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環保管理制度

時間:2023-09-12 10:30:50 制度 我要投稿

2023環保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3環保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環保管理制度(精選14篇)

  環保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要求,為搞好中燃連云港有限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中燃連云港有限公司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公司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公司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公司員工、領導都要認真、白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錐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根據環境保護法,公司安全技術部為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環境狀況,減少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公司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建立公司環境保護網,由公司領導和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公司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公司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公司分管安技的副總經理負責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則

  第七條公司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公司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總經理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蘭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起抓。

  第九條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公司生產發展,公司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防止花廢”污染,實行錐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公司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在下達公司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蘭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蘭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安全技術部環保工作職責:

  1、在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公司本公司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公司執行蘭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公司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凡本公司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凡本公司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公司“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環保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提高環保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南京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國家《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和江蘇省財政廳、環保廳《江蘇省省級環境保護引導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級環保資金包括市級污染治理資金、市級環保專項資金等。市級污染治理資金來源為市級排污費收入,市級環保專項資金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

  第三條 市級環保資金使用管理要圍繞國家、省和市環境保護工作部署和要求,確保完成“十二五”生態創建和節能減排重點任務,解決好區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突出問題。

  第四條 市級環保資金計劃要按照“收支平衡、結構優化、適度預留”的原則編制資金預算。

  第五條 市級環保資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公正公開”原則,體現示范性和激勵性,調動區縣、企業、項目單位積極性,實行專款專用,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條 市環保局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和項目庫管理,并會同市財政局審批項目,對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完工項目驗收,開展績效評估。市財政局負責資金預算安排,對資金使用情況和日常財政財務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市環保重點項目協調和政策落實小組作為市政府專職負責環保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市級環保資金的項目總體組織協調和審核。

  第二章 資金使用范圍

  第七條 市級環保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國家及省、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確定的重點工程項目、重要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優先用于以政府投入為主體的公益性環境污染防治項目。主要包括:

  (一)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包括揚塵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業企業廢氣污染防治、重點行業脫硫脫硝、秸稈禁燒污染防治、惡臭氣體防治、揮發性有機物防治、油氣回收等項目。

  (二)區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項目。包括污染嚴重的水體環境綜合治理、工業企業廢水污染防治、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風險防范及生態修復、重點斷面水質達標及污染防控等項目。

  (三)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防治項目。包括重金屬污染防治、危險廢物規范化處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廢棄電子產品污染防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等項目。

  (四)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及重點生態保護區建設項目。包括村莊工業污染源整治、農村生活污水、垃圾及農業廢棄物處置、畜禽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區域生態功能區保護等項目。

  (五)全市環境監測、環境監察、污染監控、環境信息、環境應急及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等環保能力建設項目。

  (六)環境保護科研、新技術、新工藝研究開發及推廣應用,包括環保科研課題、污泥處置示范等項目。

  (七)環境保護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環保資金項目管理、日常性工作、考核獎勵等經費。環保資金項目管理經費主要用于項目庫管理與維護、項目專家評審、項目績效評價等;環境保護工作考核經費要按照鼓勵先進、拉開檔次的原則,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安排資金;環境保護工作性經費要嚴格控制,原則上工作經費安排額度不得超過總資金額度的3%。

  (八)國家及省、市要求以地方投入為主體的其他重點污染防治項目以及市環保重點項目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其他環境保護項目。

  第八條 市級排污費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市本級、江南八區及原浦口區、原大廠區的環境保護項目。其中分配至各相關區的專項經費主要依據各區上年度征收的排污費扣除上繳中央和省部分后可用數,結合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和綜合質量指數等因素安排統籌。

  第九條 區級資金下達后,由各相關區環保、財政部門根據資金管理規定,制定詳細的項目計劃,報市環保局、財政局備案。

  第十條 市級排污費專項資金不支持城市綠化、環境衛生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新建企業的污染治理項目,且不得用于環境監管機構及相關部門人員、公用經費,以及與污染防治不直接相關的其他項目內容。

  第三章 資金使用程序

  第十一條 市財政局、市環保局依據下年度排污費征收計劃和環保工作重點,結合年度財力狀況,提出專項資金預算初步安排建議,報市環保重點項目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批復環保資金預算安排建議,提交市政府審定,納入市級財政預算草案。

  第十二條 市環保重點項目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每年根據國家和省、市宏觀政策、環保規劃、年度工作重點確定環保資金的主要投入方向。

  第十三條 市環保局和市財政局根據領導小組確定的年度主要投入方向,組織發布項目申報通知,明確申報要求。

  第十四條 市級環保資金的申請按照隸屬關系以項目形式申報。項目申報單位為獨立經濟核算的企事業法人。項目申報單位為市管企業的.,可直接向市環保局申報。項目申報單位為區(縣)的,根據其隸屬關系,通過區(縣)環保局和財政局向市環保局申報。

  第十五條 項目申報條件及提交的材料要求另文規定。

  第十六條 各區(縣)環保局會同區(縣)財政局對申報項目進行預審。

  第十七條 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對總投資超過300萬元或申請資助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組織專家評審。

  第十八條 市環保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制定項目計劃,擬定項目補助資金建議方案,每年定期報市環保重點項目協調和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經分管市長簽批后,正式下達實行。

  第十九條 市級環保資金對同一項目的補助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該項目總投資的50%,且兩年內不得重復安排。

  第二十條 市級環保資金項目計劃下達后,各承擔單位向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報送項目進展報告和資金撥付申請,市財政局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撥款。

  第二十一條 項目完成后,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對竣工項目組織竣工驗收和績效評價。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補助資金使用和自建項目的實施,應接受財政、審計和環保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三條 項目承擔單位弄虛作假、截留、擠占、挪用資金、資金使用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項目未啟動實施、項目管理不善、進展緩慢、損失浪費嚴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經批準改變技術方案又不能達到原技術方案效果的,一經查實,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由市環保局會同市財政局收回資金,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環保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 各級環保部門、財政部門及相關單位在受理市級環保資金申報、審批、資金撥付等各環節,不得向項目申報(承擔)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環保管理制度 3

  為有效控制普陀區朱家尖車客渡碼頭工程施工階段的環境影響,全過程監控建設中的環境問題,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施工監理環保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文件審核、審批制度

  工程開工前,由負責工程環境保護監理工作的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人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環境保護內容和施工場地、施工營地、取棄土場等的設置方案,以及專項環境保護措施方案(如重要污染源防護處理、環境保護措施等)等,提出審核意見。對于工程施工中的設計變更,監理工程師應對設計變更帶來的環境問題做出判斷,并建議業主考慮由于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環境影響變化及環境保護措施的調整問題,發生重大變更時應提醒業主進行環評和水保相關報告(方案)的修編和報批。

  二、工作記錄制度

  施工環境保護監理記錄是信息匯總的重要渠道,是監理工程師做出決定的重要基礎資料,其內容主要有:

  (1)會議記錄。如第一次工地會議,工地會議(監理例會)、工地協調及其它非例會會議記錄等相關的環保內容,專門的環保工地會議。

  (2)監理日記。應記錄巡視檢查中的相關環保情況,作出的重大決定,對承包人的環境保護指示,發生的污染糾紛及解決的可能辦法,與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相關的環境問題。

  (3)環境監理月報。根據工程的進展情況,對環保狀況及存在問題每月以報告書的形式向業主報告并備案。

  (4)氣象及災害記錄。關鍵記錄不同氣象條件和災害氣象下的工程環境問題。

  (5)質量記錄。如采樣、監測、檢驗結果分析與評價記錄。

  (6)承包人的有關環境保護報告或請示,正式例行報告、報表、各種正式函件、口頭承諾等。

  (7)交、竣工文件。包括施工過程中的分項、分部工程的交工驗收環保記錄和竣工驗收環保記錄兩部分,應詳細記錄環保檢查、質量監測、影響評定及驗收資料各方面內容。

  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理工程師,每天應根據現場監理的工作記錄,匯總主要環境問題及產生原因、環境問題的責任單位及監理工程師處理意見,以及相關的環境監測分析資料,形成專業環境監理日記。

  三、報告制度

  環境保護監理報告是工程建設中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環境保護監理報告納入工程監理報告體系,可根據需要單獨編制,在相關總結報告中包括環境保護監理的內容。

  四、會議制度

  環境保護監理會議納入工程監理會議中召開。如第一次工地會議,工地會議(監理例會)、工地協調及其它非例會會議,必要時召開專門的.環保工作會議。在會議期間,承包人對近一段時間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回顧性總結,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理工程師對近一段時間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全面評議,肯定工作中的成績,提出存在的問題及整改要求。每次會議都應形成會議紀要。

  五、函件來往制度

  監理工程師在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環境問題,應以環境保護監理通知單形式,通知承包人需要采取的糾正或處理措施。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某些方面的規定或要求,必須通過書面形式通知。情況緊急需口頭通知時,隨后必須以書面函件形式予以確認。同樣,承包人對環境問題處理結果的答復以及其它方面的問題,也應致函監理工程師。

  六、人員培訓制度

  對監理工程師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環境保護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

  環保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進一步規范我我局安全生產投入管理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相應要求,結合工程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投入是企業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了保證生產安全所必須的人、財、物的資源配置。

  第三條 安全生產投入應依法管理,工程局及局屬各單位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負第一責任。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局屬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及廠、處、費用單位和各協作隊伍(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投入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產投入的內容和要求

  第五條 安全生產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2、社會性重大安全活動;

  3、生產作業場所的安全設施;

  4、安全設備、裝置、器材和安全生產監視測量裝置、儀器、儀表的購置、安裝、使用及維護;

  5、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6、安全技術規程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配置;

  7、塵、毒、噪治理;

  8、安全生產課題研究;

  9、重大危險源控制與應急預案;

  10、安全警示裝置;

  11、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

  12、安全生產獎勵;

  13、安全生產重大會議及其它。

  第六條 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按照相關文件及制度要求,圍繞安全生產工作所進行的一切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和為了提高管理人員安全管理水平、施工作業人員安全操作技能,增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所開展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

  第七條 社會性重大安全活動。國家、地方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集團公司、工程局部署的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活動。

  第八條 生產作業場所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是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為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具備的設施和外部環境。主要包括:安全平臺及安全圍欄;安全標志牌、安全墩;孔洞蓋板及臨時防護欄桿;棧橋、棧道、懸空通道;通風除塵設施;安全網;安全自鎖裝置;速差自控器;水沖式或干式廁所;隔音值班室;排水及廢棄物處置設施;鋼扶梯、爬梯、簡易木梯;排架、井架、施工用電梯;漏電保安器;安全低壓照明設施;噴灑水車;易燃易爆物品儲存設施等。安全設施的實施必須依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范》及其他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執行。

  項目部的安全設施,必須與本工程項目生產設施同時計劃、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生活基地的公共安全設施由基地管理部門統一報局審批安排設置。各單位第一責任人必須保證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性。

  第九條 安全設備、裝置、器材和安全生產監視測量裝置、儀器、儀表的購置、安裝、使用及維護。安全設備、裝置、器材是指生產施工過程中確保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所需的專用設施,如:通風設備及配套裝置、起重設備重新配置的限位裝置等。安全監視測量裝置、儀器、儀表是指生產施工過程中對危險因素和危險源進行監視和測量的設施,如塵、毒、噪檢測儀、起重設備警示裝置、地質裂變觀測裝置等。

  各單位必須保證安全設備、裝置、器材和安全監視裝置、儀器、儀表的投入滿足生產安全需要,并做好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條 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是指施工生產人員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者職業危害所配備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救生衣、電氣絕緣手套、電氣絕緣操作棒、防塵、防毒用品用具等。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應按規定配置,保證質量和數量,不準使用非標準產品。

  第十一條 安全技術規程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配置。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是根據產業特點對生產實施中的經驗總結,對產業自然規律的認識及運用而制定的技術標準和規定,是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工具和指南,應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對生產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及部門進行配置,滿足需要;各種安全操作規程是針對某一具體工藝、工種、崗位所制定的安全生產作業規則,應當做到有關生產崗位的人員人手一冊。

  第十二條 塵、毒、噪治理。塵、毒、噪是指有毒、有害粉塵、氣體、噪音的施工作業對施工作業人員造成健康影響和安全生產影響的施工作業場所。各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治,保證塵、毒、噪治理措施資源投入。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課題研究。即針對行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特點,加強對安全高效的設備、工具、工藝方法和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的研究開發,加強對安全生產先進管理方法的研究,依靠科學技術保障安全生產。工程局及局屬各單位應當從人、財、物等方面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及先進管理方法的研究開發及推廣應用。

  第十四條 重大危險源監控與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是指施工生產場所、設備、設施及危險物品的使用、存儲、搬運、加工過程中,可能發生較大的人身傷害和機械設備損毀的情況及因素。為了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工程局及局屬各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動態的重大危險源管理臺帳,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對重大危險源預案所需的人、財、物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十五條 安全警示裝置。安全警示裝置是指施工場所、設置及危險部位設置的安全警示性裝置,如:施工道路、施工現場與設施設置的安全警示牌、柱、安全墩、指示信號燈及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裝的警示信號燈等。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警示規定,確保及時、有效設置。

  第十六條 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一旦事故發生,各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工程局要求各單位必須保障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的資源投入。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獎勵。工程局對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獎勵,如:安全生產月獎、單項獎、特別獎、年度安全生產兌現獎、安全生產先進單位、集體、個人獎勵等。局屬各單位應依據工程局安全獎懲辦法制定本單位的實施細則,確保獎懲兌現。

  第三章 安全生產投入的計劃和實施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以施工項目基礎、自下而上、由年度到季(月)度制訂。局屬各單位以及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制定安全生產投入年度季(月)度計劃和單項計劃,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

  第十九條 年度安全生產投入計劃以及根據本單位年度生產經營項目進行編制,在下達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同時下達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由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條 季(月)度安全生產投入計劃是在年度安全投入計劃實施中,進行階段性的調整和細化,根據季(月)度生產計劃安排和生產安全需要編制,由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單項安全生產投入計劃是對重要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安全投入計劃,應在實施前一個月編制。

  第二十一條 局屬各單位應做好對安全生產投入的計劃管理,明確主管部門行政副職、主管部門、協管部門和分管負責人員。編制的計劃應做到對項目、投資、實施方案、實施負責人、完成期限、驗證人等清楚表述,履行編制、審核、審批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各項目部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的編制,應根據項目類別和特點,按部門職責分工編制,如:安全設施投入計劃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投入計劃應由安全管理部門會同工程管理部門編制,施工機具的安全裝置安全投入計劃應由設備物資部門編制,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投入計劃由勞資管理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編制,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投入計劃應由安全管理部門編制等。安全生產投入計劃應通過相關管理等部門評審會簽,由項目主管行政副職審查,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批準實施。

  第二十三條 安全投入是實現安全生產的有力保證,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根據項目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積極籌措,優先安排安全生產投入資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產經營的其它需要,縮減安全生產投入或挪用。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項目簽訂工程分包合同時,要將“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的要求寫入技術和商務條款中,要根據有關法規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各項目要根據合同的規定,監督分包施工隊伍實施安全生產投入。

  第四章 安全生產投入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局屬各單位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投入工作方面的問題,通報實施情況,檢查和部署工作。

  第二十六條 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承建工程特點,將安全生產投入情況及實施結果形成記錄并進行經常性檢查。安全生產投入計劃應形成完整的工作臺帳,專人負責,嚴格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負責人應結合年度工作總結、月生產計劃會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投入”工作專項檢查和總結。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各項目安全生產投入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是否形成管理制度;是否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特點和需要及時編制了安全生產投入計劃,計劃是否圍繞生產安全需要及時進行有效調整并得到實施;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是否得到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管理是否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等。檢查結果應形成書面記錄,如發現問題,應下達整改通知單,要求及時整改。

  第二十八條 安全生產投入計劃和分項(類)統計按職能部門工作職責分工負責,匯總到財務及安全管理部門存檔,統計報表由安全管理部門歸口逐級按規定時間上報。

  第二十九條 安全生產投入是確保生產經營活動生產安全的資源保證,局屬各單位應認真執行國家行政部門安全生產投入規定。

  第三十條 局屬各單位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建立和提取安全生產專項費用。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由工程局安全監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環保管理制度 5

  1、設立環保管理基金,每人每月100元,當月未出現環保事故,按時發放,出現事故的按情節嚴重處罰處理。

  2、加強設備管理,嚴禁“跑、冒、滴、漏”的發生,對出現“跑、冒、滴、漏”造成環境污染、熏壞花草樹木的每發生一次扣除車間全部環保獎金。

  3、所有沖洗廢水一律要收集進入污水池,沖洗地面要用噴槍以減少廢水的排放量,違反規定每次罰款100元。

  4、生活垃圾由統一暫存于垃圾存放區集中處理,廢油、廢液不能隨便亂倒,一律倒入廢液罐集中處理,私自亂倒的每次罰款100元。

  6、保護環境,從我做起,搞好環境衛生,對各人的衛生區要堅持每天清掃,始終保持清潔,每星期五進行一次大檢查,發現一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資30元,日常檢查發現四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資30元。

  7、對生產過程和實驗、化驗用完的`試劑、包裝瓶、桶、廢棄物要造冊登記上報,做好化學危險品“三廢”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隨意亂丟亂放。垃圾桶分類放置,禁止將易燃、易爆、有毒的廢棄物倒入垃圾桶和混入垃圾收集站,對私自亂倒的每次罰款100元。

  8、對出現的各種環保隱患和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本部門不能落實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并上報主管部門審批,落實整改和技改。

  9、實行獎罰制度,每年底對環保方面表現優秀者進行表彰獎勵。

  環保管理制度 6

  (一)基礎管理。

  1、制度建設:應建立物業管理節能環保管理和激勵制度,建立各項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保養得的工作記錄,并做到及時、完善,有據可查。有條件的宜按gb/t24001執行。

  2、公眾服務措施與要求。

  2.1裝飾裝修管理:辦理物業裝飾裝修管理登記服務工作中,應根據國家節能材料相關標準,積極宣傳使用節能環保材料和器具,并與裝修單位簽訂節能環保相關協議;正常營業時間內應采取措施防止裝飾裝修活動產生環境噪聲、異味污染。

  2.2垃圾回收處理。在物業內宜設置不可再生和可再生垃圾回收箱,引導業戶將一般生活垃圾和可再生垃圾分類投放,實現回收可再生資源的目的。在裝飾裝修管理活動中,應采取措施防止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行為。應督促裝修人員或業戶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并正確處置。

  3、用能監測:應定期抄錄商業物業用能計量表讀數并匯總分析用能狀況;定期檢測用能計量表,防止耗能誤差;每年應對基礎用能作出分析評估并公示。

  4、屋頂管理:應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實施屋頂綠化隔熱改造,加強屋頂管理。

  5、宣傳引導: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節能環保宣傳,公共設施設備宜設置環保標識和宣傳標語。

  6、熱線電話服務:應設置熱線服務電話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標示,為商業物業業戶提供大件物品回收、建筑余泥清運服務信息。

  (二)設施設備節能環保管理。

  1、空調設施設備。

  (1)空調機房應保持通風良好,并設置定時開啟風機裝置。

  (2)機房照明應分多回路開關,分為正常運行時基本照明和維修保養時的局部照明回路。更換燈具時宜使用適用的節能燈具,或安裝智能開關,自動檢測照明區域內人員活動情況,人員離開后,經過延時自動關燈。

  (3)中央空調機組蒸發器和冷凍水溫差不能大于4度,否則應清洗蒸發器或檢查冷媒量;冷凝器和冷卻水溫差不能大于5度,否則應清洗冷凝器。

  (4)每月檢查1次機組及冷凍管道保溫,發現損壞而導致滲漏冷凝水應及時維修。

  (5)中央空調(含水源熱泵組合空調)冷凍、冷卻水系統應采用物理或化學方式定期進行水質處理。

  (6)供冷期間應不少于每月清洗一次冷卻塔,不少于每月清洗一次新風機(風柜)塵網,不少于每年清洗一次新風機、風柜,每年檢查一次盤管風機翅片,視情況安排清洗。每季度應對回風口過濾網進行清洗、消毒。

  (7)每月檢查水泵出入水壓差,發現異常應清洗管道上的過濾器(網)。

  (8)冷卻塔和冷凍水補水管道宜安裝水表,每日記錄補水量,發現補水量異常增大應追查原因。

  (9)冷卻塔噪音排放應符合地方環保標準。

  (10)在供冷期間分體空調(含組合式分體空調)風冷式室外機應不少于每年一次清洗冷凝器翅片。

  (11)在供冷期間分體空調(含組合式分體空調)應不少于每季度一次清洗室內機過濾網及蒸發器翅片、風機葉片。

  (12)每年停機期間應對中央空調主機進行一次年度保養,并做好廢棄冷凍機油的環保處理工作。

  (13)每天巡查公共區域空調溫度,不得低于26℃。

  2、供水設施設備。

  (1)水泵房應保持通風,宜對泵房合理間隔。地面宜鋪地磚或涂地板漆。

  (2)每日應檢查水泵控制箱;每日應記錄用水量,發現用水量異常增大應追查原因;每季度應檢查、調整水位開關。宜用浮球閥作缺水停泵的電氣控制;采用變頻控制器的,宜增設缺水停泵裝置。

  (3)每日應檢查生活水泵(含電動機)進出口閥門、泵內充水與水泵轉動情況、軸承潤滑或油位情況、水泵有無漏水、水泵進出口壓力、水泵與電機運行狀況;每季度應至少清洗一次管道濾網(器)。

  (4)每日應檢查閥門開關位置、管路接頭、壓力表;每季度應至少檢查一次管道,清洗濾網,清潔減壓閥;每半年應至少檢修一次水龍頭,更換水龍頭時,宜采用適用的節水器具;每半年應清潔管井、管道與支架。每年應至少檢查一次止回閥。

  (5)每周應檢查水池箱體、人孔蓋及蓋鎖、防蚊網、密封條、管道、進水閥。每季度應配合水池清洗工作,檢查低水位限制浮球、進水閘閥、排水閥、溢流口、進水液壓閥、水位控制浮球。

  (6)水池清洗應控制好排空水量和消毒藥物使用量;排水時應注意保持排水管道暢通。在多層樓宇,應同時安排沖洗樓梯工作,以節約用水;應及時恢復供水,同時要檢查管道、閥門、浮球等設備零件。

  (7)供水系統出現管道爆裂等緊急事件,接報后應立即報告供水部門,并于10分鐘內到場協助處理。

  3、排污設施設備。

  (1)應建立設施設備運行保養管理制度,排污設施設備資料檔案應完整,并繪制設施設備平面圖;設施設備標識應規范齊全,井、池蓋編號應清晰。

  (2)每周應至少檢查一次集水井,檢查潛水泵控制箱面儀表、指示燈、開關、電源電壓、電機工作電流、接觸器,試運行潛水泵排污功能;每半年應至少檢查一次繼電器、接線、水位控制浮球。

  (3)每周應至少檢查一次排污管道,防止生活污水與衛生間糞水及廚房污水、醫院污水混排。

  (4)每周應至少檢查一次化糞池和隔油池,按物業所在地環境檢測部門要求定期抽取污水水樣送檢,水質應達到規定等級標準。

  (5)配備污水處理設備的物業應每天記錄污水排放的數據,定期維護保養污水處理設備。

  4、供電設施設備。

  (1)應建立供電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保養管理規定、應急處理預案等規章制度。

  (2)供電電房應保持通風,環境溫度合理。地面宜鋪地磚或涂地板漆。

  (3)每日應檢查一次高壓配電柜屏、母排溫升、各項運行參數、表針指示;每半年應至少檢查二次接線緊固狀況;每年應檢查柜內電纜聯接狀況。10kv及以下三相供電電壓允許偏差宜為額定電壓的±7%。高壓進線柜輸出端到用戶輸入端的損耗率不應超過10%。

  (4)變壓器機房應保持通風,并根據電網運行電壓的變化及時調整變壓器的分接開關。多臺變壓器應合理分配負荷,每臺變壓器應在其最佳負荷率附近運行。

  (5)每日應檢查一次低壓母排。220v單相供電電壓允許偏差宜為額定電壓的+7%與—10%,功率因素應提高到0.95,變壓器的出口處不平衡度應不大于10%;干線與主分支線首端的不平衡度應不大于20%。

  (6)更換燈具宜采用適用的.節能燈具,內走道、梯燈宜采用聲控或紅外線自動感應式開關。

  5、備用發電機設施設備。

  (1)應建立發電機設施設備管理規定、維護保養辦法、運行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

  (2)發電機房隔音設施應完整無缺,啟動發電機組時應關閉隔音門。

  (3)每兩周應至少檢查一次應急發電機配電屏各開關、指示燈、儀表;每年應至少檢查一次所有接線、觸頭、螺絲緊固狀況。

  (4)應按照發電機蓄電池使用要求定期檢查保養,蓄電池廢棄時應交由相應的部門回收處理。

  (5)應按照發電機操作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檢查、清理和更換發電機空氣濾清器、機油油過濾器。

  (6)啟動發電機時應同時啟動廢氣處理設施,應做好剩余柴油、廢棄機油、冷卻水的環保處理工作。

  6、電梯設施設備。應建立電梯設施設備管理規定、維護保養辦法、運行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電梯機房應保持合理溫度,宜對機房進行合理間隔;地面宜鋪地磚或涂地板漆;電梯應設置群控運行,非高峰期宜調整電梯運行的臺次和時間;應監管電梯公司的維保質量,檢查曳引機齒輪箱、導軌的潤滑情況;應根據電梯設備的狀況,提出節能改造建議。

  7、停車場設施設備:應建立停車場設施設備管理規定、維護保養辦法、運行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室內停車場應保持通風;應設置限速、禁鳴喇叭、禁煙等標志,及設置減速帶,宜在停車場內設置標志,提倡減少怠速停車時間;室內停車場照明應分多回路開關,分為正常運行時基本照明和夜間局部照明回路;更換燈具或技術改造時宜采用節能燈具,夜間局部照明宜采用時控裝置定時開關。

  8、園林綠化設施:應建立園林綠化設施管理規定、維護保養辦法等規章制度;施肥、用藥宜采用環保型用品;綠化澆水有條件的應盡量使用噴灌、滴灌設施。

  9、排風設備。每季度應至少檢查一次儀表、指示燈、開關,檢查繼電器、接觸器、所有線路;每年應檢查電機風機軸承潤滑情況。更換時宜采用高效率、低噪聲排風機,噪聲排放應符合相應的地方標準。

  環保管理制度 7

  為加強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創建文明施工環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堅決執行和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杜絕環境污染和擾民。

  2、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考慮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作業中組織實施。

  3、各項目管理部、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環保管理體系,并制定崗位責任制。

  4、優化生產工藝和流程,嚴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產技術、工藝和裝備。

  5、定期進行環保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6、施工期間固體廢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嚴格在指定地點排放,堆放整齊并壓實,定期維護,以防垮塌,并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由專人負責計量、檢查、記錄。

  7、清理施工垃圾,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箱,并采用專車裝運,嚴禁隨意隨地拋散。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8、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要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蓋、固化等措施。

  9、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應采取防止揚塵措施。

  10、從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運輸應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采取保證車輛清潔的措施。

  11、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堅實。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12、施工現場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集中存放,并及時清運出場。

  13、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車輛的尾氣排放要符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的要求。

  1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15、施工現場要設置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16、施工現場存放的油料和化學氣體、溶劑等物品應設有專門的庫房,地面應做防滲漏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17、食堂要設置隔油池,并及時清理。

  18、食堂、盥洗室、淋浴間的下水管線設置過濾網,并與市政污水管線連接,保證排水通暢。

  19、施工現場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音限值及其測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環保管理制度 8

  1.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環保設施的管理。

  2.職責

  2.1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設施的監督管理

  2.2 設施所在車間負責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2.3 維護車間負責環保設施監測儀表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3.環保設施定義:

  3.1 凡為治理污染、保護環境所設立的設備、裝置及工程設施,均屬環保設施。

  3.2 生產上所需而又為環保服務的設施,主要為環保服務的則屬環保設施。

  3.3 為保護環境所采取的“三廢”資源綜合利用設施屬于環保設施。

  3.4 用于環境保護監測的裝置及儀表等屬于環保設施。

  4.環境保護設施

  4.1 主要環保設施

  tdi公司主要環保設施包括:水汽鍋爐脫硫裝置、水膜除塵裝置、造氣爐旋板除塵器、光氣堿破壞處理系統、氫化尾氣處理系統、廢水處理系統。

  4.2 環境保護監測裝置、儀表

  環境保護監測裝置、儀表有總排污口cod、氨氮、ph值、廢水流量計在線監測裝置;鍋爐煙氣so2、氮氧化物、煙塵在線監測裝置。

  5.環保設施日常管理

  5.1 主要環保設施日常管理

  5.1.1 主要環境保護設施所在單位不得隨意停用、改造、搬遷環保設施。主要環境保護設施需要停用(或改造、搬遷)時,應向安全環保部報告,由安全環保部上報主管副總批準方可實施。

  5.1.2 主要環保設施新建、改造時,應向安全環保部報告,安全環保部上報主管副總批準,由安全環保部報上級環保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1.3 主要環保設施由環保設施所在單位負責環保設施的正常、穩定與主體裝置同步運行;所在單位負責環保設施日常維護及維修,保證設施完好率、運轉率及處理效果達到規定的要求。

  5.1.4 主要環保設施所在單位要有完整的環境保護設施操作規程和完善的.運行操作記錄。

  5.1.5 質檢中心根據《環境監測管理》對環保設施處理效果進行監測。

  5.1.6 主要環保設施所在單位對環保設施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不得拖延,因不處理或處理不及時造成排放超標或污染,要與公司考核掛鉤。

  5.2 環境保護監測裝置、儀表日常管理

  5.2.1安全環保部負責委托第三方有運營資質單位對鍋爐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在線監測裝置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并進行監督管理。

  5.2.2安全環保部負責委托第三方有運營資質單位對廢水cod、氨氮在線監測裝置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并進行監督管理。

  5.2.3環保監測儀器所在車間負責在線監測儀器日常巡檢,如出現異常,通知安全環保部進行處置。

  5.2.4安全環保部負責在線監測儀正常運行。如狀態發生改變,安全環保部應及時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6.環保設施檢修

  6.1 環境保護設施檢修環保設施所在單位要向安全環保部報告,并由安全環保部報上級環保部門備案。

  6.2 環境保護設施檢修時,應做到按時檢修,保證質量;檢修期間嚴格控制污染物和清洗液等的排放,堅持不隨便倒、放、灑,做到無污染檢修;

  6.3檢修期間需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時,須向安全環保部報告并采取措施,對隱瞞不報,造成污染及損失者要追究當事人和車間責任。

  7.記錄

  《廢氣污染源監測報表》

  《污水處理場監測報表》

  《廠區廢水排放監測周報》

  《總排口廢水監測報表》

  8.支持性文件

  《三廢排放管理》

  《環保監測管理》

  環保管理制度 9

  1目的

  建立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和噪聲經處理后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

  2范圍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環節。

  3責任

  生產部、工程部及各生產車間。

  4內容

  4.1 “三廢”定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4.2生產部具體負責日常的“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符合達標的排放源應豎立合格排放標志。

  4.3設立“三廢”處理人員崗位負責制,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4.4生產部負責維護環保治理設施,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停產,以杜絕污染物排放的出現。

  4.5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4.6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7廢水方面

  4.7.1純化水站:樹脂再生后的廢酸、廢堿、純化水罐清洗用的廢酸或廢堿。

  4.7.2鍋爐房消煙除塵廢水。

  4.7.3車間生產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污水。

  4.7.4純化水站、鍋爐房及車間產生廢水直接進入廢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經過濾池濾過達標后排放。

  4.8廢氣方面:鍋爐燃燒產生的含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經水幕除塵處理。

  4.9生產車間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及鍋爐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設堆放場。

  4.10空調機、空壓機及鍋爐引風機等動力設備采用隔音、吸音及減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內危險品必須按照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貯存、保管以及銷毀等,不得對生產區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環保管理制度 10

  一、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3、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二、組織結構

  1、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管理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2、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組織機構,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3、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兼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

  三、基本原則

  1、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

  2、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起抓。

  3、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4、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5、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

  6、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7、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四、環保機構職責

  1、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保檢查,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五、獎勵和懲罰

  1、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2、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環保管理制度 11

  1.目的

  為加強公司新、擴、改建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防止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新、擴、改建項目。

  3.定義:

  3.1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建設項目在動工興建之前,對該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使用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并提出防治環境污染的對策和措施,為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的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

  3.2“三同時”:是指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實現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4.監管職責

  4.1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建設項目在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開工建設、投產等階段污染防治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2安全環保部對建設項目建成運行后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4.3安全環保部負責將建設項目環評及批復、試運行及批復、驗收報告及批復等相關項目資料送環境保護部備案,申請驗收。

  4.4安全環保部負責落實《環評》中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風險措施;

  5.管理要求

  5.1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文件中,必須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中規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環境風險控制措施及清潔生產等要求。

  5.2建設階段,各單位必須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建設。

  5.3建設項目投入試運行前,必須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評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試生產報告,經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現場檢查,確認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符合要求后,方可試生產。

  5.4試運行階段,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5.5試運行期間,必須完成在線監控設備驗收、應急預案編制與備案、竣工驗收監測等工作。

  5.6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要在規定的試運行三個月內完成驗收工作。若不能驗收,須向審批該建設項目試運行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交試運行延期申請。項目試運行期不得超過一年。

  環保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項目部節能環保管理工作,加強節能環保管理,提升節能環保綜合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環保事故的發生,保障節能環保工作有效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指導思想:致力于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項目,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節約能源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可持續發展。

  第三條本制度適于項目部內部用水、用電、用油、用材等能源、資源消耗的管理。

  第二章節能環保組織建設

  第四條項目部成立節能環保領導小組,全面部署項目節能環保工作,指導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項目部節能環保辦公室設為工程部,全面負責項目節能環保工作的組織實施、跟蹤和監督等。

  第六條項目各部門應設定節能環保專兼職崗位,負責本部門節能環保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七條節能環保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及公司關于節能工作的各項方針和政策;

  (二)統一部署項目節能環保工作;

  (四)督促各部門節能環保工作開展情況,處理有關建議;

  (五)對各部門節能環保工作及目標完成情況實施考核;

  第八條節能環保辦公室的職責:

  (一)負責對上級有關節能環保法規、政策和文件的傳達和貫徹,掌握節能環保工作動態;

  (二)承擔項目部節能環保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節能領導小組各項決議;

  (三)負責節能環保監測統計信息、資料的核實和上報;

  (四)檢查督促各相關部門制定合理的節能環保目標、行動方案、推進計劃和措施,并予以實施;

  (五)擬定對各部門節能環保工作及目標的考核標準,定期進行考核評價。

  第三章節能環保監督管理

  第九條遵守國家關于節能環保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依法接受上級節能環保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十條不斷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優化生產工藝和流程,淘汰高污染、高能耗落后的生產技術、工藝和裝備,推廣節能環保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新產品。

  第十一條每季度及時上報節能環保報表和總結分析報告。

  第十二條加強節能環保監督管理,定期分析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并制定切實有效措施進行改進以減少能耗及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三條規范原始記錄工作,妥善保管各種記錄臺帳,便于必要時的核對及上級部門檢查。采用電子方式進行記錄的原始數據應留存備份,防止數據質量丟失。

  第十四條各部門要提高節能環保意識,從自身做起、厲行節約、抓好空調、照明系統及辦公設備節能環保,在節能環保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節能環保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管理:

  1、加強用電管理

  1)合理設置空調溫度。冬季最低溫度0℃、夏季最高氣溫32℃的情況下開啟空調,夏天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低于26℃,冬天不高于20℃。做到無人不開空調,開空調時關閉門窗。非工作時間不開空調,并提倡每天少開1個小時空調。定期清洗空調系統的風機盤管、濾網等裝置,提高空調能效。

  2)電腦、打印機、傳真機和復印件等設備要隨用隨開或設置自動節能狀態,減小和避免電器設備處于長時間待機狀態,下班后自覺關閉各類電器電源。

  2、加強用水管理

  1)強化節水意識、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定期對供水設施進行檢修,杜絕跑冒滴漏、長流水現象,節約每一滴水。

  2)強化用水管理。切實控制每個閥門、水龍頭的流水量,養成良好的用水習慣,洗手不要放大水,不用高壓清潔水沖洗車輛,杜絕長流水。在滿足基本需求的基礎上,切實減少水資源的消耗量。

  3、加強燃油管理

  1)要控制新增車輛,完善辦公用車管理制度,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公務用車出駛臺次,提高使用效率。

  2)車輛管理執行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和定點維修,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3)公開統計車輛的油耗狀況。合理確定車輛使用年限,對高油耗、環境不達標的車輛,進行及時報廢,淘汰處理。

  4)汽車保養:做好汽車的日常養護,確保它能在最佳狀態下行駛。檢查輪胎氣壓和機油。

  5)開車時:行駛時注意油離配合,保持在經濟時速。試驗顯示,油門踩到底比中速行駛費油2—3倍,所以在行駛中猛剎車、起步都是大忌,盡量做到平穩起步。在排隊、堵車或等人時,盡量避免發動機空轉。

  6)提高出車辦事效率。除非必須,不能單獨駕車出門。每次出門之前,把要辦的事列出來,爭取一趟車辦理完,減少往返出車造成的能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4、加強辦公用品管理

  1)加強辦公經費和辦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嚴格依據需要配備辦公用品,嚴格配備標準,盡量選擇能耗小、環保、質優、廉價的辦公設備,不購買高檔辦公用品。

  2)盡量實行無紙化辦公。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傳閱盡量在電子媒介上進行,減少紙質文件印發和使用傳真的頻率。文件和信息等的發放,嚴格核定印發的份數,盡量避免多印,提倡雙面印刷。

  5、加強節能產品和技術的推廣,積極應用節能新技術。嚴格執行項目部節能環保安排,優先選購節能產品、節能材料,淘汰國家命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設備和產品,把好耗能產品入口關,積極推行使用節能型水閥、節能燈、新材料,做好高耗能設備的節能改造和更換工作。

  第十五條各部門、各施工隊應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則,加強節能環保管理,制定并組織實施節能環保技術措施,在生產過程中努力降低能源消費,防止和減少能源損失和浪費,提高能源應用效率、轉換效率,努力節約非生產用能。

  第四章節能環保制度建設

  第十六條將節能環保管理活動中積累的優秀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標準化,補充和完善制度、規范和標準。

  第十七條認真執行節能環保有關管理辦法,有組織有計劃的開展節能環保管理活動,強化節能環保監督管理,及時上報節能環保報表和總結分析報告,明確節能環保目標與責任,有效降低能源消耗。

  第五章節能環保宣傳教育

  第十八條建立健全節能環保宣傳教育機制,不斷提升全員的環保意識,展現項目重視節能環保和保護環境的良好社會形象。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節能環保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監督人員、統計人員等的節能環保有關知識的培訓工作。

  第二十條積極開展“世界環境日”、“節能宣傳周”、“地球一小時”、員工合理化建議等活動。利用宣傳欄、標語、講座、媒體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節能環保和環境保護知識,倡導綠色低碳的生產和辦公方式。

  第六章節能環保風險管理

  第二十一條加強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定期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演練,提高應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二十二條工程部要加強對節能環保管理的監督檢查,對節能環保管理機構不健全、制度不落實、崗位責任不清、工作開展不力、節能環保指標不達標、能耗超過定額、浪費能源的施工隊進行通報批評,要求限期整改,對逾期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部門向項目部領導進行通報。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要分別根據各自工作中涉及節能環保的工作特點,建立節能環保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體系,將能耗指標作為各部門主要考核內容,同時實行節能環保工作問責制。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每季度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部門的節能環保綜合性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評價考核結果未達標的,予以通報批評。

  環保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為進一步落實企業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頒布的環保法律法規,切實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規范企業員工的環保行為,提高企業的環保工作水平。根據國家法律及江蘇省市區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在我公司《職工獎懲條例》的基礎上,修訂本制度。

  二、范圍

  凡我公司所屬的各分廠區、生產車間、職能部門、輔助車間均在該制度管理范圍之內。

  三、職責

  1、安環部負責環境保護考核的歸口管理,會同辦公室對公司范圍內的環境管理運行和活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提出考核意見,實施考核。

  2、財務部負責根據管理結果實施環保考核的扣款。

  3、其它管理部門均可對安環部環境保護、環境風險考核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

  4、其它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活動的管理,接受安環部、事業部對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對本部門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考核。

  四、定義

  “異常排污”是指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超標排放、無組織排放、環保設備停運排污、有毒有害廢棄物處理不當,以及各種有害污染物嚴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響環境的情況。

  “環境污染事故”是在生產過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當、工藝控制、設備裝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內部環境和周邊環境污染的事故。

  “現場管理”這里是指用科學的標準和方法對生產現場各生產要素,包括人、機(設備、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檢測方法)、環(環境)、信(信息)等進行合理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控制和檢測,使其處于良好的結合狀態,以達到優質、高效、清潔、均衡、環保、文明生產的目的。

  五、考核項目及內容

  考核項目為綜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監督、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環保舉報投訴、異常排污及環境污染事故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檢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和上級管理部門督查,根據檢查情況進行評分,評分作為公司《職工獎懲條例》中嘉獎內容的重要參考依據,并對檢查中發現的不規范行為進行罰款。

  七、考核辦法

  (一)綜合管理考核

  1、各部門、車間應建立健全以主管為第一責任人的內部環保管理體系,及時、認真填寫各項環保臺賬,安環部進行定期檢查,臺賬記錄不符合要求,對該部門當班責任人罰款10—50元。

  2、各部門、車間應建立健全以主管為第一責任人的現場管理體系,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開展生產現場規范化管理工作,有安環部進行檢查,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對該部門當班責任人罰款10—50元。

  3、各車間、部門應定期開展環境隱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環境隱患排查制度,并對發現的隱患進行“五落實”整改,確保環境安全達標。

  4、廠區內行駛的車輛,裝載易發生散落或揚塵情況的物質時,必須加蓋油布或做其他防護處理。未做防護處理的,罰責任人10—50元。第二次發現,加倍罰款并連帶處罰該部門主管。

  5、各車間、部門對各自包干區域的綠化帶、裸露地面負有保護職責。如發生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土壤,視受污染面積大小,處罰責任部門200—1000元,并由責任部門負責恢復土壤和綠化,受污染的土壤應有責任部門申報總經理批準后做危廢處理。

  6、公司或上級管理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環保問題,需由安環部下達“環保隱患整改通知單”,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責任部門,責任部門需及時整改。無正當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視情節嚴重程度對責任部門罰款100—500元。

  (二)污染物排放考核

  各車間要認真學習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提高對生產中“三廢”排放、跑冒滴漏、突發環境事件的管理水平。

  1、廢水排放考核

  1)各生產部門、車間主管必須提高環保認知,嚴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嚴禁有長流水行為,發現一次罰責任部門、車間100元。

  2)生產部對公司生產廢水的產生、收集和輸送負有主管責任,因生產行為不當造成廢水超標排放或環境污染的,罰款100—1000元。

  2、廢氣排放考核

  1)車間應加強對生產設備和廢氣治理設施的巡檢,對生產廢氣的排放進行嚴格控制,除突發情況外廢氣不得隨意直排。發現直排一次,對責任車間罰款100—500元。

  2)生產車間作為產污單位,應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確保責任區域內廢氣達標排放,廢氣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環保主管部門檢測超標并造成重大影響的,對該生產車間罰款200—2000元。

  3)車間應加強工藝控制,做好設備、設施的保養工作。因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出現的氣體泄露,造成環境污染事件的,對設備、設施責任人處50—500元罰款。

  3、廢棄物管理的考核

  1)各部門、車間對產生廢棄物的治理負有主體責任,嚴格按照項目環評及公司固廢管理規定要求進行處置,無特殊原因不按照要求處置廢棄物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500元。

  2)對委外處置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反饋的整改信息,有公司安環部起草“整改通知單”,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給責任部門,責任部門需及時整改。無正當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視情節嚴重程度對責任部門罰款100—500元。

  (三)環保設施運行情況考核

  1)車間應安排專職或兼職人員做好環保設備、設施的運行巡檢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寫巡檢記錄,確保設備、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未按照要求進行巡檢或記錄填寫不規范,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2)環保設備、設施發現異常,所在部門必須及時組織檢修,并向公司領導和安環部匯報。內部力量不能處理的,請示公司領導外協處置。對環保設備設施的異常情況不予以積極處置造成惡劣影響,對責任車間罰款200—1000元。

  (三)環保舉報或者投訴考核

  1、如出現環保舉報或投訴事件,由安環部對舉報或投訴內容的進行調查,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一經查實因失職所造成,對責任部門罰款100—500元;一經查實屬于惡意舉報或者投訴,對當事人罰款500元并停職學習。

  (四)異常排污考核

  1、如遇到生產異常情況需要異常排污時,寫明異常排污的`應急措施,及時通知生產部、安環部,并報主管生產的副總批準。

  2、因環保設備檢修或因故處理能力不足,車間無法迅速落實停產而需要臨時超標排污的,車間需提前一天向安環部提出申請,并填寫“異常排污申請單”,經主管安環的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

  3、如遇到降水天氣,根據降水輕度對10—15分鐘的初期雨水進行收集、處理,后期雨水可直接從雨水系統外排,污水站對外排雨水情況負責,有安環部進行監督。

  (五)環境污染事故考核

  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發生部門必須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落實應急措施,降低污染程度和損失,并在3分鐘內通知生產部和安環部,事故處理應遵循“四不放過”原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發生一般環境污染事故,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直接責任人罰款50—100元。

  1)綠化損害或土壤污染面積在20—50㎡。

  2)設備泄露或煙囪冒煙異常超過10分鐘。

  3)廢水或溶劑進入雨水系統的數量0.25噸以內。

  4)經濟損失為5萬元以下。

  2、有下情形列之一的,為較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5000元,直接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1)綠化損害或土壤污染面積超過50㎡。

  2)設備泄露或煙囪冒煙異常超過20分鐘。

  3)廢水或溶劑進入雨水系統的數量超過0.5噸。

  4)經濟損失為5—10萬元。

  5)廠區工人或周圍群眾健康造成影響。

  4、有下情形列之一的,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10000元,直接責任人罰款500—1000元。

  1)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含超標排污費、環保部門罰款及環保賠償等)。

  2)導致人身傷殘會死亡的。

  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給予一次性獎勵50—500元:

  1、全面落實環保責任制,單位環保指標得到有效控制,經考核取得優異成績的;

  2、在環保管理、競賽等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現的;

  3、嚴格執行環保規章制度,在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上堅持原則,對環保作出特殊貢獻者;

  4、精心操作,保持生產穩定,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者;

  5、對公司環保制度提出修改性意見,經研究被采納者。

  6、對生產工藝提出調整建議,經落實有效降低“三廢”產生量的。對于及時發現、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處理果斷、及時,奮勇搶救人員和企業財產,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減少事故損失貢獻突出者。

  九、附件

  1、本制度自20xx年01月01日起正式執行。

  2、本制度執行后將根據實際工作需求進行修訂。

  環保管理制度 1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污染,保護環境”的安全、環保方針,根據國家建筑行業有關法規,明確公司各項目部的安全、環保責任、義務,確保施工安全,經公司會議決定各個項目部必須遵守下列規章制度:

  1、 公司各項目部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集團關于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關于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文明施工的法規、條例和規定。

  2、 公司各項目部都應有安全、環保管理組織機構,包括主抓安全、環保的領導,各級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環保管理人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環保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環保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環保檢查制度,安全、環保教育制度等。

  3、 公司各項目部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

  (2)工程項目由項目部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分包范圍內的施工組織設計;同時,項目部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環保要求施工。

  4、 公司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環保法規及安全、環保知識教育,增強員工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環保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及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5、 施工前,公司應對項目部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環保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項目部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環保教育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等規章制度及要求;項目部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 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派專人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工作;項目部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規定。做好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 項目部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公司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于查出的隱患,項目部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

  8、

  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項目部自理,項目部應督促

  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涉及公司企業形象標識的勞保用品,由項目部統一購買,并統一形象標識,費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9、 項目部應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環保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項目部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10、 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項目部應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 項目部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項目部自備。項目部應保證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環保要求,并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事故,由項目部負責。

  12、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具有資格的培訓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驗證;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項目所在地有關特種作業考核部門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如果因為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相關責任人要負主要責任。

  13、 項目部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

  14、 項目部在使用電氣設備時,應在使用前進行檢測,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

  15、 堅持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項目部不得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6、 項目部在施工中,應注意對地下管線、防空洞及高壓架空線路等的

  保護。項目部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等應向施工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17、 項目部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損、環境等重大事故(包括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項目部應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關于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廿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項目所在地安全、環保主管單位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環保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環保考核管理制度06-20

環保管理制度07-01

項目環保管理制度03-06

環保設施運行與管理制度08-08

環保檔案管理制度02-09

醫院環保管理制度04-11

衛生環保管理制度01-16

環保設備運行管理制度03-09

環保管理制度(15篇)03-20

環保管理制度精選(15篇)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