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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時間:2024-08-06 22:54:45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通用1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么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么寫?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水搶修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通用15篇)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1

  1.范圍

  為盡快有效控制供水管網突發大面積停水事故,最大可能保障居民、企事業單位正常用水,維護社會穩定,降低公司漏損,確保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管轄內供水管網遭遇突發事故時的應急搶修過程。

  2.管理內容

  2.1職責

  2.1.1供水管網搶修由各供水分公司負責組織實施搶修作業,平時負責組織日常培訓和搶修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一旦出現險情或接上級通報要求,搶修人員立即轉為戰時狀態;

  2.1.2公司相關人員立即組成應急搶修指揮部,并成立后勤保障組及現場搶修組兩個小組。總經理擔任總指揮,副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后勤保障組由公司安全辦、總經辦、信息辦、供水營業部、物資設備部等組成,現場搶修組由供水分公司組成。

  2.2組織職責

  2.2.1指揮部職責

  2.2.1.1組織設立現場指揮部,派員擔任現場指揮;

  2.2.1.2組織各小組開展救援行動,排除現場險情,控制事態發展;

  2.2.1.3及時向上級匯報,并根據情況,請調增援力量;

  2.2.1.4及時調集搶修所需人員、設備器材及物資,制定搶修方案;

  2.2.1.5發生重特大事故,及時提出建議,報上級部門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2.2.2后勤保障組職責

  2.2.2.1及時協調公司內各部門的力量,合理調配人員、車輛,確保應急搶修所需;

  2.2.2.2及時協調媒體報導工作,做好用戶來電咨詢和解釋工作;

  2.2.2.3配合做好現場搶修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

  2.2.2.4如預計連續超24小時不能恢復正常供水,應配合協調與相關外單位聯系,采取應急供水措施,保證居民生活用水需要;

  2.2.2.5做好搶修現場相關事件資料收集,及時表揚先進,鼓舞士氣。

  2.2.3現場搶修組職責

  2.2.3.1在規定時限內趕赴現場,通過對現場查勘,明確搶修工作重點,提出搶修方案;

  2.2.3.2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匯報指揮部,并安排相關班組展開疏散、求援、通告沿線用戶等工作;

  2.2.3.3組織調配現場搶修人員、設備器材與物資,按各自分工開展搶修作業;

  2.2.3.4搶修完畢后,按規定組織驗收,并清理搶修現場。

  3.事故危險源分析

  3.1當供水管網遭受地震、洪災、施工作業損壞及人為破壞,導致供水設施毀損時;

  3.2城市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時;

  3.3因其它原因,造成供水管網嚴重損壞時,如因橋梁損壞、煤氣管線的`爆炸及重大交通事故的沖撞等;

  3.4上級有關部門應急調遣。

  4.應急啟動

  當接到供水管網突發性事件應急搶修命令后,各小組在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下,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4.1搶修現場指揮及搶修小組成員應在時限內趕赴事件現場,了解現場情況,制定初步搶修方案,并向指揮部匯報,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

  4.2根據現場情況迅速聯系煤氣、電力、通訊等其他管線單位。安排閥門班組利用GIS管網信息系統了解現場所須關停閥門位置,實施關閥停水并書面通知沿線用戶;

  4.3檢漏人員及時對漏點實施定位;

  4.4搶修人員組根據搶修方案組織相關設備器材和工具進行搶修;

  4.5搶修完畢后由供水營業部對施工質量進行質量驗收;

  4.6驗收合格后,開閥通水,并進行管網沖洗;

  4.7沖洗完畢后,由水質檢測人員進行取樣化驗;

  4.8通水后再次經供水營業部驗證,搶修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修復;

  4.9全部搶修作業完畢后,現場搶修組及時將搶修情況報告指揮部,撤出搶修現場;

  4.10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事故調查處理管理制度》執行。

  5.應急資源

  5.1 供水營業部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員工開展管道搶修知識培訓。

  5.2所有人員必須將手機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隨時待命,以便應付突發事件。

  5.3 應急電話:公安:110 消防:119 急救中心:120

  5.4 加強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5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應急演練。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2

  為在遭受自然災害、外界破壞等造成供水管道爆裂時,以最快速度處置爆管突發事件,盡可能縮短恢復供水時間,兌現服務承諾,避免或減少財產損失。結合嘉祥水務供水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當出現水管爆裂時,在應急搶修領導小組指揮下,根據本預案的處置辦法迅速從組織上、物質上、技術措施上實施供水搶修工作。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供水管網爆管事故的應急搶修處理,主要是DN100以上的供水管道。

  三、組織機構

  1.成立應急搶修領導小組。

  組長:xxx為搶修總負責人;

  副組長:xxx

  搶修小組成員: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管道工程部xxx、供水xxx、客服xxx,管道工程安裝施工及技術人員。

  2.職責:應急搶修領導小組為搶修指揮核心,主要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搶修期間統籌安排搶修行動,統一指揮事故現場的搶修,必要時與上級救援組織聯系請求救援,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搶修小組接到搶修指令后,立即準備搶修設備、材料、人員、車輛快速出發,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關閉閥門,將停水區域控制到最小范圍,并迅速進行事故處理,盡快修復受損設施,盡早恢復供水。

  具體職責:

  ①負責爆管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搶修處理。

  ②負責向上級匯報較大或嚴重事故的情況。

  ③負責大事故時聯系消防、醫院、公安、政府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④負責搶修現場人員、車輛的疏通及安全監護。

  ⑤負責事故應急搶修物質的.供應。

  四、應急處理程序

  供水搶修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含供水熱線轉接的其它爆管事故電話)。供水熱線為供水搶修應急指揮調度和信息樞紐,負責調度供水搶修。接到突發爆管事故電話后立即向應急搶修領導小組匯報,并將領導批示迅速轉達給有關部門和科室并督促落實情況。(供水熱線必須做好搶修電話首接負責制的落實,即:接聽電話,周到熱情;問明情況,記錄詳盡;本職范圍,立即行動;復雜問題,及時轉達;第一受理,不推責任)

  1.熱線值班人員接到突發爆管事故電話要反應迅速,問明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匯報問題抓住主題,簡明扼要。

  2.領導小組了解情況后要迅速組織搶修人員、安排車輛,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

  3.搶修人員在工作中要反應迅速,技術過硬,作風優良,操作有序,周到細致,服從命令,工作到位,不得擅離職守。

  4.搶修小組長接到搶修任務后要立即召集好搶修人員,同時準備好搶修車輛、應急送水車輛、大型搶修機械等,在最短時間內迅速有效地組織搶修所需的人力、物力資源。

  5.搶修小組到達現場要首先迅速對搶修區域實施圍擋,設置安全牌、隔離板。

  6.根據爆管位置、口徑、流量等信息,迅速判斷是否需要停水搶修,初步估算爆管流量、搶修時間、修復通水時間,并將這些信息反饋給供水熱線,以備用戶電話咨詢,并能根據搶修進度列出所需材料及配件口徑、規格、數量等,合理調配使用人力、物力。

  7.所有參與人員都應該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意識放在首位。對搶修現場狀況要認真觀察、了解,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搶修過程中應盡量避免干擾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如遇周圍群眾詢問了解用水情況,要積極主動做好解釋工作,不得推諉敷衍。

  8.搶修人員要合理安排、認真掌握施工進程,要在確保安全和質量的前提下,在承諾的恢復供水時間內修復。

  9.在搶修的同時,搶修領導小組必須根據施工現場反饋的信息,對因施工所涉及區域(如:生活小區、人員密集區、特殊用水戶等)的實際狀況和搶修所需停水的具體時間,及時安排應急送水車有序組織人員前往送水。

  10.施工完畢后應及時清理現場,通水試驗合格后立即回填土方,對屬于市政恢復路面的,應將余土回填堆攏成型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并及時通知市政恢復。搶修人員撤離前請將搶修現場清理干凈,不留污水、雜物、渣土。

  11.搶修工作完畢認真填寫爆管事故報告單。

  注意事項:

  1.搶修車輛和搶修設備:搶修車輛和設備完好是實施快速反應、保證及時搶修的重要前提。因此,對車輛、設備日常維護和管理非常重要,要有具體人員負責好這項工作,杜絕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延誤搶修工作的發生

  2.搶修材料配備:搶修部門按搶修需要配備好必要的搶修材料、以及突發性爆管所需的應急材料。材料管理人員要主動保持與施工現場的聯系,以便隨時掌握搶修現場各種材料的需求情況,保證庫存規格品種齊全及時發放,確保搶修工作順利完成。

  具體應急預案(常見的有兩種)

  1.消火栓損壞應急處理預案

  消防栓一般設在道路交叉口附近;路兩側或小區入口處,損壞、撞壞幾率高,如出現被撞壞:

  ①搶修人員在接到搶修命令后要帶齊工具和雨具。

  ②到達現場后在跑水處的正反兩面設立標示牌。

  ③確認水柱未與任何供電設施有接觸后方可進入有水區進行止水搶修。

  ④如果水柱已沖到上空任何電力線或供電設施,應緊急聯系供電部門,采取相應措施,并派人對周邊現場予以保護,疏散周圍人員,禁止進到有水區,以防觸電。

  2.供水管道意外爆管的應急預案

  供水管道一旦發生意外爆管,強大水流可能會危及周圍的燃氣、供電、通訊電纜等設施的安全,遇此情況:

  (1)緊急止水拉起彩帶封閉危險現場與外界隔絕。

  (2)盡快與上述相關單位取得聯系尋求協助。

  (3)履行告知義務。

  (4)重大險情應立即報告公司相關部門及相關領導。

  (5)移交搶修小組進行搶修。

  五、培訓

  1.應急搶修人員的培訓:為不斷提高搶修人員快速反應組織能力,確保安全,公司每年應組織不少于一次的應急搶修專項培訓,主要針對可能發生的危險源及識別方法、應急措施、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和搶修現場的組織協調能力。

  2.職工應急響應的培訓,對公司員工加強培訓,每個員工都應掌握緊急情況下的崗位應急處理。

  本應急搶修預案是應急搶修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應根據供水管網發展、生產技術改進、人員變動、演練結果評析,進行定期修改、完善、更新,須經批準后發布實施,并且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實戰演練,以保證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3

  一、組織指揮

  學校供水應急防范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學校供水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匯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辦公室設在通慧樓三樓事務室(電話:xxx)。

  二、響應和處置

  對發生的一般性影響危及學校正常供水的事件,領導小組盡快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的發展,減少財產和社會損失。

  1、供水水質防范預案

  (1)學校發生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做好登記,上報學校領導,并同時向市衛生監察支隊和教體局報告,報告的內容為事件發生的時間、涉及班級、發病人數、主要癥狀。

  (2)學校發生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時,應啟動應急機制,落實專人負責,及時調動人員共同處置:

  ①校長統一安排、指揮調控;

  ②總務處事務室負責立即保護好現場和關閉進水總閘閥閥門,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有毒的飲用水;

  ③總務處服務部負責立即組織和提供全校師生員工可飲用的水,并準備好器具盛裝飲用水,校醫負責對提供的飲用水進行余氯比對和消毒;

  ④安全處、校醫、班主任以及老師一起保護好患者的嘔吐物、排泄物,并及時送患者去醫院治療和進行嘔吐物、排泄物的'檢測;

  (3)供水和相關人員在接受調查后方可離開。

  (4)學校派人做好家長和全校師生員工的安撫工作。

  (5)學校配合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市衛生執法監察支隊的調查工作,提供患者的信息,協助工作人員做好必要的采樣工作。

  (6)嚴格按照二次供水的要求和專業人員的建議做好預防飲用水污染的措施:

  ①嚴格執行日常檢查制度;

  ②加強日常衛生工作;

  ③加強消毒和余氯比對工作;

  ④加強全校范圍內的健康教育工作;

  ⑤暫停集體性活動。

  (7)每日向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市衛生執法監察支隊報告師生員工病例的恢復情況,新發病情況,并做好記錄。

  2、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供水搶修范圍:學校校園內所有供水管網

  (1)保證有足夠用于供水管網的機械、設備、配件、器材,并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2)供水管網搶修時限:20mm、25mm供水管網白天1小時內,夜晚2小時內;50mm白天2小時內,夜晚3小時內;500mm白天6小時內,夜晚10小時內。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4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著力提高物業公司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xxx”小區飲用水衛生安全,為物業公司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創建和構筑平安和諧社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價值觀,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事做起,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三、具體措施(及預防措施)

  發現停水后,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用通告和廣播通知各用水戶。若斷水時間超過2天以上,采取臨時送水等措施,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用水。

  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首先停止供水,通報上級有關部門到場,并配合保護好現場,通過了解中毒者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斷水兩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并對二次供水設備的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部門人員聯系檢測部門對水池、水塔、水箱等進行檢測,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發,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管網恢復后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四、應急處理程序

  1、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核實情況后,經應急小組領導同意,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部門。

  2、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救護、治療病人。

  3、負責保護好現場,穩定用戶情緒。

  4、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立即撥打電話。

  5、了解事故經過,做好調查。

  6、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7、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5

  第一節 適用范圍

  第一條 本預案適用于集團公司范圍內由于液氯泄漏、機電設備、水源水質和供水管網出現嚴重故障或異常,導致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水廠停產或降壓供水、DN200mm(含)以上管道爆裂、水質衛生安全可能受到威脅、人員和財產可能受到較大損失以及其它公共供水安全事故。

  第二節 工作原則

  第二條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司的安全防范意識,建立健全全司參與應對事故災難的救援工作機制。

  第三條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集團公司安委會統一組織協調下,實行條塊結合、部門為主的應急處置機制。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第四條 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將平時管理與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起來,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一線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

  第五條 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警預防水平;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第三節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一、在集團公司安委會的領導下,成立安全供水應急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集團公司領導擔任。總指揮負總責,副總指揮具體抓。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工作機構,負責供水應急預案的具體實施工作,辦公室設在生產安全部,生產安全部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

  二、指揮部下設五個小組: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供水管網安全運行應急小組、用戶設施維修應急小組、水質監控應急小組、保障物資供應小組,分別由制水分公司、慶寧分公司、搶修分公司、管線管理所、公用工程公司、水質檢測中心、物資分公司及集團公司機關各職能部室組成。

  三、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工作;

  (二)協調與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機構以及市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

  (三)決定啟動安慶供水集團公司供水應急預案。

  第七條 各應急小組的機構組成及職責

  一、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

  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的組成單位主要包括制水分公司和慶寧分公司,組長為制水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為制水分公司副經理、二個水廠廠長及羅沖加壓站站長,成員為各水廠副廠長。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加強取水水源的防護,值班人員對取水水源防護區域進行定期巡查,堅決制止傾倒垃圾、排放污水廢水等影響水源水質的行為,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

  2、各制水廠和加壓站要加強廠(站)區內的管理,保持整潔干凈的生產、工作環境,各生產人員要堅守崗位,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維護檢查,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對反應池、濾池、清水庫等制水設施定期清洗,并加強巡檢,提高安全警惕性,做好防投毒工作,保證安全優質供水。

  3、加氯安全是重點,各制水廠加氯間要密閉運行。氯氣進廠一定要嚴格檢查,并做好記錄。生產操作人員一定要嚴格按加氯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果在正常情況下,打不開角閥的氯瓶,絕對禁止使用,防止出現意外。防毒面具要經常檢查,保持完好;氯氣中和裝置等防護設備要經常進行測試,保持良好狀態,在應急時能夠正常使用。

  4、高壓電氣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制水生產部門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制水分公司、羅沖泵站要加強電源內部線路的監護和巡檢。如果一路電源出現故障,另一路電源在征得供電部門同意后,盡快投入使用,保證城市正常供水。

  5、定期檢查、維護所有機泵設備,及時維修故障設備,確保機泵設備完好。

  6、加強水質檢測工作。凈化車間、廠部化驗室按規定對水質進行定時檢測,同時水質檢測中心要履行職責,加強水質監督,全力保證水質安全,向社會供應優質的自來水。

  7、兩個加壓站采用兩路管道進水,確保安全供水。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1、當發生泄氯事故時,及時啟動氯氣泄漏搶險預案(詳見第十七條)。

  2、當供電系統發生故障時,及時啟動電氣設備事故應急預案(詳見第十八條)。

  3、當發生水質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水質事故應急預案(詳見第十九條)。

  二、供水管網安全運行應急小組

  (一)城區供水管網運行應急小組

  組長為搶修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為管線管理所所長、搶修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為搶修分公司搶修人員及管線管理所閥門管理維護人員。

  (二)羅沖泵站沿線供水管網安全運行應急小組

  組長為慶寧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為慶寧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為慶寧分公司搶修人員。

  (三)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對全市所有供水管網的閥門進行建檔造冊,掌握閥門具體位置、型號,并定期巡檢、維護,保證其使用狀態良好,以備應急之需。

  2、管線管理所加強夜間檢漏工作,發現漏點,及時報搶修分公司維修,減少漏損。在市政進行道路改造時,要做好施工路段供水管網的監護工作,使供水管網不被外力破壞。

  (四)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當發生爆管停水事故時,及時啟動《供水管道搶修應急預案》。

  三、用戶設施維修應急小組

  用戶設施維修應急小組主要由搶修分公司、民用水分公司組成,組長為搶修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為民用水分公司經理、搶修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為搶修分公司及民用水分公司有關班組班長。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各種管道安裝和用戶接水,如需要停水,都要提前通知用戶,盡最大可能不影響居民生活和工業生產,保證管網正常運行,確保安全持續供水。

  2、做好一戶一表冬季防凍工作,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宣傳管道防凍常識。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冬季保溫防凍預案》要求,提前部署,備足水表、水表玻璃及管材配件等物資,做好各項防凍準備工作,防止在冬季出現水管、水表大面積凍裂、凍壞的現象,保證用戶正常用水。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當在冬季出現較大范圍的水管、水表凍壞的情況,及時啟動冬季防凍搶修預案(詳見第二十一條)。

  四、水質監控應急小組

  水質監控應急小組由水質檢測中心牽頭,各制水廠及各加壓站配合,組長為水質檢測中心主任,副組長為水廠生產副廠長和加壓站站長,成員為水質檢測中心及廠部化驗室工作人員。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集團公司各制水廠的原水全部取自長江,水質良好,長年屬于地表水Ш類。取水口的水源保護做得較好,無重大污染源,平時應密切關注因貨運船舶翻沉可能造成的污染以及上游企業的污染事故。

  2、集團公司水質檢測中心同時也是安徽省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安慶監測站, 2000年即通過二級計量確認。水質檢測中心應確保檢測儀器、檢測資質、檢測能力滿足日常及應急檢測要求。

  3、水質檢測中心要按照國家有關水質規范,定期對原水、出廠水及管網水進行常規檢測,每月進行一次全分析,加強水質監督和管理,確保水質合格達標。

  4、水質檢測中心要按規范對凈水劑進行檢測,嚴把凈水劑質量關,從源頭確保水質安全衛生。

  5、 加強與市衛生疾控中心和環保監測部門以及沿江上下游城市水質檢測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了解和掌握水質動態。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當發生水質污染事故時,立即啟動《水質事故應急預案》。

  五、保障物資供應小組

  保障物資供應小組由物資分公司組成,組長為物資分公司經理,副組長為物資分公司副經理,成員為物資分公司負責采購人員。

  (一)預防階段主要職責:

  1、備足配齊易損、易耗配件,機泵、電器零部件,水表以及管道閥門等物資材料,及時向有關部門供應。

  2、嚴把凈水劑、液氯等制水材料的質量關,向制水生產部門及時供應高質量的制水材料,從源頭上保證水質安全。

  3、對于平常較少使用的物資,如吸附用的活性炭、大型管件,要與生產廠家保持聯絡,在應急需求時,能夠及時進貨。

  (二)應急階段主要職責:

  若發生供水事故,應及時提供所需應急物資。如果因情況特殊,有關部門需要非常備常用的物資,保障物資供應小組應盡快進貨,以最快的速度提供所需物資,確保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第八條 日常工作機構

  集團公司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生產安全部,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集團公司機關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全力配合應急指揮部工作。日常工作機構主要職責如下:

  一、編制集團公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預案,進行綜合監督檢查,在指揮部的領導下,指導各部門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集團公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和督查等各項工作;

  三、建立集團公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機構、預案等檔案,統一規劃全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通信和信息網絡;

  四、組織指導全司安全供水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以及人員培訓;

  五、承擔集團公司供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 集團公司機關職能部門職責

  一、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統一調配各類搶險物資、生活急需品;安排好各類應急車輛、醫療救助;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和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報道,包括聯系新聞媒體、信息發布;負責善后處理、資料收集與匯報、聯系外援等工作。

  三、集團公司保衛監察部:負責現場安全警戒、人員疏散、傷員撤離、物資搬運;協助組織周邊群眾的緊急轉移;負責保護事發單位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事發單位的損失和應急所花費用統計及匯總工作。

  第十條 專家工作組

  一、為了更好地組織開展供水應急救援工作,成立專家工作組,作為指揮部的咨詢機構,專家工作組由集團公司的給排水、電氣、機械設備、化驗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二、專家工作組職責:

  (一)對突發供水事故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二)對處置供水事故進行技術指導;

  (三)參與制訂、修訂突發安全供水應急預案;

  (四)承擔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第四節 應急流程

  第十一條 接警

  應急工作接警中心(以下簡稱“應急中心”)設在集團公司客服中心(電話:5570000)。值班人員詢問并記錄接警詳細情況,問清報警人姓名、住址和聯系方式等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 出警

  接警值班人員應迅速做出判斷,快速通知相關負責單位和人員,組織必要的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情況核實,特別緊急情況下,可下達相應的先期應急處置指令,同時立即將接警內容及現場勘察情況上報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

  第五節 應急響應

  第十三條 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影響大小等因素,將應急事故劃分為三個級別:

  一級:水廠停產、DN600mm(含)以上管道爆裂、水質嚴重污染、大量氯氣泄漏以及其它嚴重事故。

  二級:水廠只能降壓供水(出廠壓力低于0.20MPa)、DN400mm(含)~DN600mm管道爆裂、水源惡化可能影響水質衛生安全、相當數量氯氣泄漏及其它較重供水安全事故。

  三級:水廠主要設備故障導致沒有備用機組、DN200(含)~400mm管道爆裂、介水傳染病流行期、少量氯氣泄漏以及其它影響連續、安全供水的一般性事故。

  第十四條 響應級別

  一級響應機制:對應于一級應急事故,啟動集團公司最高級別的應急反應,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統一指揮、協調,根據發生事故類型,應急指揮部相應成員單位,立即投入應急搶險,并向政府及市建委報告事故狀況,必要時請求政府組織相關單位支援。

  二級響應機制:對應于二級應急事故,由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及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搶險和恢復工作,并及時向市建委和總指揮報告。

  三級響應機制:對應于三級應急事故,由各應急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搶險和恢復工作,并及時向副總指揮及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任何級別的應急響應啟動后,如果出現險情擴大或失控,應及時啟動高一級別的應急響應。若一級響應啟動后,仍不能控制事故態勢,則報告市建委,由上級部門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 現場處理

  供水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并根據指揮部的指令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保護財產。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簡易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第十六條 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確認供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確認、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后,應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有關部門。

  第六節 專項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七條 氯氣泄漏搶險預案

  發生氯氣泄漏事故時,按以下程序進行應急搶險:

  一、人員疏散

  依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和范圍,根據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人員疏散。

  二、 區域警戒

  應急指揮部按泄漏地點上風500米,下風1000米的范圍確定危險警戒區;事故現場警戒區以液氯泄漏點為中心,半徑100米劃定;事故波及區域應根據當時的氣候條件和具體的監測結果劃定。事故現場警戒區和危險警戒區由有關部門負責警戒。警戒人員要佩有明顯的標志。如果危及周邊的居民群眾,應及時通知公安、消防、安全監督、衛生、環境保護、醫療搶救單位等部門。并按所劃定的范圍進行必要的封鎖。

  三、應急處置

  (一) 一般泄漏的處置

  1、如果出現液氯微量泄漏,由自動報警系統、崗位操作人員巡檢等及時發現,并自動或手動啟動吸收裝置,封閉加氯間的門窗。

  2、值班人員在巡檢時,感覺有明顯氣味,必須兩人以上進入現場,戴上防毒面具和相關防護用品,用10%氨水檢查泄漏點,并做好標記。

  3、若值班人員能夠處理應立即處理。無能力處理時,應立即向廠部匯報,停用正在運行的設備或氯瓶,同時啟用備用加氯設備。

  4、分管廠長立即安排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修,檢修時必須戴好防毒面具和相關防護用品。

  5、分管廠長必須檢查維修質量,確認不泄漏方可投入運行(或作為備用)。同時做好檢修、驗收記錄,并填寫檔案。

  (二)液氯大量泄漏的處置

  1、值班人員發現加氯間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周圍布滿了黃綠色煙霧時,應立即向廠部報告,并自動或手動啟動氯氣吸收裝置。搶險人員必須佩戴氧氣呼吸器和相關防護用品,檢查具體的泄漏原因,并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泄漏情況。同時,現場非搶修人員應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上風500米外。當停電或電源損壞時,應盡快架設或修復電源,向氯氣吸收裝置提供動力;當附近沒有電源或電源無法修復時,視具體情況按2、3條處置。

  2、值班人員視泄漏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置方法。如果是氯瓶瓶體泄漏,應帶防毒面具或呼吸器,將泄漏處轉至上方,使之處于氣態空間;易熔塞處泄漏,應用竹簽、木塞做堵漏處理;瓶閥泄漏時,擰緊六角螺母;瓶體焊縫泄漏時,應用內襯橡膠墊的鐵箍箍緊;加氯機或加氯管道開裂,應關閉氯瓶針形閥。

  3、根據事故狀態,應急救援隊伍立即展開救援工作。如果自身力量難以完成救援工作或救援時有可能會出現更大的人員傷害時,總指揮應向市建委和市政府報告,請求公安、安監、衛生、環保等部門進行救援。

  4、當外部救援人員到達后,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應全力做好協調配合工作,詳細提供泄漏地點的基本情況,以便外部救援人員做出快速判斷,制訂、實施救助方案。消防救護人員佩戴好呼吸器,首先查明現場有無中毒人員,以最快的速度將中毒人員脫離現場,同時由消防隊員身著防化服對現場泄漏的液氯鋼瓶進行挖坑掩埋、投石灰、放水等緊急處理,嚴禁向泄漏的液氯鋼瓶直接噴水。應向泄漏點周圍噴霧狀堿液(氫氧化鈉和氫氧化鉀溶液)或水,吸收已經揮發到空氣中的氯氣,防止其大面積擴散,導致隔離區外人員中毒。處在下風向區域內職工立即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或以濕毛巾、口罩等物品捂口鼻,到集結地點,按統一安排,協助搶險搶修隊進行工作,一定要注意對自身眼睛和面部的防護,以免造成新的傷害。

  5、在120急救人員未到達前,救援人員應根據現場人員中毒情況,對嚴重的中毒者,要設法迅速將其移至空氣新鮮處;如果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術;霧化吸入5%碳酸氫鈉溶液;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洗眼、鼻和口;對粘膜皮膚損傷者,應及時大量清水沖洗患處等治療措施,贏得最佳的救護治療時間。待120急救人員到達后,積極協助配合救護人員做好搶救工作,重傷員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搶救。

  6、當事故得到控制,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對設備系統進行詳細檢查,確認事故隱患已消除,總指揮根據環境監測結果,發布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恢復生產。

  (三)外部協助單位

  市環保局環境污染管理科:xx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設科:xx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辦:xx

  市長熱線: xx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 119

  第十八條 電氣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當供電系統發生故障時,按以下程序進行搶險

  一、泵房機電設備發生故障

  (一)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故障機電設備的`供電線路,同時開啟備用水泵供水,并向廠部報告。

  (二)有關部門應及時組織維修人員對故障機電設備進行維修。

  (三)如果供水泵房的備用機泵也出現故障,不能正常運行,被迫停止供水生產時,廠、站負責人應立即報告應急中心,請求進行供水調度,并指揮水廠維修人員進行快速搶修。

  二、配電系統發生故障

  (一)某一條機泵配電線路發生故障后,值班人員應開啟備用機泵進行供水生產。

  (二)廠、站主要負責人應立即組織維修電工對發生故障的配電系統進行維修。

  (三)當配電系統全部發生故障,造成停電而停止供水時,廠、站負責人應及時向應急中心報告,調度中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供水調度。

  (四)如果由于電氣設備故障造成水廠可能停產30分鐘以上時,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將情況上報市建委,同時制水生產安全應急小組按職責分工進行搶修,盡快恢復生產。在停產期間要加強供水調度,盡量縮小停水范圍。

  三、供電電源線路故障

  (一)一路供電線路突然故障

  1、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廠部和應急中心,并與供電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后,立即啟動另一條電源線路,按操作規程恢復生產。

  2、廠部立即組織搶修人員查找原因,并盡快修復。

  3、如屬外部線路故障,廠部應立即與供電公司調度及電檢部門聯系,查找故障點。

  (二)兩路供電線路全部故障

  1、值班人員立即上報應急中心,向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報告后,迅速啟動一級響應機制,并向市建委和政府報告情況。

  2、政府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全力支持與配合搶險應急工作。

  3、供電公司立即組織人員查找原因、實施搶險。

  4、必要時,供電公司就近架設臨時供電線路,并保證水廠用電負荷。

  (三)電氣事故引起火災或爆炸

  1、現場人員立即將事故簡單情況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快捷的方式上報集團公司應急中心,事故發生單位要立即組織人員疏散,將傷亡人員移至安全區域,進行事故初期的救援處置。

  2、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危害程度上報市建委和政府,同時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請求支援和協助搶險救災。

  3、政府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發布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指令,指派專業現場救援、工程搶險、醫療衛生、治安保障隊伍,進行事故搶險救援。

  四、現場處置注意事項

  (一) 觸電的現場自救

  1、迅速脫離電源

  (1)如果電源的閘刀開關或插頭等電源控制設備就在附近,應迅速斷開。一般的燈開關、拉線開關只控制電源的一根線,它控制的不一定是相線,還應將閘刀開關拉開。

  (2)如果閘刀開關或插頭等電源控制設備離觸電地點較遠,則應用干燥的木棒、竹竿、木條等物迅速將電線撥離觸電者。撥離時要特別注意安全,能撥的不要挑,以防電線甩到別人或滑到自己身上。

  (3)如果現場附近無任何適用的絕緣物,而觸電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則可用包有干燥的毛巾或衣服的一只手去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若救護人員未穿鞋或鞋已潮濕,則不能這樣去搶救。

  (4)如果事故發生在高壓設備上,為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或采取正確的方法切斷電源。如果觸電者在高處,在使其脫離電源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發生摔傷、墜落等二次傷害。

  2、對癥救治

  當觸電者脫離了電源以后,應迅速根據具體情況就地進行搶救。

  (1)如果觸電人的傷害并不嚴重,神志清醒,只是有些心慌、四肢發麻、全身乏力,或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覺,可讓他就地安靜休息一段時間,不要走動,并作仔細觀察。

  (2)如果觸電者傷害情況較嚴重,無知覺、無呼吸,但心臟有跳動(頭部觸電者出現這種癥狀),應采用口對口人工呼吸方法搶救。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采用人工胸外心臟擠壓法搶救。胸外心臟擠壓速度要均勻,每分鐘80次左右。

  (3)如果觸電者的傷害情況很嚴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則需要同時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心臟擠壓。如現場只有一人搶救時,可交替使用這兩種方法,先進行口對口吹氣兩次,再做心臟擠壓15次,如此循環連續操作。用兩種方法搶救時,一般需要較長的時間,必須耐心地進行。

  (4)觸電急救應盡可能就地進行,只有在條件不允許時,才能將觸電者抬到附近的醫院進行搶救;在轉送途中,不要停止搶救工作。搶救過程中不要輕易注射強心針,因為不具備一定的醫療條件及相當的醫療水平,注射強心針可能使觸電者心室作纖維性顫動,導致心臟跳動停止而死亡。

  3、電氣滅火

  著火后電氣設備可能帶電,如不注意可能引起觸電事故,另外,有些電氣設備本身充有大量的油,可能發生噴油,造成火勢蔓延,因此,撲滅電氣火災應注意以下幾點:

  (1)切斷部位應選擇得當,不得因切斷電源影響疏散和滅火工作。

  (2)在可能的條件下,先卸去線路負荷,再切斷電源。

  (3)因火燒、煙熏、水澆,電氣絕緣性能大大降低,切斷電源應配用絕緣的工具。

  (4)應在電源側的電線支持點附近剪斷電線,防止電線斷落下來造成電擊或短路。

  (5)帶電滅火應采用干粉、二氧化碳、1211等滅火器。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帶電滅火。

  (6)人及所帶器材與帶電體之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干粉、二氧化碳、1211等滅火器噴嘴至10千伏帶電體的距離不得小于0.4米。

  (7)如有帶電體導線斷落下來,應在落地點周圍畫警戒線,防止可能的跨步電壓電擊。

  (8)充油設備外部著火時,可用干粉等滅火器滅火。如火勢較大,應切斷電源,并可用水滅火。充油設備內部著火時,除應及時切斷電源外,可用噴霧水、泡沫等滅火。應注意防止燃著的油順電線蔓延。

  第十九條 水質事故應急預案

  一、水質事故分類

  (一)水源污染事故:由于原水遭受外來污染,導致常規水處理工藝不能有效去除,而對人體健康產生有害影響的事故。

  (二)人為投毒:在供水的某一環節由于人為投加有毒有害藥品或微生物,造成自來水不能飲用的事故。

  (三)供水設施污染:由于管道短暫停水,外來污染物通過破損處進入供水系統而造成的水質事故。

  二、水質異常的處置措施

  (一)當供水水源水質或供水設施發生重大污染事件時,水質檢測部應立即查明污染物種類和濃度,并保持24小時連續跟蹤監測,每隔1小時向應急指揮部匯報一次檢測結果。專家工作組根據檢測結果,對水質污染事故的妥善處置提供技術指導。

  (二)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向市建委和政府報告,要求衛生防疫和環保部門立即進行檢測,并查詢相關城市的供水情況,及時反饋信息。

  (三)發生重大或緊急水質事故時,政府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集團公司全力支持與配合。

  (四)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突然惡化,及介水疾病爆發事件時,各水廠應立即采取以下相應措施:

  1、加強對該水源水質和出廠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會同環保局、衛生監測部門盡快查明原因。

  2、提高水廠的液氯投加量,增強殺毒效果,如果原水渾濁度較高時,可投加凈水劑配合殺毒。

  3、情況緊急下,可停止使用該水廠供水,并關閉進出水閥門,徹底清洗工藝設施、管道內的剩余水量。

  4、清洗后的含污染物的水,經由許可途徑和特殊處理后排出。

  5、接到指令,可以恢復生產時,才能逐步恢復生產,同時密切觀察水質情況。

  第二十條 供水管道搶修應急預案

  詳見第九章《供水管道搶修應急預案》。

  第二十一條 冬季防凍搶修預案

  一、搶修程序

  冬季戶表防凍搶修工作由用戶設施維修應急小組負責。若遇不可預測因素影響,在冬季出現較大面積的水管、水表凍壞的情況,有關部門要配足人員、設備、材料,搶修分公司、民用水分公司組成第一搶修隊,公用工程公司、天興特種建材公司組成第二搶修隊,管線管理所等其它部門組成第三搶修隊,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調度,及時進行搶修,盡快恢復供水,盡量減小損失。如遇氣溫過低,管道上凍嚴重,在短時間內無法解決的特殊情況,搶修部門要采取臨時供水措施,保證用戶用水。

  二、防凍搶修預案的啟動和解除

  (一)預案啟動:當天氣預報連續三日最低氣溫低于-2℃或日最低氣溫低于-4℃時,啟動本預案。

  (二)預案解除:防凍預案啟動后,連續三日內最低氣溫高于0℃時,解除本預案。

  (三)本預案的啟動和解除由用戶設施維修應急小組確定。

  第七節 預案的修訂與演練

  第二十二條 集團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對預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一般間隔周期不宜超過2年。

  第二十三條 定期組織預案演習。應急救援人員按職責和專業分工每年進行1次的供水事故模擬演練。

  第二十四條 對全體職工要進行經常性的事故救援常識教育,使大家具備自救、逃生和互助的能力,同時不斷提高各級指揮人員的指揮水平和應急救援組織的整體能力。

  第二十五條 應急預案演習和演練的目的是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能力:

  一、檢查信息報告系統是否暢通無阻;

  二、演習搶險現場人員是否能快捷實施搶險;

  三、有關的搶險人員、器材能不能準確到位;

  四、搶險人員的操作技能。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6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飲用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飲用水事故處理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應急預案。

  (一)飲用水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幼兒園領導,教育局、保健醫生,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幼兒園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幼兒園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保健醫生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飲用水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倉庫存水處。通知供水單位到校接受調查。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幼兒園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幼兒園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二)飲用水供應中斷

  如幼兒園飲用水短期(臨時)中斷供應:

  幼兒園可安排食堂人員及時在幼兒園的主要通道處設置溫開水供應點,保證幼兒飲水的正常供應。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7

  為有效應對、及時控制重大供水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供水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處置城區供水重大事故的能力,保證城區供水突發事件處置的科學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縣城居民用水及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①《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發[2005]11號);

  ②《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桂政發[2005]62號);

  ③《靈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④《靈山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規則》

  ⑤《靈山縣自來水公司不間斷供水應急工作預案》。

  1.3現狀

  靈山縣縣城城區面積約21km2,人口約22萬人。現有兩個水廠,合計供水規模8萬m3/日,現有供水管道DN100以上約170千米,DN100以下約700千米,自來水用戶約4.3萬戶,自來水覆蓋率約98%。近

  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及主管部門具體指導下,經本公司的努力,供水安全生產抓得較為扎實,未有發生重大供水事故,杜絕了二氧化氯消毒事故發生,機電設備事故、水源污染事故極少出現,管道爆裂事故雖偶有出現,但都較輕微。隨著靈山縣城區給水系統擴建工程的逐步推進、舊供水管網的更新改造,供水安全事故將會大大減少。

  1.4分類分級

  供水安全事故主要發生在水廠及城區供水管網區域,以水源污染事故、二氧化氯消毒事故、機電設備事故、管道爆裂事故為主。水源污染根據污染物毒性高低有不同程度破壞性,水源污染于本單位沒有可控性,但只要科學處理,均具可防性;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因自來水余氯過量而發生,輕微過量對人體不會造成傷害,只有嚴重過量才會影響人體健康,該類事故影響范圍廣,但具有可控性;機電設備事故多由操作不當及漏電引起,對人體傷害大,由于科學技術的提高、設備的更新改造,此類事故發生率極低,且只要規范操作,就能預防;造成管道爆裂事故的`原因有地質變動、車輛及人為破壞、管材老化、局部水壓偏高。此類事故多發生在冬季氣溫忽冷忽熱的時候,發生事故輕微的僅影響到用水人、事、物,嚴重的會引起地質變形、破壞道路,危及群眾和群眾財產的安全,處置此類事故經驗較為豐富,可控可防。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靈山縣城區供水范圍內不可預見的、突發性的自然災害或供水水源污染事件。

  1.6工作原則

  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原則: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

  確、規范有序,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信息共享,加強合作。

  2 、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成立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協調工作,由經理任組長,副經理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各科室科長組成。

  2.2辦事機構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辦公室是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辦事機構,分管副經理任主任,成員由辦公室人員組成。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等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3專業人才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由本公司在職給排水專業人員、機電專業人員、技術公關人員組成專業人才庫,負責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技術的研究及應用。加強與廣西城鎮供水協會的聯系與協作,發揮協會對其成員的技術支持作用。

  2.4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2.4.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開展突發供水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4.2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上級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報告,并保持聯系;

  2.4.3協調相關應急處理機構的關系,負責供水事故的專業搶救;

  2.4.4布置供水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各科室負責人做好日常防范準備工作:

  2.4.5負責組織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問題,貫徹獎勵辦法。

  2.5應急處理組織體系

  2.5.1組織框架

  2.5.2組織框架職責說明及聯動機制

  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統一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即時向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報告,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即時向上級匯報,并組織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科、廠、中心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行動小組進行救援。

  3、運行機制

  3.1預測、預警級別及應急措施

  3.1.1信息監測與報告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各科室、隊、廠、中心負責收集科室管轄范圍內有可能造成供水安全事故的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向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匯報,領導小組立即采取措施,果斷處理。

  3.1.2預警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在職員工均有義務和責任向本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其所掌握的供水安全事故隱患信息。事故突發現場人員負有報警責任,應向本科室領導報告,本科室領導核實情況后立即向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匯報。報警采用電話聯系方式,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辦公室人員負有接警責任,不得拒接、謊報情況。

  3.1.3預警級別及應急措施

  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供水重大事故根據性質的不同分為三級,其中一級為最高。

  3.1.3.1三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污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24小時以上。三級預警信號為藍色。

  3.1.3.2二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污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48小時以上。二級預警信號為黃色。

  3.1.3.3一級預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災害、水源污染等無法預控的情況,致使無法正常供水,致使全縣城用水戶停水72小時以上。三級預警信號為紅色。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組織人員逐戶通知方式進行。

  3.2預警應急響應機制

  發生三級、二級、一級預警事故時,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啟動應急機制,負責現場應急處理工作。

  發現異常情況的第一人,應立即按照科室領導—分管領導—公司領導的方式逐層上報,公司領導應立即到達現場了解情況,根據災情來組織應急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進行搶救。把水質情況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的同時,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源水的監督應沿著源水上游1000米采水檢測,若生物監測出異常情況或化學檢測超過允許嘗濃度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報縣應急辦備案,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發布停止用水的消息,直到水質達標后再恢復供水。

  應對水源污染事件,必要時可停止從河道取水,啟動應急水源。

  3.3指揮協調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現場指揮,公司各科室、廠、中心配合,公司專業人才庫輔助決策,必要時聘請廣西城鎮供水協會專家參與決策,提供技術咨詢。

  3.4應急結束搶救工作結束后,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做好應急狀態解除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發布機構提供應急結束信息,予以公布。

  3.5后期處理

  3.5.1善后處置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事后要做好人員及物資補償、救濟物資上報。

  3.5.2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及時進行調研、分析、總結,并將結果向上級匯報。按照“三不放過”原則,認真吸取教訓,查明原因,落實整改措施,分清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3.5.3信息發布

  調查評估后,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信息發布,信息發布遵循客觀真實、準確明白、條理清晰、邏輯嚴密、陳述與分析相結合原則,內容包括:

  ①事故單位、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地址、時間;

  ③事故簡要經過;

  ④事故處理的經過及措施;

  ⑤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評估損失、經驗教訓;

  ⑥事故報告單位主要領導簽發,單位蓋章,簽發日期。

  4、應急保障

  4.1應急隊伍保障

  4.1.1應急處理要加強領導,應急人員及時到位,履行相應職責。

  4.1.2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組成及通訊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1.3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及通訊錄:

  略

  4.1.4靈山縣自來水公司專業人才庫成員及通訊錄

  略

  4.2經費及物資保障

  應急救助經費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中列支,確保應急處理經費足額、到位。根據事故類別,明確相應物資儲備,保證物資性能,隨調隨到。此項由財務科負責。

  4.3交通運輸保障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現有廣州本田公務用車一輛、雙排座供水搶修汽車三輛、五菱宏光S兩輛、宏光小卡一輛、奧鈴貨車一輛。供水安全事故突發時,車輛及其駕駛員按照應急處理方案要求作好啟用車輛準備,服從指揮。運輸車輛用于現場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調配及其他搶救運輸,由辦公室負責日常維護。

  4.4基本生活保障、醫療衛生保障,社會治安保障、緊急避難場所保障、通信保障按上級規定執行。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預案演練,所有參與人員不得缺席,并熟悉各自職責任務。每年春秋兩季各在水廠演習一次,演練內容包括水源突發污染應急處理,管道爆裂應急處理等。演練采取實戰形式,努力追求速度與技能統一,要求快速反應,緊急行動,措施果斷,有條不紊,達到最大限度避免事故擴人和人員傷亡的目的。

  5.2宣傳和培訓

  5.2.1在新聞媒體公布上本預案,利用微信公眾號、墻報、橫幅、電視聯辦專題等輿論陣地宣傳相關應急法律法規,講解突發供水安全事故處理基本常識,指導居民合理科學使用供水設施。

  5.2.2培訓

  應急處理相關人員培訓后方可上崗。靈山縣自來水公司每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安排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技能知識和應急處理知識,有計劃組織應急處理相關人員參加本行業和上級部門開展的專題知識講座,選派應急處理相關技術人員到院校、科研機構深造,不斷提高本公司員工應急處理技術水平。

  5.3監督檢查

  靈山縣自來水公司突發供水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和對相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罰,實施現場監控,確保應急措施到位。

  6、附則

  6.1本預案相關自來水生產技術指標執行國家標準。

  6.2本預案未盡事宜參照上級突發事故處理預案規定執行。

  6.3本預案由靈山縣自來水公司負責制定和解釋。

  6.4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8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城鎮供水突發事故應對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理突發事故,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本預案所指城鎮為城關鎮及以上城鎮。

  1.2 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貴州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貴州省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1. 3 編制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監測、預測、預警和應對準備工作,堅持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事件的發生。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的應急管理體制,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縣人民政府、城鎮供水企業依法確定的應急工作職責及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專業人員和專業設備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處置能力和科技水平,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強化企業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形成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加強宣傳,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4 事件分級

  供水突發事故由高到低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Ⅰ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本預案“附錄 1”。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發生的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污染;

  ②因自然災害導致水源枯竭,水源輸送中斷,供水設施受災、受損;

  ③供水輸配水管網系統干管斷裂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④供水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和供水構建筑物倒塌等事故;

  ⑤恐怖活動導致供水設施損壞,供水供應中斷。

  2.組織指揮機構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依據應對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需要,成立修文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較大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2.1 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水務局,由縣水務局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縣水務局分管副局長、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總經理、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總經理、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城鎮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衛健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生態環境局修文分局、縣氣象局、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供電局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修文經開區、各鄉(鎮、街道)有關負責人。

  2.2 指揮部職責

  (1)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法規和方針,依據我縣應急工作的原則和方案,擬定、完善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部署;指導和協調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對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地提供支援。

  (3)及時了解掌握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提出應急措施建議。

  (4)組織城鎮供水應急技術研究和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指導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城鎮供水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的重要事項。

  2.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縣政府應急機構、有關市(州、地)、縣(市、區)供水主管部門聯系,掌握、傳遞最新信息。

  (2)通知指揮部成員參加指揮部會議,收集、整理事件發展和應對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

  (3)根據指揮部的指令,協調相關部門參與應急工作,

  組織對事件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4)起草、審核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稿件和應對情況簡報、快報,負責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

  (5)傳達指揮部指令,指導事件發生地的城鎮供水主管部門和城鎮供水企業進行應急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

  (6)完成指揮部安排的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縣發改局:負責城市供水設施、管網工程的`項目立項,加強供水保障;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做好市場桶裝水的價格監管。

  (3)縣工信局:負責醫藥、食鹽的儲備管理等工作。

  (4)縣公安局:指導并參與事故前期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等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道路通行暢通;配合開展網絡輿情監測處置工作,及時研判事故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情報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接報的突發事故信息。

  (5)縣民政局:協同做好事故影響人員疏散安置和相關善后處理工作。

  (6)縣財政局:負責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財政資金保障,并監督應急資金的使用。

  (7)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為應急救援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

  (8)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城市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善后工作,保障自來水能夠正常入戶;必要時,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協同做好供水中斷縣域緊急運水供水工作。

  (9)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和道路保暢工作。

  (10)縣水務局:加強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單位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加強水情和水文資料分析,保障水庫供水;做好管轄水庫、水源的應急管理工作,督促供水企業做好水質監控;負責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和調度工作。

  (11)縣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康復工作;做好入戶自來水和臨時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工作。

  (12)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評估和處理等。

  (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14)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支持應急搶修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的開挖與占用。

  (15)市生態環境修文分局:負責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和水質安全工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組織指導事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提出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并負責協調和監督落實。

  (16)縣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有關信息,提出防御對策與建議。

  (17)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修文普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故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負責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保障水質安全;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制定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自來水安全監測和事故預防預警工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組織自來水事故應急技術研究等工作。

  (18)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9)縣供電局:負責事發區域電力供應和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保障應急用電。

  (20)修文經開區、各鄉(鎮、街道):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在自來水長時間無法正常供應的情況下,及時查看、保護和利用轄區內的其他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用水需求,維護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搶修及救援工作。

  2.5應急咨詢機構

  建立修文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專家組由水務、住建、氣象、衛健、民政、生態、工信、應急、消防、公安、交通、電力等方面的專家(原則為各單位高級工程師或者業務熟悉人員)組成。其職責為:對應急準備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會商,開展專題研究;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

  3.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要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各供水企業和供水管理單位按職責負責城鎮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鎮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負責加強各類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調查、登記、風險評估、日常管理,定期進行檢查,責令有關責任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向縣政府和縣水務局報告。

  3.2 預警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 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具體分級標準見本預案“附錄 2”。

  3.3預警發布

  指揮部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滾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通報有關單位。

  3.4響應預警

  進入預警期后,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加強城鎮供水管道實時監測,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及時組織對城鎮供水管道情況的分析評估,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

  4.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組織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根據需要,對城鎮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應急響應

  4.1 處置程序

  (1)城鎮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屬地鄉鎮(街道)、供水企業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突發事故,如屬于突發事故的,應直接報縣水務局。

  (2)縣水務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核實并報告指揮部和上級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上報縣政府、指揮部辦公室和縣應急局,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4.2 情況報告的基本原則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的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3)直報:發生特、重大供水突發事故,要直報縣應急局,同時報縣人民政府、上一級供水行業主管部門。

  4.3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報備的有關事項。

  4.4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先期處置

  5.1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縣政府立即成立指揮部,按照事故等級,立即上報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部。

  (1)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視情況成立各工作組,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2)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決定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協調全縣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故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7)根據需要,請求支援。

  5.2突發事故發生后,縣水務局、縣應急管理局、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分公司、貴陽水務集團修文水務有限公司、貴陽修文瀑泉供水有限公司、縣城投集團等單位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報告縣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及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街道),居委會或村委會要服從現場指揮部調度,第一時間實施人員疏散、現場事故救援等工作。

  5.3應急處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指揮部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置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趨勢。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3.1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 10 分鐘內報告局長、分管副局長,并向縣政府、縣應急局電話報告,并做好續報工作。1 小時內,通知辦公室成員召開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宣布啟動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到位并開展應急工作。1小時內,啟動與事件發生地政府部門通訊系統,接受和傳達指揮部指令,隨時了解并核實有關事故動態和應急情況;明確專家組組成人員并取得聯系;督促上報事件快報,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范圍,必要時向縣應急局和縣政府匯報。3小時內,指導小組召開專家組工作會議,根據事故發展和應對情況,研究提出初步的應對城鎮供水重大突發事件的搶險、搶修、應急供應等處置措施和建議方案。

  (1)指導小組接報后, 24 小時內,召開指導小組全體成員和專家組成員會議,研究組織現場工作組赴現場協助、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2)成員單位或有關單位接到指導小組通知后,立即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處理自然災害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過挖潛增強城市供水量,啟用備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備水源井,并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達到水質標準。

  (2)對自然災害事件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與機電設備等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包括水廠清水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和社會庫存桶(瓶)裝水)和臨時供水設施。

  (3)根據城鎮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實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聯合應急調度,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4)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5)調整城鎮供水優先次序:首先滿足居民生活、醫院、學校、機關、食品加工、賓館和餐飲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務用水;再次是重點工業用水等。

  (6)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7)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8)采取跨行政區域、跨流域上下游水量應急調度,保證城鎮應急供水。

  5.3.2處理工程事故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對工程事故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機電設備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設施和備用系統,實施水量應急調度。

  (2)調配和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式凈水設備、水質凈水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3)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鎮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4)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5)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3.3處理公共衛生事件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關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污染的城鎮水源或供水設施,停止供水并及時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2)啟動城鎮備用水源,實施應急供水;對受污染的城鎮水源或供水設施等實施加密監測,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衛健部門、縣政府報告污染狀況和水質水情數據,并向相關單位通報情況。

  (3)增加備用水源供水量,適時啟用封存的備用水源井或者新鑿水井,由衛健部門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4)調配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凈水設備、水質凈化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5)根據城鎮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6)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鎮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7)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8)根據重點污染企業廢水排放和重點排水企業檔案,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限產或停產。

  (9)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指揮部報市級應急指揮機構通過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及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縣政府負責。

  5.5發布信息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指揮部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向社會公布。參與突發事故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通過非正常渠道外泄相關事故信息。重大情況發布報縣政府決定。

  6.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理

  指揮部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償。妥善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按規定給予賠償、撫恤或補助。做好后續的修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6.2調查、評估與總結

  6.2.1調查評估

  突發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重大突發事故由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突發事故由縣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突發事故由縣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

  市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6.2.2總結

  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縣水務局應向縣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應急保障

  7.1 智慧通信保障

  縣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水務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同縣政府、縣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門要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隨時接收縣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應急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電力部門應保障城市中心調度室、各制水廠的電力供應,確保制、供水生產及管網運行調度正常。

  7.2 隊伍保障

  建設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有限公司和修文消防救援大隊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貴州省水投水務集團修文有限公司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和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搶險設施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應急管理、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搶險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縣政府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7.3 裝備保障

  城市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修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并報縣指揮部備案。

  8.責任追究

  縣指揮部依法依紀,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供水突發事故重要情況的;

  (2)未按照職責規定,完成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儲備、維護的;

  (3)在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

  (4)在對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5)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附則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管理、更新與解釋,縣水務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9.2實施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9

  一、我鎮農村供水工程概況

  (一)農村水資源利用情況

  我鎮轄區共有行政村22個,人口5.4萬人。除鎮區、四里村以及梅家村、陰泉村、石盤村部分村民小組已與鎮區自來水廠管網連接外,其余全部為村組集中供水工程。到20xx年中,我鎮村組集中供水工程共100處,分散供水工程散布在其余自然村,基本解決了全鎮所有農村人口的飲水不安全問題。大部分供水工程取用地下水外與山泉水,個別村組供水工程取用自山塘、溪流等地表水。

  (二)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原因

  我縣屬湘南山丘區,喀斯特地貌,降雨時空分布不均,呈現南北山區多、中部丘陵少的特點,特別是四里鎮轄區屬于少雨區,加上地表植被差、上型號水利工程少等原因,屬于我縣少有的干旱少雨區,遇干旱易造成水量不足。部分水源井為淺層井,采水深度均在50米以內,但由于得不到降雨的有效補給,也易造成水量不足。

  特別是今年6月以來,我縣持續高溫少雨天氣,累計平均降雨量較歷年同期均值偏少四成,部分村組出現了人畜飲水困難。根據我縣及我鎮氣候規律以及氣象 部門預測,后段降雨仍有可能持續偏少,群眾生活用水困難問題將可能進一步加劇。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鎮防汛抗旱指標部的統一指揮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系。

  (三)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人民政府與行政村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抗旱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四)快速反應,有效控制。季節性缺水發生以后,各級各部門應根據預案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三、應急措施

  1.相關村組出現季節性缺水情況后,立即報告村委會,由村委會逐級上報至鎮政府。

  2.相關村組應積極開展生產自救,尋找應急備用水源并投勞籌資自行建設。一旦出現季節性缺水,可啟動備用井,與原管網連接供水。

  3.村莊周邊無備用水源的,由鎮政府采取送水等方式應急供水,確保供水量不低于《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中的相關指標。

  四、水質保障措施

  1.以地表水為飲用水水源的,取水點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范圍內的水域及沿岸為地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1)排放生活污水、工業廢水、施用難降解或劇毒的農藥排放有毒氣體、放射性物質、從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源水域水質的活動;

  (2)采礦、采石、挖砂、堆放廢渣;

  (3)新建、擴建、改建與村鎮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4)禁止捕撈、停靠船只排筏;禁止人工養殖、放養家禽。

  2.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水源的,取水點周圍半徑30米內為地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1)排放生活污水、工業廢水、施用難降解或劇毒的.農藥

  (2)采礦、采石、挖砂,堆放垃圾、廢渣;

  (3)鋪設污水管渠、修建設置滲水廁所、滲水糞坑等污染源;

  (4)新建、擴建、改建與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五、應急預案體系

  鎮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體系分為兩級:

  1.鄉鎮應急預案:鎮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報縣水利局備案。

  2.村級(供水單位)應急預案:由村委會(供水單位)負責編制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預案,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六、職責分工

  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全鎮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情況的匯總、上報工作,爭取上級抗旱應急資金,擬定全鎮季節性缺水應急工程投資估算和實施計劃,指導季節性缺水應急工程建設;鎮財政所負責本級抗旱預算資金籌集并監管資金使用;鎮衛健部門負責應急水源點的水質檢測和日常監測工作,督促相關村組落實水質消毒凈化措施;塘市公安派出所負責應急水源點人為污染事件的查處;鎮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應急備用水源保護措施。

  各村村委會對本轄區農村飲水安全負總責,負責本轄區內季節性缺水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做好群眾解釋和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積極組織受旱群眾生產自救,建設應急備用水源;對確無備用水源的村組,應立即組織送水車送水。

  七、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鎮政府成立農村供水季節性缺水應急領導小組,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季節性缺水情況,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季節性缺水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財力保障

  鎮財政所負責及時核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抗旱應急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三)技術隊伍保障

  縣水利局各管片技術人員負責應急水源建設的技術服務指導,鎮政府安排好車輛和人員負責應急送水工作。

  (四)后勤保障

  鎮政府負責制定后勤保障預案,負責做好飲用水的調撥及抗旱服務隊伍的后勤生活保障。

  八、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10

  一、編制目的及適用范圍

  (一)編制目的

  為指做好農村飲水季節性缺水應對工作,建立高效、快速的應急處理反應機制,最大限度地保障農村群眾特別是農村貧困群眾的飲水安全,鞏固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成果,根據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各鄉鎮農村集中或分散式供水工程因季節性缺水造成的一定范圍或一段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處置。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特別是貧困群眾的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應急準備工作。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建立農村飲水季節性缺水供水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供水預案,確定不同等級事件的應對策略,落實供水保障責任。

  (三)統籌安排,分工合作。整合資源,統籌安排鎮各部門、各站所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

  (四)快速反應,有效控制。季節性缺水事件發生以后,各有關部門和站所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保障飲水安全。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草林鎮農村飲水季節性缺水供水指揮機構為草林鎮農村安全飲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季節性缺水的供水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務辦,由水務辦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季節性缺水的供水保障工作。

  四、應急事件

  根據《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中農村飲水安全的評價標準和我鎮實際,我鎮農村飲水季節性缺水應急事件主要有以下兩類: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使得農村人均可用水量低于35L/人日時。

  (二)因持續干旱導致河床或地下水位降低,使得我鎮圩鎮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設施無法取水時。

  五、預案的啟動

  當區域季節性缺水影響50人以上的飲水安全時,應當啟動季節性缺水供水預案。當區域季節性缺水影響人口在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飲水安全時,由各村委會視情況采取引導群眾到附近的水量充沛、水質合格的其它水源或集中供水工程取水,并組織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員等為體弱病殘、無法遠距離取水的建檔立卡貧困群眾送水。

  六、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

  集中供水由草林紅圩水務有限公司負責季節性缺水的日常監測信息和信息上報;分散供水由各村村委會負責季節性缺水的日常監測信息和信息上報。

  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維修養護,建設和謀劃好應急備用水源,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物資。

  (二)預警

  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一)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使得農村人均可用水量低于60L/人日時,應當發布藍色預警信息。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使得農村人均可用水量低于35L/人日時,應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

  (二)因持續干旱導致河床或地下水位降低,使得圩鎮集中供水工程無法取水時,應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

  七、應急響應

  當季節性缺水造成農村50人以上不到1000人的飲水不安全時,啟動Ⅱ級應急預案。當季節性缺水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由鄉(鎮)政府上報縣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Ⅰ級應急預案。

  1.工作會商

  鎮農村安全飲水工作領導小組在接到季節性缺水情況報告后,迅速組織我鎮水務公司、水務辦、鄉村振興辦、相關村委會和專家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鎮農村安全飲水工作領導小組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4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應急指揮部。鎮農村安全飲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備用水源調度等工作,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做好供水保障有關工作。

  草林紅圩水務公司在遭遇集中供水工程季節性缺水影響供水時應立即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并啟動公司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鄉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處理完畢后,由鎮農村安全飲水工作領導小組報縣農飲辦備案。

  3.部門聯動

  鎮農村安全飲水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保障群眾飲水安全。

  水務辦負責提出供水保障計劃,指導集中供水工程采取分時段或分區供水措施,負責提出建設或啟用應急水源的技術方案。

  各村委會和鄉村振興辦負責組織結對幫扶干部和駐村工作隊協助鄉村做好季節性缺水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摸排工作,發動結對幫扶干部、駐村工作隊幫助體弱病疾的缺水貧困戶取水、蓄水。

  財政崗要及時籌措下撥季節性缺水的應急工作經費和建設資金,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調水費用及集中送水費用。

  4.宣傳動員

  各村委會和水務辦、鄉村振興辦應積極動員群眾積極參與到季節性缺水事件的供水保障,做好節約用水的宣傳工作。

  八、應急供水措施

  季節性缺水的應急供水保障應區分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統籌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一)集中供水季節性缺水的應急供水

  1、有備用水源的優先啟動備用水源。同時,加強群眾飲水安全宣傳,引導群眾做好節水、蓄水措施。

  2、啟動備用水源后仍不能滿足供水需求的,采取分時段或分區輪流供水措施。視情況采取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關停或減少工商業用水。同時,要科學預判旱情發展,謀劃建設新的應急備用水源。

  3、當分時段或分區供水仍不能滿足生活飲水需求時,也無新的應急備用水源時,由水務公司向鎮政府報告后,由鎮政府聯系縣應急管理局采取送水車送水。

  (二)分散供水季節性缺水的應急處置

  1、當分散供水點附近有水量充足、水質合格的其它水源或集中供水工程時,應先引導群眾到其它水源或集中供水點有序取水。對身體條件無法適應遠距離挑水的,各村委會和鄉村振興辦要組織幫扶干部、駐村工作隊、鎮村干部或志愿者幫助其取水、蓄水。

  2、當分散供水點附近無其它合適水源或集中供水工程時,應當由所在村委會報告鎮政府,由鎮政府統一聯系縣應急管理局采取送水車送水。

  九、保障措施

  (一)物資保障

  黨政辦要協調各村委會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發生季節性缺水事件時,由水務辦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二)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建設圩鎮集中供水工程的應急備用水源,謀劃準備百噸千人工程的應急備用水源,優先采用水源條件好的水庫、山塘作為應急備用水源。

  (三)應急隊伍保障

  鄉村振興辦和各村委會要組織鄉村干部、結對幫扶干部、駐村工作隊、志愿者等作為應急送水隊伍,為身體條件不便的體弱病殘貧困群眾送水。緊急情況下由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協調應急管理部門,為農村居民集中送水。

  (四)治安保障

  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十、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警級別暫時規定

  Ⅱ級(一般):季節性缺水造成農村50人至999人飲水不安全。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和應對可能發生的供水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用水安全,維護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標準》、《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共供水突發事故。構成公共供水突發事故的主要因素有:

  (1)因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出現水源嚴重不足和取水困難;

  (2)水源或供水水質遭受生物、化學、放射性物質等嚴重污染;

  (3)主供配電系統因故癱瘓,消毒、輸配電、凈化構筑物等設施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倒塌或液氯鋼瓶發生爆炸、發生嚴重泄漏事故;

  (4)輸配水干管及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斷裂或突發災難,影響大面積供水;

  (5)地震、塌陷、洪澇等災害導致供水生產設施設備嚴重毀損;

  (6)戰爭、投毒、破壞或恐怖活動導致水廠停產等。

  1.4供水事故分級

  根據供水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緊急程度,將供水事故分為一級至三級三個級別,三級為最高級別預警。I級(一般)、Ⅱ級(重大)、Ⅲ級(特別重大),預警顏色分別為黃色、橙色和紅色。其中:

  I級預警:

  (1)水廠或加壓配水站的生產設施設備、配水管道等發生故障,或氯氣鋼瓶出現中度泄漏,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局部片區無壓、無水,且6小時內不能恢復。

  (2)荊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9米以下,羊莊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5米以下,水源地離心泵時常出現抽空現象,城區缺水率達10%、局部服務壓力不足、日缺水量1萬立方以上。

  (3)水廠生產工藝發生故障或受相關因素影響,使城鄉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4項常規檢測指標嚴重超標,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II級預警:

  (1)受突發性事件主要因素影響,使供水生產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全市大部分用戶無壓、無水,且12小時內不能恢復。

  (2)荊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2米以下,羊莊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8米以下,城區需水量超過10萬立方/日,水源地取水能力缺口達20%,城區日缺水量2萬立方以上。

  (3)供水水源或出廠水遭受嚴重污染,造成城鄉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一般化學、細菌學等部分指標超標,影響到居民用水安全的。氯氣鋼瓶大量泄漏,嚴重危及工作人員和周邊居民安全。

  Ⅲ級預警:

  (1)受突發性事件主要因素影響,使城鄉供水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嚴重下降,造成全市停水,且8小時內不能恢復。

  (2)荊泉水源地下水位下降14米以下,羊莊水源地下水位下降20米以下,水源地取水量缺口達50%以上,城區日缺水量5萬立方以上,城區出現嚴重供水危機,工農業生產和居民生活用水受到嚴重影響。

  (3)供水水源或出廠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城鄉供水(生活飲用水)水質檢驗項目中的毒理學、細菌學或放射性等部分指標嚴重超標,或氯氣鋼瓶爆炸或嚴重泄漏,造成工作人員傷亡,需緊急疏散周邊居民和人群的,必須立即停止供水。

  2.組織體系

  2.1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及職責

  2.1.1市政府成立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公共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啟動、指揮、部署、組織實施和督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水務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水務局、安監局、發改局、住建局、衛生局、環保局、財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國土局、公安消防大隊、供電公司、城鄉供水中心、北辛街道辦事處、羊莊鎮及滕州電視臺、滕州日報等。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作為日常辦公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水務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鄉供水中心主任兼任。

  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分析和上報預警信息;承接突發事件報告;根據現場處置指揮部對突發事件的判斷和建議,向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的建議;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突發事件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和處置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突發事件處置的指示和批示。

  2.2應急處置組織分工

  指揮部根據公共供水突發事件的等級和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專業組。專業組的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涉及的相關部門確定。

  2.2.1現場處置指揮部:由市水務局、衛生局、公安局、安監局、住建局、國土局、城鄉供水中心、北辛街道、羊莊鎮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組成。一般突發事件由市城鄉供水中心協調有關部門現場指揮,重大突發事件由市水務局局長擔任組長,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制定突發事件現場處置方案并指揮實施;組織有關專家對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協調領導各有關專業組開展工作,隨時向指揮部反饋突發事件現場的情況,執行指揮部的決策和命令,根據突發事件現場的具體情況建議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

  2.2.2搶險處置組:由市水務局負責,市環保局、衛生局、公安消防大隊、供電公司、城鄉供水中心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主要職責: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處置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方案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進行應急處置。

  2.2.3專家咨詢組:由市水務局負責,市安監局、衛生局、公安局、環保局、城鄉供水中心等有關單位專家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對現場搶險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對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給予對口技術支持,提出處置方案的建議,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2.2.4應急送水及供水監察組:由市水務局牽頭,市發改局、公安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城鄉供水中心等部門配合。主要職責:市水務局負責制定應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企業避峰用水方案等,開展節水宣傳教育活動,并對以上行為進行檢查與監督;市發改局負責落實企業避峰用水的措施;市公安局負責維持交通秩序和社會穩定,避免搶水斗毆事件的發生;市交通局組織車輛配合運送應急生活用水;市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調配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等并送達指定地;市城鄉供水中心負責落實供水水源,安排應急供水計劃等工作。一般突發事件的應急生活供水由市城鄉供水中心負責。

  2.2.5環境監測組:由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務局、衛生局參加,主要職責:負責污染物、污染源的監測、防治工作,對環境污染事故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處理,防止污染進一步擴大。確定事故危害區域,并通報危害程度和范圍。

  2.2.6事件調查組:應急處置結束后,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實際情況,成立突發事件調查組,市水務局、安監局、環保局、衛生局、公安局、監察局及新聞單位參加。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及時完成突發事件的調查報告,并提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的建議。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工作

  市政府統一部署協調突發供水事件的預防工作,市水務、衛生、環保、城鄉供水中心等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分別對供水質量(水質、水壓)和供水水源質量進行監管。

  ①加強對供水水質、原水水質及其生產設施設備的檢驗與檢測,掌握水質動態。

  ②開展突發供水事件的應急預案演練,做好相關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③建立供水應急保障隊伍,儲備應急救援物資。

  3.2預警與報警

  市城鄉供水中心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供水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并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預警和報警信息應包括:供水事件預警的級別、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警示事項以及應采取的相關措施等。

  3.3預警信息發布

  市政府收到預警信息后,安排相關部門證實突發供水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發生,初判其級別與類別后,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2)發布預警公告。

  I級(黃色)的預警由市水務局根據實際需要進行發布;

  Ⅱ級(橙色)的預警報棗莊市人民政府后,由滕州市人民政府發布;

  Ⅲ級(紅色)的預警報山東省人民政府后,由滕州市人民政府發布。

  (3)根據突發供水事件的級別與類別建立相應的應急保障機構。

  4.應急響應

  4.1情況報告

  4.1.1報告程序

  (1)供水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應急處理電話向供水24小時服務電話5534111報告。接到報告后,城鄉供水中心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

  (2)重大事故一經確認,城鄉供水中心應將事故情況報告市水務局。若系水源、傳染性疾病引起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同時報市環保、衛生等部門。

  (3)特別重大事故一經確認,市水務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

  4.2分級響應機制

  4.2.1Ⅰ級預警的響應與處置

  4.2.1.1突發供水事故造成局部片區無壓、無水的,市城鄉供水中心成立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按預案組織處置,做好解釋工作,增派搶修人員進行搶修,派供水車臨時供水。氯氣鋼瓶發生中度泄漏的.,應立即啟動氯氣泄露應急預案,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身著防化服實施現場封堵。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市水務局。

  4.2.1.2天氣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的,市城鄉供水中心成立應急供水工作組,啟動一級預警響應,將荊泉水源地抽空的離心泵更換為深井泵取水,供水生產部門加大水源地水位、水質觀測密度,加強值班值守,科學調度,合理調控供水機組,保證城區用水需求。

  4.2.1.3供水水質檢驗項目中個別指標超標的,值班人員發現水質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水質檢測站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

  4.2.2Ⅱ級預警的響應與處置

  4.2.2.1突發供水事故造成全市大部分無壓、無水的,市城鄉供水中心應立即報告市水務局,張貼停水通知,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停水通告,增派搶修人員進行搶修,派供水車臨時供水。

  4.2.2.2天氣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較大下降的,將荊泉、羊莊水源地原有深井泵更換為高揚程深井泵取水,啟用羊莊水源廠東側2眼水源井,與羊莊水源廠輸水管道并網,一并將羊莊鎮西石樓水源地2眼水源井輸水管道與羊莊水源地輸水管道并網向城區輸水,緊急征用國泰化工水源井,升級羊莊水源廠至第三加壓水廠輸水管道,同時對高耗水工企業生產用水采取限量供水,限制城區園林綠化、洗浴、洗車等特種服務行業用水,保障居民生活和醫院、學校等公用事業用水。根據實際供水量,將用水指標分解落實到戶,按戶核定用水指標,實施階梯水價。早、中、晚時段保壓供水,其它時段低壓供水。

  4.2.2.3供水水源或出廠水遭受嚴重污染的,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水質檢測站立即組織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原因分析,確定具體解決辦法并組織實施。氯氣鋼瓶發生大量泄漏的,應立即啟動氯氣泄露應急預案,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身著防化服實施現場封堵,并迅速劃出警戒范圍,派人警戒。對事故現場中毒人員或搶修中出現的中毒者立即送醫院搶救。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大面積泄露時,應迅速報119。

  4.2.3Ⅲ級預警的響應與處置

  4.2.3.1突發供水事故造成全市停水的,市城鄉供水中心應立即報告市水務局和市政府,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停水公告,并落實備用水源,安排應急供水計劃。市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調配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等并送達指定地;市公安局負責維持交通秩序和社會穩定,避免搶水斗毆事件的發生;市交通局組織車輛配合運送應急生活用水。

  4.2.3.2天氣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嚴重下降的,關停高耗水工企業生產用水和園林綠化、洗浴、洗車等特種服務行業用水,按早、中、晚三個時段實行定時供水。市環保、衛生防疫部門加強水源地周邊污染源治理和水質檢測,確保水源水質安全。

  4.2.3.3供水水源或出廠水遭受重大污染的,通過各種媒體通知單位、企業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應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利用自備的水池、集水池及自備容器等設備儲水。全市擁有自備水源的單位,要開足設備,保證供水,并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符合飲用水標準方可飲用。對滕州市的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統調配,并考慮從周邊等城市調運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等,無償發放給居民飲用。氯氣鋼瓶爆炸或嚴重泄漏的,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身著防化服對現場泄漏的液氯鋼瓶進行投石灰、放水等緊急處理,并報市安監局啟動滕州市危險化學品搶險等相關應急預案。對事故現場中毒人員或搶修中出現的中毒者立即送醫院搶救。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大面積泄露時,應迅速報119和110。

  5.監督與管理

  5.1應急處理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制。

  5.2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時遲報、謊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失職、瀆職以及阻礙和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供水中心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3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1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市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黑龍江省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暴雪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領導,分級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當地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各有關部門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并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二、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6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水荒”的供水問題;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5.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6.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三、等級劃分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一)Ⅰ級飲水水安全事件

  Ⅰ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中毒(重傷)。

  2.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影響范圍為10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飲水安全事件

  Ⅱ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影響范圍為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Ⅲ級飲水安全事件

  Ⅲ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影響范圍為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Ⅳ級飲水安全事件

  Ⅳ級飲水安全事件包括:

  1.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中毒。

  2.因飲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3.因自然災害或水源地水質污染造成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應急預案體系

  (一)應急預案體系劃分

  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三級:

  1.市級應急預案:市水務局負責編制完成全市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批準并備案。

  2.鎮應急預案: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市水務局批準并備案。

  3.村級應急預案:村民委員會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應急預案,報鎮政府批準并備案。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市政府設立市級安全應急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關鎮、村供水單位應設立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負責本轄區內供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市級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

  市政府成立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宣傳部、市水務局、衛健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發改局、財政局、公安局、阜寧鎮等有關部門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水務局局長黃麗霞兼任辦公室主任。

  專家組由市水務局、生態環境局、衛健局、應急局等部門的專家組成。

  (1)領導小組職責:

  ①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②及時了解掌握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③制定市級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④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水務、衛健、應急、醫療救護、公安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⑤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市級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水務、衛健、應急、醫療救護、公安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3)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發改局:負責全市農村飲水應急工程規劃和報批,項目審批、計劃下達以及項目建設與管理的監督工作。

  財政局:負責全市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恢復重建費用的安排和調撥,負責農村供水安全應急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解決應急備用水源的建設資金。

  宣傳部:負責全市農村供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水務局:負責全市農村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設、預案以及工作方案;提供全市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負責全市恢復農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事件中的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疾病控制、醫療救護工作及農村供水工程的取水、制水、供水的衛生監測和衛生保障。

  生態環境局:負責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做好全市對農村供水水源周邊及上游工業企業的監管,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負責事件事發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應急處理水污染事件。

  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協調農藥、肥料等農業可能污染物的監測、鑒定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業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

  應急局:負責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公安局:負責全市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案件偵破等工作,負責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供水工程設施安全。

  (4)專家組職責

  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提供技術保障。

  1.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供水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水務局備案;配備有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2.單村供水工程應急機構及職責

  單村供水工程的應急機構由村委會和鎮相關人員組成。由村委會制定科學合理的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并報當地鎮人民政府和水務局備案;配備有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

  五、預防及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1)旱情信息

  (2)水污染信息

  各級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要建立健全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結合實際,科學有效的制定應對措施。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3)監測單位及報告制度

  市水務局負責本地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要設立并公開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2.信息報告

  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劃分為四級:

  Ⅰ級預警(特別嚴重),用紅色信號表示;

  Ⅱ級預警(嚴重),用橙色信號表示;

  Ⅲ級預警(較重),用黃色信號表示;

  Ⅳ級預警(一般),用藍色信號表示。

  2.預警發布

  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并報告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同時上報上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Ⅰ級預警、Ⅱ級預警,由鎮人民政府報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發布。Ⅲ級預警由鎮人民政府研判,經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批準,以鎮人民政府名義向全鎮發布預警公告。Ⅳ級預警由鎮人民政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指揮機構研判,受災地所在鎮人民政府發布預警公告。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向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市政府報告。

  對應全市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Ⅰ級應急響應、Ⅱ級應急響應、Ⅲ級應急響應、Ⅳ級應急響應。

  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調度。各鎮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級響應

  當發生特別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啟動Ⅰ級(特別嚴重)應急響應預案。

  1.市級供水應急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事發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級供水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Ⅱ級響應

  當發生重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嚴重)應急響應預案。

  1.市級供水應急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并立即派出工作組,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2.市級供水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上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四)Ⅲ級響應

  當發生較大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較重)應急響應預案。

  市級供水應急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做好搶險救援和事件調查工作,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

  事件處理完畢,由市級供水應急機構報上級備案。

  (五)Ⅳ級響應

  當發生一般農村供水安全事件(Ⅳ級)時啟動Ⅳ級(一般)應急響應預案。

  市級供水應急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做好搶險救援和事件調查工作,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上級。

  事件處理完畢,由市級供水應急機構報上級備案。

  (六)應急處理

  1.工作會商

  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報告后,由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召集,水務局、衛健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民政局、發改局、財政局、公安局等部門參加。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進行工作會商,宣布進入特大飲水安全事件緊急狀態后應實施的臨時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市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送水;

  2.工作部署

  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鎮、市直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當地政府要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下派工作隊,督促指導有關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隊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匯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領導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應急事件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市級工作隊抵達事件發生地后配合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時,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地飲用水供應。

  出現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供水工程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等事件的發生。

  市應急局負責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市水務局派出工作組,按照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市民政局牽頭深入受災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并向省、市申請救災資金。

  市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經費,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市水務局向市申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市衛健局及事故發生地醫療部門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宣傳部除一般的農村飲水安全宣傳外,及時準確報道事件處置工作。

  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報告。

  4.方案啟動

  市農村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市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新聞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跡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6.應急結束

  當全市農村供水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根據預案等級,由相應機構宣布應急結束。市級安全應急機構應協助事發地政府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7.季節性缺水應急措施

  對于鎮、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1)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①啟用備用水源;

  ②通知村民做好儲水準備;

  ③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④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⑤利用送水車去就近水源充足的地方取水,確保群眾生活用水。

  (2)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資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采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3)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它水源。

  (4)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的供水安全,衛生健康局要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加強對水源的保護,防止地表水進水源,一旦水源遭受污染,應立即關閉水源,并在水質監測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七、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

  市財政設立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鎮財政根據實際拿出與市財政相應的配套資金,列入本鎮年度財政預算。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動用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相關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各鎮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從距離最近的水源調水。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市應急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各鎮要盡快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當地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八、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和同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市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市應急領導小組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市水務局及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市水務局及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政府、鎮政府、市水務局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附則

  (一)機構人員變更

  因人事變動或分工調整造成應急機構人員變化的,由相應人員自行遞補,不再另行發文。

  (二)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13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應對處置我縣供水突發事件,全面提高我縣應對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速度和搶險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供水安全性

  供水安全性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供水的水質在使用中不應當給人體帶來短期的或長期的健康危害,即供水在自然屬性上的安全性;二是指供水系統對遭受突發性事故威脅(包括自然災害、恐怖襲擊、人為蓄意破壞等)具有良好的預防、保護、應急和恢復功能,即供水在社會意義上的安全性。由于自然災害、突發性水質污染事故、內源性水質污染事故、水廠運行事故引起的供水水質危害可統稱為事故型供水水質危機,有恐怖襲擊或人為蓄意破壞引起的事故型水危機可統稱為破壞性水質危機。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和政縣供水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四、編制依據和原則

  1.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2.編制原則:一是以人為本。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二是預防為主。高度重視供水安全工作,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對供水行業重大事故的各項準備工作;三是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四是協調一致。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五、供水突發事件及供水風險分析

  供水突發事件分析:

  1.主要供水水源發生突發污染事故。我縣供水水源為地表水,如果遭受生物、化學、毒理、放射性物質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嚴重污染,將會影響我縣正常供水;

  2.管網事故。主要輸供水干管事故,其影響范圍為我縣是輸水管線長、壓力大、接頭、管道老化或第三方施工引起;

  3.氣候干旱、洪災。持續干旱造成供水水源枯竭、洪災引起取水建筑物受損、水質濁度增加、設備損壞、水源污染等;

  4.其他。地震、投毒破壞或恐怖活動等。

  供水風險分析:我縣地形復雜,供水管網長,縱橫交錯,一旦發生供水管道跑水,給搶修造成不便;區域供水管網及設施老化,極易發生突發爆管漏水事故。

  六、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根據供水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我縣的供水突發事件可分為:

  1.自然災害引起的突發性事件。連年干旱,地表水水源水位持續下降,取水設施無法正常取水,導致供水設施不能滿足正常供水需求;地震、洪災等災害導致供水水源破壞,輸配水管網破裂,輸配電、凈水工程和機電設備損毀等。

  2.工程事故引起的突發事件。取水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直至水源枯竭,或因出現危險情況需要緊急停用維修、或停止取水;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發生爆管,造成大范圍供水壓力降低、水量不足甚至停水,或其他工程事故導致供水中斷;供水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液氯嚴重泄漏等;供水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或毀壞。

  3.公共衛生事件引起的突發性事件。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有毒有機物、重金屬、有毒化工產品或致病原微生物污染,或藻類大規模繁殖等影響正常供水;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毒劑、病毒、油污或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影響正常供水。

  七、供水突發事件分級

  根據供水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影響供水居民人口數量和供水范圍的嚴重程度可分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III級(較重)、IV級(一般),預警顏色分別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1.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I級供水突發事件:

  (1)受影響的人口在8萬人以上或占縣總人口的40%以上;

  (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縣總供水范圍的50%以上;

  (3)省、州人民政府,省、州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發布涉及本轄區的I級預警供水突發事件。

  2.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II級供水突發事件:

  (1)受影響的人口在6萬-8萬人或占縣總人口的30%-40%;

  (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縣總供水范圍的40%-50%;

  (3)省、州人民政府,省、州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發布涉及本轄區的II級預警供水突發事件。

  3.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III級供水突發事件:

  (1)受影響的人口在4萬-6萬人或占縣總人口的20%-30%;

  (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縣總供水范圍的30%-40%;

  4.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IV級供水突發事件:

  (1)受影響的人口在1萬-2萬人或占縣總人口的10%-20%;

  (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縣總供水范圍的20%-30%;

  八、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根據我縣供水突發事件的分類,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1.自然災害類供水事件應急措施。通過增強供水量,啟用備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備井水源井,或新鑿水井,并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達到相應供水水質標準;對自然災害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工程及配套設施與機電設備等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和臨時供水設施;根據縣內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實施多水源聯合應急調度,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縣內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調整縣內供水優先次序:首先滿足居民生活、醫院、學校、機關、食品加工、賓館和餐飲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務用水,再次是重點工業企業用水等;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采取跨行政區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應急調度,保證縣內應急供水。

  2.工程事故類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對工程事故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工程及配套設施、機電設備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設施和備用系統,實施水量應急調度;調配和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縣內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用水車輛送水;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3.公共衛生事件類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措施。關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污染的水源或供水設施,停止供水并及時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啟動縣內備用水源,實施應急供水,對受污染的縣內水源或供水設施及污染水域實施加密監測。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衛生部門、縣級人民政府報告污染狀況和水質水情數據;增加自備井水源供水量,適時啟用封存的自備井水源井,由當地水環境檢測中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資質部門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調配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凈水設備、水質凈化裝置,以及單戶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根據縣內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針對局部區域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根據重點污染企業廢水排放和重點排水企業檔案,關閉水閘、水閥,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限產或停產。

  九、應急指揮體系

  事故應急救援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靠某一部門是很難完成的,必須把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形成統一的救援指揮部,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應急、消防、生態環境、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應急救援,盡可能地避免和減少損失。

  1.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職責組成。成立和政縣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是:負責應急供水的總體協調、總調度,指揮、部署、監督和檢查各成員單位應急實施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并與省、市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聯系,及時上報情況,必要時請求省、市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實施跨市、縣救援等緊急措施,組織災后重建與恢復生產工作,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負責印制應急供水明白紙,發放至各鄉鎮,由各鄉鎮發放至轄區各用水戶。

  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總指揮:xxx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總指揮xxx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xxx縣委常委、副縣長

  辦公室主任:xxx縣水務局局長

  辦公室副主任:xxx縣人飲管理總站站長

  成員單位:宣傳部、水務局、縣人飲管理總站、應急管理局、衛計局、住建局、城管局、總工會、公安局、工信和商務局、民政局、交通局、財政局、人社局、生態環境局、紀委監委、氣象局、供電公司、各鄉鎮等。

  2.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宣傳部:負責做好供水事故的宣傳報道、信息發布工作,確保輿論引導客觀、真實;及時組織新聞單位,積極宣傳報道應急供水措施、施工進展等內容,為應急供水工作提供良好社會環境;適時關注新聞動態,加強與其他單位溝通,積極宣傳我縣采取的應急措施,征得理解支持,營造好的外部輿論環境;負責接待好其他新聞單位;視斷水具體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

  水務局:牽頭組建指揮部辦公室,主持辦公室日常和應急響應期間的工作;檢測、接受供水性突發事件報警、預警信息;負責對水污染事件進行供水水源緊急調度;負責供水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協調、調度和水情、汛情的預警、檢測,修復損壞的水利工程。協調各成員單位。

  縣人飲管理總站:負責全縣供水工程的運行管理工作,成立供水應急搶修隊伍,保障全縣供水工作。加強供水調度,優先保障居民、學校、醫院等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基本生活用水,關停洗浴行業,限制工商企業等方面用水。

  應急管理局:協助縣政府提出突發事件對應方案,協調全縣供水事故應急救援行動;做好供水事故發展動態后續報告;組織開展供水事故調查工作;負責調集城管、消防、園林、水務等單位送水車輛,向全縣居民和重點單位臨時供水。

  衛健局:迅速組織和指揮醫療救援隊伍開展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工作,及時向縣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協調使用急救場所;負責送水車輛清潔消毒和水質監督工作。

  住建局:組織起草《和政縣縣城供水事故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縣城供水應急工作,發布應急供水期間的縣城供水信息,限制建筑工地用水,發現縣城供水設施問題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城管局:啟動應急預案后,限制道路保潔、園林綠化等方面用水。

  總工會:指導、協調做好供水事故的傷亡職工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公安局:負責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等事故;參與供水事故傷員搶救和人員疏散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工作;協助停水后的緊急供水工作;負責做好應急供水期間送水車輛的交通保障工作。

  工信和商務局:保障供水事故應急處置通信暢通;負責組織、協調應急處置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督導落實限制工業企業用水工作;協調各電信運營商信息發送工作。

  民政局:啟動社會救援機制,為供水事故受害人員提供社會救助。

  交通局:負責應急警戒狀態下運輸工具調集工作,確保滿足搶險物資、人員、生活物資運力需求。

  財政局:負責籌集落實供水事故搶險費用,并監督使用。

  人社局:依法做好供水事故因工傷傷亡人員的有關善后工作。

  生態環境局:負責供水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監測,確定污染物種類與污染范圍,通報危害程度和范圍,負責污染區域環境生態后續修復監測工作。

  應急管理局:參與供水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紀委監委:負責事件應急處理情況的督促檢查與責任追究。

  氣象局:負責對天氣氣候、輿情的監測和預警預報,適時發布災害性天氣氣候的預警、預測、預報。

  地震局:負責震情監視、收集、匯總地震前兆與宏觀異常信息,根據震情會商結果發布地震預警信息。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依法嚴厲查處亂漲價行為,負責礦泉水、純凈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運行監測,并協調做好調配工作;負責落實限制商業企業、洗浴行業限制用水工作。

  電力公司:負責指導供水企業制定用電安全保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電網發生故障影響供水安全時,指導供水企業實施用電安全的應急處理。

  各鄉鎮:要成立相應機構,強化對應急供水工作的組織領導;負責落實轄區救援物資供應、發放的地點并實施供應與發放;負責事故現場的群眾協調工作;負責及時通知群眾提前儲水、節約用水。

  3.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水務局,作為日常辦公機構。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細則;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政府有關部門、專業技術機構對各供水企業的供水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工作情況,及時有效地控制事件;研究協調解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和指導恢復重建工作;向縣政府和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為新聞媒體提供事件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專訪;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4.專家工作組組成與職責。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設立專家工作組,作為指揮部的咨詢機構。專家工作組由市政、住建、規劃、應急、衛健、水務、生態環境等部門專業人員及高等院校專業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參加縣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對事件處理給予技術支持。

  十、預案運行機制編制思路

  1.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在應急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死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于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及時指導和組織采取各項措施進行自身防護。

  (2)迅速控制危險源,并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和危害程度。及時控制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應急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控制住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及時有效地進行救援。

  (3)做好現場清潔,消除危害后果。針對事故對人體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應及時組織人員予以清除,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調查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的性質,評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圍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地調查。

  2.事故救援系統。由于自然災害或人為原因,當事故或災害不可避免的時候,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是唯一可以抵制事故或災害蔓延危害后果的有力措施,因此,如果事故或災害發生前建立完善的應急系統,制定周密救援計劃,而在事故發生時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以及事故后的系統恢復和善后處理,可以拯救生命、保護財產、保護環境。

  事故救援系統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應急救援組織結構;

  (2)應急救援預案;

  (3)應急培訓和演習;

  (4)應急救援行動;

  (5)現場清除和凈化;

  (6)事故活動恢復和善后處理

  十一、預案運行機制

  1.監測

  水環境檢測以縣生態環境局、水務局、人飲管理總站、衛健局為主。縣生態環境局負責水體水質監測,沿河污染物的排放監督檢查;縣水務局水質檢測中心負責做好定期對各供水工程水質檢測工作;人飲總站水廠的出廠水水質狀況的跟蹤監測,嚴格控制出廠水指標;縣衛健局負責居民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嚴格控制飲用水衛生標準。

  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在第一時間對供水突發事件現場實施不間斷的跟蹤采樣、分析,及時報告監測結果,并對事態危害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做出分析、預報,提出初步建議等。

  在日常管理中,縣人飲管理總站在水源地上、下游及保護區范圍內,設立監測站點并建立定期不定期對水源開展巡查,實時監控其水質、水量狀況。

  2.預警

  水源地來水預警:根據水文、氣象和自然地理條件,通過縣供水監測系統提供的實時信息,對供水水源地來水量與水質進行實時診斷和預測,并在水量與水質出現或可能出現異常時及時發出警報或預警。

  供水預警:包括供水工程及運行異常預警和水廠、輸配水管網水質及水壓異常預警,實現對供水系統水量、水質和水壓實時監測與運行信息實時查詢功能,出現異常時,應及時診斷并發出警報。

  預警級別及信息發布: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宣傳車等,采用公開播送、派發傳單、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弱、病、殘、孕等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預案啟動

  一旦發生供水突發事件,按照分級相應的原則啟動相應級別的專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啟動高級別的預案時,低級別預案同時啟動。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本級政府應急預案全力進行處置,及時控制事態,較少損失,同時組織力量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進行評估,并向指揮部報告。

  縣級預案啟動程序:

  發生II級以上供水突發事件:縣人民政府領導本縣的應急救援工作,由縣供水應急辦提出啟動相應專項預案建議,經指揮部批準,及時啟動相應預案,同時報告臨夏州人民政府。

  發生III級供水突發事件:縣人民政府領導本縣的應急救援工作,由指揮部通過會商后按照有關規定啟動相應預案并組織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

  發生IV級突發事件:由各鄉鎮人民政府領導本鄉鎮的應急救援工作。可參照I、II、III級響應程序、結合本鄉鎮實際情況制定響應程序。在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急時向指揮部提出請求,縣供水應急辦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專業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理工作。

  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4.先期處置

  水源和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水源工程管理單位、供水企業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應在事發后立即啟動以本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預案機制,并報告應急指揮中心。供水突發事件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負有處置供水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在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應急預案,控制事態并向縣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I級、II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鄉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指揮部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指揮部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向州人民政府報告,最遲不超過2小時,同時,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職責分工迅速進入應急準備狀態,確保應急物資和搶險隊伍及時到位。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IV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鄉鎮供水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職責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5.應急響應

  (1)響應程序;

  (2)突發事件報告;

  (3)信息共享和處理;

  (4)通信;

  (5)指揮與協調;

  (6)緊急處置;

  (7)應急人員保護;

  (8)新聞報道。

  6.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條件:

  (1)突發事故現場搜救工作已完成;

  (2)幸存人員已撤離、疏散;

  (3)傷亡人員已經得到妥善救治和處理,重要財產已進行必要保護;

  (4)對事故現場、應急人員和周邊群眾已采取有效防護和安置措施;

  (5)事故所造成的各種危害已被消除,并無繼發可能;

  (6)停水區域已經恢復正常供水。

  應急結束程序:

  經事故現場辦公室確認符合應急結束條件,按照"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四個等級的應急結束工作分別由相應部門宣布。

  (1)I級、II級應急響應由指揮部提出,經縣應急領導指揮機構進行結束條件確認并報市人民政府,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2)III級應急響應由指揮部確認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報縣人民政府,經批準后下發應急結束指令;

  (3)IV級應急響應由各鄉鎮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經確認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報縣政府、縣應急辦,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7.善后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后,水務局等相關單位應及時會同鄉鎮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應制定措施進行撫恤、補助、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對于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償。

  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和政縣供水突發事件事后調查與評估工作的責任部門為縣水務局,供水突發事件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由按國家相關程序成立的事件調查組承擔。供水系統應急終止后的一個月內,縣水務局應向縣人民政府提供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嚴重、特別嚴重供水突發事件應按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開展事故的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總結和分析經驗、教訓與不足,提出安全建議。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14

  1、范圍

  為盡快有效控制供水管網突發大面積停水事故,最大可能保障居民、企事業單位正常用水,維護社會穩定,降低公司漏損,確保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管轄內供水管網遭遇突發事故時的應急搶修過程。

  2、管理內容

  2.1職責

  2.1.1供水管網搶修由各供水分公司負責組織實施搶修作業,平時負責組織日常培訓和搶修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一旦出現險情或接上級通報要求,搶修人員立即轉為戰時狀態;

  2.1.2公司相關人員立即組成應急搶修指揮部,并成立后勤保障組及現場搶修組兩個小組。總經理擔任總指揮,副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后勤保障組由公司安全辦、總經辦、信息辦、供水營業部、物資設備部等組成,現場搶修組由供水分公司組成。

  2.2組織職責

  2.2.1指揮部職責

  2.2.1.1組織設立現場指揮部,派員擔任現場指揮;

  2.2.1.2組織各小組開展救援行動,排除現場險情,控制事態發展;

  2.2.1.3及時向上級匯報,并根據情況,請調增援力量;

  2.2.1.4及時調集搶修所需人員、設備器材及物資,制定搶修方案;

  2.2.1.5發生重特大事故,及時提出建議,報上級部門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2.2.2后勤保障組職責

  2.2.2.1及時協調公司內各部門的力量,合理調配人員、車輛,確保應急搶修所需;

  2.2.2.2及時協調媒體報導工作,做好用戶來電咨詢和解釋工作;

  2.2.2.3配合做好現場搶修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

  2.2.2.4如預計連續超24小時不能恢復正常供水,應配合協調與相關外單位聯系,采取應急供水措施,保證居民生活用水需要;

  2.2.2.5做好搶修現場相關事件資料收集,及時表揚先進,鼓舞士氣。

  2.2.3現場搶修組職責

  2.2.3.1在規定時限內趕赴現場,通過對現場查勘,明確搶修工作重點,提出搶修方案;

  2.2.3.2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匯報指揮部,并安排相關班組展開疏散、求援、通告沿線用戶等工作;

  2.2.3.3組織調配現場搶修人員、設備器材與物資,按各自分工開展搶修作業;

  2.2.3.4搶修完畢后,按規定組織驗收,并清理搶修現場。

  3、事故危險源分析

  3.1當供水管網遭受地震、洪災、施工作業損壞及人為破壞,導致供水設施毀損時;

  3.2城市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時;

  3.3因其它原因,造成供水管網嚴重損壞時,如因橋梁損壞、煤氣管線的爆炸及重大交通事故的沖撞等;

  3.4上級有關部門應急調遣。

  4、應急啟動

  當接到供水管網突發性事件應急搶修命令后,各小組在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下,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4.1搶修現場指揮及搶修小組成員應在時限內趕赴事件現場,了解現場情況,制定初步搶修方案,并向指揮部匯報,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

  4.2根據現場情況迅速聯系煤氣、電力、通訊等其他管線單位。安排閥門班組利用GIS管網信息系統了解現場所須關停閥門位置,實施關閥停水并書面通知沿線用戶;

  4.3檢漏人員及時對漏點實施定位;

  4.4搶修人員組根據搶修方案組織相關設備器材和工具進行搶修;

  4.5搶修完畢后由供水營業部對施工質量進行質量驗收;

  4.6驗收合格后,開閥通水,并進行管網沖洗;

  4.7沖洗完畢后,由水質檢測人員進行取樣化驗;

  4.8通水后再次經供水營業部驗證,搶修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修復;

  4.9全部搶修作業完畢后,現場搶修組及時將搶修情況報告指揮部,撤出搶修現場;

  4.10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事故調查處理管理制度》執行。

  5、應急資源

  5.1供水營業部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員工開展管道搶修知識培訓。

  5.2所有人員必須將手機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隨時待命,以便應付突發事件。

  5.3應急電話:公安:110消防:119急救中心:120

  5.4加強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5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應急演練。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 15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應對處置供水突發事件,全面提高應對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速度和搶險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供水搶修應急預案的編制依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城市供水條例》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

  《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各級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共供水突發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因干旱和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導致水源嚴重不足和取水困難。

  水源或供水水質遭受生物、化學、放射性物質等嚴重污染。

  主供配電系統因故癱瘓,消毒、輸配電、凈化構筑物等設施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倒塌或液氯鋼瓶發生爆炸、嚴重泄漏事故。

  輸配水干管及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斷裂或突發災難,影響大面積供水。

  地震、塌陷、洪澇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生產設施設備嚴重毀損。

  戰爭、投毒、破壞或恐怖活動導致水廠停產等。

  四、供水事故分級

  根據供水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緊急程度,將供水事故分為一級至三級(不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分級標準,以下以三級為例進行說明):

  Ⅲ級(特別重大):

  受突發性事件主要因素影響,使城鄉供水的生產或供水能力嚴重下降,造成全市停水,且8小時內不能恢復。

  供水水源或出廠水遭受重大污染,嚴重影響居民用水安全。

  Ⅱ級(重大):

  水源或供水水質遭受嚴重污染,造成較大范圍供水受影響。

  供水設施設備發生嚴重故障,影響大面積供水。

  Ⅰ級(一般):

  水廠或加壓配水站的.生產設施設備、配水管道等發生故障,造成局部片區無壓、無水,且6小時內不能恢復。

  供水水質部分指標超標,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

  五、應急響應與處置

  應急響應啟動:

  接到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機構,明確職責分工。

  現場處置:

  迅速組織專業搶險隊伍和設備趕赴現場,根據事故類型和程度制定具體的搶修方案。

  實施緊急搶修,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應急供水:

  對于停水區域,立即啟動應急供水預案,調配應急水源和送水車輛,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信息發布與輿情應對:

  及時向公眾發布供水搶修進展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做好輿情應對工作。

  后期評估與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組織相關部門對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和總結,完善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

  六、保障措施

  加強日常監管與維護:

  定期對供水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設施設備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建立健全預警機制:

  加強對水源地、供水管網等關鍵環節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

  加強應急隊伍建設與培訓:

  組建專業的應急搶險隊伍,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工作,提高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

  完善物資儲備與調配機制:

  建立完善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配所需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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