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章程15篇[熱門]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章程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章程是組織或團體的基本綱領和行動準則,在一定時期內穩定地發揮其作用。一起來參考章程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章程,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章程1
學校章程是學校依法治校、依法辦學的基本依據,制定學校章程是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xx-2020年)》、《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要求,奉賢區教育局以“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創新,特色工作出經驗”為目標,積極落實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各級各類學校法制化管理水平,為實現區域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現將我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落實情況
1.統籌安排,有序推進
區教育局高度重視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健全領導組織、明確章程制定的重點與難點,專門制定了《奉賢區教育局推進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方案》,統籌規劃全區學校章程建設進程,具體部署全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按照“布置、核準、完善、總結”四個步驟,有序推進全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
結合區域學校量多、面廣、線長等現狀,區教育局確定了符合區情的工作目標,即“到20xx年7月,區級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局直屬單位完成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的清理,并向全區同類學校示范;20xx年7月,全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完成制定或修訂學校章程;20xx年12月,完成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實現‘一校一章程’,形成政府宏觀管理,學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辦學、依法接受監督的教育管理新格局。”
2.加強指導,科學實施
為加強對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的指導,區教育局成立了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教育局、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區教育局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組員由宣傳科、組織人事科、基教科、職成教科、行政許可科負責人組成。同時,設立學校章程建設工作辦公室,指定2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相關工作。
在學校章程建設推進過程中,區教育局在區域層面大力開展培訓指導工作,并下發《關于推進我區中小學幼兒園章程建設的實施意見》,就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從認識上,進一步統一思想、達成共識、加強重視;從操作上,就學校章程制定的基本程序逐一說明、統一規范;并要求學習內部層層發動,向師生、家長、社區代表等宣傳章程建設相關工作,提高章程建設工作知曉度和認同度。
3.核準修訂,全面落實
根據總體工作要求,全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均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修訂了學校章程草案,并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修改、通過后,報送局相關科室審核備查。截止20xx年7月15日,全區119所中小學幼兒園全部完成章程制定、修訂工作;區教育局于20xx年5月成立了專門的章程審核小組,對各單位章程進行逐一審核,并于8月30日前,將審核修改意見全部反饋給基層學校;目前,陸續收到各校重新完善的章程,預計9月30日前能夠收齊全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
二、工作特點
在推進章程建設過程中,區教育局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從制定學校章程入手,面向未來規劃學校發展,逐步建成“一校一章程”、“一校一制度”、“一校一特色”的現代學校制度體系,其中,牢牢抓住了“三個結合”:
一是與學校評價制度相結合,實現上下聯動。要求各學校以章程為依據,加強配套的規章制度建設,確保學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如解放路小學在制定完善學校章程的過程中,認真梳理了學校已有的'各項制度,依據法律和學校章程對校內的規章制度進行了清理,并形成了最新版本的《上海市奉賢區解放路小學章程及管理制度匯編》,確保學校制度體系的合法適當、協調統一。
二是與謀劃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實現遠近互動。要求各學校以學校章程為統領,根據學校管理現狀,加強學校的規劃制定,實現學校自主發展,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可持續發展,為深化奉賢教育綜合改革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如實驗中學在制定完善學校章程及配套制度的過程,始終圍繞“以人為本,自主發展”這一辦學理念,就師資隊伍建設、課程教學改革等學校發展問題進行了科學規劃。
三是與形成學校辦學特色相結合,實現單一與綜合推動。要求各學校以章程為依托,以“一校一品”創建工作為契機,進一步明確學校辦學目標,提煉和升華學校管理特色,彰顯學校辦學個性。如金匯學校在修訂完善學校章程的過程中,明確將“培養具有中國文化素養和現代意識的公民而奠基”作為特色辦學的目標,通過“彩虹樂團”等校園文化活動的品牌打造,在鄉鎮學校中成功凸顯學校自身的辦學特色。
三、后續工作安排
良法善治,與章程建設工作相比,章程的實施更具有實際意義。因此,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除了按照預計的時間節點完成所有學校章程的核準工作外,更為重要的就是要確保學校章程切實落實。一方面,要加強對學校管理者的指導監督,通過建立健全長效監督機制,促進學校管理者實施章程、用好制度、用活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學校師生的宣傳指導,讓學校章程真正成為師生權利權益的有效保障,讓學校章程真正體現其生命力所在。
以上是我區推進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的總體情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借鑒其他區縣的好做法,更好落實“一校一章程”建設工作,有力推進我區依法治校工作,努力開創奉賢教育綜合改革新局面!
學校章程2
經過十余年的發展壯大,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英語特色得到了社會的承認,被教育部認定為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全國十三所外語學校之一。已經畢業的八屆畢業生中,很多學生考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浙江大學等名牌大學。
學校是中國教育學會教育實驗研究會基地學校,承擔教育部“九.五”、“十.五”重點教育科研課題。
20xx年1月,經過省一級學校評估督導組的督導驗收,我校被廣東省教育廳批準為“省一級”學校。評估組在“督導驗收意見”中稱:廣外外校的“辦學水平標志著我省民辦教育的高度和水平”,并稱我校“已進入高收費、高投入、高質量、高效益的良性循環發展軌道,辦學條件已基本實現了現代化”。
一、辦學理念
辦學宗旨:對每個學生的終身發展負責,培養走向世界的現代人。
教學特色:輕負荷,高質量
育人特色:鍛煉健強體魄,塑造健全人格,提高綜合素質,突出外語特色
二、教學特色
輕負荷,高質量 提高課堂教學效率,開發智力,形成能力;從而保證學生有充分而自由的自我發展空間,來應對世界和未來的嚴峻挑戰。
三、課程體系
全面開設國家規定的所有必修課程以外,我校還開設了以下特色課程
1、英語特色課:聘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優秀中青年教師和專職外籍教師擔任學校英語特色課的教學,開設了口語、聽力、閱讀、寫作等英語特色課程,有效地提高了我校學生的英語語言能力。
2、信息技術課:從小學至高三全面開設信息技術課程,并組織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項目,為學生步入信息高速公路提供全面全程的優質服務。
3、活動課程:教師指導下的課外興趣小組為主要活動方式,讓同學們在活動中發現自己,表現自己,從而鍛煉自己,發展自己。
4、校本課程:開設《文學欣賞課》、《文化專題課》等校本課程,以求開拓知識視野,更新思維模式,使學生擁有世界視野和現代意識。
四、硬件系統
幾年來,學校投資一千余萬元用于校園信息化建設,有先進的計算機網絡系統,并以光纖專線接入中國計算機公眾網,并建有學校網站。擁有電子閱覽室1間、CAI(計算機輔助教學)課室2間、計算機教室6間,學校計算機總量達到1350臺,生機比達到3.5: 1。建有學校電視臺、校園廣播系統,學校電視臺每周制作播出校園新聞等四期自辦節目,成為校園文化的`一道風景。另外,還有課室多媒體系統188套,語音室4間,理、化、生實驗室30間。鋼琴房108間,舞蹈室3間,合唱室2間,武術訓練室1間。有400米全塑膠運動場一個,籃球場30個,還有標準游泳館、體育館等體育設施。能充分滿足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
五、生活服務系統
中小學分別設立生活部,每個班級都配備有專職的生活指導教師,照顧學生的起居飲食,指導和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自理能力。學校設有醫務室,有專職醫護人員隨時為同學們提供醫療服務。學生飯堂保證學生飲食的營養與衛生,注意調劑膳食的花色品種。周末有校車接送學生回家和返校。學校設立保安部負責全校的安全、消防工作,保安隊24小時巡邏,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全天候運行,教學區和生活區全部配備了消防器材和安全報警設備,學校各部門均簽訂了消防安全責任書。
六、校園文化建設
構建具時代特色、內蘊豐富、動態開放的校園文化系統,現有下列項目:
1、報刊:廣外外校報;School times(校報英文增刊);《星海揚帆》雜志(學生會主辦);
2、學生社團:廣外外校藝術團;星海揚帆文學社。
3、學生電視臺;廣播站。
4、文化長廊:學生作品選;閱報欄;綜合知識欄。
5、校運會,藝術節;元旦聯歡會;詩歌朗誦會;辯論賽。
6、心理咨詢室;心語信箱;校報精神衛生講座專欄。
7、圖書館;閱覽室;電子閱覽室。
學校章程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師生員工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第三條 安全工作要堅持以下原則:(1)安全優先;(2)預防為主,防治結合;(3)教育與保護相結合;(4)及時、合法、公正處理安全事故。
第四條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按照學生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點,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提倡學生自愿參加意外傷害保險。
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和認知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第五條 對維護學校安全有顯著成績或者有特殊貢獻的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 領導和管理
第六條 我校安全工作接受政府和區教育局的統一管理,接受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 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日常安全管理與監督,班主任承擔對學生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責任。
教職員工均有維護學校安全和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網絡,配備安全工作聯絡員。
第九條 實行門衛制度。學校安全保衛人員有權要求出入學校的人員出示身份證件。
禁止未經同意的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限速限道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
任何人不得在學校打架斗毆、尋釁滋事,不得將非教學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學校安全的物品帶入校園。
加強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學校安全保衛人員應加強校園內部的巡邏。
第十條 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實行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
配備可以處理一般傷病的醫療用品和兼職衛生人員;做好常見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做好學生心理衛生工作。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務是,在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中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師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十二條 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對學生進行安全預防教育,使學生接受比較系統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病、防體育運動傷害、防火、防盜、防震、防煤氣中毒等安全知識教育。
第十三條 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積極開設安全教育課,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教學的各個方面。積極爭取有關部門配合,對師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演練,掌握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
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集中對師生和社會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為學校安全教育周。
第十四條 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問題而導致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第四章 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五條 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把安全責任落實到相關處室和個人。
第十六條 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每月組織人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第十七條 大型活動審批制度。組織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并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責任人。
第十八條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每學期期末,將安全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教育主管部門。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全力組織搶救,并在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重大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處理結束后,在一周內書面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第五章 安 全 管 理
第十九條 加強校舍安全管理。校舍、設施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規范標準,防火、防盜、防水、防雷電等功能齊全。有完好的照明設施。
定期對校舍進行勘驗檢查和維修。凡發現破、漏、裂、塌、沉等情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修繕、加固或翻新。
第二十條 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配備各類消防設施、器材,保證完好,保障所有通道暢通。
第二十一條 加強對大型社會活動安全管理。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大型活動,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外出前對師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告知學生在活動中應當注意的事項,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學生安全。
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不擅自組織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不組織學生參加搶險、救災等危險性活動。學校有權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第二十二條 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加強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聯系,在學校附近的道路口,劃出人行橫道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二十三條 加強體育安全管理。體育活動場地、器械應當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生標準。體育教師應當加強運動技術要領和準備、整理活動的指導,做好學生活動中的安全保護。
在組織學生體育競賽、軍訓等較為劇烈的活動時,要禁止有病、體弱及身體不適者參加。
第二十四條 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區教育局《關于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加強實驗教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實驗課應當有教師現場指導。對易燃易爆物、放射物和劇毒藥品等要按照公安、消防、衛生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嚴格管理。
第二十六條 加強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采取網絡技術防范措施,嚴格控制有害信息源,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在網上傳播。
第二十七條 加強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建立值班巡邏制度,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項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積極配合公安部門予以制止和處理,確保校園安全。
第二十八條 在暑假、寒假前組織人員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在節假日安排人員值班,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第二十九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學校門前及其兩側規定范圍擺攤設點、堆放雜物,不得依傍學校圍墻搭建建(構)筑物。
第三十條 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與公安、交通、衛生、文化、綜合治理等部門密切配合,及時消除有礙學校周邊秩序和學生安全的各類治安隱患。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章程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名稱:x縣華晶學校
第二條學校性質:x縣華晶學校為各股東自愿出資開辦,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學校宗旨:x縣華晶學校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有關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全新的教育理念,堅持教育創新;努力實施素質教育,創建特色學校;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
第四條x縣華晶學校自覺接受x縣教育科技局和x縣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民政局社團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學校住所:河北省x縣城區北環路北。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學校業務范圍:中小學教育教學
(一)全日制小學,已經x縣教育科技局批準,并領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二)初中,已經保定市教育局批準,并領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x縣華晶學校依法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x縣華晶學校的權利機構。董事會成員為5人,董事由出資人推選,每屆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八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x縣華晶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計劃;
(二)決定x縣華晶學校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決定x縣華晶學校的彌補虧損方案;
(四)決定x縣華晶學校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五)決定華晶學校合并、分立、變更、解散方案;
(六)決定x縣華晶學校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x縣華晶學校校長,根據校長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x縣華晶學校副校長、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
(八)決定制定x縣華晶學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決定修改x縣華晶學校章程。
第九條董事會每年好召開至少兩次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開董事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董事聯名提議時。
第十條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
第十一條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二條董事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會議董事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贊成票和反對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權作最后決定。
第十三條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的人員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并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出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委托書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四條出席董事會的人數必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人數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連同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第十五條董事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必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六條x縣華晶學校設立監事會,監事由出資人選舉產生和更換。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負責對董事會成員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察,防止其濫用職權,侵犯x縣華晶學校及x縣華晶學校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并推選一名召集人。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單位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第十八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單位的財務;
(二)對董事、校長執行職務時違法法律、法規或單位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校長的行為損害x華晶學校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校長予以糾正。
第十九條監事會議施行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的表議制度。監事會議需經過半數的監事表決同意,方為有效。
第二十條監事的`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監事不得兼任單位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一條校長對董事會負責。并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x華晶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x華晶學校年度教育教學活動計劃;
(三)擬定x縣華晶學校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定x縣華晶學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單位副校長、財務負責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意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七)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八)校長列席董事會議。
第二十三條校長在形式職權是,不得變更董事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范圍。
第二十四條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校長不能行使職權是,由校長指定的副校長代其形式職權。
第四章x縣華晶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為x縣華晶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檢查董事會議的實施情況;
(三)代表x縣華晶學校簽署有關文件;
(四)法律、法規和x縣華晶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x縣華晶學校經費來源:
(一)董事個人出資;
(二)在核準的辦學范圍內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三)利息;
(四)捐贈;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x縣華晶學校經費必須用于x縣華晶學校章程規定的辦學范圍和事業的發展,盈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盈利不得分配,解體時財產不得私分。
第三十條x縣華晶學校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x縣華晶學校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x縣華晶學校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辦分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條對x縣華晶學校章程的修改,須經董事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四條x縣華晶學校修改的章程,須在董事會通過后十五日內,經x縣教育科技局審查同意,并報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五條x縣華晶學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有董事會表決通過,并報x縣教育科技局審查同意。
第三十六條x縣華晶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力迫使x縣華晶學校無法繼續活動;
(二)x縣華晶學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三)單x縣華晶學校宣告破產;
第三十七條x縣華晶學校終止前,須在x縣教育科技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外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x縣華晶學校經x縣教育科技局審查同意,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x縣華晶學校和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x縣教育科技局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負責
第四十條本章程經20xx年9月1日起實話表決通過。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董事會。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自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值日其生效。
學校章程5
前言:“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學生的管理和教育是我們家長和老師共同的責任。“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希望我們的學生“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第一條:本校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履行學校和班級工作,尊重他人的.人格。
2、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第二條:遲到、曠課
3、任何學生的遲到需向任課教師解釋原因。
4、學生遲到次數過多或曠課將通知家長。
第三條:缺席
5、學生缺席三天及以上必須報告校長。
6、除疾病以外,不允許缺席三天及以上。
7、學生患傳染病而缺席,重返學校需出示醫院證明。
第四條:學生用書及書包
8、學生學習用書必須寫上學生姓名,提倡包書皮。
9、任何書籍丟失應報告教師。
10、學生應當愛護課本,破壞嚴重者將予以教育。
11、所有學生都有背書包上學的義務。
第五條:學生作業及學習成績
12、學生必須完成教師布置的作業,按時上交,及時訂正。
13、期末成績報告單,學生必須交到家長手中。
第六條:上課時間進出學校
14、進入學校的學生,門衛室予以登記并及時與班主任聯系。
15、學生上課時間外出,門衛應予拒絕。
16、學生有特殊情況外出,應當征得班主任同意并在門衛處登記。
第七條:學生進入辦公室
17、必須報告教師,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18、進入辦公室后應保持安靜。
第八條:學生兩堂課之間活動
19、提倡學生到教室外活動、休息,反對大運動量活動。
20、必須做好下堂課的準備工作。
21、上下樓梯靠右行,學校建筑內以步行為主,腳步聲要輕。
第九條:學生衣著
22、上學必須穿著整潔,胸卡必須掛在胸前,少先隊員必須掛紅領巾或佩隊徽。
23、上學及放學途中學生必須戴小黃帽,但教室里不允許戴帽子。
24、逢重大節日或升旗儀式時須穿校服。
第十條:體育課
25、上課必須穿便于運動的服裝和鞋子。
26、室外體育課不允許學生逗留在教室里。
27、學生免上體育課,須出示醫生證明。
第十一條:學校設施、場地、器材
28、所有學生都可以使用,但必須愛惜。
29、因故意損壞或因不守紀律引起的損壞,學生必須賠償,費用由家長支付。
第十二條:校內遺失
30、學校提倡學生不帶零用錢和貴重物品,因此造成的損失學校不負責任。
31、校內任何偷竊行為將受到懲戒,并與家長聯系。
第十三條:禁止
32、禁止學生吃零食、上課時間飲水、亂丟果皮紙屑。
33、嚴禁攜帶可能造成他人傷害的非校園使用物品,如刀、玩具槍等。
34、嚴禁言語和身體的攻擊性行為。
第十四條:懲戒與教育
35、學生有接受校內所有教師教育的義務。
36、教師有權實施懲戒,但需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
37、一切有過錯行為的學生將被提出改進措施,如口頭檢討、書面檢討等。
38、學校對學生的懲戒分為警告、嚴重警告、通報批評等。
學校章程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的規范管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任丘市議論堡中學
第三條 學校性質:任丘市教育體育局直屬公辦中學。學校實施初等義務教育,學制為三年。
第四條 學校辦學宗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為國家培養高素質人才。
第五條 學校的辦學目標:全國知名,省級一流,教育高質,管理高效。
第六條 學校的育人目標:全面發展、身心健康、學會求知、善于創新。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主義公德的意識,集體主義意識和文明行為習慣;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潑開朗的性格;自理能力、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閱讀、書寫、表達、計算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初步的適應環境能力,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健康的愛美情趣。
第七條 校風:堅定、團結、勤奮、活潑
校訓:誠實儉樸、文明守紀、全面發展、立志成才
教風:嚴謹治學、教書育人、務實奉獻、開拓創新
學風:學有雄心、聽講專心、作業細心、預習耐心
第八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九條 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副校長、主任、副主任、教師和其他人員。設置教導處、德育處、教科室和總務處等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黨支部,全面負責黨務工作。黨支部有書記、支委等人組成。
第十一條 學校黨支部是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是團結、帶領教職工完成黨在學校的各項任務的政治核心。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適應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和權利如下: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遵循育人規律,提高育人質量。
2、有權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指令,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的重大問題行使最后決定權。
3、按有關規定權限和程序,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有權對教職工進行分工和管理。
4、對國家撥給學校的辦學經費及其他經費,校長有權決定使用方案,對校舍和設備,有權合理安排和使用,并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三條 校長工作原則:
1、正確處理黨政關系,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向黨組織通報工作,重大決策要主動征求黨組織意見,請黨組織提出意見,參與決策。
2、校長應充分尊重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對有不同意見者,應正確看待,不得阻撓,打擊報復。
3、不搞特權,廉潔奉公,不搞以權 謀私。
4、努力加強政治思想及業務、文化知識的學習,提高個人素質,率先垂范,深入教學第一線,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素質。
準。
學校章程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師生的身心健康,創建良好的健康環境,以“健康第一”為理念。
第二條 營造“仁愛、幸福、自然、和諧”校園氛圍,促進學生的全面成長,關注教職工的幸福感為宗旨。
第三條 以促進學校全面工作,帶來人人和諧發展為目標。
第二章 健康政策
第四條 建立衛生制度,加強學生個人衛生、環境衛生的管理。
第五條 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飲食衛生管理,辦好學生膳食。加強營養指導。
第六條 制定教師禁煙、學生禁煙的政策。
第七條 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
第八條 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做好急慢性的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時做好地方病的預防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物質環境
第九條 采取有效措施,使環境保持安全衛生
第十條 學校提供足夠的衛生設備和安全飲水
第十一條 各項設備齊全,維持良好,避免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條 努力創造優良的物質條件以完善學習環境。
第四章 社會環境
第十三條 創建仁愛、幸福、自然、和諧的校園環境。
第十四條 加強家校溝通、社區互動,成立家長委員會,并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第五章 健康技能
第十五條 把健康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工作之中,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教育和課外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積極向上的學習和生活情趣。
第十六條 健康教育課程設置充分考慮學生在理論上理解以及在實踐中應用能力的培養。
第六章 健康服務
第十七條 為學生和教職工提供基本的健康服務。
第十八條 請專家對教師和家長進行健康技能培訓。
第十九條 開展各種活動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如運動會、籃球賽、國際藝術節、素質拓展活動、趣味運動會、毅走活動等。
第二十條 利用工會定期開展有利于教職工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提升幸福感。
學校章程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福州市學校。
第三條學校性質:甲乙丙共同投資聯合舉辦的學校。
第四條辦學宗旨:倡導理念。
第五條學校地址:福州市。
第六條本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擔任。
第七條出資人要求從學校的辦學結余中提取適當比例做為合理回報,其余結余主要用于教育的再投入和改善教職工工資福利。(或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所有結余用于學校再投入)
第八條學校的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每年按要求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發布。
第九條學校的審批機關是福州市教育局,登記機關是福州市民政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活動。接受審批機關福州市教育局和登記機關福州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辦學范圍
第十條學校業務范圍:
(一)辦學類別:
(二)辦學層次:
(三)辦學形式:招生對象。實施普通全日制教育或非學歷的短期培訓。
(四)辦學形式:
(五)學制:
(六)擬建辦學規模:教學班個,辦學規模人。
第三章管理體制
第十一條學校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學校董事會是本學校的權力機構,首屆董事會由舉辦者推選,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
第十二條第二屆后的董事會由舉辦者推選與民主選舉相結合方式產生。董事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三條董事會對舉辦者(或出資人或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七)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設置;
(八)須由董事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董事會除了按民促法對董事人員組成要求外,應當注重在教職工中選拔推推薦有豐富教育教學經驗的老師參加董事會,實現科學與民主決策。
第十五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若干名,以全體董事的2/3以上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十六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學校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學校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學校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一名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由副董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八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校長提議時。
第二十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十五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副董事長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董事會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會議董事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當贊成票和反對票數相等時,董事長有權最后決定。
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但在討論下列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董事會組成人員中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和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由審批機關向社會公告);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
(六)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學校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學校存續的時間。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二十七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學校章程,致使學校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學校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學校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學校章程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學校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學校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學校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學校財產;
(五)不得挪用學校資金,或擅自將學校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董事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學校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學校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學校資產為學校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董事會同意,不得泄露學校秘密。
第二十九條未經學校章程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學校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三十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召開會議予以撤換。
第三十一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三十二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學校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董事長應盡快召集余任董事召開臨時董事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董事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三十三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學校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學校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學校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四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學校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學校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董事兼任學校行政職務的,其所享受的學校工資待遇按學校人事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學校監事、校長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十七條學校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董事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三十八條董事、校長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四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董事會予以撤換。
第四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章程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四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學校的財務;
(二)對董事、校長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學校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校長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學校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董事會或教育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章程規定或董事會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學校承擔。
第四十五條學校設校長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校長、副校長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校長、副校長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學校董事會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校長每屆任期三年,校長可連聘連任。
第四十七條校長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學校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學校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學校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學校的基本管理制度;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學校副校長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學校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學校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學校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八條校長依法是董事會的當然董事。
第四十九條校長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學校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校長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第五十條校長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一條校長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校長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校長與學校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五十二條學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執行國家的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二)維護受教育者、教職工合法權益,保證受教育者、教職工的人身安全;
(三)遵守法律法規,貫徹有關政策,接受上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督導評估,檢查監督。
第五十三條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的產生和罷免由學校董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四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五十四條經費來源
(一)舉辦者出資;甲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
(二)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合法收入;
(三)利息;
(四)捐贈;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五條學校資產主要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校資金主要用于以下以幾個方面:
(一)各類人員工資、講課金、辦公費、水電費、教學設備費;
(二)扣除辦學成本的辦學結余資金,以25%的比例提取為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基本建設,大型設備的添置更新;以10%的比例提取福利基金,用于教職工的福利性支出;
(三)從年度學費收入中,以3%提取風險保證金;
(四)從學校年度收入扣除教學成本、依法預留的基金及有關稅費后,形成的年度辦學結余中提取合理回報(不要求合理回報的另行表述)。
第五十六條學校接受的資助或捐贈,依照與資助人或捐贈人所約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五十七條學校嚴格按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十八條學校董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或變更舉辦者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清算。
第五十九條學校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審批機關、財政部門、登記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以及自身民主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
第六十條學校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以學校依法制定的《關于教職工薪金福利標準》執行。
第六十一條學校經費支出的審批和支付須有經辦人員簽字,有關人員證明驗收,物質采購須填報《申購單》并辦理進倉手續,財務審核,分管領導審批,最后由校長審批支付。
第五章終止和清算
第六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應當終止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根據學校章程規定的辦學期限,董事會決議終止,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并經審批機關批準而終止的;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教育主管機關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五)其他引起學校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三條學校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終止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董事會決議確定。
學校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終止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學校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終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學校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終止的,由審批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四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校長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學校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五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學校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學校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學校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學校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六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六十七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在清理學校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董事會或者審批主管機關確認。
第六十九條學校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應退受教育者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支付學校教職工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及支付清算費用;
(四)清償學校債務;
(五)償還其他債務;
(六)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歸教育主管統籌用于辦學)。
學校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五)項規定清償前,股東不能進行分配。
第七十條清算組在清理學校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學校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一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董事會或審批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應當自董事會或者審批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學校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學校登記,并公告學校終止。
第七十三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學校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學校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教職工權利義務及規章制度
第七十四條學校依法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工作條件建設與勞動保護。
第七十五條全體教職工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通過工會組織,參加學校民主管理,監督學校的各項活動和管理人員的工作;
(二)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定期召開教職工大會,每年不少于二次。法定代表人向教職工報告學校工作,討論民主管理意見;
(三)學校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并依法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四)學校教職工享有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權利。
第七十六條教職工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校章程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維護學校的利益;
(二)努力學習政治文化和專業知識,開展教育創新,提高自身素質。
第七十七條學校建立以下基本規章制度主要有:(附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招、辭聘規定》
(二)《教職工考勤考核辦法》
(三)《教職工薪金福利標準》
(四)《教務管理若干規定》
(五)《學生管理制度》
(六)《財務管理辦法》
(七)《學生德育工作規范》
第七章變更程序
第七十八條學校的分立、合并,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學校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七十九條學校舉辦者的變更,由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書面提出申請,學校董事會按審批機關的要求組織對其進行財務清算后,由學校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八十條學校名稱、層次、類別、地址的變更,由學校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八十一條學校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由學校董事會向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并按審批機關的要求組織對其進行財務審計后報審批機關予以批準。
第八十二條學校校長的變更,由學校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核準后予以聘任。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八十三條學校章程的修改,須經學校董事會2/3以上組成人員同意通過,并由學校董事會報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報登記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十章附則
第八十四條本章程修改權及解釋權屬學校的董事會。修改后的章程,報福州市民政局備案。學校原章程即日起終止作廢。
第八十五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八十六條本章程于20xx年xx月xx日經審批機關福州市教育局核準,自登記機關福州市民政局20xx年xx月xx日予以登記之日起生效。
學校章程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學校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化學校制度,爭創一流管理、一流師資、一流質量的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xx小學
第三條學校校址:xxxxxxxx
第四條辦學性質:經登記批準,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民事責任。xx學校是一所xxx小學,學制為六年。
第五條學校面向xx招生,招生對象為小學生,招生規模以藁城區教育局核定的班級和人數為準。
第六條辦學宗旨與使命:學校以“三個面向”為指針,以教科研為先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力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建立健全各種組織機構,規范師生言行,提高師生依法治校的自覺性,加強學校內部管理,逐步實現學校管理科學化,教育教學規范化,師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養合格化,全面提高辦學水平。
第七條學校以“務實、創新、團結、拼搏”為校風。以“會教、樂教、善教、嚴教”為教風。以“文明、團結、勤奮、向上”為校訓。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八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依法治校責任制。校長有下列權力: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的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校長審批制度。
(四)招生管理權。按市教育局有關招生規定,保證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第十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三)按照教育規律辦學,摒棄應試教育的做法,實施素質教育,開齊、上足、上好各門學科。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一班人”的集體智慧和力量。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六)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生安全。
(八)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全校一盤棋。
第十一條學校建立由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參加的校務委員會,參與制定、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其他規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重大事項應在校領導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依靠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工會、教職工大會、少先隊等組織的作用。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大會,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凡屬教職工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都應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依法保障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學校設置教導處、德育處、安全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十六條學校依法實行信息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學生、社會公眾對學校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第十七條學校依法健全校內糾紛解決機制,綜合運用信訪、調節、申訴等爭議解決機制處理學校內部各種利益糾紛。學校建立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機構和校內教師申辯處理機構,明確申訴處理機構的人員組成、受理及處理規則。
第十八條學校依法接受教育及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九條學校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條學校接受物價、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建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依據國家教委《小學管理規程》,從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全面負責,教師人人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
(一)各學科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少先隊工作。
(二)貫徹執行《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范,做到對己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三)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
(四)加強特色班集體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管理的作用。努力營造班級育人環境,使班集體逐漸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及公認的行為準則,推進班級文化建設。
第二十三條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范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二十四條做好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絡的各項工作,廣泛聯系家長,做好家訪工作,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完善家長學校及家長委員會的講課及會議制度,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
第二十五條重視學生的體育和美育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學校體育工作的法規,抓好體育課、眼保健操、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等學校體育工作各個環節。
第二十六條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范漢字。第二十七條堅持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采用現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八條依據國家教委《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停課。
第二十九條對教材、學習資料統一征訂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三十條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每學期不少于一篇。
第三十一條學校取消期中考試,實行學期綜合考核制度。第三十二條廢除百分制,全面實行等級制記分,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三條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三十四條學校班主任、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裸,不得歧視后進生。
第三十五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學生檔案管理等各項紀律制度。
第四章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三十六條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xx萬元。學校具體經費來源xx撥款。
第三十七條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學校加強對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四十條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定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四十一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行政事業性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十二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三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實行服務承諾制。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范。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四十四條依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四十五條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務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六條總務處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學校校產按有關規定管理。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匯報。認真做好校產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學校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管理,嚴守財經紀律,并接受主管部門的審查和監督。
第四十八條學校后勤工作堅持服務育人的原則,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學的原則,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
第四十九條搞好學校整體建設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第五章環境管理
第五十條全體教師應齊心協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
第五十一條嚴格校園環境管理。要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教室里的板報定期更換。
第五十二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認真處理好家庭關系,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子女的教育。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第五十三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五十四條建立健全衛生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確保校內無雜草、墻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
第五十五條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擺放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五十六條校內師生自行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擺設攤點。學校門前不得設有臺球、電子游戲機、錄像廳等影響學校工作的娛樂場所。
第五十七條總務處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
第六章教師管理
第五十八條學校教職工由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組成。
第五十九條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六十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六十一條教師要敬業愛崗,遵循教育規律,服從校長領導,勤懇工作。
第六十二條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第六十三條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總結或專題小結。
第六十四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十五條教師應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良好的師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教學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
第六十六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教育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六十七條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六十八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學生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根據學校《獎懲條例》予以處分,如有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六十九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在學校中應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十條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青少年學生犯罪,在全體學生中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七十一條教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
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章學生管理
第七十二條凡被學校錄取或轉入學校學習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學校學籍,為學校學生。
第七十三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有意見,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三)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四)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七十四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規范行為,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學苦練,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紀,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和雜物、不亂寫亂畫、不在校園內騎車、不損壞綠化、不講粗話臟話。
(五)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七十五條學校按照市、區(縣)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生學籍檔案,依法辦理學生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依法對學生給予獎勵和扣分。
第七十六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十七條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手冊,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計入學生本人檔案。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建立少先隊大隊部,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第七十九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申請、助學金等活動形式提供資助。
第八章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八十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學校建立或者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八十一條學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愿的基礎上,組織家長選舉組成家長委員會。學校為家長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家長委員會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第八十二條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學校矛盾等工作。
第八十三條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第八十四條學校以電話,飛信等形式督促每個家庭應擔負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務,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學習任務。
第九章附則
第八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全體教師審議通過后報教育局批準。
第八十六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第八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以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政策為準。
第八十八條本章程的修訂由校長提出,經教職工大會審議,校務會議通過,報藁城區(縣)教育局核準后生效。
第八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校長負責解釋。第九十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學校章程10
在我心中涌動著一股熱潮,那是對學習學校章程的熱情。章程,這一看似抽象卻涵蓋諸多內容的概念,在此刻在我心中泛起了漣漪。
學習學校章程的過程對我來說是一種提升與洗禮。它讓我了解到學校的教育理念、管理方式、校規校紀等各方面的細節。這些章程不是抽象的符號,而是實實在在關乎我們的學習生活、關乎我們未來的藍圖。每一個詞匯,每一段文字,都充滿了深意和力量。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深感章程的嚴肅性和重要性。就像我們在游戲中需要遵守規則,章程就是我們學習生活的游戲規則。理解并尊重這些章程,讓我在學習的道路上更加得心應手。
學習學校章程也讓我對學校有了更深的理解。我明白了學校的辦學理念,明白了為何有些規定設立在那里,明白了一些決策背后的原因。這種理解讓我更加尊重學校,尊重那些為了我們的學習生活付出努力和心血的人們。
回首學習的過程,我感到無比充實和滿足。我不僅學到了知識,更理解了規則,明白了責任。我明白了作為學生,我們應有的責任和義務,我明白了尊重規則的重要性。這些領悟對我未來的學習和生活都將產生深遠影響。
我深感學習學校章程的重要性,這不僅是一次學習的機會,更是一次成長的機會。我期待在未來的日子里,我能將所學應用到生活中,用章程指導我的行為,用章程提升自我。我期待在未來的日子里,我能更加成熟,更加有責任感,更加尊重規則。
總的.來說,學習學校章程的經歷讓我收獲頗豐。我明白了規則的力量,明白了理解規則的重要性,更明白了尊重規則對于個人成長的重要性。我深感,只有尊重并遵守規則,我們才能在生活中找到平衡,才能在學習中取得成功。我期待在未來的日子里,我能將所學應用到生活中,用章程指導我的行為,用章程提升自我。我期待在未來的日子里,我能更加成熟,更加有責任感,更加尊重規則。
同時,我也認識到,章程不僅僅是一種規則,更是一種精神,一種理念,一種態度。章程讓我們明白,我們的行為不僅僅是對自己的尊重,也是對他人的尊重。章程讓我們明白,只有通過尊重和遵守規則,我們才能實現自我價值,才能實現個人成長。
我深感,每一次的學習,都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機會,都是一次自我成長的機會。我期待在未來的日子里,我能持續學習,持續成長,用章程指導我的行為,用章程提升自我。我期待在未來的日子里,我能更加尊重規則,更加尊重生活,更加尊重自我。
最后,我要感謝學校為我們提供了這樣的學習機會,讓我們有機會深入了解學校的章程,有機會深入了解規則,有機會深入了解自我。我期待在未來的日子里,我能將所學應用到生活中,用章程指導我的行為,用章程提升自我。我期待在未來的日子里,我能更加成熟,更加有責任感,更加尊重規則。
學校章程11
第一章總則
為加強學校與家長之間的聯系,密切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作,本制度制定,提出學校家長委員會的組織、職責、權利與義務,以及管理和服務的具體辦法,規范學校家長委員會的運行。
第二章組織形式和名稱
學校家長委員會是學校和家庭之間聯系的紐帶和橋梁,依法設立,以學校和家長為主要成員,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可分為校級和班級兩個層次。學校家長委員會主席須為學校和家長共同選舉產生,名稱為“學校家長委員會”。
第三章職責
(一)學校家長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協助學校開展管理和服務工作,并為學校決策提供咨詢意見;
2、發揮家長的主體作用,參與學校的管理,積極配合學校的教學工作;
3、鼓勵家長們熱情參與學校的實踐活動,增強家校互動和溝通,促進家庭教育。
(二)校級學校家長委員會的職責是:
1、研究學校制定的教學、管理及育人方案,向學校提出建議; 2、協助學校開展家庭教育,組織開展有益的家庭教育活動; 3、監督學校教學評估、德育評價和保衛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4、協助學校開展學科競賽、藝術節、文化課外活動等工作; 5、協助學校籌備家長學校的相關課程,豐富家長的.教育知識。 (三)班級學校家長委員會的職責是:
1、協助班主任進行班級管理,積極配合教師的教育工作; 2、與班級家長充分溝通,協調家校關系,開展班級家長會議;
3、幫助班級教師組織學生的各項學科活動或其他與學生發展有關的活動;
4、關注學生的學習進展,及時向家長反映學生在學習、生活、心理方面的問題。
第四章成員和選舉
(一)學校家長委員會組成人員
學校家長委員會,由學生家長代表、學校行政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其中:
1、學生家長代表應覆蓋所有年齡段、所有社會群體,以全面代表家庭群體;
2、學校領導和教師代表能夠提供專業的教育知識和管理經驗,以面向學校管理、教師專業層面代表學校的利益。
(二)學校家長委員會的選舉辦法
1、學校家長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等職務應全體成員選舉產生;
2、選舉應依法公開、公正、透明,選舉結果應當公開發布; 3、學校家長委員會任期為兩年,期滿后需重新選舉。在任滿一年前,應當開始進行選舉工作,任期兩年;
4、選舉應先進行提名,由學校領導層擬定候選人名單,由學校全體家長進行表決,票多者當選;
5、主席、副主席、秘書等職務產生,應當由學校家長委員會近一半以上成員一致通過。
第五章工作機制
(一)學校家長委員會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定會議制度、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完善各項工作的制度和流程,確保工作有條不紊。
(二)學校家長委員會每年至少應召開兩次會議,并根據需要舉行臨時會議。聚焦學生實際需要、學校管理需求等議題,共商發展,共同維護學生利益。
(三)每年年底應當對學校家長委員會工作進行總結,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下年的規劃。同時應當根據需要及時發布學校Newsletter,以便及時發布學校家長委員會官方信息、最新活動等。
第六章責任和義務
(一)學校家長委員會應當具有服務意識,為學生、家長、學校服務,依法行使職權。
(二)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工作的公正、公開、透明,保證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
(三)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不得泄露學校保密資料,不得隨意發表和傳播不利于學校現狀和聲譽的言論和信息。
(四)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應當珍惜學校、家校合作的機會和資源,為推進學校改革發展,為共同培養優秀的學生而努力奮斗。
第七章附則
(一)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相關規定立即生效;
(二)本章程解釋權歸本學校擁有。
學校章程12
當前占一半的學生受多方面因素影響,學習興趣不高或沒有興趣,不少的教師對職業的認同感不強,缺乏工作激情,教學質量平平,家長滿意度不高。如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質量強校,提高家長。社會滿意度?探索中,我有困惑,但更多的是圍繞困惑思考,在探究。實踐中成長。 聆聽了中國教育學會會長 顧明遠 先生。教育部基礎教育課改中心教學處處長付宜 紅
女士。北京 師范大學 博士生導士 余雅風
女士等教育專家的講座,促使我從當前的困惑中走了出來,進一步明確了質量強校的著力點:一是學校及教師要充分保障學生受教育權,不落一個學生,教學方式方法上盡量適合全體學生,幫助每位學生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有效提高學習興趣;二是全力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解決教師隊伍缺乏工作激情問題。
學習興趣不高或沒有興趣,會引起學生厭學或輟學,是當前教育中的〝真問題〞,真問題的解決,應該使學生從被動的學習中走出來,有機會主動選擇,主動學習,在知識海洋中地探索中成長,享受付出帶來的喜悅與收獲,在成就中體驗。錘煉。作為一名學科教師應在這一方面深度思考,并著力實踐。 式教學,切切實實啟迪學生思維,使課堂有效。高效。提高學習效率為學生減負,轉變學習方式是當前學生提高學業成績的主要途徑,教師一定要指導學生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擯棄機械重復。死記硬背的學習方式,切忌以犧牲休息時間和身體健康的辦法來提高學業成績。關注學生心理為學生心理減負,學生學習的壓力源于家庭或自己,就家庭來說總希望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將來一定考個名牌大學,來光宗耀祖,沒有考慮孩子的實際,給孩子很大的壓力;就個性強的學生來說,生怕別的學生比自己強,總希望自己一路取勝,怕失敗,失敗后又不能正確對待,實際上在自我施加的強大的壓力下沒有取得好的學習效果,這就要求我們教師躬下身來做學生生活中的朋友。學習上的伙伴,勤指導,常鼓勵,幫助學生及時拋掉沉重的.心理負擔,輕松學習。
四是多給學生一些關愛,讓學生感受在校如在家的溫馨。當前受打工潮流影響,農村家長都外出打工,孩子留守在家在校,缺少父愛。母愛,性格會孤僻,習慣會變差,學習會不安心,這就要求學校及教師通過多種方式演繹父母愛。像當前我縣各校建設〝留守兒童之家〞的措施就非常好,不必多大投入,就給留守孩子一個〝家〞,讓孩子們在〝家〞中上網。看電視。打親情電話。進行親情 視頻,在這里緩解思親之緒,在這里感觸教師演繹的父母愛。
顧明遠
先生在學術報告說:〝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教師〞。這一觀點決不是對教師的貶低,更多地強調了教師本身要豐富內涵,學校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激發教職工工作積極性。作為一名校領導,應該關注教師生存狀態,為教職工減負,喚起他們的責任心和事業感。
一是經濟上為教師減負。建立健全教師關愛機制,結合實際擬定慰問。幫扶教師制度,關注教師家庭經濟困難,解決教師在生活的實際問題,在不違背政策的前提下利用自創勤工儉學經費提高職工福利待遇,盡量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 二是心理上為教師減負。多關注教師自身的情趣和心理狀態,多開展一些教職工文體活動,通過集體活動倡導教職工心態平和,積極上進,遠離消極,扔掉煩惱,只有自己陽光,才能給學生帶來陽光。 三是工作上為教師減負。進一步夯實〝訪萬家平臺〞,讓家長明確自己就是孩子〝第一位式的教師〞。教師不是所謂的〝保姆〞,要盡到家庭對孩子的培養責任,理解。支持教師,讓教師用更多的精力提高教學質量。合理配置師資,做到學科配套,讓教師找到合適的崗位和展示的舞臺,這樣一來,他們工作起來就會得心應手。輕松愉快。
學校章程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xxx大學校友攝影俱樂部(以下簡稱俱樂部)是由xxx大學校友自愿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俱樂部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活動,并自覺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弘揚中華民族優良道德風尚。
俱樂部的英文名為:Maritime University Alumni Photography Club(縮寫為SMUPC)
第二條 俱樂部住所地
俱樂部辦公地點為:xx市xxx區xx大道1550號燈塔校友之家
電話:xxx 郵編:xxx
第三條 俱樂部的管理
俱樂部接受xxx大學校友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 俱樂部的宗旨
俱樂部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前提下,開展多種形式的聯誼、學習、交流、培訓、研究等活動,實現校友間增進友誼、相互幫助、資源共享、共同進步的目的;促進校園文化的傳承與發展,提升學校人文素質,關心和支持母校的發展;積極為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貢獻力量。
第五條俱樂部的業務范圍
(一)探尋各種渠道加強校友間溝通、交流和合作,增進同學友誼,搭建校友攝影愛好者藝術聯誼、作品交流的平臺;
(二)根據需要,適時組織各種形式的專題講座、學術研討、沙龍、采風、作品展覽等活動,凝聚校友攝影愛好者的智慧和能量;
(三)下設“海子視覺”校友攝影作品交流網站,會員上傳的攝影作品版權歸校友會和“海子視覺”網站共同所有,由xx舶云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攝影作品的.版權管理;
(四)發揮xxx大學人才和智力資源優勢,為校友學業和事業發展提供支持;
(五)探索海大文化與攝影文化、海大人精神與攝影師精神的融合發展;
(六)承擔社會責任,組織開展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七)依法開展會員認可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會員資格和入會程序
會員資格:
(一)擁護本章程;
(二)有加入俱樂部的意愿;
(三)愛好攝影的xxx大學校友。
符合以上條件,與俱樂部登記后,可成為俱樂部會員。
第七條 會員享受的基本權利
(一)在俱樂部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權通過正當途徑和方式對俱樂部各級組織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批評和建議;
(三)有權參加俱樂部的有關會議,有權參加俱樂部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遵守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俱樂部章程;
(二)執行俱樂部會員代表大會、俱樂部理事會的決議,積極支持和參加俱樂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維護俱樂部的形象和聲譽;
(三)積極為俱樂部的發展建言獻策,努力完成俱樂部委托的各項工作;
(四)會員以上傳原創作品入會,不用再另繳納會費
第九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俱樂部。會員如果1年內不上傳作品或不參加俱樂部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俱樂部運行一段時期具備社會及市場價值后,經會長會議議定可向會員收取年度會費。
第十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和罷免
第十一條 俱樂部會員代表大會及其基本職責
俱樂部的最高權力機構為俱樂部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理事會可以決定提前或延遲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須由出席會議半數以上的代表通過方為有效。
會員代表大會的權職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俱樂部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俱樂部理事;
(三)審議俱樂部理事會各種工作報告、財務報告;
(四)決定俱樂部的終止事宜;
(五)決定俱樂部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俱樂部理事會
俱樂部理事會是俱樂部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組織俱樂部日常工作,對俱樂部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報告工作,服務俱樂部全體會員。
俱樂部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俱樂部理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理事會的召開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其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理事表決通過才能生效。
理事會職責
(一)籌備召開俱樂部會員代表大會;
(二)執行俱樂部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三)提出修改俱樂部章程的建議;
(四)向俱樂部會員代表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預決算報告;
(五)經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
(六)及時向全體會員通報理事會決議;
(七)其他應由理事會履行的職責。
第十三條 俱樂部會長會議
俱樂部會長會議,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召集,對俱樂部理事會負責。原則上,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理事等以本人報名認領、他人推薦等方式選擇人選,經會長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條 俱樂部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和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三)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相應職責;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等。
第十五條 俱樂部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任期三年。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
第十六條 俱樂部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條 俱樂部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長會議、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俱樂部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四章 俱樂部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八條 俱樂部經費來源
(一)“海子視覺”校友攝影作品交流網站會員攝影作品(商業運作帶來的收入)
(二)捐贈;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條 “海子視覺”上線運行并在市場上形成自身影響力后,俱樂部按照“海子視覺”校友攝影作品交流網站有關規定,可對作品下載人收取一定的費用。
第二十條 俱樂部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一條 俱樂部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二條 俱樂部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三條 俱樂部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四條 俱樂部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五條 俱樂部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接受財務審計。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條 對俱樂部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六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務處理
第二十七條 俱樂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八條 俱樂部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九條 俱樂部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構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俱樂部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俱樂部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俱樂部理事會負責解釋。
學校章程14
家庭教育是整個義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基礎,是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環節。學校是家庭教育的組織者,辦好家長學校是引導家長樹立教育子女的正確思想和觀念,掌握優教優育的'知識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舉措。為了規范我校在指導家庭教育方法和行為特制定本章程。
(一)組織領導
1、以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為首,教導處、教研處為核心,同時聘請家長代表、老同志、老領導組成的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明確責任分工,定期會商家長學校工作。
2、組織以在校生家長為核心的家長委員會,負責全面協調學校與家庭間工作。
3、學校教導處負責實施家長學校的具體教學工作。
(二)教學工作
4、確保家長學校有相對穩定的專、兼職師資隊伍,并聘請一些有理論工作和實際工作者來校輔導。
5、家長學校有相對固定的教學內容,并突出德育為首,強化素質教育。
6、家長學校有固定教學場所,正式掛牌授課。
7、家長學校的教學以面授為主,對外地學生或長年在外工作的家長借助其它媒介進行指導。
8、加強家庭教育的研究,努力提高家庭教育實效。
(三)教學管理
9、認真執行家長學校章程和上級有關精神。
10、家長學校的工作制度、辦學計劃、學員名冊、課程安排、授課教材、活動記錄、學習體會、經驗總結等資料要建立檔案。
學校章程15
xxx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廳的部署和要求,我校于20xx年4月啟動《新疆職業大學章程》編寫工作。
學校章程編寫工作是我校辦學歷史上的一件大事,是依法治校、依法辦學的根本要求,編寫工作得到了學校黨委的高度重視。學校黨委專題研究并及時成立了《新疆職業大學章程》編寫工作領導小組,由艾爾肯·阿不都卡德爾校長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章程的起草工作。
編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對高校章程原則、內容、程序、監督等環節要求,按照規范程序、充分論證、發揚民主、凝聚共識的工作原則,突出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充分體現我校的辦學特色和發展目標,反復征求意見,認真修改完善,完成了以下制定流程:初稿起草→自治區教育廳章程核準專家組預審并提出修改意見→提交學校教代會審議→學校校務會審議→學校黨委會審核通過→自治區教育廳章程核準專家組再次審核并提出修改意見→報送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形成了目前的申請核準稿。
我校章程申請核準稿共分九章、一百一十八條,對學校治校辦學工作做出規范,將是今后一個時期指導我校發展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核準執行后,將成為我校改革發展和穩定以及治校辦學的'基本依據和基本規章。
我校章程在制定過程中得到自治區教育廳法規處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導,章程核準專家組也給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見,對此我們全部予以采納并深表感謝!
xxxxx學校
20xx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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