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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0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1
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作體制,加快形成科學管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營,服務監管體系,為保障農村飲水安全,讓廣大群眾吃上安全水、放心水,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水是萬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以實現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加強對農村飲水抗旱保障工作的領導、確保順利推進各項工作成立了太和鎮農村飲水抗旱保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
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四、季節性缺水應急處理措施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二)因水質污染等其他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正常供水。
1.尋找新的水源;
2.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
3.采取應急定點、定時送水。
五、保障措施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一)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二)尋找新水源點
采取增設水源點與原蓄水池并網方式解決;無新水源點,具備打井(壓水井和深井)條件,采取打井方式解決;既無新水源點,又不具備打井條件,采取送水方式解決。
六、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鎮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鄉各村(社區)季節性缺水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鄉季節性缺水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柳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解決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鄉范圍內各村(社區)
因發生季節性缺水或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大坪鄉季節性缺水供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鄉相關村季節性缺水供水的應急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在鄉安辦,由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協調聯系相關季節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二)職責分工
1、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及時了解掌握各村季節性缺水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工作。
(2)審定全鄉各村季節性缺水應急工作預案。
(3)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大坪自來水廠、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鄉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起草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
(2)負責全鄉農村季節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應急加固、恢復重建或準備蓄水設備工作。
三、季節性缺水供水事件分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三)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應急預案體系
季節性缺水供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二級
(一)全鄉應急預案:鄉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和湖泊局備案。
(二)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鄉政府備案。
五、預防和預警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六、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1)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鄉政府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缺水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鄉級應急預案啟動,各村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
當發生季節性缺水時,要啟動相應預案。
(1)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協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鄉供水應急領導機構派出工作組,指導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鄉直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縣工作組抵達時配合做好應急供水工作。
(三)應急處理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購買蓄水設備,組織技術人員對飲水設施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應急處置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季節性缺水。
1、啟用備用水源(東沖水庫、橫嶺水庫);
2、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方便用戶有序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鄉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八、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各村(社區)要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確保在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物資保障大坪自來水廠和鄉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供水應急需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四)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派出所要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九、應急結束
當季節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鄉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統籌做好新建或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滿足或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3
為確保縣城(南白、龍坑)供水安全,解決因低溫凝凍災害造成的供水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水時間、縮小停水范圍、降低停水損失,保證縣城正常供水,想方設法最大程度地降低低溫凝凍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縣城生產生活秩序正常,特制訂如下供水防凍應急搶險預案:
一、適用范圍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縣城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并報上級應急辦,各搶險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二、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供水設施防凍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由公司經理文榮毅任組長,各副經理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實施供水設施防凍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特殊情況離開城區1天以上要書面向組長請假并明確其授權代理人。成立6組應急搶險小分隊(每組5人以上)和管線巡查組(3人),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
三、材料、設備的儲備及預防措施
(1)水廠部分:
1、水廠要準備好大量的防寒防凍物資,包括草袋、食用鹽、防凍液、電熱絲、石棉保溫材料等;
2、對廠區內的加氯加藥管道、生產用水管道、閘閥等易受凍部位用保溫材料進行包裹覆蓋,確保各類設備的良好運行;
3、針對冬季特點,合理調節水處理工藝,確保生活飲用水水質達標;
4、對水泵、泵房進行防腐保溫處理,為設備正常運轉提供保障;
5、24小時值班備勤,人員和設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2)管網部分:
1、安裝公司保證庫房儲備足夠的搶修所需常用材料;
2、備好發電機、焊機、風鎬、水泵等搶修必備設備;
3、展開拉網式普查,維護閘井、表井、閥門、確保大小管道安全暢通;
4、公司的4臺搶修車必須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證搶修的需要。
(3)水表部分:
1、營業所保證在任何時間都能領到搶修所需常用材料;并保證足夠的水表儲備,滿足各種可能出現的水表更換需求。
2、展開拉網式普查,通過短信、電視、電子顯示屏等方式提醒用戶采取防凍措施、確保水表正常運行;
3、營業所人員輪流值班,保證搶修或更換水表及時到位。
四、信息傳遞
辦公室和客服中心24小時負責各方面水表凍壞、水管凍裂和各種報漏信息,值班人員對受損地點、漏水狀況和報告人電話等作好詳細紀錄,及時經信息反饋至分管副經理,重特大事件及時報告公司經理。
五、現場組織
搶修人員在接到搶修通知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首先進行關閥止水,然后設立搶修標志,再進行搶修施工。
一、二級搶修要有分管生產副經理等負責人在現場負責組織協調。
六、搶修時限
供水管網搶修按公司對外服務時限承諾要求處置;水廠設備故障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水表凍壞要求在24小時內更換;用戶進戶水管的地面部分要求在24小時內修復;用戶進戶水管的墻面部分要求在48小時內修復(如天氣惡劣則待施工條件許可后開始施工)。
七、應急措施
管網搶修時間超過24小時且停水范圍較廣的,由公司搶修領導小組組長決定啟用臨時供水措施,通過開啟消火栓或申請消防車免費為停水區居民送水等措施。
八、應急預案終止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搶險領導小組批準,由搶險小組組長宣布終止。
九、應急預案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周密部署,強化責任,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2、各部門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并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部門必須無條件執行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
4、一旦啟動應急預案,應急分隊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防凍搶險所需車輛、設備和材料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十、資料的歸檔和總結
冬季供水防凍應急搶險處置完畢,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出具處理總結報告及整理歸檔資料。總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件基本情況、事故原因分析、處理措施、處理效果和結語。歸檔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電話記錄、巡查記錄、現場照片、事故處理總結報告等。
護送。
4、后勤組切斷一切電源。
5、疏散組和后勤組疏散人員和物資到安全區域。
6、救護組發現人員傷亡應及時組織搶救,并向上級領導及時匯報。必要時聯系110、120,采取搶救措施。
防范措施
1、各班組織好安全監督小組,選好小組長,要求各小組的學生互相監督,以使所有學生嚴格履行安全公約。
2、班主任經常對學生進行水、火、電、交通、飲食、文化娛樂、迷信、賭博等方面的教育,增強其自救、自律安全意識,促使學生自覺遵守。
3、教育學生無家長帶領不得外出游泳,嚴禁到深水塘、水庫等深水處洗澡,雨天不外出。
4、要與學生家長簽定《安全防險責任書》,明確責任,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暴風雨天氣要聽從應急小組指揮,配合學校的應急預案,實施安全轉移、護送學生的任務。
6、與周邊村莊、小區聯系,請他們幫助做好學生安全防險工作。
7、學校安排假期值班,隨時了解假期的安全防險情況,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對以上汛期安全管理目標,學校隨時檢查。屬玩忽職受,措施不得力,導致汛期學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視情節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4
為保障歷城區廣大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在極端嚴寒天氣下,切實做好安全供水工作,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落實防寒保溫措施。
一是平原水廠提前組織對供水設備和管線進行隱患排查,對可能受低溫影響的設備和管道及時采取防凍措施,確保設備和管道在寒潮來臨時能夠正常運行。
二是山區地質特殊,凍土層較厚,土體的凍脹可能會造成管道損壞,加強對供水設施的巡查維護,室外自來水立桿進行保溫處理,確保供水設施正常運轉。
2、做好山區自來水儲備。
由于冬季降水量減少,機井內水位可能會下降,針對部分山區村莊短時間水源不足情況,村民家中都備有水窖、蓄水池等儲水設施,提前將蓄水池儲滿水,保障日常用水。
3、做好水質跟蹤檢測。
增加水質檢測頻率,科學投加藥劑,調整水處理工藝,確保水質達標。對群眾反映的水質變化問題及時采樣檢測,對采樣不合格水源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對合格水樣第一時間公布檢測結果,消除群眾顧慮,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各項工作。
4、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加大了對所轄供水設備和管線的檢查力度,加密巡查頻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避免出現管線冰凍現象;對于48小時內無法正常供水時利用車輛進行供水。各街道加強巡查維護、應急送水等措施,保障冬季安全供。
5、保障信息暢通。
通過12345熱線、各街道水務干部及時了解、處理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有關供水問題,做到及時處理,件件有落實。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5
為確保黃州城區供水安全,應對因凍害造成的供水危機,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水時間,縮小停水范圍,降低停水損失,保證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訂如下防凍搶險供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冰凍期間城區正常供水,黃岡市自來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凍搶險指揮部,機構設置如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另外根據防凍工作實際情況,指揮部下設四個應急小組,具體設置如下:
第一小組:安全生產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二小組:管網搶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三小組:后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四小組:新聞聯絡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預案啟動及具體辦法。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城市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搶險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防凍搶險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建委備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三、應急準備:
各應急小組根據搶險工作安排,及時就位,具體分工如下:
第一小組:負責兩水廠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運行,并保證能隨時啟動水廠各項應急預案。
第二小組:迅速成立20人的搶險突擊隊到營業所集中統一調配,負責城區管網的搶修工作,及時快捷地應對管網突發事故,保證管網正常供水。
第三小組: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物資、設備供應及儲備,并保證質量和數量;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車輛,保證各單位通信暢通;保證公司職工的`勞保、防護用品。
第四小組:負責應急預案對外宣傳工作,包括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停水對外公告以及用水設備防凍措施和辦法的宣傳,并負責收集和匯總各應急小組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匯報。
四、防凍搶險保供水應急處理程序
1、險情發生后,第一知情人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小組報告。
2、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及時到達現場,詳細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搶險指揮部報告事故的具體情況。
3、搶險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作出處理決定,由各責任小組進行實施。
4、各應急小組應將事故處理情況定時向指揮部匯報,并向指揮部提交險情分析報告。
五、應急預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
2、各應急小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并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應急小組應無條件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指令。
4、各應急小組組長和公司調度中心主任在預案實施期間每日下午3時30分向指揮部匯報當天工作情況,重大決定應經指揮部批準后方可執行,搶險人員在接到通知后30分鐘趕到現場。
六、各生產單位密切關注近期天氣變化
各單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搶修、維護恢復工作,盡早做好人員安排。各項搶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門出現問題要追查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將作行政處分。
七、應急終止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市應急辦、市建委批準,由應急搶險指揮部指揮長王漢良宣布終止。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6
為了確保我鄉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鄉鎮、街道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鄉水利工作站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鄉長羅富松任組長,分管領導鄒仙華任副組長,水利站負責人、各村書記(主任)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沙蕪鄉水利站站長李霖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各村應在各供水站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鄉水利工作站及各村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員及電話詳見附表)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噸萬人水廠、重點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春節期間每天通過微信、短信實行“零報告”制度。
2、春節期間鄉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鄉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鄉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鄉水利工作站將在鄉內主要媒體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地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地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鄉水利工作站和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
3、鄉水利工作站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鄉應急管理站接警后,根據險情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報縣政府值班室備案。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7
為了確保我鎮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村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護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假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鎮長邱生洪任組長,分管領導王曉華任副組長,水利站干部、各村書記(主任)、管水人員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各村應在公告欄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
2、春節期間鎮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鎮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鎮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鎮水利工作站將在鎮相關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村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村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鎮水利工作站和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3、鎮值班人員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鎮黨政辦上報險情。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8
一、組織機構和工作原則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由市城管、水利、財政、公安、衛生、建設、環保、消防、供電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負責對供水應急事件處理的統一指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城管局,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二)供水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統一調度、保障重點、計劃供應、節約用水,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原則。
(三)應急期供水優先順序
1、居民生活和黨政機關用水;
2、學校、醫院用水;
3、重點工程用水;
4、賓館酒店用水;
5、重要園林、綠地用水;
6、一般工業、建筑業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點保障區域
1、城區主要居民生活區;
2、市委、市政府辦公區;
3、學校和醫院;
(五)在供水應急期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搶險的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權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在應急搶險結束后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xxx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為保證城市供水,調用農業等其它用水造成損失的,給予適當補償。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積極參加供水應急搶險救災的'義務。對在應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二、預防和應急準備
(一)水利、城管、財政、公安、衛生、建設、環保、消防、供電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制訂本單位供水應急預案,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供水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供水應急領導組織機構及聯系方式;
2、供水應急工作方案;
3、供水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儲備和調度;
4、供水應急信息收集、上報制度;供水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培訓和演練。
(三)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職責
1、協調和督促供水安全隱患的處理,核定重點單位供水調度方案;
2、根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命令,發布供水應急公報;
3、編制全市供水應急搶險經費、物資年度計劃,并監督管理供水搶險經費、物資的使用;
4、監測、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收集、報告險情、災情及搶險救災情況;
5、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授權,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
6、完成市供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供水企業供水應急期間的工作職責
1、建立內部完善的安全供水保障體系,并制定科學有效的供水應急方案報市政府批準;
2、設立企業內部供水應急指揮系統并定期演練應急措施方案;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9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 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村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 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 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 應急機構及職責
(1) 應急機構
成立菜花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歐陽中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余霆(鎮長)、王斯(人大主席)擔任,農業辦、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辦主任徐運川兼任。各村(社區)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鄉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三、預防與預警
重點預防對象及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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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編制目的
為及時、妥善處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以保障高壩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編制依據
根據《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條例》、《xxx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涼州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河流洪水、內澇災害、山洪災害、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堤防決口的次生衍生災害。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抗旱防汛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抗旱防汛的現代化水平。
抗旱防汛工作實行各村委會主任,各單位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村、分單位負責。
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和堅持執行防抗結合的原則。
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堅持依法抗旱防汛,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
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堅持抗旱防汛統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在充分利用水資源的同時,要切實保護好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組織指揮體系
xx鎮人民政府設立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災害突發性事件應對工作,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組織機構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鎮長和武裝部長任副組長,成員為:鎮政府辦公室、鎮水管站、派出所、國土所、鎮財政分局、鎮民政辦、鎮統計站、鎮農技站、畜牧站、林業站、學區輔導站、供電所、鎮衛生院、鎮廣播站構成。
職責分工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全鎮抗旱防汛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抗旱防汛搶險的各項政策、規章和制度以及上級抗旱防汛指揮部調度指令和批準的防洪搶險預案;及時掌握全鎮旱情、水情、汛情、災情,組織實施抗旱減災措施、抗洪搶險、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政府辦公室:負責執行鎮黨委、鎮政府及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發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災等決策、指令,督促有關站、所履行職責,并監督協調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鎮武裝部:負責全鎮抗旱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訓練等工作。根據汛情、災情需要,協調民兵連隊協助政府擔負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及執行重大防洪搶險任務。
鎮水管站:負責全鎮防汛搶險及所屬重點水利渠系的運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鎮抗旱防汛搶險各類預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預報,;負責實施全鎮抗洪搶險工作的技術指導及
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抗旱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緊急防汛期間協助防汛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偷竊防汛物資、破壞防汛工程及通信設備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好抗旱防汛搶險的治安保衛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勘測、預報和預防工作;負責全鎮范圍重點區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及泥石流防御預案的制定和落實。
鎮財政分局:負責落實、解決防汛搶險經費;及時下撥省、市、區下達的抗旱、防汛投資并監督使用;根據防汛搶險和水毀工程修復的急需程度,籌措、調劑、落實防汛經費。
鎮民政辦:負責全鎮水旱災害的調查評估,做好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鎮統計站:統計旱情、汛情、險情、災情,并及時做好上報工作。
鎮農技站、畜牧站:負責做好本行業的抗旱防汛搶險工作,及時準確掌握水旱災害動態,組織、協調、落實災區農、牧業減災、救災措施。
鎮林業站:負責全鎮造林地抗旱保苗預防工作。
學區輔導站: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學生不到水庫、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時掌握并上報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況,做好學校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供電所:負責全鎮抗旱防汛及抗洪搶險期間電力設施的安全運行和電力供應;發生緊急情況,線路中斷時,要及時派出專業技術人員搶修,確保防洪搶險的電力供應。
鎮衛生院:負責組織災區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緊急情況發生后,要立即組織衛生醫療救護隊進入受災區域,及時救治和運轉傷病人員,做好災區災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鎮廣播站:負責根據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時向群眾發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搶修、抗洪救災知識的宣傳
指導工作,做好嚴厲打擊盜竊防汛物資、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等犯罪行為的.宣傳報道。
3預防及預警機制
預防預警信息
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預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災人口、農作物、群眾財產;工礦企業設施;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設施等方面的災情損失。
(2)洪澇災害發生后,受災村組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受災情況,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迅速收集匯總災情,全面掌握救災情況,并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突發重大險情或重大災情,應在第一時間內采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情況,同時組織核實災情,并及時將核實的災情上報。
旱情信息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各村應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出科學依據。
災害發生后,各村組及時收集旱情災情動態信息,并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重大抗旱行動應隨時上報區抗旱防汛指揮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預防預警行動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和干旱災害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組織領導機構,落實抗旱防汛責任人、抗旱防汛隊伍及預警措施,加強抗旱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重點地段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問題的堤防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準備。編制、修訂、完善各類抗旱防汛應急預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制定嚴格的抗旱水資源調度方案和節水限水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河流堤防險工險段,要制定工程搶險方案。
(5)物資準備。按照各村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須的防汛物資,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以應急需。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可按險情、災情需要統一調配抗旱防汛物資,以應急需。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11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飲用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飲用水事故處理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應急預案。
(一)飲用水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幼兒園領導,教育局、保健醫生,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幼兒園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幼兒園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保健醫生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飲用水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倉庫存水處。通知供水單位到校接受調查。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幼兒園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幼兒園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二)飲用水供應中斷
如幼兒園飲用水短期(臨時)中斷供應:
(1)幼兒園可安排食堂人員及時在幼兒園的主要通道處設置溫開水供應點,保證幼兒飲水的正常供應。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12
一、水源水質事故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1、一般水質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源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渾濁度增高時。可通過合理調整凈水劑投放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效果。高藻期原水藻類含量高時處理難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廠水難以達標時,水廠應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氯,并適當提高加氯量,提高預氯化效果。
源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水廠源水水質可以達標時,水廠化驗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2、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源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有關部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的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報經供水主管部門批準,并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用戶,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質發生突發性化學污染事故時,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協同有關部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水源水質的監測應沿著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斷面采集水樣檢測或在取水口上游斷面采水檢測,同時可采取生物監測措施,若生物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化學檢測超標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通過媒體告知市民停止用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4、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化驗室要向水廠廠長和中心化驗室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聽從總經理指揮,水廠和化驗室全力以赴,并會同有關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理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水廠廠長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將水體受污染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
二、水廠供水故障應急預案
1、一般突發故障停水
a、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臨時停水,能在短時間內恢復供電的。
b、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短時恢復的。
c 、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EU,能在短時內修復的。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水廠廠長并通知機電維修人員。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處理,工作完成后,撤離安全防護設施,恢復供水。恢復供水后將維修信息反饋至水廠廠長。
搶修責任人:技術部經理
4、嚴重突發故障停水
a 、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12小時內修復的。
b、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12小時內修復的。
5、信息通知
故障發生后,運行人員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發生故障的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
6、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現場組織指揮,協調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設施,恢復供水。恢復供水后將維修信息反饋至公司總經理。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13
1.總則
1.1目的
為做好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應急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指揮應急工作,各部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供水企業及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依據職責分工,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和應對緊急情況。
1.2.2統籌安排,各負其責。依據行政區域、供水范圍、突發事件性質,建立分層分級、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應急處理體系。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指揮、協調、處理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供水企業按照職責負責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1.2.3保障供水,常備不懈。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優先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用水,同時將保證重要公共場所、自治區及南寧市黨、政、軍、警重要機關(部門)用水。各級政府、市直有關部門、供水企業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機制,加強演練,做到平戰結合。
1.3編制依據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1.3.2《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等相關行業標準。
1.3.3《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南寧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指導性文件。
1.4適用范圍
1.4.1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1.4.2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指由于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發生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事件(地震、臺風、洪災、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庫大壩(攔河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統設施設備發生事故引起的突發性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毀壞、嚴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輸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區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傳染性疾病爆發、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各種自然災害、事故等引起的供水突發事件。
1.5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等級分級
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可控性、影響城市供水居民人口數量和供水范圍的嚴重程度,事件等級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5.1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件:
1.5.1.1受影響居民人口40萬以上;
1.5.1.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50%以上。
1.5.2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Ⅱ級(重大)供水突發事件:
1.5.2.1受影響居民人口30萬~40萬;
1.5.2.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40%~50%。
1.5.3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Ⅲ級(較大)供水突發事件:
1.5.3.1受影響居民人口20萬~30萬;
1.5.3.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30%~40%。
1.5.4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
1.5.4.1受影響居民人口10萬~20萬;
1.5.4.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20%~30%。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領導機構與職責
2.1.1成立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住建局局長、市應急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住建局、應急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務局、糧食和儲備局、生態環境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水利局、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政園林局,南寧供電局、氣象局、南寧海事局、消防救援支隊、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南寧交投集團,供水企業等單位主要負責人。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在本市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排序遞補。
2.1.2主要職責:研究決定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本預案;指揮和協調全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擬定全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總結全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對相關供水事件應急處置做出決策,下達指令,視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或單位報告;視情況派出指導組對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導或支援;組織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報、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根據應急事件的發展趨勢和處置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處置行動,適時宣布應急結束;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發布;指導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
2.2工作機構與職責
2.2.1市供水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2.2.2主要職責:負責與自治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及各城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聯絡,及時了解最新信息,并根據城市供水重大突發事件情況判定事件等級。根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救援車輛的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組織對事件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負責收集情況,了解事件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態的發展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審查城市供水重大事件的新聞發布稿件,編發事件應急情況簡報;負責應急響應期間專家組的聯絡,指導各地利用城建檔案,為事件發生地的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組織全市范圍供水應急知識宣傳;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城市供水事件損失的匯總上報工作。
2.2.3事故等級初步判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初步判斷事件等級。當判定事件等級為Ⅲ級(含Ⅲ級以上)的市級供水事件時,應立即逐級報告,根據指揮長的決定負責安排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地點并通知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參加會議,負責按照指揮部的決策落實各工作小組;在超出市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領導報告,并向自治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請求,并將應急指揮權移交自治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當判定事件等級為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時,通知相應城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指導和協助城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對本轄區內事件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2.3.1市住建局:及時了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情況,判定事件等級,啟動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送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執行;根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專家赴事件發生地開展組織應急工作;負責組織對市管道路、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協調事件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應急供水;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件進行調查。
2.3.2市應急局(市應急聯動中心):負責應急聯動中心覆蓋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處警和通知;與110、122實時通報救援搶險車輛通行情況(出動位臵、路線),保障救援車隊通訊暢通;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做好應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組織臨時轉移安置災民,做好災民臨時生活安排;組織供水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2.3.3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指導、協調開展城市供水重大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2.3.4市委網信辦:負責指導、協調事件處置,按照相關規定做好網絡宣傳引導、網絡輿情監測工作。
2.3.5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將事件發生后重建基礎設施項目列入投資計劃。
2.3.6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協助市住建局對事件發生后城市供水重建規劃工作;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按部門職責協助組織相關力量對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
2.3.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本部門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運輸企業車輛運送城市供水搶險應急物資,組織協調運輸企業提供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2.3.8市財政局:負責供水事件應急資金的籌措、安排和撥付。
2.3.9市公安局:負責維護治安秩序,參與搶險救援和人員疏散,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救援車輛快速通行,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2.3.10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協調慈善組織做好災害事件期間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發放工作。
2.3.11市商務局:負責協調應急生活必需品的組織、供應。
2.3.12市糧食和儲備局:根據應急管理的要求,負責應急儲備物資的調度和供應工作。
2.3.1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水源環境污染的應急工作,協調水源地環境污染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并監督實施,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公布環境污染的有關信息。
2.3.14市衛健委:負責水污染引起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和水質衛生安全監測工作。
2.3.15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供水市場監管,處理和防范突發事件發生后引發飲用礦泉水、純凈水及凈水設備等商品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
2.3.16市水利局:負責城市供水重大事件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協調、調度和水情、汛情的預警、監測,修復毀壞的水利工程。負責應急備用水庫水源、敞開式應急連通渠道的日常維護清理工作,在應急期間負責調度應急備用水源。指導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維修養護和綜合利用。
2.3.17市氣象局:負責對天氣氣候、雨情的監測和預警預報,適時發布災害性天氣氣候的預警、預測、預報。
2.3.18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負責參與應急期間對涉及違反城市供水管理和市政設施維護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2.3.19市市政園林局:負責應急期間,有關市政基礎設施維修、管理工作。
2.3.20南寧供電局:負責應急供電設施的搶修,保障應急搶險救援供電需要。
2.3.21南寧海事局:負責對郁江、左江、右江干線航道上的城市供水水源地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管和防治船舶污染工作,保證城市供水水上取水設施免受船舶損壞及取水處水域免受船舶污染,保障應急救援水上交通安全及協助交通運輸工具征用。做好應急期間老口樞紐船閘通航調控工作。
2.3.22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應急救援及搶險保障工作。
2.3.23南寧交投集團:應急期間,當邕江老口水利樞紐上游水源遭受嚴重污染事件時,負責對邕江老口水利樞紐進行關閘截流,防止污染源往邕江下游擴散。
2.3.24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建立本轄區相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成立相應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制定和完善本轄區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強化對本轄區供水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在本轄區發生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時,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在上級應急指揮部的領導和指導下,做好現場指揮、事件調查、救援保障、應急處置等各項應對工作。
2.3.25南寧建寧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廣西綠城水務股份公司、南寧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等供水企業:根據本應急預案工作要求制定各供水企業內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搶險隊伍,配備應急救援搶險設備,開展應急搶險演練。在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根據企業內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現場搶修作業、事件現場的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負責應急設備保障(如運水車輛、器材、機具)和應急供水的調配,保證應急供水的需要。配合事件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部門職責,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由市住建局會同其他部門共同處置。
2.4設立專家組及現場救援專業組
2.4.1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組,作為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咨詢機構,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成員由供排水、環保等相關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是:參加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分析事件原因和有關情況,提出應急處理技術措施,為應急決策提供技術咨詢或建議;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派,對供水企業供水設施發生的重大事件實施技術支持。
2.4.2.緊急搶險搶修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住建局牽頭,市應急局、消防救援支隊、公安局、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政園林局、交通運輸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供電、供水企業等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動員受事件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人員避難疏散;組織搶修受損毀的供水、供電和其他市政設施,保障其正常運行和供應安全;對已經發生事件或者可能引發的其它“次生事件”進行搶險,消除隱患;對涉嫌城市供水設施維護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調查取證。
2.4.3水源地污染搶險治理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住建局、海事局、應急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南寧交投集團、供水企業等組成。
主要職責是:牽頭協調水源地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水源污染消除和治理的方案并實施,防止水源地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涉及邕江老口樞紐上游水源遭受嚴重環境污染事件時,老口樞紐實施關閘截流,啟動應急供水措施,并協調做好應急期間邕江老口樞紐上游臨時最高蓄水位調控工作以及老口船閘通航調控工作,根據事故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下泄流量方案。
2.4.4治安交通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組成。
主要職責是:維持社會治安,處置公共安全事件;維護交通秩序,以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進行為前提,視情況對通往事件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和車輛分流;協調運輸保障。
2.4.5綜合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局、民政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應急局、財政局、糧食和儲備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成。
主要職責是:及時組織調運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對全市的自來水供應進行科學合理調度,優先確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場所、設施用水;負責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配和供應,設置應急物資發放點;負責應急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2.4.6醫療救護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衛健委牽頭,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急救隊伍,及時搶救傷病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監測飲用水衛生、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2.4.7監控監測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住建局(負責通知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南寧監測站)牽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通知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市衛健委(負責通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應急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及供水企業組成。
主要職責是:調查、核實事件發生的時間、位置、已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查明事件類型、規模、潛在的威脅和影響范圍以及事件成因和誘發因素;組織事件監測,實時掌握事件動態,及時分析、預測事件發展趨勢根據事件變化及時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監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監測、防治工作,對環境污染事件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處理,防止污染源的進一步擴大;開展水源、城市供水等的水質、水量監測工作,做好水質、水量等的資料收集、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
3.日常預防預警機制
3.1監控機構
市住建局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預警工作,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河流水體水質監測,沿河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檢查;市衛健委負責城市供水水質監測,對城市供水水質進行檢驗、資料收集、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
各供水企業應按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水質監測系統,負責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作出報告。
3.2監測網絡
針對可能發生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整合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市水利局以及供水企業的監測系統,建立統一的市級水質應急監測網絡,定期對水質進行監測。
在日常管理中,各監測部門、機構應不斷完善監測網絡和斷面,在水源地和后備水源地上、下游及保護區范圍內設立監測斷面和監測站點并建立定時跟蹤巡查制度,實時監控其水質、水量狀況。出現異常狀況或判斷會出現異常狀況應及時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在第一時間對供水突發事件現場實施不間斷的跟蹤采樣、分析,及時報告監測結果,并對事態危害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做出分析、預測,提出初步的處置建議等。
3.3預警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水源地來水及供水預警信息,判斷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及發展趨勢,及時作出必要的預警。預警措施包括: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發布預警公告;責令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監測網點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家組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突發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級別;采取必要措施,做好應急救援準備;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及時更新發布預警信息。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危險已經解除的,指揮部應當立即在原公布范圍內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措施。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4.1.1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應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盡力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除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119、120)求助外,還應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1.2市城市應急聯動中心在接到供水較大事件、重大事件、特別重大事件報警后,要及時報市應急局,由市應急局及時報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和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供水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出指令前,市應急局按應急預案行使應急指揮權限,進行先期應急處置。
4.1.3接到事件報告后,市住建局應迅速組織力量核實突發事件情況,對突發事件等級和發展趨勢作出研判,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市住建局的建議決定是否啟動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報自治區政府和住建廳。與此同時市住建局及相應城區政府應迅速組織、安排搶險隊員進行搶險、搶修和現場處置,同時與市公安局協調、組織好治安維護和交通疏導工作。
4.1.4Ⅲ級(含Ⅲ級以上)的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在積極搶險救災的同時,有關單位必須保護事件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除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外,需拍照、攝影記錄的必須經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批準。
4.1.5Ⅳ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對本轄區內事件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4.2響應措施
4.2.1當發生特大事件(Ⅰ級)時,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宣布城市供水進入應急供水狀態,同時報自治區政府和住建廳,啟動自治區級應急預案,上移指揮權;各應急救援小組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停止供應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關閉相關給水閥門;限制工業用水;對南寧市的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統一調配,并從柳州、桂林等其他城市調運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2當發生重大事件(Ⅱ級)時,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宣布城市供水進入應急警戒狀態,同時報自治區政府和住建廳,啟動自治區級應急預案,上移指揮權;各應急救援小組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削減市各級工業開發區的工業用水;做好調運商品水的準備;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3當發生較大事件(Ⅲ級)時,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4當發生一般事件(Ⅳ級)時,采取的措施:事發地的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本級政府應急預案全力進行處置,及時控制事態,減少損失,同時組織力量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進行評估,并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在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請求。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專業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理工作。
4.3指揮協調
4.3.1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城市供水應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各專業部門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相關的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按照事件的性質和現場情況,依據各自職責組織并實施搶險救援工作。
4.3.2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發生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事件(地震、臺風、洪災、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庫大壩(攔河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統各類別設施設備發生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毀壞、嚴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輸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區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等事件引起時,歸口管理部門市應急局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啟動相應的《南寧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引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歸口管理部門市衛健委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啟動相應的《南寧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城市水源遭受污染、破壞引起時,歸口管理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分別啟動相應的《南寧市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關于印發南寧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恐怖活動引起時,歸口管理部門市公安局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啟動相應的《南寧市處置大規模恐怖襲擊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時,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4.3.3邕江老口水利樞紐上游水源遭受嚴重污染事件時,立即對邕江老口水利樞紐進行關閘截流,同時停用老口取水口泵站并關閉閥門,在對下游水源動態監測合格情況下并經指揮部批準,啟動下游應急取水泵站進行臨時應急取水,同時調度第二水源及備用水源向市區供水。
4.4信息報告
4.4.1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信息獲取單位應立即報告市人民政府、屬地城區(開發區)政府、市應急聯動中心、市住建局、市應急局。市住建局會同市應急局核實情況后,立即將核實情況和建議意見上報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其他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市住建局,同時直接報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迅速通知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和有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向自治區政府報告。市住建局應隨時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報告事件的后續情況。
4.4.2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4.4.2.1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和單位及發生時間、地點;
4.4.2.2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4.4.2.3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等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4.2.4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4.2.5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4.4.2.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件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4.4.2.7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4.5各成員單位設立值班電話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設立值班制度,確保信息聯絡暢通,24小時對險情進行預警和監測。相關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4.6新聞發布
城市供水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過程中信息和新聞的發布實行歸口統一管理,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以確保信息正確、傳遞及時,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社會公布。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如有自然災害事件的,市應急局對現場恢復程度以及地質災害是否已消除進行檢查;供水企業對供水管道及相關供水設施進行檢查;市住建局(負責通知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南寧監測站)牽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通知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市衛健委(負責通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配合,對城市供水水源和城市供水進行水質檢驗;并由以上單位將檢查結果報告相應層級供水應急指揮部。經相應層級供水應急指揮部確認事件現場得到控制并消除后,相應層級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決定應急救援終止,宣布應急預案終止,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報告,并通知公眾。
5.2善后處置
事發地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保險理賠、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處理等事項),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一般事件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會同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較大事件由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會同市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重大事件由市人民政府會同自治區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特別重大事件由市人民政府配合自治區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
5.3事件調查
5.3.1由相應層級的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建由住建、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水利、衛生健康等部門組成的事件調查組,20個工作日內形成事件調查報告,包括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內容,上報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區住建廳。后續繼續保持跟蹤監測。
5.3.2重大質量安全事件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各項規定。
5.4總結建議
5.4.1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件情況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4.2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做出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5.4.2.1發生事件的供水的基本情況;
5.4.2.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5.4.2.3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5.4.2.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4.2.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5.4.2.6事件結論;
5.4.2.7事件責任人及其處理;
5.4.2.8各種必要的附件;
5.4.2.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5.4.2.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6.1.1市住建局、各供水企業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建、管理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專業搶險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在應急搶險救援時確保勝任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1.2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應開展日常演練,同時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參加全市性的城市供水應急演練,做到平戰結合。
6.2技術保障
市住建局應建立城市供水應急救援專家庫,負責供水設施、工程搶險等的技術保障措施;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應急局、市水利局負責水源污染治理、地質災害治理、水質監測、水文地質等方面的技術保障;各供水企業負責城市供水應急的技術保障,建立完善的技術文件、技術人才、技術措施保障體系,實現遠程監控等技術手段。
6.3運輸保障
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的暢通。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單位或當地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協調相關運輸企業按照應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6.4醫療保障
市衛健委負責組建市級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開展現場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6.5物資保障
市市場監管局、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根據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供水企業配齊搶險物資、機械設備、機具、車輛等,確保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搶險物資的供應。凡搶險緊急調用的物資、器材,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批準,按“先處置、后結算”的要求進行搶險、救助,所發生的費用在搶險完畢后按相關規定處理。
6.6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原則,安排應急工作預備經費和一定數量的日常工作經費,保障應急支出的需要。
6.7宣傳教育
加強城市供水預防、搶險知識的宣傳,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宣傳培訓計劃,督促各部門、單位、供水企業開展宣傳培訓工作,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應急搶險法律法規和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宣傳供水設施、供水水源保護的法律法規,減少供水突發事件,普及應對供水突發事件的知識,普及節水常識。
6.8預案演練
為確保預案的完善,真正做到能快速、及時、有效地進行搶險排險工作,在本預案公布實施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演練計劃,組織全市演練。各供水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演練計劃方案和演練總結,報送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6.9監督檢查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供水企業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7.附則
7.1管理與更新修訂
市住建局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改。該預案編制完成后,按照市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報批程序報經市人民政府審定后發布。預案文本報市應急局備案。
各供水企業應參照本預案編制本部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報送市住建局備案。
7.2獎勵與責任
市人民政府對在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7.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預案具體應用問題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7.4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11年印發的原《南寧市城市供水專項應急預案》(南府辦〔2011〕124號)在本方案實施之日起廢止。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14
為確保黃州城區供水安全,應對因凍害造成的供水危機,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水時間,縮小停水范圍,降低停水損失,保證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訂如下防凍搶險供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冰凍期間城區正常供水,黃岡市自來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凍搶險指揮部,機構設置如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另外根據防凍工作實際情況,指揮部下設四個應急小組,具體設置如下:
第一小組:安全生產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
成員:xx
第二小組:管網搶修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
第三小組:后勤保障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第四小組:新聞聯絡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
二、應急預案啟動及具體辦法。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城市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搶險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防凍搶險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建委備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三、應急準備:
各應急小組根據搶險工作安排,及時就位,具體分工如下:
第一小組:負責兩水廠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運行,并保證能隨時啟動水廠各項應急預案。
第二小組:迅速成立20人的搶險突擊隊到營業所集中統一調配,負責城區管網的搶修工作,及時快捷地應對管網突發事故,保證管網正常供水。
第三小組: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物資、設備供應及儲備,并保證質量和數量;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車輛,保證各單位通信暢通;保證公司職工的勞保、防護用品。
第四小組:負責應急預案對外宣傳工作,包括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停水對外公告以及用水設備防凍措施和辦法的.宣傳,并負責收集和匯總各應急小組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匯報。
四、防凍搶險保供水應急處理程序
1、險情發生后,第一知情人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小組報告。
2、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及時到達現場,詳細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搶險指揮部報告事故的具體情況。
3、搶險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作出處理決定,由各責任小組進行實施。
4、各應急小組應將事故處理情況定時向指揮部匯報,并向指揮部提交險情分析報告。
五、應急預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
2、各應急小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并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應急小組應無條件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指令。
4、各應急小組組長和公司調度中心主任在預案實施期間每日下午3時30分向指揮部匯報當天工作情況,重大決定應經指揮部批準后方可執行,搶險人員在接到通知后30分鐘趕到現場。
六、各生產單位密切關注近期天氣變化
各單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搶修、維護恢復工作,盡早做好人員安排。各項搶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門出現問題要追查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將作行政處分。
七、應急終止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市應急辦、市建委批準,由應急搶險指揮部指揮長王漢良宣布終止。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做好西安市高陵區城市供水應急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供水突發事件,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保障企業、市民用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資源整合,依法規范;統一領導,屬地為主;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協同作戰,公眾參與。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管理條例》、《陜西省城鄉供水用水條例》、《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西安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供水應急預案》、《西安市高陵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陵區轄區內突發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活動。
1.5分類分級
依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分為四個等級,即:一般(Ⅳ級,用藍色表示);較大(Ⅲ級,用黃色表示);重大(Ⅱ級,用橙色表示);特別重大(I級,用紅色表示)。
Ⅳ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啟用備用水源的情況下,日供水能力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40%—50%(含40%)的,造成部分區域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人口在2000—3000人。
Ⅲ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啟用備用水源的情況下,日供水能力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30%—40%(含30%)的,造成部分區域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人口在3000—5000人。
Ⅱ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啟用備用水源的情況下,日供水能力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20%—30%(含20%)的,造成部分區域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人口在5000—10000人。
Ⅰ級:因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災害導致水源、水廠或輸配水管網其中之一或全部完全損壞,造成城區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范圍為10000人以上。
上述事件分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供水應急指揮部
區政府設立西安市高陵區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預案各成員單位,協調、整合各方資源,開展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承擔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水務局分管供水的副局長兼任。
總 指 揮: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水務局局長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發改委、區教育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公安高陵分局、區財政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供電分公司、供水企業、事發街辦(開發區管委會)等。
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決定本應急預案的啟動和停止;
(2)指導和協調高陵區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部署高陵區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3)及時了解掌握高陵區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高陵區政府和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4)處置其他有關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5)完成應急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事項。
2.2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整理、分析及研判各類城市供水監測信息,向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提出發布預警建議;
(2)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向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或結束應急響應的建議;
(3)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相關單位的綜合協調和信息傳遞;
(4)負責組織、協調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
(5)負責編制、修編《西安市高陵區城市供水應急預案》,負責組織預案演練;
(6)負責培訓、指導預案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單位)進行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對。
2.3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按照相關規定督導、協調區屬媒體、重點門戶網站開展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督導、協調新聞媒體開展安全用水、節約用水知識的宣傳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區委網信辦: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網絡輿情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等工作;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單位)做好網絡輿情監測和引導。
區發改委:負責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中協調石油天然氣、電力設備設施的產權單位進行監測、排查風險點及搶修工作;負責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中協調應急油氣電等應急能源;負責應急供水項目審批。
區教育局:負責教育系統用水安全和城市供水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時,配合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和工業企業所在街辦、開發區,協調落實生產用水應對措施;負責協調通信運營企業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提供必要的通信保障。
公安高陵分局: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交通管制與疏導;負責水源地、水廠、重要供水設施、管網及供水單位(企業)的安全保衛;負責依法對相關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城市供水應急資金的統籌管理、資金撥付及監督使用。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指導和監督水務部門對影響水源地、供水設施的地質災害進行監測,會同氣象等部門及時發布水源地、供水設施的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負責開展水源地水質檢測,水污染事件調查;參與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研判、應急處置及評估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城市供水管網搶修中涉及市政道路、設施開挖或拆除的應急審批、協調及技術支持;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熱力和天然氣管線及設施的排查、維修;負責協調相關企業做好停供水的應對措施;在向停水區域送水時,負責組織、協調物業公司維護取水秩序。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恢復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對市容環境、園林綠化等造成的毀壞;按照上級統一安排,派出灑水車參與應急送水。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和協調車輛、設備參與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區水務局:承擔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各類監測預警信息并進行研判和上報;負責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中組織、協調相關預案成員單位、應急隊伍、應急資源開展應急處置;負責組織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和事件評估工作。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單位)積極應對因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對農業、林業造成的影響;負責統計和上報農業、林業受影響范圍。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或調集醫療單位對受傷、中毒人員開展醫療救治,并隨時上報相關情況;配合水務部門做好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及時互通相關情況。
區應急管理局: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信息傳遞職責;組織安置、救助、慰問受災群眾;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在城市供水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助相關部門穩定水制品物價,查處擾亂市場、哄抬水制品物價等違法行為;負責在發生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時,加強餐飲、藥品行業的監管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區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及預警,及時發布氣象信息,提出相關建議。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火災撲救和人員搜救,抽調消防車輛參與應急送水。
區供電分公司: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時電力管線、設施的排查、維修及應急電力保障。
供水企業:負責城市日常供水水質、水壓、水量的'監測;配合區水務局制定應急送水、集中供水和備用水源供水方案;負責在應急處置時提供供水設施、管網的相關資料;負責組織實施供水設施、管線搶修。
事發街辦(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協助統計受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影響的區域范圍及人口數量;負責管轄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信息上報和組織先期處置;負責本預案啟動后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及應急送水保障。
2.4現場指揮部
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設立現場指揮部,并指派現場指揮迅速趕赴現場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需設于相對固定場所,設置明顯標志,準備應急處置所需的相關資料及保障,在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事件現場具體的應急處置。
2.5應急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成立后,應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設置下列一個或多個應急工作組:
2.5.1綜合協調組
牽頭部門:區水務局
負責聯絡和協調預案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傳達上級政府指示,協調各類應急資源參與應急處置。
2.5.2水務搶修組
牽頭部門:事發地供水企業
負責提出水務搶修的建議和意見,按照擬定的搶修方案指導和開展水務搶修工作。
2.5.3水源保障組
牽頭部門:區水務局
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擬定應急調水、送水方案,并依照方案實施。
2.5.4治安維穩組
牽頭部門:公安高陵分局
負責維護受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和秩序,對重點部門(單位)進行保護,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查處。
2.5.5信息發布組
牽頭部門:區委宣傳部
負責指導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信息發布和媒體接待工作,負責輿情監測和應對工作。
2.5.6其他工作組
除以上工作組外,區供水應急指揮部還可根據現場處置的實際情況,成立其他工作組,參與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2.6專家組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設立應急專家組,選派或聘請供水、管網、水利等方面專家,建立健全聯絡機制,確保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時第一時間派出相關專家進行技術支持。
專家組職責:
(1)根據預案成員單位提供的預警信息或事件信息,對城市供水事件發生的可能、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作出判斷,提出相應建議;
(2)協助或參與研究、評估及制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及善后恢復方案;
(3)對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展的趨勢及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件進行分析,預測事件發展趨勢,提出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的建議;
(4)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直接參與事件的應急處置、善后恢復及調查處理等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預防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采取相應措施,做好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1)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及時做出反應;
(2)相關單位要加強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供水企業做好影響范圍內供水調度和應急措施的準備工作;會同供水管理單位或部門根據事態發展態勢,做好啟動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限制或暫時停止企事業單位用水方案的準備工作;
(4)相關單位做好應急保障隊伍、應急設備物資等的準備工作。
3.2預警級別
根據西安市高陵區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對可能導致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下列一項或多項情況,經研判后在適當的范圍內發布預警;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1)水文、氣象等監測數據在一定時間內低于往年平均水平;
(2)水位監測指標出現異常波動;
(3)水源、水廠或供水管網設施水體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污染;
(4)水廠或重要供水管網設施因事故災難、突發性事件導致損毀;
(5)經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研判,需要發布預警的其他情況。
3.3預警信息發布
Ⅳ級(一般)預警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報請區政府,經批準后發布,并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及Ⅲ級(較重)預警的發布,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上報區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報請市政府,經批準后發布。
預警信息包括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應填寫《城市供水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單》(見附件),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發布,對特殊人群、特殊場所和重點區域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4預警級別調整
根據相關監測信息的分析研判結果及實際情況,對于預警級別需作出相應調整的,依照預警信息的發布程序和要求進行發布。
3.5預警解除
當城市供水風險消除,經預警信息發布部門研判后可解除預警,終止相關預警響應行動,并及時對外發布預警解除信息。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供水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向供水企業報告突發事件情況。供水企業接到報告后,立即指派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前往現場處理,同時上報區水務局,水務局接到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立即報告供水應急指揮部,由供水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報告區政府。當突發事件等級為Ⅳ級或Ⅳ級以上時,應立即上報區政府和市水務局,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報告應依具體情況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突發事件報告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發生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3)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突發事件的簡要經過;
(5)突發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6)突發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突發事件控制情況;
(7)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突發事件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
(9)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2先期處置
城市供水系統發生突發事件后,堅持屬地處置為主的原則,供水單位立即進行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并立即向區水務局報告。
4.3分級響應程序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預案各成員單位應根據預警發布的等級,確定預警響應措施,并及時將相關準備情況報送市指揮部辦公室。
(1)Ⅳ級(一般)預警響應
①準備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②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加強城市供水風險信息的收集和監測,組織專家進行全面、科學的研判;
③根據研判結果和事件發展的實際情況,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群體、區域發布警示信息,指導其采取針對性應對措施;
④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預案成員單位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聯絡暢通;
⑤對應急處置物資、裝備、設備、設施及車輛等進行檢查,確保其可以正常使用;
⑥通知相關應急處置人員、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⑦研究制定調水、供水方案,準備啟用應急供水或備用水源;
⑧其他針對性措施。
(2)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預警響應
西安市高陵區發生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突發事件后,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在第一時間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并迅速上報區政府和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啟動上級政府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與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
4.4響應行動
4.4.1應急措施
(1)組織、調集相關人員、隊伍、車輛及設備趕赴現場;
(2)調集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及車輛,采取有效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全力防止事態擴大;
(3)最短時間了解并掌握事件情況,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報告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處置情況;
(4)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轉移或采取措施保護受災人員。
4.4.2響應措施
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性質和類別的不同,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可視情況采取相應的響應措施。
(1)水源地污染、水廠污染或水源不足
①發生水源地、水廠污染事件,各水廠、供水單位(企業)要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原水取水口、水廠水質情況監測,及時將污染情況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
②區應急供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協調相關預案成員單位做好水源地、取水口污染物的應急處置;
③組織相關專家確定水源地污染物的性質、污染范圍、污染物的質量、污染物在水體實時運動方向,并提出處置建議;
④針對水源不足情況應緊急調度各應急供水或備用水源,同時制定長期、科學的解決方案;
⑤指導、協助企業緊急調整生產工藝,采取稀釋、中和、截流等措施防止不合格的水進入供水管網;
⑥組織專家擬定應急處置方案。
(2)供水單位(企業)發生突發事件影響供水
①采取措施優先保證飲用水供應,再解決其他用水;
②監督責任單位要針對不同突發事件種類,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規程實施處置;
③根據突發事件發展態勢,組織專家擬定應急方案,協調行業技術力量,緊急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協調各種搶險物資和設備,配合相關企業開展應急搶險;
④制定調水、送水方案,調集相關預案成員單位車輛送水,保障受影響區域最基本的生活用水;
⑤穩定水制品物價,打擊哄抬物價的行為;
⑥發布權威信息,打擊傳播不實信息的行為,消除民眾恐慌情緒,做好民眾的勸導與安撫工作。
4.4.3現場保護
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突發事件現場原貌,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5擴大應急
因突發安全突發事件情況嚴重,高陵區應急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時,高陵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請示區政府同意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水務局報告,請求緊急支援和啟動上級相關預案。
上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來到突發事件現場后,高陵區供水突發事件供水應急指揮部應組織高陵區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單位應急救援力量配合進行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搶險救助行動。
4.6指揮協調
區水務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
區水務局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供水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參加應急處置的工作,并將情況上報區政府和市水務局。
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7新聞報道
供水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需請示區政府同意后予以發布,具體由區委宣傳部負責。信息發布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區屬媒體負責配合做好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的組織協調工作。
4.8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區政府或市水務局決定。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救援結束后,由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各相關街辦負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
5.2調查報告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應調查、評估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影響范圍、損失程度及責任認定,總結事件教訓,提出防范與整改措施,形成調查、評估和總結報告。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和總結根據不同等級,自突發事件發生之日起30日內完成:
(1)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和總結依照陜西省城市供水相關規定及上位預案執行;
(2)Ⅲ級(較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和總結由市水務局負責,并將報告提交市政府、省水利廳及市應急管理部門;
(3)Ⅳ級(一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和總結由區水務部門負責,并將報告上報區政府、市水務局及市應急管理部門。
5.3設施恢復及重建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根據事件的不同性質由各單位根據調查評估報告,提出設施恢復及重建的意見和建議,按突發事件不同等級報上級政府審批后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1)水源地污染、水廠污染突發事件應落實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治理等工作,確保用水安全;
(2)針對水源不足情況應制定長期、科學的解決方案并嚴格落實;
(3)供水單位(企業)發生突發事件影響供水的,由責任單位(企業)負責維修、恢復或重建供水管網、設備及設施。
在設施恢復及重建工作中需要多部門聯合開展工作的,由組織恢復重建工作的政府統一協調。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建立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通訊錄,并定期更新,以滿足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聯絡及信息傳遞需要。
6.2應急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化、強化以專業隊伍為主體、群眾性隊伍為輔助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網絡。充分發揮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參與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各類搶險救援隊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備先進的救援裝備、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訂各類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方案,并積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
6.3物資保障
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支援力量與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提供支援。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應急培訓與演習
區水務局結合高陵區供水實際情況定期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各街辦(管委會)或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應急培訓、演練活動,不斷提高陵區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能力。
供水企業對所有參與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的相關成員單位骨干人員進行培訓。
6.4.2宣傳教育
公眾信息交流的.對象應包括一般公眾和新聞界,主要內容是水質安全知識及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公眾信息交流工作由水務局和供水企業負責進行。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水務局負責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更新。
7.2獎勵與責任
高陵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水務局負責解釋。
7.4預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16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確保汝城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保障縣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1.2.1 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我縣供水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縣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1.2.2 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我縣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納入本縣公共安全檢查保障體系統一規劃建設,在統一的安全保障體系中,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學,處置快捷
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過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進科學技術、設備、手段,快捷高效妥善處置。
1.3 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本縣供水實際情況制定。
1.4 現狀
本縣供水企業此前已建立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但該應急預案主要以本縣供水企業為主體,沒有納入本縣公共安全防范體系的總體規劃中,物質和資金的保障程度不夠。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供水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1.5.2 取水、攔河堤壩、取水管涵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1.5.4 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水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1.5.6 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1.5.7 傳染性區域疾病;
1.5.8 戰爭、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1.5.9 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1.5.10 干旱季節,取水水源嚴重缺乏。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1.1 成立汝城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城建的副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城建的縣政府辦副主任、縣建設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安全生產監管局、縣衛生局、縣建設局、縣公安局、縣供水部門等單位的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2.1.2 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由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 縣供水企業建立常設供水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2 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 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本縣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統一指揮對事件現場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擴大。
根據應急處理的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2)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縣政府,納入縣政府統一指揮和處置。
(4)督促加強水質檢查檢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檢測項目的協作單位或支援單位。
(5)督促各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供水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6)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各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必要時,組織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2.2.2 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接處警工作,應急處理辦公室在聯動處警時具有以下權限:直接處置權、聯合行動指揮權、臨時指定管轄權。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接報后,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4)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信息,擬出初稿報領導審批后上報。
(5)組織召開事件現場會議。
2.2.3 供水企業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縣供水突發事件的具體搶修工作;制定各項供水安全檢查事故應急實施方案和各項技術保障措施;做好相應的各項物質儲備重要設施、設定建立后備措施;加強備用水廠的建設和保護;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2.4 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建設局:承擔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起草、修改供水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檢測、接受供水事故報警、預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發展動態后續報告,協調供水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開展供水事故調查工作。
衛生局:迅速組織和指揮醫療救援隊伍展開城市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工作,及時向供水事故醫療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質,醫療設備,協調使用急救場所。
安監局:協調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供水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隊)負責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等事故現場,參與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和人員疏散工作,負責對供水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停水后的緊急供水工作。
廣電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電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應急處置通信暢通。
供電公司:負責保障供水事故應急供電暢通。
文塔社區:指導、協調做好供水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2.3 組織體系圖
縣政府 縣供水應急指揮部
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公安局
新聞媒體通訊部門供水部門供電部門社區組織
3.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分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3.1 一級預警
3.1.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8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1.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3.2 二級預警
3.2.1 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5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2.2 液氯鋼瓶發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異臭、異味或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3.3 三級預警
3.3.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3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3.2 液氯鋼瓶發生中度泄漏,造成對周圍環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3.4 四級預警
3.4.1 制水設施及管網發生故障,造成對供水區域內2萬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3.4.2 加氯設施發生輕微泄漏。
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設施或管線設施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3.5 各級預警響應
3.5.1 一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2 二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3 三級預警: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現場親自指揮;
3.5.4 四級預警:由供水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現場親自指揮。
4.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4.1 事故的報告和確認
本縣供水重特大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應急指揮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報告,接到報告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2小時內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處理辦公室按指令須立即向縣政府領導報告,并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后職責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后必須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件擴大。
4.2.2 嚴格保護事件現場。
4.2.3 迅速派人趕赴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2.4 服從縣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3 現場的保護
4.3.1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件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內容
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8小時內寫出事件快報,分別報送縣政府及當地安監、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察、總工會。供水重特大事件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4.4.1 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4.4.2 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4.4.3 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4.5 事件的簡要經過。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4.7 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
4.4.8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4.4.9 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5.1 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5.1.1 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告后,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指令,立即調度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5.1.2 現場指揮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應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初期,事件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和搶救人員、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6.應急搶險和救援
6.1 各有關部門相關處理應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所在地供水企業的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1.1 領導小組應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并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縣政府。
6.1.2 應急處理辦公室指令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待命,保持聯絡通暢,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具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6.1.3 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質檢測部門應及時趕到現場了解水質污染情況,盡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采取的措施。若屬嚴重污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辦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時報告領導小組和當地環保、防疫部門。
6.1.5 源水嚴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報請縣政府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
6.1.6 機電設備、凈水構筑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運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采取應急措施恢復運行。
6.1.7 事件單位須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6.1.8 事件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妥善做好受災職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關職能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6.2.1 調度中心(室)
(1)調度中心(室)為供水企業應急聯動的指揮調度和信息樞紐,接到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報警后,應立即核查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和事件性質并做出初步判斷,迅速指令事件單位先期處置,及時向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理辦公室報告。
(2)指令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的各項通訊工具保持24小時待命,保持通訊暢通。
(3)按領導小組指令報請縣應急指揮部啟動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并迅速調集人員、車輛、機具、設備、物資到達指令區位。
(4)統一銜接外部協調、支援單位、報告相關資料及信息。
(5)隨時掌握重特大突發事件的變化,為上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6.2.2 生產技術部門
(1)接到調度中心(室)的報告后,負責并組織機電維修,設備操作人員對機電設施、消毒系統、計算機系統的災害進行搶險搶修,及時恢復運行功能。
(2)負責發生水廠凈水構筑物倒塌時組織搶修,組織開展災后工程災害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評估經濟損失。
(3)組織設計單位對所設計的項目進行檢查鑒定,提出搶修恢復方案和其他處理意見。
(4)組織水質污染災后調查,報告受災情況。
6.2.3 水質檢測部門
(1)指導并加強水廠相關部門和人員觀察、檢測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配合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預防和制止破壞活動。
(3)負責對配電系統、消毒系統、化驗檢測有毒藥劑等危險源的監控。
(4)組織、協調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隨時掌握事態動向,及時報告進展程度。
(5)物資供應部門
負責組織、運輸、供應搶險救災物資和恢復生產的物資。
7.主要突發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7.1 濾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7.1.1 各水廠對濾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7.1.2 明確各水廠的濾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濾池和各個出入口關,嚴格執行各項登記、驗證手續,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管理,組織安全防范檢查,及時抓整改。
7.1.3 一旦發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污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發單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2)由安全鑒定檢測隊伍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和源水、出廠水的污染情況。
(3)由排險搶險隊伍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污染。
(4)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泄漏事故處理預案
7.2.1 水廠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廠調度室報警,現時迅速果斷地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并接應救援力量。
7.2.2 廠調度室接到報警后,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按“緊急回廠有關人員名冊”通知指揮人員、救援人員到崗(夜間或雙休日由廠值班人員暫時擔負指揮工作)立即啟動本單位化學事故應急預案,并向公司、上級有關部門、地區街道報警。
7.2.3 現場指揮人員應迅速就位,按各自職責,分頭現場指揮,并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絡。
7.2.4 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經應急壓罩處理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應開啟中和設施、隔離水簾,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泄漏或搶險的具體措施。如果支管泄漏,應立即關閉相應數氯瓶和針閥或鋼球閥,并開啟中和設施。
7.2.5 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備好交通運輸工具。保衛治安人員應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搶修人員根據指揮中心下達的搶救指令迅速進行搶修,控制事故擴大。
7.2.7 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出現大面積泄漏時,由現場救援人員迅速報119特警大隊,請求支援。
7.2.8 醫療人員與消防人員配合,立即救護傷員和中毒人員,并對其他人員采用簡單的防護措施。
7.2.9 積極做好善后工作。
7.3 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7.3.1 維修110接到搶修電話后,立即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并組織人員、設備、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7.3.2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報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調度室,及時調整供水調度方案。
7.3.3 由維修人員關閉距爆管點兩端近點閥門,并進行搶修。
7.3.4 由應急領導小組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
7.3.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系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系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7.4 對泵房及龍虎洞輸水管道等實施爆炸時的應急預案
7.4.1 迅速報110
7.4.2 由公司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泵房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7.4.3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安全鑒定檢測隊伍對泵房設施或管道進行必要的檢測和安全性鑒定,并提出修復、加固或拆除重建的處置意見。
7.5 水廠突然失電造成泵房出水管產生水錘擊穿閥門,引起泵房被淹時的工作預案
7.5.1 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修人員抽干泵房的積水。
7.5.2 由物資供應部門迅速調集閥門、電機到位。
7.5.3 由搶修人員更換電機、閥門。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
7.5.5 36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請求聯系相關單位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勞資部門聯系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水毀設施、房屋、財物的理賠工作。
8.應急處理與反饋
8.1 應急處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8.1.1 處置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啟動后,供水企業內部實行董事長負責制,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管轄范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并實行責任追究制。
8.1.2 應急處理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應當納入縣政府的工作預案,服從縣政府統一指揮,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和支援、協助單位做好處置工作。
8.2 獎勵與責任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事件單位和供水企業有關部門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8.2.1 對在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道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2.2 對在發生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時遲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應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 則
9.1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具體由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9.2 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情況變化,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9.3 預案實施或生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17
供水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身體健康,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實現小康目標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加強“3+1”保障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保持社會穩定,確保供水安全,結合各村(居)實際,對12個村(居)應急備用水源供水措施,制定如下應急安全供水預案。
一、各村(居)應急供水措施
(一)五官屯村
1.基本情況:五官屯村總人口2694人,下轄大五官、小五官、肖沖、紙廠4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1個,取用水源為泉水。
2.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五官屯村的應急備用水源為肖沖組自流水水源點。
(二)大鼎寨村
1.基本情況:大鼎寨村總人口4230人,下轄大鼎寨、洋海2個自然村組。大鼎寨村人飲工程共有洋海人飲工程和大鼎寨人飲工程2個,人飲工程取用水源均為機井。
2.應急備用水源:大鼎寨村的洋海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洋海水庫;大鼎寨組備用水源為寧谷集鎮供水工程。
(三)天落灣村
1.基本情況:天落灣村總人口4720人,下轄白泥、棉寨、新苑、潘孟、龍潭、羅家大壩、對門寨、甘沖8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4個。其中:潘孟、羅家大壩、對門寨3個組分別使用的是各自的機井,白泥、棉寨、新苑、甘沖、龍潭5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用龍潭取水點。
2.應急備用水源:天落灣村的白泥、棉寨、新苑、甘沖、龍潭、羅家大壩6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龍潭;潘孟、對門寨2個自然村組備用水源為潘孟取水點供水工程。
(四)木山堡村
1.基本情況:木山堡村總人口6557人,下轄小呈、新房、鄧家堡、木山、新寨、上河頭、下河頭、梅家院,灣子園9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6個。其中:木山、小呈、鄧家堡、新寨、下河頭、上河頭使用的是各自的機井,梅家院和灣子園與木山組共用一個機井。
2.應急備用水源:木山堡村的小呈、新房、鄧家堡3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小呈的露天井水;木山、新寨、上河頭、下河頭、上河頭5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新寨的自流泉水;梅家院自然組備用水源為本組原從山上接的自流泉水。
(五)林哨村
1.基本情況:林哨村總人口4480人,下轄林哨、下哨、新苑、雷打巖、白巖坡、梅子菁,河壩田、石板蕩、長沖、龍消土10個自然村組,人飲工程共有10個。其中:長沖自然組使用的是機井,新苑、下哨2個自然組使用的是自流水,梅子菁和林哨2個自然組使用的是同一水源,其余自然村組使用的.是各自的泉水。
2.應急備用水源:林哨村的梅子菁、林哨2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林哨的水井;下哨、新苑、雷打巖、白巖坡4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下哨自流泉水水源;石板蕩、長沖、龍消土3個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新寨的自流泉水水源;河壩田自然村組使用的備用水源為河壩田水庫水源。
(六)上苑村
1.基本情況:上苑村總人口4072人,下轄上苑、油魚井、龍泉寺、老虎寨、老鴉寨5個自然村組。油魚井人飲工程取用水源為泉水,人口471人;其余自然村組使用的是寧谷集鎮的供水。
2.應急備用水源:上苑村應急備用水源為上苑村龍泉寺路口的水井的水。
(七)下洋場村
1.基本情況:下洋場村總人口3915人,下轄下洋、老塘河2個自然村組。老塘河人飲工程取用水源為機井,下洋自然組使用的龍潭水。
2.應急備用水源:下洋場村的應急備用水源為下洋組龍潭水。
(八)龍潭坡村
1.基本情況:龍潭坡村總人口2426人,下轄龍潭坡、跑馬地、偏坡寨、銀莊、涼廠坡5個自然村組,共有4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龍潭坡村的跑馬地、龍潭坡2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寧谷集鎮供水的備用水源;偏坡寨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寧青園的供水水源;跑馬地自然村備用水源為本組的井水水源。
(九)胡軍堡村
1.基本情況:胡軍堡村總人口2985人,下轄水洞、大巖底、小巖底、關山、石門樓、胡軍、上苑、下苑、文書田9個自然村組,共有7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胡軍堡村的水洞、大巖底、石門樓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水洞組的泉水水源;胡軍、小巖底、關山、上苑、下苑5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小巖底的泉水水源;文書田自然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林哨的水井。
(十)干河村
1.基本情況:干河村總人口1961人,下轄干河、母豬籠、農場、小盤、沖頭5個自然村組,共有4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干河村的干河、母豬籠、農場、小盤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小盤組的泉水水源;沖頭自然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沖頭組的水井。
(十一)張家井村
1.基本情況:張家井村總人口5181人,下轄張家井、里板、冷水、銀盤、岔路口、頭關、大洞、水落坑、上老鴉石、下老鴉石、老貓地11個自然村組,共有5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張家井村的張家井、里板2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里板的泉水水源;冷水、銀盤、岔路口、頭關、大洞、水落坑6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岔路口的泉水水源;上老鴉石、下老鴉石、老貓地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下老鴉石的泉水水源。
(十二)大寨居委
1.基本情況:大寨居委總人口4521人,下轄大寨、小寨、吳家小坡3個自然村組,共有1個飲水工程。
2.應急備用水源:大寨居委的大寨、小寨、吳家小坡3個自然村組應急備用水源為本自然組的水井水源。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機構。村級及時成立應急工作處置領導小組,明確人員分工負責具體工作;
(二)強化值班。當出現供水安全問題時,村干部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情況。
(三)信息報送。存在的問題,各村(居)能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村(居)無法解決的,應在問題出現后半小時內上報鎮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處理。
(四)經費保障。鎮財政應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工程建設等費用。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18
為有效應對、及時控制重大供水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供水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處置城區供水重大事故的能力,保證城區供水突發事件處置的科學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縣城居民用水及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①《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發[2005]11號);
②《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桂政發[2005]62號);
③《靈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④《靈山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規則》
⑤《靈山縣自來水公司不間斷供水應急工作預案》。
1.3現狀
靈山縣縣城城區面積約21km2,人口約22萬人。現有兩個水廠,合計供水規模8萬m3/日,現有供水管道DN100以上約170千米,DN100以下約700千米,自來水用戶約4.3萬戶,自來水覆蓋率約98%。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及主管部門具體指導下,經本公司的努力,供水安全生產抓得較為扎實,未有發生重大供水事故,杜絕了二氧化氯消毒事故發生,機電設備事故、水源污染事故極少出現,管道爆裂事故雖偶有出現,但都較輕微。隨著靈山縣城區給水系統擴建工程的逐步推進、舊供水管網的更新改造,供水安全事故將會大大減少。
1.4分類分級
供水安全事故主要發生在水廠及城區供水管網區域,以水源污染事故、二氧化氯消毒事故、機電設備事故、管道爆裂事故為主。水源污染根據污染物毒性高低有不同程度破壞性,水源污染于本單位沒有可控性,但只要科學處理,均具可防性;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因自來水余氯過量而發生,輕微過量對人體不會造成傷害,只有嚴重過量才會影響人體健康,該類事故影響范圍廣,但具有可控性;機電設備事故多由操作不當及漏電引起,對人體傷害大,由于科學技術的提高、設備的更新改造,此類事故發生率極低,且只要規范操作,就能預防;造成管道爆裂事故的原因有地質變動、車輛及人為破壞、管材老化、局部水壓偏高。此類事故多發生在冬季氣溫忽冷忽熱的時候,發生事故輕微的僅影響到用水人、事、物,嚴重的會引起地質變形、破壞道路,危及群眾和群眾財產的安全,處置此類事故經驗較為豐富,可控可防。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靈山縣城區供水范圍內不可預見的、突發性的自然災害或供水水源污染事件。
1.6工作原則
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原則: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信息共享,加強合作。
2 、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成立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協調工作,由經理任組長,副經理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各科室科長組成。
2.2辦事機構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辦公室是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辦事機構,分管副經理任主任,成員由辦公室人員組成。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等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3專業人才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由本公司在職給排水專業人員、機電專業人員、技術公關人員組成專業人才庫,負責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技術的研究及應用。加強與廣西城鎮供水協會的聯系與協作,發揮協會對其成員的技術支持作用。
2.4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2.4.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開展突發供水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4.2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上級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報告,并保持聯系;
2.4.3協調相關應急處理機構的關系,負責供水事故的專業搶救;
2.4.4布置供水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各科室負責人做好日常防范準備工作:
2.4.5負責組織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問題,貫徹獎勵辦法。
2.5應急處理組織體系
2.5.1組織框架
略
2.5.2組織框架職責說明及聯動機制
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統一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即時向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報告,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即時向上級匯報,并組織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科、廠、中心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行動小組進行救援。
3、運行機制
3.1預測、預警級別及應急措施
3.1.1信息監測與報告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各科室、隊、廠、中心負責收集科室管轄范圍內有可能造成供水安全事故的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向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匯報,領導小組立即采取措施,果斷處理。
3.1.2預警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在職員工均有義務和責任向本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其所掌握的`供水安全事故隱患信息。事故突發現場人員負有報警責任,應向本科室領導報告,本科室領導核實情況后立即向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匯報。報警采用電話聯系方式,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辦公室人員負有接警責任,不得拒接、謊報情況。
3.1.3預警級別及應急措施
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供水重大事故根據性質的不同分為三級,其中一級為最高。
3.1.3.1三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污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24小時以上。三級預警信號為藍色。
3.1.3.2二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污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48小時以上。二級預警信號為黃色。
3.1.3.3一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污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72小時以上。三級預警信號為紅色。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組織人員逐戶通知方式進行。
3.2預警應急響應機制
發生三級、二級、一級預警事故時,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啟動應急機制,負責現場應急處理工作。
發現異常情況的第一人,應立即按照科室領導—分管領導—公司領導的方式逐層上報,公司領導應立即到達現場了解情況,根據災情來組織應急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進行搶救。把水質情況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的同時,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源水的監督應沿著源水上游1000米采水檢測,若生物監測出異常情況或化學檢測超過允許嘗濃度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報縣應急辦備案,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發布停止用水的消息,直到水質達標后再恢復供水。
應對水源污染事件,必要時可停止從河道取水,啟動應急水源。
3.3指揮協調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現場指揮,公司各科室、廠、中心配合,公司專業人才庫輔助決策,必要時聘請廣西城鎮供水協會專家參與決策,提供技術咨詢。
3.4應急結束搶救工作結束后,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做好應急狀態解除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發布機構提供應急結束信息,予以公布。
3.5后期處理
3.5.1善后處置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事后要做好人員及物資補償、救濟物資上報。
3.5.2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及時進行調研、分析、總結,并將結果向上級匯報。按照“三不放過”原則,認真吸取教訓,查明原因,落實整改措施,分清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3.5.3信息發布
調查評估后,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信息發布,信息發布遵循客觀真實、準確明白、條理清晰、邏輯嚴密、陳述與分析相結合原則,內容包括:
①事故單位、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地址、時間;
③事故簡要經過;
④事故處理的經過及措施;
⑤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評估損失、經驗教訓;
⑥事故報告單位主要領導簽發,單位蓋章,簽發日期。
4、應急保障
4.1應急隊伍保障
4.1.1應急處理要加強領導,應急人員及時到位,履行相應職責。
4.1.2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組成及通訊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1.3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及通訊錄:
略
4.1.4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專業人才庫成員及通訊錄
略
4.2經費及物資保障
應急救助經費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中列支,確保應急處理經費足額、到位。根據事故類別,明確相應物資儲備,保證物資性能,隨調隨到。此項由財務科負責。
4.3交通運輸保障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現有廣州本田公務用車一輛、雙排座供水搶修汽車三輛、五菱宏光S兩輛、宏光小卡一輛、奧鈴貨車一輛。供水安全事故突發時,車輛及其駕駛員按照應急處理方案要求作好啟用車輛準備,服從指揮。運輸車輛用于現場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調配及其他搶救運輸,由辦公室負責日常維護。
4.4基本生活保障、醫療衛生保障,社會治安保障、緊急避難場所保障、通信保障按上級規定執行。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預案演練,所有參與人員不得缺席,并熟悉各自職責任務。每年春秋兩季各在水廠演習一次,演練內容包括水源突發污染應急處理,管道爆裂應急處理等。演練采取實戰形式,努力追求速度與技能統一,要求快速反應,緊急行動,措施果斷,有條不紊,達到最大限度避免事故擴人和人員傷亡的目的。
5.2宣傳和培訓
5.2.1在新聞媒體公布上本預案,利用微信公眾號、墻報、橫幅、電視聯辦專題等輿論陣地宣傳相關應急法律法規,講解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基本常識,指導居民合理科學使用供水設施。
5.2.2培訓
應急處理相關人員培訓后方可上崗。靈山縣自來水公司每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安排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技能知識和應急處理知識,有計劃組織應急處理相關人員參加本行業和上級部門開展的專題知識講座,選派應急處理相關技術人員到院校、科研機構深造,不斷提高本公司員工應急處理技術水平。
5.3監督檢查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和對相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罰,實施現場監控,確保應急措施到位。
6、附則
6.1本預案相關自來水生產技術指標執行國家標準。
6.2本預案未盡事宜參照上級突發事故處理預案規定執行。
6.3本預案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負責制定和解釋。
6.4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19
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有效應對農村供水突發情況,做好水源工程應急調度和人飲工程應急供水工作,根據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關于做好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及衡陽市、常寧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統籌推進中小型水源工程和抗旱應急能力建設,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促進工程長期良性運行,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水質達標率。
二、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的四大原則,按照"一鎮一策、一廠一案"的方針,重點關注主要飲用水水源水量匱乏、農飲工程供水保障率不足、居民生活用水易發生困難的白沙鎮、西嶺鎮、官嶺鎮、三角塘鎮、新河鎮等地區,以及水環境污染嚴重的水口山鎮等地區,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鄉鎮、村、水廠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責任機制,快速有效控制事態蔓延,確保全市農村飲水安全100%有保障,確保全市農村水廠供水正常、服務到位。
三、組織領導
成立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名單如下: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
成員名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廖國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市農村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上級水行政主管單位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問題。重大問題服從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和調度,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不能夠解決的,需要市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出面調度的,應在發現問題1小時內上報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鄉鎮和集中供水工程,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及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應急所需。主要應急備用水源:洋泉水庫(水廠)、水松水廠、五龍山水廠、柏坊水廠、西塘水庫。
4、強化保障。預備備用應急送水車一臺,應急人員10名。(梅埠橋水庫管理所負責)。
5、各鄉鎮和規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1、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鄉鎮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應急信息由水利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統籌。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人員會商,必要時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股室和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一線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處置措施
1、水源水量不足。易發生季節性缺水的鄉鎮,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居民家中原有自備水源和附近公共水源,如水井、水池等,有必要的`加深水井或新建水源,有條件的采取管網延伸工程,解決季節性缺水。舂陵河沿途鄉鎮,如白沙、西嶺、蔭田、煙洲等地區在河流干涸,嚴重影響群眾飲用水安全的特殊時期,可聯系歐陽海灌區加大和保證下泄生態流量。
2、山洪、地質、暴雨災害造成損壞。采取搶修更換管道、維修水池等供水設備設施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3、針對水質不達標。采取增加絮凝、沉淀、過濾、消毒等措施處理。
4、水質污染的問題。由鄉鎮上報,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通知,由鄉鎮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七、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強化應急工作經費保障,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等。
2.通信與信息。保證信息報送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微信等通信手段,及時收集信息妥善處置輿情。
3.宣傳動員。組織應急演練,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有關股室和單位要各負其責,并配合鄉鎮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自來水供水管網事故應急預案 20
一、目的:
金沙灣水廠10kv供電系統采用雙回路供電,瑯琊線為水廠的主供電源,沙畈線為備供電源。為保證正常供水,減少因停電造成對生產的影響,避免停水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
1、指揮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職責
指揮部:
(1)負責全廠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2)負責應急處理預案的制訂和修改。
(3)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演練。
(4)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5)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6)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7)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8)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3、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總指揮不在時,副總指揮為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廠長助理:協助總指揮負責,負責應急啟動生產、運行和人員調度以及對外調度聯系工作。
技術管理: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供水值班長:負責事故處置運行調度工作。
綜合管理:負責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化驗班長:負責把關水質質量。
三、應急啟動專業隊伍的組成及分工
1、生產調度組:由廠長助理負責(名單見附表)。擔負本廠恢復生產、運行和人員調度工作。
2、設備檢修組:由技術管理負責(名單見附表)。負責生產設備的搶險工作。
3、水質化驗組:由化驗班長負責(名單見附表)。負責恢復生產后水質質量控制。
四、停電的不同情況及原因
1、單回路電源停電。
原因:運行中的線路突然停電、水廠高配間開關柜跳閘、運行中變壓器發生故障、低壓總柜跳閘。
2、雙回路電源同時停電
原因:供電部門設備檢修、供電線路發生故障。
五、應急程序。
1、當發生停電情況時值班電工首先應查明停電原因并報告值班長。
2、值班長及時向總指揮及公司領導報告停電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應急處理。
3、當發生單回路電源停電。
3.1當運行中的線路停電或高壓開關柜跳閘時,值班電工和值班長按照《倒閘操作規程》將停電線路切換到備供電源,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2當運行中變壓器發生故障時值班電工和值班長按照操作規程將故障變壓器切換到備用變壓器,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3當低壓總柜跳閘時,值班電工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合閘或切換備用低壓總柜,恢復生產并做好停電記錄。
3.4搶修小組根據不同情況對故障設備及時維修,盡快恢復設備正常。
4、當發生雙回路電源同時停電。
4.1值班長應馬上報告總指揮和公司相關部門領導并和供電部門取得聯系查明停電原因,盡快要求供電部門恢復供電。
4.2值班電工應堅守崗位,密切觀察來電指示燈,隨時準備恢復供電。
4.3各崗位人員做好本職工作,隨時準備恢復正常生產。
4.4機修班組協助供水班組做好工作。
4.5化驗班組加強水質監測并報告總指揮。
六、日常預防措施。
1、按規定對電器設備進行巡查、檢修,特別是對UPS電源進行檢查,使其在停電時能投入正常運行。
2、科學配置防護用具和搶修用具,并定期對電氣類作業工具進行試驗,檢查。
3、提高職工業務水平,加強安全技術知識的學習。
七、聯系電話
1、公司總經理:xxx
2、公司副總經理:xxx
3、公司生產設備處:xxx
4、公司調度中心:xxx
5、公司服務熱線:xxx
6、金華市電業局調度室:xxx
7、瑯琊供電所: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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