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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銷的規章制度(通用6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銷的規章制度(通用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電銷的規章制度1
為確保公司年度銷售計劃的順利落實,增強電話營銷與網絡營銷人員的責任感與工作激情,共同創造良好、健康、積極的工作氣氛,特做如下規定:
1、市場部門電話營銷員工日電話量標準為50個,傳真量或電子郵件標準為8份,尋找意向性客戶不少于4個;網絡營銷員工日信息發布量10個網站,電子郵件20個,信息收集30個。
2、電話量的考核與統計工作由市場部主管或指派助理兼職具體負責,在每日下班前10分鐘內將統計結果交部門經理審核檢查;
3、營銷人員必須詳細記錄當天電話、網絡具體內容,整理出意向明確客戶,有需求客戶,潛在客戶,一般客戶,及時更新客戶數據庫。
4、網絡信息發布量的考核與統計工作由主管具體負責,采取員工自報、主管監督抽查的方式。
5、員工發傳真或電子郵件必須有詳細的記錄,包括聯系人、職務、單位名稱、電話及傳真等信息,信息不全或未事先電話聯系的傳真和電子郵件不能計入當天傳真記錄,虛報傳真一經查實一次扣除50元罰款;
6、本著“日清日結、日結日高”的工作原則,日電話量、傳真量、網站信息發布量、信息收集量、電子郵件量,原則上要求在下班前完成;對未能當日完成工作量的'員工,可延遲下班半小時完成;對延遲下班尚未完成的員工必須寫檢討報告,由部門主管審核予以通過;
7、對電話量與傳真量或電子郵件規定落實特別優秀的員工,公司每月適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并在月總結大會上通報嘉獎;
8、電話、電子郵件、傳真數量及質量是員工工作業績與工作態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在轉正、工資調檔及晉升方面將予以優先考慮。
電銷的規章制度2
1、銷售文員應服從部門主管的管理和指導。
2、銷售文員須將當天工作內容整理,依照附表1格式篩選出意向客戶電話記錄,需在當日下班之前或在次日九點之前遞交部門經理批示。部門經理在接收報表起一個工作日之內給予批示回傳,保證工作信息流通順暢。
3、銷售文員每天需在筆記本上詳細記錄電話日志,跟蹤日志,網絡日志并及時更新客戶數據庫(附表2)。部門經理每天對電話日志和網絡日志進行簽字檢查并列入考評指標。
4、銷售文員經過部門經理認同后可與公司業務員保持聯系,為業務員提供信息,協助業務員與客戶順利簽單。
5、對于正常工作過程中出現問題,及時向部門經理匯報,無特殊原因不得越級或越部門請示。
6、銷售文員嚴格遵守銷售文員工作流程圖(附圖1),按時向部門主管完成匯報反饋任務,協助部門做好銷售工作。
電銷的規章制度3
第一條依據。本公司銷售業務的事務處理須依照本規定進行。
第二條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于明確銷售活動中事務處理的基準及手續,使其經營得以合理進行。
第三條管轄。銷售業務則應屬于銷售副總經理的經管領域。
第四條事務范圍。銷售業務的事務范圍如下:
1.處理銷售方面的事項;
2.從定價、報價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與銷售有關實務;
3.因銷售而發生的會計記賬事務;
4.代理店與特許經營店的管理;
5.廣告、宣傳業務;
6.開發。
第五條銷售計劃的立案。銷售計劃在策立之前,應先就一般經濟行情的預測和過去的銷售實績的分析、市場調查資料等,拿來與工廠的設備及生產狀況做一對照后再立案。
第六條定價。定價時除對工廠的成本進行調查外,還須參酌其他同業公司及市場行情,力求確實、妥切。
第七條受理訂貨的合同。受理訂貨的合同,原則上以文書方式,雙方互相交換,如此才能使與顧客訂立的契約內容確實。
第八條嚴格遵守交貨日期。務必嚴格遵守交貨的日期。為達此目的,要不斷與顧客、生產部門和技術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這樣才能使設計迅速確定。
第九條貨款的回收。務必設法使產品銷售后的貨款順利回收。因此,除了需盡快采取請款手續外,在貨款收訖之前,必須經常留心其發展。
第十條統一整理方式。賬簿的記載、傳票資料的發出及整理,須以互相牽制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須求其統一與合理化。
第十一條代理店與特許經營店的設置。代理店及特許經營店的設置通常應符合公司遠期規劃的要求,以銷售產品為主,獲取市場信息為輔。
第十二條廣告、宣傳。廣告、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商譽及產品的知名度,以此喚起需求,幫助銷售計劃的推行與完成。在實施廣告或宣傳時,必須依據統一的計劃,重點實施,使經費能夠最有效的運用。
第十三條產品開發。開發新產品時需使顧客認識新產品,并喚起他們的需求,才能擴大銷售管道。另外,對于改良意見須加以統一,對于未來的品項也須進行研究,如此才能鞏固銷售的根基。
第十四條銷售部門的定義。在本規定中,銷售部門是指國內貿易部(及其下屬的華東部、華南部、西北部和華北部四個分部)和國際貿易部(及其下屬的歐洲部、美洲部、亞洲部和非洲部四個分部)。
第十五條銷售計劃的制定。銷售副總經理需依據本規定第五條的內容,與相關部門進行聯絡、協議制定銷售計劃。
第十六條定期計劃表。銷售計劃中需定期制定者包括:半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計劃表,各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半年度的進款計劃表及各月份的進款計劃表。
1.半年度訂貨受理計劃及銷售額計劃表須于每年的1月及7月,依月份及品項種類記載下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的預估。
2.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內容依照出貨月份、產品種類,記載每6個月期間的銷售預定額。
3.半年度收款計劃表須于每年的1月及7月,依照月份、客戶分別記入下年度的進款預定額。
4.各月份進款計劃表須于每月初將各銷售部門及各戶別的當月進款預估額記入表中。
第十七條資料的提出。部門經理應將上述各項計劃的資料及計劃表按時提交給銷售副總經理。
第十八條資料的調查分析。銷售部門為制定第十六條中的各項計劃,應收集過去的銷售實績、市場動向及其他資料,進行調查與分析。
第十九條舉行會議。銷售副總經理應定期召集銷售部門經理,舉行年度、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月份銷售會議及每月收款會議,借由討論來制定銷售計劃。
1.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于每年的1月及7月上旬召開,會議目的在于審議下年度的訂貨受理計劃的方案。
2.月份銷售會議于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于審議銷售計劃的妥當性。
3.每月進款會議于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于制定每月的收款計劃,并進行審議。
第二十條預估生產的處理。依據銷售計劃,如有必要進行預估生產的準備時,銷售經理室須發出生產準備委托書,經由銷售副總經理的裁決后,送交生產部。
第二十一條情報的獲得、報告。銷售部門經理必須依照規定的要領,不斷的掌握市場動向,其他同業公司的估價狀況及自己的訂單接獲情況,適時地向銷售副總經理報告。
第二十二條信用調查。銷售部門必須不斷努力掌握顧客的信用狀況。尤其是對于首次交易的對象應特別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應請示銷售副總經理的裁決而后行事。
第二十三條收集、整理各項資料。銷售經理室必須不斷收集產品價格表、庫存品一覽表及其他定價、報價、受理訂貨時的必要資料,設法使其完備,幫助銷售部門的銷售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第二十四條報價。報價分為標準產品的報價與特定產品的報價二種:
1.標準產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所列出本公司的標準規格商品的報價。
2.特定商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未列出價格或標準規格品以外的商品的報價。
石英塑膠地板的基價(包括標準厚度、規定顏色的產品和非標準厚度、色卡以外顏色的產品)由銷售副總經理提報總經理或董事長裁決。對于長期客戶、進貨量大的客戶,如報價與基價有顯著差異或交易條件特殊、對日后銷售有重大影響者,應由部門經理請示上級裁示后行事。
第二十五條報價的裁決基準。標準產品和特定產品的售價以下列規定為裁決基準:
1.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15%-20%的售價,由董事長裁決。
2.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10%-15%的售價,由銷售副總經理裁決。
3.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5%-10%的售價,由銷售部門經理裁決。
第二十六條如果客戶沒有特別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報價表來進行報價。
第二十七條規格(厚度和顏色)設計。設計說明書必須以基價為基準,進行測算,并促請盡快決定。設計說明書原則上須向技術部門和生產部門預審。
第二十八條銷售合同文本的處理。在受理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來處理銷售合同文本:
1.在銷售合同號碼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產品銷售的'國家或地區。原則上需依照銷售合同來進行。如果是依照訂貨書的話,原則上須填寫訂貨書來代替銷售合同。
2.前項銷售合同文本的交換發生困難時,也務必設法取得足以證明的文書。
3.銷售合同若由顧客一方做成,則須注意對其記載的內容是否與本公司所提的報價內容相符,并做好詳細的檢核工作。若銷售合同文本由本公司負責制作,由須依照另外所規定的文本格式為標準。
4.銷售合同文本一概由銷售部門負責保管。因此,銷售部門必須備有合同登記簿,將規定的內容記入其中。
第二十九條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則另行規定。
第三十條受理訂貨的事務手續。受理客戶的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完成事務手續:
1.銷售部門須及時發出訂貨的出貨傳票,并依照規定的順序送交各關系部門。訂貨的出貨傳票,在必要時尚須附上訂貨明細表、訂貨說明、包裝細節等。
2.出貨傳票的記載事項如有變更,應重新發出訂正后的出貨傳票。
第三十一條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銷售部門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工作,應由銷售經理室來負責。
第三十二條出貨的事務處理。產品出貨的相關事務處理應依據下列規定來進行:
1.銷售部門在每月月底經由銷售經理室發出,由技術部、生產部執收下個月的出貨預定表,根據此表,銷售部門始可開始著手準備出貨、質量檢測及貨款回收等等相關事宜。
2.如有質量檢測的必要時,銷售部門應填寫質量檢測委托單,委托技術部門進行。
第三十三條不良品的退換等。關于不良品的退換及免收費的交貨品等,遵照另行規定來進行。
第三十四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有關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的處理,請依照另行規定進行。
第三十五條貨款回收的事務處理。銷售貨款的回收事務須依照下列規定進行:
1.當交貨完畢時,銷售部門須連同出庫單及其他必要資料,寄出請款單,交由銷售經理室依規定蓋章后,提交給客戶。
2.銷售經理室在收到前項的請款單時,應將內容與訂貨單做成查核檔案后,登錄請款登記簿中,然后送交銷售部門經理認可蓋章后,回復給銷售部門。
3.如顧客沒有特別指定時,請款單則以本公司所規定的格式為準。銷售部門應準備好請款單的登記簿,詳實記錄。
4.當顧客匯款進來時,銷售部門應填寫傳票,將款項登錄進款通知簿后,交給財務部。
5.財務部為證明已確實收受進款時,應在進款通知薄的收款欄中蓋上負責人員的印章,然后送交銷售部門。
第三十六條收據的處理。如果顧客沒有特別指定,貨款的收據則以本公司規定的格式為準,在處理時應依據下列規定進行:
1.收據表格由銷售部門負責制表。
2.收據證明(副本)一律由銷售部門負責保管整理收據分為一式三份,A為收據證明正本,B為顧客付款證明,C為備查副本。
3.銷售人員如果為了收款而須帶著收據前往客戶處時,須先在C聯上蓋章前往。
4.若因特別情況需要,在收款時必須先交付客戶臨時的收據時,事后須迅速以正式收據換回臨時收據。
第三十七條貨款的催討。如果貨款的回收發生延遲時,銷售部門應根據公司規定的方式,發出催促單,催請客戶繳付貨款。如果貨款的回收拖延過久,在不得已情況下有時必須采取法律途徑來催款。但這種情況,銷售部門應事先照另外的規定,取得債務的確認書。
第三十八條倒債的處理。客戶若因破產或其他因素以至貨款回收無望時,此部分的未收款項應視為損失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應事前提出并請示裁決。損失處理的相關事務由財務部負責辦理。
第三十九條賬簿的登記。賬簿的登記一律以傳票為依據。
第四十條傳票的種類。傳票種類可分為下列三種傳票:
1.訂貨的銷貨傳票。
2.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
3.應收賬款傳票。
第四十一條訂貨的銷貨傳票。訂貨的銷貨傳票,除了應將訂貨的內容通知技術部門、生產部門外,并得委托技術部門、生產部門著手進行作業及出貨外,一方面也可作為與各相關部門聯絡、交接記錄及各項統計的資料。
第四十二條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則以出貨傳票的記載內容發生變更時的修正,及訂貨預估金額確定時的通知傳票。
第四十三條應收賬款傳票。銷售部門在收受貨款時,根據應收賬款傳票將收款的明細記錄下來,另外,銷售部門也根據本單將收款手續及收款額記入相關賬簿中。
第四十四條賬簿的種類。賬簿分為下列三種:
1.訂貨賬本及訂貨補助簿。
2.應收款賬本及賒欠補助簿。
3.收款賬本及收款補助簿(收款通知簿)。賬本、補助簿分別由財務部及銷售部門負責記賬、保管。
第四十五條訂貨賬本。訂貨賬本及補助簿是依照銷售編號順序,記載從受理訂貨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交易經過。
第四十六條應收款賬本。應收款賬本及補助簿是為了確定客戶間目前的賒欠款所填而設定的,從銷貨開始到收款為止的過程都須記入賬本中。
第四十七條收款賬本。收款賬本及補助簿則是依照銷售編號,記載銷售額的收賬明細,銷售部門與財務部之間同時利用它來通知,回復收款的情況。
第四十八條各種賬本。各種賬本應于每月月底做好對照查核之工作,并由銷售副總經理負責審核。
第四十九條統計及各項調查報告。銷售部門應制作下列統計及調查報告,并作為銷售業務的經營資料。其中,必須定期制作的,包括收款日報、銷售月報及銷售年報。
1.收款日報必須每天制作,并依照銷售部門類別及收款種類(現金、支票、人民幣、外匯等)記載前一天的收款實績。
2.銷售月報應于每月上旬制作,記載內容包括訂貨、出貨及上個月的收款實績、本月份預定收款及訂貨、賒欠、訂金、傭金、各項應收賬款額明細等。
3.銷售年報于每年1月制作,記載內容包括各銷售部門、專賣店、特許經營店各商品上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出貨及收款實績等。
第五十條代理合同。本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合同(本公司為甲方、代理方為乙方)分為結算價格合同及銷售手續費(傭金)合同,但以前者結算價格合同為主。
1.所謂買斷價格合同是指乙方從甲方買進產品,然后以乙方銷售渠道銷售給顧客的合同。
2.所謂銷售手續費(傭金)合同是指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直接銷貨給顧客的合同。
第五十一條代理店的報酬。以結算價格合同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則按結算價格與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為基準;以手續費用(傭金)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則依據代理合同書中所規定的手續費(傭金)為基準。
第五十二條代理保證金。簽訂代理合同時,代理店應繳納不低于10萬元的代理保證金。
第五十三條在選定代理店時,須就其代理店的經營、營業狀況、店主的經歷、性格、手腕、信用程度、資產及從業人員的狀況等做徹底的調查。對于以第一次締結代理店的合同為對象時,通常須以經歷一年以上的特須經營店合同的資格。
第五十四條特許經營店。新締結特許經營店合同者,原則上仍列為特須經營店。
第五十五條特約經營店合同。關于特約經營店的合同可依照代理店的相關規定進行。但可免除代理保證金一項。
第五十六條代理店、特許經營店的管理。代理店及特許經營店的管理,其目的以希望提高各店的銷售意愿外,為了達成下列四項目的,還須不斷加以指導,接著及監督等工作。其規定如下:
1.依照本公司的銷售計劃,利用標準售價來達成銷售額。
2.設法使貨款回收順利,并依照規定的付款條件來執行。
3.調查市場狀況,在設定委托地區時須設法避免疏漏,同時須不斷地提供信息給本公司。
4.維持各店的健全經營。
第五十七條會議的召開。每年舉行一次代理店、特許經營店會議,使各店管理得以順利進行。
第五十八條代理店合同的更新。代理合同到期,須重新更換代理店的合同時,應就第五十四條、五十七條的內容及其他情況加以檢查,并以此做為更新合同的資料參考。有時可依上述情況更改代理店合同內容或解約。
第五十九條合同書的保管。代理店、特許經營店的合同書(正本)由銷售經理室負責保管。
第六十條各種賬簿的管理。關于各種賬簿及傳票資料的保存、廢棄,一切皆以本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六十一條報價、合同、交貨等。對客戶的報價、合同、交貨、貨款申請單及收據等資料,原則上以銷售部門及銷售部門經理的名義存檔。但專賣店、特許經營店等方面,只要是在事前經銷售副總經理的認可范圍內,可以專賣店、特許經營店負責人的名義存檔。
電銷的規章制度4
一、銷售部門員工日電話量標準為100分鐘,傳真量標準為8份。
二、加入公司不足半年及在加入公司前從事電話行銷工作不足一年的新員工日電話量標準為120分鐘,傳真量標準為12份。
三、電話量的考核與統計工作由技術部同志具體負責,在每日下班前10分鐘內將統計結果交部門經理審核。
四、傳真量的考核與統計工作由項目經理具體負責,采取員工自報、項目經理監督抽查的方式,在每日下班前公司或部門例會上進行通報。
五、員工發傳真必須有詳細的傳真記錄,包括聯系人、職務、單位名稱、電話及傳真等信息,信息不全或未事先電話聯系的'傳真不能計入當天傳真記錄,虛報傳真一經查實一次扣除50元罰款。
六、本著“日清日結、日結日高”的工作原則,日電話量與傳真量原則上要求在下班前完成;對未能當日完成工作量的員工,可延遲下班半小時完成;對延遲下班尚未完成的員工周日必須來公司加班,由值班經理監督完成。
七、對電話量與傳真量規定落實特別優秀的員工,公司每月給予適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并在月總結大會上通報嘉獎。
八、傳真量及質量是員工工作業績與工作態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在轉正、工資調檔及晉升方面將予以優先考慮。
電銷的規章制度5
為增強營銷人員的責任感與工作激情,共同創造良好、健康、積極的工作氣氛,針對電話營銷人員電話量的考核標準,特做如下規定:
一、每天必須撥打120有效溝通電話,并且記錄25個可持續跟進客戶。(包括意向客戶和可發展客戶)如外出拜訪客戶可根據時間適當減少電話量。無特殊情況者且電話量又不達標的則少一個罰5元。
二、加入公司不足半個月的新員工每日電話量標準為80個,記錄意向客戶量標準為15個,不達標的少一個罰5元;
三、營銷人員每日的工作記錄,在下班前要發送給部門主管或經理。
四、營銷人員的跟進記錄必須輸入公司的EM客戶管理系統,包括聯系人。單位名稱、電話及跟進內容,信息不全的不算,虛報一經查實一次扣除50元罰款;
五、本著“今日事、今日畢”的工作原則,日電話量未達到標準的必須延遲下班時間,由部門主管或經理監督完成。
六、上班禁止打開與工作無關的網頁,包括聊QQ;
七、營銷人員每周六需要把下周工作計劃發送給部門主管或經理;
八、公司舉行的關于業務知識的培訓營銷人員不得缺席!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必須經過領導同意;
九、對特別優秀的員工,公司每月在績效考核上給予一定的加分及晉升方面將予以優先考慮。
電銷的規章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電話銷售管理工作,保證電話銷售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電話銷售人員管理工作。
第三條人員職責公司銷售部負責電話銷售工作的統籌管理。
二、電話銷售服務規范
第四條服務意識
1、電話銷售人員接通電話后應主動報公司名稱,詢問客戶的具體需求,做到聲音清晰,吐字正確,要有個人言行代表公司形象的意識。
2、與顧客溝通期間應保持良好的心情,主動挖掘顧客需求,耐心詳細的向顧客解答疑惑,從心樹立為顧客服務的意識。
第五條聲音要求
1、聲音要溫雅有禮,以懇切、禮貌的話語表達,使顧客感到被尊重和被重視的感覺。
2、聲音的`大小應注意保持平衡,以免聽不清楚或過大造成誤會。
第六條時間要求
1、工作時間內聯系客戶,并注意打電話的`時間段,應盡量避開客戶用餐及午休時間。
2、聽到電話鈴響,最好在三聲內接聽,以免讓客戶久等,產生不滿情緒。
3、電話鈴響五聲后才接聽,應先向客戶道歉,解除客戶的情緒問題,然后盡快進入主題。
4、通話長度應控制好,時間不宜過長,只要雙方溝通清楚業務內容后即可結束通話,不要過于閑聊偏離了主題。
第七條語義要求
1、首先應該自報單位、部門、姓名,說明來意,確保客戶理解銷售人員的通話是代表公司。
2、對客戶表達的內容在對方不太理解的情況下給予適當的復述,確保客戶充分理解你所表達的內容。
3、電話銷售人員電話溝通中切忌強迫客戶接受公司的媒體產品,應以相關方案引導需求為主。
第八條記錄要求
1、進入接線狀態,一手拿話筒,一手拿筆和筆記本,認真清楚記錄通話內容和客戶情況,要求簡潔和完整。
2、記錄內容包括時間、人、溝通結果等。
3、有意向和沒意向的客戶分類清楚,以便以后跟進。
三、電話銷售過程控制
第九條電話銷售準備工作
1、主管負責確定電話銷售人員的客戶群及目標績效值。
2、電話銷售人員在打電話前必須做好客戶信息的詳細資料,和媒體產品的相關文案資料。
第十條電話銷售溝通技巧
1、電話銷售人員應采用簡潔、坦誠、明確的自我介紹方式讓對方在短時間內了解自己,不可以進行強勢的推銷行為。
2、電話銷售人員可靈活借用曾經的目標消費者聯系過,來消除電話障礙。
3、與正式客戶相關部門聯系上,進入實質階段,并從消費者角度介紹公司媒體產品,及媒體產品給其帶來的利益。溝通過程中語言通俗易懂,避免過多使用術語造成溝通障礙。
4、與客戶溝通過程中,不得生硬打斷客戶,應先了解清楚客戶需求,并做好記錄,以此作為客戶需求分析把最適合的媒體產品介紹給客戶。
5、對于溝通中出現的異議,銷售人員應結合媒體產品特點解答客戶問題,將異議轉換為機會,不可消極應對。
第十一條電話銷售總結工作
1、電話銷售人員每天下班前紀錄當天打call情況,并統計好數據,定期交部門主管查看并作為跟蹤客戶的依據。
2、有意向客戶需定時跟進,并反饋給部門主管。
四、電話銷售人員考核
第十二條考核時間及目的
電話銷售人員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作為績效獎金及年終獎金的依據。
第十三條考核指標
電話銷售人員應熟悉公司銷售媒體產品的特點、掌握電話銷售的技巧,能夠很好地與客戶電話溝通,善于發掘潛在需求客戶。
五、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起草和修訂
第十五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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