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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2-09-28 09:50:26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現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1

  良好的教師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保證,同時也是對學生一種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構建和諧校園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準則,內容如下: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單位為"節"或者"天".

  2、請假制度實行部門負責制,學校校長請假需經街道教委辦批準,學校常委會有事請假需向校長請假批準,教職工有事請假需經部門負責人請假批準。

  3、所有請假的領導、老師回校后都要向批準人銷假,并報請政教處記錄,每周公布請假情況。

  4、原則上不準口頭請假、電話請假,托人請假,要提前請假,說明理由。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請假者回校后必須及時補假,并說明情況,否則視為曠工。

  5、教職工到校時間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為遲到。上午離校時間11:45,下午離校時間為17:00.

  6、上午8點和下午13:30以后到校的教職工,一要7::45點或13:15之前向部門負責人電話請假;二到傳達室簽到,注明入校時間;三入校后向部門負責人補假,將假條送傳達室或政教處。

  7、學校領導、班主任、政教處教師,每天早晨要在學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職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須持有學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的批條方可出校門,否則視為曠工。

  9、教職工應按時參加上級和學校組織的會議,凡是不能按時到會者均為遲到,若不到會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當天已經請假沒到校的除外,不重復計算。

  10、每周一全校教師都要參加升旗儀式,凡是不能準時參加,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待定)

  11、婚、喪假和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獎罰制度

  1、教職工的出勤情況與績效工資發放掛鉤,每月照顧1天病事假,一學期累計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獎金,請假計算單位為"節"或"天".

  2、遲到每次扣2元,請假每節扣2.5元,請假時間不足一節課,按一節計,每天按8節計。

  3、曠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級或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考試、閱卷等)中請假者,按雙倍扣罰。

  5、請假、曠工扣費每月結清后,從當月效益獎中扣除,當月效益獎不足者,從下月效益獎中扣除,扣完為止。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職工出勤情況與年度考核掛鉤。

  2、每個教職工每學期出勤基本分為10分。

  3、遲到每次扣0.1分。請假每天扣0.3分,曠工一次扣10分,扣完為止。

  4、學期內請假4天以內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別加4分、3分、2分、1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學校組成督查組,每月不定期對教職工出勤督查并接受群眾舉報,發現一處,處理一處。

  五、責任分工

  1、學校門衛負責領導和教職工離校、回校、遲到等記錄。

  2、政教處負責領導和教職工的的統計和匯總。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教職工的批假、銷假、統計等。

  4、校長負責校委會的批假。

  六、幾項說明

  1、學校領導以身作則,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如有違規,雙倍處罰。

  2、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出勤規定,不得給領導、管理人員以及門衛出難題。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況,每月進行一次匯總。

  4、曠工:

  ⑴上班時間沒到校也未提前請假的視為曠工。

  ⑵請假超時又未補假者視為曠工。

  ⑶無部門負責人批得教師外出條,擅自出校門。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準一節課假,每次扣2元錢,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⑵哺乳期的教師每天上、下午各只準一節課假,每節課扣2元,超出部門按請假處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準一節課假,不扣錢不扣分,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6、教師外出和校內的會議,教師護導、值班以及學校臨時安排工作的情況記入教師出勤,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按照上面的規定實施。

  7、本制度已提請教代會審議通過 .

  8、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2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每天按8節計,不足1節按1節計。

  2、實行部門負責制,校長請假需經街道教委辦批準,校委會成員請假需經校長批準,教職工請假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

  3、原則上不準口頭請假、電話請假,托人請假。

  4、教職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須持有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假條。

  5、婚、喪假、產假、哺乳期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獎罰制度

  1、教職工的出勤納入績效工資,每月獎勵1天假期,學期內私假累計不超過4天的不扣出勤獎。

  2、遲到扣2元/次,私假扣20元/天。

  3、曠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級或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監考、閱卷等)請假者,績效工資按照按雙倍扣罰。

  5、教師出勤獎每月發放一次,請假部分從當月扣除,當月不足部分從下月扣除。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職工出勤納入年度考核。

  2、教職工每學期出勤滿分為10分,請假4天以內的不扣分。

  3、遲到扣0.1分/次,私假扣0.3分/天,曠工一次扣10分。

  4、學期內遲到次數、請假節數進行累計。

  5、節假日加班、大型活動(運動會、監考、閱卷等)無請假者,根據實際情況獎勵出勤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學校組成督查組,每月不定期對教職工出勤督查。

  五、責任分工

  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教職工的批假、記錄。

  2、學校門衛負責遲到、離校、回校等記錄。

  3、政教處負責統計、匯總和公布。

  六、幾項說明

  1、學校領導以身作則,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如有違規,雙倍處罰。

  2、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出勤規定,不得給領導、管理人員、門衛出難題。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況,每月、每學期進行匯總公布。

  4、曠工:

  ⑴上班時間沒到校也未提前請假的視為曠工。

  ⑵請假超時又未補假者視為曠工。

  ⑶無請假條擅自出校門視為曠工。

  5、班主任接送孩子,每天獎勵一節假,超出部分為私假。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3

  一、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并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病假除急診外,必須持有區縣級以上醫院醫生開具的病假證明及藥方,報告園領導經批準后方可病休,休息時間以看病之日起計算。

  三、平時看病,先經年級組長同意并安排好班內工作,經園領導批準后方能看病,回來后憑病歷到年級組長處銷假。

  四、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在周五前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處理。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4

  1、不遲到、不早退、有病休息需持指定醫院的診斷書,事假要提前或當天請假,填寫請假條,準假后方可休息。

  2、教師按時上課、下課,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各項活動。

  3、教師在工作時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抓緊時間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4、教師為學生服務是職責,不能向家長索取任何報酬,更不能隨意收費。

  5、對學生進行正面教育,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做好后進生的思想轉化工作,全面關心學生的健康和成長。

  6、認真執行學校的工作計劃,教育、教學計劃及勞動、體育、衛生管理等計劃。

  7、教師要按時按要求參加節假日值班,無故不參加者,按礦工處理。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5

  一、嚴格遵守學校《教師行為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全面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提出的要求,結合本班實際,制定教育工作計劃(包括觀察、分析、記錄幼兒發展情況),并認真執行。

  三、對幼兒態度要和藹和親,做到耐心、關心、細心、熱心,與本班教師、保育員團結協作,搞好所在班級教育、衛生、保健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四、認真執行幼兒的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內容,做到動靜交替,手腦并用,確保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五、主持召開每周班務會議,共同確定下周工作重點,與本班教師和保育員共同搞好班內的工作。

  六、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七、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制作教具,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及水平。

  八、堅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況口頭交接,重大情況要作書面交接。家長特殊要求、患兒藥品、物品要登記交接。

  九、做好家長工作,向家長宣傳正確的教養方法,每周向家長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內容,以便家長心中有數,積極配合。

  十、認真填寫“家園聯系手冊”,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系,及時交換意見。

  十一、認真做好教研活動記錄和每周教育小結,每學期寫出質量較高的教育工作總結或論文一至兩篇。

  一、嚴格遵守學校《教師行為規范》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全面負責本班教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與班主任共同訂好教育工作計劃(包括學期、月、周、日計劃)。

  三、認真執行作息制度,堅持戶外活動和體育鍛煉及自由活動、晚間活動,做到動靜交替。貫徹保教結合的原則,悉心照顧好幼兒的進餐、睡眠、日常生活。注意幼兒身體冷暖,及時增減衣服,注意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使幼兒身心愉快,情緒穩定。

  四、對幼兒態度要和藹可親,細心觀察幼兒,有計劃有目的地選擇教育內容,運用多種教育形式,促進幼兒在不同水平上獲得發展。

  五、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科研活動及業務學習,認真開展各類游戲活動,制作教玩具并創設教育環境。認真學好每周教育小結。一學期寫出一至兩篇質量較高的經驗總結或論文。

  六、做好家長工作,認真填寫“家園聯系手冊”。發現幼兒問題要及時與班主任、保育員配合,及時通知家長,取得家長的.配合教育。

  七、注意幼兒安全,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做好交接工作,填寫交接班記錄。

  八、根據天氣變化,及時為幼兒增減衣物、被褥,午睡時多加巡視,注意糾正幼兒的不良睡姿,及時解尿、抹汗和蓋被。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6

  一、工作制度:

  1、全體教師實行簽到及請銷假制度,早晨超過7:30分為遲到;每天早7:20分前及幼兒離園后整理好班內外所有衛生,并保持全天干凈;

  2、實行接送制度,每天早7:30分到門口值班,8:20結束,按時收放接送卡;

  3、每學期初上交班級計劃及教學計劃;期末交個人總結;

  4、一日生活組織有序,不隨便打亂作息時間,按規定開展各項活動(含戶外);

  5、嚴格按課表上課,教學教具要準備充分,熟悉教學內容及目標,不得曠課和私自調課;

  6、注意常規培養,讓幼兒養成各種良好的生活及學習習慣;

  7、嚴格晨、午檢制度,觀察幼兒精神狀態,并做好記錄;被褥、碗筷、等物品按時消毒;

  8、幼兒進、離園時,老師要迎來送往,及時與家長溝通;

  9、隨時填寫吃藥記錄,準時為生病幼兒吃藥,防止漏吃、錯吃等情況;

  10、午休時老師要有一人不斷巡視、照顧好幼兒(包括蓋被子、上廁所等);

  11、堅持正面教育幼兒,確保幼兒心理健康發展;

  12、幼兒入廁時老師緊隨其隨;幼兒任何活動都應在教師的視線之內;

  13、教師要管好本班教室、寢室一切物品,按時上鎖,造成人為損壞的照價賠償;

  14、節約用電并及時關閉電器開關;

  15、上課期間禁止打手機、發短信;以上規定,違者一次扣一分,同一問題當月違反兩次者加倍處罰。

  16、每月按時收取保教費;

  17、對家長要熱心、真心、服務周到,不得向家長索要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家長爭吵,要妥善處理與家長之間的矛盾,不得因個人問題影響幼兒園聲譽;

  18、嚴禁侵占幼兒食品和物品(加餐要全部發放給幼兒);

  19、嚴謹打罵、侮辱幼兒;

  違反上述規定,一經核實后,從重處罰!(酌情扣發工資,直至辭退)!

  二、工資及獎勵制度:

  1、工資構成: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含超員);

  2、崗位工資:月工資450元+工齡工資20元/年;每月按24工作日計算;

  3、獎金:班主任獎10元;衛生獎10元;特殊獎勵50元--200元;

  4、工齡工資:滿一年20元,兩年40元,三年60元;

  5、班級核定人數:學前班30人;大班28人;中班26人;小班18人;小小班10人;超出核定人數為超員;

  6、周、月托夜班補助:1-4人,每人5元;5-8人,每人10元;9-20人,每人15元;(21人為超員);超員1人獎30元;班級缺勤一人每班每人扣1元;

  7、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請假一天扣5元,兩天10元,三天30元,超過三天另作處理;超過一周(非特殊情況)視為自動離職;

  8、無辜礦工一天、曠課一節扣50元,每學期請假超過15天,取消各種獎勵及評選先進資格;

  三、獎勵:

  1、"六一"、"元旦"文藝匯演評比活動,一等獎5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

  2、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一心為幼兒園著想,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并為我園爭得榮譽,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次性50--200元的獎勵;

  3、每天檢查衛生,每周一公布,月底兌現獎罰,合格者每人獎勵10元;

  4、招生突出,酌情獎勵;

  5、每學期末進行優秀教師評選,優勝者頒發證書和獎品;

  四、事故:

  1、因失職發生的幼兒傷害事故,費用自負;

  2、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事故費用,教師承擔20%,幼兒園承擔80%;

  五、教師進出制度:

  1、新來人員:第一個月300元,第二個月350元,第三個月400元,第四個月450元,(也可根據教師實際能力制定工資標準);

  2、應聘教師通過面試及公開課考察,合格后方可上崗;

  3、教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幼兒園,有合適人選補充后,才可離開,隨意辭職扣發一個月工資!

  4、教師子女入園,可免收磨損費、保險費;托兒費每月照顧20元;

  5、教師工作滿二年,園服費由園方承擔,不滿二年離園者,園服費自理(時間均從園服發放之日計算)!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7

  一、出勤和考勤

  (1)幼兒園實行全員坐班制,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2)所有工作人員凡按時上下班,工作期間不擅離職守,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崗位任務,均為出勤。

  (3)教職工請假一天扣帶班費6元。

  (4)嚴格執行考勤登記制度,由教研組長負責全體教職工考勤,月底統計后交園長審批。

  二、請假審批程序、權限及手續

  (1)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根據局有關規定,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手續完備后方可離崗。

  (2)教職工請假一天以內由副園長審批,報值班領導處登記;半月以內由園長批準,報值班領導處登記;半月以上由園務會討論同意,園長簽字,報局分管領導審批,人事股備案;假期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病假、產假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的診斷證明,手續完備后放可離崗。

  (3)如有突發性事情或急病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者,可先電話請假,但必須在上班前一小時內向園長請假,經批準方為有效。回園后應在當天按規定到值班領導處辦理補假手續;如沒有電話,應委托別人代替來園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方為有效。

  (4)園長請假無論時間長短,要直接向分管局領導請假。

  (5)教職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住院期間工資照發。

  (6)教職工婚假7天,符合晚婚條件的教師(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以適當延長至半月。教職工直系親屬喪事7天,其他按事假對待。

  (7)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者,女職工產假一般為90天,符合晚育規定的(已婚女24周歲生育第一胎者)產假為120天。產假期間采取了節育措施,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80天,休息期間,不扣發工資,不享受園內的物質待遇,超計劃生育者,不享受產假。

  (8)教職工請假一個月以上(正常產假除外),扣除代班費300元。

  (9)請假必須有請假手續,未手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有請假者本人負責。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8

  幼兒園實行坐班制,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

  一、請假審批手續

  (一)請病假

  1、每月教師在無課的情況下允許有半天的機動,外出辦事,但必須經主管園長批準,不扣出勤獎。

  2、請一天病假,必須寫請假條,由主管園長審批。

  3、請二天假以上,30天以下病假的,必須有醫院證明,由總園長審批。

  4、請病假超過30天的須提前報總園長審批。

  (二)請事假

  1、事假半天,由主管園長審批。

  2、請事假1天以上15天以下的須寫假條由總園長審批,交分管園長存查。

  3、婚假、產假、喪假按園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月津貼制度

  1、工作量補助考勤制度:

  (1)后勤人員代班計算方法:用工資除以26天乘以50%再乘以實際代班天數。

  (2)教師代班計算方法:不當班期間代班: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乘以50%。

  2、出勤獎制度:

  (1)以行政檢查為準,教職工遲道一分鐘扣1元,累計遲道三次及以上取消出勤獎。

  (2)未經領導同意提前離校的,早退一分鐘扣1元,累計遲道三次及以上取消出勤獎。

  (3)請病假:計算方法: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乘以80%,累計三天及以上取消出勤獎。計算方法:不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乘以50%,累計三天及以上取消出勤獎。

  (4)請事假:計算方法: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加上考核工資除以26天。累計二天以上取清出勤獎。不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累計二天以上取清出勤獎。

  (5)曠工一天取消出勤獎。

  三、值班考勤制度:

  (1)根據要求準時來園值班并打卡。考核方法和考勤制度相同。

  (2)教師正常值班給予補助午餐補助,計5元/天。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9

  一、調休制度

  1、調休必須在不影響園內工作、學習的前提下進行(以半小時為調休單位,目前上午空班調休半天時間為2.45小時,下午空班調休半天時間為3.15小時)。離園前須在考勤表上寫明調休時間。早護導、早班遲到不能用調休替代,遲到時班級幼兒發生事故,有遲到者本人負責。

  2、在教研日,政治學習日,聽課日,講座日等,不得調休,如果有特殊情況調休者,需征得領導同意后,交調休單,方可休息。

  3、因病或有急事需調休一天者,需征得領導同意,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師,并交8小時調休,方可休息。每月最多可調休2個整天。

  4、帶班時間內遇突發事件者,必須向領導請假,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師,根據實際時間交出調休。

  5、外調人員或有多余調休結算按每小時2.5元計算。

  二、看病及病假制度:

  1、教職工看病除急診外,必須空班時間去醫院就診,特殊情況需帶班時間內看病(或來不及趕回帶班)必須本人安排好帶班老師,回園后交出就診證明方可準假。

  2、病假者應事先交出病假單連同看病掛號單,結帳單,經教研組長審核后,由教研組長安排代班,病假單交園長。連續病假者應隔天去醫院就診,并交出病假單及相應證明。

  3、病假代班;第一天為搭班老師,一周內本級組內解決,一周以上全園代班。

  4、病假后來上班無崗位者,在本單位待崗。需服從學校統一安排。

  三、事假制度:

  1、凡需請事假者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教研組長同意,園領導批準方可準假。

  2、事假代班:第一天為搭班老師,以后本級組輪流。

  3、一學期內累計病、事假,將按比例扣除寒暑假休息。

  四、產假、婚假、喪假按有關政策休假。

  五、曠工制度:

  1、上下班不如實簽到者,其遲到與早退時間作曠工處理。

  2、擅自調休一天者,視作曠工。

  3、在無調休單的情況下調休而缺勤視作曠工。

  4、在無病假單及相關證明或未經領導批準的事假單而缺勤的視作曠工。

  5、有曠工現象,甲方可解除崗位合同。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二、教職工請假必須經園長批準,病假須有醫院就診依據方能生效,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準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因事需臨時調班,必須園長批準。

  三、凡園規定的學習教研活動時間及集體活動時間,晚到者以遲到論處,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四、上課、活動時間,一律不接待親友,不接私事電話;當班和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五、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具體細則如下:

  1.教師早上做操為點到時間,過門音樂結束未到者視為遲到。

  2.女教師本人產假根據國家規定休假,老公生病護理、兒媳產假1周(五個工作日),本人婚假一周,為兒女操辦婚假、父母亡喪假3天,直系親屬婚喪假(非休息日)1天。

  3.曠工一天考核扣5分,事假一天考核扣4分(與自己或家人有關事假扣1分)。病假一天,考核扣1分。如若住院并有鄉級、縣級、市級醫院診斷書和藥費收據(二者缺一或不主動上交,按事假處理),可分別在3天、4天、5天內不扣工資,但考核每天扣1分。教職工請事假一周以上或病假兩個月以上,必須向園長申請并由中心校校長批準。

  4.丟課或上課遲到5分鐘以上及私自串課,發現一次扣款10元,且考核扣5分。

  5.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學習,需持上級通知經批準后方可參加,否則按事假處理,且不予報銷旅差費。

  6.一個月累計遲到五次或四個小時,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兩次扣1分)。

  7.每周外出半小時以內(不影響上課)不記假,其他時間不準外出,外出一次扣1分,超1小時扣3分。不請假外出發現一次扣5分,影響工作或上級領導發現加倍處罰。

  8.病事假學期累計5天以上,或出現丟課、外出不請假現象,期末考核實行一票否決,不能評為優秀。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11

  1、為使幼兒園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質保量的完成。根據學校有關的規章制度,并參照了市區幼兒園的做法,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幼兒園教師考勤工作作如下規定:

  2、全勤(無事假、病假、婚假、產假)發放全勤獎。

  3、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請書或病假條,經學校審核、同意,由當事人安排好代課教師和班務工作。當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獎,病、事假滿七天,扣除當月考核獎50%,滿十天扣除考核獎100%。

  4、教職工須考慮學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長假中進行。在本幼兒園工作滿二年,享受婚假;滿三年,享受產假;假期中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

  5、該請長假的(病、事、婚假),必須提前遞交書面申請,并征得園長的同意,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幼兒園幼兒出勤管理制度 篇12

  一、教職工應嚴格遵守幼兒園各部門規定的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園,不無故缺席。

  二、上班時間內如因公事離開幼兒園,須告知園領導,得到同意后,方可離開。離開幼兒園期間的工作任務,原則上自己完成。

  1.在教師帶班的時間里,不得離開幼兒園。

  2.在班級缺人的情況下,不得離開幼兒園。

  3.事先知道離園外出活動的,應在前一天調配好班級工作,換好班次,保證班級工作不受影響。

  4.事先不知的,應盡可能協調換班,采用事后調換的方法彌補。

  5.后勤人員因公外出的,要將必須處理的工作轉交落實到人,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6.因公活動時間在上班時間以后的,教工必須先到崗,再活動。

  三、教工因私事離開幼兒園,須得到園領導的批準,按相應的方法處理。

  1.鼓勵教工利用不帶班和工作相對空閑的時間看病,善于根據醫院上班時間和幼兒園上班時間差看病。教工每月看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按激勵機制中補休或健康獎的相關規定處理。

  2.教工家庭有急事需要處理的,可以使用補休。

  3.教工的子女在幼兒園至高中上學期間,每學期有2小時的家長會時間。

  4.教工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及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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