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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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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通用16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通用16篇)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1

  1總則

  1.1目的:為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提高公司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各類消防安全隱患,有序、有效、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火災事故,切實保護員工和國家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現制定公司辦公樓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2依據: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適用于蚌埠中環水務有限公司辦公大樓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3.2本預案適用于晶源大廈住宅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居民安全疏散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統一指揮原則。公司辦公樓火災事故,由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

  1.4.2分工協作原則。火災處置的各職能部門要在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全力做好協調配合。

  1.4.3火災報警原則。火災事故發生時,發現火災的人員應立即報警。

  1.4.4以人為本原則。在火災處置中,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員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同時力爭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5實施條件

  1.5.1在公司火情發生時,經公司辦公樓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果斷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1.5.2發生火災,且有不可控制的趨勢。

  1.5.3發生火災,受燃燒特性的限制無法撲救且可能快速蔓延的。

  2風險分析

  2.1公司辦公大樓1—4層主要是城市供水生產、供水工程建設、經營管理人員的辦公場所。發生火災事故可能對企業的正常運行與人、財、物的安全構成威脅。

  2.2晶源大廈5—18層為住宅區,屬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居住居民120戶,約330余人。發生火災事故可能對居民人身和公共財產、居民財產的安全構成威脅。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火災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由應急指揮機構、日常管理機構、應急處置小組組成,對超出公司處置能力的火災事故,及時提請上級機構予以支援。

  3.1應急指揮機構

  3.1.1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公司成立辦公樓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由公司董事長任總指揮、總經理任副總指揮,成員包括有關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基層單位負責人。應急指揮部負責公司火災事故預防、綜合調度、后勤保障、技術咨詢和現場督導等。本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立即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指揮工作,各有關責任部門要及時快速響應,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應急指揮部做好火災撲救的各項工作。

  3.1.2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3.1.2.1掌握火場情況,做出正確判斷

  1)起火部位,燃燒物品性質;

  2)火災態勢、蔓延方向、速度;

  3)火場內是否有電源和被困人員等情況;

  4)現場補救力量和指導人員行動情況,消防設施操作使用情況。

  3.1.2.2下達指揮命令

  1)滅火指揮組、安全疏散指揮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實施滅火、疏散任務。

  2)疏散火場被困人員。根據火勢發展和滅火疏散需要,隨時調集各種力量,參加滅火行動。

  3)調動和調整內部力量和物質保障,保證火場滅火需要。

  4)掌握火勢發展,根據火勢變化,調整力量部署。

  5)向消防部門、上級機關及有關單位報告,通報火場情況或請求支援。

  3.2日常管理機構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是火災事故的'日常管理機構,辦公室設在行政部,主任由行政部部長擔任。辦公室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各組工作;負責與上級指揮機構聯系,了解火災事故動態,接收上級指令、向上級報告情況;處理日常事務。

  3.3應急處置小組

  由四個應急工作小組組成,分別是滅火指揮組、疏散指揮組、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組。

  3.3.1滅火指揮組

  組長由公司行政部部長擔任,組成部門:行政部、稽查大隊、審計部和管線所員工。主要任務:在火災現場指揮義務消防隊人員滅火;根據火情,及時、果斷、正確提出具體滅火方案并組織實施;啟動應急疏散預案。及時排除消防設施、設備故障;組織突擊力量處理火場出現的妨礙滅火、搶險、疏散等問題;消防隊到達現場后,向其匯報情況并積極配合作戰。

  3.3.2疏散指揮組

  組長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擔任,組成部門:人力資源部、工程部和財務部全體員工。主要任務:根據總指揮命令,按照疏散預案,有序疏導,組織被困人員盡快撤離火災現場;組織疏散執勤人員進入指定位置,引導被困人員并指示疏散路線和方向;負責安全疏散的全體人員,要盡職盡責,在疏散過程中對被困人員及時提示需要注意的問題,以便順利撤離現場;調動機動人員,及時解決疏散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異常;組織人員對爆炸危險物品、貴重物資和影響滅火戰斗的物資進行疏散;疏散過程中,員工應保持高度的冷靜,有條件的用濕手帕、手巾捂住口鼻,防止煙塵吸入;若火勢較大,無法疏散,可就地進行自我防護,等待并配合救援。

  3.3.3醫療救護組

  組長由公司生產技術部部長擔任,組成部門:生產技術部。

  主要任務:滿足急救醫療救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對火場中的受傷人員實施緊急救護,根據指揮部的命令或傷病程度隨時向120急救中心求救;需要入院進行治療的危急傷病員要及時送往醫院。

  3.3.4通訊聯絡組

  組長由黨群工作部部長擔任,組成部門:黨群工作部、客服中心。主要任務:按工作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具體情況,向全公司發通知,聯絡相應救援單位;及時派出人員迎接前來救援的單位及車輛。

  4滅火程序

  4.1火場指揮

  4.1.1發生火災時,首先由在場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指揮,隨著各級領導到達現場,由最高行政負責人自然接替。

  4.1.2夜間發生火災由治安保衛、生產調度直接報警并向指揮部報告,直接負責指揮。

  4.1.3火場指揮人員在指揮滅火行動中,首先要以最快速度了解、正確判斷火場情況:如起火點、起火部位、燃燒路線、燃燒的物資及火勢蔓延情況:火場中有無被困人員、有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火場中和附近消防設備與器材情況、滅火人員情況等,然后根據火場情況和滅火方案迅速果斷的下達指令,指揮滅火行動,組織力量控制火勢蔓延,伺機消滅火點或組織人員疏散火場物資,切斷蔓延路線。

  4.1.4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后,指揮人員要主動準確的向公安消防指揮員介紹火場情況,并根據要求協助他們進行撲救。

  4.2火災報警

  4.2.1發現火災時,在場的任何人員必須立即報警

  4.2.2起火部位人員報警:發現起火時,首先用呼喊的方法,向周圍人員報警,然后告之員工及其它人員不要驚慌,盡快離開現場,使用電話或跑步向應急指揮部成員報告并報火警。火警報警電話:119。

  4.2.3報警時,報警人員必須講清起火部位、火災性質、火勢、有無被困人員、報警電話號碼和報警人。

  4.3撲救火災

  4.3.1在現場的人員發現起火后,立即報警,同時要在現場領導的指揮帶領下,迅速投入撲救火災行動。

  4.3.2使用最近的消火栓,取最近的滅火器材滅火,及時疏散樓內人員。

  4.3.3同時派出人員在火場周圍警戒,維護撲救秩序。

  5安全疏散程序

  5.1疏散指揮人員進入指揮現場,用語言、手勢、聲音指揮人員疏散。

  5.2引導人員到達指定位置,有序組織員工疏散。每個安全出口設1-2人,樓外出口設2人。疏散期間人員只準外出不準進入。

  5.3在疏散被困人員時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疏散設施、設備和工具進行疏散。

  5.4要向員工宣傳自我保護,如遇煙時彎腰前進,用濕手巾捂住口鼻進行呼吸。

  6應急結束

  6.1火災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完成后,現場總指揮應盡快了解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情況,根據現場實際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現場警戒,并將有關情況逐級向公司主要領導進行匯報。

  6.2應急搶險現場工作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取證、事故調查等善后工作。經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應急結束。

  6.3評估總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作好應急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辦公樓火災事故應急搶險情況,員工、居民人身安全、公共財產和居民財產損失情況,損失報告以及經驗教訓總結等。

  7培訓與演練

  7.1培訓:公司制定辦公樓火災事故應急培訓計劃、根據公司辦公樓、晶源大廈特點開展針對性的專項培訓,教育員工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提高防范火災事故和規避火災事故風險的能力。

  7.2演練:每年舉行一次火災事故應急演練,使員工熟悉應急工作過程,掌握應急工作要領,通過演練檢查各部門的應急準備工作,發現應急準備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正確評估企業應急工作能力,及時整改存在的隱患。

  8附則

  8.1本應急預案報蚌埠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備案。

  8.2本預案由行政部負責解釋,適時進行修訂。

  8.3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整合社會救援資源,充分發揮職能部門優勢,切實加強火災應急救援準備,全面提高火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夠迅速聯動社會救援力量,及時、高效、有序地控制火災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河南省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濮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濮陽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調集相關聯動力量處置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級政府和消防部門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整改、清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發生。

  1.4.2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充分發揮社會滅火救援資源優勢,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1.4.3以人為本,科學處置。始終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和保證滅火應急救援人員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充分發揮專家的指導作用,采用先進的滅火救援裝備和科學的技戰術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2.1領導機構

  2.1.1當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時,市防火安全委員會立即成立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市財政、交通運輸、衛生、環保、住建、公用事業、安監、宣傳、氣象、供電、民政、保險、武警、中石化各1位負責同志擔任。

  2.1.2市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制定總體決策和戰斗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情況變化,提出應對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應急救援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3)統一調度全市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保障資源,必要時直接指揮火災事故現場的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4)統一協調武警以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火災事故滅火應急救援。

  (5)及時向市政府和省公安消防總隊報告火災事故及滅火救援情況,統一發布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信息,并負責善后工作。

  2.1.3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部門相關警種開展火災事故處置實戰演習,提高多警種聯合作戰能力;組織、指揮火災發生地公安部門做好火災現場警戒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并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實施交通管制和現場管制。

  (2)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收集、分析全市火災事故信息,及時提出預防火災事故和滅火應急救援建議;加強滅火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設施建設和業務訓練,并負責統一調度;開展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市財政局:負責協調各級財政部門保障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經費。

  (4)市民政局:根據應急救助需要,做好災民緊急轉移、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5)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協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工程車輛裝備供應,及時協助公安消防部隊開辟救人通道、清除倒塌建筑廢墟、破拆需要拆除的毗鄰建筑等。

  (6)市公用事業局:負責指導、協調火災發生地提供火場臨近區域地下水、氣管網情況,確保火災現場用水;對火災現場燃氣管道關閥斷源,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7)市衛生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清毒處置。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滅火應急救援人員、物資運送保障,組織調配緊急救援、人員撤離及物資疏散等所需的運輸工具。

  (9)市環保局:負責監測、評估火災事故現場的環境情況,確定污染物成分、濃度和影響范圍,提供消除環境污染的處置措施;督促、指導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污染物進行處置。

  (10)市安監局:負責組織專家對涉及生產安全的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提出建議,組織、參加對涉及生產安全的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11)濮陽供電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負責局部切斷電源、提供臨時電源或發電應急車輛,保證現場電力供應;快速修復損壞的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12)中石化濮陽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負責做好燃料保障工作。

  (13)市保險協會:協調、指導、督促保險機構開展火災事故現場勘查及遇難、受傷人員的保險理賠工作。

  (14)市氣象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氣象監測預報服務工作,做好分析預測工作,及時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降水等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

  (15)武警濮陽支隊:根據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組織武警參加滅火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火災事故現場秩序。

  2.2辦事機構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指揮部的決定和批示。

  (2)建立全市火災事故應急信息綜合系統,接收、匯總、分析有關火災事故的各種重要信息,向市指揮部提出處置建議。

  (3)聯絡協調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火災事故調查,擬寫火災事故總結評估報告。

  (5)評估、修訂《濮陽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6)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指揮機構

  市指揮部根據需要,在火災事故現場設立滅火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現場公安消防部隊職務最高的領導擔任指揮長,火災事故發生地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副指揮長,下設工作小組。

  (1)滅火應急救援組:負責搜集和掌握現場情況,制定處置措施和方案,向現場指揮部提出滅火應急救援決策意見,貫徹執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組織指揮開展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2)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機構。

  (3)專家技術祖:組織相關專家和技術人員,提供滅火應急救援技術支持。

  (4)現場警戒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交通、治安秩序。

  (5)宣傳報道組:協調新聞媒體準確引導社會輿論,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

  (6)后勤保障組:負責參戰部隊的戰斗裝備、滅火劑、燃料供應和現場維修,以及生活保障工作。

  (7)善后工作組:負責受災群眾安置和傷亡人員善后處理等工作。

  2.4專家組

  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建立滅火、防火、化工、醫療、建筑、電氣、化學、石油等各類專業人才庫。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制定滅火應急救援方案和解決滅火應急救援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

  3預防監測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實施。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不斷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

  各級消防部門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檢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發現火災隱患通知有關單位或個人采取措施,及時消除隱患;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配備精良的滅火應急救援裝備、物資,指導重點單位制定滅火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實戰演練;督促各應急救援隊加強執勤戰備工作,搞好專業訓練,強化戰備意識,隨時做好“滅大火、搶大險、救大災”的準備。

  3.2監測

  各級公安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隊加強通信指揮系統建設,充分利用語音、圖像綜合管理平臺,實現市、縣兩級政府和公安部門音視頻互聯互通,及時監測接收火災事故信息,隨時調用城市治安防控或道路交通等社會圖像監控資源。任何個人發現火災隱患或火災時,都應及時通過各種途徑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3.3預警

  按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I級)、重大火災事故(II級)、較大火災事故(III級)和一般火災事故(IV級)預警。

  公安消防機構建立接警、戰備值班室,實現專人24小時值班。各級公安部門指揮中心或公安消防機構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后,應迅速了解起火時間、單位、地點和著火物質、范圍,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及時調集相關力量開展滅火應急救援,并根據災害事故級別和相關要求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同時,向同級有關部門通報。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火災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市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隊及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

  4.1.2應對一般(IV級)火災事故,啟動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市級預案視情啟動。

  4.1.3應對較大(III級)火災事故,啟動市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有關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4.1.4應對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火災事故,超出事發地政府應急處置能力,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較火災事故,啟動本預案,并向省政府、消防總隊申請增援。

  4.2應急處置

  4.2.1先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應立即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指揮公安、消防、安全監管、衛生、環保等部門組織實施滅火應急救援,盡可能控制火災蔓延、擴大,迅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嚴防次生災害發生,并按規定迅速、準確將火災事故和先期處置情況逐級上報至市指揮部辦公室。對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市指揮部及時啟動本預案同時,上報省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本預案明確的職責啟動本系統的行動方案,趕赴火災現場,開展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4.2.2處置指揮。

  (1)縣級滅火救援指揮部接到報警后,根據火災事故級別將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設立現場指揮部。

  (2)縣級滅火救援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級別指揮調集所屬力量參加滅火救援,按照指揮權限分別調集轄區內的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進行滅火救援。各成員單位啟動相應的行動方案,積極參與滅火救援。上級指揮部到場前,增援力量接受轄區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的組織指揮。重要場所、重點時段發生的火災,縣級滅火救援指揮部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向上一級報告,并提高一個等級調度。高層建筑、地下工程、人員密集場所、大跨度大空間建筑、化學危險品等敏感場所火災按相應高一個等級調度。

  (3)市指揮部根據滅火救援的需要,就近調度滅火救援增援力量。跨縣區增援力量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接受任務分配和調派。

  4.2.3處置程序

  現場指揮部在市指揮部的領導下,根據滅火救援工作實際,確定作戰意圖,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展開滅火救援工作。基本程序包括:劃定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積極疏散圍觀群眾;進行火情偵查,確定燃燒物質和有無被困人員;開辟救生通道,迅速控制危險源,對現場進行不間斷監測,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并按既定滅火救援方案展開滅火戰斗;確定水源位置,搞好火場供水;選擇好滅火陣地,減少水漬損失;轉移和保護物資;必要時采取火場破拆、排煙和斷電措施;檢查火場,消滅余火,清點人員和裝備,結束戰斗;保護現場,進行火災原因調查及損失核定。根據不同類型的火災,采取其他相應的應對措施。

  4.3應急升級

  當火災事故難以控制,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時,市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或提請省指揮部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4.4指揮與協調

  4.4.1市指揮部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并隨時向市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各聯動部門、成員單位服從現場指揮部的調度。各增援力量到達現場后,向現場指揮部報到,由現場指揮部下達作戰任務。

  4.4.2市指揮部根據滅火應急救援需要,及時調集滅火應急救援技術專家到場,提供決策支持。

  4.4.3通信部門充分利用網絡優勢,及時為火災事故現場提供通信指揮服務;各級指揮員按要求配備通訊指揮工具,始終保持與各參戰力量、上級部門或指揮中心的聯絡。

  4.4.4市指揮部應根據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統一調用滅火應急救援所需裝備、物資;現場指揮部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動產,并按規定及時予以返還、補償。

  4.5應急結束

  火災事故處置完畢后,現場指揮部應組織人員全面、細致地檢查火場,徹底消滅余火。對石油化工裝置、儲存設施的溫度及其周圍可燃或有毒氣體、易燃可燃液體蒸汽的'濃度進行檢測,并進行相應處理,防止復燃。同時應責成失火單位或相關單位、人員保護火場。必要時,留下必須的滅火力量進行監護。

  4.6善后工作

  4.6.1后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市指揮部應視受災程度和涉及范圍,成立災后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并組織有關部門對災后可能造成污染或損失的現場進行監測、評估、清除,保證災區正常的生活環境。

  當地政府應及時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工作。對轉移的受災群眾,由當地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條件。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維持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財政、民政、衛生等部門依據職責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個人開展互助互濟、捐款捐物活動,妥善安置受災群眾生活。社會救助活動由民政部門統一組織。

  對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的專職、義務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定予以補償。

  4.6.2調查評估。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后,由市指揮部制定或由公安消防機構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形成書面報告。

  4.7信息發布

  市指揮部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火災事故信息發布工作。

  新聞媒體記者進入火災事故現場進行拍攝采訪時,應經市指揮部批準,服從現場指揮,嚴格遵守新聞宣傳紀律,佩戴必要地防護裝備,不得妨礙滅火救援行動。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政府應加強公安消防部隊尤其是消防特勤力量建設,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鄉鎮、社會團體、民間組織、村(居)委會、社區等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將鐵路、醫療救護、工程機械搶險、石油化工、電力搶險等專業救援隊伍納入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配備救援裝備,開展專業訓練,提高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5.2裝備物資保障

  各級政府為消防部隊配備、更新必須的滅火、救人、破拆、堵漏、洗消等裝備器材,并與消防裝備、器材、滅火藥劑生產廠家建立聯保協議。專職和義務消防隊以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必須儲備一定的滅火應急救援物資。市民政局指導、督促縣區民政部門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建立臨時避難場所,并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5.3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指導、督促各地醫療衛生機構制定應急預案,按照要求組織義務人員和醫療設備趕赴火災事故現場,按照現場救治、就近救治、轉送治療的原則實施醫療救治,及時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等情況。

  5.4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運輸局根據火災事故現場需要,調集一切可以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優先運輸。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利用城市道路監控系統及時通報道路通行情況,適時引導救援車輛通行,并對火災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道路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滅火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5.5經費保障

  處置火災事故資金從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的消防業務經費中列支,情況緊急時可由同級財政部門先行預撥,保障應急需要。

  5.6科技支撐

  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強化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衛星遙感系統等應用,完善滅火應急救援專家人才和基礎資料信息庫,健全聯勤聯動工作機制,加大火災預防控制、先進滅火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研究應用力度,為火災事故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6監督管理

  6.1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及宣傳、消防等部門和單位將防火、滅火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納入公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增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的內容,并督促落實。有關單位把防火、滅火基本知識納入職工崗前和在崗培訓內容,開展普及性教育培訓。

  6.2預案演練與評估

  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每年至少分別組織2次應急聯動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和火災事故應急聯合實戰演練。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提出應急預案修改完善意見,以及滅火應急救援裝備、設施的維護、更新等方面的建議。

  6.3獎勵與責任

  對在火災事故處置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應急處置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責任。

  6.4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并視情做出相應修改并報市政府審批。各縣(區)政府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或修訂本地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7附則

  7.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消防支隊制定。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由市消防支隊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縣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切實提高火災撲救和事故處置能力,降低火災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浙江省防范處置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溫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溫州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永嘉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文件,編制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永嘉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火災事故的救援和處置。

  1.4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級政府和消防救援機構要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原則,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用科學的滅火救援技戰術措施,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3)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各部門根據在滅火救援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2 風險評估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永嘉建立了縣消安委實體化辦公室,有效推動了全縣各級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落地,高質量夯實了消防安全基礎,全縣火災形勢大幅好轉、穩中向好,20xx年全縣火災起數、亡人數和較20xx年分別下降21.9%、100%。同時,全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積極構建完善專業化指揮調度體系,全面推動專業隊伍轉型升級,滅火救援專業化水平穩步提升,成功處置了一系列急難險重的災害事故;全縣專職消防隊伍納入119指揮調度體系,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站點布局的“空白點”,較好的發揮了“救早滅小”作用。

  雖然近年來全縣火災形勢總體平穩,但事故總數仍處高位,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農村、集鎮火災多發;二是民房火災多發,民房、居住出租房是火災亡人突出領域;三是產業結構性隱患根子深,制鞋、服裝、電鍍等傳統支柱產業勞動密集且生產加工火災風險高。同時,全縣消防救援隊伍近三年的年均出警量1341次,“人少事多”的矛盾仍然突出;消防車輛裝備仍存在配備缺口,還不能完全滿足重特大災害事故處置需求;鄉鎮專職消防隊等多種形式隊伍存在人員流動性大、業務訓練不系統等問題,滅火救援能力相對較弱。此外,不斷增多的高層建筑、大型城市綜合體、地下建筑和化工企業也給我縣的滅火救援工作帶來新的挑戰,需加快完善適應永嘉實際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進一步優化應急指揮體系,提高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3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縣火災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3.1 組織指揮機構

  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時,成立縣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1.1 縣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府辦工作聯系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主要負責人、縣公安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水務集團、市生態環境局永嘉分局、縣氣象局、中國電信永嘉分公司、中國移動永嘉分公司、中國聯通永嘉縣分公司、縣供電局、溫州銀保監分局永嘉監管組、縣消防救援大隊、武警永嘉中隊和縣其他各有關部門、單位,以及事發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組成。

  縣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調度指揮等工作。

  3.1.2 縣指揮部職責

  (1)領導全縣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及裝備建設工作。

  (2)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制定滅火救援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情況變化,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應急救援力量,組織指揮協同作戰。

  (4)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行動,緊急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5)建立和調用滅火救援專家組。

  (6)統一部署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

  (7)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市政府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預案。

  3.1.3 成員單位職責

  (1)縣委宣傳部:在縣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組織相關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

  (2)縣發改局:負責縣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

  (3)縣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依法打擊事故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現場秩序穩定;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確保救援工作道路暢通;確認失聯人員和傷亡人員身份,參與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4)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火災事故發生地將符合特困、低保(低邊)和臨時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納入救助范圍。

  (5)縣財政局:負責保障應由縣財政局承擔的滅火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并對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進行監督。

  (6)縣住建局:協調設計單位提供有關建筑設計資料,協調建筑專家等專業人員到場協助處置。

  (7)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國省道及縣鄉公路事故現場的搶險搶通工作,及時開辟應急通道,確保搶險人員和車輛通行;牽頭協調重要物資、人員的運輸保障工作;當停泊在港內的船舶發生火災時,為救援力量協調、提供船只及相關設備,協助開展水上滅火救援行動。

  (8)縣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救援中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調劑和應急供應。

  (9)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及時掌握傷員救治情況;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

  (10)縣應急管理局:統籌協調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協助調度應急救援保障資源。

  (11)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提出火災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并參與事故處置和調查。

  (12)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受損市政設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城市燃氣應急處置工作。

  (13)縣水務集團:負責做好火災發生時所轄供水區域內的供水保障。

  (14)市生態環境局永嘉分局:負責對事故現場環境進行監測,測定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建議;協助對火災事故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行調查。

  (15)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預報,為滅火救援行動提供氣象服務和專家咨詢。

  (16)中國電信永嘉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需要,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信通信保障,確保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7)中國移動永嘉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需要,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移動通信保障,確保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8)中國聯通永嘉縣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需要,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聯通通信保障,確保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9)縣供電局:采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設置應急照明等措施,為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20)溫州銀保監分局永嘉監管組: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各保險機構依法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21)縣消防救援大隊:承擔縣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火災事故信息受理、研判、報告,視情況提請縣指揮部啟動本預案;做好消防救援隊伍專業訓練、日常培訓演練;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救援力量的專業調度指揮;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22)武警永嘉中隊:當發生大面積火災、危險化學品相關火災事故時,根據縣指揮部要求,組織所屬部隊參與救援工作。

  縣其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需要和縣指揮部要求,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

  3.2 現場處置機構

  較大、重大或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后,縣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滅火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參與現場救援的相關單位,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救援行動。

  3.2.1 現場指揮部組成

  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縣指揮部總指揮擔任或指派,下設現場作戰指揮部、物資供應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現場維護組、輿情信息組等6個專業機構(可根據火災處置需要合理增減),對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行動進行分工和落實。

  3.2.2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l)制定和調整滅火救援行動方案,組織實施救援行動。

  (2)統一指揮協調各參戰力量之間協同作戰,檢查督促滅火救援任務的完成。

  (3)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救援情況,掌握事故現場的變化情況,提出具體的增援需求和實施意見。

  (4)組織善后處理工作,做好現場清理和保護。

  (5)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調查評估工作。

  3.2.3 現場指揮部下設機構職責

  (1)現場作戰指揮部。由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下設滅火救援組、應急通信組、戰勤保障組、信息保障組,以及相關的專業作戰小組,負責制定現場滅火救援行動方案,指揮調度專業救援力量和裝備開展救援行動。

  (2)物資供應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參與,負責救援所需物資和裝備的供應和運送。

  (3)醫療救護組。由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負責組織各醫療機構赴現場搶救傷員。

  (4)環境監測組。由市生態環境局永嘉分局牽頭,縣氣象局參與,負責對現場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監測,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為救援行動提供參考。

  (5)現場維護組。由縣公安局負責,下設交通管制小組、現場警戒小組、人員疏散等小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

  (6)輿情信息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參與,負責做好事故處置期間和事故處置結束后的新聞宣傳、輿情應對等工作。

  4 事故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重大火災事故(Ⅱ級)、較大火災事故(Ⅲ級)和一般火災事故(Ⅳ級)四級。

  4.1 特別重大火災事故(I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重傷的;

  (2)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受災200戶以上的.;

  (3)核電廠、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軌道交通控制中心、軌道交通車輛段等重要建筑(設施、場所)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4.2 重大火災事故(II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或受災1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

  (3)核電廠、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軌道交通控制中心、軌道交通車輛段等重要建筑(設施、場所)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4)市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等重要建筑,市級廣播電視、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4.3 較大火災事故(III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火災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或受災100戶以上、150戶以下的;

  (3)市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中型企業,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中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5)市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等重要建筑,市級廣播電視、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4.4 一般火災事故(IV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或受災50戶以上、100戶以下的;

  (3)縣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4)縣級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5)縣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等重要建筑,縣級廣播電視、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本預案有關數值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 應急響應

  5.1 先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縣政府立即按照本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指揮消防救援、應急管理、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組織實施救援,控制火災蔓延、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2 信息報告

  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組織火災事故處置的同時,迅速、準確地將火災事故和先期處置情況上報縣指揮部辦公室。

  5.3 分級響應

  火災事故應急響應應當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不同的事故等級,啟動本預案并迅速響應。

  (1)一般火災事故可視情啟動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由事發地政府和有關單位負責救援和處置工作。

  (2)縣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時,立即報告縣指揮部啟動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5.4 現場處置

  接到縣指揮部指令后,各有關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救援人員和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事故現場的所有救援力量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同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救援人員應當按規定著裝并佩戴明顯標識,加強個人安全防護。

  5.5 善后處理

  事故危險消除后,由事發地政府負責善后處理工作,縣各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持。對火災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采取心理咨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災人員的心理創傷。

  5.6 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及新聞報道應當堅持及時、準確、全面、依法的原則,各級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采用授權發布、接受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方式發布信息、組織報道。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信息發布、新聞報道、接待采訪等事項由縣指揮部統一部署,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實施。

  5.7 火災原因調查及案件查處

  消防救援、公安、應急管理、住建、市場監管、監察等部門應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后及時、全面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事故責任。建立火災事故調查機制,一般亡人火災事故由縣政府派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較大亡人火災事故由市政府派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重大亡人火災事故由省政府派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5.8 調查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會同事發地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縣政府提交專項報告。

  6 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完善119接處警系統和消防無線通信系統,并配備必要的應急通信設施(設備)和專業技術力量;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火災事故處置過程中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 物資保障

  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調運等制度,明確任務分工、聯絡方式以及相關物資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動至現場。如在數量上不足或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6.3 資金保障

  火災預防、消防站及消防裝備建設維護、消防隊伍建設、城市消防設施維護和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6.4 力量保障

  消防救援、應急管理、公安、衛生、住建等部門應選派在滅火救援、安全生產、石油化工、醫療救護、建構筑物等領域有專業技術特長的人員組成縣滅火救援專家組,明確職責、聯絡方式以及運行機制,為滅火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有關部門應建立健全與機械工程、交通運輸等社會聯動力量的聯勤機制,根據災情處置需要調集相關力量參與救援或現場保障;屬地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應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建立健全專職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提高火災撲救能力;建立以消防救援隊伍為主體、專職消防隊為補充、志愿消防隊為基礎的滅火救援力量體系,按照突發事故的具體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參與火災撲救和救援工作。

  6.5 消防水源保障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根據城市區域地理環境及使用功能,合理規劃城市(區域)消防用水;縣住建局應依照規劃設計,規范建設消火栓、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取水口(碼頭)等市政消防設施;縣消防救援、水務、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應加強消火栓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火場供水。

  7 宣傳、培訓和演練

  相關部門、單位應采取多種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火、滅火意識。

  消防救援機構應定期組織、指導專業救援隊伍、義務(兼職)撲救力量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同時積極組織志愿者及群眾的培訓,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消防救援機構要協調相關單位,每年組織滅火救援演練,并采取措施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不斷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8 附則

  8.1 獎勵與責任

  對在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8.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永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嘉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永政辦發〔20xx〕62號)同時廢止。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4

  為了保障公司職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公司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3)公安消防部門

  二、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公司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專門人員到顯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三、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辦公室成員為主,其余人員(孕婦及行動不便者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辦公室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辦公室人員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四、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五、注意事項:

  (1)如是電源引起,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4)辦公室人員迅速疏散公司職工,撤離到安全區域。

  (5)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7)留意消防梯和底層頂層的通暢。

  (8)預備必要滅火工具,并定期檢查培訓。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完善我區防范處置火災事故機制,科學有效調度救援力量,正確采用各種戰術、技術,快速實施滅火救援行動,及時消除災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切實保障全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公共設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臺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椒江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一般火災事故的救援和處置以事發地所在鎮(街道)和有關單位為主。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救援,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保證滅火救援人員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采用先進的滅火救援裝備和科學的戰術、技術措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3)防消結合,以防為主。政府和消防救援部門要經常性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機構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成立椒江區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作為全區滅火救援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區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救援行動。

  2.1.1區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主要負責人,區公安分局分管負責人。

  成 員: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委網信辦)、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供電局、區電信分局、臺州移動椒江分公司、臺州聯通椒江分公司。

  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綜合協調日常工作。

  2.1.2區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有關火災事故救援的指示精神,組織領導、指揮協調事故救援處置工作。

  (2)負責修訂和啟動本預案。

  (3)組織指導全區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滅火救援綜合演練。

  (4)統一指揮全區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滅火救援行動。

  (5)對救援行動作出決策,制定戰斗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情況變化,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應急救援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6)指揮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救援,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裝備、器材、交通工具及破拆機械等相關設施設備。

  (7)負責組建和調用區火災事故處置專家組。

  (8)負責指導信息發布、輿情應對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9)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視情請示市政府,啟動區級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2.1.3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委網信辦):在區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新聞報道和媒體采訪;負責指導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新聞發布工作;做好媒體管理和服務,協調信息發布工作;負責開展火災事故網絡輿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處置,跟蹤了解和掌握網絡輿情動態。

  (2)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依法嚴厲打擊火災事故中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秩序;負責較大以上火災救援過程中失聯人員和傷亡人員身份確認工作;組織刑偵、派出所等力量配合做好火災事故調查。

  (3)區民政局:負責做好事故發生后符合條件的基本生活困難人員的救助、死亡人員遺體處理工作。

  (4)區財政局:負責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保障及滅火演練經費保障。

  (5)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6)區住建局:負責提供事故建筑設計和相關設施資料,組織建筑結構專家對起火建筑安全性開展評估,配合做好臨時加固等工作;根據救援需要,適時調集大型工程機械設備參與救援。

  (7)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征集社會運輸車輛用于人員、物資應急運輸,提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信息;及時開辟綠色通道,確保搶險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配合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8)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中毒有關癥狀和性質的鑒別;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統計。

  (9)區應急管理局:統籌協調區內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救援;負責火災事故處置和有關物資的調撥工作。

  (10)區市場監管局:協助制定火災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協助參與事后調查工作。

  (11)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和協調污水、供水、燃氣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緊急搶修工作;組織專家對事故影響區域內的污水、供水、燃氣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進行檢查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2)區氣象局:負責為滅火救援提供氣象資料,并對特殊火災可能造成的大氣化學污染擴散、轉移作出數值模擬和評估,提出處置建議;對可能因雷電引發的火災事故進行鑒定。

  (13)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區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指揮所屬隊伍參與滅火救援,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及時提出預案啟動建議;組織開展滅火救援專業培訓、全區滅火救援演練;建立火災事故救援專家組,負責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工作。

  其他區級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行動需要, 在區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

  (14)區供電局: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負責局部切斷電源、提供臨時電源或發電應急車輛,保障現場電力供應和應急照明;快速修復損壞的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為救援行動順利進行提供電力保障。

  (15)區電信分局、臺州移動椒江分公司、臺州聯通椒江分公司: 做好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確保指揮暢通。

  2.2現場處置機構

  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后,區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滅火救援行動需要,派出滅火救援專家和應急救援隊伍,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指揮部總指揮指派,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發生一般火災事故,視情由事發地所在鎮(街道)火災事故應 急指揮機構負責設立現場指揮部,區指揮部視情派出工作組,協助指導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現場指揮部應當設置于火災事故現場附近。

  2.2.1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根據區指揮部決策,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根據現場情況適時調整滅火救援方案和力量,并下達滅火救援指令。

  (2)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督促檢查滅火救援任務的完成。

  (3)保持與區指揮部的通信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滅火救援行動進展等情況,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善后處理工作。

  (4)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調查評估工作。

  2.2.2現場滅火行動分組

  (1)中心調度組

  組 長:區消防大隊大隊長

  成 員:區消防大隊調度員

  中心值班地址:椒江區消防大隊值班室(工人西路1002號)

  職責:在接到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報告時,根據需要立即上報支隊領導及區政府,確定啟動本預案,并按照具體情況和既定的出動要求,對各行動小組進行統一指揮調度,將涉及的相關力量在最短的時間內集結至事故現場,各成員單位及各組人員必須隨時受領指令,并按分工迅速投入滅火救援。

  (2)救援行動組:負責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戰術依據,制定現場救援行動方案,指揮調動消防救援力量(包括多種形式消防救援隊伍)和裝備進行增援。該組由消防救援部門負責。

  (3)傷員搶救組:負責協調各醫療機構趕赴現場搶救傷員。 該組由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4)治安維護組:負責現場治安、交通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穩定。該組由公安部門負責。

  (5)物資供應組:負責救援所需物資、裝備的供應和運送。 該組由應急管理部門牽頭,住建、交通運輸、商務部門配合落實。

  (6)環境監測組: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該組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氣象部門配合落實。

  (7)專家咨詢組:負責指導戰術方案的制定,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對火災性質、發展趨勢進行判斷和評估;決定消防救援力量行動的安全保障等。該組由消防救援部門牽頭,應急管理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參與。

  (8)事故調查組: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該組由政府成立火災事故調查組,由消防救援部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9)宣傳報道組: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材料起草, 協調新聞記者的`采訪。該組由宣傳部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參與。

  3事故與響應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重大火災事故(Ⅱ級)、較大火災事故(Ⅲ級) 和一般火災事故(Ⅳ)四級。

  3.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造成 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 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 100 人以上重傷的;

  (2)造成 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受災 200戶以上的;

  (3)大型發電廠、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3.2重大火災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

  (1)造成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 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受災 150戶以上200戶以下的;

  (3)大型發電廠、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3.3較大火災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火災事故。

  (1)造成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3人以上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受災 100戶以上150戶以下的;

  (3)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中型企業,儲備可燃和有毒物資的中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5)區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等重要建筑,區級廣播電視、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3.4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造成 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 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 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受災 50 戶以上100 戶以下的;

  (3)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筑(設施)發生火災, 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4)區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等重要建筑,區級廣播電視、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設施)發生火災, 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3.5響應分級

  火災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響應等級可根據火 災事故發展趨勢進行調整。

  (1)一級、二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火災事故,需要聯合市級相關部門和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啟動本預案,并在國務院和省政府的具體指導下迅速實施應急處置。

  (2)三級響應:發生較大火災事故,需要聯合市級相關部門和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啟動本預案。

  (3)四級響應:發生一般火災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 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救援和處置的,啟動本級預案。

  4監測預防

  4.1火點監測

  各級消防救援隊伍必須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指揮中心要保證 24小時不間斷值班,迅速、準確受理火災報警,并及時發出相應指令。區級以上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 110接處警系統的火警信息通報本級消防救援部門。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立即報警,嚴禁謊報火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4.2火災預防

  各級政府要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負責組織有關主管部門實施。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的,要增建、改建、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不斷提高火災防控能力。

  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規定,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4.3隱患消除

  消防救援部門應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抽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個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自覺接受消防救援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消防救援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要認真辦理,及時消除隱患。

  負責公共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單位,應當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滅火救援的,有關單位必須事先通知當地消防救援部門。

  5應急處置

  5.1先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所在鎮(街道)政府要立即按照本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協調消防救援、應急管理、公安、衛生健康、 生態環境等部門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盡可能控制火災,嚴防其蔓延、擴大,嚴防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并迅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

  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迅速、準確將火災事故和先期處置情 況逐級上報至區指揮部辦公室。

  對于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區指揮部辦公室接到 報告后,要及時做好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5.2信息報送與處理

  信息采取分級報送的原則,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信息要在 1 小時內(力爭 30 分鐘內)上報區政府,其中特別重大、重大火災事故信息由區政府按照規定時限上報市政府。

  區指揮部、區級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所在鎮(街道)政府要及時 派員趕赴現場,核查、了解情況并續報有關信息。

  信息報送方式可采取電話口頭初報,隨后采用計算機網絡、 傳真等載體及時報送書面報告和現場音視頻資料。

  5.3醫療衛生救護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醫療機構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及時協調有關醫療救護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增援。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積極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可按相關規定征用過往車輛。

  5.4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并佩戴明顯標識,加強個人安全防護。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嚴格執行應急處置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管理規定。

  5.5群眾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明確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的范圍、方式、程序。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負責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實施交通管制,疏散現場無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5.6跨區域增援

  區指揮部根據火災發展情況,或根據事發地所在鎮(街道)政 府的請求,統一調集全區消防救援力量和裝備,或抽調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指導滅火救援工作。

  各鎮(街道)的消防救援力量、裝備和各行動組接到區指揮部指令后,要在半小時內完成組隊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安全到達救援現場。具體方案由區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制定。

  5.7緊急避險

  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確保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

  全,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指揮部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化解風險,必要時可以暫時撤離應急救援人員。

  5.8案件查處

  消防救援部門和公安部門要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后及時對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依法查處。

  5.9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及新聞報道要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充分重視并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新聞宣傳部門要會同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時采用授權發布、接受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方式發布信息、組織報道。

  5.10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火災已撲滅,次生災害因素消除,現場處置行動結束的,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區指揮部批準應急響應結束,并通知區級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所在鎮(街道)政府。

  5.11后期處置

  事發地所在鎮(街道)政府對在火災中造成的傷亡人員及時進 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盡快恢復當地的社會秩序。

  5.12事故調查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規定,一次死亡 30人以上的火災事故,省有關部門協助調查;一次死亡 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火災事故, 由省政府派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現場經濟損失評估由政府指派專業部門落實,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建議。對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事發地政府、參與事故處置的區級有關部門要提出整改措施,盡快消除隱患,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5.13獎勵與責任

  對在實施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區電信分局、臺州移動椒江分公司、臺州聯通椒江分公司負責做 好應急處置行動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資金保障

  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行動所需資金由各級消防救援部門提出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處置較大火災事故由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火災事故財政應急資金的監督管理,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6.3力量和裝備保障

  各鎮(街道)要根據本轄區火災事故特點,組建由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通運輸、衛健等部門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的專門應急救援力量,明確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能迅速調用。

  6.4技術保障

  消防救援部門和科技部門要加強在消防技術和裝備研制開發中的合作,不斷改進技術裝備,適應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的需要。

  7宣傳、培訓、會議與演練

  7.1宣傳

  應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門應當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并督促、指導、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教育、人力社保部門和學校、有關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和培訓內容;新聞媒體、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面向社會推廣消防安全知識;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團體應當結合工作對象的特點,針對性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當地政府以及公安、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做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7.2培訓

  各鎮(街道)和消防救援部門要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救援隊伍、專職(志愿)消防力量的培訓, 提高隊伍滅火救援能力。

  7.3會議

  各鎮(街道)和消防救援部門應當協調相關單位,每年組織召開一次以上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工作聯席會議,不斷完善滅火應急聯動機制。

  7.4演練

  各鎮(街道)和消防救援部門要協調相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不斷充實和完善火災事故處置救援預案。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鎮(街道)應當根據本預案和當地實 際或部門職責,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當火災事故相關法律法規修改,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在實際應對和實戰演習中出現新的問題、新的情況時,應當及時修訂完善預案,并報區消防救援大隊備案。

  8.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6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和規范縣政府大院、市民大廳、文化旅游創意中心、中央商務寫字樓、統辦2號樓、雙創大廈等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張掖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分級標準

  火災事故按照嚴重程度,一般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

  Ⅰ級(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Ⅱ級(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Ⅲ級(較大)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Ⅳ級(一般)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次重傷10人以下。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縣政府大院、市民大廳、中央商務寫字樓、文化旅游創意中心、統辦2號樓和雙創大廈辦公樓等辦公場所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則

  按照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本著統一領導、反應迅速、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應急處置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應急組織工作機構

  成立縣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公安局局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任副總指揮。縣委辦、政府辦、人大辦、政協辦、宣傳部、公安局、財政局、民政局、發改委、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工商質監局、文廣新局、安監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氣象局、應急辦、消防大隊、電信公司及本預案所涉及的集中辦公部門、單位的負責人為成員。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兼任。

  2.2 任務分工及職責

  縣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指揮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大樓內發生的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負責應急預案起草與實施工作,貫徹落實縣政府關于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

  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縣公安局:負責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期間道路交通管制、車輛人員疏散、警戒及維護治安秩序等工作;調動相關警種和部門保障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縣民政局:負責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期間的救助和事故善后、撫恤工作;指導開展死傷人員親屬接待、安置和安撫工作;協助公安部門進行遺物清點、保管和發放工作。

  縣財政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縣發改委:負責火災事故處置價值評估和事故損失核查工作,為災害事故處置提供相關依據。

  縣建設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在應急救援期間提供建(構)筑物的相關圖紙、數據等信息,為處置決策提供依據,協調供水單位保障滅火救援期間消火栓自來水管增壓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根據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需要,協助公安部門對事故現場道路實施管制、疏導和保護;開辟快捷通道,保證滅火所用各類車輛安全通行。

  縣衛計委:負責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期間的衛生救援、傷員轉運和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緊急調派醫務人員、搶救藥品和醫療設備;負責對消防部門所需急救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

  縣委宣傳部、縣文廣新局: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期間,按照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發布火災處置相關信息和公告,為應急救援提供輿論保障。

  縣安監局:火災事故發生后,聯合相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管理責任進行調查和追究。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按消防部門要求和標準,配置配齊消防器材,定期與縣消防部門做好消火栓等消防設備的檢查維修,確保正常運轉。一旦發生火災后,率先指揮安保人員關停電梯等設備,開啟所有應急逃生通道,確保不發生次生災害。

  縣應急辦:負責做好聯絡協調,及時準確向上報送信息;負責建立機關事業單位消防工作專家組。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期間的天氣情況;指導應急現場氣象觀測和天氣預報預警服務等工作。

  縣消防大隊:配合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展火災撲救和火災原因調查工作。

  電信部門:負責火災救援過程中通訊通暢工作,確保各項命令順利傳達。

  其他成員單位職責: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內部人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定期開展內部消防安全檢查,確保消防器材正常運行;確定專人或者兼職人員做好安全管理;火災發生后,有序組織本部門、單位人員疏散撤離及重要資料的挽救等工作。

  2.3 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辦定期組織專家組對政府大院、市民大廳、文化旅游創意中心、中央商務寫字樓、統辦2號樓和雙創大廈辦公樓消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發生火災后,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直接參與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 運行機制

  建立應對火災事故信息報告、應急處置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會同有關部門整合資源、提高效率,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城市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

  3.1 應急處置

  3.1.1 信息報告

  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發生后,消防部門及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個別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在事故發生后10分鐘內全面、準確報告的,應在事故發生后10分鐘內先行預報,并說明具體原因。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應急辦及時匯總核實上報的信息,同時將指揮部領導關于火災事故的批示、指示和要求,及時傳達到火災發生地,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1.2 先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部門單位內部要立即采取滅火措施,先期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要積極協同配合消防部門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3.1.3 應急響應

  當火災事故達到Ⅳ級標準時,由縣政府負責現場指揮、協調;當火災事故達到Ⅲ級標準時,立即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在市政府統一指揮下,縣應急指揮部負責具體指揮、搶救工作;當火災事故達到Ⅱ級和Ⅰ級標準時,逐級向省、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由市政府統一指揮,縣應急指揮部負責具體指揮、搶救工作。

  3.1.4 擴大應急

  當發生Ⅰ級、Ⅱ級火災事故,事發地滅火力量不足時,由縣消防部門向上級機關請求增援,需調集其他社會力量時,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調動。

  3.2 事后處置

  3.2.1 善后處置

  對火災事故中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縣財政局、民政局、衛計委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縣建設局組織專家對火災后的建(構)筑物進行安全評估。

  3.2.2 調查與評估

  Ⅰ級、Ⅱ級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后,消防部門在上級機關的統一領導下,對火災事故起因、性質、責任等問題進行調查,并向上級機關提交書面報告;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協助配合調查工作。

  3.2.3 信息發布

  火災事故信息由縣應急指揮部確認并同意后發布,未經確認的信息不得發布;參與火災撲救和調查的人員,未經縣應急指揮部授權,一律不得接受新聞媒體的采訪。

  4 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應對火災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廣播電視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和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4.1 人力資源

  公安消防部隊是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干力量。辦公樓各部門單位建立義務消防員隊伍等消防組織,發揮各單位在火災事故應急中的重要作用。

  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各類消防力量的具體業務指導,并開展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滅火救援水平。

  4.2 物資保障

  縣財政局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火災事故處置期間的`財力和物資保障;負責火災應急事故處置期間消防器材裝備和應急物資的調撥及緊急配送;負責為火災事故處置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3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負責指導督促醫療機構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趕赴現場開展衛生應急工作,并負責對消防部門所需急救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

  4.4 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和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車輛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4.5 治安維護

  縣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

  4.6 通信、廣播電視保障

  縣文廣新局、電信山丹分公司、移動山丹分公司、聯通山丹分公司等有關單位負責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時的通信保障和廣播電視的正常播出,確保通信聯絡暢通和各項命令順利傳達。

  5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縣應急指揮部負責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開展演練。

  5.2 宣傳和培訓

  縣委宣傳部和消防大隊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指導全縣火災預防和應急管理宣傳及培訓工作,組織有關部門編制統一的培訓大綱和教材,編印各類火災事故通俗讀本。

  5.3 責任與獎懲

  消防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火災事故重要情況或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附則

  6.1 預案修訂

  縣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并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6.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6.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7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編制依據:

  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綜合樓、生活區以及賓館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

  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2)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二、應急救援組織

  1、應急救援的組成:

  指揮:

  成員: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1、組織體系:

  賓館火災應急救援組織由賓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綜合協調指揮成員共同組成。

  2、指揮職部責:

  提出修賓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召開例會、組織指揮演練,對發生火災事故時,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決策,調動各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聯系援助力量。

  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各成員及相關負責人應迅速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同時按各職責分工作出迅速反應。

  3、指揮成員職責:

  (1)xxx負責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搶救的聯絡、協調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補充、修訂和更新預案;對預案進行備案;組織事故的調查工作。

  (2)xx負責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受害人員,監控有關責任人,保障救援時交通暢通、人員疏散,實施交通管制,組織安全警戒,維護現場及周圍的治安秩序。

  (3)xxx負責醫療救護,組織救援物資、通迅聯絡、環境保護及善后工作。

  (4)xxx負責救援物資及救援人員的運輸保障。

  (5)、其他成員及各自職責履行責任。

  四、救援組織及其主要職責

  為確保及時、有效、順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救援人員分救援排險,現場警戒、醫療搶救、綜合協調。其職責如下:

  1、救援排險:

  根據火災事故發生的不同類型,特征分別采取不同的措施。

  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第一發現者應迅速向保衛值班人員或相關領導報告并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說明火情和燃燒物及準確地點,并等候消防車,指引行車路線到火災現場。

  (1)當發生電器火災時,配電室值班人員應立即截斷電源,義消隊員根據燃燒物的特性,分別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當火勢較大時,迅速調集其它部位大型手推式滅火器,從不同角度對著火點,夾擊,將火災撲滅。

  (2)發生火災時,配電室值班人員迅速截斷電源,由xx負責,xx協助,組織義消防隊員和人員進行撲救,使用干粉滅火器或高壓水槍射擊,高壓水槍可同時使用室內消防栓和室外消防樁內外夾擊,使用室外高壓水槍射擊前應先將窗戶玻璃擊碎,從窗戶將水射入,對準著火點射擊。未著火的辦公室切忌開啟窗戶和門避免火源竄致其它辦公室,水槍在射擊著火點時同時對著火點的上下樓層及左右實施降溫,降低燃點避免火勢蔓延,直到撲滅火源。

  (3)生火災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按程序及時啟動消防應急系統,由xx負責,及各車間負責人配合組織義消隊和內保分隊實施滅火,根據燃燒物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滅火措施。采用阻隔、移位法,明火則采用消防的'槍噴射,燃燒局部用滅火器,大面積則采用消防水槍噴射。在能夠控制的情況下采用滅火器,在滅火器不能控制的情況下,要充分利用自動化程度高的消防系統科學有效地滅火。

  2、現場警戒: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并由內保分隊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營救火災被困人員。

  (4)負責救援車輛的暢通。

  3、醫療救護組

  4、綜合協調:

  (1)負責向各個組傳達指揮部負責人指令。

  (2)負責聯系和督促各組工作。

  (3)報告各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向政府相關部門請救援助。

  五、預警預防機制

  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各人員應當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信息應及時向救援組織報告。

  火災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有關負責人報告,賓館有關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2、預警行動:

  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可能導致火災事故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相關部門及人員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六、應急響應

  發出啟動預案指令后,各人員應迅速投入應急救援工作,并履行其相應職責。

  七、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由現場指揮宣布應急結束。

  八、保險

  應急救援結束后,財務部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以及財產損失的保險理賠工作。

  九、演習

  賓館根據預案的編制每年一次定期組織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預案的操作性和實用性,存在問題,及時修訂預案。

  十、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相關部門及人員通迅錄

  (1)市政府值班室電話:

  (2)市安辦電話(兼傳真):

  (3)火警電話:119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8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救援,把損失降到到最低,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公司要求,結合餐廳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餐廳、操作間、食品庫房。

  三、基本情況

  1、聯玉游泳館餐廳分為餐廳、操作間、雅間。

  2、滅火設施設備按要求配備到位。

  3、工作人員定期進行火災撲救、疏散應急演練。

  4、火災自救基本知識,是上崗員工培訓必備課程。

  四、火災的發現

  火災的發生一般會出現:煙、味、光等現象,任何人在餐廳區域內發現火情后,都應迅速做到以下事項: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質(用電系統及設備、油火、物品、煤氣泄漏)火勢情況,立即報告餐廳負責人。

  (2)迅速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滅火,阻止火勢蔓延;

  (3)當部分起火發展到整體著火后,根據現場最高指揮員的指令,撥消防火警專用電話119通知消防隊支援滅火;

  (4)報告火情時應報明火警具體位置,火勢情況和自己的身份,報告詞應迅速、準確、清楚。

  五、消防滅火方法和注意事項:

  (1)先救人,后滅火的`原則。

  (2)“火警就是命令”,餐廳員工無論在任何場所發現火情,都應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滅火物品撲滅火災,決不能臨陣脫逃;

  (3)餐廳負責人既是滅火責任人,又是現場指揮員,應迅速組織員工撲滅火災,將火災控制在起火階段;

  (4)消防滅火時,首先應關閉排風機、鼓風機、餐廳空調開關,切斷火源,根據火勢情況切斷電源,關閉防火門,防止火勢蔓延;

  (5)正確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撲滅火災,一般火災采用滅火器噴射滅火,較大火災應用高壓水龍噴射滅火,但要切記,廚房油鍋著火或電器著火,嚴禁用水滅火,以免油鍋溢出散布火苗擴大火災面積或損壞電器;

  (6)職工必須懂得“三懂三會”。三懂(懂得哪些是生產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險隱患、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之火)。

  六、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項

  (1)疏散時機:現場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員安全,應組織人員疏散。

  (2)疏散方式: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體人員的安全,應組織全體人員疏散。

  (3)疏散指令的發出:疏散指令的發出由公司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者根據火情發展情況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報信號。

  (4)發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員通知疏散小組的人員,疏散人員用口頭或廣播通知用餐客人撤離餐廳。

  (5)餐廳的疏散:餐廳管理員負責人員疏散的總協調;工作人員負責組織餐廳人員疏散;

  (6)物資的疏散:保管員負責利用最近的疏散門把重要物資搬離火災現場。

  (7)要掌握好疏散時機和疏散方式,過早疏散易造成影響,過遲疏散可能造成損失;

  (8)疏散必須統一指揮,統一組織,有秩序地進行,防止混亂,疏散指令的發出必須由公司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餐廳服務人員接到疏散指令后,應迅速組織不得遲疑,以免造成損失;

  (9)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程序進行,保持安靜,避免驚憂周圍不該疏散的人員,以免造成影響,并且要先保證就餐人員、后餐廳工作人員;

  (10)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方案組織實施,防止遺漏,應確保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11)疏散后,應關閉所有的門窗和防火門,關閉所有電源燈光、電器設備。

  七、搶救結束后的處置

  1、保護好現場以便調查火災原因。

  2、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及時將事發經過、原因分析報有關部門,并配合消防、公安核準火災原因,核實人員財產傷亡和損失情況。

  3、對冷藏、冷凍食品經防疫部門檢驗后方可食用。

  4、落實火災責任,追究損失。

  5、總結應急搶救工作經驗教訓,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完善預案。

  6、完善設施、設備,強化工作人員防火意識,根除火災隱患。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9

  一、目標

  杜絕車站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體員工生命和集體財產安全。

  二、指標

  把車站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控制率100%。

  三、控制措施

  1、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消防管理條例》,做好安全警示、警告標志,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加強對易爆品的管理。

  2、做好崗前安全消防培訓,做到勤宣傳、勤檢查、勤考核、勤監督,早發現、早治理,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樹立“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主人翁思想。

  3、所購原材料,燃料要嚴格把關,符合標準要求,嚴防以次充好。

  4、汽油、柴油及其它易燃油品,禁止露天存放,倉庫設立應符合消防要求,遠離居住區和火源,倉庫溫度保持在30oC以下,配備隔熱通風設備,電源開關必須安裝在室外,禁止一切火源,以防車站火災爆炸。

  5、庫管員必須懂車站火災的危害性、預防措施和滅火對策,必須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會報警、會處理險肇事件。加油員、庫管員由專人、專職負責,做到心中有數,嚴防跑、漏和蒸發。

  6、各種化工漆品存放庫房,保管員必須保持庫房通風,溫度保持35oC以下,嚴禁與其它物質混合儲存,保管員要嚴把入庫關,入庫危險品嚴防跑、冒、漏現象,確定無變質、分解、助燃方可入庫。

  7、在防火重地,禁火區域內如油罐、油車、油箱和儲存易燃氣體、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焊、割作業、脫桶導熱油作業范圍等場所需要動火,由部門主管負責人報單,并擬制防火措施方案,報主管安全的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8、所有項目區域的電力設施,安裝要符合規定,標識標志警示齊全明顯,嚴禁私拉亂接線路,線路嚴禁搭鐵、接地、短漏,防止人員觸電和引起車站火災。

  9、電焊工及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必須有相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證,方可上崗,并嚴格操作規程,電、氣、焊操作時必須遠離易燃物,并把周圍的易燃物品妥善處理干凈方可作業。

  10、司機、機械操作人要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對機械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杜絕跑、漏油現象,嚴禁機車帶病作業,司助人員要保持旺盛的精力,不打疲勞仗。

  11、試驗室化學品要有專人負責,隔離存放,遠離火源,嚴防碰撞,跑漏蒸發,做好領用、回收處理等日常事宜,并詳細記錄,以備查閱,試驗室嚴禁吸煙,明火。

  12、對從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作業的人員,由項目部勞資考核制定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到專職門市購買。(工作服、安全帽、防護罩、焊接手套、膠鞋、護蓋、絕緣鞋、安全帶、腳扣、電筆、絕緣拉桿、防毒面罩、防護手套)。消除車站火災隱患,防止事故和職業病發生,并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每年進行體格檢查,對不適合再從事本工種人員,及時調整工作崗位。

  13、對容易發生車站火災的場所,配備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

  14、各作業面主管部門做好各自的危險源分布圖,使人人清楚,心中有數,有備無患。

  四、應急措施

  1、建立安全生產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職安全員:

  2、成立義務消防隊

  消防隊長:

  副隊長:

  隊員:

  3、配備充足合格的消防設施

  (1)滅火器、消防砂、鐵鍬、鎬、鉤、消防桶

  消防吹風機

  (2)消防水車:解放水車三輛

  4、建立與當地人民醫院的“綠色通道”。

  電話:

  成立臨時急救小組:

  并配備急救箱、氧氣袋、繃帶和相應的救急藥品。

  5、易發生車站火災的部門及責任,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認證記錄,值班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領導組,并報警(火警119、求救110,項目部值班電話:xxxxxxx)

  6、保證消防器材及物資的合格率和完好使用率,發現短缺,及時補充。

  7、勤監督、勤檢查,早發現、早整改,提高防車站火災意識,掃除麻痹大意思想,把隱患消滅于零的狀態。

  8、組織消防知識培訓和預案演練,做到消防隊員及員工懂得車站火災火情應急措施并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消防隊員發現火情能夠合理,有序疏散人員,并實施滅火。

  五、應急響應

  1、值班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領導組,并報警(火警119、求救110、項目部值班電話)。

  2、應急領導組接到報告后,立即通過高音喇叭緊急哨音,召集人員搶險救災。

  3、應急領導組要迅速疏散人員,搶救傷員,設立隔離帶,警戒線控制車站火災漫延,加強滅火,盡量降低車站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

  4、發現電源車站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再采取救火措施,嚴防觸電傷害。

  5、如有人員傷害,應迅速進行搶救,本著“先重后輕、先急后緩”的原則,疏散搶救。

  6、車站火災撲滅后,應進行認真排查,嚴防死灰復燃。

  7、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處理、整改,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六、資金投入

  1、特殊工種人員勞動保護用品,金額2000元;

  2、消防器材物資,金額1500元;

  3、急救培訓、藥物配備,金額150元;

  4、其它投入,金額1500元;

  總計投入金額5150元人民幣。

  七、職責與權限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并組織實施。

  3、安全生產,管理實行一票否決制,項目經理強白亮負責預案資金落實和預案的監督實施。

  4、財務部長負責預案資金落實到位。

  5、材料部長負責各類物資、燃料、化學品的購進,嚴把質量關。

  6、庫工、試驗室主任負責各自所轄物資的保管、使用、檢查。

  7、辦公室責項目部辦公區域臨建設施和用電線路的日常檢查、監督、整改,協助項目經理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8、路基隊負責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操作,保證消防車輛的完好使用率,協助項目經理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和對外聯系。

  八、實施控制階段

  從駐地臨建開始到工程結束轉移為止。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10

  為確保廣大患者和醫護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小、危害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消防事故,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我院消防環境建設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1.醫院防火工作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實行嚴格的科學管理,堅決把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當火災發生時,要抓住火災的初起階段,全力撲救,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起階段,防止其蔓延。

  2.堅持自防自救的原則,門診樓、住院部每名醫護人員都負有積極撲救火災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員疏散工作的責任,要開展自防自救,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滅火自救和人員疏散工作需按照預案各自負責,各司其職,不得相互推諉,延誤時機。

  二、消防安全應急工作組織機構

  醫院成立防火委員會,全面負責領導、協調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員會辦公室設在醫院保衛科,辦公室承擔防火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各科室和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消防應急預案和演練,按照防火委員會要求,傳達貫徹、研究部署、協調落實、檢查督促消防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醫院防火委員會人員組成:

  主 任:

  副主任:

  成 員:

  三、消防安全應急工作組織機構人員職責分工

  防火委員會主任負責定期召集委員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學習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研究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主任具體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院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各委員具體負責火情發生時各種情況的`應急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發生火險時,院防火委員會可在消防控制室成立指揮小組,并組成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滅火、搶救傷員、疏散人員等工作。

  1.通訊組:組長:孫月琴,成員:消防控制室人員。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用電話報告院防火委員會辦公室各成員,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火警報出后要指派專人到路口接迎消防車和指引消防水源,用消防廣播告知全體醫護人員和患者、陪人及時疏散。

  2.滅火組:組長:周長來,成員:保衛科人員和著火樓層義務消防員。利用滅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設施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必要時切斷電源。

  3.搶救組:組長:王龍會,成員:內科、外科醫護人員 。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患者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4.疏散組:潘玉印,成員:保衛科和著火樓層工作人員。按照明確的疏散途徑,有序組織患者、陪人和醫護人員疏散與逃生。

  四、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醫護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手報按鈕、電話、手機等形式將火情通報消防控制室,與此同時各樓層義務消防隊員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初期火災,并根據火勢發展情況立即打開就近消火栓,展開水龍帶進行滅火。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消防控制室接到火情通報后,立即將情況通報院領導及保衛科,保衛科接到報告后,馬上派人員趕到火災現場,利用消防插孔電話或對講機向控制室通報火情,并根據實際情況撥打“119”火警電話報火警,同時協助著火層的醫護人員組織疏散。

  4.消防控制室在接到不斷傳來的火情后,根據需要開啟強排煙系統,打開送風機進行送風,放下天井周圍的防火卷簾避免天井的煙囪效應,所有電梯落底,同時電梯前室的防火卷簾落下。根據需要啟動消防泵和噴淋泵。

  5.消防控制室通過消防廣播,指揮各層人員按指定路線迅速疏散,搶救組在各疏散集結地對疏散過程中受傷的人員進行救治。

  6.保衛科在接到消防控制室報告后,要立即通知院防火委員會各成員,防火委員會成員得到通知后;要及時趕到消防控制室,并按預定分工展開工作。

  7.出現火情的科室在5分鐘左右時間內如不能將火及時撲滅,火勢就有猛烈發展的可能,必須撥打“119”報火警(報火警時要向誚防隊說明著火地點、位置、方向、著火源、火勢情況,并將聯系電話留給119報警臺以便后續聯系),另一方面要立即按預定疏散路線組織緊急疏散。

  8.在現場參與組織疏散的保衛科人員及時將各層的疏散情況、火勢情況、火情的控制情況通報消防控制室,指揮小組根據反饋過來的各方面信息全面協調、組織疏散。

  9.疏散過程中要打開疏散通道附近的消火栓,用水槍控制火勢蔓延,為疏散爭取時間和空間。

  10.滅火時應站在火源的上風處滅火,并注意采取,防護措施,如使用濕毛巾、濕被子、濕衣物等。

  11.滅火中發現受傷者,應該現將其背到安全的地點進行救護。發現易燃易爆的物品,要迅速搬到安全的地方,防止爆炸。

  12.護衛隊員要始終在火場維持秩序,保護火災現場, 防止有人“混水摸魚”或“趁火打劫”。

  13.人員疏散完后,消防控制室關閉強排煙、送風、升起防火卷簾,電梯恢復正常使用。

  14.消防隊進入現場后,其他滅火人員要一切服從消防隊統一指揮和安排,提供一切條件和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影響阻礙消防隊滅火。

  15.火災撲滅后要保護好火災事故現場,以便消防部門查明失火原因。

  16.盡快恢復秩序,保障患者和陪人的基本生活,并做好有關患者的轉院和安置工作。

  五、疏散及逃生預案

  1.發生火災時,防火委員會、消防中心和醫護人員要迅速打開樓上樓下安全出口門,保證安全通道暢通,并組織患者、陪人和醫護人員疏散。

  2.疏散要在相關人員的指揮下迅速有序的進行,不要在樓道內停留、觀看,要盡快離開火場,保衛科要派專人前去疏導和領路。

  3.樓道內充滿濃煙時,應用濕毛巾掩住鼻口,在濃煙中彎腰或爬行離開火場,應防止有害氣體吸入體內使人窒息。

  4.當樓道底層起火人員無法通過時,應向樓頂疏散;中層起火,由上下安全通道疏散;上層起火,由下層安全通道疏散。

  5.樓道內火勢猛烈,人員無法離開出門時,應緊閉房門,用濕水的毛巾、被單等堵住門縫,防止濃煙入室,等候消防人員救援,切不可采取跳樓等錯誤的方法逃走。

  6.為了控制火勢,當最后一名人員撤離過火區域后應關閉門窗,以減少空氣流量,防止火災迅速蔓延。

  7.受傷后無法離開病區時,就大聲呼救,盡量向火災上風方向轉移,采用俯姿式呼吸,延長等侯救護的時間。

  8.全體疏散人員要顧全大局,把國家、集體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可因搶救個人的財產影響疏散工作,造成國家、集體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9.發現人員被困在火場內,要及時向消防救護人員提供情況,以便組織搶救。

  10.疏散時要優先安排受火勢威脅最嚴重最危險的區域內的人員,在疏散中要按照先病人和陪人,后醫護人員,最后為救助人員的順序。

  11.樓層著火,當人在二樓,樓梯被火封住,可采取有關辦法下樓,不要盲目跳樓;當人在三樓(含三樓)以上時,千萬不要跳樓,要冷靜處置,對行動不便的病人可利用高空救生緩降器或等待消防救援。

  六、對幾種情況的處置

  1.發現縱火和破壞消防器械或乘火打劫的違法分子應立即將其扭送公安部門處理。

  2.對見利忘義、趁人之危、見死不救、非法取得財物的人要予以嚴肅的批評教育并追究其責任。

  3.當有爆炸危險的可燃物或產生劇毒氣體的可燃物燃燒時,應立即組織救火人員和群眾撤離現場,防止造成人員傷亡。

  4.在保證人員撤離的情況下,盡可能搶救貴重精密儀器設備和資料。

  5.在滅火自救和人員疏散時,出現其它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11

  為確保福清分公司有效處理突發事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體系,確保公司安全經營發展。根據《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福建有限公司消防、災害安全應急預案》,結合福清分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建立安全應急機制,確保能夠迅速開展消防、災害應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公司員工、財產安全,切實維護公司安全穩定發展。

  二、建立應急機構

  應急機構下設4個小組,其人員組成與任務為:

  1、指揮小組

  指揮:

  副指揮:

  任務:組織員工對福清發生的消防、災害及時進行搶險、救援,現場指揮及發布警戒、調度、救援等命令,及時向省公司匯報相關情況。

  2、現場通訊組

  組長:xxx,負責福清本部的報警,向“119”“110”和公司正、副指揮報告災情的發生部位(即火點)、情況(包括樓層高度)以及地點、周邊地理標志;

  組員及具體負責工作:

  xxx:負責江陰港辦的報警,向“119”“110”和公司正、副指揮報告災情的發生部位(即火點)、情況(包括樓層高度)以及地點、周邊地理標志。

  3、疏散組

  組長:xxx,負責調集必要的交通工具,疏散現場受威脅的人員和財產。

  組員及具體負責工作:

  xxx、xxx、xxx:負責福清本部的災害自救、疏散和清理工作。

  xxx、xxx:負責江陰港辦的災害自救、疏散和清理工作。

  4、救援組

  組長:xxx:負責救援的指揮任務。

  組員及具體負責工作:

  xxx、xxx,負責對福清、江陰傷員進行救援和護送任務;

  5、配合福清局做好消防災害預防工作,同時根據公司人員變動及時調整消防災害應急成員,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實戰演習,教育員工學習滅火器使用常識,掌握防火滅火器滅火要點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況,及時更換過期和失效的滅火器,保證滅火器的正常有效;

  三、災害事故應急措施

  (一)發生火災先以滅火器滅火并向指揮報告;火勢蔓延應直接報“119火警或110”。

  (二)接警:指揮人員接警后,應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員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應指導調度各工作小組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災害救援行動。對災害現場人員有序的進行疏散。撲救火災時按照“先控制、后滅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點后一般”的滅火戰術原則。并派人及時切斷電源,接通消防水泵電源,組織搶救傷亡人員,隔離火災危險源和重要物資,充分利用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滅火。傷員身上燃燒的衣物一時難以脫下時,可讓傷員躺在底墑滾動,或用水灑撲滅火焰,并立即送醫院進行救治;

  (四)協助消防員滅火:在自救的基礎上,當專業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后,公司指揮人員應簡要的向消防隊負責人說明火災情況,并全力支持消防隊員滅火,要聽從消防隊的指揮,齊心協力,共同滅火;

  (五)保護現場:當災害發生時和撲救完畢后,指揮小組要派人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等待對事故原因及

  責任人的調查,同時應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時清理,將災害造成的垃圾分類處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從而將事故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火災撲滅后,由安全管理部門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查明火災原因,調查火災損失;

  四、災害事故調查處置

  發生災害事故后,指揮小組應調查和分析事故情況,形成報告,作出有關處理決定,重新落實防范措施,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應急物資

  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滅火器等救火物資;

  六、注意事項

  1、貴重的物品及重要的檔案資料等,一旦著火不可用水撲救;

  2、那些比重輕于水的易燃液體著貨后不宜用水撲救,因為著火的易燃體會漂在水面上,到處流淌,反而造成火勢蔓延;

  3、高壓電器設備失火不能用水來撲救,一是水能導電容易造成電器設備短路燒毀,二是容易發生高壓電流沿水柱傳到消防器材上,使消防人員造成傷亡;

  4、硫酸、硝酸、鹽酸遇火不能用水撲救,因為這三種強酸遇火后發生強烈的發熱反應,引起強酸四處飛濺,甚至發生爆炸。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12

  為了保障公司職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公司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3)公安消防部門

  二、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公司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專門人員到顯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三、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辦公室成員為主,其余人員(孕婦及行動不便者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辦公室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辦公室人員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四、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五、注意事項:

  (1)如是電源引起,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4)辦公室人員迅速疏散公司職工,撤離到安全區域。

  (5)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7)留意消防梯和底層頂層的通暢。

  (8)預備必要滅火工具,并定期檢查培訓。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1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全市各類火災事故,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和工作機制,提高處置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火警和應急救援分級規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內務條令》等法律法規、制度規定和部門規范性文件。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除軍事設施、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以外火災事故的滅火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4 工作原則

  1.4.1黨政統領、部門協同。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消防救援機構統籌協調、具體負責實施火災事故救援工作,各行業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加強源頭管控、分類指導、協同配合。

  1.4.2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火災發生后,各級黨委政府應分級組織滅火救援和事后應對工作,調配、調度使用應急資源,形成工作合力。

  1.4.3以防為先、防消結合。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災前預防轉變,加強重點單位、重點場所、重點時段的安全檢查,制定單位滅火應急預案,抓實防消聯勤和訓練演練,做好滅火救援相關準備。

  1.4.4專業指揮、統一指揮。接報火警后,消防

  救援機構迅速響應,第一時間調派消防力量到達現場,營救被困群眾,控制火災蔓延,搶救財產損失,有效撲滅火災。各級黨委政府和行業部門積極統籌跟進,各司其職,群策群力,確保滅火救援行動有序開展。

  1.4.5救人第一、科學處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應堅持以人為本,以積極搶救人員生命為第一要務,根據不同火災事故類型,科學研判,果斷決策,控制災情發展,確保滅火救援行動高效。

  1.5 預案體系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由政府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部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類型場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重點單位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專項活動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5大類組成。

  1.5.1政府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應對各類突發火災事故的總綱,是市、各鄉鎮場街道(園區)應對轄區突發火災事故的總體制度安排。

  1.5.2部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行業部門、社會團體、村(居)委會等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發生火災事故,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1.5.3類型場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特定工作環境下,特定類別場所發生火災事故,預先制定的應對方案。

  1.5.4重點單位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揭陽市和我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按照事先想定某個或多個復雜程度高、危險性大的部位發生火災事故,從人員營救、疏散方向、處置措施、物資保障等環節制定的處置行動方案。

  1.5.5專項活動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為應對某一特定活動,預先和活動組織方及其他行業部門聯合制定的突發火災應急方案。

  2 滅火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部組成與分組

  2.1.1指揮部組成

  重特大火災或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發生后,市政府根據市消防救援大隊意見和火災撲救需要,成立市滅火救援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工作組。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領導

  副總指揮:市府辦聯系消防工作的負責人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黨政主要負責人

  執行總指揮:市消防救援大隊主要負責人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新聞辦、市民宗局、市發改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游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林業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氣象局、市融媒體中心、市市場物業管理中心、市總工會、團市委、揭陽市生態環境局普寧分局、普寧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普寧供電局等單位負責人。

  2.1.2常設機構

  市滅火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為市滅火救援指揮部常設機構,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由市消防救援大隊分管滅火救援工作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

  2.1.3工作分組

  市滅火救援指揮部下設滅火指揮組、社會面控制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新聞發布組、事后處置組和技術專家組,根據實際需要開展滅火救援、起火原因調查等各項工作。

  2.2 滅火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2.2.1市滅火救援指揮部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市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

  2.2.2市滅火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聯絡協調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工作組職責

  2.2.3.1滅火指揮組由市消防救援大隊牽頭,負責制定具體滅火救援方案,組織指揮火災撲救,營救被困人員,了解掌握火情信息,調集救援力量,負責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之間的通信組網,確保救援現場通信暢通。

  2.2.3.2社會面控制組由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牽頭,負責火災現場周邊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保障消防車和指揮、保障車輛優先通行;組織力量疏散周圍群眾,維持現場秩序。

  2.2.3.3后勤保障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和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牽頭,協調社會應急專業力量參與火災撲救,緊急調運除消防車、消防裝備以外的專業裝備、滅火藥劑和保障物資,落實滅火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

  2.2.3.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組織指揮醫療救護力量到達現場,協調屬地醫療機構,對受災群眾和滅火救援行動中受傷人員實施緊急醫療救援,必要時設立現場醫療急救站。

  2.2.3.5新聞發布組由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牽頭,根據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統一安排,協調有關部門起草新聞發布稿,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發布火災事故信息,做好媒體記者管理、引導,加強對境內外媒體報道情況和網上輿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響應。

  2.2.3.6事后處置組由市消防救援大隊及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分別負責,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開展火災調查、統計,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負責協助開展現場清理、傷亡人員及家屬善后等工作。

  2.2.3.7技術專家組由市滅火救援專家組人員組成,在火災事故現場為滅火救援行動提供行業專業技術指導,協助市滅火救援指揮部指揮決策,協調本領域技術處置專業力量參與火災撲救工作。

  2.2.4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應根據任務分工,各司其職,確保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順利完成,其他暫未列入成員單位的,如因火災撲救工作需要,有關單位應按照職責任務,執行市滅火救援指揮部命令。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1)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負責協調、指導火災處置新聞發布及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做好媒體記者管理、引導。

  (2)市工信局:對無線電頻率資源進行統一配置和管理,負責保障火災事故處置工作中應急無線電通信業務頻率的正常使用。

  (3)市公安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維護和警戒工作,協助組織受火災影響區域群眾緊急轉移,實施相應交通組織措施,做好交通疏導、管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火災撲救和調查需要,控制相關責任人,協助做好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4)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協調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做好火災事故造成生活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5)市財政局:負責指導、協調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做好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經費保障。

  (6)揭陽市生態環境局普寧分局:負責組織環境應急監測、發布相關環境信息,研判滅火廢水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提出相關處置意見。

  (7)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對火災撲救現場建(構)筑物受損情況進行鑒定,組織第三方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提出救援意見,協調燃氣公司為燃氣類火災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和裝備支持。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車輛、器材裝備及救援物資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9)市水利局:負責協調有關單位為消防救援機構設置消防取水碼頭提供支持,協調隸屬單位或個人使用的湖泊、水庫、池塘等天然水源,為火災撲救提供用水便利。

  (10)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火災事故的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11)市應急管理局:協助火災撲救工作,協調社會應急專業力量參與火災撲救,負責協調做好火災撲救現場除消防車、消防裝備以外的應急裝備、物資保障工作,協調社會聯動單位參與火災撲救,協調火災撲救各類支持,協調專家對石油化工場所、危險化學品及安全生產類火災事故提出處置意見,協調、指導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12)市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火災撲救媒體播報。

  (13)市氣象局:負責為滅火救援提供有關氣象信息。

  (14)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統一組織和指揮火災現場撲救工作,協調、組織社會應急專業力量和社會聯動單位參與火災撲救;組織協調火災救援現場新聞宣傳報道工作,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負責市滅火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開展滅火救援訓練和實戰演練。

  (15)普寧供電局:負責及時修復受損毀的公用電力系統和設施,保障火災事故現場斷電或臨時電力供應。

  3 應急準備

  全市消防救援隊伍應當確保消防救援人員、消防車輛和器材裝備時刻處于快速反應的備戰狀態。

  各鄉鎮場街道、園區、行業部門、企事業單位應指導做好本轄區、本部門、本系統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常備滅火救援物資,開展滅火演練。鼓勵社區、家庭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和生活必須物品。

  3.1 應急值守

  全市消防救援隊伍應安排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接報、處理各類火災事故。

  3.2 火警受理

  全市消防救援隊伍通過119電話等多種形式受理群眾或單位對火災事故的報警。

  火災事故跨區域增援,一般根據各專職消防隊伍上級機關指令或當地黨委政府的申請,經相應權限的部門批準,由消防救援機構組織調派力量趕赴現場救援。

  任何單位、個人一旦發現火災,應及時通過各種途徑向消防救援隊伍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3.3 信息報告

  各專職消防隊伍接到報警后,依照火災分級標準及相關要求,按程序向市消防救援大隊及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報告。市消防救援大隊及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應及時匯總信息,按照相關要求報告市政府。

  4 應急響應

  4.1 火警等級

  根據災害事故的嚴重程度及影響性對火警進行分級,劃分為五個等級:從低到高分為一至五級,分別用綠、藍、黃、橙、紅五種顏色代表其危險程度。

  4.1.1一級火警(綠色)

  (1)無人員傷亡或被困;

  (2)燃燒面積小的普通建筑火警;

  (3)帶電設備、線路或其它類火警。

  4.1.2二級火警(藍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警;

  (3)發生在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規模較小,不會造成大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影響的普通建筑火警;

  (4)燃燒面積較小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的火警。

  4.1.3三級火警(黃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警;

  (3)發生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規模較大,有可能造成較大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影響的火警;

  (4)燃燒面積小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的火警;

  (5)IV級應急響應不能控制的火警。

  4.1.4四級火警(橙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警;

  (3)發生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規模大,有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政治和社會影響的火警;

  (4)燃燒面積較大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的火警;

  (5)III級應急響應不能控制的火警。

  4.1.5五級火警(紅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警;

  (3)發生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規模大,有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政治和社會影響的火警;

  (4)燃燒面積大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的火警;

  (5)II級應急響應不能控制的火警。

  4.2 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IV級最低、I級最高,應急響應通常由低級別向高級別逐級啟動,也可視情越級啟動,必要時可直接啟動高級別響應。

  4.2.1 IV級響應

  (1)接報二級火警后,市消防救援大隊全勤指揮部到場處置,并視情調動周邊專職消防隊伍到場增援處置;

  (2)市消防救援大隊立即報告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領導,由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統一組織,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各有關職能部門和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按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開展滅火救援及應急處置工作;

  (3)市消防救援大隊指揮中心通過衛星或4G通信系統隨時與滅火救援現場保持聯系,密切關注滅火救援動態。

  4.2.2 III級響應

  (1)接報三級火警后,市消防救援大隊全勤指揮部到場處置,調動周邊專職消防隊伍到場增援處置;

  (2)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到現場組織指揮處置;必要時,市主要領導到現場組織指揮協調。組織成立由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和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組成的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滅火救援及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揭陽市政府報告;

  (3)市消防救援大隊指揮中心開通與所有災害事故現場的音視頻傳輸系統,并及時跟蹤增援隊伍集結行進情況和滅火救援動態。

  4.2.3 II級響應

  (1)接報四級火警后,市消防救援大隊調動全市專職消防隊伍到場增援處置,并視情向揭陽市消防救援支隊請求增援;

  (2)市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市滅火救援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指揮下開展滅火救援及應急處置工作,按規定及時向揭陽市委、市政府報告并向社會通告;

  (3)市消防救援大隊指揮中心開通與所有災害事故現場的音視頻傳輸系統,及時跟蹤增援隊伍集結行進情況和滅火救援動態,并及時將現場音視頻傳輸至揭陽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

  4.2.4 I級響應

  (1)接報五級火警后,市消防救援大隊調動全市專職消防隊伍到場增援處置,并及時向揭陽市消防救援支隊請求增援;

  (2)市主要領導趕赴現場統一組織指揮滅火救援行動,市滅火救援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指揮下調集社會各方面應急力量參與火災撲救,營救被困人員,挽救財產損失,組織召開專家會議,提出處置建議,密切掌握火災發展趨勢和撲救進展情況,按規定及時向揭陽市委、市政府報告并向社會通告。

  (3)市消防救援大隊指揮中心開通與所有災害事故現場的音視頻傳輸系統,及時跟蹤增援隊伍集結行進情況和滅火救援動態,并及時將現場音視頻傳輸至揭陽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

  4.3 響應提升條件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響應等級應自動升高一級:

  (1)重大節日、重要政治活動時期或發生在政治敏感區域、重要地區的火警;

  (2)風力6級以上或者陣風7級以上、冰凍嚴寒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發生的火警;

  (3)當日2時至次日凌晨6時發生的火警;

  (4)報告同一地點火警的電話持續增多,成災跡象明顯的火警;

  (5)其他情況認為需要升級的火警,市滅火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可視情隨時啟動響應,關注災情發展,主動干預。

  4.4 響應行動

  4.4.1先期處置

  火災發生后,事發單位、火災發生地基層組織或個人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組織先期處置,控制火勢蔓延,同時撥打119等報警電話。消防救援機構接報后,立即調派力量前往處置并做好遠程處置指導,周圍單位、組織和群眾在安全前提下應積極協助撲救火災。

  4.4.2應急處置

  市政府、市消防救援大隊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根據火災事故性質和火警等級成立滅火救援指揮部,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滅火救援行動。

  當火災事故難以控制、蔓延擴大或發生較嚴重的次生災害,嚴重威脅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時,市滅火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提請揭陽市消防救援支隊啟動相應的響應等級。

  4.5 信息發布

  市滅火救援指揮部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有關規定,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火災撲救和應急處置的有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4.6 響應結束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滅火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決定救援響應結束并向社會公布。

  5 事后處置

  5.1 現場清理

  火災發生后,公安機關和消防救援機構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做好警戒,為火災事故調查創造條件。調查結束后,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應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和事故單位、個人及時清理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供水、供氣、供電等正常生活需求,維護社會穩定。

  5.2 事故調查與統計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后,市政府組織開展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由市消防救援大隊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較大以上火災信息通報和整改措施落實評估工作的方法》有關要求,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并視情開展延伸調查,各有關單位、部門應給予配合,相關情況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通報和公告。

  5.3 事故評估

  由市政府或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組織進行分析評估,總結火災處置經驗和教訓,對火災事故調查整改意見落實情況和責任追究情況進行評估,并按相關規定進行通報和公告。

  5.4 安置與補償

  市政府組織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根據有關規定妥善做好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對參加火災撲救傷亡人員按規定及時開展撫恤和理賠工作。對于調集參加外單位火災撲救的單位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經市消防救援大隊核實后,可以向市政府申請補償。

  6 應急保障

  6.1 隊伍保障

  各地、各有關部門應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支持企業、社會團體、民間組織、村(居)委會、社區等建立專(兼)職、志愿消防隊伍和微型消防站,鼓勵相關行業、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本行業、部門、企事業單位特點,按照法律法規組建本領域專業技術處置隊,積極擴展救援隊伍力量,開展相關專業訓練,為滅火救援隊伍提供有力保障。

  6.2 物資保障

  各地、各有關部門依照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方案,依托消防救援隊伍戰勤保障體系,統籌建立滅火救援裝備物資儲備和調用體系。加快推進各類消防救援裝備建設,根據城市發展和滅火救援需要,加大高精尖滅火救援裝備、新型高效滅火藥劑、火場防護裝備、先進訓練設施等經費投入。

  6.3 通信保障

  由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消防滅火救援力量的現場通信組網,保證現場通信聯絡暢通。市信息通信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現場部門間的通信聯絡,調度應急通信保障聯動單位參與,確保公眾通信網絡暢通,其他參戰力量的內部通信保障由各單位自行保障。

  6.4 技術保障

  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5G、區塊鏈等新技術在滅火救援中的應用,加強實戰指揮平臺建設和可視化調度指揮,加大斷網、斷路、斷電、空中、地下、水面等最不利環境下,應急救援和通信裝備的研究配備,逐步建立完善各級滅火救援指揮。

  6.5 其它保障

  其它保障由各成員單位按照部門職責要求執行。

  7 監督管理

  7.1 應急演練

  各地、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組織開展實戰演練,加強聯勤聯動和信息交流,提升協同配合能力。

  7.2 宣傳和培訓

  各地、各有關部門、社會團體、民間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要加強組織群眾對初期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能力的培訓,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識。要積極通過電視、廣播和網絡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火災基本應對知識,傳播火災撲救正面事跡。

  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要積極推進包括火災撲救基礎知識在內的消防安全宣傳進社區、企業、學校、農村活動,及時報道典型火災撲救事例。

  7.3 責任與獎懲

  對在火災撲救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按照國家、省、揭陽市和我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

  市消防救援大隊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和完善預案,實現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8.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14

  一、火災事故風險分析

  (1)辦公樓火災(普通火災、電氣火災)

  可能發生地點:各個樓層,電梯機房,保安隊宿舍;

  可能造成的后果:群死群傷、集團公司重要經營數據丟失、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直接損失加無法估量的間接損失)及影響公司聲譽等。

  (2)燃氣泄漏、爆炸事故

  可能發生地點:餐廳、食堂;

  可能造成后果:爆炸及其引發的火災造成群死群傷、公司重要經營數據丟失、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直接損失加無法估量的間接損失)及影響公司聲譽等。

  二、火災事故分級

  2.1一級事故

  發生在總部辦公大樓的火災(含電氣火災、燃氣泄漏與燃氣爆炸火災)并且著火房間達到3間及3間以上,事故中死亡人數達1人及1人以上的火災事故。

  這類事故可能造成群死群傷,并可能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嚴重財產損失,嚴重損壞公司形象。

  2.2二級事故

  發生在集團公司總部辦公大樓的著火房間2間以下的火災事故及汽車著火事故、非燃氣爆炸事故等造成少量(1~2人)員工嚴重受傷的事故,為二級事故。

  2.3三級事故

  發生在集團公司總部辦公大樓內的具有明顯燃燒特征,但沒有傷及員工和造成較大的財物損失,能夠被有效控制未形成火災的燃燒意外事故。

  三、火災報警方式

  公司內部報警方式采用警鈴報警方式,輔助于口頭通知、手持揚聲器報警通知;

  對外報警采取選擇1:固話報警110,120,119。選擇2:移動電話報警110,119,120。(注:發生燃氣泄漏時,不可在現場使用固定電話或移動電話。)

  四、應急機構和人員

  參見集團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第3部分應急機構與職責。

  五、火災事故處理措施

  這里指的火災是指各種火源引起的公司總部辦公大樓可燃物燃燒,包括普通火災、電氣火災、汽車火災。

  5.1辦公樓普通火災應急處理措施

  (指煙頭、打火機等普通火源引起的)火災應急處理措施

  (1)當公司員工或值班人員發現普通類型火災時,如果火勢不大,可以控制,則應就地取用滅火器,對準火焰根部噴射,切忌貽誤滅火良機。

  (2)發生火災時應切斷相應電源,不要等漏電短路二合一保護開關自行動作。電源開關在每層樓電箱里,總開關在配電房。切斷或開關配電房電源時,應由公司專業電工操作。

  (3)在非辦公時間如果通過監控系統發現火災,但辦公室鎖緊無法進入時,打電話通知物業部門,由物業值班人員,取出對應樓層辦公室鑰匙,取用著火辦公室附近的滅火器,對準火源噴射滅火。

  (4)按“噴淋系統操作說明”與“消防栓系統操作說明”進行操作。

  (5)假設發生的火災個人難以控制(消防噴淋系統發生故障不能使用,沒有及時滅火),而火災恰好發生在夜間或周末時,發現者馬上撥打110、119電話報警,并同時通知值班室及應急工作組。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在第一時間關閉火災所在樓層的電源開關,立刻致電應急救援機構名單。各應急工作組接到報警后,召集組員并趕赴現場。各組人員到位后,由總指揮統一指揮滅火。

  (6)消防滅火組到現場后,一部分組員就近取用合適滅火器滅火;另一部分組員接消防水帶、槍頭并對準火源噴射。其它組在總指揮及指揮組指揮下各行其職。

  (7)自救措施

  當火災發生時,一般地說,火勢達到一定程度時噴淋系統會自動啟動滅火,萬一火勢太大而噴淋系統因各種原因仍未啟動,公司職工仍在辦公大樓辦公,那么公司員工首先應采取以下自救措施,有條件的應設法逃到1樓集合,逃生過程應保持鎮定,不得擁擠踩踏。

  火災襲來時要鎮定地逃生,并順勢關閉辦公室電源,不能貪戀財物。

  樓內失火可向著火災所在樓層以下疏散,當無法向下逃散時,鎮定地從逃生通道走向天面樓頂,逃生時不要乘坐電梯。

  必須穿過煙霧逃生時,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住口鼻,身體貼近地面順墻逃向安全出口。

  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當樓梯被烈火,濃煙封閉時,可通過窗戶或陽臺,逃向相鄰建筑物或尋找沒著火的房間,或將門窗封閉,防止煙火入侵。

  如果煙味很濃,房門已經燙手,說明大火已經封門,不能再開門逃生。此時應將門縫塞嚴,有水時可潑水降溫。如果窗戶邊煙霧不大,打開窗戶,大聲呼救。

  在發生火災時,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條件逃生,室內備有救生緩降器,救生滑道及繩索的,要充分利用這些器具逃離火場。

  受到火勢威脅時,要當機立斷披上浸濕的衣物、被褥等,就近取用滅火器噴射開道從安全出口撤離。

  穿過濃煙逃生時,要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

  身上著火,千萬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的衣物壓滅火苗。

  如所有逃生線路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室內,靠近窗戶向外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救援。

  除非確定跳樓有消防救生氣墊等保證生還的機會,否則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疏散樓梯、陽臺、落水管等逃生自救。

  5.2電氣火災的`應急處理措施

  電氣火災發生后,電氣設備可能因絕緣損壞而碰殼短路,電氣線路可能因電線段落而接地短路,使正常時不帶電的金屬構架、地面等部位帶電,因此,也可能導致觸電電壓或跨步電壓觸電的危險。

  (1)發現電氣火災跡象時,如聞到塑料燒焦有煙霧現象,

  發現者迅速跑到樓棟電氣開關處斷開電氣火災所在房間電源。如根據火情需要,必須關閉大樓總電源時,必須由大樓專業電工操作,并得到現場總指揮的確認和批準。注意:火災發生后,如果開關設備受潮和煙熏,其絕緣能力會降低,因此,拉閘時最好使用絕緣工具操作。

  (2)配電房的高壓切斷應先由公司專職電工操作。應先操作斷路器而不應該先操作隔離開關切斷電源,低壓應先操作電磁啟動器而不應該先操作刀開關切斷電源,以免引起弧光短路。

  (3)特別情況需要剪斷電線時,不同相的電線應在不同部位剪斷,以免造成短路。剪斷空中的電線時,剪斷位置應選擇在電源方向的支持物附件,以防止電線剪斷后斷落下來,造成接地短路和觸電事故。

  (4)要根據用電情況,要配置相適應的二氧化碳、干粉1211等滅電火的消防器材,當電氣火災一旦發生的時候,迅速使用附近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干粉1211滅火器(滅火器一般放置在樓梯門口旁與走廊盡頭的滅火器箱內)對準起火、起煙部位噴射。

  (5)如果因特殊情況,必須帶電滅火時應該注意,對初起的電氣火災可用滅電火的滅火劑和滅火器滅火,為了保證滅火人員和車輛的安全,應當使人體與帶電體之間保持2m以上的距離如電壓為110kv時,最小安全距離為1米,電壓為330kv時,最小安全距離位2.4m。用水滅火時,水槍噴嘴至帶電體的距離:電壓為10kv及其以下不宜小于3m,電壓為220kv及其以上不宜小于5m。用二氧化碳等有不導電滅火劑的滅火器滅火時,機體、噴嘴至帶電體的最小距離:電壓為10kv者不應小于0.4m,電壓為35kv者不應小于0.6m。

  (6)除非因特殊情況并得到消防部門的指導,否則不宜用水帶水槍滅火。如果真的需要用水帶電滅火,最好用噴霧水槍滅火,不推薦使用直流水槍滅火。如果真的要用直流水槍滅火,為防止通過水柱的泄漏電流通過人體,可以將水槍噴嘴接地,采用點射形式,同時滅火人員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靴等防護裝備操作。

  (7)充油電氣設備的油,閃點一般在130~140℃,有較大危險性。如果只在該設備外部起火,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帶電滅火。如火勢較大,應切斷電壓,并可用水滅火。如油箱破壞,噴油燃燒,火勢很大時,切斷電源,地面上的油火可用滅火器撲滅。要防止燃燒著的油流入電纜溝而順溝蔓延,電纜溝內的油火可用泡沫覆蓋撲滅。發動機和電動機等旋轉電機起火時,應先停止其運作,用噴霧水或二氧化碳滅火,不宜用干粉、沙子或泥土滅火,以免損傷電氣設備的絕緣。

  (8)按國家標準《電氣火災原因技術鑒定方法》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火災鑒定。

  5.3汽車著火處理措施

  (1)車主關閉引擎。

  (2)通知值班室,值班人員接報后,按程序通知應急工作組;或值班人員從監控系統上發現后,通知應急工作組。

  (3)應急工作組集合,召集各應急工作組成員(視情況需要)。

  (4)消防滅火組取適當的滅火器(手提儲壓式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5)消防滅火組用水槍對準油箱部位噴射降溫,防止爆炸。

  (6)治安警戒組封鎖現場。

  (7)醫療救護組進行傷員治療。

  (8)疏散著火車輛附近的車輛。

  5.4辦公樓燃氣泄漏與爆炸應急處理措施

  (1)應采取的工藝措施:發現者或燃氣報修組關閉燃氣樓棟閥門,關閉燃氣閥門。

  (2)總指揮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噴淋系統稀釋泄漏的燃氣濃度。

  (3)警戒范圍內控制一切火源,包括一切明火、點火用品,禁止使用移動電話、固定電話、傳呼機等通信設備。

  (4)治安警戒組根據現場決定是否要封鎖路面及交通,疏散人群。向警方明確封鎖范圍,除搶修人員、滅火人員,消防官兵等,所有無關人員均應留在警戒范圍外。

  (5)緊急疏散組馬上分人分層通知各層辦公人員疏散。

  (6)燃氣報修組在保障自身安全的能力范圍內,配合燃氣公司專業人員用燃氣檢測設備隨時檢測燃氣濃度,當濃度在爆炸極限范圍內的區域發生變化時,應擴大警戒范圍。濃度過高時,進去現場的人員應佩戴呼吸設備。

  (7)燃氣報修組及燃氣公司專業人員派人在進行必要的現場控制后,查找漏電,并與現場目擊者、舉報人或其它相關人員聯系,盡快確定泄漏部位。

  (8)如現場濃度過高,除啟動噴淋系統噴淋,可使用防爆風機強制排風,降低濃度。

  (9)經儀器測量確認作業區域內的燃氣濃度在安全范圍內時,作業人員方可進行搶修工作。

  (10)一般采用木楔子臨時堵塞、防腐膠帶包扎、快速夾具等方式對管線上的穿孔進行臨時封堵。

  (11)法蘭墊片泄漏可先用防爆工具對法蘭的螺栓進行上緊,如不能解決,可使用專用法蘭堵漏夾具進行處理。

  (12)必須動焊接才能處理的情況,如法蘭開裂等,應對管線內氣體進行放散后,由焊工進行焊接。作業場所使用防爆風機進行強制抽風,保證燃氣濃度在爆炸下限以下。

  (13)泄漏部位處理完畢以后,搶修人員應對周圍環境反復檢測,確認無燃氣積聚,確保不會發生二次事故。

  (14)醫療救治組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并輔助醫務救護人員工作。

  (15)如果爆炸不幸發生,爆炸發生后,采取8.1的火災應急救援方案。

  六、火災現場的人員撤離辦法

  (1)由消防滅火組用消防水槍猛噴射被困人員所在場所,消防隊員穿上防火服救出被困人員從逃生通道緊急逃離。

  (2)用消防云梯從窗戶疏散。

  (3)跳往逃生氣墊。

  (4)用逃生繩索往低層樓房,再另尋其它方法。

  (5)火災發生后,緊急疏散小組馬上分人挨層開展疏散工作,如火勢太大不能進去通知,則采用大聲喊叫或撥打手機等通知方式。

  (6)另外,緊急疏散小組應盡快指揮協助車主將汽車駛離著火建筑物,可停放到路邊或公園空地暫放。

  (7)疏散方式以從逃生通道疏散到1樓為主,如無法逃往樓下,則上最頂層等待救援。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15

  為加強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公司員工對突發火災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及處置能力,維護廣大顧客及我公司員工的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執行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調動每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參與消防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每名員工都能處事不驚,有條不紊的開展報警、滅火和疏散工作,各負其責、各盡其職,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災、疏散人員,全力保障人員及財產安全。

  二、組織及主要職責

  1、組織機構:公司成立消防應急中心,下設滅火、通訊、疏散、救護四個職能小組。

  主管消防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員:

  通訊聯絡組:

  疏散引導組:

  安全救護組:

  滅火行動組:

  2、主要職責:

  ①消防應急指揮中心:平時指導公司滅火和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戰時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開展工作,迅速果斷將火災撲滅在初期階段;協助配合到達火場的公安消防隊開展各項滅火救援行動;協助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②滅火行動組:根據火場情況,熟練應用各類滅火器材和工作,正確實施滅火工作。

  ③通訊聯絡組:及時實施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細則,迅速報告“119”接警中心,準確反映情況,并派人接車。進行通訊聯絡并及時反饋信息,傳達上級命令,了解火場的信息,上傳下達,保證通訊順暢有序。

  ④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火災區域人員從疏散通道和安全口迅速撤離火場。

  ⑤安全防護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對火場中出現的各種需求及時解決。

  三、滅火戰斗力量形成流程

  (滅火救援基本處置程序)

  1、滅火第一戰斗力量的形成

  ①任何人發現火災應立即報警并呼喊附近員工參加滅火救援。

  ②火災現場或附近區域的工作人員聽到呼叫后應立即趕往失火地點,自發組成滅火第一戰斗力量。哪里發生火災,就在哪里形成第一戰斗力量,開展初期火災的'報警、撲救和人員疏散。具體任務要求是:第一發現火災的員工就近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并大聲呼叫周邊員工報警、增援;距起火點近的員工負責利用滅火器和室內消火栓滅火;距電話或火災報警點近的員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員工立即引導顧客向安全地點疏散。

  2、滅火第二戰斗力量的形成:

  ①消防安全責任人接到報警后,應立即按照《公司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程序》處置。確認火警后,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并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公司值班領導。

  ②本公司員工和消防應急指揮部的滅火、通訊、疏散、救護等各個職能小組成員在接到火警通知后,接應第一戰斗力量進行滅火、救援。第二戰斗力量應聽從消防應急中心的統一指揮,并按本預案規定程序和要求實施滅火、救援。第一戰斗力量應協助第二戰斗力量工作。

  四、報警和接警處置的基本要求

  1、無論任何部門或人員(本公司)發現火災,應立即向“119”公安消防隊報警。

  2、報火警時要沉著冷靜,應講清以下內容(特別是向公安消防隊“119”報警時):

  ①失火場所的準確地理位置。

  ②盡可能地說明失火現場情況,如起火時間、燃燒特征、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有無重要物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筑、行車路線、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如何方便進入或接近火災現場等。

  ③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公司、聯系電話。

  ④耐心回答接警人員的詢問。

  五、應急疏散組織措施與基本要求

  1、疏散引導組應首先疏散被火熱圍困的顧客,然后再疏散火場周圍的物資。疏散出的物資要放在不影響消防通道和遠離火場的安全地點。疏散引導組應注意自己的安全,提前作好必要的防護。

  2、引導人員疏散時要不斷用手勢和喊話的方式引導穩定被困人員的情緒,維護秩序。例如:對周圍驚慌失措的人喊“請往那邊走,那里安全”,并正確指示疏散方向;或大聲呼喊“請跟我走”,采用正確方式帶領受困人員到達安全地帶。

  3、引導人員疏散應利用消防安全通道,或其他能夠到達安全地點的途徑,將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線引導到場外。疏散引導組人員應仔細檢查,以防疏漏人員。

  4、消防隊到達火場后,應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進行疏散工作。

  六、滅火的基本要求

  1、負責滅火職能的工作人員(或滅火行動組)應迅速趕往失火地點,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2、發現有人員被火熱圍困,應先救人、后滅火;發現有易燃易爆危險品受到火勢威脅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易爆危險品轉移到安全地點。

  3、滅火人員應聽從消防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在公安消防隊到到火場后,應積極配合其滅火。

  七、通訊聯絡、安全防護等基本要求

  1、通訊聯絡組

  ①通訊聯絡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公司消防應指揮部及各行動小組到達火災現場;

  ②根據消防責任人的要求,將停電、供水、車輛調配、滅火措施等指令傳達到火災現場的各行動小組;

  ③及時反饋火場進行情況,保障火災現場與外界的信息暢通,擔負尋求相鄰公司支援的聯絡工作。

  2、安全防護組

  ①安全防護組接到指令后,應快速趕赴火災現場、進行現場保護、控制局面,同時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并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清理火場周圍停放的車輛遠離火場。

  ②火災撲滅后,要全面檢查現場,消滅遺留火種,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八、演練程序及基本要求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由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組織實施,全員參與。演練前做好充分的作。

  當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下達“假設公司廚房(以此為例,具體演練地點隨機確定)發現初期火災”的緊急信息后,演練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1、公司廚房的員工及附近部門的員工應按照公司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分工要求,迅速形成第一戰斗力量,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并做到三個同時:

  ①滅火:距起火點近的員工立即取用身邊的滅火器迅速跑向假設起火部位,擺好滅火姿勢,做好滅火準備;距室內消火栓近的員工迅速接好水帶、水槍,并鋪開水帶跑向起火部位,對準假設起火點,擺好姿勢,做好滅火準備。

  ②疏散:距安全出口近的員工立即跑向附近的疏散出口處,做出手勢,呼叫、引導現場人員通過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

  ③報警:距電話或火災報警點近的員工迅速通過電話向“119”消防大隊報警。

  2、消防安全責任人確認火災(假設)的報警信息后,迅速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各項處置程序與要求,向“119”報警。

  3、公司員工接警后,要迅速向失火地點集結,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分工要求,形成滅火第二戰斗力量,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①滅火行動組:立即跑向假設起火部位現場增援滅火。到達現場后,就近啟用室內消火栓,接好水帶、水槍和鋪好水帶后,對準假設的起火點,擺好姿勢,作好滅火準備。

  ②疏散引導組:按照分工分別跑向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處,做出手勢,呼叫、引導室內人員緊急疏散。

  ③通訊聯絡組:了解火場信息,上傳下達,保證通訊順暢有序。

  ④其他工作組:按本預案要求開展工作。

  4、通過現場演練,達到下列要求:當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下達假設部位發生初期火災的緊急指令后,滅火第一戰斗力量應在30秒內完成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撲救初期火災、報警、引導人員疏散的任務;滅火第二戰斗力量接到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指令后,應在2分鐘內圓滿完成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撲救初期火災、報警、引導人員疏散的任務。

  5、演練組織者或指定人員留守火災(假設)現場,擔任演練裁判,對有關人員、職能小組的演練動作、時間等情況進行有效性裁定和記錄。演練結束后,進行講評,研究改進措施。

  辦公場所火災的應急預案 16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干部職工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非政府機構

  為確保我局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能夠順利、安全的實施,設立指揮部和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防護救護組、后勤保障組。

  (一)指揮部

  總指揮:

  職責:總體負責管理機關辦公樓安全應急預案的實行和統一指揮。

  現場指揮:

  職責:在總指揮領導下,負責管理現場統一指揮救火、撤離等工作的具體實施,保證救火、撤離行動能按照預案順利進行。

  指揮部成員為各股室負責人。

  (二)救火行動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按照應急預案或現場指揮員的指令撲滅初起火災和防止火勢蔓延,配合專業消防隊進行火災搶險。

  (三)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做到報警及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保證各種指令能夠迅速、及時、準確傳達。

  (四)撤離鼓勵組

  組長:

  成員:人教股、財務股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主要負責疏散著火現場人員到安全地方,并引導消防車及消防人員進入著火現場,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看守搶救出來的物資,以保證滅火行動順利進行。

  (五)防水急救組

  組長:

  成員:法制股、監察室、個私協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救護受傷人員,并配合專職消防人員及醫護人員救護搶險火場被困傷員。

  (六)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保證滅火用水供應和其他滅火物資設施供應,以及聯系滅火后的水、電、現場搶修、恢復等工作。

  二、處理程序

  (一)接警報警應急程序和措施

  1、工作人員辨認出火情后應立即查清著火地點、邊線,并通告辦公室人員趕赴現場不予證實,確認后應立即撥通“119”火警電話,知會著火地點,著火的部位及物資、火勢大小,獲救人員情況。同時報告辦公室負責人,逐級報告直到總指揮。

  2、發生火險后,樓內工作人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清點本樓層人員安全撤離,切斷與火災相關的電源、火源,搬遷易爆物品等。

  3、報警同時必須通告通訊聯絡組,易于及時采取措施和協同各小組的行動。

  (二)指揮部應急程序和措施

  1、指揮部人員直奔通告后至現場統一指揮選定的地點子集。

  2、調集滅火行動組控制火點消滅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3、下發勸導樓內工作人員指令,根據現場火情,利用手機或電話通告撤離鼓勵組對現場積極開展工作。

  4、下達各小組行動指令。

  (三)救火應急程序和措施

  1、滅火區域的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員要立即用滅火器、消火栓撲救初期火災。

  2、救火行動組成員收到報警后,應立即趕往起火現場。

  3、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的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電器、微機起火應用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

  4、如火勢很大,暫時驅散沒法,應當根據現場情況及時使用加熱、隔絕等措施,避免火勢進一步擴散,等待消防隊趕往協調順利完成救火任務。

  5、采取隔離措施時,滅火區域相鄰單位有關人員應按統一指揮將易燃物品及時搬到安全地點。

  (四)撤離鼓勵程序和措施

  1、疏散引導組接到報警后,立即趕赴著火現場組織疏散。

  2、根據火情向須要撤離的人員收到通報。

  3、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現場員工,再疏散危險物品及其他物資。

  4、派員負責管理鼓勵消防車及消防人員步入起火現場。

  5、派員負責滅火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

  (五)通訊聯絡應急程序和措施

  1、通訊聯絡組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信息上傳下達。

  2、通訊聯絡組成員隨時向指揮部轉告火場信息和表達指揮部命令。

  (六)防護救護應急程序和措施

  1、防水急救措美對大樓推行警戒,確保消防車前進暢通無阻,避免毫無關系人員步入現場,保護不好現場秩序。

  2、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

  3、對傷勢輕微的及時撥通“120”救護電話。

  4、幫助撤出人員撤離大樓并進行安置。

  5、協調專職消防隊員及醫護人員救治火場內獲救傷員及關鍵物資。

  6、滅火結束后維護現場原始狀態,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

  (七)后勤保障應急程序和措施

  1、后勤保障組應迅速調集運送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火區煙霧大時,應向滅火搶險人員提供濕毛巾。

  2、確保消防設施正常運轉,及時確定消防設施故障。

  3、滅火結束后,后勤保障組在指揮部的安排下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應急對策和建議

  1、大樓工作人員發現突發火災,首先保持冷靜,認清火勢走向,判斷最近安全出口位置,可以就近用滅火器進行力所能及的.滅火以控制火勢,保障逃生的順利通道。

  2、如果走廊或者房間外出現火災,碰到不透明化門,首先必須小心鼠標房門金屬部件,一旦咳嗽不要關上房門,行經另外的安全出口,如果火勢很大難以滅火,可以回到房間,躲進保溫較好的房間,第一關不好門窗并用水淋濕棉織品阻塞門和其他通風處,及時和外部聯系求助。

  3、如果房間通道內有煙霧,請用濕布或毛巾捂住口鼻,匍匐前進,切忌慌不擇路或跳樓逃生。

  4、在搶修救火中,樓內工作人員都必須積極主動充分發揮主動促進作用,搞好協調救火和撤離等工作。

  5、所有參戰人員都要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接到命令迅速到達指定地點。

  6、各小組人員必須協同作戰,共同完成應急情況下的各項任務。

  四、其他

  1、預案貫徹落實。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預案,熟識各自的職責和任務。

  2、預案啟動。在火警發生時,局辦公室等相關部門應立即組織滅火,全力將火災消滅在初始階段。如火災難以控制,立即啟動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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