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加強旅游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旅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企業法人代表或總經理任組長,明確各部門職責及團隊運作每個環節上的具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將安全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每個部門、每個崗位以及每個員工。
三、辦理旅行社責任保險。組團時建議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保險。為帶團導游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四、制訂旅游安全事故預防及處理應急措施。應含有:消防安全預防及處理應急措施;治安案件預防及處理措施;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措施;食物中毒預防及處理措施;突發公共衛生事故處理措施。
五、加強對員工的旅游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普及安全常識,提高安全技能,對新招聘的員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六、旅行社經營場所的`消防疏散通道通暢,設施設備完好、有效,符合有關規定。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七、旅行社組織旅游活動,租用和使用的交通工具必須有合法營運手續,簽訂規范的租賃合同,不得雇傭“黑車”。在安排旅游者的游覽活動時,要認真考慮可能影響安全的諸項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計劃,并注意避免司機處于疲勞狀態。
八、組織旅游者旅游期間,導游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出團前要對游客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和防范措施的提示,提醒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和自我防護。在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及時提示旅游者注意,并不得擅自離團。
九、對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備的交接手續,明確責任,防止損壞和丟失。
十、事故處理
(一)凡涉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故均為旅游安全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個等級: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輕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至10萬元(含1萬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傷致殘,或經濟損失在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萬元)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旅行社應堅持救援第一的原則,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保護事故現場,將游客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小;市旅游局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會盡快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報省旅游局。
(三)在事故處理部門人員未進入事故現場前,如因現場搶救工作需移動物證時,應做出標記,盡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客觀完整。
(四)有傷亡情況的,應立即組織醫護人員進行搶救,并及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
(五)傷亡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在及時組織救護的同時,核查傷亡人員的團隊名稱、國籍、姓名、性別、年齡、護照號碼以及在國內外的保險情況,并進行登記。有死亡事故的應注意保護好遇難者的遺骸、遺體。對事故現場的行李和物品,要認真清理和保護,并逐項登記造冊。
(六)傷亡人員中有海外游客的,旅行社在對傷亡人員核查清楚后,要及時報告市旅游局和外事部門,并及時通知海外旅行社。
(七)在傷亡事故的處理過程中,旅行社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做好傷亡家屬的接待、遇難者的遺體和遺物的處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為傷殘者或傷亡者家屬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八)旅行社應協同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對傷亡人員的賠償問題。
(九)事故處理結束后,旅行社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建立事故檔案,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安全管理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保證滅火救援工作順利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方面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建立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應急指揮體系,切實提高政府各部門和相關單位在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時的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確保我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的火災是指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按照火災發生的對象,常見的火災主要分為以下八類:
(1)建筑火災:主要包括高層建筑火災、磚木結構建筑火災、鋼筋結構建筑火災、潔凈廠房火災、易燃結構建筑區火災、悶頂火災、古建筑火災等。
(2)地下工程火災:主要包括地下商場火災、隧道火災、地下倉庫火災、電纜涵洞火災、礦井火災和地下車庫火災等。
(3)化工火災:主要包括煉油廠火災、液化石油氣火災、井噴火災和油罐火災等。
(4)人員集中場所火災:主要包括賓館飯店火災、商場(廈)火災、影劇院火災、體育館火災、圖書館(檔案館)火災、托兒所(幼兒園)火災、學校火災和醫院火災等。
(5)交通工具火災:主要包括汽車火災、列車火災、飛機火災和船舶火災等。
(6)倉庫火災:主要包括露天堆垛火災、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火災、冷庫火災和糧食倉庫火災等。
(7)工廠企業單位火災:主要包括紡織、輕工、電信器材、醫藥、電器、印刷等各行業工廠企業單位發生的火災。
(8)特殊情況火災:主要包括帶電設備(線路)火災、強風(干旱)情況下火災和有毒區域火災等。各類火災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4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發生較大和一般火災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鎮的火災事故的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任何單位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救援的義務。
(2)堅持政府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使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3)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公安消防部隊負責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實施滅火救援,專職、義務消防隊積極協同作戰,有關部門和駐軍、武警部隊密切配合,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
(4)堅持平戰結合的原則。依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堅持統一指揮的原則。成立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調集多方人力和物資支援滅火。
(6)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火場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應當首先搶救人員。
(7)堅持“積極搶救保護財產”的原則。在實施滅火的同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保護公共財產和個人財物,盡力減少火災損失。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成立文廟鎮處置一般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發生一般較大火災時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和現場救援工作,協調各部門在處置火災時的物資、人員、設備調集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
總指揮總部的組成:鎮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派出所、財政所、社會保障事務所、城建辦、衛生院、供電所、民政所、火災發生地的村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
2.2辦事機構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黨政辦,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日常工作。
2.3指揮機構
成立鎮滅火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火災現場的滅火救援指揮工作。
2.4專家咨詢委員會
應急指揮部建立化工、醫療、建筑、電氣、化學、石油等各類專業人才庫,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3、運行機制
建立應對火災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預警系統
應急指揮部按照“高效、快捷”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以各種火災事故的監測、預報、信息傳輸、分析處理為主要內容的預警服務系統和相關技術支持平臺,提高預警能力。
3.l.2預警級別和發布
預警級別依據火災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iii級(較重)和iv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辦公室建立重要火災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準確地收集信息資料,并報鎮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重要火災信息要按規定及時上報。
3.2.2應急響應
火災事故發生后,辦公室應根據預警級別進行調度,并根據火災事故的類型、特點,有針對性地調集相應的消防專業人員和器材裝備。
3.2.3指揮與協調
發生火災事故,按程序啟動預案后,應急指揮部根據預案,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2.4應急結束
火災撲滅后,現場指揮部應組織人員全面、細致地檢查火場,徹底消滅余火,同時應責成失火單位或相關單位、人員監護火場。必要時,留下必需的滅火力量進行監護。
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對火災現場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報本級應急委員會批準,由本級應急委員會發布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應急結束后,應將各類消防設施和力量恢復到應急前的狀態。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應視受災程度和涉及范圍,相應成立災后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后,組成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寫出書面報告。
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單位的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檢查評估。
3.3.3恢復重建
災后,事發地各部門要組織恢復重建工作。
3.4信息發布
火災事故的信息發布,由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4、應急保障
4.1人力資源
鎮應急分隊是滅火救援的主要力量,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是滅火救援的補充力量。
協同滅火救援力量有鐵路、礦山救護、醫療救護、工程機械搶險、石油化工、電力搶險、輻射防護等隊伍。
4.2財力資源
鎮人民政府應在財政預算中安排滅火救援專項資金。
財政、審計部門加強滅火救援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確保專款專用。
4.3物資保障
建立滅火救援物資信息管理系統。公安、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必須儲備一定量的滅火救援物資,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也必須儲備一定量的滅火救援物資。與各消防器材生產廠家建立聯系點,利用廠家的資源提供滅火救援后備物資,以便調集利用。
應急指揮部根據滅火救援需要,依據滅火救援物資信息管理系統,快速、便捷、合理地調集滅火救援物資。
4.4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門要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救治。
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制定相應的預案,組織足夠的醫務人員和設備及時到達滅火救援現場組織救護,按照現場救治、就近救治、轉送治療的原則實施醫療救治,及時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情況。
4.6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滅火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根據火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火場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4.7治安維護
公安機關負責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妨礙
滅火救援行動和破壞救災物資的行為。
4.8人員防護
應急指揮部對緊急疏散人員要妥善安置,可以依法征用機關、學校、文化娛樂場,必要時也可依法征用經營性賓館、招待所、酒店作為臨時避難場所,并確保疏散人員的生活所需。
鎮人民政府為消防部隊救援人員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和滅火救援器材裝備,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發生火災事故后,建立消防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4.10公共設施
建設、供水、供電、人防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事發現場建筑設施、供水管道和供電設施的完好。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應急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滅火救援演習,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
5.2宣傳和培訓
有關主管部門要將防火、滅火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納入公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增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并督促落實。
有關單位要把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納入職工崗前和在崗培訓工作內容,開展普及性教育培訓。
5.3責任與獎懲
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在滅火救援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滅火救援中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不服從指揮、延誤戰機、救援不力而導致事態擴大,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6、附則
6.1預案解釋部門
由鎮處置一般較大火災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6.2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一、鍋爐采用自然循環,回水由供暖系統中的循環水泵送往鍋爐,并由回水總管分一支通往省煤器。經省煤器的回水加熱后進入鍋爐熱水出口后的混水器內,熱水混合后送至熱網。
二、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1、蘭州分公司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分公司經理、副經理及儲安科、綜合辦、業務科、服務中心等部門的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管理人員組成。
總指揮:(經理)
副總指揮:(副經理)
成員:
2、應急組織機構由消防滅火組、搶險搶修組、物資供應組、交通運輸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協調組等7個小組組成。
3、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組織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預案的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事故狀態下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
4、應急職責
(1)總指揮:負責宣布應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若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消防滅火組(楊軍、趙鑫泰、趙常態):發生重大火災或其它重大突發事件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火災撲救或應急搶險。
(4)搶險搶修組(張倩、朱慶剛、宋哲、嚴國林、葉體強、龔衛國、顧旭有):應急狀態下,撲救火災、設備維修、設備復位,制定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5)物資供應組(徐大文、葉玉生、王蔚林):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如設備零配件、工具、沙袋、鐵鍬、消防泡沫、水泥、防護用品等。
(6)交通運輸組(韓生輝):負責交通車輛的保障。
(7)安全警戒疏散組(李世德):負責布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交通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加強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通行;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8)醫療救護組(宋寶斌):負責聯系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9)通訊聯絡協調組(王宏偉、米慶軍):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負責各小組之間的協調以及與外部機構的聯系、協調。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當蘭州分公司北灘油庫鍋爐發生爆炸時,啟動該套應急程序。
四、應急程序
(一)報警
1、當蘭州分公司北灘油庫鍋爐發生爆炸時,第一發現人立即找就近的電話,撥打北灘油庫報警電話7325671,以及油庫報警電話7365119,向消防值班人員說明事故地點、事故類型等事故概況。
2、通過電話向應急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匯報事故情況。
3、事故如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報警人員向行政值班人員報警,由行政值班人員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事故情況。
應急聯系電話一覽表(略)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聯系電話:(略)
(二)接報
1、消防值班人員、行政值班人員、總指揮、副總指揮為接報人員。
2、接報人員應問清報告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問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好電話記錄。
(三)組建救援隊伍
1、應急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報警電話后,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領導小組各位成員接到通知后,立即組織起本組的'工作人員及搶險裝備,然后趕往事故現場,向現場總指揮報到,接受任務,了解現場災害情況,實施統一的救援工作。
(四)設立臨時指揮部及急救醫療點
1、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選擇有利地形設立現場指揮部及醫療急救站。
2、各救援隊伍盡可能靠近現場指揮部,隨時保持與指揮部的聯系。
3、指揮部、各救援組、醫療組均應設置醒目的標志,懸掛旗幟,方便救援人員和傷員識別。
(五)搶險救援
進入現場的各支救援隊伍要盡快按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開展救援工作。
1、現場指揮部:盡快開通通訊網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2、著火源控制
消防人員穿著消防服進行火災撲救,如果火勢過大,就將著火點分割,分片進行撲救。
(六)現場警戒
1、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置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七)現場醫療急救
1、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蘭化醫院、蘭煉醫院聯系,說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做好緊急救護的準備。
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后輕的原則治療。
3、經現場處理后,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送醫院時作好傷員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觸電急救、油氣中毒急救、燒傷急救、外傷處理見附件。
(八)疏散撤離
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
2、警戒疏散組組織和指揮引導污染區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管理條例》、《教職工工作安全指引》、《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春秋游、交通、校舍倒塌、火災及臺風、地震、食品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溫映浩
副組長:周斌
成員:邱志浩、羅小云、葉海威、陳惠深、陳曉紅、陳 幽、鐘勇彬、陽昀。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5-10分鐘內向教育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
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區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利用防火災安全保護知識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后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后,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報警請求社區民警的幫助。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及時組織人員制止、制服,同時報當地警務室并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對可能涉及的物品進行封存,及時向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七)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并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幼兒事件,最大程度挽救幼兒生命,確保師幼生命安全,結合我園的實際,特制定預防應急預案。
一、應急工作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預防幼兒事故,一旦發生幼兒事件,以最快速度處置突發幼兒事件,我園成立防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應急工作組織機構主要負責幼兒安全教育的組織領導、過程落實、檢查考核、督導考評,負責應急物資準備。
二、防防范措施
1、各班教師要充分利用游戲活動對幼兒進行防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幼兒了解時的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教師要加強對幼兒的管理教育,不得讓幼兒擅自離開校園到河邊玩水。
3、幼兒園要結合實際情況,利用家長會、家園聯系欄、致家長一封信、與家長交談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
4、教育幼兒假期去河邊玩,必須由家長陪同,不得讓幼兒私自下河。
5、幼兒園要建立健全預防幼兒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務落實到部門、班級,實行各負其責的防范工作機制。
6、幼兒園應當加強易發生地方的隱患排查。
7、加強家園的聯系,增強家長防止孩子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
8、和青山鎮內其他安全管理部門加強聯絡,確保發生安全事件時能聯動聯防。
9、加強夏季防危害性宣傳,提高家長及村民的.防患意識。
三、應急處置
1、幼兒一旦在園內發生事件,幼兒園將由安全保衛處和本班老師要采取積極果斷措施進行搶救,并在第一時間與家長聯系,以最快的速度,送最好的醫院,用最好的醫生,盡最大努力挽救生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如果幼兒在家發生事件,家長和監護人要牢記搶救方法,避免盲目施救,并立即撥打120搶救電話。
3、一旦出現傷亡事件,幼兒園防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對事件做出妥善處理,并如實將有關情況上報上級。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學校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學校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每年兩次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1、報告制度
校區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醫務室及時向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向教育局和衛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市衛生防疫監督所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衛生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衛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①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②結合季節性、突發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學校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飲用水污染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為提高本院對突發輻射事故的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輻射事故的損害,保護環境,保障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
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
二、輻射事故分級
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四十條和《射線裝置分類辦法》規定,結合我院使用射線裝置為Ⅲ類裝置,發生事故時,定性為一般輻射事故,即:是指Ⅳ類、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預案適應范圍
凡本院發生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輻射事故適用本應急預案。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快速反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五、組織機構及職能
1、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汪素梅
副組長:袁軍
成員:放射科工作人員
應急值班電話:0394-8992036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制定醫院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負責組織協調輻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3)組織輻射事故應急人員的'培訓;
(4)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環保部門的聯絡、報告應急處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和審定;
(5)負責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3、小組職責分工
組長:全面負責小組工作,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具體負責小組工作,收集有關工作信息,各科室之間的協調,管理全院輻射工作人員的健康工作,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成員:負責事發現場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輻射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日常管理,人員培訓工作。
六、預防事故措施
1、健全輻射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機器旁懸掛或放置操作規程卡片;
2、加強輻射工作人員的機器操作規程和輻射防護應急培訓,持證上崗;
3、定期檢查維修機器,使用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4、加裝應急開關或電源總開關。
七、應急處理措施
嚴格遵守射線裝置的操作規程,一但發現控制臺上的監視器不能停止、按鈕不能復位或其它情況,造成射線裝置一直出射線時:
1、立即按下應急開關或切斷主控電源,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
2、醫院啟動應急預案;
3、控制現場,積極主動調查事故原因;
4、及時報告當地環保部門和衛生部門,并在2小時內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
5、協助環保、衛生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6、協助衛生專業人員對受照射人員進行受照劑量估算,并進行身體檢查和醫學觀察;
7、及時向公眾發布消息,消除公眾疑慮;
八、輻射事故的報告
發生輻射事故的科室,必須立即向醫院值班時報告。醫院值班室應立即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處理情況向區環保局和區衛生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九、善后處理
1、保存好受照人員的體檢資料,做好醫學跟蹤觀察;
2、請專業維修人員檢查維修,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3、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
十、預案管理
1、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本預案二年修訂一次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1、目的
為加強項目部化學危險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增強項目部管轄突發化學危險品事故的應急處理水平和能力,減少因事故發生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家世界項目部。
3、依據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
3.1于20xx年2月18日發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2于20xx年11月23日發布實施的《化學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4、應急工作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4.1組織領導:會議中心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即為本預案應急領導小組,各級組織的主要行政負責人為組長。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由工程部、技術部、物資部、商務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項目部化學危險品應急事故處理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并督促項目在事故發生時實施各項應急措施。
4.2職責分工:技術部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和執行,每年對預案的適宜性進行必要的訓練演習;工程部負責對項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經理辦公室負責事故發生時信息傳遞和通訊聯系的保持,提供必要的`應急交通工具;職工醫院負責事故發生時受傷職工的救治和醫療;項目部負責事故預案的緊急啟動,并保證各項應急措施在事故現場及時有效的落實。
5、應急計劃和準備
5.1技術部根據項目部工作的實際情況,將實際工作中設計幾率最大的化學危險品的種類界定為以下三種: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和腐蝕性化學品。
5.2技術部根據《環境因素、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控制程序》判定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性質和后果,并以書面形式及時將此信息傳遞給項目部。
5.3項目部應在辦公區域的顯著位置懸掛《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圖中要明顯標注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地點,應急用消防等器材的存放位置,以備方便獲取使用,清晰標注事故發生時人員疏散路線。
5.4項目部要指派專人(需要時應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負責化學危險品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化學品領料制度》。
5.5當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易爆氣體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項目部應組織應急人員采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沙等正確的消滅器材和方法,及時對火點進行撲救,同時做好傷員的救治工作。
5.6當有毒和腐蝕性化學品發生泄漏時,項目部應急人員要及時采取正確急救措施進行處置,并做好現場無關人員的疏散。
5.7事故發生時,項目部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責任將事故情況,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報告公司及工程部,值班電話:022-xxx。同時根據事故發生的程度及人員受傷情況,xx醫院(電話:xxx),撥打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5.8事故得到遏制后,技術部和工程部要及時對事故的原因進行詳細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并對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提出改進意見。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1、綜合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內容
編制目的: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等。
編制依據: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適用范圍: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區域范圍,以及事故的類型、級別。
應急預案體系:說明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
應急工作原則: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2、施工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施工單位概況:主要包括單位總體情況及生產活動特點等內容。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主要闡述本單位存在的危險源及風險分析結果。
3、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并盡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指揮機構及職責: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各成員單位及其相應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4、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預警行動:明確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發布程序。
信息報告與處置:按照有關規定,明確事故及未遂傷亡事故信息報告與處置辦法。
5、應急響應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響應程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應急結束: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結束后明確:事故情況上報事項;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信息發布:明確事故信息發布的部門,發布原則。事故信息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通報。
后期處置:主要包括污染物處理、事故后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善后賠償、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6、保障措施
通信與信息保障: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的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應急隊伍保障: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經費保障: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經費及時到位。
其他保障: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
培訓:明確對本單位人員開展應急培訓的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及社區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演練: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
獎懲:明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術語和定義:對應急預案涉及的一些術語進行定義。
應急預案備案:明確本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
7、維護和更新
明確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制定與解釋:明確應急預案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應急預案實施: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
8、專項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內容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在危險源評估的基礎上,對其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可能發生的季節及事故嚴重程度進行確定。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明確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9、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并盡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指揮機構及職責:根據事故類型,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
10、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預防措施。
預警行動:明確具體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發布程序。
信息報告程序主要包括:
(l)確定報警系統及程序;
(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如電話、警報器等;
(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信、聯絡方式;
(4)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5)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11、應急處置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響應程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處置措施:針對本單位事故類別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危險性,制定應急處置措施(如煤礦瓦斯爆炸、冒頂片幫、火災、透水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處置所需的物資與裝備數量,以及相關管理維護和使用方法等。
12、現場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
事故特征主要包括:
(1)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2)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3)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應急組織與職責主要包括:
(1)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應同單位或車間、班組人員工作職責緊密結合,明確相關崗位和人員的應急工作職責。
應急處置主要包括:
(l)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企業應急預案銜接的程序。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操作措施、工藝流程、現場處置、事故控制、人員救護、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3)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的聯絡方式和聯系人員,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注意事項主要包括:
(1)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2)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3)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4)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5)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6)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
(7)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汛期將至,為最大限度減輕汛期洪澇災害對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造成的危害,保證在發生水澇災害時,及時救災,減少人員、倉儲設施、貨物、機械設備等財產的損失,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救災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集團公司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本著“建重于防、防重于搶”的指導思想,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部署、落實好防汛安全工作,制定防汛計劃,主動防范,提前做好各種準備,堅持以安全生產為重點,從嚴務實、規范管理,確保汛期環境下企業安全運營。編制本汛期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3、生產安全應急的原則
1) 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技術,提高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預測能力和預測水平。
2)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搶救生命第一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按照就近求助、區域救援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應急救援體系。
3) 公司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公司充分利用相臨單位的救援力量,建立自救、互救的應急救體系。
4) 按照屬地原則,接受地方政府的領導、指揮和調動,充分的利用各種社會救援力量。
二、公司概況
江蘇省蘇鹽連鎖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是省屬國有大型企業下屬分公司,主要承擔常熟地區居民食用鹽和食品加工生產用鹽的批發經營,同時為紡織印染、化工、工業水處理等行業提供所需的各類工業鹽的采購和配送服務。地址位于常熟市長江路405號。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了加強對強降雨及汛期所引發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防汛指揮組織機構,指導應急救援小組應急反映行動按計劃有序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映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應急救援。
為加強防汛減災工作的領導,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負責汛期安全日常工作)
成 員:
防汛小組值班電話: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負責全公司的防汛工作。按照有關防汛法規、政策,檢查督促做好防汛工作,增強干部和職工的防汛意識。
2、制定常熟分公司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督促辦公室制定與本單位情況相適應的應急預案;組織員工進行人員轉移和搶險救災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同時成立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和汛期巡查搶險救災小組;并將預案和小組名單上報蘇州分公司。
3、做好防汛物資準備工作,籌措防汛資金,及時補充儲備防汛搶險物資,確保各種物資按要求儲備到位。
4、加強與所在地政府防汛指揮部門的聯系,爭取當地政府的救災支持;健全災害預警機制,加強與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及時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災情、臺風等情況。
5、汛期值班時間為24小時,值班人員每天認真記錄安全檢查情況,及時掌握所屬公司的檢查情況,如遇險情應及時向工作組組長匯報。
6、組織員工進行專項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汛期值班時間為24小時,值班人員每天認真記錄安全查情況,如遇險情應及時向工作小組匯報。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責任分工
1、吳志明同志是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汛期全公司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組長要親自指揮,出現險情要親臨現場指揮搶險。
2、杭杰同志擔任副組長,負責全公司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負責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各公司防汛小組進行協調指揮,組長不在或授權時,副組長按序行使組長的權力。預測風力6—8級時,要在崗待命同時跟蹤臺風和天氣變化途徑,做好防汛抗臺準備;預測風力8—11級時,要親自帶班指揮防汛小組成員按責任劃分區域,堅守崗位,密切注意臺風、暴雨、洪水等動向。
3、后勤保障組負責人:
負責公司搶險物資的準備工作,并做好社會救援組織、市防汛指揮部、全公司救援力量的聯系溝通工作;做好受災人員的救護、安置工作;汛情來臨時,要堅守崗位,配合帶班領導做好防汛抗臺準備。
4、搶險救援突擊隊負責人:
服從防汛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執行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防汛應急任務。汛期時負責公司的搶險救援工作;預測風力8—11級時,堅守崗位,隨時準備搶險;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搶險救援突擊隊在指定位置待命。
5、安檢巡查組負責人:
服從防汛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執行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防汛應急任務。汛期時負責公司建筑物、設備、倉儲物資等安全檢查和巡查監管工作;預測風力8—11級時,加強巡邏及時預警;風力達到11級以上時,到達指定地段巡邏,并與搶險救援突擊隊一起奉命在指定位置待命。
四、預防措施
1、加強與地方氣象部門的聯系,收集相關氣象資料。及時通知各管理人員,并制定防汛措施,配備防汛物資和設備。同時派專人24小時巡視,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各科室安排汛前安全生產大檢查。著重檢查建筑物是否堅固;排水系統是否通暢;用電線路是否絕緣良好,需重點檢查架空電線、過路電纜,確保抗風抗暴雨能力;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是否能安全操作;防汛器材是否到位齊全,檢查時由安全人員做好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理通知責任部門進行限期整改,責任到人,整改結束后需經安全人員驗收合格,做好驗收檢查記錄。
3、汛情出現前,對可能受洪災的人員、物資、設備及時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其不受洪災侵襲。對室外堆放的貨物做好遮蓋防水工作。
4、雨天工作,起重機械應保持良好視線,并防止起重機械個制動裝置受潮失效。工作前應檢查各制動裝置并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工作。
5、加強巡查、督查工作,發現值班缺崗、離崗、飲酒、公車私用等行為要嚴肅批評、嚴厲處罰。
五、 防汛、救援設備及器材
1、日常配備應急照明燈、可充電工作燈、電筒、蓬布、鐵鍬等專用應急設施和設備。
2、準備一定數量的編織袋、麻袋等,作為常備抗洪搶險物資。配備必要的雨衣、雨靴、救生器材,救生衣、救生圈、急救箱一套等。
六、 其它事項
1、汛期安全生產措施、應急預案和小組名單請于6月8日前上報蘇州分公司。
2、蘇州分公司將在6月份安排汛前安全檢查工作,綜合管理部做好相關臺賬準備。
3、綜合管理部要做好汛前安全自查工作并做好檢查記錄。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一、組織機構圖
二、崗位職責和權限
1、基地經理兼HSE負責人崗位職責:
a)按照QHSE管理體系標準要求建立、實施并保持QHSE管理體系。
b)負責批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對其實施的有效性負責;
c)負責各類突發性、災害性生產事件、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d)負責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控制;
e)負責對不合格品的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
f)配合經營財務部對值班期間的合同進行評審;
g)配合做好管理體系內審工作。
2、技術總工崗位職責:
a)在管理者代表領導下,負責QHSE管理體系建立、實施運行過程中的組織、協調、檢查與考核工作,監督QHSE管理體系的總體績效。
b)協助管理者代表組織內部審核;
c)負責體系文件和工藝技術文件和資料的制訂、修訂及控制;
d)協助值班經理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控制;
e)負責組織解決技術服務過程中出現的工藝、技術問題,并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
f)負責產品標識和追溯;
g)配合基地經理作好HSE監督工作,基地經理不在時代理其職權;
h)貫徹執行QHSE體系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
i)按時進行各個施工項目的HSE現場巡回檢查,包括HSE資源配置狀態,人員持證情況,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HSE兩書一表實施及記錄情況;
k)協助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及“兩書一表”。
3、主任兼HSE監督員崗位職責:
a)負責搜集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
b)負責搜集上級部門及顧客方的相關文件及規定。
c)配合值班經理組織對各類突發性、災害性生產事件、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d)負責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保證設備的測量精度和準確度滿足使用要求;
e)負責生產設備、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檢修與校準管理;
f)負責安全與環保專業監督管理。
4、定向井監督兼項目HSE監督員崗位職責:
a)接受基地經理的領導,向基地經理負責。
b)負責現場宣傳和貫徹QHSE體系及定向井施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c)負責對QHSE配置資源的檢查驗收;
d)負責施工組成員的HSE職責分工,并進行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e)負責并監督“兩書一表”的實施、填寫記錄;
f)負責計劃書的填寫;
g)負責滅火器的檢查;
h)負責監督項目組勞保穿戴;
i)負責現場安全用電、防止火災及觸電傷害;
j)執行現場設備操作規程、遵守工藝紀律;
k)出現事故,負責向公司相關部門匯報;
l)在緊急情況下啟動并組織處理最低級別的應急反應計劃,并及時上報基地經理,配合作好進一步應急反應程序;
m)與甲方及公司相關單位進行信息交流;
n)負責回收和項目組發生的生活垃圾妥善處理。
5、定向施工員兼HSE小組成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定向井監督的領導,向定向井監督負責;
2)進入井場按要求穿戴勞保,遵守現場QHSE各種管理規定;
3)接受定向井監督和甲方組織的HSE教育。參加甲方組織的應急演習。
4)負責保持絞車房、工程車、野營房衛生;
5)使用絞車施工時,使用前進行絞車電動機外殼接地,保證接地良好;負責絞車的日常檢查及維護;施工時擺放警告牌;
6)負責檢查絞車房、野營房的閘刀、漏電保護器、用電線路等完好情況;
7)執行現場設備操作規程、遵守工藝紀律;
8)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向項目組長報告,并協助解決;
9)出現事故,協助項目組長按應急計劃進行救護,并按相關程序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匯報;
10)協助定向井監督做好項目的其他工作、服從定向井監督的安排。
6、儀器測量員兼HSE小組成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定向井監督的領導,向定向井監督負責;
2)進入井場按要求穿戴勞保,遵守現場HSE各種管理規定;
3)接受定向井監督和甲方組織的HSE教育。參加甲方組織的'應急演習。
4)負責保持操作間、野營房衛生;
5)負責儀器接地部位的接地,保證接地良好;
6)負責檢查操作間、野營房的閘刀、漏電保護器、用電線路的完好情況;
7)執行現場設備操作規程、遵守工藝紀律;
8)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向定向井監督報告,并協助解決;
9)出現事故,協助定向井監督按應急計劃進行救護,并按相關程序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匯報;
10)協助定向井監督干好項目的其他工作、服從定向井監督的安排。
三、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1、疏散行動程序
a)在井場入口設有應急集合點,發生井噴、火災及有毒氣體泄露時,所有人員立即按井隊應急逃生路線疏散到集合地點。
b)疏散到集合地點后,由定向井監督點名,清點人數。
c)疏散集合完成后,確定人員到齊,如有人員未到齊,應首先尋找失蹤人員。
d)疏散到集合地點的人中不得參與搶險、圍觀,只有應急狀態解除后,非搶救人員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2、井噴失控、著火應急預案
a)擺在井場的儀器房任何時候必須掛好應急鋼絲繩,保證在發生意外或突發事故時,可迅速將儀器房拖離現場。
b)一旦井噴失控,首先組織人員應盡快將儀器房斷電后,利用UPS有效的供電時間,迅速將截止事故發生時所有錄井數據用軟盤備份一份,根據井場的狀況,盡可能還原。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
一、事故范圍及類別
企業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重大人身傷亡(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發生3人以上被埋、被困、失蹤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企業安全事故。
企業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類型為:
(一)重大危險化學物品事故;
(二)重大建(構)筑物倒塌事故;
(三)重大特種設備事故;
(四)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建立鎮企業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鎮長擔任總指揮,鎮黨群書記及分管領導擔任副總指揮;黨政辦、企業辦、城建辦、綜治辦、財政所、衛生院、供電所以及事故發生地行政村負責人為成員。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指揮處置企業重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2、檢查督促做好搶險救災、社會穩定、事故初步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3、督促各行政村、有關部門和本預案適用單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落實。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綜治辦負責人兼辦公室主任,成員由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指導各單位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2、企業重大事故發生后,立即向指揮部正、副指揮匯報,并將指揮部的指示傳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故工作組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擬寫事故及應急處理的信息,送總指揮審批后上報;
4、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
(三)指揮部可視情,在事故發生地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由總指揮部指定。其主要工作職責:
1、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2、核實事故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搶險救災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3、及時落實指揮部的指示。
(四)組成事故應急處置專業組。
1、應急搶險組。由專(兼)職消防隊、交警中隊、派出所、綜治辦、事故單位、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等單位的負責人組成,分管安全的副鎮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對現場傷亡人員的救助、控制和穩定事故現場等工作。
2、人員搶救和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派出所、事故所在地行政村(居)等單位的相關同志組成,教文衛副鎮長任組長,衛生院負責人、派出所、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對傷員的現場搶救,護送醫院治療及醫療器械、血源和藥品保障等工作。
3、現場保衛組。由派出所、綜治辦、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相關負責人組成,派出所所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警戒,維護事故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落實特種物資的保障等工作。
4、生活保障組。由黨政辦、財政所、事故單位、事故所在地行政村有關人員組成,黨政辦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救援人員的后勤服務等工作。
5、事故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單位為主負責,綜治辦、事故所在地行政村相關工作人員參與,綜治辦主任任組長。負責事故遇難者的善后處理和財產損失處理,做好傷亡家屬的解釋、安撫等工作。
三、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程序
(一)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單位應按照傷亡事故報告的程序立即上報鎮安管所。
2、情況緊急的,事故單位可直接撥打“110”或“119”報警電話。同時派出所、黨政辦等部門應迅速派員赴事故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重大事故,一經確認,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指揮部。
3、重大事故發生的企業及所屬行政村、派出所、黨政辦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寫出事故快報,分別報送鎮人民政府和指揮部。企業重大事故快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的詳細名稱、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經濟類型、行業及企業規模;
(3)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4)事故造成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應急搶險和求援
1、重大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及時的救援、搶險,特別要搶救人員,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員傷亡和事態的`蔓延、擴大。同時因搶救人員、疏通交通、防止事故擴大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或采取拍照、攝像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2、所在地行政村、有關主管部門和預案適用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處置突發事故的預案,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一經確認,指揮部立即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并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按照應急處置5個專業組的分工,迅速組織搶險救援人員和搶救設備、器材、物資等趕赴現場,由指揮部統一調度、指揮,并按專業分工進行搶險救護工作。
四、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獎勵
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有其所在單位或者報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
為規范煤礦事故應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以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xxx號令),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為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衛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為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系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xx為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為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布;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xxx為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后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xx為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衛生院院長xxx為組長,相關村衛生站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后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xxx為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xx為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為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人員,并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并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后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后勤保障組對事故后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
一、 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于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占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占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 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于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 警:119
匪 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干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 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涂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 應急結束
七、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后,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并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并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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