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學校章程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章程,章程是一種根本性的規章制度。什么樣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章程,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章程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名稱:x縣華晶學校
第二條學校性質:x縣華晶學校為各股東自愿出資開辦,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學校宗旨:x縣華晶學校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有關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全新的教育理念,堅持教育創新;努力實施素質教育,創建特色學校;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
第四條x縣華晶學校自覺接受x縣教育科技局和x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民政局社團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學校住所:河北省x縣城區北環路北。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學校業務范圍:中小學教育教學
(一)全日制小學,已經x縣教育科技局批準,并領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二)初中,已經保定市教育局批準,并領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x縣華晶學校依法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x縣華晶學校的權利機構。董事會成員為5人,董事由出資人推選,每屆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八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x縣華晶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計劃;
(二)決定x縣華晶學校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決定x縣華晶學校的彌補虧損方案;
(四)決定x縣華晶學校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五)決定華晶學校合并、分立、變更、解散方案;
(六)決定x縣華晶學校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x縣華晶學校校長,根據校長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x縣華晶學校副校長、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
(八)決定制定x縣華晶學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決定修改x縣華晶學校章程。
第九條董事會每年好召開至少兩次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開董事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董事聯名提議時。
第十條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
第十一條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二條董事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會議董事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贊成票和反對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權作最后決定。
第十三條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的人員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并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出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委托書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四條出席董事會的人數必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人數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連同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第十五條董事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必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六條x縣華晶學校設立監事會,監事由出資人選舉產生和更換。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負責對董事會成員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察,防止其濫用職權,侵犯x縣華晶學校及x縣華晶學校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并推選一名召集人。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單位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第十八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單位的`財務;
(二)對董事、校長執行職務時違法法律、法規或單位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校長的行為損害x華晶學校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校長予以糾正。
第十九條監事會議施行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議制度。監事會議需經過半數的監事表決同意,方為有效。
第二十條監事的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監事不得兼任單位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一條校長對董事會負責。并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x華晶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x華晶學校年度教育教學活動計劃;
(三)擬定x縣華晶學校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定x縣華晶學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單位副校長、財務負責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意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七)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八)校長列席董事會議。
第二十三條校長在形式職權是,不得變更董事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范圍。
第二十四條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校長不能行使職權是,由校長指定的副校長代其形式職權。
第四章x縣華晶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為x縣華晶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檢查董事會議的實施情況;
(三)代表x縣華晶學校簽署有關文件;
(四)法律、法規和x縣華晶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x縣華晶學校經費來源:
(一)董事個人出資;
(二)在核準的辦學范圍內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三)利息;
(四)捐贈;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x縣華晶學校經費必須用于x縣華晶學校章程規定的辦學范圍和事業的發展,盈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盈利不得分配,解體時財產不得私分。
第三十條x縣華晶學校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x縣華晶學校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x縣華晶學校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辦分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條對x縣華晶學校章程的修改,須經董事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四條x縣華晶學校修改的章程,須在董事會通過后十五日內,經x縣教育科技局審查同意,并報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五條x縣華晶學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有董事會表決通過,并報x縣教育科技局審查同意。
第三十六條x縣華晶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力迫使x縣華晶學校無法繼續活動;
(二)x縣華晶學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三)單x縣華晶學校宣告破產;
第三十七條x縣華晶學校終止前,須在x縣教育科技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外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x縣華晶學校經x縣教育科技局審查同意,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x縣華晶學校和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x縣教育科技局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負責
第四十條本章程經20xx年9月1日起實話表決通過。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董事會。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自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值日其生效。
學校章程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并加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運用投影、幻燈、錄音、錄像、廣播、電影、電視、計算機等現代教育技術,傳遞教育信息,并對這一過程進行設計、研究和管理的一種教育形式;是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第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應從實際出發,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逐步提高的原則。要充分發揮各種電教媒體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注重教學應用與研究。
第四條 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扶持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將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列入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
第二章 機構與職能
第五條 中小學校應建立專門機構或指定有關部門負責電化教育。其名稱可根據學校的規模稱為電化教育室(中心)或電化教育組,規模較小的中小學校也可在教學管理部門設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六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要在學校的統一管理下,與校內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完成電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
1、擬訂學校電化教育工作計劃,協調學校各部門開展電化教育工作,并承擔其中一部分教學任務。
2、收集、購置、編制、管理電化教育教材和資料。
3、維護、管理電化教育器材、設備、設施。
4、組織教師參加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
5、組織并參與電化教育的實驗研究。
第七條 中小學校從事電化教育的人員編制,由學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教職工總編制內確定,按學校規模和電化教育開展的實際配備專職或兼職電教人員。
第八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有較高的素質、熟悉電教業務,有較強的教學和管理能力,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三章 電教專職人員與學科教師
第九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專職人員是教學人員,必須具備教師資格,熟悉教學業務,掌握電化教育的知識、技能和技巧。中小學校電教專職人員應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與考核,不斷提高電化教育水平。
第十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專職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按國家規定評聘。在評審與聘任時,要充分考慮電化教育工作的性質和特點。
第十一條 電化教育專職人員要組織、指導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學。中小學校應聘請優秀教師作為電化教育機構的兼職人員開展工作。教師擔任電教機構的工作或編制教材、資料應計算教學工作量。優秀的電教教材、電教研究成果,應與相應的科研、教學研究成果同等對待。教師開展電化教學的實績,應作為考核教師的內容。
第十二條 學科教師要增強現代教育意識,學習并掌握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積極采用現代教學手段,開展電化教學;研究電教教材教法;總結電化教學經驗,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
第四章 經費與設備
第十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經費保證,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逐年增加對中小學電化教育經費的投入。學校應確定一定的經費比例開展電化教育。
第十四條 電化教育的設備是開展電化教育的基礎。學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配備目錄,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統籌配備電化教育設備。要加強電化教育設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條 學校電化教育設備、設施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電教教材與資料
第十六條 開展電化教育的中小學校要加強電教教材(音像、多媒體)、資料建設,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用于配備電教教材、資料,做到與電教設備、設施建設同步發展。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應根據教學的需要,合理選擇和配備由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印發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所列入的全國或地方通用的電教教材,有條件的'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編制補充性電教教材供學校教學使用,要做好學校電教教材的管理和應用工作。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電教教材、資料的編輯、出版不得違《著作權法》;中小學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與領導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的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電化教育發展規劃及工作計劃,并檢查、評估和督導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協調電教、教研、裝備、師訓部門保障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健康發展。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電化教育館(中心)是當地中小學電化教育的教材(資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員培訓和技術服務中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要貫徹上級關于電化教育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強對電化教育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學校整體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級領導主管電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 中小學校要重視對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有計劃地組織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教師培訓活動,推動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廣泛深入的開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程適用于普通中小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等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可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程,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定凡與本規程有不符的,以本規程為準。
學校章程 3
為了更好地管理好學校的環境衛生工作,使校園像一個溫馨整潔的“家”,體現人與環境和諧的氛圍,特制定此制度:
一、嚴格按照校園文化建設和教育現代化有關校園環境建設的要求,對校園環境建設作好整體規劃。有計劃實施,不斷優化育人環境,并通過各項管理措施,創建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美化的文明校園。
二、配備必要的衛生用具和設施。室內要有面盆、掃帚、水桶、拖把、抹布等衛生用具;校園內設有公共廁所、垃圾箱。
三、落實衛生包干,進一步落實“任務到班,責任到人”的清潔包干辦法,從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上下功夫。教室、包干區由學生負責打掃保潔;專用教室由專任教師負責;食堂由炊事員負責打掃保潔;教職工辦公室由教職工分工負責打掃保潔。做到校內無雜草,墻壁無灰塵、污染,地面無果皮、紙屑、煙蒂、痰跡。廁所和垃圾由專人每天進行打掃、沖洗或清理。衛生檢查小組和值日師生堅持每天一次檢查,一周一評并總結。
四、落實綠化管理責任制,搞好校園綠化。采取專職人員管理和師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種樹木,多栽花草。
五、環境布置樸素美觀,體現教育性。板報和櫥窗內容定期更換,新鮮悅目。校內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健康,形式活潑。
六、校舍設備齊全,保持清潔衛生。班級教室、專用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件安置有序。
學校章程 4
第一條 家庭教育是對學生進行教育的重要渠道。為了進一 步優化育人環境,完善學校育人體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 的教育網絡,促使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特成立家長委員會。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是我校學生家長自愿參加,配合學校年級、班級做好育人工作的校內群眾性教育組織。
第三條 我校家長委員會分班級家長委員會、年級家長委員會二級,一般以班級家長委員會為主,分別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負責組織。
第四條 班級家長委員會由熱心教育事業、關心下一代健康成長、教育思想端正、作風正派、組織活動能力比較強的家長5—7人組成,由班主任推薦、全班家長會討論通過產生;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人選由班級家長委員會協商產生。
第五條 年級家長委員會由本年級各班的家長委員會民主推選一位委員組成,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由年級組長推薦。年級家長委員會協商產生。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的職責:
1.根據黨的教育方針,緊密配合學校、教師積極開展對學生的教育工作,關心學生的全面發展和整體素質的`提高。
2.分析家庭教育現狀,研究家庭教育方法,交流家庭教育經驗,創造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家庭教育環境。
3.調查了解本班、本年級學生思想動態、行為習慣及學習。體質等情況,協助學校和班主任、年級組長對學生進行教育,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4.收集、反映家長、學生和社會對學校工作的意見,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學校改進工作。
5.支持、參與班級、年級和學校開展的各項教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聯系工作。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會議,分別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根據實際情況,與家長委員會主任商定召集,一般每學期舉行1-2次。
第八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在協助學校做好育人工作中成績突出者,由學校整理材料,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和新聞單位,供表彰和宣傳,并通報學生家長所在單位。
學校章程 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堅持學校的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辦學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為規范學校管理,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系公辦省三星級全日制高級中學,學制三年。學校全稱:xx市廠大高級中學,地址: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旭東路279號。辦學規模12軌,招生人數540人以上。教職工編制按省重點中學的班級教工數比1:4.6標準,應配有教工166人。
第三條 學校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保證教育教學質量,接受教育督導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檢查。
第四條 我校的校訓是“求真、存善、尚美”,校風是“謙遜、自信、和諧、上進”,教風是“博學、善教、篤行”,學風是“樂學、善思、合作、進取”。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五條 我校舉辦和主管單位為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
第六條 我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組織在學校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第七條 校長由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黨委任免。
第八條 校長有如下權利:
(一)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
(二)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實施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
(三)組織實施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四)執行學校經費預算計劃;
(五)代表學校對外開展工作;
(六)領導和組織教師隊伍的建設,提高教師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七)行使學校章程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 學校設副校長3~4名,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分管教育、教學、科研、總務等方面工作。副校長由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黨委任免。
第十條 學校設辦公室、教務處、教科室、德育處、總務處、生活中心等職能部門,上述職能部門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學校各項工作。處室主任、副主任由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報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黨委批準。
第十一條 學校設各學科教研組、各年級組,各學科教研組、各年級組貫徹學校教育、教學、科研和總務工作的計劃和要求。
第十二條 班級是學校最基本的教學單位,班主任由學校行政任命。
第十三條 學校建立黨委,學校黨委職責如下:
(一)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保證和監督學校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切實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二)配合校長做好學校學校干部的推薦、考察、培養、教育工作。
(三)抓好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四)參與行政工作重大問題的決策。
(五)領導學校精神文明的建設和教職工的思想工作,積極支持校長作好學生的德育工作。
(六)支持和監督校長履行職責,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共同辦好學校。
(七)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的群眾組織,支持他們根據各自的章程獨立開展工作;落實統戰政策,幫助、關心民主黨派的組織建設,并支持其開展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通過教務處、德育處、教科室,對全校教育、教學、科研進行日常管理和改革實驗,具體計劃、安排、指導年級組、班主任、教研組、備課組工作。
第十五條 認真貫徹《中學德育大綱》,不斷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努力培養學生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
第十六條 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端正教育思想,加強常規管理,大力改革教學。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編制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選用適當的教材組織教學。并結合學校實際,努力開發校本課程,利用本地區企業先驅范旭東等名人的事跡,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學校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認真執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學籍管理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認真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執行《國家體育鍛煉標準》,上好體育課,做好廣播操和眼保健操,組織群眾性的體育活動,堅持衛生保潔制度。
第十八條 重視藝術教育,上好美術、音樂必修課,開展課外藝術活動,培養學生正確的審美觀念、情趣和一定的藝術修養。 第十九條 堅持搞好勞動技術課,上好勞技課,組織好課外科技活動。
第四章 總務財務和財產管理
第二十條 總務工作堅持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講究實效,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
第二十一條 學校實行經費預算制度和經費使用監管責任制。學校經常性經費,由校長負責監管;學校建設性經費,由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負責監管。
第二十二條 學校購置重大設備和建設項目一律實行政府采購。
第二十三條 學校依法管理和使用學校財產,不得擅自將學校財產轉讓、轉移或者用于擔保。
第二十四條 學校嚴格按物價部門批準的項目和標準收費,收費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
第五章 教師、職員和工人
第二十五條 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必須遵守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學校必須維護保障教師、職員和工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學校教師應當享有《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同時應當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學校根據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合同制。
第二十八條 學校每年對教師、職員和工人的政治、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進行全面、客觀和公正的考核。
第二十九條 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在教育、教學、教科研、學校管理和建設等方面成績優秀的,由學校予以表彰、獎勵,對有突出貢獻的,學校將報請上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條 學校對違反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在工作中犯錯誤的教師、職員和工人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理。
第三十一條 教師、職員和工人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或所受處理不當,可以依法提出上訴。
第六章 學生
第三十二條 學生完成作業,經考試合格的,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
第三十三條 學生應當享有《教育法》規定的受教育的權利,同時應當履行《教育法》規定的受教育者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學校應維護法律規定的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五條 學校對全面提高素質、發展個性、特長方面成績突出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理。
第三十六條 學生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或所受處理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工大會通過并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實施。
第三十八條 學校依據章程建立、健全配套的規章制度。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在學校發展過程中,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需對章程進行修改的,經學校行政辦公會提出修改意見,再經教工大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實施。
第四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xx市廠大高級中學校長室。
學校章程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規范辦學行為,規范學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和校址
1、學校校名:肥城市安臨站鎮辛莊小學
2、校址:肥城市安臨站鎮辛莊村。
第三條:學校性質:肥城市安臨站鎮辛莊小學屬全日制公辦學校,學制為六年。
第四條:辦學指導思想: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的“三個面向”,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第五條:辦學目標: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完善辦學條件,提高師資水平,積極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學質量,把學校辦成“德育為首,保證基礎,質量見長,全面發展學生綜合素質”的特色現代學校。
第六條: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為漢語言文字。學校使用普通話和規范字。
第七條:肥城市安臨站鎮辛莊小學學校精神
競爭合作的團結精神,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爭創一流的拼搏精神,勇于超越的進取精神,敢為人先的創新精神。
第八條:學校的校訓是:格物修身尚美啟智
校風是:民主和諧求美向上
教風是:嚴謹踏實創美進取
學風是:自主合作崇美樂學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九條: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副校長、主任、教師和其他人員。設置教導處(含教科室)、政教處、總務處、安全辦和行政辦公室等職能工作機構。
第十條:肥城市安臨站鎮辛莊小學由肥城市教育局主管。校長的任職需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肥城市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的相關規定進行考察、審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一條: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依法治校,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校長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令、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規定。遵循教育規律,提高育人質量。 2、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的工作計劃,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
3、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注重教職工隊伍建設,充分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并維護其合法權益。
4、領導和組織學校德育工作、教學工作;領導和組織學校教科
研工作,全面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
5、領導和組織總務后勤工作,貫徹勤儉辦學原則,搞好校園建設。加快學校教育現代化、信息化建設步伐,不斷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和福利待遇。
6、加強干部隊伍和教師隊伍建設及管理,為他們的政治進步、業務進修、繼續教育提供條件。
7、配合黨組織,支持學校群團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少先隊等組織在各項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8、其他法規規定的職責。
第十二條:校長的主要權力:
1、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項有決策權。
2、人事權:按上級有關規定,從學校工作的需要和實際出發,聘任學校中層干部及教職員工,安排、調整教職工工作。
3、獎懲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干部、教師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教師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罰意見。
4、財政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管好用好學校資金財產。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校長的義務
1、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依法受理教師和學生的校內申訴。
2、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監督,發揮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為共同建設好學校而努力。
3、加強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師資隊伍管理和建設。
4、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5、不斷加強校園、校舍建設,提高現代化教育技術裝備和應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學設備設施。
6、關心教師生活,努力改善教師工作及生活條件。
7、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8、清正廉潔、處處帶頭,為人師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有關政策,接受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督導、評估、檢查。離任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審計。
第十四條: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決策機構,是學校重大決策的主要形式。
1、學校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副校長、部門負責人等組成。
2、學校行政辦公會議定期召開,每月2—4次。
3、學校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召開。重點分析、研究、反饋、交流教育教學、安全穩定、總務后勤等工作的進展情況,討論并通過學校發展規劃,教育教學改革方案,人事體制改革方案,教職工考核方案,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各項規章制度等學校重大事宜。為校長的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第十五條:副校長的職責:協助校長分管教育、教學等方面的具體工作。
第十六條:行政辦公室主要任務:負責學校日常事務工作,信息收發,政工人事,對外聯系,會議記錄,宣傳報道,有關材料撰寫收集等。
第十七條:安全辦公室主要任務:負責學校安全、衛生防疫工作,包括:學校安全教育,學校安全、衛生防疫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安全工作方面的文字、圖片資料收集,安全督查等。
第十八條:工會委員會的主要職能
1、在黨組織的領導下,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教職工的業余生活,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2、做好校務公開工作,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檢查、審計和監督;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和教師、學生的監督。
3、指導教代會開展好各項工作。
第十九條:教師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能
1、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審議學校發展規劃、學校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對其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議決定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3、審議通過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獎懲辦法和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4、制定修改學校章程,報縣教育局核準。
5、評議監督學校行政領導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揚、批評、獎懲建議。
6、討論并向校長送交教職工代表提出的各種提案,及時反映群眾意見、要求,向學校管理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二十條:政教處工作職責。
1、認真實施《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中小學生德育整體化工作綱要》等政策法規,在學生中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抓住德育契機,開辟德育基地,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教育,嚴格執行每周升國旗制度。
2、貫徹落實《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進良好校風形成。
3、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特別是班主任隊伍的建設,采取多種形式,對教師進行培訓,提高其教書育人的工作能力。
4、加強思想品德課管理,保證班隊會質量,定期召開校會,對班級德育及管理工作進行科學公正的評價,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5、發揮德育功能,搞好陣地建設,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6、加強校園環境建設,抓好衛生管理,創設優美、整潔、有序的校園環境,精心設計校園,創設優良文化氛圍,充分利用櫥窗、板報、廣播等搞好宣傳工作。
7、認真執行體育衛生工作條例,建立健全學校體育、衛生工作制度,建好學生健康卡,定期組織學生體檢。組織好每年的春、秋季學生運動會。
8、做好優秀班主任,三好學生,優秀班集體評選工作。
9、做好常規管理工作,開展社會綜合實踐活動,組織好學生外出活動,勞動和校外教育活動。
10、實施“留守學生”關愛行動。
11、組織召開學生家長會、學生會,舉辦家長學校。
第二十一條:少先隊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少先隊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計劃。開展團隊工作,做好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及家長學校工作,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
2、積極組織開展各項課外活動和德育主題活動,積極開展好各種節日的慶典活動和留守學生的關愛活動。
3、抓好文明校風建設和校園文化建設工作,實現校風正、校紀嚴、教風實、學風活、校容凈的目標。
4、積極開展少先隊組織建設,定期(每期不少于一次)上好隊課,定期按要求發展隊員。
第二十二條:教導處工作職責
1、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教材擬定教務工作計劃,科學地安排好各年級的課程表,開齊課程,開足課時。指導教研組長、學科教師、課外小組輔導教師擬定計劃開展活動。
2、建立健全教學工作制度。有目的、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開展好教研活動,指導教研組、教改實驗課題組開展教研活動;牽頭組織和開展教育教科研課題研究,提高教科研活動的實效性。
3、積極組織教師專業進修和業務培訓。制定教師培訓計劃。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做到有計劃、有組織、有層次。努力為教師接受繼續教育創造條件,組織教師開展基本功訓練和競賽活動。
4、關注教學工作信息反饋,定期開展教學工作分析會和業務講座。做好學生質量綜合評價和學籍管理工作。
5、負責教學質量監控,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所學的科目進行檢測。定期對教學常規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總結。
6、加強教學檔案管理,建好教師業務檔案。
7、指導和搞好電教室、資料室、儀器室和實驗室工作。
8、做好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工作,對教學過程進行檢查、評估。實施教學“巡查”。
第二十三條:總務處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總務后勤工作管理制度和計劃,督促、檢查制度和計劃的落實情況,并定期對總務后勤工作進行總結評定。
2、為教育教學提供必要的物質保證,負責學校的各種教學設備、設施和辦公用品采購供應工作,及時做好教科書和教材的征訂工作。負責免費循環使用教科書的登記與管理。
3、加強學校校舍、設備及經費的管理,努力做到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及時監督檢查師生使用物品和愛護公物情況,建立公物登記檔案。努力改善辦學條件,逐步實現教育手段現代化。
4、定期對校舍進行檢查,排除不安全隱患。同時做好水、電、氣及所有教育教學設備、設施的檢查維修工作。
5、搞好校園環境建設,制定發展規劃。凈化、綠化、美化校園,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三章學籍管理
第二十四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學校招收本轄區內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免試入學。
第二十五條:教學采取單式班級授課制,每班設一名班主任,負責班級管理工作,并與家長配合,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教學班級學生額原則上以不超過45人為標準。
第二十六條:學生修業年限小學為六年,修業年限滿且成績合格者,發給相應的畢業證書。
第二十七條: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憑有效證明(縣醫院)準其休學。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休學超過三個月者,復學時根據學生實際,編入相應年級就讀。
第二十八條:對學生的考核要從德、智、體等方面全面進行評價。
第二十九條: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大力表彰,對有錯誤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對錯誤較嚴重的學生,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學校按規定不得開除學生。
第三十條:積極防止學生輟學,發現學生輟學,班主任應立即報告學校,并協同學校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做好學生復學工作。
第三十一條:嚴格管理學籍,有專人負責,及時核對,做到數字準確,底數清楚,發現問題及時查找原因,及時解決。
第四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三十二條: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學科課和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實施素質教育,為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整體素質奠定基礎。
第三十三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中小學德育整體化工作綱要》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規。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深入開展以愛國主義教育為核心的五愛教育。加強德育隊伍建設,優化育人環境,發揮全體教職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第三十四條:班主任要同任課教師,學生家長密切聯系,了解掌握學生思想品德行為及學生情況,學期末要根據學生行為表現寫出評語。評語要有個性,具有激勵作用,同時又要體現出藝術性。
第三十五條:學校組織全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運用教育理論指導教育教學活動,積極推廣科研成果及成功經驗,每學期開展論文評比活動。
第三十六條:堅持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要注意基礎知識教學和基本技能訓練,激發學習興趣,培養正確的學習方法,學習習慣。
第三十七條:堅持推門聽課制度,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副校長聽課不少于25節;主任聽課不少于30節。干部要深入教學第一線,每周任課應不少于4—6節,指導教師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第三十八條:每學期學校根據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意見,安排本校教育教學工作,不得隨意停課,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課的,一天以內校長決定,一天以上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三十九條: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安排學生集體補課。
第四十條:學生的課后作業要精選,難易適度,數量適當。
第四十一條:學校一律使用國家教育部門審批的九年義務教育教材,不得擅自購買各種學習輔導資料。
第四十二條:學校不得以考試成績排列班級學生的名次和作為衡量教學質量、評定教師教學工作的唯一標準,不斷加強教師工作過程管理,制定科學評價體系。采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對教育教學工作質量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評價。
第四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體育工作的法規,全面落實《國家體育鍛煉標準》。認真抓好體育課、課間操、眼保健操、體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學校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以上的體育活動時間。開好春、秋季運動會,組織好小型體育競賽活動。
第四十四條:抓好美育工作,上好音樂、美術課,其它學科從本學科特點出發,發揮美育功能,利用課外、校外興趣小組,結合學生日常生活實際,對學生進行美育教育,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
第五章財務后勤管理
第四十五條:學校的校舍、場地、設施、教學儀器,圖書資料歸學校專用,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能改變其用途。學校要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提高使用完好率。每學期至少對校舍進行2——3次檢查和維護,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對侵占校舍、場地的行為,學校依法向侵權者的上級反映,直到向人民法庭起訴。
第四十六條:學校的經費來源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要認真制定并執行學校財務計劃,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執行經費開支報告審批制和大宗物品招標采購制。
第四十七條:嚴格按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規定項目、標準收取學生費用,任何人不得向學生亂收費。
第四十八條:社會捐資助學資金,納入學校財務帳目,主要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做到專款專用。
第四十九條:學校的設備、物資統一立帳目,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分級管理責任到人,及時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第五十條:任何人損壞學校財物都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給予紀律處分。
第五十一條:建立健全經費管理制度,經費預算和決算應提交校長辦公會或教代會審議,接受上級財務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六章衛生及安全管理
第五十二條: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學校衛生工作的法規、政策,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工作制度,建立學生健康卡片,定期為學生體檢。
第五十三條:學校的環境、校舍、圖書、設備等都要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安排要符合學生生理、心理特點。
第五十四條:不斷改善學校環境衛生和教學衛生條件,學校要定期舉行衛生常識講座,做好各種傳染病、多發病和食物中毒的預防工作。
第五十五條: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
定好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護校領導帶班制度,按上級要求安排好護校人員,做好護校安全工作。做好校園巡查、樓梯守護、安全問詢和路段護送制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十六條: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師生安全,班級外出要經校長批準。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三結合管理
第五十七條:積極主動地開展家庭教育工作
1、成立家長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使家長了解學校的發展及
工作情況,幫助學校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困難,集中反映學生家長意見。 2、成立家長學校,以班級為單位,學生入學家長入學,學生升級家長升級,學生畢業家長畢業。每學期至少開兩次課,幫助家長了主導作用,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健康地發展。
6、積極參與學校管理。
7、結合教育教學實踐進行教育科學研究。學習新理論,接受新信息,不斷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六十條:學校的其他人員需具備國家規定的政治、業務素質。
第六十一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學校每年對教師的思想政治、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出勤情況和工作成績進行考核,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給予評定。考核結果作為受聘任教、晉職晉級、實施獎懲的依據。
第六十三條:對教育教學工作中業績突出,管理積分名列前茅者;輔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成績優異者;見義勇為同違法行為作斗爭者;為學校提出合理化建議成效顯著者;為學校爭得榮譽,贏得聲譽者,學校給予獎勵。
第六十四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1、工作不講究方法,違反教育原則和有關法規,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經教育不改者。
2、故意不完成學校交給的教育教學任務,給學校造成損失者。 3、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者。
4、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者。
5、有故意損害學校聲譽的其它行為者。
第六十五條:每一名學生都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權利。
第六十六條:對全面發展的學生,學科競賽成績優異者;思想品德高尚、熱愛集體、愛護公物的典型人物;為學校爭得榮譽者,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十七條:對違反校規的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八條:學校依法制定章程,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如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第六十九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七十條:本章程經學校教師大會討論通過,并報教育局批準,章程自教育局批準之日起執行。
第七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屬于肥城市安臨站鎮辛莊小學。
學校章程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為依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探索以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為主的社區教育為途徑,進一步優化社區育人環境,調動社會各方力量,關心教育,支持教育,把學生培養成為德、智、體等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條:宗旨:提高家庭教育的質量,發揮家庭教育的特殊優勢與學校教育互補互促,營造“人人關心教育,個個支持學校”的良好氛圍,促進學校教育社會化,以達到優化育人環境,培養“四有”新人的目的。
第三條:任務:堅持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同步發展的方針,積極宣傳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傳授家庭教育知識,溝通學校與家庭教育聯系,不斷探索家庭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
第四條:教育原則:堅持循序漸進教育原則;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知行統一的原則;堅持科學性,注重實踐性的原則;堅持表揚與引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目標管理
第五條:家長學校的常設機構是家長委員會,由學校行政、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外聘專家等組成,家長學校的日常工作由家長委員會委托學校德育領導小組負責操作。
第六條:家長學校的班級設置按學生所在班級劃分,由班主任及3-5名家長委員具體負責。
第七條:家長學校實行制度化與規范化管理,做到有目標、有計劃、有師資、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室、有考勤記錄、有總結。
第八條:加強家長學校師資隊伍的建設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家教理論水平和實踐指導能力。
第九條:以多種形式開展家教活動。
1、每學期召開1-2次全體家長會,向家長全面匯報學校管理及教育、教學工作,全體學員集中上課。
2、每學期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集中授課1-2次。
3、定期開設家長接待日,由校長室、政教處、段長、班主任接待來訪家長,收集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同時向家長介紹學校的工作情況,加強家長與學校的了解與溝通。
4、遠程教育的方式:通過網上家長學校對家長進行教育,實現家庭教育網絡化、信息化。
第十條授課教師由聘請的專家、學者、學校名譽校長、學校校長、校務委員、優秀家長擔任。
第十一條以專題講座、專家答疑、座談會、個別談心等方式滲透教學內容。
第十二條指導家長開展讀書活動。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家長信箱和校長熱線電話。
第三章考核和表彰
第十四條、學員參加面授時,實行點名考勤制度。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面授,要向班主任請假。
第十五條、家長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每學年評選“學習型家庭”若干名,由學校予以表彰。
第十六條:學員守則
1、樹立為國教子思想,自覺履行教育子女的職責。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養子女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增強子女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3、關心子女的智力開發和科學文化學習,培養子女良好的學習習慣。
4、培養和訓練子女的良好生活習慣,鼓勵子女參加文娛體育和社會交往活動,促進子女身心的健康發展。
5、引導子女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支持子女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培養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勞動習慣。
6、關心、愛護、嚴格要求子女,不溺愛、不打罵、不歧視,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7、做到舉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業進取。要求子女做到的,自己帶頭做到。
8、保持家庭和睦,創建民主、平等、和諧的關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9、要和學校、社區密切聯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0、積極參加家長學校安排的學習,不無故缺席,認真聽課,學以致用。
第十七條、“學習型家庭”評比條件:
(1)積極參加家長學校各項活動,出色完成各項任務。
(2)熱心教育,關心教育,為學校工作獻計獻策。
(3)支持學校開展各類教育活動,并作出一定努力及貢獻。
(4)教育子女效果好,成績顯著。
第四章家長學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家長學校全體成員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知學校每學年的辦學思路和主要措施,并有權對此提出自己的相應意見。有權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學校應該在合理期限內予以答復。
2.有權無償參加家長學校講座、論壇等各項學習和交流活動,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乘機斂財,收取費用。
3.有權作為其他家長的代言人,對學校工作及教職工給予監督和評議,向學校反饋家長的意見和要求,學校應該在合理期限內答復。
4.在家長委員會成員調整時有推薦和被推薦權,有權對家長學校工作進行監督。
5.有義務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和發展思路,同心同德幫助學校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6.有義務參與或配合學校的重大教育活動,協助學校加強管理。
7.家長委員會成員有義務聽取和反映家長們所關心的問題,協調家校關系,促進家校了解和交流,并向家長公開個人聯系電話,接受他們的咨詢和求助。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條:家長學校的工作計劃,經多數成員和學校共同討論通過后由家長學校辦公室牽頭執行。家長學校辦公室在不活動期間,其日常工作由學校政教處負責。
第十四條:家長委員會須定期舉辦活動,討論、落實、總結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的各項工作。
第十五條:本章程在全體家長委員會成員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在實踐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經全體成員討論對本章程進行修改和補充。
學校章程 8
一、宗旨:
家庭對學生行為習慣的培養、品德的形成、個性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建立家長委員會將有利于密切老師與家長的聯系,有利于家長了解并配合開展教育教學工作,使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互為補充,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學校與學生家長、社會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深入調查和了解廣大家長對學校的要求、意見和建議,為學校決策提供參考意見,積極維護學生及家長的正當權益;深入調查和了解學校的常規管理和辦學特色,公正客觀地向家長及社會宣傳學校的好做法、好經驗,積極擴大學校的影響和知名度。
二、家長委員會的基本任務:
1、定期聽取并收集家長對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向年級提出合理化建議。
2、舉辦年級家長學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改進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質量。
3、協助年級開展有關教育教學活動。密切配合學校、社區開展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索“三結合”教育的新模式。
4、通過多種渠道廣泛收集、了解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或建議,并及時向校委會反映;如遇家校利益沖突,本會參與協商制定解決糾紛的處理程序、處理辦法等。接受學生或家長的投訴,能客觀公正地予以說明和解釋,并及時向學校進行反映。對學校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并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潛在的問題做出預測,并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建議。
三、學校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主任委員的產生辦法:
1、采取家長自薦、互薦和班主任提名相結合的方法。
2、每班產生1~3名委員,組成班級家長委員會,其中一名擔任該班家長委員會召集人。
3、各班家長委員會的召集人,擔任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
年級家長委員會,具體組織工作由德育處負責。年級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召開1—2次全體會議。學校領導、部門負責人、年級主任、班主任、備課組長、教師代表可列席會議。學校委托德育處負責人、年級組長、班主任為學校與年級家長委員會成員之間的主要聯系人。
四、本會委員的任期與換屆
本會委員原則上任期為一學年,學年伊始進行換屆。
五、本會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代表家長對學校工作進行質詢的權利。
2、有按照規定要求學校立即處理糾紛并監督處理結果的權利。
3、經半數以上委員提議認為必要,有要求學校召集聯席會議或緊急會議的權利。
4、有全體或分組對學校工作進行巡視檢查的權利。
5、有參加學校聯席會議的權利。
義務:
1、有深入調查、了解,認真聽取家長意見并代表家長向學校反映問題、意見或建議的義務。
2、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向家長和社會反映學校管理狀況的義務。
3、有參加本會安排的全體或分組活動的義務。
4、有客觀公正協調家長與學校之間利益沖突的義務。
5、有接受學校管理培訓的義務。
學校章程 9
學校章程是學校依法治校、依法辦學的基本依據,制定學校章程是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xx-2020年)》、《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要求,奉賢區教育局以“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創新,特色工作出經驗”為目標,積極落實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各級各類學校法制化管理水平,為實現區域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現將我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落實情況
1.統籌安排,有序推進
區教育局高度重視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健全領導組織、明確章程制定的重點與難點,專門制定了《奉賢區教育局推進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方案》,統籌規劃全區學校章程建設進程,具體部署全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按照“布置、核準、完善、總結”四個步驟,有序推進全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
結合區域學校量多、面廣、線長等現狀,區教育局確定了符合區情的工作目標,即“到20xx年7月,區級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局直屬單位完成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的清理,并向全區同類學校示范;20xx年7月,全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完成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20xx年12月,完成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實現‘一校一章程’,形成政府宏觀管理,學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辦學、依法接受監督的教育管理新格局。”
2.加強指導,科學實施
為加強對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的指導,區教育局成立了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教育局、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區教育局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組員由宣傳科、組織人事科、基教科、職成教科、行政許可科負責人組成。同時,設立學校章程建設工作辦公室,指定2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相關工作。
在學校章程建設推進過程中,區教育局在區域層面大力開展培訓指導工作,并下發《關于推進我區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的實施意見》,就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從認識上,進一步統一思想、達成共識、加強重視;從操作上,就學校章程制定的基本程序逐一說明、統一規范;并要求學習內部層層發動,向師生、家長、社區代表等宣傳章程建設相關工作,提高章程建設工作知曉度和認同度。
3.核準修訂,全面落實
根據總體工作要求,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均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修訂了學校章程草案,并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修改、通過后,報送局相關科室審核備查。截止20xx年7月15日,全區119所中小學幼兒園全部完成章程制定、修訂工作;區教育局于20xx年5月成立了專門的章程審核小組,對各單位章程進行逐一審核,并于8月30日前,將審核修改意見全部反饋給基層學校;目前,陸續收到各校重新完善的章程,預計9月30日前能夠收齊全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
二、工作特點
在推進章程建設過程中,區教育局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從制定學校章程入手,面向未來規劃學校發展,逐步建成“一校一章程”、“一校一制度”、“一校一特色”的現代學校制度體系,其中,牢牢抓住了“三個結合”:
一是與學校評價制度相結合,實現上下聯動。要求各學校以章程為依據,加強配套的規章制度建設,確保學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如解放路小學在制定完善學校章程的過程中,認真梳理了學校已有的各項制度,依據法律和學校章程對校內的.規章制度進行了清理,并形成了最新版本的《上海市奉賢區解放路小學章程及管理制度匯編》,確保學校制度體系的合法適當、協調統一。
二是與謀劃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實現遠近互動。要求各學校以學校章程為統領,根據學校管理現狀,加強學校的規劃制定,實現學校自主發展,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可持續發展,為深化奉賢教育綜合改革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如實驗中學在制定完善學校章程及配套制度的過程,始終圍繞“以人為本,自主發展”這一辦學理念,就師資隊伍建設、課程教學改革等學校發展問題進行了科學規劃。
三是與形成學校辦學特色相結合,實現單一與綜合推動。要求各學校以章程為依托,以“一校一品”創建工作為契機,進一步明確學校辦學目標,提煉和升華學校管理特色,彰顯學校辦學個性。如金匯學校在修訂完善學校章程的過程中,明確將“培養具有中國文化素養和現代意識的公民而奠基”作為特色辦學的目標,通過“彩虹樂團”等校園文化活動的品牌打造,在鄉鎮學校中成功凸顯學校自身的辦學特色。
三、后續工作安排
良法善治,與章程建設工作相比,章程的實施更具有實際意義。因此,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除了按照預計的時間節點完成所有學校章程的核準工作外,更為重要的就是要確保學校章程切實落實。一方面,要加強對學校管理者的指導監督,通過建立健全長效監督機制,促進學校管理者實施章程、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學校師生的宣傳指導,讓學校章程真正成為師生權利權益的有效保障,讓學校章程真正體現其生命力所在。
以上是我區推進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的總體情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借鑒其他區縣的好做法,更好落實“一校一章程”建設工作,有力推進我區依法治校工作,努力開創奉賢教育綜合改革新局面!
學校章程 10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全面營造學生自主發展的最佳氛圍,扎實推進素質教育,加快教育現代化進程,堅持依法治教,走規范化、特色化、品牌化辦學之路,促進學校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2條學校性質:東臺市教育局直屬初級中學。學校地址:東臺市富安鎮莊丁村四組。
第3條辦學宗旨:為國家和地方三個文明建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4條辦學目標:為學生終身發展、全面發展奠定基礎,為教師成名成家創設平臺。
第5條辦學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努力實施素質教育,對全體學生負責,對學生全面負責。
第6條校風:嚴謹、求實、團結、進取、創新
第7條教風:敬業、愛生、爭先、奉獻
第8條學風:尊師、守紀、勤勉、自立
第9條辦學措施:科學管理、全員奉獻、全程拼搏、質量立校、依法治校、民主興校、科技強校、三育并重。
第10條校園精神:挑重擔、吃大苦、一切為一切學生的一切。
第11條校徽:校徽由“莊丁”漢語拼音首字母變形結合成帆船狀,圖案周圍分別為莊丁學校的中文名和英文名。喻意為:全體莊丁人團結拼搏,揚帆遠航。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12條學校由東臺市教育局主管,校級干部應具有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學校設校長1名,副校長2名。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主持學校全面工作。兩名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分管教學、后勤。
第13條學校中層設教導主任1名,副教導主任2名。總務主任1名。教導主任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教學和教務方面的組織管理工作。總務主任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治安保衛,提供良好的教學條件和環境,以及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服務,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
第14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崗位責任制、教師聘任制、結構工資制、獎懲制、依法治校責任制。
第15條校長履行以下職責:
(1)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具有創新務實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堅持正確的辦學思想,執行教育法規,按教育規律辦事;
(2)具有先進科學的管理理念,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原則,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3)組織實施校務委員會及教代會作出的各項決定;
(4)堅持民主集中制,尊重理解教師,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5)管好、用好學校經費,提高辦學效益,改善教職員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6)加強自身建設,廉潔從政,堅守高尚情操。實行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監督,每年向全校教職員工作一次述職報告;校長室擁有學校重大事務決策權、人事任免決定權、財務基建審批權、自主招生管理權。
第16條學校黨組織是學校的政治核心,除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還必須切實加強對學校的政治領導,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負責對學校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與監督,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學校黨組織要加強對共青團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青年團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17條建立和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管理機制。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其中主要職權包括:
⑴聽取、評議校長的工作報告和校級干部的述職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⑵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干部,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分、免職。根據市教育局人事部門統一部署,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⑶審議校務委員會重大決定,考核方案、獎罰條例及各重要規章制度。反映教職員工的意見和要求
⑷支持校長工作,推進學校民主管理建設,在校務公開中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第18條建立健全網絡管理機制,開拓性工作,綱舉目張,各自職責明確又齊心合力,不斷開創學校改革與發展的新局面。
第19條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物價、審計、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學生的輿論監督,定期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20條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21條學校按照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課程計劃、課程標準,開展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活動。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應充分發揮各類課程的育人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努力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和主動精神,使學生得到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逐步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動手,學會健體,學會審美,學會創造。為學生全面發展奠定基礎,應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第22條學校應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加強對德育工作的領導,建立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德育工作體制,增強全體教職工的德育意識,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全員管理,全員育人。使學校的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第23條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牢固樹立質量意識,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學研究,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和考試方法,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⑴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新課程標準,開齊上足國家規定的課程,維護課程表、作息時間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停課半天需經校長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停課一天或一天以上需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⑵認真抓好教學質量及其評估,抓好擬訂教學計劃、備課、上課、輔導、批改作業、考試各個環節的管理。過程管理與結果管理并重,每次考查后都堅持召開質量分析會,每學年實行兩次考核評估。
⑶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運用現代化教育理論指導教學活動。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觀念,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加強教研組建設,每周開展一次教研活動,堅持集體備課制度,真正發揮教研組的作用。校長室、教導處人員至少每周聽1—2節隨堂課,教師相互之間每兩周聽一節隨堂課。
⑷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學校統一征訂教材、學習資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征訂或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學校、班主任或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整班性補課,嚴格控制作業量,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不得歧視后進學生。
第24條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通過體育課和其他形式的體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保證學生每天有1課時的體育活動。加強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建設,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搞好環境衛生,增強環保意識,提高學生身體健康素質。每學年組織1次運動會。
第25條落實《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總體規劃》,上好音樂課、美術課,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點,發揮美育功能。培養學生欣賞美的能力,增強美感體驗,提倡服飾樸素、整潔,儀表端莊、大方,待人有禮貌,語言文明,培養健康的審美情操。每學年組織1次校園藝術節活動。
第26條學校定期組織學生深入勞動基地,加強對學生的'勞動教育,增強勞動意識,培養愛勞動、愛勞動人民和珍惜勞動成果的思想。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愛惜書籍文具,不浪費糧食。培養自我服務、家務勞動、公益勞動和簡單生產勞動的能力,養成勞動習慣。
第27條加強科技教育,形成人人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良好氛圍。認真抓好科技興趣小組,不斷提高科技水平。每學年組織1次小制作、小發明評比活動。
第28條開設體健教育課,對學生進行體育、衛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使學生掌握必備的體育知識、衛生常識,增強他們的體質,養成良好的衛生行為習慣,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健全學生人格,培養承受挫折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第29條學校把班會活動、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納入課程計劃。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假日學校活動,發展學生的個性特長,培養學生的良好道德情操、意志品質和生活情趣。
第30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畢業證書頒發、學生檔案管理等紀律制度。
第31條按教育局直屬中學的標準,配齊配足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加強管理,積極使用,努力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積極推廣現代教育技術。
第32條加強圖書館建設。建立校園圖書館。
第四章總務后勤管理
第33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制定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廉潔自律,克己奉公、講求效率。
第34條依據《中小學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搞好經費的預算、執行和決算,統籌計劃,保證重點,嚴格把關,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35條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立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
第36條加強學校內部的財務審計工作,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內部審計。
第37條加強基建維修、物品購置管理。堅持集體研究,重大項目先報批,再公開招標,規范操作程序。
第38條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39條加強校園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做好門衛工作和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工作,經常檢查校舍和設施,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40條加強用水用電管理,做到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水用電,保證水電供應正常。
第五章校園環境管理
第41條加強校園環境建設。做到校園綠化、美化、凈化、亮化、香化,營造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校園綠化率達標。
第42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制訂校園建設和整體發展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合理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花園式文明校園。
第43條創造健康向上的濃郁的校園文化氛圍。學校、年級組、班級正常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
第44條全體教職工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第45條加強校園管理。建立健全衛生包干和檢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
第46條加強行政值日和教師值日工作,抓好常規監督崗,培養學生"五自"能力和文明行為習慣。
第47條創建步行校,校園內一律不騎自行車,教師、學生的自行車必須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和停放,必須執行有關規定。
第48條嚴禁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校內擺攤設點。
第六章教師管理
第49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50條實行全員聘任制,學校根據需要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所有教職工都由學校考核后聘任,部分崗位通過競爭上崗。學校按照《教師法》的規定,保障教師的權利,督促教師依法履行義務。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教師培訓,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第51條教師應自覺按《教師日常行為規范》嚴格要求自己,為人師表,敬業愛生;遵紀守法,團結協作;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自覺做到不講教育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搞亂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不參與任何xxx組織或活動。
第52條學校按上級有關部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定崗、定編、定人、定責、定工作量。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強化教職工的崗位責任意識,加強師德教育,開展立業建功活動。
第53條建立一個學習型的團體,鼓勵終身學習,為教師的繼續教育提供各種便利。勉勵教師積極進取,做到教學基本功要扎實,教學方法要改革,教學手段要更新,教學質量要提高。
第54條教師須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教學五認真。狠抓課堂教學,把課堂教學作為主陣地,貫徹三大教學原則:即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以訓練為主線。實施五個一點,即:講課精煉一點,指導訓練實在一點,教學反饋及時一點,教學手段創新一點,課堂氣氛活躍一點。
第55條注重培養青年教師和發揮老教師的骨干作用,讓他們在相應的崗位上盡其才,顯其能。
第56條班主任:
(1)聘任條件:師德高尚,事業心強,作風正派,業務水平高,組織能力強,熱愛學生,有奉獻精神。
(2)職責:班主任是班級德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制定班主任工作計劃,及寫好學期工作總結,抓好班風學風建設。利用班會課做好正面教育,利用課外組成學校、家長、社會的教育網絡。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班建設成為一個尊師守紀、勤奮學習、互助互愛、富有凝聚力、朝氣蓬勃、團結向上的班集體。
第七章學生管理
第57條學生的培養目標是: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集體意識和文明習慣,自主學習、自我管理的能力。具有必備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初步的環境適應能力;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健康的愛美情趣。
第58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
第59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極少數錯誤較嚴重的學生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
第60條學校對施教區內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不讓一個適齡兒童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61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⑴接受平等教育。認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向教師、學校或上級教育部門及司法部門提出檢舉、控告和申述的權利;
⑵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有關事務有提出批評、建議和要求的權利,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⑶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⑷在德、智、體及第二課堂活動中成績優異者可獲得獎勵的權利;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⑸在校生中的孤兒、特殊家庭子女享有從社會、學校得到關心和幫助的權利。享有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中小學生守則》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認真參加學校的升旗儀式,積極學校或上級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
(3)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培養良好的思想品德。
(4)勤勉自主,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5)文明守紀,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6)積極參加體育活動,達到體鍛標準;積極參與小組合作,培養探究意識和合作精神。
(7)參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務勞動、家務勞動、公益勞動;
(8)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62條改革評價制度,建立新型的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和諧、健康發展。
第八章附則
第63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東臺市教育局批準實施。章程的修訂需由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數同意,并報市教育局批準。
第64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凡與本章程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65條本章程有校長室負責解釋,本章程如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66條本章程自教代會通過,報上級部門批準之日起施行。
學校章程 11
一、總則
1、株洲市七中電視臺是在校團委領導下,在信息中心的指導下成立的面向全校的學生社團組織,主要以電視為媒介,深入同學生活,及時報道校內重大新聞事件和熱點問題,充分發揮電視的教育功能,配合政教處、團委、學生會開展德育工作,努力營造健康、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著力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為學生展示自我提供平臺,豐富學生校園文化生活,加強校園文化建設。
2、學生電視臺成員的工作范圍、行為準則均應符合株洲市七中的有關規定。
二、主要宗旨
1、充分發揮電視、網絡的教育功能,努力營造健康、積極的校園文化氛圍,豐富學生校園文化生活。
2、積極開展對外宣傳工作
三、工作原則
1、以學生自創為主,教師指導為輔。
2、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
3、發揮學生個性、能力與特長,培養一支具有吃苦耐勞精神和奉獻意識品質的優秀團隊。
4、充分發揮電視的教育功能,努力營造健康、積極的校園文化氛圍。
5、體現時代特征,電視播出與網上視頻點播同時推出。
6、演播場地以及經費問題依靠學校給予資金支持。
四、組織機構
學校電視臺在校團委的領導下,在信息技術組的指導下,根據日常工作特點,機構設置如下:
電視臺臺長:
學生副臺長:
播音主持部部長:
指導老師:
攝制制作部部長:
指導老師:
采訪記者部部長:
指導老師:
編輯策劃部部長:
指導老師:
五、部門職責
1、臺長:全面負責電視臺的工作,重點是把關節目制作和安排各部門工作,是電視臺的總導演。
2、副臺長:熟悉電視制作流程,在指導老師指導下統籌日常工作,統管電視臺各機構,負責組織、計劃、總結和考核工作,負責重要消息、特別節目的審定工作,并起監督、協調的作用,協助臺長處理好電視臺辦公室的日常內務工作,督促各項工作的落實主持每周例會等工作。
3、播音主持部:按時做好播音前的準備工作,以良好的狀態投入到工作。編寫并熟練地運用節目串聯詞。
4、攝制制作部:負責電視節目制作的所有的技術工作,下設攝像組和制作組。它是形成素材和加工美化素材的部門,是所有節目的最終出品地。所有財產均由攝制部保管。
5、采訪記者部:不斷提高節目質量,增強節目的'宣傳性、專題性、知識性、生動性。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記者對校內外重大新聞進行追蹤采訪報道。
6、編輯策劃部:負責節目創作與編輯,稿件的撰寫與審定等。所有文稿資料的整理、存檔保管。
六、欄目設置
1、各欄目組除了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制作特別節目,如運動會、藝術節、學工學農、學科競賽、社會實踐活動等宣傳節目外,還應根據自身特點,從學校學生實際出發,制作豐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專題節目或欄目。
2、欄目要求反映校園文化生活為主,思想健康、形式多樣、內容豐富。
3、欄目組全體成員應在組長的領導下,根據上級部門要求,提前1周時間確定節目主題,再圍繞主題討論、分析、擬定方案,分工協作,落實節目的采稿、拍攝、編輯、播放、上傳網站的準備工作。
4、節目制作以制作組為單位各自制作。每個制作組由記者、主持、編導、攝像、編輯、配音、解說、字幕、制片人等人員組成(可以一人兼多職),由制片人負責組織。每期節目都要推出欄目名稱、制作人員名單。題材、欄目、時間不限。
5、為豐富節目內容,作為補充,節目可以錄制、引用其它電視臺節目或其它影音資料,但必須以自己的欄目形式播出。需錄制的節目,制片人可以在節目播出前提出錄制計劃,并到學校信息中心設定定時錄制;
6、節目制作時間和播放時間(待定)
七、工作規范
1、被選為電視臺工作人員的同學首先要有光榮感,平時在同學中要注意自身形象,不要為個人利益而損壞校園電視臺聲譽。
2、愛護校園電視臺一切公物,器材不得擅自拿走或外借。如因節目需要借用錄像帶,必須有見證人簽名,并作好登記。
3、發現電視臺器材損壞或遺失,及時報告攝制部。攝制部解決不了應及時報告指導老師。
4、電視臺工作人員對自己負責的工作要切實做好,不能以任何借口消極對待工作,抱得過且過的思想,否則臺長勸其退出學生電視臺。同時,在工作中要發揮集體主義精神,做到分工不分家,團結協作,積極依時完成臺長或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5、重要消息和特別節目必須由臺長審閱,報指導老師和編輯策劃部批準后才可播出。
6、錄像或直播采訪節目應事先將采訪提綱報副臺長、臺長審閱。節目組長應審查已做好的采訪節目,確認思想內容健康積極后播出。
7、主持人實錄時,必須早做準備,準時到演播廳。實錄時精神飽滿,大方自然,字正腔圓。
8、每學期初,各部門擬定學期工作計劃,送副臺長處備案。
9、學期結束前2周,各部門會議研究、審核,制定出電視臺學期工作總結,送副臺長處備案。
10、每月各部門應有工作計劃、小結。計劃要求具有預見性、創造 性和可操作性,小結要求客觀、簡潔,有統計數據。
11、建立完善例會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部長會議每周1次,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了解學校中心工作,研究討論下周宣傳工作點。
12、電視臺全體工作人員會議每月1次,指導老師到場。各部門向大會匯報本月的工作,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安排下一階段工作。
13、例會一律不得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副臺長請假。無故缺席2次以上者,予以點名批評及適當處分。與會人員必須做好記錄。
14、在工作期間,無故遲到、早退的成員,學生電視臺給予如下處理: 每學期一次以上,給予臺內通報批評,三次警告,五次開除臺籍。
15、未經攝制制作部允許的情況下,私借電視臺設備、錄像帶的成員,予以通報批評處分。
16、私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室影響工作的成員,予以通報批評處分。
17、私自將物品、證件轉借臺外人員者,反省后交檢討書,經團委研究,是否繼續行使電視臺工作職責。
18、凡受學校及電視臺各種處分的成員,取消優秀成員評選資格。
八、工作人員要求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質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2、有優良的學習成績。
3、有敏銳的觀察、分析、判斷和文字組織能力。
4、形象端正、口齒清楚,有良好的口頭表達、交流能力。
5、電視臺工作人員須經招聘考核后錄取。日常工作鼓勵競爭,優勝劣汰,干部能上能下,并不斷補充新成員、新干部。
6、工作人員應當謙虛務實、認真負責、大膽創新,在搞好學習的同時,不斷提高電視制作水平。
九、獎勵方法
1、思想上積極要求上進的,優先推薦入團。
2、學期結束時,對本學期所制作并播出的電視節目進行全校綜合評比,評出最佳節目、最佳部門、優秀電視人(如導演、主持人、攝像師、記者、剪輯等)發放榮譽證書并給予物質獎勵。
3、每學期末進行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經考核合格,且各方面優秀、工作成績突出的同學將被推薦參加"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或市、區、校"三好學生"的評選。
4、電視臺根據工作人員的整體表現和業績,在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中給予優先考慮。
學校章程 12
學校章程建設是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基石,是現代學校規范化和法制化建設的重要標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安福縣教體局和滸坑學校領導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學校章程建設是教育系統落實依法治校的重要舉措,是學校內部管理全局性、綱領性文件,力求高要求、高標準推進章程建設。
滸坑學校認真執行學校辦學章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依法治校,不斷推進學校現代化管理制度建設,全面提高學校管理水平,讓我校教育教學事業穩定、健康、持續發展。現將我校辦學章程執行情況匯報如下:
一、學校章程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審議通過。
滸坑學校章程每章每條都經過教代會或教職工大會審議通過。20xx年10月,由學校辦公室和工會牽頭,組織全體教師選舉教工代表舉行第四屆教代會,討論、修改滸坑學校辦學章程。并利用教師例會的時間,在全校教師大會上對章程建設工作進行再動員、再培訓,進一步明確章程建設中重點問題。學校章程的制定過程體現職工民主參與,組織廣大教職工廣泛開展討論,不斷完善方案,促進廣大教職工對學校章程的充分理解與認同。廣泛聽取了家委會、社會公眾的意見,使章程起草過程成為學校總結經驗、探索規律、凝聚共識和促進發展的過程。
二、健全規章制度,加速完善學校制度體系建設。
健全的規章制度是學校依法治校的具體體現。我校根據不斷發展的教育形勢,審時度勢,逐步完善學校管理制度,凝煉辦學章程。在20xx—20xx學年里,我們修訂完善了《滸坑學校教職工學期考評考核辦法》、《班級管理綜合考核辦法》等制度。同時將各項制度匯編成冊,明確各個崗位職責,目標任務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進了學校管理向科學化、制度化、精細化方面發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結合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學校自己的特色,我校逐漸總結凝煉出了校訓、校風、教風、學風、領導作風,對學校辦學目標、辦學策略、德育工作和教學管理等多處進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顯我校特色。
三、良法善治,學校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
(一)堅持辦學目標,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學校辦學宗旨為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培養全面加個性發展的優秀公民,使學生學會合作、學會健體、快樂成長。學校的辦學宗旨是為學生營造個性發展的空間,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堅持科學發展,向管理要質量,靠科研創一流,以校園安全穩定為保障,以德育教育、藝術教育、體育教育為特色,深入推行素質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質量。”的治校方略,在素質教育、德育工作、課改實驗、校園文化和藝術教育等方面彰顯特色。以“規范辦學行為,推進教育公平”為抓手,以“誠信、勤奮、協作、創新”為校訓,高度關注學生健康成長、快樂成才和未來發展,形成了“敬業、愛生、務實、奉獻”的教風,“文明、誠信、樂學、善思”的學風。實現學生“德藝雙馨”的目標,努力打造“和諧校園”、“文化校園”、“書香校園”,積極構建“平安校園”。
(二)充實學校領導班子,狠抓班子建設。
學校注重領導班子建設,定期開展政治、業務學習。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團結、勤政,教育理念新,政策水平高,能力強;堅持做到“工作干在前、榮譽讓在前、奉獻講在前、困難幫在前、關鍵時刻走在前。”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明確,團結協作,深入教育教學第一線,為師生排憂解難,全校教職工對班子成員的工作滿意度高,家長及社會評價高。學校領導班子分工明確,作風民主,能認真履行職責,具有較強的現代教育理念,形成了科學、高效的管理機制。學校確立了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在落實上形成了“日檢查,周通報、月考核、學期評估、樹模并兌現獎勵”的工作措施。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教職工全員聘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制定了科學、全面的考核辦法。學校組織機構健全,內部實行分級管理和目標責任制,管理層次清晰,責職明確。
(三)創新德育教育,落實德育工作。
我校始終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堅持傳承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以愛國主義、養成教育、法制教育為主要內容,強化全員育人、全程育人的'意識,成立了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德育工作做到了有組織、有領導、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考核、有實效。堅持正面教育為主,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現象,努力關愛和幫助后進生以及有困難的學生。成立了家長教育委員會和社區教育委員會,形成了“社會、家庭、學校”三結合的德育工作網絡。充分發揮黨、團、工、隊的團結協作作用,積極開展了德育教育系列活動。
(四)加強教學常規質量管理,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我校堅持把“以學為主,教學相長;以研促教,開發潛能。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學研究,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狠抓實教學常規“七認真”(計劃、備課、上課、輔導、作業、考核、總結與反思)的過程管理。加強教研活動,努力提高教師業務技能和水平。我校高度重視教科研工作,鼓勵教學研究與教學實踐相結合。認真執行集體備課制度,組織教師進行理論學習和積極參與教學改革、教育科研,積極申報和組織教科研課題研究。
(五)外塑形象,狠抓師德師風建設。
長期堅持不懈地對全體教職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利用政治學習會和師德師風整頓教育活動,組織全體教師學習了《教師法》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吉安市教育系統“八嚴禁”“六不準”》、《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和《公民道德建設綱要》等法律法規。認真宣傳教體局關于抵制有償教教和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政策宣傳引導,與所有教師簽訂抵制有償教教承諾加大師德師風檢查考核力度,采用學校領導評、同事評、家長評和學生評以及自評相結合的方式,每學期對教師師德情況進行考核。
內強素質,強化校本培訓,不斷提高教師業務素質和能力。立足學校實際,大力開展校本培訓。本年度,我校聘請專家講座等形式開展了新一輪的課標培訓、教育技術能力、三筆字和簡筆畫等教育教學理論的培訓,并在5月份組織舉行了教師基本功比賽。同時,讓更多教師走出校門,參加省、市、縣各級各類業務培訓,重視青年骨干教師的培養。努力創設比、學、趕、幫,人人爭先,團結協作的氛圍,繼續堅持青老師徒結對形式,促進青年教師迅速成長。
(六)注重校園建設,文化氛圍濃厚。
學校設置更加規范,使用效益不斷提高,校園文化建設逐步向高品味、上檔次方向發展。學校新建的教學樓、實驗樓、宿辦樓、電動大門等不僅漂亮雄壯,而且學校已成為農村孩子學習、生活的樂園;充分利用校園空間,精心合理布置校園,更新了校園部分樹木花卉,設置了文化長廊。又添置了課桌凳,硬化了操場和跑道。更加優美的校園環境成為熏陶教育學生的靚麗風景,校園文化品位再上新臺階。以活動為載體,營造濃厚文化育人氛圍。20xx—20xx學年度,全校圍繞“十九大精神進校園”、“中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紅色故事征文活動”、“誠信、孝心故事”演講比賽等主題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濃厚育人氛圍,讓孩子們在自己的生活、學習中感受成長的快樂。
(七)狠抓學校安穩工作,積極創建平安校園。
我校以“平安創建”活動為載體,強化安全穩定崗位責任履職考核,切實提高師生的安全穩定意識和防范事故能力,做出了較為突出的成績。加強組織建設,落實安全工作職責。我校成立有學校安全巡查工作領導小組,管理崗位責任人職責明確、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安全及綜治工作有計劃、有總結、有制度、有考核細則,納入教師績效考核之中。強化安全工作臺賬管理。為全面掌握各校安全情況,及時督導整改安全隱患,我校建立了較為規范的安全管理臺帳,包括校舍、食品衛生、火災防范、學生管理等各個方面,落實了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及時有效地杜絕了安全事故的發生。20xx—20xx學年度內我校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幼兒園安全穩定和諧,安全管理成效顯著。
(八)認真落實教代會制度,推行校務公開,構建和諧校園。
我校認真落實學校教代會制度,充分認識到教代會制度是學校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廣大教職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權利的重要載體。我校黨支部、工會高度重視教代會制度建設,每年都要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和研究職代會工作,確保每學年召開一次教代會,促進了我校民主政治建設、穩定和發展,為增強學校凝聚力,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構建和諧校園,發揮了積極作用。通過職代會、校委會、學校行政例會和校務公開欄隨時向師生、家長公開學校收費標準、考核評優、職稱晉升、基建項目招標和大宗采買、績效工資發放情況、補助貧困生情況等師生關心的熱點焦點等關系民生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進行了全程監督。
(九)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提高經費使用效益,保障服務教育教學。
學校財務管理歷來是教職工關心的重點和熱點問題。我校在財務管理上能夠堅持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做到經費收支、資金管理、教育惠民政策公開透明,嚴格執行各項制度。
認真落實學校章程,將學校章程與具體的辦學行為和管理制度相結合,使學校章程成為學校一種自覺的戰略選擇,從而明確學校發展的方向。我們力圖通過章程建設,確立學校章程在學校辦學中的“基本法”地位,發揮章程的綱領性作用,推動學校文化建設。其章程的認真落實,務必自覺遵循法制統一、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的基本原則,著力規范內部治理結構和權力運行規則,促進改革,增強學校自主權,使學校章程成為一種文化沉淀,彰顯學校特色。
四、依法辦學、規范辦學作為追求的最高目標。
為規范辦學行為,促進教育教學的協調均衡發展,我校主要采取的措施是:
1、科學設置課程,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
學校能夠堅持選用省頒教學用書目錄規定教材,按照課程設置要求合理設置各學段課程,嚴格控制小學生在校學習時間,開齊課程,開足課時。對學生作業量實施每周跟蹤檢查,及時提醒教師不得突破上級對作業量的規定。無強迫、誘導、授意學生亂訂教輔資料現象發生。
2、切實落實減負,開展陽光體育活動。
我校大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一是學校堅持每天組織學生上好“三操”,學校設有大課間,確保學生每天有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二是年度內學校成功舉辦了“秋季田徑運動會”、“趣味體育”等活動。通過這些體育活動,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展,豐富學生體育活動,以達到切實減負的效果。
3、開辦了“一校一特色”活動。每天下午課前安排15分鐘的時間讓學生進行書法練習,并派專職書法教師進行輔導;每學期不定期舉辦老師之間、學生之間的書法比賽。書法教育成為了我校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五、我們的思考
章程的制定與落實,能為教師和學生帶來哪些實質性的好處,即師生的權利和權益是否能夠得到保障,是章程能否得到全校師生認同的關鍵所在,也是章程的生命力所在。對于學校來說,章程作為學校的“基本法”,有助于學校從傳統的人治走向現代法治。但在實施過程中,必定會遇到一些具體情況,難免會出現“情”與“法”的較量,如何把控這樣的局面、掌握好尺度,將是每所學校都會面臨的挑戰。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將考驗管理者的智慧。
這就需要我們以對黨的教育事業的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和學校管理理論,并與當前日新月異的教育發展形式相結合,不斷完善學校規章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學校實情,契合教育發展形勢。在執行中,要把每一個方面確確實實落到實處,加強檢查考核,才能保證我校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只有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凝聚共識,攻堅克難,才能開創一個依法治校、按章辦學的新時代,才能為滸坑學校教育教學綜合改革開創新的局面!
學校章程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福州市學校。
第三條學校性質:甲乙丙共同投資聯合舉辦的學校。
第四條辦學宗旨:倡導理念。
第五條學校地址:福州市。
第六條本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擔任。
第七條出資人要求從學校的辦學結余中提取適當比例做為合理回報,其余結余主要用于教育的再投入和改善教職工工資福利。(或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所有結余用于學校再投入)
第八條學校的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每年按要求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發布。
第九條學校的審批機關是福州市教育局,登記機關是福州市民政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活動。接受審批機關福州市教育局和登記機關福州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辦學范圍
第十條學校業務范圍:
(一)辦學類別:
(二)辦學層次:
(三)辦學形式:招生對象。實施普通全日制教育或非學歷的短期培訓。
(四)辦學形式:
(五)學制:
(六)擬建辦學規模:教學班個,辦學規模人。
第三章管理體制
第十一條學校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學校董事會是本學校的權力機構,首屆董事會由舉辦者推選,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
第十二條第二屆后的董事會由舉辦者推選與民主選舉相結合方式產生。董事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三條董事會對舉辦者(或出資人或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七)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設置;
(八)須由董事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董事會除了按民促法對董事人員組成要求外,應當注重在教職工中選拔推推薦有豐富教育教學經驗的老師參加董事會,實現科學與民主決策。
第十五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若干名,以全體董事的2/3以上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十六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學校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學校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學校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一名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由副董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八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校長提議時。
第二十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十五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副董事長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董事會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會議董事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贊成票和反對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權最后決定。
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但在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董事會組成人員中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由審批機關向社會公告);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學校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學校存續的時間。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二十七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學校章程,致使學校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學校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學校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學校章程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學校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學校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學校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學校財產;
(五)不得挪用學校資金,或擅自將學校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董事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學校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學校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學校資產為學校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董事會同意,不得泄露學校秘密。
第二十九條未經學校章程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學校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三十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召開會議予以撤換。
第三十一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三十二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學校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董事長應盡快召集余任董事召開臨時董事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董事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三十三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學校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學校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學校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四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學校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學校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董事兼任學校行政職務的,其所享受的學校工資待遇按學校人事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學校監事、校長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十七條學校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董事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三十八條董事、校長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董事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章程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四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學校的財務;
(二)對董事、校長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學校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校長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學校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董事會或教育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章程規定或董事會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學校承擔。
第四十五條學校設校長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校長、副校長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校長、副校長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學校董事會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校長每屆任期三年,校長可連聘連任。
第四十七條校長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學校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學校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學校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學校的基本管理制度;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學校副校長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學校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學校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學校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八條校長依法是董事會的當然董事。
第四十九條校長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學校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校長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第五十條校長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一條校長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校長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校長與學校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五十二條學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執行國家的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二)維護受教育者、教職工合法權益,保證受教育者、教職工的人身安全;
(三)遵守法律法規,貫徹有關政策,接受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督導評估,檢查監督。
第五十三條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的產生和罷免由學校董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四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五十四條經費來源
(一)舉辦者出資;甲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
(二)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合法收入;
(三)利息;
(四)捐贈;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五條學校資產主要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校資金主要用于以下以幾個方面:
(一)各類人員工資、講課金、辦公費、水電費、教學設備費;
(二)扣除辦學成本的辦學結余資金,以25%的比例提取為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基本建設,大型設備的添置更新;以10%的比例提取福利基金,用于教職工的福利性支出;
(三)從年度學費收入中,以3%提取風險保證金;
(四)從學校年度收入扣除教學成本、依法預留的基金及有關稅費后,形成的年度辦學結余中提取合理回報(不要求合理回報的另行表述)。
第五十六條學校接受的資助或捐贈,依照與資助人或捐贈人所約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五十七條學校嚴格按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十八條學校董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或變更舉辦者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清算。
第五十九條學校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審批機關、財政部門、登記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以及自身民主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
第六十條學校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以學校依法制定的《關于教職工薪酬福利標準》執行。
第六十一條學校經費支出的審批和支付須有經辦人員簽字,有關人員證明驗收,物質采購須填報《申購單》并辦理進倉手續,財務審核,分管領導審批,最后由校長審批支付。
第五章終止和清算
第六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應當終止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根據學校章程規定的辦學期限,董事會決議終止,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并經審批機關批準而終止的;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教育主管機關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五)其他引起學校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三條學校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終止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董事會決議確定。
學校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終止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學校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終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學校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終止的,由審批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四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校長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學校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五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學校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學校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學校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學校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六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六十七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在清理學校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董事會或者審批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九條學校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應退受教育者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支付學校教職工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及支付清算費用;
(四)清償學校債務;
(五)償還其他債務;
(六)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歸教育主管統籌用于辦學)。
學校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五)項規定清償前,股東不能進行分配。
第七十條清算組在清理學校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學校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一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董事會或審批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應當自董事會或者審批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學校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學校登記,并公告學校終止。
第七十三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學校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學校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教職工權利義務及規章制度
第七十四條學校依法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工作條件建設與勞動保護。
第七十五條全體教職工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通過工會組織,參加學校民主管理,監督學校的各項活動和管理人員的工作;
(二)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定期召開教職工大會,每年不少于二次。法定代表人向教職工報告學校工作,討論民主管理意見;
(三)學校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并依法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四)學校教職工享有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權利。
第七十六條教職工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校章程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維護學校的利益;
(二)努力學習政治文化和專業知識,開展教育創新,提高自身素質。
第七十七條學校建立以下基本規章制度主要有:(附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招、辭聘規定》
(二)《教職工考勤考核辦法》
(三)《教職工薪酬福利標準》
(四)《教務管理若干規定》
(五)《學生管理制度》
(六)《財務管理辦法》
(七)《學生德育工作規范》
第七章變更程序
第七十八條學校的分立、合并,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學校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七十九條學校舉辦者的變更,由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書面提出申請,學校董事會按審批機關的要求組織對其進行財務清算后,由學校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八十條學校名稱、層次、類別、地址的變更,由學校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八十一條學校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由學校董事會向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并按審批機關的要求組織對其進行財務審計后報審批機關予以批準。
第八十二條學校校長的變更,由學校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核準后予以聘任。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八十三條學校章程的修改,須經學校董事會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通過,并由學校董事會報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報登記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十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本章程修改權及解釋權屬學校的董事會。修改后的章程,報福州市民政局備案。學校原章程即日起終止作廢。
第八十五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八十六條本章程于20xx年xx月xx日經審批機關福州市教育局核準,自登記機關福州市民政局20xx年xx月xx日予以登記之日起生效。
學校章程 14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的管理,高教學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制定本歡迎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所有舞蹈培訓。
第三條 舞蹈培訓學校應遵守國家律規、教育部門規章制度以及本章程的規定。
第二章 學校管理
第四條 學校應設立校長、教務處、教師隊伍、學生會等管理機構。
第五條 校長是學校的行政責人,責學校的日常管理和決策歡迎。
第六條 教務處是學校的教學管理機構,責制定教學計劃、教學安排和教學評估等工作。
第七條 教師隊伍應具有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遵守教育律規和學校規定,愛教育事業,關心學生身心健康。
第八條 學生會是學生自我管理和服務的組織,責組織學生活動,維護學生權益,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三章 教學管理
第九條 學校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學計劃,確保教學量。
第十條 學校應根據學生的年齡、身體條件、興趣愛好和學習能力等特點,制定不同的教學方案。
第十一條 學校應配備專業的教學設施和器材,確保教學量。
第十二條 學校應定期組織教師進行教學研討和培訓,高教學平。
第四章 學生管理
第十三 條學校應遵守國家律規和教育部門規章制度,保障學生的`合權益原文。
第十四條 學校應制定學生行為規范,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十五條學校應關注學生身心健康,定期展體育鍛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動。
第十六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學生評價制度,及時反饋學生學習情況和發展動態。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舞蹈培訓學校所有。
第十八條 本章程的修改應經過學校管理機構討論通過,并教育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學校章程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學校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化學校制度,爭創一流管理、一流師資、一流質量的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xx小學
第三條學校校址:xxxxxxxx
第四條辦學性質:經登記批準,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xx學校是一所xxx小學,學制為六年。
第五條學校面向xx招生,招生對象為小學生,招生規模以藁城區教育局核定的班級和人數為準。
第六條辦學宗旨與使命:學校以“三個面向”為指針,以教科研為先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力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建立健全各種組織機構,規范師生言行,提高師生依法治校的自覺性,加強學校內部管理,逐步實現學校管理科學化,教育教學規范化,師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養合格化,全面提高辦學水平。
第七條學校以“務實、創新、團結、拼搏”為校風。以“會教、樂教、善教、嚴教”為教風。以“文明、團結、勤奮、向上”為校訓。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依法治校責任制。校長有下列權力: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的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校長審批制度。
(四)招生管理權。按市教育局有關招生規定,保證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第十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三)按照教育規律辦學,摒棄應試教育的做法,實施素質教育,開齊、上足、上好各門學科。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一班人”的集體智慧和力量。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六)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生安全。
(八)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全校一盤棋。
第十一條學校建立由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參加的校務委員會,參與制定、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其他規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重大事項應在校領導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依靠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工會、教職工大會、少先隊等組織的作用。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大會,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凡屬教職工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都應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依法保障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學校設置教導處、德育處、安全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十六條學校依法實行信息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學生、社會公眾對學校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第十七條學校依法健全校內糾紛解決機制,綜合運用信訪、調節、申訴等爭議解決機制處理學校內部各種利益糾紛。學校建立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機構和校內教師申辯處理機構,明確申訴處理機構的人員組成、受理及處理規則。
第十八條學校依法接受教育及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學校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條學校接受物價、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建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依據國家教委《小學管理規程》,從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全面負責,教師人人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
(一)各學科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少先隊工作。
(二)貫徹執行《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范,做到對己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三)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
(四)加強特色班集體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管理的作用。努力營造班級育人環境,使班集體逐漸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及公認的行為準則,推進班級文化建設。
第二十三條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范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四條做好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絡的各項工作,廣泛聯系家長,做好家訪工作,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完善家長學校及家長委員會的講課及會議制度,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
第二十五條重視學生的體育和美育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學校體育工作的法規,抓好體育課、眼保健操、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等學校體育工作各個環節。
第二十六條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范漢字。第二十七條堅持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采用現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八條依據國家教委《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停課。
第二十九條對教材、學習資料統一征訂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三十條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每學期不少于一篇。
第三十一條學校取消期中考試,實行學期綜合考核制度。第三十二條廢除百分制,全面實行等級制記分,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三條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三十四條學校班主任、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裸,不得歧視后進生。
第三十五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學生檔案管理等各項紀律制度。
第四章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三十六條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xx萬元。學校具體經費來源xx撥款。
第三十七條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學校加強對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四十條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定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四十一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行政事業性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十二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三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實行服務承諾制。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范。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四十四條依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四十五條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務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六條總務處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學校校產按有關規定管理。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匯報。認真做好校產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學校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管理,嚴守財經紀律,并接受主管部門的審查和監督。
第四十八條學校后勤工作堅持服務育人的原則,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學的原則,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
第四十九條搞好學校整體建設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第五章環境管理
第五十條全體教師應齊心協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
第五十一條嚴格校園環境管理。要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教室里的板報定期更換。
第五十二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認真處理好家庭關系,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子女的教育。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第五十三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五十四條建立健全衛生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確保校內無雜草、墻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
第五十五條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擺放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五十六條校內師生自行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擺設攤點。學校門前不得設有臺球、電子游戲機、錄像廳等影響學校工作的娛樂場所。
第五十七條總務處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
第六章教師管理
第五十八條學校教職工由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組成。
第五十九條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六十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六十一條教師要敬業愛崗,遵循教育規律,服從校長領導,勤懇工作。
第六十二條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第六十三條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總結或專題小結。
第六十四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十五條教師應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良好的師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教學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
第六十六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教育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六十七條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六十八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學生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根據學校《獎懲條例》予以處分,如有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六十九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在學校中應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十條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青少年學生犯罪,在全體學生中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七十一條教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
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章學生管理
第七十二條凡被學校錄取或轉入學校學習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學校學籍,為學校學生。
第七十三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有意見,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三)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四)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七十四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規范行為,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學苦練,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紀,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和雜物、不亂寫亂畫、不在校園內騎車、不損壞綠化、不講粗話臟話。
(五)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七十五條學校按照市、區(縣)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生學籍檔案,依法辦理學生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依法對學生給予獎勵和扣分。
第七十六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十七條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手冊,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計入學生本人檔案。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建立少先隊大隊部,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第七十九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申請、助學金等活動形式提供資助。
第八章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八十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學校建立或者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八十一條學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愿的基礎上,組織家長選舉組成家長委員會。學校為家長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家長委員會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第八十二條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學校矛盾等工作。
第八十三條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第八十四條學校以電話,飛信等形式督促每個家庭應擔負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務,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學習任務。
第九章附則
第八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全體教師審議通過后報教育局批準。
第八十六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第八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以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為準。
第八十八條本章程的修訂由校長提出,經教職工大會審議,校務會議通過,報藁城區(縣)教育局核準后生效。
第八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校長負責解釋。第九十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學校章程】相關文章:
【經典】學校章程07-17
學校的章程07-16
【精選】學校章程05-25
學校章程05-15
學校章程范本02-02
(實用)學校章程05-22
(精)學校章程05-22
學校章程(通用)07-17
學校的章程[熱門]07-18
(推薦)學校章程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