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管理制度(通用11篇)
現如今,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聘用人員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聘用人員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獎罰分明、合理流動的用工用人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定編及崗位設定
第三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企業總體經營目標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員規模和人力資源需求規劃,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會同各部門科學合理地劃分企業組織職務,明確職務間的相互關系,建立清晰的職務層次和順序。
第五條編制崗位說明書,明確每個崗位的工作性質、任務、權限、責任大小以及任職條件。
第四章崗位聘用原則
第六條堅持任人唯賢、優化組合結構。
第七條公司調配方案與個人業務專長和意愿相結合。
第八條實行自上而下的逐級聘用制,并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聘用手續。
第九條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過員工勞動合同期限。
第五章管理人員任免
第十條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和財務總監組成;公司中級管理人員由各部門部長、經理、主任和部門副部長、副經理、副主任組成。
第十一條公司管理人員任免通過聘用制實現,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條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
2、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
3、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免。
第十三條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由總經理任免。
第十四條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項,均須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晉升和降職
第十五條公司建立正常職務升遷機制,由人力資源部提出備選方案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后實施。
第十六條對成績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晉升職位,特殊情況可破格晉升。
第十七條對業績不良者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可以降職使用,特殊情況可連降幾級。
第十八條職位升遷由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經總經理審核批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條當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晉升或降職請求,人力資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高級經理會議審批。
第二十條員工職位升遷后,其工資福利待遇應進行相應調整,特殊情況報總經理批準后可保持不變。
第七章崗位調換
第二十一條為了做到人盡其才,公司允許員工在公司崗位間調動。
第二十二條員工主動提出崗位調換時,可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調動申請書,經新舊崗位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項,當事人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三條公司提出人事調動命令時,征求員工個人和新舊崗位部門負責人意見后,人力資源部正式行文調動,當事人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所有崗位變動,其部門負責人均須對員工原崗位的工作進行考核、鑒定,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試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條公司所有員工均應實行試用制,須簽訂試用勞動合同或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新員工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需延長試用期的必須報總經理審批,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二十六條試用員工部門負責人對其試用期工作績效進行考核,提出提前結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見,并填寫試用考核單,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二十七條員工由試用轉入正式聘用,須簽定正式勞動合同或由人力資源部發出通知。
第二十八條根據員工崗位、職務等原因,可協商決定員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別為1年、2年、3年。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如員工提出,可續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員工和公司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確定員工在試用、正式期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聘
第三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對有關員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業務、技術水平等原因,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不能完成崗位任務;
3、因違反國家和公司法律規章制度;
4、因公司部門工作變化,部門提出撤崗;
5、公司因經營業務和經營范圍調整、變化;
6、受聘人因脫產進修、長期外借,難以履行崗位責任;
7、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達十五天;
8、因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勞動合同趨于屆滿;
10、其他本公司認為不合適崗位工作要求且不觸犯國家有關法規的事宜。
第三十一條解聘可由員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須于離職前1個月提出。
第三十二條公司無正當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進行補償。
第三十三條員工解聘后,公司將不再負擔員工的任何非公司職責范圍內的費用。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會議審議通過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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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對我院聘用人員的規范化管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第一條聘用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3、具有適合本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第二條聘用人員的聘用
1、根據工作崗位需要聘用臨時人員。聘用臨時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經考試、審核,由院黨組研究決定聘用。
2、聘用人員必須與本院簽訂用工協議。
3、聘用人員上崗前必須試用1個月,試用期間不發工資。
4、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交納500元風險抵押金,抵押金由院財務統一管理。
5、用工協議一年一簽。根據法院工作情況,如果協議期滿后不再續簽,視為不聘。因工作需要,需要繼續聘用的,由政治處提交院黨組會議同意,方可續訂。
6、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符合聘用條件;
(2)、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不聽從指揮、不服從管理,完不成規定任務的;
(5)、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從事損害法院聲譽、法院形象的,或未經單位批準從事其它活動,不能正常工作的;
第三條對聘用人員的管理
1、聘用人員必須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
2、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由院黨組研究決定。
3、聘用人員的福利參照正式工作人員減半發放。
4、院里原則上不負責安排聘用人員住宿。
5、聘用人員工資由政治處造表,院長簽發,院財務發放。
6、每半年參照《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對聘用人員進行民主測評一次,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格次。聘用人員優秀數額按30%核定,由院黨組根據民主測評情況研究確定考核格次。按優秀、合格設立優秀獎和滿意獎,給予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由院黨組研究決定。一次不合格的人員予以警告,連續兩次不合格的人員予以解聘。
7、因聘用人員個人過錯造成損失的,由本人承擔責任。
8、無違法違紀和過錯責任的,用工協議解除時退還風險抵押金。
聘用人員管理制度 篇3
一、臨時聘用人員(半年以上)應根據工作需要,堅持從嚴從緊的原則。原則上只有機關工勤崗位和特殊的技術崗位才能臨時聘用人員,一般科室不得聘用臨時人員。委機關只臨時聘請駕駛員、打字員和電腦網絡技術崗位人員。
二、臨時聘用人員由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申報擬聘崗位和聘用條件,商人事科后報分管主任和主任審核,然后面向社會(人才市場)公開選聘,最后再提請委黨組研究決定。臨時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機關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合同兩年一簽。人事科要建立臨時聘用人員檔案。
三、臨時聘用人員資格:
①車輛駕駛員應為男性,應聘時年齡35周歲以下,駕齡5年以上,未發生過大的安全責任事故,50歲以上的駕駛員不再續聘。
②文印打字員應為辦公自動化方面的熟練人員,應聘時年齡25周歲以下。
③電腦網絡維護人員應具備計算機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操作系統使用、維護,了解計算機硬件相關知識,熟悉網絡運行、維護,應聘時年齡35周歲以下。
四、機關臨時聘用人員實行動態管理,雙方嚴格按照勞務派遣公司所簽勞動用工合同的規定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聘用人員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臨時聘用人員的聘用與管理,依法保障臨時聘用人員和用工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辦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我辦臨時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度。由我辦選定勞務派遣機構,與之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委托其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本辦法所指臨時聘用人員,是因工作需要,由勞務派遣機構統一派遣、經我辦同意接受、使用期限在一個月以上的人員。臨時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機構是法律上的勞動關系,受勞務派遣機構派遣到我辦工作。我辦與臨時聘用人員是勞務關系。
第三條辦機關各處(中心)聘用臨時聘用人員,實行嚴格的崗位聘用計劃管理。崗位聘用計劃由機關黨委(人事處)與用人單位(處、中心)協商,確定臨時聘用人員的數量,報辦黨組審定。
第四條臨時聘用人員由勞務派遣機構統一派遣,派遣員工可通過兩種方式確定:一是由我辦選定合適人選,推薦給勞務派遣機構招聘后派遣至我辦;二是勞務派遣機構按照我辦提出的用工數量、崗位要求和聘用條件等招聘員工,經我辦認可后聘為其員工并派遣至我辦。
第二章聘用范圍和條件
第五條崗位聘用計劃主要用于汽車駕駛員、打字員等工勤崗位。個別技術性、專業性強的崗位,計劃從嚴掌握。涉密和重要業務部門及崗位不聘用臨時聘用人員。
第六條臨時聘用人員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并具備聘用崗位所應有的基本素質、勞動技能。技術性、專業性強的崗位還應同時具備其它資格條件。
第三章聘用程序
第七條凡擬聘用臨時聘用人員的處(中心),根據崗位聘用計劃,商機關黨委(人事處)提出具體方案,報辦黨組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八條經批準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勞務派遣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派遣至我辦工作。勞務派遣機構、派遣員工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我辦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書》。派遣員工需填寫《湖南省編辦臨時聘用人員登記表》,并提交個人身份證復印件、身體健康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以及其它需要提交的相關證件。臨時聘用人員在上崗前按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與用人單位(處、中心)簽訂《上崗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第四章臨時聘用人員的管理
第九條臨時聘用人員在我辦工作期間,須遵守我辦的各項規章制度與工作紀律,由我辦機關黨委(人事處)集中統一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各用人單位(處、中心)具體負責。
第十條各用人單位(處、中心)應加強對臨時聘用人員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增強其服務技能,積極引導其愛崗敬業,努力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十一條臨時聘用人員可將黨(團)組織和工會會員關系轉入我辦,參加我辦黨(團)組織和工會活動。
第十二條臨時聘用人員在勞務派遣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辦可通知勞務派遣機構解除勞務關系:
(一)在試用期內不符合我辦工作要求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我辦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秩序的;
(三)違反工作規程,損壞公共財務,造成經濟損失的;
(四)服務態度惡劣,影響機構編制部門形象的;
(五)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其它應解除勞務關系的情形。
第十三條臨時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申請提前解除派遣關系的,應提前30日向我辦寫出書面申請,經我辦批準并辦理完交接手續后,方可解除派遣關系。
第五章工資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我辦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政策及臨時聘用人員承擔的工作,商勞務派遣機構確定其工資待遇。
第十五條我辦按時將臨時聘用人員的工資撥付到勞務派遣機構,由勞務派遣機構發放給臨時聘用人員。
第十六條我辦根據湖南省和長沙市有關政策為臨時聘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險,并將應繳費用撥付到勞務派遣機構,由勞務派遣機構負責辦理繳納手續。由臨時聘用人員承擔部分由勞務派遣機構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臨時聘用人員須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勞務派遣機構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臨時聘用人員的醫療費用、非因公意外傷害事故所產生的費用由本人承擔。工傷事故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有關政策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雙方正式簽定的《勞務派遣協議書》、《上崗協議》辦理。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我辦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聘用人員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街道臨時聘用人員管理,依據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武侯區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武委辦〔20xx〕59號)文件精神,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臨時聘用人員是指街道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并建立勞動關系、按照合同約定領取勞動報酬的臨時工作人員,以及由專業人力資源公司以“勞務派遣”方式委派到街道工作的勞務人員。
第三條街道黨政辦是街道臨時聘用人員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臨時聘用人員的審查、招聘、解聘、檔案等綜合管理工作。財務科負責臨時聘用人員工資、年度考核獎、社保、公積金等審核和發放。各用人科室和村(社區)負責本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的思想教育、崗位培訓、工作考核、行政管理等日常性工作,分管領導為管理第一責任人,各用人科室負責人和村(社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并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章編制管理
第四條街道臨時聘用人員實行規模控制數管理,實行“一年一核定”的動態管理制度。
第五條街道每年根據區委編辦下達的臨時聘用人員規模控制數,對各科室和村(社區)兩站(綜合服務管理站和促和站)聘用人員規模控制數進行調整,任何單位不得超規模控制數使用臨時聘用人員。
第六條確因工作需要增加規模控制數的,由各用人單位報分管領導審核,街道主要領導同意后,報區委編辦審批。
第七條如果街道聘用人員總數超過區委編辦下達的規模控制數,則按“只出不進”的原則,不再錄用新的聘用人員。確實需要補充聘用人員的,由街道內部進行調配。
第八條崗位職數: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人員較多的單位,可以設定大組長、小組長。小組長設定條件:科室同一崗位有4-6名聘用人員的可設定小組長1名;大組長設定條件:科室有4個小組以上的可設定大組長1名。大、小組長設定需由分管領導審查把關,報街道主要領導同意后執行。
第三章人員聘用
第九條各用人單位現有臨時聘用人員合同期滿需續聘的,在規模控制數內的按現行方式辦理,超過規模控制數的由各用人單位按優勝劣汰的原則,在規模控制數內擇優續聘。
第十條續聘人員年齡男不超過55周歲,女不超過50周歲,且表現很好,年度考核合格。續聘期限為一年,采取一年一聘的方式進行。
第十一條在街道臨時聘用人員總數不超編的情況下,各單位在規模控制數以內需使用新的臨時聘用人員,由用人科室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經分管領導審核,報經街道主要領導同意后,由區人社局委托專業人力資源公司,通過“服務外包”方式對其所需人員進行招聘。具體規定按《武侯區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執行。
第四章聘期管理
第十二條檔案管理。街道黨政辦為臨時聘用人員建立個人檔案。凡在合同期內的《勞動合同書》、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年度考核登記表、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復印件及其他需要歸檔的材料須存入個人檔案。
第十三條日常管理。各用人單位應加強對臨時聘用人員的培訓、管理及考核等工作,對是否續聘、解聘辭職、辭聘或退回人力資源公司的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核。對違反勞動紀律、操作規范或規章制度,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屬人力資源公司派遣勞務人員的,退回人力資源公司;違反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出勤管理。建立考勤登記制度,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對不履行請銷假手續擅離工作崗位或逾期未續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各用人單位要對聘用人員遵守上下班制度情況進行嚴格登記考勤,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十五條學習培訓。各單位要加強對聘用人員的學習培訓,不斷提高聘用人員的業務技能和工作水平。每月至少集中組織1次學習培訓,并留存好學習培訓的影像資料和文字記錄。
第十六條考試考核。根據工作需要和上級安排,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臨時聘用人員進行考試考核,其考試考核結果作為續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據。
(一)考核內容: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或技術水平、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四個方面。
(二)考核方式:平時與年度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民主評議與業務考核相結合。民主評議著重測評臨時聘用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敬業精神、遵紀守法等情況;對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可進行業務考核,采取面試或現場實際操作方式進行。
(三)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或技術水平高,工作勤奮,團結協作好,成績突出的,可評定為優秀等次。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熟悉業務或技術水平較高,工作勤奮,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較好的,可評定為合格等次。
政治素質不高,組織紀律較差,工作責任心不強,不熟悉業務或技術水平不高,完成工作任務較差或因工作失職給單位帶來較大負面影響的,應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四)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要求:凡是當年參加工作未滿六個月的聘用人員,不參加年度年終考核;已經解聘、辭職、辭退的聘用人員取消當年度年終考核資格。
第五章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聘用人員簽訂正式合同后,實行“基本工資+崗位工資(部分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的統一薪酬模式。薪酬標準及計算辦法為:
(一)基本工資:以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發;
(二)崗位工資:個別崗位特殊的視情設定崗位工資;
(三)職務工資:根據臨時聘用人員擔任大、小組長的情況,發給一定的職務工資;
(四)工齡工資:工作的第一年沒工齡工資,從第二年元月起按一定的標準增發工齡工資,每年遞增。
第十八條臨時聘用人員年終考核合格的發給年終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按區上的規定執行。考核不合格或未參加年終績效考核的不享受年終績效獎金。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及四川省有關社會保險政策規定,街道為聘用人員購買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和繳費費率按社保繳費有關規定執行,個人應繳部分實行代扣代繳。
第二十條臨時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只領取基本工資。
第二十一條由區級部門和街道統一招聘,被派到各村(社區)工作的臨時聘用人員,街道只負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五險一金”,其余的包括年終績效由村(社區)負責。
第二十二條在街道機關上班的臨時聘用人員,街道負責提供早餐和午餐(節假日除外),每年適當向臨時聘用人員收取一定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聘用人員按不同崗位要求實行不同的工作時間和管理制度,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和正常休假,休假期間工資正常發放。超出規定假期的,經分管領導批準可按事假處理,事假不發工資。
第六章違紀處理與解聘
第二十四條扣發工資的情形:
(一)遲到、早退、中途離崗,每次扣除當月工資5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中途離崗累計達4次(含)以上,扣除當月全部工資的50%。
(二)無故曠工半天,扣除當月工資100元;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月工資200元;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2天(含)以上,扣除當月全部工資。
(三)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玩游戲、炒股、看電影、聽音樂等,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100元。一個月內累計達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工資。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開除:
(一)全年遲到、早退、中途離崗累計達12次(含)以上的;
(二)全年曠工累計達4天(含)以上的;
(三)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玩游戲、炒股、看電影、聽音樂等,全年累計達6次(含)以上的;
(四)發生其他嚴重違紀,或其行為被區級機關以上部門通報批評的;
(五)工作失職給街道造成較大負面影響或造成一定財產損失的;
(六)不服從領導、不聽從組織安排和工作調配,或工作消極怠工屢教不改的;
(七)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解聘):
(一)年終考核不合格的;
(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四)實行末位淘汰制,對年終考核處于末位的聘用人員予以辭退。考核標準和末位淘汰人數由各用人單位制定。
(五)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
(六)根據上級要求街道必須裁員,或所在崗位職能調整撤消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未涉及但《勞動合同法》及中央、省、市、區已有明確規定的,按法律和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各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職能,并結合工作要求,制定本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考核獎懲細則。
第二十九條各用人單位每月要將臨時聘用人員落實本辦法的情況,主要是完成工作、遵守紀律、請銷假、上下班秩序等情況報黨政辦,黨政辦以此為依據核發每月工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街道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金花橋街道辦事處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成武金辦〔20xx〕19號)同時廢止。
聘用人員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隊伍作風建設,深化內部改革,提升工商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根據省、市局關于清理臨時聘用人員的會議精神,結合我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臨時聘用人員管理制度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局上下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臨時聘用人員管理工作的緊迫性和必要性。當前,各單位、各部門要把加強臨時聘用人員管理作為深化機關作風建設,推動全民創業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確保臨時聘用人員隊伍的作風與工商機關的作風建設相適應,在工作中始終保持工商部門應有的良好形象。
二、壓縮人員,控制人數。
在現有人員數量的基礎上,本著實事求是、分類對待的原則,逐步減少臨時聘用人員的數量,確保三年內達到省、市局規定的要求。
三、加強教育,嚴格管理。
一是要與在職在編工商干部一樣,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加強行為規范教育,加強國家局、省局“六條禁令”的學習教育,加強對工商部門內部管理制度的學習教育,提高他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二是強化約束,抓好督查。對照各項規章制度,凡是在聘用期內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堅決予以辭退。
三是嚴格控制臨時聘用人員人數,對確實需要使用臨時人員的,各分局要做到計劃在前,審批在先,不得擅自聘用,錄用過程中,要嚴格把好準入關,切實把一些綜合素質高、年齡輕、具備與本職工作相適應技能的人員充實到工商行政管理輔助崗位。四是規范聘用手續,今后,各用人單位對臨時用工人員一律實行一年一聘,嚴格按照縣局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聘用人員的工作性質、工作范圍、工資渠道。
四、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對臨時聘用人員的管理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由各用人單位負責人具體負責,對新聘人員必需報局領導批準,到人教科備案,方可聘用。對一年一聘的協議也需報縣局人教科存檔備查。對臨時聘用人員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給工商部門廉政行風建設帶來影響的,將嚴格追究用人單位責任,相應扣除考核得分。對擅自聘用臨時人員,在以后辭退中造成不良后果,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將追究當時聘用責任人的責任,所有損失由聘用責任人自己承擔。
以上管理制度,希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深刻領會加強臨時聘用人員管理的重要意義,把臨時聘用人員認認真真的管好、用好。
聘用人員管理制度 篇7
隨著學校辦學規模擴大,學校編制緊缺,特別是工勤崗位編制極少,為提升學校管理品牌,根據學校發展需要和整體部署,規范工勤崗位服務行為,依照國家用人相關政策,結合我校工勤崗位工作實際,特制定我校工勤崗位人員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全校工勤崗位人員。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崗位管理制度和人員聘用制度,創新管理體制,轉換用人機制,整合人才資源,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調動工勤崗位人員的積極性,促進工勤崗位的規范管理。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設崗、宏觀調控的原則;堅持優化結構、精干高效的原則;堅持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堅持平穩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三、崗位設置:
根據我校工勤崗位需求實際,主要設置生活教師、保安等管理崗位、服務性崗位。
四、招聘辦法:
1、成立招聘機構,由校長牽頭,分管校長組織相關處室負責人實施招聘工作。
2、編制發布競聘公告、競聘須知、競聘議程、工勤崗位人員聘用合同、服務經營合同。
3、組織參聘人員報名登記、印制競聘相關表冊、審查競聘人員資格和組織落實工勤崗位人員公開招聘會,根據競聘辦法確定符合條件的中選人。
4、落實中選工勤崗位人員租金收繳、合同簽訂、資產交接和合同期間的管理。
五、聘用及解聘:
1、聘用:學校與受聘工勤管理崗位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受聘崗位職責要求、工作條件、工資待遇、崗位紀律、聘用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內容。
2、管理:工勤崗位人員均實行合同管理,合同期滿后未續聘,合同自行終止。合同期限:工勤管理崗位人員的聘用期、服務崗位人員的經營期均以年為單位,簽訂合同。合同期滿,經本人申請,學校考核合格,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補齊手續后可續簽合同,否則解除合同。
3、解聘:合同期內聘用人員有違反國家國家法律、法規并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合同自行終止。違反學校規定(生活教師從事經營活動,服務人員從事經營范圍以外的項目等違規行為)予以解聘。
六、崗位職責及工作考核:
生活教師崗位職責及工作考核由德育處負責制定實施;保安人員崗位職責及工作考核由安檢室負責制定實施;后勤服務人員職責及工作考核由總務處負責制定實施。
七、工資待遇:
1、生活教師、保安人員的待遇按照學校臨聘人員待遇標準執行。
2、服務崗位人員以學校設置的崗位為平臺,按照學校規定通過給學生洗補衣物、手機充電、燒開水、吹頭發等服務方式獲取相應的報酬
聘用人員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規范聘用人員管理,切實保障聘用人員合法權益,充分調動其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聘用方式:
1、確定招聘計劃:根據各科室工作需要確定招聘計劃。
2、確定任職資格:根據招聘計劃確定招聘對象崗位職責。
3、采取外部招聘方式:出現職位空缺需對外招聘人才時,科室上報招聘計劃至中心委員會及中心支部委員會進行討論,討論通過后向上級部門進行申請,經上級部門審批通過從社會中選拔人員。
4、招聘方式可采用公開招聘、個人推薦等方式進行。
5、入職培訓:新員工入職后,由辦公室協助用人科室安排入職前培訓,使員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
6、轉正:試用期滿xx個月考核合格者,經中心委員會討論通過后正式聘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二)待遇:
1、聘用人員聘用期為三年一聘用,實行年度考核,三年考核合格可續聘。
2、聘用人員的待遇按聘用年限、崗位性質和績效情況,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向關鍵崗位和特殊崗位傾斜。
3、所有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簽訂勞動合同后,按照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共同交納的方式交納“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4、所有聘用人員加入本單位工會成為會員,享受在編在崗人員同等福利待遇。
5、所有聘用人員在本單位工作滿xx年以上(含xx年),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且考核合格者,經中心委員會討論通過后享受同崗同酬(等同于單位新進在編人員)待遇。
二、范圍和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聘用人員的考核和薪資管理。
三、薪酬結構
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績效薪酬制度。崗位績效薪酬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獎金和其他津補貼(即降溫費和烤火費)六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聘用人員均實行一定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限原則上為xx個月。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工資每月xxx元(其中包含衛生費即婦女費、學歷工資、職稱工資以及防疫津貼),適用期滿合格,簽訂勞動合同后辦理的“五險一金”,該費用包括在工資中。
2、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主要體現臨時聘用人員的工作年限積累,以進入單位工作當月起計算。具體標準為:試用期滿后,每年考核合格,在相同的工作崗位上付出了與別人同樣的勞動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業績,按每年增加xx元的標準加薪直到滿xx年。對在單位特殊崗位的聘用人員,經中心委員會研究另行確定。
3、學歷工資:中專學歷在基本工資基礎上加薪xxx元;第一學歷為中專學歷,后經考試獲得大專學歷且官方認可,并能提供官方認可的證明,將證書復印件及證明材料交至辦公室核查通過,在基礎工資上加薪xxx元;第一學歷為中專或大專學歷,后經考試獲得本科學歷且官方認可,并能提供官方認可的證明,將證書復印件及證明材料交至辦公室核查通過,在基礎工資上加薪xxx元。
4、職稱工資:取得初級(士級)職稱的在基本工資基礎上加薪xxx元;經考試獲得師級職稱并將證書復印件交至辦公室核查通過,在基礎工資上加薪xxx元;經考試獲得中級職稱并將證書復印件交至辦公室核查通過,在基礎工資上加薪400元。
5、獎金:獎金主要體現臨時聘用人員崗位貢獻。獎金一般體現為年終獎金,由本單位中心委員會研究討論決定。
6、其他津補貼:試用期滿,參照國家及婦聯相關規定發放烤火費、降溫費及婦女費。
四、工作紀律
請假程序:所有人員請假須寫請假條,假條報辦公室保存并登記備案,1天以內(含1天)由科主任批準,假條報辦公室登記備案;3天之內(含3天)由分管領導任批準,假條報辦公室登記備案;3天以上報書記、主任批準(科室安排好工作),假條報辦公室登記備案。事、病假期及其他特殊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請假人員假期結束后,上班時必須到辦公室進行銷假登記。無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以電話形式請假,如有突發情況來不及請假,請假人員可電話聯系科主任/分管領導/本單位主要領導口頭請假,當天由同事按請假程序代請假,并將請假單交至辦公室存檔備案。員工若無特殊情況,以電話方式請假視為無效請假,按曠工處理。
產假:根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相關規定,對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xx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xx日,符合江西省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將至少可休xx日產假。
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x年不滿x年的,年休假x天;已滿x年不滿2年的,年休假x天;已滿xx年的,年休假x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安排臨時加班或值班,按國家規定予以補休。特殊情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人員職責
應用預防醫學等相關理論、技術,結合工作崗位的實際,履行職務,完成指定的具體業務工作,制定和執行計劃,進行工作總結。
六、聘用人員考核
1、根據“誰用人,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用人科室必須承擔本科室聘人員的教育、管理、使用、培訓等責任,加強聘用人員的日常考勤、考核等工作。
2、聘用人員實行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主管科室負責對聘用人員進行工作指導、培訓、考核及日常管理,并對該同志年度履行職責和遵守規章制度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辦公室負責聘用人員總體日常考核、紀律監督。
4。所有聘用人員實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由分管科所室隊負責人依據履行職責和遵守規章制度情況做出綜合評價,交由辦公室匯總后統一交主要領導審核簽字,以此作為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
5、聘用人員每年病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七、聘用人員解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相關內容及本單位工作實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本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勞動者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違反規定、損害單位形象或造成重大影響的。
5、勞動者不服從單位領導或科所室隊負責人工作安排的。
6、勞動者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單位團結,不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及管理的。
7、勞動者月累計遲到(早退)xx次或不履行請假手續、當月累計曠工7天者,無特殊情況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xx天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9、勞動者因工作出現重大失誤受到處分的。
凡出現上述情形之一者,單位可無條件予以解聘。
本制度自20xx年起執行。
說明:后期若有修訂以最新修訂版為準。
聘用人員管理制度 篇9
1、總則
為加強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建設,推行規范化、程序化的聘用管理程序,從招聘、錄用等環節上確保任職人員符合企業崗位需求、任職后能夠順利開展業務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員工的了聘用管理原則、流程、要求及入離職管理,適用于各部門。
3、聘用原則
1)因崗定人,公開招聘
2)科學甄選,擇優錄取
3)教育訓練,賢者適用
4、招聘、錄用流程
見附件《招聘、錄用管理流程》
5、聘用管理內容
5.1各部門應于每年年初結合公司整體經營發展戰略規劃方向對本部門各崗位定崗人員定編情況進行預報和編制,并統一上報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常年行政部門考核人員定崗定編和招聘依據。
5.2各部門根據增補需求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逐層進行審核批準后報送公司行政部執行,屬于年度崗位定編表計劃內的《人員需求申請表》可安排增補,不屬于計劃內的《申請表》應報總經理特批后方可進入招募。
5.3行政部根據《人才需求申請表》及《崗位說明書》的內容對求職者進行初試,初試包括資格審查和提問式面試(部分崗位還需采取人才測評、筆試等形式進行甄選),初試通過后向應聘人員介紹公司及產品,并安排復試。
5.4用人部門需按要求進行復試,復試包括面試和模擬測試(部分崗位還需采取崗位實習考核的方式進行觀察后確定),復試完畢后簽署復試評定意見。
5.5需要聯合復試時由公司行政部組織,各面試人在面試結束后出具詳細的評定意見,并對是否錄用達成共識。
5.6特殊招募的人才或超編招募要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開展工作,用人部門不得私自用工,公司行政部不得批準權限外的人才招募需求。
5.7應聘人員填寫《應聘申請表》,在面試結束后最遲在三天內等通知。人力資源部對綜合面試結果、筆試成績等做出綜合分析,與用人部門最終確認錄取人名單,報總經理批準(中層及以上干部需報經董事長面試同意)后辦理錄用手續。
5.8錄用前對預錄用人員的學歷、工作履歷、勞動關系、聯系方式、證明材料等進行核實。被核實無誤的人員由公司行政部電話通知其辦理職前體檢,并告知其辦理錄用手續的時間及所需補充的其他材料。
6、錄用手續辦理、審核須知
6.1被錄用人員憑試用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公司行政部報到,報到時請提供:個人一寸免冠彩照3張、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駕駛證 復印件、體檢表、失業證(本市)、職稱證、職業資格證等相關從業上崗證或證書留存公司員工檔案庫,同時要求報到之日將相應證件原件帶上,經審核后馬上歸還本人。
6.2操作類崗位和經特別批準的人員可由行政部先安排入崗試用,相關證明材料應在行政部指定限定時間內交齊[最多不能超過5天,除應屆生畢業生證書未發外(必須提供"推薦表")],超過限定時間公司有權不予聘用。
6.3根據崗位性質必須與新錄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書。
6.4行政部為新錄用員工辦理各類錄用手續,如考勤編號、工卡辦理、宣導公司管理制度和體系等,在進行基本的入職簡介后,通知員工至其所在部門報到。
6.5部門在接到新入職員工后,為新錄用員工辦理各類上崗手續,如勞保用品領取、勞動工具領取、填寫工作用表、崗位責任書(上交行政部與其人事檔案歸檔)等,在對其進行了必要的上崗前培訓后安排上崗。根據崗位要求,未獲得相關資質證明的員工應直接安排資質培訓或鑒定,嚴禁焊工、電工、會計、司機等要求持證的崗位無證上崗。
7.試用期間錄用關系的建立和解決管理
7.1公司試用期為1-3個月。根據各部門對該員工考核情況可由部門提出提前轉正的申請,逐層申請考評批準后方可辦理轉正手續。
7.2針對照常轉正的試用期員工,在轉正期到之前15天內行政部將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部門,用人部門必須按要求填寫試用期員工轉正申請表,經試用期員工自我評定逐層審批后報行政部辦理轉正事宜(必須于該員工轉正日前5前上報行政部)。
7.3在試用期間各部門應對該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團隊協作、專業知識和技能、業績考核進行跟蹤考評,一經發現不適用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者,用人部門必須于5天內以書面形式評定是否繼續試用,報送行政部經公司領導評定后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辦理勸退等事宜,同時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7.4在試用期內員工單方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在擬離職之日前7天提出,并做好在職期間的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解除勞動關系。
7.5取消錄用資格特別規定
即使辦理了錄用手續,如在辦理過程前后經公司調查、考核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有權取消其錄用資格,包括以下(及類似)情況:
不符合人才招募需求;不配合辦理各項手續;資信調查無法進行或查實后與其所述或所提交的書面信息有差異的;
試用期內多次出現工作失誤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被認為工作素養達不到基本員工要求的;
試用期內多次出現專業判斷失誤或出現重大專業判斷失誤,被認為專業水平不夠的。
試用期內經考核后被認為不符合崗位說明要求的。
試用期內多次未完成工作任務的(參照薪資管理辦法規定的業績量考核等內容)。
試用期內未完成崗位要求的工作任務,延長試用期后仍未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的。
試用期內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流程、標準規定的。
試用期內不服從調配或上級指示的。團隊協作性差,個人行為規范有違于職業道德或一切法律責任的,除取消錄用資格外,同時公司有權追究給公司所造成損失的一切法律責任。
8.錄用后勞動關系的確立和解除管理
8.1經考核合格后行政部門必須為其辦理試用期轉正相關事宜,簽定勞動合同,同時做好勞動關系備案工作并給予辦理繳交相應的醫社保等相應福利。
8.2普通職員勞動合同簽定期限為2年;中層及以上崗位人員合同簽定期限至少為3年。
8.3確立勞動關系后,凡是委派其參加廠 商或第三方組織的培訓課程,所有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勞動服務協議,同時服務協議約定的期限不與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相沖突,以期限未履行完的為主。
8.4在職期間,公司或當事人若有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勞動關系者,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準待新人到位交接清楚后解除勞動關系。
8.5若員工未經申請總經理批準單方要求離職的,或違反公司考勤管理規定私自缺崗或曠工者(或公司其他管理體系約定的嚴重違反公司工作標準的),公司視為自動離職處理,同時不給予辦理勞動關系退工手續并視為自動放棄其未發放工資。
8.6所有員工離職前30天必須填寫《離職申請表》逐層上交審批后,上交于行政部備案(同時用人部門必須及時上交《人員需求增補單》實施招聘活動),同時于離職當天填寫《離職人員手續交接清單》逐層審批同意后,留存于行政部后方為辦理完離職手續。
8.7員工離職清單必須逐層審核審批,各部門將根據該員工在職期間所擁有的公司財、物、客戶資料或信息等結算交接清單無誤后方可批準離職,否則公司將追究審批人連帶責任。(例如:公文包、服裝款、培訓服務未履行完所應承擔的培訓費用、辦公文具、客戶資源書面信息、車輛、公司信件等等)
8.8結合公司《薪資管理制度》的標準要求,每位銷售顧問每月的銷售任務至少完成2臺,若連續2個月未完成基礎任務指標或連續2個月業績均為最后一名(未位淘汰),則將該員工列為崗位不稱職處理,并自行辦理完手續后解除勞動關系不予續用;同時,銷售主管、經理、銷售副總連續2個月均未完成公司指定的月度任務目標者,一并同等處罰。
9、附則
本制度自頒布日起執行,由行政部歸口管理,各部門協助執行。
聘用人員管理制度 篇10
由采購部根據商品銷售情況或營銷部需求進行審核,審核后確屬需要進行聘用促銷員,則報人事部進行招聘。
根據《員工招聘管理制度》,由采購部填寫《人員需求表》,并注明所招聘促銷員的工資待遇、提成計算規則、擬派駐分店、招聘人數、促銷品牌名稱、供應商名稱、試用期等信息。
若為代收供應商費用招聘的促銷員,則需采購部提供代收款協議至人事部與財務部進行核查,確保費用支出。
《人員需求表》必須注明屬哪類招聘類型,并經采購部第一負責人審批同意,人事部方可執行招聘(注:若屬代收供應商費用需提供協議)。
人事部在收到招聘需求后,需于15天內將促銷人員招聘到位。
自行聘用促銷員為本公司正式員工,并享受本公司各項福利待遇。
自行聘用促銷員原則上試用期為兩個月,具體試用期由采購部在人員需求申請內注明,未注明者人事部將按兩個月試用期標準實施。
商品部需于每月初5日前提供自聘促銷員提成明細表,經采購第一負責人審批同意,報人事部核算薪酬即可,同時抄送一份至財務部扣供應商費用。
財務部必須確保按采購部簽定的收款協議收取相應款項,包括固定費用與浮動提成費用。
自行聘用促銷員將簽定《勞動合同》,合同期參照公司員工標準執行。
聘用人員管理制度 篇11
為全面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施情況,加快用人機制轉換,區住建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安排下,采取發放調查問卷的形式對全系統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推行情況進行總結評估,現將相關工作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區住建局目前工作人員共計84人,其中在編人員53人,臨時聘用人員31人,在編人員實施了干部管理制度,全系統工作人員都簽訂了聘用合同。
二、主要工作:
(一)成立領導小組,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
(二)開展問卷調查
在44位干部職工中進行了問卷調查,發放調查問卷44份,收回44份,一是參與問卷調查的職工年齡大多數在35-45歲之間,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占此次問卷調查人數的88%,在單位的工作年限在5年到20年之間,被問卷者100%都簽訂了聘用合同;二是問卷調查中,職工對聘用制度總體認識都比較了解,占被問卷調查人數的95%、對聘任制相關的的內容了解的占80%;三是對推行效果85%的人員認為比較好;90%的人員認為推行聘用制后單位的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全面提高,并且任務推行聘用制很適應住建系統目前的工作情況,將進一步理順和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獎懲及聘用制度以及建立能上能下、因才使用的制度,讓有才無職稱或低職的人才發揮作用,更大程度的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三、幾點體會
(一)改革是事業單位自身發展的需要,推行聘用制是突破口。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事業原有的人員管理方式已越來越不適應自身發展的需要,其用人機制方面的弊端日益顯現。用人論資排輩,人員能進不能出,職務能上不能下,待遇能高不能低,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現象嚴重,部份職工缺乏競爭意識,造成人才資源嚴重浪費,這些現象已嚴重影響和制約了事業單位的自我發展,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改變這種狀況的有效方式,就是聘任制。聘用制實施的直接結果,就是形成競爭機制。
(二)思想先導,加強教育是改革平穩過渡的基礎。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其改革成敗不僅關系到整個事業單位的改革與發展,還關系到社會的穩定。要妥善處理好未聘人員的安置工作,通過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公正、合理地解決好人員聘用中的爭議問題;重視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教育工作,化解和消除人事制度改革中發生的各種矛盾和糾紛,減少對抗情緒和矛盾沖突的發生,防止矛盾的激化,維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加強領導,大力宣傳是改革成功的關鍵。
要及時組織干部職工學習有關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和組織人事、勞動合同等法律法規,利用多種形式向干部職工宣傳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緊迫性,增強各類人員的改革意識和對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引導大家統一思想認識、統一行動指南,使干部職工明白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意義、目標和任務,使廣大干部職工自覺參與和支持改革工作的開展。
(四)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是改革成功的重點。
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堅持把握正確的方法,嚴格按改革的步驟和程序工作,行動迅速,抓好五個關鍵環節:科學設崗,崗責明確;公開招聘,擇優聘用;簽訂合同,契約管理;嚴格考核,認真兌現;解聘續聘,雙方自愿。人員不能一刀切——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注意政策的連續性——不能朝令夕改;注意改革的一致性——做到全系統一盤棋。同時加強溝通與協調,深入調查研究,及時掌握改革工作新動態,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工作情況,爭取各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認真研究和妥善處理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職工意見,增加工作透明度;健全監督約束機制,做到依法辦事,嚴格按程序審批,防止不正之風的發生;及時協調處理好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現的人事爭議,依法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注意處理好改革與當前業務工作的關系,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盡職盡責地堅守崗位,確保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下步工作
(一)強化合同意識,重視崗位聘用工作的實施和聘后管理。
建立崗位聘任考核小組,重視領導小組的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聘用和考核的配套制度。建立干部職工聘用信息檔案,不斷完善德、能、勤、績考核指標體系,并按照聘用合同規定的考核標準,加強對受聘人員年度和聘期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晉升和分配的依據,進一步推進契約化管理。
(二)延伸改革內容,積極探索分配制度改革。
通過聘用合同的簽訂,建立了新型的用人機制,建立了符合住建系統業特點的人員考核、管理、評聘機制,實現了干部職工從“單位人”向“社會人”轉變,充分調動了干部職工積極性,為社會發展注入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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