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業務招待管理、規范招待費報銷審批流程、有效控制公司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的員工,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各部門及員工應本著真實、必要、節約、合理的原則支付各項招待費用。
二、業務招待管理規定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業務招待是指各單位為了業務拓展、協調及維護社會關系等進行必要的社會活動。
第五條業務招待開支范圍
(一)為接待客戶及其他有關人士準備的餐飲等活動;
(二)為接待客戶及其他有關人士購買的必要的禮品;
(三)因商務需要而安排客戶及其他有關人士進行考察;
(四)其它必要的招待費用。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申請流程
(一)每次業務招待前應詳細填寫《業務招待審批表》相關事項并向上級主管進行申請,凡是事先未經申請獲批的業務招待費一律不得報銷;
(二)特殊情況下申請人若不便獲得書面批準,則必須通過電話、手機信息及電子郵件方式獲得上級批準后方可開支業務招待費;
(三)公司業務招待費每次開支金額小于500元的,由申請人部門經理批準;開支金額滿500元不滿3000元的,由分管副總審批;招待費開支金額滿3000元以上的,須再向總裁/董事長審批;
(四)長期駐外的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報銷任何業務招待費(特殊情況下應按流程申請獲批后方可支出業務招待費)。
第七條禁止報銷的業務招待費
(一)因個人原因或事務發生的招待費用不得報銷;
(二)各公司或部門超過當月、季度或年度預算的業務招待費不得報銷,特殊情況由總裁/董事長審批報銷;
(三)虛擬招待名目或對象的業務招待費不得報銷;
(四)未批注或無法說明交際招待對象及用途的業務招待費不得報銷;
(五)虛列、多報的業務招待費不得報銷;
(六)無法提供真實、有效票據的業務招待費不得報銷;
(七)不具備簽單權限的人簽署的業務招待費結算金額不得報銷;
(八)若經批準接受外部單位邀請參加旅游性質的考察或會議期間發生的招待費用不得報銷。
三、業務招待費報銷辦法
第八條業務招待費報銷規范
(一)公司員工報銷業務招待費,均應提供真實、合法、足額的票據,并附上當次招待的付款小票或清單,票據余額不足、與實際付款金額不符或不符合規定的部分,不得報銷;
(二)報銷業務招待費應詳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在《業務招待審批表》上;
(三)各種業務招待費在當月25日前發生的,應當月報銷;業務招待費在當月25日之后發生的,可延順到下個月報銷;逾期三個月的業務招待費須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特批后方可報銷;
(四)申請人報銷業務招待費應將票據規范、整齊、牢固地粘貼在“報銷單據粘貼單”上;
(五)凡不符合本制度規定的`業務招待費,財務人員拒絕受理。
第九條業務招待費報銷審批流程
(一)各種業務招待費須經過有效審批后方可報銷,未經有效審批不得報銷;
(二)上級與下級共同參加業務招待活動,由同行的最高上級負責支付并申請報銷業務招待費,不得以下級名義申請報銷業務招待費;
(三)需預先借款招待的須持批準后的《業務招待審批表》,填寫“借款審批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四)員工因業務招待借款的“借款審批單”須附在《差旅審批表》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再退還原“借款審批單”
(五)業務招待時借款,應本著“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財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六)公司業務招待費報銷審批流程表
(七)公司總監/副總以上職位人員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無論金額大小,均應由董事長審批通過后方可報銷;董事長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由股東指定的達標審批通過后方可報銷;
(八)超過月度預算及其它期間預算的招待費,必須經財務經理審核后交董事長/總經理審批。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為了進一步強化財務管理,防范費用浮濫支出,本公司實行預算標準總量控制,人數控制,標準控制,過程控制,年費用總計不能超過該部門本年度銷售收入的2%。
1、范圍
公司所有業務招待支出均屬本范疇。
2、權責
(1)業務招待費報銷:部門領導核準,分管領導批準,由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簽字后方可報銷。
(2)業務招待核準:部門領導核準。
二、作業流程
1、業務招待的種類
(1)因公往來單位或個人,臨時性之喜慶喪事或慶祝活動之花籃、禮金、禮品等費用。
(2)特定業務目的公關性的宴請或禮品(金)。
(3)一般工作往來之業務招待餐費及禮品。
(4)事先向總經理報準的交際禮金。
2、業務招待執行
(1)承辦人員于在招待工作執行前,應填寫《業務招待申報單》,經部門領導批準后為之。經批準的《業務招待申報單》由部門備案保管。
(2)業務招待工作執行因時間緊迫或特殊原因應先向部門領導請示,同意后可以事后二天內申請補辦手續,未獲請示同意的費用,其招待費用由本人自行承擔;招待工作補辦申請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特殊情況需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3) 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必須按照標準嚴格執行。宴請標準由部門領導按實際需要制定,盡量減少陪餐人員。重要接待任務需要提高宴請標準的,報總經理審批。
3、業務招待審核及核準報銷
招待費用申報,嚴重超標、以少報多或未實際執行虛報費用,由本人承擔全部費用并提出嚴重警告,審查人未予舉發,審查人員處罰報銷額之20—30%。
三、其它有關規定
1、業務招待申報單一律列為機密文件,保管人應妥為上鎖保管,各級承辦人不得泄密。其它單位不得留存或影印交際工作申報單。
2、招待費用因故無法取得發票或以其它發票名目替代報銷,需先呈報部門經理批準。
3、業務招待工作承辦人申報招待如有不實、不必要或假公濟私經查屬實,一律追回其報銷款項,并處記大過處分,情況嚴重(連續多次)并得予以辭退,其他審查人員則按章追究責任。
4、不實、不必要或假公濟私申報,如經舉發查實,(不公開)獎勵舉報人并發給此項金額1/3~1/2之獎金。
5、業務承辦人或對口單位因未妥善做好應該之交際,而致使工作推行困難或招致抱怨,視同辦事不力,經查實處記過或降職處分。
6、費用包干的業務部門,在核定額度范圍內,提供正式的報銷憑證由部門領導核準,分管領導批準,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簽字后方可報銷。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3
為切實加強業務招待費管理,進一步控制費用支出,做到既有利于開展業務活動,又有利于提倡勤儉節約、提高效益,經研究決定對業務招待費管理規定如下:
一、定義本辦法所稱招待費,是指因公務活動或業務需要而合理開支的招待費用。交際費用包括餐費、禮品費用等。
二、管理原則
嚴格控制、限額支出、強化考核、責任到人。
三、具體規定
1、經營業務中必需的招待費支出實行“預算控制、逐筆報批”的管理方式。即:
(1)先由各部門經理擬定年度業務招待費預算方案,經總經理審核后,擬定出各部門的年度業務招待費支出計劃及分解計劃,根據審批權限經財務部復審后報送總經理審批。
(2)對業務招待費用開支實行月度控制、季度平衡、年終考核。若遇特殊業務活動確需增加額度的,經各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報總經理審核同意后決定。對超額完成銷售收入的部分,可按5%追加限額。
(3)各部門經辦人員實際每筆支出業務招待費之前必須事先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先經部門經理審批,最后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可列支,未經事先批準者一律不得報銷。高于原授權金額需要重新申請,取得授權人同意方可報銷。報銷時需注明招待對象,就餐飯店,金額,陪同人員等
2、業務招待費列支標準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況不允許招待費開支;
②客戶來酒店招待:經理級招待100元/位;酒店級分管領導招待標準本著節約的原則實報實銷,業務招待就餐無特殊情況一律在本酒店進行。
3、報銷審批手續
經辦人員必須在每筆招待支出發生后的二天內填寫費用報銷單,同時附合法票據及《業務招待申請審批單》辦理審批手續。
四、列支考核經年終考核超過規定額度,按所超部分的50%扣減部門主要負責人年終獎金。
凡不按規定或超標準開支的招待費,一律不予報銷,由有關責任人自負。
五、附則本規定適用于索易東總部及所有子酒店。
本規定自xx年1月1日起實施。本規定由總部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4
1. 目的
為加強業務招待費管理工作,堵塞漏洞,減少不合理的支出,在合理的范圍內最大限度服務客戶,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業務招待費包括因業務招待而發生的餐費、娛樂費、禮品費、接送交通費、旅游費、住宿費等應酬招待開支。
3. 業務招待費報銷要求
3.1事前審批:
3.1.1 經辦人員在業務招待費開支前,必須事先填制“業務招待費申請表”,由客服部審批并經公司領導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執行;
3.1.2 員工在外地出差(不包括市場部駐外人員)需招待客戶,應事先電話申請,經部門領導口頭同意后方可執行。
3.2不可代報:
業務招待費的報銷必須嚴格遵循“誰發生,誰報銷”的原則,嚴禁公司內部和部門間人員代報。
3.3 共同原則:
原則上應由公司兩名或兩名以上員工共同外出應酬,總經理特批除外;報銷時至少需要一名外出招待的公司員工在“付款通知書”上共同簽字確認。
3.4 單一原則:
原則上只能是一家商家的發票或者收據,并與申請表的商家保持一致。如有第二家及以上商家需在發生前電話報請上級直接主管口頭同意。
3.5 統一原則:
3.5.1 招待客戶住宿費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預訂辦理,統一支付;
3.5.2 贈送客戶禮品由公司統一采購,經辦人按照實際需要登記領用。
3.6 及時性原則:
3.6.1 業務招待費發生在廈門本地的,報銷工作需在業務招待事項完成3個工作日內送達財務審核;
3.6.2 業務招待費發生在出差地的,報銷工作需在出差返回3個工作日內送達財務審核。
3.7票據要求:
3.7.1 所消費商家的發票或者收據、消費清單、采購清單、刷卡單據等,嚴禁使用替票;
3.7.2 對確實無任何單據的支出,經辦人員需于次日編制明細表,列明支出明細和計算依據,并經共同招待人簽字確認方可報銷。
4. 業務招待費實施細則
4.1 住宿費:
公司指派專人聯系酒店作為定點住宿,并與酒店簽訂預訂協議。如有客戶來訪需提供住宿,由公司專人預訂,并將訂房信息傳遞相關責任人。
4.2 餐飲費:
經辦人需按照申請書上列明的地點招待客戶,臨時變更需經上級領導口頭同意并在付款通知書上注明,招待工作完成后應及時索取消費清單和發票,作為報銷的必要憑據;報銷時,需按照每次招待事項分別報銷,嚴禁合并報銷。
4.3 娛樂費:
經辦人必須事前申請,未經公司領導事前批準或未經同意單獨一人招待客戶此項目,財務部有權拒收。
4.4 禮品費:
經辦人需事先申請,由公司指派專人統一采購;經辦人填寫領取單,按需登記領取。
4.5 旅游費:
經辦人事先申請欲帶客戶前往旅游的地方及費用,列明客戶人數,經公司領導審批后,按實報銷。
4.6 接送客戶交通費:
經辦人申請用車及專人接送,公司領導審批后執行,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據實報銷,并由招待經辦人和司機共同確認。
4.7 超支說明:
對實際支出超申請預算的,經辦人需在報銷時在“付款通知書”列明超支的原因。
5. 業務招待費標準:
略
以上標準請各部門人員在業務招待時,本著厲行節約、就低不就高和合理使用的原則,最優服務客戶,讓客戶滿意而歸。
6. 申請審批權限:
6.1客戶來廈招待的申請均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6.2以單次招待或同一客戶招待費支出2000元為分界線,不超過2000元的,經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進行招待;超過2000元的,須經董事長審批同意方可進行招待。
6.3 各部門負責人招待費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進行招待:總經理招待費需經董事長審批方可進行招待。
6.4 費用報銷審批權限如上述招待費申請權限。
本管理辦法即日起執行。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5
一、科室招待費實行總額控制、指標管理、結余結轉下年使用的制度。各科室年度招待費限額根據各科室業務量大小,結合各科室近三年招待費支出平均數額,并根據需要調整核定(不含大型會議費用),具體總額每年年初由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總額一經確定,不得隨意突破。在有上級補助業務費收入來源的情況下,科室招待費指標不足的,經局長批準,可在上級業務費補助收入的30%以內支出。超指標支出的,不得增加下年度基數;經費支出當年有結余的,可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調減科室下年度基數。
辦公室根據科室招待費指標限額,逐月考核,集中報帳,定期公布。
二、接待范圍。實行對口接待的原則。上級財政廳、市局級主要領導、區級領導來局,由局辦公室統一接待;上級財政部門處、科級領導來局,由各科室對口接待。其它區內、區外有關單位來客,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接待的,經分管領導或局長同意后,由對口科室負責接待;各街(鎮)財政所(處)工作人員到區局從事公務活動,根據業務需要由相關科室負責接待。
區局重大會議來客接待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在邾城召開的會議,邾城地區與會人員一般不安排食宿;屬省市在我區召開的大型會議根據業務性質,以對口科室接待為主,辦公室配合;科室召開的小型會議,由科室負責接待。
三、接待地點。區外來客就餐,根據情況安排在定點餐館(原則上指定邾城賓館)或局機關食堂。區內來客一律在局機關食堂就餐。因特殊情況在其它非定點餐館招待的,必須向分管領導或局長報告,且一律由接待者本人用現金結帳,然后在本科室業務招待費中報銷。區外因公來客需要住宿的,一般安排在邾城賓館標準間。省市領導來局,經局長批準后可安排在其它地方住宿。
四、接待標準。區內因公往來接待,原則上只能吃工作餐,其標準為早餐每人6元,每桌不超過60元;中晚餐每人20元,每桌不超過200元。區外來客,處級以下(含處級),其標準為早餐每人10元,每桌不超過120元;中餐每人25元,每桌不超過300元。廳局級以上領導來我局檢查工作,可酌情提高20%-50%的接待標準。以上標準均不包括煙酒。
五、來客招待審批程序。科室招待來客先填寫“來客招待申報表”,注明招待來客姓名、職務、事由、經辦人、來客人數、招待標準等內容,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審定標準后報接待科室分管領導簽字批準,方能安排就餐。
六、報銷憑證。在定點餐館進餐的招待費必須使用統一的稅務餐飲專用發票報銷,非專用發票一般不得作報銷憑證。在機關食堂就餐結算時,必須附“來客招待申報表”,否則,財務上不予報銷。
七、報銷程序。業務招待費的報銷必須有當事人的簽字,科室負責人的審查意見和分管領導的簽批;超過指標限額的業務招待費報銷還必須有局長的簽批。每月各科室要將經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后的報銷憑證報送局辦公室報帳員手中,由報帳員辦理相關手續后,到會計核算中心集中報銷。
八、報銷時限。所有招待費支出自發生日起5日內按程序報局領導審核簽批,月末不足5日的,原則上不得逾期跨月。
九、接待紀律
1、接待客人務求節儉,嚴格控制接待范圍和標準,杜絕講排場、比闊氣,反對鋪張浪費,確保各科室招待費控制在規定限額之內。未經批準,擅自超標準和范圍接待客人的,超支部分由經辦人、陪餐人承擔。
2、嚴禁科室之間、局內設科室與外單位之間相互吃請。
3、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各科要嚴格做到“三限”:一是限酒。對外公務接待執行“午餐禁酒、晚餐限酒”的規定。二是限煙。嚴格控制派煙,特殊情況需用煙,一條煙以上需經分管機關的局領導批準。用煙原則上只能用漢煙。三是限陪。招待一般來客,每桌陪客一般限制在3人以內,特殊情況除外。
4、在機關食堂和定點餐館之外的地方招待客人,未經批準擅自招待客人的,其招待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十、以前出臺的制度與本制度相矛盾的,以本制度為準。
十一、本制度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及公司所屬企業業務招待費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減少不合理支出,總公司對業務招待費進行統一管理。
第二條 業務招待費的使用原則
業務招待費的使用要符合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會計準則的有關要求,只能用于與公司業務工作相關的招待支出,不能用于高消費場所和正常招待之外的支出。
第三條 業務招待費的使用范圍
1.用于上級主管單位、政府部門到單位檢查指導工作及兄弟單位之間的因公接待。
2.用于公司承辦的各種會議的招待。
3.用于各部門對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二章 業務招待費的管理
第四條 總公司及公司所屬企業財務室對業務招待費的使用程序及每次就餐標準負責把關;具體程序是:由接待業務經辦人員向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提出申請,由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根據招待人數及級別確定用餐標準和接待飯店,并向總公司總經理提出書面報告,特殊情況可電話請示后,補簽,經同意后方可實施,完畢后經辦人或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做好此次業務招待的詳細記錄。
第五條 公司及公司所屬企業財務管理人員按照報銷程序認真把關,嚴格內部管理制度及招待費管理制度,并做好招待費的記錄、核查工作。
第六條 公司及公司所屬企業財務管理人員每月將本單位招待費支出情況進行核查匯總、并填制業務招待費支出明細表,按規定時間上報總公司總經理。
第三章 業務招待的標準
第七條 公司及公司所屬企業需進行業務招待,由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根據招待人數及級別確定用餐標準和招待飯店后,報請總公司總經理,經總經理同意,安排就餐;就餐完畢,由財務室管理人員或公司所屬企業參與接待的負責人或公司所屬企業經辦人根據實際發生金額結算。
第四章 其它有關規定
第八條 公司及公司所屬企業應嚴格按照公司財務規定的業務招待費標準執行。
第九條 業務招待費由財務室管理人員根據實際發生金額報銷;凡未經許可擅自結算業務招待費者,業務招待費用一律自理。
第十條 凡未完善就餐手續而發生的招待費用一律自理;并對當事人處以所發生業務招待費金額50%的罰款。
第十一條 招待來客時,嚴格控制陪餐人數,一般情況下,陪餐人員只限于主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及直接業務人員。陪餐人數一般不能超過來客人數。
第十二條 在特殊情況下(如長時間加班、去外地工作等),員工在工作期間不能正常就餐的,可申請工作餐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次10元。申請程序為:單位負責人報請所屬企業領導,由公司所屬企業領導報請總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十三條 總公司總經理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業務招待。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公司。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7
為進一步規范接待程序,提高接待水平。按照精心組織、熱情節儉、方案縝密、服務周到的原則,做到領導放心,來賓滿意。特制定如下接待工作規程:
一、接待范圍
(一)國家、省、市扶貧開發系列領導及隨行人員。
(二)兄弟縣市(區)扶貧開發負責人和隨行人員。
(三)鄉鎮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員。
(四)領導批示安排接待的客人。
二、接待原則
(一)定點接待原則。主要接待安排在清江花園酒店。接待用車主要由綜合股安排。
(二)熱情節儉原則。既要熱情周到,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又要嚴格執行接待標準,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三)嚴格審批原則。各項接待任務必須報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安排接待。
三、接待程序
(一)領導批示
接到領導指示或賓客來預告函電后,由綜合股送分管領導簽署擬辦意見,報主要領導批示。按照批示意見由相關股室負責賓客接待的統籌、銜接、安排等相關具體工作。
(二)制定方案
國家、省、市扶貧開發系列領導來檢查、調研,市以上重大會議在召開,相關股室必須擬定接待方案(或會議指南),報分管領導及主任審批,副廳級以上領導來要擬定接待方案報縣接待辦統籌領導接待。
1、賓客到達前,相關科室要及時準確掌握賓客姓名、性別、單位、職級、民族、生活習慣、抵達時間、地點、交通方式、來目的、逗留時間及有關要求等。
2、落實賓客下榻賓館(飯店),安排膳食、車輛。
3、落實迎賓領導及縣內陪同接待人員。
4、安排活動日程。
5、安排記者參加全程或部分活動,做好宣傳報道。
(三)起草匯報材料。綜合材料由綜合股起草,專項材料由相關股室起草,報主任審定。需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匯報的,要送縣委辦、縣政府辦按程序審定。
(四)準備宣傳稿件。相關股室提前起草宣傳稿件,提供給記者,以便準確做好宣傳報道工作。按接待對象即時報省辦、國辦網上登載宣傳。同時不定期編發《扶貧》予以宣傳。
(五)做好會務工作。落實并布置好會議室(會標、座位牌、桌椅布局)、通知參會領導及參會單位、茶水服務、照相及攝像等。
(六)落實參觀現場。根據領導指示和賓客要求確定參觀地點,負責參觀點聯系、銜接并提前實地查看。
(七)安排送行。
1、根據賓客要求提前代訂返程票。
2、落實送賓領導。
3、根據賓客要求,做好下一站接待單位的銜接。
4、根據領導指示安排禮品。
(八)及時結帳。
完成接待任務后,要及時與賓館(飯店)等單位核對支出項目并結帳。
四、接待標準
(一)住宿。副廳(局)級以上領導住套間,處級以上領導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住標準間。
(二)進餐。餐飲安排應以來賓的飲食習慣為主,體現土家特色,酒水由辦公室自帶。在接待酒店借用酒水的,經辦人應核對后簽字,由綜合股定期歸還。
(三)禮品。一般接待活動,不贈送禮品,確需安排的.,必須經主任同意。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8
一、接待原則:
要熱情、真誠、耐心、細致、快捷的為職工服務,樹立工會的良好形象和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
二、接待方式:
1、接待職工來電、來訪,詳細詢問來訪者意圖,認真填寫來電、來訪登記。
2、對職工提出的問題,要積極給予解答、幫助協調解決。不能當時解決的(政策不明、需提供服務),要在認真分析研究后,主動與對方聯系,給予明確答復。
3、對不屬于幫扶中心工作范圍的事項,要告知對方應向哪些部門求助或幫扶其與相關部門聯系。
三、工作要求:
1、接待來電、來訪時要做到熱情、耐心、真誠。
2、解答問題要認真負責,清楚準確,熱情大方。
3、在接待過程中嚴禁與來電、來訪者發生爭吵,最大限度滿足來訪者的需要。
4、嚴格實行首問責任制,認真接待好每一位職工。
5、接待時間禁止打私人電話和隨便聊天。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9
一、做好來訪接待工作是加強溝通,樹立形象,改進機關作風的重要途徑,全體成員應高度重視。
二、來訪接待的基本原則是:認真負責,熱情周到,不卑不亢,言行得體。
三、預約來訪,要根據來訪者的目的和意愿,預先做好接待準備,通知有關人員,提前五分鐘等候。
四、突然來訪,要盡快了解來訪意圖,知會有關人員做好準備,在政策許可范圍內盡量滿足來訪者要求。
五、對所有來訪者,要立即招待,請坐并倒茶水;即使有緊急事情要處理,也要立即安排好他們就坐,簡短了解情況。
六、做好來訪登記,對意見、建議、要求等,要記錄內容、時間、來訪人及其聯系電話,部門可答復的問題立即給予答復,部門不能答復的問題要做好解釋工作,并與有關部門協調溝通,盡快回復。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進一步規范接待管理工作,壓縮經費開支,增強節約意識,提高接待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標準
1、縣委、縣政府、人大、政協領導就餐,每人每次以30元標準接待(含煙、酒)。
2、縣上各部委辦、局負責人就餐,每人每次以20元標準接待(含煙、酒)。
3、縣上其他因公下鄉人員就餐,每人每次以15元標準接待(含煙、酒)。
4、超標準接待產生的接待費,由派餐領導、分管領導及后勤管理人員承擔。
5、遇有特殊情況,按鎮上主要領導安排的就餐標準執行。
二、接待辦法
1、接待原則。按對口接待的原則,縣委、人大、政府、政協四大班子及黨群口的接待,由政府承擔接待費用,其它各部、委、局、辦來人接待,由相關站所承擔接待費用。
2、接待程序。上級來人由對口站所分管領導填寫接待單,后勤分管領導按接待標準安排,無特殊情況一律安排在鎮政府餐廳就餐,接待單應于吃飯前2小時交后勤管理人員,以免與干部就餐產生沖突,黨政辦應視接待規模安排幫灶人員。
3、接待陪員。來人接待一般由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陪同,應本著節儉的原則,嚴格控制陪員人數,不得隨意增加陪員。
4、簽字確認。接待完畢后,陪同領導應在接待單上簽字,以認定接待標準。
三、經費管理
1、專帳管理。接待費用設立專帳,帳戶設在政府文書處,由文書管理。
2、專款專用。接待費按月報帳結算,每月月底憑接待單報請鎮長審批,各站所室應結清當月接待費,交現金或直接將經費劃拔政府接待帳戶。接待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嚴禁將后勤接待經費挪作他用,以保證后勤接待工作的正常開展。
3、核對實物。嚴格實行接待物品入庫,出庫管理制度,后勤管理人員要認真填寫接待物品入庫單、出庫單和接待單,并按月核對,若有差錯,追究當事人責任。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11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和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的若干規定,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杜絕鋪張浪費,厲行勤儉節約的良好風氣,進一步規范全局公務接待,切實控制接待費用支出,打造節約型機關,現就我局公務接待作如下規定:
一、接待原則
公務接待應本著合理、節約、從儉的原則,既熱情接待,又從緊控制費用開支,厲行節約,堅決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揮霍浪費的不良行為。
二、接待范圍
1、上級領導及有關主管部門來局檢查指導工作需要接待的;
2、市、區相關職能部門或來局協調辦理公務需要接待的;
3、外地市(縣)、區城市管理部門來局交流、考察等公務活動需要接待的;
4、與市、區相關部門協調工作需要接待的;
5、組織召開大型綜合會議、現場會等活動需要接待的;
6、上級機關及領導交辦的接待接待工作。
三、接待程序
1、因協調或辦理綜合性公務活動需要接待的,由辦公室報請局領導批準后,確定接待標準,選擇物美價廉質優的場所辦理就餐、住宿或會務接待。
2、各科室、中心、中隊因辦理對口業務工作需要接待的,先報請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后,按標準進行接待,并報辦公室備案。
3、上級或領導交辦的接待工作任務,由承辦單位按規定和標準組織完成。
4、同時接待多方來客的,原則上安排統一就餐,有少數民族的,根據需要另行安排。
5、公務接待原則上使用公務卡支付,不能使用公務卡的使用現金支付。
6、未經領導批準或未按程序辦理的接待,其接待費用不予報銷。
四、接待要求
1、實行總額限制。根據需要,由財務科定期或適時通報接待費用支出情況,及時控制或減少接待,確保全年接待費用不超過年度預算的接待費總額。
2、實行陪同限員。因工作需要進行接待,原則上實行對口陪同,盡量減少陪客,控制陪同人員數量。
3、實行限酒接待。凡公務接待和各種會議,中午一律不準喝酒;晚餐需要喝酒的,主要以散裝白酒為主,少喝瓶裝灑,嚴格控制高檔酒。
4、實行報銷會審。接待費由分管局領導審核,局長審批報銷。報銷公務接待費必須經報人、證明人、審核人三者齊全,證明人對接待支出是否真實進行審核,審核人對人是否超范圍或超標準接待進行審核。財會人員對發票是否合法、附件是否齊全等進行審核,對不合法票據拒絕受理。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規范和做好我局公務接待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則
(一)公務接待本著熱情、廉政、節儉的原則,嚴禁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二)根據工作需要,實行對口接待,分工負責,不搞層層接待。
(三)建立公務接待登記報批制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二、接待標準
嚴格控制陪客人數和招待標準,一般陪客人數不能超過來客人數的二分之一。招待標準:縣(處)級以上干部,原則上每人每次不超過50元,科級以下干部,每人每次不超過40元。如有特殊情況,按領導批示安排。
三、審批程序
(一)局機關接待工作
各科室來客應逐級匯報,經局長批準后方可招待。由局辦公室開具 “來客就餐通知單”,經主管局長和局長簽字同意后,到指定地點就餐。一般情況下就餐前填寫,特殊情況經請示局長同意后餐后補填。結算時,持《就餐通知單》及原始票據,并填寫《招待費使用審批卡》,經局長審批簽字后方可報銷。
(二)會議接待工作
上級主管部門在我局舉辦大型會議、活動及進行綜合聯查,需要局里安排時,根據來賓人數、職級、會期等情況,由舉辦單位與辦公室結合制定接待方案,經局長批準后,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
四、監督檢查
(一)局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的公務接待督查領導小組,負責對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公務接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違反公務接待管理制度,造成浪費或產生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并取消年終評先資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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