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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時間:2024-08-11 17:01:33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結合省交通廳下達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

  區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由【xxx】任組長;【xxx】任副組長,成員:【xxx】;辦公室設在運管所運政股,由【xxx】兼任辦公室主任、【xxx】任辦公室副主任、【xxx】為成員,并配合領導做好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值班電話:【xxxxxx】(24小時值班)

  【xx:xx】(上班時間)

  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治超期間田區道路運輸保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統一部署,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督察。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要及時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市治超領導小組指示,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文秘站版權所有

  (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組成;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聯系方式;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組成;

  (四)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的要求:

  1、應急預案要積極落實,各單位認真按照要求,組織應急運輸車輛,并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實行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能夠以最快的速度集結運力,完成各項應急運輸任務。

  2、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后,各應急單位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領取統一核發的《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張貼在車輛明顯位置,可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3、各個單位在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過程中,應對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證照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要進行運前動員,做到萬無一失。

  4、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補償

  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所發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運價參照當時社會平均價格水平執行。交通部門可視情對參與應急運輸任務的運輸單位適當減免部分貨運附加費。

  四、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交通部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者逾期不繳回《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的單位,在質量信譽考核時,文明服務記0分,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切實加強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甘肅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甘南州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編制。

  3.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夏河縣行政區域內的交通運輸行業道路運輸、交通建設施工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本預案所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是指在夏河縣境內的道路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運輸車輛發生火災或爆炸造成人員傷亡;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危險貨品泄漏造成污染;公路建設施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交通運輸企業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等。

  夏河縣道路運輸車輛在夏河縣境外發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車輛單位要積極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的應急處置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1)本預案是是為應對安全生產事故而特別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與《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和《夏河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相銜接。

  (2)夏河縣交通運輸局所屬各事業單位編制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報局應急辦公室(局辦公室)備案。

  (3)夏河縣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并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報縣安委辦備案。

  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分級響應、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原則,實行縣政府統一指揮下的各單位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責任制。

  (3)預防為主,平急結合。堅持預防為主、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預案及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夏河縣交通安全風險分析

  1.夏河縣交通行業危險源和風險分析

  目前,縣交通運輸系統共有企事業單位4個,分別承擔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省、縣、鄉公路改造與養護,地方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公路客貨運輸行業監督與管理等任務。

  近年來,我縣交通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各等級公路項目的開工建設,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難度遠遠高于以往公路建設項目。公路運營里程的增加,各類營運車輛迅速進入運輸市場,客觀形成了點多、線長、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管理工作錯綜復雜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業管理難度。加之安全隱患的不確定性、反復性和野外作業受自然環境影響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員的群死群傷、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一旦發生都會在全系統乃至全縣范圍內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機構

  (1)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是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成員組成如下:

  (名單見附件)

  (2)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決定啟動與終止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的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會同縣安監局、公安局、縣衛生局、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我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交通運輸部門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由縣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縣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處置指導或協調行動;安全生產事故由州人民政府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執行州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安全生產事故由省交通運輸廳或省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省交通運輸廳或省人民政府應急機構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3)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養護路政辦公室,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有關股室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局有關股室相關人員及有關專業人員組成。

  (4)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指導局各直屬單位、股室和各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負責正常上班時間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接警工作,其他時間及節假日期間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局行政辦公室負責。接警電話:7121682,傳真:7121682。

  (5)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組及職責

  通信聯絡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馬春雄擔任,負責處理媒體報道采訪等相關事務,確保事故報道的可信性和真實性,對事故單位、政府部門及公眾負責。

  搶險救援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馬春雄擔任,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在指定時間內,將救援所需機械設備準時運送到指定地點或事故發生地;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志;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布置的其他任務。

  客貨運輸應急救援組:組長由縣運管分局局長萬瑪扎西擔任,負責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布置的其他任務。

  秩序保障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衛、疏散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為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醫療救護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后勤保障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緊急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新衛擔任,負責事故的調查,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完善預防措施。

  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以屬地為主,是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等級和類型,由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指定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下設現場指揮、事故處置、應急救援、應急保障、協同處置等部門并明確負責人。各部門的負責人服從現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1)應急辦事機構

  辦公室:負責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工作,調配提供應急處置工作車輛,協調應急所需設備的調用。對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負有責任的本單位人員或直屬單位人員,報請上級監察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養護路政股:負責本應急處置預案和應急處置專家組的管理,協調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參加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督促交通運輸行業各方履行應急處置職責。按規定參與縣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規范的制定和送審報批工作。

  工程項目辦:參與交通運輸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針對發生事故原因,提出施工單位整改意見。

  財務辦負責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

  (2)應急咨詢專家組

  應急咨詢專家組是由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的非常設應急咨詢機構。由縣交通運輸局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持及應急行動的咨詢和建議。

  (3)成員單位職責

  縣運輸管理分局:參與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客貨公路運輸;根據事故現場指揮部的指令,調集運輸車輛疏散人員、搶運貨物。代表縣交通運輸局參與縣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各交通運輸企業、公路建設項目公司:積極參與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落實資金全力搶救傷員,做好善后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車輛、設備、人員、物質和技術支持。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上級報告。

  2.預警行動

  預警預防行動貫穿于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范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安全隱患。

  預警發布后,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停產停業、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群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上報和傳遞

  ①Ⅰ級、Ⅱ級、Ⅲ級事故信息報告

  對以下安全生產事故信息,事故現場有關單位或人員要在30分鐘內報告夏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甘南州交通運輸局,并通報有關部門或單位。

  造成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在縣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需要州級層面支援的安全生產事故;其他需要報告的安全生產事故。

  ②Ⅳ級信息報告

  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夏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并通報有關部門或單位。

  五、應急響應

  1.應急分級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I級應急響應: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啟動和實施。

  Ⅱ級應急響應: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啟動和實施。

  Ⅲ級應急響應:由州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和實施。

  Ⅳ級應急響應: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啟動和實施。

  發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2.響應程序

  (1)先期處置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縣交通運輸局必須快速做出反應,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性、影響性等立即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示擬采取的行動,并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救援隊伍或者本轄區有關力量進行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疏散現場人員,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加強對事故的監視和控制。

  (2)分級啟動預案

  根據預警級別和預警發布的相關要求和規定,縣交通運輸局要根據事故報告信息,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采取具體的應急行動。

  (3)應急處置與恢復

  在應急工作中,縣交通運輸局要協同有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發生,協同縣政府做好恢復和減災工作。

  (4)處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進入應急狀態,跟蹤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安全生產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采取相應措施,并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系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事故特點,動員交通運輸系統專業人員積極配合參與救助,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3.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工作組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檢測、鑒定和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救援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縣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

  4.擴大應急

  當Ⅳ級安全生產事故不能有效處置或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的趨勢時,縣交通運輸局報請縣人民政府和州交通運輸局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必要時報請其他有關部門支援。

  5.應急響應結束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偶發災害發生,經負責處置的應急機構現場檢查,并征詢專家意見后,經上級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確認、批準,由縣人民政府或縣交通運輸局按照權限決定結束應急行動。

  六、信息公開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第一時間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夏河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處置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七、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縣交通運輸局配合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車輛調度補償,清理道路,災后重建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一般(Ⅳ級)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2.保險理賠

  事故發生后,協同有關部門督促事故單位積極聯系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落實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協助資金落實和賠付工作。

  3.事故責任調查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調查與處理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屬地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機構按規定參與配合,積極協助調查組的工作,認真答復與事件有關的詢問,真實地提供各種記錄或文件資料等。

  4.經驗教訓

  現場應急工作組在配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過程中,認真做好現場搶救有關情況的記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后,及時搜集、整理有關資料,舉一反三,調查分析事故原因與責任,認真汲取經驗教訓,并對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匯總分析,形成經驗教訓總結報告,一個月內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于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車輛的數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2.應急隊伍保障

  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相關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合理整合編組企業應急救援力量,充分發揮相關企業搶險救災能力,搞好預案訓練演練,不斷提高應急隊伍快速反應和協同處置的能力。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本地應急救援運輸力量不足時,提請州、省交通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4.醫療保障

  發生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應急救援機構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同時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5.技術保障

  建立統一的應急保障資源數據庫,通過相關網絡和應用平臺,實現全縣應急保障資源等信息的聯網與共享;建立應急隊伍數據庫,明確各類專家特長、聯系方式、住址,加強突發事件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的科學研究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專業技術水平。

  6.后勤保障

  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可能發生的情況和需要,制定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方案,做好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保證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供應。

  7.治安保障

  由縣公安局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人群,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調做好治安工作。

  8.資金物資保障

  根據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證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而且要實現快速、及時供應到位。縣交通運輸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重視救援物資儲備,為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做出快速、有效的反應。

  9.調集征用

  發生Ⅲ級(較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后,本地應急救援運輸力量不足時,提請州交通運輸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應急組織和調集交通工具,緊急疏散人員和輸送物資。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交通運輸企業應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各單位要大力開展新《安全生產法》、新《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學習和宣傳,積極向干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2.演練

  縣交通運輸局定期進行各項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

  交通運輸行業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應急演習。演習后應當對應急方案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演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向上級相關部門作書面總結報告。應急隊伍一般每年組織演習一次應急演練。

  3.預案的修訂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發生變化或人員工作變動,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縣交通運輸局應將發現的問題和改進意見及時報州交通運輸局。

  縣交通運輸局根據形勢變化,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更新。

  4.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廣德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以及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事故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群眾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1.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第一副總指揮: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應急辦主任、交通運輸局局長、事發地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

  成員:由縣應急辦、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衛計委、縣環保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農委、縣經信委、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分管負責人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應急辦: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初步作出研判,組織協調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和應急救援初步安排,并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并提出啟動相應等級預案建議,統籌相關信息審核報送工作。

  (2)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協助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和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危化品車輛和司機的安全監管;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廢棄物;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涉嫌違反相應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3)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關容器的冷卻,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7)縣衛計委: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事故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8)縣水務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協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中心區和可能影響區域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1至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1)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縣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調撥、配送,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縣農委:負責事故對農田污染的監測和受損失種植養殖業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4)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事故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5)事發地鄉鎮政府:履行轄區主體責任,協助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2.3辦事機構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落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3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事故(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事故(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事故(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鄉鎮政府)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或險情報告后,30分鐘內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交通運輸局)和縣應急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應急辦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宣城市政府應急辦。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少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按縣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行政區,或事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可報請宣城市政府或市應急辦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組織先期處置,然后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組織實施。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處置,縣政府先做好先期處置。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縣政府和事故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安監、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2)超出本行業應急處置事故災難能力的;

  (3)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可向宣城市政府或宣城市應急辦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應急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然后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4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所在地鄉鎮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現場指揮長迅速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必須服從指揮長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事故搶險救援。縣公安局(或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再設法用最短的時間弄清事故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份品種、數量和事故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迅速提出一個或多個應急處置方案,縣公安局及現場處置部門在指揮長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根據《危化品事故處置技術原則》(詳見附件2),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事故車輛業主單位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縣交通運輸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負責向相關企業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隊、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及相關技術人員共同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根據現場需要,由縣應急辦負責協調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縣消防大隊現場監護下,由專業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指揮長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縣應急辦或公安局交警大隊通知交通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縣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安監局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縣公安局會同鄉鎮(社區)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解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事發地鄉鎮(社區)牽頭,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縣環境保護局牽頭組建事故現場環境監測隊伍,及時對事故現場的及可能受到污染影響大氣、土壤、水體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或相關物質的成分、濃度,確定受污染的區域范圍、程度;依據現場具體情況,提出控制污染應急處置措施報給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依據監測、評估情況,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相關部門、鄉鎮(社區)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市)安全時,縣政府立即通報鄰近相關縣(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市政府、省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政府辦會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事故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6.9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信息技術裝備保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交通運管部門建立、維護和更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7.2應急隊伍保障

  以縣消防大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充分發揮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3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5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鄉鎮(社區)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6資金物資保障

  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縣財政局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縣交通、住建、水務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局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7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社區)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有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區)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區)要成立調查評估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事件處置結束后15日內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縣政府應急辦)。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鄉鎮(社區)、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規定向員工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了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組織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職責指導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至少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每兩年或必要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與實施,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縣政府有關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處,以本預案為準。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4

  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切實加強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防止化學危險品的擴散,妥善處理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各類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學危險品的蔓延和擴散,減少事故損失,促進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適用范圍

  凡在本轄區從事爆炸晶、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運輸企業和在本轄區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故等級、標準

  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將事故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機構和職責

  在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機構的基礎上,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統一組織和協調對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救援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聽從事故現場總指揮的指揮開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向外蔓延擴散和事故損失擴大。若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發生地不屬于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處理范圍,應立即通報有管轄權的道路交通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同時,報上一級交通事故管理機構。

  四、組織領導和機構

  我所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其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將樂縣運輸管理所,由翁小斌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五、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所安監股、分管領導、(安監股電話:2265920),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上報縣安監局,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化學危險品的屬性,開展現場搶險、施救I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一)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化學危險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二)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交通運輸部門和相關部門。

  (四)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諉,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七、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

  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八、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危貨運輸企業的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領導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5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確保春運期間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進行,提高應對各類春運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南安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特制定《南安市交通運輸局春運工作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春運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發公共事件。

  根據春運可能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將春運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五類:

  一類: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二類:事故災難—主要包括鐵路、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及火車站、汽車客運站、碼頭渡口(以下簡稱客運站場)發生踩踏、火災等。

  三類: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疾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動植物疫情,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四類: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襲擊及規模較大的群體性春運突發事件。

  五類: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惡劣天氣、道路中斷等各種事件造成火車、道路客車等其他交通工具嚴重誤班、脫班,客運站場出現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

  各類春運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I級(特別重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II級(重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III級(較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IV級(一般):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4適用范圍

  適用于南安市交通運輸局局屬各單位和各運輸企業在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公共安全事件、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時應對處置工作,以上三類突發事件應急啟動,可單項也可多項合并啟動。

  1.5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分工負責、快速反應、協調聯動、依法實施的原則,將應急救援和交通疏導工作作為首要任務,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交通安全暢通。

  二、辦事機構與職責

  2.1安監科

  安監科作為我局應急協調指揮機構,統一負責協調全局春運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對接市應急局,對應急措施等進行統籌安排。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春運期間全局預防和處置春運突發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統一協調局屬各單位、各運輸企業的春運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宣布啟動和停止實施春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2公路分局、建設科、農路所

  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對發現路面、橋涵損壞等要及時修復,一旦因惡劣天氣、自然災害等造成阻車,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搶通,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2.3市運管所

  負責道路客運應急運力的調度工作。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要及時調配應急運力,疏運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的滯留旅客。

  2.4市交通執法大隊

  負責客運站、客運碼頭及道路客運市場監督管理,及時掌握客運站、客運碼頭客流狀況等動態情況,要及時調配應急運力,疏運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的滯留旅客。并向安監科報告。

  三、預警預防與信息報告

  3.1信息監測預測

  3.1.1局屬各單位、各運輸企業要充分開展春運突發事件隱患調查,監測并掌握可能導致春運突發事件的各種因素。

  3.1.2局屬各單位、各運輸企業要遵循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各類春運突發事件進行預測分析。預測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發生的時間、地點,所處的氣候條件,周邊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況,以及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達到的等級,以及需要采取的應對措施。

  3.1.3通過預測分析,若發生春運突發事件的機率較高、影響較大,要及早采取預防和應對措施,同時迅速報告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

  3.2信息報告

  3.2.1春運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以各部門、各企業值班系統為主渠道。

  3.2.2發生春運突發事件,局屬各單位、各運輸企業必須立即報告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接報后,立即報告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

  3.2.3報告的內容包括:事件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隱患、采取的措施、請求幫助解決的問題等。

  3.2.4信息報告分為基本情況報告和后續情況報告,基本情況報告要做到快速準確,后續情況報告要做到系統全面。

  3.2.5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對春運突發事件的信息報告工作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應急處置

  4.1自然災害應急處置

  4.1.1受自然災害影響,出現長時間道路中斷無法通行情況。

  (1)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協助氣象、地震等部門提供相關氣象、地質資料,情況嚴重時通過短信平臺向廣大旅客發出短信,勸諭旅客暫停前往客運站場乘坐車(船)。

  (2)市運管所、市交通執法大隊迅速向全市客運企業、汽車客運站、碼頭發出緊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況,情況嚴重時,汽車客運站、碼頭要立即停止預售客票行為,避免發生旅客滯留或受困。

  4.2公共安全事件處置

  4.2.1發生爆炸事件

  (1)運輸工具、客運站場如發現可疑爆炸物品,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群眾,控制現場,及時向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和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及有關部門報告。

  (2)發生爆炸事件時,立即向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和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及有關部門報告。市交通執法大隊要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置。

  4.2.2發生恐怖襲擊事件

  客運站場、運輸工具、運輸道路、旅客等目標受到恐怖襲擊威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旅客遠離襲擊目標,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向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和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及有關部門報告。市交通執法大隊要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置。

  4.2.3發生群體性騷亂事件

  (1)如運輸長時間受阻,滯留客運站場旅客聚集鬧事,現場執勤人員要及時做好勸導和秩序維護工作,并立即向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和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報告。市交通執法大隊要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置。對現場鬧事及故意破壞人員,要依法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審查處理。

  (2)當發生出租車集體罷駛事件時。市交通執法大隊要立即與相關出租車公司一道趕赴現場,調查罷駛原因,對出租車駕駛員提出的問題盡快做出解釋或答復,迅速平息事件。當罷駛人員不聽勸阻,出現暴力行為,罷駛事件升級時,立即向市政府及市春運辦報告,公安部門要迅速調集足夠警力進行處置,迅速平息事件。

  4.3發生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

  4.3.1當車站滯留旅客接近候車室容量上限、聚集站場人群出現擁擠時應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運管所、市交通執法大隊負責調配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至應急疏散安置點。

  (2)各站場開通廣場廣播,說明旅客滯留原因和調配運力情況,穩定旅客情緒,并引導無票旅客改換行程或改乘其它客運交通工具。給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時辦理退票手續,最大限度地騰出站內場地供持票旅客進站候車。及時向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春運辦通報客運班車運行情況,并調整、增派運力,配合地方疏運旅客。

  4.3.2主要汽車客運站、碼頭發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滯留事件,采取以下措施:

  (1)市運管所、市交通執法大隊負責調配應急運力疏運旅客。調配客車數量根據各客運站場旅客滯留情況決定。

  (2)運輸企業立即停止預售票,避免旅客的過度聚集。

  五、預案演練與調整

  5.1演練

  各運輸企業要實施至少一次演練,按照預案要求排查隱患、演練報送、響應、處置內容。

  5.2調整

  對預案內容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需調整,由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修訂發布。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6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7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根據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緊急運輸組織機構

  總指揮:xxx

  副指揮:xxx

  現場總指揮:值班值宿領導

  滅火組:xxx

  組長:xxx

  組員:安全股全體

  搶救組:xxx

  組長:xxx

  組員:客車隊全體

  保衛組:xxx

  組長:xxx

  組員:綜合股全體

  通訊組:xxx

  組長:xxx

  組員:財務股、人事股全體

  二、應急運輸職責、措施

  (一)應急總指揮:組織指揮緊急運輸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救援行動,組織好公司各工作組間的協調行動;在實踐中組織好公司與兄弟單位間的配合行動,平時組織好公司的預案訓練;加強公司的思想、組織、業務建設,提高搶險救援技能。

  (二)應急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運輸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指揮的職責。

  (三)應急通訊組:負責求救外部救援的聯絡組織,負責有關的信息收集,確保同上級、鄰友單位信息網絡暢通,認真做好記錄,向全體員工發出警報,負責與上級保持聯絡。

  (四)應急救護組:組織或參與地方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和群眾疏散工作,參加應急后續與善后工作。

  (五)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工作,負責救援和遇險人員飲食、住宿按排。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8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為載體,緊緊圍繞建設全國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森林康養旅游目的地目標,實施“交通+旅游”融合發展“五大工程”,有效提升旅游交通服務水平,為全面推動我市旅游跨越式發展提供高效支撐和保障。

  (二)發展目標。圍繞基本建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無縫對接、安全高效”的旅游交通運輸體系總體目標,用三年時間,努力實現巴中交通網絡覆蓋更廣泛、配套設施服務更優質、標準體系建設更規范、數據信息共享更有效、示范試點推進更引領,基本形成“快進”“慢游”的旅游交通基礎設施網絡。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交通網絡覆蓋工程,完善旅游交通便捷網絡系統。

  1.加快綜合運輸大通道建設。實現巴中恩陽機場通航,力爭建成通江通用機場,開工建設南江通用機場,在具備建設條件的AAAA級及以上景區和高山偏遠旅游景區,布局建設直升機起降點。漢(中)巴(中)南(充)鐵路巴中至南充段加快建設,力爭巴中至漢中段開工建設。廣(元)巴(中)、巴(中)達(州)鐵路擴能改造力爭達到開工條件。巴(中)陜(漢中)、巴(中)萬(源)高速公路建成通車,加快建設蒼(溪)巴(中)、鎮(巴)廣(安)高速公路。

  2.完善市域旅游干線公路網絡。加快建設米倉大道(諾水河至光霧山一級公路)。以S204線通江縣城至諾水河一級公路和S303線、S408線改造為重點,按照不低于二級公路標準,打造連接32個鄉鎮,聯通兩區三縣主要旅游景區(點)的480公里旅游大環線。加快G245、S101、S203、S301、S302、S304、S409線等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等級改造。

  3.改善鄉村旅游基礎網絡條件。服務脫貧攻堅,加快通往幸福美麗新村、風情小鎮和省級旅游扶貧示范村等旅游景點的鄉村旅游公路建設,以縣、鄉道改善提升、建制村聯網路和村道窄路基加寬為重點,新(改)建農村公路5840公里,進一步擴大對鄉村旅游景點的覆蓋范圍和延伸深度。

  4.建設紅色旅游特色精品線路。圍繞做響“川陜蘇區首府”紅色旅游品牌,以全市紅色旅游經典景區、精品景區為支撐,串連全市紅色旅游景區(點),打造紅色旅游精品線路。升級改造通往川陜革命根據地紅軍烈士陵園、平昌英烈紀念園等四級及以下紅色旅游公路。

  5.優化內河水運基礎設施條件。提升和整治旅游航道100公里,組建旅游庫區水運企業5家,投放標準化旅游船舶30艘。結合庫區水域旅游資源,建設15個旅游庫區客運碼頭,建成水上旅游應急救助站點6個,推進水上旅游公共服務配套。

  6.加強景區與外部交通有效連接。加快建設巴萬高速公路麻石互通連接線,規劃建設蒼巴高速公路機場互通及鎮廣高速公路兩河口互通、王坪互通和金寶互通等連接線,實現高速公路出入口對AAA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點)的聯通與覆蓋。穩步推進天馬山、義陽山、章懷山、蘆溪河、燕亭山旅游度假區、玉湖—七彩長灘、光霧山大壩、唱歌石林、白衣古鎮等202公里干線公路與景區公路連接線及相鄰區域景區之間公路建設。積極推動南江光霧山十八月潭、平昌鹿鳴嘶峰、通江王坪等自駕車、房車營地與交通干線之間聯通公路建設。

  (二)實施配套設施完善工程,強化交通設施旅游服務功能。

  7.加強旅游集散中心建設。圍繞建成“川陜渝結合部旅游集散中心”發展目標,優化漢(中)巴(中)南(充)鐵路站場布局,改造提升巴中站功能。完善公路客運站場體系,建成巴中城北、恩陽、通江、南江、南江城北、平昌金寶等6個綜合樞紐客運站,改造提升旅游景區(點)所在鄉鎮等級客運站。同步改造升級站場旅游咨詢服務系統、標識引導系統,加強各種運輸方式有效接駁。

  8.完善旅游交通標志標牌設置。按照標準化、整體化、特色化的要求,統籌謀劃旅游交通標志標牌布局,將通往旅游景區(點)的標志標牌與交通基礎設施統一規劃、設計,對已有的旅游交通標志標牌實施標準化改造,充分體現區域人文特征及旅游特色。

  9.提升交通服務設施旅游功能。設置機場旅游地接交通和旅游地接服務等功能。拓展火車站旅游服務功能。打造特色主題高速公路示范服務區,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設置景區門票售賣點、房車車位、加氣站和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游客咨詢服務點等設施。積極推進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服務區建設,因地制宜地在公路沿線增設觀景臺、汽車露營地、旅游服務站等設施,在交通干線至旅游景區之間增設停車場并實現景區接駁服務。按需設置自行車道、步道和旅游驛站等慢行設施。

  10.加快旅游廁所改造建設。加快實施“廁所革命”,推進旅游廁所標準化建設,按照車輛每行駛2小時或200公里左右應建有1座廁所的標準,做好交通沿線廁所的選(布)點與新建工作,同時做好老舊廁所改造提升。新(改)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廁所26座,新(改)建汽車客運站、水路客運碼頭、鐵路客運站和機場廁所249座。

  11.發展多樣化旅游交通客運服務網絡。積極推進運游結合,符合條件的三級及以上道路客運站場實現聯網售票和WIFI全覆蓋。鼓勵運輸企業開通“車票+門票”一票直達、全程服務的景區直通車。圍繞自駕游、紅色游、鄉村游、短程游等熱點產品,大力發展旅游精品線路班線、包車旅游客運和定制公交,推進客運樞紐到重點旅游景區通客車全覆蓋。支持傳統運輸企業拓展旅游運輸服務,支持運力閑置的客運班車向旅游包車轉型,推動旅游運輸市場的深度融合。積極發展自駕車、旅居車租賃產業。

  (三)實施標準體系建設工程,引導旅游交通科學有序發展。

  12.建立管理協調機制。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旅游、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管理協調聯動機制,加強項目規劃、前期工作、推進實施和組織管理等工作的聯動和協作。建立旅游交通新業態的協同管理模式,統籌考慮交通設施、旅游配套、餐飲住宿、標志標牌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規范標準,統一設計,同步實施,高效組織。

  13.創新完善融資機制。積極探索采取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PPP、交通建設與沿線旅游資源開發打捆招商等模式推進旅游公路、配套設施、房車營地等旅游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沿線土地利用、資源開發與交通建設、旅游發展的統籌整合。創新探索交通支撐旅游發展、旅游反哺交通發展的融資模式,支持旅游景區(點)新增門票收入等旅游開發收益及配套設施收益用于旅游公路建設及營運。對于形成通道的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新增的經營性建設用地由項目公司(SPV)按規定競得后用于旅游開發、打造旅游小鎮,收益用于旅游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和運營補貼。

  14.提升旅游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加強旅游公路尤其是鄉村旅游公路安全設施建設,重點完善臨溝臨崖、視距不良、陡坡急彎和事故多發路段等安保設施。健全旅游客運駕駛員、船員培訓與考核管理機制,提高安全駕駛與操作水平。加強旅游線路地質災害等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強化旅游交通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置,推動實現跨區域、跨行業旅游交通應急信息報送及協調聯動。

  (四)實施數據信息共享工程,提高旅游交通信息化服務水平。

  15.建立數據信息共享機制。交通運輸、旅游、發展改革、公安、氣象等相關方聯合建立跨部門數據信息共享機制,研究制定數據共享清單、開放清單,實質性對外開放相關數據,促進數據信息資源的有效整合與應用。

  16.建設路網運行監測服務體系。借助“互聯網+”等先進信息技術手段,統籌交通運輸信息化資源,提高路網智能感知水平,構建覆蓋全市重要旅游景區(點)交通量監測系統,實現路網運行動態監測旅游交通運輸的能力。

  17.聯合發布服務信息。建設智慧的旅游集散體系,統籌結合大數據、大旅游和大交通,實現動態路況分析和出行服務研判信息動態發布功能,合理引導、調度和調劑節假日旅游高峰客峰。

  (五)實施示范試點推進工程,創建旅游交通融合發展示范區。

  18.打造融合發展示范工程。打造集“行、游、賞、駐”于一體“路融入景、路即是景”的米倉大道“交通+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工程。積極推進巴南高速恩陽旅游文化服務居住融合示范項目建設。規劃打造“光霧山—諾水河”旅游區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發展與旅游資源融合的航空旅游產品。依托農村公路“旅游路、產業路、資源路”建設,推進“旅游+交通+扶貧”創新模式。支持各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生態綠色智慧的`旅游公路建設試點工程。

  19.打造交通精品旅游景點。深入挖掘“米倉古道”“古橋”“古橋樁孔”“古棧道孔”等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交通遺跡遺存,做好資源保護與開發,完善旅游線路與展示平臺。打造G244線南江皇柏林、G542線沙嘴至坦溪、S203線長勝至沙溪、S101線平昌三十二梁等特色公路旅游廊道。

  20.推動旅游交通產品創新。推廣精品旅游公路自駕游線路,引導自駕車、房車旅游發展,培育自駕游。努力推動有條件的內河通航水域有序發展游輪游艇,完善水上旅游線路。支持開發低空旅游線路,發展空中游覽、航空體驗、航空運動等航空旅游產品。鼓勵景區結合自然景觀規劃研究旅游觀光軌道路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直相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職責和任務分工,落實責任、明確進度、強化督導。各縣(區)人民政府是本轄區“交通+旅游”融合發展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制定年度專項實施方案,將工作任務納入政府工作目標。通往旅游景區公路、水路項目的建設管理由交通運輸部門督導實施,航空、鐵路項目的建設管理由發展改革部門督導實施,景區內道路的建設管理由旅游部門以及相應的景區管理部門督導實施。

  (二)強化要素保障。交通運輸、旅游、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林業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要素保障,統籌形成合力推動項目前期工作和建設。市直相關部門要研究制定行業支持政策,加大國家和省級政策資金爭取力度,并積極爭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支持。各縣(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強化資金統籌整合,創新籌融資模式,積極出臺優惠政策多方籌集資金。

  (三)加強督促指導。市人民政府將“交通+旅游”融合發展工作納入督導考核范疇,由市政府目督辦牽頭,會同市直相關部門,以重要工作、示范項目為重點,定期督查通報,嚴格目標考核,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9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專門成立了運輸保障組(設在市運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動態監測,對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

  組長:副組長:

  聯系電話

  各縣區交通局要成立相應機構,在“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道路運輸保障組織工作職責

  各縣區運輸保障組織要在同級“治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本縣區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車輛做好運力儲備,負責對本縣區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運輸市場動態。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各級運輸保障組織要及時向同級和上一級“治超”領導小組報告。服從“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指揮道路運輸系統和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監督。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級次

  根據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按照影響范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分為相應等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脫銷或工業生產原料、產成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供應緊張,導致生產企業面臨停產。黃色運輸保障緊急預案是全市大部分縣或漢臺區出現上述市場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市交通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廳報告,由市“治超”領導小組發布黃色預警警報,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實施。各縣區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情況后,縣區交通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和確認,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啟動本地應急預案。

  四、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及人員

  (一)車輛要求。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以下原則執行:10萬人口以下的縣,應配備5輛5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0萬人相應增加5噸以上貨車5輛。各縣區交通局啟動道路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后,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由市上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收繳。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五年,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或車輛不足,應向市“治超”領導小組提出支援申請。

  (二)人員要求。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五、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報告

  各縣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物價上漲及運力下降的幅度、本縣區運力異動情況、需要市級支援的的申請要求及特別通行證的數量。

  六、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機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在派出5輛及以上車輛或執行統一任務時,應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的由縣區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所產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執行基本運價,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應急運力分配指標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市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貽誤時機并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并嚴肅處理。各縣區應于每日16時前將《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情況表》上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0

  為有效預防全鎮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防止一般事故杜絕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萇池鎮春運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萇池鎮20xx年春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片各包村干部、各村、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加大整改力度,采取預防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片各村、包村干部、各有關站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2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110向盂縣交警隊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

  (三)鎮政府接到報告后,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鎮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副鎮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村、安監站、衛生院、派出所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職能部門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現場處置組、突擊搶險組、醫療救護組、通信聯系組、事故調查組和后勤保障組。

  (1)現場處置組:

  組長:付建賓

  副組長:韓新文

  成員:派出所民警

  職責: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應急方案,報領導小組審定,并按領導小組的'決定,并采取措施,平息事態。

  (2)突擊搶險組:

  組長:劉正忠

  副組長:榮建明

  職責:按照領導小組的決定,迅速趕到現場,維護秩序,排除險情控制事態。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劉永勝

  副組長:梁金荷

  成員:衛生院工作人員

  職責:擬定緊急救援方案,確定專人、專車和專用器材,隨時接受領導小組的調動,隨時準備對受傷人員實施救援。

  (4)通信聯系組:

  組長:郭虹

  副組長:楊博均、閆毓峰

  職責:掌握現場情況,及時中轉領導小組與各小組工作情況信息,保證信息聯絡暢通,并通過廣播、電視及時做好宣傳。

  (5)事故調查組:

  組長:李敏

  副組長:白旭峰

  成員:派出所工作人員

  職責:及時趕赴現場展開事故調查、取證,并做好筆錄登記。

  (6)后勤保障組:

  組長:梁鳳彥

  副組長:孫永貴

  職責:負責應急處理過程中所需車輛、物品的調度和所需費用的籌集、發放。

  五、預案啟動

  啟動預案由鎮政府鎮長或鎮長指定的領導決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現場處置組、突擊搶險組、醫療救護組、通信聯系組、事故調查組和后勤保障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派出所、綜治辦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材,全力救護。

  (四)各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拖拉機、面包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各村要做好鄉村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交警八中隊、派出所、安監站、學校要將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確保全鎮春節穩定祥和。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發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臺風、泥石流、雪災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當所屬公路、橋梁、航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的應急行動。

  (3)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國事會議、大型體育運動會、大型展覽等)時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或超出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責成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由市、區(縣)二級組成,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市級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市成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運輸的副局長和市交通運輸局各副局長擔任。

  市交通運輸局各行業單位主要領導、局屬各處室領導為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2)負責啟動和終止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響應,統一領導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處置工作,發布調度指揮命令;

  (3)根據需要,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實施;

  (4)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5)監督指導各行業部門應急工作運行情況;

  (6)研究決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項。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

  市財政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突發事件提供應急儲備、日常運轉和應急處理所需必要工作經費,并做好資金使用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保障所轄公路應急車輛的順利通行。

  市交通運輸局航務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市所轄水路運輸突發事件、客運碼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信息通信中心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局范圍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設備;各單位的應急管理部門應做好應急物資、設備的統計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職責包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3)收集、匯總全市突發公共事件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6)建議健全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市政府及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當啟動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突發事件牽頭處置單位有關人員擔任。具體職責為:

  (1)貫徹落實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對道路運輸應急工作的批示,提出應急運輸具體措施;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項問題;

  (3)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傳遞;

  (4)掌握應急運輸動態狀況,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調整部署應急運輸工作措施;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提出下一步應急行動的建議;

  (6)完成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1)地震、洪水、地質災害、環境染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氣象災害等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分別由相關管理部門提供預警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公路阻斷信息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并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信息。

  3.1.2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交通運輸信息中心負責與氣象、地質、衛生計生、環保、水務、公安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與傳輸機制;

  (2)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其運管機構必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及時確定和發布所轄區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領導和協調各有關方面開展預警預防工作。

  3.3預警支持系統

  市交通運輸局以局信息中心為主,建設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各有關單位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建設。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為Ⅰ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Ⅱ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Ⅰ級為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信息,進行分級響應。

  4.2分級響應

  4.2.1Ⅰ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市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需要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指令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區(縣)級政府出現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超出區(縣)級保障能力,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援助請求時;

  (5)多個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可能出現運力緊張時;

  (6)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必要時,向省交通運輸廳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4.2.2Ⅱ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區(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區(縣)級交通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區(縣)政府認為需要提供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并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5.1.1信息報告程序

  Ⅰ級響應啟動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將進展情況及時報市交通運輸局,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交通運輸局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級突發事件處置指揮機構、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事件所涉及的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交通運輸局,并通報各應急工作組和成員單位。

  5.1.2信息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支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啟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市、區(縣)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信息搜集、協調指揮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區(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市、區(縣)兩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的信息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發布與宣傳工作由市、區(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

  5.5應急響應終止

  (1)Ⅰ級響應終止程序。當交通運輸廳或市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市交通運輸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2)Ⅱ級響應終止程序。當市交通運輸局或區(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市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按照“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征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恤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傷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并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并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本級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預案。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負責組織通信保障工作。

  7.2應急運輸力量的保障

  應急運輸力量包括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公務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設備。依托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服從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車輛參加道路運輸應急行動;保持與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的`聯系,及時報告動態;

  (2)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落實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或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定期舉行較大規模的實戰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2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消防隊、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養護段、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人;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衛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防護指導,組織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

  (5)安監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當地政府、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相關處置措施,解決救援過程中的專業技術性問題;負責指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車輛的臨時停放場所,對妥善處置事故車輛提供專業指導。

  (6)環保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確切的環境破壞程度指數,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詳實依據和方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務部門:配合交通部門對城鄉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公路設立警示標志;負責水庫、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協助進行污染治理,及時提供有關水文資料,參與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和評價,并做好環境污染事件地區群眾生活用水工作。

  (8)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包裝容器的質量監督;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罐體實物及安全閥質量、大罐小標、危險化學品的“混裝”等違規行為引發的各類突發事故,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

  (9)氣象部門: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10)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11)民政部門:做好救濟物資發放、危險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訊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3)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的組織管理。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報道口徑,組織新聞單位,積極主動地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輿論引導并對信息發布審核把關。

  (14)鄉(鎮)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轄區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的組織指揮。

  六、預警與響應

  1.預警

  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1)縣政府應急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組織安監、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環保、衛生等有關監管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情況。同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報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轉移聯單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門核準后,將道路運輸轉移聯單連同詳細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移送安監、交通運管、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防范應對措施。

  (2)加強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新車上戶關和車輛年檢審驗關,嚴禁不合格車輛非法上路;二是質量監督部門要嚴把槽罐容器檢驗關。對于槽罐車的載質量、容積和外形尺寸按介質實際密度進行核定,堅決杜絕“大罐小標”私自改裝行為;三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掛靠經營行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關部門在重要的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區的公路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警示標志,通過的涉危車輛應由交警部門對通過時間、路線、承運的危險貨物、重量等進行審批,并由交警部門通報沿線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4)縣政府應急辦為處置危化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單位發放應急通行證,有關的公安、交通運管部門等部門開設事故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響應

  (1)應急程序啟動

  ①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②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接到應急報告或指令后,各有關成員單位于15分鐘內派員出發,趕赴現場指導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2)現場指揮與控制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指揮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信息通報與發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導協助縣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三是向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等。

  ①掌握引發事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等,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

  ②對已發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應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擴散、蔓延;

  ③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④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聯動應急,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信息發布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通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的規定,及時、準確地發布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七、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

  污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終止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并以書面通知形式向應急處置有關部門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2.現場恢復

  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終止后,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

  八、信息報告

  1.信息受理

  縣人民政府及公安、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報,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時限,逐級上報,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事件責任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九、后期處置

  1.總結與評估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成員單位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

  2.結案歸檔

  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3

  為了積極應對春運期間可能發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及時組織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春運期間的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我縣春運、春節期間良好的社會秩序,根據xx市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的通知》(xx春運辦〔20xx〕xx號)和xx縣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20xx年春運工作的通知》(xx春運辦〔20xx〕x號)等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縣文體和旅游行業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方針,遵循預防為主、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春運期間發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險情)后,按照“以人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在縣文體和旅游局領導指揮下,在縣春運領導小組指導下,迅速啟動此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春運期間文體和旅游行業內發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確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照《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等規定執行。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縣文體和旅游局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的職責是:負責xx縣文體和旅游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和實施;負責指導文體和旅游企業xx立健全事故救援預案,并督促演練;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

  四、重大事故救援分工

  xx縣文體和旅游局春運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若干小組,分工處理有關應急處理工作。

  1。應急救援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緊急事故的組織協調、指令傳達、信息處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現場救援小組,由局值班領導任組長,春運領導辦公室人員配合,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援、協調處理等工作。

  3。事故調查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任組長,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施救、事故情況的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五、春運工作應急救援工作遵循原則

  1。及時報告。在本縣范圍內春運期間一旦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事故單位應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事故發生地文體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縣文體和旅游局接報后,應迅速核實情況,立即報告分管副局長、局長,并按規定報告縣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

  2。緊急救援。確認本縣范圍內發生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的消息后,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以最快捷的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搶險救援行動。

  3。依序替補。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辦公室、各小組負責人因故缺位時,由副職領導按序替補到位,防止出現指揮中斷、秩序混亂等現象。

  4。保護現場。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和現場的群眾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責任和義務。因搶救傷員、疏散交通、防止擴大事態等必須移動現場有關物品外,應妥善做好取證、記錄、標志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涉文體和旅游企事業單位應針對春運期間的工作特點,xx立健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加強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必須保證人員數量足夠、技術業務熟練、裝備設施齊全,并組織演練,關鍵時刻能及時高度到位,發揮應有作用。

  2。有關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的信息披露和搶險救援工作的報道,由縣文體和旅游局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報道。

  3。各涉文體和旅游企事業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重大文體和旅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縣文體和旅游局備案。

  4。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4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時有效的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本公司內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運輸生產事故一旦發生,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應根據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協調處理事故,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公司經理必須在20分鐘內到現場,30分鐘內反饋給運政機構。三、運輸生產事故發生后,駕駛人員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防護措施,然后打公司電話通知公司經理,電話為:1864711xxxx,公司領導應根據事故大小,迅速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系,并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駕駛人員在聯系不到單位的情況下,也可直接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系。

  四、駕駛員發生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后,應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后,根據生產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給予責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建立應急保障車輛,應急小組各成員必須7×24小時保證通迅暢通,嚴格服從應急小組的統一調動,聯系方式如有變動,應提前通知應急小組。

  組織機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一思想,步調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努力開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4個應急工作組,分為路障清理組;運輸保障組;后勤服務組;信息聯絡組,具體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職責:負責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災、橋梁坍塌、道路中斷等,應及時派出車輛和人員予以疏通,保證道路暢通無阻,車輛應隨時加滿油料,人員應保證24小時待命。具體機械車輛由貨運科負責組織解決。

  2、運輸保障主要職責:應及時合理安排車輛對滯留貨物和被困人員的安全運輸,保證所有貨物安全、及時運達。具體車輛由公司和貨運站負責協調解決。

  3、后勤服務主要職責:負責好被困人員的生活住宿,確保所有人員和滯留貨物的安全。

  4、信息聯絡主要職責:具體工作任務是上傳下達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各組要認真對照各自工作分工,組織相關人員組成應急工作組,確保完成分管工作。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5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為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

  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提出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六、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匯總,并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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