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機動車輛(主要有鏟車、農用車等)是礦山主要裝運工具,為確保安全行駛,規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安裝普通“水箱型”凈化裝置)
6、運輸礦碴時,不準超出馬槽高度的20厘米。
7、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8、井下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應減速慢行。
9、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
10、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1、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5米的間距,以防發生碰撞。
12、在料場、溜井口、鎊房等車輛密集場所,應按秩序行駛,以防車輛擁擠發生事故。
13、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14、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
2、檢查規定:
⑴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后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⑵分公司車間主管車輛的隊長或硐長,對本隊的所有車輛每旬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⑷當班安全員要對本班車輛駕駛員持證情況和尾氣凈化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⑸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⑹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項目部對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現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家電網公司以國家電網工[20xx]122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強送變電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項目部的施工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 1 條 嚴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圍和對分包方資質的要求
1、 嚴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圍,變電工程的主要設備安裝、調試等項目分包,分包方應該具備相應電壓等級的施工資質。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勞務分包。
2、 送變電工程的勞務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須具備“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3、 變電工程的主控樓等建筑項目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4、 送變電工程的基礎和土建工程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第 2 條 嚴格對分包方安全資質審查,資質審查的內容:
1、 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 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3、 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 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 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6、 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3 條 加強分包合同的管理
1、 發包方與分包方應依法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明確三點:第一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事故后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第二嚴禁分包方承擔的工程項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確分包方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是分包方自己的隊伍和人員。
2、 分包合同除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有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有關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3、 公司作為送變電工程施工的總承包商對業主負責,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全面負責。不得將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有關安全、質量等責任以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等形式轉移給分包單位。
第 4 條 嚴格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1、 公司、分公司或工程項目部(簡稱發包方)招用分包單位或勞務分包單位時(簡稱分包方),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請并填寫“供方安全資格審查表”,由發包方有關職能部門會同安監部門嚴格審查其資質。未經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嚴禁錄用。公司、分公司及其工程項目部下屬的工地等不得越權自行招用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
2、 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審查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安全、質量事故的分包方,不得繼續使用。
3、 發包方對承建項目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責任,并對其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將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4、 在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發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施工安全負全責。
5、 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中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必須由發包方負責,并按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審核、批準和交底的有關程序執行。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仍應由發包方負責并按技術措施編制的有關程序嚴格執行。
6、 勞務分包單位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應指派有事業心、有責任感、技術熟練、有較豐富施工實踐經驗的技工擔任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并對勞務分包單位的現場組織、工器具的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分包人員實際操作技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勞務分包人員應在發包方的直接指揮和監督管理下進行勞務作業。
7、 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防護用品、用具。發包方對分包單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檢驗合格情況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不合格的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現場使用。
勞務分包中勞務人員的安全用具必須由發包方提供。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原則上由發包方提供或租賃。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配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須提供經檢查試驗合格的證明資料,并經發包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 發包方應加強勞務分包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培訓要有針對性,注重實效,并能滿足施工中應具有的安全和技術素質要求,施工前應組織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考試成績應由發包方登記造冊。
9、 發包方應監督分包方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病、殘、未成年者應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10、 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并經抽考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
11、 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發包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無此附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因無安全施工措施而發生事故,發包方簽約者應負全部責任。
12、 分包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發包方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的管理規定,服從發包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發包方安監部門匯報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產中大公用環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產環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物產環境防范和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物產環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企地銜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貫通、多方聯動、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開展應急管理常態工作。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物產環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屬企業(以下簡稱“各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是指應對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而開展的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和應急評估等全過程管理。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相關規定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物產環境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總經理和分管生產安全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為小組成員,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營管理部門。
第五條物產環境對本級及各單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單位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應急管理領導機構。
第三章管理內容
第七條各單位應當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生產裝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要害部位、關鍵生產環節、危險生產與作業場所、公共聚集場所及重大活動,開展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突發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措施,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生產安全事件,編制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并建立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審核備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建立本單位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的企業,應當與周邊應急救援力量簽訂協議,為本企業應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購置和儲備與應急處置救援需求相適應的應急物資裝備。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鼓勵和支持應急管理方法、應急技術、應急裝備的研究與推廣應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保障應急資金列支渠道暢通,確保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救援響應資金及時到位,足額保障。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全員應急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培訓和針對性訓練,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針對不同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定期或有計劃地分層級、分類別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及綜合演練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并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新制定或修訂的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當及時組織演練。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于發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高后果風險因素,應當及時組織開展隱患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防范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監測預警。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當認真落實應急值班制度,接報信息后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報送,落實領導批示,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準備,并做好事態跟蹤工作和后續工作。
第十六條各分(子)公司應當明確并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突發緊急狀況下的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當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指令、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或組織撤離作業場所。
第十七條事發單位應當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劃定警戒區域,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群眾,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疏導。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重要部位、危險區域應當實行專人值守。
事發企業應當在不影響應急處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收集現場照片、監控錄像、工藝設備運行參數以及應急處置過程等資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毀損或隱瞞事故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及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當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救援時,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的統一指揮,并持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對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過程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上報事故調查組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條物產環境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業績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考核。所屬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制度,結合企業實際,修訂完善應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各部門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適合本部門特點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落實;組織制訂防火工作計劃,督促所屬單位、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消防滅火和安全疏散預案的制訂、演練;組織對義務消防隊伍的管理和對師生員工、義務消防隊員進行防火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及培訓;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組織防火安全責任(保證)書各項內容的落實。
三、各重點防火部位,實行晝夜24小時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點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規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規定》、《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規定》等規定落實。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應按規定審批,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作業。
五、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
六、加強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強對氣源特別是易燃、有毒氣體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嚴禁在教學、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九、保障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排煙送風、自動噴淋、火災事故廣播、火險報警等設施、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十、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十一、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直至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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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
第二條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汽車運輸處(以下簡稱“汽運處”)各級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職能部門和員工,在部門和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實行一崗雙責制,做到有崗必有責,上崗必守責。
第二章汽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職責
第四條汽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全職責
1、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組織落實城投總公司和環境實業公司安全管理各項目標,并通過各職能部門組織落實和實施。
2、研究和決定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審查決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安全資金的投入等,決定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人員的獎勵和重大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3、定期召開處安委會會議(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和安全工作例會(每二月一次),聽取各職能部門、下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匯報,檢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況,部署下階段公司安全工作計劃。
4、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傳達上級安全緊急會議精神,落實事關汽運處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生產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
第三章汽運處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六條安委辦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上海市及城投總公司、環境實業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處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落實安委會會議精神,執行汽運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推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
3、組織制訂、修訂本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直接作業環節進行重點安全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檢驗和管理工作。對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的評估、立項、申報及項目實施進行檢查、監督。
4、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查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暫時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
6、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健全事故臺帳;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他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工傷認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落實汽運處級教育職責,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8、負責本企業對各部門、各單位安全生產考核,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康杯”等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第七條生產業務部(固廢收運中心、醫廢收運中心)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及指示,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原則。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做法,及時向領導報告,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異常情況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協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遇到緊急情況,有權先處理后匯報。
4、參加安全生產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查出的不安全問題及時布置落實整改。嚴格執行對作業工藝流程的監管,杜絕或防止發生非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等現象,實現安全有序生產。
5、參與編制或修訂工藝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規范,參加安全技術規程的編制工作,及時消除和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
6、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審核生產業務方案、重大設備裝置檢修技術文件,使其符合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要求。
7、在簽訂業務或檢修施工合同時,應負責審核其施工資格(企業等級、經營范圍、技術資質、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等),同時簽訂《安全協議書》,并負責對其進行業務或檢修施工安全教育。
8、參加相關業務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八條處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汽運處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示和要求,及時轉發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
2、負責對臨時來汽運處辦事人員進行登記,對生產現場參觀學習交流人員進行安全須知教育。
3、負責制訂和健全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4、定期對公務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督促駕駛員或有關人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年檢工作,確保交通安全。
5、負責職工伙食團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電、燃氣,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定期維護排風、煙道等廚具設施,及時清除油膩、污垢。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辦公室)安全職責
1、負責員工一般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歸口管理工作,編制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時,同時將安全管理部門關于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方面的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到汽運處年度培訓計劃之中。
2、負責對新進人員(轉崗人員、復崗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的審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關部門,經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3、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統籌和組織工作,負責對安全管理部門具體落實培訓情況的跟蹤和考核工作。
4、負責制訂勞動紀律管理規定,負責員工勞動紀律的檢查、考核和獎懲。
5、貫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在勞動合同中,載明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和工傷社會保險等事項。在簽訂勞務用工合同時,應有安全方面的內容和要求,并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6、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負責落實職工勞資福利政策,辦理事故責任者的懲處事項,辦理違章、違法責任的懲處,負責工傷認定后有關補償和鑒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干部晉升、員工晉級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
8、按規定落實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
第十條安保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租賃廠房(場所)安全協議的簽訂并敦促安全協議條款的落實。
2、負責主管范圍內租賃廠房(場所)安全檢查,及時督促落實問題的整改。
3、負責設施設備的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投入。
4、負責汽運處安全監控設施、消防器材和各類特種設備設施的定期維護與保養,確保正常運行。做好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的管理,做到持證上崗。
5、積極推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指導和提高安全技防水平。
6、對公司所屬船舶和車輛的GPS、GIS監控系統,以及大型機械設備運行監控系統進行監管與指導。
7、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傷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并組織討論分析,做到“四不放過”,對影響安全的傾向和行為進行幫助及教育。
8、會同有關人員負責對新駕駛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行車、安全操作的教育,協助分管領導抓好定期召開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活動,樹立先進典型。
9、采用信息化技術,推進設備設施的技術革新,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確保本質安全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部安全職責
1、審核安全技術措施、隱患整改、安全教育等安全費用計劃,確保資金到位,監督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
2、審核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資本性及費用性資金預算決算,確保資金到位與專款專用。
3、確保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等費用開支。
第十二條市場拓展部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拓展的新項目和新業務,必須同步制訂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新的項目和新的生產業務,必須符合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安全技術要求。
3、負責本部門管理業務和施工單位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措施落實。
第十三條工會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工會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依法組織員工參加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發揮監督保證作用。
2、組織和健全勞動保護監督管理網絡,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和職業健康,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協助行政開展班組安全活動,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對安全生產維權和監督的職能。
3、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安全知識宣傳,維護員工健康與安全權益。開展“安康杯”競賽等活動,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定期研究勞動保護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向行政部門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組織參加群眾性的綜合安全檢查,通過巡視等方式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5、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6、參加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第十四條團委安全職責
1、配合行政和黨委抓好團員青年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的教育,動員和督促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發揮積極作用。
2、組織團員青年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發揮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和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
3、結合團員青年的特點,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實行監督。
4、總結推廣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的典型經驗,表彰在安全生產中做出貢獻的先進人物。
第四章各級領導與員工安全職責
第十五條處長安全職責
1、處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主持召開安委會會議,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并在當年的具體工作中逐項予以落實。
3、組織制定并簽發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切實保證本單位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生產資金主要用于安全裝備、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獎勵、隱患治理、員工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等職業健康保護。
5、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把握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在部署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同時落實、同時檢查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抓好生產裝置、設施維修改造和基本建設項目安全、消防、環保、職業健康“三同時”工作。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與運營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7、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要求配備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獎懲。
8、及時如實向上一級安委會報告并配合或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落實“四不放過”原則。
第十六條黨委書記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
2、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員工的安全意識,營造企業安全文化。
4、發揮各級黨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保證監督作用,教育黨員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領周圍群眾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5、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下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6、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黨員時,應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7、支持行政主要負責人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8、發生事故時,協助行政領導做好思想穩定和善后處理協調指導工作。
第十七條分管安全生產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等,組織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堅持貫徹“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檢查生產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生產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隱患排查整改。
5、負責落實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要負責人,或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負責本企業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黨委副書記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負責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配合黨委書記及時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報道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模范事跡和事故通報。
4、配合黨委書記發揮各級黨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和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領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
5、配合黨委書記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第十九條分管技術設備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設備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制訂、修訂和審批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組織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檢查設備主管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本企業設備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運行,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負責組織編制本企業設備改造方案和設備檢修計劃,應有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內容,并負責落實。
5、負責組織設備事故的報告、調查及處理。
6、負責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落實設備隱患排查整改,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并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按計劃實施。
7、負責組織落實大檢修、計劃檢修、搶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來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開設備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設備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9、負責落實對本企業員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
10、負責落實本企業安全設施、設備和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11、按照上述安全職責,制訂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在具體工作中逐條落實。
第二十條分管生產業務、市場經營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生產業務經營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定、安全技術規程等,組織實施、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參加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事故調查處理。
4、定期召開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部門和個人。
第二十一條分管人力資源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人力資源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人力資源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組織實施、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負責配備各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安全工程師。
4、負責組織落實員工的技術業務培訓、技術練兵;組織落實員工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的教育培訓。
5、負責對事故相關責任者的處分(處理)。
第二十二條紀委書記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起保證、監督作用。
2、負責紀委等部門在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發揮各級紀檢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模范帶頭作用,并組織帶動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4、協助行政領導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紀檢黨員時,要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
5、支持行政主要負責人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6、負責組織紀委監察部門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參與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全國、上海市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廣大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監督作用。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工會系統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4、組織員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的群眾性活動,配合行政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做好職工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5、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把職業安全衛生列入工會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
6、參加事故調查,參與對負有責任的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作業部門(固廢收運中心、醫廢收運中心)負責人安全職責。
1、作業單位負責人對作業單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制度,做到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2、組織制訂、修訂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落實本部門安全教育,督促并檢查班組安全教育。
4、組織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知識教育,定期組織考核。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6、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取得資格證書的安全管理人員,領導并支持班組安全員的工作,負責落實部門各級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7、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裝置部門級安全檢查,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一時無法整改的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負責二級動火審批,組織落實動火安全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部門值班制度,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及時上報和處理,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落實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10、部門副職在部門負責人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十五條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2、組織員工學習并執行部門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工藝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法等,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定期組織班組安全活動,組織第三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
4、教育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檢查督促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完好投用。
5、負責實施每班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不能整改的應立即報告上級,同時采取應急防范措施。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配合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7、抓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競賽,抓好班組基層建設、基礎管理,提高班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維護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秩序。
第二十六條生產作業人員安全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針對環境行業特點,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認真地做好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工藝紀律、安全紀律,精心操作,認真記錄。
3、按時巡回檢查,正確判斷、處理并報告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4、發生事故時,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5、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作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整潔。
6、上崗按規定著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以及熟練正確地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向領導報告。
8、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各項工作秩序,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
1.公司設立安全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的領導機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公司辦公室是安全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2.事業部、職能部設立安全領導小組,部長為本部門生產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領導者,負責管理和監督本部門的安全工作。事業部、職能部下屬各車間、班組、辦公室設立安全員,承擔具體安全工作。
二、社會治安
1.各部部長和負責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為本部門社會治安的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個員工遵紀守法,杜絕違法亂紀和擾亂社會治安的情況發生。
2.各級組織要教育員工崇尚科學,自覺抵制******等非法邪教組織及其歪理邪說的影響,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種腐朽思想的影響。
3.各辦公場所和生產車間要加強安全防范,下班關好門窗,謹防盜竊和破壞活動,確保正常的生產秩序和財產安全。
4.員工在工作場所必須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嚴禁打架斗毆,損壞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產
1.車間安全
1).車間安全生產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公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是管理規劃部,各事業部綜合管理辦公室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管理和保障部門。各車間、班組必須設立安全員,并制定安全員崗位職責。
2).員工在生產中必須執行有關生產管理規定和崗位工作要求,正確操作設備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違章操作。
3).各部門對生產設備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故障運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產設備和有毒有害化學藥品、高壓氣體、放射性元素等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嚴防發生責任事故。
5).勞動保護、保健及用品的管理執行公司勞動保護管理規定。
6).各部可根據工作和生產情況制定本部門的具體管理條例并監督實施。
2.庫房安全
1).庫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管理規劃部負責。
2).庫房管理要執行公司頒發的《庫房管理制度》,嚴格出入庫手續,對貴重物資要加強管理,確保公司物資和財產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存放和管理要執行公司頒發的《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管理辦法》。
3.辦公區安全
1).各事業部、職能部對本部辦公區的安全負責。辦公區的安全管理應執行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各部門安全員要定期對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
2).發現設備故障后要及時修理或報告有關部門,嚴禁設備故障運行,以免問題擴大或引發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電,嚴禁動用明火和超負荷用電,以消除事故隱患。
4).未經公司安全委員會同意,辦公區內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和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險物品,必須向公司辦公室申報,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否則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5).要害部門及重要崗位要加強安全保衛,對現金、文件和貴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員要經常檢查鎖具及安全報警系統,嚴防發生責任事故。
4.文件資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辦公室;質量體系文件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質量辦公室;財務資料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財務金融部;已歸檔技術文件資料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資料室,未歸檔的技術文件、資料由各部門管理。
2).各部門應按有關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資料,對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資料的收發、批閱、借閱、移交、銷毀等環節要健全登記制度,并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不得隨意處理或丟失。
3).屬公司知識產權的發明專利、專有技術、軟件、圖紙資料等必須由公司資料室嚴格管理,嚴防侵權和泄密。未經許可,不得對外泄露。否則一經發現,將根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程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5.計算機網絡安全
1).公司網絡安全工作的管理監督部門是公司研發部網絡中心。
2).計算機網絡安全執行公司頒發的《股份公司計算機網絡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管理規定。
3).嚴禁任何人違反有關規定,利用計算機網絡給國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損害。
6.車輛交通安全
1).公司辦公室是公司車輛、專職和特定司機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門。
2).公司交通安全工作歸屬冶金自動化研究院交通安全委員會管理,每個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及公司有關車輛管理規定,服從交通安全委員會的管理。
3).公司車輛、專職和特定司機管理執行公司頒發的《車輛管理辦法》和公司辦公室的管理規定。
7.物品出門管理
1).公司物品出門的管理監督部門是公司辦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門(包括設備發貨)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門證,并主動接受冶金自動化研究院門衛的檢查。未經批準,任何人嚴禁將公物帶離公司。
3).各部門處理廢舊物品時,也必須持有公司的出門證。
4).公司辦公室委托各事業部綜合辦公室辦理本部門持物出門證。其他部門的持物出門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對外發貨須持有公司市場營銷部的發貨通知單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出門手續。
四、防火及安全用電
1.防火和安全用電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單位安全員要定期檢查用電設備及電路,發現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人員及時維修,以免釀成事故。
2.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斷開電源,并在電源處懸掛斷電檢修標志,嚴禁帶電操作。凡生產中的帶電調試和實驗工序要劃定作業安全區域,帶電作業區及帶電設備要設立明確的警示標志,以免發生危險。
3.未經許可,辦公區內嚴禁使用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如確實需要使用,須向公司辦公室申報。各部門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負荷,以免發生事故。
4.辦公及工作場所使用的用電設備要有專人管理,下班時務必關斷電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5.修理電路及用電設備須有電工上崗證,無證人員不得修理電路及電氣設備,更不得修理高壓電路和設備,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6.使用電、氣焊設備要有上崗證,嚴禁無證操作,以免發生火災。因工作和生產需要必須使用臨時電源時必須確保安全,鋪架臨時線路須由電工負責,并經部門安全員檢查,確保安全。
7.不得在貼有禁煙標志的車間及辦公區等禁煙場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在非禁煙區吸煙時不得亂扔煙頭,以免發生火災。
8.位于各部門責任區的滅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門安全員管理,定期檢查,確保可靠,嚴禁隨意移動。發現失效、丟失等立即向公司辦公室通報,以便及時處理,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辦公區各樓層及生產車間要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嚴禁亂放雜物堵塞通道、樓梯和門口影響安全疏散和火災撲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車間和辦公區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品應執行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經各部綜合辦公室及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批準,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生產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執行國家有關放射性物品管理規定,嚴禁隨意存放、使用。其移動和使用要通過公司辦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門申報,相應產品的銷售要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
3.公司貴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確保安全,并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要落實到責任人并要有嚴格的管理手續,發生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各部門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現金,現金的管理要執行公司的《現金管理規定》。否則一旦發生損失將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
六、事故處理及處罰
1.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發生事故應立即逐級上報,并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同時酌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傷者,保全設備,保護事故現場等候處理。嚴禁隱瞞事故、拖延上報或破壞現場。否則將對有關當事人嚴厲處罰。
2.屬于員工工傷事故,需辦理工傷手續的,事故部門應在24小時內通過公司辦公室向勞動部門申報,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有關部門的診斷、鑒定材料。因部門申報延誤造成辦理手續困難或經濟損失的,由發生事故部門承擔責任。
3.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
4.對于重大責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責任人和部門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等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5.公司可根據事故損失的輕重及責任程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處罰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賠償、罰款、記過、撤職、解除勞動關系等。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使其規范化、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用于財務部檔案的管理。
三、檔案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調閱、借閱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于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財務檔案定義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的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
五、會計檔案范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一)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它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二)會計賬簿
會計賬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記備查簿等。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有主要財務反映指標快報,月、季度會計報表、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四)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財務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會計電算化存貯在磁盤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管理。
六、會計檔案的裝訂和保管
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文字資料的裝訂。會計憑證的裝訂,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釘、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3)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二)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1)裝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2)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3)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厘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三)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后,裝入會計憑證檔案盒以便妥善保護。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1)會計檔案室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
(2)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3)會計檔案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以防蟲蛀、防鼠咬。
(4)會計檔案室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以利查閱,并防止潮濕;
(5)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6)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檔案保管期限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3)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4)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5)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6)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10)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七、會計檔案的借閱
(一)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所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須經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員批準。
(二)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單位內部人員借閱手續。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三)本單位人員需要檔案資料,在登記報批后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閱或者復印。
(四)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八、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公司領導審查,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2)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3)銷毀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各單位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本單位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條總則
1、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保護廠區綠化環境整潔,保障員工的勞動安全,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生產區、辦公區和生活區。
3、責任人。公司全體員工,其中保安人員負有日常護理和監管責任。
第二條內容
1、員工出入門衛
1—1凡本公司員工均應熟讀“員工守則”,自覺履行各項義務。維護公司正常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紀守法,樹立自我防范意識,增強主人翁責任感。
1—1—1不得攜帶各種xxx、危險品和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廠區和工作、生活場所。
1—1—2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帶熟人進入生產區參觀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帶公物出廠變為己有。
1—1—4上下班主動接受門衛保安人員的安全監督和檢查。
1—2外來人員:門衛對待外來人員,應做到笑臉迎送賓客,善用文明禮貌語,樹立企業第一形象,并主動為來訪人員提供必要的服務,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詢問來意,填寫“來訪人員工作通知單”然后xxx或引薦對口接待部門或接待人。來訪結束后回收“來訪人員工作通知單”并存檔備查。
1—2—2來訪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生產區參觀、考察或學習時,應由接待部門填寫“非生產人員進入潔凈區審批單”,經審核批準后并按“生產區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進出。未辦上述手續的,門衛保安有權制止進入。
2—公司財產保衛
凡公司員工均應遵循“愛廠如家、惜財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實做到:機開勤護理、下班必停機、機停關電源、鎖門才離開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災防護
2—1—1倉庫、車間及辦公場所內嚴禁吸煙或擅自攜帶引火物品。
2—1—2危險品周轉庫存放的各種易燃、xxx、易中毒等危險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經常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
2—1—3各車間用于消毒和生產的酒精應控制在日用量范圍。
2—1—4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并放在明顯容易取用的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用狀態。
2—1—5電器及線路不得使用過大的保險絲,電器設備使用后,應關閉電源。
2—1—6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必要時遷移。
2—1—7食堂使用的爐灶、煤氣應防滲漏,下班時應關閉各閥門。
2—2盜竊防范
2—2—1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后應放置于安全的櫥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夜間值勤的保安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公司內巡邏。
2—2—3未經批準,不得攜帶各種物品出廠,否則保安人員不得放行。
2—2—4竊案發生后,應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有關單位偵察。
3—保安值勤保衛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員,除自覺遵守“員工守則”外,均應熟悉本制度,為維護公司秩序,認真履行下列義務。
3—1—1服從總經辦的命令,接受行政辦的管理和監督。
3—1—2待人接物須謙恭有禮不得怠慢。
3—1—3值勤時態度宜嚴肅且精神煥發。
3—1—4處理各種工務必須公正廉潔。
3—1—5不得泄漏公司xxx。
3—1—6不得酗酒、xxx、滋事。
3—1—7應明確公司的xxx、環境及各級人員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員的職責:
3—2—1有關人、物、車輛進出的登記、通知、檢查、核對。
3—2—2預防盜竊、火災及其他危險事項。
3—2—3維護廠風廠紀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內警戒警備事項。
3—2—5廠區綠化環境的日常維護管理。
3—2—6倉庫所有進出物品的裝卸及監督檢查。
3—2—7公司大門值勤。
3—2—7—1注意公司員工及外來賓客的出入。
3—2—7—2各種報刊郵件的簽收登記。
3—xxx人員攜帶出廠的包裹檢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進廠擾亂。
3—2—7—5注意進出員工的服裝是否整齊。
3—2—7—6監督打卡并協助行政辦整理員工每天出、缺勤情況。
3—2—7—7飲水機護理及換水。
3—2—8巡邏值勤
3—2—8—1值勤保安應堅守崗位,特別是對財務、倉庫、職工食堂等重要地段,應實行xxx小時監控,負責維護公司安全
3—2—8—2巡邏時應認真檢查不得做其他事務或與其他人閑談。
3—2—8—3遇有意外事故時應立即報告上級處理或報警。
3—2—8—4巡邏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3—2—8—4—1廠區內外有無盜匪潛伏。
3—2—8—4—2廠內和廠房周圍門窗及水電開關是否關閉或損壞。
3—2—8—4—3風雨雷電是否殃及公司財物。
3—2—8—4—4有無火種發生之跡象。
3—2—8—4—5有無在公司內酗酒、xxx或在禁煙區吸煙和其他傷風化事項。
3—2—xxx分爭或聚眾喧嘩的防止與取締。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條·目的
為維護公司網絡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證公司網絡系統的暢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網絡系統管理。
第三條·職責
1、技術開發部負責公司網絡系統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統維護,制定相關制度并參加檢查。
2、辦公室、安質部會同相關部門不定期抽查網絡內設備安全狀態,發現隱患及時予以糾正。
3、各部門負責落實網絡安全的各項規定。
第四條·網絡安全管理范圍
網絡安全管理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范:物理層、網絡層、平臺安全,物理層包括環境安全和設備安全、網絡層安全包含網絡邊界安全、平臺安全包括系統層安全和應用層安全。
第五條·機房安全
1、公司網絡機房是網絡系統的核心。除技術部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2、技術部的管理人員不準在主機房內會客或帶無關人員進入。
3、未經許可,不得動用機房內設施。
第六條機房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遵守相關工作制度和條例,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須檢查設備電源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第七條為防止磁化記錄的破壞,機房內不準使用磁化杯、收音機等產生磁場的物體。
第八條機房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第九條機房溫度要保持溫度在20±5攝氏度,相對濕度在___%±___%。
第十條做好機房和設備的衛生清掃工作,定期對設備進行除塵,保證機房和設備衛生、整潔。
第十一條機房設備必須符合防雷、防靜電規定的措施,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處理,計算機及輔助設備的電源須是接地的電源。
第十二條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認真履行機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防盜等工作。
第十三條機房電源不可以隨意斷開,對重要設備必須提供雙套電源。并配備UPS電源供電。公司辦公樓如長時間停電須通知技術部,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并指明電源恢復時間。
設備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網絡系統的主設備是連續運行的,技術部每天必須安排專職值班人員。
第十五條負責監視、檢查網絡系統運行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如電源、空調等)的工作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向技術部領導報告,遇有緊急情況,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妥善處理。
第十六條負責填寫系統運行(操作)日志,并將當日發生的重大事件填寫在相關的記錄本上。負責對必要的數據進行備份操作。
第十七條負責保持機房的衛生及對溫度、濕度的調整,負責監視并制止違章操作及無關人員的操作。
第十八條不準帶電拔插計算機及各種設備的信號連線。不準帶電拔插計算機及各種設備。不準隨意移動各種網絡設備,確需移動的要經技術部領導同意。
第十九條在維護與檢修計算機及設備時,打開機箱外殼前須先關閉電源并釋放掉自身所帶靜電。
網絡層安全
第二十條公司網絡與信息系統中,在網絡邊界和對外出口處必須配置網絡防火墻。
第二十一條未實施網絡安全管理措施的計算機設備禁止與外網相連。
第二十二條任何接入網絡區域中的網絡安全設備,必須使用經過國家有關安全部門認證的網絡安全產品。
第二十三條在計算機聯入公司網絡之后,禁止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如撥號上網、ISDN、ADSL等)與外網相連。
第二十四條對于公司內部網路應當根據應用功能不同的要求,必須進行網絡分段管理,以防止通過局域網“包廣播”方式惡意收集網絡的信息。
系統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禁止下載互聯網上任何未經確認其安全性的軟件,嚴禁使用盜版軟件及游戲軟件。
第二十六條___管理:___的編碼必須采用盡可能長并不易猜測的字符串,不能通過___等明文方式傳送傳輸,___必須定期更新。
第二十七條普通系統用戶: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禁止與其他人員共享賬號和___;禁止運行網絡監聽工具或其他___;禁止查閱別人的文件。
第二十八條系統管理員:不得隨意在系統中增加賬號,隨意修改權限,未經技術開發部領導許可,嚴禁委托他人行使管理員權利。
第二十九條外來軟盤或光盤須在未聯網的單機上檢查病毒,確認無毒后方可上網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三十條網絡系統的所有軟件均不準私自拷貝出來贈送其它單位或個人,違者將嚴肅處理。
系統應用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行專人負責檢測病毒,定期進行檢查,配備相應的實時病毒檢測工具。
第三十二條嚴禁隨意使用軟盤和U盤等存儲介質,如工作需要,須經過病毒檢測方可使用。
第三十三條嚴禁以任何途徑和媒體傳播計算機病毒,對于傳播和感染計算機病毒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十四條發現病毒,應及時對感染病毒的設備進行隔離,情況嚴重時報相關部門并及時妥善處理。
第三十五條實時進行防病毒監控,做好防病毒軟件和病毒代碼的智能升級。
第三十六條應當注意保護網絡數據信息的安全,對于存儲在數據庫中的關鍵數據以及關鍵的應用系統應作數據備份。
第三十七條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屬安質部。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擔任,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任、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 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技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保衛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見,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領導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干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工程采購總監,副組長:工程維修部經理,成員:工程維修部全體維修人員、物資供應部經理、工程材料采購員。
二、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并在發生雷電災害時啟動預案,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供應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三、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長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報告災情,并協助防雷辦公室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維修部電工班長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五、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工程維修部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查報告,合格證失效前十五個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維修部經理向市防雷辦公室提出檢測申請,并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六、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司員工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七、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xxx物業公司有限公司
20xx年7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食品進口前,必須向省檢驗檢疫局申請備案,并保證所提供備案信息準確、真實。
二、公司在向省檢驗檢疫局申請備案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制準確完備的收貨人備案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證明書等的復印件及原件;
3、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4、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組織機構設置、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
5、擬經營的食品種類、存放地點相關材料及證明;
三、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時,應按規定通過備案管理系統填寫并提交完整一致的備案申請表。提供收貨人名稱、地址、聯系人姓名、電話、經營食品種類、填表人姓名、電話及承諾書等信息,并確保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可以通過備案信息與本公司相關人員取得聯系。
四、若公司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等發生改變時,將及時通過備案管理系統提出修改申請,由省檢驗檢疫機構審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第二章食品標簽管理制度
為加強進出口食品標簽管理,保證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應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積極配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省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承諾進出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簽符合國家規定,誠實守信,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三、本公司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時,按照報檢規定提供正確完善的材料,如下:
四、若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將配合檢驗檢疫機構銷毀或者退貨,由本公司相關負責人辦理退運手續,其他項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諾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不能進行技術處理或者技術處理后重新檢驗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將銷毀或退貨。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訓
一、培訓目的:
1、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2、通過對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學習,強化員工自身的安全責任,確保公司食品經營安全。
二、培訓對象:
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人員,均應參加食品安全培訓。
三、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培訓方式:
公司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五、培訓時間: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六、培訓要求:
1、參加培訓人員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應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制定。
2、對新錄用員工及轉崗員工在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參加的需向公司請假,食品安全培訓將納入考勤管理,對無故缺席的按照勞動合同給予處罰、待崗和解聘的處理。同時,公司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晉級、加薪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培訓組織:
公司食品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并對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匯總、歸納、整理并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第四章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檔案制度
第五章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一、票證查驗
公司采購食品時,應按照《食品索證索票規定》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復印件。向供貨方索取的具體票證如下:
二、外觀查驗
公司采購食品時,應對每批次食品進行外觀查驗,具體外觀查驗內容如下:
三、查驗問題處理
1、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采購部門負責辦理退貨;
2、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行銷售,由品管部負責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進貨查驗執行管理:
第六章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一、倉庫管理責任人:
倉庫管理員負責公司倉庫管理工作。
二、倉庫管理員崗位職責:
三、庫管員工作內容:
1。按送貨單驗收公司采購貨物,驗收內容如下:
2。驗收問題處理:
對于驗收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給采購部。由采購部按公司采購制度處理。
3。驗收合格后的商品入庫管理:
4。商品儲存管理。
(1)分類存放:
(2)安全管理:
5。商品出庫管理:
6。庫存盤點管理:
庫管員每半個月要對庫存商品進行全面盤點,以核對實際庫存數,盤點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找原因,并向總經理匯報。
第七章進口和銷售記錄管理制度
一、食品進口記錄管理
1、食品進口記錄內容:各批次的進口食品需做好以下記錄:
2、食品進口記錄責任人:
二、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管理
1、進口食品銷售記錄內容:銷售記錄的內容包括下列信息:
2、銷售單據的填寫要求如下:
3、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管理方法:
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第八章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制度
一、食品退市處置預案:
(一)當公司經營的產品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止銷售:
(二)處置措施:公司員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于上述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二、食品召回釋義
(一)食品召回定義: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者按照規定程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
為保障食品安全,公司每季度組織銷售部和品管部對在售食品進行一次安全調查及評估,檢查所有在售食品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項或潛在危害。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三)食品召回等級劃分: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1、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2、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3、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公司應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并按下列方法進行處理: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確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時處理和有效救援,公司實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義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貯藏、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含30人)的;
2、食品安全事故影響范圍跨越縣(市、區)級行政區域,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3、其他以食品為載體,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責任人
公司總經理為本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第一責任人。
三、食品事故報告程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現或發生部門或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總經理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食監局報告;報告應采取電話、傳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具體要求如下:
1、初次報告:
2、階段報告:
3、總結報告: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紀律:
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對發生或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均有義務直接報告總經理,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有隱瞞、緩報、謊報事件發生,公司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部門或個人經濟和法律責任。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3
規范公司治安、消防及其它安全工作。維護公司正常、穩定的辦公環境。
1、堅持“誰管理,誰負責”與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
2、人事行政部歸口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各部門及各門店負責人為部門直接治安負責人。對所管范圍的治安消防負全面領導責任。
3、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防范意識,積極配合開展工作:
1、防火、防盜、防劫、防破壞、防詐騙、防爆炸及防治安害事故。
2、重要票據、單據必須入保險柜,現金原則上不過夜存放;20xx元以上必須存入銀行。
3、下班最后離開工作現場的員工,必須做好電、門及窗戶的檢查。
4、倉庫主管每周必須2次以上對倉庫的門窗、貨梯等地方進行常規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發現事故苗頭、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及時向上級報告。遇緊急情況直接報警,同時報告上級負責人。
6、倉庫重地嚴禁外人進入;公事或工作聯系必須倉庫主管同意后方可進入。
7、具體處罰內容參照《人事管理制度》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保持干凈整潔,使住(用)戶享有優雅舒適的生活環境,結合管轄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清掃保潔隊員應熱愛本職工作,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不怕苦、不怕臟、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贏得社會的尊重和承認。
(二)嚴格執行清掃保潔工作程序,按時完成各項任務,并按規定質量標準檢查驗收。
(1)每天清掃行車道路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掃綠化帶、公共場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運垃圾一次。電梯間、樓梯每周擦抹兩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邊一次。
(5)每十天用藥物噴殺蚊、蠅、蟲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溝、綠化槽、排水、排污井等處。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規定清潔任務后,應在區內認真巡查保潔,制止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
(二)業主、住戶提出預約上門衛生清潔服務或報告管道堵塞,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
(三)保潔員在當班時間發現不衛生現象時,應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過大,應向領導報告,組織保潔員進行清除。
(四)認真使用、保管各種清潔工具、機具,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損壞。有意損壞或丟失工具者,要照價賠償。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曠工,請病、事假須得到上級批準。
(六)注意儀容儀表,上班時應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褲上崗。
(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給予嘉獎、晉升:
(1)對搞好清掃保潔隊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八)違反勞動紀律和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將按規定給予警告、停職直至開除的處理。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一)為明確安全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節內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使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規范化和制度化,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能自上而下層層分解落實,以及自下而上層層保證實現,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所屬各部門。
三、安全生產目標指標
(一)工亡和重傷事故為零;
(二)職業病危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三)爆炸事故、重大火災事故、設備事故為零;
(四)千人負傷率5‰;
(五)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率100%;
(六)安全隱患整改率100%;
(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特種設備檢驗合格率100%;
(八)消防設施設備配置及完好率100%。
四、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原則
(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由總經理組織相關部門根據歷年和上年度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制定,最后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通過后頒布執行。
(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不能高于行業和安監
部門規定的目標指標,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要體現持續改善的原則。
(三)死亡及重傷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及環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災、爆炸、設備等)必須嚴加控制,確保事故發生率為零。
(四)安全生產目標除事故發生率的硬指標外,還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訓、作業規范、安全技術進步等方面的指標。
(五)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必須進行量化(即每項均有指標),同時要把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公司有指標;各部門、車間、班組直至員工均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五、目標與指標的分解
(一)安全目標制定后,根據各部門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能,分解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并制定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
(二)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資源與行政管理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目標與工資分配掛鉤。
六、目標與指標的實施
(一)總經理在抓生產(經營)的同時,要抓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與執行。各級部門均應在抓生產的同時應全面開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安全生產達標活動,做到“五同時”,總結經驗,評出先進并實行獎勵,樹立先進榜樣。
(二)安環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七、目標與指標的獎懲考核
(一)獎勵規定
1、在年度考評期內,公司完成考核期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給予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主管部門獎勵。
2、各部門全面完成安全生產考核目標指標的,給予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和部門獎勵,其余有關人員和部門按比例給予獎勵。
3、獎勵方案及獎金額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二)考核規定
公司或屬下各部門發生超考評期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考核指標時按下情況進行一次性處罰:
1、因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傷三人以上的責任者予以考核1000—20xx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門負責人考核一個月工資,車間負責人考核3000元。
2、發生重傷一人,考核事故部門負責人1000元,車間負責人500元;重傷二人,考核事故部門負責人20xx元,車間負責人1000元。
3、一年內連續發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兩人以上,后果特別嚴重者,除執行考核外,部門負責人免職。
4、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外的其他有關領導和主管部門人員的處罰按責任劃分按比例進行處罰。
5、部門對考核指標第(五)(六)(七)(八)項沒有按要求執行落實的每宗按公司違章處理考核管理制度執行,并取消獎勵資格。
6、對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屢教不改等惡劣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由安全主管部門提出處罰意見并作出處罰。
(三)制定目標與指標考核辦法,由安環部進行考核,由工會進行監督,由安全生產委員會進行總結與評比。
(四)每半年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
八、附則
(一)本制度與上級文件不符時,按上級文件執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歸口管理。
(三)本制度的解釋權在公司安環部。
(四)本制度自頒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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