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家長委員會章程(精選6篇)
在當下社會,章程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章程起著規定組織紀律的作用。章程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家長委員會章程,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家長委員會章程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開展學校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現代化步伐,加強家校聯系,把學生培養成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特成立匯南小學家長委員會(以下簡稱家委會)。
第二條:設立學校、班級兩級家委會。家委會是根據學校教育改革的需要而成立的一種群眾團體,兩級家委會分別在校長、班主任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家委會要負責收集和反饋來自家長、學校兩方面信息,使家長們了解學生在校的情況,了解學校主要教育教學活動及意圖,使學校各部門掌握來自家長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校家委會討論表決通過。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工作方式
第五條:家委會設立主任一名,財務委員一名,委員若干名,實行主任負責制。
第六條:家委會成員由各班推選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家長產生,要考慮年級、地域和行業平衡,歡迎熱心家長自我推薦。
第七條:家委會成員每二年換屆一次,每年增補一年級家長為家委會成員。委員的分工由家委會全體會議通過。如學生畢業,該學生家長自動離職。
第八條:議事規則。
1.協商一致的原則。做出重要或重大決定遵循家校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協商不一致的暫不做決定。
2.會議制度。每學期組織一次家委會成員聚會。常務委員或指定代表必須參加相關活動。每學期組織一次家長會。家委會委員必須做好組織工作。每一學年評選一次優秀家長,并進行表彰。
3.會議采用少數服從多數制。對家委會工作不負責任,或違反章程造成家長意見很大的成員,家長可要求召開家長會議,討論罷免不稱職的委員,并及時選補。
4.家委會召開會議時由家委會主任召集,在會議前一周準備好,提交討論的事項并通知委員。
第三章、職責和義務
第九條:積極宣傳“依靠人民辦教育,辦好教育為人民”的方針,宣傳提高家長對教育的認識,使家長能自覺抓好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從而配合教師共同做好對子女的教育工作。
第十條:要積極探索發動全體家長參與教育,調動家長的積極性,為學校的教育改革,教育事業的發展獻計獻策,并盡自己的力量配合學校、教師,使學校的文化教學、課外活動更加形式多樣、豐富多彩。
第十一條:要經常吸收、聽取家長對學校、教師的意見、建議、要求。經分析研究后,向學校老師提出建議性意見或改進的辦法和措施,最后再把學校、教師改進意見反饋給全體家長。
第十二條:要組織校外教育研討會,交流家長在培養教育自己子女中的.體會和經驗、教訓。
第十三條:要配合學校、教師組織班級親子等活動,并盡可能由家委會發動家長們支持活動的有序開展。
第四章、家委會經費
第十五條:經費來源:原則上由每位家長出資或贊助。
第十六條:經費用途:用于學校開展活動及獎勵優秀學生、優秀家長。
第十七條:經費保管:籌集資金由家委會財務委員保管,并在銀行開戶,經費的收入支出建立帳冊,每學期期末向全體家長公布收支情況及銀行利息。
第五章、優秀家長評選條件
第十八條:能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德育教育。
第十九條:能按時來校參加會議,家長學校學習,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十條:能支持學生參加學校、社會和家庭的多項有益活動。
第二十一條:能以身作則,作孩子的表率,并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第二十二條:能按教育規律對子女進行教育,孩子在校內外表現較好。
第二十三條:能積極熱情地支持學校開展活動。
第二十四條:優秀家長比例占本班人數的5%,每年六月評選。
第二十五條:評選工作由班主任負責,各任課老師與家委會共同參與評選。
家長委員會章程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密切學校與家庭的.聯系,推進學校民主管理,促進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是由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代表全體家長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監督學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眾性自治組織。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秘書長一名及若干委員。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班家長民主推選產生,任期[具體年限]。
第三章 職責與權利
第五條 家長委員會職責:
(一)參與學校管理,為學校發展建言獻策。
(二)協助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提升教育質量。
(三)加強家校溝通,促進家校合作。
(四)組織家長參與志愿服務和公益活動。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權利:
(一)知情權,了解學校教育教學及管理工作情況。
(二)建議權,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監督權,監督學校教育教學及管理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條 定期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每學期不少于[具體次數]。
第八條 建立家校聯系制度,及時反饋信息。
第九條 家長委員會開展工作應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本章程經家長委員會會議通過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章程 3
第一章 宗旨與目標
第一條 本家長委員會以加強家校溝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宗旨。
第二條 目標是構建良好的家校合作關系,共同為學生的成長和教育努力。
第二章 成員構成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應具備關心教育、熱心公益、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時間精力。
第四條 成員由各班級家長自薦或推薦產生,并經選舉確定。
第三章 職責范圍
第五條 積極參與學校管理決策,提供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協助學校開展各類教育教學活動和家校互動活動。
第七條 促進家長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傳播正確的'教育理念。
第八條 關注學生身心健康,及時反饋學生情況。
第四章 權利義務
第九條 權利:
(一)參與學校相關會議和活動的權利。
(二)對學校工作提出質詢和建議的權利。
第十條 義務:
(一)遵守委員會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積極履行職責,按時參加委員會活動。
(三)維護學校和委員會的聲譽。
第五章 組織與運作
第十一條 設立委員會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第十二條 定期召開委員會會議,討論決定重要事項。
第十三條 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保持與學校、家長的密切聯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的修訂需經委員會多數成員同意。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家長委員會章程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與家庭在學生教育工作中的溝通與配合,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特設立本家長委員會。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旨在促進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的.一體化,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員若干名。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班家長民主推選產生。
第三章 職責與權利
第五條 家長委員會職責:
(一)積極參與學校教育教學管理,為學校發展提供合理化建議。
(二)協助學校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提升家長教育水平。
(三)組織家長參與學校的各項活動,增進家校聯系。
(四)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的聯系,促進教育資源共享。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權利:
(一)了解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和實施情況。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與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和會議。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條 定期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研究討論學校教育教學及相關工作。
第八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應積極履行職責,按時參加活動。
第九條 尊重學校和教師的工作,維護學校良好形象。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本章程經家長委員會會議通過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章程 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家長委員會旨在加強學校與家庭之間的緊密合作,共同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第二條 以“攜手共育、助力成長”為理念,積極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第二章 成員條件與產生辦法
第三條 成員應關心學校發展、重視子女教育、有熱情和責任心。
第四條 由各班家長自薦或推薦,經學校審核確定最終成員。
第三章 職責與權利
第五條 職責包括:
(一)積極參與學校教育教學相關討論和決策。
(二)協助學校開展各類教育活動和家校互動。
(三)收集家長意見和建議,反饋給學校。
(四)組織家長進行教育經驗交流。
第六條 權利有:
(一)了解學校各項工作計劃和實施情況。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與學校組織的相關培訓和學習活動。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條 定期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研究工作和交流情況。
第八條 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及時傳達信息。
第九條 開展活動應遵循學校相關規定和程序。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需經家長委員會多數成員同意。
第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家長委員會章程 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整合學校、家庭和社會的教育資源,加強家校聯系與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是學校與家長溝通的橋梁和紐帶,致力于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學校的不斷進步。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秘書長一名及委員若干名。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年級家長民主推選產生,任期[具體期限]。
第三章 職責與任務
第五條 職責:
(一)參與學校管理,為學校發展提供意見和建議。
(二)協助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如監考、講座等。
(三)組織家長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協調學校與家庭、社會的關系。
第六條 任務:
(一)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家校合作相關事宜。
(二)積極宣傳學校的辦學理念和教育成果。
(三)關注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情況,及時與學校溝通。
(四)組織家長開展家庭教育經驗交流活動。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權利:
(一)了解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知情權。
(二)對學校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建議權。
(三)參與學校重大決策的參與權。
第八條 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積極參與家長委員會的各項活動。
(三)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四)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九條 定期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研究討論相關工作。
第十條 建立健全溝通機制,及時反饋信息。
第十一條 對家長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定期總結和評估。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經家長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家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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