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委員會章程(錦集15篇)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章程的場合不斷增多,章程起著規定組織紀律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家長委員會章程,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家長委員會章程1
一、家長委員會宗旨
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密切學校與家庭的聯系,充分發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督作用,成為為學校發展的智囊團與后盾。宣傳國家的有關教育政策法規,加強學校的管理,把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家長教育子女的水平,促進學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的提高。
二、家長委員會的產生
1、家長委員會成員由關心孩子成長,熱心教育,熱情支持學校或班級工作的我校在校學生的家長組成。
2、家長委員會成員的組成必須能代表各個層面家長,由學校或班主任推薦候選人,經學校行政研究,征求個人意見后確定,并由學校發給聘書
3、班級家長委員會成員由班主任老師、任課老師和學生家長推舉產生,由3到5名家長組成。
4、年級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年級長、各班班主任老師和學生家長推舉產生,由5到10名家長組成。
5、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學校提出建議,從各年級家長委員會中推舉五名成員產生。
6、學校家長委員會選出主任一名,秘書長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學校(班、年級)負責各委員之間、委員會與學校之間的聯絡組織工作。
三、家長委員會成員條件
1、了解和關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具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關心學校,能為學校的教育教學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2、具有良好的行為表率形象,有比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驗和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熱心聽取并向學校積極反映家長們所關注的問題。
4、能主動為學校事業的發展和改善辦學條件提供一定的支持與幫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長,能為學校開辟課外教育渠道提供幫助。
四、家長委員會職責
1、廣泛搜集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和要求,協助班級、年級和學校定期召開家長會議,交流家庭教育的情況和經驗。
2、通過參與學校的.重大活動或組織聽課等,關心、了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方向、教育質量、教師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的評價,實行必要的監督。
3、大力支持學校工作,對學校開展的重大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可能的幫助,做好學校與家長的協調工作。
4、配合學校用正確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響家長、影響社會、使家庭教育、社會教育與學校教育相一致。協調學校與社會、家庭的關系,增強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協助學校解決辦學中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爭取支持,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6、每學期召開兩次以上的工作會議,提出并研究學期工作計劃,期末做出總結。
五、附則
1、家長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支部活動室。
2、家長委員直接與各班主任、各年級組長、學生處主任、校長聯系工作。
3、家長委員每年為一屆,可連任,學生畢業離校后卸任。
家長委員會章程2
第一章 目的
為了加強學校與家庭在學生教育工作中的溝通與配合,便于家長對學校工作的了解和配合,家校攜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校工作的透明度,確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特成立本委員會。
第二章 宗旨
委員會的宗旨是促進學生成長,使之成為新世紀的高素質有用人才。遵循教育規律,通過學校與家長、家長與家長、家長與社會各界間的橫向聯系,營造一個良好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學生整體教育網絡,拓展育人的多種渠道,建立多元教育體系。
第三章 委員會委員條件
1、關心孩子成長、熱心于教育事業,并熱情支持學校的工作。
2、思想品德高尚,從集體利益出發,勇于奉獻,開拓進取。
3、對學校教育有一定了解,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長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響。
4、有組織協調能力、有號召力,能保障參與活動的時間。
5、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學校提出建議,經班主任、級部主任推舉產生,由學校發聘書聘任。
第四章 組織結構
1、家長委員會設定:班級家長委員會、級部家長委員會、學校家長委員會三級組織。
2、班級家長委員會按班級學生的多少由班主任選出五至六名家長組成班級家長會成員,并由班主任組織協調加強對班級學生的教育教學管理;級部家長委員會由級部班級推薦一至兩名家長組成,由級部主任組織協調開展工作;學校家長委員會由各級部家長委會推舉三名家長組成,在校長協調下,由學生處、教務處和總務處協調處理學校的學生管理、教育教學以及學生生活問題。
3、根據學生變動情況,每年對家長委員會進行調整、增補。
4、每學期各級家長委員會至少召開一次全體委員會議。
第五章 權利與義務
家長委員會全體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獲知學校的辦學目標和工作計劃,并有權對此提出自己的相應意見。
2、有權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3、有權作為其它家長的代言人,對學校工作及教職員工給予監督和評議,向學校反饋家長的意見和要求。
4、在本家長委員會換屆時,有推舉權和被推舉權。
5、有權對委員會工作進行監督。
家長委員會全體委員需盡以下義務:
1、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發展目標和培養目標,與學校同心協力培養孩子。
2、結合實際為學校的發展出謀劃策,幫助學校實現辦學目標。
3、積極參與、配合學校舉行的各種教育活動,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的科學管理。
4、有義務聽取和反映家長們所關注的問題。協調家校聯系,促進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5、有義務完成委員會布置的工作。
常務辦公室設在學生處,聯系電話:xx
未盡事宜,由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協商更改補充。
家長委員會章程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家校合作,開放辦學,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參與學校管理,形成學校、社會、家庭三位一體教育合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不斷提高學校辦學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是經學校理請,由學生家長中的社會各界人士代表組成,協助學校搞好教育教學管理的群眾性組織。
第三條家長委員會的宗旨: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充分發揮其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推動及督促作用,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結合起來,促進學校教育改革,努力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章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的權利如下。
(一)參加學生家長代表大會,討論和表決某些事項決定。
(二)聽取相關年級學期工作計劃及工作情況的通報并對此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
(三)要求常委會召開臨時家長代表大會。
(四)在年級部的統一安排下聽、查班主任召開的班會。
(五)在年級部的統一安排下聽、查某一科任教師的授。
(六)參與學校對任課教師的`評價,向學校提出對某教師的表揚與批評的建議。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的義務如下。
(一)熱愛學校,尊重教師,關心學生。
(二)大力支持學校工作,為學校發展創建有力的社會環境,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三)關心了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目標、辦學質量、教師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四)不斷探索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更好結合的新思路,提高學生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
(五)廣泛收集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向學校反饋,幫助學校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辦學水平。
(六)配合學校有效地對孩子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集體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成人成才教育、責任誠信教育文明行為習慣養成教育,使孩子活潑、健康地全面發展。
(一)了解和關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關心學校,能熱心為學校工作出主意、想辦法。
(二)具有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驗,并有較好的教育效。
(三)為學校工作和改善辦學條件做出貢獻。
(四)為學校開辟課外教育渠道提供幫助,為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提供方便。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委員由各班主任根據條件推薦、級部研究、學校審查,征求本人同意后確定,由學校頒發聘書。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至本屆學生畢業,中途變更由年級部提出申請,報學校決定。
第八條某某中學學生家長委員會按年級設置。通常情況下,學生家長委員會以年級為單位進行活動。
第九條各年級家長委員會的常設機構為常務委員會(7人組成),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秘書長一名。常務委員會委員、正副主任、秘書長的產生,均由級部提名推薦,學校審查批準。常務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至本屆學生畢業,中途變更由級部提出申請,報學校決定。
第十條常務委員會一般每3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常務委員會主任召集;學生家長委員會一般每學期開一次會議,由常務委員會召集。
家長委員會章程4
第一條家長委員會是學校及家長學校的參謀和咨詢機構,是家長會議的常設機構,也是民主辦學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委員應具備條件:
1、了解和關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關心學校,能為學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見。
2、具有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驗,并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3、能為學校工作和改善辦學條件提供一定的幫助。
4、具有某方面特長,能為學校開辟課外教育渠道提供幫助。
第三條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1、聽取學校教育工作報告,審議學校教育工作計劃,有權對學校各項工作提出咨詢,并隨時可提出辦學意見和建議。
2、召開家長或家長代表會議,研討有關事宜,并作出相應的決議。
3、運用各種形式總結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評選和表彰優秀家長。
4、對學校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提出批評或表揚意見。
5、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或向家長提出有關要求。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1、以各種可能形式協調或幫助學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2、想方設法征集家長對學校教育的.要求、意見,宣傳學校教育成果,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3、協調社會各界在財力和物力上支持學校改善辦學條件。
4、每一學年向家長報告本委員會的工作。
5、主動參與學校與家庭,教師與家長,學生與學生之間的溝通。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的產生:
家長委員會委員,在本校各班學生家長中推薦人選,每班至少一名,經學校了解后確定名單,使其更有代表性、權威性。
委員實行“一年一調整”的交替任期制,學生畢業或中途轉學離校,其家長的委員資格隨之消去,同時按程序補充新人選。
第六條家長委員會的領導設置:
為方便開展工作,家長委員會設常委會,由學校領導、家長代表組成。常務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書長一人。一般情況下每個年級至少有2名常務委員。根據家長委員會的職能,各常委可有適當分工。
在特殊情況下,常務委員會行使家長委員會的權力。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定期召開會議,必要時可以年級為單位召開本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會議,以總結檢查學校工作。家長委員會的工作凡與學校教育有關的、則與學校教育工作有機配合同步進行。
第八條家長委員會在本校設辦公室。(聯系電話:xxxxxxxxxxx)
第九條本章程由家長委員會委員全體會議通過。
第十條在工作過程中,家長委員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章程進行必要的修訂。
家長委員會章程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國長城鋁業公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以下簡稱家委會)是由各班家長代表組成的群眾組織。家委會在幼兒園園長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家委會主要任務:幫助家長了解幼兒園的工作計劃和要求,協助幼兒園工作,及時反映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幼兒園組織和交流家庭教育經驗。
第三條:家委會具體工作:
1、協助幼兒園順利完成保教任務。
2、注重提高全體家長的家教水平,并與教師配合,共同提高對幼兒的保教質量。
3、聽取、聯系和反映全園家長所關注的問題,把有關的信息進行歸納、分析,把急需解決的意見、建議提供給園領導或教師,促進幼兒園各項工作的改進與提高。
4、以達到更好的'幼教效果的目的,熱情為全體家長服務。
第二章機構組成的職責
第四條:家委會成員由各班教師和家長推薦,選舉產生(一般每班一名),家委會推選出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主要職責如下:
1、參與幼兒園管理及時與幼兒園園長溝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決每學期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以便使家長與幼兒園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與園長共同召集家委會全體委員會議,每學期至少一次。
3、在幼兒園園長的指導下,協助主持好家委會日常工作。
第五條:各班家園及家長集體活動,應及時通知家委會。
第六條:家委會每年換屆一次,換屆時間為每年月中旬。
第三章附則
第七條:本章程自家委會會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八條:本章程可視情況由家委會會議進行修改補充。
第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在家委會。
家長委員會章程6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督作用,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校提高教育質量,幫助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人員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班主任根據條件推薦,學校行政研究,征求家長個人意見后由學校發給聘書認定。
第三條:學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書長1名(由學校分管政教校長兼任)。班級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成員2名。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為校級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每二年為一屆,期間可根據情況進行增減委員。因學生畢業或轉出,聘任關系自動終止。新生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自動成為校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代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作風正派,威信較高,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文化素養。
2、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經驗。
3、熱心家長委員會工作,能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 權利
第六條:家長委員會成員享有對學校工作的監督權、參與權和建議權。具體權利有:
1、定期到學校各部門了解管理情況,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問題。
2、查看學校教學設施、到教室聽課和檢查學生作業。
3、收集匯總廣大家長意見,向學校提出建議;對事關學生重大利益的問題向學校提出質詢。
第四章 義務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應關心學校發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學校主人。具體義務有:
1、廣泛收集家長對學校、教師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將這些意見及建議反饋給學校。
2、關心、了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理念、教育質量、教師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的評價,實行必要的監督。
3、大力支持學校工作,為學校的重大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 協助學校調節學校與家庭之間的關系。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八條:家長委員會每學年固定召開一次全會,會議地點在學校。會議期間,校領導向委員介紹學校教育教學和改革發展情況;委員向學校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學校工作出謀劃策。會議旨在溝通信息,密切聯系,增加感情,推動學校發展。會議期間,學校還可以用組織聽課,參觀教學和生活設施,觀摩學校成果展覽或文藝演出等。
第六章 機構
家長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設在校政教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一名。秘書長由學校分管德育副校長擔任,副秘書長分別由校少先隊負責人擔任。職責是:保證家長委員會委員與學校的日常聯系;落實權利和義務;籌備家長委員會全會。
第七章 經費
家長委員會會議經費由學校承擔,其他活動經費由委員會共同協商解決。
家長委員會章程7
第一章總則
1、家長委員會(簡稱家委會)是由學校、班級、教師和家長共同倡導下產生的一種民間教育組織。
2、家委會成立的目的
(1)家委會是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紐帶。家委會是學校、家庭聯系的橋梁,促使家長緊密地與學校、班級配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為孩子創造良好的家校教育環境。
(2)家委會是家庭教育參與學校教育的平臺。通過家委會這個平臺,增強班級與家長之間、家長與家長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多方傳遞信息、交流經驗、協調關系,讓家長資源成為學校教育和管理的新資源,共同實現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標。
3、家委會成立的宗旨
一(1)班家委會的宗旨是提高家長在班級管理中的參與度,配合、支持、監督、促進班級的各項工作和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發揮家委會在學校和家庭、教師和家長、學生和學生之間的橋梁、紐帶、平臺作用,力爭最大程度實現教育資源共享、教育力量整合、教育理念一致,使全班的孩子在學習、生活、個性、能力、素質等各個方面和諧健康發展,努力促進班級和學生在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競賽和評比中取得優異成績。
第二章組織形式
1、家委會成員是在老師的推薦和家長自薦的基礎上產生。家委會成員實行學年換屆制,每一學年以老師推薦為主、家長自薦為輔產生,原則上每個孩子家長均有機會擔任。
2、家委會成員條件:
(1)熱心學校教育教學管理事業,了解學習并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
(2)主要承擔孩子的家庭教育,具有直接的`經驗與感受;
(3)家長具社會代表性(職業、文化、經濟、家庭結構等);
(4)待人誠懇、處事客觀、思想開明,有責任性、有愛心,認真負責、公正無私。
3、家委會組織架構及主要職責:
(1)組織機構:本屆家委會設名譽主任1名(由老師擔任);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員6名(均由家長擔任),其余家長均為家委會成員。
(2)主要職責:
名譽主任:負責指導家委會工作,出席家委會會議,陳述學校、老師、和教育專家的意見和建議。
主任:負責家委會全面工作,制定家委會工作方案,配合老師開展教學輔助活動。傳達學校和老師的有關要求,組織家長參與學校和班級重要教育教學理念的實施和重要教學活動的開展。及時向學校和老師反饋有關家委會形成的意見和建議。
副主任:協助主任開展宣傳策劃和后勤保障具體工作,主動聯系家長,及時梳理、匯總家長意見和建議,積極傳達學校和老師的有關要求。
委員:落實家委會的各項具體工作。協助副主任開展活動保障、家委會資金管理、教學資源整理、家校活動宣傳與組織、家長聯系等工作。
4、家委會下設兩個組:宣傳策劃組、后勤保障組。
宣傳策劃組主要職責:
(1)結合學校工作,設計家委會學期活動計劃,并制定具體的活動目標與方案。招募家長志愿者,協助家校活動的開展,調動廣大家長積極參與家校活動的積極性。
(2)做好家、校教育的對外宣傳,擴大班級影響力。利用QQ群、班級網站、多媒體等多種形式宣傳學校教育理念,在家長中營造良好的家校教育共建氛圍,保持家長思想與學校工作目標的統一,配合學校的改革、建設和發展。
(3)負責家委會各類信息的收集、整理、處理,做好班級博客、家長QQ群的維護和管理等。
(4)配合班級組織的活動,力所能及地提供各類有益的幫助。
(5)負責家委會成員分組聯系家長工作的安排,包括日常聯系、活動聯系。
(6)負責傳遞和收集老師、家長反饋的各類信息、意見或建議。對班級的教育質量、教學活動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或建議,正確做好教育教學評價,實行必要的監督。
(7)經名譽主任同意,參與班級各類交流、文娛活動等。
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
(1)負責家委會基金的管理與使用,為各類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資保障。
(2)配合班級教育教學活動和重大集體活動,做好有關物品的采購、管理與使用。
(3)公正公開經費使用和學期收支情況。
(4)共同參與宣傳策劃組的活動。
第三章工作任務
1、家委會應以推進班級工作為重心,以加強家庭教育為主線。支持、參與學校、班級教育、教學工作,共同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家校教育合力,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同時要圍繞家庭教育這條主線,通過多種渠道大力開展家庭教育工作,推廣成功經驗,促進家庭教育與學校、班級教育協調一致。
2、家委會要關心和支持班級教育、教學工作,為班級進步出謀劃策。
3、家委會要做好學校、班級和家長,老師和學生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工作,積極參與班級教育、教學管理,努力營造適合教育發展和學生成長的良好氛圍。家委會應做好學生家長之間的溝通,收集和整理學生家長的建議和意見,積極和班主任老師交流,加強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4、家委會和班主任、科任老師一起,配合學校的教學與管理要求,討論、落實和總結合各項工作,并將相關內容對學生家長進行通報,和各位學生家長一起,幫助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平時可通過各種方法加強聯系。
第四章工作方式
1、家委會成員向全體家長公開聯系方式,以及采用書面聯系方式分組與家長進行日常聯系、活動聯系。
2、每學期舉行1-2次家委會例會。
3、每學年向全班家長匯報一次工作。
第五章經費
1、經家委會討論同意后建立"家委會活動基金",由家委會負責基金的籌措和財務管理工作,學年(或學期)公布收支情況。
2、基金來源
全班就讀學生家長自愿捐助。
3、基金申請流程
由班委會或任課教師提出申請,家委會審核,名譽會長審批通過后執行。
4、"家委會活動基金"使用項目主要用于具有機動性質的日常教學活動的開支。開支后,需留存相關票據或證明,以便于年度基金開支公布。
第六章附則
1、家委會成員參加的活動均屬義務服務,"家委會基金"由學生家長自愿籌集,本著公平公開、合理節約的原則使用。
2、明確由家委會組織的公共場所活動,原則上要求家長與孩子一同參加,家長作為孩子行為和安全的監管人。
3、家委會的活動應有計劃、有規則、有組織的開展,重要活動應事先征得學校、班級的同意或認可,活動情況應及時向學校、班級反饋。
4、其他未盡事宜由家委會協商確定。
家長委員會章程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州郴市一完小家長委員會是學生家長的群眾性團體、是學校、家長、社會三結合的教育網絡。
第二條:本會宗旨是:
以黨的教育方針為指導,堅持“五育并重、德育居先”的原則,堅持“三個面向”,貫徹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 保護法》和《中小學生思想品德評價方案》,幫助家長樹立新的家庭教育觀念,傳授科學的教子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素質和水平。
第二章 任務
第三條:認真宣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貫徹執行《義務較育法》、《未成年 保護法》等上級有關政策、法規。
第四條:積極宣傳《中共中央關于改革和加強中小學生德育工作的通知》及《中小學生思想品德評價方案》,并將通知及方案精神引進家庭和社會教育。
第五條:組織家長來校參加有關活動,針對家庭教育中的問題,組織教育咨詢,幫助家長樹立新的家庭教育觀念,提高家教素質和水平。
第六條:探討新時代、新形勢下,青少年教育的規律、方法、途徑,建立學校、家庭、社會立體化教育網絡。領導“家長學校”。
第三章 委員
第七條:凡我校學前班和在校學生家長,凡承認本會章程,熱心本會工作,關心下一代教育,支持學校工作者,經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推薦,報本會備案,即成為本委員委員。
第四章 委員的權力和義務
第八條:委員有選舉權,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有優先取得本會有關資料權,有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權。
第九條:委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完成本會委托工作的義務,有探索、總結,撰寫家教論文的義務,有團結,幫助家長教育青少年的義務,有幫助學校教育的義務。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家長委員大會:由家長委員會組成,每學期舉行一次,必要時可延期或提前舉辦,其職責為:
⑴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⑵討論和決定本會重大工作
⑶聽取和審議本會工作報告
⑷選取理事會成員
第十一條:理事會:委員大會選出理事組成理事會,任期兩年,在委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行使委員大會職責,主持日常工作。
家長委員會章程9
第一條 家庭教育是對學生進行教育的重要渠道。為了進一 步優化育人環境,完善學校育人體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 的教育網絡,促使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特成立家長委員會。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是我校學生家長自愿參加,配合學校年級、班級做好育人工作的校內群眾性教育組織。
第三條 我校家長委員會分班級家長委員會、年級家長委員會二級,一般以班級家長委員會為主,分別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負責組織。
第四條 班級家長委員會由熱心教育事業、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教育思想端正、作風正派、組織活動能力比較強的家長5—7人組成,由班主任推薦、全班家長會討論通過產生;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人選由班級家長委員會協商產生。
第五條 年級家長委員會由本年級各班的家長委員會民主推選一位委員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由年級組長推薦。年級家長委員會協商產生。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的職責:
1、根據黨的教育方針,緊密配合學校、教師積極開展對學生的教育工作,關心學生的全面發展和整體素質的提高。
2.分析家庭教育現狀,研究家庭教育方法,交流家庭教育經驗,創造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家庭教育環境。
3.調查了解本班、本年級學生思想動態、行為習慣及學習。體質等情況,協助學校和班主任、年級組長對學生進行教育,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4.收集、反映家長、學生和社會對學校工作的意見,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學校改進工作。
5.支持、參與班級、年級和學校開展的各項教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聯系工作。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會議,分別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根據實際情況,與家長委員會主任商定召集,一般每學期舉行1-2次。
第八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在協助學校做好育人工作中成績突出者,由學校整理材料,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和新聞單位,供表彰和宣傳,并通報學生家長所在單位。
家長委員會章程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開展學校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現代化步伐,加強家校聯系,把學生培養成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特成立匯南小學家長委員會(以下簡稱家委會)。
第二條:設立學校、班級兩級家委會。家委會是根據學校教育改革的需要而成立的一種群眾團體,兩級家委會分別在校長、班主任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家委會要負責收集和反饋來自家長、學校兩方面信息,使家長們了解學生在校的情況,了解學校主要教育教學活動及意圖,使學校各部門掌握來自家長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校家委會討論表決通過。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工作方式
第五條:家委會設立主任一名,財務委員一名,委員若干名,實行主任負責制。
第六條:家委會成員由各班推選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家長產生,要考慮年級、地域和行業平衡,歡迎熱心家長自我推薦。
第七條:家委會成員每二年換屆一次,每年增補一年級家長為家委會成員。委員的分工由家委會全體會議通過。如學生畢業,該學生家長自動離職。
第八條:議事規則。
1.協商一致的原則。做出重要或重大決定遵循家校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協商不一致的暫不做決定。
2.會議制度。每學期組織一次家委會成員聚會。常務委員或指定代表必須參加相關活動。每學期組織一次家長會。家委會委員必須做好組織工作。每一學年評選一次優秀家長,并進行表彰。
3.會議采用少數服從多數制。對家委會工作不負責任,或違反章程造成家長意見很大的.成員,家長可要求召開家長會議,討論罷免不稱職的委員,并及時選補。
4.家委會召開會議時由家委會主任召集,在會議前一周準備好,提交討論的事項并通知委員。
第三章、職責和義務
第九條:積極宣傳“依靠人民辦教育,辦好教育為人民”的方針,宣傳提高家長對教育的認識,使家長能自覺抓好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從而配合教師共同做好對子女的教育工作。
第十條:要積極探索發動全體家長參與教育,調動家長的積極性,為學校的教育改革,教育事業的發展獻計獻策,并盡自己的力量配合學校、教師,使學校的文化教學、課外活動更加形式多樣、豐富多彩。
第十一條:要經常吸收、聽取家長對學校、教師的意見、建議、要求。經分析研究后,向學校老師提出建議性意見或改進的辦法和措施,最后再把學校、教師改進意見反饋給全體家長。
第十二條:要組織校外教育研討會,交流家長在培養教育自己子女中的體會和經驗、教訓。
第十三條:要配合學校、教師組織班級親子等活動,并盡可能由家委會發動家長們支持活動的有序開展。
第四章、家委會經費
第十五條:經費來源:原則上由每位家長出資或贊助。
第十六條:經費用途:用于學校開展活動及獎勵優秀學生、優秀家長。
第十七條:經費保管:籌集資金由家委會財務委員保管,并在銀行開戶,經費的收入支出建立帳冊,每學期期末向全體家長公布收支情況及銀行利息。
第五章、優秀家長評選條件
第十八條:能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德育教育。
第十九條:能按時來校參加會議,家長學校學習,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十條:能支持學生參加學校、社會和家庭的多項有益活動。
第二十一條:能以身作則,作孩子的表率,并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第二十二條:能按教育規律對子女進行教育,孩子在校內外表現較好。
第二十三條:能積極熱情地支持學校開展活動。
第二十四條:優秀家長比例占本班人數的5%,每年六月評選。
第二十五條:評選工作由班主任負責,各任課老師與家委會共同參與評選。
家長委員會章程11
第一章 家長委員會的性質
第一條 家長委員會是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對學校工作給予支持、保障的組織形式。
第二章 家長委員會的宗旨
第二條 發揮家長作用,反映家長要求,爭取社會各界支持。協助學校落實“以人為本、面向全體、教學相長、師生學校共同發展”的辦學理念,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盡快實現“讓師生成長、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滿意,爭創校園美、現代化、質量高的一流學校”。充分調動家長、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關心與促進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
第三章 家長委員會成員的條件及產生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的成員是由支持教育事業,關心學校發展,熱心青少年工作又具備一定能力的家長代表組成。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班教師和班主任協商、推薦,經學校了解并征得本人意見后確定。
第四章 家長委員會的`組織機構
第五條 家長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1名,秘書長1名,委員若干。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每學年進行一次調整。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八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任期隨子女轉學或畢業,其成員資格將自行終止,缺額由所在班級或新增班級增補。
第九條 學校德育處負責與家長委員會的協調工作。
第五章 家長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定期聽取學校的工作報告,了解學校辦學情況,為學校發展獻計獻策。
第十一條 收集家長的意見,反映家長的要求,協助學校改進工作。
第十二條 理解學校辦學理念,溝通學校與家長的聯系,協助做好對家長的教育宣傳工作。
第十三條 代表學校家長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反映家長呼聲和學校困難,爭取上級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支持。
第十四條 協助學校開展尊師愛校的活動。
第十五條 參與家長學校的工作及家長學校的活動。
第六章 家長委員會的工作制度
第十六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參加的,事先應向家長委員會提出,經同意后可臨時調整,以保證家長委員會成員滿額。
第十七條 因學校管理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集會議,但需在三天前通知各位家長委員。
第十八條 家長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相關工作,出席人數應超過三分之二,表決決議時以超過半數為有效。
家長委員會章程12
第一條 家長委員會是學校的參謀和咨詢機構,是溝通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橋梁,是廣大家長的代表,是家長中的群眾性組織。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的宗旨: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充分發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督作用,把學校、家庭、社會教育協調起來,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促進學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1.知情權。有了解學校重大決定,發展規劃的權利。
2.咨詢權。有向校長咨詢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權利。
3.參與權。有參加學校各種重大教育、教學活動的權利。
4.建議權。有對學校工作提出建議、意見的權利。
5.監督權。有對學校和教師工作進行評價的權利。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1.廣泛搜集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和要求,定期召開家長會議,交流家庭教育的情況和經驗。
2.關心、了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方向、教育質量、教師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的評價。
3.大力支持學校工作,為辦好學校而開展的重大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可能的幫助,做好學校與家長的協調。
4.探討如何使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結合起來,以解決學生中存在的某些傾向性問題。
5.協助學校調節學校與家庭之間的爭議。
第五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條件:
l.作風正派,威信較高,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文化素養。
2.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經驗。
3.熱心家長委員會工作,能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組織:
1.家長委員會由各班主任根據條件推薦,學校行政研究,征求個人意見后確定,并由學校發給聘書。
2.學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2名。班級家長委員會班主任為組長,家長成員5名。班級家長委員會選出一名家長為校級家長委員會成員。
3.家長委員會每三年為一屆,期間可根據情況進行增減委員。因學生畢業或轉出,聘任關系自動終止。新生家長委員會主任自動成為校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活動制度:
1.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家長會議。
2.家長委員會每學期活動一至兩次,討論工作、了解情況或做出評價等。
家長委員會章程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學德育大綱》和《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有關規定,為加強學校與學生家庭之間的溝通與了解,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學生整體教育網絡,促進學生成長為新世紀的高素質人才,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xx鎮中學學生家長委員會是以家長為主人,協助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促進教育質量的全面提高,實行社區教育的群眾性組織。
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把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參與學校德育工作。支持學校教育改革,營造良好的學校內部環境,努力促進本社區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
第二章 任務
第四條 本會的任務是:
1、與學校緊密協作,發動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各項教育工作,以形成良好的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結合的育人環境。
2、促進社區教育,做好學生的保護工作,關心學生的課余生活,熱心支持學生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會實踐,為學校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方便。
3、指導學生家長開展家庭教育,協助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動員所有家長,積極學習教育知識,參與學校組織的家長活動和家長培訓。
4、參與研討學校發展中重點問題,協同學校提高、改善辦學質量,從物質和精神上積極支持學校改善辦學條件,為促進教育改革,提高社會聲譽而努力。
5、分析、歸納家長們所反映的問題,將有關意見、建議及時提供給學校。
6、定期聽取學校工作的介紹,發揮對學校工作的檢查、督促和協調作用,定期聽取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介紹,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7、協助學校宣傳和表彰教職工中教書育人的先進事跡,宣傳表彰學生家長中尊師重教,積極幫助辦學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宣傳和表彰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先進班級集體。
8、與學校一起組織家長會、家長接待日、舉辦家長學校、開展家庭教育咨詢,指導家庭教育,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使家長了解并配合學校貫徹實施德育大綱,改進家庭教育的方法。
第三章 組織形式
第五條 xx鎮中學學生家長委員會分班級、年級、學校三級家長委員會。
第六條 班級家長委員會委員為xx鎮中學在校就讀生的家長,熱心學校教育或有積極的社會影響或對子女教育有較大成績、有時間精力保證,經班主任老師、任課老師和學生家長推舉產生,由三名委員組成。
第七條 班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根據班級變動情況而定,班級重組或學生畢業,委員資格自動失效。
第八條 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在本年級的班級家長委員會中產生,有一定組織能力、關心學校發展和建設、對下一代教育有一定見解,經年級組長、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委員推舉產生,由一名主任、二名委員共三人組成。
第九條 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三年,學生畢業,委員資格自動失效。
第十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在年級家長委員會中產生,有較強組織能力、關心學校發展和建設、對教育問題有見解,經年級組長、政教主任、校長、年級家長委員會主任委員推舉產生,每年級三名,共九名。
第十一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委員六名。主任、副主任由學校建議、學校家長委員會委員推舉產生,各聯系一個年級家長委員會。
第十二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三年,學生畢業,委員資格自動失效。主任、副主任委員任期一年,可連任。
第十三條 班級、年級、學校三級家長委員會,在班級、年級、學校三級范圍內落實第二章第四條規定的任務,積極開展工作,上級家長委員會指導、協調下級家長委員會工作。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家長委員會委員的權利:
1、有權了解學校的`辦學目標和工作計劃。
2、有權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3、有權對委員會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五條 家長委員會委員的義務:
1、應熱愛黨的教育事業,政治上要求進步,有良好的行為表率形象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2、有義務聽取和反映家長們所關注的問題。
3、有義務完成委員會布置的工作,有義務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活動。
4、主動為學校的公益建設和事業發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幫助和支持。
第十六條 家長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制定工作計劃,組織活動。副主任委員協助主任委員的各項工作。家長委員會工作計劃須由各委員和學校相應單位共同討論通過。
第十七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可以委托學校校長主持日常工作和制定學期工作計劃草案,提交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學校討論通過并執行。
第十八條 家長委員會原則上每學期舉行會議不少于1次,討論、落實、總結委員會各項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經由學校家長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學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xx鎮中學負責解釋。
家長委員會章程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密切家庭和學校的溝通協作,體現家長充分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構建和完善學校、家庭和社會有機結合的教育體系,特設立學校家長委員會,并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家長委員會設置與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全稱為:“xx學校家長委員會”。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是由本校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代表全體家長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監督學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是學校聯系廣大學生家長的橋梁和紐帶。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宗旨是:堅持家校溝通與合作,讓家長充分參與學校管理,有效體現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知情權、評議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設立家長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下設級部家長委員會、班級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大會由各班家長代表組成,各班家長代表在班主任協助下經家長推選產生;學校家長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由家長代表大會推選產生;常務委員會推選出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秘書長、副秘書長等人選;級部家長委員會在級部校長協助下由本級部各班家長代表產生,中學部8人,小學部30人;班級家長委員會在各班主任協助下召開全班家長會議經家長推選產生,每班7人。
新生入學后2周內,召開第一次全班家長會議,由班主任協助家長推選出本班家長代表及班級家長委員會,同時成立級部家長委員會。
第六條 學校家長代表大會由76人組成(每班推選4人);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21人組成(每年級3人),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2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1名;級部家長委員會由本級部各班家長代表組成(每班推選2人),設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書長1名;班級家長委員會由7人組成,設立主任1名、秘書長1名,家長委員會代表5名。
第七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分設7個部:財務部、組織培訓部、宣傳部、聯絡部、安全部、活動策劃部、教學督導部。每部3 人,每部設部長1人,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參加一個部的工作。
各部的職責任務:(1)財務部: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在財力、物力上支持學校,為委員會籌集活動基金,并嚴格管理財務;負責監督指導各種活動計劃及預算活動經費。
(2)組織培訓部:協助領導籌備組織各種類型會議的召開,落實活動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并主持現場活動。發揮家長資源,挖掘具有專長的家長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衛生保健、法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民族精神、習慣養成、自主自立等多種形式的專題報告會,每學期不少于2次;引導和監督學生落實學校文明禮儀好習慣,搞好社區和家庭的監督,促進學生良好習慣的形成。根據學生表現,不定期的組織各項專項教育或專項治理活動,避免學生不良習慣的形成。 調研家庭教育情況,總結交流家教經驗,協調學校、家長讓孩子主動觀看相關專題教育內容,形成基本技能。依托學校網站、校報和電視臺廣播站,開辟相關家庭教育專欄,及時進行家長培訓和教育方法的引導。
(3)宣傳部:積極配合家委會常務委員會做好日常工作,對家委會一切活動進行監督、宣傳和推廣,力爭辦出水平、形成特色。利用多種渠道向社會宣傳新的教育理念和家長委員會的工作和成果,對家庭教育、家委會工作進行積極的探索,形成較為前沿研究成果。對于家委會活動方案進行起草、審核,對于活動內容、活動方式進行監督,關注過程,宣傳成果。適當時機發動家長委員會構建家校溝通平臺,可以采用博客、校報、網絡等形式積極參與。協助學校宣傳教師的先進事跡,宣傳學生家長典型事跡,參與優秀學生優秀家長的評選,提升實驗小學的社會美譽度和知名度。及時了解學校工作情況,搜集反映社會、家長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向學校反饋,定期向學校提出教育改革的信息。
(4)聯絡部:在常務委員會指導下展開工作,負責具體時間、活動的通知和點名。傳達家委會工作活動方案,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實施。負責家委會的組織及活動人員落實情況。對學校工作及各項處理意見向家委會進行傳達。建立家長資源庫,努力挖掘并充分運用家長資源,為實驗小學的可持續發展盡職盡責。收集其他家長意見和建議,促進家校之間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家委會常務委員會和學校反映,并及時向相關人員反饋處理意見。
(5)安全部:協助學校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督查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對相關安全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建立學校督察制度,每周安排專人住校辦公半天,全面督查學校工作。監督孩子上放學路隊、校園衛生、學生紀律,排查校園安全隱患。在自己孩子班級自愿聽1-2節課,可與任課教師交流研討上課情況,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教職工工作秩序,對學校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對學校硬件設施和辦學設施提出整改提高維修意見和建議,可協調學校解決。了解學校基本情況,積極的宣傳學校,樹立家長、學生、教職工“校榮我榮,校衰我恥”的觀念。對學校大型活動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參與學校的日常管理,寫出一日督察報告,一式兩份家委會和學校各留存一份,作為下周督查整改的重要依據。
(6)活動策劃部:利用社會資源開展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及社會實踐與考察活動,讓學生走進社會,認識社會,更好的促進學生知識、能力的形成。幫助學校發展校外社會實踐、國防教育和勞動教育基地,開辟第二課堂,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每學期組織1—2次有針對性的參觀活動,讓學生進行一些必要的參觀、訪問、調查活動,并寫出調查報告進行評選。每學期組織1—2次社會實踐活動,制定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寫出社會實踐報告并進行評選。利用節假日、星期天開展專題調查和民俗調研,寫出相關我縣境內的相關風俗人情,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教材。負責家委會各機構的建立和家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對于因事缺編的家委會成員進行選舉和遞補。組織每學期一次的全體家長會和家長委員會,制定相關議程,設計相關內容。
(7)教學督導部:對學校教學進行調研,廣泛聽取學生家長對學校教學工作的意見,不斷對學校教學工作提合理化建議,積極參與對學校各年級的教學督導工作,教學督導委員會成員可以隨機聽課,并將聽課的建議和意見反饋給學校,協助學校對教師教學進行管理。不定期召開委員會會議,對督導工作中發現的教育、教學及管理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為學校提供教學改革的重要參考根據。向學校家長委員會匯報督導工作情況并提出相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評教活動和家委會成員參與優秀學生及優秀家長的評選活動。督導安排其他分部按時完成計劃中的工作。與學校教導處保持聯系,加強與學校的交流溝通。
第八條 家長代表、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為三年,每學年新學期開學后第1個月內進行改選,可連選連任。學生畢業、轉學等離校的學生家長,其家長代表、委員會委員身份自動取消;主任委員子女在其任期內離校時,需提前兩周提出辭呈,由常務委員會推選一名副主任委員代任,主持常務工作。
第九條 家長代表、家長委員會成員應熱心學校教育、有較強組織能力和社會影響力。
第三章 職責
第十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及下設各級家長委員會職責:
一、定期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聽取學校關于發展規劃、辦學目標、教育教學工作計劃等方面的情況介紹,就學校發展和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為學校的`發展獻計獻策。
二、建立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定期溝通協調的議事制度,就學生家長、學生、社會等反映的有關問題及時與學校進行溝通協商。
三、為學校發展創設有利環境。各級家長委員會要發揮全體家長的優勢和特長,與學校緊密協作,在依法治校、學校管理、改善辦學條件、校園文化建設、學校周邊環境治理、開展校外教育實踐等方面,積極為學校和學生辦實事、辦好事,切實幫助學校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為學校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四、幫助開展家庭教育工作。積極向家長和社會宣傳解釋學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協助學校、班級開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動員所有家長,積極學習教育知識;動員和組織家長參加家長學校的課程學習和培訓,增進家長對學校、班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進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協調一致。在學校領導和班主任協助下,以班級為單位,每學期組織家長不少于兩次的家庭教育課程培訓。
五、選派家長委員列席學校校務、教務等會議,與學校一起組織家長聽課、家長接待日,參與對學生和教師的評價,幫助學校改進和完善教育教學工作。
六、尊重教師勞動,在精神上關心、鼓勵、支持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職責,大力宣傳教師教書育人的先進事跡,宣傳學生家長尊師重教典型事例,宣傳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先進班集體。
七、促進社會教育,支持和幫助學生的校外實踐活動,為學校和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方便。
八、家長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其常務委員會代行其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及下設各級家長委員會委員職責:
一、學習、宣傳黨的教育方針,關心、愛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二、了解學校、級部和班級教育教學工作現狀,對學校、級部和班級的教育教學工作提出積極意見和建議。
三、密切聯系本班所有學生家長,與他們充分交流意見、形成共識并向學校反映和溝通。積極協調家長之間、社會部門與學校班級之間的關系,加強家庭與學校的聯系。
四、積極參加家長學校的課程培訓,學習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及方法,針對子女的年齡特征、個性特點實施教育。
五、舉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環境較好。能夠關心、愛護、嚴格要求,但不溺愛、不縱容、不打罵、不歧視自己的子女,善于理解寬容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六、協助學校每年定期組織家長代表大會、家長會、家長接待日,舉辦家長學校,開展家庭教育咨詢,開辦家庭教育論壇、教育沙龍等活動。幫助學校發展社會實踐、國防教育和勞動教育基地,開辟第二課堂,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培養熱愛祖國、熱愛勞動的優秀品質。
七、積極參加家長委員會的活動,認真參加會議,不無故缺席,為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積極獻言獻策。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家長代表大會及各級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一、獲知學校的發展規劃、辦學目標和工作計劃的權利。
二、有權對學校的教育發展、教育教學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三、有權作為其他家長的代言人,對學校工作及教職員工給予監督和評議的權利。
第十三條 家長代表大會及各級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一、有收集其他家長意見和建議,促進家校之間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學校反饋的義務;
二、有義務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活動,主動支持學校的建設和事業發展。
三、有幫助其他家長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義務。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四條 每學期初學校家長委員會及下設各級家長委員會要緊密圍繞學校、級部和班級工作,研究工作思路,制定委員會的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落實;各部研究落實各級部的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
第十五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原則上每學年1屆。家長代表大會每學期舉行1次,于每學年開學后第三周周六召開,各班推選的家長代表參加,學校領導及教師代表列席。聽取學校工作報告,就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聽取委員會工作報告,研究確定委員會各項工作。參加會議的家長代表應達到會員代表總人數的80%。
在學校協助下,由家長代表大會推選出家長委員會及常務委員會成員,選出主任和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等人選。
第十六條 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全體委員會議,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遇有重大事項經學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家長委員會開會時,校長、處室主任及教師代表可列席。
第十八條 家長委員會每學期結束前要對本學期開展的工作和效果進行總結。每學年配合學校開展評選優秀家長的表彰活動。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家長委員會于每屆家長代表大會開會后三十日內,應將組織章程、選舉辦法、財務處理辦法、組織運作辦法等、會議紀錄及會務人員名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家長委員會為辦理日常業務需要工作人員,由委員會主任提名經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后聘任。
第二十一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家長委員會應加強指導和管理。家長委員會違反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視其情節輕重,責令糾正。
第二十二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辦公活動地點設在學校綜合樓三樓。為加強家長與學校的聯系,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聯絡處,設在學校政教處,為家長委員會提供必要的服務,由學校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長具體負責聯絡工作。
聯系電話:
校園網址:
第二十條:為便于征求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設“家長信箱”,印制征求“建議表”。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家長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施行。在實施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經家長代表大會討論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家長委員會負責解釋。
家長委員會章程15
一、宗旨:
家庭對學生行為習慣的培養、品德的形成、個性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建立家長委員會將有利于密切老師與家長的聯系,有利于家長了解并配合開展教育教學工作,使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互為補充,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學校與學生家長、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深入調查和了解廣大家長對學校的要求、意見和建議,為學校決策提供參考意見,積極維護學生及家長的正當權益;深入調查和了解學校的常規管理和辦學特色,公正客觀地向家長及社會宣傳學校的`好做法、好經驗,積極擴大學校的影響和知名度。
二、家長委員會的基本任務:
1、定期聽取并收集家長對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向年級提出合理化建議。
2、舉辦年級家長學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改進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質量。
3、協助年級開展有關教育教學活動。密切配合學校、社區開展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索“三結合”教育的新模式。
4、通過多種渠道廣泛收集、了解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或建議,并及時向校委會反映;如遇家校利益沖突,本會參與協商制定解決糾紛的處理程序、處理辦法等。接受學生或家長的投訴,能客觀公正地予以說明和解釋,并及時向學校進行反映。對學校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并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潛在的問題做出預測,并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建議。
三、學校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主任委員的產生辦法:
1、采取家長自薦、互薦和班主任提名相結合的方法。
2、每班產生1~3名委員,組成班級家長委員會,其中一名擔任該班家長委員會召集人。
3、各班家長委員會的召集人,擔任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
年級家長委員會,具體組織工作由德育處負責。年級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召開1—2次全體會議。學校領導、部門負責人、年級主任、班主任、備課組長、教師代表可列席會議。學校委托德育處負責人、年級組長、班主任為學校與年級家長委員會成員之間的主要聯系人。
四、本會委員的任期與換屆
本會委員原則上任期為一學年,學年伊始進行換屆。
五、本會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代表家長對學校工作進行質詢的權利。
2、有按照規定要求學校立即處理糾紛并監督處理結果的權利。
3、經半數以上委員提議認為必要,有要求學校召集聯席會議或緊急會議的權利。
4、有全體或分組對學校工作進行巡視檢查的權利。
5、有參加學校聯席會議的權利。
義務:
1、有深入調查、了解,認真聽取家長意見并代表家長向學校反映問題、意見或建議的義務。
2、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向家長和社會反映學校管理狀況的義務。
3、有參加本會安排的全體或分組活動的義務。
4、有客觀公正協調家長與學校之間利益沖突的義務。
5、有接受學校管理培訓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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