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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時間:2024-03-29 14:16:47 登綺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6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村級供水應急預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6篇)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保障人民群眾供水,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供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籌安排,分工合作。鎮水管站統籌安排農村供水各項應急工作任務,各相關單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3、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鎮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農村供水突發事件。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觀音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由鎮政府鎮長擔任總指揮,分管水利和湖泊工作的黨委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黨政辦、財政所、水管站、派出所、安全生產辦、衛生院、農業服務中心、環保辦、國土所、民政辦、供電所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管站,辦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長兼任,負責處理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各村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由各村書記任村級總指揮。

  (二)農村供水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1、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的組織開展。職責:起草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勘察、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等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3、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財政所:負責農村供水應急資金的撥付和監管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供水工程設施安全。

  安全生產辦:負責自然災害的監測預報;負責應急搶險隊伍的組建。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不因農業面源污染對飲用水源造成污染。

  水管站:負責全鎮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提供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衛生院:負責遭受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村、鎮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的水質監測和衛生保障。

  環保辦: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查處向河流、水庫等水域違法排放污水和固體廢棄物等行為,處理水污染事件。

  國土所:負責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沉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負責正常和各類預警情況下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核、批復工作。

  民政辦:負責遭受農村供水突發性事故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供電所: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和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4、各村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村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村范圍內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制定本村供水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村供水信息,及時向鎮政府和水管站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村供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預防及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1)旱情信息:參見《鄖西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2)水污染信息:參見《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十堰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3)監測單位及報告制度:水管站負責本地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供水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鎮相關供水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應急指揮部報告。

  2、信息報告

  水管站是農村供水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按照相關程序規定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農村供水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農村供水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農村供水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和黃色表示。

  2、預警發布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并報告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同時上報上級應急指揮部。預警信息發布由總指揮決定。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進行處理;各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鎮農村供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鎮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各村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村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Ⅱ級響應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特大干旱,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致使5個以上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10人以上,或出現人員死亡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4千人以上;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2千人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嚴重干旱或3個村發生特大干旱,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致使1個以上5個以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5人以上,或出現人員死亡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2千人以上;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1千人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1、工作會商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Ⅰ級、Ⅱ級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鎮長)召集,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等部門參加。

  2、工作部署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供水緊急通知,召開農村供水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村、鎮直有關單位開展農村供水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各村要把農村供水應急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村書記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下派工作組,指導幫助有關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組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匯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地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派出所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等事件發生。

  水管站按照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供水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供水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安全生產辦派出搶險隊伍,深入受災地,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

  財政所及時籌措農村供水應急工作經費,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水管站向上級單位申請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衛生院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請求。

  4、方案啟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供水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恢復工程的建設。

  (三)Ⅲ級響應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較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中度干旱或3個村發生嚴重干旱,造成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致使1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人數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1、工作會商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由縣供水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分管黨委班子成員)組織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對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供水通知,召開農村供水會議,組織有關村、鎮直有關部門開展農村供水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導發生供水突發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復工作。有關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進行處置,并在鎮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地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事件發生地人畜飲水供應。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水管站按照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提出恢復農村供水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供水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財政所及時籌措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補助。

  4、方案啟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供水應急預案,動用備用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恢復工程建設。

  五、應急結束

  當嚴重的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趨勢減緩,并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村可視情況,宣布結束應急響應。依照有關緊急供水期間規定征調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后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應急響應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處置工作結束后,鎮人民政府應盡快恢復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供水設施,盡可能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六、保障措施

  各村要針對農村供水應急工作,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及時上報,從組織上保障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一)資金保障

  財政所負責積極籌措資金,設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當發生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農村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報鎮政府,申請動用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水管站、安全生產辦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民政辦制定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供水規模在1千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各村就近從蓄水池、壩調水,各村根據本村實際情況,從距離最近的水源調水。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直接派出應急隊伍,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地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七、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供水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和同級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應向上級農村供水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水管站及事發村委會負責。需要鎮政府援助的,由水管站及事發地村委會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水管站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T/CHES18-2018)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參加農村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2

  供水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身體健康,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實現小康目標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加強“3+1”保障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保持社會穩定,確保供水安全,結合各村(居)實際,對12個村(居)應急備用水源供水措施,制定如下應急安全供水預案。

  一、各村(居)應急供水措施

  (一)五官屯村

  1.基本情況:五官屯村總人口2694人,下轄大五官、小五官、肖沖、紙廠4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1個,取用水源為泉水。

  2.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五官屯村的應急備用水源為肖沖組自流水水源點。

  (二)大鼎寨村

  1.基本情況:大鼎寨村總人口4230人,下轄大鼎寨、洋海2個自然村組。大鼎寨村人飲工程共有洋海人飲工程和大鼎寨人飲工程2個,人飲工程取用水源均為機井。

  2.應急備用水源:大鼎寨村的洋海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洋海水庫;大鼎寨組備用水源為寧谷集鎮供水工程。

  (三)天落灣村

  1.基本情況:天落灣村總人口4720人,下轄白泥、棉寨、新苑、潘孟、龍潭、羅家大壩、對門寨、甘沖8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4個。其中:潘孟、羅家大壩、對門寨3個組分別使用的是各自的機井,白泥、棉寨、新苑、甘沖、龍潭5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用龍潭取水點。

  2.應急備用水源:天落灣村的白泥、棉寨、新苑、甘沖、龍潭、羅家大壩6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龍潭;潘孟、對門寨2個自然村組備用水源為潘孟取水點供水工程。

  (四)木山堡村

  1.基本情況:木山堡村總人口6557人,下轄小呈、新房、鄧家堡、木山、新寨、上河頭、下河頭、梅家院,灣子園9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6個。其中:木山、小呈、鄧家堡、新寨、下河頭、上河頭使用的是各自的機井,梅家院和灣子園與木山組共用一個機井。

  2.應急備用水源:木山堡村的小呈、新房、鄧家堡3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小呈的露天井水;木山、新寨、上河頭、下河頭、上河頭5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新寨的自流泉水;梅家院自然組備用水源為本組原從山上接的自流泉水。

  (五)林哨村

  1.基本情況:林哨村總人口4480人,下轄林哨、下哨、新苑、雷打巖、白巖坡、梅子菁,河壩田、石板蕩、長沖、龍消土10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10個。其中:長沖自然組使用的是機井,新苑、下哨2個自然組使用的是自流水,梅子菁和林哨2個自然組使用的是同一水源,其余自然村組使用的是各自的泉水。

  2.應急備用水源:林哨村的梅子菁、林哨2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林哨的水井;下哨、新苑、雷打巖、白巖坡4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下哨自流泉水水源;石板蕩、長沖、龍消土3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新寨的自流泉水水源;河壩田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河壩田水庫水源。

  (六)上苑村

  1.基本情況:上苑村總人口4072人,下轄上苑、油魚井、龍泉寺、老虎寨、老鴉寨5個自然村組。油魚井人飲工程取用水源為泉水,人口471人;其余自然村組使用的是寧谷集鎮的供水。

  2.應急備用水源:上苑村應急備用水源為上苑村龍泉寺路口的水井的水。

  (七)下洋場村

  1.基本情況:下洋場村總人口3915人,下轄下洋、老塘河2個自然村組。老塘河人飲工程取用水源為機井,下洋自然組使用的龍潭水。

  2.應急備用水源:下洋場村的應急備用水源為下洋組龍潭水。

  (八)龍潭坡村

  1.基本情況:龍潭坡村總人口2426人,下轄龍潭坡、跑馬地、偏坡寨、銀莊、涼廠坡5個自然村組,共有4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龍潭坡村的跑馬地、龍潭坡2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寧谷集鎮供水的備用水源;偏坡寨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寧青園的供水水源;跑馬地自然村備用水源為本組的井水水源。

  (九)胡軍堡村

  1.基本情況:胡軍堡村總人口2985人,下轄水洞、大巖底、小巖底、關山、石門樓、胡軍、上苑、下苑、文書田9個自然村組,共有7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胡軍堡村的水洞、大巖底、石門樓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水洞組的'泉水水源;胡軍、小巖底、關山、上苑、下苑5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小巖底的泉水水源;文書田自然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林哨的水井。

  (十)干河村

  1.基本情況:干河村總人口1961人,下轄干河、母豬籠、農場、小盤、沖頭5個自然村組,共有4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干河村的干河、母豬籠、農場、小盤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小盤組的泉水水源;沖頭自然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沖頭組的水井。

  (十一)張家井村

  1.基本情況:張家井村總人口5181人,下轄張家井、里板、冷水、銀盤、岔路口、頭關、大洞、水落坑、上老鴉石、下老鴉石、老貓地11個自然村組,共有5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張家井村的張家井、里板2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里板的泉水水源;冷水、銀盤、岔路口、頭關、大洞、水落坑6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岔路口的泉水水源;上老鴉石、下老鴉石、老貓地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下老鴉石的泉水水源。

  (十二)大寨居委

  1.基本情況:大寨居委總人口4521人,下轄大寨、小寨、吳家小坡3個自然村組,共有1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大寨居委的大寨、小寨、吳家小坡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本自然組的水井水源。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機構。村級及時成立應急工作處置領導小組,明確人員分工負責具體工作;

  (二)強化值班。當出現供水安全問題時,村干部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情況。

  (三)信息報送。存在的問題,各村(居)能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村(居)無法解決的,應在問題出現后半小時內上報鎮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處理。

  (四)經費保障。鎮財政應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工程建設等費用。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鎮各村(社區)供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鎮供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各村因發生供水水源出現季節性缺水、村民操辦紅白喜事需水量增加、突發性供水事件等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木引鎮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鎮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鎮水務站辦公室,由楊月欣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各村(社區)供水保障工作。

  (二)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全鎮各村(社區)供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鎮供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鎮供水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鎮飲水專班、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三)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鎮供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鎮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對需應急供水的組作具體分析后先組織采取應急供水車拉水供應或分時供水等措施。

  三、農村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應急預案:村(社區)負責飲水工作的同志負責編制完成本村(社區)供水應急預案,報鎮人民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村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鎮上應急預案啟動,村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農村缺水問題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各組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各級應急領導機構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鎮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三)應急處理

  當農村供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的農村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等方便用戶儲水;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按“先生活后生產”原則,采取分時段、應急供水車送水、分區域等方式調度供水,確保群眾生活用水正常;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供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

  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村警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4

  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作體制,加快形成科學管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服務監管體系,為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讓廣大群眾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水是萬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實現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對農村飲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領導、確保順利推進各項工作成立了太和鎮農村飲水抗旱保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季節性缺水應急處理措施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二)因水質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正常供水。

  1.尋找新的水源;

  2.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

  3.采取應急定點、定時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二)尋找新水源點

  采取增設水源點與原蓄水池并網方式解決;無新水源點,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既無新水源點,又不具備打井條件,采取送水方式解決。

  六、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鎮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5

  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有效應對農村供水突發情況,做好水源工程應急調度和人飲工程應急供水工作,根據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關于做好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及衡陽市、常寧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統籌推進中小型水源工程和抗旱應急能力建設,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促進工程長期良性運行,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水質達標率。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的四大原則,按照"一鎮一策、一廠一案"的方針,重點關注主要飲用水水源水量匱乏、農飲工程供水保障率不足、居民生活用水易發生困難的白沙鎮、西嶺鎮、官嶺鎮、三角塘鎮、新河鎮等地區,以及水環境污染嚴重的水口山鎮等地區,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鄉鎮、村、水廠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責任機制,快速有效控制事態蔓延,確保全市農村飲水安全100%有保障,確保全市農村水廠供水正常、服務到位。

  三、組織領導

  成立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名單如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名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廖國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市農村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上級水行政主管單位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問題。重大問題服從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和調度,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不能夠解決的,需要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出面調度的,應在發現問題1小時內上報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及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應急所需。主要應急備用水源:洋泉水庫(水廠)、水松水廠、五龍山水廠、柏坊水廠、西塘水庫。

  4、強化保障。預備備用應急送水車一臺,應急人員10名。(梅埠橋水庫管理所負責)。

  5、各鄉鎮和規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1、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鄉鎮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應急信息由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統籌。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人員會商,必要時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股室和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一線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處置措施

  1、水源水量不足。易發生季節性缺水的鄉鎮,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居民家中原有自備水源和附近公共水源,如水井、水池等,有必要的加深水井或新建水源,有條件的采取管網延伸工程,解決季節性缺水。舂陵河沿途鄉鎮,如白沙、西嶺、蔭田、煙洲等地區在河流干涸,嚴重影響群眾飲用水安全的特殊時期,可聯系歐陽海灌區加大和保證下泄生態流量。

  2、山洪、地質、暴雨災害造成損壞。采取搶修更換管道、維修水池等供水設備設施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3、針對水質不達標。采取增加絮凝、沉淀、過濾、消毒等措施處理。

  4、水質污染的問題。由鄉鎮上報,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通知,由鄉鎮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七、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強化應急工作經費保障,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等。

  2.通信與信息。保證信息報送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微信等通信手段,及時收集信息妥善處置輿情。

  3.宣傳動員。組織應急演練,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有關股室和單位要各負其責,并配合鄉鎮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6

  為了確保我縣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確保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鄉鎮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縣水利局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工作小組,由局長陶明亮任總協調,副局長楊積平任副總協調,分成6個小組,由局領導帶隊,成員從局屬各站(中心)抽調,水利工作站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

  各鄉鎮相應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工作小組,由各鄉鎮的'鄉(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水利工作站站長、各村書記(主任)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各鄉鎮水利工作站站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各鄉鎮應在各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縣水利局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員及電話詳見附表。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噸萬人、千人以上、供水矛盾較為突出、存在重大旱情隱患的農村供水工程聯絡人制度,春節期間每天通過微信、短信實行“零報告”制度。

  2.春節期間鄉鎮水利工作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各鄉鎮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各鄉鎮水利工作站對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縣水利局將在縣主要媒體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的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鄉鎮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縣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上報險情。

  3.縣水利局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縣應急管理局上報險情。縣應急管理局接警后,根據險情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并報縣政府值班室備案。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鎮農村飲水安全供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飲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水利部關于組織開展城市供水應急預案及水資源規劃編制工作框架指南》《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制定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1.3.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級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鎮人民政府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1.3.4長效管理,落實責任。農村飲水以保障飲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相應應急程序,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責任機制。

  1.3.5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4.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1.4.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1.4.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體系

  根據上級要求并結合我鎮實際情況,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結構如下:

  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小組),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水利站,聯系電話:xx。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指揮小組成員由以下構成: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指揮小組成員因工作原因變動時,由新任職人員自然遞補。

  2.3指揮小組的職責

  負責全鎮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全鎮農村飲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全鎮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及時掌握全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變化趨勢及對農村群眾飲水情況的影響,以便通過及時有效的實時調度和處理,最大限度地減輕因突發事件給群眾生活的不便和生命安全帶來的影響;指揮協調全鎮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4日常辦事機構及職責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水利站站長兼任,成員由水利站人員和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系員組成。

  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是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總指揮、副指揮長、成員單位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小組組長的指示。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鎮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等;承擔指揮小組日常工作。

  2.5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2.5.1鎮政府工作職責

  (1)負責做好本鎮行政區域內的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和應急工作,制定鎮安全飲水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負責各工程責任制的落實,負責組織好處理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力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時把損失降到最低。

  (2)在鎮范圍內,按行政區域劃清責任,將飲水安全工作從鎮到村層層進行分解,對行政村都要下達責任狀,督促其落實應急措施。

  (3)確定本鎮飲水安全工作重點,對飲水安全工程制定檢查維修制度,保證工程正常運行,組織應急搶險隊伍,配合鎮農村飲水安全辦公室做好應急搶險工作。

  (4)及時了解突發事件的險情和災情,掌握本鎮飲水安全受影響動態,按時上報災情信息。

  2.5.2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災情發生后,積極組織應急搶修,完成搶險任務。

  3.預防及預警

  3.1預防

  3.1.1信息監測及收集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的重點在于及時掌握險情和災情的發生,發展過程、變化趨勢以及對群眾生命和健康的影響、對農業生產的影響,以便通過及時有效的適時調度,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帶來的損失,因此,災情信息監測尤為重要。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負責全鎮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鎮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主要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指揮機構應掌握供水范圍、供水人數、水源狀況、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水源儲備情況,加強信息監測,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如實上報受災情況。遇險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由氣象站提供雨情,并向指揮部提供今后雨情變化,突發事件出現時,縮短上報時間。

  當水源水質遭受突發性事件而發生污染時,由生態環境部門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標及級別,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當因洪澇災害等突發性事件引起工程毀壞,由水利部門提供水情,及該區涉及水庫水位交化。險情出現時,每天一次。

  3.1.2信息報告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構筑物,人飲工程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3.1.3預防措施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①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農村飲水安全出現突發性事件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應急搶險的思想準備。

  ②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安全飲水工作組織指揮機構,落實責任人、應急搶險隊伍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應急搶險設備和服務組織的建設。

  ③工程準備。按時完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隱患的工程設施實施應急維修。

  ④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應急搶險物資,合理配置。在易受災鄉鎮應儲備一定數量的物資,以應急需。

  ⑤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司,確保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搶險通信暢通。健全水質測報站網、氣象測報站網,確保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⑥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2)預防措施

  ①認真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及設施的檢查維修,定期對全鎮范圍內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及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除平常的常規檢查外,每年的1-2月份做一次徹底的檢查維修。

  ②認真做好水源狀況檢查,對全鎮范圍內易出現水源枯竭、水質污染的區域,要定期進行檢測,生態環境部門對容易對水源造成污染的上游廠礦企業,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必要時可以責令停產,防止飲用水源遭受污染。

  ③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3.2預警

  3.2.1預警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

  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劃分為三級:

  (1)紅色預警Ⅰ級(重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并發布紅色預警:

  ①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農村2000人以上(含2000人,下同)或分散農戶4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③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或農村2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2)橙色預警Ⅱ級(較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農村飲水安全事件并發布橙色預警:

  ①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合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農村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不含1500人,下同)或分散農戶3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農村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③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或農村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黃色預警Ⅲ級(一般農村飲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農村飲水安全事件并發布黃色預警:

  ①因農村飲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分散農戶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農村飲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③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或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2.2預警發布

  指揮部在收到災害預警信息時,根據突發農村安全飲水事件的類別、不同的預警級別,起始時間以及影響范圍,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利用廣播、電話、手機短信和互聯網等多種形式發布預警信息,重要預警信息在電視節目中能即時插播和滾動播出。政府部門確保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用戶手中,使他們有機會采取有效防御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

  對應全鎮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三級。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村負責本村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因災情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災害,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蔓延,并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指揮機構報告

  4.2I級響應

  4.2.1紅色預警發布后,為I級響應。

  4.2.2響應行動

  由那彭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主持會商,指揮部成員參加。根據災情啟動應急方案,做出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并將情況上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密切監視險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以及工程調度,并立即派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進行技術指導。指揮部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及時發布災情通報,報道災情及應急措施。應急部門協調消防車臨時為災區應急送水,財政部門為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為災區緊急調撥抗災物資,交通部門為抗災物資運輸提供運輸保障。民政部門及時救助受災群眾。衛健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專業抗災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4.2.3方案啟動

  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I級響應,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抗災期。

  4.2.4宣傳動員

  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動員部署搶險救災工作;按照權限進行調度,及時控制災情,或組織強化救災工作。受災地區行政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各成員單位應將工作情況上報各級人民政府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4.3Ⅱ級響應

  4.3.1橙色預警發布后,為Ⅱ級響應。

  4.3.2響應行動

  由那彭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揮部主持會商,指揮部成員參加。根據災情啟動應急方案,做出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并將情況上報鎮抗旱指揮部。密切監視險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以及重點工程調度,并派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進行技術指導。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及時發布災情通報,報道災情及應急措施。受災地區的各級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到受災地區組織指揮搶險抗災工作。

  4.3.3方案啟動

  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搶險救災期。

  4.3.4宣傳動員

  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指揮部具體安排搶險救災工作;按照權限進行調度,及時控制災情,或組織強化救災工作。受災地區行政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抗災救災工作。

  4.4Ⅲ級響應

  4.4.1黃色預警發布后,為Ⅲ級響應。

  4.4.2響應行動

  由那彭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主持會商,指揮部成員參加,密切監視災情的發展變化,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并立即派現場工作組幫助調查、核實受災原因,并將救災的工作情況報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指揮部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

  4.4.3方案啟動

  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搶險救災期。

  4.5應急處理

  當飲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協調應急管理局,安排消防車臨時為災區應急送水,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4.5.1搶險救災

  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4.5.2醫療救護

  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4.5.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5.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4.6.5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當地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

  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盡快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5.2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5.3資金保障

  設立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由區水利局負責。

  5.4物資保障

  鎮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鎮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5.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5.6交通運輸保障

  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5.7治安維護

  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5.8技術保障

  為了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需要,調集鎮級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后期處置

  6.1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鎮級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6.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區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上報。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區衛生健康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6.3獎勵與責任追究

  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參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關的處分或處罰。

  7.附則

  7.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列入部門預案管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鎮水利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8

  為了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我鎮突發性飲用水源污染事故,保護生態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的穩定,提高我鎮飲用水源污染應急處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蟒河鎮區域內發生影響集中飲用水源及分散式水源的嚴重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

  (一)鎮政府成立飲用水源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指揮全鎮飲用水源污染的處置工作。

  發生一般或較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負責指揮應急處理和組織調查。

  發生重特大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時,由本鎮指揮部報縣政府環境應急處理機構并在其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本鎮指揮部組成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蟒河鎮環保所,辦公室主任由環保所長兼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處理專業組統一行動,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的各種信息。

  三、影響集中飲用水源安全的報告

  (一)發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后致使飲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證時,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向鎮衛生部門或鎮政府辦公室報告,鎮政府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和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接到環境污染報告與破壞事故報告的部門應及時動員受到污染威脅的居民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強行組織疏散。

  (二)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的24小時內報縣政府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三)事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四、突發污染飲用水源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一)發生集中飲用水源安全危險時,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上報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按指揮機構的指令實施事故處理。

  (二)指揮部下設9個專業組,各有關部門和專業組必須按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作出應急處理,完成各專業組的任務:

  1、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由鎮環保所、安監站、水保站,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2、現場保衛警戒組:由派出所、武裝部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疏散撤離險區人員和實施重要財產的搶救工作。

  3、衛生醫療救護專業組:由衛生院及就近各村村級衛生所專業人員組成,負責搶救受傷人員,保障醫療器械、血液和藥品的供給。

  4、交通運輸保障組:由派出所、交警中隊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組成。負責運輸車輛的組織和現場專業人員、設備的運送;保障道路的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對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礎設施保障組:由供電、電信、水保站等鎮相關人員組成,保障事故處理現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

  6、后勤物資保障組:由鎮行政辦、民政、財政等組成,主要負責提供搶險救援所需的資金、物質裝備,負責參加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處理組:由鎮指揮部、鎮信訪辦負責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鎮信訪辦組成,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9、宣傳報告組:由文化、廣播等單位參加,統一報道飲用水源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情況。

  (三)應急處理措施

  1、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質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技術特點和事故類別,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根據事故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檢測工作,必要時,應果斷迅速地劃定污染災害的范圍或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質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現實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術措施進行事故善后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組織落實。各成員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門飲用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并按各個專業組的分工,組織落實本部門專業人員和必備有專業設備、器材、物資清單。報鎮指揮部備案。

  (三)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相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熟悉本預案,使其明確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并組織訓練和演練。

  (四)各部門組成的各專業組要做到人員落實,裝備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將污染與破壞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對不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拖延執行指揮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9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防止和減少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地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保證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橫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行政區域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洪災、火災導致農村飲水安全水源工程、凈化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破壞。

  5.因人為破壞引發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他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原則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

  在鄉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分級建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建立相應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協作原則

  以鄉人民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原則

  突發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應急要求快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飲水安全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農村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采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圍降到最低程度。

  二、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一)Ⅰ級飲水安全事件

  Ⅰ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致使4個以上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4個以上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二)Ⅱ級飲水安全事件

  Ⅱ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造成2個以上4個以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2個以上4個以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三)Ⅲ級飲水安全事件

  Ⅲ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造成1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1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

  (四)Ⅳ級飲水安全事件

  Ⅳ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人以下死亡或25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5000人以下。

  2.因飲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一個或多個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斷。

  3.因自然災害或水源地水質污染造成農村一個或多個自然村水源地取水中斷。

  三、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鄉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組織領導全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黨政辦,主任由蒙思賢同志兼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各村(社區)也要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二)飲水安全組織機構的職責

  1.鄉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飲水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應急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財政、民政、衛生、鄉村建設服務中心、供電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全鄉范圍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鄉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突發性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組織指導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公安、水利、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存在隱患的工程進行不定期檢查;負責傳達和執行自治區、市、縣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鄉政府:負責組織響應全鄉因洪澇、干旱等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協助其他領域事故(事件)引發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擬定本鄉農村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制定本鄉應急預案;掌握本鄉農村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鄉農村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鄉農水站:負責協助全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管理,負責協助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協助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負責協助做好區域內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協助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棄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負責協助飲用水源水質監測。

  鄉財政所: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及時安排下撥;負責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鄉民政辦:負責對受災群眾,經災害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難且符合低保條件的受災家庭的生活保障工作。

  鄉衛生院、鄉衛計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派出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鄉文廣站: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

  鎮龍供電所: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和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3.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預案,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組織相關演練。

  四、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鄉政府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單位要成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電信部門要保障通訊線路的暢通。

  (三)資金保障

  由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鄉政府審批,申請調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

  發生應急事件時,各級應急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由鄉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鄉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有關單位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鄉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消防、水利、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

  (七)治安維護

  鎮龍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五、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1周內,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單位和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分別向市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鄉政府負責協調市水利局、市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待上級部門審批后組織實施。要繼續協助水利部門對水質的監測,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的要求,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鄉政府要對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鄉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鄉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10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鄉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農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浙江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麗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松陽縣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試行)》《松陽縣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在先,常備不懈。提高村民對農村供水安全的防范意識,把應對農村供水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預防預警措施,完善信息網絡建設,定期開展預案演練,做好應對農村供水安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屬地為主,專業處置。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分類管理、條塊結合、屬地村為主、專業處置的管理體系。鄉政府和各村委會按各自職責范圍做好農村供水安全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三)依法管理,措施果斷。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飲用水源日常管理與應急管理,維護公眾合法權益,使應對飲用水源污染事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飲用水源污染事件處置過程中做到反應快速,措施果斷,及時控制。

  四、適用范圍

  松陽縣四都鄉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農村供水安全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均適用本預案。具體包括:

  (一)化學性污染。以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污染飲用水源,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突發事件。

  (二)生物性污染。以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污染飲用水源,由此可能導致或已經出現腹瀉病、傷寒等(腸道傳染病的)暴發流行的.突發事件。

  (三)其他突發事故。如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

  五、組織體系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

  鄉政府根據農村供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鄉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農村供水安全的應急處置工作。

  1.鄉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鄉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實施本預案,研究、決定和部署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對農村供水安全提出應急行動要求,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指定現場指揮、副指揮和工作人員;根據事件的發展趨勢與處置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行動或適時宣布應急結束;指導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完成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3.辦事機構及職責

  鄉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工作。

  4.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

  辦公室主任由胡俊擔任,成員由谷凌峰擔任,日常事務由鄉防指辦牽頭,各相關科室共同負責辦理。

  (二)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處理鄉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傳達鄉應急指揮部決定的事項,并檢查督促落實;建立和完善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警機制,制訂、修訂和管理本預案;指導各村做好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準備工作;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人員培訓和應急知識普及工作;及時收集、分析農村供水安全的有關信息,向鄉應急指揮部提出處置建議。

  六、應急措施

  發生農村供水安全事件后,鄉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先期處置,防止污染蔓延,控制事態擴展,并向縣應急、水利等職能部門報告。同時啟動鄉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并按程序向上級匯報。根據農村供水安全的等級,鄉政府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具體如下:

  (一)發生飲用水源污染事件,鄉指揮部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好通知相關村村民停止用水,保護現場及時與政府部門聯系,分工負責處理控制和排除隱患。

  (二)保護現場等待上級部門調查取證污染事故發生原因和情況。

  (三)組織人員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排除隱患工作。

  (四)通知相關村干部組織村民投入應急預案工作,搶險、搶修、以及后勤工作,盡快恢復供水。

  (五)一旦發生飲用水源污染:各行政村應立即啟用備用水源,沿山村接用附近的地下泉水或山溪水,緊急情況下向縣指揮部報告調配縣消防救援大隊或社會車輛進行送水等。按照縣“一站一策”方案解決村民用水問題。

  (六)如發生由于飲用水污染引起人員中毒,應立即向上級醫療衛生部門匯報組織醫治搶救,以保證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七、信息發布

  農村供水安全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和政府應對措施,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八、應急終止

  農村供水安全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解除預警及應急措施,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也以撤銷。

  九、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工作由鄉政府和相關村負責,對農村供水安全造成的傷害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及時采取心理咨詢、慰問等有效措施,消除突發事件給人們造成的精神創傷。

  十、事件評估

  鄉應急指揮部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對事件造成的危害進行評估,對污染區的清理、污染物的處置、后續影響的監測、生態環境的恢復等提出對策和措施,并指導做好污染清除和生態恢復工作;對事件應急處置行動進行評價,總結經驗教訓,指出下步需整改的工作和本預案需修改的內容,編制應急處置評價報告,報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十一、結案歸檔

  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對整個事件有關的資料,包括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監測記錄、檢驗報告、信息分析、決策記錄、執法文書、調查處理總結報告等進行整理、補漏、分類、歸檔。

  十二、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

  鄉政府應建立和調整充實專業應急隊伍(名單附后),定期組織培訓和實戰演練,掌握農村供水安全的應急知識和方法,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二)醫療衛生

  負責四都鄉醫療衛生工作的西屏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建立農村供水安全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資源動態數據庫,明確應急醫療救治隊和醫療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專業特長等基本情況,并根據應急需要,制定醫療衛生設備、物資調度方案。

  (三)裝備物資

  鄉政府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搶險物資,做好相關物資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

  (四)資金保障

  鄉財政保障和設立一定的農村供水安全處置經費,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農村供水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所需資金。

  (五)監督管理

  做好飲用水源保護政策法規、水源突發事件預防與避險常識的宣傳工作,增強公眾自我防范意識和心理準備,提高公眾防范農村供水安全的能力。加強農村供水安全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和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培訓,要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定期組織農村供水安全實戰演練,磨合機制、鍛煉隊伍、完善預案,切實提高防范和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的實戰能力。對參加農村供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農村供水安全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漏報、瞞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附則

  本預案由松陽縣四都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十四、實施事件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11

  一、編制目的  

  為提高應對和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奉節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奉節縣20xx年夏秋季抗旱保生活供水方案》及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現狀,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標任務

  因地制宜、有針對性地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原則,統籌配置好現有水資源,從工程措施、調水措施、節水措施等多方面同時發力,嚴格計劃用水,開源節流,科學調度,千方百計保障群眾飲水安全。

  三、應急措施

  (一)調查水資源現狀。調查各鄉鎮(街道)在用水源、閑置水源、水庫、河流現狀,全面掌握我縣水資源儲備情況。(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委,各鄉鎮〔街道〕)

  (二)科學調度水資源。密切關注天氣和水情動態,根據降雨和水庫河流水量的變化,及時調整供水和用水計劃,做到科學調配,合理用水。(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三)努力增辟水資源。結合實際,增加一批水源,提升水源保障能力。全面維修、清洗和重新啟用閑置水源及其配套設備。有條件的通過引、攔、提、蓄等綜合措施增辟水源。在確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利用一切降雨時機盡量攔蓄雨水。(牽頭單位: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四)做好水質檢測。對新開辟的水源開展水質監測。做好水廠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和末梢水的水質檢測工作,確保飲用水源應檢盡檢。(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疾控中心、縣水資源管理中心、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五)強化節水措施。在做好科學調水、計劃配水、統籌用水的同時,強化節水限水措施,控制工農業用水,逐步壓減生活用水,落實循環用水、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資源利用率。農業生產用水少用飲用水源,想方設法調引河道、溝渠、山塘、地下水等非飲用水源,最大限度減輕飲用水源的供水負擔。(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農業農村委、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六)加強管理監測。沿河鄉鎮針對河流徑流量和水位持續偏低等情況,做好水位水質監測預警,加強調度,全力確保水庫、河流不出現水質性缺水。(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水電開發公司,有關鄉鎮〔街道〕)

  (七)實施人工增雨作業。不錯過任何一次有利的天氣條件,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最大限度地挖掘空中水資源,有效緩解地表旱情,增加河流、水庫水量。(牽頭單位:縣氣象局)

  (八)全面調查儲備運水車輛。調查全縣運水車輛(包括消防車、灑水車)和抽水泵等應急設備儲備情況,做好能夠調度50輛運水車提供送水服務的工作準備。(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自來水公司、縣水電開發公司、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街道〕)

  (九)強化送水服務。從水資源豐富的河流或水量較充足的水庫取水,或協調奉節境外水資源,通過運水車輛運送到各地缺水居民住宅小區和村社集中點,重點關注老弱病殘戶、特困戶、偏遠吊散戶、監測戶等重點人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十)保障桶裝水市場供應。調查全縣桶裝水市場儲備情況。研判自來水斷供時,桶裝水市場需求驟增可能出現的情況。縣內桶裝水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加大桶裝水的儲備量。提前協調拓展縣外桶裝水供入渠道,確保滿足市場需求,避免出現供不應求、群眾搶購等情況發生。(牽頭單位:縣商務委;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供銷聯社、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十一)大力宣傳節約用水。強化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群眾的節水宣傳,密切關注輿情,防止炒作,把握主基調,堅持正面引導,準確客觀報道。積極宣傳正面典型事跡,融洽干群關系,提高群眾滿意度。(牽頭單位:縣融媒體中心;責任單位:縣水資源管理中心、縣水電開發公司,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分級成立縣級、鄉鎮(街道)級、村(社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縣級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水利的副縣長任組長,縣應急局、縣水利局等單位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各鄉鎮(街道)主要領導為成員;鄉鎮(街道)級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具體業務站室負責人、各村(社區)書記為成員;村(社區)級領導小組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任組長,其他村(社區)干部、村(居)民小組長為成員。

  (二)隊伍保障。各單位積極發動本地本部門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積極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和獻愛心活動,幫助受災群眾尋找水源,協調運水、送水服務,協助做好節水宣傳等工作。

  (三)資金和物資保障。縣級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市對應急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鄉鎮和街道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強化本級資金籌措,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財政部門積極主動為應急工作籌措資金,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積極為應急搶險救災項目資金的撥付開通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確保應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加大應急物資儲備,及時補充和預置運水車輛、抽水泵、油料等物資裝備并前置到受旱地區。

  五、有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和街道是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的責任主體,針對轄區供水情況,制定鎮、村兩級應急預案,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統籌協調、分片包干、網格管理、動態排查監測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保障農村安全發展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縣水電開發公司針對各集鎮水廠制定應急預案,全力保障集鎮供水安全。各行業部門加大指導、組織、協調、支持和監督力度。

  (二)堅持全局觀念。各單位堅決服從縣委、縣政府的指揮調度,落實“全縣一盤棋”響應機制,統籌做好應急調水供水、備用水源調劑等工作。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確保水資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區和單位不得因犧牲本地本單位利益而產生消極懈怠和抵觸行為。

  (三)強化工作紀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將組織督導組,適時對有關地區、單位、用水大戶的節水保水防旱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沒有按要求落實本方案和應急措施執行不力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

  (四)爭取上級支持。縣水利局、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等部門要加強向市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請求在應急資金、物資(運水車輛、水泵等)和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提升我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能力。

  (五)規范信息發布。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旱情發展動態,強化旱情跟蹤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為應急救災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規范信息發布機制,統一對外口徑,凡涉及旱情災情的信息,有關行業職能部門提前與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會商研究,形成統一意見后發布。

  水是生命之源,自來水是人民生活的生命線。為確保供水安全,建立供水安全保障體系和供水應急系統已經刻不容緩。根據我鎮農村飲水工程供水現狀,制定本供水應急預案。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12

  一、編制目的及適用范圍

  (一)編制目的

  為指做好農村飲水季節性缺水應對工作,建立高效、快速的應急處理反應機制,最大限度地保障農村群眾特別是農村貧困群眾的飲水安全,鞏固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成果,根據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各鄉鎮農村集中或分散式供水工程因季節性缺水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處置。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特別是貧困群眾的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應急準備工作。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建立農村飲水季節性缺水供水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供水預案,確定不同等級事件的應對策略,落實供水保障責任。

  (三)統籌安排,分工合作。整合資源,統籌安排鎮各部門、各站所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

  (四)快速反應,有效控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以后,各有關部門和站所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保障飲水安全。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草林鎮農村飲水季節性缺水供水指揮機構為草林鎮農村安全飲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季節性缺水的供水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務辦,由水務辦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季節性缺水的供水保障工作。

  四、應急事件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T/CHES18-2018)中農村飲水安全的評價標準和我鎮實際,我鎮農村飲水季節性缺水應急事件主要有以下兩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使得農村人均可用水量低于35L/人日時。

  (二)因持續干旱導致河床或地下水位降低,使得我鎮圩鎮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設施無法取水時。

  五、預案的啟動

  當區域季節性缺水影響50人以上的飲水安全時,應當啟動季節性缺水供水預案。當區域季節性缺水影響人口在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飲水安全時,由各村委會視情況采取引導群眾到附近的水量充沛、水質合格的其它水源或集中供水工程取水,并組織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員等為體弱病殘、無法遠距離取水的建檔立卡貧困群眾送水。

  六、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

  1.集中供水由草林紅圩水務有限公司負責季節性缺水的日常監測信息和信息上報;分散供水由各村村委會負責季節性缺水的日常監測信息和信息上報。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2.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維修養護,建設和謀劃好應急備用水源,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物資。

  (二)預警

  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使得農村人均可用水量低于60L/人日時,應當發布藍色預警信息。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使得農村人均可用水量低于35L/人日時,應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

  (二)因持續干旱導致河床或地下水位降低,使得圩鎮集中供水工程無法取水時,應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

  七、應急響應

  當季節性缺水造成農村50人以上不到1000人的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Ⅱ級應急預案。當季節性缺水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由鄉(鎮)政府上報縣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Ⅰ級應急預案。

  1.工作會商

  鎮農村安全飲水工作領導小組在接到季節性缺水情況報告后,迅速組織我鎮水務公司、水務辦、鄉村振興辦、相關村委會和專家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鎮農村安全飲水工作領導小組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4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應急指揮部。鎮農村安全飲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備用水源調度等工作,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做好供水保障有關工作。

  草林紅圩水務公司在遭遇集中供水工程季節性缺水影響供水時應立即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并啟動公司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鄉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農村安全飲水工作領導小組報縣農飲辦備案。

  3.部門聯動

  鎮農村安全飲水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保障群眾飲水安全。

  水務辦負責提出供水保障計劃,指導集中供水工程采取分時段或分區供水措施,負責提出建設或啟用應急水源的技術方案。

  各村委會和鄉村振興辦負責組織結對幫扶干部和駐村工作隊協助鄉村做好季節性缺水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摸排工作,發動結對幫扶干部、駐村工作隊幫助體弱病疾的缺水貧困戶取水、蓄水。

  財政崗要及時籌措下撥季節性缺水的應急工作經費和建設資金,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調水費用及集中送水費用。

  4.宣傳動員

  各村委會和水務辦、鄉村振興辦應積極動員群眾積極參與到季節性缺水事件的供水保障,做好節約用水的宣傳工作。

  八、應急供水措施

  季節性缺水的'應急供水保障應區分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統籌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一)集中供水季節性缺水的應急供水

  1、有備用水源的優先啟動備用水源。同時,加強群眾飲水安全宣傳,引導群眾做好節水、蓄水措施。

  2、啟動備用水源后仍不能滿足供水需求的,采取分時段或分區輪流供水措施。視情況采取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關停或減少工商業用水。同時,要科學預判旱情發展,謀劃建設新的應急備用水源。

  3、當分時段或分區供水仍不能滿足生活飲水需求時,也無新的應急備用水源時,由水務公司向鎮政府報告后,由鎮政府聯系縣應急管理局采取送水車送水。

  (二)分散供水季節性缺水的應急處置

  1、當分散供水點附近有水量充足、水質合格的其它水源或集中供水工程時,應先引導群眾到其它水源或集中供水點有序取水。對身體條件無法適應遠距離挑水的,各村委會和鄉村振興辦要組織幫扶干部、駐村工作隊、鎮村干部或志愿者幫助其取水、蓄水。

  2、當分散供水點附近無其它合適水源或集中供水工程時,應當由所在村委會報告鎮政府,由鎮政府統一聯系縣應急管理局采取送水車送水。

  九、保障措施

  (一)物資保障

  黨政辦要協調各村委會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發生季節性缺水事件時,由水務辦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二)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建設圩鎮集中供水工程的應急備用水源,謀劃準備百噸千人工程的應急備用水源,優先采用水源條件好的水庫、山塘作為應急備用水源。

  (三)應急隊伍保障

  鄉村振興辦和各村委會要組織鄉村干部、結對幫扶干部、駐村工作隊、志愿者等作為應急送水隊伍,為身體條件不便的體弱病殘貧困群眾送水。緊急情況下由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協調應急管理部門,為農村居民集中送水。

  (四)治安保障

  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十、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警級別暫時規定

  Ⅱ級(一般):季節性缺水造成農村50人至999人飲水不安全。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和應對可能發生的供水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用水安全,維護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標準》、《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共供水突發事故。構成公共供水突發事故的主要因素有:

  (1)因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出現水源嚴重不足和取水困難;

  (2)水源或供水水質遭受生物、化學、放射性物質等嚴重污染;

  (3)主供配電系統因故癱瘓,消毒、輸配電、凈化構筑物等設施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倒塌或液氯鋼瓶發生爆炸、發生嚴重泄漏事故;

  (4)輸配水干管及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斷裂或突發災難,影響大面積供水;

  (5)地震、塌陷、洪澇等災害導致供水生產設施設備嚴重毀損;

  (6)戰爭、投毒、破壞或恐怖活動導致水廠停產等。

  1.4供水事故分級

  根據供水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緊急程度,將供水事故分為一級至三級三個級別,三級為最高級別預警。I級(一般)、Ⅱ級(重大)、Ⅲ級(特別重大),預警顏色分別為黃色、橙色和紅色。其中:

  I級預警:

  (1)水廠或加壓配水站的生產設施設備、配水管道等發生故障,或氯氣鋼瓶出現中度泄漏,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局部片區無壓、無水,且6小時內不能恢復。

  (2)荊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9米以下,羊莊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5米以下,水源地離心泵時常出現抽空現象,城區缺水率達10%、局部服務壓力不足、日缺水量1萬立方以上。

  (3)水廠生產工藝發生故障或受相關因素影響,使城鄉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4項常規檢測指標嚴重超標,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II級預警:

  (1)受突發性事件主要因素影響,使供水生產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全市大部分用戶無壓、無水,且12小時內不能恢復。

  (2)荊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2米以下,羊莊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8米以下,城區需水量超過10萬立方/日,水源地取水能力缺口達20%,城區日缺水量2萬立方以上。

  (3)供水水源或出廠水遭受嚴重污染,造成城鄉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一般化學、細菌學等部分指標超標,影響到居民用水安全的。氯氣鋼瓶大量泄漏,嚴重危及工作人員和周邊居民安全。

  Ⅲ級預警:

  (1)受突發性事件主要因素影響,使城鄉供水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嚴重下降,造成全市停水,且8小時內不能恢復。

  (2)荊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4米以下,羊莊水源地下水位下降20米以下,水源地取水量缺口達50%以上,城區日缺水量5萬立方以上,城區出現嚴重供水危機,工農業生產和居民生活用水受到嚴重影響。

  (3)供水水源或出廠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城鄉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毒理學、細菌學或放射性等部分指標嚴重超標,或氯氣鋼瓶爆炸或嚴重泄漏,造成工作人員傷亡,需緊急疏散周邊居民和人群的,必須立即停止供水。

  2.組織體系

  2.1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及職責

  2.1.1市政府成立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公共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啟動、指揮、部署、組織實施和督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水務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水務局、安監局、發改局、住建局、衛生局、環保局、財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國土局、公安消防大隊、供電公司、城鄉供水中心、北辛街道辦事處、羊莊鎮及滕州電視臺、滕州日報等。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作為日常辦公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水務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鄉供水中心主任兼任。

  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分析和上報預警信息;承接突發事件報告;根據現場處置指揮部對突發事件的判斷和建議,向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的建議;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突發事件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和處置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突發事件處置的指示和批示。

  2.2應急處置組織分工

  指揮部根據公共供水突發事件的等級和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專業組。專業組的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涉及的相關部門確定。

  2.2.1現場處置指揮部:由市水務局、衛生局、公安局、安監局、住建局、國土局、城鄉供水中心、北辛街道、羊莊鎮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組成。一般突發事件由市城鄉供水中心協調有關部門現場指揮,重大突發事件由市水務局局長擔任組長,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制定突發事件現場處置方案并指揮實施;組織有關專家對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協調領導各有關專業組開展工作,隨時向指揮部反饋突發事件現場的情況,執行指揮部的決策和命令,根據突發事件現場的具體情況建議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

  2.2.2搶險處置組:由市水務局負責,市環保局、衛生局、公安消防大隊、供電公司、城鄉供水中心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主要職責: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處置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方案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進行應急處置。

  2.2.3專家咨詢組:由市水務局負責,市安監局、衛生局、公安局、環保局、城鄉供水中心等有關單位專家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對現場搶險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對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給予對口技術支持,提出處置方案的建議,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2.2.4應急送水及供水監察組:由市水務局牽頭,市發改局、公安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城鄉供水中心等部門配合。主要職責:市水務局負責制定應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企業避峰用水方案等,開展節水宣傳教育活動,并對以上行為進行檢查與監督;市發改局負責落實企業避峰用水的`措施;市公安局負責維持交通秩序和社會穩定,避免搶水斗毆事件的發生;市交通局組織車輛配合運送應急生活用水;市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調配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等并送達指定地;市城鄉供水中心負責落實供水水源,安排應急供水計劃等工作。一般突發事件的應急生活供水由市城鄉供水中心負責。

  2.2.5環境監測組:由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衛生局參加,主要職責:負責污染物、污染源的監測、防治工作,對環境污染事故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處理,防止污染進一步擴大。確定事故危害區域,并通報危害程度和范圍。

  2.2.6事件調查組:應急處置結束后,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實際情況,成立突發事件調查組,市水務局、安監局、環保局、衛生局、公安局、監察局及新聞單位參加。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及時完成突發事件的調查報告,并提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的建議。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工作

  市政府統一部署協調突發供水事件的預防工作,市水務、衛生、環保、城鄉供水中心等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分別對供水質量(水質、水壓)和供水水源質量進行監管。

  ①加強對供水水質、原水水質及其生產設施設備的檢驗與檢測,掌握水質動態。

  ②開展突發供水事件的應急預案演練,做好相關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③建立供水應急保障隊伍,儲備應急救援物資。

  3.2預警與報警

  市城鄉供水中心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供水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預警和報警信息應包括:供水事件預警的級別、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警示事項以及應采取的相關措施等。

  3.3預警信息發布

  市政府收到預警信息后,安排相關部門證實突發供水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發生,初判其級別與類別后,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2)發布預警公告。

  I級(黃色)的預警由市水務局根據實際需要進行發布;

  Ⅱ級(橙色)的預警報棗莊市人民政府后,由滕州市人民政府發布;

  Ⅲ級(紅色)的預警報山東省人民政府后,由滕州市人民政府發布。

  (3)根據突發供水事件的級別與類別建立相應的應急保障機構。

  4.應急響應

  4.1情況報告

  4.1.1報告程序

  (1)供水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應急處理電話向供水24小時服務電話5534111報告。接到報告后,城鄉供水中心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

  (2)重大事故一經確認,城鄉供水中心應將事故情況報告市水務局。若系水源、傳染性疾病引起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同時報市環保、衛生等部門。

  (3)特別重大事故一經確認,市水務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

  4.2分級響應機制

  4.2.1Ⅰ級預警的響應與處置

  4.2.1.1突發供水事故造成局部片區無壓、無水的,市城鄉供水中心成立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按預案組織處置,做好解釋工作,增派搶修人員進行搶修,派供水車臨時供水。氯氣鋼瓶發生中度泄漏的,應立即啟動氯氣泄露應急預案,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身著防化服實施現場封堵。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市水務局。

  4.2.1.2天氣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的,市城鄉供水中心成立應急供水工作組,啟動一級預警響應,將荊泉水源地抽空的離心泵更換為深井泵取水,供水生產部門加大水源地水位、水質觀測密度,加強值班值守,科學調度,合理調控供水機組,保證城區用水需求。

  4.2.1.3供水水質檢驗項目中個別指標超標的,值班人員發現水質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水質檢測站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4.2.2Ⅱ級預警的響應與處置

  4.2.2.1突發供水事故造成全市大部分無壓、無水的,市城鄉供水中心應立即報告市水務局,張貼停水通知,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停水通告,增派搶修人員進行搶修,派供水車臨時供水。

  4.2.2.2天氣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較大下降的,將荊泉、羊莊水源地原有深井泵更換為高揚程深井泵取水,啟用羊莊水源廠東側2眼水源井,與羊莊水源廠輸水管道并網,一并將羊莊鎮西石樓水源地2眼水源井輸水管道與羊莊水源地輸水管道并網向城區輸水,緊急征用國泰化工水源井,升級羊莊水源廠至第三加壓水廠輸水管道,同時對高耗水工企業生產用水采取限量供水,限制城區園林綠化、洗浴、洗車等特種服務行業用水,保障居民生活和醫院、學校等公用事業用水。根據實際供水量,將用水指標分解落實到戶,按戶核定用水指標,實施階梯水價。早、中、晚時段保壓供水,其它時段低壓供水。

  4.2.2.3供水水源或出廠水遭受嚴重污染的,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水質檢測站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氯氣鋼瓶發生大量泄漏的,應立即啟動氯氣泄露應急預案,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身著防化服實施現場封堵,并迅速劃出警戒范圍,派人警戒。對事故現場中毒人員或搶修中出現的中毒者立即送醫院搶救。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大面積泄露時,應迅速報119。

  4.2.3Ⅲ級預警的響應與處置

  4.2.3.1突發供水事故造成全市停水的,市城鄉供水中心應立即報告市水務局和市政府,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停水公告,并落實備用水源,安排應急供水計劃。市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調配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等并送達指定地;市公安局負責維持交通秩序和社會穩定,避免搶水斗毆事件的發生;市交通局組織車輛配合運送應急生活用水。

  4.2.3.2天氣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嚴重下降的,關停高耗水工企業生產用水和園林綠化、洗浴、洗車等特種服務行業用水,按早、中、晚三個時段實行定時供水。市環保、衛生防疫部門加強水源地周邊污染源治理和水質檢測,確保水源水質安全。

  4.2.3.3供水水源或出廠水遭受重大污染的,通過各種媒體通知單位、企業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應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利用自備的水池、集水池及自備容器等設備儲水。全市擁有自備水源的單位,要開足設備,保證供水,并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符合飲用水標準方可飲用。對滕州市的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統調配,并考慮從周邊等城市調運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等,無償發放給居民飲用。氯氣鋼瓶爆炸或嚴重泄漏的,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身著防化服對現場泄漏的液氯鋼瓶進行投石灰、放水等緊急處理,并報市安監局啟動滕州市危險化學品搶險等相關應急預案。對事故現場中毒人員或搶修中出現的中毒者立即送醫院搶救。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大面積泄露時,應迅速報119和110。

  5.監督與管理

  5.1應急處理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制。

  5.2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時遲報、謊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失職、瀆職以及阻礙和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供水中心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3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14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飲用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飲用水事故處理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應急預案。

  (一)飲用水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幼兒園領導,教育局、保健醫生,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幼兒園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幼兒園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保健醫生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飲用水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倉庫存水處。通知供水單位到校接受調查。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幼兒園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幼兒園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二)飲用水供應中斷

  如幼兒園飲用水短期(臨時)中斷供應:

  (1)幼兒園可安排食堂人員及時在幼兒園的主要通道處設置溫開水供應點,保證幼兒飲水的正常供應。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指導楊灣鎮農村飲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望江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并結合望江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楊灣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化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6)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水廠供水故障應急預案

  根據停水時間長短,將水廠供水故障分為三級,其中一級的級別為最高。

  2.1三級∶短時故障停水,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TU,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紫銅管泄漏,紫銅管與鋼瓶連接處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公司負責人。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班長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組織人員維修。搶修工作完成,撤離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運行班長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廠長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運行班長和機電維修班長

  2.2二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四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5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加氯管線泄漏,加氯設備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后,判斷事故等級,將發生故障情況報告公司負責太和供水熱線。

  3.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搶修。分管經理到達現場,協調公司有關部門參與搶修,發布停水信息,與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分管經理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公司負責人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

  2.3一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鋼瓶閥門和絲堵的密封面失效泄漏,液氯鋼瓶易溶塞泄漏,液氯鋼瓶瓶身輕微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發生故障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和供水熱線。公司總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及時向鎮政府領導和縣住建局、縣水利局報告,向用戶發布停水信息。

  3.搶修措施

  廠長及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與上級領導和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恢復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熱線,向上級領導報告。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

  3.供水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3.1.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級及應急處理措施

  根據我鎮各水廠實際情況,將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為三級,其中-級的級別最高。

  1.三級∶指管道口徑在DN50以下的爆管,關閥后影響100戶以內正常供水的。

  1.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管線分公司搶修隊應立即到達現場,確定影響供水范圍,報水廠廠長和楊灣鎮政府辦公室。

  1.2搶修負責人∶水廠搶修隊隊長。

  1.3搶修措施∶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

  1.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1輛、發電機1臺、φ50水泵1合。

  1.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立即開閥送水,報公司經理和供水熱線。

  2.二級∶指管道口徑在DN50~110之間的爆管,關閥后影響整個自然村或影響10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水點在重點地區、重要道路的。

  2.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報鎮供水分管負責人和鎮政府辦公室。由鎮政府責令所在村向影響區域用戶發布停水信息。

  2.2搶修負責人∶水廠廠長。

  2.3搶修措施;由搶修負責人現場指揮,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搶修。水廠廠長到達現場,協調水廠有關人員參與搶修,協調交警部門疏導交通,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按要求擺放供水搶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標志,夜間照明、反光標志要準備齊全,對在4小時內不能完成的搶修,必須進行圍擋。

  2.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2輛、挖掘機1輛、發電機2臺、φ50、φ100水泵各1臺。

  2.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并報水廠負責人和當地政府。

  3.一級∶指管道口徑在DN110~200之間的爆管,停水影響100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點在重點地區、重點道路的。

  3.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報供水熱線。由供水熱線發布停水信息。由水廠負責人向當地政府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必要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2搶修負責人∶水廠負責人。

  3.3搶修措施∶由搶修責任人現場指揮,組織公司相關人員參與搶修,與交警部門聯系疏導交通。公司負責人到達現場,協助搶修,與新聞媒體和用戶溝通聯絡。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關閥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按要求擺放供水搶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標志,夜間照明、反光標志要準備齊全,對在8小時內不能完成的搶修,必須進行圍擋。

  3.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2輛、挖掘機1輛、8噸吊車1輛、大貨車1輛、發電機1臺、φ50水泵2臺、φ100水泵2臺。

  3.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并報水廠廠長、政府分管領導、上級主管部門等。

  3.1應急響應

  1.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

  由水廠廠長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水廠廠長組織管道搶修,并負責對水廠內部各級人員發布信息。

  對外部信息發布由水廠辦公室主任負責,包括向用戶、上級領導、媒體、交警隊等。

  2.搶修指揮部的設定搶修指揮部設在水廠本部。

  3.事故升級在搶修工作中,搶修負責人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認定事故等級,需要三級升二級、或二級升一級時,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同意升級后,及時通知供水熱線,并根據相應的級別,增加搶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三要三隨"

  4.1要備足備品備件,做到隨用隨取;

  4.2要保障搶修設備正常完好,做到隨到隨用;

  4.3、要搶維修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到隨喊隨到。

  5、備品備件及責任人

  5.1鋼管∶DN200、DN160、DN110、DN90鋼管或鑄管各儲存不少于100米。

  5.2管箍∶DN200、DN160、DN110、DN90大小頭各10個,DN200、DN160、DN110、DN90管箍各10個。

  5.3快速水泥∶快速水泥不少于300公斤。

  5.4油麻∶油麻不少于200公斤。

  4.水源水質事件應急預案

  4.1水源水質事故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1.三級∶一般水質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濁度增高時。可通過合理調整凈水劑投加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凈水效果。

  高藻期原水澡類含量高,處理難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廠水難以達標時,水廠應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液氯,并適當提高加氯量,提高預氯化效果。

  原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出廠水水質可以達標時。水廠化驗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2.二級∶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原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環保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報經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批準,并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一級∶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體發生突發性化學污染事故時,如投毒、運輸車輛側翻、化工廠泄漏等。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水廠廠長、楊灣鎮分管領導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環保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水源水質的監測應沿著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斷面采集水樣檢測或在取水口上游2公里處的斷面采水檢測,同時可采取生物監測措施,若生物監測出現異常情況或化學檢測超出允許濃度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通過新聞媒體告之用戶停止用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4.2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化驗室要向水廠廠長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鎮分管領導,由鎮分管領導現場指揮,水廠廠長和化驗室全力以赴,并會同縣環保局和縣衛生監督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置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鎮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到達現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辦公室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將水體受污染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

  5.附則

  5.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5.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供水應急預案 16

  (一)目的

  為確保我縣主要區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低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廣大居民的生活,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制定抗寒保供組織方案,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堅持問題導向,召開抗寒保供專題會,部署落實防寒保供各項工作,提前梳理排查安全隱患,實現全方位排查、確保防寒保供工作做實做細致,保障冬季供水安全。

  2.科學預防,做好宣傳

  提醒廣大居民繼續做好自家用水的防凍工作,提高防凍和自救意識。對用戶做好戶內水表防寒防凍知識宣傳,對家中的水表、水管等裸露的供水設施用廢舊的.棉絮進行包裹,夜間關窗保暖;如果氣溫在0攝氏度以下,可稍擰開龍頭使水流成線,保證管內自來水的流動來防止凍結。

  3.制定措施,加強巡查

  客戶服務中心加強管網巡查人員的配備力量,加大對管網、閘門、消防栓、水表的檢查工作,搶險堆實行24小時雙班值勤,遇到突發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及時報修

  一旦發生管道凍結無水現象,請關閉表前及室內閥門,少許擰開龍頭(消除由于水凍體積膨脹而帶來管道內壓力,避免管道或管件開裂),請及時撥打縣自來水公司24小時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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