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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3-03-27 19:23:56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熱門】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熱門】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做好工作,貫徹落實市教委關于做好《天津市20xx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東麗區20xx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提高教育系統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事件帶來的影響和危害,保護招生工作人員和家長生命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本預案為春瑕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事件,是指我園招生工作過程中突發的擾亂社會治安、擾亂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學秩序等事件。

  發生突發事件時,本著“救人第一,控制事態,查清原因,穩妥善后”的原則,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的要求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突發事件應急機構

  成立春瑕幼兒園執行應急工作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趙麗穎

  副組長:董壽革韓月 劉蕊

  成 員:常桐黃靜靜杜佳 楊晨 袁立棟王延忠

  三、突發事件的信息監測和報告

  實行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監測制度,有關成員分工如下: 董壽革負責群眾招生咨詢工作;

  常桐負責媒體(含互聯網安全)的'信息收集工作。 保安室負責校園受到沖擊的處置工作

  按上述分工,相關成員要實行信息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可能引發重大或以上級別的突發事件的信息,立即向應急工作小組報告。確保突發事件信息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

  凡是在招生工作中發生的上訪、擾亂社會治安、擾亂招生秩序、妨害教育教學秩序等事件,原則上由本單位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并負責突發事件全過程的處理。但有如下情形的之一的,上報區教育局。

  1.招生工作的突發事件(包括群體上訪、沖擊校園、堵塞校門交通等導致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造成部分或全部班級停課),認為難于控制,需要區教育局干預的;

  2.在互聯網出現的對執行招生政策的失實報道、不良言論或惡意炒作,或極可能引發不良的新聞連鎖反應等情況的。

  五、應急預案的基本程序

  對上面所述情形,接到報告后趕赴現場。主要工作包括:

  (1)迅速了解、核實和匯總事件有關情況,及時向區教育局報告,并迅速與公安等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盡快調度人力、物力到達各指定位置

  (2)有人員傷亡的,聯系有關部門迅速做好救助工作,確保傷員第一時間就近送到醫院;

  (3)維持現場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袁立棟、王延忠負責);

  (4)做好疏散工作,勸說群眾盡快離開現場;并與群眾代表對話,傾聽群眾訴求,盡量化解矛盾,承諾作出答復的時間(應急工作小組領導與有關成員負責);

  2.根據群眾反映的問題,盡快研究解決方案,及時作出回復,做好善后工作(應急工作小組領導與有關成員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小組迅速與有關媒體負責人溝通,商議并落實應對方案,并與相關媒體溝通,向社會發布事件信息。所發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全面。

  六、責任追究

  有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應急工作小組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瞞報、緩報、謊報、漏報、誤報或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漏報、誤報突發事件或復雜局面的;

  2.未按照規定及時采取措施的;

  3.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4.應予以追究責任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項

  1.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2.本預案由本園負責解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為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發生在我鎮的各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我鎮的社會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建立長效的應急機制,把人作為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應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

  五、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分管人員擔任,成員由各黨總支及武裝部、派出所和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總支書記

  (二)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副書記黃倫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辦,由安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設立應急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56622* 。

  六、信息報告與報送員網絡

  (一)各總支要相應設立應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員網絡,每總支配備一名信息員,負責本總支內突發事件的接報與報送工作。

  (二)信息報告程序:總支信息報送員(第一時間)――上報鎮應急值班室(15分鐘內)――上報鎮主要領導或值班領導和縣政府值班室。

  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撥打“110”。

  (三)信息報告內容:發生突發事件后,總支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情況,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請求緊急增援事項,或需通報周邊地區情況等。

  (四)信息收集:信息員要及時掌握本總支突發事件信息,做好本總支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應急處置

  (一)鎮領導或值班領導要在接報后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派出所、二醫院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預案,緊急研定現場處置措施。

  (三)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信息,并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

  (四)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布置警戒,制定保護范圍等。

  (六)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到達現場后,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并協助開展應急處置直至事件處置完畢。

  八、鎮領導和各站(所)的處置職責

  (一)自然災害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處置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據需要在轄區組成就在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3、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4、組織善后處理和賑災等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災難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為本,八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啟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采取措施。

  2、公安和相關村、單位要立即在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縣公安局《關于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加強幼兒園消防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國家的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園長負責全面指揮調度副組長:副園長負責具體落實預案組員:總務主任負責事件現場指揮保健員負責人身安全、傷情處置

  各班教師疏散引導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員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練,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2、確保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強

  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接警報警處置程序:

  一旦幼兒園發生火災,全體工作人員應立即進入緊急救護工作狀態,保持冷靜,各級負責人立即到現場,指揮全園職工做好以下三項工作:

  1、通信聯絡:發生火災后,負責人王林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快速報警,講清火災發生地點、時間、火勢大小、何物著火;并負責到園外引救火車入園滅火。

  2、滅火安排:副組長負責指揮帶領其他教職員工就地取材用各種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控制火勢的蔓延。

  3、疏散引導:發生火災后,各班教師組織幼兒按秩序分別疏散安全地帶,保持冷靜,清點幼兒人數后向各小組指揮人員匯報并照顧好幼兒。

  五、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后,各班教師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組織幼兒按順序分別疏散到幼兒園的前院安全地帶。如火勢已蔓延,要穩定幼兒情緒采取自護方法等待救援。

  2、各班緊急撤離路線:

  教學樓1層教學班東邊兩個班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1層西邊兩個班從北門廳口或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教學樓2層東邊兩個教學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2層西邊兩個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要求班級老師組織幼兒上下有序、嚴防踩踏。

  六、現場保護和處理:

  火災后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范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癥狀,并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系,盡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后,詳細匯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三一、目的為確保我園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護送飯菜各環節的管理,杜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現將有關安全應急工作預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應急情況工作小組三、安全措施1、為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質量,伙食團嚴格執行園內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即《食品衛生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獎懲制度》等。

  2、工作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合格證上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個人衛生,操作和分飯時要戴口罩和手套,并且穿戴潔白色衣帽。

  3、嚴格把好采購、保管、操作三個關口,采購的食物要新鮮,肉類要到經畜牧局檢疫的定點攤位購買;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種食品要分類存放,生熟食品要分開冷藏,堅決不進"三無"產品。

  4、把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衛生管理責任目標,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管理工作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頭等大事長期抓好、抓落實。

  5、每餐的食物烹調后要保留樣品,48小時后才能取消,以備檢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試嘗后沒有什么異樣方能提供給學生,而且每餐的留樣要有記載。

  6、操作間做到每日清掃,每周大清掃,保證墻壁、地面清潔無污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鐘以上,再放入消毒柜),存放柜要保持清潔。

  7、隨時提高警惕,注意每個環節把好關,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時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政治學習和素質培養。

  四、具體處理辦法1、一旦發現有什么異常情況,一邊向衛生監督部門和園領導反應,同時馬上與醫院和有關部門聯系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調查、登記事情的經過原因,盡快配合有關部門找出隱患的根源,盡快地核實情況,要查個水清落實。

  3、即時與家長、家屬聯系,積極配合家長及有關單位,爭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健全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協調管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示威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以下簡稱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

  群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移民上訪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采取過激行為方式反映意愿、訴求問題,或因信訪突出問題集訪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機關乃至赴京上訪,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規模事件。

  災難性事件,是指移民發生群死、群傷、毀滅性災害事件。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統一協調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法規、講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態,有效地控制群體性突發事件和事態的擴大。

  應急處突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3.1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鄉(鎮)黨委、政府是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區(市)縣移民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移民的應急處突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轄區內一旦發生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處突工作。

  1.3.2以人為本原則。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突工作的首要任務。工作中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做好應急處突的思想準備、任務準備、預案準備和物質準備等工作。

  1.3.3依法處置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各種群體性突發事件,切實維護移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移民群體和諧穩定。

  1.3.4快速應對原則。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快速反應絡平臺,一旦發生移民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加強與維穩、信訪、應急、公安等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建立有效的聯系協作機制,構建共同參與、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處置體系。

  2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如發生移民群眾到省、市和赴京集訪、群訪及災難性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級為特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2.1特大突發事件(Ⅰ級,以下簡稱Ⅰ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Ⅰ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樓房遭受嚴重破壞、交通遭受嚴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傷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發生100人以上的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嚴重,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2.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以下簡稱Ⅱ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Ⅱ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一定破壞、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傷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5-10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4人的事件;

  (6)發生50-10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較大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2.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以下簡稱Ⅲ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Ⅲ級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輕度損壞、交通遭受局部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傷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機關單位,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3-5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人以下的事件;

  (6)發生30-5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受到損毀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較大突發事件。

  2.4對敏感地區、非常時期、情況復雜和較為特殊地區的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啟動預案的條件可酌情降低。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移民辦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處長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人事)處。

  3.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為市移民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處置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力量,指導配合區(市)縣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移民主管機構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3成員單位職責

  綜合(人事)處:負責本級突發事件處置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通知滯留在省市黨政機關、單位的移民上訪人員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和移民部門派員接人;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聯系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及省、市人民醫院救治臨時患病、受傷人員;加強辦公區安全防范,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處突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組織本辦相關人員在指定場所按程序接待群訪、集訪移民代表或相關事件的主要成員,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發事件相關人進行宣傳、解釋和問題收集與答復;協調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設計(監理)單位、水利工程業主及本辦相關處室做好所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規劃安置處:負責移民集訪、群訪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具體標準、操作規范等問題的解釋回復工作;針對突發事件移民所反映的問題,協助區(市)縣及相關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解決意見;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籌措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質;向集訪、群訪移民宣傳、解答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政策規定、資金流向;負責調查、核實上訪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資金問題;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沖擊黨政機關。

  3.4現場處置工作職責

  政策宣傳組:由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規定和業務技術規程規范的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向省級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及設計、監理和水利工程業主等單位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市級公安局、維穩辦、信訪辦、應急辦等單位,聯席辦公處突。

  疏導勸返組:由規劃安置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對群訪、集訪移民的疏導、勸返工作;配合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群體的性事件人員的疏散、引導、勸解、遣返等工作。

  現場取證組:由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匯總等工作,包括聲像資料的制作、整理和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應急處突工作的聲像資料。

  后勤保障組:由綜合(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處突工作中的后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提供遣返群訪、集訪移民群眾的交通工具和相關保障條件。

  醫療救助組:根據需要,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與急救、醫療單位聯系,負責救護突發事件中需救護的傷病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衛生防疫及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移民群眾和參加處突工作人員的飲水和食品衛生。

  4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所在區(市)縣應根據情況盡快啟動本級預案,市移民辦根據突發事件的事態決定啟動本級機關相應層級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控及后續工作。

  4.1Ⅰ級和Ⅱ級響應。

  4.1.1特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1.2接到報告后,由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應急處突工作,分管副指揮長直接組織實施。市移民辦全體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所有公開電話、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1.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1.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由指揮長決定終止Ⅰ級和Ⅱ級響應。

  4.2Ⅲ級響應

  4.2.1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2.2接到相關信息后,在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突工作。市移民辦各處處長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各處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2.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2.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及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2.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由分管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應急機制

  5.1應急體系

  根據移民維穩工作建立應急機制,排查劃分移民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加大對可能引發突發群體的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調解力度,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不穩定因素和突出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早期發現的事件苗頭及時預警,重大苗頭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與地方各級各部門及時溝通,采取積極措施,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信息支持和信息報告

  市移民辦及區(市)縣移民辦是突發群體的性事件苗頭的監測單位,負責預警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聯互通、高效靈敏的應急信息支持絡,對可能發生的危機信息及時處理。市移民辦應加強與市級各部門的交流合作,及時掌握從公安、維穩、信訪、安全、基層部門和移民群眾的外來信息,發現異常現象和苗頭,及時通報區(市)縣有關部門,必要時派員調查核實并積極協助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系統一旦啟動,市移民辦自然進入“24小時不間斷值班狀態”,視情執行“重大穩定信息緊急報送制”,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信息渠道順利暢通。

  5.3突發群體的.性事件預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群體的性事件的信息來源,苗頭傾向、發展勢態要認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確判斷,并以書面形式向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6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規范和程序

  6.1信息報告要求。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和區(市)縣移民辦應立即向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嚴禁遲報、謊報、漏報,事件發生和發展情況應隨時續報。

  6.2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規模、涉及范圍、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設施破壞等情況;事發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采取的控處措施,需報告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6.3突發事件報告時間

  6.3.1突發事件情況初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及區(市)縣移民辦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所出現的情況,1小時內向主任、值班副主任報告初始情況,啟動本預案,組成指揮部。

  6.3.2突發事件情況繼報。在突發事件核實后,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執行“隨時報告制度”,將情況信息報告指揮部。

  6.3.3突發事件情況核報。指揮部在突發事件初步核實后,應在2個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要求

  7.1突發事件發生后,要組織力量對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客觀評估,同時,按照處突預案主動、果斷處置,防止因響應不及時、處置不當而造成更大損失。

  7.2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任務。對事態嚴重、規模較大、情況復雜、需緊急控制的突發事件,按指揮長的命令,視情臨時設立政策宣傳組、現場取證組、安全保衛組、綜合協調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疏導勸返組等處置工作小組,調配充實人員,以保證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各工作小組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7.3較大規模集訪和群體的性事件中的上訪移民需強制帶離的,通過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接返或遣返。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迅速派員接返上訪移民。對不能及時疏導勸返的上訪移民,應視情況設立或指定臨時分流處置場所,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于當日內將上訪移民帶至分流場所,并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后期處置

  8.1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后,移民大規模集訪和突發性事件經過現場處置,疏散勸返處置后,要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共同做好集訪移民群眾思想穩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實施決策或承諾。

  8.2善后處理工作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上級領導機關應加強指導、協助、檢查。主要包括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后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相關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其它善后事宜應盡快給予協調落實。

  9監督檢查、獎勵與責任追究

  9.1本預案的檢查監督主體為市移民辦指揮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中,指揮部視情況組成調查組,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報告。

  9.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及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10.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移民辦負責解釋。

  10.2施行日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規范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著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組長:xx

  副組長:xx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

  xx組員:后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廚房人員立即關閉煤氣。值班人員立即打開火災疏散信號,開啟消防電源,打開應急照明

  設施和安全疏散標志。后勤人員立即到火災出事點協助滅火盡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xx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教委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采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預防措施

  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通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公司依據《商務部外交部關于建立境外勞務群體的性事件預警機制的通知》(商合發[20xx]392號)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外派勞務工作情況,為及時防范和妥善處理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公司成立處理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由公司董事長任總指揮,外派勞務合作負責人為副指揮,其他部門配合行動。

  指揮中心的具體職責是:研究決定公司外派勞務人員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防范工作的有關問題;統一指揮公司在境外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部署和總結防范工作,組織實施本預案;督促下屬有關部門、及各相關人員落實本預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門的應急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應急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下設專員負責。

  專員的主要職責是:在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統一協調指揮外派勞務人員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收集和判斷對安全問題突出的國家或地區有關政治經濟形勢、民族宗教矛盾、社會治安狀況、恐怖主義活動等信息情況及發展態勢,及時掌握境外各種可能發生勞務糾紛及安全問題的情報信息,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及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

  第三條相關部門職責

  1、國際合作部:負責因外派勞務在境外的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應急工作及辦理本司赴境外處理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人員的出入境手續應急工作,并確保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置有秩序地進行。

  加大對外派勞務經營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時取消與有違法操作及勞務糾紛隱患的外國公司合作,取消與未經批準非法從事外派勞務的單位或個人的合作。為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時做好醫療救護等支援工作。

  2、培訓部:負責加強對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使外派人員了解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的政策規定、通行做法和正規派出渠道,增強外派人員自我保護意識,維護外派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在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出現時采取正確的宣傳報道,確保公司人員精神穩定;做好因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造成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外派勞務人員及其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

  3、法律事務部:負責提供因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國外和國內的有關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4、財務部:在應急預案啟動時立即給予應急資金支持。

  第四條預防機制

  1、信息監測與報告:國際合作部加強對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后的跟蹤管理,對可能出現的勞務糾紛進行信息收集,在接到突發事件發生情況后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出示正式的書面報告,同時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2、預防預警行動:防范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指揮中心的`專員接到預警報告后,及時進行情況綜合,根據可能出現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確方案,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總指揮視情況召集指揮中心成員會議,決策行動方案,發布指示和命令。

  第五條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序

  1、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確認:公司根據駐外使(領)館和上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情況通報做出一般性勞務糾紛和重大突發事件的判斷。

  2、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分級:根據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發生的范圍和嚴重程度,將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四級(Ⅳ級)時,啟動本公司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三級(Ⅲ級)時,申請啟動本市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二級(Ⅱ級)時,申請啟動本省應急預案;當外派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為一級(Ⅰ級)時,申請啟動國家應急預案,并在同級或上一級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應急處理。

  3、處置程序:

  (1)接到駐外使(領)境外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發生的通報后,立即做好外派勞務人員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同時,請示駐外使(領)館協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勞務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2)根據駐外使(領)館的建議和要求立即啟動境外外派勞務或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研究措施,組織落實,有關措施和進展情況隨時向駐外使(領)館反饋,并向市、省級外經貿部門報告;

  (3)如需派遣工作組赴境外,工作組在到達后立即與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系,并在駐外使(領)館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對現場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工作組應向地方政府報告,并抄報上級商務、外交部門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

  第六條責任追究、表彰和獎勵

  1、責任追究:執行本預案時,若出現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物資、資金、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以致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表彰和獎勵:在勞務人員發生勞務糾紛或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中有突出貢獻的,由公司辦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內部的有關規定和規章給予表彰與獎勵。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制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一、 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一)成立由園長、教務主任、后勤分管領導、保健人員、各班任課教師、有關工作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二)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 日常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二)幼兒入園、離園時,值班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后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三)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后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一)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報告園長;

  (二)園長、保健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簡單處理后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四)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閑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后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領導小組;

  (2)后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志明顯,每班有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后門、走廊門必須處于打開狀態,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后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后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鑒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信息。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污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污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參與校園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術支持,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鑒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術支持。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搜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匯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咨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匯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信息,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后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信息,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高考試卷泄密、造成嚴重后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斗以及破壞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臺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污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根據預警信息及等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信息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絡,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采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并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采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發布預警信息,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發布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發布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后,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信設備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信息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信息后,對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后,按照信息報告程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后,應當按應急信息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信息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并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匯報,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了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并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匯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并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御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余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后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盡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后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后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后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信息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信息,并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托,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后,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并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污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信息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信息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并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信息。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了加強和改進幼兒園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幼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范師幼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園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園內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 長:劉建業

  組 員:郭愛英 吳淑艷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幼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園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教師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園內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領導和成員獲訊后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全體師幼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11月份學校組織全校師幼搞一次疏散演練。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教職工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并立即報告教育局和鎮政府有關領導。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確保師幼的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局、鎮政府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并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惡性傷亡事故

  當園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報告幼兒園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采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五)流行性的傳染病的預防

  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全園師幼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教育師生幼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幼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師生外出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幼兒園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幼兒園經經請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幼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將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七)、環境污染

  (1)、調查幼兒園周邊的環境污染源, 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應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幼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八)、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幼兒園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九)、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幼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幼兒園、家庭、和有關部門報告。

  (3)、注意事故現場保護,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一、 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后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

  領導小組;

  (2)后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志明顯,每班有

  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后門、走廊門必須處于打開狀態,各通道必須保

  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

  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一、成立應對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

  副組長:副園長

  成員:×××

  責任人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人員

  二、應急預案

  (一)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災,迅速搬離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先以滅火器滅火;火勢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發生失盜或其它災害急打“110”,并組織有效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幼兒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保護現場,做好有關人證、物證的記錄。

  (二)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闖入園內,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門。

  3.園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財物,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撥打“110”報警。

  (2)迅速報告幼兒園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4)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5)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疫病時,幼兒園應加大防控力度,幼兒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癥時,班長要馬上上報,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幼兒園要采取下列措施:

  1.建立重大、緊急疫情信息報告制度,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及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和市教育局報告,聽取衛生防疫部門的處理意見。

  2.對該幼兒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杜絕患傳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幼兒康復后來園時,必須有醫院診斷證明、康復證明,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可入園。

  4.幼兒園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對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交叉感染和擴散。

  (四)幼兒園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其它突發事件,當班領導、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幼兒在教室靜候,堅決阻止幼兒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它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系,說明具體情況。

  5.若園內電路出現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若不能修復,應組織幼兒有秩序地離開教室。

  6.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幼利益、幼兒園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如接警后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

  7.對突發事件,任何人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態度。

  8.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在事發初或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園長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9.突發事件解決后,相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要向園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范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癥狀,并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系,盡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后,詳細匯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一、目的:

  對突發性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響應,減少損失,消除負面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二、適用范圍:

  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

  三、應急預案等級:

  1、特級預案(特別嚴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經營場所火災、員工工傷、食物中毒、群體的事件、恐怖事件,發現寄送影響國家安全的快件,與外國友人發生摩擦等;

  2、一級預案(嚴重)快件被搶劫和偷竊、點扣押快件,發現一般交通事故,發現寄遞違禁物品;

  3、二級預案(較重)積壓快件(區域在20票以上),丟失快件(區域在5票以上),快件(區域在100票以上)中轉過程中斷;

  4、三級預案(一般)客戶投訴,快件延誤,快件丟失,快件短少,服務質量,服務態度等。

  四、應急處置報告程序:

  1、發生一般問題,采取三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并由其直接處理,在30分鐘處理完畢,并將結果上報給相關副組長;

  2、發生較重事件,采取二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同時報告給副組長,由副組長負責監督,成員直接處理,在8小時處理完畢,并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組長;

  3、發生嚴重事件,快件被搶劫和偷竊,采取一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組長直接處理,在12小時處理完畢;

  4、發生特別嚴重事件,采用特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副組長、組長,組長、副組長、成員臨時成立處理分隊,現場處置,在24小時處理完畢,并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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