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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

時間:2022-08-04 12:15:23 制度 我要投稿

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通用9篇)

  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必須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存卡、套帳、實時在存卡上登記每筆業務交易物資的進出數量,確保數據連續、準確。做到帳(包括電腦帳及帳本)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第二條對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第三條存放物品的庫房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務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第四條對原輔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第五條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不得大聲呼叫、跳躍。

  第六條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

  第七條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生產部反映。

  第八條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第九條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的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三)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四)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五)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

  (六)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七)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八)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九)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提出出處理意見。

  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六要:

  a)倉庫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倉庫內要保持干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六不準:

  a)倉庫內不準吸煙;

  b)倉庫內不準設灶;

  c)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4.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4.2.1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4.2.2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4.2.3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4.2.4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4.2.5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4.2.6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4.2.7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4.2.8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4.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4.3.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4.3.2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后,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3.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4.3.4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4.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4.3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4.4.4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4.4.5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4.4.6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4.4.7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4.4.8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4.4.9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4.4.10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4.4.11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訓的管理

  4.5.1.1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4.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4.5.1.3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4.5.1.4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 篇3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全面加強公司各倉庫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相關安全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請各部門嚴格執行,確保安全生產。

  一、倉庫安全責任

  1、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3、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貨物,嚴禁堵塞消防門及消防器材。

  庫房五距是指:

  1)頂距:距離樓頂或橫梁50厘米;

  2)燈距:防爆燈頭距離貨物50厘米;

  3)墻距:外墻50厘米,內墻30厘米;

  4)柱距:留10—20厘米;

  5)垛距:留10厘米。易燃物品還應留出防火距離。

  4、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5、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0.5米。

  6、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等家用電器。

  7、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8、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確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實倉庫溫度、電源安全管理責任和24小時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0、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問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12、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13、庫區范圍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14、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私自挪用。

  二、倉儲部門經理安全責任

  1、倉儲部門經理是倉庫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經營管理的倉庫安全生產負責,重點加強倉庫消防安全、貨物安全、貨物裝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范。

  3、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

  4、認真落實倉庫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倉庫消防安全、防汛、防盜等工作,嚴禁在倉庫儲存限類貨物。

  5、做好員工安全培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宣傳,強化員工安全意識。

  6、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檢查重點包括:倉庫結構安全及衛生狀況、庫區消防安全、庫區安全用電情況、叉車安全技術、現場作業規范等,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

  7、認真落實責任區的安全器材配備及檢查,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作。嚴禁煙火,安全用電,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8、落實公司叉車使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叉車等裝卸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車容車貌、安全技術良好。

  9、制定并落實叉車裝卸和貨物撤運操作流程,確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10、要求員工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定,實行電梯安全使用監督制度,避免電梯超載、撞擊。

  11、落實進出倉庫車輛的捆綁、苫蓋和其他安全規范監督。

  三、倉庫管理員安全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及財產安全。

  2、倉管員是所在庫區的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范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庫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做好庫區周圍的禁煙和防火管理,負責每月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并認真填寫《消防器材檢查卡》。

  3、庫區范圍嚴禁明火作業,如特殊情況需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申請,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4、必須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貨物,按規定留出安全通道,嚴禁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貨物,對超限貨物設置圍欄,并做好安全標識。

  5、按規定做好安全隱患巡查工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隱患,并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6、確保安全用電,離開倉庫時必須關閉庫區內照明設施,庫區內嚴禁使用生活電器設備。杜絕在倉庫私自亂拉電線和安裝照明設備,對于外來客戶因工作需要臨時拉線用電時,需報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確保用電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7、認真落實現場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及時制止并報告違章作業行為。

  8、不得隨意帶人進入倉庫,對需進入倉庫辦理業務的外來人員要實行登記制度,并要求來訪人員不得明火、不得隨意走動、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范圍發生火災或受臺風暴雨襲擊,應按照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統一部署,采取防范措施,積極參加抗災搶險,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10、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四、倉庫防火管理規定

  1、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防火安全作為倉庫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覺執行“四抓”即:抓隱患、抓苗頭、抓措施、抓效果。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率區域內嚴禁吸煙。(吸煙管理規定詳見附件4)

  3、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準超負荷用電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禁止亂拉臨時線,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虧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5、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7、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與保障部檢修。

  8、下班時做到人走燈滅、關窗、鎖門。

  9、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人員,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

  10、每月檢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在消防卡進行登記,對不合格的滅火器及時報告更換,確保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清潔、完好。

  11、倉庫內嚴禁點燃明火和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五、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1、貨物必須按照“五距原則”堆放,并按貨物包裝提示安全堆碼,貨物擺放要分類、整齊、穩定、限高。

  2、對包裝材料穩定性較差的貨物、包裝有鋒利菱角的貨物、疊層且偏高的貨物要設圍欄,警示標牌。

  3、禁止貨物堵塞消防設施及消防通道。

  4、切實做好庫區內的防盜工作,確保倉庫門窗緊固有效,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對進入倉庫操作人員或其他檢查人員采取登記制度,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必須鎖上倉庫大門,倉庫大門不準隨便交與他人保管。

  5、在雨季和臺風季節到來前,檢查倉庫大門、窗戶是否緊固,墻體、屋頂是否有穿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庫區內準備好繩子、蓬布等防風、防汛工具,同時,要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臺風來襲,安排人員巡邏值班,發生險情隨時報告并組織搶險,確保庫內人員、財產安全。

  六、貨物裝卸安全規定

  (一)叉車司機安全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會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持證上崗,自覺遵守操作流程,防止發生裝卸安全責任事故。

  2、愛崗敬業,不斷學習,提高叉車操作技能。愛護設備,做好叉車的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叉車安全技術隱患。杜絕叉車帶病作業。

  3、文明裝卸,愛護貨物,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4、杜絕發生因車輛停放不穩定而盲目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

  5、杜絕叉載超高、超寬、超長貨物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

  6、杜絕發生盲目操作而撞擊損壞電梯安全責任事故。

  7、嚴禁把叉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車輛,杜絕用叉車搭載如何員,不得擅自使用又車設備。

  8、嚴禁酒后駕駛叉車,杜絕疲勞作業。

  9、嚴格遵守庫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公司應急救援行動。

  (二)叉車作業規范

  1、叉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并獲得叉車操作資格,并通過體檢和視力測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過程要確保“三不傷害”。

  2、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包括叉車剎車系統、方向系統、輪胎、叉臂平衡、燈光、升降及門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僥幸作業。

  3、嚴禁酒后駕駛叉車,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行為。

  4、杜絕利用叉車設備載運任何人員,杜絕用叉車門架載運貨物,不準用單一叉臂撬載貨物,不能把叉車交給無操作資格的人員操作。

  5、作業前必須根據貨物包裝規格調整叉臂長度、寬度,并確認叉臂平衡固定。

  6、作業前確認車輛停靠穩定、車輪有三角墊、貨物包裝正常穩定,方可進行裝卸作業。

  7、控制安全行駛速度,空車行駛不準超10公里,/每小時;叉載貨物行駛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時,行駛過程應抬高叉背離地面20—30公分,叉臂后傾15度。

  8、在出入庫門、通道反交叉口時,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原則,在作業區門口放置安全提示牌,并減速慢行,鳴笛警示。

  9、在進出倉庫門和案裝箱箱門及其它狹窄地帶作業時,應注意避免碰掛周邊設施及人員。叉載貨物進入電梯要注意觀察,不得撞擊電梯,不得在地面和電梯內調整貨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時,上坡載貨時需要叉車正向行駛,下坡應倒車行駛,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杜絕在坡道臨時停放叉車。

  11、杜絕叉載超高貨物,裝載貨物影響視線時,應倒車運行或專人指揮引導。

  七、進出庫區人員及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庫區保安人員對來訪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審核,確認有正常來訪目的且無攜帶危險物品后方可放行;對離開庫區的人員、車輛要核查驗放,對提貨車輛憑出門條核對驗放。(倉庫車輛、人員出入庫登記表詳見附件5)

  2、保安人員弓導外來車輛有序進入庫區,監督外來車輛慢速行駛。

  3、要求提交貨車輛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車輛,嚴禁堵塞消防通道,確保道路暢通。

  4、保安員及倉庫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提交或司機的管理,要求司機對停妥車輛熄火,嚴禁司機在庫區范圍隨便走動,嚴禁司機在車底休息,防止司機在庫區抽煙,隨意大小便、亂丟垃圾,對違反上述規定者,給與批評教育和警告,對情節嚴重的給于500元罰款,并報告公司與對方單位進行交涉。

  5、加強庫區范圍消防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或人員攜帶或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物流基地;嚴禁任何人員在禁煙區吸煙,庫區范圍嚴禁生火或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

  6、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檢查庫區范圍的電線路,嚴防因水浸,去噬,自然老化等,反時更換老化電路、開關;嚴禁在物流基地超負荷用電,杜絕在倉庫違規使用電烙鐵、電熨斗、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

  7、加強安全宣傳與教育,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倉庫物資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由倉儲部負責制定、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章倉庫安全保障措施

  第四條倉庫安全保衛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要求采取一切措施,提高警惕,防止事故的發生,保衛倉庫及儲存物資的安全。倉庫中必須安裝防盜監視、自動報警設備。倉庫應設置專門的安全人員,由其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衛工作。

  第五條設立安全保衛機構。

  (1)倉庫的保衛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整個倉庫人員、財產及物資的安全。為了有效實施倉庫的保衛工作,企業應當根據倉庫規模的大小、倉庫作業的特點、所儲存物資的重要程度,成立專門的保衛組織,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衛工作。

  (2)倉庫安全保衛組織的工作應該在本公司行政部的領導下進行,業務上受公安機關和上級保衛部門的雙重領導。

  第六條明確工作職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嚴防破壞盜竊事故,預防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維護倉庫內部的治安秩序,保證倉庫及庫存物資的安全。具體來說,倉庫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做好警衛及保衛工作。

  (1)做好警衛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要負責倉庫日常的警戒,做好倉庫的守衛工作。

  ①守衛倉庫大門,掌握出入庫人員的情況,并對出入庫人員進行登記。

  ②阻止非倉庫人員進入倉庫,嚴禁火種、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被帶進倉庫。

  ③核對出庫憑證,檢查出庫商品與出庫憑證是否相符,并做好相應記錄。

  ④日夜輪流守衛倉庫,防范破壞活動,確保倉庫的安全。

  (2)做好保衛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做好倉庫的防災工作,預防并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①對倉庫中的設施、人員及存儲商品的安全負責任,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倉庫的安全。

  ②負責在本倉庫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倉庫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③全面落實防臺風、防汛、防暑降溫、防寒防凍等工作,以保障倉庫及存儲物資的安全。

  ④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消防訓練和消防安全競賽。

  ⑤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和公安機關交辦的各項治安保衛工作。

  ⑥定期對倉庫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提出改進意見。

  第七條倉庫安全管理員應遵守崗位職責,堅守崗位,文明上崗。

  (1)遵守崗位規范。安全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崗位規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①遵守作息時間。一是倉庫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守倉庫保衛制度,堅守崗位,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倉庫。有事外出時,必須請假并獲得批準。二是為保證安全管理員的休息,倉庫可設立專供安全管理員休息的保衛室,并采用三班輪休的方法。

  ②遵守檢查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員應熟悉倉庫的工作人員、證件和出庫手續,并嚴格按照制度進行各項檢查。一是對外來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對商品出庫憑證及出庫商品進行詳細核對。二是對倉庫安全進行定期檢查,并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③保護倉庫安全。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熟悉倉庫附近的社會情況和地形,當發現不法分子行竊、破壞時,應堅決制止,并及時報警抓捕。

  (2)做到文明上崗。安全管理員除了要履行自己的主要職責外,還要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員的文明崗位規范。

  ①安全管理員當班必須著裝整齊、統一標識、儀容整潔、堅守崗位。

  ②安全管理員當班必須熱情服務、舉止文明、禮貌待人、語言規范。

  ③安全管理員要文明站崗執勤,及時指揮車輛、人員的進出,保持倉庫通道暢通,停車擺放整齊。

  ④安全管理員必須保持保衛室的清潔。

  ⑤保衛室不得兼作其他場所,不得放置無關物資,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衛室內閑談。

  第三章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八條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倉儲部安全保衛的各項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汛、防工傷事故等工作。

  第九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墻、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

  第十條庫區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一條非倉庫管理相關人員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庫房,對不聽勸阻者,記下工牌號碼,上報有關部門,按過失處理。

  第十二條各種危險品及易燃品、易爆品等嚴禁進入庫區。

  第十三條倉庫區域內嚴禁煙火和明火作業,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按安全保衛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做好來賓登記工作,嚴禁夜間留宿。特殊情況須報公司行政部保衛科備案。

  第十五條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關閉水、暖、電源的開關,鎖好門窗,消除一切安全隱患,上班后如發現庫房內有被盜跡象,要保護現場,并盡快通知相關部門。

  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 篇5

  一、為確保危化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庫房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等標準規范要求。

  三、危化品倉庫應根據存儲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倉庫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倉庫保管等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的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六、制訂危化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驗收進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領用,應嚴格控制,生產部應經常檢查核實。

  九、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雙五”即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放、雙鎖、雙本帳的管理辦法。

  十、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十二、危化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倉儲過程中的物料管理,減少浪費,提高物料利用率,杜絕流失,保證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倉庫物料管理應堅持賬目健全、單據憑證格式統一、填寫規范、保存完整,堅持定額管理、定期盤點、賬物相符、標識清楚和先進先出的原則。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物料,是指構成產成品的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和輔助材料。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物流經理負責對庫房的管理工作。

  每月對物料消耗、利用與控制情況以及存貨周轉率進行分析、評價。

  第五條:倉庫主管負責庫房的日常管理,以及各種出入庫賬目、單據和資訊報表、采購進貨的審核。

  第六條:倉庫保管員負責編制日常采購計劃,物料倉儲保管和出入庫手續的辦理,定期進行盤點,確保流程規范、帳物相符。

  第七條:倉庫開單員負責帳套系統、庫房采購價格體系的維護以及出入庫電腦手續的辦理,并按照財務部要求編制報表。

  第八條:財務部指導倉庫健全相關賬目,并督促分公司倉庫執行有關財務制度。

  第三章 采購計劃

  第九條:各庫房應按時編制月度采購計劃,日常采購計劃。

  第十條:月度計劃由庫房主管組織制定,分公司經理負責審批,日常采購計劃由保管員根據月度采購計劃分解、結合實際庫存限額和采購前置時間表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由庫房主管審核。

  第十一條:物料由多家供應商供應的應嚴格按照資源管理部下達的采購比例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并注明供應商名稱,電話、以及交貨時間。

  第十二條:外購物料的《物資采購申請單》必須有供應部經理審核簽字或蓋章。

  第十三條: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保管員在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時須注明有關技術、質量、交貨期等要求。

  第十四條:采購信息的傳遞,對于定點采購的物料經審核通過后電話或傳真的形式傳遞給供應商;外購的物料經審核后由庫房主管交供應部采購員采購。

  第四章 物料入庫

  第十五條:物料入庫前必須先經質檢部進行進貨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后開具《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并注明合格數量。

  第十六條:保管員須核對《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上所填寫的內容是否規范完整,物料的包裝及標識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七條:保管員與送貨人當面核實入庫物料型號、規格、數量,在確認無誤后,保管員在《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上進行入庫實物數量簽收確認,并將《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的供應商聯交供應商。

  第十八條:物料入庫交接完成后,數量須及時上卡,物料有確定價格的倉庫保管員應及時按照供應部下達的有效價格在《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上填寫不含稅開單價格,交庫房電腦開單員在erp系統開具《入庫單》,雙方簽字確認后及時上臺帳。

  檢驗憑單沒有檢驗人員簽字的不得開具入庫單據。

  第十九條:《入庫單》和《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作為入庫登賬的原始憑據要給予妥善保管。

  在月未統一整理上交財務主管會計。

  第二十條:對于外地供應商及送貨人未到場的,若物料的交庫數與實數不符時,應及時通知供應商核查。

  第二十一條:對“技術更改”或“讓步接收”的`物料入庫時,倉庫保管員要檢查物料是否有相應的標識及授權人員的簽字憑證。

  此類物料在貯運過程中要采取必要的隔離措施,并對標識進行維護。

  第二十二條:對于供應部月底才能確定入庫價格的保管員應妥善保管《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并當天在臺帳上進行數量登記,摘要欄注明《原材料、外協件含外購件檢驗入庫憑單》號。

  月末價格確定后交開單員開具電腦系統《入庫單》。

  并在臺帳上補上入庫價格和入庫單號。

  對于供應部下達的價格調整單庫房主管和保管員、開單員應仔細核實調整后的價格是否正確(特別是調整單上的原價格一定要準確),核實清楚后方能開具入庫單,否則追究經濟責任。

  無

  第二十三條:外購物資到庫三天,未見結算單到庫的,保管員應向采購員提出查詢直至完成入庫為止。

  第二十四條:暫收物料(暫時不能正常辦理入庫手續)需報倉庫主管批準后方可放入倉庫存儲。

  暫收物料須專門設立暫收物料賬目。

  物料暫進庫后一定要有明確的狀況標識(如待檢,合格,不合格)和嚴格的批次管理(如按生產日期),以確保物料的正確發放和先進先出。

  月末正式價格還未確定,但物料已經領用的,按照檢驗入庫憑單和供應部暫定價格開具入庫單送財務入賬。

  待正式價格審批下達后另行開具價格調整單。

  第二十五條:委外加工物料的入庫,保管員應仔細核對委外加工領用的數量與加工后的數量是否一致。

  核實清楚后參照第十八條辦理入庫手續,如差額超出標準范圍,應及時追查原因,并上報處理。

  保管員每月底編制當月委托加工物料對賬單(見附錄b),對賬單須供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六條:按整套辦理入庫的物料,在供應商送貨不齊全的情況下不能辦理入庫手續,具體參照第二十四條操作,但須登帳記錄差缺配件的名稱數量,等供應商全套配件送齊全后方能按照正常手續辦理入庫。

  第二十七條:車間整件領用或不能按照計劃量配套出庫的原材料如漆包線、標準件等,剩余部分車間應開具調撥單及時退回倉庫;如車間需持續使用的,實物可不退回倉庫,但在月底盤點時若還有實物剩余的應從賬面上按照實際剩余數量先行退庫沖減當月的領用量,再重新辦理下月領用出庫手續。

  第二十八條:車間退貨產品拆解產生的配件經檢驗能能達到預期質量要求的或經重新加工處理能滿足質量要求的由車間匯集,統計員憑質檢科出具的《檢驗入庫憑單》開具《內部調撥單》調入物料倉庫,調撥單上需注明入庫類別的編號(入庫類別見附錄f)。

  倉庫須在臺帳和月報表上予以反應。

  需重新加工的物料倉庫保管員須與正常物料分開單獨存放,同時要在倉庫殘次品物料匯總表上再次記錄匯總。

  第五章 物料出庫

  第二十九條:標準限額領料出庫,次日常規計劃生產用料倉庫保管員應在當日下午3點鐘前按照車間審批后的《生產計劃單》進行限額配料,并填寫流程卡或交接卡,車間憑生產計劃單領用。

  車間與倉庫領料與發料時須當面交接核對型號、規格和數量。

  第三十條:保管員應建立明細發料表,匯總每種物料當天的領料數量,并根據匯總數量開具《出庫單》,出庫單應有車間統計員簽字確認。

  《出庫單》應妥善保存。

  并在月末統一整理上交財務主管會計作為月報表的原始憑證。

  第三十一條:在保證物料‘先進先出’的前提下,應考慮零散庫存的優先取用及設計變更和現有呆料的優先加速處理。

  第三十二條:倉庫員在發放物料時,要注意先下帳或下卡,以防造成料卡或帳物不符,物料出庫時現場清點、核對。

  第三十三條: “技術更改”和“讓步接收”的物料出庫時,須在流程卡上注明相應標識或“技術更改”和“讓步接收”字樣,做到“專件專用”。

  第三十四條:因維修、試驗、超定額耗用等計劃外用料,分公司應單獨填制《領料單》并在領料單上注明領料用途即出庫類別編號(見附錄f),經分公司經理或其授權人員審批后到倉庫領取所需物料,倉庫保管員憑領料單發料。

  第三十五條:發至生產車間的物料,因不合格需調換的車間應盡量安排集中調換,調換時由車間班組長開具《換料單》并在備注欄里注明調換原因,由工藝員和統計員簽字確認后一聯隨實物一起到倉庫等量調換,保管員要把每天的換料數量在《倉庫殘次品物料匯總表上》上進行統計,不需在臺帳和財務報表上體現,但《換料單》和《倉庫殘次品物料匯總表上》需在月底上交財務會計。

  與供應商數量打折調換的,損失部分出庫給生產公司計入生產成本。

  第三十六條:對外銷售零部件時,應驗證銷售價格是否正確,若價格不符,保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價格核實無誤的,應立即開具《內部調撥單》同物料一起送交成品庫相應保管員簽收。

  第三十七條:對外贈送的零部件出庫,保管員須憑購銷合同或公司領導審批簽字的憑據,開具《出庫單》出庫。

  第三十八條:委托外協加工物料的出庫,在物料出庫前,倉庫保管員應作好備料工作;委托外協單位前來領取物料時,保管員應核查其領料人員是否屬委托加工方所授權領料之人(授權書見附錄a),核實后倉庫保管員應開具《出庫單》和《物料出門單》雙方需當面交接、簽字,由倉庫主管審核后出庫。

  第三十九條:供應商退貨物料的出庫,對已驗收入庫的物料,在倉儲和制造過程中發現品質不良,則以《退貨單》出庫,退回原供應廠商,退貨出庫前,必須有供應商在《退貨單》上簽名,出門須如實開具《出門單》。

  第四十條:呆廢料的報廢出庫:如庫存呆料已不堪使用,由倉庫保管員對呆料進行隔離和標識,并填寫《呆廢料報廢申請單》,經過有效審批后將物料轉交廢品庫,財務主管會計進行轉交數量監督,由廢品庫保管員開具廢品入庫單,廢品入庫單應有型號規格數量,若廢品處理時存在計量單位轉換的應同時標注不同計量單位的計量數量,以便入賬統計分析。

  《呆廢料報廢申請單》作為廢品入庫單的附件一同上交財務。

  第六章 物料儲存保管

  第四十一條:物料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料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是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流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

  第四十二條:物料保管,應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按保管常識處理,可選擇墊、垛、蓋、通風、防潮、防雨、防爆、隔離等保管措施,經常輪翻保養所管物資,勿使公司財產發生保管失職損失。

  第四十三條:物資的堆放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據特性,必須做到過目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余地。

  第四十四條:保管員對其經管的物料,包括庫存、代保管、待驗收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使用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倉庫物料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應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給倉庫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未經批準一律不得擅自處理,抽查帳、物、卡,發現實物有余缺量,憑上報數據為證,保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發,虧時扣發”的違紀做法。

  第四十五條:庫存物資發現不合格情況,應及時匯報,經判為不合格品后應標識隔離存放,嚴禁投產使用,并參照第三十九條處理,如因標志不明或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之責。

  第七章 統計與盤點

  第四十六條:實物入庫只能開具一次入庫單,無檢驗憑單、調價單等附件開具調整單必須經供應部或財務部經理批準簽字后才可執行。

  月度倉庫報表不允許出現數量或金額赤字。

  價格調整金額應計入調整當月物料加權平均,追溯調整計入當月物料會造成波動異常(出現負數、±3%以上)的,或當月無可出庫物料的,應將調整額直接全額出庫調整銷售成本,不在倉庫報表反應。

  第四十七條:倉庫保管員須建立手工臺帳并及時反應入出庫數量,入庫數量以檢驗合格單上確認的清點數量為準,并于每月10日、20日、25日及月底必須做當期的入出庫數量匯總,手工臺帳嚴禁用鉛筆登記。

  第四十八條:每月末倉庫保管員自行檢查與電腦帳的出入庫數據,有差異須一天內找出原因。

  實物入庫只能開具一次入庫單,檢驗憑單沒有檢驗人員簽字的不得開具入庫單據。

  第四十九條:生產分公司經理、車間主任及庫房主管于每月的11日、21日、26日對倉庫的入、出庫數據進行檢查,并編制檢查記錄;檢查內容為檢驗單數量與手工帳數量是否相符,生產計劃單匯總數與手工帳出庫數及出庫單匯總數是否相符。

  第五十條:財務人員將于每月12日、22日、27日或以后對當期材料出入庫數量進行檢查。

  第五十一條:倉庫保管員應不定期開展現場物料滾動盤點,確保物料受控。

  第五十二條:每月底,各庫房必須開展定期大盤點,編制《盤存表》、《物料月度收發存匯總表》并簽字確認,確保數據準確、賬物相符,《物料月度收發存匯總表》在每月3日上午上班前送交財務部,《盤存表》在每月3日下午下班前送交財務部,材料出入庫單據須在每月1日下午下班前送交財務部。

  第五十三條:各部門經理、生產部或財務部每月應不定期組織人員監督檢查倉庫流程的規范性和帳物的相符性,并做好抽查記錄,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見。

  第五十四條:開單員每月上旬應提供存貨周轉率分析報表。

  分公司經理每月上旬應組織開展月度物料消耗與控制的分析和評價,查找問題與漏洞,制定實施改進措施。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結合分公司庫房的實際情況,制定分公司庫房物料控制實施細則。

  第五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 篇7

  1、負責倉庫管理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對出入庫的物品和工具進行驗放、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物品和手續不清的有權拒絕入庫或領取。

  2、根據物品的體積、特性、型號、規格等進行分類合理存放管理,對每一品種要做相應的貨卡標識。

  3、保持倉庫清潔衛生、通風良好,并做好防火、防潮、防曬、防水、防蟲、防盜等防護措施,確保品質和庫房安全。

  4、立倉庫管理資料,做到手續、記錄物資賬本齊全。

  5、每極度,接受和配合管理處主任與房管員對倉庫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6、材料堅持'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則,合理利用降物的使用價值。

  7、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保證各崗位領料及時,工具借還有序。

  8、倉管員要經常向使用部門咨詢調查采購員所購買物品是否實用、好用,及時反映,確保采購物品質量,做到物盡其用,保證采購質量。

  9、完成管理處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 篇8

  一、倉庫日常管理

  1 、倉庫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臺賬。

  原材料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明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

  2 、必須嚴格按照倉庫管理規程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必須及時逐筆登記明細帳,做到日清日結,確保物料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正確無誤。

  及時登記明細帳,保證帳物一致。

  3 、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并做到賬、物、腦三者一致。

  如有變動及時向領導反映,以便及時調整。

  4 、倉管人員應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按月編制報表,報送部門領導。

  二、入庫管理

  1 、物料進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

  庫手續;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資入庫,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2 、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原料一律不得入庫存放。

  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

  3 、收料單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供應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并與送貨單一致。

  每批材料入庫合計金額必須與發票上的金額一致。

  三、出庫管理

  1 、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采用先進先出法。

  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庫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特殊材料須持有門店經理的批復單,方可領用。

  并做到限額領料,倉管員應開具領料單,經領料人簽字,登記入帳。

  2、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處理。

  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核批準后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

  發現物料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生銹、或損壞等),應及時的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匯報。

  四、倉庫是財物重地,非保管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停留,不允許代存私人物品,不得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條抵庫。

  五、原料庫房要明亮通風,定期檢查,不能有過期或霉變現象;各庫房衛生要每日一小清,每周一大清,保持庫房內貨架、地面及墻壁干凈,無塵土、油污、面粉、米粒及雜物,保持干爽無異味。

  六、配備擋鼠板,做好防蠅、防塵、防鼠、防潮“四防”工作。

  七、倉庫管理員應責任心強,監守崗位,無故不能離崗。

  對突發事件能及時處理和協調,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倉庫庫存物料防護管理制度 篇9

  1、物料倉庫應有牢固的房頂,墻壁和地面。門窗有可靠的防護裝置。房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

  2、內敷設的電線應有鐵質套管。嚴禁使用熒光照明,一般物料倉庫用白熾燈加防護罩,煙酒倉庫使用防爆燈,并將電源開關安裝在庫外。倉庫的工作人員下班時,應關閉或切斷電源

  3、倉庫內嚴禁吸煙,并應設置適量的滅火器材。存放的物品應按防火要求留出'五距':即燈距不少于0.5米,頂距、墻距不少于0.3米。柱距、垛距不少于0.1米)。

  4、存放貴重物品的倉庫,要安裝防盜報警器,并配置防撬鎖。

  5、物料倉庫存放的各類物品應建立賬冊,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

  6、存放安全應有專人負責,門鑰匙有專人保管,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不得在倉庫內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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