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通用7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通用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后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盡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用戶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柜、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了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劉海龍
副總指揮:裴保信、張祥貴、徐衛民、陳宏、張國峰
成員:孫冬梅、巨長庚、高長亞、李浩、于威、孫景啟、
賈永生、周仲民、韓建軍、秦偉、黃偉、孫開松、
舒磊、陳福雷、馬維峰、張海東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張祥貴
成員:裴保信、孫冬梅、孫開松舒磊、陳福雷、馬維峰、
張海東、周仲民、巨長庚
物資保障組
組長:徐衛民
成員:黃偉、胡濱、王磊、劉超
應急車輛組
組長:孫景啟
成員:孫強、孟昭君、種傳偉、李天劍、陸江
安全保衛組
組長:巨長庚
成員:栗興蓮、張勇、張銳、李然
運行一處
隊長:舒磊
成員:劉玉海、劉保華、黃石、高玉芳、張強強、
劉金中、袁偉輝
運行二處
隊長:馬維峰
成員:王兆宏、葉峰、高繼海、賈玉霞、王鈺、
運行三處
隊長:孫開松
成員:韓方舉、孟磊、溫濤、謝明、石峰、張立華、
李中秋、單志國
運行四處
隊長:陳福雷
成員:巨長安、孫炳華、韓兆立、姜濤、杜勇、張瑞杰
運行五處
隊長:周仲民
成員:黃崇亮、薛開渠、孫中龍、李坤、趙汝峰
管線所
隊長:張海東
成員:陳雷、張景峰、蔡青、王璨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運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調度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運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調度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運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設備一小時一巡視,并填報運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范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運行處、調度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后,由運行調度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匯報并盡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3197585、3158870.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信聯系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后,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匯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系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后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并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了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
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后,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衛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
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并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采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并恢復正常供熱后,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并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后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并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匯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后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后,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
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并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
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供熱安全事故主要風險如下:
供熱熱水管道爆裂:因室外氣溫較低或因管道質量問題造成供熱熱水管道破裂,泄漏的熱水燙傷行人、損壞市民其他財物,造成大面積停止供暖。
2. 應急組織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體系
熱力公司成立公司安全小組,履行供熱安全事故應急管理職責,熱力公司經理任組長,副經理、專工任副組長,成員為各班組長及保管。
2.1.1 熱力公司安全小組應履行的應急管理主要職責如下:
2.1.1.1 貫徹落實有關供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2.1.1.2 指揮、協調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2.1.1.3 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2.1.2 在熱力公司安全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安全小組成員應按照其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分別完成供熱安全事故應急工作。
2.1.2.1 牽頭負責《熱力公司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演練工作;
2.1.2.2負責《供熱管道爆裂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牽頭做好供熱應急物資的準備工作;
2.1.2.3 牽頭做好供熱事故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2.1.2.4 協助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完成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馮 衛
副 組 長:耿憲民
成員:趙 博付 裕 鄭世華 陳 兵 王 琳
孔令玉朱 偉 徐 浩 耿 鵬 金 新
廉秀臣 韋淑芳 王 惠 郝攀偉 王 林
張 輝 丁仕龍 孔慶慶 翟偉濤 岳軍華
賈 超
2.3 熱力公司供熱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2.3.1 組織《熱力公司供熱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2.3.2 對《熱力公司供熱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2.3.3 負責督促做好供熱事故所需應急物資的準備;
2.3.4 負責監督管理供熱設施的配備和使用。指導落實工作現場防范措施。
2.3.5 負責組織供熱事故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2.3.6 針對典型場所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負責組織相關專業人員組成專家組,為供熱事故的處理提供專業技術服務;
2.3.7 協助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完成供熱事故的應急指揮;
2.3.8 監督做好供熱事故應急工作。
2.4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熱力公司正職是本部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4.1 熱力公司發生Ⅰ級響應級別供熱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負責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4.2 熱力公司發生Ⅱ級響應級別供熱事故時,由經理負責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4.3在發生火災事故后,應急指揮領導成員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根據供熱情況和現場人員力量下達任務,堅持“迅速、果斷、科學、冷靜”的原則,靈活處置現場情況。
2.4.4根據事故情況立即按預案規定程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
2.4.5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部門報警求助。
2.4.6負責逐級向上級報告事故及處理進展情況。
2.4.7應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2.5 專業應急工作組
根據供熱事故的工作需要,成立應急操作處理組、檢修專業應急組、供熱應急組、安全救護組、物資保障組、通訊保障組、現場保衛組、物資疏散組。
2.6 各專業應急組職責
2.6.1 應急操作處理組
2.6.1.1 及時向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火災事故情況,及時通知專業應急組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2.6.1.2 根據設備具體事故狀況,及時主動采取對事故設備、場所的隔離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2.6.1.3當有發生危及現場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可能情況時,應及時警告并疏散現場工作人員。
2.6.1.4根據供熱事故現場情況,協助指揮部開展其他應急處理救援工作。
2.6.1.5協助現場保衛人員做好事故現場的封鎖和保護工作。
2.6.1.6協助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工作。
2.6.2 檢修專業應急組職責:
2.6.2.1 按照檢修維護規定程序進行應急處理。
2.6.2.2 按照專業要求和特點進行供熱分隔或其他技術隔離措施。
2.6.2.3 解決或提供供熱現場技術問題
2.6.2.4 供熱事故后進行現場恢復生產,參與事故分析和調查。
2.6.3安全救護組:負責供熱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和救援醫療器材的保障供給。
2.6.4物資保障組:負責搶險救援物資、設施的準備、供應及運輸工作。
2.6.5通信保障組:負責供熱現場與后勤部門或市有關協作、支援單位聯系。
2.6.6現場保衛組:負責供熱事故現場外圍實施警戒和交通管制及疏散,引導外來支援隊伍。
2.6.7人員疏散組職責:
2.6.7.1 了解供熱事故上需要搶救的人員數量、地點等,確定搶救人員行動的通道、方法、器材、所需要的力量,并具體組織搶救。
2.6.9.2 采取必要的方法穩定供熱事故所造成的人員的情緒,防止出現圍困人員因心理緊張可能引起的危險性行為。
3. 應急處置程序
3.1 信息報告與處置
3.1.1信息報告與通知
3.1.1.1為有效的應對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內特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
值班電話:0537-3196516;
值班地點:公司辦公室;
值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輪流值班。
3.1.1.2 一旦事故發生,現場人員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公司負責人,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按照現場處置程序立即開展自救。
3.1.1.3 公司應急管理辦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記錄報告時間、對方姓名、雙方主要交流內容。
3.1.2 信息上報
主值接到事故報告信息后,應立即對供熱事故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確認事故報告信息的所有內容,在確認事故信息的情況下,迅速下達應急處理命令,采取臨時應急措施,對事故情況加以控制,并迅速報告安全小組辦公室、公司事故管理部門,公司事故管理部門負責人依據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 (見第二十四、二十五條)對應急響應級別進行確認。
3.1.2.1 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在1小時內向陵城鎮安監站、市安監局及市政府報告。
3.1.2.2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3.1.2.2.1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3.1.2.2.2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1.2.2.3 事故的簡要經過;
3.1.2.2.4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3.1.2.2.5 已經采取的措施;
4.供熱事故處置措施
4.1 響應分級
按《熱力公司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有關內容執行。
具體條款摘錄如下:
第二十三條 熱力公司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響應(公司級)、Ⅱ級響應(部門級)。
第二十四條 I級響應是指熱力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
(1) 因設備、系統故障或人為因素等各類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熱設備比當時負荷值降低50%以上,影響負荷供應連續時間超過120分鐘。
(2)故障引起設備設施破壞,造成停爐。
(3)因燃料供應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預期造成主設備非計劃停運時。
(4)因風暴、雷雨天氣、寒潮、冰雹等自然災害,已經或預期對整個熱力公司的安全生產、經濟運行造成較大影響的。
(5)其他生產事故(人身重傷害、人員誤操作、設備損壞)預期為廠《安全考核實施細則》規定的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
(6)超出熱力公司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公司組織應急處置的各類突發事件。
第二十五條 Ⅱ級響應是指熱力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
(1)因設備、系統故障或人為因素等各類原因引起造成主要供熱設備比當時負荷值降低20%以上,影響負荷供應連續時間超過60分鐘。
(2)故障引起設備設施破壞,對主設備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3)因燃料供應短缺、供水不足等原因預期造成機組限負荷運行或影響對外供熱連續時間超過60分鐘時。
(4)其他生產事故(人身輕傷害、人員誤操作、設備損壞)預期為廠《安全考核實施細則》規定的二類障礙及以上事故。
(5)超出熱力公司班組(或項目部)的應急處置能力,需要部門(或下屬單位)領導組織應急處置的各類突發事件。
4.2 供熱事故處置程序:
4.2.1 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據供熱安全事故級別,及時向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受影響的熱用戶通報供熱安全事故情況。
4.2.2 成立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部門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或實施應急救助,盡快恢復系統正常運行。
4.2.3 現場應急處理負責人應全面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并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報告。
4.2.4 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并趕赴現場組織指揮。
4.2.5 根據發生供熱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3事態監測與評估
對供熱事故發展態勢及影響程度進行動態的監測,并對監測信息做出初步評估,將各階段事態監測和初步評估的結果,向有關部門進行匯報,為整體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4 應急人員安全
在應急救援或搶修過程中必須對應急人員自身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的考慮,包括現場安全防范措施、現場安全監測是否做到萬無一失。
4.5 搶險
本預案的首要任務是搶救在供熱安全事故中受傷人員,使受傷、受困人員及時脫離事故現場并進行救助,其次,力求在最短的時間內阻止事故勢態進一步擴大,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搶修。具體的搶險工作由現場應急隊伍負責,具體方案的采用要在保證搶險人員安全的基礎上進行。
供熱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執行下列程序:
供熱熱水管道爆裂:發現供熱熱水管道爆裂,迅速關閉該管段控制閥門,檢查有無人員被熱水燙傷,通知部門領導。
4.6 警戒與治安
有關部門在事故搶修現場應建立警戒區,搶修區域外周圍3m應設置警戒線或安全圍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搶修區域,保證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生產現場檢修圍欄內為緊急疏散區,受傷人員要疏散到檢修區域以外。檢修區域以外的周圍區域為管制區域,實施交通管制,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或車輛進入事故現場,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能入內,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4.7 人群疏散與安置
人群疏散是減少因供熱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公司有關部門應對緊急情況的疏散區域、疏散距離、疏散線路、疏散運輸工具、安全蔽護場所以及回遷等做出細致的準備,應考慮疏散人群的數量、所需要的時間及可利用的時間、環境變化等問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群,要做好安置。
4.8 醫療與衛生
對在供熱安全事故中受傷的人員,應采取及時、有效的現場急救或轉送醫院進行治療,應急人員要及時提供受傷人員的受傷情況,醫療人員必須了解相關傷害的救治特點。
4.8.1 急救和診斷應注意的事項
4.8.1.1 緊急救護要爭分奪秒,就地搶救,動作迅速,方法正確。
4.8.1.2 要認真觀察傷員全身情況,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用心肺復蘇法就地搶救。
4.8.1.3 在現場緊急救護的同時,應與醫療機構取得聯系,請求給予救治的指導與幫助。在醫務人員未到達前或未送達醫療單位前,不應放棄現場救治。
4.8.1.4 現場救護人員,在將傷員移交醫療單位時,必須將有關傷員的情況向醫生做情況通報。
4.8.2 急救要點
4.8.2.1 受傷者立即脫離致害物,脫離供熱安全事故現場。
4.8.2.2 皮膚燙傷的傷員應立即將患者衣服除去,盡快清潔創面,并用清潔或已經消毒的紗布保護好創面,避免傷面感染。
4.8.2.3 骨折(特別是脊柱骨折)時,在沒有正確地固定的情況下,除止血外包扎,應盡量少動傷員,避免加重損傷。
4.8.2.4 顱腦外傷,應使傷員采取平臥位,保持氣道暢通,若有嘔吐,應扶好頭部和身體,使頭部和身體同時側轉,防止嘔吐物造成窒息。
4.8.2.5 請勿隨便給傷員飲食,以免嘔吐物誤入氣管。
4.8.2.6 置傷員于空氣清新、安全清潔的環境中。
4.8.2.7 防止傷員休克,特別要保護傷員心臟、肝、腦、肺、腎等重要器官的功能。
4.9 現場恢復
應急部門在供熱安全事故搶險結束后,對參與供熱安全事故搶險的人員進行清點,使用的搶險物質與裝備安排專人進行清點和回收。
4.10 應急結束
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批準,由現場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設備、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委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設備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監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現場巡回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設備保養,及時維修設備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藥生產相關規定衛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衛生、設備衛生、環境衛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設備、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
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1 總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我縣主城區共有集中供熱企業4家,集中供熱熱源4個,總供熱能力700萬㎡。熱電聯產熱源1個,是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區域鍋爐房熱源三個,分別是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萬㎡,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8%以上,覆蓋居民5.2萬戶。
目前,主城區集中供熱由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4家企業共同承擔。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鄉(鎮)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張家口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及《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冬季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縣長李建富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趙小寶擔任。
2.2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冬季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導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駐軍及武警部隊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第一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第二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擔任。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供電公司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
縣住建局:負責《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后分析、總結全縣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縣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農村清潔取暖的供熱應急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協調。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本縣供熱燃料應急調運,農村清潔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實、會議組織、信息處理、應急處置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交警部門負責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城市低保戶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重點優撫對象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財政局:今年煤價、氣價均高于歷史同期價格,供熱企業資金缺口大,財政部門負責本采暖季供熱資金保障工作,確保供熱能夠平穩運行。
縣市場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縣應急管理局: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交運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交通保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及供熱鍋爐拆除所引發的供熱問題,監管供熱鍋爐按時完成深度治理,并監管供熱企業供熱過程中污染物達標排放。
縣供電公司:負責供熱電力保障,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各鄉(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理、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
2.5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 監測預警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供熱主管部門要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 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送。
5 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5.1.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時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事件情況。
5.1.2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5.1.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縣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5.1.4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供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5.2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經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
6 善后處理與調查評估
6.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6.2事件調查
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6.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7保障措施
7.1兩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縣、鄉(鎮)兩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動車、安全防護用品、各類搶修設備、監測儀器、移動電源、警示標志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7.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農村潔凈煤保供及農村氣代煤工程的安全運行與氣源保障
建立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抓好潔凈煤托底政策的落實,增強潔凈煤保供能力,是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全縣農戶能安全溫暖清潔過冬,保障潔凈煤穩定供應,及時應對上游煤源單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供應調度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出現緊急情況,出現對全縣供煤計劃不能滿足正常實際需求,且已超出縣鄉儲備調節范圍的緊急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7.3.1縣發改局積極協調、多方聯系潔凈煤生產企業,拓寬潔凈煤煤源供應渠道。
7.3.2縣財政局籌備應急資金,應對極端氣候需求量增加、市場價格非正常上漲等情況。
7.3.3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向農戶供應蘭炭、型煤等潔凈煤工作。
7.3.4啟動生物質燃料替代清潔煤供應,保障應急需求。
7.3.5考慮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區域應急發放液化氣取暖器、電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農村氣代煤工作要建立三個責任主體,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擔燃氣經營過程的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鄉鎮、村兩級要承擔原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縣住建部門要承擔行業督查指導的監管主體責任,以確保用戶在安全的前提下溫暖過冬。由于氣源、氣價的市場波動較大,縣住建局要協調中燃公司進行氣源保障,縣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政府預算,保障補貼資金。各鄉鎮要成立農村氣代煤安全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宣傳,保證用戶安全使用意識,防范各類問題發生,公安部門要對惡意損害燃氣管網行為進行罰戒,應急、消防、公安部門要針對農村氣代煤進行安全監督,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4應急救助保障
縣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7.5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縣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7.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單位因客觀原因停供棄供的,經協調無效,縣政府須對供熱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7.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縣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縣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縣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8 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8.2應急演練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9 附則
9.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涿鹿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根據本預案,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9.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供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合理的處理供熱過程中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業主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確保供熱安全、運行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供熱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故障(事故)類別
根據事故的大小及影響范圍,事故可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指對設備及管網損壞程度較小,造成損失在100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員傷亡,停運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事故。
2、較大事故:指對設備及管網損壞程度較大,造成損失在20000元以下50000元以下,造成人員輕傷人數少于2人,未造成人員死亡,停運時間不超過48小時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對設備及管網損壞程度嚴重,造成損失在50000元以上,造成人員輕、重傷人數多于5人,造成人員死亡1人及以上,停運時間不超過72小時的事故。
二、應急小組組織架構
1、組長:韓玉昆
聯系電話:xxxxxxxxxxxx
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應急方案,結合事故實際情況,組織指揮搶修人員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職責。
2、副組長:竇振坤宮先棟邵傳濤
聯系電話:xxxxxxxxxxx
副組長:許萌徐瑤張志強
聯系電話:xxxxxxxxxxx
職責:根據預案和組長的命令負責事故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督導搶修人員安全有序的做好搶修工作。
3、小組成員:翁吉亮、高德民、王春海、付大勇、宋彥樓、張彩霞等搶修人員
職責:根據預案和組長、副組長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排險搶修工作;負責有關信息的發布和各種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事故人員的'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統計、整理、初審,并做好記錄歸檔工作;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匯總工作。
三、應急處置程序
1、事故的類別甄別
根據預案事故類別劃分,結合現場發生故障(事故)造成的初步影響判別事故類別,然后啟動應急預案。
2、事故應急機制
(1)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事故發生的特殊情況下,各部門要統一服從應急小組協調指揮,確保事故處理的有條不絮。
(2)信息快速反應機制。對各種突發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快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3)事故搶修搶險機制。對于出現的各種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供冷。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4)事故物資保障機制。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以及備用零部件,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3、事故具體處置措施
(1).巡查人員發現供熱設備出現故障后,立即上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應急小組立即組織搶修人員30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停或重啟設備主機,并根據預案安排信息聯絡專人及時通知業主相關人員,同時協調好與搶修有關的各單位的關系,及時把現場情況做記錄,搶修完成后,把事故報告上報應急小組。
(2).供熱管道出現事故后,應急搶救人員15分鐘內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確認是否需要關閉閥門,并第一時間上報公司。搶修完成后,把實際情況上報應急小組。
(3).因泄露原因出現大面積失水事故時,及時通知公司及業主,并根據需要關閉主閥門,直致管道維修完畢和補水恢復正常。
(4). 當發生人員傷亡等惡性事故應及時報警,撥打110、119、120電話,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類型及傷亡損失情況等,不得隱瞞事故實情。啟動快速應急機制,由組長統一指揮,實施搶險、傷亡救護、人員疏散、設備保障等快速反應。做到“穩、準、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有條不絮的開展救援搶險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各應急小組成員應保證通訊暢通,服從指揮,步調一致。積極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援隊的工作,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5). 各類搶修完畢后,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應根據“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若認為事故應追求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其他原因導致的事故應認真分析原因,做好對應措施,避免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四、應急結束
搶修結束后,公司應召開相關會議,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由組長或副組長宣布應急搶球行動結束。
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供熱安全事故,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城區建設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淄博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冬季民用供熱(以下簡稱“供熱”)安全事故的應急與救援。
1.4 基本原則
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快速反應、以人為本、專業處置、協調配合、預防為主。
1.5 供熱安全事故等級
根據供熱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5萬戶以上居民供熱連續停止72小時以上,嚴重影響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3萬戶以上居民供熱連續停止48小時以上,嚴重影響局部地區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供熱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影響局部地區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者城鎮供熱系統發生的1萬戶以下居民供熱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影響區域供熱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 組織體系
2.1 預案的管理
區政府負責組織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實施及備案。供熱經營企業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2.2 指揮機構
2.2.1 在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設立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本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工作,對全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統一指揮。總指揮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總工會、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分管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分管負責人組成。
2.2.2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具體負責承辦指揮部交辦的事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
2.2.3 指揮部下設8個專業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主要負責現場保護、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秩序及組織現場有關人員的疏散撤離等。
(2)技術保障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區公安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和供熱、安全、刑偵、醫療等方面專家參加,負責組織各類專家對事故搶險救援進行技術指導,解決搶險救援工作中的技術問題并對事故波及區域、受影響區域的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3)搶險救災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區消防救援大隊配合,負責組織供熱、消防專家制定救援方案,組織供熱搶險隊伍、區消防救援隊伍進行搶險。
(4)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健康局牽頭,各有關醫療單位參加,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應急處置和搶救。
(5)后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牽頭,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搶險物資和裝備的供應,組織運送傷員等。
(6)信息發布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對供熱安全事故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保密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規定要求,信息發布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7)善后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牽頭,區總工會、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有關保險機構負責人參加,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8)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邀請檢察院派人參加。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3 預警預防
3.1 在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對供熱經營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供熱運行安全狀況實施監測。發現供熱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組織供熱經營企業、供熱用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加強重大節假日、重要社會活動、災害性天氣和冬季供熱預測預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類信息報告制度,不斷提高應急保障水平。
3.2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與供熱經營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供熱安全管理情況和動態。
3.3 供熱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供熱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制定供熱設備維護、安全檢查等各項生產管理制度,發現供熱安全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 應急處置
4.1 事故報告
4.1.1 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區縣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4.1.2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區人民政府,并通知公安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和檢察院。
4.1.3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應及時按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時間按照國家及省、區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1.4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1.5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4.2 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供熱安全事故發生類型、介質、氣象情況等因素,根據事故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將現場劃分為3個區域,即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和受影響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即事故中心部位,是指供熱設施發生爆裂的區域或出現高溫、高壓蒸汽、熱水噴出部位,該區域屬高度戒備范圍,除區消防救援支隊及現場搶險隊外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
(2)事故波及區域。即事故發生中心部位以外工作區,是指有熱水漫流及蒸汽彌漫,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該區域仍帶有一定危險性,除指揮部成員單位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3)受影響區域。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受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蒸汽、熱水影響。
4.3 應急處置
4.3.1 先期處置工作
(1)發生供熱安全事故后,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立即將事故上報。
(2)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摸清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故類型及事故原因,對潛在危險性做出評估。按照分級響應原則由區縣政府做出響應,啟動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對于先期處置仍未能有效控制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供熱安全事故應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應急預案或請求市政府給予支援,并依照事故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確定事故等級和發布預警信息。
(3)啟動本預案后,指揮部相關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并根據事故情況,確定現場控制區域(即事故中心區、波及區和受影響區),擬定事故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指揮部根據救援方案召集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救援專業隊(組)并部署救援工作,確定是否調集社會力量。
(4)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3.2 中期處置工作
(1)安全警戒。根據劃定的控制區域,設置警戒線,部署警戒力量,對影響區域實行交通管制,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影響救援工作。
(2)疏散人員。將居住在事故中心區、波及區的群眾及時疏散到安全區域,并做好事故中心區、波及區域的物資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的轉移工作。
(3)搶險救援。現場搶險人員應立即進入事故中心區,搶險人員應全身防護,并佩戴隔絕式面具,按照救援方案和事故處理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種搶救設備,實施切斷泄漏源、搶救傷員、保護或轉移供熱設備、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工作,迅速排除險情。應密切注意各種危險征兆,如發現爆炸征兆時,立即報告指揮部,并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帶。
(4)醫療搶救。應迅速在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及時將重傷人員送至醫院治療。
(5)環境監測。立即組織對事故波及區域、受影響區域的大氣環境進行監測,及時掌握氣體濃度動態情況,供熱介質泄漏情況。
(6)后勤保障。及時組織搶險搶修物資,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4.3.3 后期處置工作
(1)解除命令。事故處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等危害完全消除后,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宣布解除命令。
(2)現場清理。采取各種措施,清理事故現場,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3)善后處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并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4)調查與評估。指揮部組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對較大、一般供熱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區政府書面報告。對特別重大供熱安全事故,指揮部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5)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并組織實施。
4.4 信息發布
指揮部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發布供熱安全事故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各新聞媒體要配合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5 應急保障
5.1 資金保障
區政府有關部門應在年度部門預算中安排供熱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經費,遇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供熱安全事故,或部門安排的應急處置經費不能滿足需要時,由區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動用專項準備資金。
5.2 物資保障
本區各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根據本預案以及單位內部的應急預案,在經營區域內配備必需的緊急設施、裝備、車輛和通信聯絡設備,并保持良好狀態。在應急處置中,按指揮部要求,可以在本區道路、公路建設養護、供熱經營企業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
5.3 應急隊伍保障
5.3.1 供熱經營企業應當根據熱媒的性質、設備設施的類型和供應規模建立相應的搶險搶修隊伍,建立搶險搶修應急救援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5.3.2 根據供熱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各供熱經營企業搶險搶修隊伍是本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
5.3.3各供熱經營企業搶險搶修隊伍負責組織實施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事故現場先期處置,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搶險救援,服從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揮。
5.3.4 搶險搶修隊伍應配備工程搶險車輛、焊接、挖掘、排水、通風等專業搶修裝備及專用防護品、專用工具等,并使其保持完好狀態。
5.4 技術保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關注國內供熱技術的發展趨勢,組織供熱經營企業對先進技術進行研究,結合轄區實際需要適時對現有供熱安全相關的設備、設施及專業搶修裝備進行更新,培養高素質的運行管理人員和搶險搶修人員,不斷提高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6 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
6.1 宣傳教育
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相關單位以安全用熱和保護供熱設施為核心內容,通過新聞媒體對供熱的安全使用和防護措施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等技能水平。
6.2 培訓
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有關單位制定相關預案培訓計劃,定期對供熱安全事故涉及的部門、企業、人員進行培訓,使其掌握相應情況的處置程序和方法,提高處置能力和工作效率。
6.3 演練
6.3.1 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演練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組織供熱應急演練,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
6.3.2 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組織本區域單位和群眾開展應對供熱安全事故的演練。
6.3.3 各供熱經營企業應根據國家和本區有關規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不斷提高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并確保負責搶險搶修的隊伍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準備狀態。
7 附則
供熱安全事故是指冬季采暖期內,供熱企業在生產、輸配、熱交換、為居民提供采暖用熱過程中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人為故意或過失、意外事件等多種因素造成的供熱系統設施發生故障,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影響社會秩序的事件。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把供熱工作做到“安全順利,規范服務,注重效益,提升形象”,確實把安全工作做到首位,以“預防為主,預案在先,處理有序,搶修高效”為原則,規范公司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避免因停水、停電等意外安全生產事故而影響我熱力公司形象的事情發生,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特制定此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重大危險源識別標準》和省市有關保障城市安全供熱的文件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供熱系統的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1.4 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指揮機構及職責
華陰市遠大熱力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現場指揮中心、公司各職能部門和支持保障部門及相關單位應急機構組成。
指揮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全面負責公司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
副指揮長:由公司副總經理梁擔任,協助總指揮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職責:副指揮長主要職責:①供熱系統。協助指揮長對供熱生產中的人身、設備、管網等應急事故的處理指揮工作以及供熱服務工作中發生的應急事故處理指揮工作。②供熱工程建設:協助指揮長熱源廠、供熱管網工程建設中人身、設備、管網等應急事故的處理指揮工作。做好事故的報警、搶險人員及搶險物資設備的調配等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成員: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技術部、管網運行部、客服務部、財務資產部、規劃建設部組成。
2.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及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公司生產技術科。成員為: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技術部、供熱運營部、物資供應部、財務產權部等人員。
職責:
(1)接到事故報告后,生產技術科科長要立即向應急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按照領導的指示,協調所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
(2)隨時掌握安全生產事故的進展情況。
(3)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信息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4)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審核、發布和總結。
(5)負責下達啟動/解除應急預警指令及應急預案指令。
(6)組織、指揮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求援,配合政府部門應急工作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應急救援水平,形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8)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安撫及善后工作。
2.3 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的派出機構,設1名組長及若干成員。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職責:
(1)按照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2)及時向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3)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
(4)核實應急終止條件,并向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5)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2.4 各小組組成及職責:
(1)搶險組:對鍋爐運行及管網出現事故進行應急處理,避免爆炸事故發生。對爆炸后事故搶救、搶修。
(2)消防組:負責消防器材管理及使用,如有火情立即投入滅火工作。
(3)保衛組:負責安全保衛、布置警戒、控制人員有序疏散。
(4)后勤保障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救物資和通訊保障。
(5)醫療救護組:聯系急救醫院,組織對傷亡人員實施搶救和處理。
(6)宣傳組:負責信息發布和對事故消息傳播后造成影響的處理;記錄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事態發展的跟蹤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事故處理情況。
3 預防與預警
3.1 危險源監控
事故隱患可分為三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應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為了預防事故的發生,各單位應針對實際生產特點,制定生產過程中物的狀態、人的行為和環境條件的標準、規章、規定、規程等。
建立健全危險源信息監控方法與程序,完善危險源辯識工作,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估。在技術和管理措施上加強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對危險設備的危險區域予以明顯標識,實現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處處體現“將規范滲透到毛細血管,將精細傳遞到神經末梢”的管理要求。
3.1.1 通用預防措施
(1)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接到報警后按照要求迅速到達各自崗位。
(2)公司辦公室應及時與市長熱線、供電搶險、自來水搶險、市政搶險、市衛健局、應急管理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接到信息及時報告。
(3)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總調度中心應保證通訊線路暢通并及時更新指揮中心成員和相關部門領導的聯絡方式。
(4)各單位應按規定對生產設備、設施、運輸車輛定期進行檢修、保養,確保其處于良好運行狀態,并加強對供熱管網的檢查巡視。
(5)總調度中心根據氣溫、季節、時段合理調度管網壓力、流量。
3.1.2 公司預防措施
切實加強門衛管理,對重點生產部位加強巡邏檢查,加強對鍋爐間、水處理間、變配電室、泵房、主管道控制閥等重點供熱設施、設備的監控。
3.1.3 供熱管網事故預防措施
(1)切實加強供熱管網上閥門的日常維護保養,要確保其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2)對全市供熱管網及設備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將管線落實到人,定期巡線。安排搶修隊伍24小時待命,車輛、工具要配備齊全。
(3)在管網搶修中應做到快速搶修、規范施工。
3.2 預警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各部門應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負責做好信息對外發布的工作安排。
3.3 事故報告與預警
任何人員接到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機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單位(部門)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擴大,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3.4 預警支持系統
3.4.1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迅速向上級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時間、地點、類別。
(2)事故的簡要經過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及傷亡人數。
(4)事故發生后采用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詳細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等。
3.4.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值班人員在接到報告應做到:
(1)做好事故報告內容相關情況的記錄。
(2)根據總體生產運行狀況并結合崗位實際運行情況進行合理調度,將調度情況及時通知副指揮長。
3.5 預警原則
3.5.1 快速反應原則
事故處置要堅持一個“快”字,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事故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向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相關人員應盡快到達事故地點。
3.5.2 先期處置原則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可能的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5.3 統一指揮原則
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全面負責內部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并配合、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對重、特大事故的統一指揮,保證處置工作的統一高效。
3.5.4 協調作戰原則
公司各部門在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的統一領導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進行分級負責,并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單位向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進行情況匯報,對處置過程進行追蹤報告。
一級應急響應:需調動公司所有有關部門及資源,或者需要同外部機構聯合處理的各種緊急情況。現場指揮部可在現場作出保護生命和財產以及控制事態所必需的各種決定。解決整個緊急事件的決定,由應急總指揮長負責。
二級應急響應:需公司兩個或更多部門響應,有關部門提供人員、設備或其他資源。本級響應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
三級應急響應:各單位根據事故情況,利用本部門現有應急隊伍及資源開展事故救援。本級響應由生產科科長負責,同時向上級做好通報和跟蹤報告。
4.2 響應程序
4.2.1 任何影響正常供熱的故障,必須在20分鐘內通知公司熱線(0913-4655320)。
4.2.2 影響重點用戶的故障,信息要準確、詳細。10分鐘內報公司熱線及應急小組成員,并由應急小組成員立刻報告指揮長。故障處理中,每2小時向指揮長匯報一次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3 一次支線網以下級別管網故障、熱力站非單一設備故障、鍋爐房內鍋爐及非單一設備故障,不會造成全部停熱的,10分鐘內報公司熱線、應急小組成員,由小組成員視故障程度向副指揮長匯報,每2~4小時匯報搶修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4 一次主干網、支干網故障、熱力站整體停運故障、鍋爐房單一設備故障及停電、停水造成全面停熱的,立即報公司熱線及應急小組成員,由小組成員立即向副指揮長匯報,每2小時匯報搶修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5 30分鐘內通知受影響用戶,恢復供熱前30分鐘,通知用戶做好啟動準備。
4.2.6 報告內容:故障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用戶,預計恢復時間,搶修進度,實際恢復時間。
4.3 現場緊急處置方案
4.3.1 各崗位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付突發事件的預案和措施,并做到思想到位、認識到位、工作到位。
4.3.2 成立搶險小分隊,確定小分隊負責人、現場指揮負責人、調度協調負責人、司機、操作人員名單,各崗位要確定自己的對外協商隊。落實各種搶險物資和設備。搶險小分隊成員名單和搶險物資和設備明細要上報辦公室。
4.3.3 把供熱安全放到首位,故障處理過程中,要按照規章制度科學調度生產,盡量減少故障影響范圍。
4.3.4 各成員要劃定管轄范圍,對所有供熱設施進行責任人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責任。
4.3.5 突發事故發生后,各單位搶險小分隊要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處理控制現場,并按規定程序上報公司熱線及各級領導。
4.3.6 遇停水、停電要及時和有關單位部門聯系,要求領導到位,搶險人員到位,做到邊協調,邊處理,邊上報。爭分奪秒,盡快恢復正常運行,把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4.3.7 若有突發事故發生,當班調度負責人(或值班長)有權調動一切能調動的人員、物資。
4.3.8 對因設備質量、新接管網產生的問題由專人負責聯系管網工程管理處、 施工單位人員趕赴現場,協調處理搶險事宜。
4.3.9 搶險設備設專人管理,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格管理。
4.4 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應急處理和搶險工作基本結束后,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相關單位做好事故情況上報,同時向事故調查處理機構移交相關事項,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總結。
4.5 應急保障
4.5.1 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值班電話:0913-4655757,為24小時應急值守。
(2)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913-4655388
遇到緊急事故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所有信息上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并確認建立嚴密、有效地聯系網絡。聯絡通訊方式有:固定值班電話、移動電話以及無線對講設備,調度中心值班電話保證暢通,客戶服務中心線路全部開通。
4.5.2 應急隊伍保障
(1)施工坍塌等事故現場應急小組
組長由公司監事會主席擔任,負責現場警戒、人員搶救等全面工作。
(2)管網及閥門事故現場搶修小組
組長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現場警戒、人員調配、材料管理、現場搶險等全面工作。
(3)熱源廠機電設備事故現場搶修小組
組長由公司副經理擔任,負責搶修人員調配、物資采購等工作。負責設備狀況檢查、現場人員搶救、恢復供熱等工作。
4.5.3 經費保障
針對事故應急救援要求,各單位應保障救援資金到位,公司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4.5.4 物資保障
(1)物資供應公司按照公司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徑情況,對一些經常使用的管材、管件應作充足的準備,做到隨用隨到。
(2)水泵、發電機、挖掘機等機械設備,做好設備定期維修、保證設備良好。
(3)各崗位應結合公司實際生產,配備搶險工具、應急器材等必要工具。
4.6 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對外發布。
4.7 后期處置
指揮中心辦公室應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慰問和善后處理工作,并配合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清理事故現場,搶修受損設施,恢復正常的供水工作。對事故進行徹底清查,責任到人。針對事故重新評估應急救援能力,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內容。
5 培訓與演練
5.1 培訓
公司組織應急管理機構以及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培訓和業務培訓。至少每年進行應急課程培訓兩次。
5.2 演練
公司至少每年組織兩次有針對性的應急事故演練,并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進行現場評估,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5.3 責任追究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予以責任追究;其中,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交公安機關處罰;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應急物資的。
(5)妨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的行為的。
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城區供熱事故,有效減少供熱事故對城區群眾正常采暖的影響,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構建和諧社會。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張掖市供熱管理辦法》《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定。
1.3 工作原則
屬地為主,就近處置;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統籌安排,協調配合;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及時報告,信息暢通。
1.4適用范圍
肅南縣城區供熱系統運行過程中的事故預防和應對工作。
1.5事故分級
城市供熱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Ⅰ級)供熱事故
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Ⅱ級)供熱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②城市一半以上集中供熱面積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3)較大(Ⅲ級)供熱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②縣城四分之一以上、一半以下集中供熱面積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③縣城一半以上集中供熱面積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4)一般(Ⅳ級)供熱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含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②縣(市、區)供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的供熱事故。
本條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
2.1 縣應急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主任、縣住建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委宣傳部、縣紀委監委、縣市場監管局、縣衛健局、縣工信局、縣水務局、縣交通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肅南森林消防大隊、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肅南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成員,若由于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不在其崗位的,由新到任的負責人自行接替,不再另行發文。
縣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領導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統籌安排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各成員單位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全力做好職責范圍內和指揮部交辦的各項應急工作。
2.2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主要職責
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縣住建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縣住建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督促相關企業、部門和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負責提出啟動和終止一般以上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的建議;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供熱辦辦公室)報告一般及以上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向縣委、縣政府、縣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
2.3 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縣住建局:及時了解供熱安全事故情況,判定事故等級,提出啟動供熱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意見,報送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供熱應急專家赴事故發生地開展應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協調供水單位做好事故現場供水保障工作,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進行搶修;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協助對事故進行調查。縣應急局:負責事故應急處置指揮聯絡、統一協調、指導工作;負責調撥應急儲備物資;負責組織事故責任的調查處理等。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宣傳媒體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客觀、及時、準確地宣傳報道供熱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做好輿論引導。
縣紀委監委:負責監督檢查有關人員在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職責履行情況。
縣公安局:負責調派縣公安交警大隊維持事故現場秩序,做好警戒,疏散人員,確保道路通暢,保證事故搶險車輛進出有序;負責事故單位及有關責任人的控制;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負責核對死亡人數、死亡人員姓名、身份,協助縣政府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負責事故現場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組織或參與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并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縣工信局:協調電力、電信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供電、通信等保障工作,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縣財政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供暖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事故發生后供熱規劃工作,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規劃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
縣交通局:負責組織車輛運送供熱搶險應急物資。
縣衛健局:負責組織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事故傷病人員;負責對事故區域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傳播蔓延。
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做好事故區域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并監督實施,防治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公開相關環境污染信息。
縣水務局:負責供熱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協調、調度和水情、汛情的預警、監測,為供熱搶險修復提供便利條件。
縣氣象局:負責對天氣、雨情的監測和預警預報,適時發布災害性天氣氣候的預警、預測、預報。
縣消防救援大隊、肅南森林消防大隊:貫徹落實省、市、縣政府關于供暖事故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承擔縣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供暖救援和事故原因調查工作,承擔縣級供暖事故應急預案的起草和實施工作,組織供暖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縣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災難現場供、用電及應急裝置的架設;快速修復事故受損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電信肅南分公司、移動肅南分公司、聯通肅南分公司:負責事故現場通信保障工作。
供熱企業:負責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實施現場搶修;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信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做好生產調度、用戶通告、事故現場的安全監護等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對供熱用戶開展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其他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及領導小組的指令,依法、有序參與供熱安全事故處置工作。2.4 縣應急指揮部工作組及主要職責
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處置需要,縣應急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三、預防預警機制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縣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城區供熱系統運行監測、預警工作。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審批程序、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四、信息報告
4.1縣人民政府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城區供熱事故監測工作。城區供熱事故發生后,供熱單位立即報告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對收集到的供熱事故信息進行匯總分析,根據事故級別,按規定逐級上報。報告為電話報告和書面報告兩種形式。來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呈書面報告;來不及呈送詳細報告的,可先做簡要報告,然后根據事態的發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
對于較大以上(含較大)供熱事故,縣政府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向市政府報告。同時,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向市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重大以上(含重大)供熱事故,縣政府和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第一時間內分別向市政府和市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基本情況確實難以全面、準確掌握供暖事故情況的,縣政府和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向市政府和市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初步情況,并說明原因,在后續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應急信息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匯總核實信息,并上報縣供熱事故應急指揮部,同時及時傳達有關領導對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批示、指示和要求,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4.2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并實行快報制度。供熱應急指揮部在事故發生后3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分別報送市、省供熱應急指揮部。
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輸配規模、熱源地、熱力站處數;
(3)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五、先期處置
城區供熱事故發生后,縣住建局立即進行先期處置,啟動應急響應,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5.1 分級響應
5.1.1 一級響應
發生重大以上(含重大)供熱事故,供熱應急指揮部接報后立即報告省、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由省、市啟動一級應急響應,指導實施應急救援。
縣供熱應急指揮部響應事項:向省、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告供熱突發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等;組織有關部門,調配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資源進行應急處置,按照省供熱應急指揮部指示,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5.1.2 二級響應
發生較大供熱事故,供熱應急指揮部接報后由總指揮啟動二級響應。
縣供熱應急指揮部響應事項:供熱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響應,根據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原則和辦法,對事故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據了解到根據確認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和可能涉及的其他部門通報情況。相應應急工作立即啟動,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布置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1.3 三級響應
發生一般供熱事故時,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視情況啟動三級響應。
響應事項:縣供熱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單位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啟動相應應急響應。按預案工作原則和辦法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并開展救援工作。同時協調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物證,配合有關部門取得證據。市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及時給予指導幫助。
5.2 響應程序
應急指揮機構響應程序:供熱單位發生突發性應急情況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相關部門立即前往現場了解情況,控制局面,組織供熱單位啟動供熱應急程序,開展生產自救。
5.3 擴大應急
供熱事故所在地應急力量不足,需上級部門支援時,由供熱應急指揮部報上級供熱應急指揮部請求支援。
5.4 人員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攜帶相應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5 群眾安全
供熱應急指揮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宣傳安全防護知識,及時制定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方案,必要時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6 應急結束程序
經突發事故現場指揮部確認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供熱應急指揮部宣布結束響應。
六、后期處置
6.1調查報告
6.1.1供熱事故調查嚴格執行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各項規定。
6.1.2 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2 總結評價
6.2.1 參與事故應急處置的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應急響應結束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
6.2.2 城區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起草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報經領導小組組長審簽后在應急響應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分別上報縣委、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及時召開專門會議,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責任及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對應急工作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分析。
七、應急保障
7.1 指揮保障
突發供熱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地點設在縣住建局,指定專門場所并建立相應的設施,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7.2 通信保障
7.2.1 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確保應急通信和信息保障。
7.2.2 應急響應期間,縣住建局要合理安排值班人員,保證隨時接收省、市、縣委及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信息;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單位負責人、現場指揮人員及有關專家要24小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7.3 物資保障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力量、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供熱企業要加強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儲備,并保證數量充足、性能優良。
7.4 隊伍保障
供熱企業要建立工程設施搶險隊伍,負責事發現場工程施搶險、搶修、警戒等工作。縣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供熱應急搶險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專家的咨詢指導作用。
7.5 技術保障
7.5.1縣住建、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定期研究供熱安全搶險應急工作,指導本縣規劃區域內建立和完善搶險應急組織及搶險應急隊伍,加強供熱安全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7.5.2供熱企業應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落實巡查、巡線、人戶檢查制度,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7.5.3供熱企業搶險專業隊是供熱安全事故搶險的主力軍,消防救援隊伍作為專業救援力量,應做好處置供熱事故應急救援各項準備工作。供熱行業搶險應急要充分發揮消防救援隊伍和本企業搶險專業隊伍的優勢和特長,密切聯系,加強合作,及時處理和排除險情。
八、附則
8.1 獎勵與責任
對在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2 預案修訂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單位及供熱企業有關人員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并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置情況和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補充,并報縣應急局備案。
8.3 預案解釋本預案由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8.4 預案管理供熱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由于人事變動,不在其崗位的,由新到任者自行替補,并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應急局備案,不另行文。
8.5 預案實施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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