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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工作制度

時間:2022-05-23 10:24:26 制度 我要投稿

駕駛員工作制度(通用12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駕駛員工作制度(通用12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駕駛員工作制度(通用12篇)

  駕駛員工作制度1

  為進一步規范駕駛員管理,力求安全、節約、高效,更好地為局機關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時時、事事、處處注意行駛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二、駕駛員要愛崗敬業,熱情服務。做到出車準點、禮貌待人。要愛車、護車,及時檢查、清洗、保養和修理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行車時,要集中精力開車,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手機。要保持車上備用胎、維修工具等必備用品的良好使用,長途出差時,要配備好急用藥品、飲用水等相應物品,確保行車順利。

  四、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駕駛員應自覺服從辦公室的統一調度。出車須持有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或經辦公室相關人員通知,出車時應及時做好《出車登記》。對無派車單出車或擅自改變派車單指令、繞道、變更地點、推遲返回等行為,均視為私自出車。發現違規私自出車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特殊情況用車,可以先口頭請示,經辦公室同意后出車,事后補辦派車單。

  五、駕駛員無出車任務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要根據辦公室的安排協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證手機、小靈通正常開通,及時回復辦公室呼叫,貽誤工作的要追究責任。

  六、駕駛員因違章而發生的罰款,一律不予報銷。因違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記分的,要相應扣去平時考核分。

  七、加強對駕駛員車輛油耗的考核。駕駛員按月如實、準確填報行駛里程及油耗量,辦公室綜合季節、路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輛車的百公里耗油標準,以此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評優的依據,并對節油效果明顯的駕駛員給予相應獎勵。

  八、加強監督考核。對違反制度者,按局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核辦法作扣分處理,并視情節及認識情況給予待崗、下崗培訓乃至開除等行政處理。

  駕駛員工作制度2

  一、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并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與交通安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出行。若因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門處罰的,后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公司將對當事司機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的司機,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并可直接將其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機管理制度》的規定安全出行并從未發生過交通事故或交通違章的司機,在年終考核時,公司將給予300以下的獎金以示鼓勵。

  二、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每天必須利用空閑時間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及對零部件的檢查),以保證車輛的正常出行。若發現空閑司機未對公司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而造成車輛臟、亂的,將視情節輕重,對該司機處以口頭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三、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所駕車輛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告知車輛管理人員進行維修,并提出具體的、合理的維修建議(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費用等)。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進行維修。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予報銷。對發現車輛故障而未及時上報車輛管理部門,堅持駕駛故障車輛出行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并對當事司機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并予以辭退。

  四、司機在接到工作任務時,應立刻做好工作準備并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得到派車人批準后,方可出行。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將《用車申請表》交予派車人手中,未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或未征得派車人許可擅自駕車出行的,將處以200元罰款,在此期間,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車輛故障,一切后果均由當事司機本人承擔。

  五、出車任務結束后,應檢查車內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車任務時再去加油(特殊情況,因跑長途或馬上接到下一個出車任務的例外)。

  六、出車在外或出車回來停放車輛時,應注意選擇最佳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否則,因在禁止停車或危險地段停車而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同時,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司機200元—500元的罰款。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

  七、司機在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車窗,并開啟安全防盜裝置,防止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因個人行為,未及時鎖好車門、車窗或未開啟安全防盜裝置而造成車輛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情節嚴重的,可將當事司機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八、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應保證證件齊全。發現證件缺少、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應立刻上報管理部門。以便得到及時的處理。因證件不齊全或已過期未及時上報管理部門而被交管部門罰款的,所罰款項費用不予報銷。

  九、下班或公休期間,沒有接到工作任務的司機必須注意休息,保證合理的睡眠,嚴禁疲勞駕駛。因個人行為疲勞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

  十、司機在車內禁止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制止無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務后,應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說明情況原因;非本公司人員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應直接予以制止。對在車內吸煙的司機,每發現一次,將對該司機處以50元罰款,以示警戒。

  十一、司機在接待乘車人時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注意文明用語,主動為乘車人開啟、關閉車門。客人在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詢問,否則不準隨便插嘴。嚴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機密。若發現有泄露公司機密行為的,將立即辭退。

  十二、接到出車任務的司機,必須準時出車并選擇最佳路線行駛,不得延誤用車人的時間,若遇到臨時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準時到達任務地點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到用車人和車輛管理部門,以便及時作出調整。對因故意拖延時間或中途辦理與出車任務無關事宜的司機,每次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司機,將直接辭退。

  十三、上班時間內司機無出車任務的,應隨時在辦公室等候。不得隨意外出。有事確需離開辦公室時,應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否則,將按照曠工處理。

  十四、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或建議的,可向車輛管理人員或直接向總經理反映,以便及時得到解決。對拒不服從管理、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務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并處以1000元罰款。

  十五、司機出車在外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設法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否則,將按照第四條擅自駕車出行處理。

  十六、不論什么時間,司機必須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盡量縮短病、事假的時間,以便及時安排工作。對經常不使用通訊工具或經常請病、事假而造成工作無法及時開展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十七、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公司地下車庫),不準私自用車。若有特殊情況需將車輛停放在其它地方過夜的,必須上報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過夜。未經批準而私自在外過夜的,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十八、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并處以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人的事故連帶責任。

  十九、行政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成績作為年終發放績效獎金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駕駛員工作制度3

  1、駕駛員出車前、出車后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不準帶病車出路,平時要注意保養,保持車況整潔良好。

  2、駕駛員嚴禁酒后駕駛、不準穿拖鞋駕駛、不準疲勞駕駛、不準把車輛借給無證人員駕駛或非指定駕駛員駕駛。

  3、駕駛員要對車輛的整潔負責,該清洗時及時去指定地進行清洗,疏通車、淤泥車等特殊車輛,作業一次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4、由于駕駛員的無知,對車輛缺水燒油等人為因素造成車輛部件損壞的,修理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5、駕駛員必須服從領導分配,安全、及時地完成出車任務。

  6、駕駛員不得公車私用或利用公車謀私利,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費用及責任駕駛員自負。

  7、無故不準遲到早退,必須按時上下班。

  8、自覺遵守各項交通法律法規及單位規章制度。

  9、講團結,講正氣,講禮貌,講奉獻,維護單位榮譽。

  10、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減少車輛的費用開支。

  11、駕駛員擅自將車輛的油料私用或倒賣,發現一次即作辭退處理,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行承擔,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

  12、車輛修理應及時向領導匯報,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到非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

  13、車輛要停放在單位指定的停車點,遇特殊情況時必須向領導報告同意后才能使用。

  14、駕駛員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亂停車等違法行為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15、不準參加地方上的民眾糾紛、尋滋鬧事。

  16、辭職時,必須提早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領導匯報。

  17、注意各種突發事件,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

  18、其它管理制度,參照《編外人員管理制度》執行。

  駕駛員工作制度4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定期更換機油及易損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的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建立車輛維修保養的檔案和行車檔案,交車輛管理部門。

  3、負責定時定點洗車,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避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進行檢查處理,并報告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維修申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出車歸來車輛須在指定地點停放,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因駕駛員失職造成車輛被盜、受損視情況承擔70%損失。

  7、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期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駛。

  9、駕駛員駕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謹慎駕駛。不準危險駕車,違章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或因駕駛失誤造成損傷車輛視情況予以罰款或承擔維修費用的90%。

  10、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造成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自理。

  11、車內嚴禁吸煙,如有客戶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駕駛員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要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并不得將車內談話外傳。

  13、駕駛員出車必須聽從管理人員調度,做好出車記錄,記錄本每項必須真實填寫,發現一次扣2分,不準私自出車。一旦發現私自用車,除路橋、汽油費由當事人支付外,駕駛員處以50分以下的扣罰。

  14、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時,應隨時在指定地點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管理部門或領導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部門報到。

  15、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辦公室,并說明原因。

  16、駕駛員全天必須攜帶手機,上班時間手機必須開機。連續30分鐘關機扣1分,連續50分鐘關機,扣罰10分。

  17、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當事人嚴肅處理,駕駛員予以立即辭退。

  18、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和違章違規的,給予獎勵50分。

  19、車輛管理部門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將考核等級作為每月發放工資浮動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在月尾或年終給予獎勵,對于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扣分或予以辭退。

  20、駕駛員在接到送貨提貨單時,要與公司倉管部門核實提貨,上下貨物要輕拿輕放,貨物因上下貨物損壞、漏提、錯提等有駕駛員負責賠償和承擔損失,每次扣罰不低于10分。

  21、在宣傳時駕駛員必須認真負責,并協助宣傳隊伍和服從管理人員安排,完成公司下達的宣傳任務。

  22、駕駛員必須保障出車安全、車輛安全、車內車外衛生干凈和停車整齊。每日出車前有運輸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記錄。發現有違規行為扣2分。

  23、駕駛員有義務參加公司其他類型用人需要,并服從管理。

  24、駕駛員必須每日認真填寫隨車日志,發現錯填、漏填等,扣1分。

  25、駕駛員辭職必須在確認有無違章和違規等。在未處理清楚前駕駛員不得結算工資,在駕駛員自行承擔費用處理后方可結算工資,對應發工資小于違規違章罰款時,在辭職前必須繳納余款,否則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26、駕駛員外出超過3天的,有公司車輛管理人員統一檢查車輛使用情況,回車必須驗收,發現有問題需要修理的駕駛員承擔費用10%,剩下90%屬于自然磨損。

  27、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清潔等相關管理工作。

  駕駛員工作制度5

  為了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業務理論知識,并認真學習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指示,確保廣大人民乘客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制度。

  由車隊組織領導,分管責任人和安管員聯合實施,考核為每季度進行一次。

  一、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要求

  1、駕駛員要把安全行車管理、職業道德、安全意識教育和運輸法規、業務知識等熟練運用到實際中,按照可控標準,以四項安全指標進行考核。

  2、駕駛員應在日常安全學習活動中總結交流安全行車的經驗,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針對行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措施,并確保安全可行。

  3、實行安全學習簽到制度,駕駛員應積極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活動。

  4、應了解掌握客運駕駛人的違法駕駛情況、交通事故情況、服務質量、安全運營情況、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參加教育與培訓情況以及客運駕駛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狀況等,以便對其進行從業行為考核。不合格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個月。客運駕駛人從業行為定期考核的結果應與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掛鉤。

  二、考核事項及內容

  (一)、對駕駛員的工作態度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熱誠服務、樹立優質服務意識。

  2、是否服從統一領導、管理、調度,做到隨叫隨到。

  3、是否認真填寫派車單,每日能否自覺接受安檢人員檢查。

  4、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出車時,必須無條件服從調派。

  5、是否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和提高駕駛技能。

  (二)、對駕駛員的行車安全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應做到不違章行車。

  2、是否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以交警部門的責任裁定分類型作為考核依據。

  (三)、對駕駛員的車輛維護保養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經常清潔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2、是否按時定期保養,定點維修。

  3、是否按時完成車輛年度檢審和檢測工作。

  駕駛員工作制度6

  為了加強駕駛員管理,提高駕駛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使其充分認識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啟發其愛崗敬業的自覺性,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理條例》、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安全行車并嚴格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定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從業資格證書和三年以上駕駛經驗。

  4、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用人單位進行理論和機械常識、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逐步培養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客戶提供安全、及時、便捷、優質的服務。

  2、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地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3、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機件,每月必須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5、出車提貨前和回來后要認真填寫<出車提貨登記表>,按指定路線行車。禁止公車私用或隨意改變行車方向。公司機關、分公司非提貨用車,須向運營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運營部同意出車的,視為私自出車,發現一次處罰司機50元;未經運營部同意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的,罰款30元;發生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

  6、司機在提貨的過程中要認真細心,不能出現貨損、貨差的現象,出現的由提貨的司機負責賠償損失。

  7、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體、車廂、輪胎、駕駛室的清潔,經檢查或抽查發現車容車貌過臟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8、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9、連續半年無責任事故,服務態度好、車況良好、維修費用低、出車次數多、油耗低,車容車貌好、無丟少貨、結合歷次檢查情況,由運營部公布歷次統計資料和分公司上報的情況后,集體評議出的優秀個人,公司半年總結時獎勵300元;全年表現好的,另行獎勵。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車8條禁令>,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聘。

  駕駛員工作制度7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每周徹底清洗一次。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七條:司機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八條 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辦公室或車廂內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辦公室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九條:司機對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管理部主管反映。

  第十條 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十一條 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或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傳呼,應盡快復機。如無法聯系的則取消當月的通訊補貼。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復機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二條: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三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

  第十四條:每位駕駛員必須做好里程數登記工作(填寫統一表單),每月1日將表單填寫完整后交車隊負責人匯總,統一上交管理部,管理部及車隊負責人有權在平時進行抽查(路碼表是否與記錄相符),不符的數應由司機或使用人負責繳納差數里程的汽油費。

  駕駛員工作制度8

  一、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是思想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準駕駛營運車輛。

  3.駕駛員的定期培訓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公交車按照規定路線行駛,出租車按區域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發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

  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9.凡公司車輛聘用駕駛員,須經公司考核后,方可錄用。未經公司考核,擅自聘用駕駛員的,公司對承包經營者處以罰款,并辭退私聘駕駛員。

  10.聘用期間,駕駛員應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保證每月最少一次參加安全學習例會(每月28日下午7:00時召開)。空缺安全學習一次給予20元處罰;每年累計空缺學習三個月的,取消聘用資格。

  11.駕駛員應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著裝整齊,文明行車,禮貌待客。當班司機按規定佩帶“上崗證”,接受旅客監督。

  12.駕駛員應合理安排休息時間,保證行車時精力充沛,嚴禁疲勞駕車。

  二、機動車輛管理

  1.公司所屬機動車輛由其承包經營者和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并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2.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通知經營者,負責監督實施。

  3.認真執行安全例檢的各項內容規定,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駕駛員工作制度9

  為規范駕駛員隊伍管理,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特定制本制度。

  一、 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以建立科學的運輸企業管理體系,推進駕駛員素質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章守紀,以不發生運輸安全責任事故為目標,努力抓好駕駛員隊伍安全管理。

  二、 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教育和培訓,督促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時糾正駕駛員違章操作,對違章肇事的駕駛員按規定處理。

  三、 嚴把駕駛員準入關。凡新進駕駛員必須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駕駛員的駕駛證件,從業資格證,操作技能、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情況,不符合要求得不予錄用。

  四、 被錄用的合格駕駛員必須與車主簽訂《安全行車合同》,與公司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向公司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五、 建立健全駕駛員個人檔案,檔案內容包括身份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復印件。資格審查表、黑名單記錄,培訓考試成績單,各種榮譽證書復印件等,資料由專人收集整理,檔案隨駕駛員轉入或轉出。

  駕駛員工作制度10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5.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6.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7.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8.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9.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二、車輛管理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

  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駕駛員工作制度1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督促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南充市xxx運業有限公司駕駛員“黑名單制度”。

  一、 對本公司道路運輸車輛駕駛員實行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適用本制度。

  二、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制度是公司運用綜合監管手段,根據運輸駕駛員的不良行為記錄,將其列入“黑名單”,通過新聞媒體或者道路運輸信息網向社會予以公布,并實施重點監督檢查的管理制度。

  三、 “黑名單”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監管、客觀公正、及時準確、懲戒過失的原則。

  四、 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不良行為之一的,列入“黑名單”:

  (一)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

  (二)一年內發生兩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

  (三)屢次(一年三次以上)發生嚴重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的;

  (四)謊報、瞞報、漏報以及無正當理由遲報事故的;

  (五)對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久拖不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六)未取得安全生產相應資質,非法從事有資質要求的生產經營活動,或違規擅自改變生產經營范圍的;

  (七)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行政處罰決定,或者抗拒安全執法的;

  (九)發生造成社會影響惡劣或有必要納入“黑名單”的生產安全其它違法違規行為或事故的。

  (十)未購買保險或者為進行車輛年審參與營運的。

  (十一)因超速、疲勞駕駛、超載等違規行為引發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的;

  (十二)一年內累計4次以上有超速、超載、疲勞駕駛記錄的。

  五、實行“黑名單”管理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信息采集。通過事故調查、安全檢查、群眾舉報等途徑,對符合本制度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司進行收集,并記錄違法車輛車牌、案由、違法違規行為等信息。

  (二)信息告知。對符合列入“黑名單”情形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并聽取其陳述和申辯意見,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六、對被列入“黑名單”的駕駛員,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并實施以下監管措施:

  (一)被列為“黑名單”的駕駛員要針對存在問題認真進行檢討,提出整改意見并予以落實;

  (二)被列為“黑名單”的駕駛員一年內不得在本公司從事運輸駕駛工作;

  (三)對被列入“黑名單”的駕駛員,公司將上報運管部門吊銷從業資格證。

  駕駛員工作制度12

  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范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倡導敬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聘用制度:

  1、申請:全公司駕駛員根據上崗條件,自愿提出申請。

  2、考核:根據駕駛員理論、業務考試成績和基本素質、安全意識、服務態度等綜合情況,公司辦組織用車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考核、選聘。

  3、簽訂上崗責任書:公司辦根據駕駛員定崗定員數,按綜合成績依次錄取。競聘上的駕駛員,簽訂上崗責任書。

  4、新聘駕駛員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駕駛員薪酬:

  1、駕駛員薪酬由基本工資、效能工資和出車補貼組成,取消每月固定加班費。

  2、基本工資為固定部分。效能工資統一由辦公室組織用車部門根據駕駛員服務質量、安全情況、車輛衛生等方面進行考核計發。出車補貼按0.15元/公里計。國家法定假日出車的,按實際出勤計發加班費。

  3、出車在峨眉以外的地區,連續時間超過3天的,第1天和最后一天,按實際里程計算,其余住勤時間以及產生的住宿費用,按《公司差費報銷暫行規定》辦理。

  三、調用程序及管理:

  1、公司領導、部門領導公出或接待可申請用車,一般工作人員不得申請用車。

  2、用車時間相近,方向相同、地點相近的出差人員,盡可能同車同行。

  3、調用車輛必須在用車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特殊情況下可以電話與調度聯系,事后補齊調車手續;乘車者用車后在《小車使用及運行記錄》上簽字。

  4、駕駛員不得私自借車或換車,收車后及時將車輛停入車庫。公司辦定期抽查車輛入庫情況。

  5、每周五下班前,駕駛員應將車鑰匙交于小車班長集中保管。

  6、車輛調度每月將駕駛員出車情況和各部門用車情況及公里數進行統計。

  四、油料管理:

  1、車輛在公司辦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駕駛員應在出車前根據行程加足汽油;途中加油,必須請乘車者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

  2、車輛調度計發油票。出車加油量以出車里程×公里油耗額核定。

  3、每周末將出車公里數統計結合車輛調用單和發給的油票進行檢查核準。

  五、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1、復印存檔:購車手續、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

  2、登記建檔: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

  六、有關費用的管理和報銷:

  1、以《小車使用及運行記錄》為依據填寫出車時間、地點、過路(橋)費、洗車費、停車費、住勤補貼費等。

  2、洗車費以60元/月固定計發。

  3、報銷清單填好后送辦公室主任審核,方可報銷。

  七、維修: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說明理由,經辦公室主任或車輛調度同意,方可維修。

  2、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班長檢查審定,報公司辦主任批準后方可維修。

  3、定額修理:國產車以1萬元/年為基數(進口車輛以1.2萬元/年為基數),按使用年限每年增加1千元,行駛里程增加1萬公里增加500元。半年考核一次,節余部分以25%作為獎勵,超出部分以10%罰款(此條二00二年執行)。

  4、車輛大、中修:小車班應于年初申報計劃(包括大、中修時間、修理廠、維修范圍、預算金額),報公司辦主任審批后方可安排合適時間修理。

  5、封存車輛原則上只發生定期養護費,其養護需報辦公室主任批準。

  6、小車班長每月將小車修理費發生額統計。

  八、車輛事故處理:

  1、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立即通知車輛調度和小車班長,并積極協同交警、保險公司處理。

  2、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交警判決為依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3、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比例如下: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九、其它:

  1、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2、保持車輛整潔衛生。

  3、遵章守紀行車,嚴禁酒后駕車。

  4、嚴格執行例行保養規定,堅持出車前、途中、收車后的“三檢”工作;準確報修,消除機械事故隱患,確保車況良好。

  5、不得向乘員和修理廠索要財物、餐飲等。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傳播小道消息,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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