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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3-11-02 22:50:56 賽賽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16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精選16篇)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1

  一、總則

 。ㄒ唬┚幹颇康。為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云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紅河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二、突發環境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ㄒ唬┨貏e重大突發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ǘ┲卮笸话l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ㄈ┹^大突發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Ⅳ級)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預防和處置發生在我縣境內的突發環境應急事件。

  預防和處置工作應該、堅持以下原則:

 。ㄒ唬﹫猿忠匀藶楸尽㈩A防為主的方針。

 。ǘ﹫猿纸y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三)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

  四、應急指揮與職責

  (一)組織指揮體系?h政府成立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和縣環保局局長擔任。縣人民武部、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氣象局等為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產生原因和影響范圍,縣政府可以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ǘ┞氊煼止

  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預案演練及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3)研究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針對環境事故的危害程度,負責發布預警信息。

 。4)向縣政府提出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的建議;及時向縣政府和州環保局報告,請求上級部門援助,消除污染影響。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編制、修訂、送審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貫徹縣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督查、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重大決策的實施情況。

 。3)負責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及時向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

  (4)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評估,提出對策建議、具體應急方案和措施。

 。5)組織環境應急相關宣傳、培訓和演練。

  (6)組織建立和管理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庫。

  (7)參與調查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8)完成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ㄈ┏蓡T單位職責。

  1、縣人民武部負責協調防化部隊和組織指揮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應急處置。

  2、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組織召開突發環境事件緊急會議,向州政府報送有關文件和材料,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

  3、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的生產保障工作;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涉及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的基礎建設項目的審批。

  4、縣財政局負責籌措解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建設、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及善后處置、重建等所需資金,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5、縣公安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必要時協調公安消防部隊按照事發現場的技術要求參與應急處置;根據事件影響范圍,臨時封鎖道路,設立警戒區域。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專家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督促、指導、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直接組織或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7、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環境應急工作;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現場及周邊群眾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

  8、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重點危險企業周邊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臨時避難所、現場指揮部建設。

  9、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通往突發環境事件現場的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擬訂公路繞行方案,配合公安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在專業救援部門指導下協助收集、清理、消除道路和水路污染物。

  10、縣水務局負責實施或協調應急水量調度;負責組織制定受污染水體疏導或截流方案;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關資料;指導飲用水緊急供水方案的制定并協調實施。

  11、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實施現場醫療救護;遇有大批危重傷員時,組織、協調現場急救和轉診救治工作。

  12、縣文化體育局和廣播電視局通過播放環境保護公益廣告等形式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安全教育,配合做好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協調事發地鎮政府做好受突發環境事件侵害景區的游客緊急疏散工作。

  13、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與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相關企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14、縣氣象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區域的短、中期天氣預報;必要時建立會商機制,及時提供氣象監測信息,隨時掌握和提供事發地天氣情況變化趨勢。

  15、各鄉鎮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各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導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ㄋ模⿲<易稍兘M職責。專家咨詢組是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咨詢組織。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相關專家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為指揮部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在現場應急救援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五)應急監測組職責。負責對污染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數據科學分析污染變化趨勢,為指揮部決策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對污染實施跟蹤監測,為應急工作的終止提供科學依據;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本仍M的職責。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勘查工作,初步確定污染情況;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開展調查工作,并上報指揮部;協助當地救援隊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預防和預警

 。ㄒ唬╊A防工作

  1、縣環保局負責調查并掌握縣內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區域分布情況。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參照《元陽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ǘ╊A警及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5、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六、應急響應

  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環保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環保廳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Ⅲ級和Ⅳ級響應由州、縣政府組織實施。

  七、應急響應方法與步驟

  (一)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啟動并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向縣政府和市環保局報告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2、在指揮部領導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組織有關專家、應急監測組和應急處理組,并出動應急指揮車、應急救援車、應急監測車,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實施應急救援;

  3、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州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及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ǘ└鬣l鎮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

  1、啟動并實施環境應急預案,及時向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縣政府報告;

  2、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展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八、信息報送與處理

  (一)信息報告

  1、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或者較大(II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環保局應當在四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和州環保局報告。

  2、對初步認定為重大(II級)或者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環保局應當在兩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省環保廳、州環保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ǘ┩话l環境事件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

  1、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2、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3、處理結果報告。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安全防護

 。ㄒ唬⿷比藛T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ǘ┦転娜罕姷陌踩雷o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十、突發事件信息發布

  需進行信息發布的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發布。對于一般性事件,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對新聞報道提出建議,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影響較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經縣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對影響重大的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經州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發布。

  十一、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終止應急:

  (一)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ǘ┪廴驹吹男孤┗蜥尫乓呀抵烈幎ㄏ拗狄詢龋

 。ㄈ┦录斐傻奈:σ呀洷粡氐紫,無繼發可能;

 。ㄋ模┦录F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五)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十二、善后處置

 。ㄒ唬┨幹茫涵h境事件發生地政府要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組織專家對受災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對遭受破壞的生態環境提出有關建議。

 。ǘ┍kU:逐步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鼓勵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赡芤瓠h境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要依法辦理公眾責任險或其他險種。

  十三、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h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成員單位提出所需經費,經縣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資金的使用范圍應包括:應急信息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裝備、應急技術支持、培訓及演習等。

  (二)人員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隊伍由縣環保局、各鄉鎮及相關單位和企業自救隊等部門組成。縣環保局加強環境應急隊伍的建設,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種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組建專家咨詢組并確保在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各有關部門之間、各應急處置組之間,要密切配合,協同動作;針對所轄區域內可能存在的突發環境事件,加強預案研究和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形成“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整體應急處置力量?h環保局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消防、防化等專業隊伍進行組織和培訓,形成政府部門和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

 。ㄈ┭b備保障。在充分發揮現有監測等資源的基礎上,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環境應急工作能力建設。配備環境應急指揮車輛、監測車輛等應急處置、快速反應裝備,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防護裝備、交通工具和對講機等應急通訊裝備。

  (四)技術保障。縣環保局要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咨詢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建立環境應急數據庫,建立健全各行業專業環境應急隊伍,專業技術機構要確保能夠隨時投入應急的后續支援和提供技術支援。

  十四、附則

 。ㄒ唬┟~術語定義

  1、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2、突發環境事件: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縣或者某一縣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3、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為,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走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4、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5、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6、應急演習:為檢查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共同進行的聯合演習。

 。ǘ╊A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2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市環保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意識和應急能力,指導和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和生命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應急預案。

  三、組織機構

  寧國市環保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以下簡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處理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故發生,即自動生成寧國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局應急領導組視危機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緊急響應、救援。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第一時間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市政府自動生成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通知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涉及部門、涉案企業,按預案要求進行有序處理。

  局應急領導組下設現場監察小組、技術咨詢小組、環境監測小組、綜合協調小組、檢查督導小組、宣傳教育小組。各小組應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職責

  在局應急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根據危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危機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1、現場監察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監察隊、事件所在地分局

  職責: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接警、出警工作;保護事故現場,進行污染源現場調查,對事故現場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2、技術咨詢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審批科、污控科、生態科

  職責:負責利用已建立的專家庫資源,為事故處理提供技術支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分析污染現狀、污染趨勢。

  3、環境監測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監測站

  職責: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源監測工作,制定應急監測方案,實施現場監測,為應急事故的全過程處理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報告及相應擴散模式,為實施現場救援提供科學依據。

  4、綜合協調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負責做好與預案涉及部門的溝通,針對現場情況協調其他相關救援力量參加事故處理。

  5、檢查督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法規科

  職責:負責對各小組職責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并為事故處理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

  6、宣傳報道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部門:辦公室

  職責: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上報及宣傳報道工作。

  局應急領導組其他成員職責由領導組組長根據事故發生發展情況視情機動安排。

  局應急領導組設值班電話:

  五、預測預警

  1、預測

  結合日常工作,環保12369舉報中心和值班室對公開舉報受理情況及日常環境監督性監測情況實行定期報告,發現污染隱患,形成預警信息,4小時內報送局應急領導組。

  2、預警

  局應急領導組在得到可能發生污染事故信息后,立即發出預警信息,向監察隊及監測站發出警令,要求30分鐘內組織完畢,出警,并通知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當可能出現重大、特別重大污突發環境事件時,局應急領導組將分別啟動II級、I級預警,預警信息立即通報至市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組所有成員,預案涉及部門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六、信息報送

  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凡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一般(IV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向市政府和宣城市環保局報告。

  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在發現或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宣城市環保局和省環保廳;特別重大(I級)突發環境事件,同時向國家環保部報告。

  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初報在發現和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上報,可通過電話或傳真直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人員受害情況、自然環保區受害面積和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破壞程度、事件潛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況。

  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是進展情況一次或多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危害程度及采取的應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到轄區外部時,必須立即形成信息報告連同預警信息報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工作有關要求,通報相關省、市。

  如果突發環境事件涉及到外事工作,領導組將迅速通報市政府,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七、響應程序

  1、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響應程序

  第一步,環保12369舉報中心或值班室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立即向局應急領導組匯報,并通知各應急小組30分鐘內到達各自崗位,同時完成人員、車輛及裝備調度。事故處理中心即時成立,由領導組負責指揮調度,下達指令。

  第二步,接到指令后,現場監察小組由組長帶領環境監察人員立即執行環境監察聯動程序,快速出警,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并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和數量、影響范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見,及時反饋局應急領導組。

  應急監測小組由組長帶領同時到達現場,對事故原因、性質進行初步分析、取樣、送樣,并做好樣品快速檢測工作,及時提供科學數據。

  技術咨詢小組由組長帶領有關專家迅速趕到現場,通過對監測數據分析,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中主要污染物毒性及消解處理方法,提出污染事故定性意見。

  第三步,局應急領導組收到各組信息反饋后,及時召開情況碰頭會,分析研究相關問題,布置下一步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有關意見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消解、處置工作及采取其它應急措施,控制污染擴散。

  環境監測小組制定詳細跟蹤監測計劃,隨時調整監測項目、監測頻次。

  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局應急領導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初報。

  第四步,在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妥當后,綜合協調小組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要求,經領導組研究后,向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進行續報。

  現場應急工作結束。

  2、重大、特大污染事故響應程序

  按市政府《寧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啟動。

  3、擴大應急響應程序

  當污染事故有進一步擴大、發展趨勢,或因事故衍生問題造成重大社會不穩定事態,局應急領導組將根據事態發展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并發布預警信息,同時可向市政府應急救援領導機構請求援助。

  八、新聞報道

  按照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嚴格把關的原則作好突發環境事件報道工作。宣傳報道小組按照領導組的統一部署,不定期就事故預警信息、事故救援情況、現場調查情況、事故認定意見、應急處理結束等信息進行新聞發布。新聞稿件統一由局應急領導組負責審核。

  九、應急終止

  經現場監察小組連續跟蹤監察,突發環境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監測小組連續跟蹤監測,主要污染物質指標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前提下,可根據專家組意見,經請示領導組簽字同意,發布應急工作終止。

  十、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根據現場專家組的科學結論及相應監測意見,組織事故應急處理后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工作,消除污染隱患。同時,環境監測小組加強跟蹤性監測,現場監察小組加強現場巡查。

  根據現場調查情況及相應技術支撐部門的科學依據,對事故中涉及的損害賠償問題,依據行政調解程序進行。

  根據事故認定結論,下達行政處理意見,并對事故進行通報。

  2、調查總結

  現場監察小組根據調查情況形成現場事故調查報告。

  環境監測小組根據監測情況形成完整檢測分析報告。

  技術咨詢小組根據專家結論及監測意見形成污染事故認定報告。

  以上三份報告報局應急領導組,經審定后,形成完整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報告按照程序上報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

  十一、培訓演練

  按照規定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十二、社會宣傳

  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應急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知識專業教育,宣傳環境應急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環境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3

  一、油品的特性,可能發生事故情況:

  1、儲油容器:當油品在裝卸作業時,靜電連接不合乎要求、油品靜電的產生速度遠大于流散速度、油蒸氣未發散聚集過濃、冒油、油品熱脹冷縮損壞儲油容器發生漏油時,遇有火源,則易引起油品著火,到達一定極限范圍則易由著火燃燒轉為爆炸。危險范圍:油灌區易著火,火情嚴重時可能危及整個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2、加油現場:

 、偌佑蜋C穿孔、破損發生漏油遇火源著火。

 、诩佑蜋C電氣著火都可能引起加油機著火。

 、奂佑蜁r冒油、加油車輛漏油等原因使地面上留下未清除的油品遇火源著火。

  ④加油車輛油箱靜電放電或碰撞及點燃著火、電氣線路短路或損壞著火、排氣管冒火星著火。危險范圍:加油機著火,火情嚴重時可能危及整個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3、加油站作業時,吸入油蒸氣,引起急、慢性中毒及職業病;如待在油蒸氣過濃地區時間過長,嚴重的則易導致人的死亡。危險范圍:油罐內和排氣口。

  二、應急救援的組織和職責

  應急指揮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加油站發生火災后,班長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應急指揮組組長,立即下達啟動本應急預案。

  (2)在下達命令的同時,要制定出有效地《滅火作戰方案》根據火勢的具體情況進行滅火戰斗,同時負責向地方政府報告,并由經理向消防部門說明火災的具體情況。

  (3)在撲救火災的過程中,單位負責組織好火災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搶救物資和人員疏散;

  (4)火災撲救過程中,通信站要保證聯絡渠道暢通,聯絡要及時準確。

  (5)組長要采取應急措施,做好事故預想,保證生產車輛用油,并對起火的部位,滅火經過要全面掌握,并做好記錄,為事故調查備好原始資料。

  三、報警與通訊

  報警電話:火警119、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如站內發生火災,當事人應迅速拉響報警器連續響十分鐘;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報有關領導。做到迅速、準確、全面。防止火勢的快速蔓延,防止加油站造成巨大損失。

  四、現場搶險

  在發生火災時,站內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聽從指揮,各負其責參加滅火救援工作。滅火工作要做到迅速、準確、全面,救人重于救火。根據可能發生的險情,指定如下幾個預案:

  1、撲救油罐車火災的預案

  卸油時,油車著火,油車司機應立即將油車駛離油站外,再進行滅火,撥打119報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此時注意要有相關人員疏導通道)

  2、撲救加油機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加油機漏油遇火星著火,要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閥門,使用站內消防設備進行撲救。

 、诶讚纛l繁使加油機著火,應立即停止加油,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3、撲救油罐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卸油時油品冒油或者油罐漏油滲透外流,被人點燃。應迅速用消防沙和泥土切斷外部油品與站內油品的連接,用滅火器進行撲救。

  ②在收發油品時罐口著火,使用滅火器對準罐口進行滅火,并迅速使用石棉被將罐口蓋上悶死,使油火得以熄滅。

  4、撲救站內加油車輛發生火災的預案

  ①汽車著火:

  (1)如果車輛油箱口著火,可脫下衣服或者其他適當的物品將油箱口堵嚴使其窒息。

  (2)發動機著火,把發動機蓋有火星冒出,應首先將車輛推出站外,然后打開發動機蓋使用滅火器滅火。

  ②摩托車著火:

  (1)摩托車油箱漏油著火,應馬上把車輛推出站外,使用滅火器及時切斷火源。

  (2)摩托車發動機著火,應立即停止加油,先設法將油箱蓋蓋上,然后推離現場再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滅火源。

  5、電器發生火災的撲救預案

  站內發生電器設備著火,通常由于遭受雷擊或是因為電線老化、電源接頭松動等引起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水或濕棉被等進行撲救,以免觸電,并要注意室內通風,以防一氧化碳中毒。滅火后對其要進行及時的檢修。

  6、檢修人員中毒救援預案

  對油罐進行日常檢修的人員進入油罐內清淤、修理等作業人員被油蒸氣致暈:作業人員要立即停止作業,迅速到罐外呼吸。進入油罐內作業人員必須系好用于安全救護的拉繩,且一次只能進入一人,一次作業時間不能過久,罐外一定要有兩人以上作好救援準備。

  7、鄰近單位發生火災時的防衛預案

  如鄰近單位或公路上發生火災時,加油站應停止營業,迅速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現場的站領導應迅速組織全體人員進行自我防范。主要有以下幾點要求:

 、倏刂齐娫矗佑蛦T應立即指揮站內車輛撤離加油站。

 、 站內人員也要進行防范,做好臨戰準備。

 、矍宄鸱较虻囊兹嘉,必要時支援鄰近單位滅火。

  8、站內因油蒸氣燃燒或爆炸的撲救預案

  ①立即停止加油,使用石棉布包住罐口、加油機等,切斷電源,清理疏通站內外消防通道。

 、趽艽119報警并聯系有關領導。

  ③指揮加油車輛迅速離開加油站,并派一人在路口等待和引導消防車。

  ④組織在場人員利用滅火器及其他器材對油火進行撲救,轉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儲油容器,最大限度減少火災的損失。

 、菖浜舷廊藛T投入滅火戰斗。

  ⑥如火勢無法控制應采取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

  9、防盜安全預案

  如發現加油站內被盜,應立即撥打110和聲光報警器報警,保持好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加油站發生火災事故應注意:

  ①首先加油員要保持鎮靜不要慌亂,馬上疏通道路,以免堵塞通道,避免消防車無法進入。

  ②加油員要引導車輛安全有序的撤離現場。

  ③及時撥打119進行報警并通知相關領導。

 、馨l現火苗時應及時處理避免火勢的蔓延。

  ⑤如果是卸油時發生火災應立即使油車駛離油站。

 、拗蛋嗳藛T不得擅自離崗,時刻注意加油站內外的'動向。發現問題及時撥打報警電話。

 、卟⑶壹佑蛦T要維持油站周邊的秩序,協助公安、消防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

 、嗲謇憩F場,并清除易燃物,防止火勢擴大。

 、崤R時劃定危險區域,并派人對火災現場進行監督。

 、馊缁饎葸^大無法控制必須堅持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

  五、條件保障

  1、站內滅火器材配置:推車式干粉滅火器mff(35kg)型、泡沫滅火器、石棉被、消防沙。

  2、滅火器材由專人負責進行管理,定期檢查,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分級落實安全工作,對滅火器材要經常養護,定期換藥,保證滅火器材的質量,防止在危機時刻出現故障。

  3、保證全天侯站內有人值班,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特別在重大節假日期間更要對加油站內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對隱患要及時上報并限期整改好。

  4、保證電話線路的暢通,每月測試一次報警鈴是否能正常使用。

  5、保證接地裝置完好,加油機、卸油區必須有完好的靜電接地線。

  六、培訓和演練

  1、加油站應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核。成立義務消防組織,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防火器材、會撲救火災、會逃生。

  2、員工要進行崗位前安全教育,經考試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3、員工每年必須簽定《安全責任書》,員工還必須認真做好本崗位安全工作。

  4、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實戰演習,要全體員工參加,合格為止。且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由領導統一組織并系統的在場指揮。

  ②每個員工必須了解站內的情況,對油罐位置、加油機位置等關鍵地理位置要掌握,便于發生火災時進行救火。

  ③每個員工必須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還必須對通道進行疏通以便站內人員的逃生。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4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鑒別鑒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后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采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鑒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鑒別鑒定結果,并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范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8532643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5

  一、目的

  為做好本市農業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切實有效控制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國家《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市縣等有關法律法規。

  三、概念界定和適用范圍

  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是指由于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將某種物質和能量直接或間接引入農業生產相關區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農田土壤、農用水域、農區大氣等受到污染,農業生產受到損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然性事件。

  四、信息收集

  在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重點收集農區周圍的工業污染源、農用水源水質、危險廢棄物貯運等相關信息,為突發事件預警預報提供必要的信息資源。及時填寫《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報告表》,并報送縣人民政府。

  五、應急響應

  鎮政府根據上報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并做出突發事件預警后,報縣農發局備案,由縣人民政府決定進入響應,并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六、現場救助

  根據污染情況,采取必要措施排險、減害,實施現場救助。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要積極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時組織群眾疏散或撤離。在污染區設置警示標志。

  七、控制污染源

  在明確污染源的情況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八、控制污染蔓延

  對污染物質可能擴散或傳播的途徑進行分析、調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擴散和傳播途徑,對受到污染的農畜水產品進行截留、追回并妥善處置,防止污染擴散和蔓延。

  九、人員安置

  受污染傷害的群眾應妥善安置,傷害較重群眾要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治療搶救。大氣污染毒害區域的群眾要轉移到安全地帶。對飲用水源被污染地區的群眾,要及時供應清潔飲用水和食品。

  十、經濟賠(補)償

  對能夠分清污染責任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負責賠償損失;對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發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按政策規定實施救濟和救助。

  十一、災后重建

  對由于污染突發事件造成農業減產、絕收的,應制定計劃,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和生產自救,彌補災害損失。

  十二、人員保障

  鎮人民政府保證應急工作機構和人員的相對穩定,提高人員素質。發生突發事件時,相關人員服從指揮機構統一調配。

  十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不按本預案履行職責、義務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責任。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6

  按照《xx縣環保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督管理的緊急通知》精神,為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確保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能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發生在本公司以內及其周邊的污染物排放,交通運輸和貯存過程中等因素造成環境污染事故時,啟用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

  公司特成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李斌擔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李興勇擔任、組員由各部門領導組成。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加環境污染事故的排險、減害工作;根據現場情況,研究處置、具體做出排險減害(救助)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報告制度

  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立即趕赴現場調查,并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作出適當的認定:

 。1)凡屬輕微環境染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補漏,及時清理污染源;

  (2)凡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除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外,應立即向縣應急辦及縣相應主管部門報告。

  四、本預案的實施

  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或即將使環境遭到嚴重破壞,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受到或即將受到嚴重危害,財產受到嚴重損失,可能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時,實施本應急處理預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發報告后,立即組織小組成員及相關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斷,同時報告縣應急辦及相應主管部門。

  2、事故第一時間內除組織搶救外,應如實報告縣應急辦及相應主管部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主要污染物以及危害程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污染源的處理。

  3、對有可能污染的地方進行全面的'檢查,防患于未然。

  4、對發生有毒物質可能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人員撤離。

  5、查明原因后,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及當事人共同擬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措施。

  6、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措施確定后,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7、危險或危害物排除后,召集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污染事故掃尾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7

  為有效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產活動的進行,為保持瀘溪縣的環境污染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規范和強化環境保護部門應對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使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做到高起點、高標準、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建立與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相適應的統一指揮、綜合有力、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隊伍,有效地實施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工作原則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在政府統一領導下,貫徹以人為本、依法規范、資源共享、分工負責、快速高效、科學決策的原則。通過局應急指揮系統,整合現有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資源。以機制優化、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資源統一、優勢互補、防患未然、常備不懈、科學處置體系為保障;在實施應急處置中,第一時間發揮事故單位及事故所在地的應急處置力量作用,盡最大努力控制事故的發展,同時局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迅速趕赴現場,在保障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分工負責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實施事故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損害。

  三、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的控制和處置。具體包括:

  1、危險化學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事件。

  2、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生產裝置、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等因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3、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突發性嚴重污染事故、事件。

  4、因遭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事件。

  5、其他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故、事件。

  四、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1、瀘溪縣環保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我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綜合協調及聯絡組和后勤保障支援組、技術專家組。

  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主要負責:全面負責應急搶險工作;指揮應急搶險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搶險技術方案。

 。2)副組長主要負責:負責事故調查、處置及應急搶險工作。

 。3)副組長主要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工作;負責監測及技術服務工作。

 。4)副組長主要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工作;協調各部門工作;負責向社會發布污染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工作,做好應急搶險工作記錄。

 。5)副組長主要負責:為所有應急參與人員提供物質、經費保障。

  3、下設應急處置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現場必須攜帶攝像、照相、錄音設備和應急工作專用記錄本,保證在第一時間取得應急現場詳細情況第一手資料和應急工作全程記錄材料,研究、制定應急排除處置措施,確保工作準確、快速、到位,并提出對事發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罰、處理意見,完善環境執法監督相關手續。

  4、下設應急監測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現場必須攜帶相關采樣分析設備,快速提供監測數據,并立即提供給現場最高指揮人員,以便做出應急排除正確決策;不能進行現場分析的項目,盡快派人采樣、分析、確保第一時間將監測報告交現場最高指揮或應急工作職能機構負責人。

  5、下設綜合協調及聯絡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向社會發布污染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工作,負責各工作組協調、聯絡工作,做好應急搶險工作記錄和相關書面材料工作。

  6、下設后勤保障支援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其主要職責是:為所有應急參與人員提供物質、經費保障。負責應急搶險中遭遇的人體損傷、財產損失的清理登記和緊急疏散人員等善后處置工作,防止損害、危害后果加重。

  7、下設技術專家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其主要職責是:進入事發區域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搶險技術方案,以便迅速采取應急搶險處置措施。

  五、處置突發性污染事故、事件的基本原則

  1、對突發性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處理和處置以我局環境  接事故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快速出擊

  接報后,我局應急領導小組指令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立即召集所有組成人員,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

  3、如果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到達現場前,公安、消防等部門尚未對現場進行處置,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在迅速通知相關部門的同時,應參與現場控制和處理,防止污染擴散,根據現場勘察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范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判明事故、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圍、影響程度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確定現場監測布點、攝像、拍照等取證工作。

  5、情況上報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負責人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擬采取的措施及時報告我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做到2小時速報、8小時確報,由我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當地政府和州環保局總值班室或有關部門。同時我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和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的要求,決定是否增派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根據局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積極參考各方意見,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危害。

  7、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根據現場污染情況和現場調查,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由我局及時通報縣政府,作出是否發布警報決定。同時,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要及時進行事故處理分析,向信息發布及聯絡組通報情況,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由信息發布及聯絡組對新聞媒體發布污染事故消息。

  8、污染跟蹤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擴散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每12小時向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報警解除。

  9、調查取證

  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協同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10、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并存檔。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一) 編制目的

  1、為提高全鎮環境保護應急響應能力,做好環境保護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確保在發生污染事故時,能準確地掌握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策及時采取必要和恰當的相應行動。

  2、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ǘ┚幹埔罁

  本預案的編制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和《射洪縣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相應;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

  (四)應急任務

  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承擔的應急任務是;

  1、制定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2、負責一般環境保護應急響應,事故處理及事故原因調查工作。

  3、協助縣局做好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環境保護的處理工作。

  4、負責協調一般環境保護應急監測工作。

  5、接收本鎮環境保護責任單位有關信息的報告,協調開展環境保護應急監測和應急行動。

  6、監督環境保護責任單位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理措施。

  7、及時向鎮政府和縣環保部門報告鎮內發生的環境保護。

  二、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

  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由鎮環境保護應急小組、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應急預測組組成。在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單位各司其責,各負其責,平時做好環境保護應急準備,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快速而恰當地進行響應。

  (二)鎮環境保護應急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胥麗莉同志兼任。

  2、主要職責

 。1)審批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2)決定鎮環境保護應急的啟動和終止。

 。3)指揮和協調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中部門的應急準備和響應行動。

 。4)組織對環境保護責任單位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置措施的監督和管理。

 。5)審定向鎮政府和縣環保局提交的環境保護報告。

  (6)負責發布環境保護的信息

 。ㄈ╂偔h境保護應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及實施程序。

  2、負責鎮環境保護應急準備日常工作,監督監察鎮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準備工作。

  3、接受縣環保和鎮黨委、鎮政府下達的環境保護應急指示和指令,受理來自鎮內環境保護的報告,并及時上報鎮政府和縣環保局。

  4、具體指揮和綜合協調鎮各環境保護應急,響應單位的啟動和行動配合。

  5、負責與有關單位的聯絡與信息交換工作。

  6、起草向鎮政府和縣環保局提交的事故報告。

  7、組織開展對環境保護單位采取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理措施的跟蹤、監督。必要時,經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

  8、批準后,采取干預行動。

  9、組織起草有關環境保護的信息。

  三、環境保護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故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故(I級)、重大環境事故(II級)、較大環境事故(III級)和一般環境事故(IV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環境事故(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故: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故,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露,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ǘ┲卮蟓h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故:

 。1)發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ㄈ┹^大環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故: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ㄋ模┮话悱h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故:

 。1)發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鎮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應急行動

  (一)準備

  鎮環境保護日常準備工作由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負責。鎮應急值班機構即為環境突發事故應急值班機構,負責接收環境保護的報告,并及時通知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時,環境保護應急工作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ǘ﹩

  環境保護應急響應應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為主的原則。特別重大污染環境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由國家環?偩趾褪…h保局組織實施,重大環境保護、較大環境突發事故由省環保局和市環保局全面負責。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市環保局和縣環保局全面負責。

  (三)聯絡與信息交換

  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按照相關實施程序負責與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鎮政府、縣環保局、其它部門和單位及環境保護單位的聯絡與信息交換工作。環境保護單位應按照事故報告制度向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提交事故報告。應急期間聯絡原則是:

  1、各崗位任務明確、盡職盡責,聯絡渠道明確、固定,即時暢通。

  2、聯絡用語規范,嚴格執行記錄制度,

  3、對外渠道和口徑統一。

 。ㄋ模┲笓]和協調

  環境保護應急響應時,在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負責指揮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中各部門的`應急行動,綜合協調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與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的接口和行動,主要內容有: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協調有關專家參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理論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7.及時向鎮政府、縣環保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五)應急監測

  鎮環保部門配合縣環保局負責協調組織環境保護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確定污染范圍、種類、強度,提供防護措施,為環境保護應急決策提供依據,必要時請求國家環保總局和省、市環保局提供環境污染地方應急監測技術支援。

  (六)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工作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污染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負責現場公眾的安全防護工作,根據事故特點開展相關工作,

  1.根據污染事故的性質與特點,向本級政府提出公眾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公眾疏散的方式,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協助有關部門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五、應急終止和恢復

 。ㄒ唬⿷苯K止條件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既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ǘ⿷苯K止后的行動

  應急終止后,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還應執行下列行動:

  1.評價所有的應急工作日記、記錄、書面信息等。

  2.評價造成應急狀態的事故,指導有關部門和事故責任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出現。

  3.評價應急期間所采取的一切行動。

  4.根據實踐經驗,及時對應急預案及相關實施程序進行修訂。

  5.對造成環境污染的事故,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要組織有計劃的配合好縣環保局環境污染監測,管理必要的區域去污計劃和因事故及去污產生的污染廢物的處理和處置計劃并監督實施,

  6.責任追究。根據調查結果,提出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的具體意見;追究刑事責任,提交公安檢察機關處理。

 。ㄈ┛偨Y報告

  應急終止后,鎮應急領導小組應在二周內向鎮政府和縣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提交總結報告。

  六、應急保障

  根據環境保護應急準備與響應的需求,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鎮財政部門審批后執行,確保日常應急準備與應急響應期間的資金需求。

  七、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批準,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組織修訂工作并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實施程序由鎮環境保護應公室負責修訂并發布實施。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9

  一、總則

 。ㄒ唬┚幹颇康

  為健全市、區環保系統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聯動機制,建立統一指揮、綜合有力、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ǘ┚幹埔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以及《武漢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武漢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周邊地區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漢市行政區劃范圍造成較大以上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一般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適用于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武漢市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武漢市放射性污染應急預案》另行制定)。

 。ㄋ模┦录旨

  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二、工作原則

 。ㄒ唬┮匀藶楸荆A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加強對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的排查及日常監測、監管工作,建立完善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及時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預防污染事故的發生。

 。ǘ┙y一領導,屬地管理。各區環保局應當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協同應對、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組織開展、落實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整合資源,加強演練。充分整合現有資源,發展社會化應急救援隊伍,適時組織市區聯合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升全市應急處置能力,建立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確的環境應急處置體系。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武漢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環境監測工作的局領導任副組長,局辦公室、污染防治一處、污染防治二處、環境影響評價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自然生態保護處、政策法規處、局機關黨委、財務處、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測中心、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事發地或可能波及轄區區環保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由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組長兼任主任,由市環境監察支隊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辦公室設在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承擔環境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協調各區和社會化專業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組建現場處置組。

  (二)職責分工

  1.領導小組

  (1)批準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根據政府授權,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3)協調各區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級環保部門參與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建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

  (5)批準對外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信息;

  2.應急辦

 。1)承擔環境應急管理日常事務工作,經領導小組同意后下達應急工作指令;

 。2)組織專家組和相關處室對突發環境事件等級進行評估,提出初步建議,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

 。3)及時傳達與貫徹落實領導小組的決策、決定和指令,有序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協調、調度工作,通報相關信息;

 。4)根據現場情況和監測結果,提出預警等級建議;初步判斷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協助相關部門進行突發事件的責任認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監督相關單位完成后續處置工作,及時上報應急處置信息;

 。5)組織各成員單位按職責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并邀請環境應急專家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6)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7)組織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應急處置和評估工作;

  (8)組織應急物質儲備與調度。

  3.現場處置組

  根據應急專家組的建議,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成員單位

 。1)局辦公室負責與市相關部門的聯系銜接、綜合協調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處:參與飲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水環境損害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處: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環境空氣污染損害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

  (4)環境影響評價處:參與建設項目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提出處理建議。

 。5)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參與土壤、化學品、重金屬、持續性有機物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環境損害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態保護處:參與發生在濕地、森林、自然保護區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生態恢復方案的制定。負責組織專家組和污染防治一處、環境影響評價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等,擬定生態恢復和重建方案,報領導小組研討和決策。

 。7)政策法規處:負責指導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8)局負責行政監察職能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環境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

 。9)財務處: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防護裝備與儀器設備采購、應急演練等相關工作經費。

 。10)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負責編寫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情況新聞通稿,協調新聞媒體發布相關信息。

  (11)市環境信息中心:負責監控網絡輿情,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局應急辦;建立內部環境應急信息共享平臺;通過局網站、微博等平臺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

 。12)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負責和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放射源、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除外)的調查、取證,組織對事發地周邊敏感點、敏感企業進行調查,對市直管的事故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13)市環境監測中心:負責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工作,確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圍,分析預測污染情況的動態發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處置建議;及時將環境應急監測信息報應急辦;參與事件現場調查、取證和原因分析。

 。14)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負責對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提出預警等級建議,初步判定危險廢物的種類、危害程度、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危險廢物的處置工作;及時向應急辦報送信息;配合對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15)各區環保局:編制本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轄區人民政府和市環保局備案;在發現或知曉本轄區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迅速趕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應急處置和環境監測工作。根據對應職責,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及時將相關信息分別報轄區人民政府、市環保局應急辦、并對轄區內管轄的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立案調查;及時修訂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成領導小組交付的其他任務。

  四、環境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流程

 。ㄒ唬┙訄

  市環保局值班室人員24小時值守并確保值班電話(85808359)、傳真電話(85805485)暢通,在接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如實記錄接報時間、信息來源、事發時間、地點及現狀等信息,立即通知發生地區環保局(自行報告的除外)進行核查。

  應急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所受污染影響地的區環保局在獲知或接到市環保局值班室通知后,應立即組織環境應急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調查處置工作,并將相關情況及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初步評估結果回告。

  突發環境事件初步評估結果在較大級別以上或發生地區環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應立即向應急辦值班領導報告。應急辦對事件等級做進一步評估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協助區環保局開展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ǘ⿷鳖A案的啟動

  應急辦對突發環境事件等級評估結果在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以上的,報請領導小組宣布啟動本預案。

  預案啟動后,應急辦立即按照職責分工通知成員單位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人員攜帶必備的防護用具和儀器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三)現場環境應急處置

  環境應急人員趕赴現場后,應核實以下情況:發生事故的企業名稱、地址、發生時間、類別、現場人員傷亡情況、環境影響范圍及可控程度等,對發生地區環境應急現場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和協助,并進一步提出科學、有效的.處置建議。

  督促責任單位及時切斷污染源,對洗消廢水全部收集,妥善處理,防止污染擴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對事故現場需及時處置的危險廢物,由市輻危中心聯系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進行收集處置;

  根據現場需要,可向應急辦建議成立現場指揮部,邀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專家赴現場參入、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指派現場處置組,攜帶救援物質和器材趕到事故現場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ㄋ模┬畔蟾

  相關區環保局、現場處置組應及時向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最新情況,應急辦匯總后報領導小組。經領導小組批準后,由應急辦向相關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同時協助市政府應急辦對新聞媒體統一發布信息。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要求如下:

  1.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在1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在4小時內向湖北省環保廳報告;

  2.對初步認定為較大(III級)以上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在30分鐘內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環保廳應急辦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對省環保廳要求核報的信息,電話反饋時間一般不超過15分鐘,要求書面反饋的,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在緊急情況下,在向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可直接向省環保廳(87167390)報告情況。

  3.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4.報告采取初報、續報、處理結果報告三種形式。初報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上報,采用電話報告加書面補充報告的方式,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數量、能及時出具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應急現場指揮員和聯絡員的聯系方式等情況;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及時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畢后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事故的危害與損失,責任追究、查處等詳細情況。

  (五)應急終止

  滿足以下條件時,事發地區環保局商現場應急處置組可向應急辦提出終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

  1.現場環境應急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裝置處于安全狀態;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邊居民生產、生活已基本恢復正常;

  3.已制定和實施環境恢復計劃,環境質量正處于恢復之中。

  領導小組宣布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終止,應急辦負責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相關成員單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環境應急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六)信息發布

  經領導小組批準后,應急辦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交由市環境宣教中心形成新聞通稿并協調新聞媒體對外發布,或通過網站、微博等平臺進行信息公開。未經批準,任何參加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的單位和人員不得擅自接受媒體采訪或對外傳播和發布相關信息。

 。ㄆ撸┕ぷ骺偨Y

  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相關成員單位應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書面材料報應急辦。

  五、應急保障

 。ㄒ唬┲蛋嘀贫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并保持通訊暢通。值班表報應急辦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的,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重新報備。

 。ǘ┡嘤柵c演練

  各成員單位應加強業務培訓,定期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應急監測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和能力。

 。ㄈ┙涃M保障

  市環境監察支隊、市輻危中心和市環境監測中心應將相關環境應急處置經費納入預算,及時購置、更新環境應急裝備,定期組織開展環境應急演練,保證環境應急工作正常運行。

  六、預案的發布和修訂

  本預案經領導小組批準后,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應急辦結合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預案的修訂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10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全省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省環保廳《關于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環境問題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專項整治造紙行業,著力解決造紙行業突出的環境問題,推動規模大、工藝先進、污染小的企業做大做強,確保新建和技改造紙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認真開展造紙企業環境問題排查,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7號)要求,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淘汰造紙落后產能工作;嚴把項目準入關,不再審批屬于“國發[20xx]7號”文件要求淘汰的裝置和生產線的環評文件。要制訂倒排工作計劃,制訂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排查到位、監測到位、處理到位、整改到位。

  三、主要工作措施

 。ㄒ唬┘訌婎I導,明確責任

  按照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各縣區環保局負責各自集中整治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并向政府匯報,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企業加強自律的工作機制”。

  20xx年是《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造紙企業執行水污染物新排放限值的最后時限,也是《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7號)要求淘汰造紙落后產能的最后限期。各縣區環保局要充分認識本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工作,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務。

 。ǘ┱J真開展清查,摸清造紙企業情況。對照污染源普查名單,組織對轄區內造紙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排查范圍包括以植物(木材、秸桿、其他植物)或廢紙為原料生產紙漿,以及以紙漿原料生產紙張、紙板等產品的企業或生產設施;排查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環保手續履行情況、生產設備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情況等,認真填寫《造紙企業排查情況匯兌表》。

 。ㄈ┘訌娫旒埰髽I污染排放監測。按照《制槳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水污染物監測要求對轄區內造紙企業排放廢水水質和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進行全面監督性監測,并認真填寫《造紙企業監測情況匯總表》

  (四)加快淘汰落后造紙產能。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7號)要求,20xx年底前,淘汰年產3.4萬噸以下草漿生產裝置、年產1.7萬噸以下化學制漿生產線,淘汰以廢紙為原料、年產1萬噸以下的造紙生產線。行政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要嚴把項目準入關,不再審批屬于“國發[20xx]7號”文件要求淘汰的裝置和生產線的環評文件。

 。ㄎ澹┘哟笳卧旒埰髽I環境違法行為的力度。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造紙企業,要報請政府按照“吊銷執照、拆除設備、移走原料”的要求予以取締;對未履行環評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批建不符、未履行“三同時”驗收手續投入生產、長期以試生產名義上進行生產的,一律責令停止建設和生產,限期履行相關手續,并依法高限處罰;對超標排放的,依法處罰,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報請政府責令關閉;對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擅自停運的,限期整改,依法處罰。

  20xx年8月1日前已經投產或環評文件已通過審批的`制漿造紙企業,雖能達標排放但不能達到《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20xx)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責令于20xx年7月1日前整改完畢,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責令限期治理。

 。└骺h區環保局須于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排查和監督性監測工作,并將階段性工作總結和相關表格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辦公室;于20xx年10月25日前將集中整治工作總結和淘汰落后造紙產能明細情況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辦公室。

 。ㄆ撸┘訌娬,追究責任

  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大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環境問題力度。完成年底淘汰落后產能的'任務。

  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的相關負責人及責任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ò耍┘訌娦麄骱托畔蟾婀ぷ

  根據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環境問題工作重點,結合實際,加強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各縣區環保局要確定專人負責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環境問題信息報送工作,每月25日向市環保專項行動辦公室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四、時間安排

 。ㄒ唬┘信挪楹捅O督性監測階段(6月份)

  各縣區環保局組織相關單位對轄區內造紙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排查和監督性監測,并將階段情況報告市環保專項辦公室。市環保專項辦公室不定期對各縣區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環境問題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8月、9月)

  各縣區環保局根據本轄區第一階段排查和監測情況,對存在環境問題和不屬于國家淘汰落后造紙產業政策的造紙產能企業或生產線,制訂一廠一檔,及相關整治方案,上報政府,同時也上報市環保專項行動辦公室。(7月20日前)

  各縣區環保局根據政府批示,開展造紙企業整治工作(9月30日前)。

  (三)總結階段(10月份)

  各縣區環保局單位要認真總結本次專項整治工作,20xx年10月25日前將集中整治工作總結和淘汰落后造紙產能明細情況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辦公室。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對集中整治造紙企業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檢查。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11

  為深入貫徹落實蘇家屯區教育局下發的《教育局軟環境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精神,大力促進我們職業學校又好又快的發展,加強我校干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和教師整體隊伍的素質提高,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及教書育人的水平,著力發展軟環境建設,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結合創先爭優活動以及師德師風建設的開展,以思想教育為基礎、制度建設為根本、監督檢查為手段、改革創新為動力,著力解決學校發展軟環境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促使學校各部門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改進作風、提高效率,提升服務水平、優化發展環境,為學?茖W發展、跨越發展提供有力的保證。堅持穩定電大,發展中職,擴大短訓的工作思路,不斷提高辦學水平,促進學?焖俜步發展。

  二、總體目標

  以軟環境最硬,硬環境最優為目標,大力發展優化軟環境建設活動,以樹立教育形象、構建和諧校園、強化現代管理、服務廣大師生、提升職業教育的辦學競爭力為目標,全面發展職業教育為地方服務的辦學宗旨。通過軟環境建設,激發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全體教職工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開拓創新、勤政務實的精神,規范教育教學行為,改進工作作風,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學校黨支部、行政的決策和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關系、師生關系,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氛圍,確保學校教育教學順利發展。使領導班子樹立民主公正、團結務實、廉潔高效的形象,使教師樹立互助合作、心情愉悅、積極工作的形象,使學生樹立團結友愛、文明守紀、努力學習、健康成長的形象,積極創建我們職業教育中心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任務

  (一)樹立職教品牌。

  圍繞治庸提能、治懶增效、治散正氣這一核心,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位。注重解決實際問題,為師生辦好事、辦實事。

  1、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

  學校堅持穩定電大,發展中職,擴大短訓的工作思路,結合實際,不斷提高辦學水平,促進學校快速穩步發展。中職辦學要加強校企合作,擴大就業渠道,加大招生力度,利用好校企、校際合作的有利條件,根據社會需求調整專業設置。要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以教育部《關于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計劃的原則意見》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文件為指導,加強常規管理。根據就業崗位需求,結合教學實踐,進行整合課程,創編校本教材,注重學生專業實習,認真開展技能鑒定等工作。了解企業需求,進一步明確培養方向,抓住機遇,拓寬辦學思路,為企業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使我們職業學校站在一個更好更廣的平臺上發展。

  2、增強服務意識,樹立良好形象。

  校領導及中層干部時刻樹立為師生服務的意思,識大體,顧大局;在各方面都積極配合上級部署帶頭深入教育教學實踐中,廣泛傾聽群眾的建議,時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領導干部及時圍繞學校的總體布局積極進言現策,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工作思路不斷拓寬,時刻牢記要為廣大師生樹立良好的`學習型、務實型干部隊伍形象。

  3、強化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關于規范學校辦學行為的各項政策規定,教師要嚴肅工作紀律,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玩電腦游戲,不上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信息;課堂上不坐著講課,不在上課時接打電話、發短信;認真履行課后輔導學生的責任和義務,耐心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不推脫敷衍;要認真上好每一節課。鼓勵教師大膽進行教育教學探索,善于總結經驗教訓,努力使每一名教師成為學習型、研究型教師。校領導要經常監控課堂教學,掌握每位教師的上課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解決,以達到教學質量的不斷提升。

  4、深化師德建設工作,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全面落實《沈陽市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師德工作實施方案》,加大領導干部和教師培訓力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嚴格執行《中小學教師行為規范》,強化對教師師德的日常管理,逐步形成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的干部和教師隊伍。要使教師樹立積極向上的心態,發揚甘為人梯的無私奉獻精神。要樹立教師形象,廉潔從教,不參與社會力量辦學,不辦班補課,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組織學生集體購買教輔材料,不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索要或變相索要學生家長錢物,不采取冷硬挖苦的方式對待家長等。

  (二)構建和諧校園。及時了解廣大師生的思想動態,關注師生的心理健康,有針對性地做好引導工作;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培育良好的校風、教風、學風和服務作風,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推動學校精神文明建設,主動維護學校安全工作,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治理;主動排查矛盾糾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消除安全隱患;在重大突發事件面前,正確引導,積極疏導,科學處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積極拓寬職業教育發展之路,促進職業教育大發。

  (三)強化現代教育。要緊扣科學發展觀這個主題,按照科學、依法、民主的要求,把以德立校、依法治校、人才強校、質量興校的要求貫徹到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促進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為推進我校職業教育科學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緊緊圍繞學校教育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緊密結合學校實際,理清發展思路、制定發展規劃、落實目標措施,推動我們職業學校教育教學上水平,見成效;黨員以模范行動影響和帶領廣大群眾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展。

  (四)服務廣大師生。我們職業學校要抓住培養什么人和怎樣培養人、辦什么樣的學校和怎樣辦好學校這兩個根本問題,以辦人民滿意職業教育為宗旨,以社會所需人才為本、以教師和學生為主體的要求,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充分尊重師生,認真傾聽師生的呼聲,及時反映師生意愿,主動關心師生困難,積極參加黨員志愿服務活動,多為師生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

  (五)加強黨支部建設。學校黨支部繼續開展好創先爭優活動,積極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增強黨員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爭創先進集體、爭當優秀共產黨員。通過加強基層黨支部建設,引導帶動學校各部門的建設。

  四、實施步驟

  (一)深入學習,宣傳動員階段

  1.部署動員。20xx年4月22日,學校馬校長在中層干部會議上傳達了教育局的軟環境建設工作方案,并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召開了軟環境建設動員大會,對學校軟環境建設活動進行了動員和部署,要求全體教職工要迅速參與開展建設活動中來。教育和引導全體教職工牢固樹立發展環境就是教育環境,抓軟環境建設就是促發展的理念,為我校教育教學發展夯實思想基礎。進一步明確我們職業學校發展所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機遇和挑戰,充分認識軟環境建設的重要意義。

  2.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深入征求廣大教職工對軟環境的意見建議。通過交心談心、問卷調查等方式、發放征求意見表、召開座談會、走訪等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特別是社會、家長的意見建議。主動查找我們職業學校發展的差距、深入剖析未來發展的原因,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深入分析查找學校開展軟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具體實施階段

  學校要在查清找準問題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認真抓好整改落實。

  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進一步創建和諧的領導班子

  學校領導班子是創建軟環境建設的第一要素。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是實現育人使命的需要,是創建和諧校園的需要。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原則,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按照教育規律辦學和治校,提高自覺性、主動性、前瞻性,提高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領導對師生要做到公正、公平,領導干部要始終與師生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重實際、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形成人心思進、團結和諧、共促發展的良好氛圍。

  2.進一步建立健全學校制度

  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從嚴管理,規范運作,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高效,努力創造公平、公正的育人環境,不斷推動教育教學工作質量的穩步提高。制定制度要集思廣益,不合理的落后的制度要及時改革;努力完善《學校中職任課教師考評方案》、《班級工作量化評比方案》、《教師考勤管理制度方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3.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教師隊伍建設是構建軟環境建設的主要因素,要認真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范》。廣大教師牢固樹立敬業精神,增強主人翁意識,就能自覺地把自己和學校發展緊密結合在一起,提倡寬容、誠信、友善精神,弘揚正氣,推崇高尚,不斷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個人品質素養。學校要制訂出校本教研、校本培訓的近期、中期和長遠發展目標。以尊重人、激勵人、關愛人、發展人為前提,為教師智慧和才能的發揮創造機會和條件,營造平等友愛、融洽和諧的人際環境,創設民主、積極向上的學術氣氛。

  4.進一步廉潔公正公開透明加強效能建設

  堅持收費公示制度,認真治理教育亂收費,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嚴格按規定收費標準收費。堅持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堅持校務公開。對學校招生及就業政策等信息、教師引進、人事任免、職稱評聘、評先評優等應當公開的事項,一律進行公示。對學校的基建修繕項目、教材采購、學生用品、大宗物資采購一律實行招投標。

  在構建軟環境建設活動過程中,效能建設要進一步在力度、深度、效度上下功夫,尊重廣大教職員工的知情權和其他民主權利,增強廣大教職員工對學校建設的參與意識,激發他們的責任感,讓大家能以主人翁的心態積極接受或參與學校改革。每年定期舉行教代會,建立公正、公開、透明的管理機制,給予教師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全力營造融洽、和諧的校園環境。

  5.進一步創建和諧平安的校園環境

  我們學校是中等職業學生和高等職業學生聚集在一起的學校,所以說校園平安穩定是構建軟環境建設的基礎,要嚴格落實校園安全工作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風建設,嚴格教風、學風和服務作風建設,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強后勤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安全教育管理。中職相關部門要及時和電大有關部門共同做學生思想工作,及時對校園各個部位進行排查和解決各種隱患,一起創建安全校園環境。加強對學生安做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無違法犯罪事件。樹立以學生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努力創建安定、祥和、優美的校園育人環境。

  6.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及黨員作風建設。

  廣大教師工作中要做到主動熱情,文明禮貌,耐心細致,為學生和教育教學活動服務。提高工作效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缺崗、不離崗。切實加強作風建設和師德建設。著力建設一支政治合格、作風過硬、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教師隊伍,以良好的校風、教風、學風來促進職業辦學水平的不斷提高。

  7.進一步創建和諧的教育關系,提高教學質量

  教學質量是創建軟環境建設的核心,和諧的教育關系是提高教育質量的前提。結合新課程改革,不斷更新觀念,改進方法,解決教學中存在的不和諧問題。在教學過程中要注意創設和諧的情境與氛圍,設計和諧高效的教學過程,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促進學生主動學習,創建和諧的教育關系,形成默契、和諧的教風、學風,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三)總結階段

  認真總結軟環境活動開展以來存在的實際問題和取得的成功經驗,迎接上級驗收檢查。

  五、成立軟環境工作領導小組

  為貫徹落實學校開展軟環境建設活動,解決好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提出相關建議,加強對優化軟環境工作的督促檢查。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12

  一、總則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結合學院化驗室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ǘ┯行ьA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化驗室突發安全事故,保證化驗室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保護實驗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防止環境污染,提高師生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

 。ㄈ﹫猿帧耙匀藶楸、預防為主”的原則;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明確分工,依法規范。對突發安全事故反應迅速,科學處置。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ㄒ唬⿲W院成立化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由分管校長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校長辦公室、教務處、科學技術處、研究生處、公安處、后勤管理處、發生事故的學院等。指揮小組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專家小組。各學院成立化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由發生事故學院的院長負責指揮、協調,具體成員由學院確定。

 。ǘ└鲗W院實驗教學中心、科研化驗室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實驗教學中心主任、化驗室負責人擔任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制定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

  (三)事故初起階段,在化驗室負責人、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現場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領導下,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和學生協同處置突發事件。實驗中心主任或化驗室負責人無法處置的安全事故,立即通知學院領導,由學院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學院無法單獨處置的突發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員傷亡,或不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突發安全事故,由學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處置。

  三、運行機制

 。ㄒ唬╊A防

  1.化驗室工作人員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首先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開展風險評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加強化驗室標準化建設,由實驗教學中心主任、化驗室負責人對實驗設備配置、個人防護、應急設備器具、化驗室安全行為、安全操作規程等做出明確規定。

  3.建立化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儲存室。對傳染性病原微生物樣本,加熱設備,壓力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線裝置,劇毒、高毒、強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記制度。

  4.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管理,在實踐中經常演練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

  6.實驗教學中心主任、化驗室負責人要加強實驗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實戰能力。

 。ǘ╊A警

  1.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危險品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發現遺失、不當存放,立即處置。

  2.重視實驗人員健康檢查,發現與化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立即報告、處置。

  3.嚴格執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對存在不安全行為的.人員,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用品用具,及時發出書面預警通知,提醒相關人員提高警惕。

 。ㄈ┌踩珷顟B監測

  1.化驗室日常工作中,與實驗有關的所有人員均有義務對化驗室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由學院進行獎勵。

  2.實驗過程中,注意監控化驗室內的`狀況,包括儀器主機、附件,特別是氣體貯存容器及其主要連接件(管路、閥門等)是否正常;水、電、氣狀態是否正常;化驗室內有無異常氣味、響聲;(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氣中有無不明煙霧,地面上有無不明液體、固體等。

  3.儀器設備檢查由實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包括對儀器設備電氣性能的評估;對裝載易燃氣體鋼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檢測;對化學試劑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檢查;對化驗室水、電、氣運行狀況的檢查等。

 。ㄋ模┬畔蟾

  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在自救的同時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匯報,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如經初步處理仍無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學院領導、學院公安處、地方應急處置單位等,請求協同處理。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時對突發事故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控制危害蔓延。

  四、部分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ㄒ唬┲虏⌒圆≡⑸飩鞑碧幹

  1.化驗室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接到傳播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對傳播事故進行確認,并對傳播的病原體性質及擴散范圍進行充分評估。

  2.立即封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標本,防止微生物擴散。

  3.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并留取本底血清或相關標本。

  4.對造成污染的工作環境及污染物進行消毒。

  5.配合醫院等有關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

 。ǘ┰噭┎僮靼踩鹿蕬碧幹

  1.強堿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飽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沖洗。若濺入眼內,用硼酸溶液沖洗。

  2.強酸腐蝕。先用干凈毛巾擦凈傷處,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飽和碳酸氫鈉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沖洗,再用水沖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濺入眼內,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嚴重者送醫院治療。

  3.液溴腐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滌傷處。

  4.氫氟酸腐蝕。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以碳酸氫鈉溶液沖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鎂涂在紗布上包扎。

  5.苯酚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4體積10%的酒精與1體積三氯化鐵混合液沖洗。

  6.誤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給中毒者服催吐劑,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雞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緩和刺激,隨后用干凈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開水內服,引起嘔吐,然后送醫院治療。

  (三)儀器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金屬外殼的儀器設備要有充分的接地保護,如儀器設備漏電導致人員觸電,首先切斷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觸電者,也不能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電線。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醫院治療。

  2.儀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質溢出,立刻戴上防護手套,按照儀器的標準作業程序關機,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對儀器進行消毒清洗,同時告知其他人員注意。

  (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化驗室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滅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規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2.局部起火,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沙箱等滅火;發生大面積火災,實驗人員已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通知所有人員沿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同時,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向學院領導報告,有人員受傷時,立即向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支援。人員撤離到預定地點后,實驗教師、化驗室工作人員、學生干部立即組織清點人數,對未到人員盡快確認所在的位置。

 。ㄎ澹┪廴臼鹿蕬碧幹

  1.化驗室發生污染事故后,現場人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盡快通知實驗中心主任或科研化驗室負責人,救助受傷人員,盡可能防止污染區擴散。

  2.實驗中心主任或科研化驗室負責人接到通知后,迅速到達現場,指導相關人員實施緊急救援,如發現事故難以控制,要盡快通知分管院長,并請求相關部門援助。

  3.發生事故的學院領導應針對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組織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處置方法科學有效。

  五、應急響應的終止

  在突發安全事故得到徹底控制,經突發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確定,終止應急狀態。

  六、善后處理工作

 。ㄒ唬┰谑鹿蕬表憫K止后,突發事故處理工作小組人員必須做好事故過程、損失及其他相關情況的整理、統計、記錄工作。

  (二)事故現場調查完畢,即可對現場進行善后處理并恢復其正常狀態。

 。ㄈ┙M織相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七、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當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現場處置,同時上報相關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作好記錄,保證應急處理信息的暢通無阻;炇蚁嚓P人員及管理人員的手機應保證24小時開通。

 。ǘ┘夹g保障。聘請相關專業的專家,加強化驗室規范化建設,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防范意識,加強化驗室安全監測與預警方面的業務培訓,組織應急演練,提高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

  (三)預案管理。應急預案要定期評審,并根據形勢變化和實施情況及時進行完善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科學技術處、公安處、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13

  為應對我市突發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事件,做到快速響應,有序行動,控制事態,妥善處理、處置,降低危害和損失,保護公眾人身和環境安全,依據《xxx市環境應急預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主要工作任務

  1、事故發生時,對事故及時進行核實與分析,由監測站人員對環境危害程度做出監測,及時出具監測報告,發布信息,提出應急處置建議,配合市政府等其他部門予以判斷和確定事故的等級,組織應急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對環境事故應急監測、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

  2、參加市政府和濰坊市環保局確定的有關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做好污染事故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時提供信息,分析環境污染事故的發展趨勢,及時報告有關情況,配合市政府做好物資調動。及時組織環境污染事故專家組對事故作出評估。

  3、統一組織指揮xxx市內和參加上級環保部門指令的跨區域特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環境監察和監測。

  4、指導企業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對企業可能發生環境隱患及時排查,做好污染源調查、企業應急培訓、應急隊伍建設工作并指導公眾進行防護,組織有關部門妥善開展消毒除污處理工作。

  5、經上級批準,負責發布轄區內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信息,及時向市政府和濰坊市環保局、省環保廳報告轄區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

  二、組織、工作機構

  1、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小組是環境應急事件的組織領導機構。

  成立由崔維川局長任組長,王豐順副局長為副組長,范黎明、張樹軍、李振、周樂義、范曉龍、王廷相、張炳國、李鵬舉、張世國為成員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環境應急事件的組織、領導、協調、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現場監察組、監測組和信息組。

  2、工作分工及應急任務

 。1)應急辦公室。局辦公室主任李鵬舉同志任主任,財務科科長張炳國同志、局辦公室副主任車隊隊長張世國同志任副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和財務科同志組成。負責應急任務的受領,應急車輛和后勤保障;協調、邀請專家,尋求技術指導、控制事態發展的具體辦法;對各企業存放的防止環境污染的物資協調、有序、合理調動;協助上級指揮機構,下達預備通知和應急通知(通知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況、應急準備的內容及要求、人員集結地點及到達時限、聯絡方式);健全、提供后勤保障物資信息檔案,對各企業存放的防治環境污染的物資協調、有序、合理調動;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物資、防護設備、人員補助費用等);協助信息組搞好信息發布。

 。2)現場監測組。由李振站長任組長,王海波、王廷相為副組長,成員由監測站、信息中心相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應急現場化驗儀器、現場的污染危害監測;鑒別污染物的種類、性質及危害程度;對污染物進行采樣分析;提供應急監測數據資料,及時出具監測報告;協助專家對事故進行分析,確定事件造成的環境污染范圍,提出控制污染蔓延、保護環境、保護公眾的措施和建議;完成應急領導小組賦予的其它任務。

 。3)現場監察組。張樹軍副大隊長任組長,楊巧玲、范曉龍任副組長,成員由污控科相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情況的調查、取證,提供監察應急信息;詳細調查污染源的種類、性質、數量、泄漏規模,污染范圍及其污染特征,污染區及其周圍人員、動植物等中毒癥狀,并根據調查情況確定污染危害等級,在規定時限內分級上報;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主體單位的“環評”文件的審查;協助有關單位搞好人員撤離、隔離和警戒;對事故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完成應急領導小組賦予的其它任務。

  (4)信息組。由周樂義主任任組長,鄭光濤任副組長,成員由法規宣教科人員組成。負責應急事件處置資料的匯總;協助新聞單位搞好宣傳報道;受領導小組委托對外發布處置信息。

  三、突發事件預警、接警處理

  1、預警處理

 。1)按照環境污染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依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本市預警級別擬為四級,即IV級(一般)、Ⅲ級(較重)、II級(嚴重)和I級(特別嚴重)預警,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如果發生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故(Ⅰ級)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Ⅱ級),各企業應立即向市環保局報告,市環保局應立即向市應急指揮辦公室、濰坊市環保局報告并應立即啟動市環境應急預案,并按照預案展開工作。

  如果發生較大環境事故(Ⅲ級),接報告后應急辦公室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向市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

  如果發生一般環境事故(Ⅳ級),市環保局接到報告后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請示市政府辦公室,然后及時發出藍色警報,上報濰坊市環保局,并按預案要求開展救援工作。

  環境污染事故所在單位和社區有對環境污染事故進行即時處置的第一責任,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匯總情況并迅速向市環保應急指揮中心(環保110)報告。

  一般環境污染事故(Ⅳ級)發生后,由鄉鎮人民政府啟動鄉級應急預案,同時向市環保局報告。市環保局應立即對事故進行核實及分析,予以判斷和確定事故的等級,把情況及時報告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時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人員到達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物轉移、污染消除、人員撤離、受污染區域劃定,同時組織污染事故評估專家組,分析污染事故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及時向市政府和濰坊市環保局報告情況

  2、接警處理

 。1)由局辦公室轉接過來的案件。

  (2)接收和了解突發性污染事故信息包括時間、地點、事件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污染物、事故性質(毒物外溢、爆炸、燃燒)、危害程度以及波及范圍和程度、去事故現場的路線等并做好電話記錄;

  (3)接報人員接報后應立即報告應急辦公室主任李鵬舉;環境應急辦公室主任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局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崔維川。局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件報告情況,確定是否啟用局應急處理預案。

  (4)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后,由局應急辦公室向各應急小組下達應急處理指令,各應急小組接到指令后組長應立即召集小組成員,研究制定有效計劃,迅速按照應急預案要求開展工作。

  環保所各所長應按照局應急辦公室提供的信息,針對危險品的化學特性,迅速研究制定控制現場的有效措施,迅速趕赴現場,對情況進行進一步調查,將信息及時反饋給應急領導小組,為應急領導小組進一步研究制定辦法提供依據。

  四、應急處置

  1、應急程序

 。1)受領任務。環境應急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負責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由市應急指揮辦公室決定是否啟動市環境應急預案。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受領任務后,視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局應急預案。受領任務的內容主要有:事故的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出動時間、行進路線、行進序列、進入應急現場的時機及方向;指揮關系與方式,報告程序及方法,通信聯絡方法。本分隊的任務、編成、分工及準備工作要求;友鄰的任務及協同方法與要求等。根據任務的受領情況,迅速向各應急小組下達應急通知。

  (2)組織準備。各現場處置組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所屬人員(有時在接到預備通知后,即向所屬人員發出收攏人員的通知),研究本組的行動計劃,明確人員分工,檢查準備器材,組織本組加入開進序列或單獨組織在第一時間到達事發地點。后勤保障部應盡快組織調配車輛,確保通訊暢通和應急車輛使用。

 。3)進行防護。各處置組到達應急現場附近后,應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圍、地形、氣象情況等,組織進行個人防護,然后進入應急現場。

 。4)實施應急處理與處置。各處置組根據任務和職責分工,按照應急處理與處置程序和規范,采取相應的措施,實施應急處理與處置,并及時將應急處理與處置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和數據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5)應急終結。各處置組完成規定的應急任務或接到應急終止的通知后,應組織本組人員對遭受污染的儀器設備實施消毒或消除污染,組織返回,保養應急器材,進行應急總結。

  2、應急處理過程中的要求

 。1)現場應急處理人員要做好安全防護,備好防毒面罩和防護服。在應急處理中,要隨時注意現場風向變化,做好自身防護,注意安全,避免發生傷亡。

 。2)現場監測人員進入污染區前,必須穿戴好防毒面具和防護服。執行監測任務時要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互相照顧,帶好通訊工具,隨時保持通訊聯系。

 。3)現場所用工具必須具備防爆功能。

  (4)第一責任人因故不能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時,由第二責任人全權負責。

 。5)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中,全局所有人員不準請假;手機24小時開機,確保通訊暢通。

 。6)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中,局所有車輛收歸后勤保障組統一調度,在外執行公務車輛限時返回。

  3、記錄應急過程

  應急辦公室準確及時地記錄應急過程,為總結應急經驗教訓、修改完善應急預案,為以后環境突發事件處理提供經驗和依據。記錄工作需專人負責,必須記錄的情況有:事故的發生原因、發展與終結;領導機構指揮程序,物資、車輛等的調度情況;應急隊伍反應是否及時、快速;出動力量的規模、各處置組完成任務的情況,各個接口的銜接程度;相關人員提供信息的有效性,措施的可行性;各企業人員調度情況與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采取的重大控制、防護措施及其效果;地形、氣象對危害區域及應急行動的影響等情況,人員疏散情況。各類公告、公報、通報、通令、通知及重要指示。各種情況的記錄必須有時間、地點、執行單位及其負責人的記載。應急終止后應急辦存檔。

  4、發布信息

 。1)公眾信息發布的權限。公眾信息通常由應急領導小組請示市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批準后,由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或者授權由前方指揮所發布有關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方面的信息,其他單位和個人一律無權發布或接受媒體采訪。

 。2)公眾信息發布的時機。公眾信息發布的時機通常是:確認事故已經發生并對社會活動產生重大影響時;環境污染結果已經被證實時;采取重要公眾防護措施時;天氣條件對事故危害變化產生重要影響時;事故終止,應急行動終結,公眾防護解除,恢復正常社會秩序時;其他必要的時間。

  (3)公眾信息的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成因的初步判斷;可能的發展趨勢;對環境和公眾健康的可能影響;受影響地區公眾應采取的防護措施;其他需要公眾了解和配合的事項。

  五、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的條件

  ——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2、應急終止的提出和批準

  ——由現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

  ——由事件責任單位提出。

  ——經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批準。

  3、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現場指揮部接到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環境應急終止通知后,向現場監測組、現場監察處理組、事件后現場清理組下達應急終止通知。各組接到環境應急終止通知后組織所屬人員有序撤離。

  ——應急狀態終止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市政府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自然過程或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4、應急終止的提出和批準

  ——由現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

  ——由事件責任單位提出。

  ——經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批準。

  5、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現場指揮部接到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環境應急終止通知后,向現場監測組、現場監察處理組、事件后現場清理組下達應急終止通知。各組接到環境應急終止通知后組織所屬人員有序撤離。

  ——應急狀態終止后,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市政府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自然過程或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六、培訓與演練

  1、培訓

  培訓人員應包括各企業相關負責人,各相關單位,環保局所有成員。對各企業,應根據各企業實際情況,完善和修訂應急預案,指導企業做好環境污染隱患的日常排查,最大程度的從源頭上規避和化解風險。同時組織編寫環境污染事故預防的宣傳材料,要求企業將污染事故預防列入員工培訓和環境教育計劃之中,并組織實施。環保局工作人員要定時參加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上崗前常規性培訓,培訓時將環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的基本知識要納入基本培訓內容,提高應急人員環境監察業務水平和應急監測能力保障水平。

  2、演練

  適時組織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演練活動,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演練包括虛擬演練和實戰演練,由環保局拿主要方案,使應急預案得到不斷地完善和提高。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市民群眾,普及環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知識。通過演練,規范和強化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形成統一領導、快速反應、科學指揮、處置有序的應急系統,全面提升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為今后處理類似污染事故積累了實戰經驗。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14

  第一部分總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規范和強化應對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現場處理、消除危害、做好善后工作為重點,形成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宣傳普及環境應急知識,不斷提高公眾環境安全意識。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二)政府負責,部門合作

  縣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負總責。各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職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不斷提高我縣的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三)、依靠科學,快速反應

  不斷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貯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依靠科學,規范業務操作,實現應急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

  (四)、三級預警,分級響應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情況,將事件分為“三、二、一”三個等級進行預警,并實施分級控制,分級響應。

  三、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本預案所稱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安全、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故。具體主要包括:

  (一)危險化學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件

  (二)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生產裝置、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等因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三)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突發性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四)因遭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件。

  (五)相鄰行政區域的環境污染對我縣造成環境危害的特大污染事故。

  (六)其他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件。

  第二部分指揮體系及相關部門、單位和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機構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縣人民政府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其組成見附件),對突發環境事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和調動社會力量和各種資源,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縣應急指揮部門下設辦公室,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及演練活動;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信息。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成立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和工作組織,負責本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負責污染現場及周圍群眾的疏散、生活、穩定工作。

  二、工作機構及職責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六個工作組作為具體工作機構。

  (一)現場監測處置組

  由縣環保局牽頭,縣農委、林業局、水務局、安監局、公安局等部門參加。負責實施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現場處置、調查處理、監測、報告、監督檢查等工作,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醫療救治組

  由縣衛生局牽頭,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參加。負責組織醫療救治、疾病預防,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醫療救治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后勤保障組

  由縣發改委牽頭,縣工業發展局、商務局、財政局、民政局、物價局、科技局、氣象局、交通局等部門參加。負責與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物資的供應、運輸、儲備,提供突發事件處置時氣象動態,安置受害群眾,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社會治安組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污染調查和事件處理,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監察組

  縣監察局負責受理處置突發環境事件中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在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違規違紀等行為。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參加。負責起草有關匯報材料、領導講話,草擬有關文件,編印工作簡報,溝通各組工作情況和信息,向媒體和社會發布信息,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相關部門、單位和組織職責

  (一)縣環保局

  1、負責對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現場調查、分析認定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提出預警等級的建議,并及時上報污染事故。

  2、負責組織現場監測。

  3、按照國家環?偩帧董h境應急手冊》的規定,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污染區域進行處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

  4、負責監督檢查污染源單位的應急預案制訂和污染防治工作。

  (二)縣發改委、工業發展局、商務局、物價局

  組織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控制規劃,把突發環境污染與事故控制和應急體系建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穩定物價。

  (三)縣財政局

  保證必要的經費支持,確保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所需裝備、器材等物資的經費供給。

  (四)縣公安局

  負責污染控制區的社會治安、交通管制,維護社會治安、社會秩序,保障應急方案順利實施;負責污染現場的滅火、消毒、洗消和傷員的搜救工作。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污染調查。

  (五)縣衛生局

  做好傷員的救治,疏散人員的疾病預防和治療工作。

  (六)縣交通局

  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疏散人員的運送轉移;負責污染物清運的車輛、工程機械調配、組織運輸工作。

  (七)縣民政局和有關鄉鎮政府

  負責社會捐助工作,救助經費和物資的管理、發放工作,負責污染現場及周圍群眾的疏散、安置、穩定工作。

  (八)縣委宣傳部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期間新聞報道的規范管理,營造有利于處置工作深入開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九)縣水務局、農委、水產局、林業局

  組織做好流域、水源流量控制與監測,開展家畜、水產及野生動植物受污染情況的監測和調查工作。

  (十)縣氣象局

  負責提供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十一)縣科技局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需要,及時組織科技力量協作攻關,支持對突發事件有關防控工作的科學研究。

  (十二)縣監察局

  負責調查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期間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責任。

  第三部分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環境事件可分為三級。

  (一)三級突發環境事件,是指一般、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一般、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和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3、因環境污染引起廠群沖突;

  4、對環境造成危害:

  (二)二級突發環境事件,是指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

  3、人群發生中毒癥狀;

  4、因環境污染使社會安定受到影響;

  5、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

  6、捕殺、砍伐國家二級、三級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

  (三)一級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

  2、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輻射傷害;

  3、人員中毒死亡;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6、捕殺、砍伐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

  突發環境事件實行三級預警制度。三級突發事件,啟動黃色預警;二級突發事件,一級突發事件,啟動紅色預警。根據不同級別的預警,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三、突發環境事件的評估與確認

  組建由環境管理和監測人員、環境評價專家、危險化學品專家、環境評估專家、防化專家等相關專家組成的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咨詢專家組,開展事件快速評估與決策咨詢。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評估

  評估突發環境事件性質和類別,預測可能的涉及范圍、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健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評估現有應急處置措施,提出對現有應急處置措施的改進意見,并對行動方案做出決策咨詢。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確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咨詢專家組的意見,由縣環保局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突發環境事件分級預警的建議,由縣人民政府確定并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分級,決定相應級別響應。

  第四部分信息管理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

  根據《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的規定,按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系統進行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報告單位及人員發現或獲知突發環境事件,應在2小時內向縣環境局報告。

  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環保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和確認。

  根據調查和確認結果,三級環境事件48小時內報告市環境保護局,二級環境事件12小時內上報,一級環境事件6小時內上報。隨時報告事件勢態進展情況。

  三、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內容及形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結果報告三類。

  速報可用電話或直接報告;確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

  速報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類型、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人員受害情況、捕殺與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四、突發環境事件的通報與信息發布

  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縣委宣傳部和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發布?h委宣傳部和環保局,應當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布機制,避免因發布滯后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有關事件內容的不準確報道,應當及時通過發布通告或召開新聞發布會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第五部分應急響應

  根據預警級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即黃色預警啟動三級響應,橙色預警啟動二級響應,紅色預警啟動一級響應。

  一、三級應急響應

  (一)企業應急響應

  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立即向縣環保局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處理隊伍進行現場控制、現場處置,人員撤離疏散和消除污染等工作。

  (二)、縣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三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縣環境保護局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人員到達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人員撤離、受污染區域劃定,同時組織突發事件評估專家組分析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三)縣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縣人民政府接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報告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組織相關人員的疏散安置、依法進行受污區域的確定與封鎖、隔離和輿論宣傳工作;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物資的供應。

  二、二級應急響應

  (一)縣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縣環境保護局迅速組織環境監察應急、環境監測應急隊伍和技術人員趕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人員撤離、受污區域劃定,同時組織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專家組分析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二)縣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縣人民政府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縣環境保護局的建議,決定啟動二級響應;或根據市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啟動二級響應。

  組織有關部門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設立突發應急工作組織;緊急調動和征集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現場隔離、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保證應急處理所需的物資、經費;組織相關部門協助環境保護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三、一級應急響應

  (一)縣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在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專家咨詢組的指導下,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工作并及時派出專業技術機構赴現場開展現場調查,組織落實各項緊急防控等措施;配合上級專業機構對不明原因的突發事件開展污染源調查、受污染區域劃定等工作;檢查督導基層組織對突發事件立急處理措施的落實;根據授權發布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二)縣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縣人民政府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縣環境保護局的建議,決定啟動一級響應;或根據市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啟動一級響應。

  縣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立即進入24小工作態。在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組織協調縣突發環境事件指揮部各工作部門開展突發事件的決策指揮、污染危害監測與分析、污染源調查與控制、受污染群眾救治與轉移、信息發布、宣傳教育、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

  (一)應急終止的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條件已經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

  3、已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公眾健康與環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后果趨于盡量低的水平。

  (二)應急終止的程序

  1、事件現場指揮部組織專家咨詢組論證調查,確認突發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結論以書面形式向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

  2、接到應急終止通知后,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人員及設備有序撤離。

  3、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應急終止的信息。

  4、由縣環保局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行動的后評價,編制應急評價報告,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第六部分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程序

  一、迅速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接事故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縣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縣應急處理指揮部根據程序向市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二、快速出擊

  接報后,縣應急處理指揮部指令現場監測處置組負責人立即召集所有組成單位人員,攜帶污染事故應急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

  三、現場控制

  現場監測處置組在迅速通知相關部門的同時,應參與現場控制和處理,防止污染擴散,根據現場勘察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范圍。

  四、現場調查

  現場監測處置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判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圍、影響程度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確定現場監測布點、攝像、拍照等取證工作。

  五、情況上報

  現場監測處置組負責人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擬采取的措施及時報告縣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人。

  六、污染處置

  現場監測處置組根據縣應急處理指揮部的指示,積極參考各方意見,按照國家環?偩帧董h境應急手冊》的規定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危害。

  七、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由現場監測處置組向縣應急處理指揮部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由縣應急處理指揮部相關部門實施;

  現場監測處置組要及時進行事故處理分析,向宣傳組通報情況,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由宣傳組對新聞媒體發布污染事故消息。

  八、污染跟蹤

  現場監測處置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定時向縣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直到突發事件應急終止。

  九、調查取證

  有關部門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十、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并存檔。

  第七部分組織、技術和后勤保障

  一、組織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構,并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預報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等。

  二、技術保障

  (一)成立突發環境事件專家庫,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其職責是:

  1、了解掌握國內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知識和信息,提供咨詢服務;

  2、綜合評估突發環境事件,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的建議;

  3、指導、調整和評估應急處理措施;

  4、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總結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

  (二)現場應急環保專業隊伍與企業應急分隊

  以現有環境監察、監測隊伍、公安消防為基礎建立一支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機動隊伍。其主要職責是:

  1、開展應急監測分析,確定污染類別、程度、范圍;

  2、進行現場調查、取證、評估及上報工作;

  3、確定應急處置的技術措施,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4、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督促、指導各企業應急預案的制定、預演。

  各污染源單位以技術、生產骨干為基礎組建應急分隊,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設備,處置本單位的突發事件。

  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縣現場應急環保專業隊伍與企業應急分隊和設備受指揮部集中指揮,統一調配。

  (三)培訓和演練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常備隊伍要定期進行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增實戰能力。

  三、后勤保障

  (一)物資儲備

  縣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根據本預案職責,建立處理突發事件的物資儲備,儲備分為日常和應急兩級。

  (二)裝備保障

  縣環保局和有關單位要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機動和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污染的能力。

  (三)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應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捐助資金納入各級財政專戶管理,由應急處理指揮部統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15

  網絡信息中心機房環境主要監控目標對象為:電力供應、火情、空調異常。監控對象表征為:UPS可監控數據(包括輸入、輸出、負載等)、煙霧、環境溫濕度值。環境監控報警根據影響范圍不同定為不同級別,予以不同處置,應急處置流程如下:

  一、緊急告警

  (一) 機房煙霧告警

  1. 如消防系統已啟動,立即通知相關區域同志撤離機房。

  2. 如消防系統尚未啟動,立刻調出該場地視頻監控,確認是否有火情。一旦確認火情,立即疏散,并確認消防系統能正確啟動。

  3. 火警必須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中心主任、相關機房安全責任人、辦公室主任和環境與設備工程師。

  4. 按消防相關程序處置。

  (二) UPS輸入掉電告警

  1. 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和相關機房負責人,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即刻響應并處理,通知機房負責人電池放電情況。

  2. 相關機房負責人待命響應,根據需要按預定程序逐級安全關閉各類系統或設備,并通知相關部門及人員。

  3. 如影響中心關鍵業務,由機房負責人作出判斷,并立即通知業務所屬責任部門。

  (三) 機房地濕告警

  立刻通知相關機房負責人和環境與設備工程師,現場查看空調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備注:漏水事故影響不可輕忽,某些情況下會引起災難性事故,請務必關注。

  (四) UPS輸出故障

  1. 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和相關機房負責人,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即刻響應并處理,通知機房負責人影響范圍。

  2. 相關機房負責人立即響應,如影響中心關鍵業務,由機房負責人作出判斷,并立即通知業務所屬責任部門。

  二、重要告警

  (一) 監控數據通信中斷告警

  發現監控數據通信中斷告警,需要綜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網絡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務器原因。以下狀況考慮環境因素:

  如果同時有大面積的.網絡故障和服務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輸出故障,立即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運行部負責人和系統部負責人。

  如果是單純的數據數據通信中斷,一般是監控設備死機,在工作時間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

  1. 機房高溫告警

  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如判斷空調已失效,則需到現場處置。

  備注:由于機柜上的溫濕度儀因熱通道和鐵架的`熱傳導作用使得感應溫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參考。因此,如夜間發現高溫告警,可注意觀察,如有持續異常升溫則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

  2. 冷凍水高溫告警

  發現冷凍水高溫告警或空調進水高溫告警,即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

  3. 市電掉電告警

  工作時間,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非工作時間,如發生UPS輸入掉電告警,按前述流程處置。

  三、一般告警

  其他機房環境監控告警,考慮都是設備故障或者部分功能異常,影響面有限,在工作時間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 1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規范程序,明確職責,提高應對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云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馬關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縣范圍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或由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突發環境事件;跨縣突發環境事件或超出事發地縣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的應對、協調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或州人民政府協調、指導的突發環境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核設施及有關核活動發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輻射污染事故的應對工作按照其他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馬關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統籌、實施全過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預防與應急并重。強化、落實企業事業單位環境安全主體責任,推動建立環境安全風險管理制度,開展環境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整改、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消除環境安全隱患,采取積極措施消除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影響。

  (3)堅持屬地為主,先期處置。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形成分級負責、分類指揮、綜合協調、逐級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體系。

 。4)堅持資源整合,綜合協作。加強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整合現有環境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和環境監測網絡,充分利用本縣應急資源,建立專兼結合的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和專家隊伍,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和保障工作,加強培訓和演練。

  1.5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分級標準執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見附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局長;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商務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科技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教育體育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監察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縣文化和旅游局、云南電網有限公司馬關供電局、中國南方電網馬關供電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預警、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和指導;向州、省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發布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組織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

  2.2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作為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日常工作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主要負責人兼任。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為:

 。1)組織編制、修訂縣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各鄉(鎮、場)制定、修訂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專項應急預案。

 。2)負責全縣一般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建立和完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報送和預測預警系統,發布預警信息,建立應急聯動機制,保證信息暢通,做到信息共享。

  (4)負責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縣突發環境事件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建立全縣統一的信息技術平臺。組織建立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專家庫,負責專家咨詢組的聯系工作。

 。5)承擔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日常事務,承擔省、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6)負責組織開展本縣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控制、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監管環境安全風險源。

  (7)承擔縣環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3成員單位及其職責

  成員單位包括縣屬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職責分工如下:

 。1)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做好媒體和互聯網輿論的引導工作。

 。2)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參與制定具有突發環境事件高或較高風險的企業退出制度、產業結構調整規劃及突發環境事件災后生態恢復重建工作方案。

 。3)縣工信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救援防護裝備、監測設備和應急處置物資的生產供應保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生產或使用危險化學品工業企業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開展調查和處置工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政務網絡通信保障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等;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放射性物質運輸過程中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參加因劇毒化學品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對突發環境事件中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進行立案偵查;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實施治安警戒,維護現場秩序;指導派出所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和群眾疏散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外圍道路交通的疏導維護,必要時采取交通管控措施分流疏導社會交通,并通過廣播電臺、室外信息顯示屏等發布交通誘導信息;負責為相關處置車輛及時開辟綠色通道;根據水務部門需求,配合水務部門研究制定主要水庫、河流沿岸市政道路禁止危險化學品車輛通行措施。

 。5)縣民政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處理遇難人員善后事宜;負責救助款物的調撥、發放工作,妥善安排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6)縣財政局:負責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應由縣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及管理工作。

 。7)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因地質災害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組織應急測繪;參與地下水的監測、評價工作。

  (8)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負責處置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協助處置因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環境應急監測,分析并及時提供監測數據,跟蹤環境污染動態情況;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建議;提出對現場泄漏污染物的處置和環境修復建議;配合公安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中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負責制定、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環境應急能力與機制建設;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及可能受影響的區域進行污染損害評估;收集、匯總、分析突發環境事件資料。

 。9)縣交通運輸局:參與因交通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和調查;協調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期間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調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縣級以上一般公路及橋梁路段的環境安全風險防范工作,防止因交通事故引發的次生環境污染。

 。10)縣水務局:負責因洪澇災害引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配合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的處置、調查、監測和評價工作;提出事發地水利工程水資源調度建議;提供水利、水文等有關資料;科學調度事發地上游水庫下泄流量。

 。11)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現場受傷、超劑量照射、中毒人員的身體檢查、緊急救治和轉移,統計事件醫療救治的傷亡人數;負責輻射事故的醫療應急,包括傷員救治、受污染人員的放射性去污、受照射人員的排查和照射劑量的估算;負責組織醫療機構內醫療污水、醫療廢物類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飲用水、公共場所的衛生監測檢驗和衛生學評價;并根據需要及時為各鄉鎮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12)縣農業農村科技局: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資源及農業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調查評估,指導生態修復。

 。13)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城市污水處理單位制定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

 。14)縣教育體育局:參與協調學校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學生及教職員工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15)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突發的影響森林資源安全和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對涉及森林資源、林木綠地、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林業資源損害的評估和生態恢復重建工作。

 。16)縣監察委:負責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對事件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對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工作中的失、瀆職等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17)各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負責建立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體制和機制,制定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單位加強調查和監管,做好本轄區內的環境安全防范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污染區域人員撤離和臨時安置;負責指揮、組織、協調本轄區內一般和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負責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協助、配合做好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的善后處置和生態修復工程。

  (1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過程中所需的應急醫藥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

 。19)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因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應急處置工作,參與涉及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負責調度所屬專業處置隊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提供可能產生突發環境事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相關信息。

 。20)縣氣象局:負責密切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周邊的天氣情況,及時提供有關氣象數據及有毒有害氣體可能影響的區域等信息,參與后期處置,協助完成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評估工作。

 。21)縣消防大隊: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火災撲救;參加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搶險和應急救援,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工作;參與制定實施搶險救援過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22)縣文旅局:配合縣委宣傳部組織落實突發環境事件宣傳任務,指導、協調我縣的新聞媒體,開展環境應急安全教育,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發布和輿論宣傳工作。

 。23)云南電網有限公司馬關供電局、中國南方電網馬關供電有限公司:負責指導協調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電力應急保障工作;參與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

  2.4專家組

  在縣領導小組指導下,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組織相關行業/領域專家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為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提供決策依據。

  各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參照本預案成立相應指揮部,規范行政區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統一協調、指揮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3預防和預警

  3.1信息監測

  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縣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輻射環境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對發生在縣外、有可能對我縣造成環境影響事件的信息收集與傳報。

  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1)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境污染、輻射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會同水務、氣象等部門負責水體富營養化導致的藻類污染的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2)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由交通運輸事故引起的污染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3)農業農村科技部門負責農業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和農業重大有害生物、農業外來生物入侵、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畜禽動物病毒泄漏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4)林業和草原部門負責林業生態破壞事件和林業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5)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石油天然氣開采、儲運污染物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6)其他部門:負責本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范圍內相應的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3.2預防

  3.2.1落實企業環境風險防范主體責任。

  相關企業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健全風險防控措施、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審核備案。

  3.2.2建立環境風險源檔案。

  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生產、銷售、貯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及產生、運輸或處置危險廢物、涉及重金屬排放等環境風險源單位、危險區域、重點流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測,并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時消除環境隱患。

  3.2.3完善環境應急預案。

  完善縣及重點區域、工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的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防范體系。縣政府負責制定本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飲用水水源地、工業園區等專項環境應急預案,督促指導風險源企業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開展環境應急預案評審、備案工作。

  3.2.4建立健全環境風險評估機制。

  新建、改建、擴建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項目,在環評文件中設置環境風險評價章節,對環境風險源識別、環境風險預測、項目選址、敏感目標和防范措施等做出如實評價,提出可行的預警監測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環境風險源單位,必須開展環境風險評估。

  3.2.5加強湖泊、水庫、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周邊企業風險源和交通運輸監管。

  劃定防護范圍,采取防護措施,并在環境敏感區域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減少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損失和影響。

  3.2.6加強環境應急支撐保障能力建設。

  圍繞落實環境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強指揮調度、監測預警、現場處置和物資儲備,提升環境應急能力;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應急管理培訓;建立環境風險防范專項資金和應急響應儲備金,為環境風險防范提供資金保障。

  3.3預警

  3.3.1預警分級

  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根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加以表示,一級為最高級別。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藍色(四級)預警:可能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

  黃色(三級)預警:可能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橙色(二級)預警: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紅色(一級)預警:可能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3.3.2預警信息發布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發生,經研判可能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發布預警公告;經研判可能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由縣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預警公告;經研判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由州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預警公告;研判可能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預警公告。

  3.4預警處置動

  3.4.1預警行動

  進入預警狀態后,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

 。3)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5)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6)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7)各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3.4.2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響應與處置

  4.1先期處置

 。1)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指揮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控制危險源,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和危害的擴大,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盡量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應急處置期間,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面、準確地提供本單位與應急處置相關的技術資料,協助維護應急現場秩序,保護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的各項證據。

 。2)現場指揮部成立前,縣人民政府必須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同時,指揮協調縣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安全防護工作。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質及數量、周邊環境敏感區等情況。先期處置過程中的情況應隨時報告縣環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2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由相關責任主體按照程序,啟動預案的相應級別響應措施進行處置。當超出相關責任主體自身處置能力時,可向上一級應急管理機構提出請求,由上一級應急管理機構決定是否啟動更高級別的響應措施進行處置。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健康農場管委會應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進行事件調查、確認和評估,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按照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初判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健康農場管委會首先進行應急響應,啟動本級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重點控制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同時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由縣人民政府啟動III級應急響應。如果確認是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縣人民政府在開展應急處置的同時立即報告州人民政府,由州人民政府啟動相關等級應急響應。

  4.3信息報告與通報

 。1)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報告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單位;負有環境保護監管職能的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

 。2)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單位、責任人和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單位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現后1小時內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健康農場管委會報告,同時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由生產安全、交通事故等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單位和個人,在報告公安、應急管理、消防等部門的同時,報告縣級生態環境部門。發生III、IV級突發環境事件后,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和縣級有關部門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縣人民政府及時向州人民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發生Ⅱ級及Ⅱ級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縣人民政府應在事發1小時內向州人民政府報告。特殊情況下,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可直接向州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報告縣人民政府。

 。3)報告分類。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3類。初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可能的危害癥狀、人員受害情況、捕殺或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等初步情況。續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處理結果報告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以及有關意見建議。

  (4)事件通報?h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向縣級有關部門和有關縣人民政府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根據需要,由縣政府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縣人民政府和軍隊通報有關情況。縣人民政府在應急響應的同時,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縣(市)人民政府通報情況。突發環境事件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境外人員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縣委宣傳部負責通報。

  4.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相關縣政府牽頭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設污染處置組、應急監測組、專家咨詢組、信息宣傳組、應急救援組和應急保障組:

 。1)污染處置組: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牽頭,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科技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等部門及涉及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健康農場管委會參加。主要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處置與調查,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擴散;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的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和人員疏散方式及途徑。

 。2)應急監測組: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牽頭,縣衛生健康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科技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氣象局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組織縣環境監測站、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的環境監測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明確相應的監測方案、點位和頻次,分析并提供監測數據,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專家咨詢組: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環境監測、輻射防護、化學工程、危險化學品、污染控制、環境評估、生態保護、水利水文、給水排水、地質、氣象、大氣環境、環境醫學、防化等專業專家組成。主要負責提出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參與污染源、污染物性質、污染范圍、危害程度的快速確定工作,研究、評估污染處置、人員撤離等工作方案。

  (4)信息宣傳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公安局、縣網信辦、縣信訪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及涉及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健康農場管委會參加。主要負責組織事件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起草突發環境事件的新聞發布稿和情況公告;組織新聞媒體通過電視、電臺、報刊、網絡及時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情況的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5)應急救援組: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參加。主要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現場人員緊急救援,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公眾健康保護措施建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6)應急保障組:由縣發改局牽頭,各相關部門分別按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分工落實。其中,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污染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為應急處置提供各項保障;縣民政局負責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縣公安局負責維持現場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4.5處置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5.1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或處置力量不足時,由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并迅速組織相關專業隊伍,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處置污染物、清理事件現場,防止環境污染擴大,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4.5.2轉移安置人員

  現場指揮部門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

  4.5.3醫學救援

  縣衛生健康局等部門要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傷病員轉移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進行救治。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公眾健康的防護措施建議。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5.4應急監測

  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擴散速度和事發地的氣象、水文、地質及地域特點、周邊敏感區域情況,制定應急監測方案,布設相應數量的監測點位,確定污染物擴散的范圍和濃度。事發初期,根據事件發生地的監測能力和事件的嚴重程度,加密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并隨著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做適當調整。

  根據需要,組織相關專家對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動態分析、評估,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預測;判定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應急隊伍進行應急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4.5.5市場監管和調控

  市場監督管理、工信商務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5.6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應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本縣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相關規定,在縣委宣傳部的管理與協調下,由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

  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及時向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相關事件信息,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新聞發布保障工作。

  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事件本身比較重要,或發生在重點地區、特殊時期,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向縣委宣傳部通報相關情況。在縣委宣傳部的組織、協調下,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指派專人負責新聞報道工作,起草新聞發布稿和污染情況公告,及時、準確報道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4.5.7維護社會穩定

  公安、司法等部門要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6響應升級

  當全縣可能或已經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且危害程度嚴重、影響范圍廣、持續時間長、處置難度大等情況下,現場指揮部向縣應急辦報告,由縣應急辦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決策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共同開展應對工作。

  當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嚴重,超出本縣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國家、省或者其他縣(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時,依據《馬關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由縣應急辦按規定將情況上報黨中央、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協調各方應急資源,共同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7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終止:

 。1)事件現場危險狀態得到控制,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

 。2)確認事發地人群、環境的各項主要健康、環境、生物及生態指標已經降低到常態水平;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由相關責任主體按程序宣布應急終止。必要時,應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消息。應急終止后,必要時應繼續進行一定頻次的環境監測。

  5后期工作

  5.1善后處置

  宣布應急終止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相關部門、有關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負責善后處置工作,及時制訂恢復重建計劃和善后處理措施,并組織實施。由主責部門會同財政、發展改革部門制定應由政府補償的補償標準和辦法;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做好征用補償工作。

  5.2損害評估

  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損害評估工作,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的,縣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環境影響和損失等評估工作,并依法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5.3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原因和性質,提出相關整改建議和修改防范措施。

  由縣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的,縣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展事件調查,查清突發環境事件原因,確認事件性質,認定事件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意見。

  5.4總結評估

  當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結束后,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等級、發生的原因、過程,對事前、事發、事中、事后全過程進行全面客觀的分析和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等。

  縣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推動環境恢復工作。

  6應急保障

  6.1應急準備

  6.1.1預案準備

  縣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相關文件中有關框架和內容的要求,結合轄區工作實際,組織修訂完善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同時,督促企業按照規定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并及時備案,做到“責任落實、組織落實、方案落實、裝備落實”。

  6.1.2值守準備

  完善日常值班與值守應急相結合的接報、出警機制,并嚴格組織實施;充分做好值守狀態時的人員、設備、車輛、通訊及資料準備工作,確保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所需各項科技手段順暢,做到常態管理與非常態管理的全面、有效銜接。

  6.1.3聯動機制

  根據轄區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范的需要,加強與相鄰縣(市)生態環境部門的互動,健全風險防范和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根據突發環境事件類型的不同,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密切合作,建立及時、有效的聯動機制,穩妥處置各類事件。

  6.2資金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縣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資金保障。

  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年度部門預算中安排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經費、應急培訓經費和應急演練經費。當部門預算經費不能滿足需要時,由縣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安排動用應急儲備資金。

  6.3科技保障

  建立完善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基礎信息數據庫,提供決策分析支持和信息保障。建立完善本縣環境風險源專業數據庫,結合政務地理空間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加強常態區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防控工作。

  加強、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科研和應急響應系統建設;加強監測能力規劃與評估等工作,保證監測能力達到需求與效益的平衡。探索、建立實用危險化學品分析、評估模型,提供預測保障。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信息庫,提供人才保障。研究制定專家組聯絡制度,充分發揮專家的指導、建議等決策咨詢作用。

  6.4隊伍保障

  結合本縣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依托社會專業力量,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規范調動程序和常規管理內容,加強對專業隊伍人員培訓,要求隊伍參加各種形式的演練,確保應急人員意識和能力。

  6.5物資保障

  根據區域環境風險評估要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制定環境應急領域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相應應急物資儲備庫,組織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存、更新、補充、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等工作。縣級相關部門、有關單位也可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采取生產力儲備等方式,與有關企業簽訂合同,保障應急物資的生產和供給。

  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鑒定、監測力量的基礎上,應根據職責要求和工作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質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能力規劃、建設。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通信設備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能力。建立健全各項監測儀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設備的日常管理制度。

  6.6交通運輸及通信保障

  縣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

  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

  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6.7宣傳教育與培訓

 。1)縣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環境應急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識,增強公眾自救互救意識和防護能力,鼓勵公眾及時報告突發環境事件。

 。2)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各成員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進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增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6.8演練

 。1)縣環境應急工作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根據相關應急預案,組織專業性或綜合性的應急演練,做好跨部門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縣組織本區域單位和公眾開展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演練。

 。2)通過演練培訓應急隊伍,檢驗快速反應能力,落實崗位責任,增強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熟悉應急工作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程序,明確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并根據演練取得的經驗成果和存在問題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7監督管理

  7.1預案管理

  (1)本預案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牽頭制定和管理,報縣人民政府審批發布。根據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及時組織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專家進行評估,修訂完善本預案。

 。2)縣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本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3)縣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定期組織本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檢驗預案、磨合機制、鍛煉隊伍,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水平。

 。4)各鄉(鎮)人民政府、健康農場管委會應根據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7.2監督工作機制

  縣人民政府及職能部門負責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中規定的職責。

  對縣、鄉兩級環境應急機構的設置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執行情況、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隊伍的建設和人員培訓情況等,應建立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同時,應建立對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等的審計監督制度。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建立獎勵與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7.3.1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云南省行政獎勵暫行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對防止突發環境事件發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成績顯著的。

 。3)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3.2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云南省環境保護行政問責辦法》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發環境事件的。

  (2)不按照規定制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

 。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

 。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5)盜竊、貪污、挪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

 。6)阻礙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8)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9)不按照要求制定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

  8附則

  8.1名詞術語

 。1)環境應急:是指為避免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的后果,所進行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對行動。

  (2)先期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在事發地第一時間內所采取的緊急措施。

 。3)后期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后,為使生產、生活、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恢復正常狀態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4)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政府制定,縣應急辦會同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配套的相關縣級部門應急預案,由州生態環境局馬關分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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