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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業規章制度(精選1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大企業規章制度(精選11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大企業規章制度1
1.0目的
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度匯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門、崗位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后一天進行考勤匯總,原始記錄匯總及考勤匯總表填寫后交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次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口頭警告,超過5分鐘以上,每分鐘罰款1元,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論處,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以曠工半天論處,超過三次者以曠工1天論處。員工每曠工一天按照員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工資,同時曠工均開具“過失單”。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于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失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按人事權限逐級呈批,請假單隨考勤表報送,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節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事前辦理加班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加班。
4.1加班條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2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工作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設備維修或因公用設施等臨時故障而進行搶修的;
4.1.4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加班的;
4.1.5凡屬工作范圍的事沒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審批
4.2.1加班審批的'原則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4.2.1.2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序;
4.2.2加班審批的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核準→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
4.2.2.2集體加班:指“為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為單位組織加班”。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報總經理核準;
4.3加班申請單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門考勤員將本部門上月《加班申請單》匯總報送總經理辦公室,《加班申請單》一式兩聯,總經理辦公室審核并加蓋辦公室章印后將其中一聯粘貼于當月考勤表,另一聯交于加班當事人作為補休憑據。
4.4加班補貼及補休的管理
4.4.1屬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4.4.2休息日或延時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而不計發加班補貼;
4.4.3加班后的補休由各部門經理、主管視部門工作的情況妥善安排。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后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當年度的加班,各部門經理、主管應在當年內給予安排補休;
4.4.4員工因事補休,須提前辦理補休手續并附繳《加班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4.4.5員工未經辦理相關手續而自行補休者,視同曠工處理;
4.4.6《加班申請單》當年有效;
4.5各種假期的報請及核準審批
4.5.1病假;
4.5.1.1員工病假需出具指定醫院[南通醫院、人民醫院、中醫院、婦產科醫院、傳染病醫院(限傳染性疾病)、口腔醫院(限口腔疾病)]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后出具急診證明。
4.5.1.2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c)醫療期滿后,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5.2事假
4.5.2.1請假審批權限范圍
a)請事假在1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b)請事假在3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d)部門經理以上請事假報總經理批準。
4.5.2.2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5.3婚假
4.5.3.1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審核后再由部門經理批準,方可請假;
4.5.3.2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為十五天;
4.5.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5.4妊娠
4.5.4.1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4.5.4.2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5.5產假
4.5.5.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
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4.5.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準后,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4.5.5.3對避孕失敗進行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5.6喪假
4.5.6.1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單,交總經辦審核,再由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4.5.7工傷假
4.5.7.1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定確認為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4.5.8.1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5.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
4.5.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于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干獎勵休假作為帶薪工作時間。
4.6考勤查詢:
4.6.1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向部門考勤員或公司總經辦查詢。
大企業規章制度2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凡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后政治影響大、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的'部位,指定為消防重點部位,消防重點部位必須明確消防責任人及其職責,落實防火措施,設立防火標志,配足消防器材;
三、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如:車輛停放場地及附近、辦公室、交易廳、微機室、配電房、鍋爐房、車庫為重點防火部位;
四、配備給部門、單位內部的消防器材、設備由部門分管,責任到人,定期檢查保養,保證器材處于良好狀態,非火警不得動用。發現器材丟失、損壞,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五、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落實公司消防部門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確保整改措施及時落實到位;
六、加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舉辦大型文娛活動,主辦單位必須事先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報上級消防職能部門審查批準;
七、重點防火區域嚴禁煙火,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的要事先向上級申報,制定消防方案,并有專人看守現場,焊接維修場地要避開易燃物品;
八、電氣線路的敷設和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技術規范,必須統一由電工安裝、維修,電工要嚴格按照作操作規程作業,禁止無電工資質人員亂接電器,電器設備工作時,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崗位;
九、購買、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和技術規范,嚴格購運審批、登記、入庫和領用手續,化學藥品倉庫按照規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大企業規章制度3
為加強企業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1、所有員工應準時上班,按時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上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串崗、離崗、無故脫崗、睡覺。員工確實有事不能正常上班或需離崗者,應向上級領導請示批準后方可休假或離崗,事后應及時銷假。
3、對所負擔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4、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嬉戲打鬧、大聲喧嘩,工作時間禁止賭博、下棋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嚴禁在禁止區域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6、嚴禁酒后上崗、在崗飲酒,中午不可飲酒。
7、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但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8、同事間要和睦相處,團結合作,不得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9、保護企業財物,不浪費,嚴禁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將企業財物或資源居為己有。
10、材料采購采用預報申請制度,由采購部門負責人填寫材料采購清單,要如實填寫采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用途、金額等,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后采購。
11、材料采購時采購人員應了解產品質量、性能、規格、廠商信譽、價格等情況,擇優擇廉選購。
12、企業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董事會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并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13、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采取防護措施。
14、要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植物保護要優先使用農業技術防治和生物技術防治,藥劑防治要嚴格控制農藥種類、劑量、時間和方法。
15、使用后的肥料和農藥包裝袋、瓶、箱應集中回收,統一處理,避免造成環境二次污染。
16、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準確、完整記錄生產作業每一項工作情況和田間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生產資料使用品種、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記錄。
17、報銷采取實報實銷制度。企業員工所有報銷必須取得合法的發票,將發票粘貼在《費用報銷審批單》后面;《費用報銷審批單》上應詳細填寫日期、用途、金額、單據及頁數,并在“報銷人”處簽名或蓋章,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所有支出憑證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報送總經理審批。
18、員工因工作需要在財務借支的必須事先填寫借支單,并注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額,報分管領導、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借款人應在借款之日起一個月內到財務部門報銷沖賬或退款手續,逾期不辦理報銷或退款手續的,財務部門將從本人工資性收入中如數扣回。
19、所有入庫物品,倉庫保管員必須建立完整的財產賬冊。物品的.名稱、數量、單價等列示清楚,并定期檢查物品的領用、庫存的數量,及時上報請購。
20、領用物品時應由申領人填報“物品領用單”,經分管領導簽名后到保管員處領取。
21、企業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企業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企業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22、下班時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擺放整齊。最后離開企業的員工,應關閉用電設備的電源及門窗,檢查用水用電情況,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及工作生產資源等。無遺留問題后,方可離去。
23、員工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報請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核準后才可離職,并辦妥工作移交手續,否則自己承擔責任。
24、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25、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適用于全體員工。
大企業規章制度4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守則
1、遵守公司紀律,嚴守公司秘密。
2、按時上下班,不曠工遲到早退。
3、服從公司管理,按時完成任務。
4、老實做人,用心做事,做好本職工作。
二、店員管理制度
(一)工作紀律
1、上班時間不準在商場內吃零食、玩游戲,不準離崗、串崗,不準聚集在一起聊天、嬉笑、喧嘩;不準在工作時間吃食物、看書、報、看雜志、做私事;不準在營業時間內會客、帶小孩、帶寵物,或逗玩親朋好友的小孩。
2、注意個人及公司形象,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將手插入袋內站立或行走,不準將手搭撐在貨架上,不準坐在貨架、貨箱及貨品上。
3、上班須用禮貌用語,提高銷售技巧。接待顧客態度要和藹,不準與顧客頂嘴、吵架、或打罵、毆打顧客。
4、上班時間必須保持店內有人照顧,不準2個以上同時飲水或上廁所,不準店內同時有二位以上營業員當班而出現只有一個人在柜內15分鐘以上。違者以空柜處理,處罰條例按商場管理條例執行。
5、發現顧客在自己店內吸煙,要委婉地加以制止。
6、注重個人及店內衛生,每天早晚進行一次清潔工作,清潔范圍包括:展柜、玻璃柜、收銀柜、地面、形象墻及陳列貨品,要保持柜臺及玻璃無指印、無灰塵,地面無積水、紙屑,商品整潔、無灰塵、無印跡,雨天時還須及時對腳印進行拖洗;不準將清潔用具、垃圾堆放在公共走道或垃圾箱上。
7、愛護場內商品,不得故意損壞商品,或將店內任何物品帶出工作場所。
8、營業員在停止營業前5分鐘才可以做最后結束工作,店內如還有客人,不得更換衣服做下班準備。
(二)禮儀行為規范
1、儀容儀表規范
A、工作時間須統一穿著公司指定的制服及佩帶商場的胸牌。制服要保持平整、干凈(穿制服前應先檢查扣子是否有掉落,有無破損),不得在制服上另加自己的.衣服。胸牌配帶于左胸處,不歪斜,不掉落.
B、保持頭發整齊清潔,長發及肩者需扎起來,飾品以適量,適宜,不夸張為原則,不應配帶金屬制品的發飾。
C、表情開朗,化妝以適度化妝,擦上口紅為原則,著近膚色無花紋的絲襪,黑色素面前后包的低跟皮鞋。
D、員工不留長指甲,必須保持圓滑、清潔。除女性的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其它深濃色指甲油。
E、工作時間員工不得攜帶任何音樂播放器(MP3、CD、收音機等)。
2、服務禮儀規范使用“微笑服務”是整個服務禮儀規范的前提與標準
A、站立:頭正、雙目平視、嘴唇微閉、兩肩放松、軀干挺直、雙臂自然下垂于身體兩側。
B、走路:雙目向前自然平視、微收下頜,面帶微笑、雙臂前后自然擺動。
C、鞠躬:立正姿勢,保持端正、雙手放于身體兩側或體前搭好、身體略向前傾。
D、禮貌用語:顧客進店時,說“歡迎光臨,顧客出店時,說“歡迎下次光臨”。
大企業規章制度5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管理制度,促進公司壯大發展,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不斷壯大公司實力。
四、公司提倡鼓勵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并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企業文化管理,塑造推動公司發展的企業文化,規范企業文化建設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促進企業文化建設工作健康有序發展,鼓舞和激勵公司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對公司企業文化管理的內容與實施做出規定,是公司開展企業文化工作的依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下屬子公司的企業文化工作。
第二章企業文化管理機構
第四條公司企業文化組織機構設領導小組和工作辦公室。領導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分管(協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公司下屬各單位、部門負責人組成。工作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各子公司成立相應的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辦公室,并設立企業文化建設專責人。
第五條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審定企業文化建設整體方案,審定企業文化建設的近期目標和長遠規劃;總經理辦公室的職責是策劃企業文化建設的整體方案以及推進企業文化建設各個階段的相關工作。各基層單位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辦公室及專責人的職責是推進企業文化理念的具體落實和信息反饋工作。
第六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企業文化建設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審核、指導其他各單位、部門的企業文化建設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制定公司企業文化管理制度;
(二)制定公司企業文化發展規劃;
(三)制定公司企業文化年度工作計劃;
(四)制定公司對內對外宣傳規范,并監督執行;
(五)組織進行對公司企業文化重要議題的相關研究;
(六)開展公司對內對外企業文化宣傳,組織公司企業文化活動;
(七)公司企業文化培訓的組織、考核、管理、培訓效果評估;
(八)審核對外宣傳內容,指導各單位、部門開展企業文化活動。
第七條公司將企業文化建設情況納入各單位、各部門的績效考核范疇,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單位、本部門企業文化建設的責任人,并設立企業文化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具體職責為:
(一)制定建設計劃,協助企業文化在本單位、本部門的建設、推廣、宣傳。
(二)協助總經理辦公室落實文化建設工作,合理安排,保證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企業文化活動時間。
第三章企業文化理念管理
第八條公司企業文化理念是指:公司的企業愿景、企業使命、核心價值觀、經營哲學、管理思想等企業文化核心內容。
第九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企業文化理念管理的執行機構,總經理辦公室應充分調研國內外先進企業文化,總結大通的經驗和特點,研究制訂符合公司發展戰略的企業文化核心理念。
第十條總經理辦公室在開展企業文化工作中,應深入實際調研分析,了解員工的思想動態,分析公司所處產業的特點,廣泛聽取各單位、各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提煉公司企業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公司的企業文化理念能夠切合企業實際,對公司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各部門應為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持和密切配合,積極提供建議和意見。
第十二條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企業文化理念進行審議和確定;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議確定的公司企業文化理念將作為公司企業文化工作開展的依據。
第四章企業文化制度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企業文化制度是公司企業文化理念的'表達和規范,必須與企業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四條公司的企業文化制度系統涵蓋下述三個領域:
(一)企業文化核心理念規范。該制度對企業文化核心理念進行設計,是企業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礎;
(二)企業員工行為規范。該制度對企業員工行為規范進行了設計,是企業行為文化塑造的基礎;
(三)企業風俗文化制度。該制度在對內工作上,對企業教育培訓、禮儀儀式、服飾、體態語言、工作場所相關規范做出規定;在對外工作上,對企業營銷觀念、服務規范、公共關系、銀企關系、公益活動、文化傳統做出規定,是企業風俗文化塑造的基礎。
第十五條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企業文化制度的編制和監督機構。相應管理制度經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批生效后,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推動落實。
第五章企業文化器物管理
第十六條企業文化器物是公司企業文化的外在表現形式。通過對相關器物的設計,可以直觀、生動地表現公司企業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七條企業文化器物系統包括如下內容:
(一)公司vi系統(企業形象識別系統);
(二)企業象征圖案;
(三)企業宣傳標語;
(四)企業吉祥物;
(五)企業之歌;
(六)企業容貌。
第十八條公司企業文化器物系統應用范圍包括:
(一)辦公用品、事務用品;
(二)企業證照、文件類;
(三)交通運輸工具類;
(四)指示、標識類;
(五)廣告展示陳列類;
(六)商品及包裝類;
(七)服飾類;
(八)公司出版物;
(九)公司禮品;
(十)公司網頁;
(十一)其他。
第十九條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企業文化器物的設計管理機構,總經理辦公室在充分聽取相關意見后,組織設計單位對企業文化器物進行設計。各項設計經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議認可,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推動落實。
第六章企業文化實施管理
第二十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推動公司企業文化的實施,組織開展公司對內企業文化宣傳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各部門在開展對內對外宣傳工作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公司企業文化的要求,不得違反公司企業文化相關規定。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宣傳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在開展對外宣傳時,必須將宣傳內容上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審核,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開展工作。
第二十三條總經理辦公室應協助各單位做好企業形象推廣工作和企業標志標識使用規范的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為更好地培育、塑造公司企業文化,總經理辦公室應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企業文化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各部門可以提議開展企業文化活動,由總經理辦公室研究并提案,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總經理辦公室組織開展活動,或協助分公司開展活動。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董事會。
大企業規章制度6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4)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5)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8)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9)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10)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11)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12)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13)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14)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5)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16)嚴禁在公司及宿舍打架,一經發現,予于開除,同時醫藥費有打架雙方承擔。
大企業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員工手冊》簽收憑證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手冊》,本《手冊》之條款,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則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二、本《手冊》適用公司所有員工,遵守本《手冊》是所有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三、公司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本《手冊》進行修訂的權利。
四、除本《手冊》外,公司各部門制定的其他相應規章制度,本公司相關員工應遵照執行。
五、公司要求每位員工應熟讀本《手冊》并簽名,未簽名并不影響《手冊》的有效性。
六、各級員工應尊重上司、團結同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維護公司的利益。
七、員工在工作或生活中產生矛盾,應服從主管部門的處理,對處理方法或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公司總經理提出申訴。任何人員皆不得剝奪員工向公司總經理申訴的權利。
八、對于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各級管理人員應遵照“教育為主,獎懲結合”的原則,堅持以說服教育為主要手段,適度懲處為輔助措施的辦法進行處理;對工作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檢舉揭發壞人壞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員工,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二章招聘與配置
一、公司根據各生產部門的實際需要,統一組織員工的招聘和聘用。
二、應聘人員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相關學歷、技術等級證書在規定的時間里到公司填寫應聘登記表。公司總經理認為需經面試的,應通知應聘人員進行面試。
三、公司總經理經審核,對符合崗位要求的應聘人員,應及時通知到公司辦理入職手續,并出具上崗通知書讓新入職人員到相應部門工作。
四、新入職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公司要求及時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和證明,如本人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技術等級和職稱證書等,并認真如實填寫個人檔案,不得弄虛作假。對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公司將保留依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權利,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根據損失大小,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五、新入職員工應積極參與學習公司組織的入職前培訓及考核,其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公司錄取后簽訂勞動合同。入職后應認真學習領會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離職管理
一、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員工辭職;
(二)公司辭退;
(三)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
(四)合同到期不再續簽;
(五)員工出現不能勝任公司崗位的疾病,經治療后仍不能勝任的;
(六)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或重大違章、違紀,被公司開除的;
(七)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八)服務期間違反國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它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情況。
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或以辭職報告形式知會對方,同時提出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或辭職經批準后,尚未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關系前,仍是公司員工,應繼續在原崗位工作,不得罷工、怠工。
四、員工離職前,必須按公司要求辦理工作交接。
五、公司應向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書,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為離職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等。
六、離職員工在辦理完各項手續后,憑公司總經理審批過的工資、《離職
通知書》或其他相關憑證到公司財務部門結領工資。
七、屬于嚴重違法、違紀被公司開除的員工,公司保留視情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勞動合同管理
一、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所有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與員工就勞動合同條款進行協商,所訂的條款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公司建立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實行電腦管理,并做好勞動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四、公司應全面了解掌握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對于尚未簽訂勞動合同或新入職的員工應及時發出敦促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對缺乏簽訂勞動合同意愿的員工應及時做好思想動員工作,對拒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公司應依法作出處理。
五、新聘用人員在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必須到公司辦理簽訂勞動合同手續。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續訂和終止,按國家和公司所在地方的法律法規執行。
七、員工以書面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的員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員工應如實提供簽訂勞動合同時,所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材料,公司保留追究弄虛作假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五章工資薪酬與福利制度
一、公司的工資薪酬與福利結構為基礎工資+全勤獎勵+工齡獎勵+業
務提成+加班補貼+技能工資六個部分組成。
二、基礎工資部分分為固定工資及計件工資兩種類型。基礎工資的制訂或變更由公司主管部門制定。
三、全勤獎勵由公司主管部門依照公司考勤記錄實行。
四、加班補貼部分由公司各級主管人員根據員工實際情況提出申請,并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對加班人員給予補貼。員工因份內的事情加班的,一律不按加班考慮。
五、技能工資根據員工實際技術能力,由總經理給予制訂后實施。
六、公司內部管理人員的基礎工資,由總經理根據其職位、管理部門給予制訂后實施。
七、工資的變化由公司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根據人員職務的變化或所做出貢獻的大小進行協商調整。
八、工齡獎勵為所有員工工作滿一年后,工齡工資加一百;滿兩年后再加一百;滿三年后再加一百五;滿四年后再加二百;滿五年后再加三百;滿六年后再加四百五封頂。
九、業務提成指銷售人員每人每月有2萬元的銷售任務,試用期銷售人員無任務,有業務便提成。完成任務,可以提成200元。銷售提成,按階梯式提成:3-4萬元:1.5%;5萬元:2%;6萬元:2.5%;7萬元:3%;8萬元:3.5%;9萬元:4%;10萬元:4.5%;11-13萬元:5%;14-16萬元:5.5%;17萬元以上,6%封頂。業績尤為突出者,再由主管部門及總經理商量后給予一定獎勵。
十、公司活動時的折扣業務可沖銷當月銷售任務,但不參與階梯式提成,一律按照1%提成。
十一、店長任務:每月店面15萬元銷售任務。未完成任務,店長扣除自己的銷售業績后提成千分之二。完成任務15萬元,店長扣除自己的銷售業績后提成0.5%;15-20萬元:1%;20-25萬元:1.5%;25-30萬元:2%;30-35萬元:2.5%;35萬元以上:3%封頂。超額部分,再提成1%
十二、安裝部門、車間部門工資制度見其部門制度規定。
十三、公司工程單根據利潤提成(按個人銷售梯形提成),由公司根據具體情況,指定設計師跟蹤,在業務提成中再提成30%。
十四、公司年終發放年終獎,于每年年底最后一個月享受雙薪。雙薪是根據員工進店時間來定。試用期員工不享受以上待遇。
十五、新進入公司人員試用期的工資為試用期工資。試用人員均參加入職前培訓。培訓滿后,根據所掌握技能或擔任職務的不同,參考考核成績,由公司管理部門決定將其轉為正式員工,或者不予以錄用。轉為試用期員工的人員,可以享受試用期員工待遇。試用期人員試用期滿后,確定為正式員工,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大企業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再就業工作的需要,規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是指由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用于為進入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包括類似機構或代管科室,以下簡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下簡稱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代繳社會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險費)和促進再就業工作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根據企業隸屬關系,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四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來源包括:
(一)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安排的預算內資金;
(二)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
(三)企業自籌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資金;
(四)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資金;
(五)社會捐贈資金;
(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
(七)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資金。
第五條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資金,原則上采取“二三制”的辦法籌集:
(一)財政(含預算內、外資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業由中央財政解決,地方企業由地方財政解決。
對困難較多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在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社會保障補助支出”類中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款級科目(科目編碼為“1905”)中列支;財政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在相關的預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業負擔三分之一。
企業負擔的資金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三)社會籌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部分和社會捐贈資金等。
失業保險繳費率提高后,增加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為其代繳社會保險費。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上述資金的具體負擔比例。國有獨資盈利企業和國有參股、控股企業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資金,原則上全部由企業負擔。
第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自行組織的用于促進再就業的經費由企業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條原有的幫困解困等資金納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統一管理。
第三章資金使用
第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一)為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
(二)為下崗職工代繳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費標準原則上可按略高于當地失業救濟金的標準安排,并按適當比例逐年遞減,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失業救濟金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滿后仍未再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失業救濟,不再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救濟期滿仍未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救濟。
第十條為下崗職工代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
第十一條為下崗職工開展職業指導和再就業培訓工作所需經費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上述經費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中列支。
第十二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辦公經費和工作人員經費由企業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各級財政部門對預算內安排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應通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實行專帳核算、專款專用、專項管理。
第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在同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下開設“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對財政承擔和社會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實行專戶管理。
財政承擔的預算內資金由預算內“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財政承擔的預算外資金由相關的預算外資金專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社會籌集的資金從相關帳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
第十五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在銀行開設專門帳戶,對財政統一撥付和企業自行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進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十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根據上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收支情況和本年度的收支預測,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本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計劃,經勞動保障部門匯審、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執行。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監督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十七條每季度終了和年度終了后,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分別編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季報和年度財務決算,并提供資金使用情況分析報告,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匯審,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逐級上報。季報和決算必須做到數據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十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年度結余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第五章資金的申請和撥付程序
第十九條按規定應用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企業自籌資金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直接向企業申請。企業應按支出進度將資金及時撥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中,并按季向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劃款憑證。
企業自籌和財政撥付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資金應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月直接發放給下崗職工本人。企業自籌的用于為下崗職工代繳社會保險費的資金由再就業服務中心代繳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申請財政“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資金時,應根據本企業再就業工作計劃按季提出用款計劃,填寫的用款申請書應分別列明發放基本生活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并附銀行開出的企業自籌資金劃款憑證,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用款申請經核準后,為下崗職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費由財政部門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直接劃撥到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單獨開設的帳戶,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使用;為下崗職工代繳的社會保險費,由財政部門根據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劃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六章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一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管理,健全內部約束機制。
各級財政、勞動保障和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資金的籌集、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應定期對中央財政撥付地方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具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要視其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
(二)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于平衡財政預算的;
(三)擅自改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變有關標準的;
(五)虛報下崗職工人數或將未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未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員作為下崗職工冒領補貼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央財政安排的中直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補助資金撥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關于印發〈中直企業下崗職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工字〔20xx〕329號)和《關于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8號)辦理。
第二十四條用于公共就業服務、勞動力市場建設和促進再就業的資金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會同勞動保障廳(局)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并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大企業規章制度9
第一章
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
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
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
(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大企業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工作期間,公司內嚴禁個人電話的使用。
第八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九條:生產場所嚴禁吸煙。
第十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一條: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二條: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第十四條:宿舍里嚴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第十五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八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十九條:公益事業活動等休假可享受工資待遇補貼。
第二十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二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三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四條:如遇臺風、洪水、自然災害等緊急狀況下,公司任何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公司的緊急調配,保衛公司的`財產不受損失。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平等就業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八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
第三十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勞動技能的義務。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五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500元。
第三十六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職工,公司予以處罰,罰金5-500元。
大企業規章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00.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節,放假3日;
(3)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國慶節,放假2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考勤范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第十一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二條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考勤計分辦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條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企業規章制度員工守則范文2 為規范生產管理秩序,明確崗位職責,優質高效的完成生產任務,確保安全生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總經理對生產管理負總責。
第二條公司設立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技術管理的具體工作,生產技術部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對公司總經理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三條生產技術部經理全面指揮生產工作,在生產管理上對總經理負總責,其主要職責是:
1、對總經理負責,當好總經理的參謀和助手。
2、全面負責種植、田間管理、采摘收獲等生產活動的組織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術措施的制定、落實和推廣工作,審定技術方案和標準,積極指導科技創新,及時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困難和問題。
4、監督和檢查各生產組種植和田間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
5、對生產管理各項工作進行監督,督促生產目標的落實完成。
6、協調綜合部做好生產工具、生產資料的準備和后勤保障工作,組織安排各生產組和員工做好生產前、生產中的各項工作,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
7、制訂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技術培訓。
8、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及時發現并糾正生產過程中的違規操作行為。
9、對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0、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并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第五條生產經營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制定明確具體的技術標準,并在開工前對員工進行技術培訓。應優先使用技術熟練的工人,對經反復培訓不能掌握生產技術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工作的組織開展、工人管理和生產任務的驗收落實。具體組織落實基地苗木種植、田間管理、勞力聘用、日常生產事務管理等工作。可根據工作需要,組成若干生產組,每個生產組可指定1-2人為工作組長,協助生產技術部進行生產管理。生產技術部經理要對基地生產作業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采取防護措施。
第八條應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階段性生產作業計劃。應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產作業計劃,并在開工前準備好生產工具,安排好人員配備和技術培訓。
第九條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對各生產組落實公司階段性作業計劃和作業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沒有按時完成生產進度或沒有按照技術標準要求進行生產作業的生產組和員工,進行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需要定期召開生產組長和工人會議,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工作較好的進行表揚,對完成任務不好的予以批評教育;對下一階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條生產技術部要按照生產需要及時向綜合部上報生產資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計劃。
生產技術部確定主要生產資料投入的種類、使用數量、范圍和方法,經總經理審核后,由生產技術部和綜合部共同采購。
第十一條生產工具和生產資料由綜合部安排專人管理。生產工具的領取和歸還施行登記制度。按照誰領取誰使用并負責管理的原則,對造成生產工具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領取人應予以賠償;屬于生產工具自然損耗無法使用的,領取人不予賠償。
工作人員應愛惜并合理使用生產資料。人為造成生產資料浪費或不能使用的,應對責任人批評教育并責令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要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藥。植物保護要優先使用農業技術防治和生物技術防治,藥劑防治要嚴格控制農藥種類、劑量、時間和方法。
使用后的肥料和農藥包裝袋、瓶、箱應集中回收,統一處理,避免造成環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條對單元地塊要實行“五統一”生產,即統一優良品種、統一栽培模式、統一施肥用藥標準、統一田間管理、統一標準質量。達到栽培模式化、作業標準化、管理精細化。
第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應建立工作臺賬,及時、準確、完整記錄生產作業每一項工作情況和田間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生產資料使用品種、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記錄。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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