12

  學校財產管理是總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管理原則如下:

  一、講求實效,厲行節約

  建造、購置財產物資,必須講求實際效果,充分考慮我們的國情和經濟能力。在校舍建設和教學設備的配備方面,既要滿足國家規劃面積定額和教學大綱的要求,又要反對不顧實際需要和可能,單純追求高標準、講排場和擺闊氣的傾向。既要注意數量,也要注意保證質量。克服和防止只管買、不管用,只求價格便宜,不問質量好壞,不管使用效果的片面觀點。使建造、購置的各種財產物資,具有適用、耐用、經濟實惠的等特點。

  在財產物資管理工作中,要著眼于用,著眼于服務,使物盡其用。充發揮為教學服務、為師生員工生活服務,為學校生產經營服務。必須明確,管理是手段,應用是目的。如果將一座房子或一臺設備一直鎖起來,不讓用,那是極大的浪費。

  在財產物資的管理中,要克服重錢輕物的錯誤傾向,克服重建設,輕管理的錯誤傾向。加強日常科學管理,合理存放、科學保養、維護、修舊利廢、綜合使用、節約代用,使財產物資的管理達到講求實效、厲行節約的目的。

  二、健全制度,家底清楚

  在財產物資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家底清楚,必須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勢必導致管理混亂,家底不清,結果是一筆糊涂賬。給侵占公物者以可乘之機,給學校工作帶來困難,給學校財產物資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因此,必須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賬務核算制度。財產物資賬目是財產物資數量和價值的集中反映,只有健全財產賬目,才能做到底清楚。學校的財產物資種類繁多,規格復雜,性能各異,存放分散,為了便于管理,財產物資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都要調協必要的賬卡,詳細記錄財產物資的增添、領用、調撥、報損、報廢、變價及其種類、名稱、規格、數量、價值、性能、用途、存入地點、保管人等。為做到心中有數,家底清楚,還要經常清查、盤點、核對。如有盤盈、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進行處理。并相應調整賬卡記錄,使財產物資的管理,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家底清楚。

  三、加強維修,注意保養

  在財產物資管理中,一項重要內容是做好對財產物資的維修、維護和保養工作。重視并做好這項工作,不僅可以延長校舍、設備的使用年限,提高利用率,而且,還可以節約學校的經費支出。對于校舍,要經常檢查,不斷進行維修,確保校舍的安全完好。對于設備,要加強維護、保養,定期檢查、校驗、檢修,充分發揮使用效能。對于有些價值昂貴、精密度高的儀器設備,還要建立技術管理制度,以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要加強財產物資管理,必須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科學的財產物資管理體系和責任制度。建立一套切合學校實際的組織管理制度,是搞好財產物資管理的組織保證,這是一項十分重要而不可忽視的工作。

  分管總務工作的校長,應對全財產物資管理負責,并實行統一領導。總務部門在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對全校財產物資負責管理。對行政領導關系不屬總務的部門,如儀器保管室、圖書室、音、體、美教研組、醫務室等部門,應當由總務部門統一來組織,明確責任,歸口管理。即按照財產物資類別和使用情況,將財產物資交給各使用部門負責管理,把'用'與'管'結合起來。不能歸口的設備、房屋、建筑物等,仍由財產物資管理部門管理。在歸口管理的基礎上,還要劃分財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做到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切實做好財產物資管理工作。

校產管理制度13

  全校師生員工要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損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敢于同破壞公物行為作斗爭,各處室、各班級對校產管理列為評選先進條件之一。

  一、學校財產管理由分管校長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后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由總務處指定專人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學校各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體育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校產校具的添置由總務處統一辦理。總務處采購人員,應掌握市場信息和國家政策規定,采購物品要堅固耐用,價廉物美。

  五、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準的手續。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行賠償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后,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七、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并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八、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九、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后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十、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各班如有損壞要及時上報,并按制度賠償。執行班組財產檢查制度,每日檢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一、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貴重物品加倍(2-5倍)賠償。

校產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學校各類財產的管理力度,提高校產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明確管理責任,特對原(校產管理制度)重新修訂,并于公布之日起執行。

  1、學校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管理。學區、班級、寢室、辦公室及各類倉庫、實驗室、工場、會議室等固定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調動或出借。個人不得隨意移動、外借、轉讓,或調動。

  2、學區、班級(寢室)、辦公室、庫房、工場等房屋財產需使用,須經校長或主管校長審批,在總務處辦理財產管理責任書,簽定協議后,方能領取鑰匙將該用房移交責任人實施管理使用。未經批準無簽定管理責任書,均視為私自挪用,總務處發現將予以收回并追究其管理責任。

  3、臨時需使用學校教室、辦公室及空關房屋,審批手續同上,領取鑰匙后使用人即需負責管理,直至使用完畢,經驗收后歸還總務處。

  4、學校放假期間的各類維修,須進入教室、寢室、辦公室、工場、機房必須報請總務處。辦理好承諾協議書,與施工合同一起備案。如造成房屋財產物品損壞由施工維修單位負責賠償,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各類公共財產損壞,由管理責任人或生活委員、寢室長負責報修,由管理責任人填寫損壞物品認定單,如需賠償則經賠償人簽字認可后,將賠償認定單報總務處校產組登記入冊。總務處憑此單安排實施維修,并通知各學區落實賠償,辦理財務室交納賠償款事宜。

  6、公物財產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財產,經查實后,發現無人管理、不賠、不報、丟棄、偷換等行為,將對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而對愛護公物或向破壞公物開展批評和向學校反映者,有關部門將給予表彰與獎勵。

  7、總務處每學期組織安排校產檢查,期中、期末各一次。并對每個學區班級(寢室)財產管理責任人進行量化評定。每期檢查內容為6個單項:每項2分,滿分為12分。桌面、墻裙整潔情況及周邊轄區扶欄、開關等公物,均納入檢查考評范圍。

  8、每學期開學召開一次校產管理員會議,由總務處召集、管理責任人、學生會、公物部、住管會、生活委員等參加,總結上學期財產管理情況,布置本學期校產管理工作任務。并對先進班級與個人給予獎勵、表彰。

  9、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大型活動,首席教師、班主任需加強對本學區班級教室管理,指定班級公物管理人,對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大型活動后,發生的財產損壞情況要有檢查、有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查詢,落實責任上報總務處。

  10、學生在非本班級教室上課期間,如有損壞該教室內課桌、椅、凳、門鎖、玻璃等一切物品,經查證核實后實施賠償,填寫物品損壞認定單上報總務處。

  11、每學年期末,校產管理員統計上報學校正在使用的教室、課桌,倉庫內存、新購入財產等報表。為校長室及主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數據。

校產管理制度15

  1.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 學校各室所有固定資產要有固定資產保管卡,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專業教室要建保管帳。

  3. 固定資產要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物位相符。

  4. 固定資產如發生變動,必須由主管校長或總務主任批準,由保管員負責調動。否則減少按丟失處理,增多酌情處理。

  5. 總務處管理人員每月檢查一至二次,每學期放假前清查一次。發現丟失,缺少,損壞等問題,要追查原因,及時處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檢查和清查。

  6. 固定資產不經允許不準帶出校外(圖書例外)。

  7. 固定資產或其他物品如有損壞,使用人員或班級要及時報告總務處,并共同認定損壞原因,由總務處登記,處理和安排維修或更換。

  8. 每學期開學初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各班級,各部門鑒定資產和備品清單,清單一式三份,由總務主任,管理人員,使用管理人員共同簽字,各保留一份。清單要注明資產和備品的數量,新舊程度和破損情況。

  9. 每學期期末前由總務處按清單檢查核對,發現新的損壞和丟失按有關條款處理。

  10. 各班教室按實際學生人數配備桌椅(鐵制升降),不得多余存放,或桌椅分開使用。其他所用配備木制散用桌椅。

  11. 班級所用桌椅由本班級集體保管,班主任負責。如遇各種活動需要挪動桌椅時,班主任要強調學生注意避免磕碰。禁止桌面和椅子面相落。

  12. 班級桌椅如有損壞,班主任要及時報告總務處,總務處將根據損壞程度,部位及性質而決定處理方式和賠償款額。

  13. 各班級的黑板,講桌,玻璃,字畫鏡框等,如有損壞或丟失,處理方法參照第12條。

  14. 本規定未涉及到的物品如有損壞,有總務處研究處理決定。如有異議可向校長審訴并學校裁決。

  15. 所有賠款,修理費一律交給學校財會。

  16. 對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和備品,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必須執行手續。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報廢。

  17. 各部門要注意節水節電。當教室無人時如有亮燈的,要給于一定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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