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個人獨資通用
現如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章程,章程起著規定組織紀律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章程個人獨資通用,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章程個人獨資通用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律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各方本著平等互利、風險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同意共同設立本公司。本公司適應當代資產管理形勢需要,在基金發起設立、投資管理、財富管理、另類資產(含不良資產)處置、金融教育培訓等領域開展業務,力爭發展成為國內以及全球具有較強影響力的資產管理者。
第三條、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等均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享有相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章:公司名稱、住所、組織形式和法定代表人
第五條、公司名稱:_____
第六條、公司住所:。
第七條、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
第八條、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章:公司經營期限和經營范圍
第九條、公司經營期限:________年。
第十條、公司經營范圍:等。本公司最終經營范圍以商行政機關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一條、股東名稱或姓名(排名不分先后)法人股東_____。
第十二條、公司注冊資本為___人民幣。
第十三條、各股東均以人民幣現金出資。各股東出資形式、出資額、出資比例如下:
第十四條、各方繳付出資后,應由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第十五條、公司成立后根據驗資報告向已繳付出資的股東出具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包括以下事項: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時間、注冊資本總額、股東名稱或姓名、出資時間和繳納的數額、出資的累計數額、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及簽發時間。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董事長簽名并加蓋公司公章。
第十六條、股東責任承擔和分紅比例:公司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第五章:公司組織結構
第十七條、股東會由全部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Q定公司的經營方針、經營范圍;
。ǘ┻x舉和更換非由股東委派的董事及非由職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ㄈ⿲徸h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ㄎ澹⿲徸h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徸h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ò耍⿲景l行債券作出決議;
。ň牛⿲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ㄊ唬┬薷墓菊鲁蹋
。ㄊ⿲緸楣竟蓶|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事宜作出決議;
。ㄊ┕菊鲁桃幎ǖ钠渌殭唷η翱钏惺马椆蓶|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者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以上(含半數)表決權通過來解決。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認繳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董事由股東委派。每個股東最多可委派一人。因公司增加注冊資本導致公司股東人數超過名的,將由每個股東推薦一名公司董事候選人,經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會。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職代表董事,職代表董事由職選舉或者民主推薦產生。
第二十條、董事任期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屆滿,經股東繼續委派或者股東會選舉可連任。股東有權在董事任期內更換其委派的董事。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依照本章程和公司法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蓶|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ㄈQ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ㄋ模┲朴喒镜哪甓蓉攧疹A算方案、決算方案;
。ㄎ澹┲朴喒镜睦麧櫡峙浞桨负蛷浹a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ň牛Q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投資決策委會委員、總經理,并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法律總監等高級;
。ㄊ┽槍景l展需要,制定公司的各項制度和規章;
。ㄊ唬┲朴喒菊鲁痰男抻啺;
。ㄊ┲贫ü韭氋Y、福利、獎懲制度;
。ㄊ┲贫ü救我夤e金的提取方案;
。ㄊ模┕芾砉拘畔⑴妒马;
(十五)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三條、董事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享有相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風險提示:
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的召集權在董事會,當董事會或董事長不履行法定職責時,為了避免公司運營遭受影響,損害股東權益,應當在章程中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在特殊情況下有直接召集股東會的權利?勺鋈缦乱幎ǎ
如果董事會違反本章程規定,拒絕召集股東會,或不履行職責時,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酌定)以上的股東,享有不通過董事會自行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會由參加會議的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職務時,經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所作出的決議,應當由參加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公司董事長對董事會作出的決議具有否決權。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決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公司董事會設秘書一名,由董事長征求意見后予以任命。
第二十八條、董東會的議事規則另行規定,作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公司設監事_____人,由職代表擔任。監事任期________年。監事的職權依照公司法的規定。
第三十條、監事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享有相應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可以根據公司經營需要,聘任若干名總裁組成總裁委員會。總裁委員會主要幫助公司對總體戰略進行指導、協助公司拓展業務、對公司經營進行督導?偛梦瘑T會主任實行總裁________年一度的輪值制度,具體順序由總裁委員會商定。
第三十二條、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偨浝韺Χ聲撠,主持公司日常經營作。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止镜纳a經營管理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ㄈ⿺M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方案;
。ㄋ模⿺M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嵴埰溉位蛘呓馄腹靖笨偨浝、財務總監、法律總監;
。ㄆ撸Q定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它職權?偨浝砹邢聲䲡h。其他人員列席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決定。
第三十三條、公司副總經理分管各業務領域板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按照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規定履行相應的職責,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公司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對投資項目、投資方案、退出方案等事項進行審議和決策。
第三十五條、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作出的決議,應當經參會委員中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對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作出的決議,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具有否決權。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作出的決議,應當報股東會及董事會備案。
第三十六條、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規模由董事會確定。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由董事長擔任。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提名,經出席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委任。
第三十七條、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任期________年;在每個任期內,委員更換須經董事會批準,繼任者的任期為前任任期的剩余任期。
第三十八條、投資決策委員會有權決定與公司以外主體及關聯主體成立合作子公司或者采取其他合作方式,并有權決定股權比例、利潤分成比例等,相關決議報董事會備案。
第三十九條、投資決策委員會作規則由投資決策委員會另行制訂,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并作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四十條、經董事會批準,公司可設立咨詢委員會;咨詢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聘任,相關待遇經董事長提出后由董事會批準。咨詢委員會的組成及議事規則另行規定,并作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六章:公司股權的轉讓
第四十一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
第四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應當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第四十三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____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四十四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四十五條、公司存續期內,經股東會同意,公司可以增加注冊資本。增加的公司股本可由股東認購,也可由股東以外的其他人認購。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應當增加注冊資本:
。ㄒ唬┕竟芾硪幠U大,公司所對應出資數額增加的;
。ǘ┕緩氖缕渌麡I務需要的;
(三)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或主管部門要求的;
。ㄋ模└鶕景l展需要,確需增加注冊資本的。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應當考慮原始股東的利益。
第四十六條、認購公司新增出資的新股東或公司股權受讓方,應當認可公司章程,承諾遵守其規定。
第四十七條、股東依法轉讓其股權或公司新增股東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第七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四十八條、公司財務會計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辦理。公司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制,自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內依法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審計。
第四十九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提取任意公積金應經股東會批準。
第五十條、公司存在累計虧損時,在虧損被彌補之前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第五十一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剩余稅后利潤,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可以分紅,由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紅利。
第五十二條、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和聘任制。公司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依法與職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規范用行為,為職XX辦理各類法定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九章:風險控制和激勵機制
第五十三條、公司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風險控制機制。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應當建立完善的內控體系,實行嚴格的內部控制與流程管理,保證公司資產安全、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嚴格防范滋生內外部風險。
第五十四條、公司應當建立有競爭力的激勵機制,具體激勵制度另行規定。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字或蓋章。本章程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五十六條、除本章程另有規定和按上下文無歧義外,本章程中所稱以上、以內,均含本數;超過不含本數。
第五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處理,或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本章程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被解釋為本章程之組成部分,或構成對其所指示之條款的限制。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章程個人獨資通用2
股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和_________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公司住所: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為:設計、制作、發布、代理國內外各類廠廣告;
商標、標識、包裝;
裝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設計制作、影視制作、中介服務等市場調查及信息咨詢。
第三章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與出資額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七條股東名稱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八條股東以現金方式出資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股東會、并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權利;
3.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公司新增資本時,優先認繳出資權;
5.依法轉讓出資權;
6.對公司其他股東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
7.公司終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權;
8.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狀況權。
第十條股東之間可以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
第十一條股東應履行以下義務:
1.按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3.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4.遵守公司章程;
5.自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五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公司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條公司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1.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4.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5.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在每年一月召開,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召集并主持;
6.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六條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股東會,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4.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投資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補虧損方案;
7.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8.擬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解散的方案;
9.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條如果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8.經執行鎮農授權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9.公司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監事一人。
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職工代表任監事,由公司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總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和總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總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公司的利潤分配
第二十四條公司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五條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
公司的虧損未彌補前不進行利潤分配。
第八章財務會計和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于下一會計年的2個月內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七條公司應依國家有關法律交納各項稅收。
第二十八條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用工的法律、法規、執行勞動用工制度。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九條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時,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財產清算。
第三十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滿后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一條公司依照前條第1項、第2項規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
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三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按《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十三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定,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做注銷公司登記公告。
第十章其它規定
第三十四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五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股東會。
第三十六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事項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經各股東方共同訂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一式_________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章程個人獨資通用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企業體制,規范公司行為準則,使公司在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良好機制中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公司中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本公司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公司是經______市人民政府批準,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私有制企業,具有_____法人資格,其行為受國家法律約束,其經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本公司以公司實有資本向債權人負責。
第六條:本公司宗旨是:立誠、立信。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七條: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公司經營方針: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平等競爭、以質取勝。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權
第九條:公司實行經理責任制,設立總經理一名。總經理經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為法人代表,總經理不在時由總經理委托助理總經理以上職務人員代理行駛職權。
第十條:公司按照精簡_____的原則,設立:總經理室、開發經營部、質監與安全科、工程設計室、財務部,其具體職責范圍由公司制訂,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設置變更內部經營管理科室部。
第十一條:公司總經理行駛以下職權:
1、根據有關規定和市場狀況,決定或報請審查批準企業各項計劃。
2、決定企業機構設置任免中層領導干部。
3、提出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分配方案和重要規章制度以及福利基金使用方法和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項。
4、依法獎懲職工,對有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精神_____與物質獎勵,對_____的職工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章、勞動人事制度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在政府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并全權實行勞動工資管理和人事管理,按規定簽訂勞動人事合同。
第十三條: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不合格員工進行行政處分,直至辭退,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可作下崗處理。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和利潤分配
第十四條:本公司財務會計制度按照國家頒布的《會計法》執行。
第十五條:本公司會計制度采用公歷年制。自公歷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第十六條:本公司的一切憑證帳薄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十七條:本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按有關規定由總經理決定。
第十八條:本公司執行國家有關稅收制度,依法向政府交納稅收和一切費用。
第十九條:本公司營業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
2、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__%。
3、提取法定公積金______%。
4、經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后公司可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二十條:本公司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前不得分配利潤。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的法定公積金只得用于下列各項用途:
1、增加注冊資本。
2、國家另有規定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和獎勵。
第六章、職工和工會組織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的雇傭、解雇、辭退、工資、福利、勞動_____、_____、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勞動法》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所需職工由公司公開招收,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職工的工資待遇遵循政府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他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資利益。
第二十八條:其他有關工會的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
第七章、章程修改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在總經理主持下召開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后,報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方可修改章程。
第八章、終止和清算
第三十條:本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于終止并清算:
1、因出現特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受到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2、經營失誤導致嚴重虧損或破產。
3、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終止時的清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企業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章程個人獨資通用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唐大興、原杰、方德春、林麗出資,設立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廣西名城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四條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類。
(以上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為準)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扒佰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七條公司由4方股東出資設立,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名稱或姓名
認繳情況
設立時實際繳付
出資額
(______萬元)
出資方式
持股比例(______%)
出資額
(______萬元)
出資方式
持股比例(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在項目開發時根據項目投資額度按上述出資比例將投資資金繳存至項目公司賬戶。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行使職權。
第九條首次股東會會議由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一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定期會議應月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定,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三條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五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四條執行董事依據《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并依據《公司法》第五十條行使職權。
第十六條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監事依據《公司法》第五十四條行使職權。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公司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附則
第二十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一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會。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本章程一式2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章程個人獨資通用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制定。
第二條本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第三條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作)。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公司名稱為:廣東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五條公司住所: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街______號______房。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公司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投資總額、注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投資總額為_______萬港幣,注冊資本為_______萬港幣。
第五章投資者姓名(或名稱)、注冊地
第八條公司合作者共__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甲方),注冊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__________,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方式、期限
第九條合作各方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的方式、期限
1.甲負責車輛在內地營運期間的各項有關手續等。
2.乙方以實物(汽車)作價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以貨幣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上述出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繳足。
第十條作為公司注冊資本的外幣與人民幣或者外幣與外幣之間的折算,應按發生(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的匯率的中間價計算。
第十一條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作公司合同的約定,如期履行繳足投資、提供合作條件的義務。逾期不履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由審查批準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十二條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于其在合作公司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并自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八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合作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第十四條公司設董事會,成員共三人,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換,其中甲方委派兩人,乙方委派一人。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第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______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_______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應當書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知。董事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參加董事會會議的,視為出席董事會會議并在表決中棄權。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召開的十天前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也可以用通訊的方式作出決議。
第十六條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
(三)公司的`解散;
。ㄋ模┕镜馁Y產抵押;
(五)公司合并、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六)各方約定由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
第十八條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聘任、解聘。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董事會負責。
經董事會聘任,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勝任工作任務的,或者有營私舞弊或者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以解聘,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由乙方委派。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監事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ㄈ┊敹、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ㄋ模┮勒铡豆痉ā返谝话傥迨䲢l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應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第九章各方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或者虧損的分擔
第二十二條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作各方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或者虧損的分擔按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公司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根據批準入境車輛數,每臺車每月支付給甲方固定利潤。
第十章公司期限、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二十四條公司合作經營期限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第二十五條合作期滿后,甲、乙雙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作期限,經董事會議作出決議,并在合同期滿前一百八十天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
第二十六條合作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解散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經各股東方共同訂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一式_________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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