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章程(通用1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章程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章程起著保證組織內部的管理功能正常運行的作用。擬章程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章程,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章程 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由四個部分組成,即學校所在地的行政區劃或地名、字號、專業范圍、非學歷教育修飾詞---專修、培訓或進修,一般稱為某學校或學院,如鄭州黃河醫學專修學院、鄭州嵩陽中學)。
第三條 學校地址:(要求寫明詳細地址,如鄭州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第四條 學校性質:由___出資舉辦的民辦學校(教育機構)。
第五條
辦學宗旨:(要求寫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辦學公益性原則,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以及學校設立的目的等)。
第六條 本學校審批機關是___,登記管理機關是___,本校依法接受審批機關及登記機關的指導與監督管理。
第二章 辦學范圍
第七條 學校辦學范圍:
(一)辦學層次:中(初、高)等學歷(非學歷)教育;
(二)辦學形式:學校招生對象(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成人),教學采用(全日制、業余)等形式;
(三)教學內容(專業);
(四)學制;
(五)辦學規模;
(六)其他。
第三章 舉辦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舉辦者享有如下權利和義務:
(一)制定學校章程;
(二)組建首屆學校決策機構,產生決策機構負責人;
(三)提供根據學校設置標準所需達到的辦學條件,及保證學校正常運轉所需的經費;
(四)學校終止時,依法進行財務清算;
(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 管理體制(董事會等章程另附)
第九條 學校的決策機構是董事會(理事會或校務委員會),是學校的最高權力機構,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成員為
__人(應由五人以上組成,須為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應當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第十條 民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長(董事長或校長)擔任。
第十一條 學校首屆決策機構由舉辦者推選。每屆任期___年,屆滿可連選連任。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二條 董(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
(四)籌措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變更、終止;
(七) 依法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
第十三條 決策機構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1/3以上成員提議方召開。
第十四條 決策機構必須有2/3以上的組成人員出席方能召開,其重要事項須經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方能生效。
第五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五條
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等諸方面全面和諧發展,且學有所長,使學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體魄心理,興趣特長等方面都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
第十六條 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不斷更新教育觀念,大力開展教學研究,積極改進教學方法,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一)鼓勵和支持教師加強教育理論、教學業務和現代教育技術的學習,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二)加強教改研究工作,積極引進教改成果,大力推廣本校教改經驗。加強學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培養和訓練,注意發現和培養學生特長,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組織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教育教學管理。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抓好備課、上課、課外輔導和考試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第六章 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十八條 本單位開辦資金___元,出資者___,金額___(開辦資金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為多個出資人,應分別載明每位出資人的出資金額)
第十九條 學校經費來源:
(一)開辦資金;
(二)物價部門核準的學費收入;
(三)社會捐贈;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相關費用,收取的費用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校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 學校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二十二條 學校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
第二十四條 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五條 學校變更舉辦者必須進行財務清算;法人代表離任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二十六條 學校的資產管理,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自身監督。
第二十七條 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從辦學結余中提取合理回報,并按照有關合理回報的規定依法納稅。
第二十九條 辦學結余是指學?鄢k學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凈收益,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并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 25% 比例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須費用后的余額。
第三十條 學校在確定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前,向社會公布與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和財務狀況。
第三十一條 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決定,經2/3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在確定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作出之日 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資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取得合理回報的時間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
第三十二條 學校提取的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七章 教職工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三條 學校聘任具備國家規定任教資格的教師任教;
第三十四條 學校依法與教職工簽訂聘任合同和,并對教職工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第三十五條 學校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并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學校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八章 終 止
第三十七條 學校自行終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舉辦者提出終止提議,經學校決策機構同意并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第三十八條
學校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學校自己要求終止的,由學校組織清算;學校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低債無法繼續辦學的,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清算。
第三十九條 學校終止的所有善后事宜處理后15日內,到相應機關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四十條 學校終止后,學校的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退還學生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應發教職工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民辦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后15日內,報審批機關同意,審批機關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須經學校的決策機構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決策機構。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審批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
學校章程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師生的身心健康,創建良好的健康環境,以“健康第一”為理念。
第二條 營造“仁愛、幸福、自然、和諧”校園氛圍,促進學生的全面成長,關注教職工的幸福感為宗旨。
第三條 以促進學校全面工作,帶來人人和諧發展為目標。
第二章 健康政策
第四條 建立衛生制度,加強學生個人衛生、環境衛生的管理。
第五條 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飲食衛生管理,辦好學生膳食。加強營養指導。
第六條 制定教師禁煙、學生禁煙的政策。
第七條 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
第八條 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做好急慢性的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時做好地方病的預防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物質環境
第九條 采取有效措施,使環境保持安全衛生
第十條 學校提供足夠的衛生設備和安全飲水
第十一條 各項設備齊全,維持良好,避免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條 努力創造優良的物質條件以完善學習環境。
第四章 社會環境
第十三條 創建仁愛、幸福、自然、和諧的校園環境。
第十四條 加強家校溝通、社區互動,成立家長委員會,并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第五章 健康技能
第十五條 把健康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工作之中,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教育和課外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積極向上的學習和生活情趣。
第十六條 健康教育課程設置充分考慮學生在理論上理解以及在實踐中應用能力的培養。
第六章 健康服務
第十七條 為學生和教職工提供基本的健康服務。
第十八條 請專家對教師和家長進行健康技能培訓。
第十九條 開展各種活動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如運動會、籃球賽、國際藝術節、素質拓展活動、趣味運動會、毅走活動等。
第二十條 利用工會定期開展有利于教職工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提升幸福感。
學校章程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四有”新人,依據《全國家長學校工作指導意見》的精神,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家長學校是在學校領導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指導家長改進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學校,是我校辦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家長學校的基本任務是提高家長素質,協同學校、社會培養具有高尚人格與創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二章領導與管理
第四條:家長學校由學校行政、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組成。
第五條:家長學校實行制度化與規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領導班子、有工作計劃和教學計劃、有教材(教案)、有會議記錄和上課記錄。
第六條:根據教學計劃和教材,挑選素質優良人員(含本校教師與外聘專家)擔任家長學校教師,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第七條:鼓勵家長以自愿為原則參加家長學校的學習并予以登記;參加者必須遵守紀律,積極主動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第八條:家長學校正常運轉所需教育經費,由學校在辦學經費中按比例支出。
第三章教學
第九條:家長學校的教學內容含理論部分和實踐部分。組織家長學習兒童心理學,青少年身心特點與發展規律,家庭教育學,性教育知識以及有關法規文章等,并運用所學知識指導家教實踐。
第十條:家長學校教育要注意層次性,內容要形成系列。通過學習使家長明確自己的義務和責任,形成良好的認知結構,提高家長的理論水平與實踐能力,家長學校每學期分級上課(講座)2~3次。
第十一條:充分利用現代教育技術,形式多樣生動活潑地搞好課內教學。
第四章考核和獎勵
第十二條:對參加學習的家長,每學期考核一次,考核包括觀察家長教育子女是否有成效,即子女的在校表現與進步情況。
第十三條:每學年表彰優秀家長一次。優秀家長從參加家長學校學習的家長中產生,評選條件是教子有方,子女在校學習期間操行優等,學業成績(含各級各類競賽成績)優良或進步顯著。評選名額占參加學習家長總數的30%。優秀家長由年級評選,學校審核表彰并備案。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家長學校的日常事務由家長委員會委托教導處和各年級具體負責操作。
第十五條:制定家長學校制度的目的。為了貫徹實施《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見》,實現《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的“要使90%兒童的家長不同程度的掌握保育、教育兒童的知識”的目標,為促進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密切配合共同培育下一代。我校根據《湖北省家長學校工作規程》的`要求,制定家長學校制度。
第十六條:家長學校的領導機構。校長由學校行政領導擔任,教導主任由教導處和家長委員會主任擔當,教務成員由各年級主任和家長委員會成員擔當。
第十七條:家長學校的組織管理。
1、家長學校的教學計劃由教導處和各年級主任制定。
2、制定家長學校教師的工作崗位職責,任課老師必須認真備課、按時授課、并通座談、家訪等形式了解教學效果和家長意見。
3、由班主任負責做好學員登記和考勤。
4、每學期進行總結一次,由家長委員會主任負責,主要反映家長學校的辦學情況和教學效果。
第十八條:家長學校的教育教學安排。
1、地點:設在各校家長學校教室。
2、教員:聘任老教師、有多年班主任經驗的老師、有教育子女經驗的家長。
3、課時:1~2次(每學期期末或期初)。
4、交流:每學年進行一次分層次、分類型的家教指導活動。
5、考核:每學年評選一次優秀家長學員并發證書(條件:沒有缺課、積極發言或寫稿、交流心得體會、主動配合學校、教育子女效果好)。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20____年9月起實行。
學校章程 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全面營造學生自主發展的最佳氛圍,扎實推進素質教育,加快教育現代化進程,堅持依法治教,走規范化、特色化、品牌化辦學之路,促進學校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2條學校性質:東臺市教育局直屬初級中學。學校地址:東臺市富安鎮莊丁村四組。
第3條辦學宗旨:為國家和地方三個文明建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4條辦學目標:為學生終身發展、全面發展奠定基礎,為教師成名成家創設平臺。
第5條辦學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努力實施素質教育,對全體學生負責,對學生全面負責。
第6條校風:嚴謹、求實、團結、進取、創新
第7條教風:敬業、愛生、爭先、奉獻
第8條學風:尊師、守紀、勤勉、自立
第9條辦學措施:科學管理、全員奉獻、全程拼搏、質量立校、依法治校、民主興校、科技強校、三育并重。
第10條校園精神:挑重擔、吃大苦、一切為一切學生的一切。
第11條;眨盒;沼伞扒f丁”漢語拼音首字母變形結合成帆船狀,圖案周圍分別為莊丁學校的中文名和英文名。喻意為:全體莊丁人團結拼搏,揚帆遠航。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12條學校由東臺市教育局主管,校級干部應具有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學校設校長1名,副校長2名。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主持學校全面工作。兩名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分管教學、后勤。
第13條學校中層設教導主任1名,副教導主任2名?倓罩魅1名。教導主任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教學和教務方面的組織管理工作?倓罩魅卧谛iL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治安保衛,提供良好的教學條件和環境,以及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服務,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
第14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崗位責任制、教師聘任制、結構工資制、獎懲制、依法治校責任制。
第15條校長履行以下職責:
。1)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具有創新務實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堅持正確的辦學思想,執行教育法規,按教育規律辦事;
(2)具有先進科學的管理理念,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原則,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3)組織實施校務委員會及教代會作出的各項決定;
(4)堅持民主集中制,尊重理解教師,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5)管好、用好學校經費,提高辦學效益,改善教職員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6)加強自身建設,廉潔從政,堅守高尚情操。實行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監督,每年向全校教職員工作一次述職報告;校長室擁有學校重大事務決策權、人事任免決定權、財務基建審批權、自主招生管理權。
第16條學校黨組織是學校的政治核心,除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還必須切實加強對學校的政治領導,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負責對學校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與監督,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學校黨組織要加強對共青團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青年團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17條建立和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管理機制。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其中主要職權包括:
、怕犎 ⒃u議校長的工作報告和校級干部的述職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圃u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干部,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分、免職。根據市教育局人事部門統一部署,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菍徸h校務委員會重大決定,考核方案、獎罰條例及各重要規章制度。反映教職員工的意見和要求
、戎С中iL工作,推進學校民主管理建設,在校務公開中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第18條建立健全網絡管理機制,開拓性工作,綱舉目張,各自職責明確又齊心合力,不斷開創學校改革與發展的新局面。
第19條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物價、審計、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學生的輿論監督,定期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20條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21條學校按照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課程計劃、課程標準,開展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活動。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應充分發揮各類課程的育人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努力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和主動精神,使學生得到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逐步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動手,學會健體,學會審美,學會創造。為學生全面發展奠定基礎,應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第22條學校應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加強對德育工作的領導,建立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德育工作體制,增強全體教職工的德育意識,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全員管理,全員育人。使學校的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第23條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牢固樹立質量意識,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學研究,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和考試方法,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艊栏駡绦薪逃款C發的新課程標準,開齊上足國家規定的課程,維護課程表、作息時間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停課半天需經校長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停課一天或一天以上需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普J真抓好教學質量及其評估,抓好擬訂教學計劃、備課、上課、輔導、批改作業、考試各個環節的管理。過程管理與結果管理并重,每次考查后都堅持召開質量分析會,每學年實行兩次考核評估。
⑶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運用現代化教育理論指導教學活動。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觀念,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加強教研組建設,每周開展一次教研活動,堅持集體備課制度,真正發揮教研組的作用。校長室、教導處人員至少每周聽1—2節隨堂課,教師相互之間每兩周聽一節隨堂課。
、葒栏駡绦薪逃考笆∈薪逃姓块T的規定,學校統一征訂教材、學習資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征訂或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學校、班主任或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整班性補課,嚴格控制作業量,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不得歧視后進學生。
第24條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通過體育課和其他形式的體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保證學生每天有1課時的體育活動。加強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建設,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搞好環境衛生,增強環保意識,提高學生身體健康素質。每學年組織1次運動會。
第25條落實《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總體規劃》,上好音樂課、美術課,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點,發揮美育功能。培養學生欣賞美的能力,增強美感體驗,提倡服飾樸素、整潔,儀表端莊、大方,待人有禮貌,語言文明,培養健康的`審美情操。每學年組織1次校園藝術節活動。
第26條學校定期組織學生深入勞動基地,加強對學生的`勞動教育,增強勞動意識,培養愛勞動、愛勞動人民和珍惜勞動成果的思想。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愛惜書籍文具,不浪費糧食。培養自我服務、家務勞動、公益勞動和簡單生產勞動的能力,養成勞動習慣。
第27條加強科技教育,形成人人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良好氛圍。認真抓好科技興趣小組,不斷提高科技水平。每學年組織1次小制作、小發明評比活動。
第28條開設體健教育課,對學生進行體育、衛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使學生掌握必備的體育知識、衛生常識,增強他們的體質,養成良好的衛生行為習慣,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健全學生人格,培養承受挫折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第29條學校把班會活動、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納入課程計劃。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假日學校活動,發展學生的個性特長,培養學生的良好道德情操、意志品質和生活情趣。
第30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畢業證書頒發、學生檔案管理等紀律制度。
第31條按教育局直屬中學的標準,配齊配足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加強管理,積極使用,努力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積極推廣現代教育技術。
第32條加強圖書館建設。建立校園圖書館。
第四章總務后勤管理
第33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制定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廉潔自律,克己奉公、講求效率。
第34條依據《中小學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搞好經費的預算、執行和決算,統籌計劃,保證重點,嚴格把關,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35條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立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
第36條加強學校內部的財務審計工作,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內部審計。
第37條加強基建維修、物品購置管理。堅持集體研究,重大項目先報批,再公開招標,規范操作程序。
第38條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39條加強校園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做好門衛工作和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工作,經常檢查校舍和設施,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40條加強用水用電管理,做到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水用電,保證水電供應正常。
第五章校園環境管理
第41條加強校園環境建設。做到校園綠化、美化、凈化、亮化、香化,營造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校園綠化率達標。
第42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制訂校園建設和整體發展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合理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花園式文明校園。
第43條創造健康向上的濃郁的校園文化氛圍。學校、年級組、班級正常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
第44條全體教職工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第45條加強校園管理。建立健全衛生包干和檢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
第46條加強行政值日和教師值日工作,抓好常規監督崗,培養學生"五自"能力和文明行為習慣。
第47條創建步行校,校園內一律不騎自行車,教師、學生的自行車必須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和停放,必須執行有關規定。
第48條嚴禁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校內擺攤設點。
第六章教師管理
第49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50條實行全員聘任制,學校根據需要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所有教職工都由學校考核后聘任,部分崗位通過競爭上崗。學校按照《教師法》的規定,保障教師的權利,督促教師依法履行義務。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教師培訓,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第51條教師應自覺按《教師日常行為規范》嚴格要求自己,為人師表,敬業愛生;遵紀守法,團結協作;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自覺做到不講教育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搞亂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不參與任何組織或活動。
第52條學校按上級有關部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定崗、定編、定人、定責、定工作量。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強化教職工的崗位責任意識,加強師德教育,開展立業建功活動。
第53條建立一個學習型的團體,鼓勵終身學習,為教師的繼續教育提供各種便利。勉勵教師積極進取,做到教學基本功要扎實,教學方法要改革,教學手段要更新,教學質量要提高。
第54條教師須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教學五認真。狠抓課堂教學,把課堂教學作為主陣地,貫徹三大教學原則:即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以訓練為主線。實施五個一點,即:講課精煉一點,指導訓練實在一點,教學反饋及時一點,教學手段創新一點,課堂氣氛活躍一點。
第55條注重培養青年教師和發揮老教師的骨干作用,讓他們在相應的崗位上盡其才,顯其能。
第56條班主任:
(1)聘任條件:師德高尚,事業心強,作風正派,業務水平高,組織能力強,熱愛學生,有奉獻精神。
。2)職責:班主任是班級德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制定班主任工作計劃,及寫好學期工作總結,抓好班風學風建設。利用班會課做好正面教育,利用課外組成學校、家長、社會的教育網絡。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班建設成為一個尊師守紀、勤奮學習、互助互愛、富有凝聚力、朝氣蓬勃、團結向上的班集體。
第七章學生管理
第57條學生的培養目標是: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集體意識和文明習慣,自主學習、自我管理的能力。具有必備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初步的環境適應能力;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健康的愛美情趣。
第58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
第59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極少數錯誤較嚴重的學生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
第60條學校對施教區內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不讓一個適齡兒童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61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⑴接受平等教育。認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向教師、學;蛏霞壗逃块T及司法部門提出檢舉、控告和申述的權利;
、茀⑴c學校管理,對學校有關事務有提出批評、建議和要求的權利,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菂⒓訉W校組織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仍诘隆⒅恰Ⅲw及第二課堂活動中成績優異者可獲得獎勵的權利;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稍谛I械墓聝、特殊家庭子女享有從社會、學校得到關心和幫助的權利。享有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中小學生守則》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認真參加學校的升旗儀式,積極學校或上級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
(3)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培養良好的思想品德。
(4)勤勉自主,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5)文明守紀,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6)積極參加體育活動,達到體鍛標準;積極參與小組合作,培養探究意識和合作精神。
。7)參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務勞動、家務勞動、公益勞動;
。8)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62條改革評價制度,建立新型的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和諧、健康發展。
第八章附則
第63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東臺市教育局批準實施。章程的修訂需由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數同意,并報市教育局批準。
第64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凡與本章程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65條本章程有校長室負責解釋,本章程如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66條本章程自教代會通過,報上級部門批準之日起施行。
學校章程 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規范學校的日;顒,更好地發展民辦教育事業,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民和縣三味書屋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學校地址:民和縣川垣新區東垣御景2路
第三條 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教育教學質量,遵守誠信原則,依法辦學。
第四條 學校性質:自愿舉辦,是從事教育事業、非盈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
第五條 學校業務范圍:高中文化課輔導
辦學層次:
辦學范圍: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招生對象:高中生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教職工代表和熱心教育事業、品行端正的社會人士組成。
第十九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學校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對外發生法律關系,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學校法定代表人的罷免,需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報審批部門備案。法定代表人離任,應依法進行離職財務審計,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條 學校校長
校長由董事會提出,報審批機關核準后聘任。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的決定;
。ǘ⿲嵤┌l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ㄎ澹┴撠煂W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學校董事會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教學和行政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行使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
。ǘ┮婪ňS護受教育者、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ㄈ┌凑照鲁套灾鞴芾;
。ㄋ模┲朴喓托薷膶W校規章制度,設置校內管理機構;
。ㄎ澹└鶕鲁桃幎ǖ霓k學層次、范圍、形式、招生對象,設置、調整專業或學科,自主招收教育者,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學校有教材選用、課程設置自主權。
(六)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實施獎勵或處分;
(七)對受教育者頒發寫實性的`學業證書;
(八)聘任教師及職工、確定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九)根據規定確定和調整課時收費標準;
。ㄊ┕芾砗褪褂帽締挝坏脑O施和經費;
。ㄊ唬┤魏谓M織和個人對正常教育教學活動不得非法干涉;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履行的義務:
。ㄒ唬┳袷胤、法規,信守職業道德;
。ǘ┴瀼貒业慕逃结,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ㄈ┚S護受教育者、教師及職工的合法權益;
。ㄋ模⿲W員學習期滿,應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頒發寫實性的學業證書;
。ㄎ澹┮赃m當的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裾諊矣嘘P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及標準,代辦費使用應發清單;
(七)按有關管理部門的規定,按時、正確完成各類報表,上報各類材料;接受管理部門的檢查、評估和年檢;
。ò耍┘訌娊虒W管理,認真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認真抓好備課、上課、課外輔導和考試等各個環節的管理。
。ň牛┮婪ń邮苌鐣O督。
第二十三條 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學校應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全面貫徹素質教育。
第二十四條 學校須經浦東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取得《辦學許可證》后,依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向浦東新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部門進行登記,申辦《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學校在具備《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銀行開戶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票據購印證》后依法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第二十五條 接受主辦單位和業務主管單位派專人定期的檢查和指導。校長應定期向主辦單位和業務主管單位匯報學校工作。
第二十六條 擔任學校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的人員之間,實行親屬回避制度。
第二十七條 學校辦公、教學在同一地址。
第二十八條 建立、健全和執行學校人事管理制度、學校教學管理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生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依法治教。
第二十九條 實行全員聘任制。校長聘任專、兼職教師和其他職工,簽定聘任協議(合同)后上崗。
第三十條 聘任政治素質高、師德好、有任職資格、具有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有一定教育教學經驗的教師任教;聘任政治素質高、懂業務、責任性強的管理人員任職。
第三十一條 建立教學檔案,每年十二月份按檔案目錄分類訂好上一年檔案歸檔。
第四章 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三十二條 學校注冊資金為20萬元。
學校經費來源:
。ㄒ唬┡e辦單位出資;
。ǘ⿲W費;
。ㄈ├;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 學校存續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四條 學校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三十五條 學校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七條 學校董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學校的資產管理,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和自身監督。
第三十九條 學校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對民辦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終止
第四十條 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ㄒ唬⿲W校自行解散;
(二)學校分立、合并;
(三)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學校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提出清算程序和原則清算,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學校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終止,并將辦學許可證和印章交回審批機關予以銷毀,同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與終止程序
第四十三條 學校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董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四條 學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停辦
的,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須經學校的董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董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審批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
學校章程 6
第一條:本校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履行學校和班級工作,尊重他人的人格。
2、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第二條:遲到、曠課
3、任何學生的遲到需向任課教師解釋原因。
4、學生遲到次數過多或曠課將通知家長。
第三條:缺席
5、學生缺席三天及以上必須報告校長。
6、除疾病以外,不允許缺席三天及以上。
7、學生患傳染病而缺席,重返學校需出示醫院證明。
第四條:學生用書及書包
8、學生學習用書必須寫上學生姓名,提倡包書皮。
9、任何書籍丟失應報告教師。
10、學生應當愛護課本,破壞嚴重者將予以教育。
11、所有學生都有背書包上學的義務。
第五條:學生作業及學習成績
12、學生必須完成教師布置的作業,按時上交,及時訂正。
13、期末成績報告單,學生必須交到家長手中。
第六條:上課時間進出學校
14、進入學校的學生,門衛室予以登記并及時與班主任聯系。
15、學生上課時間外出,門衛應予拒絕。
16、學生有特殊情況外出,應當征得班主任同意并在門衛處登記。
第七條:學生進入辦公室
17、必須報告教師,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18、進入辦公室后應保持安靜。
第八條:學生兩堂課之間活動
19、提倡學生到教室外活動、休息,反對大運動量活動。
20、必須做好下堂課的準備工作。
21、上下樓梯靠右行,學校建筑內以步行為主,腳步聲要輕。
第九條:學生衣著
22、上學必須穿著整潔,胸卡必須掛在胸前,少先隊員必須掛紅領巾或佩隊徽。
23、上學及放學途中學生必須戴小黃帽,但教室里不允許戴帽子。
24、逢重大節日或升旗儀式時須穿校服。
第十條:體育課
25、上課必須穿便于運動的`服裝和鞋子。
26、室外體育課不允許學生逗留在教室里。
27、學生免上體育課,須出示醫生證明。
第十一條:學校設施、場地、器材
28、所有學生都可以使用,但必須愛惜。
29、因故意損壞或因不守紀律引起的損壞,學生必須賠償,費用由家長支付。
第十二條:校內遺失
30、學校提倡學生不帶零用錢和貴重物品,因此造成的損失學校不負責任。
31、校內任何偷竊行為將受到懲戒,并與家長聯系。
第十三條:禁止
32、禁止學生吃零食、上課時間飲水、亂丟果皮紙屑。
33、嚴禁攜帶可能造成他人傷害的非校園使用物品,如刀、玩具槍等。
34、嚴禁言語和身體的攻擊性行為。
第十四條:懲戒與教育
35、學生有接受校內所有教師教育的義務。
36、教師有權實施懲戒,但需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
37、一切有過錯行為的學生將被提出改進措施,如口頭檢討、書面檢討等。
38、學校對學生的懲戒分為警告、嚴重警告、通報批評等。
學校章程 7
日常規范
一、愛崗敬業
1、自尊自重自愛,師德高尚,教書育人。
2、加強工作責任感,一絲不茍地做好備課、上課、作業批改、培優輔差、教學總結以及午休、晚修管理等常規工作。不得私自安排和調整教學活動。
3、原則上不兼職,如有必要告知學校。絕不允許參與有償家教。不能個人開各種類型的培訓班。不準自作主張征訂資料。
4、守時守信,工作不拖拉。要嚴守學校作息時間,上課、開會、集會、外出集體活動、約見同事、家長等不遲到,下課不拖堂。
5、認真對待所有工作。特別如上課、演說、談話等務須提前作充足準備并有文字資料。上課期間不得接聽電話,無特殊情況不得坐著講課。嚴守崗位,如有要事或生病需離校外出,需向主管領導請假。(請假方式參照學校考勤制度。)
二、愛校如家
1、熱愛學校,發揚主人翁意識,提倡奉獻精神,樹立全局觀念,服從分工。
2、各辦公室要建立值日制度,每天保持辦公地點和工作場所干凈、整潔、優雅,辦公室無人時要關窗關門關電源,貴重物品自行管理好。
3、發揚勤儉節約作風,不浪費水電資源,夏季辦公室內兩人以上才開空調,各任課老師要經常檢查自己管轄的場室是否及時關電源,妥善保管公物,避免損壞。
4、公私分明,公物勿私用。不在上班時間處理私事,(包括學歷進修);不因私人問題影響工作,不將個人情緒帶入課堂(有特殊原因者可申請回避);上班時間盡量不帶子女進入辦公室。公物不帶出學校。
三、個人修養
1、心平氣和,勿大聲喧嘩,忌高談闊論。營造安寧的教學氛圍,不過于爭強好勝。反對浮夸,提倡儒雅之風。
2、注重儀表形象,衣著整潔大方,言行優雅,忌舉止粗俗。維護學校利益與聲譽,不做有損于學校利益的事,不說有損于學校利益的話。休閑時間娛樂有度,不參與不良活動。
一、下級服從上級,忌陽奉陰違。
學校實行層級管理,下級對上級負責,不可越級指揮。同事之間平等友善相處,遇事先協商,有異議可向上一級主管申請調解;對上級有異議可當面或書面商議,商議無果可再向上一級匯報。禁止陽奉陰違,反對打小報告。
二、無論職級,人格平等,誠相見,禮相待。
學校從校長到清潔工,人格一律平等,以禮相待。教師之間互相幫助、同心協力,在同事因突發事件不能到校上課學校又未來得及安排代課的情況下主動代課或代班主任,事后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嚴禁以大欺小、嚴禁以權謀私。
三、襟懷坦蕩,勿拉幫派,包容異議。
同事之間,坦蕩交往,不在校內搞各種形式的同學、同鄉等聚會。對持不同意見者寬懷以待,協調相處。遇事多理解、禮讓,如有意見與級科組長溝通,保持為人師表的理性,爭取做到問題不出組。不允許當眾爭吵,更不得有粗暴言行。(在校內當眾爭吵、有粗暴言行者扣當月績效工資)
四、真誠直率,勿阿諛,勿奉承,勿鄙視。
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人前人后不抱怨,做到:做好事、存好心、說好話、保持好心態。言談真誠直率,有問題當時當面解決,不背后損人。不挖苦嘲弄,不發牢騷不講怪話,不阿諛奉承。上級對下級要任人唯賢、用人為公,不得接受下級宴請和饋贈。不隨意承諾,嚴守承諾。
與學生相處
一、平等友愛,勿強壓,勿呵斥。
建立平等友愛的朋友式的師生關系,教職員工要尊重學生,對學生以禮相待,不得因師長關系以大壓小,不準呵斥學生。
二、愛護學生,服務細心周到。
樹立為學生服務的'觀念。愛護學生,關心學生身心健康,設身處地為學生著想,細心周到為學生服務。
三、尊重學生,勿體罰,勿精神傷害。
管理學生講求民主法制,不以傳統師道尊嚴的觀念要求學生。無論何時何地,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對學生進行精神傷害。
(關于體罰和變相體罰的處分:一次家長投訴,經調查核實,扣當月績效工資,全校公開批評;同一學期兩次家長投訴,經調查核實,情節嚴重者,自動解聘。)
四、率先垂范,以身作則。
要求學生做到的,自己先做到。
五、嚴守承諾,勿欺瞞哄騙。
對學生講事實,講道理,寬嚴相濟。答應學生的事情,切實做到。
與家長相處
一、尊重家長,禮貌周到,無論其職級高低。
與學生家長溝通,語言得體、行為嚴謹,符合教師身份。無論家長社會地位、經濟地位、文化程度如何,一視同仁。不因位高而仰視,不因職低而輕慢。
二、友善相處,主動聯絡,協商教育問題。
與家長建立平等友善的朋友關系,經常主動家訪及電訪,用好校訊通,熱情接待家長來訪。及時地藝術地反映學生問題,與家長協商教育策略。
(關于家訪問題:每學年至少家訪十人次,電訪全體學生。)
三、倘有異議,協商解決,忌直面沖突。
與家長有異議時,策略地與家長相處,可與其他老師配合及時化解矛盾。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家長發生直面沖突,無論誰是誰非。
(關于與家長發生嚴重沖突的處理問題:主錯方在家長,但教師態度沖動,扣當月績效工資;主錯方在教師,扣當月績效工資,向家長當面道歉,全校公開批評。)
四、勿利用家長為個人謀取私利和方便。
不得將家長作為個人社會關系,不得利用家長權力為個人謀取私利和方便。(無論主動和被動)
五、勿收受家長饋贈,勿與家長私訂協議。
任何時候,不得收受家長饋贈;盡量不接受家長宴請;不與家長私立任何協議,如有償家教、學生生活照顧等。
(收受和變相收受家長饋贈的問題:如屬家長主動,學校一經發現,校會批評;如屬教師暗示或索要,學校一經發現,自動解聘。)
學校章程 8
1、教職工因病因事請假,一般應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下口頭請假的,休假后必須補上書面手續。
2、因病因事請鐘點假的,一般由當日值班領導批準,鐘點假不得影響課務,且一般不超過1小時。
3、教師參加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升旗儀式、年級組聽課、繼續教育及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均作考勤記載。
4、每月設70元出勤獎,每學期設100元滿勤獎。
5、病事假的統計除去雙休日和國家的法定假日。缺勤每半天扣發10元,超過10天的.其他獎勵最高發放一半,超過20天的其他獎勵不予發放,超過兩個月的繼續按海陵區人事局1998[36]號《關于轉發lt;關于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待遇的通知gt;的通知》文件執行。
6、上班遲到每次扣發出勤津貼10元,早退的每次扣發出勤津貼20元。
7、因公外出的須向當日值班領導說明。因故不能準時參加會議、培訓及其他集體活動的須事先請假,否則視同上班遲到或早退。
8、曠職半日,扣除當月全部出勤獎,并給予相應的處理。
9、遵照相關政策休假的,每滿一個月當月不作考勤考績,只發放220元地方津貼(學期結束時)。
學校章程 9
生活
1、周末夜晚不在,要寫清理由,并記在班級考勤表上,不作學分扣除。
2、晚上十一點不在寢室,也要寫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長要將本宿舍學生在寢情況報給生活員趙嘉欣。
活動考勤制度
1每次活動由組織員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員趙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為單位進行考勤,每個宿舍每次活動滿分6分。
2到學期末進行累加計算,分數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費在學?匆粓鲭娪盎蚴敲咳霜剟15元,分數最低的宿舍請全班同學吃一次零食。
2、農村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并加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運用投影、幻燈、錄音、錄像、廣播、電影、電視、計算機等現代教育技術,傳遞教育信息,并對這一過程進行設計、研究和管理的一種教育形式;是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第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應從實際出發,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逐步提高的原則。要充分發揮各種電教媒體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注重教學應用與研究。
第四條 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扶持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將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列入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
第二章機構與職能
第五條 中小學校應建立專門機構或指定有關部門負責電化教育。其名稱可根據學校的規模稱為電化教育室(中心)或電化教育組,規模較小的中小學校也可在教學管理部門設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六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要在學校的統一管理下,與校內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完成電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
。薄M訂學校電化教育工作計劃,協調學校各部門開展電化教育工作,并承擔其中一部分教學任務。
。病⑹占、購置、編制、管理電化教育教材和資料。
3、維護、管理電化教育器材、設備、設施。
。础⒔M織教師參加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
。怠⒔M織并參與電化教育的實驗研究。
第七條 中小學校從事電化教育的人員編制,由學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教職工總編制內確定,按學校規模和電化教育開展的實際配備專職或兼職電教人員。
第八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有較高的素質、熟悉電教業務,有較強的教學和管理能力,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三章電教專職人員與學科教師
第九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專職人員是教學人員,必須具備教師資格,熟悉教學業務,掌握電化教育的知識、技能和技巧。中小學校電教專職人員應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與考核,不斷提高電化教育水平。
第十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專職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按國家規定評聘。在評審與聘任時,要充分考慮電化教育工作的性質和特點。
第十一條 電化教育專職人員要組織、指導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學。中小學校應聘請優秀教師作為電化教育機構的兼職人員開展工作。教師擔任電教機構的工作或編制教材、資料應計算教學工作量。優秀的電教教材、電教研究成果,應與相應的科研、教學研究成果同等對待。教師開展電化教學的實績,應作為考核教師的內容。
第十二條 學科教師要增強現代教育意識,學習并掌握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積極采用現代教學手段,開展電化教學;研究電教教材教法;總結電化教學經驗,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
第四章經費與設備
第十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經費保證,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逐年增加對中小學電化教育經費的投入。學校應確定一定的'經費比例開展電化教育。
第十四條 電化教育的設備是開展電化教育的基礎。學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配備目錄,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統籌配備電化教育設備。要加強電化教育設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條 學校電化教育設備、設施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電教教材與資料
第十六條 開展電化教育的中小學校要加強電教教材(音像、多媒體)、資料建設,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用于配備電教教材、資料,做到與電教設備、設施建設同步發展。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應根據教學的需要,合理選擇和配備由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印發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所列入的全國或地方通用的電教教材,有條件的學?筛鶕䦟嶋H需要自行編制補充性電教教材供學校教學使用,要做好學校電教教材的管理和應用工作。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電教教材、資料的編輯、出版不得違《著作權法》;中小學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管理與領導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的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電化教育發展規劃及工作計劃,并檢查、評估和督導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協調電教、教研、裝備、師訓部門保障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健康發展。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電化教育館(中心)是當地中小學電化教育的教材(資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員培訓和技術服務中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要貫徹上級關于電化教育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強對電化教育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學校整體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級領導主管電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 中小學校要重視對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有計劃地組織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教師培訓活動,推動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廣泛深入的開展。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程適用于普通中小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等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可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程,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定凡與本規程有不符的,以本規程為準。
3、農村小學學校規章制度
為了更好地管理好學校的環境衛生工作,使校園像一個溫馨整潔的“家”,體現人與環境和諧的氛圍,特制定此制度:
一、嚴格按照校園文化建設和教育現代化有關校園環境建設的要求,對校園環境建設作好整體規劃。有計劃實施,不斷優化育人環境,并通過各項管理措施,創建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美化的文明校園。
二、配備必要的衛生用具和設施。室內要有面盆、掃帚、水桶、拖把、抹布等衛生用具;校園內設有公共廁所、垃圾箱。
三、落實衛生包干,進一步落實“任務到班,責任到人”的清潔包干辦法,從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上下功夫。教室、包干區由學生負責打掃保潔;專用教室由專任教師負責;食堂由炊事員負責打掃保潔;教職工辦公室由教職工分工負責打掃保潔。做到校內無雜草,墻壁無灰塵、污染,地面無果皮、紙屑、煙蒂、痰跡。廁所和垃圾由專人每天進行打掃、沖洗或清理。衛生檢查小組和值日師生堅持每天一次檢查,一周一評并總結。
四、落實綠化管理責任制,搞好校園綠化。采取專職人員管理和師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種樹木,多栽花草。
五、環境布置樸素美觀,體現教育性。板報和櫥窗內容定期更換,新鮮悅目。校內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健康,形式活潑。
六、校舍設備齊全,保持清潔衛生。班級教室、專用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件安置有序。
學校章程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單位的名稱:惠東縣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第三條本單位的性質是利用非財政經費、自愿舉辦、從事教育事業,是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第四條本單位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惠東縣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及業務主管單位惠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辦學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社會培養人才。
第六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則、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舉辦者、開辦資金、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單位的舉辦者是。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狀況;
。ǘ┩扑]理事和監事;
(三)查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本單位開辦資金:____萬元;舉辦者出資金額____萬元,占全部出資額的____%。
第九條本單位的業務范圍:
。ㄒ唬┺k學范圍:【必須具體明確,與業務主管單位確認的業務范圍一致】
(二)培訓形式:短期培訓。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十條本單位實行學校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理事會成員為人【須單數,(3―25人)】。本單位首屆理事會的理事由舉辦者推選(或其他產生)。每屆任期年【最長4年】,屆滿可連選連任。理事長、理事名單報審批機關、登記機關備案。
理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
第十一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薷恼鲁
(二)業務活動計劃
。ㄈ┠甓蓉攧疹A算、決算方案;
(四)增加或減少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本單位的分立、合并、變更或終止;
。┢溉位蚪馄副締挝恍iL及內部機構負責人;
。ㄆ撸┝T免、增補理事;
。ò耍﹥炔繖C構的設置;
。ň牛┲贫▋炔抗芾碇贫;
(十)決定教職工的編制額和工資標準;
。ㄊ唬Q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第十二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長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應當召開理事會議。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立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1―2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十四條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召開理事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理事會議,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六條理事會議應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理事會議實行1人1票制。理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通過時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方可為有效:
(一)聘任、解聘校長;
。ǘ┱鲁痰男薷;
。ㄈ┲贫ū締挝坏陌l展規劃;
。ㄋ模⿲徍吮締挝活A算、決算;
。ㄎ澹Q定本單位的分立、合并、終止;
第十七條理事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理事會議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八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第十九條本單位校長由理事會提出,報審批機關核準后聘任。校長負責本單位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單位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本單位規章制度;
。ㄈ⿺M定本單位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
。ㄋ模⿺M定內部管理制度;
。ㄎ澹┢溉魏徒馄副締挝还ぷ魅藛T,實施獎懲;
。┙M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ㄆ撸├硎聲唤o的其他事項。
本單位校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本單位設立監事會,其成員為3人。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
第二十一條監事在舉辦者、本單位從業人員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監事會中的從業人員代表由單位從業人員民主選舉產生。
本單位理事、校長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二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校長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本單位理事、校長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三條監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制。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ㄒ唬o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ǘ┱诒粓绦行塘P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機關通緝的;
。ㄋ模┮蚍缸锉慌刑幮塘P,執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
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五)擔任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國國內居民的;
。ㄆ撸┓、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個人出資;
(二)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ㄈ├;
。ㄋ模┢渌戏ㄊ杖搿
第二十七條本單位存續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八條本單位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二十九條本單位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建立嚴格的會計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接受稅務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理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三十三條本單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制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校務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
第七章規章制度
第三十五條本單位的基本制度有:
。ㄒ唬┕芾碇贫龋êkU保障規定);
(二)教學管理制度(含招生規定);
。ㄈ┙處煿芾碇贫龋ê溉巍⒖己艘幎ǎ;
。ㄋ模⿲W生管理制度(含畢、結業、學籍制度);
。ㄎ澹┴攧展芾碇贫龋ê胀速M制度);
。┢渌幷轮贫
第八章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
(四)連續兩年未招生;
(五)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
。┳孕薪馍⒌模
。ㄆ撸┌l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七條本單位終止,應當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
第三十八條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單位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九條本單位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終止,并將辦學許可證交回審批機關予以銷毀,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印章交回登記管理機關予以銷毀,同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條本單位自行登記管理機關發給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條本單位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理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
機關備案。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經20 年月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單位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學校章程 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名稱:清樂中學住宿生管理委員會,簡稱清樂中學宿管會。
第二條、 組織性質:清樂中學宿管會是清樂中學團委指導下的全校性住宿生管理組織。
第三條、基本任務:
。ㄒ唬、遵守和貫徹團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開展住宿生工作,培養同學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正確的生活習慣,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熱愛祖國、 勤奮學習、勇于實踐、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合格人才;
。ǘ⒆鳛閷W校管理階層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密切配合學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ㄈ、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寢室生活和社會實踐活動,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為同學服務,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四)、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生活秩序和整潔幽雅的住宿環境。
第二章 選舉 退會
第一條、清樂中學宿管會由成員大會選舉產生。
第二條、選舉方式:由候選人于成員大會上作競選演講,全體成員進行不記名投票。
第三條、如有違反校規校紀嚴重或不履行宿管會章程者,將處以除名處理;換屆選舉后,上屆退會人員仍享有宿管會會員權利。
第四條、會員職責:
會員有義務遵守本章程,完成會內工作,積極配合各部門,以建設本會為己任,不得肆意宣傳內部消息,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條、部門設定
主席團: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
紀檢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文體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宣傳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信息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權務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外聯部:部長、副部長、副部長
第六條、部門職責
主席團:主席主持宿管會各項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進行下設部門日常工作,主席助理協助主席、副主席聯系各部門工作,出席例會和部門會議并記錄匯報存檔;
紀檢部:下設督察隊,負責生活區的紀律檢查和維護等;
文體部:負責組織宿管會中與文藝,體育有關的'活動等,通過自己的工作使同學們的業余活動豐富多彩
宣傳部:負責櫥窗美化,活動宣傳等;
權務部:維護全體住宿生的生活權益,及時反映生活問題等;負責寢室的衛生監督,內務整理等;
外聯部:聯系外單位提供贊助,為會內活動開展提供一定的經濟基礎等;
信息部:統籌信息資源,促進信息交流,協調部門間合作,協助各類活動,幫助宣傳部做好各項宣傳。
自覺遵守各項工作制度,做到持證上崗、文明上崗,嚴肅、認真履行職責。堅持"求實求真求新求精"的工作作風,樹立"公開,公正,公平"的工作意識。
第三章 宿管會會員權利及義務
權利:
1、每學期優秀成員可直接向宿管會申請完成社會實踐學分,無需再在校外進行社會實踐活動;
2、會內優秀成員可優先推薦參加學校業余黨校學習以及評優活動;
3、宿管會學生干部與學生會干部享有同等待遇。
義務:
1、在不影響學習的情況下,服從宿管會、主席團對各干事、干部安排,并積極參與、組織宿管會各項活動;
2、在生活區起先鋒帶頭作用,爭創五星級寢室;
3、樹立服務意識,增強組織意識,為同學們服務。
第四章 例會制度
第一條、廣播通知例會時間地點;
第二條、不得無故缺席,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會議者須口頭告知會議主持人或有他人代為轉告;
第四條、會議遲到超過5分鐘者,視為缺勤;無故缺席超過3次(不含)者,將處以勸退處理;
第五條、主席助理須記錄會議并存檔。
第五章 寢室辦公室使用
第一條、本會為方便會員學習工作于C200設立辦公室;
第二條、如需使用辦公室者于生活指導老師處領取鑰匙;
第三條、不得在辦公室內大聲喧嘩,并由內務部安排值日;愛護辦公室用品。
學校章程 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民促法》)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了依法規范本教育機構的教學活動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教育機構的名稱是:。
第三條
本教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是:
第四條
本教育機構的法定辦學地址是:
第五條
本教育機構辦學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報經____市____區教育局批準,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并經____市____區民政局進行法人登記后開展教育活動。
第六條
本教育機構的教育業務管理機關是:____市____區教育局;辦學許可機關是____市____區教育局;學校的登記管理機關是:____市____區民政局。
第七條
本教育機構的性質:由舉辦者自愿舉辦的初、中、高等學非學歷的教育機構,屬社會公益性事業,從事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教育組織。
第二章
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及業務范圍
第八條
本教育機構的辦學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全面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民辦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組成部分的原則;保證教育質量、信守職業道德。
第九條
本教育機構非學歷培訓規模為:____人。
第十條
本教育機構辦學層次為:初、中等非學歷培訓。
本教育機構辦學形式:業余教育。
本教育機構招生對象:小學、初中、高中學生。
本教育機構業務范圍為:小學、初中、高中文化課輔導,書法培訓,音樂培訓,舞蹈培訓,教師資格培訓,禮儀培訓,英語培訓
第三章
學校舉辦者及資產的數額、性質、來源和管理
第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的舉辦者:______。屬于國家機構以外的個人。
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私獗窘逃龣C構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推薦(董事、理事);
。ㄈ┯袡嗖殚啠ǘ聲⒗硎聲⿻h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二條
學校建校資產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固定資產及教學儀器設備____萬元;注冊資金____萬元。建校資金來源:舉辦者投入:____萬元,出資者:________,金額:________;出資形式:_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__。性質:非國家財政經費。
第十三條
學校日常辦學經費來源:舉辦者出資投入資金;接受政府資助;在核準的辦學范圍內開展教學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利息收入;社會捐贈;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條
本教育機構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項目和收費標準收取教育費用。同時向社會公示。學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各項費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五條
本教育機構收取的費用主要用于本教育機構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辦學資金專項專用,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抽逃或者挪用。辦學盈余按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本教育機構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凈收益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七條
本教育機構依法建立資產管理制度。教育機構存續期間,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由教育機構依法實施管理和使用,不得轉讓或用于校外投資。
第十八條
本教育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設立專門帳戶,設置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出納分工負責,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必須具有專業資格。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進行財務審計,審計情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本教育機構資產的使用和財務管理接受審批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條
本教育機構由董事會(或理事會)根據國家規定作出辦學出資人取得回報比例的決定,自決定作出之日起15日內,將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有關材料與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確定合理回報。
第二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自覺接受辦學審批機關、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檢查和督導。學校資產使用和財務管理接受審批機關及政府財稅部門的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財務審計。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決策機構為董事會(或理事會)。學校實行董事會(或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第二十三條
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由5人組成,設董事長1人,董事4人。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中舉辦者代表3人,校長1人,教職工代表1人。
第二十四條
學校首屆董事會(或理事會)組成人員及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以后產生辦法為:董事會(或理事會)推薦產生。董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名單報審批機關備案。董事會(或理事會)每屆任期3年,屆滿可連選連任,并報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和在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召開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董事。董事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有2/3以上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出席方為有效;遇到特殊情況時經1/3以上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實行1人1票制。董事會(或理事會)對學校重大事項決策須有2/3以上成員同意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如連續4次不能參加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作自動退出董事會(或理事會),董事會(或理事會)可決定增補新的成員。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應建立出席人員簽到、會議記錄并存檔制度,每次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數、議事內容、議事結果。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ǘ┻x舉和罷免董事長;
。ㄈ┬薷膶W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ㄋ模Q定學校內設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五)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I集建校資金及日常辦學經費;審核學校年度財務預、決算;確保學校資金正常運轉;
(七)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ò耍Q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ň牛Q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或理事會)應按照審批機關對學校校長任職的標準聘任學校校長,并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三十條
校長負責學校的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绦袑W校董事會(或理事會)的決定;
。ǘ⿺M訂學校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決算方案,制定學校(或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報董事會(或理事會)審批;
。ㄈ┌磭矣嘘P規定聘任和解聘學校副校長以下行政管理人員和教學人員,簽署書面聘任文件,實施獎懲;
。ㄋ模┙M織落實學校的教學、科研活動,保證教學質量;
。ㄎ澹┒ㄆ谡偌⒅鞒中iL辦公會議,研究并決定學校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绦谢蚪M織落實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
。ㄆ撸┒聲ɑ蚶硎聲┑钠渌跈。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按有關規定,建立黨、團、工會等組織,負責學校的黨建、共青團、工會等工作。
第三十二條
學校實行重大活動報告制度,及時向政府審批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登記管理部門報告重大事項。
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其職責是: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辦學;
(二)學校對外公文的簽署;
。ㄈ┐韺W校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ㄋ模┚S護本校受教育者、教師及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教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ㄈ┱诒还矙C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ㄋ模┮蚍缸锉慌刑幮塘P,執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ㄎ澹⿹我蜻`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侵袊鴥鹊鼐用竦模
。ㄆ撸┓、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本教育機構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進行財務審計。
第六章
專業設置和教學管理
第三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需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專業,并報教育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學校根據所設專業,聘任符合相應條件的專任教師并配置相關的教學儀器設備。
第三十六條
學校要求教師和研究人員,在確保完成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前提下選擇最佳方案進行課程教學;在完成基礎理論、基本技能教學前提下,有權闡明個人學術見解;對學校的各項工作,享有建議權、監督權;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辦學行為,有權批評制止直至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三十七條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校學生進行管理,鼓勵學生維護自己受教育的合法權益。學?梢栽O立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施表彰和獎勵制度。
第七章
機構變更、自行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教育機構變更名稱、層次、類別等辦學項目,由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后報審批機關批準。如進行分立、合并,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董事會(或理事會)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三十九條
本教育機構變更舉辦者、法定代表人,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后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四十條
本教育機構在下列情況下自愿終止辦學,在董事會(或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由學校報審批機關批準。按照國家的規定由審批機關及有關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進行財務、財產清算和結算,清償債務,處理一切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本教育機構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ㄒ唬┎煌瓿烧鲁桃幎ㄗ谥嫉模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ㄈ┌l生分立、合并的;
。ㄋ模┮蛸Y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自愿解散的;
。ㄎ澹┮虿豢煽沽ζ仁箤W校停辦的
。┻B續兩年未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
第四十一條
本教育機構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終止辦學,接受審批機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四十二條
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登記管理機關發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后,即為終止。終止的教育機構向審批機關交回辦學許可證和學校印章。
第四十三條
本教育機構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辦學審批機關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四條
學校章程修改一般在董事會(或理事會)換屆時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在理由充分的前提下可提前修改,修改程序是:
。ㄒ唬┒聲ɑ蚶硎聲┏蓡T在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上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章程的理由、內容及相關修改條文,提交董事會(或理事會)討論;
(二)與會成員討論章程修改理由和相關條文,經2/3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過,并形成書面修改決議;
(三)修改后的學校章程應在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的30日內送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學校應將核準后的章程送審批機關備案,并由審批機關向社會公告。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20____年04月10日董事會(或理事會)討論通過。本章程在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并由審批機關備案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其中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學校章程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馨苑文學社是在株洲市第七中學團委指導下,形成的一個文學色彩極其濃厚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二條:馨苑文學社是為壯大文學力量,增強凝聚力,培育校園文學寫手,提高高中生文學創作能力和創作活動,不斷提升文學品位,打造一流文學園地,共同發起成立的學生社團。
第二章:名稱與宗旨
第三條:文學社的正式名稱是“馨苑文學社”。
第四條:文學社的活動宗旨是“培養學生的人文素養,發揮學生的文學特長;豐富學生社團生活,推動學校精神文明建設”。
第五條:文學社的表現形式是期刊《馨苑》。
第三章 社員管理
第六條:凡認可并遵守《文學社章程》,愛好文學且有志于業余創作的.我校學生,均可向文學社提出申請,經團委和文學社批準后,即可加入這一組織。
第七條:凡文學社會員均可根據自己的特長向文學社書面申請,負責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八條:文學社會員均享有如下權利并同時履行如下義務:
1、有參與本社所開展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2、有向文學社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3、所有會員在搞好學習的前提下,有參與組稿、改稿和審稿及文學社一切活動的權利。
4、遵守發令法規、校紀校規。不得有損害社會、學校和文學社利益的言行;
5、所有會員每兩星期必須交一篇練筆,主題統一定;每個月至少投稿一次,內容自定。
6、自加入本社之日起,所有會員必須善始善終、群策群力,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到文學社的各項工作之中;
第九條:文學社對會員履行如下義務:
1、邀請有一定文學造詣的老師、專家對會員進行文學輔導、舉行文學講座;
2、按時編輯?,在會刊上擇優發表會員作品,對內容和題材佳的稿件將推薦到各級報刊雜志社;
3、每學期評出優秀會員、編輯及文學社工作負責人
4、在團委批準同意下,不定期舉行筆友會、改稿會、演講會、辯論會等;
第十條:文學社常務機構,其設置情況另附;
第十一條:文學社負責人和會員均須遵守章程和社內決議,實事求實地宣傳文學社,腳踏實地地搞好組織建設,對違反章程和社內決議,對文學社造成不良影響者,將視情節輕重作出處分。
第十二條:投稿要求
1、投稿時間:每月15日之前。
2、投稿地點:副社長處。
3、投搞須知:需要寫清作者姓名(含筆名)、班級。
4、稿件處理:由副社長作好登記后交責任編輯修改、審定后上交主編,主編對稿件進行評審,之后分類登記。所收稿件由編輯部組稿并負責整理,編輯部編發稿件時從中選定。
5、審稿標準:以質取稿,優稿優發。以質量、用途分:優先稿(A類)、主用稿(B類)、備用稿(C類)和廢棄稿(D 類)
學校章程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為依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探索以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為主的社區教育為途徑,進一步優化社區育人環境,調動社會各方力量,關心教育,支持教育,把學生培養成為德、智、體等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條:宗旨:提高家庭教育的質量,發揮家庭教育的特殊優勢與學校教育互補互促,營造“人人關心教育,個個支持學!钡牧己梅諊龠M學校教育社會化,以達到優化育人環境,培養“四有”新人的目的。
第三條:任務:堅持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同步發展的方針,積極宣傳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傳授家庭教育知識,溝通學校與家庭教育聯系,不斷探索家庭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
第四條:教育原則:堅持循序漸進教育原則;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知行統一的`原則;堅持科學性,注重實踐性的原則;堅持表揚與引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目標管理
第五條:家長學校的常設機構是家長委員會,由學校行政、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外聘專家等組成,家長學校的日常工作由家長委員會委托學校德育領導小組負責操作。
第六條:家長學校的班級設置按學生所在班級劃分,由班主任及3-5名家長委員具體負責。
第七條:家長學校實行制度化與規范化管理,做到有目標、有計劃、有師資、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室、有考勤記錄、有總結。
第八條:加強家長學校師資隊伍的建設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家教理論水平和實踐指導能力。
第九條:以多種形式開展家教活動。
1、每學期召開1-2次全體家長會,向家長全面匯報學校管理及教育、教學工作,全體學員集中上課。
2、每學期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集中授課1-2次。
3、定期開設家長接待日,由校長室、政教處、段長、班主任接待來訪家長,收集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同時向家長介紹學校的工作情況,加強家長與學校的了解與溝通。
4、遠程教育的方式:通過網上家長學校對家長進行教育,實現家庭教育網絡化、信息化。
第十條授課教師由聘請的專家、學者、學校名譽校長、學校校長、校務委員、優秀家長擔任。
第十一條以專題講座、專家答疑、座談會、個別談心等方式滲透教學內容。
第十二條指導家長開展讀書活動。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家長信箱和校長熱線電話。
第三章考核和表彰
第十四條、學員參加面授時,實行點名考勤制度。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面授,要向班主任請假。
第十五條、家長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每學年評選“學習型家庭”若干名,由學校予以表彰。
第十六條:學員守則
1、樹立為國教子思想,自覺履行教育子女的職責。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養子女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增強子女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3、關心子女的智力開發和科學文化學習,培養子女良好的學習習慣。
4、培養和訓練子女的良好生活習慣,鼓勵子女參加文娛體育和社會交往活動,促進子女身心的健康發展。
5、引導子女參加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支持子女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培養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勞動習慣。
6、關心、愛護、嚴格要求子女,不溺愛、不打罵、不歧視,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7、做到舉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業進取。要求子女做到的,自己帶頭做到。
8、保持家庭和睦,創建民主、平等、和諧的關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9、要和學校、社區密切聯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0、積極參加家長學校安排的學習,不無故缺席,認真聽課,學以致用。
第十七條、“學習型家庭”評比條件:
(1)積極參加家長學校各項活動,出色完成各項任務。
。2)熱心教育,關心教育,為學校工作獻計獻策。
。3)支持學校開展各類教育活動,并作出一定努力及貢獻。
。4)教育子女效果好,成績顯著。
第四章家長學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家長學校全體成員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知學校每學年的辦學思路和主要措施,并有權對此提出自己的相應意見。有權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學校應該在合理期限內予以答復。
2.有權無償參加家長學校講座、論壇等各項學習和交流活動,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乘機斂財,收取費用。
3.有權作為其他家長的代言人,對學校工作及教職工給予監督和評議,向學校反饋家長的意見和要求,學校應該在合理期限內答復。
4.在家長委員會成員調整時有推薦和被推薦權,有權對家長學校工作進行監督。
5.有義務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和發展思路,同心同德幫助學校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6.有義務參與或配合學校的重大教育活動,協助學校加強管理。
7.家長委員會成員有義務聽取和反映家長們所關心的問題,協調家校關系,促進家校了解和交流,并向家長公開個人聯系電話,接受他們的咨詢和求助。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三條:家長學校的工作計劃,經多數成員和學校共同討論通過后由家長學校辦公室牽頭執行。家長學校辦公室在不活動期間,其日常工作由學校政教處負責。
第十四條:家長委員會須定期舉辦活動,討論、落實、總結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的各項工作。
第十五條:本章程在全體家長委員會成員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在實踐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經全體成員討論對本章程進行修改和補充。
學校章程 15
家庭教育是整個義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基礎,是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環節。學校是家庭教育的'組織者,辦好家長學校是引導家長樹立教育子女的正確思想和觀念,掌握優教優育的知識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舉措。為了規范我校在指導家庭教育方法和行為特制定本章程。
。ㄒ唬┙M織領導
1、以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為首,教導處、教研處為核心,同時聘請家長代表、老同志、老領導組成的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明確責任分工,定期會商家長學校工作。
2、組織以在校生家長為核心的家長委員會,負責全面協調學校與家庭間工作。
3、學校教導處負責實施家長學校的具體教學工作。
(二)教學工作
4、確保家長學校有相對穩定的專、兼職師資隊伍,并聘請一些有理論工作和實際工作者來校輔導。
5、家長學校有相對固定的教學內容,并突出德育為首,強化素質教育。
6、家長學校有固定教學場所,正式掛牌授課。
7、家長學校的教學以面授為主,對外地學生或長年在外工作的家長借助其它媒介進行指導。
8、加強家庭教育的研究,努力提高家庭教育實效。
。ㄈ┙虒W管理
9、認真執行家長學校章程和上級有關精神。
10、家長學校的工作制度、辦學計劃、學員名冊、課程安排、授課教材、活動記錄、學習體會、經驗總結等資料要建立檔案。
學校章程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學校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化學校制度,爭創一流管理、一流師資、一流質量的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____小學
第三條學校校址: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辦學性質:經登記批準,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____學校是一所______小學,學制為六年。
第五條學校面向____招生,招生對象為小學生,招生規模以藁城區教育局核定的班級和人數為準。
第六條辦學宗旨與使命:學校以“三個面向”為指針,以教科研為先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力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建立健全各種組織機構,規范師生言行,提高師生依法治校的自覺性,加強學校內部管理,逐步實現學校管理科學化,教育教學規范化,師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養合格化,全面提高辦學水平。
第七條學校以“務實、創新、團結、拼搏”為校風。以“會教、樂教、善教、嚴教”為教風。以“文明、團結、勤奮、向上”為校訓。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依法治校責任制。校長有下列權力: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的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ㄈ┴攧諏徟鷻。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校長審批制度。
。ㄋ模┱猩芾頇。按市教育局有關招生規定,保證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第十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猿终_的辦學方向,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三)按照教育規律辦學,摒棄應試教育的做法,實施素質教育,開齊、上足、上好各門學科。
。ㄋ模﹫猿置裰骷兄,充分發揮“一班人”的集體智慧和力量。
。ㄎ澹┘訌妿熧Y隊伍建設和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涌煨@、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ㄆ撸┎扇∮行Т胧,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生安全。
(八)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全校一盤棋。
第十一條學校建立由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參加的校務委員會,參與制定、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其他規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重大事項應在校領導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依靠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工會、教職工大會、少先隊等組織的作用。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大會,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凡屬教職工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都應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依法保障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學校設置教導處、德育處、安全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十六條學校依法實行信息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學生、社會公眾對學校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第十七條學校依法健全校內糾紛解決機制,綜合運用信訪、調節、申訴等爭議解決機制處理學校內部各種利益糾紛。學校建立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機構和校內教師申辯處理機構,明確申訴處理機構的人員組成、受理及處理規則。
第十八條學校依法接受教育及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學校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條學校接受物價、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建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依據國家教委《小學管理規程》,從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全面負責,教師人人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
(一)各學科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少先隊工作。
(二)貫徹執行《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范,做到對己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ㄈ⿲W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
。ㄋ模┘訌娞厣嗉w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管理的作用。努力營造班級育人環境,使班集體逐漸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及公認的行為準則,推進班級文化建設。
第二十三條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范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四條做好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絡的各項工作,廣泛聯系家長,做好家訪工作,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完善家長學校及家長委員會的講課及會議制度,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
第二十五條重視學生的體育和美育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學校體育工作的法規,抓好體育課、眼保健操、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等學校體育工作各個環節。
第二十六條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范漢字。第二十七條堅持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采用現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八條依據國家教委《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停課。
第二十九條對教材、學習資料統一征訂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三十條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每學期不少于一篇。
第三十一條學校取消期中考試,實行學期綜合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條廢除百分制,全面實行等級制記分,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三條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三十四條學校班主任、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裸,不得歧視后進生。
第三十五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學生檔案管理等各項紀律制度。
第四章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三十六條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____萬元。學校具體經費來源____撥款。
第三十七條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窘ㄔO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學校加強對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四十條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定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四十一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行政事業性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十二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三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實行服務承諾制。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范。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四十四條依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四十五條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務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六條總務處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學校校產按有關規定管理。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匯報。認真做好校產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學校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管理,嚴守財經紀律,并接受主管部門的審查和監督。
第四十八條學校后勤工作堅持服務育人的原則,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學的原則,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
第四十九條搞好學校整體建設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第五章環境管理
第五十條全體教師應齊心協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
第五十一條嚴格校園環境管理。要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教室里的板報定期更換。
第五十二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認真處理好家庭關系,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子女的教育。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第五十三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五十四條建立健全衛生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確保校內無雜草、墻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
第五十五條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擺放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五十六條校內師生自行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擺設攤點。學校門前不得設有臺球、電子游戲機、錄像廳等影響學校工作的娛樂場所。
第五十七條總務處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
第六章教師管理
第五十八條學校教職工由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組成。
第五十九條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六十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六十一條教師要敬業愛崗,遵循教育規律,服從校長領導,勤懇工作。
第六十二條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第六十三條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總結或專題小結。
第六十四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十五條教師應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良好的師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教學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
第六十六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教育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六十七條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六十八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學生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根據學!丢剳蜅l例》予以處分,如有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六十九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在學校中應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十條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青少年學生犯罪,在全體學生中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七十一條教師享有以下權利:
。ㄒ唬┌磿r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
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ǘ⿲W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ㄈ﹨⒓舆M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ㄋ模┓煞ㄒ幰幎ǖ钠渌麢嗬
第七章學生管理
第七十二條凡被學校錄取或轉入學校學習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學校學籍,為學校學生。
第七十三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有意見,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ㄈ﹨⒓訉W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ㄋ模┓、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七十四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袷胤、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ǘ┮幏缎袨,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ㄈ┣趯W苦練,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ㄋ模┪拿魇丶o,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和雜物、不亂寫亂畫、不在校園內騎車、不損壞綠化、不講粗話臟話。
。ㄎ澹┚S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七十五條學校按照市、區(縣)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生學籍檔案,依法辦理學生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依法對學生給予獎勵和扣分。
第七十六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十七條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手冊,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計入學生本人檔案。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建立少先隊大隊部,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第七十九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申請、助學金等活動形式提供資助。
第八章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八十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學校建立或者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八十一條學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愿的基礎上,組織家長選舉組成家長委員會。學校為家長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家長委員會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第八十二條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學校矛盾等工作。
第八十三條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第八十四條學校以電話,飛信等形式督促每個家庭應擔負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務,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學習任務。
第九章附則
第八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全體教師審議通過后報教育局批準。
第八十六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各項規章制度。
第八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以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為準。
第八十八條本章程的修訂由校長提出,經教職工大會審議,校務會議通過,報藁城區(縣)教育局核準后生效。
第八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校長負責解釋。第九十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學校章程 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依法遵規按章管理學校,建立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運行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校名稱為xxx小學校。屬全民所有制的普通完全中學,是法人實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 本校接受xx鄉人民政府的領導,隸屬于筠連縣教育局并對其負責。
第四條 本校的辦學宗旨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學生的素質,發揮學生個性特長,發展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培養學生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健體和學會審美,使他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奠定基礎。
第五條 本校的校訓是:誠信守紀,奮發向上,開拓進取,立志成才(簡稱為“誠”“奮”“拓”“志”)。
校風是:尊師、愛生、合作、自強。
教風是:敬業、奉獻、求是、創新。
學風是:勵志、惜時、勤學、善思。
第六條 本章程是本校師生員工進行教育、教學、學習、工作和行為的依據,本校師生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章 內部管理體制和機構
第七條 校長由縣教育局任命德才兼備、有較豐富辦學經驗和較好業績的人才擔任。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內全面負責和統一領導學校工作;對外代表學校。在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校長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后決定權和最高指揮權。
第八條 副校長由校長提名,經上級主管部門考核任免。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正副職按主管部門制訂的聘任條件、程序,競聘上崗,報上級主管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聘任。
第九條 年級主任、班主任由政教處提名,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教研組長由教務處提名,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教師由教務處會同教研組長協調和平衡,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其他行政、教輔、后勤服務人員分別由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提名、考核,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
第十條 逐步改革內部組織機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種管理規章和負責制度。主要包括:校長負責制、教職工聘任制、校內結構工資制、崗位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等五項內容。做到辦事有規范,工作有職責,考核有指標,功過有獎罰,使各部門、各層次人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準確而協調地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決策機構
1、校長辦公會。校長辦公會為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學校的黨政校級正副人員參加,討論和決定學校的重大事項。
2、校務委員會。校務委員會是校長領導學校工作的審議機構。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由學校黨政領導、中層干部及工會、團委負責人參加,討論和審議校長提交的重大事項,以集思廣益,確保決策的正確性。校長在校務委員會中居于主導和最后的決斷地位,有最后決定權。
第十二條 執行機構
1、學校辦公室。學校安排一名行政具體抓。負責學校布置工作任務的執行、反饋及協調工作,傳達學校領導的工作意圖,推動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
2、政教處。學校安排一名行政具體抓。負責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過年級組和教學班執行校長辦公會和校務委員會關于學生德育工作方面的工作決策。
3、教務處。由學校教導主任具體抓。負責學校的教務工作,通過教研組執行校長辦公會和校務委員會關于教學方面的工作決策,落實教學常規,執行教學工作計劃,進行教學全程的組織、監督和調控。
4、總務處。由學校選任一名教師具體抓。負責學校的總務后勤和勤工儉學工作,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理好財,管好用好校產。搞好校舍建設,負責校園的綠化、美化、凈化工作。
第十三條 監督機構
1、學校黨組織。學校黨支部是中國共產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起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黨支部在行政工作上支持校長充分、正確履行職權,保證和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計劃在學校得以正確貫徹執行,確保學校辦學的方向。
2、教職工代表會。教代會是學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通過信息反饋和民主監督來實現民主管理職能。教代會代表以教師為主體,由全體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聽取和審議學校的工作報告,參與審議學校的工作計劃、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審查學校財務收支,依法監督校長和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教代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會行政教代會職權。學校建立共青團、學生會組織,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三章 教師
第十四條 教師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學校工作計劃,承擔教學任務,認真履行職責。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教學目標,認真學習教學大綱,深入鉆研教材,認真備課,根據教學原則和教材特點組織教學,選擇恰當的教學手段,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優化教學過程,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按照教學常規要求,按時上課,適量作業并認真批改、評講,有針對性地進行輔導,指導學生科學的學習方法,定期檢查學生的學習情況,測試和評定學生成績。
第十五條 育人是教師的天職。要文道結合,德育滲透,管教管導,教書育人。在提高學生文化素質的同時,必須注意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全面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積極參與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對后進生和學困生要耐心細致,關心他們的學習、生活和健康。嚴禁體罰學生。做到嚴格而不粗暴、寬容而不放任、耐心教育、長善救失,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第十六條 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教師要模范地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自覺學習政治理論,用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熏陶學生,做到言傳、身教。努力學習理論,自覺進修業務,不斷更新知識。在思想品德、學識造詣、文化修養、生活作風、言談舉止、求知精神等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學生表率。
第十七條 教師的調出與調入。調入本校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和學歷,根據需要,由教務處組織考核、試教、評議,報校長審定,呈縣教育局審批調入。需調出本校的教師,由教務處和政教處通過調查、測評、考核、評議,屬不稱職或不適宜的富余人員報校長審定,由縣教育局調出?h教育局不調的待崗跟班學習,只發財政工資。
第十八條 教師職務的評聘。教師職務是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設置的工作崗位。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小組根據中心校教師晉級條件的規定,從政治思想、文化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工作業績和履行職責等方面,對各級職務的教師進行定期考核和對申報晉升職務的教師進行評審,呈上級評審委員會審批。教師職務實行聘任制,由學校根據教師的職稱資格、實際能力和崗位需要聘任,呈縣教育局批準備案。
第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和教改科研中有突出貢獻者或取得顯著成績的,學校給予評優、表彰獎勵。工作不負責任,教學效果差,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學校將給予應有的處罰以至辭退。
第四章 職員和工人
第二十條 職員和工作統稱非教學人員,是學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不可缺少的人員。學校根據需要和編制,設崗定員,對現有職員和工作按照其專業和能力特長,安排到適當的崗位上。崗位人員的余缺額,由學校提出,報請縣教育局調入或調出。
第二十一條 學校的非教學人員要服從安排,根據“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宗旨,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依章辦事,熱情服務,嚴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學生的表率。
第二十二條 非教學人員工作負責、積極、主動、有突出貢獻或顯著成績的.,學校給予評優、表彰獎勵。工作不勝任或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學校將給予處罰以至辭退。
第五章 學生
第二十三條 小學、初中屬義務教育范疇,本校服務對象是筠連縣xx鄉的初中和小學的兒童。
第二十四條 小學、初中學生入學后,發現患有嚴重疾病或傳染病的學生,及時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領回治療。在一個月內治愈,并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其符合繼續學習條件的,準予回校繼續學習;若超過一個月不能治愈者,可按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休學手續,保留學籍;不能回校繼續學習又不辦理休學手續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生要認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勤奮學習,勇于實踐,積極向上,遵守紀律,熱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各種公益活動,勇于批評和自我批評,使自己在本學習階段學有所得,學有所成,各方面的素質都得到提高,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新人。
第二十六條 學生要認真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創造性地學好每一門課程。要尊重教師的勞動和人格,在老師的指導下,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敢于質疑,關于質疑,探究真理,服從真理,認真、主動、積極地學習。
第二十七條 學生在學好各門課程的前提下,應積極參加有興趣的課外活動,努力發展發揮自己的個性特長。爭取成為既全面發展,又有特長、有創新精神的人才。
第二十八條 初中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即按中學生學籍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立學生個人學籍檔案,跟蹤記錄學年評語、操行等級、各科學期成績和補考情況、體驗和體育鍛煉情況、家庭情況、獎勵和處分情況及畢業鑒定等。操行評語和畢業鑒定根據國家教委1988年發布的《關于中學生品德評定的幾點意見(試行稿)》的要求,由班主任負責,學校審定。學生個人學籍檔案,是學生以自己的行動書寫個人歷史的開始,每個同學都應努力寫好自己的歷史。
第二十九條 對學生的獎勵和處分
1、由值周行政、值日教師、政教處、輪值學生干部對各班每天執行紀律的情況,清潔衛生情況和好人好事等進行考核和檢查,量化評分。政教處對每一周的情況進行匯總、公布,并評出流動紅旗文明班級,由行政頒發流動紅旗予以表彰。期末由政教處組織評選先進班級,學校對先進班級給予獎勵。
2、班主任對該班學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情況進行考核和記錄,作為評定操行等級和評選各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依據,期末給每位學生按甲、乙、丙、丁四級評定操行等級,學年度評出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學校給予獎勵。
3、學生無故曠課累計達一周以內,由班主任通過家訪,與家長配合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故曠課累計達四周的,高中生報請學校給予飭令退學的處分,初中生經家訪動員,仍不愿回校學習的,學校呈請有關部門,強制監護人送學生回校學習或讓監護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對嚴重違犯紀律的學生,由班主任寫出書面材料,年級主任簽署意見,報政教處,政教處視情節輕重提出處分意見,經行政會議討論決定,初中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并及時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
5、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應認真檢討自己的錯誤,切實改正錯誤。在處分期間沒有重大違紀行為的,記過處分一個學期后、留校察看一年后,可申請撤銷處分,經班主任同意,報政教處審查,行政會議批準撤銷處分,并向全校公布。
第六章 財務管理
第三十條 本校屬縣財政全額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來源是縣財政撥款。學校的財務活動,接受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一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本校的財務活動負總責。負責經費的籌措和使用,審批一切財務收支,并對本校經濟業務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所報送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所管轄的活動項目涉及的經費開支,先提出申請,由校長授權指定人員辦理或委托總務處辦理。嚴格執行經費開支審批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 設立財務室,內設會計、出納崗位,會計由縣教育局會計管理中心安排會計負責。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規章制度,規范管理行為;實行月報表制度,做到收支帳目清楚,依法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和審計;每年向教代會報告學校財務收支情況一次。
第三十五條 建立物品采購、保管、使用和借出的制度,損壞、遺失按規定賠償。
第三十六條 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定期予以校務、財務公開。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的修改由校長提出意見,交由校務委員會討論同意,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三十八條 校內各處室、科組、班級的管理規則由有關處室、科組、班級依照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及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制訂。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上級頒發的政策法規相抵觸,則以上級頒發的政策法規為準。
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xxx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20xx年xx月xx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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