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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精選22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1
一、目的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2、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后,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并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采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后,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后方可供水。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2
為確保黃州城區供水安全,應對因凍害造成的供水危機,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水時間,縮小停水范圍,降低停水損失,保證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訂如下防凍搶險供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冰凍期間城區正常供水,黃岡市自來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凍搶險指揮部,機構設置如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另外根據防凍工作實際情況,指揮部下設四個應急小組,具體設置如下:
第一小組:安全生產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二小組:管網搶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三小組:后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四小組:新聞聯絡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預案啟動及具體辦法。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城市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搶險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防凍搶險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建委備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三、應急準備:
各應急小組根據搶險工作安排,及時就位,具體分工如下:
第一小組:負責兩水廠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運行,并保證能隨時啟動水廠各項應急預案。
第二小組:迅速成立20人的搶險突擊隊到營業所集中統一調配,負責城區管網的搶修工作,及時快捷地應對管網突發事故,保證管網正常供水。
第三小組: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物資、設備供應及儲備,并保證質量和數量;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車輛,保證各單位通信暢通;保證公司職工的勞保、防護用品。
第四小組:負責應急預案對外宣傳工作,包括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停水對外公告以及用水設備防凍措施和辦法的.宣傳,并負責收集和匯總各應急小組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匯報。
四、防凍搶險保供水應急處理程序
1、險情發生后,第一知情人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小組報告。
2、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及時到達現場,詳細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搶險指揮部報告事故的具體情況。
3、搶險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作出處理決定,由各責任小組進行實施。
4、各應急小組應將事故處理情況定時向指揮部匯報,并向指揮部提交險情分析報告。
五、應急預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
2、各應急小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并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應急小組應無條件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指令。
4、各應急小組組長和公司調度中心主任在預案實施期間每日下午3時30分向指揮部匯報當天工作情況,重大決定應經指揮部批準后方可執行,搶險人員在接到通知后30分鐘趕到現場。
六、各生產單位密切關注近期天氣變化
各單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搶修、維護恢復工作,盡早做好人員安排。各項搶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門出現問題要追查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將作行政處分。
七、應急終止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市應急辦、市建委批準,由應急搶險指揮部指揮長王漢良宣布終止。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3
為了確保我鄉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鄉鎮、街道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鄉水利工作站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鄉長羅富松任組長,分管領導鄒仙華任副組長,水利站負責人、各村書記(主任)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沙蕪鄉水利站站長李霖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各村應在各供水站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鄉水利工作站及各村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員及電話詳見附表)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噸萬人水廠、重點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春節期間每天通過微信、短信實行“零報告”制度。
2、春節期間鄉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鄉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鄉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鄉水利工作站將在鄉內主要媒體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地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地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鄉水利工作站和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
3、鄉水利工作站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鄉應急管理站接警后,根據險情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報縣政府值班室備案。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4
為了確保我鎮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村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護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假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鎮長邱生洪任組長,分管領導王曉華任副組長,水利站干部、各村書記(主任)、管水人員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各村應在公告欄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
2、春節期間鎮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鎮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鎮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鎮水利工作站將在鎮相關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村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村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鎮水利工作站和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3、鎮值班人員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5
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作體制,加快形成科學管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服務監管體系,為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讓廣大群眾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水是萬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實現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加強對農村飲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領導、確保順利推進各項工作成立了太和鎮農村飲水抗旱保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
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季節性缺水應急處理措施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二)因水質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正常供水。
1.尋找新的水源;
2.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
3.采取應急定點、定時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二)尋找新水源點
采取增設水源點與原蓄水池并網方式解決;無新水源點,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既無新水源點,又不具備打井條件,采取送水方式解決。
六、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鎮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6
為確保縣城(南白、龍坑)供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凝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水時間、縮小停水范圍、降低停水損失,保證縣城正常供水,想方設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溫凝凍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縣城生產生活秩序正常,特制訂如下供水防凍應急搶險預案:
一、適用范圍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縣城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并報上級應急辦,各搶險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二、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供水設施防凍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由公司經理文榮毅任組長,各副經理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實施供水設施防凍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特殊情況離開城區1天以上要書面向組長請假并明確其授權代理人。成立6組應急搶險小分隊(每組5人以上)和管線巡查組(3人),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
三、材料、設備的儲備及預防措施
(1)水廠部分:
1、水廠要準備好大量的防寒防凍物資,包括草袋、食用鹽、防凍液、電熱絲、石棉保溫材料等;
2、對廠區內的加氯加藥管道、生產用水管道、閘閥等易受凍部位用保溫材料進行包裹覆蓋,確保各類設備的良好運行;
3、針對冬季特點,合理調節水處理工藝,確保生活飲用水水質達標;
4、對水泵、泵房進行防腐保溫處理,為設備正常運轉提供保障;
5、24小時值班備勤,人員和設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2)管網部分:
1、安裝公司保證庫房儲備足夠的搶修所需常用材料;
2、備好發電機、焊機、風鎬、水泵等搶修必備設備;
3、展開拉網式普查,維護閘井、表井、閥門、確保大小管道安全暢通;
4、公司的4臺搶修車必須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證搶修的需要。
(3)水表部分:
1、營業所保證在任何時間都能領到搶修所需常用材料;并保證足夠的水表儲備,滿足各種可能出現的水表更換需求。
2、展開拉網式普查,通過短信、電視、電子顯示屏等方式提醒用戶采取防凍措施、確保水表正常運行;
3、營業所人員輪流值班,保證搶修或更換水表及時到位。
四、信息傳遞
辦公室和客服中心24小時負責各方面水表凍壞、水管凍裂和各種報漏信息,值班人員對受損地點、漏水狀況和報告人電話等作好詳細紀錄,及時經信息反饋至分管副經理,重特大事件及時報告公司經理。
五、現場組織
搶修人員在接到搶修通知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首先進行關閥止水,然后設立搶修標志,再進行搶修施工。
一、二級搶修要有分管生產副經理等負責人在現場負責組織協調。
六、搶修時限
供水管網搶修按公司對外服務時限承諾要求處置;水廠設備故障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水表凍壞要求在24小時內更換;用戶進戶水管的地面部分要求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進戶水管的墻面部分要求在48小時內修復(如天氣惡劣則待施工條件許可后開始施工)。
七、應急措施
管網搶修時間超過24小時且停水范圍較廣的,由公司搶修領導小組組長決定啟用臨時供水措施,通過開啟消火栓或申請消防車免費為停水區居民送水等措施。
八、應急預案終止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搶險領導小組批準,由搶險小組組長宣布終止。
九、應急預案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周密部署,強化責任,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2、各部門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并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部門必須無條件執行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
4、一旦啟動應急預案,應急分隊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防凍搶險所需車輛、設備和材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十、資料的歸檔和總結
冬季供水防凍應急搶險處置完畢,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出具處理總結報告及整理歸檔資料。總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件基本情況、事故原因分析、處理措施、處理效果和結語。歸檔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電話記錄、巡查記錄、現場照片、事故處理總結報告等。
護送。
4、后勤組切斷一切電源。
5、疏散組和后勤組疏散人員和物資到安全區域。
6、救護組發現人員傷亡應及時組織搶救,并向上級領導及時匯報。必要時聯系110、120,采取搶救措施。
防范措施
1、各班組織好安全監督小組,選好小組長,要求各小組的學生互相監督,以使所有學生嚴格履行安全公約。
2、班主任經常對學生進行水、火、電、交通、飲食、文化娛樂、迷信、賭博等方面的教育,增強其自救、自律安全意識,促使學生自覺遵守。
3、教育學生無家長帶領不得外出游泳,嚴禁到深水塘、水庫等深水處洗澡,雨天不外出。
4、要與學生家長簽定《安全防險責任書》,明確責任,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暴風雨天氣要聽從應急小組指揮,配合學校的應急預案,實施安全轉移、護送學生的任務。
6、與周邊村莊、小區聯系,請他們幫助做好學生安全防險工作。
7、學校安排假期值班,隨時了解假期的安全防險情況,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對以上汛期安全管理目標,學校隨時檢查。屬玩忽職受,措施不得力,導致汛期學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視情節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鄉各村(社區)季節性缺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鄉季節性缺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柳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社區)
因發生季節性缺水或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大坪鄉季節性缺水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鄉相關村季節性缺水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長:劉海軍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鄉安辦,由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相關季節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職責分工
1、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各村季節性缺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鄉各村季節性缺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大坪自來水廠、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應急加固、恢復重建或準備蓄水設備工作。
三、季節性缺水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季節性缺水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二級
(一)全鄉應急預案:鄉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和湖泊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1)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鄉政府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缺水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鄉級應急預案啟動,各村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季節性缺水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鄉直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三)應急處理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東沖水庫、橫嶺水庫);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方便用戶有序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鄉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大坪自來水廠和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派出所要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九、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8
為指導和規范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衛計委《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后勤處應加強生活飲用水管理及衛生監督,積極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布相關信息,發動全校師生參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應急工作。相關信息的公布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準,統一發布。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學校供水范圍內發生的有毒、有害污染引起的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或不明原因的水質突然惡化及介水傳染病,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影響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主要包括:生活用自來水、二次供水和直飲水。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長沙學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為領導組織機構。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另行發文。
領導小組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完善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預判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等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校內相關部門處置學校內突發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提供現場指揮部工作的相關保障。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管理工作,及時收集、分析、報告相關信息,對處置工作進行階段性小結和報告,并提出可行性預警與建議。
(二)設立應急處置指揮部及應急行動組。
應急預案啟動后,成立由學校分管副校長任總指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的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由黨政辦公室、宣傳部、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處、團委、后勤處主要負責人及相關院部主要負責人組成。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件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七個應急行動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學校分管副校長負責,黨政辦公室、監察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處、后勤處等相關部門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綜合事件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匯報事件動態,分析事件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件受害人的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2.醫療救護組。由后勤處負責,相關學院及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后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癥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3.安全保衛組。由保衛處負責,后勤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范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件涉及水源,及時控制污染擴散,并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件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鑒定,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采取臨時供水措施,清除污染水,確保用水安全。
4.信息報送組。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后勤處、保衛處、事件責任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信息;對外發布的信息,報學校領導簽發;統一信息發布和上報口徑,確保信息的真實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5.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團委、相關學院參與。主要職責是開展生活飲用水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件發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絡媒體散布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6.新聞發布組。由宣傳部負責,黨政辦公室、保衛處、后勤處等相關部門參與。主要職責是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新聞快速反應機制開展工作,建立事發初期、進展期和事后信息發布、報道的良好機制及相關規范,組織有關單位起草新聞稿,開展新聞報道,由學校新聞發言人分階段發布新聞,統籌協調發布基本信息,正確引導輿論,并加強對網絡媒體的監控及管理,及時化解網絡輿情。
7.后勤保障組。由后勤處負責,黨政辦公室、財務處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協調、組織有關單位安排應急藥品、物資和應急生活飲用水,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保障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費用;及時組織運力保障急處置指揮部和衛生部門調配使用;編制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相關單位負責人和聯系人的通訊錄。
四、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及人數,參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等級劃分,將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劃分四級。即: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
一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Ⅳ級):給師生生活飲水安全帶來嚴重危害,且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30―99人,但無人員死亡的;區級人民政府認定為一般生活飲水污染事故件的。
較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Ⅲ級):給師生生活飲水安全帶來嚴重危害,且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100人及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市人民政府認定為較大生活飲水污染事故件的。
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Ⅱ級):事件危害嚴重,事件一次傷害的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人民政府認定為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的。
特別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Ⅰ級):事件危害特別嚴重,國務院認定為特別重大生活飲水污染事件的。
學校根據上述分級標準,提出事件等級意見,報政府機關認定。沒有達到以上事件分級標準的,校內按一般生活飲水污染事件處置,適用本預案。
五、信息監測和報告
(一)信息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生活飲用水服務單位維護管理員和后勤處生活飲用水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生活飲用水服務網點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機制。對生活飲用水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改、早解決。
后勤處應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及時上報有關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二)信息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報告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后勤處辦公室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并及時向屬地衛生計生監督部門報告。
(2)報告范圍
對師生生活飲用水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生活飲用水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后勤處辦公室接到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后勤處辦公室的'相關信息和報告應由黨政辦公室審核后,報學校領導簽發;學校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屬地衛生計生監督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通報。
(4)責任報告單位(人)
學校生活飲用水服務單位;學校醫療機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單位;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從事生活飲用水服務的從業人員以及消費者;行使職責的學校后勤處和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5)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件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件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鑒定結論,事件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六、應急響應及程序
(一)應急響應
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由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并報屬地衛生計生監督部門。
1.學校后勤處根據需要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件現場,了解掌握事件的基本情況。
2.學校后勤處辦公室負責通知并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后勤處、各相關單位、事件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系,互通信息。
(二)響應程序
1.學校后勤處辦公室應在接報后15分鐘內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進行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件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2.迅速成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適時決定啟動相關應急行動組,按預定程序和渠道迅速通知應急行動組就位。
3.學校后勤處辦公室重點圍繞醫療救護、事件調查、事態控制和新聞發布等工作與相關部門協調。
4.應急結束
處置工作完畢后,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意見及時分析判斷,適時決定應急工作結束。
(三)善后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后,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四)調查和總結
1.安全保衛組在善后處置階段應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并及時將調查評估結果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2.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并書面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3.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生活飲用水經營服務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生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于未經學校統一發布信息,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9
一、編制的背景、目的
由于我鄉主要飲水基礎比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主要方式為小型集中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表水,部分供水工程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缺水主要集中在冬春兩季。農村飲水安全是“3+1”保障重點保障內容,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證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在西秀區水務局的指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胡麗莎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王國林擔任,成員為鄉水務站、消防中心和各村居支書、主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水利站,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上報處理結果;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應急措施
(1)針對存在季節性水量不足,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同時動員群眾利用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
(2)針對鄉集中供水工程,除了正常運行的水泵外,另外還有一臺備用泵,即使水泵損壞,也不影響正常抽水,確保供水不斷。
(3)其他供水工程,有條件的情況下也要常備一臺備用水泵,確保不會因為水泵損壞而停水;沒有常備備水泵條件的,如遇水泵損壞,就在2天內完成維修或者更換,不能影響供水。
(4)針對水量不足,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預備應急車輛2臺(消防車、灑水車),應急人員5名(消防隊員—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應立即向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或區水務局業務指導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單位進行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鄉財政保障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費用。
2.通訊與信息。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10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各村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村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鄉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三、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機構
鄉政府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由鄉長擔任,綜治辦、社會事務辦、碧江水務水投公司、安監站、衛生院、派出所、食藥監站、瓦屋中學小學、瓦屋中學、各村委會等單位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到鄉水務站,辦公室主任由滕帆同志擔任,吳德二同志負責具體辦公。
(二)分工及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貫徹落實省、市、區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區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審定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社會事務辦:負責統計核實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災情;儲備應急物資,負責協助區民政局做好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負責優先安排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及修復計劃立項,提供、通報農村飲水安全事件信息,牽頭協調處置相關突發事件。
碧江水務水投公司:負責集鎮飲水問題的應急整改工作,迅速查明水質污染原因,提出應急方案,并化解問題。
綜治辦:負責飲水安全應急群眾的社會治安及案件查處;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衛生院:負責對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村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對農村飲用水源的水質實行監測和衛生保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各村(居)委會,負責本村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村(居)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村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鄉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一)預防
發揮好各村組農村水管員的作用,讓水管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1、重點預防對象:供水水源、供水池、水管、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施:蓄水池、輸水管網、閘閥等。
3、預防的職責: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技術指導,落實責任追究制。供水管理員要堅持全年值班制,密切觀測設施的運行情況,把可能發生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嚴格按規程操作、按規范管理,確保供水穩定有效。
4、信息監測、收集和報告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鄉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掌握水源地狀況、供水范圍、水管閘閥狀況、水池蓄水情況、水源儲備情況,加強信息監測,按照規定如實上報情況,如遇險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設立并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鄉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各村水管員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要第一時間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任何單位和社會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報告突發性事件。
信息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二)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嚴重)、Ⅲ(較重)、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紅色預警Ⅰ級(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紅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村500人以上(500人,下同)或分散農戶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含3人)人以上死亡或50(含50人)人以上出現集體中毒事件;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5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2、橙色預警Ⅱ級(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橙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下,影響范圍為村300人以上(含300人,下同)5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800人以上1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黃色預警Ⅲ級(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黃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人(含100人,下同)以上3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500人以上8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含10人)人以上3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2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4、藍色預警Ⅳ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藍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村50人(含50人,下同)以上1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300人以上5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5人以上1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村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預警發布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水務局同意后發布。鄉農村飲水安全主管部門要積極利用微信、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發布預警信息。各級有關部門要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能及時采取有效防御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預警信息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手機短信、宣傳海報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五、應急響應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各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30分鐘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進行先期處理。
對應全鄉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鄉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員負責本村或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Ⅰ、Ⅱ級響應
紅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Ⅰ級響應;橙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Ⅱ級響應。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后,Ⅰ級、Ⅱ級由鄉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鄉長)召集相關部門和專業人員進行會商。會商主要內容是分析飲水不安全原因,明確成員單位各自職責,制定應急措施,落實應急預案。啟動Ⅰ級響應時,邀請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宣布特大飲水安全事件應實施的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鄉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
1、工作部署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村和鄉直有關部門開展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
發生Ⅱ級以上事件時,鄉應急領導小組必須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村級干群進行先期處置,并配合區工作隊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2、部門聯動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少損失。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地飲水供應,并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要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與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時恢復供水。并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源等事件的發生。
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要按照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鄉社會事務辦應牽頭深入災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并向區、市請救災資金。
鄉衛生院及事故發生地醫療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方案啟動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并且要動員有關部門和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有關村委會要大力做好宣傳工作,組織事發發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和恢復建設。
(二)Ⅲ級響應
黃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Ⅲ級響應。
1、工作部署
由鄉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總指揮組織相關部門,對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發布農村飲水安全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會議,組織有關村、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導發生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復工作。
有關村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并在鄉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部門聯動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應及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同時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村應急領導小組要按照鄉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布置,做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的計劃編制。
衛生部門要做好飲水安全動態監測,妥善處理。
鄉財政所要及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及恢復重建工程費用。
3、方案啟動
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建設。有關村委會要大力做好宣傳工作,組織事發發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和恢復建設。
(三)Ⅳ級響應
藍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Ⅳ級響應。
1、工作部署
鄉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區應急領導小組。鄉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農村供水工程管理村應立即向鄉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啟動本村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在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鄉應急領導小組報區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2、部門聯動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相關村或單位應及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或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各相關單位應團結協作,發動群眾積極參與飲水工程的搶險、恢復工作,確保及時恢復供水。
3、方案啟動
鄉應急領導小組研判后報區應急領導小組、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六、保障措施
各村、鄉直單位要成立相關機構,安排負責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人員,明確任務,根據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供水規模在4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一般從附近水源調水。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組織衛生部門和事發地或村派出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處置,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做好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各類救援物資儲備調配方案,發生事件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度,確保物資及時供應。同時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七、后期處置
1、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負責人員和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經驗教訓等。鄉應急領導小組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鄉政府負責規劃設計,需要上級政府援助的,由鄉政府提出請求報區政府、鄉水務局。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信息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11
農村飲用水安全是消除貧困的硬指標之一,是消除貧困攻勢的勝1保障的重要內容。解決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實現扶貧過程、民生福利、事關同步小康目標。根據縣扶貧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的通知》(松脫總指揮發(20xx)9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我街實際,制定了本預案。
一、總的來說。
(一)創建目的。
指導全城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切實維護農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制作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事件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整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文件制定本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防控和應急處置。突發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干旱,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供水量嚴重不足
2.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設施和水源受到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水質不符合標準
3.由于地震、洪水、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設施嚴重破壞
4.由于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和地質變遷等,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人為破壞或其他原因嚴重影響農村飲用水的安全。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和責任。
成立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街道事務所主任張文飛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濤擔任,遼皋區水務服務中心、街道綜合事務所、財政局、衛生院、供電所、派出所、武裝部、民政事務所等成員部門。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街上綜合辦公室,王再濤擔任辦公室主任,李明周負責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一)應急指揮部的責任。
負責制定街道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指導和協調街道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處理的指導,協調開展供水設施的應急保險、保險和再建工作,指導街道供水公司(村、社區)進行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應急應急期間的信息發布工作的潛在危險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報告執行情況
(二)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蓼皋片區水務服務中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行業管理、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調配及正規化、規范化建設;提供雨情、水情、災情、水源調度方案及受災應急措施,供領導指揮決策。
2.街道綜合辦: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的工作,確保應急工作有序地進行;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財政分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恢復經費的安排、下撥和管理;會同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應急措施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衛生院:負責疫病的防治和醫治工作,組織應急隊伍赴災區進行醫療救護;負責事發地周邊環境衛生防疫、水源水質監督監測等工作。
5.街道供電所:負責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安全,加強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和檢修管理。保障救援現場應急用電。
6.街道派出所:嚴厲打擊破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訊線路的違法活動,保證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維護搶險現場秩序。
7.街道武裝部:負責組織并領導民兵執勤和急、險、重任務,負責擬制事發地的動員,并做好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完成防汛等任務。
8.街道民政辦:負責受災農村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做好受災農村群眾的生產救災工作。
三、應急響應
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響應按照供水突發事件搶修,恢復時間劃分為Ⅰ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Ⅱ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和Ⅲ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約應急供水,搶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一)Ⅰ級響應
因發生特大早情,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5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報鎮政府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一方面組織技術人員對農村飲水工程進行搶修,另一方面協調有關村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級響應
因發生旱情、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1000-5000人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由鎮人民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組織人員對損壞的.工程進行搶修,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級響應
因干旱、自然災害、供水設備損壞和供水管網遭受人為破壞,導致1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鎮政府統一協調指導有關村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
街道級財政應設立鎮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街道辦事處也可通過水費提留等方式籌集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三)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人員,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運輸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群眾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六)技術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培訓和用水戶的技術指導。
五、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鎮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二)預案的解釋與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12
第一章總則
一、編制目的
1、結合我村飲水安全工程實際情況,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提高保障我村供水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我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和文件;地方性相關法規等,并結合xx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建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村應急領導成員根據應急要求快速做出反應,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供水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圍降到最低程度。
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村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第二章基本情況
自然地理、位置
1、xx村位于河口縣東北部,距縣城13km,區域面積966km2,耕地面積733公頃,全村轄12個村民小組,10個自然屯,總戶數778戶,總人口2569人。
2、水文氣象
xx村屬北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區。四季分明、雨熱同季,降水和光照比較充足,特點是春季氣溫回升快多有大風,夏季炎熱、雨量集中,秋季天高氣爽,冬季干燥寒冷期長。多年平均降水量640mm,集中在6—8月下旬。年平均氣溫為67℃,最高氣溫可達356℃,最低氣溫為-315℃,年平均積溫為31833℃,無霜期在140—155天,年蒸發量平均在2000mm以下,多年平均凍深為150m。風向多為西南風,春季6級風為普遍現象。氣候特點適合一季作物生長,且可獲得較高的產量。
3、社會經濟發展情況
全村轄12個村民小組,10個自然屯,總戶數778戶,總人口2569人。主要糧食品種有玉米、高梁、黃豆,全村耕地面積733公頃,以種植玉米為主,年可產玉米7700噸,林地35公頃。
4水資源概。
水資源較為豐富,區域內有亮子河、紅山河流域。
5、農村供水現狀
xx村總人口2569人,有10個自然屯,全村10屯全都沒有吃上自來水,但全村778戶每戶都有水井,村民飲水水源除個別水井水質較差外,基本都是安全的。
農民飲用水安全程度沒有構成嚴重威脅,其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地質原因地下水、地表水開采利用,飲用水開采保證率不達標,地下水水位嚴重下降,個別水量不足,但飲水不安全沒有太大影響。主要飲水不安全問題有水質不達標,水源保證率不達標。我村正在努力解決這些困擾著百姓生活的飲水不安全問題。
第三章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1、指揮體系
成立xx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全村供水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具體負責本村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xx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農村供水應急機構的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全鎮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組織實施我村范圍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我村供水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意見預案;負責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協調指導事發地,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環保、衛生、防疫、供電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供水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村委會主任:統籌組織協調全村供水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水管員:負責全鎮農村供水工程的管理,負責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
會計:安排農村供水工程應急經費,監督和管理經費使用情況。
婦女主任: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以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民兵連長: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文書:負責農村供水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事件處理工作。
3、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擬定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村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預防和預警
1、預防
(1)監控機構
負責供水工程安全事件信息的監測、收集、檢查、預警工作,要通力協作,多渠道獲取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2)信息監測及收集。
旱情信息:對轄區內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領導小組向鎮委、鎮政府報告。
水污染信息:對轄區內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水污染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件由領導小組向鎮委、鎮政府報告。
供水工程信息:對轄區內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自來水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3)信息報告
應急領導機構是農村供水日常監測信息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險情。
(4)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供水工程的保護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農村供水應急機構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處理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2、預警
(1)、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預警級別依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供水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在預警狀態下,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工作,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當供水連續不足,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的供水方案。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鎮政府報告,衛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利用送水車向所涉及的群眾送水。
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第五章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飲水安全事件,立即向鎮委、鎮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置。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應急機構和縣政府報告。
對應全村供水應急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2、事件響應
當發生特別嚴重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由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邀請鎮水利站分管領導和有關專家參加;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3、工作部署
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半小時內將突發情況上報鎮人民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本村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4、部門聯動
按照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
5、方案啟動
搶險救災。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受災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及事發地應急機構要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事發地應急機構配合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6、宣傳動員
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后,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7、響應結束
1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居民飲水恢復正常后,經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結束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發布。
第六章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飲水安全事件,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2、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3、資金保障
應設立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領導組報鎮政府申請動用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
4、物資保障
發生應急事件時,應急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鎮政府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由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有關單位立即組織鎮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6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村委會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7、技術保障
要建立飲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培訓、技術指導和宣傳。
8、應急搶修隊伍保障
成立搶險隊伍,各小組組長擔任搶險隊長。當供水事件發生后,各搶險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
9、治安維護
村委會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第七章后期處置
1、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應急機構應向縣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縣應急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政府負責。需要鎮政府援助的,由水利站提出請求,上報水利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防疫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3、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xx村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2、預案解釋與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xx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保持社會穩定,確保農村供水安全,結合我鎮供水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1.3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工作統一指揮、統一調度,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堅持先生活、后生產、再生態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影響居民生產生活和產生其它危害。
1.4突發事件分類
免渡河鎮水源地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5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農村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3)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5)傳染病疫情。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領導小組由鎮人民政府相關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鎮綜合保障和技術推廣中心
聯系電話:
2.2職責
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農村供水應急處置工作。制定供水應急具體措施;進行災區治安防范和保障社會穩定;組織搶險隊伍和人員;儲備必需的應急物資及救災款物分發;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及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實施供水設施的安裝與防護,及時組織搶修遭受破壞的供水設施;及時恢復正常供水,維持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防止流行疾病發生等。
3、基本情況
3.1自然地理
免渡河鎮地理位置處于東徑120°42′—122°05′,北緯48°46′—49°27′之間,位于牙克石市中部,東接鄂倫春自治旗,南至烏奴爾鎮,西與鄂溫克族自治旗毗鄰,北抵牧原、煤田兩鎮。鎮域內地表水主河流為免渡河,發源于大興安嶺中段哈達嶺西側,河長194.2公里。地下水屬第四系松散沉積物孔隙潛水,水埋藏深度一般小于5米,易打井。
免渡河鎮所轄面積3969.85平方公里,下轄4個行政村,兩所學校(即免渡河中學、免渡河小學),總人口為13622人。
3.2供水概況
免渡河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初建于2004年,位于鎮區東南部林業局貯木場西側,面積14000平方米,日供水量600立方米,供水人口1900人(約1000戶),2006年竣工并投入使用,2010年10月初停止運營,2017年11月新建深度142米水源井一座,于2018年5月28日正式運營。
4、應急保障措施
4.1資金及物資保障
鎮人民政府全力做好資金和有關物質的'籌備工作,政府倉庫作為存放物資倉庫,保證農村供水應急救災需要。
4.2應急隊伍保障
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掛帥,有關站、所、辦工作人員組成搶險、搶修應急預備隊,做好應急機械、物資、設備儲備,負責整合人力、物力資源,采取抽水、運水、挑水等應對措施,確保農村居民能夠應急飲水。
4.3應急處置
對于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它水源。
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的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加強對前池的保護,防治地表水進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污染前池,應立即關閉該前池,并在水質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因我鎮水源地無應急備用水源,擬提議建一座備用井。
4.4宣傳保障
采用廣播、有線電視、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對預案進行宣傳,讓廣大人們了解農村缺水的危害性,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自救意識,并能積極主動配合預案的實施。在緊急情況下,用有線電視等傳媒告知廣大人民,避免發生恐慌情緒,確保社會穩定。
5、監督管理
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鎮政府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應急事件重要情況的;
(二)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三)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四)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14
為了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我鎮突發性飲用水源污染事故,保護生態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的穩定,提高我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蟒河鎮區域內發生影響集中飲用水源及分散式水源的嚴重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鎮政府成立飲用水源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指揮全鎮飲用水源污染的處置工作。
發生一般或較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負責指揮應急處理和組織調查。
發生重特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報縣政府環境應急處理機構并在其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本鎮指揮部組成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蟒河鎮環保所,辦公室主任由環保所長兼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處理專業組統一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的各種信息。
三、影響集中飲用水源安全的報告
(一)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后致使飲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證時,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向鎮衛生部門或鎮政府辦公室報告,鎮政府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和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接到環境污染報告與破壞事故報告的部門應及時動員受到污染威脅的居民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強行組織疏散。
(二)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的24小時內報縣政府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三)事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四、突發污染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一)發生集中飲用水源安全危險時,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上報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按指揮機構的指令實施事故處理。
(二)指揮部下設9個專業組,各有關部門和專業組必須按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作出應急處理,完成各專業組的任務:
1、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由鎮環保所、安監站、水保站,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2、現場保衛警戒組:由派出所、武裝部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疏散撤離險區人員和實施重要財產的搶救工作。
3、衛生醫療救護專業組:由衛生院及就近各村村級衛生所專業人員組成,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保障醫療器械、血液和藥品的供給。
4、交通運輸保障組:由派出所、交警中隊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組成。負責運輸車輛的組織和現場專業人員、設備的運送;保障道路的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對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礎設施保障組:由供電、電信、水保站等鎮相關人員組成,保障事故處理現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
6、后勤物資保障組:由鎮行政辦、民政、財政等組成,主要負責提供搶險救援所需的資金、物質裝備,負責參加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處理組:由鎮指揮部、鎮信訪辦負責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鎮信訪辦組成,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9、宣傳報告組:由文化、廣播等單位參加,統一報道飲用水源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情況。
(三)應急處理措施
1、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質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技術特點和事故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根據事故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檢測工作,必要時,應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災害的范圍或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質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現實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善后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組織落實。各成員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門飲用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并按各個專業組的分工,組織落實本部門專業人員和必備有專業設備、器材、物資清單。報鎮指揮部備案。
(三)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相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熟悉本預案,使其明確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并組織訓練和演練。
(四)各部門組成的各專業組要做到人員落實,裝備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將污染與破壞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對不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拖延執行指揮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15
為保護正陽關鎮區域飲用水源地環境,指導應急搶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排除隱患,使水源處于可控狀態,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飲用水水源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突發水源地污染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貫徹“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規范和強化全鎮水源地保護系統;以預防水源地環境突發事件為重點;逐步完善全鎮處置突發水源地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后工作機制;建立全鎮水源地保護系統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統一協調的應急體系。
二、適用范圍
全鎮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性水源地污染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具體包括:
1、影響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2、因不可抗拒力(含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而造成的水源地污染事故;
3、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在生產和儲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4、其他突發性水源地污染事故。
三、基本原則
1、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性水源地污染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2、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盡量減小污染范圍;
3、以事實為依據,重視證據、重視技術手段,防止主觀臆斷;
4、制定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
5、明確自身職責,妥善協調與處置突發事件有關部門或人員的關系。
四、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鎮水污染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對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經認定后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縣生態環境分局報告。
2、快速出警。接到指令后,應急現場指揮組率領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
3、現場控制。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應急處置小組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并負責與當地公安等單位協調,共同進行現場勘驗工作。
5、現場報告。各應急小組將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數據和現場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事件現場處置情況。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質前往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各應急小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并參考專家意見,向應急現場指揮組提出污染處置方案。迅速聯合縣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河流、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五、應急終止
只有同時實現下面三個條件,現場應急救援方可終止,應急救援隊伍才能撤離:
一是事故現場危險因素得到控制并處于穩定安全狀態;
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醫院搶救;
三是獲得鎮應急領導小組的同意。
六、水源地保護應急預案領導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宣傳上級有關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對水污染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
2、掌握有關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
3、負責水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
4、負責有關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傳達、報送、新聞發布等工作;
5、提供和解決處置水污染應急所需要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質等;
6、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二)應急現場指揮組成員及職責
指揮:
副指揮:
成員:
主要職責:
應急現場指揮組接警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小分隊處置現場,分配任務。同時應了解內容,并及時向鎮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圍;
2、報告事故發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數量、種類、性質;經濟損失、人員受害情況等;
3、事故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防采取的措施;
4、上級指揮機構(指揮員)的位置,指揮關系,聯絡方法;
5、其他需要清楚的情況。
(三)水源地應急小分隊成員及職責
1、應急現場治安小分隊:
隊長:
(派出所所長)
組成人員:
全體群防隊員和派出所干警5人。
具體職責:現場管制、設置警示標志,疏通交通。防止人為制造污染事故和次生污染事故的發生,向現場指揮組報告事故發生范圍。
2、應急現場安全與勘察小分隊:
隊長: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站站長)
組成人員:
鎮安監辦、國土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站、經發辦、涉農各部門的人員10人。
具體職責:根據現場發生事故,查明原因,污染性質,污染源,危害程度,符合哪一個部門的污染事故,應及時作出相應的處置意見,及時切斷污染源,并上報現場指揮組。
3、應急現場疏導小分隊:
隊長:
(副鎮長)
組成人員:
20個村(居)兩委人員,各村(居)義務消防隊隊員。
具體職責:及時疏散應急現場受污染的群眾,向現場指揮組報告疏散時段、人員數量、完成效果。
4、應急現場搶險小分隊:
隊長:
(黨委委員、人武部長)
組成人員:
鎮武裝部基干民兵20人。
具體職責:應急現場的污染控制,人員搶救,物質運輸,向現場指揮組報告事故現場搶險情況。
5、應急現場救護小分隊:
隊長:
(中心衛生院院長)
組成人員:
鎮衛生院醫護人員不少于6人,包括內、外科醫生各一名,護士4名(另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增加護理人員)。
具體職責:事故現場傷病員的救治工作,報告事故現場救治人員的數量,包括具體傷亡人員數量。
6、應急現場后勤小分隊:
隊長:
(黨委委員)
組成人員:
由鎮黨政辦、財政所、農服中心、綜治辦、社會事務辦、黨建辦,經發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站組成。
具體職責:車輛調配,物資供應,信息傳遞,后勤生活,善后處理,向上一級報告現場進展情況。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16
一、編制目的
為提高應對和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奉節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奉節縣20xx年夏秋季抗旱保生活供水方案》及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現狀,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標任務
因地制宜、有針對性地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原則,統籌配置好現有水資源,從工程措施、調水措施、節水措施等多方面同時發力,嚴格計劃用水,開源節流,科學調度,千方百計保障群眾飲水安全。
三、應急措施
(一)調查水資源現狀。調查各鄉鎮(街道)在用水源、閑置水源、水庫、河流現狀,全面掌握我縣水資源儲備情況。(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委,各鄉鎮(街道))
(二)科學調度水資源。密切關注天氣和水情動態,根據降雨和水庫河流水量的變化,及時調整供水和用水計劃,做到科學調配,合理用水。(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三)努力增辟水資源。結合實際,增加一批水源,提升水源保障能力。全面維修、清洗和重新啟用閑置水源及其配套設備。有條件的通過引、攔、提、蓄等綜合措施增辟水源。在確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利用一切降雨時機盡量攔蓄雨水。(牽頭單位: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四)做好水質檢測。對新開辟的水源開展水質監測。做好水廠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和末梢水的水質檢測工作,確保飲用水源應檢盡檢。(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疾控中心、縣水資源管理中心、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五)強化節水措施。在做好科學調水、計劃配水、統籌用水的同時,強化節水限水措施,控制工農業用水,逐步壓減生活用水,落實循環用水、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資源利用率。農業生產用水少用飲用水源,想方設法調引河道、溝渠、山塘、地下水等非飲用水源,最大限度減輕飲用水源的供水負擔。(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農業農村委、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六)加強管理監測。沿河鄉鎮針對河流徑流量和水位持續偏低等情況,做好水位水質監測預警,加強調度,全力確保水庫、河流不出現水質性缺水。(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水電開發公司,有關鄉鎮(街道))
(七)實施人工增雨作業。不錯過任何一次有利的天氣條件,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最大限度地挖掘空中水資源,有效緩解地表旱情,增加河流、水庫水量。(牽頭單位:縣氣象局)
(八)全面調查儲備運水車輛。調查全縣運水車輛(包括消防車、灑水車)和抽水泵等應急設備儲備情況,做好能夠調度50輛運水車提供送水服務的工作準備。(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自來水公司、縣水電開發公司、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街道))
(九)強化送水服務。從水資源豐富的河流或水量較充足的水庫取水,或協調奉節境外水資源,通過運水車輛運送到各地缺水居民住宅小區和村社集中點,重點關注老弱病殘戶、特困戶、偏遠吊散戶、監測戶等重點人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十)保障桶裝水市場供應。調查全縣桶裝水市場儲備情況。研判自來水斷供時,桶裝水市場需求驟增可能出現的情況。縣內桶裝水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加大桶裝水的儲備量。提前協調拓展縣外桶裝水供入渠道,確保滿足市場需求,避免出現供不應求、群眾搶購等情況發生。(牽頭單位:縣商務委;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供銷聯社、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十一)大力宣傳節約用水。強化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群眾的節水宣傳,密切關注輿情,防止炒作,把握主基調,堅持正面引導,準確客觀報道。積極宣傳正面典型事跡,融洽干群關系,提高群眾滿意度。(牽頭單位:縣融媒體中心;責任單位:縣水資源管理中心、縣水電開發公司,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分級成立縣級、鄉鎮(街道)級、村(社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縣級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水利的副縣長任組長,縣應急局、縣水利局等單位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各鄉鎮(街道)主要領導為成員;鄉鎮(街道)級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具體業務站室負責人、各村(社區)書記為成員;村(社區)級領導小組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任組長,其他村(社區)干部、村(居)民小組長為成員。
(二)隊伍保障。各單位積極發動本地本部門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積極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和獻愛心活動,幫助受災群眾尋找水源,協調運水、送水服務,協助做好節水宣傳等工作。
(三)資金和物資保障。縣級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市對應急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鄉鎮和街道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強化本級資金籌措,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財政部門積極主動為應急工作籌措資金,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積極為應急搶險救災項目資金的撥付開通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確保應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加大應急物資儲備,及時補充和預置運水車輛、抽水泵、油料等物資裝備并前置到受旱地區。
五、有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和街道是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的'責任主體,針對轄區供水情況,制定鎮、村兩級應急預案,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統籌協調、分片包干、網格管理、動態排查監測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保障農村安全發展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縣水電開發公司針對各集鎮水廠制定應急預案,全力保障集鎮供水安全。各行業部門加大指導、組織、協調、支持和監督力度。
(二)堅持全局觀念。各單位堅決服從縣委、縣政府的指揮調度,落實“全縣一盤棋”響應機制,統籌做好應急調水供水、備用水源調劑等工作。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確保水資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區和單位不得因犧牲本地本單位利益而產生消極懈怠和抵觸行為。
(三)強化工作紀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將組織督導組,適時對有關地區、單位、用水大戶的節水保水防旱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沒有按要求落實本方案和應急措施執行不力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
(四)爭取上級支持。縣水利局、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等部門要加強向市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請求在應急資金、物資(運水車輛、水泵等)和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提升我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能力。
(五)規范信息發布。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旱情發展動態,強化旱情跟蹤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為應急救災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規范信息發布機制,統一對外口徑,凡涉及旱情災情的信息,有關行業職能部門提前與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會商研究,形成統一意見后發布。
水是生命之源,自來水是人民生活的生命線。為確保供水安全,建立供水安全保障體系和供水應急系統已經刻不容緩。根據我鎮農村飲水工程供水現狀,制定本供水應急預案。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1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防止和減少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地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證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橫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行政區域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洪災、火災導致農村飲水安全水源工程、凈化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破壞。
5.因人為破壞引發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他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原則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
在鄉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分級建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建立相應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協作原則
以鄉人民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原則
突發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應急要求快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飲水安全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農村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圍降到最低程度。
二、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一)Ⅰ級飲水安全事件
Ⅰ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致使4個以上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4個以上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二)Ⅱ級飲水安全事件
Ⅱ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造成2個以上4個以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2個以上4個以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三)Ⅲ級飲水安全事件
Ⅲ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造成1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1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四)Ⅳ級飲水安全事件
Ⅳ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下。
2.因飲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一個或多個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水源地水質污染造成農村一個或多個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斷。
三、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鄉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李愛儉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政府鄉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組織領導全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黨政辦,主任由蒙思賢同志兼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各村(社區)也要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二)飲水安全組織機構的職責
1.鄉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飲水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應急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財政、民政、衛生、鄉村建設服務中心、供電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全鄉范圍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突發性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組織指導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公安、水利、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存在隱患的工程進行不定期檢查;負責傳達和執行自治區、市、縣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鄉政府:負責組織響應全鄉因洪澇、干旱等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協助其他領域事故(事件)引發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擬定本鄉農村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制定本鄉應急預案;掌握本鄉農村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鄉農村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鄉農水站:負責協助全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管理,負責協助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協助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負責協助做好區域內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協助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棄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負責協助飲用水源水質監測。
鄉財政所: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及時安排下撥;負責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鄉民政辦:負責對受災群眾,經災害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難且符合低保條件的受災家庭的生活保障工作。
鄉衛生院、鄉衛計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派出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鄉文廣站: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
鎮龍供電所: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和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3.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預案,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組織相關演練。
四、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鄉政府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單位要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電信部門要保障通訊線路的暢通。
(三)資金保障
由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鄉政府審批,申請調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
發生應急事件時,各級應急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由鄉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鄉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有關單位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鄉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消防、水利、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
(七)治安維護
鎮龍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五、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1周內,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單位和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分別向市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鄉政府負責協調市水利局、市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待上級部門審批后組織實施。要繼續協助水利部門對水質的監測,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的要求,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鄉政府要對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鄉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18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開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響,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響,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開展。
本預案適用于本村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缺乏;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1)應急機構
成立菜花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歐陽中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余霆(鎮長)、王斯(人大主席)擔任,農業辦、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辦主任徐運川兼任。各村(社區)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鄉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催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三、預防與預警
重點預防對象及其責任
(1)重點預防對象:供電設施、供水泵、供水管網、供水井、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施:供電線路、變壓器、開關柜、變頻器、消毒柜、水泵管、電纜線、水泵、輸水管網、閘閥、井管等。
四、信息監測和收集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農業辦)負責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多渠道獲取全縣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五、信息報告
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要第一時間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供水單位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檢測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社會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報告突發性事件。
信息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六、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藏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方案,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七、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開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嚴重)、Ⅲ(較重)、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Ⅰ級(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為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紅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鄉鎮2萬人以上(含2萬人,下同)或分散農戶4萬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含3人)人以上死亡可50(含50人)人以上出現集體中毒事件;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2萬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橙色預警Ⅱ級(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為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橙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下,影響范圍為鄉鎮1萬人以上(含1萬人,下同)2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3萬人以上4萬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黃色預警Ⅲ級(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為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黃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鄉鎮0.5萬人(含0.5萬人,下同)以上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1萬人以上3萬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含10人)人以上3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藍色預警Ⅳ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并發布藍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鄉鎮0.1萬人(含0.1萬人,下同)以上0.5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5人以上1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八、預警發布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鎮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播送等信息平臺上發布。農村飲水安全主管部門要積極利用播送電視、短信等多種形式發布預警信息。有關部門要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能及時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到達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預警信息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播送、短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九、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立即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鄉政府報告,并進行先期處理;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30分鐘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鎮政府報告。
對應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2、Ⅰ、Ⅱ級響應
紅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Ⅰ級響應;橙色預警發布后,啟動應急預案Ⅱ級響應。
3、工作部署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發動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
發生Ⅱ級以上事件時,應急指揮部必須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干群進行先期處置,并配合工作隊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鎮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時恢復供水。
4、 方案啟動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根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 、宣傳發動
新聞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下的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發動縣有關部門和有關鎮人民政府、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
十、保障措施
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人員,明確任務,根據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響,組織會商,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指揮部制定搶險、各類救援物資儲藏調配方案,協助鄉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發生事件時,由鄉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度,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中毒事件后,應急指揮部組織衛生部門和鄉政府派出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處置,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做好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十一、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上級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以下根本內容:事件原因、開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經驗教訓等。
應急指揮部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19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各有關部門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綠園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主管副區長擔任,區農業農村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有關部門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其負責同志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區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各鎮要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
(二)飲水安全組織機構的職責
1.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農業、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相關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發改局:負責重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物資儲備計劃下達。
區財政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恢復重建費用及時安排和下撥;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區民政局:負責統計核實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災情;負責協助區政府做好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區衛健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村、鎮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水質監測和衛生保障。負責水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制止對飲用水源的污染,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負責綠園區農村飲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負責水源地保護區或保護范圍的劃定;水源地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的處理工作。
4.專家組職責
指揮部專家組由農業、水利、環保、衛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指揮部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指揮部的指派,對各鎮給予技術支持。
5.各鎮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鎮成立相應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管轄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轄區飲水安全事件相關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轄區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應急預案,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預防及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監測單位及報告制度:各行政村負責本地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要設立并公開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區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2.信息報告
各鎮、村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2.預警發布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并報告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同時上報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Ⅰ級預警、Ⅱ級預警,由各鎮報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Ⅲ級預警由各鎮研判,經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批準,以鎮名義發布預警公告。Ⅳ級預警由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指揮機構研判,受災地所在鎮發布預警公告。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報告,并先進行處理;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向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區政府報告。
對應全區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綠園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Ⅱ級響應
當發生特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當發生重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5萬~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Ⅰ級、Ⅱ級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管副區長)召集,區政府辦、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部門參加。Ⅰ級邀請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進行工作會商,宣布進入特大飲水安全事件緊急狀態后應實施的臨時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區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送水;Ⅱ級由上述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專家會商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影響地區應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應措施。
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鎮和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當地政府要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下派工作隊,督促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隊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匯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召集有關單位領導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發生Ⅰ級事件時,有關鎮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協調配合區工作隊和村組干部一道做好搶險救援工作。發生Ⅱ級事件時,有關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區工作隊抵達事件發生地后配合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時,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地飲用水供應。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所屬鎮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發改局負責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區民政局牽頭深入受災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并向省、市申請救災資金。
區衛健局等醫療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區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區農業農村局向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宣傳部門除一般的農村飲水安全宣傳外,及時準確報道事件處置工作。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動員區直有關部門和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0.5萬人以下~0.3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由區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區農業農村局局長)組織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局、長春市生態環境局綠園區分局等部門,對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會議,組織有關鎮及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導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鎮、村的工程恢復工作。
有關鎮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進行處置,并在區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所屬地各鎮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事件發生地人畜飲水供應。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各鎮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區農業農村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區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區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及恢復重建工程費用。
宣傳部門適時報道事件有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4.方案啟動
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應適時報道事件處置有關情況。由區應急指揮部動員有關部門和有關鎮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四)Ⅳ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3萬人以下~0.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工作會商
區應急指揮部一般不組織正式的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決策會商,必要時由區農村飲水安全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召集有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研究。各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各鎮應急指揮部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各鎮應急指揮部負責備用水源調度工作,必要時啟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農村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立即向所屬鎮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應急指揮部報區應急指揮部備案。
3.部門聯動
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發生,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各鎮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團結協作,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方案啟動
各鎮應急指揮部研判后報區應急指揮部,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由鎮應急指揮部動員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和恢復建設工作中去。
五、保障措施
各鎮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資金保障
區財政要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鎮財政也要根據實際拿出相應的配套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區消防、環保、公安交通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各鎮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從距離最近的水源調水。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環保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區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區應急指揮部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區農業農村局和事發地鎮政府負責。需要援助的,由事發地鎮政府提出請求,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逐級上報。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區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警級別暫時規定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
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0.5至1萬人飲水不安全;
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萬人以下至0.3萬人飲水不安全;
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3萬人以下至0.1萬人飲水不安全。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20
一、編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鄉主要飲水工程基礎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表水,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兩季。分布在全鄉各村、社水源相對匱乏的地方,較為分散。農村飲水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脫貧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為助推全鄉脫貧攻堅“整市摘帽”,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溪口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鄒粟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陳小俊擔任,成員由鄉河長辦和各村村主任擔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河長辦,陳小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孟宇賢同志協助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電話:0818-8746001。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鄉干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
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社,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急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應急備用水源地分布情況:后壩溝村應急備用水源地:王家溝;
樓壩河村應急水源地:樓壩河;
向家巖村應急備用水源地:柏家溝,朱家溝;
喻家梁村應急水源地:杜家溝、王家溝;
雙龍廟村應急備用水源地:黨家溝、王家溝、許家溝;
4.應急措施
①針對少數偏遠吊腳戶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適用村包括向家巖村)
②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③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④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⑤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⑥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臺,應急人員20名(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傳迅速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鄉財政應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2.通訊與信息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七、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2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實施安全工程,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對于保障廣大農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加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市農村飲水安全是按照上級的具體部署要求,結合我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制訂的,目的是為了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而產生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件》、《地質災害防治條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和《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人民政府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站在關注三農、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按照國家、省、市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及時科學地處理因污染、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社會安全等方面造成突發性農村飲水困難事件,做到統一指揮、統一調度、以防為主、防治結合。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的事故隱患。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鎮(街道)、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1.3.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市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1.3.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4.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3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基本情況
2.1水資源概況
市有大小河流50余條,屬濰河水系,共流經全市36.5公里。市內南有渠河,北有汶河,兩河源于市西南端沂山山脈,皆為濰河重要支流。全市多年平均水資源量為4億立方米,多年平均地表水資源量為2.83億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資源量為1.45億立方米,重復計算量0.28億立方米。我市的水資源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降水量和河川徑流量地域分布不均勻;二是降水以及河川徑流量的年際變化大,年內分配不均勻;三是水資源貧乏,人均占有量僅為全國人均占有量的16%。
2.2農村飲水安全現狀
年底,我市共計建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390處,包括聯村供水工程11處,單村供水工程379處,自來水普及率98.7%。聯村供水工程包括大型聯村集中供水工程1處,為市50萬人集中供水工程;中型聯村集中供水工程1處,為市東部15萬人集中供水工程;1萬-5萬人的小型聯村供水工程9處,為官莊鎮區集中供水工程、管公聯村集中供水工程、石埠子鎮區聯村供水工程、庵上聯村集中供水工程、輝渠聯村集中供水工程、雹泉聯村集中供水工程、臨浯聯村集中供水工程、大盛鎮區集中供水工程、紅沙溝集中供水工程。
3.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組織指揮全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各鎮(街道)、供水管理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本單位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3.1供水安全應急機構的職責
3.1.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鎮、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市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3.1.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起草全市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2)負責鎮(街道)、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
(4)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
(5)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
(6)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決策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7)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工作。
3.1.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市應急領導小組可采取向受災各村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市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人畜飲水供應。
出現應急事件后,市應急領導小組應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市水利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工作方案以及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計劃,參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市發改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程規劃的報批、項目審批、計劃下達以及項目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
市財政局:安排下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監督和管理經費使用情況。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準確提供水質監測資料,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
市環保局: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做好境內水源地保護工作,及時提供水環境質量情況資料和水環境保護方案,并抓好方案的實施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做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工作。
市廣播影視中心:負責應急期間的宣傳報道工作。
市供電公司: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搶險期間的緊急供電和臨時供電。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期間搶險物資運輸車輛的落實工作,為全市搶險車輛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負責應急期間有關學校的飲水安全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與各自職能相關的應急救援工作。
3.1.4專家組職責領導小組專家組由農村供水規劃、設計、施工、水環境監測、衛生防疫、電力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事故處理給予技術支持。
3.2鎮、街道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鎮、街道成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鎮、街道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鎮、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鎮、街道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全市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4.預防和預警
4.1預防
4.1.1監控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安全事件信息的監測、收集、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4398891),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各成員單位和鎮、街道要通力協作,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
4.1.2信息監測及收集
(1)旱情信息。對轄區內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報告。
(2)水污染信息。對轄區內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水污染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報告。
(3)供水工程信息。對轄區內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4.1.3信息報告。各級應急領導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險情。
4.1.4預防工作。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和節水意識,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要配備專管人員對工程設施進行日常管理及維護,保證機泵、機房、管網等正常運行,保護好水源工程,防止污染、損毀等事件的發生,預防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處理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4.2預警
4.2.1預警。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2)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4.2.2預警。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機關等。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4.2.3預警控制
(1)在預警狀態下,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工作,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2)當供水連續不足,供水單位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時,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供水單位值班調度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市政府報告,衛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利用消防、灑水車等向所涉及的群眾送水。
(4)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經市應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4.2.4指揮體系
(1)全市應急預案。水利局負責編制完成全市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2)鎮、街道應急預案。各鎮政府、街辦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內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3)供水單位應急預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逐級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對應全市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市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鎮、街道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5.2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嚴重飲水安全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Ⅰ級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5.2.1工作會商。Ⅰ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5.2.2工作部署。市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1小時內將突況上報市人民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5.2.3部門聯動。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開展工作。
5.2.4方案啟動
(1)搶險救災。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受災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2)醫療救護。衛生、環保部門及事發地應急機構要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事發地應急機構配合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各級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5.2.5宣傳動員。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后,各級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5.3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嚴重飲水安全突發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Ⅱ級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Ⅱ級響應工作會商、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4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重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Ⅲ級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Ⅲ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5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Ⅳ級預警,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Ⅳ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6響應結束
5.6.1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居民飲水恢復正常后,該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結束。
5.6.2應急響應結束的程序。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審議后,由組長結束命令并在市電視臺公布;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審議后,由副組長結束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
6.保障措施
6.1組織保障
各鎮(街道)和各供水管理單位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6.2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6.3資金保障
市級財政應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6.4物資保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鎮村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6.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調配醫療衛生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6.6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市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6.7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6.8技術保障
建立鎮村供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9應急搶修隊伍保障
各供水單位分別成立搶險隊伍,單位領導擔任搶險隊長。當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發生后,各搶險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由村自主管理的工程,由鎮、街道應急機構組織應急搶修隊伍。
7.后期處置
7.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7.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市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市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政府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8.附則
8.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市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農村飲水保障應急預案 22
為確保全鎮冬季農村飲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冰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異常天氣造成的水源凍阻、水管水表爆裂等安全隱患,組建應急搶修處置隊伍,加強供水設施日常巡檢和動態管護,及時排查和處理各類管道受損及凍管隱患,切實提高全鎮冬季供水保障能力,結合我鎮飲水安全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農村飲用水供水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工作目標。
通過組織領導,精心安排,科學調度,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確保全鎮群眾冬季日常用水安全。
三、編制原則。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級責任。鎮上成立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我鎮供水管理機構、片區供水管理、村級水管員“三級管理”運行機制,建立片區應急搶修隊伍,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二)強化宣傳引導,注入預防意識。全鎮供水防凍的應急處置,應遵循預防為主,應急處置為輔,建立健全預防機制,加強宣傳防凍措施與應急演練,有效處理各類管道受損及凍管隱患,完善冬季凍管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三)健全應急機制,快速有效處置。輸水、供水管道凍阻事件發生以后,常路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各應急搶修隊伍相應啟動應急處置措施,組織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
(四)建立分類臺賬,夯實凍管基數。應急處置后,及時建立完善各類凍管臺賬,為下一步改造凍管提供有利基礎數據。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所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供水管道、閘閥、入戶設施凍阻預防和應急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凍阻事件:
(一)引水水源管道及供水設施凍阻,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二)輸水主管道凍阻,導致群眾無法取用水;
(三)供水支管道凍阻,導致部分群眾無法取用水;
(四)入戶供水支管道凍阻,井內設施及水表爆裂,導致個別群眾無法取用水;
(五)因人為破壞導致水源及供水管道凍阻事件。
五、健全組織領導。
成立以常路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宋愛霞任組長,包片班子成員、副科級干部擔任副組長,水利站、應急辦、各管理區書記為成員的常路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副主席李連峰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鎮農村飲水安全冬季凍阻防凍應急管理工作。
六、職責與分工。
(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下達應急防凍工作的各項指令,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決定成立突發性事件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督促檢查各在應急防凍過程中的履職情況,并作出處理決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協調防凍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宣傳節約用水、冬季防凍措施等方面的知識。
在冬季防凍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以6個管理區,為搶險搶修應急小組,各村負責人為小組組長,各村水管員為成員。
七、預防措施。
建立健全預防機制,加強宣傳、引導、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及時報告、供水管道凍阻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的供水隱患。全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時刻關注防凍應急工作。設立并公開農村供水工程冬季凍阻事故服務電話;各應急搶修小組按照職責全面了解各管理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冬季運行動態;供水廠及時掌握水源、、供水管道、線路等設施的狀況,一旦發現冬季凍阻現象第一時間上報,并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搶修。
(一)加強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水管員對管道受損及凍管等隱患開展詳細排查,發現問題第一時間組織應急搶修隊伍、調集物資進行搶修,排查過程中發現水源因凍不能保障正常供水的,要提前安排臨時供水水源和設備;對遇極寒天氣下存在的疑似凍管及老化的管道,重點采取防凍措施,確保群眾正常用水。
(二)加強防凍保護措施。組織水管員對全鎮冬季凍管和農村供水工程的保溫措施進行排查,重點關注入戶井、水表、裸露管道等,對沒有深埋或被雨水沖刷裸露的供水管道、水表、閘閥井、井蓋等供水設施,要及時用舊棉被包裹覆蓋或用塑料泡沫等保溫材料進行全面包裹,加強水管的保暖性,防止凍管。對長期外出打工的`農戶和外流戶,及時關閉閘門并排空管道內積水,避免供水分支管凍阻。
(三)加強日常用水儲備。組織水管員對管轄范圍內的所有支干管閘閥井及周邊的淤泥進行清理,對所有高壓閥進行上打黃油處理,避免供水分支管凍阻。應急搶修隊伍配備應急搶修車輛及設備,及時組織運送搶修材料、設備,確保群眾生活正常用水。對短時間內無法修復的凍管,聯系相關部門和供水單位應急搶修車輛進行送水。動員群眾利用水窖、水缸等儲水設施在封凍之前儲存足量的備用水源,避免因冬季凍管造成用水不便。
(四)加強防凍宣傳力度。組織水管員通過進村入戶、小喇叭巡回宣傳、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對具體防凍步驟、措施和防凍管護技巧,進行宣傳指導,督促群眾做好冬季管道防凍措施;積極引導群眾共同做好冬季凍阻防范應對工作,降低凍管發生率。
第四章應急處置。
八、應急處置。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可采取向凍阻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凍阻片區進行搶修等措施。
(一)凍阻搶修。在鎮級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小組和隊伍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做到有效控制,確保群眾群眾飲水問題。
(二)全力動員。出現凍阻事件后,防凍搶修小組應與相關部門和涉及村一起發動群眾參與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預案啟動時,各片區應立即利用各種渠道通知群眾突發事件處置的進展,同時告如群眾采取適當措施。
(三)信息發布。凍阻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及時傳達各村。
九、保障措施。
(二)物資保障預先備足各種型號水表、閥門、管材等應急搶修材料;
(五)定期對應急搶修隊伍開展防凍措施培訓及實操應急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應急技能。
十、監督管理。
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個人給子表彰和獎勵。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追究相關責任。
(二)未依照規定完成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應急物資的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三)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四)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本應急預案由鎮冬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并根據鎮情實際適時修訂,及時修訂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農村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根據全縣汛期安全會議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我鄉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災害,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1、負責管轄區范圍內農村公路和橋梁的防洪安全及搶修組織指揮。
2、負責防汛搶險救災交通運輸,調度安排人員和物資運輸車輛。
3、負責協調并妥善解決在建橋梁等項目涉河問題,確保行洪暢通。
4、負責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負責協助各村做好農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1)成立鄉農村公路防汛抗旱領導組。
組長:
成員:
(2)防汛抗旱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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