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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大學科技學院招生章程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章程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章程是組織或團體的基本綱領和行動準則,在一定時期內穩定地發揮其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章程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三峽大學科技學院招生章程,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證學院招生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并結合三峽大學科技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中文全稱為三峽大學科技學院(以下簡稱 學院),國家標準代碼為13236,省招生代碼為C220,注冊地址為湖北省宜昌市大學路18號,郵政編碼為443002。
第三條學院為民辦的本科院校(),開設有39個本科專業和12個專科專業。學院對符合條件或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按照《獨立學院設置及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的相關規定,分別頒發三峽大學科技學院具印的畢業或學士學位證。
第四條本章程適用于三峽大學科技學院普通本、專科的招生工作。
第五條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院成立由院長、黨委書記、分管院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各學(課)部負責人、學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組成的三峽大學科技學院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是學院招生工作的決策咨詢、民主管理和監督機構,負責研究、審議招生政策和制度,監督學院本、專科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
第七條學院成立由分管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決策、審議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院本、專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并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
招生聯系方式為:
通訊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學路18號
郵政編碼:443002
電話:0717-6394011、6393106、6394010、6399538
傳真:0717-6393106
網址:http://kjxy.ctgu.edu.cn
E-mail:kjxyzbb@ctgu.edu.cn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院按照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廳核準下達的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結合各省(市、區)具體情況及學院總體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設置、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報學院招生委員會及湖北省教育廳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在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院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省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學院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院根據本校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按照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三條學院在調閱考生檔案時,對于各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各種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學院均予以承認。
第十四條學院所有專業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五條普通本、專科專業錄取原則:
非改革省份,分別按、文史類專業錄取,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標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優先錄取順序。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須符合我校設定的選考科目要求,錄取規則遵循生源屬地化原則,執行所在省(區、市)的相關政策。
考生專業志愿因專業計劃額滿而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向其他缺額專業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且無法滿足其專業志愿的,若考生書面申請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相關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類專業錄取原則:
我院認可所在省(市)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以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按我校在相應省市所在錄取批次統一規定的換算標準執行)。
對于文科和理科分別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別排序錄取;對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采取不分文理、統一排序。
第十七條類專業錄取原則:
在平行志愿投檔規則的省(區、市),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規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在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八條英語專業高考限考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考生高考外語語種,學生進校后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九條凡填報學院志愿的投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一律不換錄、不退檔。
第二十條請填報學院志愿的考生務必填寫有效的聯系電話和地址,保持通訊暢通,以便錄取后準確投遞錄取通知書。因個人原因自愿退檔的考生,請在相應批次投檔前主動與學院取得聯系,及時發送退檔申請,經學院審定后,可將其退檔。若相應批次考生狀態變為“預錄取”時,學院將不再受理退檔。
第二十一條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將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標準執行。進校后均安排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院相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院進行全面資格審查,凡發現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情節惡劣的,交相關部門查處。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收費標準按照學院公示的《2023年度收費目錄清單》項目和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院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各種社會資助等渠道組成的完善的貧困學生資助體系。
第二十五條學院2023年啟用三峽大學科技學院江南校區,江南校區地址為湖北省宜昌市點軍區青年路1號,2023級錄取的普通本、專科新生在江南校區完成學年學業后轉回校本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學院采取網上錄取方式,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執行,由學院招生及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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