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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9 17:35:09 曉鳳 制度 我要投稿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賓館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7篇)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

  1.增強安全消防意識,完善規章制度,明確責任,層層負責。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發現問題,對各類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如遇電器及配電設施有發熱、異味等現象要立即報修,并及時關閉電源。

  3.對易燃物品要嚴格規章,嚴禁使用液體酒精,對天然氣爐灶及管線要經常檢查、保養,如出現漏氣、銹蝕現象要立即停用。

  4.加強安全、消防教育,下班之前一定要檢查水、電、氣等是否關閉,對倉庫等重點部位要重點看護,并加強值班、巡視。

  5.建立安全防范檢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所轄部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6.要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單位內部及本職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2

  一、 客房、公寓、寫字間

  客房、公寓、寫字間是現代賓館、飯店的主要部分,它包括臥室、衛生間、辦公室、小型廚房、客房、樓層服務間、小型庫房等。

  1.客房、公寓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是煙頭、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電熱器具烤著可燃物。發生火災的時間一般在夜間和節假日,尤以旅客酒后臥床吸煙,引燃被褥及其他棉織品等發生的事故最為常見。所以,客房內所有裝飾、裝修材料均應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采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窗簾一類的絲、毛、麻、棉織品應經過防火處理,客房內除了固有電器和允許旅客使用的.電吹風、電動剃須刀等日常生活的小型電器外,禁止使用其他電器設備,尤其是電熱設備。

  2.對旅客及來訪人員應明文規定: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凡攜帶進入賓館者,要立即交服務員專門儲存,妥善保管。

  3.客房內應配有禁止臥床吸煙的標志、應急疏散指示圖、賓館客人須知及賓館、飯店內的消防安全指南。服務員在整理房間時要仔細檢查,對煙灰缸內未熄滅的煙蒂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時應不斷巡邏查看,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

  二、餐廳、廚房

  餐廳是賓館、飯店人員最集中的場所,包括大小宴會廳、中西餐廳、咖啡廳、酒吧等。這些場所內部可燃裝修多,可燃物數量很大,并連通失火率較高的廚房。有的餐廳,為了增加地方風味,臨時使用明火較多,如點蠟燭增加氣氛,菜肴加熱使用爐火等,這方面已多次發生事故。

  廚房內設有冷凍機、廚房設備、烤箱等,由于霧氣、水氣較大,油煙積存較多,電器設備容易受潮和導致絕緣層老化,造成漏電或短路起火;廚房用火較多,油鍋起火是十分常見的。因此,餐廳和廚房應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主要是:

  (一)留出足夠的安全通道,保證人員安全疏散

  餐廳應根據設計用餐的人數擺放餐桌,留出足夠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二)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建立健全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到每個員工的工作崗位。如餐廳內需要點蠟燭增加氣氛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不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供應火鍋、燒烤風味餐廳,必須加強對爐火的看管,使用酒精爐時,嚴禁在火焰未熄滅前添加酒精,酒精爐應使用固體酒精燃料。餐廳內應在多處放置煙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漏;發現燃氣燃油泄漏,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并嚴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燃氣庫房不得存放或堆放餐具等其他物品。樓層廚房不應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煤氣、天然氣管道應從室外單獨引入,不得穿過客房或其他公共區域。

  廚房內使用廚房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用電,并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潮。油炸食品時,要采取措施,防止食油溢出著火。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燃氣燃油閥門,切斷氣源、火源和電源后方能離開。廚房內抽煙罩應及時擦洗,煙道每半年應清洗一次。廚房內除配置常用的滅火器外,還應配置石棉毯,以便撲滅油鍋起火的火災。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3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賓館飯店應當設置(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確相關方責任。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應當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并對共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確定責任人,實行統一管理。

  三、組織防火檢查。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四)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五)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備防煙面罩和應急手電筒;

  (十)按委托合同規定,技術服務機構每月進行維護保養情況;

  (十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四、開展防火巡查。賓館飯店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并明確巡查人員、部位。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4

  一、凡入住本店的賓客(包括鐘點房),均應出示合法有效證件進行登記,禁止一人登記、多人住宿或者代替入住的旅客登記。

  二、有效證件指身份證、駕駛證、戶口簿、軍官證(士官證)、警官證、學生證、護照、出入境證件等能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

  三、接待賓客的服務人員應查驗賓客的`身份證件,對照片、年齡、口音等進行核對,并如實進行登記。房號、姓名、性別、詳細地址、身份證號碼、入住日期、離店日期等項目,務必登記齊全。住宿登記簿保存一年以上。

  四、發現身份與證件不符、形跡可疑人員和被公安機關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

  五、及時傳輸旅客信息。單獨裝機的旅館進行登記適時傳輸,聯合裝機的旅館每日傳輸不少于3次,集中錄入的旅館每日向派出所報送登記簿。無客住宿時傳輸無客信息。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賓客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賓客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須經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

  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賓客,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賓客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賓客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十五條餐廳防火制度: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撤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出事時使用。

  3.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須經安全主管同意并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宜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以免引起火情。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并關好門窗。

  第十八條賓館員工吸煙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煙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煙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并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賓館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賓客,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賓客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賓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負責。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六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同時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形式,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分配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賓客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賓客情況,認真清點旅賓客數并致歉安慰好賓客。

  5.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與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先疏散。

  第三十二條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匯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批準后實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6

  1.燃氣具注意保潔,避免油泥造成線路短路等現象的發生;

  2.用氣用火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設施,防范于未然;

  3.堅持值班制度,做到隨用隨關,做到人走氣關,并要求值班人員監督檢查,做好記錄;

  4.做好上下崗清理、檢查工作,做好當班記錄;

  5.應定期對所有電器設備及配電線路進行檢查,嚴禁超負荷運行;

  6.定期使用電流表對負荷情況進行監控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7

  針對巡檢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做出合理處理,為保證安全無誤,隱患部位整改到位,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定期檢查,對檢查不合格部位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2.對違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

  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隱患應由消防安全規章人員提出整改意見,根據整改意見在期限內整改完畢,并由消防安全規章人員進行驗收;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后,應將驗收情況記錄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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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注意防火、防盜,如發現異常情況或聞到異味,必須立即查找處理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切實消除隱患。

  二、認真檢查各區域,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人員在當值期間要全心全意保護酒店財物、客人生命財產及人身的安全,不要替任何不認識的客人開門,除非接到前廳部的通知及證明。

  四、房間清潔衛生有客人進入時,應有禮貌的查看客人的鑰匙牌與房號是否相符,防止他人誤入房間。

  五、客人忘記帶鑰匙而你又不認識的應與前臺聯系,待前臺證實身份、通知后方可開門。

  六、發現有可疑的陌生人在走廊徘徊或在客房附近出現,或客房房間有異常情況,房內發現有動物或違禁品,客人情緒變化,生病或特異行動,均需立即報告領導。

  七、清倒垃圾桶內的垃圾時要注意桶內有無特別的.物品,有無客人無意中掉下或錯誤放置的東西。

  八、關門時要拉住門把關門,不可隨便拉住門邊便關門,避免夾傷手,要檢查門是否己鎖好。

  九、鑰匙要小心保管,做到鑰匙不離身,不可隨便亂丟亂放。下班前安全交給接班人,鑰匙不準帶離酒店,弄斷了的鑰匙亦要整體交回。

  十、清楚、明白樓層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9

  1.加強消防器材的規章、維修和保養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于完好狀態,適應補救火災的需要。

  2.消防器材裝備包括:滅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裝備的.規章、保養工作,必須列入消防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消防器材裝備是滅火戰斗的重要武器,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對擅自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嚴肅處理。輕者批評教育,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消防機構,追究法律責任。

  4.對消防器材裝備必須統一登記,落實負責人嚴格規章。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0

  根據“61號令”要求,位安全暢通,防止火災時的群死群傷現象的發生,針對設施的維護制定以下的.規章制度:

  1.嚴禁占用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嚴禁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

  4.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安全出口及疏散標志遮擋、覆蓋;

  5.對應急燈定期檢修,保證完好有效。

  6.對設施出現問題應在3天內檢修,保障完整無損。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1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4、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5、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6、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7、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8、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并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0、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2

  1.對重點防火部位應當經行每日巡查,至少每兩小時一次。

  2.堅持夜間防火巡查,保證日夜安全。

  3.對違章情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執行。

  4.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補救。

  5.對各種設施器材檢查,防止破損、失效。

  6.由專人負責檢查,保障巡查效果。

  7.認真填寫巡查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檢查內容: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況;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安全通道是否暢通;

  (5)有無違規操作電、氣設施;

  (6)易燃易爆物品的`規章情況;

  (7)下達整改通知書后整改情況;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3

  消防安全規章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托的其他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8、定期聽取職能部門的匯報,及時解決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9、總結防火工作,火災撲救情況,做出獎懲的提案和決定,對嚴重失職、肇事者,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做出處理的提案和決定,必要時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的火災事故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4

  1、目的:

  通過本制度的指定,確保賓館的消防處于受控狀態。

  2、適用范圍:

  賓館各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

  3、職責:

  3.1.由保衛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3.2.由賓館各部門及來賓館施工單位按本制度開展工作。

  4、制度內容:

  4.1.在賓館和外單位因施工需動火的工作,施工單位必須在動火當天到保衛部填寫《成都新聞賓館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經審批同意,辦理

  《動火證》后時才能動火施工。

  4.1.1.施工單位動火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專人負責,動火完畢后必須清查現場。

  4.1.2.在重點部位,危險地段動火(變壓器房、配電房、停車場、總機房、樓層天花板和倉庫內等處),必須由有關部門會審決定方能動火(上一級保衛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要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工作。

  4.2.主樓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

  4.3.客房內不準使用明火、電爐、煤氣、汽油爐以及大功率的電氣設備,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燈罩上烘烤,不準在房間內焚燒東西和點燃香燭。

  4.4.各通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

  4.5.配電房內不準堆放物品,布草間、倉庫內不準吸煙。

  4.6.裝有復印機、傳真機的部位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機器周圍不準堆放可眼可燃物品。

  4.7.本賓館常住客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消防條例》和《賓館的消防管理規定》。

  4.7.1.不準私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房間使用,一經發現全部沒收,如發生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4.7.2.不要躺在床上吸煙,煙頭要放在煙灰缸內,不得與垃圾混放在一起。

  4.8.物資倉庫嚴格執行防火規定。

  4.8.1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留出主通道1—1.5米,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50公分距離。

  4.8.2.倉庫內的照明燈限60W以下白熾燈,不準使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點水壺等電器設備。

  4.8.3.倉庫的電源總開關要設在門口外,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線路進行一次絕緣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情況必須及時維修更換。

  4.8.4.物品入庫時要防止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必須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安主管。

  4.8.5.堆積時間較長(一年以上)的物品要進行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積熱產生自燃。

  4.9.廚房、餐廳使用液化氣爐、酒精爐等,必須注意防火安全,按操作規程使用。

  4.9.1.不要往正在燃燒的酒精爐添加酒精,備用的酒精存放量不得超過兩天的實際用量。

  4.9.2.使用液化氣時,液化氣瓶要正放,不能橫放和倒放,使用前檢查輸氣管是否完好、牢固、氣瓶有否漏氣、使用完畢要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并有專人管理。

  4.9.3.廚房廚師開爐前先開風門,然后點火種,下班后要關牢氣閥、熄滅火種。

  4.9.4.每季度對抽油煙機及管罩清洗一次。

  4.9.5.熱油開炸時,注意控制油溫、防止油鍋著火。

  4.10.餐廳、美容美發在營業期間,各出口的.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4.11.各部位不準私自增加各種電器設備或亂拉亂接電線,需要增加大功率電器設備,必須經工程部和保衛部同意。

  4.12.安裝在可燃材料的天花板建筑物上的各種照明燈具,不準直接貼近可燃物,必須用阻燃材料進行隔熱,防止積熱發生火災危險。

  4.13.凡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程必須按《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即使其他有關消防法規的要求實施管理。

  4.14.外來單位的人員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人必須到保安部填寫《外來單位施工申請表》辦理出入賓館手續,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后,方可進賓館施工。

  4.15.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定期進行測試,保證設備完好。(參照《消防檢查管理規范》)

  5、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

  《賓館消防管理規定》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消防檢查管理規范》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為了確保飯店消防安全,保障賓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飯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飯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具體指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飯店法人代表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飯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總經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同時計劃、布Z、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飯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接受飯店保安部的安全監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飯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凡違反本店規定的將受到批評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飯店領導報警,并迅速全力撲救,及時疏散客人。現場人員必須服從飯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凡入住本店的賓客(包含鐘點房),均應出示合法有用證件進行登記,禁止一人登記、多人住宿或者代替入住的旅客登記。

  二、有用證件指身份證、駕駛證、戶口簿、軍官證(士官證)、警官證、學生證、護照、出入境證件等能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

  三、招待賓客的服務人員應檢驗賓客的身份證件,對照片、年齡、口音等進Q行核對,并如實進行登記房號、姓名、性別、詳細地址、身份證號碼、入住日期、離店日期等項目,務必登記齊全。住宿登記簿保存一年以上。

  四、發現身份與證件不符、形跡可疑人員和被公安機關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應立刻向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五、及時傳輸旅客信息。單獨裝機的旅館進行登記適時傳輸,聯合裝機的旅3館每日傳輸不少于次,集中錄入的旅館每日向派出所報送登記簿。沒有客住宿時傳輸沒有客信息。

  賓館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入店住宿,請出示有用身份證件,需辦理住宿登記。請勿擅自讓未辦理11住宿登記的其他客人或者親友在客房留宿,或轉讓床鋪,探親訪友的.請在晚上時前離開。

  二、嚴禁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旅館。

  三、嚴禁在旅館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酗酒肇事或進行黃、賭、毒、娼等違法犯罪行為。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資產,謹防被盜、被騙、被搶。寶貴物品請按規定交總服務臺代為保管。

  五、請愛護客房內的設備、物品,損壞須按價賠償。如果您想帶走留作紀念,請與服務員聯系商談°

  六、講究衛生,保護床單、被褥的清潔,不隨地吐痰,不躺在床頭吸煙,瓜殼果皮請丟進垃圾箱。

  七、請勿在客房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遇火警請撥或、

  八、發現旅館內有違法犯罪行為,有義務及時制止、舉報,直至扭送公安機關110,其行為受法律保護。舉報電話:

  九、旅客住宿計費:自午后時至第二天午后時為一天,超過第二天12午后時另行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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