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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時間:2023-06-16 08:50:36 梓欣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精選18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精選18篇)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1

  為認真貫徹執行射洪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射洪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2

  為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xx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區級部門及有關單位職責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公安局牽頭,區安監局、區供銷社、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局、區交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委、區文化委、區教委、區城鄉建委、區衛生計生委、區環保局、區人武部、區公安消防支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為。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單位安全守護措施。

  區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永部隊人員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永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制訂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從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區供銷合作社、區工商分局、區交委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機構,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置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檢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開展綜合執法,打擊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階段:宣傳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進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農歷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歷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為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0xx年2月23―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春節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圍繞省區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閑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核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布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宣傳禁放、回收剩余產品有關規定為重點。20xx年1月30日為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由區燃放辦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20xx年1月15日前,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鐵路、高鐵線路和輸變電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重要軍事設施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銷社、區安監等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市政部門予以配合。城區應于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除按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用。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面積為20―40平方米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最大允許存放量為100件;面積為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量為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區燃放辦向社會公布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煙花爆竹配送可先農村后城區,配送時間為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銷售時間為20xx年2月5―22日。區燃放辦負責煙花爆竹臨時配送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資質審查,并報市燃放辦統一制作《臨時通行證》,公安交巡警憑此證予以放行。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嚴禁銷售、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本區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肇事。

  (五)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組織機關干部、村(居)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員看守。每個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部位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小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區公安消防支隊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組織自備消防力量進行消防滅火演練,重點時段啟動二級戰備,隨時做好撲火準備。區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氣重污染極端天氣時,區環保局要及時預警,區安監局、區供銷社要及時組織零售網點和批發企業停止銷售及配送,并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公安局要加強巡邏檢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單位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區燃放辦的工作聯系,落實專人匯總、報送相關工作情況。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請分別于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報送區燃放辦。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3

  為進一步建設美麗“大花園”,加強社會治理,倡導移風易俗,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噪聲干擾和環境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在學習借鑒周邊松陽、景寧、遂昌、縉云等縣做法的基礎上,結合龍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提高市民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的自覺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噪音、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依法查處違規、違法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市民文明素質,確保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禁止燃放區域、時間和種類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武潭村(含武潭村),53省道石達石隧道西出口。南至:衢寧鐵路(寨背山山腳)。西至:54省道與劍池西路交接處,53省道鳳凰山隧道南出口,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含龍泉市廢舊物資臨時周轉中心區塊)。北至: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與環城西路北段交接處,環城西路北段與西獨線東端交接處,西獨線東端與白云路北端交接處,蒼松路新村,殯儀館,51省道公墓山入口。

  包括龍淵街道的金樂社區、大洋社區、東升社區、賢良社區、城東社區、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菜村,西街街道的清風社區、西新社區、白云社區、七村、八村、九村、宮頭村,劍池街道的水南社區、南秦社區、南大洋社區、大沙社區,六村、南秦村、水南村、周際村、松溪弄村、曾家村、吳處村、東嶺村、芳野村、翁仁村、張家村、立新村、武潭村、衢寧鐵路龍泉站站場區塊。

  (二)禁止燃放時間:從20xx年1月1日0時起,禁止在龍泉市城區上述劃定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舉辦重大慶典活動,須經公安部門批準,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三)煙花爆竹制品: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于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成立龍泉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市考核辦(督辦):負責全程跟蹤督辦本實施方案。

  市紀委監委:督促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帶頭執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婚喪喜事報告制度,查處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黨員干部。監督各職能部門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職責,追究失職行為。

  市委宣傳部(文明辦):負責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協調市廣播電視臺、新聞傳媒中心等單位開展在龍泉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切實增強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市財政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工作經費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受理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案件;負責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取消禁放區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審批;負責重大慶典活動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行政許可審批。牽頭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等環節的安全監管,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取消城區范圍內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門店,組織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為、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市民政局:配合鄉鎮街道做好對喪戶在喪事活動中自覺遵守《通告》的規定,不燃放煙花爆竹以及使用殯葬禮儀電子炮;督促殯儀館對殯儀館區域內出殯過程中出現的'違反《通告》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勸告、制止,對制止無效的,在向110報警的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主動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單位做好居民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綜合巡查執法工作,對發現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勸告制止,保護現場,調查取證后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市環保局:負責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電子禮炮噪音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檢測工作。將相關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核。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受理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的營業執照注銷登記,停止受理煙花爆竹零散經營者的工商設立、變更登記。配合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商戶開業、慶典等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負責做好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煙花爆竹質量檢測工作。

  市文旅委:負責對龍泉市范圍內星級飯店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指導和管理工作;落實星級飯店在接受宴席預訂時的告知、勸告。

  市新聞傳媒中心、市廣播電視臺: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營造氛圍;曝光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行為。

  市教育局:負責落實龍泉市城區劃定范圍內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督促中小學校開展禁止燃放專題教育活動,向學生及家長印發宣傳單(冊),教育廣大學生及家長積極參與禁放禁售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全市公共交通工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對非法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予以勸阻。查處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違法違規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

  市民宗局:負責寺廟等宗教活動場所內禁止燃放的宣傳和督促工作。

  浙江龍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做好對開發區企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宣傳和企業開業、慶典等活動的管理工作。

  市消防大隊:負責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預案,及時、快速處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消防事故。

  各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工作責任制,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勸導社區居民、村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主動協助公安機關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四、獎勵措施

  根據龍泉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規定,對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勸阻并向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部門、安監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10、12345)。凡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第一舉報人給予獎勵人民幣500元,對勸阻者、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五、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20xx年8月31日前):做好禁止燃放工作的調查摸底,并制定實施方案。

  (二)征求意見階段(20xx年9月1日至11月10日):通過網絡、報紙、廣播電視、座談會等形式,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并由市委、市政府研究通過實施方案。

  (三)宣傳教育階段(20xx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宣傳活動,積極營造良好的禁放氛圍,使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切實增強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四)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至20xx年2月28日):各有關單位各司其責,齊抓共管,采取發動群眾舉報獎勵、查處考核和依法嚴管等措施,堅決制止全市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加大對重要節日以及高峰時段的巡查和宣傳力度,對舉報或報警的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案(事)件,由110、12345(市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指令轄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派出所、相關部門單位和街道聯動處警,依法調查處理。

  (五)長期整治階段(自20xx年3月1起):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持續的開展整治工作。綜合行政執法、公安、安監部門要始終保持及時處置違反通告規定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態勢。市紀委監委要督促各單位切實履行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嚴肅查處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黨員干部。市環保局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禁售的區域、時間以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通過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識和遵章守法的自覺性。

  (二)認真履行職責。各鄉鎮(街道)、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對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嚴格執行禁放規定。對相關單位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推諉、扯皮等現象,紀檢、監察部門要予以責任追究。

  (三)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對全市城區劃定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常管理機制,通過日常巡查、發動群眾舉報等途徑早發現、早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和村(居)的管理監督職能,加強對村(居)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日常監管。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4

  為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和《晉江市關于印發20xx年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12號),切實做好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凈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戶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凈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短信、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區,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錄制《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為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并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匯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后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核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5

  為切實做好我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和傷人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動員部署、宣傳發動、安全監管、查繳非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包鸞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譚明權任組長,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派出所副所長蘭學鋒任副組長,成員由鎮應急辦、黨政辦、平安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農服中心、經發辦、規環辦、民政辦、文服中心、派出所、財政所、中小學、鎮衛生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公室(簡稱“燃放辦”),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余明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朱國鋒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具體工作人員有:李建文、譚城、李昱燎,“燃放辦”的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和協調相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業單位、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及“打非”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職能職責

  各村、居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綜治專干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轄區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協助鎮“打非”辦查處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落實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銷售網點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廣大群眾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不符合我區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開展“打非”工作,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負責鄉村道路上路執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處力度;負責制定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黨政辦:負責督查各部門關于燃放煙花爆竹開展的`工作和落實情況以及節日期間的車輛安排。

  鎮平安辦:負責全鎮穩定工作,加強重點人頭和不穩定群體的監控;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杜絕上訪、集訪等事件發生;負責協調解決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所產生的矛盾糾紛。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經發辦:負責各企事業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組織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發動工作,安排各單位召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動員會、部署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鎮規環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鄉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及上路執法工作;負責聯系能源部門。

  鎮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全鎮煙花爆竹組織、協調宣傳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煙花爆竹經費保障。

  派出所:負責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重慶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鎮政府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場監管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鎮中小學:負責對中小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對校園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開通綠色通道,精心組織醫護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強醫院周邊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檢查,嚴格執法,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以“嚴排查、打非法、強管控、重宣傳、保平安”主題的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進一步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工作,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道路運輸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1.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勸導站、鎮應急辦要加大對外來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進入我鎮的貨車、面包車、廂式卡車等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對未經許可或違反規定,從事道路運輸黑火藥、引火線、煙花爆竹的,要嚴格依照《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閑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派出所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等違法違規行為。

  4.公布舉報電話,嚴格銷毀非法產品。鎮燃放辦“打非辦”電話:xxx、xxx,同時積極受理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應急辦、派出所統一組織銷毀,嚴禁擅自變相處理,回流社會。

  (三)廣泛宣傳,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識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將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相結合,以“購買合格產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提升素質等內容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和教育方式引導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實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立足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工作局,充分認識當前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鎮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督查部門要加強對各村居、部門、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報送情況

  各村居、鎮級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系,落實專人匯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6

  為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萬州府通〔20xx〕4號,切實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抓好《條例》和《通知》的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多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努力實現街道城區全面禁止燃放、銷售、存儲煙花爆竹。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燃放區安全有序、社會面平安穩定”的總目標。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經研究,特成立太白街道街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街道主任楊蕓任組長,張成峰、秦開、何文生、冉啟娃副主任為分管領導,紅光派出所所長、應急辦、規環辦、農服中心、社區、村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全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應急辦,由蘭新波負責日常工作,聯系電話:xxxxxx。

  三、工作步驟

  20xx年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結束,根據各個階段的任務,分三個階段開展工作:

  第一階段:部署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

  各村、社區、相關科室研究制定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專項行動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大會,明確職責和工作任務,落實具體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廣泛宣傳階段(20xx年1月21日~31日)

  各社區要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規范張貼宣傳海報,警示標識,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轄區內的廣告牌、宣傳欄、巡邏車、大型LED屏和道路兩旁商戶LED滾動屏以城區禁放禁存禁售煙花爆竹為主題開展宣傳。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題開展宣傳,讓街道城區禁放煙花爆竹通告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社區要制作宣傳標語,(標語內容見附件1);制作禁放宣傳圖片(內容見附件四)。

  第三階段:重點管控階段(20xx年1月21日~2月15日)

  各社區、村、相關科室要開展隱患排查、打非治違等工作,徹查隱患源頭,清除可燃物品,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開展綜合執法,查堵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渠道,查處違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相關科室、派出所將組成聯合執法隊,開展綜合執法。針對重點時段,特別是除夕夜、元宵節,各相關科室、社區、村要加強巡邏檢查,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帶隊開展轄區安全巡查,切實落實守護責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區,相關科室要按照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監管”的原則,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落實專職人員,制定具體措施,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打擊和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以及街道城區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確保在轄區不出現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窩點和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村要高度重視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從講政治、保穩定、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確保轄區人民度過一個安全、歡樂、喜慶、祥和的春節。

  (二)落實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各社區、村要嚴格實行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安全監管領導責任追究制,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措施到位。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將實行責任倒查制,嚴肅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責任。

  (三)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社區、相關科室要加強工作聯系和綜合執法檢查,暢通信息,重大事項及時報告。1月31日起至2月15日每天上報情況到街道應急辦或值班室。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7

  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改善空氣質量,防止環境污染,切實改善我鎮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渦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渦政〔20xx〕14號,以下簡稱《通告》)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深入廣泛宣傳發動,嚴格依法打擊整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做到禁燃禁放宣傳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點擊、手機有短信、重點場所有《通告》、居住區有宣傳牌、街道(村巷)有標語,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行為,確保禁燃時段和區域內煙花爆竹“零燃放”,最大限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造成的環境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改善我鎮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鎮成立組織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禁燃禁放工作的日常管理,統籌謀劃禁燃禁放工作相關事宜,起草相關文件,參與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對各村(居)委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職責分工

  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管理區。按照區域劃分做好管理區禁燃禁放督查和對村督促指導工作。各班子成員按照所在管理區協調配合工作。

  (二)村(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的煙花爆竹(大盤香)禁止燃放工作,利用廣播、微信開展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配合執法等工作。協助市場所、派出所等部門依法查處本轄區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制定村(居)民公約,約定本區域內不得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并實施監督。在本轄區逐戶開展禁燃禁放宣傳,落實“紅白喜事”報備制度,加強日常宣傳、引導、監督,發現和勸阻違法違規燃放行為。

  (三)文化站。通過廣播廣泛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圍繞禁燃禁放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禁燃規定。

  (四)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群眾舉報投訴,負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對電子鞭炮、電子禮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會同環保等部門進行處理。

  (五)創建大隊。利用城管宣傳車沿街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

  (六)環保站。對電子鞭炮、電子禮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會同公安等部門進行查處。結合大氣污染防治開展禁止燃放宣傳工作。

  (七)市場所。負責沿街店鋪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售賣大盤香宣傳管理工作。向旅館、餐飲服務行業業主發放一封信,對其燃放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八)應急(安監辦)。負責在禁止燃放的時段和區域、地點內,對煙花爆竹進行全面禁售、限售,依法查處全鎮域內非法生產、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接受群眾舉報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置違規燃放行為。

  (九)中心校。結合“小手拉大手”活動,組織負責好在學校家長群和學生進行宣傳禁燃禁放。通知積極發放“一封信”,要求學生家長簽字后,開學后交學校備案。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1.召開動員大會。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安排部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2.廣泛宣傳動員

  (1)各村(居)要結合職責分工,通過單位辦事大廳、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各種宣傳陣地,廣泛張貼發放宣傳禁燃禁放通告、一封信等宣傳資料。各村(居)要利用廣播和禁燒宣傳車等開展宣傳,禁燃禁放網格員要配備紅袖標和小喇叭等不間斷開展宣傳。

  (2)各村(居)黨員干部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鄰長制優勢為廣大群眾逐戶發放《致牌坊鎮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宣傳資料,確保禁燃禁放宣傳“村不漏戶、戶不漏人”。

  (3)要緊盯除夕、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間節點,緊盯婚喪嫁娶、開工封頂、開業慶典、居民喬遷等重點活動,有針對性地下大力氣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活動,確保禁燃禁放宣傳形成鋪天蓋地的聲勢,為實現全鎮禁燃禁放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集中行動階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開展集中整治。按照行業管理職責,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提前消除本行業單位、企業違規燃放隱患。

  (1)管理區做好對村(居)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派出所依法加強煙花爆竹運輸管理,從嚴查處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

  (3)執法隊要會同市場所、派出所、環保站、安監辦等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

  (4)各村(居)落實紅白喜事報備制度,提前掌握轄區內婚喪嫁娶、開工封頂、開業慶典、居民喬遷等易發生違規燃放行為信息,提前做深入細致的工作,消除違規燃放隱患。

  2.強化巡查防控。建立全鎮禁燃禁放工作鄰長制包保責任體系,管理區區長、鎮干部包村,各村(居)干部要包到村組、小區、街巷、路段。

  (1)鎮級層面。充分發動黨政班子成員、黨員干部力量,織密織牢包保網絡,落實包保監管責任。

  (2)村(居)層面。各村(居)要充分發揮鄰長制基層組織作用,制定細化到村組、小區、街巷、路段的“村(社區)基層包保網格圖”,層層壓實禁燃禁放工作責任。

  (3)在除夕、春節、初三、初五、元宵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各村(居)要認真謀劃、精心組織三級包保責任人,按照劃分的網格,組建巡查小分隊。24小時不間斷宣傳巡邏,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各類行為,確保全鎮“零燃放”。

  3.嚴查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廣大群眾和包保干部在發現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等行為后,撥打7529110派出所報警電話,鎮有關單位協調聯動,開展應急查處。同時,對第一時間舉報違規燃放者,經查證屬實的,給予充值100元話費的獎勵。對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迅速應對,及時查處,嚴厲處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細化執法單位責任。建立鎮、村(居)三級包保網絡,并細化到街巷、路段的“村組、社區基層包保網格”。要明確村(居)的主體責任,各執法單位的監管責任,在除夕、春節、初三、初五、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要全員上陣、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交叉巡邏、死看硬守等方式,確保在禁燃禁放區域內“零燃放”。

  (二)加強工作保障。鎮按照管理區劃分成立五個督導組有針對性的對村進行督導,不間斷地分管理區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各督查組要進村入戶開展現場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和發現的`違法違規生產、銷售、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問題及處罰情況于每天下午下班前報鎮黨政辦匯總。

  (三)加強考核獎懲。鎮政府按照每個村(居)給予1000元獎補經費,待專項行動考核驗收后予以結算。各村(居)統籌安排禁燃禁放工作有序開展。鎮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列入月重點工作和環保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問責。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包保不到位,轄區出現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行為的,每發現1例,給予該村(居)500元罰款,該村(居)書記向鎮黨委、政府寫出深刻檢查;發現3例的,該村(居)環保月考評分數為零分,村書記在大會作檢討;禁燃禁放工作失控造成嚴重影響的,對該村(居)書記予以免職,并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違規燃放數量的認定以鎮督查發現及信訪舉報查實為準。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8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饒縣城市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精神,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防治城市大氣、噪音污染,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群眾參與”的原則,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明確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組織體系,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在我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范圍內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禁放規定

  按照《上饒縣人民政府關于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有關規定,我街道坂頭居委會、羅橋居委會、下山居委會、文家居委會及松嶺社區、格林社區、斯達社區、三清社區、東山嶺社區所管轄的.區域范圍,自20xx年2月1日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成立羅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九個工作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站,由柯維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姜彩仙、張鵬輝、林俊晨為成員,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四、責任分工

  1、派出所、安監站、城管中隊等相關職能單位、部門依照各自職責,依法依規查處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2、九個工作小組按照網格管理責任劃分具體負責宣傳發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通告》《公開信》發放至居委會(社區)商戶、家庭,在社區、居委會各出入口、通告欄張貼《通告》《公開信》,深入居民家中進行面對面教育引導,廣泛發動群眾;同時負責對在禁止燃放區和禁止燃放點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傾向的摸底排查,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不留死角。

  3、街道宣傳口配置1輛流動宣傳車進行流動宣傳,督促指導每個社區、居委會懸掛橫幅標語、制作宣傳標牌,確保主干道、各小區主出入口全覆蓋,每個居委會、社區開展一場禁燃禁放主題宣傳活動。各村(居、社區),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學習禁燃禁放規定和相關知識,并簽訂好承諾書統一交至街道安監站,充分利用本單位微信、QQ、短信等平臺及時推送禁燃禁放信息。羅橋中學、縣三小要利用班級QQ、微信群和騰訊智慧校園等宣傳禁燃禁放規定,實現禁燃禁放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宣傳全覆蓋。

  4、街道城建線、環衛線及防火辦相關人員要結合日常巡查,一并做好禁燃禁放宣傳監管工作,發現有違反《通告》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公安機關舉報。

  五、工作措施

  1.宣傳發動:20xx年元月21日起。一是召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動員會;二是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電子屏、張貼通告、發放公開信及承諾書和發送手機短信、微信鏈接等方式,廣泛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三是所有街村(居、社區)干部和街道屬(辦)各單位的干部職工必須在元月28日之前簽訂好承諾書統一交到街道安監站,網格長、網格責任人按照要求負責好本網格的宣傳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2.查處打擊:20xx年2月1日起。派出所、城管隊、安監站等成立聯合執法巡查組,對各禁止燃放點內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予以制止和打擊。對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并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3.強化考核督查:各居(社區)、職能部門和全體干部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得到有效貫徹落實。街道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嚴格考核問責,考核結果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對于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的將約談相關單位負責人;情節嚴重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各居委會要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各社區要督促各小區物業、業主委員會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擺上日常工作日程,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整治活動,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長期順利進行。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9

  為維護我公司20xx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燃放秩序,執行《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為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認真履行煙花爆竹禁放點的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做好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禁放看護、應急處置消防安全工作,結合我公司項目部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眾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住;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的工作目標。

  二、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項目部安全穩定工作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穩定目標,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做好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自行看護工作,主管領導負分管責任。實現領導班子成員都要明確分項具體責任制,各管理人員要簽定責任書,確保本項目部實現“大事不出、小事減少、嚴格管理、秩序良好”的要求,各施工人員都要從維護公司安全穩定和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統一思想,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巡視檢查,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好我項目施工現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廣泛宣傳,加強教育

  項目部組織工程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組織召開工作部署會,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習《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建委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通知,使廣大施工人員增強安全意識、公德意識、自律意識,提高遵守法規和施工工地禁放規定的自覺性。并在工地四周張掛施工工地嚴禁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橫幅和禁放標識牌。并要教育施工人員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在法定時間內到施工工地非禁放區燃放,并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正確燃放。

  四、明確要求,強化管理

  1、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齊全有效。同時加強滅火措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組織消防演練,明確防火和禁放管理負責人。在本區域設置或張貼禁放警示標志,及時清理易燃物、可燃物,加強值班和巡視,及時處理突發情況。確保施工工地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禁止在施工區域內和樓外燃放煙花爆竹,對違者嚴肅處理。

  3、在春節期間,嚴格加強值班制度,項目部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并全天侯值守。安全部門和保安人員加強施工現場的巡邏檢查,重點看護春節、元宵等重點日增派人員,加密巡查,全天侯做好應急搶險車輛、設備、物資、人員的準備工作。及時處理違規行為和處置突發情況,確保我施工工地禁放煙花爆竹做好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10

  為深入推進“治污降霾·保衛藍天”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根據《xx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試行)》(X管發〔X〕1X號),結合區情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完善年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20xx年1月18日起(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全域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楊滿衛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Xxx,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李永東同志和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局長趙廣同志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團區委、區婦聯,區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文體旅游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和各鎮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電視臺、報社、網站等媒體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參與審批重大慶典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三)區環保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總體規劃、協調等工作,依據環境保護總體要求,制定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發布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公告;根據示范區大氣污染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機制提出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負責協調X大學和X職業技術學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區安監局:負責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面取締現有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平穩有序做好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退出市場工作;并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共服務工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企業運營;做好政府購買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司服務業務和申請受理、審核等相關工作。

  (五)區網信辦: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相關單位,通過向群眾發送短信等方式宣傳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并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

  (六)新區工商分局、區工商分局:負責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年審、換證時,取消煙花爆竹經營業務;教育引導企業、個體戶在開業時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安監、公安等部門查處取締違法銷售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九)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取結婚證人員的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其所在的鎮辦,便于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區工信局:負責加強對各企業的宣傳教育,監督指導各企業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一)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工、大樓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并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區衛計局:負責做好各醫療機構、衛生院、村(社區)衛生室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

  (十三)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做好餐飲店、藥店等禁燃禁放的宣傳和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區督查考核辦:負責做好各鎮辦、區級各相關部門禁燃禁放督導檢查工作。

  (十五)區消防大隊:負責指導重點消防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區域的管控工作。

  (十六)各鎮辦:積極履行各自轄區內的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村(社區)、物業公司逐級簽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責任書;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同時,要發動村(社區)干部,緊盯遷居、新買車輛、婚喪嫁娶等燃放煙花爆竹的村民(X民),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導村民(X民)移風易俗,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的服務和管控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

  1、加強媒體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區網信辦要在X年2月15(除夕)、2月19(初四)、3月2(元宵節)等重要節日前,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等營運商向群眾發送公益提示短信。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結合文化下鄉,開展“移風易俗、平安文明”主體公益宣傳。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認真做好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及時發現、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交通局、各鎮辦)

  2、加強社會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組織廣大黨員、共青團員、機關干部、事業單位職工帶頭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要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的意義,勸阻、舉報非法燃放行為。區工信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住建局、工商分局要在各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教育企業員工積極踐行禁燃禁放工作。區教育局要組織各中小學校學生、幼兒園在寒假前期,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各鎮辦要把宣傳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工作范疇,積極發動村(社區)、物業服企業等單位開展宣傳活動,提高群眾知曉率;區環保局要制定有獎舉報辦法,廣泛發動群眾,全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消防大隊、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根據示范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工作要求,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對重大慶典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區環保局提出申請,并提交安全、環保等相關資料,由區環保局與公安分局、安監局聯合審查后方可實施(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區環保局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Ⅱ級及以上級別啟動后,重大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及焰火燃放活動應予以取消。(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

  2、區安監局要指導各相關單位,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在X年12月底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后,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從X年1月開始,組織公安、環保、工商、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全面取締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責任單位: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工信局要加大指導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和文體旅游部門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1、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各鎮辦)

  2、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行為,采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燃放、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區公安分局要對違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責令改正,并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整改、情節嚴重或危及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區安監局要對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區交通局要對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外流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為全區禁燃禁放奠定良好的基礎。(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安監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環保型電子鞭炮(聲響最大不超過120分貝;但利用汽油、液化氣及其他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采用電子點火產生爆炸聲、光效果的電子禮炮不在此列)替代傳統煙花爆竹燃放行為的管控,制定具體的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做到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具體燃放時間為當日8時至22時,燃放地點不得位于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商場、車站、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加油(氣)站等存儲、使用、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周邊100米范圍內,以及其他重點安防區域或應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xx年12月20日———xx年1月18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貫穿于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終,認真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具體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及時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加大宣傳力度;區環保局、市政局、安監局、公安分局要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各鎮辦和區級其他各部門都要通過發布倡議書等形式,迅速在全區掀起禁燃禁放工作高潮。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月18日———xx年3月10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為年末歲尾一場攻堅戰,夯實工作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加強整治力度,全面開展禁燃禁放工作,確保全區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有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xx年3月10日———xx年12月30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在前期組織實施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控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并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督查考核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11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本著“循序漸進、分步推進、加強監管、擴大覆蓋”的工作原則,強化領導,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形成單位帶頭、團體跟進,全縣全時段禁放格局。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空氣污染等各類問題,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二、禁放區域劃定

  (一)禁放區域

  全縣區域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時間

  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

  1.發布通告和倡議書。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縣直各部門在各轄區人口密集處醒目位置印制張貼《沂南縣人民政府關于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見附件2),印發《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見附件3)。(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

  2.簽訂承諾書和保證書。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見附件4)。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與轄區內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商鋪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保證書》(見附件5)。(牽頭單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

  3.宣傳引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制定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重點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污染和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規定,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二)嚴格管控

  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沂南縣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成立聯合執法小組。在全縣區域內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縣公安局安排有關警種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每天至少安排一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巡邏,在重要節點、重點時段適當增加警力加強街面巡邏,派出所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沿街商鋪、酒店、小區和村居社區等場所,特巡警大隊重點巡查縣城主要廣場和主要道路等重點部位,工作中采取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巡邏的同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和利弊,及時發現、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違規燃放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涉及城市綠化及市政設施毀壞等行為。其他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進行處罰。

  (三)強化監控

  1.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管理。減少和控制煙花爆竹銷售點數量,對仍在有效期內的`經營(零售)許可證,由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進行核驗,進一步優化調整銷售網點布局。

  2.加大“打非”力度。對煙花爆竹違法生產、運輸、經營、儲存、郵寄等行為,由聯合執法小組按照法定職責予以查處和取締,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開發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見附件1)全面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巡查管控力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及時固定證據并報聯合執法小組處理。設置舉報電話(110),接受群眾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舉報。

  4.設立宣傳車集中宣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在轄區范圍內進行巡回不間斷宣傳,每天8:00-17:00進行宣傳,12:00-13:00休息一小時。必須不間斷廣播,在重點人員聚集場所、重點小區、容易發生違反禁燃禁放規定的區域定點播放。

  (四)長效機制

  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整改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措施,健全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常態管理機制。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促進習慣養成,形成社會共識,以期常態長效。公安機關在巡邏執勤和日常工作過程中,發現違規燃放的,及時勸阻、查處,依法頂格處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城管、環衛過程中,積極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一經發現燃放的,及時拍照錄像并撥打“110”報警,形成震懾。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在工作中做好本行業,本領域范圍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要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形成全社會都在抓的輿論氛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工作中好的經驗、先進做法和需要整改的問題,要及時總結和上報,并形成簡報不定期通報,不斷健全工作措施,促進這項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是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市容形象、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民生工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事關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專班人員,全力推進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做好全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管理。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一盤棋思想,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充分履職,積極作為,重點強化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形成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督。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抽調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建聯合督查組,定期對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率先示范,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對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評。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12

  為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實抓好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管理綜合條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原則,通過大力宣傳、廣泛參與、嚴厲查處等方式,徹底杜絕縣城建成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實現自20xx年1月21日起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斷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禁燃范圍

  1、禁燃產品。本方案所稱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原料制成、通過著火源作用燃燒(爆炸)并產生聲、光、色、煙、霧等效果的煙花和爆竹產品。

  2、禁燃區域。縣城建成區內所有主次干道、公園、廣場、住宅區;縣屬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省市駐江永單位等場所;瀟浦鎮轄區四個社區所轄范圍內的城中村(消江村、唐家村、陳家街村、三元宮村、何家村、江豐村等6個村的縣城建成區范圍)。

  3、禁燃行為。在縣城建成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節日慶典、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為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4、禁燃時限。自20xx年1月21日起至江永縣委政府出臺新規定止。

  三、工作機構

  (一)領導小組

  為切實做好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經縣城管執法局黨組討論研究決定,成立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現將其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長:朱東平

  副組長:何治國、何垂標、何麗娟、何俊

  成員:鄭少平、義永輝、陳昌福、尹光球、王永平、陳文群、黃智勇、黃東發、盧芳、陳云、張立志

  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相關工作事宜。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匯報等工作。辦公室電話:xx。

  (二)三個工作組

  1、永明北路、幸福路北段、一中路、鳳凰路、千家峒路、老街、北山塘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治國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一中隊、夜巡中隊

  所轄范圍:鳳凰社區、四方井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2、永明中路、永明東路(至金水灣路口)、永桃路、幸福路(南段)、知青路、環城路西段;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副局長何麗娟

  總工程師何俊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二中隊、渣土中隊

  所轄范圍:麒麟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3、永明東路、永廻路、永新路、浦美路、鳳亭路、永陽路、龍溪路、溪嶺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垂標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三中隊、供治辦

  所轄范圍:永新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各工作組分別安排皮卡車一臺。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通過細化行動方案,全面落實全縣城管執法隊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確,任務清楚,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發動階段。禁放區域內的執法中隊要開展廣泛宣傳,以酒店、賓館、飯店為重點,進一步營造禁放宣傳聲勢,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整治執法階段。通過嚴厲查處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整治執法及相關“門前五包”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流動兜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安排。相關股、室、中隊要將禁放要求、責任分工、執法內容傳達到每個片區、每名執法隊員要結合縣容環境城管執法保障工作,認真統籌安排,確保整治執法力量到位,街面管控落實到位。

  (二)加強巡查,嚴格執法。拓寬定崗輻射范圍,加大巡查執法頻次,對流動兜售、占道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一經發現,穩妥控制,及時報警,待公安部門到達現場后,按照占道經營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倚門出攤銷售煙花爆竹的違章行為,按照“未履行縣容環境衛生責任制”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門前存在燃放行為的`酒店、賓館、飯店,要做好取證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三)加強溝通,共同施策。整治期間,相關股室要做好與公安、工商、安監、環保等部門和社區居委會的銜接溝通,有效聯調聯動、互通信息,確保禁放工作落實到位。

  (四)信息上報,及時準確。各中隊要注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資料、圖片的收集工作,每日數據上報至局辦公室。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13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紀昌莊鎮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提高認識、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組織召開專題會學習傳達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禁燃禁放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宣傳、排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并積極與包村干警聯防聯治,堅持提前謀劃、源頭治理,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把禁燃禁放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懸掛條幅、張貼通告、出動宣傳車、村大喇叭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及時地向廣大群眾、商戶宣傳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關政策,使群眾認識到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環保和安全意義,了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積極參與禁燃禁放禁燒工作,廣泛提高群眾的`思想認識,倡導文明新風,營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參與禁放”的濃厚氛圍。

  三、加強重點管控

  全體鎮干部進行包責任村區域劃分,充實各村兩委落實禁燃禁放工作力量,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扛牢主體責任。成立工作落實組、機動宣傳巡查組,全體班子成員、村干部根據責任劃分,深入各村不間斷進行巡邏排查,并逐戶向村民進行講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及后果,不斷加強其禁燃禁放意識,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予以勸導、督促整改。

  四、加強監管力度

  堅持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運輸、存儲、經營等行為進行地毯式排查,堅持一查到底,嚴厲打擊的原則,按規定進行嚴肅查處,責令關閉。由鎮應急辦牽頭,聯合市場監管所、派出所等單位對轄內商戶實施全面排查,依法查處違規銷售行為,嚴肅治理藏匿經營、違規燃放等行為。同時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拓展監管渠道,提高監管成效,最大限度發揮部門合力,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14

  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我區印發《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文件要求禁燃區域全年、全時段內,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為嚴格落實文件要求,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廣泛動員,群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而實現全區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文化旅游體育局、區教科局、區民政局、區住建局、區融媒體中心、哈克鎮、奮斗鎮、建設辦、勝利辦、正陽辦、靠山辦、健康辦、呼倫辦、東山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安分局、應急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公安分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及時組織其他成員單位開展工作協商、督導檢查等活動。及時發現各個行業場所違反規定燃放燃化爆竹及相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通報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編發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專報,報送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單位。開展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確違規燃放法律責任、舉報方式和獎勵等事項,以轄區派出所為單位組織片警同社區人員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或接到群眾舉報后,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建立非法運輸、違法燃放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對賓館、酒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未及時勸阻、舉報責任范圍內違規燃放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

  (二)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區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煙花爆竹非禁燃區域的許可審批工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燃區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和非禁燃區域有證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違法經營、銷售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三)區委宣傳部:配合職能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四)區教科局:負責加強全區各學校學生的宣傳教育,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提醒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區工信局:負責做好除星級外的賓館、酒店等在婚禮、慶典時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六)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證人員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所在鎮辦,便于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工作。

  (七)區財政局: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經費保障和舉報獎勵資金的落實。

  (八)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空氣污染監控、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為區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禁燃工作督促檢查。

  (九)區住建局:積極配合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復工和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積極協同公安、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接受違法燃放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移送違法線索。并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的禁燃禁放宣傳和違規燃放勸阻、舉報工作。

  (十)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一)區市場監管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及時移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十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區內街頭、路邊違規擺放售賣煙花爆竹和燃放行為的'勸阻和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取證,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十三)區文化旅游體育局:負責做好星級賓館、酒店、旅游景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四)區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禁燃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曝光。

  (十五)各鎮辦:負責落實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屬地管理責任,以社區為單位開展網格化管理,組織專職網格員在全區范圍內進行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和日常監督,要在轄區內社區、企事業單位、工地、廣場、商超、賓館、車站等人員流動量大的地方發放《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并設立舉報電話在接到舉報后立即上報轄區派出所,做到全方位、無死角、全覆蓋的宣傳提升群眾禁燃意識和監督意識。并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責任單位:區交通局、環保局、宣傳部、應急局、工信局、教科局、文化旅游體育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嚴格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并加以宣傳,組織公安、市場監管、工信、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各鎮辦)

  2、各相關單位要加大對賓館、酒店的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牽頭單位: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應急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相關單位、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15

  為全面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降低噪聲污染,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百色市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辦發〔20xx〕90號)要求,結合我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群眾參與、宣傳到位、嚴格執法”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在經營、儲存、運輸等領域的巡查執法,全面提升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水平,全力減少和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禁放時間及范圍

  (一)禁放時間。

  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關于百色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在百色市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范圍。

  1、市城區禁放范圍為:南跨右江,至廣昆高速、樂百高速;北至云桂鐵路沿線;東以右江區和田陽縣的行政邊界為界;西至東筍、建華廠片區。

  2、各縣(市、區)禁放范圍由轄區人民政府確定,原則上城市建成區以內區域應當禁放。

  (三)限放范圍:

  除禁放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市人民政府發布中度污染天氣以上預警期間,限放區全面禁放。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2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是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組織足夠力量巡查執法,有效落實禁放各項措施。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開展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行為等工作,特別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1日—12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部署要求,建立本區域、本部門、本系統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要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引導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工作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政府。

  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的禁放工作。建立禁放工作職責及考核問責機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對轄區內各區域、各地段劃分“責任田”,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做好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制止、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市委宣傳部。

  負責組織協調電視臺、報社及相關網絡媒體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渠道強化宣傳;及時對查處違禁案例進行曝光,切實提升社會面宣傳效果。

  (三)市教育局。

  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給廣大學生發一封信等活動,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帶動家長遵守禁放要求;嚴格監管全市各學校不能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四)市應急管理局。

  負責對全市范圍內的經營企業和經銷點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已經行政許可的`到期后不再許可經營;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在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市場主體設立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時,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的取締、打擊工作。

  (六)市公安局。

  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執法管理,指導各地依法查處違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七)市生態環境局。

  負責做好工業企業禁放宣傳工作;實時監控、定期發布禁放區內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數據較高的點位發布預警信息,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及時處理;負責參與調查違反禁放規定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

  (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向建筑工地業主發放告知書,敦促開工慶典不燃放煙花爆竹。

  (九)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利用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客運站安全檢查,配合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負責做好城市建成區內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放及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十二)市商務局。

  負責做好汽車銷售店鋪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三)市文化和旅游局。

  負責做好酒店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四)百東新區管委會。

  負責百東新區在建項目工地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其他各有關部門在做好本部門禁放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事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煙花爆竹燃放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文明城市形象,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扎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行動措施,切實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環保監管,全力以赴推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負責。要及時動員部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制定和實施本轄區、本部門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加快形成市縣聯防聯控、部門聯防聯控局面。

  (三)強化聯合執法。

  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公安部門要牽頭組織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

  (四)嚴格通報問責。

  市環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禁放管控不力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在春節期間,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重污染天氣或較大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約談各縣(市、區)主要責任人。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連續發生2天以上輕度、中度污染天氣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分別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將本季度禁放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16

  為創建安寧和諧的灣塘,為貫徹落實《龍山縣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切實履行學校監管職責,認真做好我校師生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工作,按照相關上級文件精神的要求,緊密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實現“確保禁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既滿足廣大師生員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不燃放人的正當權益,扎實開展工作,營造歡慶、祥和的氛圍。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職責與目標

  在學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督促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實現安全穩定。

  ㈠、工作職責

  1、落實學校禁放點看護工作。

  明確責任:既要堅決確保禁放點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禁放點周邊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對禁放點的安全構成威脅。

  2、落實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增強師生安全燃放的意識,掌握必要的自護自救方法,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㈡、工作目標

  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即:確保全體師生知曉“禁改限”有關規定;確保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確保校園內不發生生產、銷售、儲存行為;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致傷、致殘的重大事故。

  二、工作安排與措施

  ㈠、做好禁放點管理,明確“八個責任”,落實責任制,保證禁放點安全。

  責任單位: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后勤、德育、工會、班主任

  責任力量:教師班主任學生班干部

  責任時間:4月起

  責任崗位:學校及周邊

  責任措施:制定管理方案、應急預案、師生集中教育、出臺禁燃期間值班人員

  在禁放點看護時段內,本校要堅決落實“六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在學校的禁放標識。

  二是嚴格值班制度,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搞好消防設施,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鏟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與周邊的'社區燃放自治組織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群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㈡、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安全燃放意識。充分利用校內廣播、等宣傳手段和召開專題工作會、校會、班會等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員工認識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為了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形成一種自覺行為。

  第一階段:4.16--4.30宣傳發動,師生教育

  第二階段:5.1—11年1.25對出現的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第三階段:11年1.26—1.31督查考核

  保障做到“四個知曉”:

  一是知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和保護類建筑物;車站、機場及公共交通路口;重要軍事設施;幼兒園、托兒所、醫院、敬老院、療養院等場所;油氣灌站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高壓線、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市政府確定、公布的其他地點和區域。其周邊100米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二是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具體為:每年臘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二、重大慶典活動需有縣人民政府通告的時間外,其余時間一律禁放時間;

  三是知曉煙花爆竹的正確燃放。并自覺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四是知曉撥打“120xx“119”、“110”等求助報警電話時正確的敘述方法,一旦在燃放煙花爆竹時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火災,能得到及時救援。

  三、工作要求

  ㈠、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

  ㈡、加強教育,做好宣傳,切實增強師生員工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在縣城區和城鄉重點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的意識

  ㈢、明確要求,強化責任,確保校園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責任追究

  對因工作不落實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組織領導

  灣塘中心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由校長楊勝清同志全面負責;由主管工會主席吳生華同志負責組織實施,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師具體負責。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17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轄區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按照《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20xx〕6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成立全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建立鎮、村、組三級禁燃禁放工作網絡,建立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工作機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村組和每家每戶,全力抓好源頭管控,確保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標”,全面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實施區域

  磐石鎮14個村(社區)全域禁燃禁放。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制止和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配合應急部門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牽頭領導:汪良平、楊春華)

  (二)應急辦:指導、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不得向禁放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區應急部門將禁放區域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遷出禁放區域。(牽頭領導:張晏榕)

  (三)綜合執法辦: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噪聲、大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督促查處違法行為。(牽頭領導:楊磊)

  (四)黨政辦:組織、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橫幅、LED屏等營造濃厚氛圍,統籌制作條幅、標語等宣傳材料,對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進行集中宣傳,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組織開展禁售、禁放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宣傳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牽頭領導:楊朔、黃一智)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牽頭領導:黃一智)

  (六)信訪辦:加強輿情引導,及時發現處置涉煙花爆竹輿情,妥善處理禁燃禁放引發的信訪矛盾。(牽頭領導:汪良平)

  (七)轄區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行動,組織中小學生、學生家長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學校禁燃禁放工作。(牽頭領導:趙美伊)

  (八)鄉村振興促進中心:做好農村地區禁燃禁放宣傳、勸阻工作,引導群眾文明過節、文明祭祀。(牽頭領導:汪良平)

  (九)林業站:加大在林區重點防火區域的巡查巡邏,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在林區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牽頭領導:張晏榕)

  (十)各村(社區):負責貫徹落實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網格管理責任體系,落實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巡查力度,與群眾簽訂承諾書,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巡查,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牽頭領導:各包片領導)

  (十一)鎮紀委: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蹤問效,對工作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的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追責問責。(牽頭領導:黃因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村(社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宣傳落實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張貼禁售、禁放告知書,通過廣播、標語、橫幅和發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要逐家逐戶上門宣傳告知,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反復宣講,確保禁放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應急辦要密切配合,對零售店、門市進行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注意發現排查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煙花爆竹流入我轄區。

  (三)強化值班值守。2022年1月31日(除夕)19時至2月1日凌晨1時、2月15日(元宵節)19時至24時及門市開業為重點管控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保證每個重點點位要有人員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公安、應急、環保以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開展專項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達州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依法處理。對鎮、村、組干部違反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按要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作為禁放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急預案 1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應對、防范煙花爆竹事故風險和事故災害的能力,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昌都地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及非法制售煙花爆竹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處理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應對工作:

  (1)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的事故。

  (2)社會影響重大,需要啟動本預案的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環節其他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習,提高防范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

  (3)堅持依法規范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現規范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安委會領導下,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經營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安全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機制。

  (5)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救援隊伍、物資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6)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災能力。

  二、組織指揮系統與職責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指揮部的職責

  (1)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

  (2)統一指揮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啟動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出救援決策。

  (4)負責審定對外發布的信息。

  (三)各成員單位職責

  (1)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秩序,并封鎖現場,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核對傷亡人數、傷亡人員身份。負責對爆炸和火災現場未爆炸物的排除;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應急管理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編制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組織協調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辦理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匯報應急救援情況。

  (3)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組織現場清理工作。

  (4)衛健委: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環境監測與危害控制應急預案。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6)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7)煙花爆竹企業:負責制定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進行應急救援演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8)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三、現場應急救援

  (一)現場指揮部

  按事故等級和分級響應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組織工作,指揮所有參加應急救援的部門和人員;及時向縣應急辦(政府辦)和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

  (二)現場指揮部職責

  1、根據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召集參與應急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

  2、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4、核實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三)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指派相關部門牽頭,成立以下專業救援組:

  1、救援組(由公安局牽頭):負責對煙花爆竹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災進行滅火,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和危險物品的轉移,以防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發生;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警戒;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和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持現場搶險救災秩序,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對逃逸人員及時進行追捕。

  2、傷員搶救組(由衛健委牽頭):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分類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對救援人員進行醫學監護和為現場救援指揮部提供醫學咨詢。

  3、技術咨詢組(由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邀請有關專家就事故發生的原因、危害等進行技術分析確認,根據事故單位煙花爆竹的品種、數量、危險特性及潛在的危險性做出評估,為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技術咨詢。

  4、物資供應組(由民政局、事故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牽頭):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

  5、環境監測組(由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接警與報警

  (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發生爆炸、火災事故或縣政府轄區內發生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爆炸、火災事故后,該單位(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縣政府)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分別向縣政府、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三)縣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和實施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地區行署、安監局報告事故情況。

  (四)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初步判定的傷亡情況、導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態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煙花爆竹事故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二)分級響應

  (1)Ⅳ級(一般事故)應急響應行動,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2)Ⅲ級(較大事故)應急響應行動,各鄉(鎮)人民政府無法完成救援工作,且確定事故為Ⅲ級,應向縣應急辦請求增援和啟動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原有救援人員服從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的統一指揮和調配。

  (3)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當確定事故為Ⅱ級(重大)及以上事故,應立即逐級請求啟動地區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原有救援人員服從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的統一指揮和調配。

  (三)緊急處置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鄉(鎮)府首先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并及時救援。

  (2)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3)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時疏散、撤離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員與設施。

  (4)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和人員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進行救援、處置,控制事態擴大。

  (四)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救援人員應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對事發地搶險過程中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搶險人員安全。

  (五)群眾的安全防護

  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

  (六)社會力量動員與救援物資征用

  當發生煙花爆竹爆炸、火災等事故災難時,如果現場救援隊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時,縣、鄉(鎮)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負責社會力量動員和救援物資設備征用。

  (七)現場檢測與評估

  現場指揮部應成立由專家組成的`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依據。

  (八)信息發布

  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綜合、發布工作。

  (九)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遇險人員獲救,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政府同意后,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1、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鄉、鎮政府)要妥善處理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救濟、補償和保險理賠。

  2、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的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整理救援資料,核算救援發生的費用。

  3、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

  4、總結與評估

  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并在應急響應結束后,將總結評估報告報縣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互聯網,保障應急救援有關單位和人員之間的通訊暢通,必要時,要將通訊傳輸設備設在事故救援現場。

  (二)應急支援與保障

  1、應急隊伍保障

  企業和鄉(鎮)政府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應急救援隊伍,沒有條件組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要建立兼職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防護裝備。

  2、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做好應急救援資金的必要準備。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

  3、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專業救援隊伍及煙花爆竹企業應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和技術等儲備。

  4、醫療衛生保障

  縣、鄉(鎮)衛生院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救護隊伍,發生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和控制等工作。

  5、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本系統的運輸保障預案,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按照規定參與事故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物資安全保護,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三)技術支持與保障

  由縣應急辦(政府辦)、安監局建立和完善全縣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和專家數據庫,為事故救援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的程序。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宣傳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向煙花爆竹相關企業和煙花爆竹非法從業人員宣傳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落實企業和鄉(鎮)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傷亡事故。

  2、培訓

  (1)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督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救援隊伍和企業的相關人員參加相關應急救援業務的培訓。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3、演習

  各煙花爆竹企業和鄉(鎮)政府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習,每年至少演習一次,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上報縣應急辦和安委會辦公室。

  (五)監督檢查

  縣安委會辦公室對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

  1、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相關部門都要根據本預案和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縣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2、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職責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不足時,由縣安委會辦公室組織修訂。

  3、縣安委會辦公室定期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二)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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