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物資裝備應急預案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應急物資裝備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應急物資裝備應急預案1
1總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快速響應和有效應對突發事件,高效、有序保障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需求,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引發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需求,需調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救援的情況。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函》《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四川省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結合巴中市突發事件特點,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由市、縣(區)、鄉(鎮)黨委政府依法分級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1.3.2科學研判、高效應對
加強突發事件監測和預警工作,積極開展應急物資裝備需求評估,力求精準把握突發事件趨勢變化。科學合理調配,高效應對。
1.3.3統籌兼顧,多級聯動
充分發揮突發事件指揮部的統籌協調作用,突出多層級聯動響應,強化市級部門之間配合,強化市、縣(區)、鄉(鎮)的多級聯動,及時調配各類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提升應對突發事件物資裝備保障能力。
1.4分級應對
突發事件分級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層級響應、協調聯動的原則。當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需求超出屬地人民政府應對能力時,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組織應對。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由市級人民政府組織應對。涉及跨市級行政區域的,超出市人民政府應對能力的特別重大事件,應在立即采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報請省級層面協調支持或組織應對。
較大、一般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分別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織應對。
涉及跨縣(區)級行政區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組織應對或由其指定一方或雙方共同應對。
1.5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關于應急物資裝備方面的保障預案。預案體系由市級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市級主要專項應急預案、縣(區)應急預案以及部門保障類預案組成。
2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體系
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是全市突發物資裝備保障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關。巴中市應急委員會下設的巴中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是應對突發物資裝備保障事件的專項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市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置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根據工作需要,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在事發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現場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2.2指揮部構成與職責
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工副秘書長、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主任擔任。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決策和部署。
(2)指揮、協調全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相關工作實施和進展情況。
(3)研究部署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4)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5)組織制定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相關辦法。
2.3指揮部辦公室構成與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分管應急工作的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
(1)處理市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與四川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內有關部門及縣(區)指揮機構的對接和協調。
(2)負責建立成員單位間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協調機制,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分析評估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形勢,落實指揮部的工作安排,指導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
(3)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的監測、分析、匯總、報送等工作,組織和制訂有關處置方案,向指揮部報告重大問題并提出處置建議。
(4)經市指揮部批準,啟動、調整、終止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5)按照市指揮部的命令和批示,在四川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組織協調跨區域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協調軍隊參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
(6)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有關處置方案和恢復重建進行綜合評估認證,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2.4指揮部構成及職責
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等部門組成。
成員單位職責: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編制完善《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情況下重要物資、裝備的生產;組織開展預案演練和宣傳培訓;配合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項目的審查與立項;負責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采購及儲備管理;負責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規劃、標準編制;負責應急物資、裝備綜合調控、緊急調度;負責提供糧食、帳篷、棉被等生活救災物資供給;參與編制完善《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資金的籌集和落實;負責突發事件中應由市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及其管理;參與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建設規劃、標準編制;參與編制完善《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公安局:維護保障工作秩序;組織指導事發地的社會治安管理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突發事件保障中的困難救助、社會捐贈等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商務局:負責突發事件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參與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建議;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交通運輸局:及時收集報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設施受損情況;及時組織協調搶修損毀的公路、水路交通設施,確保暢通;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的運輸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水利局:負責水情、汛情的監測預警預報;負責相關水域的水文監測及水量調度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應急醫療物資、裝備供應管理;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建議;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編制應急物資裝備目錄;負責提供地震活動數據和趨勢判斷意見;協助物資裝備保障體系規劃、標準編制;參與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國資委:負責市屬監管國有企業應急物資、裝備的統計和管理。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指揮部工作組
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需要,下設多個工作組。各工作組由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分管領導擔任。
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工作,可根據突發事件實際需要增減工作組或調整成員單位。
2.5.1綜合協調組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和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負責收集匯總災情、社(輿)情等信息和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承辦指揮部會議、活動和文電工作;負責全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保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指揮部各工作組之間的協調工作、指揮部與外部單位的協調工作;負責指揮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2技術支持組
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單位、相關行業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處置技術措施建議;為應急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3交通運輸組
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商務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交通道路搶通保暢和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保障工作。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搶修維護交通設施,維護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隊伍、設備和物資運送方案;組織協調各類運輸力量,做好搶險救援隊伍、受災人員、應急救災物資裝備以及基本生活物資的運輸工作。負責市內外有關交通設施搶險救援隊伍、交通運輸隊伍的協調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4治安維穩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維持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使用期間秩序穩定。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處置事件;負責災區指揮場所、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監獄、強戒所、避難和臨時安置等重要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必要時組織開展重要目標的臨時轉移、搬遷工作;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運行機制
3.1日常聯絡機制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議,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供應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項,協調解決預測防范和應對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職能職責抓好責任落實,共同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應對工作。
3.2會商研判機制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工作組負責人,對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供應形勢進行會商研判,掌握國內外應急物資裝備最新動向,及時更新應急物資裝備清單及分布圖,向有關部門(單位)和縣(區)發送。
4應急響應
4.1響應級別
本預案分級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層級響應、協調聯動的原則。按突發事件引發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需求,本預案應急響應從高到低設定Ⅰ級、Ⅱ級、Ⅲ級三個響應等級。
4.2響應條件
按照突發事件響應的等級啟動相對應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4.3分級響應
Ⅰ級、Ⅱ級響應由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Ⅲ級響應由相關縣(區)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4.4啟動程序
4.4.1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消防救援、醫療救治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及相關部門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物資裝備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防止事件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者避險警示,通報事件可能危害的相關區域,做好相應準備;
(6)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救援支持請求。
4.4.2啟動應急
突發事件市級響應啟動后,市指揮部立即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
4.4.3應急物資裝備需求研判
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主要工作:
(1)現場信息獲取
組織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成員單位、現場人員、應急測繪和勘察隊伍等,利用衛星和無人機遙感、北斗導航、雷達測量、地面勘察等手段獲取現場信息,分析研判道路橋梁、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事發地周邊環境情況,向現場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
(2)摸排情況
現場參與處置的力量、資源、裝備情況以及現場處置進展情況。
(3)應急物資裝備需求研判分析
迅速研判事件的發展趨勢,初步分析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應急物資裝備。
4.4.4應急決策
指揮部與市應急指揮部就初步研判結果展開進一步的分析,積極提出措施建議,列出物資裝備需求清單。由市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指令。
4.4.5物資裝備調配
根據列出的物資裝備需求清單,就近調配至目標地。
4.4.6裝備運行維護
對裝備進行安裝調試、維護,保障正常運行。
4.5應急結束
按照“誰啟動,誰終止”原則,經現場救援指揮部和事故發生地的縣(區)、鄉(鎮)人民政府確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無繼發可能后,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指揮部向總指揮部提交結束現場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報告。經批準后,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終止。
宣布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響應結束后,相關單位應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裝備。
5保障措施
各級應急物資裝備成員單位要從人員、技術、資金等方面著力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能力。
5.1人員保障
應建立健全應急裝備操作、專業隊伍、裝備及人員清單;加強人員技能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物資裝備保障能力。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組織當地企事業單位建立屬地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隊伍。
5.2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政府部門應與屬地救援物資存儲、裝備使用、制造、經銷企業簽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征用協議,建立臨時征用工作機制。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應急物資裝備的緊急生產、調撥和緊急調配保障工作,保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供應能力。
5.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通信運營商要建立健全應對突發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
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人員、物資裝備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和船只優先通行。
5.4技術保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等部門應為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使用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
5.5資金保障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應按照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稅務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對事件應對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給予稅收減免政策支持。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縣(區)人民政府在市指揮部領導下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征用物資、裝備補償、災后重建、傷亡人員撫恤、司法援助以及疾病預防與控制,污染物收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件帶來的不利影響,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6.2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應組織成員單位及其他參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專家等人員對應急響應全程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持續改進、完善預案。
6.3物資裝備補充
針對應急處置消耗的物資裝備,各級政府應結合總結評估意見,分級籌措、及時補充。
7預案管理
7.1預案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預案,按程序報批后實施。
7.2預案演練
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貼近實際、形式多樣、廣泛參與、聯動性強的應急演練。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演練,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積極配合參與。結合巴中市突發事件特點及其對應急物資裝備需求,每2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3預案評估與修訂
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估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實現預案的動態科學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能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物資裝備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實際應對和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其他應當修訂的情況。
8附則
8.1獎勵和責任追究
8.1.1獎勵
在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生命健康免受損失傷害或者減少損失傷害的;
(3)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1.2責任追究
在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件真實情況的;
(2)拒不執行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行為的。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物資裝備發生變化,以及應急救援實踐經驗教訓或出現新情況和應急演練發現預案等存在問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按程序審定后印發實施。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本預案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9附件
1.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組織指揮體系;
2.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流程圖;
3.應急物資裝備分類。
應急物資裝備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著眼于快速響應和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加強應急物資裝備準備、調運和管理,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物資保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四川省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試行)》《雅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結合雅安市突發事件特點,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發生突發事件,需調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救援的情形。
1.4工作原則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研判、高效應對,屬地為主、多級聯動,儲備為先、平戰結合的原則。
1.5預案體系
雅安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體系由本預案、市級部門預案、縣(區)、經開區預案組成。各有關單位要在本預案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各自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體系
在市級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對應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以下簡稱市突發事件指揮部)下,成立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2.2市領導小組
市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聯系副秘書長、市發展改革委主任、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決策和部署。
(2)承擔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有關工作。
(3)指揮、協調、研究部署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4)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突發事件指揮部匯報相關工作實施和進展情況。
(5)組織制定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相關辦法。
2.3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主任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長擔任。主要職責:
(1)處理市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負責與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級有關部門及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的對接和協調。
(2)負責成員單位間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協調,不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分析評估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形勢,落實市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指導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
(3)負責承接市突發事件指揮部下達的應急物資裝備需求指令,分析、核實和研判需求情況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領導小組報告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
(4)經市領導小組批準,啟動、調整、終止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5)按照市領導小組的指令和批示,組織協調跨區域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6)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有關保障方案進行綜合評估,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2.4市領導小組成員
市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
(1)市發展改革委:擬定市級重要物資儲備規劃;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糧食及帳篷、棉被等生活類救災物資體系規劃,按應急部門指令負責生活類救災物資的采購、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2)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編制《雅安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情況下重要物資、裝備的生產;組織開展預案演練和宣傳培訓;配合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綜合調控、緊急調度。
(3)市公安局:維護工作現場秩序;組織指導事發地的社會治安管理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
(4)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突發事件保障中的困難救助、社會捐贈等工作。
(5)市財政局: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資金的籌集和落實;負責突發事件中應由市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及其管理;參與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建設規劃、標準編制。
(6)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參與地質災害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做好本行業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及時收集報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設施受損情況;及時組織協調搶修損毀的公路、水路交通設施,確保暢通;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的運輸工作;做好本行業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
(8)市水利局:負責水情、汛情的監測預警預報;負責相關水域的水文監測及水量調度工作;做好本行業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
(9)市商務局:負責突發事件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10)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應急醫療物資、裝備供應管理;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建議。
(1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供地震活動數據和趨勢判斷意見;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參與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做好社會各界捐贈物資裝備的管理。
(12)市國資委:負責督促指導市屬監管企業應急物資、裝備的統計和管理。
各成員單位除完成賦予的職責任務外,負責完成市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5市領導小組工作組
市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綜合協調組、技術支持組、交通運輸組、治安維穩組),工作組由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工作組或成員單位可根據突發事件實際需要增減或調整。
2.5.1綜合協調組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和事發地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承辦市領導小組會議、活動和電文工作;負責全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保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市領導小組各工作組之間的協調工作;負責市領導小組后勤保障工作。
2.5.2技術支持組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事發地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單位、相關行業專家組成。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處置技術措施建議;為應急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5.3交通運輸組
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事發地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組成。主要職責:負責交通道路搶通保暢和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保障工作。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搶修維護交通設施,維護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隊伍、設備和物資運送方案;組織協調各類運輸力量,做好搶險救援隊伍、受災人員、應急救災物資裝備以及基本生活物資的運輸工作。負責市內外有關交通設施搶險救援隊伍、交通運輸隊伍的協調工作。
2.5.4治安維穩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組成。主要職責:維持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使用期間秩序穩定,必要時組織開展重要目標的臨時轉移、搬遷工作;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2.6市現場指揮部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按照市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協調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工作。
2.7縣(區)級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參照市級組織指揮架構設置,明確或成立相應機構提供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市級給予支持指導。
3預防與預警
3.1日常聯絡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議,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關于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供應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項,協調解決應對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市級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按照職能職責抓好責任落實,共同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應對工作。
3.2會商研判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工作組負責人,對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供應形勢進行會商研判,將會商情況向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和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發送。
3.3預警分級
由市突發事件指揮部確定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和信息發布,預警級別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一級為最高級別。
3.4預警信息報送
做到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市突發事件指揮部報送應急物資保障預警信息。
3.5預警行動
全市各級各部門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機構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供應,當保障需求可能超出本行政區保障能力時,事故發生地政府要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要求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4應急響應
4.1響應級別
響應級別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一級為最高級別。
4.2響應條件
按照突發事件響應的等級啟動相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4.3分級響應
(1)一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影響程度和發展態勢,提出啟動一級響應建議,市領導小組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決定后,由市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2)二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影響程度和發展態勢,提出啟動二級響應建議,市領導小組決定后,由市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3)三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影響程度和發展態勢,提出啟動三級響應建議。市領導小組決定后,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4)四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影響程度和發展態勢,提出啟動四級響應建議。市領導小組決定后,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給相關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
(5)各成員單位按照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通知,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協同應對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4.4響應行動
4.4.1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當地政府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向上一級領導小組報送相關信息,同時應報送已投入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物資裝備、屬地具備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能力以及后續應急救援工作需求支援的應急物資裝備等信息。一級響應時,每日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至少報送4次信息;二級、三級響應時,每日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至少報送2次信息;四級響應時,每日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至少報送1次信息。
4.4.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當地應急領導小組應緊急就近調配應急物資裝備用于應急處置。
4.4.3啟動應急
按照突發事件響應等級,市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響應等級。
4.4.4應急物資裝備需求研判
負責承接雅安市突發事件指揮部應急物資裝備需求指令,核實、分析和研判需求情況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領導小組報告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
4.4.5應急決策
市領導小組按照市突發事件指揮部指令列出物資裝備需求清單,應急部門與發展改革部門按照物資裝備需求清單,提出保障具體意見和建議,市領導小組根據意見和建議,下達物資裝備保障指令。
4.4.6物資裝備調配
應急和發展改革部門根據列出的物資裝備需求清單,就近調配物資裝備至需求地。當物資裝備儲備不足時,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物資裝備生產企業應急生產。全市物資裝備儲備以及生產能力不能滿足需求時,市領導小組向上一級指揮機構請求支援。
4.4.7裝備運行維護
對裝備進行安裝調試、維護,保障正常運行。
4.5響應終止
根據事態發展,按照“誰發布、誰終止”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保障措施
市、縣(區)應急物資裝備成員單位要從人員、技術、資金等方面著力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能力。
5.1人員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裝備操作和維保專業隊伍、裝備及人員清單;加強人員技能培訓,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物資裝備保障能力。各級政府根據需要組織當地企事業單位建立屬地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隊伍。
5.2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按照屬地原則,政府部門與救援物資存儲及裝備使用、制造、經銷企業簽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征用協議,建立臨時征用工作機制。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加強應急物資裝備的緊急生產、調撥和緊急調配保障工作,保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供應能力。
5.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市、縣(區)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通信運營商建立健全應對突發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市領導小組加強與突發事件指揮部溝通、協作,做好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人員、物資裝備等的運輸;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開辟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綠色通道”;公安部門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5.4技術保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為應急物資裝備運輸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
5.5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和縣(區)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應急物資保障工作提供必要資金保障。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征用物資、裝備補償,購買物資、裝備支付款項等事宜。
6.2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市領導小組應組織成員單位及其他參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專家等人員對應急響應全程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持續改進、完善預案。
6.3物資裝備補充
針對應急處置消耗的物資裝備,市、縣(區)政府結合總結評估意見,分級籌措、及時補充。
7預案管理
7.1預案演練
采取實戰演練與桌面演練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貼近實際、形式多樣、廣泛參與、聯動性強的應急演練。結合雅安市突發事件特點及其對應急物資裝備需求,市領導小組至少每2年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2預案評估與修訂
不定期對預案評估,分析評估預案針對性、可操作性,實現預案的動態科學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能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物資裝備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實際應對和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其他應當修訂的情況。
8附則
8.1獎勵和責任追究
8.1.1獎勵
在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任務,成績顯著的;
(2)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3)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1.2責任追究
在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件真實情況的;
(2)拒不執行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3)盜竊、挪用、貪污、損壞應急物資裝備的;
(4)有其他危害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行為的。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預案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應急物資裝備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著眼提高突發事件物資裝備應急保障能力,加強應急物資準備、調運和管理,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水平,維護市場有序供應和社會穩定,促進“平安雁江”建設。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資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資陽市突發事件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試行)》《資陽市雁江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制定本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發生的、跨鎮域或超出事發地鎮(街道)處置能力,需要由區政府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采取的物資裝備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1.4工作原則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研判、高效應對,屬地為主、多級聯動,儲備為先、平戰結合的原則。
1.5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資陽市雁江區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由鎮(街道)預案以及企業、團體等相關單位的應急預案組成。各鎮(街道)、各部門(單位)要在本預案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各自預案。
1.6裝備類別
本預案所確定的物資裝備類別包括搶險類裝備和抗災類物資兩大類,具體為:
搶險類裝備
包括但不限于應急照明器材(應急燈、電筒)、交通工具(車輛、船只等)、通訊器材、大型施救設備(挖掘、施吊等設備)、施救防護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設備、沙袋、鋼管、樁木、鐵絲、鐵鍬及有關配套工具等搶險基本用具。
2.抗災類裝備
生活必需品: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豬肉、蔬菜、食鹽、食糖、餅干、方便面、飲用水、帳篷、棉被、毛毯、毛巾被、服裝、雨具、蚊帳、凈水器、清潔用品。
醫療用品:包括但不限于藥品、醫療器械以及衛生防護用品、消毒藥品及防疫物資。
其他基本生產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農藥、化肥、農膜、發電機。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區領導小組
發生較大突發事件,區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區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區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副組長由區政府辦、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區發展改革局、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資陽市雁江供電分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四川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雁江區分公司、中石化資陽分公司、中石油資陽分公司、延長(殼牌)資陽分公司等部門(單位)及各鎮(街道)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分管負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區應急委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決策和部署。
(2)指揮、協調全區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區應急委匯報相關工作實施和進展情況。
(3)研究部署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4)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區應急委交辦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5)組織制定區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相關辦法。
2.2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由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主要職責:
(1)處理區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負責與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相關部門、區內有關部門及鎮(街道)指揮機構對接和協調。
(2)負責建立成員單位間應急資裝備保障應急協調機制,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分析評估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形勢,落實區領導小組工作安排,指導區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
(3)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的監測、分析、匯總、報送等工作,組織和制訂有關處置方案,向區領導小組報告重大問題并提出處置建議。
(4)經區領導小組批準,啟動、調整、終止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5)按照區領導小組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跨區域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有關處置方案和恢復重建進行綜合評估論證,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2.3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成員單位有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國土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商務局、區衛生健康局等部門。職責分別為:
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牽頭編制完善《資陽市雁江區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情況下重要物資、裝備的生產;組織開展預案演練和宣傳培訓;配合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綜合調控和緊急調度。
區發展改革局:根據突發事件應急糧食及帳篷、棉被等生活類物資體系規劃落實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負責糧食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根據政府調撥或動用指令開展糧食及帳篷、棉被等生活類救災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等。
區財政局: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資金的籌集和落實;負責突發事件中應由區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及管理;負責區屬監管企業應急物資、裝備的統計和調控;參與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建設規劃、標準編制;參與編制完善《資陽市雁江區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
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維護突發事件地區的治安秩序,及時打擊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區民政局: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中的社會捐贈等工作。
區國土分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參與地質災害相關技術;做好本行業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參與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做好社會各界捐贈物資裝備的管理。負責提供地震活動數據和趨勢判斷意見;參與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
區交通運輸局:及時收集報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設施受損情況;及時組織協調搶修損毀的公路、水路交通設施;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的運輸工作;做好本行業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
區水務局:負責水情、汛情監測預警預報;負責相關水域水文監測及水量調度工作;做好本行業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協調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配合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做好應急醫療物資、裝備。
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資陽市雁江供電分公司:負責電網安全和電力輸送、調配工作。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四川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雁江區分公司:負責應急通訊保障工作。
中石化資陽分公司、中石油資陽分公司、延長(殼牌)分公司:落實成品油儲備任務,負責成品油應急保障供應工作。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資陽市雁江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突發事件物資應急保障行動方案,成立突發事件物資應急保障協調機構,在區政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保障工作。
2.4領導小組工作組及職責
區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綜合協調組、技術支持組、交通運輸組、治安維穩組),工作組由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工作組或成員單位可根據突發事件實際需要增減或調整。
2.4.1綜合協調組
由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局、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商務局、區國土分局、區衛生健康局、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負責收集匯總災情、社(輿)情等信息和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承辦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指揮部會議、活動和文電工作;負責全區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保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指揮部各工作組之間的協調工作、指揮部與外部單位的協調工作;負責指揮部后勤保障工作。
2.4.2技術支持組
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國土分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單位、相關行業專家組成。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處置技術措施建議;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4.3交通運輸組
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區水務局、區國土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公安分局、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成。主要職責:負責交通道路搶通保暢和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保障工作。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搶修維護交通設施,維護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隊伍、設備和物資運送方案;組織協調各類運輸力量,做好搶險救援隊伍、受災人員、應急救災物資裝備以及基本生活物資的運輸工作。負責區內外有關交通設施搶險救援隊伍、交通運輸隊伍的協調工作。
2.4.4治安維穩組
由區公安分局牽頭,事發地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成。主要職責:維持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使用期間秩序穩定。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處置事件;負責災區指揮場所、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強戒所、避難和臨時安置等重要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必要時組織開展重要目標的臨時轉移、搬遷工作;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2.5現場指揮部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按照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協調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工作。
2.6鎮(街道)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由事發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參照區級組織指揮架構設置,明確或成立相應機構提供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區級領導小組給予支持指導。
3預防與預警
3.1日常聯絡機制
由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牽頭,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議,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區應急委關于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供應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項,協調解決預測防范和應對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職能職責抓好責任落實,共同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應對工作。
3.2會商研判機制
由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組織各工作組負責人員,對全區應急物資裝備供應形勢進行會商研判,掌握市內外應急物資裝備行業最新動向,及時更新應急物資裝備清單及分布圖。
3.3預警分級
根據《資陽市雁江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可預警的主要事件類型有: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預警級別的確定和信息發布由各級事件應對主責單位(部門)負責。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3.4預警信息報送
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信息發布應做到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現場指揮部明確新聞發言人,擬定發布內容,及時向當地突發事件指揮機構報送應急物資保障預警信息。必要時可選擇舉行新聞發布會、媒體吹風會、授權新聞單位發布等多種形式,及時對外發布權威信息。
3.5預警行動
全區各級各部門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機構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供應的預警工作,當保障需求可能超出本行政區保障能力時,事故發生地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黃色預警公告發布的同時,區領導小組通知各成員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要求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區級指揮部要及時匯總分析研判突發事件發展趨勢,評估保障需求,必要時組織相關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會商評估,并根據評估情況及時提請區突發事件指揮部調整預警級別。
4應急響應
4.1響應級別
根據突發事件引發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需求,本預案應急響應等級從高到低設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2響應條件
按照突發事件響應的等級啟動相對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4.3響應層級
一級、二級響應由區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三級、四級響應由事發地鎮(街道)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當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需求超出屬地指揮機構應對能力時,應在立即采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報請上一級指揮機構。涉及跨鎮(街道)行政區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組織應對或指定一方或雙方共同應對。
4.4指揮協調
接到區政府指令后,區領導小組組長及時主持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研究部署物資裝備應急保障工作。情況緊急時,根據區政府指令,區領導小組組長可按本方案協調各成員單位行動。各成員單位根據本方案明確的職責分工,履行物資裝備保障職責。
應急保障實施過程中,區領導小組組長可根據工作需要,主持召開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研究、檢查、落實保障工作。必要時,區領導小組組長可帶領有關人員直接趕赴現場,指導組織物資裝備保障行動。
4.5響應行動
4.5.1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立即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物資裝備用于應急處置。
4.5.2需求研判
領導小組在區委、區政府、區應急委和突發事件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4.5.3企業供應鏈采購
商務部門應督促區重點聯系流通企業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保障市場供應。
4.5.4企業應急生產
根據職責分工,相關成員單位應組織市應急加工重點聯系生產企業開展應急生產,提供應急商品。
4.5.5區域間調劑
從區內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余缺調劑。
4.5.6動用裝備儲備
首先動用鎮(街道)儲備,鎮(街道)儲備裝備不足時,再按規定程序動用區級儲備物資,區級儲備物資不足時,按照規定程序向市級有關部門或市政府提出援助請求。
4.5.7定量或限量銷售
情況特別嚴重時,對重要商品物資暫時實行統一配發、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銷售。
4.5.8依法征用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緊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
4.6信息通報
物資裝備保障行動預案啟動后,區領導小組應及時了解情況,綜合掌握突發事件基本情況、物資裝備保障要求及有關保障資源情況,采取多種方法及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并將有關信息通報區相關應急指揮機構。
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聯系工作機制,提供本單位掌握的信息、資源,提出應急工作建議。物資裝備保障行動涉及的鎮(街道)應及時將本行政區域內物資裝備供求和保障的有關信息報區領導小組。
4.7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處置完畢,按照“誰啟動,誰終止”原則,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批準,終止應急響應。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急響應進行評估并形成報告,報同級政府和領導小組。
5應急保障
5.1企業聯系制度
分品種建立物資裝備市重點應急響應企業聯系制度。通過定期報表,及時掌握重點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庫存水平等有關情況,建立資源動態數據庫,形成應急處置快速反應體系。
5.2物資裝備儲備
建立完善重要物資裝備商品區級儲備制度,加強儲備裝備監管,各鎮(街道)根據實際建立相應的重要物資裝備商品地方儲備制度。
5.3資金保障
組織物資裝備保障行動所需經費,由相關部門提出,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予以保障。
5.4交通運輸保障
建立應急物資裝備商品公路,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
5.5社會秩序保障
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加強執法,嚴厲打擊和依法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消費者利益、擾亂應急處置工作等違法犯罪活動。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區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征用物資、裝備補償、災后重建、傷亡人員撫恤、司法援助、疾病預防與控制和污染物收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件帶來的不利影響,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6.2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或現場指揮部組織成員單位及其他參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專家等人員對應急響應全程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持續改進完善預案。
6.3物資裝備補充
針對應急處置消耗的物資裝備,各級政府結合總結評估意見,分級籌措、及時補充。
7預案管理
7.1預案演練
采取實戰演練與桌面演練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貼近實際、形式多樣、廣泛參與、聯動性強的應急演練。結合資陽市雁江區突發事件特點及其對應急物資裝備需求,由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牽頭每2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2預案評估與修訂
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估預案針對性、可操作性,實現預案的動態科學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能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物資裝備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實際應對和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其他應當修訂的情況。
8附則
8.1獎勵和責任追究
8.1.1獎勵
在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任務,成績顯著的;
(2)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3)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1.2責任追究
在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件真實情況的;
(2)拒不執行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3)盜竊、挪用、貪污、損壞應急物資裝備的;
(4)有其他危害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行為的。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預案由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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