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1
1、總則
1.1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較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職責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興安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扎賚特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扎賚特旗行政區域內的煙花爆竹制品的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一般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蘇木鄉鎮行政區的生產安全事故;
(3)扎賚特旗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扎賚特旗應急局)認為需要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施救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和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應急救援機制。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在旗政府的領導下,旗應急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旗應急局成立扎賚特旗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旗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
旗煙花爆竹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成員單位: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單位:
旗煙花爆竹事故救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統一指導和協調全旗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必要時,報請旗政府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參加一般、較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3)決定啟動本預案。
成員單位的職責:
辦公室:負責協調、組織應急值守的相關事宜,及時向旗應急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并督辦落實;接收旗政府和盟應急局的指示,并迅速呈報局領導閱批;本局在處置事故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負責與旗委宣傳部、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系,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安全生產基礎股: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指導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應急物資、裝備、聯絡方式等信息;。
執法大隊:保障局內、外網絡暢通運行,接收、處置事故發生地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局領導,并根據指示及時上報旗委、旗政府辦公室和盟應急局,同時轉送本局相關股室;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情況,按照局領導指示,及時向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政府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落實。
應急救援綜合調度中心: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工作;協調組織安全生產應急專家,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提供應急物資、裝備、聯絡方式等信息;協調專業應急救援隊參加救援工作;負責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局領導;向盟應急局、旗政府報送事故信息;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2.2其他有關部門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旗安委會按照《扎賚特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2.3專家組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
(1)對突發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2)對處置生產安全事故進行技術指導。
(3)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意見。
(4)參與制訂、修訂煙花爆竹一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預警預防機制
3.1預防
3.1.1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針對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1.2各級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分級建立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
3.2事故分級和預防行動
3.2.1事故應急響應分級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對應上述事故等級,應急響應等級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3.2.2預防行動
各級安全應急管理部門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協調。
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旗安全應急管理部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盟應急局、旗政府,通報其他有關地方、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3.3預警
3.3.1預警級別和發布
3.3.2預警的內容
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名稱、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起止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3.4信息監控與報告
全旗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事故信息由旗應急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并經核實后及時上報盟應急局、旗政府。旗安全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對煙花爆竹重大危險場所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向事故發生地的旗人民政府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較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逐級上報至自治區應急局。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在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同時報告本級政府。旗應急局和旗人民政府接到發生重大事故、較大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盟行署。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I級事故及險情,啟動國家應急總局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Ⅱ級事故及險情,啟動自治區應急局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Ⅲ級事故及險情,啟動興安盟應急局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Ⅳ級事故及險情,啟動本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發生Ⅳ級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旗人民政府決定。旗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全力組織搶險救援,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旗人民政府進行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前,上報盟應急局,根據局領導指示,由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應急準備。
4.2Ⅲ、Ⅳ級響應程序
4.2.1基本響應
4.2.1.1進入Ⅳ級應急響應狀態
進入Ⅲ級應急響應狀態時,根據事態發展和現場搶險救援進展情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執行如下響應程序:
(1)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
(2)收集事故有關信息,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和資料;
(3)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盟行署辦公室;
(4)組織專家咨詢,提供事故搶險救援方案;
(5)派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調指揮;
(6)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環保等工作;
(7)通知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
(8)及時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復有關質詢;
(9)根據領導指示,通知旗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4.2.2應急決策
旗煙花爆竹事故救援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和可控情況,做出處置決策(其中,重大事故在興安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做出處置決策)。
(1)對事發地的旗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應急處置要求,協調扎賚特旗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向旗政府和盟應急局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指揮部負責人赴事故現場,現場指揮。
(4)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救援。
(5)發布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6)落實興安盟和旗政府領導有關指示,進一步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4.2.3指揮協調
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立即啟動預案,組織搶救;當地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應急預案統一組織指揮事故救援工作。
旗政府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旗應急局應及時向盟應急局報告事故和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旗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啟動本預案后,旗應急局組織協調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1)根據現場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集有關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搶救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搶救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訂防止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及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持救援工作;
(5)事故中涉及港澳臺或外國人員時,協調外事口岸辦支持配合;
(6)必要時,通過旗安委會報請旗政府協調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加應急救援。
4.3現場緊急處置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情況,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鄉鎮蘇木行政區、跨領域或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旗應急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旗政府決定。
針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事故發生單位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參照下列處置方案和處置要點開展工作:
4.3.1一般處置方案要點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煙花爆竹火災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群眾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撤離是最佳保護措施。一般是從上風方向離開,并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
就地保護是指人員進入建筑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采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筑物內的人員,關閉所有門窗,并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3.2火災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
(3)確定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含火災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4應急聯動
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公安部門負責,應急救援、消防、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參加,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增援隊伍。
(2)醫療救援組:由衛生部門負責,組織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治安警戒組:由公安部門負責,負責事發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事發地政府負責、公安、民政等部門參加,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同時,要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4.5信息發布
按照《扎賚特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
4.6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向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上交救災報告。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旗政府和旗應急局。旗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旗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傷亡救援人員和遇難人員的補償、遇難者親屬的安置、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后重建以及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恢復正常工作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
5.2保險
事故災害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派出人員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3工作總結與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后,旗人民政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在應急響應結束后一個月內,將總結評估報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盟應急局。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單位的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有關人員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衛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信聯系暢通。
旗安委會負責建立與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信聯系;建立和開發重大危險源和應急救援資源數據庫,并負責管理和維護。
旗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相關應急資源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并向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送重要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1)應急救援裝備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旗人民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有關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以煙花爆竹企業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以扎賚特旗公安消防支隊為主要力量,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要支援力量。各類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反應迅速,常備不懈。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要積極做好救援準備工作。
(3)應急救援資金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旗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處置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所需資金按照有關規定解決。
(4)交通運輸保障。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鐵道、民航、軍隊等系統提供交通支持,協調沿途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運應急救援有關人員、隊伍、裝備和物資。
旗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快速通道,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5)醫療衛生保障。事故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機構接到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救治裝備進行支援,并負責后續治療。必要時,協調扎賚特旗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力量支援。
(6)治安保障。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重要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人群,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物資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旗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調用遵循“服從調動,服從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必要時,旗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征用社會物資。跨蘇木鄉鎮、跨部門的物資調用,由旗安委辦負責協調。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旗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煙花爆竹企業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建立本級應急救援專家組,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救援裝備、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和專家基礎數據庫,開展事故預防、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和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在應急響應狀態下,事故發生地氣象部門要為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提供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6.4宣傳、培訓和演練
(1)公眾信息交流。旗人民政府、各煙花爆竹企業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煙花爆竹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并參加業務培訓;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教育;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負責對應急管理人員和相關救援人員進行培訓,并將應急管理培訓內容列入各級行政管理培訓課程。
(3)演練。煙花爆竹企業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有關專業應急機構和旗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并在演練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書面總結報告報上一級安全應急管理部門及其應急指揮機構。
6.5監督檢查
旗應急局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和檢查。
7、附則
7.1應急預案管理與更新
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旗應急局及時組織修訂。旗應急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及時組織修訂。
7.2預案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旗應急局制定,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證我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能夠得到及時、高效、有序進行,建立統一指揮、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的應急機制,增強應對我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6)《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國務院令第455號,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666號);
(7)《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
(8)《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
(9)《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10)《昆明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規范》;
(11)《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安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
(13)《煙花爆竹防靜電通用導則》(AQ4115-2011);
(14)《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2009);
(15)《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安寧市轄區內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應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市政府為主,市委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市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其作用。
2.安寧市煙花爆竹行業現狀以及危險性分析
安寧市轄區不涉及煙花爆竹生產,煙花爆竹行業僅涉及儲存、經營和運輸。現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1家(安寧市煙花爆竹專業經營中心),許可批發經營:煙花類[C級][D級]、爆竹[C級]。主要產品為:爆竹類[C級]、噴花類[C級]、旋轉類[C級]、升空類[C級]、吐珠類[C級]、玩具類[C級]、組合煙花類[C級]、噴花類[D級]、旋轉類[D級]、玩具類[D級]、組合煙花類[D級],經營過程中風險較大的環節主要是煙花爆竹儲存、運輸和裝卸。安寧市應急管理局要求轄區所有煙花爆竹零售企業采用安全倉開展經營,風險較大的環節主要是煙花爆竹儲存和裝卸。
針對我市煙花爆竹行業的特點,易發生的事故類型有火災和爆炸。
3.組織體系與職責
3.1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及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下稱應急處置工作組)。具體成員以及職責分工如下:
組長:市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成員: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業和科學技術信息化局、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新聞辦、市財政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市消防救援大隊、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書記、主任等部門和單位。
3.1.1應急處置工作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2)協調、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外部援助和求助。
(3)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4)建立現場指揮部、任命現場總指揮。
(5)協調指揮應急救援所需的應急力量、應急物資和設備設施、信息、專家支持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等。
(6)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進行判斷、評估,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決定重大應急措施、應急行動;做出重大決策等。
(7)按權限規定統一對外發布生產安全事故信息。
(8)按權限決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終止。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3.1.2應急處置工作組各成員具體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和應急響應終止指令的下達;負責應急處置方案實施、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物資調配、應急擴大和上報、事故信息公開等事項的決定。
(2)副組長:協助總指揮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總指揮缺位時代替總指揮全面負責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
(3)市應急管理局:承擔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職責,負責統籌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接收、核實、匯總、上報事故信息,協調事發地應急管理中心和街道有關部門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落實各級領導對事件處置的指示批示,根據現場救援需求聯動有關部門、資源、隊伍參與應急救援,確保救援行動有序開展。
(4)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承擔事故現場及周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交通管制及疏導工作,保障應急車輛優先通行,避免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5)市工業和科學技術信息化局:協調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負責組織生產安全事故區域的環境監測,及時測定事故現場及可能影響區域有害物質的成分和濃度等數據;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預警,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對環境產生污染的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參與因事故導致環境污染的應急救援、調查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做好事故現場交通處置工作,協調工程機械、貨運車輛、客運車輛、化學品運輸車輛參與事故處置,協調高速公路應急車輛快速通行事項。
(8)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轉運、院內救治等工作;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傷員數量及醫療救治情況;提出防止傳染病擴散措施,預防傳染病的爆發。
(9)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制定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參加事故的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并通報調查結果。
(10)市政府新聞辦:根據應急指揮部授權,提出應急處置工作新聞發布意見建議,負責事故的新聞報道,做好新聞媒體的組織、管理和網絡輿論引導工作。
(11)市財政局:負責安寧市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開展資金的績效管理工作。
(12)市氣象局:負責組織本市行政區域內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為應急指揮部防御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影響提供決策依據。
(13)市民政局:負責組織遇難人員遺體處置、救濟受災受害群眾等善后工作。
(14)市總工會:配合協調事故善后處理。
(15)市消防救援大隊:承擔綜合救援任務,救援遇險和受威脅群眾,配合專業救援隊伍做好基礎性工作,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16)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負責做好專業救援任務。
(17)市政府辦:配合專業救援隊伍,做好現場專業救援工作,組織本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衛健、宣傳等部門和單位及屬地街道等做好現場協同處置,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8)其他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4.預防與預警機制
4.1預防和預警措施
加強對轄區內煙花爆竹企業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煙花爆竹可能引發各類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對氣象、地質等部門或者各級政府發布的預警信息,及時向有關部門傳達并通過各種方式傳達至煙花爆竹行業企業。
4.2接警與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的1小時內向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
安寧市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將事故初步情況報安寧市政府辦公室、安寧市政府分管領導,并在30分鐘內報書面報告;接到事故報告的2小時內書面報告昆明市應急管理局。
安寧市有關部門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及時通報安寧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事故發展后續情況及事故處置相關信息。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使用的報告表樣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所在轄區及行業類別;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影響范圍估計;
(4)事故類別;
(5)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6)當前采取的應急措施及處置情況;
(7)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報告人及聯系方式。
4.3預警的發布和解除
事故預警決定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發布,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具體承辦。
可能導致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經消除,由應急處置工作組宣布解除預警。
其余預警要求按照《安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的規定執行。
5.應急響應與處置
5.1分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的要求,根據預警的級別響應,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I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特大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省應急廳請求國務院啟動I級響應。在啟動I級響應前,昆明市應急局仍在省應急廳領導下,繼續按Ⅱ級應急響應采取措施。
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昆明市應急局請求省應急廳啟動Ⅱ級響應。在啟動Ⅱ級響應前,昆明市應急局按Ⅲ級應急響應采取措施。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事故,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昆明市應急局接到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后,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Ⅲ級應急救援預案由昆明市應急局制定并實施,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Ⅲ級應急救援措施難以控制事態時,昆明市應急局請求省應急廳啟動Ⅱ級應急預案。
IV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安寧市應急局接企業報告后按照事故報告流程報安寧市政府進行研判,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批準啟動。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IV級應急響應。IV級應急預案(本預案)由安寧市應急局負責制定并實施。IV級應急救援措施難以控制事態時,安寧市應急局應及時請求昆明市應急局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5.2指揮和協調
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啟動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事發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有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啟動后,市應急局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事發地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安寧市政府制定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單位啟動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5.3先期處置
5.3.1先期處置要求
啟動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綜合應急預案進行響應時,應做好應急救援的相關準備工作,并根據事故具體實際,立即通知相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和保障;指導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并通知事故發生地街道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難鏈。
5.3.2先期處置內容
(1)按照具體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詳細的救援、處置方案;
(2)安排、保障事故救援使用的設備設施,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有效保障;
(3)指導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首先排除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影響救援的危險因素,并對受傷、被困人員進行施救;
(4)對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疏散,并對控制事故現場進行有效管控,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的發生;
(5)協調事故處置工作。
5.4現場指揮協調
各應急救援人員達到事發現場后,根據實際情況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開展以下工作:
(1)聽取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有關人員報告事故有關情況,并作出有關判斷。
(2)根據了解的事故具體信息和實際情況,派人進行偵察。
(3)迅速成立有關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和掌握的實際情況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4)指揮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搶險救援。
(5)根據救援進展情況,隨時修訂、完善、調整救援緊急措施,并組織救援人員學習領會,嚴格指導按完善救援措施進行科學施救。
(6)救援結束后,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宣布現場救援工作結束。并做好現場的清理以及恢復工作。
5.5緊急處置措施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意見和請示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意見的基礎上,應當立即果斷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進行處置,防止事態急劇惡化和傷亡擴大。
5.6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應急處置工作組根據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和有關部門溝通,將事故信息報送進行準確、及時上報,堅決防止歪曲事實的輿論報道。
5.7應急結束
一般情況下,當遇險人員全部獲救或遇難人員全部找到,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容易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應急處置工作組確認和組長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才可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才可以撤離現場。
6.事故善后和調查處置
6.1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后,市政府及事故單位應組織實施善后工作。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及時指導或幫助事故單位開展善后處置:
(1)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監測,繼續排查隱患。
(2)事故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和家屬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3)事故責任單位依法對使用應急物資(場所)的所有人給予補償。
(4)事故責任單位和民政局救濟因事故受災受害群眾,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
(5)向在事故中致病致殘的人員、死亡人員的家屬和受災受害群眾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6.2調查評估
6.2.1事故調查
Ⅳ級(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成立相應事故調查組,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依法對生產安全事故單位進行調查,及時確定事故性質、原因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屬于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主體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市政府積極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
6.2.2應急處置能力評估
應急結束后,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評估和處置結果,總結經驗教訓、積累經驗;并由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過程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責任與獎懲的依據。
6.3恢復重建
應急處置工作組及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職責,組織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事發地街道辦事處、事故單位分別做好死者或受傷人員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必要時,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可設立專門的接待安撫工作小組,妥善組織和處理善后工作。
7.監督管理
7.1應急預案宣傳教育與培訓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應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必要時請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須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與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本單位從業人員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7.2應急預案演練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7.3責任與獎懲
7.3.1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3.2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于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安寧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修改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改本預案,報本級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并抄送市級有關部門。
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3)預案定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部門應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有關應急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3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污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衛戰,做好20xx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衣街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扎實有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組長:
成員:
各村(社區)黨委(黨總支)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孫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鄭杰、張亮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調度和統籌領導小組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禁放區域
1、以G245線、樂雅高速為界,依鳳村、青衣江村、鳳山社區靠城一側為禁放區。
2、千佛社區、濱江社區、迎春社區、在古社區全域禁放。
(二)宣傳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區)范圍分為7個工作小組,由各村(社區)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實行包村(社區)負責,對本村(社區)村(居)民實施全覆蓋宣傳教育。
要求:戶戶知曉禁放區域,人人遵守禁放規定。
措施:各包村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帶領包村干部、村(社區)干部廣泛發動網格員、志愿者對禁放區域內所有農戶、小區全覆蓋粘貼發放禁放區域公告或宣傳單。
(三)巡查檢查
春節期間每日開展巡查檢查,特別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巡查檢查。
要求:春節期間各村(社區)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員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
措施:
1、春節期間各村(社區)每日對各自轄區禁放區域開展巡查檢查,落實禁燃禁放規定。
2、各村(社區)在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需安排村(社區)干部或網格員在重點區域值守,勸導燃放人員遵守禁放規定。
3、街道值班組需每日對街道重點區域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同時對各村(社區)落實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節)6:00-8:00等重要時段,街道值班組需到青衣江河堤兩岸、濱江廣場、千佛巖景區等重點區域開展巡查檢查,確保無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各包村(社區)領導和各村(社區)書記要親自帶隊開展入戶宣傳和巡查檢查,確保戶戶知曉,人人遵守。
(二)強化溝通協調。要強化與生態環境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各帶班領導要主動對接,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勸導、聯合執法等方式,確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員及措施落實到位。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4
為認真做好20xx年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杜絕安全隱患,切實改善空氣質量環境,保護生態環境,全面打贏禁燃禁放攻堅戰。現結合辦事處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確保街道轄區20xx年全面禁燃禁放。
二、組織領導
經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專班,分為兩個層面,辦事處層面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應急環保辦,由辦事處副主任朱育良兼任主任,謝艷梅、秦明為成員,負責具體工作中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事故調查處理等日常工作。
社區層面由各社區書記擔任組長,并2-3名干部為組員。
三、整治范圍
(一)辦事處轄區內11個社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全面排查煙花爆竹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
(三)依法取締違法經營、儲存、銷售煙花爆竹。
(四)春節期間街道將協同區應急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對違反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產品的商家進行沒收并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5日—1月20日):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LED、QQ群、微信群等發送相關信息,廣泛宣傳,在社區和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張貼資陽市人民政府《資陽市20xx年禁燃禁放公告》,并進行入戶宣傳,根據公告內容錄制音頻在轄區范圍進行播放,教育廣大人民群眾認識非法經營、存儲、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1日—2月15日):城北、向陽社區安排專人巡查城北市場及蓮花路周邊香蠟的.門市業主,嚴厲打擊違法存儲、經營、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其他社區安排專班,進行日常巡查,建立臺賬。辦事處將組織派出所、城管、市場監管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發現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該取締的當場取締,消除安全隱患。
(三)總結通報階段(2月16日—2月18日):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認真開展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整治結束后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將各社區、各有關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各社區成立相應的工作組織,將責任明確到每名社區干部,勸導看守,確保不發生燃放現象。
(二)突出重點,加強宣傳。禁燃禁放排查整治重點包括各社區禁放區域、學校、超市、物業小區、敬老院、餐飲酒店、非法儲存銷售點、宗教場所全方位零縫隙無死角大排查;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在人員密集場所、居民小區樓院、超市、等場所張貼《公告》,同時利用微信、QQ群、LED、標語等形式進行宣傳,增強廣大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部門聯動,強化執法。派出所、市場監管所所、城管大隊、應急環保辦、綜合行政執法辦要按照職責分工,嚴厲查處違規行為,對銷售、儲存的煙花爆竹一律沒收,堅決依法查處各類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5
為認真貫徹執行射洪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射洪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22〕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
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眾。
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
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
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6
一、工作目標
根據“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管理、上下聯動”的原則,嚴格落實禁燃禁放措施,堅決確保轄區范圍內不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謝塘社區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由鎮中心組成員唐波、分工領導夏春雨指導,社區兩委成員為主體,社區居民參與的聯動體系。全面提升我社區禁燃禁放管理水平。社區居委會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指揮、督查指導、宣傳發動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措施
1、20xx年1月18日召開禁燃禁放動員會,向黨員、及社區居民組長簽定承諾書及(1+5)包保責任制,同時發放了由社區印制的禁燃禁放宣傳信500封,會上張書記要求每名黨員及社區居民組長,以身作則,做好20xx年全面禁燃禁放工作。
2、20xx年1月1日各社區民組及主干道拉禁燃禁放橫幅20副,張貼禁放標牌150個,向社區民宣傳禁燃禁放政策法規;
社區廣播滾動播出《致廣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車輛每天在各自然郢道路用車載廣播宣傳,每天來回巡查;
自然郢醒目位置張貼禁燃禁放公告;
利用社區委會的電子顯示屏播放禁燃禁放標語。
3、落實禁燃禁放工作責任。明確一名禁燃禁放工作直接負責人負責統籌協調社區禁燃禁放工作。
4、健全巡查監管體系。社區兩委工作人員全員上陣,黨員、各社區居民組長,按照網格化管理的'要求實行包片守點和全天候巡查,巡查隊伍實行24小時全天候工作制,合理安排力量,每個班不少于29名,分工負責,不留空檔,確保及時有效。
5、把握重要時間節點。
一是臘月23小年夜,重點巡查自然郢,巡查時間為下午17:00到凌晨24點;
二是大年三十年全天至新年全天,做到無縫對接巡查。
三是正月初八,重點巡查自然郢,巡查時間為早上5:00到晚上20:00;
四是正月十五元宵節,重點巡查自然郢,巡查時間為早上5:00到凌晨24:00。
五是春節期間紅白喜事排查,做到早摸排、早發現、早溝通、早制止。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社區居委會要切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迅速制定好春節期間禁燃禁放工作方案和值班表,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帶隊開展禁燃禁放巡查,分片包組,層層明確,責任到人。
2、暢通信息,整體聯動。禁燃禁放工作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工作難度大。為此,社區兩委禁燃禁放工作人員要嚴守禁燃禁放紀律,嚴格建立完善信息反饋機制和情況報告制度;及時將禁燃禁放工作的實施情況上報鎮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五、落實獎懲措施
對全年和重要節點沒有違規燃放煙花炮竹的網格責任人給予表彰獎勵。發現有違規現象,對違法居民按社區村規民約進行罰款處理并同時上報派出所予以處罰。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7
為進一步建設美麗“大花園”,加強社會治理,倡導移風易俗,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噪聲干擾和環境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在學習借鑒周邊松陽、景寧、遂昌、縉云等縣做法的基礎上,結合龍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提高市民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的自覺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噪音、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依法查處違規、違法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市民文明素質,確保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禁止燃放區域、時間和種類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武潭村(含武潭村),53省道石達石隧道西出口。南至:衢寧鐵路(寨背山山腳)。西至:54省道與劍池西路交接處,53省道鳳凰山隧道南出口,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含龍泉市廢舊物資臨時周轉中心區塊)。北至: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與環城西路北段交接處,環城西路北段與西獨線東端交接處,西獨線東端與白云路北端交接處,蒼松路新村,殯儀館,51省道公墓山入口。
包括龍淵街道的金樂社區、大洋社區、東升社區、賢良社區、城東社區、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菜村,西街街道的清風社區、西新社區、白云社區、七村、八村、九村、宮頭村,劍池街道的水南社區、南秦社區、南大洋社區、大沙社區,六村、南秦村、水南村、周際村、松溪弄村、曾家村、吳處村、東嶺村、芳野村、翁仁村、張家村、立新村、武潭村、衢寧鐵路龍泉站站場區塊。
(二)禁止燃放時間:從20xx年1月1日0時起,禁止在龍泉市城區上述劃定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舉辦重大慶典活動,須經公安部門批準,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三)煙花爆竹制品: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于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成立龍泉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市考核辦(督辦):負責全程跟蹤督辦本實施方案。
市紀委監委:督促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帶頭執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婚喪喜事報告制度,查處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黨員干部。監督各職能部門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職責,追究失職行為。
市委宣傳部(文明辦):負責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協調市廣播電視臺、新聞傳媒中心等單位開展在龍泉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切實增強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市財政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工作經費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受理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案件;負責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取消禁放區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審批;負責重大慶典活動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行政許可審批。牽頭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等環節的安全監管,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取消城區范圍內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門店,組織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為、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市民政局:配合鄉鎮街道做好對喪戶在喪事活動中自覺遵守《通告》的規定,不燃放煙花爆竹以及使用殯葬禮儀電子炮;督促殯儀館對殯儀館區域內出殯過程中出現的違反《通告》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勸告、制止,對制止無效的,在向110報警的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主動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單位做好居民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綜合巡查執法工作,對發現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勸告制止,保護現場,調查取證后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市環保局:負責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電子禮炮噪音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檢測工作。將相關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核。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受理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的營業執照注銷登記,停止受理煙花爆竹零散經營者的工商設立、變更登記。配合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商戶開業、慶典等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負責做好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煙花爆竹質量檢測工作。
市文旅委:負責對龍泉市范圍內星級飯店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指導和管理工作;落實星級飯店在接受宴席預訂時的告知、勸告。
市新聞傳媒中心、市廣播電視臺: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營造氛圍;曝光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行為。
市教育局:負責落實龍泉市城區劃定范圍內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督促中小學校開展禁止燃放專題教育活動,向學生及家長印發宣傳單(冊),教育廣大學生及家長積極參與禁放禁售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全市公共交通工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對非法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予以勸阻。查處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違法違規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
市民宗局:負責寺廟等宗教活動場所內禁止燃放的宣傳和督促工作。
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做好對開發區企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宣傳和企業開業、慶典等活動的管理工作。
市消防大隊:負責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預案,及時、快速處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消防事故。
各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工作責任制,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勸導社區居民、村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主動協助公安機關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四、獎勵措施
根據龍泉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規定,對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勸阻并向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部門、安監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10、12345)。凡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第一舉報人給予獎勵人民幣500元,對勸阻者、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五、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20xx年8月31日前):做好禁止燃放工作的調查摸底,并制定實施方案。
(二)征求意見階段(20xx年9月1日至11月10日):通過網絡、報紙、廣播電視、座談會等形式,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并由市委、市政府研究通過實施方案。
(三)宣傳教育階段(20xx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宣傳活動,積極營造良好的禁放氛圍,使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切實增強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四)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至20xx年2月28日):各有關單位各司其責,齊抓共管,采取發動群眾舉報獎勵、查處考核和依法嚴管等措施,堅決制止全市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加大對重要節日以及高峰時段的巡查和宣傳力度,對舉報或報警的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案(事)件,由110、12345(市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指令轄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派出所、相關部門單位和街道聯動處警,依法調查處理。
(五)長期整治階段(自20xx年3月1起):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持續的開展整治工作。綜合行政執法、公安、安監部門要始終保持及時處置違反通告規定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態勢。市紀委監委要督促各單位切實履行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嚴肅查處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黨員干部。市環保局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禁售的區域、時間以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通過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和遵章守法的自覺性。
(二)認真履行職責。各鄉鎮(街道)、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對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執行禁放規定。對相關單位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推諉、扯皮等現象,紀檢、監察部門要予以責任追究。
(三)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對全市城區劃定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常管理機制,通過日常巡查、發動群眾舉報等途徑早發現、早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和村(居)的管理監督職能,加強對村(居)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常監管。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8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饒縣城市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精神,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防治城市大氣、噪音污染,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群眾參與”的原則,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明確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組織體系,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在我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范圍內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禁放規定
按照《上饒縣人民政府關于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有關規定,我街道坂頭居委會、羅橋居委會、下山居委會、文家居委會及松嶺社區、格林社區、斯達社區、三清社區、東山嶺社區所管轄的區域范圍,自20xx年2月1日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成立羅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九個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站,由柯維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姜彩仙、張鵬輝、林俊晨為成員,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四、責任分工
1、派出所、安監站、城管中隊等相關職能單位、部門依照各自職責,依法依規查處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2、九個工作小組按照網格管理責任劃分具體負責宣傳發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通告》《公開信》發放至居委會(社區)商戶、家庭,在社區、居委會各出入口、通告欄張貼《通告》《公開信》,深入居民家中進行面對面教育引導,廣泛發動群眾;同時負責對在禁止燃放區和禁止燃放點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傾向的摸底排查,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不留死角。
3、街道宣傳口配置1輛流動宣傳車進行流動宣傳,督促指導每個社區、居委會懸掛橫幅標語、制作宣傳標牌,確保主干道、各小區主出入口全覆蓋,每個居委會、社區開展一場禁燃禁放主題宣傳活動。各村(居、社區),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學習禁燃禁放規定和相關知識,并簽訂好承諾書統一交至街道安監站,充分利用本單位微信、QQ、短信等平臺及時推送禁燃禁放信息。羅橋中學、縣三小要利用班級QQ、微信群和騰訊智慧校園等宣傳禁燃禁放規定,實現禁燃禁放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宣傳全覆蓋。
4、街道城建線、環衛線及防火辦相關人員要結合日常巡查,一并做好禁燃禁放宣傳監管工作,發現有違反《通告》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公安機關舉報。
五、工作措施
1.宣傳發動:20xx年元月21日起。
一是召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動員會;
二是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電子屏、張貼通告、發放公開信及承諾書和發送手機短信、微信鏈接等方式,廣泛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是所有街村(居、社區)干部和街道屬(辦)各單位的.干部職工必須在元月28日之前簽訂好承諾書統一交到街道安監站,網格長、網格責任人按照要求負責好本網格的宣傳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2.查處打擊:20xx年2月1日起。派出所、城管隊、安監站等成立聯合執法巡查組,對各禁止燃放點內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予以制止和打擊。對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并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0793-8471899(羅橋街道辦)、0793-8876918(羅橋派出所)。
3.強化考核督查:各居(社區)、職能部門和全體干部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得到有效貫徹落實。街道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嚴格考核問責,考核結果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對于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的將約談相關單位負責人;情節嚴重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各居委會要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各社區要督促各小區物業、業主委員會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擺上日常工作日程,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整治活動,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長期順利進行。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9
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改善空氣質量,防止環境污染,切實改善我鎮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渦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渦政〔2022〕14號,以下簡稱《通告》)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深入廣泛宣傳發動,嚴格依法打擊整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做到禁燃禁放宣傳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點擊、手機有短信、重點場所有《通告》、居住區有宣傳牌、街道(村巷)有標語,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行為,確保禁燃時段和區域內煙花爆竹“零燃放”,最大限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造成的環境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改善我鎮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鎮成立組織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禁燃禁放工作的日常管理,統籌謀劃禁燃禁放工作相關事宜,起草相關文件,參與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對各村(居)委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職責分工
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管理區。按照區域劃分做好管理區禁燃禁放督查和對村督促指導工作。各班子成員按照所在管理區協調配合工作。
(二)村(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的煙花爆竹(大盤香)禁止燃放工作,利用廣播、微信開展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配合執法等工作。協助市場所、派出所等部門依法查處本轄區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制定村(居)民公約,約定本區域內不得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并實施監督。在本轄區逐戶開展禁燃禁放宣傳,落實“紅白喜事”報備制度,加強日常宣傳、引導、監督,發現和勸阻違法違規燃放行為。
(三)文化站。通過廣播廣泛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圍繞禁燃禁放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禁燃規定。
(四)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群眾舉報投訴,負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對電子鞭炮、電子禮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會同環保等部門進行處理。
(五)創建大隊。利用城管宣傳車沿街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
(六)環保站。對電子鞭炮、電子禮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會同公安等部門進行查處。結合大氣污染防治開展禁止燃放宣傳工作。
(七)市場所。負責沿街店鋪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售賣大盤香宣傳管理工作。向旅館、餐飲服務行業業主發放一封信,對其燃放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八)應急(安監辦)。負責在禁止燃放的時段和區域、地點內,對煙花爆竹進行全面禁售、限售,依法查處全鎮域內非法生產、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接受群眾舉報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置違規燃放行為。
(九)中心校。結合“小手拉大手”活動,組織負責好在學校家長群和學生進行宣傳禁燃禁放。通知積極發放“一封信”,要求學生家長簽字后,開學后交學校備案。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1.召開動員大會。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安排部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2.廣泛宣傳動員
(1)各村(居)要結合職責分工,通過單位辦事大廳、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各種宣傳陣地,廣泛張貼發放宣傳禁燃禁放通告、一封信等宣傳資料。各村(居)要利用廣播和禁燒宣傳車等開展宣傳,禁燃禁放網格員要配備紅袖標和小喇叭等不間斷開展宣傳。
(2)各村(居)黨員干部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鄰長制優勢為廣大群眾逐戶發放《致牌坊鎮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宣傳資料,確保禁燃禁放宣傳“村不漏戶、戶不漏人”。
(3)要緊盯除夕、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間節點,緊盯婚喪嫁娶、開工封頂、開業慶典、居民喬遷等重點活動,有針對性地下大力氣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活動,確保禁燃禁放宣傳形成鋪天蓋地的聲勢,為實現全鎮禁燃禁放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集中行動階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開展集中整治。按照行業管理職責,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提前消除本行業單位、企業違規燃放隱患。
(1)管理區做好對村(居)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派出所依法加強煙花爆竹運輸管理,從嚴查處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
(3)執法隊要會同市場所、派出所、環保站、安監辦等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
(4)各村(居)落實紅白喜事報備制度,提前掌握轄區內婚喪嫁娶、開工封頂、開業慶典、居民喬遷等易發生違規燃放行為信息,提前做深入細致的工作,消除違規燃放隱患。
2.強化巡查防控。建立全鎮禁燃禁放工作鄰長制包保責任體系,管理區區長、鎮干部包村,各村(居)干部要包到村組、小區、街巷、路段。
(1)鎮級層面。充分發動黨政班子成員、黨員干部力量,織密織牢包保網絡,落實包保監管責任。
(2)村(居)層面。各村(居)要充分發揮鄰長制基層組織作用,制定細化到村組、小區、街巷、路段的“村(社區)基層包保網格圖”,層層壓實禁燃禁放工作責任。
(3)在除夕、春節、初三、初五、元宵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各村(居)要認真謀劃、精心組織三級包保責任人,按照劃分的網格,組建巡查小分隊。24小時不間斷宣傳巡邏,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各類行為,確保全鎮“零燃放”。
3.嚴查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廣大群眾和包保干部在發現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等行為后,撥打7529110派出所報警電話,鎮有關單位協調聯動,開展應急查處。同時,對第一時間舉報違規燃放者,經查證屬實的,給予充值100元話費的獎勵。對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迅速應對,及時查處,嚴厲處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細化執法單位責任。建立鎮、村(居)三級包保網絡,并細化到街巷、路段的“村組、社區基層包保網格”。要明確村(居)的主體責任,各執法單位的.監管責任,在除夕、春節、初三、初五、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要全員上陣、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交叉巡邏、死看硬守等方式,確保在禁燃禁放區域內“零燃放”。
(二)加強工作保障。鎮按照管理區劃分成立五個督導組有針對性的對村進行督導,不間斷地分管理區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各督查組要進村入戶開展現場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和發現的違法違規生產、銷售、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問題及處罰情況于每天下午下班前報鎮黨政辦匯總。
(三)加強考核獎懲。鎮政府按照每個村(居)給予1000元獎補經費,待專項行動考核驗收后予以結算。各村(居)統籌安排禁燃禁放工作有序開展。鎮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列入月重點工作和環保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問責。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包保不到位,轄區出現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行為的,每發現1例,給予該村(居)500元罰款,該村(居)書記向鎮黨委、政府寫出深刻檢查;發現3例的,該村(居)環保月考評分數為零分,村書記在大會作檢討;禁燃禁放工作失控造成嚴重影響的,對該村(居)書記予以免職,并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違規燃放數量的認定以鎮督查發現及信訪舉報查實為準。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科學有效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煙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和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安徽省煙花爆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亳州區譙城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具有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在從事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過程中,發生的煙花爆竹爆炸、火災等事故的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據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5風險評估
煙花爆竹屬爆炸品,對熱、火花、撞擊、摩擦等敏感,極易產生爆炸。此外,儲存煙花爆竹的庫房如果防雷設施失效,易遭雷擊,也會引起火災,繼而引發煙花爆竹的爆炸。
1.6事故分級
按照煙花爆竹事故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等因素,由低到高分為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Ⅰ級)4個級別:
(1)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所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2.組織指揮機制
2.1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
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區公安局負責人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經濟信息化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衛健委、區生態保護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事發地區政府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應急救援的實際需要,決定增、減成員單位。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分析、研究煙花爆竹事故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組織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市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煙花爆竹事故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視情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負責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指導區政府做好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2.2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組織落實本指揮部決定;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與管理;建立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負責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配合區政府做好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2.3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事故的宣傳報道,及時發布事故有關信息,防止因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
區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消防力量進行現場救援,配合事故單位制定泄漏、爆炸和滅火撲救處置方案;組織傷員的搜救;協助事故單位做好有毒物質泄漏控制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實施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確定死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區民政局:協助做好事故疏散人員避難場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負責相關應急救援物資的協調調撥;協調駐亳部隊參與事故救援。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相應資金用于事故救援與處置。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事故單位及參與搶險的傷亡人員的工傷及后期有關醫療保險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區城鄉建設局:按照職責做好搶險救災有關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運輸單位實施事故現場搶險物資、搶險人員和疏散人員的運送;并建立有關運輸單位地址、聯系人、電話及運輸車輛型號、規格、數量檔案。
區商務局:負責協助事發地區政府提供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食宿保障。
區衛健委:負責組織調派醫療專家、衛生救援隊伍開展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區生態保護分局:負責事故周邊環境監測,提出控制措施;負責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可能導致的水體、土壤、大氣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處置措施并監督實施;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監督處置單位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的污染;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報告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提出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建議;根據事故等級,通知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輔助決策的相關信息;負責建立應急專家和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業輔助隊伍檔案,根據事故需要,調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業輔助隊伍和專家參與事故處置;參與或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負責本預案管理的其他工作。
區氣象局:負責提供事故現場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事發地區政府:負責解決或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資供應、善后處理等相關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其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及時報告事故情況及已采取的處置措施,按照現場搶險組的要求,提供應急處置相關資料,配合實施事故救援及后期相關工作。
3.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事發單位、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政府及其部門報告煙花爆竹事故的責任主體。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接報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并同時報告所在政府。
報告時限和程序: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向110、119和區應急管理局報告;事發地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先電話后書面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政府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于突發事件發生后1個半小時)。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準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請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具體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報告人和聯系電話。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及時報告事故信息。
接報的區有關負責同志要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當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單位、所在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合區做好相關工作。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副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所在政府,以及區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所在政府以及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并立即上報市政府。
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I級)應急響應:根據報告的事故情況,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區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并立即上報市政府。
4.3指揮協調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區政府分管領導或區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如事故屬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區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或分管領導應根據區請求事項趕赴現場或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區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如事故屬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或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等,區政府主要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應趕赴現場或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Ⅱ級):區政府主要領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區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I級):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區兩個以上鄉鎮行政區域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市、省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成立以下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應急工作組可根據需要增減。
現場搶險組:由總指揮指派的負責人任組長,區公安消防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保護分局、區城鄉建設局及事發地區(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參加。現場搶險隊伍以公安消防為主,其他專業隊伍配合,負責召開參與部門和事故單位技術負責人會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組織、指揮搶險隊伍實施現場搶救(包括搶救傷亡人員、滅火、排險等);迅速確定事故涉及煙花爆竹數量、波及范圍,向指揮部提出疏散周邊人員等相應建議;指揮做好現場防火、防爆等安全監護工作,防止次生災害;及時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現場情況,落實專項指揮部下達的有關指示和決策,協助事故調查;保護事故現場;必要時做好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監測;在事故搶救結束,確認危險已經消除,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現場搶險的建議;指導事故單位進行事故現場清理、處置及恢復生產工作。
新聞發布和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區應急管理局、事發地區(區)政府等單位參加。負責組織撰寫煙花爆竹事故新聞發布稿件并對外發布;對接新聞媒體,及時發布事故相關信息,防止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
治安保衛組:由區公安局負責,區民政局、事發地區(區)政府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指揮危險區域內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組織治安、交警、當地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危險區域警戒,根據需要,在周邊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交通秩序;組織人員疏散后的居民區安全保衛工作;確認死亡人員身份等。
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會議組織、資料收集歸檔,搶險救援證件管理,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區公安局、區監察局、區總工會、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區(區)政府等部門相關領導參加。負責在事故應急搶險的同時,收集現場有關事故物證;對事故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分析確認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責任、防范措施,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調查處理的事故,由國務院、省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醫療救護組:由區衛健委負責,事發地區(區)政府及醫療救護單位、事故單位安排有關人員參加。負責組織調配醫務人員、救護車輛及藥品器材,在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實施有效的搶救治療;及時轉移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組織專家迅速確定搶救治療方案;出現大量危重人員時,迅速分流轉送指定醫院,并組織專家做出傷害程度的判斷,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療,做好轉送接診病人的記錄,為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
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區(區)政府負責,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化委、區民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城鄉建設局及區(區)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提供應急救援人員食宿及飲水保障。
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區(區)政府負責,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衛健委、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及事故發生單位領導參加。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協調相關理賠工作;事故影響范圍內人員衣食住行的安置;受傷人員醫療鑒定及后期治療;提交事故醫療費用報告。
4.5應急處置措施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Ⅳ級):區(區)政府按照區(區)煙花爆竹專項應急預案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區專項應急指揮辦公室部根據實際情況,配合區(區)做好處置工作。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Ⅲ級):區有關部門接到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后,按照本預案要求,向部門(單位)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報告,組織相關人員趕赴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或事故現場參加相關工作組,按照要求開展事故應急相關工作;根據救援需求,迅速調集事故搶救所需設備、器材;研判事故形勢,事故危及周邊居民時,及時進行疏散;救援力量不足時,申請聯系駐亳部隊參與救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有關部門應做出標志、拍照、攝像、記錄和繪制現場圖,保護事故現場。
重大及以上煙花爆竹事故(Ⅱ級和Ⅰ級):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各工作組在省指揮部指揮下開展事故應急相關工作。
4.6擴大響應
如果煙花爆竹事故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煙花爆竹事故已經波及到我區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區領導同意,向駐亳部隊或市、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聯動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與周邊地區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通信聯絡、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區政府應逐步完善與屬地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事故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4.8社會動員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根據處置需要,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戶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9應急結束
現場搶險處置結束,經組織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現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確定繼續監護現場的部門和人員。
5.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區(區)政府、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6.恢復與重建
6.1善后處理
煙花爆竹事故處置結束,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迅速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事故傷亡人員由善后處理組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治療和撫恤;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6.2社會救助
區民政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事故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亳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區衛健委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6.3保險理賠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6.4總結評估
事故調查組應組織對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按規定上報。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應急處置隊伍包括依托公安消防隊伍組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由政府有關部門組建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解放軍現役和民兵預備役部隊為骨干的應急救援隊伍;由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村居、社區等群眾自治組織組建的基層應急救援隊伍。
在事故初發階段以事故單位救援人員及所在地區(區)政府調動的救援力量為主;相關應急響應啟動后,現場搶救以區公安消防隊伍為主,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協助。根據事故現場情況需外部力量支援時,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區政府協調實施。
7.2物資保障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逐步建立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的物資保障體系,完善重要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區區政府要鼓勵和引導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家庭儲備基本的應急自救物資和生活必需品。滅火等專用車輛由區“119”指揮中心負責統一調動;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以區城鄉建設局為主、事發地區(區)政府配合協調解決;搶救用客運、貨運等運輸車輛以區交通運輸局為主協調解決;現場醫療救護車輛、醫務人員及應急藥品器械由區衛健委負責協調解決;區公安消防局應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合理配備配置防護器材;區生態保護分局等有關部門根據任務需要,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現場搶救專用防護器材(防毒面具、各種呼吸器、防護服)由事故發生單位、公安消防局及大型企業救援隊伍自備;事發地政府負責搶險人員所需食品和飲用水供應。
7.3通信保障
根據救援實際需要,由區通信管理局協調通訊公司負責通信和信息保障。各成員單位要指定負責日常聯絡工作人員,充分利用通訊手段,保障通訊暢通。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收、處理事故報告信息。
7.4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交通秩序維護,對應急車輛優先放行;區交通運輸局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裝備盡快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7.5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組織事故現場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及時疏散群眾,維持現場治安、交通秩序。
7.6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健委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有關區域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7.7經費保障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做好必要的應急救援資金儲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區財政局按照規定程序落實所需資金。
8.宣傳培訓和演練
8.1宣傳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利用網站、報紙和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后,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8.2演練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評估。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1年組織一次演練。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按照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演練方案、演練音像(圖片)等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9.責任追究
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布輿論引導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0.附則
10.1預案制訂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各區政府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報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10.2預案修訂
區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亳州區譙城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0.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管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部門相互配合的工作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技術規程》、《煙花爆竹工廠設計安全規范》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儲存倉庫發生的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以及其他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危險目標及對周圍的影響
2.1危險目標的確定
根據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的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發事故的特點,確定兩家公司專用儲存倉庫為重大危險目標。
2.2危險特性及影響
產品儲存倉庫危險等級為C級,其存放的煙花爆竹遇明火會引起燃燒、爆炸。出現大量放熱和釋放沖擊波現象,事故有可能波及周邊相鄰地區,從而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傷害。
產品儲存倉庫根據GB50161—92《煙花爆竹工廠安全設計規范》標準設計建設,距周邊危險目標最少380米,安全距離以外,有人口比較密集的村莊,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若處理不及時就可能殃及周邊群眾。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成立安丘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安丘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全市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由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安監局長、公安局分管局長、消防大隊長任副總指揮,各部門科室負責人和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負責研究解決全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大問題;部署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揮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監督各企業的應急救援工作等。
3.2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市安監局局長為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主要負責落實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擬訂和修改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政府批準后實施;承擔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系統、應急指揮系統的日常管理;監督檢查政府有關部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組織應急救援宣傳培訓和演練;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3.3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專家組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聘請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家,組成應急救援工作專家組。負責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事故救援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在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時,為應急救援指揮部及現場指揮部提供咨詢服務。
4、預警預防
4.1事故監控
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及時上報。
4.2信息報告
發生較大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時,事故單位必須立即向當地政府、應急救援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當地政府、應急救援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較大以上事故報告后按時限逐級上報。
事故報警電話:110、119、120、122。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警電話:
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5、應急響應
5.1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當地政府迅速組織和調動救援隊伍,采取下列緊急措施:
(1)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相關人員;
(2)消除事故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持社會治安;
(3)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某些活動;
(4)對現場加強監測,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5)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訊、供水、供電、供氣等基礎設施,提供生活必需品、臨時避難場所;
(6)啟用政府儲備救援物資、設備和專項資金,必要時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等。
5.2啟動預案
市政府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較大以上事故報告后,經市政府主要領導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市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和成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統一組織和指揮。本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部門、單位同時啟動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5.3指揮與協調
5.3.1設立現場指揮部
預案啟動后,分管領導和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部門負責人、相關部門、事故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現場總指揮,市安監局局長任副總指揮。
5.3.2救援分組
現場指揮部設現場綜合組、現場救援組、專家咨詢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保障組、治安保障組、人員安置組、宣傳報道組、環境監測組。
(1)綜合組: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和現場信息采集工作。由市府辦牽頭負責。
(2)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由衛計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地醫療衛生部門實施。
(3)人員安置組:負責對事故受災人員進行安置。由民政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4)治安保障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由公安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5)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設備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發改局、經信局、交通局、供電公司、通信等部門和當地政府實施。
(6)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質、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區域范圍和危險物質的成份及濃度。指導事故現場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由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現場指導救援工作。由安監部門牽頭組織實施。
(8)宣傳報道組:負責處理事故新聞發布等相關事務,確保事故報道的真實性,對事故單位、政府及公眾負責。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實施。
(9)現場救援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由消防牽頭,公安、安監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救援單位和人員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事發地政府為現場指揮部提供通信、信息、治安等保障。
5.3.3現場信息采集
現場指揮部負責采集事故現場信息,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現場信息包括:人員傷亡、失蹤情況;財產損失情況;待救援人員情況;危險源的現狀、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救護情況;現場救援進展情況;現場救援隊伍情況;現場救援物資供應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等。
6、新聞發布
市委宣傳部會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新聞單位按照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報道事故有關情況。
7、事故后期處置
7.1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有效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救援結束,并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
7.2善后處置
民政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工作。衛計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消毒、疫情監控和食品、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事發地政府組織清理事故現場,歸還事故救援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壞的,依法予以補償。
7.3保險賠付
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及時組織保險公司趕赴事故現場,提供定損理賠等保險服務。工傷保險機構及時為在救援中因工傷亡人員提供工傷保險費用。
7.4事故調查與經驗總結
市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事故調查。事發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事故單位要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如實提供情況。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12
煙花爆竹屬民用爆炸物品,具有易燃、易爆等特點,根據牡丹江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及陽明區委、區政府要求,為防范和減少春節兩會期間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源分析
1、攤點的地理位置及周邊情況
煙花爆竹零售攤點周邊要求無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生產、儲存設施,沒有學校、醫院、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2、物料情況及危險分析
煙花類、爆竹類等易燃易爆物品,經營攤點要防范遇明火(點火吸煙、外來人員帶來火種、違章動火及其他火源)和火花(穿帶釘子皮鞋、用鋼制工具敲打物品、車輛未戴防火罩、雷擊),存在火災爆炸的可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經營設施毀壞等財產損失。
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方式
采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無備貨庫房),只允許在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外放置煙花爆竹產品進行銷售,倉庫存貯量不超過20箱/100千克。
三、煙花爆竹危險特性及事故類型
煙花爆竹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以下為煙花爆竹危險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險性
制藥所用的原材料和輔助材料,如硝酸胺、復合蠟(含乳化劑)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險性。
2、儲存與運輸的危險性
成品粉狀乳化炸藥具有較高的爆轟和殉爆特性。硝酸胺貯存過程中發生自燃分解并放出熱量,當環境具備一定的.條件且溫度達到爆發點時,引起硝酸胺燃燒或爆炸。油狀材料都是易燃危險品,貯存時遇到高溫、氧化劑等,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燃燒事故。
包裝后的乳化炸藥仍具有較高的溫度,炸藥中的氧化劑和可燃劑會緩慢反應,當熱量得不到及時散發時易發生燃燒而引起爆炸。危險品運輸時可能發生的翻車、撞車、墜落、碰撞及摩擦等險情,可能導致的后果是引起危險品的燃燒或者爆炸。
三、救援職責
1、一旦發生事故時,負責人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及時控制危險源蔓延,搶救傷員,清除危害后果。
2、報警,負責及時向周圍人員發出警報信號,并立即報告經理和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及時處理或報警。
3、搶險,組織滅火,控制火勢蔓延。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負責轉移物質遠離火源,解除爆炸危險。
4、救護,負責對重傷員聯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對輕傷員選擇安全地帶,就地進行醫療救護。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對供貨單位,要求煙花爆竹產品有安全防偽標簽,對對方的資質進行確認,不得采購無許可證單位的煙花爆竹產品;運輸必須由供貨單位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
3、對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的包裝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包裝安全要求的則不能上柜銷售。
4、確保消防器材處于完好狀態,確保操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佩戴。
5、經營場所嚴格禁火,禁止在煙花爆竹銷售區吸煙,動火作業。
五、事故報警和報告
當發生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時,銷售人員應立即上報經理或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采取相應措施,能及時解決的可組織銷售人員現場處置,不能解決的則馬上報警,并按規定及時向區安監局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六、事故應急處理原則和程序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險源;
②搶救受傷人員;
③指揮人員防護,組織相關人員撤離;
④保護好現場,清除危害后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報告,接受事故教訓。
七、煙花爆竹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立即報警,同時切斷電源,疏散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搶救傷員并送醫院救治。
(2)少量火源應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或用濕棉被、濕布等覆蓋燃燒區,使其窒熄或減少火勢。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帶。
(4)要防止火勢向周邊蔓延,防止火星濺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
(6)現場指揮者要注意火災現場動態,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等特別危險的情況,需緊急撤退時,應立即停止滅火,疏散滅火人員,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發人員和財產損失的擴大。
(7)火災撲滅后,仍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保護好火災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和安監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
2、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1)爆炸發生后,救護組成員馬上組織現場人員撤離至安全處。
(2)如有受傷人員,立即將傷者帶離現場,送到安全和空氣新鮮處用醋沖洗臉部,并讓傷者大量飲水,情況嚴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搶救。
(3)如傷者身上有著火處,立即用干粉滅火器噴射,撲滅火焰。
(4)如傷者有出現破傷出血,特備是動脈出血,應迅速采取臨時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醫院治療。
八、應急救援演練規則
1、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型,制定不同的演練方案,做好預防演練紀錄,增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銷售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工作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對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時檢驗,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陽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電話:(如遇較大危險事故請及時撥打)
綜合報警電話:110火災:119傷員急救:120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13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煙花爆竹發生突發事故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點,維護金陵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鎮范圍內煙花爆竹在儲存、運輸以及銷售過程中發生的燃燒、爆炸等事故的應急救援。
(4)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應急管理部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南寧市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寧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西鄉塘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5)預警級別、事故級別與響應級別
預警級別劃分
煙花爆竹事故預警級別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由低至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事故級別劃分
煙花爆竹事故級別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執行,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四級,由低至高。事故響應級別劃分:
根據不同的事故級別和預警級別采取不同的響應級別。事故的響應級別分成Ⅳ、Ⅲ、Ⅱ、Ⅰ四級,依次由低到高:
①Ⅳ級響應:當事故級別為一般或預警級別為Ⅳ級時,采取Ⅳ級響應。
②Ⅲ級響應:當事故級別為較大或預警級別為Ⅲ級時,采取Ⅲ級響應。
③Ⅱ級響應:當事故級別為重大或預警級別為Ⅱ級時,采取Ⅱ級響應。
④Ⅰ級響應:當事故級別為特別重大或預警級別為Ⅰ級時,采取Ⅰ級響應。
(6)事故風險分析
壇洛鎮煙花爆竹事故涉及的煙花爆竹企業主要為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涉及的主要危險物為煙花爆竹產品,屬于易燃易爆物品,事故類型主要為火災、爆炸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部及職責
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壇洛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協調、指揮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必要時,由鎮指揮部向上級指揮部申請協調部隊參加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
3.決定啟動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決定應急救援行動重大事項;
5.決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重大事項等。
鎮政府指揮長由鎮人民政府鎮黨委書記擔任;成員由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民政辦、財政所、文廣站、衛計所、宣委辦、武裝部及其他相關部門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鎮指揮部工作組組成由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報城區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執行。指揮部設綜合協調、搶險救援、警戒保衛、醫療防疫、生態環境、新聞宣傳、疏散安置、事故善后、后勤保障、事故調查等10個工作組,在鎮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當自治區、市、西鄉塘區成立指揮部后,鎮指揮部納入自治區、市、西鄉塘區指揮部,由新成立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2)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1.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承擔鎮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在職權范圍內調度有關應急力量和資源進行處置、組織、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規定做好信息報送、傳遞工作,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響應;牽頭處置生產、經營、儲存過程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組織、指導、協調村(社區)煙花爆竹應急救援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及時修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指導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活動。負責鎮范圍內煙花爆竹事故的處警和通知;建立和完善應急信息;為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應急指揮和協調提供平臺;與市應急聯動中心實時通報救援搶險車輛通行情況(出動位置、路線),保障救援車隊通訊暢通。
2.壇洛派出所:統籌協調“110、122”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協助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揮有關村(社區)做好人員疏散、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人員疏散、撤離,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穩定;負責煙花爆竹、黑火藥、引信等危險物品后期處置工作;負責統籌事故現場協調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和逃逸人員的追捕;參與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活動;及時處置煙花爆竹燃放環節的突發事件。
3.鎮微型消防站:承擔煙花爆竹事故現場綜合應急救援工作任務;統籌協調“119”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搜救事故現場被困和傷亡人員;組織實施事故現場偵測、救援過程的危險監控、滅火、洗消等救援行動;與屬地村(社區)一道協助環保部門進行救援行動結束后污染物的洗消、回收及無害化處理工作;及時向鎮指揮部報告救援行動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發展狀況提出救援工作意見建議和需協調解決的事項;參與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活動。
5.衛計所:統籌協調“120”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現場急救和受傷人員醫療救治,統計、報告傷亡情況;協助死亡人員身份確認和死因調查;組織實施煙花爆竹事故受傷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組織開展衛生防疫等工作;及時向鎮指揮部報告進展情況;參與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活動。
6.市場監督管理所:協調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對煙花爆竹事故有關煙花爆竹產品進行質量檢測等技術支持。
7.民政辦:負責對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庭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的社會救助;協調遇難人員遺體接運、火化工作;指導、協調慈善組織做好事故期間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發放工作。
8.宣委辦:指導有關單位及時準確、依法依規發布相關信息,做好新聞輿論引導工作。
9.財政所:負責鎮本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相關資金的籌措、撥付和監督使用。
10.事發地村(社區)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先期、善后處置工作,接受指揮部其他工作安排,及時向鎮指揮部報告救援行動和有關善后工作進展情況。
(三)鎮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鎮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黨政辦,承擔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副鎮長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由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兼任。其職責為:
負責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協調處置一般級別以上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調度專業應急隊伍、應急救援專家、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資源;指導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一般級別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工作;負責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習的策劃和組織實施工作;提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費用財政預算意見;協助組織煙花爆竹事故新聞發布會等。
(四)專家組及職責
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接城區應急管理局及時掌握應急專家庫成員有關情況,協調聘請有關專家庫成員參與應急管理指揮工作。專家組的主要職能是:為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保障;根據城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邀約,參與應急監測、預警、響應、保障、應急搶險等工作。
(五)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為臨時設立組織,其組成和工作職責由鎮指揮部決定。
1.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工作。
2.確定應急工作中采取的處理措施,對預案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發生的變化及時提出調整和處理意見。
3.確定現場應急資源的需求,及時向鎮指揮部請求協調調配。
4.組織實施傷員救護、工程搶險和人員疏散、人員安置等工作。
5.記錄、收集和匯總現場各類信息,及時向鎮指揮部及有關部門通報事故及救援情況。
6.提出現場應急救援工作中止或終止的建議。
7.完成城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預警
(1)預警發布
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接收、處置預警信息,認為達到藍預警的,報鎮指揮部批準,按規定程序發布。
(2)預警行動
1.接到預警信息的`部門迅速組織現場核查和監測,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和群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2.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遭受或可能遭受煙花爆竹事故影響區域的群眾發出警報和緊急公告。如有必要,應立即組織疏散。
(3)預警的解除
按國家、自治區、市、城區應急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由鎮指揮部辦公室提請,經鎮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進入解除程序。
四、信息接報與通知響應
(1)接警、處警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發現事故當事人應立即撥打當地“119”、“120”、“110”任一電話號碼報警。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城區應急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屬地村(社區)委員會報告事故情況。
鎮黨政辦(值班電話:XX)在接到煙花爆竹事故報警后,應將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值班指揮長和帶班領導,及時上報鎮人民政府總值班室,通報發生地的村(社區)委員會辦公室;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地的村(社區)委員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將信息上報鎮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同時通報鎮指揮部,并立即組織前期處置。
事發地接警機構接警后,按既定處置流程發起聯動,先行通知“110”、“119”、“122”、“120”出警處置。
(2)通知響應
鎮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按照響應分級條件確定響應單位,根據規定及鎮政府領導的批示通知響應單位響應,必要時,根據規定及時向市應急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五、應急響應
(1)響應程序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分級響應。
(2)啟動預案
由鎮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接到的警情研判,按規定程序向鎮指揮部指揮長報告并提出響應級別建議:
鎮指揮部提請城區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鎮指揮部全體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決定現場指揮長及現場指揮部應急單位組成,組織開展先期應急救援工作,待自治區、市、城區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領導趕赴現場后,在自治區、市、城區應急指揮機構指導下,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響應行動
1.鎮指揮部辦公室的響應行動
及時了解掌握最新煙花爆竹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的進展情況,向鎮指揮部指揮長,鎮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城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保持與事發地村(社區)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協調相關人員和應急專家趕赴現場;及時協調相關應急力量予以支持;按城區指揮部指揮長的指示,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2.鎮政府有關部門的響應行動
按照其職責和部門預案進行響應。接到響應通知后,立即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和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4)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事發地村(社區)及有關單位在及時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先期處置內容包括:了解事故現場情況,掌握人員傷亡和人員受困情況,迅速判斷事故影響范圍和趨勢,明確事故現場是否存在火災、爆炸危險性,劃定現場區域、危險區域,初步確定警戒范圍、個體防護要求,組織警戒區域內群眾疏散,確定現場指揮部地點,初步確定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2.事態監測與評估
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確定事故現場監測任務的承擔單位(消防、派出所等單位),各監測單位按要求選擇適當的監測方法、手段、儀器、監測點或部位等開展監測,將監測分析結果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匯報,并提出建議。監測分析內容包括:
①現場尚存的危險物質及數量、位置;
②可能的爆炸危險性;
③受損建筑垮塌危險性;
④空氣成分、污染狀況;
⑤氣象條件(如風向、風速、大氣穩定度等);
⑥水體(包括地下水、地溝)、土壤、農作物等環境衛生污染狀況等。
3.建立事故應急通信聯絡
①各應急單位應預先確定應急響應時的通信手段和方法,保障應急通信設備、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②到達現場救援的各部門或隊伍,應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并登記通訊聯絡方式。
③黨政辦應迅速建立與現場指揮部、有關部門、上級有關機構的通信手段,保障通訊暢通。
④交警中隊要為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通訊暢通提供支持;必要時,協調移動通信保障車輛,增大事故區域的通信容量,建立臨時通信系統。
⑤具有爆炸危險性氣體環境事故現場不得使用非防爆通信器材。
4.搶險組織
由鎮消防牽頭組織實施,其他應急救援隊伍(武裝部、120急救中心等)予以配合。
①事故責任單位應立即開展自救,組織人員撤離,迅速救助傷員。政府救援力量達到后應密切配合,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為應急救援行動提供全面支持。
②參加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下,按照應急救援工作部署和方案,積極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和各種保障行動。
5.人群疏散與安置
由屬地村(社區)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相關單位予以配合。
①是否實施人群疏散行動,由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狀況及專家意見作出決定。
②人群安置場所根據安置人群數量,安置時間長短以及氣候等情況,可選擇交通便利和有安全保障的公園、學校、賓館、體育場等公共場所。
③對啟用的臨時安置場所,應指定負責人,并提供相應的人力和資源保障,保障安置場所的生活(水、電、食品、衣被)、衛生、通訊和治安等基本需求。
④對疏散人群中有需特殊援助的群體(例如老人、殘疾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應重點做出安排。
⑤衛計所應在人群安置場所設立臨時醫療點,設置機動醫療點,做好衛生防疫、污染物洗消等工作,對疏散、安置過程中實施人群健康監護。
6.醫療與衛生
由衛計所負責組織實施。
對現場急救和醫療服務實施統一指揮和協調;記錄和匯總傷亡情況,注意保存傷亡人員物品,協助事故傷亡信息發布,必要時設立公眾咨詢電話,以滿足公眾查詢需要。
7.應急人員安全
由黨政辦負責組織實施,各有關單位予以配合。
①所有到達事故現場的單位應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
②現場指揮部應根據事故情況設定控制進入區域范圍,應迅速通知各救援單位,警戒區域內嚴禁各類火種。
③現場指揮部應隨時掌握進入事故區域實施救援的隊伍和人員情況。有關人員需進入危險區域的,須報請現場指揮部批準。
④各應急救援力量應對進入事故救援區域的人員進行嚴格檢查,對人員的個體防護和相關能力予以確認。
⑤設立現場安全檢查人員,監控現場隨時可能出現的不安全情況。
⑥參加應急人員應建立有可靠的通信保障,保障應急人員救援安全。
(5)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信息按照規定程序發布。鎮級信息由鎮指揮部辦公室起草,報鎮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方可發布。
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廣播、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等,通過鎮級主要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或者有關政府的網站發布信息。對社會出現的有關事故謠言,應與媒體及時溝通,澄清事故謠言。
(6)應急救援中止
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對救援人員的生命有直接威脅,可能造成事故擴大化的情形,或者暫時不具備救援條件等,經專家組論證,提出中止救援意見,鎮指揮部指揮長可決定應急救援中止。
(7)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前,由鎮指揮部指揮長對現場洗消、清理等工作做出安排,由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對事故區域進行環境質量監測;經確認應急救援工作基本結束,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由鎮指揮部指揮長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指揮部撤銷。
6.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宣布應急結束后,由事發地村(社區)負責,鎮有關單位協同配合,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治療、安置、補償、征用物資和勞務補償、救援費用支付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2)保險理賠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安排人員開展相關的保險受理和賠付工作。
(3)事故調查
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條例》及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分別由國務院、自治區、市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鎮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單位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4)違法行為查處
由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及相應的法律法規組織開展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工作。
(5)應急評估與總結
應急工作結束后,各參與應急單位要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查找存在問題,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提升,并將應急救援情況形成報告報城區指揮部辦公室。
七、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事發地村(社區)及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人員保持聯系暢通,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確保通信聯系暢通。
(2)應急隊伍
依托當地“119”、“120”、“110”、“122”常備應急力量作為煙花爆竹應急隊伍,由公安、消防、衛計等單位將煙花爆竹應急技能納入煙花爆竹應急隊伍培訓內容,并確保應急隊伍的處置人員掌握煙花爆竹處置技能。必要時請求當地軍警支援。
(3)物資裝備保障
各應急單位根據本行業(領域)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需要,確保應急物資、裝備得到保障,所需經費列入部門財政預算,負責建立健全、及時更新本行業(領域)涉及煙花爆竹應急的基本信息數據庫、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
(4)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鎮政府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完畢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繳。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由鎮級財政承擔,具體由牽頭處置的部門制定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報鎮財政所批后予以實施。
(5)演練
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鎮級年度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計劃,組織實施綜合應急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各應急成員單位應針對演練評估報告指出的問題或在應急演練發現的問題,采取解決措施。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14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是一個綜合性的計劃,旨在應對煙花爆竹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和廢棄銷毀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緊急情況。以下是一個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的基本框架和內容:
一、工作目標
強化領導責任,強化輿論引導,強化巡查防守,強化檢查監督,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等違法行為,確保禁放區域內無經營、無儲存煙花爆竹,非禁放區內無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無非法不合格產品流動,切實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公共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組織架構與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總體策略,部署和協調各相關部門的工作,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辦公室(區燃放辦):在區公安局設立,負責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監督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履行職責,組織宣傳教育工作,查處非法行為,落實領導小組的其他任務。
三、煙花爆竹的儲存與運輸管理
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季節性零售單位應做好煙花爆竹的回收工作,對于未售出的煙花爆竹,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清除,并在規范的倉儲點進行集中存儲。
臨時攤點未售完的`煙花爆竹應及時退回原批發商處,并妥善保管。
四、應急處理程序
控制事故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
搶救受傷人員,保障人員安全。
組織人員防護,撤離相關人員。
保護好現場,清除危害后果,防止火勢蔓延和火星濺向其他易燃物品。
分析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報告,接受事故教訓。
五、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立即報警,同時切斷電源,疏散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搶救傷員并送醫院救治。
使用干粉滅火器或濕棉被、濕布等覆蓋燃燒區進行滅火,或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帶。
六、屬地摸排與精準攻堅
各安監站應開展全面排查,摸清禁放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底數,并利用市場監管網格員的力量,對超市、花圈店、鮮花禮品店、副食日雜店、集貿市場等場所進行重點排查,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及時報告查處。
七、輿論引導與廣泛宣傳
圍繞禁放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禁放工作宣傳,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八、撤銷許可與打擊違法
區應急局應組成專項工作組帶隊開展禁放區內煙花爆竹許可證撤銷工作,并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同時,根據摸排上報情況,打擊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九、后續處理與總結
事故處理完畢后,應進行全面的總結和反思,找出事故原因,完善應急預案,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 15
煙花爆竹處置應急預案主要涉及到煙花爆竹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及廢棄銷毀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管理。以下是一個基本的預案框架:
一、工作目標
強化領導責任,強化輿論引導,強化巡查防守,強化檢查監督,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等違法行為,實現禁放區域內無經營、無儲存煙花爆竹,非禁放區內無非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無非法不合格產品流動的目標,切實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公共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應急預案的啟動
一旦在煙花爆竹的相關環節出現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預案的`啟動應由專門的應急領導小組或指揮部決定,并立即通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預案進行處置。
三、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控制事故危險源:立即停止可能增加危險的作業,關閉可能引起事故的設備,防止事故擴大。
搶救受傷人員:優先救治受傷人員,將其迅速脫離危險區域,送往醫療機構救治。
指揮人員防護,組織相關人員撤離: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范圍,指揮相關人員采取防護措施,并有序撤離。
保護好現場,清除危害后果:保護事故現場,收集證據,為后續的事故調查提供線索。同時,清理事故現場,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
分析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報告,接受事故教訓:對事故進行深入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四、煙花爆竹的廢棄銷毀
對于剩余的煙花爆竹,應根據其數量、價值和威力進行分類處理。數量少、價值低、威力小的煙花爆竹,可以用水將其全部澆濕進行報廢處理;數量較多時,應妥善保存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由專業部門組織銷毀、處置。同時,對煙花爆竹的回收和銷毀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確保安全無虞。
五、預防措施
加強安全檢查:定期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嚴格許可制度: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實行嚴格的許可制度,未取得許可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相關活動。
提高公眾安全意識: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引導公眾正確、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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