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明(精選5篇)
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證明了吧,證明是由機關、學校、團體等發的證明資格或權力的文件。一般證明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使用證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使用證明 篇1
國土資源局:
茲有身份證號: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村(居委會),申請使用土地的范圍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側的建筑物用地,該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辦理土地批準和土地登記手續,現本人對該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使用證明 篇2
國土資源局:
茲有 X X X 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X X X 村(居委會),持有土地批準證書號碼為 X X X 的土地(變更)登記手續,申請使用土地的`范圍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 X 側的 X X X 建筑物用地,即地號為 X X X 的宗地圖所示 X 號至 X 號界址線包含(穿過)的建筑物。該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X X X 辦理土地批準和土地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屬于 X X X ,現本人對該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X X X 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建筑現使用者): X X X (簽名)
二00 X年 X月 X日
土地使用證明 篇3
茲有 鎮村組村民,世居本村,農業戶口,該戶房屋建于年,延用至今,經核定,該戶現有住房層間,用地面積 平方米,因該戶保管不善,遺失土地使用證一份。
特此證明
國土****所
年 月 日鎮村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證明 篇4
國土資源局:
茲有 身份證號:
辦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村(居委會), 申請使用土地的范圍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側的 建筑物用地,該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辦理土地批準和土地登記手續,現本人對該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申請登記的宗地使用無異議。
特此證明
證明人: (簽名)
XXX年11月19日
土地使用證明 篇5
茲證明位于 房屋產權歸 所有,其使用、經營權已交付給其下屬單位 出租使用管理。該場地建于 年,至今尚未取得產權證明,已經竣工驗收合格, 可以作為經營場地,不屬于違章建筑,無安全隱患。出租時間從 日至年月日,并同意租給 (身份證號:)經營使用,由此產生的產權糾紛和房屋質量問題由我單位承擔。
特此證明
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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