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職證明(通用15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證明吧,證明是我們經常用到的應用文體。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證明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離職證明,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離職證明1
甲方: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身份證號:xxx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乙方簽字:xx
甲方代表簽字:xxx
關于離職證明2
茲證明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崗位,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____”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關于離職證明3
王xx自20xx年12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20xx年12月12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離職證明樣本,辭職報告《離職證明樣本》。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x
xx年xx月xx日
關于離職證明4
茲證明____女士,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職務。
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交接工作,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________公司
人事部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離職證明5
茲有______(姓名),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間,在我司擔任______職務。現已申請離職,并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
特此證明!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離職證明6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部門)的xxx職務,由于xx個人xxx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關于離職證明7
茲證明史澤英同志,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自20__年7月起就職于我公司,因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現已于20__年9月終止勞動合同,并已辦妥一切與勞動關系相關的手續。
特此證明!
xx有限公司
20__年9月21日
關于離職證明8
xxxx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xxxx(部門)的xxxxxxx職務,由于xxx個人xxxxxx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離職,幾乎是一般人的職業生涯中都要經歷的事情。正確的離職,會將你帶入職業成長的快車道,而錯誤的離職,則將你帶往職業生涯的停車。
X公司(蓋章)
X 年 X 月 X 日
關于離職證明9
茲有(姓名)同志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公司無關。
特此證明
x公司單位(蓋章)
x年xx月xx日
關于離職證明10
這個和現在試用的單位協商。理論上你現在在這個公司已經入職,就是現在的公司給你開離職證明。但是你現在的公司如果沒有給你辦入職,比如檔案什么的都沒什么操作,你的離職證明又還找得到,是可以退給你的。你反正應該拿到一個離職證明,但不一定是之前的。
可以讓人事部門給你開局一張人事部蓋章的單字
上面可以是格式的可以是手寫的,需要有人的名字,來的時間,走的時間,簡單原因描述就可以了
法律上并沒有說試用期不用給離職證明埃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離職,無論是否試用期,作為用人單位都應當按照規定給予離職證明,這是法定義務和責任,離職證明《試用期離職證明》。如果公司不給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如果沒有辦保險的話,那么離職證明并不重要,并不影響你和下一家公司的工作關系。離職證明對已經簽訂正式合同的比較重要,說明離職手續已辦。
要是為了證明工作經驗的話,面試的時候你可以你可以通過一些你工作的情況證明。
法律尚無明確規定,一般做法是離職就應當給證明的。
試用期離職如需要開離職證明的話,建議寫明起止時間。XXX員工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我公司任職,自X年X月X日起與我公司正式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自確定勞動用工之日起,一月內簽訂勞動合同。離職當日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一月內未簽勞動合同離職需簽訂離職協議。這些和試用期沒有關系的。
關于離職證明11
該同志于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期間在xx單位(或xx執業機構)工作,xx職務,于xx年xx月離開xx單位,并辦理了相關離職手續,至此與xx單位無任何人事和勞動合同關系。
特此證明。
xx單位(或xx執業機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離職證明12
茲證明xx女士,身份證號碼xxxxxx。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職務。
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交接工作,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xxx
xx年xx月xx日
關于離職證明13
有,因為本來單位在試用期就應該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勞動備案的,那么員工離職就應出示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通知書,不過一般的單位會嫌麻煩,不去備案(因為工作時間短),這也情有可原,但最起碼應該給你開離職證明,不然那你可以要求他開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試用期有離職證明嗎。請采納,謝謝!
試用期結束,已經5個月了,公司不同意轉正,我想離職,公司要求說要等招到人才行,未簽勞動合同,離職是否有離職證明?提出辭職多久可離開公司?
你好,未簽勞動合同可要求支付雙倍工資。你可以隨時離職,并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我現在的公司不給我離職證明,而那家公司要求要有,我該怎么辦啊?
試用期合同的簽訂不合法,你有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離職證明《試用期有離職證明嗎》。試用了多長時間了?我可以詳細地回答你的問題,并告訴你下一步如何做?先把分賞給我
什么叫試用期?
你干的好繼續,干不好或者不想干就滾蛋
所以你現在屬于臨時工,不是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正式工,隨時可以走,要毛的離職證明
退一萬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你是試用期
你提前和現在公司打個招呼說不想干了,就可以閃人
入職時簽訂了勞動合同,保險什么的從試用期就開始上,
1,現在試用期一個月多離職的話單位給出具離職證明嗎,
2,要是不給開得話原公司的離職證明能要回來嗎?
3,據說公司的老員工離職的時候人事要員工先提供下家公司的名稱才給開離職證明,否則不給開,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該怎么做?
1、現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間也要給員工買社保;
2、你原單位的離職證明要回來可能懸,因為已經作為你現公司入職附件的其中之一了。
3、你可以提供給他你下單位的名稱啊,這也什么好隱瞞的。這個沒有什么強制規定的,你可以選擇告訴與不告訴,我不是很明白你們現在公司向知道下家單位名稱的目的。
綜合一下,就是你既然在現在的單位供職已經有一個月,他們公司完全有義務給你開具離職證明,否則可以咨詢當地12333,或者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申訴。
簽了合同就可以要求開具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為離職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
但是你需要有辭職時單位領導通過的書面證明材料,不然單位會耍賴。
你們單位要求提供下家公司的名稱的做法是違法的。
1、既然是在試用期內,那么需要履行《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義務,且工作至三天以后。屆時,可以要求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辦理相關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及社保、檔案轉移手續。
2、因為剛入職就離職,可能會引起單位的反感,因此需要提前溝通,妥善處置。
3、“離職的時候人事要員工先提供下家公司的名稱才給開離職證明,否則不給開”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是違法的。建議與單位協商處理。
關于離職證明14
茲有xx(姓名)同志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間在我司擔任xx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xx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xx
xx年xx月xx日
關于離職證明15
一、注意: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二、正文:
在實際操作中,我們理解和掌握離職證明的知識,主要目的是保護自己的職場利益。
1、離職證明的意義
證明你在原單位的工作行為;
現在很多單位入要求新人提供離職證明,成為了入職必備材料之一;
同時,表明你與前單位已解除關系,避免糾紛。
2、離職證明的內容
內容包括4部分,
人員基本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職務信息(任職時間、崗位、職級、收入等)、離職原因、公章。
關于內容,需強調:
一、無論公司是否有范本,最好只體現基本信息,因為職務信息可能影響新雇主的判斷。
比如,之前職務是客戶部,應聘新單位的市場部,雖然實際工作內容一樣,但也會造成誤解。
比如,你應聘經理職位、且在面試時也介紹的是經理工作經歷,但實際上是主管,這就更不便讓新單位知道了。
二、員工被開除的,一般開具開除通知書或開除證明書;
但有的公司也是寫到離職證明上,離職原因標注開除的原因。
這類問題,需要與公司和人事溝通好,無論怎么解決,千萬不好體現在離職證明上。
三、由于勞務派遣、外包、子公司等情況,存在公司名稱和蓋章名稱不一致的現象。
一定做好準備,不要被新單位提問時,無法解釋或吞吞吐吐,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總之,離職證明越簡單越好。
3、離職證明的程序
正常離職,和原單位沒有糾紛,開離職證明會比較順利。
先咨詢人事部門,公司是否有固定范本,如果有,直接由人事部門出具即可;
如沒有范本,在網上找一份,只要人事部門認可即可。
當然,這個時間不會太長,短則一天、遲不過一周。特殊情況除外。
大多數公司,人事部門就能全部搞定這事,直接給你完成版的。
除非有的公司,人事部門會寫好內容,讓自己你去找印章保管人,這類情況很少。
4、離職證明的提供
雖然新單位會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但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規定,離職證明的交閱方。
所以,有以下問題需注意,
新單位不會強求離職證明的格式,只要涵蓋基本信息,有公章即可;
如新單位沒有硬性要求的,可提供復印件,原件自己留存;
【范本一】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x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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