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應急預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綜合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綜合應急預案1
一、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施工現場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在工程項目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擴大,提高救援效率,特制定本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達州項目部溺水事故的應急救援。
三、應急預案體系
本項目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項目綜合應急預案和10個專項應急預案(《高空墜落應急預案》、《腳手架坍塌事故應急預案》、《高溫中暑應急預案》、《模版坍塌應急預案》、《土方坍塌專項應急預案》、《施工現場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溺水事故應急預案》、《觸電事故應急預案》、《火災應急預案》、《中毒應急預案》)組成,預案中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
三、應急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緊急處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建立項目部、施工分部應急救援體系,做到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確保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安全事故,能夠迅速、快捷、有效的啟動應急系統。
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㈠、應急組織體系: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一對本標段高空墜落事故工作的人員、機械、車輛、物資進行指揮、調度,做到分工明確、紀律嚴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㈡、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朱奕儒
副組長:夏東、李橋
組員:賀正才、田鈺濤、唐梟歡、羅霜、郭正豪、白德根、王軒沅、秦曉東、曹冰城
組長:項目經理朱奕儒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副組長由項目安全負責人夏東,總工李橋、現場負責人賀正才擔任,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組長不在或授權時,副組長按序行使組長的權力。成員由項目部各部(室)人員組成。
2、副組長職責
⑴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以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等報告事故及處理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并接受其領導,落實指令。
⑵審定并簽發本項目應急預案。
⑶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令。
⑷下達本項目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⑸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統一協調應急資源。
⑹檢查督促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⑺負責對外聯絡,向新聞媒體發布相關信息。
⑻負責檢查監督應急準備工作情況,組織開展應急培訓教育及應急預案的演練、操練和講解活動。審批并落實項目應急準備及救援資金。
四、預防與預警
1、預防:施工現場交通安全預防措施及疏導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其他繞行路線交通壓力,道路不能進行全幅斷交施工,所以采用半幅斷交施工方案,既維持原交通路線不變,利用分隔帶變雙幅雙向通行為單幅雙向通行。安全圍護和交通疏導措施:施工區間采用封閉式施工方法,既用警示防撞水馬和防撞桶將施工區間圍擋,水馬兩側粘貼反光警示膜,圍擋頂部每間隔50m懸掛24V警示紅燈,兩側放置警示爆閃燈及安全警示標志牌,施工區間兩側24小時專人維護、疏導,保持圍檔和安全警示標志的整齊和完好。道路兩側有行人車輛通行的路口,采用活動圍擋,并安排專職人員24小時看守,保證行人及車輛的通行安全。半幅通行車道道路中間用用警示防撞水馬和警示路錐將之分開,兩側車輛各行其道,保證車輛行人安全。在各個相關路口分別設置車輛繞行標志牌,施工路段兩端200米范圍內分別設置施工溫馨提示牌、限速警示標志牌、安全警示標志牌、減速慢行告知牌等。同時與市交警支隊取得聯系,施工單位與之配合,共同進行交通管控與疏導,確保施工期間交通安全。如遇重大活動及現場交通路段由于車流量大半幅通行不滿足通行能力要求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時,立即啟動交通堵塞應急預案,保證施工段落交通暢通。
1、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⑴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⑵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⑶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⑷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⑸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架設和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規定。
⑹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⑺配電系統必須實行分級配電、分級保護。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氣元件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各類開關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需統一樣式,統一配置,箱體統一刷涂桔黃色,所有配電箱必須使用定點廠家的合格產品。
⑻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⑼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然出事。
⑽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的TN-S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⑾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⑿為了在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能確保現場的照明不中斷,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使用。
⒀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配電。嚴禁一個開關控制多臺用電設備,每臺設備應有各自開關箱,以保證安全。
⒁配電箱及箱內不得放置建筑材料和雜物。
⒂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⒃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它所控制的電氣設備相距不得超過3米。
⒄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⒅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2、物體打擊事故預防措施
⑴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克服麻痹思想,人人有責消除物體打擊傷害事故,牢固樹立“三不傷害”和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
⑵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上班時間不得嬉鬧、開玩笑,以免影響注意力。
⑶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進入生產現場或作業場所,應按規定著裝,不得穿高跟鞋、涼鞋、拖鞋、背心、短褲,不允許濫用勞動防護用品。
⑷安全防護措施要齊全得力,安全注意事項要有針對性,現場監護人要堅守崗位。
⑸施工現場設置安全標志及必要的圍欄,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⑹使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熟知設備特性,掌握操作要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⑺多人作業時,必須指定一人為安全負責人。
3、車輛機械傷害事故預防措施
⑴加強機駕人員安全教育,定期對機駕人員進行培訓學習并考核。
⑵加強機駕人員機械操作技能培訓,提高操作人員操作水平,減少因操作不當造成的機械事故發生。
⑶嚴禁“三違”現象發生,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駕駛。
⑷加強班前檢查制度,車輛使用前必須對轉向、制動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病機、病車”施工上路。
⑸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車輛倒行時,注意觀察機械輪邊距,以防側翻、后翻等機械事故發生。
⑹加強安全考核與淘汰制度,激勵操作手提高自身意識及操作駕駛技能。
⑺對機械車輛要定期保養、維修,保持良好運行狀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和調試,消除機械設備的不安全因素。
㈡、預警
⑴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作業人員進行預警培訓。
⑵發現不符合施工規范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險情;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電器漏電觸電事故、機械車輛傷害事故、火災事故、物體打擊事故等情況按信息報告與通知程序進行匯報。
㈢、信息報告與通知程序
發現上述險情后,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現場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應迅速采取措施,撤離人員、確定可能波及范圍并設置警戒,同時報告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進行現場指揮和協調,并根據現場情況向上級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安全監管部門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匯報和求得援助。如在非工作狀態發現險情,發現者應迅速直接向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從外部獲取的有關周邊險情后,獲取人應立即向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確認信息屬實后,及時通過廣播等快速手段告知全體作業人員,并組織相應的預警行動。在接到事故救援電話后,詢問事故地點、事故類型、事故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向安全副經理和事故救援小組匯報,并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救援。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在1小時內按程序上報,要將事故地點、事故類型、事故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向高監辦、指揮部進行報告,并在事故救援結束后,將事故詳情進行及時詳細匯報。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同時按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條例的具體規定處理上報當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五、應急響應
㈠、響應分級
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能力時,要及時上報,進行擴大應急。凡上一級應急救援響應啟動的同時,下一級應急救援響應也要啟動。
㈡、響應程序
1、施工現場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向現場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報告或撥打項目24小時值班電話,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或值班人員應立即向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事故簡要信息并撥打120急救電話。如果是火災事故,必須同時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2、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根據本預案適用范圍進行判定,如符合則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通知各副組長及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組長,通知各施工分部組織救援力量到達事故現場。同時向公司以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3、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組長應立即通知本小組各成員,各成員接到通知后,立即攜帶相關應急物資按要求到達指定地點,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按各自職責分工及相關應急處置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副組長應到達現場指揮,協助、協調、指導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及各方救援力量做好搶險救援、安全疏散、現場救護、現場警戒等工作,并及時向高監辦、指揮部應急領導小組、公司以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應急救援最新動態,并向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傳達其相關指令,統一協調應急資源。
㈢、應急結束
1、應急解除判別指標
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處置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的有關標準;
⑵危害已經消除,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得到排除;
⑶現場搶救活動(包括搜救、險情及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被緊急疏散的人員已經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經安全返回原地。
2、應急結束程序
⑴應急結束后,項目安全主管部門即安全部在24小時內按照公司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編制事故簡況報告并填報相關事故報表,經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審核后上報。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傷亡人員情況,采取的應急措施,調查、善后組織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
⑵安全部應配合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置,并在30日內將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及有關資料上報總監辦、指揮部、公司。
⑶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⑷向事故處理小組移交資料內容包括: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物證、人證材料;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等。
六、后期處理
1、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后,善后安置組應按照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部署,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及早消除事故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努力消除事故帶來的各方面影響。
2、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還須組織對應急救援行動進行詳細總結分析,對本項目的救援力量進行評估,對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并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七、保障措施
㈠、通信與信息保障
項目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成員必須保證應急救援所需的通信設備、工具正常,并24小時暢通。各應急救援機構人員以及當地醫院、救援機構。
㈡、應急隊伍保障
本項目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項目主要領導組成,指揮中心辦公室為項目安全部,下設5個應急救援工作小組由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和現場人員組成,各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㈢、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項目安全部應按照本應急預案配備相關應急物資,建立責任人清單,明確貯存地點,并定期檢查,保持狀態完好。主要應急物資包括:
1、救護人員的裝備:安全帽、防護靴、防護手套、安全帶、安全繩、救生衣,防毒、防塵面具,雨衣、雨鞋等;
2、消防器材:干粉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桶、鐵鍬等;
3、通訊器材:移動電話:原則上每個管理人員一人一個;
4、其它物資:救生網、擔架、手電筒、編織袋、工字鋼、探照燈、喊話喇叭等。
㈣、醫療保障
由于本項目所處省道出海路撫寧縣杜莊鎮附近,距離秦皇島市撫寧縣柳江醫院較近,因此安全保衛部與相關醫療機構保持聯系,確保傷者能得到有效救治,現場救護組應清楚了解醫院地址及最便捷路線、聯系電話等。
八、培訓與演練
㈠、培訓
1、項目安全部應制定相關培訓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2、項目開工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針對應急預案對項目各應急組織成員進行培訓,并將應急預案予以公布。
3、項目安全部應半年組織一次全體人員應急知識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⑴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等安全技能。
⑵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隱患,異常情況的鑒別及上報、報警(包括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⑶事故的應急處理,緊急情況下各類人員的防范措施,各種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識。
⑷現場自救與互救知識,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㈡、演練
⑴在項目開工后,項目職業健康與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結合本項目特點按工程內容分別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演練至少組織一次并根據工程進展不定期舉行,當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
⑵應急救援演練前,安全部應做好詳細的策劃工作并編制具體演練方案,針對演練的目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組織方式、情景模擬及需注意的安全事項等提前進行安排和要求,演練結束后應對演練效果及時進行總結,并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對存在問題予以修訂完善,保存相關記錄、影像資料。
九、周邊可用資源及聯系方式
序號 | 周邊資源 | 聯系方式 | 用途 | 備注 |
1 | 匪警 | 110 | 治安事件報警救援 | |
2 | 火警 | 119 | 火災事故 | |
3 | 醫療 | 120 | 人員傷亡急救和救援 | |
4 | 道路事故 | 122 | 道路事故報警 | |
5 | 氣象 | 121 | 氣象信息 | |
6 | 查號臺 | 114 | 電話號碼查詢 |
十、項目部所有人員聯系方式
達州片區高速公路專項養護工程項目經理部人員花名冊 | |||
姓名 | 職務 | 電話 | 備注 |
朱奕儒 | 項目常務副經理 | 13688044317 | |
夏東 | 項目副經理安全科長 | 15198224789 | |
李橋 | 項目總工 | 18708108050 | |
賀正才 | 工程科長 | 15528802113 | |
唐梟歡 | 工程資料 | 15281143286 | |
田玉濤 | 達萬工區長 | 18582316850 | |
羅霜 | 安全內外業 | 18113007551 | |
白德根 | 綜合辦后勤 | 13808048749 | |
王軒沅 | 工程現場 | 13688260964 | |
郭正豪 | 安全現場 | 15883595496 | |
陳榮 | 實驗室 | 15282297575 | |
秦曉東 | 工程現場 | 18282730823 | |
曹冰城 | 工程現場 | 15597027027 |
綜合應急預案2
1.目的
控制火災的發生和蔓延,確保員工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本部、生產制造現場(車間)/項目部(現場施工安裝)所轄區域的防范應急管理和控制。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全公司應變方案的統籌、組織實施和處理。
3.2公司本部、生產制造部門(班組)、項目部的各義務消防隊員為應變方案的主要執行者。
3.3 公司各部門、現場施工安裝部門應按公司規定要求,執行和落實各應急方案。
4. 方案內容要求
4.1 消防應變方案
4.1.1公司本部生產制造部門(班組) 項目部等部門應根據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設置《消
防設施及消防器材分布表》并張貼在明顯之處。
4. 1.2 一旦發生火險,消防應急小組人員進入各自崗位,組織進行火災報警、撲滅火險、疏散人員、搶救物質的行動中。
4.1.3 火險撲滅后,應留有人員看守,預防余火再燃。
4.1.4 若火險靠自身力量不能撲滅時,應執行《消防管理規定》請求外援力量。
4.1.5 火險撲滅后,應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
4.2 防臺風方案
4.2.1 確保公司辦公、生產制造、施工工地的貨物、設備和人員人身安全,方案的精神是堅持正常生產和作業并做好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4.2.2 各部門、施工工地防臺準備工作內容:
4.2.2.1按時收聽氣象臺的氣象預報,掌握臺風信息,隨時做好防臺抗臺準備工作。
4.2.2.2 應考慮庫場堆存情況,包括物資品種,數量和所屬貨主單位,列表報送防臺指揮部,動員和組織物資疏運工作,尤其是怕濕貨物要立即采取疏運措施。
4.2.2.3做好流動機械安全轉移計劃,做好施工工地等固定機械、升降塔的加固、包扎和拆卸馬達部份的工作準備和人力。
4.2.2.4督促電房(包括施工工地臨時用電裝置),全面檢查工地架空和地下輸電線路、
發現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妥善處理,防止漏電傷人。
4.2.2.5保證發電機組處于良好狀態,機電科人員加強值班,一旦停電,仍能正常供應。
4.2.2.6加強電話守聽,通訊工具嚴禁關機,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
4.2.2.7各單位在防臺風時要做好后勤供應的保障工作。如糧食、副食品,備用水池應有一定數量儲備。
4.2.2.8各工地、各倉庫,應落實防臺防水、堵漏準備工作是否充分,屋頂、門窗以及排水情況是否正常,如有缺漏應立即補齊后者維修。
4.2.2.9全司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服從命令,全力以赴,搶險救災,把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
4.3 防汛、防雨濕
4.3.1 公司各部門所管轄之物資應在汛期和雨季保護好不受損失。
4.3.2 汛期、雨季來臨之前,各單位應對轄區范圍內的排水系統做一次認真、徹底的檢查,發現殘缺,應立即修補更換,確保汛期、雨季這些系統通暢無阻。
4.3.3 汛期、雨季來臨之前,露天堆放物資所遮蓋的油布、繩索等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做好修補,對欠缺的數量要及時上報,購進備用。
4.3.4 汛期、雨季時節,要加強對露天物資的巡視,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堆放物資安然無恙,如有被浸受濕,應逐級上報,數字要準確詳細,不得虛報、隱瞞。
4.3.5 汛期、雨季結束之后,各基層單位要認真寫好總結并報公司。
4.3.6 管理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如因失職造成損失,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4.4 有毒物品泄露應急預案
4.4.1.針對人體有害的油料、涂料、天那水等化學溶劑在大規模泄露危害人體的生命安全時,職責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將這種危害減少到最小的程度。
4.4.2 在發生泄露的施工現場后者生產現場,施工負責人后者部門主管應根據泄露的范圍立即采取局部后者全部停工。
4.4.3現場的施工負責人后者部門主管應組織人員采取措施堵塞泄露源。
4.4.4立即做好人員疏散、隔離和救護工作。
4.4.5如泄露得不到控制,應立即通知當地消防及環保部門等前來救援。
4.4.6如現場有已中毒癥狀者應立即通知當地醫院,組織搶救。
4.4.7妥善解決泄露問題后,相關部門負責人員應寫出經驗報告,提出改進和預防措施,杜絕同樣的事故再發生。
4.5 生產施工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4.5.1 公司各部門應采取措施,避免發生生產制造過程、包括施工過程中造成機械傷害、物體打擊、建筑物坍塌、高處墜落等各種對人體的傷害事故,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
4.5.2 一旦發生嚴重生產施工傷害事故,本預案立即生效。現場班組長后者安排人通知行政部并應即撥打急救中心的電話120后者當地醫療機構電話,申請外界政府機構的救助。
4.5.3 同時班組長采取急救措施:如止血、呼吸停止應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摩等相應 的救助活動,如是機械傷害應立即停止機械操作,其他傷害事故也應停止產生傷害源的施工作業活動。
4.5.4 班組長組織人員在救護人員未趕到時,應將傷員轉移到安全地方,轉移時要防止顛簸,平穩運送,保障傷員安全。
4.5.5 如建筑物坍塌等事故還可能繼續造成更大人員傷亡的事故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的
疏散,將人員傷亡事故的危險減少到最低的程度。
4.5.6 行政部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應馬上組織人員處理善后事宜和事故調查分析,
總結經驗教訓。
4.5.7 行政部應在事故發生時,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即時組織上報政府行政監管部門。
4.6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4.6.1 公司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的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本預案。
4.6.2 出現中毒癥狀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撥打120急救及當地醫院電話。
4.6.3 行政部應立即配合發生中毒的部門主管摸清中毒人員的有關情況,如人數、工種、中毒源、中毒地點、時間等等,以便為醫護人員準確診斷提供可靠信息。
4.6.4 行政部應派員協助中毒部門員工采取必要隔離措施,隔離有毒食物,防止誤用。
4.6.5如果發生中毒人員較多時,影響正常施工開展時,應合理調整施工安排,使其不至于影響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
4.6.6 排除人為投毒外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毒,中毒部門應總結教訓,針對薄弱環節加強防護措施。
4.7 觸電急救方案
4.7.1 一但發生觸電事故時公司的職能部門后者人員應立即啟動本方案。
4.7.2 發生觸電的現場應立即切斷電源。
4.7.3現場派員通知聯絡員打急救中心電話120。
4.7.4在救護人員到來之前,現場組織搶救措施。現場立即派員把觸電的員工抬到平穩的通風場所,并觀察傷員的呼吸、心跳等,即時采取人工呼吸。
4.8 電氣故障應急預案
4.8.1公司各生產制造和現場施工安裝部門應妥善應對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若發生突發電氣故障時,應急的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害。
4.8.2 成立電氣故障應急處理指揮小組及排除故障、搶險救援人員架構。以公司生產制造部門、現場施工工地項目經理為指揮小組組長,組員包括安全員,現場施工員;排除故障人員由電工和機械工組成,搶險救援人員由義務消防隊及醫療室醫務人員組成。
4.8.3 針對電氣故障(包括大型建造機械故障、施工用電觸電雷擊事故、防爆防雷設備事故、機械產品質量事故、設備燒毀事故以及由電氣故障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等)對相應的人員進行應急處理的相關技術培訓和演習,以保證正確、高效、迅速地進行電氣故障排除及搶險。
4.8.4排除電氣故障,搶險救急
4.8.5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電氣故障,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發生重大電氣事故而救急失控時,應立即向建設部門和市政局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并撥打120等急救電話。
4.8.6 在指揮小組的帶領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無關人員進行疏散,消除道路故障,隔
斷撲滅現場火險,并防止器械墜落、物體崩塌等事故的發生。
4.8.7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應做出標志后者拍照(錄像)和詳細記錄。
4.8.8 相關事項的事后工作
4.8.9 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包括電氣故障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害情況、電氣設備損害程度、經濟損失初步估計、責任者等)。
4.8.10 對電氣故障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總結,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防止同類事故的再發生。
4.8.11 對預案不斷進行完善、充實,以達到實施過程中的正確性和適用性
4.9 煤氣泄漏應急預案
4.9.1 生產制造、飯堂廚房人員要時常留意生產后者膳食用的煤氣罐的閥門,焊接縫等處的銹、破損的狀況,將泄漏防范于未然。
4.9.2 漏氣處理:當閥門失靈時,第一目擊者應迅速關閉煤氣罐,打開門窗,應先用濕毛巾、肥皂、黃泥等將漏氣處堵住,再將氣瓶轉移到室外,泄掉余氣,切記杜絕一切火源。
4.9.3 沒有引燃附近可燃物:第一目擊者應迅速關閉煤氣罐,打開門窗,迅速用浸濕的毛巾、抹布等物蓋住鋼瓶護欄,以防止手部燒傷并關閉角閥。
4.9.4 引燃附近可燃物:邊撲救周圍火焰,將鋼瓶火撲滅,切斷氣源,同時用水冷卻鋼瓶,將其轉移到安全處。
4.9.5 注意:當鋼瓶站立燃燒時,一般不會發生爆炸,可迅速撲救。若鋼瓶倒于地面后者減壓閥朝向地面燃燒時(危險!),不可盲目接近,可利用掩護物對鋼瓶進行冷卻,以防爆炸,并等待消防人員前來處理。
4.9.6當出現了緊急、異常情況時,第一目擊人要迅速報告現場的安全負責人,該人員
要作為事故處理的第一指揮員,組織人員全力以赴地實施控制、撲救行動,盡全力防止事態擴大。一旦發生火災,按消防應變方案執行。
4.9.7 若煤氣的壓力容器、管道產生大量泄漏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切斷總電源及火源,并盡可能地切斷泄露源,迅速組織人員用濕毛巾掩住口鼻撤離事故現場。
5. 相關文件
《消防管理規定》
6. 相關記錄
《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分布表》
消防宣傳資料
綜合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通過編制并實施本預案,有針對性的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與應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不斷持續改進,對事故的發生有預測、有預警、有預案,確保事前防范充分,事故發生時能果斷有效地應對,加強突發事故處理的綜合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保證對各類事故的預防和處置能力。項目部和相關人員應依據本預案對安全事故進行有效處置,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在最短時間內使項目部恢復正常運行,實現下列四個目標:
1、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2、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財產損失;
3、避免或最大程度減輕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
4、避免或最大限度減輕對監理公司的社會聲譽和公眾形象的負面影響。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公司三標一體化管理體系文件等等。
1.3、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XXXXXX有限公司總部、庫房及各項目部。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4.1公司安全環境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1.4.2各職能部門、項目部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對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評估、治理,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1.5.2、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切實履行企業的主體責任,把保障員工、人民群眾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5.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行政領導責任制,切實履行業主的管理、監督、協調、服務職能,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機構的作用。
1.5.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發揮地方各種應急隊伍的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
2、事故風險描述
園林景觀施工面臨的是一個技術復雜、隱患眾多、事故多發的行業,它具有如下特點:
⑴、產品(建筑物、構造物)形式多樣,標準化程度低。
⑵、產品位置固定,生產活動都是圍繞著建筑物、構造物來進行的。
⑶、產品點多、面廣,施工流動性大。
⑷、產品形式高、大、深,露天高空作業多,施工周期長,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
⑸、建筑結構復雜,工藝變化大,規則性差。
⑹、手工操作為主,勞動強度大,機械化程度低。
高處墜落、中毒、火災、觸電、物體打擊、交通事故、機械傷害等是園林景觀施工最常發生的事故。高處墜落主要易發生在景觀小品施工中;中毒易發生在給苗木噴灑農藥的過程中;火災易發生在柴油等可燃液體的儲存或苗木廢棄物堆放中;坍塌多發生于施工現場的基坑、管溝、高支模、腳手架、邊坡施工等作業場所;觸電多發生于作業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供電線路、用電機具等漏電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多發生于建筑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等工作環境中的物件墜落傷害事故;交通運輸多發生在苗木運輸過程中;機械傷害多發生于作業現場的施工機械如樁機、發電機、物料提升機、塔吊及轉動機械設備等使用過程中的因設備故障、缺陷、操作不當等所造成的傷害。
對于上述建筑施工過程中的多發事故類型,都可能造成的人員傷害、死亡及財產損失,嚴重的會造成群死群傷、重大財物損失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后果。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并加強預防,做好各種應急救援準備,防范事故的發生和盡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3.2、職責
3.2.1、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完善和修改;
(2)檢查、督促、指導項目監理部應急救援小組的建立或健全工作;
(3)關注、掌握施工單位在重點、特殊項目或部位的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演練的情況;
(4)設立公司辦公室為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對應急預案信息跟蹤;及時掌握、指導項目監理部應急救援小組的建立或健全情況;及時掌握在監的特殊項目或部位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審情況;將發現、接報的重大安全問題或事故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匯報;
(5)指揮、協調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密切配合施工、建設單位對已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進行應急救援。
3.2.1、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公司“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要求;
(2)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處置方案》,評審其可行性與可操作性,并組織演練;
(3)要特別關注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或特殊部位的重點危險源、環境因素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的編制、演練情況,若發現有存在問題現場解決不了的,應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救助,并要求建設單位、監理進行協調。
(4)應急救援小組副組長為“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具體組織和實施者。當發現或存在問題在現場得不到解決時,應及時向組長或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
(5)督促項目部各崗位負責人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對事故可能發生的部位或地點的巡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6)當事故發生時,組織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及時開展救援工作;
(7)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按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4、預警及信息報告
4.1、預警
應急人員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性質、類型、受傷人員情況、事故損失情況、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達現場的路線方式,應急小組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視情況向外部組織救援如鄰近單位、或政府報告如安監局、消防部門等。
4.2、信息報告與處置
4.2.1、信息報告與通知
①應急小組設立值班室,值班室設在辦公室,保證值班人員24小時開機。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信聯系人及電話等。
②突發安全環境事故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小組。
③應急小組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傳遞給應急小組全體成員。
4.2.2、信息上報
①事故發生后,應急小組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②信息上報內容包括:單位發生事故概況;事故發生時間、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統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單位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置。
5.2、處置程序
(1)單位各部門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部門、施工單位及應急搶救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2)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部門、項目部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后,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到達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應急組長的安排。
(3)現場指揮部或應急組長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搶救,并且要與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項目部保持通信暢通。
(4)當現場現有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應急行動要求時,及時向鄰近單位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5)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醫療衛生救助事故發生時,撥打120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
5.3、事故現場處置
5.3.1觸電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絕緣物體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5.3.2高處墜落現場處置
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5.3.3機械傷害事故現場處置
①對于一些微小傷,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就近送醫院。
5.3.4中毒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農藥或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余農藥或食品以備檢驗。
5.3.5火災事故現場處置
①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②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
③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④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5.3.6交通事故現場處置
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撥打122報警,有人員傷亡時還要撥打120急救受傷員工或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
5.4、應急結束
經應急處置后,應急小組確認滿足專項預案終止條件時,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應急結束后,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信息發布
應急小組負責單位應急響應行動的媒體采訪接待工作,確定接受的采訪單位和新聞發布內容。也可授權生產副經理或辦公室負責采訪接待工作。
7、后期處置
7.1、事故處理完成后,主管部門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在辦公室存檔備案。
7.2、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后,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搶救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小組及關聯單位、人員通信聯系電話:
本單位應急小組:XXX 聯系人:XXX電話:XXXXX
轄區派出所:
火警:119
急救:120
8.2、應急隊伍保障
疏散、救援及后勤組由各部門主要人員組成。根據單位人員變化,每半年進行一次更新。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滅火器材根據需要配備。
(2)交通車輛:責任人:xxx聯系方式:電話:xxxxxxx
救護車或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注: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只能在單位周邊使用,隨時救急調用)司機手機電話:xxxxxxxx
(3)應急救援設備包括:應急救援設備、急救物品根據需要配備。
8.4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安全費用款項中支出,不得挪做他用。
8.5其他保障
應急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辦公室
應急小組應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或備用的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并留好司機手機電話,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專(兼)職安全員應每周對公司或項目部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突發事故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疏散、觸電、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事故及有關搶救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員工有自我保護意識。
9.2、演練
各部門、項目部每年由公司辦公室組織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必須做到有方案、有記錄、有總評、有考核。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
項目部每半年舉行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的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各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搶救預案制定的缺陷。
10、應急組織紀律與獎懲
10.1、應急組織紀律
(1)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
(2)應當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3)在應急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應當勇敢,科學、冷靜(而不能盲目、蠻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范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5)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聽從指揮。
10.2、獎勵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2)在搶險救災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處理。
10.3、處罰
(1)對于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處罰行政處分,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經理審閱批準實施,留辦公室備案。如上級部門有要求送安監局備案。
11.2維護和更新
每次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布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辦公室組織制定,由辦公室具體解釋。
11.4應急預案實施
綜合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目的
為更好落實市、區關于重度污染天應急管理工作有關精神,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機制,確保重污染天氣時我局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社會和諧,新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城市大氣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及陜西省、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規定,結合我局承擔職責,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行政區域內重度污染天氣時,各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措施落實及組織落實焚燒冒黑煙、明火燒烤、油煙凈化設施使用監管措施等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通過采取各種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
(二)預防為主。通過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提前預防,盡可能避免造成惡劣后果。
(三)按級負責。按照區政府重度污染天氣應急總體預案要求,按照職能分工實行按級負責制。
(四)協調聯動。加強同區治污減霾辦、環保等職能部門協作和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充分利用12342城管客服熱線及公共網站、微信平臺等渠道發揮市民群眾的參與度,提高公眾防護、參與意識,共同推進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新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指揮工作由新城區執法局治污減霾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主要職責是:協調制定本局重度污染天應急預案;指揮和協調全局重度污染天應急事件的處置;協調調查和處理較大和重大重度污染天氣職責落實不力事件。
2.2組織體系
(一)各街辦城管執法中隊、火車站廣場管委會城管執法中隊負責屬地區域內重度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直屬一中隊、直屬二中隊分別按照城內、城外區域劃分做好重度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二)局治污減霾辦公室下設的檢查一組、檢查二組負責對各執法中隊重度污染天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度污染天預警級別達到二級以上(含二級)(橙色)時,除檢查一組、檢查二組外,由機關其他科室分別抽出專人配合檢查一組、檢查二組開展監督檢查。
同時,各業務科室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執法監督科和考評辦負責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檢查;信息處置中心負責對重污染天氣相關投訴問題處置并做好回復;法規宣傳科負責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法律法規解釋;局辦公室負責對重污染天氣媒體反映問題回復及相關信息報道工作;行政科負責對重污染天氣檢查車輛的調配、值班安排等工作。
3.預警響應
3.1預警劃分
按照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程度,將預警劃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IV級預警、III級預警、II級預警、I級預警,分別用藍、黃、橙、紅顏色標示,I級預警(紅色)為最高級別。
3.2響應程序
(一)我局根據區級下達的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與解除指令,執行或解除重度污染天氣預警應急工作。
(二)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后,局屬各中隊分別依照預警級別對屬地區域相關職能工作進行落實;檢查一組、檢查二組分別對各中隊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查看值守人員在崗情況并及時匯總情況上報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規劃方案《新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3.3響應措施
3.3.1IV級(黃色)應急響應及措施
IV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局屬各中隊、機關各科室、檢查一組、檢查二組分別依照局年度治污減霾工作實施方案中相關任務、職責開展工作,
3.3.2III級應急響應及措施
III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局屬各中隊、機關各科室、檢查一組、檢查二組除依照局年度治污減霾工作實施方案中相關任務、職責、措施開展工作外,同時開展揚塵防治餐飲業治理等工作。措施如下:
(一)拆遷工地監管
(1)相關街辦執法中隊對屬地區域拆遷工地進行監管,落實停工措施。
(2)直屬一隊、直屬二隊配合街辦中隊對拆遷工地停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將區域內各拆遷工地停工措施落實情況報執法監督科,由執法監督科統一匯總后上報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監察局。
(二)焚燒問題監管
(1)各街辦執法中隊負責對屬地區域內焚燒行為的查處,直屬一隊、直屬二隊、檢查一組、檢查二組落實輔助檢查,發現問題按照“先滅火、后處罰”的方式,隨后通知屬地中隊查處并制作法律文書。
(2)局屬各中隊、檢查一組、檢查二組檢查焚燒行為重點區域包括:廢品回收點周邊、保潔員道班房、背街小巷老舊商店(不具備取暖條件的)、建筑工地等周邊。
(3)局辦公室與信息處置中心配合,負責加強宣傳,充分發揮12342城管投訴熱線作用,依據市執法局20xx年制定的治污減霾工作(重點是明火點)有獎舉報機制,積極鼓勵市民群眾共同參與、監督。
(三)露天燒烤及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監管
(1)執法監督科每周組織人員開展不少于1次的夜市大檢查和不少于2次的聯合執法活動,并制作詳細的聯合執法情況臺賬(含活動安排和圖片資料、信息、活動小結等)。
(2)各街辦中隊以年度為單位,每年六月份與屬地燒烤店負責人簽訂協議書并開展約談,逐步推行夜市燒烤門店黑名單制度。
(3)各街辦中隊以年度為單位,每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分別對屬地區域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進行臺賬更新統計。
(4)各街辦中隊每周對400平米以上門店進行不少于3次的自查,檢查一組、檢查二組每周開展不少于2次的抽查,凡在自查或抽查中發現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未安裝或使用油煙凈化設施的,聯合工商等職能部門,由區重度污染天應急指揮部門授權對該門店實行強制停業。
(5)執法監督科負責匯總上報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停業名單,并報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監察局備案。
3.3.3II級、I級應急響應及措施
II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增加對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自查次數1次、抽查1次;I級應急啟響應動時,增加對400平米以上餐飲門店自查次數2次、抽查2次。
II級應急響應啟動時,增加露天燒烤夜間大檢查次數至2次、聯合執法至3次;I級應急啟響應動時,增加露天燒烤夜間大檢查次數至4次、聯合執法每兩日開展1次。
3.3.4重度污染天應急工作資料報送
局屬各中隊對屬地區域應急工作情況、報表進行統計,按照要求報送執法監督科,執法監督科匯總后按時限、要求上報新城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
3.4應急結束
重度污染天應急工作解除后,根據區級安排,結束應急工作,開展日常監管,并認真總結經驗教訓。
4.附則
4.1預案更新
本預案根據市、區《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視情況變化及時修改。
4.2預案報備
本預案須報區重度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4.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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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以科學有效有序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縣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陜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合陽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合陽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合陽縣轄區內的各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指導由縣政府負責或參與的突發事件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
1.3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4)依法應對、科學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法治化、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5)資源整合,社會參與。做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會資源,充分依靠人民群眾,利用現有資源,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公眾的參與同政府管理有效結合,形成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各類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實現突發事件應對的社會化。
1.4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1.4.1突發事件的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事件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類企業(工礦商貿行業),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等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和建設工程施工事故等),交通運輸事故(公路、鐵路等),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供水、排水、電力、燃氣、道路、橋梁、通信、信息網絡、建設工程、特種設備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藥品安全事件、職業危害、動物疫情、飲用水安全、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重大事件、油氣供應中斷突發事件、金融突發事件、民族宗教領域突發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的其他類型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2突發事件的分級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并遵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具體分級標準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并在相應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
1.5應急預案體系
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與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總體應急預案是全縣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縣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縣政府制定,報市政府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是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的具體類型級別、牽頭處置機構、應對方式及政策措施、具體處置程序、保障措施等內容做出規定。由縣政府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抄送市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對跨區域、跨流域等關聯性強的突發事件,由相關單位根據實際組織編制預案。
(3)部門應急預案是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部門應急預案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其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制定,報縣政府備案后實施。
(4)基層單位應急預案是基層組織機構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的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操作指南,要突出“具體措施”,重點確立基層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各單位對各類危險源的防控和監管措施,明確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救援和具體的處置程序、方法,要簡明實用,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委”)是全縣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應急委第一主任由縣委書記擔任,主任由縣長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各常委、縣政府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各鎮(街道)、部門、相關下屬單位以及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
應急委主要職責:
(1)研究確定全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全面領導全縣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
(3)當突發事件超出本縣處置能力時,依程序請求上級政府支援;
(4)分析總結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研究決定下年度應急管理工作計劃;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2辦事機構
縣應急委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局,由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承擔縣應急委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管理相關文件以及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記錄、處理與報告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各鎮(街道)、部門、下屬單位、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修訂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負責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應急委成員單位:政府辦、宣傳部、人武部、總工會、團縣委、應急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和旅游局、衛生健康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醫療保障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各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氣象局、煤炭事務中心、紅十字會、消防救援大隊、供水公司、供電分公司。
主要職責:
政府辦:在縣應急委領導下,按照領導指示、安排,及時召集各部門、各單位參加縣政府或縣應急委相關會議,協調各鎮(街道)、各部門在縣應急委的領導下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各級工作組的接待和保障工作。
宣傳部(融媒體中心):負責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等常識;負責加強突發事件輿情的監督管控,按規定及時發布搶險救援等信息;協調新聞媒體,負責信息發布、輿情收集、新聞報道和境內外記者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武警和民兵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負責來合支援救災的軍事力量之間的協調工作;必要時向上級部隊報告請求支援。
總工會:督促指導各級工會組織,積極宣傳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提高企業職工安全防范意識;監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協調事故傷亡職工相關撫恤和理賠工作。
團縣委:負責組建和管理全縣應急志愿者隊伍,組織志愿者隊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搶險救援工作;對口協調前來我縣進行支援的縣外應急志愿者隊伍。
應急管理局:負責縣應急委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應急值班值守、信息匯總上報、綜合協調處置等職能。指揮調度全縣綜合救援隊伍以及各行業部門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按照規定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建立全縣應急管理專家組,為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供政策咨詢和技術支撐。經縣政府委托授權,牽頭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會同發改等部門建立全縣物資儲備庫,確保各類突發事件物資保障。
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救災救援物資的儲備、管理和供應工作,建立應急保障數據庫;督促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儲存充足的相關應急物資,及時補充和更新常備儲存物資,協調督辦醫藥、糧食、油料、鋼材等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民生主要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工作,會同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重建規劃編制與組織實施;指導和協助恢復重建項目編制和申報;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支持恢復重建
教育局:負責編制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下屬單位、各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加強日常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迅速組織師生緊急疏散,做好學生安全避險工作;組織各級各類學校應急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工作,確保學生掌握自救互救本領;組織管理在校學生的應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詢;做好縣域內學校建筑物隱患排查、登記、治理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電信、移動、聯通等通訊單位搶修通信設備設施,保障各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通信暢通;對處在災區或事故區域易發生次生災害而影響通信設施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置措施,確保通信暢通;協調配合住建、交通等部門組織所需大型機械裝備,充分運用科技手段配合相關救援隊伍開展救援工作。
公安局:負責黨政機關、重要部門、金融單位、看守所、救濟物品集散點、儲備倉庫等重要目標的警戒;負責社會治安管理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負責特殊單位及群體的監控和安置。
民政局:做好相關人員的轉移、安置和救災工作,保障群眾能夠得到及時安置;指導各鎮(街道)制訂和實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負責指導各鎮(街道)組織和接受救災捐贈。
財政局: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資金保障,按照規定及時撥付應急資金,并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因公傷亡人員的工傷認定以及保險理賠等工作。
自然資源局:負責全縣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加強森林防火的預防管理,發現火情及時處置;負責縣域內應急避險場所規劃工作;積極參與各類搶險救援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設施的搶險技術支持,協助城管局開展市政基礎設施搶修;負責全縣建筑施工、燃氣經營站點及燃氣管網的日常安全監管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參與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督促下屬單位、各運輸企業、公路施工單位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負責交通系統各站點的配合協調工作;負責開辟應急通道,組織公路、隧道、橋梁等交通設施搶修、維護,打通應急救援專用通道;安排協調運力,優先保證搶險救援隊伍、傷員和救災物資運輸的需要;加強對道路、橋梁等險情動態監測以及隱患治理。
水務局:負責全縣水庫、淤地壩、堤壩等水利設施監測,并指導應急搶險、排險工作;檢查、監測災區飲水安全,并做好臨時供水協調、準備工作;負責縣域內水利設施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各類農業園區、果蔬冷庫、畜牧養殖以及涉農項目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做好畜禽防疫和疫情監測,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組織本系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專家開展各旅游景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對事故造成的文物損毀及時采取措施加以保護,組織做好A級景區、星級酒店、旅行社和網吧、KTV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本系統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開展應急救援,轉送救治傷員,安排相關醫療機構及時接收救治危重傷員;配合做好遇難人員尸體的處置。
退役軍人事務局:配合人武部,組織民兵參加抗震救災及搶險工作;配合做好應急避險場所的基礎設施建設、維護,以及受災群眾在應急避險場所的安置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本系統特種設備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負責組織本系統相關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做好城市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及市政工程隱患排查治理,會同住建局組織指導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性評估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受災群眾避難場所的安置工作;負責組織本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負責社會商貿物資穩定;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配合做好賓館、超市、農貿市場等商貿企業及成品油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并提供相關技術指導。
各鎮(街道):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督促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督促相關企業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提高企業應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組織協調各類企業應急救援工作。
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負責組建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組織開展所轄景區應急救援工作。
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負責對事故災難造成的空氣、水質、土壤及飲用水源水質等污染物監測和組織監督防控治理工作;加強環境監測和隱患排查,防止污染擴散。
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加強監測預警,及時發布重大氣象預警信息,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氣象保障服務。
煤炭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專業礦山救護隊以及兼職救援隊開展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或聘請相關專家參與指導煤礦事故救援工作。
紅十字會:組織紅十字會員和志愿者參與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負責對口捐贈物資接收、發放和管理;負責向外界對口組織發出提供救災援助的呼吁,接受外界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通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提供的緊急救助。
消防救援大隊:按照應急委或應急管理局指令,組織縣級綜合救援隊伍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協調現場其他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供水公司:負責生活供水管網建設、維護和搶修,保證群眾生活供水;組織相關專業力量開展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供電分公司:負責組織電力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電力設備事故、處置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縣級相關指揮部指令安排組織快速修復相關電力設施設備,根據需要安裝臨時發電設備,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電力供應。
本預案未納入成員單位的其他部門,按照“三管三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結合本部門職責和突發事件處置需要,全力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2.3指揮機構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需要,設立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專項應急指揮部”),在應急委領導下,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原則上由常務副縣長擔任,也可根據需要由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必要時,專項應急指揮部自行轉換為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對全縣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做出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決定分級響應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協調有關鎮(街道)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救援資源等;協調駐合武警中隊以及民兵參與應急救援;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政府匯報應急處置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2.4工作機構
專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各類突發事件對應的牽頭部門。主要負責組織落實專項應急指揮部決定;負責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評估;承擔專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需要設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針對不同突發事件類型,會同各成員單位實施搶險救援、搜救傷亡人員、控制事態發展。
(2)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縣衛健局
成員單位: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鎮(街道)衛生院等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醫療救護工作,調動縣域醫療資源,就地搶先救治危重病人,及時轉運傷員。
(3)警戒疏散組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成員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調集警力,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必要時,現場指揮部可報請縣應急委協調駐地武警部隊協助。
(4)后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和經合局、縣市監局、縣住建局、縣工信局、縣水務局、供電公司、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負責調集事故處置工作中各種搶險所需車輛、工程機械、材料及電力、排水、通風、滅火等設施;負責食品、生活日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負責為搶險救援、新聞媒體、有關事故調查人員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保障事故現場電力、通訊暢通。
(5)信息報道組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縣融媒體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新聞發布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布、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輿情信息,組織輿論引導。
(6)善后處置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總工會和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組織受災人員安置和災后重建,協助受災人員社會救濟(包括心理救助);確保安置點各項生活用品的供給;實施受災區域環境監測工作,防止次生災害。
2.5專家組
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應建立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專家庫,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提供決策咨詢等技術支持。
3運行機制
3.1風險防控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各類風險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評估、分級、登記,建立臺賬,定期進行檢查、監控,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研究制定風險分級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對主要牽頭部門在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突發事件發生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和預測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要統籌建立完善社區、村、重點單位網格化風險防控體系。有關部門要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風險隱患,對重大風險點和危險源要制定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好監控和準備工作。
3.2監測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制度,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完善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牽頭部門負責相應突發事件監測信息集成。要根據突發事件種類特點,建立健全地震、地質、氣象、洪澇、干旱、森林火災、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煙花爆竹批發經營儲存運輸、排污單位、重大關鍵基礎設施、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配備設備設施和人員,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監測。加強有關行業重大風險監控的研究,對重大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辨識、監測、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減少或杜絕發生重大損失。
3.3預警
3.3.1確定預警級別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制度,統籌預警信息發布,充分運用各類傳播渠道,解決預警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問題。
對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有關部門收集到征兆信息后,組織分析評估,研判發生的可能性、強度和影響范圍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可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黃色預警(Ⅲ級):預計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或已發生一般事件、事態有擴大趨勢,由市人民政府或上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
藍色預警(Ⅳ級):預計發生一般突發事件,事態可能擴大,由縣政府負責發布。
預警級別對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訂的具體劃分標準執行,縣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3.3.2預警信息發布
(1)預警發布層級。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布Ⅳ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發布Ⅲ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Ⅲ級標準,縣政府逐級上報,由省政府發布Ⅱ級或Ⅰ級預警信息。特殊情況,可視情提升發布層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預警發布內容。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咨詢電話等
(3)預警發布方式。通過廣播、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手機、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向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受結果。
3.3.3預警行動
(1)發布Ⅳ級(一般)預警后,一般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接報突發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啟動應急組織指揮系統,各工作機構進入戰備狀態,并按照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③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及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科學預測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強度,確定突發事件響應的級別;
④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并對相關信息的報告工作進行管理;
⑤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2)發布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警后,在Ⅳ級(一般)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應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處置指揮人員、值班人員、專家學者、技術骨干等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②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③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④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運行;
⑤轉移、疏散或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⑥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⑦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⑧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3.4預警調整與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要密切關注風險變化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建議,按程序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及時發布。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相關風險已降至可接受水平,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應及時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4應急處置與救援
3.4.1信息報告
(1)信息報告制度。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創新基層網格員管理體制機制,統籌災害信息員、群測群防員、氣象信息員、民兵情報信息員、網格員等資源,建立統一規范的基層網格員管理制度,實現村(社區)網格員全覆蓋,并落實風險隱患巡查報告、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報告、災情第一時間報告等職責。
(2)信息報告責任主體。縣政府及其部門和其他與突發事件有密切關系的單位是突發事件信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警情,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3)信息報告渠道、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信息監測和收集機構、其他與突發事件有關密切關系的單位獲悉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當立即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其他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110、120、119等常用報警電話,或向當地人民政府特設的統一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報警,或向轄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接警部門接報后應迅速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格式附后)。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必須作好記錄,立即核實情況,并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上報縣政府,最遲不超過1小時;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在事件發生后15分鐘內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并隨后及時報送書面信息。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信息報告內容。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影響范圍、人員傷亡(失聯)、房屋倒塌損壞、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壞、事件發展趨勢、現場救援和已經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5)涉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的突發事件,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6)各應急牽頭部門要建立健全信息快速獲取機制,完善突發信息報送和信息共享系統,融合相關部門、地方的應急資源信息、地理信息、事件動態信息等,為突發事件應對提供信息保障。鼓勵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動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
3.4.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迅速控制可疑的傳染源,積極救治病人,組織醫療救護;向屬地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對因本單位引發的或主體是本單位人員的社會安全事件,有關單位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勸解、疏導工作。
事發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要根據突發事件預案,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或按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事發地鎮(街道)要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上級政府的決定、命令,調動應急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在境外發生涉及我縣的突發事件,縣有關部門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機制,采取措施保護我縣相關人員和機構生命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
3.4.3分級響應
縣應急委辦公室、縣政府有關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迅速核實突發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等,確認滿足應急響應的條件(響應的具體條件在各專項應急預案中明確)、屬于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的,立即提出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建議,經縣應急委批準實施。必要時,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作出決定。
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達到IV級(一般)響應時,由縣應急委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組織應急處置。
當突發事件達到Ⅲ級(較大)及以上,由縣應急委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展開先期處置的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4.4指揮與協調
(1)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由有關牽頭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揮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后,由各鎮(街道)會同縣應急委辦公室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縣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指導和協助。
(3)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由縣應急委負責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一般突發事件轉化為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時,各鎮(街道)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程序及時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4)需要縣政府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統一指揮或指導各鎮(街道)、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①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向縣應急委報告;對各鎮(街道)提出具體明確的處置、應對要求,責成縣政府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②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后,縣政府有關領導、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需要由縣政府組織處置的其他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協調,調集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開展應急處置。
③應急委組織、協調發改局、公安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隊、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及時提供應急保障。
④必要時,依法調用人力,征用單位和個人的場所、設備、設施及其他物資等。
⑤其他相關應急措施。
(5)參與現場處置的部門(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時限要求,及時向縣應急委辦公室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6)當中、省、市啟動或成立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并根據有關規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響應時,縣有關部門和縣政府要在中、省、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配合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7)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多層級啟動應急預案的,其指揮與協調按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執行。
(8)在突發事件共生、伴生、耦合或次生、衍生其他突發事件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現場指揮機構的,由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相對嚴重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協調。
(9)全縣或部分地區需要進入緊急狀態的,按上級緊急狀態的相關規定實施。
3.4.5處置措施
(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組織現場人員、應急測繪、勘察隊伍等利用無人機、雷達、衛星等手段獲取現場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橋梁、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居民住房損毀情況,重要目標物、人員密集場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評估意見,并向現場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
②組織營救受災和被困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必要時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和受災人員救助工作。
③組織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公共衛生調查處理、應急心理救助、健康教育等醫療衛生工作,治療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根據需要對易感染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
④組織開展搶險工作,控制危險源、減輕或消除危害,并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鐵路、交通運輸、公安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的優先安排、調度、放行,確保搶險救災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⑤搶修被損壞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確保生產生活基本需要。
⑥開展環境監測,追蹤研判污染范圍、程度和發展趨勢,切斷污染源,控制和處置污染物,保護水源地等環境保護重點目標,減輕環境影響,開展災后環境風險排查,處置事件應對產生的廢物。
⑦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⑧啟動本級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災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⑨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開展衛生防疫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⑩開展遇難人員善后處置,妥善處理遇難人員遺體,做好遇難人員家屬安撫等工作。
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接受、管理、分配捐贈款物。
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
(2)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后,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了解分析事件起因,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和說服教育,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沖突。
②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對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以暴力行為參與沖突的當事人依法實行強制隔離,妥善解決現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發展。
③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依法對網絡、通信進行管控。
④封鎖現場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
⑤加強對易受沖擊的核心機關和單位的警衛,加強對重點敏感人員、場所、部位和標志性建筑的保護。
⑥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事件時,立即依法出動警力,加大社會面檢查、巡邏、控制力度,根據現場情況依法采取相應的強制性措施,盡快恢復社會秩序的正常。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交通運輸、醫療救治、通信、搶險救援物資裝備、群眾生活、社會秩序、新聞宣傳、專家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牽頭協調部門,應組織編制并指導下級部門編制相關保障方案,督促做好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快速反應聯動機制。保障方案管理比照應急預案管理。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必要時可以依法向單位和個人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請求其他地方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或技術支持;要求生產、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組織生產,保證供給;要求提供醫療、交通等公共服務的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組織協調運輸經營單位優先運送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及受到突發事件危害人員。
3.4.6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要制定統一的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方案,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同時研究、同時部署、同時行動。
(1)信息發布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或其設立的應急指揮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組織。
(2)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第一時間按照信息發布有關規定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發生較大、一般突發事件后,要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根據其規定。
(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通過新聞網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平臺發布信息,以及提供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或接受媒體采訪等,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要加強信息發布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5)未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參與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應急處置的信息。
3.4.7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或者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縣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結束,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現場指揮機構停止運行后,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進入過渡時期,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3.5恢復與重建
3.5.1善后處置
縣政府應當根據遭受損失的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咨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組織、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5.2調查與評估
(1)縣政府應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組織參與處置的單位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將調查評估情況向上級政府報告。較大突發事件由縣政府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政府作出報告。
(2)縣政府有關部門或單位于每年第一季度組織對本行業(領域)上年度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向縣政府報告,抄送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縣政府組織對本行政區域上年度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并向市政府報告,抄送上級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
3.5.3恢復重建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政府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及時組織和協調發展改革、財政、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門恢復社會秩序,盡快修復被損壞的交通、通信、水利、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
需要上級政府提供資金、物資和技術支持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上級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審批后組織實施。
4應急保障
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和總體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
4.1隊伍保障
(1)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合陽縣消防救援大隊承擔各類突發事件綜合性消防救援保障任務。
(2)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應急管理、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和實際需要,加強本行業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
(3)民兵和武警部隊是應急救援的突擊力量。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當地駐合部隊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根據需要,按有關規定,請求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4)基層應急隊伍是第一時間先期處置的重要力量。各鎮(街道)及村(社區)應當單獨建立或者與有關單位、社會組織共同建立基層應急救援隊伍。
(5)社會應急力量是應急救援的輔助力量。各有關單位要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紅十字會、共青團作用,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等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各鎮(街道)、各部門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4.2經費保障
(1)縣政府要將突發事件防范和應對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2)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3)縣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應的征用補償或救助政策,報縣政府審批。
(4)縣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鼓勵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
(6)建立健全災害風險保險體系,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各鎮(街道)、經開區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4.3物資裝備保障
(1)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加強相關類別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完善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協調機制。縣應急管理局、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財政局、縣商經局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建立健全縣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2)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或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3)加強應急力量訓練條件建設,推進應急訓練設施開放共享。
4.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協調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救助工作。
4.5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為應急救援人員及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干線及有關設施被毀壞時,縣交通運輸局要迅速組織搶修或架設臨時通道,保障交通路線暢通,確保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運達,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公安部門負責協調對事發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4.6治安維護保障
縣公安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治安維護,制定相關維護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動方案,加強對重點地區、場所、人群、物資設備的安全防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惡化,維護社會秩序。
4.7人員防護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完善緊急疏散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各有關部門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科學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8通信信息保障
縣工信局、融媒體中心等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體系,確保通信暢通。
4.9公共設施保障
縣發改、工信、住建、應急、環保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0基礎信息服務保障
縣氣象部門應當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縣水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河流、水庫水情的監測、預報和預警,為應急處置提供水文資料和信息服務。
縣自然資源部門應當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為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提供事發地導航定位、遙感監測、地圖影像等地理信息服務。
4.11科技和技術保障
建立縣級應急指揮平臺和有關部門應急指揮平臺,滿足突發事件監測監控、預測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匯總與發布、視頻會商、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協調、資源調用和總結評估等功能。有條件的鎮(街)要建設適用的應急指揮平臺,并與縣級應急指揮平臺互聯互通。
建立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應急處置工作。
4.12區域合作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聯動機制、應急資源區域共享機制。
加強與毗鄰縣的應急管理交流合作,不斷完善應急管理聯動機制,加強訓練基地共享與應急演練聯動,為應對區域性突發事件提供合作與聯動保障。
5預案管理
5.1預案編制與審批發布
總體應急預案由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編制,由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報送上級人民政府備案。
專項應急預案由牽頭部門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抄送上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部門應急預案由有關部門編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由基層組織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向有關部門備案。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銜接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專項部門服從總體,預案之間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則。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基礎上進行。在編制應急預案的過程中,應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的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
5.2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協同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應每3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層組織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演練。
5.3預案評估與修訂
(1)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制定應急預案的單位應當每3年對預案進行評估,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對預案是否需要修訂做出結論,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①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②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④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⑤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⑥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⑦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3)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預案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4)各部門、鎮(街道)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意見。
5.4宣傳與培訓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本地區特點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教育培訓工作,將應急預案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訓內容。
應急預案發布后,各部門應積極做好應急預案的宣傳工作。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準備、應急與響應、自救與互救等應急知識的公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渠道,廣泛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應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教育部門應當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應急預案宣傳普及材料要通俗易懂、好記管用,免費向公眾發放。
5.5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公民按照各級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可視情給予補助;對參加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紀律規定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7附件
1.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牽頭部門
2.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圖
3.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4.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收集、處置流程圖
5.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流程圖
6.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樣表)
綜合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預防預警、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等工作,建立統一、規范、高效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和保障體系,有效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
1.3分類分級
1.3.1分類
本預案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水路、地方鐵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工程建設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行業重大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1.3.2分級
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Ⅰ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非常復雜,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協調系統內多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2)Ⅱ級(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復雜,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指導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3)Ⅲ級(較大)突發事件:指事態較為復雜,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參與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指事態比較簡單,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了解應急處置有關情況的緊急突發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河北省行政區域內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或超出事發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政府責成需要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處置的交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交通運輸廳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它緊急事件。
預案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同時符合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各單位可參考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預警分類,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對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類進行細化補充。
1.5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堅持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一切對人民負責,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防護。樹立預防為主思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加強應急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防范意識,強化應急演練和培訓,提高綜合應急保障能力。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模式。
1.5.3加強協作,資源共享。
建立省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加強與政府其他部門合作,實現協調聯動的綜合應急保障和救援體系。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應急處置機制。
1.6應急預案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體系是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一部分,具體包括:
(1)綜合應急預案。是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應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由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制訂并實施,報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門和省安委辦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訂。主要涉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水路交通突發事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城市公共汽電車突發事件、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和交通運輸網絡安全事件等方面。
(3)部門應急預案。為應對單一種類且以部門處置為主、相關單位配合、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用以規范本部門、行業、系統應急管理工作而制訂的應急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單位根據業務和職責分別負責制訂并實施,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4)地方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根據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地方政府公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級應急預案(包括專項預案)并負責組織實施。
(5)交通運輸企業突發事件預案。省內各級各類交通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的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以應對企業范圍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省級(省交通運輸廳)、市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縣級(各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三級組成。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為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1應急領導小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在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由省交通運輸廳主要領導任組長,各分管廳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廳機關相關處室負責人、廳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指揮全省交通運輸系統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2)審定省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決定啟動和終止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4)研究制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5)根據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要求,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或其他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聯合行動方案。
(6)承辦省政府、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機構由市級(含定州、辛集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成立,省交通運輸廳根據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工作專班),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指導工作。
2.2應急工作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應急指揮組、新聞宣傳組、通信保障組、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等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廳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協助領導小組落實國家、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領導同志及廳領導的有關要求;協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協調;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新聞宣傳組。由廳宣傳中心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匯總,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配合政府宣傳部門搞好新聞發布、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工作;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通信保障組。由廳通信局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綜合運輸保障組。由廳綜運處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指導各運輸企業做好日常應急運力儲備;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各類運輸方式的聯運及與周邊省(市)交通運輸部門溝通協調工作;擬定應急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6)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突發事件類型,由具體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公路、港口、機場、地方鐵路、城市公路交通設施搶修及保暢;組織、協調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機械設備及物資調配;制定、發布公路繞行方案并協助組織實施;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擬制災后重修計劃;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專家組。
按照突發事件分類處置的原則,由應急指揮組根據實際需要協調聘請全國知名專家或在專家庫中選擇與事件處置相關的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對應急準備、應急行動、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咨詢和建議;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咨詢。
2.4現場工作組。
發生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后,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領導、專家、相關部門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組,組長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負責指揮現場救援力量落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各項決策、部署;負責指揮和調度現場應急隊伍;負責調配現場機械設備、應急救援物資等;參與地方政府組織開展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提供交通運輸技術支持;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分別成立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制訂職責范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相應的突發事件。
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并根據災情的救災需要向上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申請支援。非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按照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或當地政府指揮調度,協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與預警機制
依托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分中心、各專項監測系統,建立和完善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確監測信息報送渠道、時限、程度。
本預案中的預防與預警主要針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加強與氣象、國土、地震等相關部門聯系,收集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進行評估分析并做出判斷,轉發預警信息,采取防御響應措施。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日常運維保障單位負責廳級層面預警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處理預防工作事務。各級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配合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等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2預警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來源,以省廳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為平臺,整合各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建立重大突發事件數據庫,各級、各部門應急救援力量、物資及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參數等基礎數據,為應急救援提供數據支撐。實現重要預警信息共享,包括熱帶氣旋(包括:超強臺風、強臺風、臺風、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冬季大風、寒潮、風暴潮、海冰、海嘯、洪水、低溫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信息的發展態勢,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
3.3防御響應
3.3.1預警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預警級別分為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來表示。預警范圍如下表:
略
3.3.2預警啟動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啟動。在接到Ⅰ級預警啟動指令后,省廳應急領導小組進入待命狀態。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如下程序啟動:
(1)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根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的信息,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Ⅱ級預警,如同意啟動,在有關規定時限內,由應急領導小組正式簽發Ⅱ級預警啟動文件,并按《河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發布或向有關部門報送,同時將有關信息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綜合協調組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應急物資、設施調撥或征用準備。
(5)新聞宣傳組和通信保障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工作。
(6)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啟動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啟動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在預警過程中,如發現事態擴大,超過本級預警條件或處置能力時,及時上報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3.4防御響應結束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降級或撤銷。Ⅱ級預警降級或撤銷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以下程序執行:
(1)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綜合協調組確認事態發展已不滿足Ⅱ級預警啟動標準時,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Ⅱ級預警終止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終止后,正式簽發Ⅱ級預警終止文件,提出預警終止后續處理意見,通過預警啟動相同辦法對外發布,并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終止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終止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終止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突發事件應急響應一般分為Ⅰ級(重大事件)、Ⅱ級(重大事件)、Ⅲ級(較大事件)和Ⅳ級(一般事件)四個等級。
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負責Ⅰ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省交通運輸廳負責Ⅱ級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Ⅲ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Ⅳ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
Ⅰ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Ⅰ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本級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Ⅱ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Ⅱ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交通運輸部下達的緊急物資運輸等事件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由省交通運輸廳在省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指導下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Ⅱ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政府、交通運輸部備案。
Ⅲ級(較大事件):對符合Ⅲ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啟動并實施Ⅲ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Ⅳ級(一般事件):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啟動并實施Ⅳ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4.2應急處置
4.2.1前期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相關預案對突發事件予以先期處置,并迅速了解和上報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4.2.2應對措施。
各級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地方鐵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門,應當制定部門或專項應急預案。當發生Ⅰ、Ⅱ級突發事件時,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應急會商,由相關業務部門提出應對措施,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由業務部門牽頭貫徹執行。重大突發事件綜合應對措施,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牽頭部門執行。
4.2.3跨地區支援。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救援力量不能滿足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由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協調本區域內其他地區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力量予以協助。省交通運輸廳建立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救援互助機制,合理利用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物資和應急處置力量,以就近原則,統籌協調各地方應急力量支援行動。
4.2.4應急物資調用。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依托公路養護部門、各大、中型交通運輸企業、施工企業等儲備一定數量應急物資。需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時,由上級直接下達調用指令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管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并下達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調用指令,應急物資儲備或管理單位接到調撥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完成物資發運工作。
4.2.5征用補償。
對于跨地區應急力量的使用,各受援地在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應當給予補償。Ⅰ、Ⅱ級突發事件中使用的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采取“無償使用”原則,對可回收重復使用的應急物資由使用地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由物資儲備或管理部門清點后入庫,損耗、損毀的物資由省廳補充。其他等級突發事件中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儲備的,按照“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4.3信息報送
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均應當建立健全應急值守、信息報送等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各單位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根據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序逐級上報,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原則上以書面形式報送,情況特別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隨后再報書面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接到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報告后,應迅速向上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上報,并在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至省廳,情況特別緊急的,各基層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可直接上報省廳。報送的信息應當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范圍和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事件發展趨勢等。
4.4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廳應急響應終止后,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需及時組織參與單位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上報廳領導。
4.5新聞發布與宣傳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成立應急工作新聞宣傳組,及時掌握應急事件的動態信息,定時報送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相關信息研判形勢后,及時上報省政府。Ⅰ、Ⅱ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宣傳部門權威發布,Ⅲ、Ⅳ級由事發當地政府宣傳部門負責,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回應社會關切。
省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指導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發布預案啟動公告、預警與應急響應啟動公告、預警終止與應急響應終止公告,傳遞事態進展信息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和事發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說明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問題,澄清和回應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報導,介紹應急處置動態等;省交通宣傳中心負責組織新聞通稿、配合政府宣傳部門召開新聞發布會等。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按照“平急結合、因地制宜,分類建設、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隊伍。
5.1.1公路應急保障隊伍。
各高速公路管理(籌建)部門要依托養護部門建立一定規模的應急保障隊伍,省高管局、河北交投集團負責各省管高速公路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省廳公路局負責指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公路管理部門組建應急保障隊伍,分別負責轄區內普通干線公路、農村公路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各高速公路應急保障隊伍、普通干線公路應急保障隊伍組建完成后要及時報當地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5.1.2水運應急保障隊伍。
省廳港航管理局指導各地方水運、海事管理部門、企業組建應急保障隊伍,明確納入應急保障的船舶及噸(座)位數、類型、技術狀況,以及對行業人員和船舶管理的要求、應急征用條件和程序、補償標準等,并將相關信息及時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5.1.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
省運管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大中型道路運輸企業建立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每個市不少于50輛貨車、50輛客車及部分加油、維修等保障車輛。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須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要在5年以內,車輛所屬單位、企業具體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等,從事應急運輸保障的人員,包括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等,年齡須在25—50周歲之間,身體健康、政治素質高、技術過硬、熟悉有關法規政策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由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配發證件,免收省內公路通行費。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基本信息要及時更新,并報省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5.1.4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
省鐵路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地方鐵路運輸企業組建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配備一定數量鐵路搶修、救援等專用設備。
5.1.5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
省城運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各大中型公共交通運輸企業組織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指定技術狀況較好的應急保障車輛,數量不低于企業公交車輛總數的3%。
5.1.6新聞、通信應急保障隊伍。
省宣傳中心和通信局負責組織,配備一定數量現場工作使用的設施和設備。
5.2資金保障
應急演練、教育培訓、應急保障等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組負擔,并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對受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較大的地區,省交通運輸廳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3物資保障
5.3.1公路應急保障物資。
分為搶通物資、救援物資和應急保障設備三類。搶通物資主要包括:瀝青、碎石、砂石、水泥、鋼橋、木材、編織袋、融雪劑、防滑劑等。救援物資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飲用水、防護衣物及裝備、醫藥、照明、帳篷、安全標志等。應急保障設備主要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撒布機、起重機、清雪車、發電機、拖運車輛等。應急物資儲備以“因地制宜、規模適當、合理分布、有效利用”為原則,結合各地區氣候與地質條件,省廳公路局負責建設國家、省級公路應急物資儲備中心,并納入省政府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各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各級高速公路管理部門依托各公路養護部門儲備一定規模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應急保障設備采取社會租賃和購置相結合的方式,應急充分依靠公路建設企業、武警交通部隊的力量參與公路應急保障。
5.3.2水運和地方鐵路應急保障物資。
省廳港航局負責指導各水運、港口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儲備一定數量救援、防火、防暴等應急保障物資。海上搜救和溢油應急處置,由交通運輸部統一組織。省鐵路局負責指導各地方鐵路運營企業,儲備一定數量鐵路車輛救援、鐵路搶通等應急保障物資。
5.4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交通通信管理局負責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分級處置”的省級交通應急指揮平臺,實現風險隱患監測、綜合預測預警、信息接報與發布、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異地會商、應急保障、應急評估、模擬演練和綜合業務管理等功能,建立專家咨詢、應急資源等數據庫,并能夠及時向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平臺提供數據、圖像、資料等。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省級交通應急平臺建設本級應急指揮系統。
5.5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相關人員每兩年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和考核實績實施應急人員動態管理,提高應急指揮和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城市公交等部門應根據工作實際組織編寫、錄制應急宣傳讀本或宣傳教育片,做到圖文并茂、通俗易懂,并在車站、碼頭、服務區等場所免費向群眾發放。
5.6應急演練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廳本級應急演練計劃,組織省級聯合應急演練。省廳本級各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兩年組織演練一次,并根據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
廳直各單位負責組織本行業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1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組織本地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省交通運輸廳組織預案的適時修訂: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綜合應急預案7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其幾大重要子系統為:完善的應急組織管理指揮系統;強有力的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綜合協調、應對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統;充分備災的保障供應體系;體現綜合救援的應急隊伍等。
簡介
應急預案幾大重要子系統為:完善的應急組織管理指揮系統;強有力的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綜合協調、應對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統;充分備災的保障供應體系;體現綜合救援的應急隊伍等。從文體角度看,應急預案是應用寫作學科研究的重要文體之一。總體預案是全國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明確了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分級分類和預案框架體系,規定了國務院應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體系、工作機制等內容,是指導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
應急預案應形成體系,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生產規模小、危險因素少的生產經營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以合并編寫。
1、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預案方案模板,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預案方案模板,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2、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3、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綜合應急預案8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時有效的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本公司內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運輸生產事故一旦發生,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應根據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協調處理事故,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公司經理必須在20分鐘內到現場,30分鐘內反饋給運政機構。三、運輸生產事故發生后,駕駛人員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防護措施,然后打公司電話通知公司經理,電話為:1864711xxxx,公司領導應根據事故大小,迅速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系,并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駕駛人員在聯系不到單位的情況下,也可直接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系。
四、駕駛員發生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后,應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后,根據生產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給予責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建立應急保障車輛,應急小組各成員必須7×24小時保證通迅暢通,嚴格服從應急小組的統一調動,聯系方式如有變動,應提前通知應急小組。
組織機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一思想,步調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努力開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4個應急工作組,分為路障清理組;運輸保障組;后勤服務組;信息聯絡組,具體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職責:負責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災、橋梁坍塌、道路中斷等,應及時派出車輛和人員予以疏通,保證道路暢通無阻,車輛應隨時加滿油料,人員應保證24小時待命。具體機械車輛由貨運科負責組織解決。
2、運輸保障主要職責:應及時合理安排車輛對滯留貨物和被困人員的安全運輸,保證所有貨物安全、及時運達。具體車輛由公司和貨運站負責協調解決。
3、后勤服務主要職責:負責好被困人員的生活住宿,確保所有人員和滯留貨物的安全。
4、信息聯絡主要職責:具體工作任務是上傳下達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各組要認真對照各自工作分工,組織相關人員組成應急工作組,確保完成分管工作。
綜合應急預案9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街道轄區內各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范師生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街道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1、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總指揮:xx
副指揮:xx
成 員:xx
2、安全事故應急隊伍:
(1)、各班主任
(2)、各科任教師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嚴禁學生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學校。
(2)、嚴禁學生在教室里使用用電設備等。
(3)、嚴禁在校園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4)、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5)、組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6)、進行學生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等學習、演練。
(7)、教育學生不私自上山,必須有家長陪同上山,嚴禁攜帶火種上山。
2、應急預案:
(1)、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效撲救,切斷電源、燃氣源等火源,防止火勢蔓延。
(2)、迅速組織學生從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3)、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嚴重的直接向街道領導報告,必要時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4)、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并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組織對學生及老師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2)、教師宿舍內嚴禁人不在場的情況下使用電爐、電水壺、電熱毯等高度危險用電設備。
(3)、師生不得在學校內私自拆、卸電器及開關、插座等。
(4)、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5)、組織學生進行用電安全防范知識學習。
(6)、定期檢測學校線路是否正常。
2、應急預案:
(1)、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2)、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3)、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時向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定期組織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2)、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
(3)、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1)、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送往醫院診療。
(2)、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出疹等癥狀,立即向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3)、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4)、調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追究責任。
(四)、體育課及活動課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要求老師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及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體育課、活動課前必須充分做好準備活動,然后才實施活動項目。
(3)、按規定開展學生跳高、長跑等課程項目,事前必須做好防護工作。
(4)、高溫時段學生體育課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內,以防學生中暑。
2、應急預案:
(1)、遇有學生發生暈倒、抽搐等中暑癥狀或發生其它安全意外時,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救治。
(2)、遇有學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癥狀,立即將其安置陰涼通風處,并給予補充水份。
(3)、發生上述第一、第二條款情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4)、分析原因,及時作出處理意見。
(五)、教室課間活動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不推人。
(2)、學生在教學區,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不得撞擊玻璃欄板或攀爬走廊護欄,以免發生墜樓事故。
(3)、嚴格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
(4)、要求學生在教室活動或打掃衛生時注意安全,不要碰電源插座。
(5)、要求門衛到點鎖好大門,落實來人、車輛登記制度。
(6)、定期檢查教室內各種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2、應急預案:
(1)、遇有發生安全傷害事故,傷情嚴重的。立即送往醫院診治。
(2)、一旦發生學生安全嚴重傷害事故,立即向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撥打120急救電話,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六)、交通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防患意識。
(2)、在校門附近樹立好交通安全提示牌,提示來往車輛注意行人安全。
2、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并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街道、學校、家庭、其它相關部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七)、流行傳染病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1)、加強流行傳染病預防教育。
(2)、加強個人衛生教育。
2、應急預案: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街道及相關教育部門、衛生防疫部門,并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八)、外出大型活動安全預案:
1、防范預案:
外出前認真做好安全防患教育。
2、應急預案: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先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申報,經同意后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后,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5)、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九)、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預案:
1、防范預案:
(1)、加強文明禮貌教育,杜絕師生在外滋事。
(2)、加強門衛保安工作,外來未經允許人員,學校門衛(保安人員)不得放行。
2、應急預案: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保安人員)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并由門衛(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十)、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街道、學校、家庭、教育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3)、注意事故現場保護,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綜合應急預案10
為確保全體在園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降低危害,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消防事故,根據上級消防部門文件與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園消防環境建設與準備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為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副組長和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園各班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
組長:
成員:(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
組長:
成員:
(三)搶救組:
組長:
成員: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
成員: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于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匯報,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并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幼兒園領導組領導,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并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余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并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對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師生的安全逃生。
綜合應急預案11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根據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緊急運輸組織機構
總指揮:xxx
副指揮:xxx
現場總指揮:值班值宿領導
滅火組:xxx
組長:xxx
組員:安全股全體
搶救組:xxx
組長:xxx
組員:客車隊全體
保衛組:xxx
組長:xxx
組員:綜合股全體
通訊組:xxx
組長:xxx
組員:財務股、人事股全體
二、應急運輸職責、措施
(一)應急總指揮:組織指揮緊急運輸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救援行動,組織好公司各工作組間的協調行動;在實踐中組織好公司與兄弟單位間的配合行動,平時組織好公司的預案訓練;加強公司的思想、組織、業務建設,提高搶險救援技能。
(二)應急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運輸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指揮的職責。
(三)應急通訊組:負責求救外部救援的聯絡組織,負責有關的信息收集,確保同上級、鄰友單位信息網絡暢通,認真做好記錄,向全體員工發出警報,負責與上級保持聯絡。
(四)應急救護組:組織或參與地方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和群眾疏散工作,參加應急后續與善后工作。
(五)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工作,負責救援和遇險人員飲食、住宿按排。
綜合應急預案12
(一)公司應急救援組織由下列人員組成:
總指揮、事故現場指揮員、應急救援組、工程搶險組,安全疏散組、機動救助隊和善后工作組等。
(二)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分工如下:
1、總指揮: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不在崗位時,由在場職務最高的管理人員擔任,全權負責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
(1)根據事故現場狀況決策搶險救援、安全疏散等事項,對現場指揮員下達任務指令。
(2)根據事故狀況下達向上級領導和政府有關部門報警指令,負責或指定專人向上級領導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3)其他管理人員擔任總指揮時,通過電話隨時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匯報事故的處置情況。
(4)當上級或政府有關部門專業救援力量到場后,負責介紹基本情況,移交總指揮權,協助指揮救援。
(5)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負責組織或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2、現場指揮員:由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擔任,負責人不在時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擔任。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了解、查看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排除險情、控制事態、組織救援、應急疏散等工作。
(2)及時向總指揮通報事故現場情況,便于總指揮決定采取進一步措施。
(3)當上級或政府有關部門專業救援力量到達后,為其提供現場事故基本情況和公司現有救災設備設施等情況;移交現場指揮權,繼續協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負責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3、應急救援組: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保衛人員和義務消防員為救援組成員。主要職責包括:
(1)在現場指揮員的指揮下,開展控制、撲救災害性事故工作。
(2)利用現有的設施營救被困者和傷員,將被救助人員護送至相對安全地帶,由應急疏散組送至安全疏散指定地點。
(3)負責事故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應急救援結束后,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如實提供現場有關情況。
4、工程搶險組:公司的工程技術、維修人員即是搶險組成員。主要職責包括:
(1)在現場指揮員的指揮下,排除生產設備設施故障,控制險情。
(2)為現場安全生產設備設施提供技術保障,協助應急救援組搶險救災。
(3)應急救援結束后,負責為事故調查人員提供引發事故設備設施的技術參數。
5、安全疏散組:由公司的從業人員和部門經理組成。主要職責包括:
(1)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在各自工作區域內引導現場人員的應急疏散。
(2)協助應急救援組護送傷員。
(3)集中安置、安撫被疏散人員。
6、善后工作組:由辦公室、安全生產部門等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包括:
(1)代表公司接待新聞媒體,對外發布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2)記錄整理生產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置記錄。
(3)組織或協助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4)組織或協助起草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5)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確定賠償事宜。
(6)探望傷員,協助醫療機構安排傷員的救治等。
綜合應急預案13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時,全行業各單位能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運輸企業(包括客運企業、普通貨物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城市公交企業、出租汽車企業(下同)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四、啟動條件
(一)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以及土壤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事件。
(二)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三)因汽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處置不當造成的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四)因客、貨運輸過程中誘發的其他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五、組織領導
(一)指揮機構。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并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啟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入現場指揮。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收集、匯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二)工作機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后勤保障組和事后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協同環保、衛生、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施救。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告警示和限速標志、減速帶以及避險車道等,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處置臨時事務并向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有權直接調度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維修企業各類機具和管理人員。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安全。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采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后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后勤保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4、事后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衛生部門搶救傷員,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組長:xxx
成員:xxx
六、預警響應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衛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三)現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安全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組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安全、環保的領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
(六)后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整理,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綜合應急預案14
1、基本原則
1.1、本預案僅適用于本項目部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作業期間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
1.2、本專項預案的目的在-----------------項目施工現場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內,針對上、下邊坡滑坡治理工程施工現狀,重點建立應急預防體系和應急搶險組織,為配合------------開展應急響應,展開救援工作提供指導和依據,并做出詳細的安排,使應急救援工作能及時有序有效的展開,避免和減少事故損失。
1.3、本預案堅持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充分準備;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統一指揮;堅持突出現場為重點。
2、危險源分析
2.1、危險源(點)
2.1.1、山體滑坡
2.2、可能導致的事故和傷害類型
2.2.1、爆破傷人事故
2.2.2、坍塌傷害
2.2.3、機械車輛碰撞翻車事故
3、可利用的應急資源
3.1、人力資源公司可利用的人力資源包括------------項目建設施工現場應急指揮中心及項目部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者和民工隊伍。
3.2、財力資源借助公司用于應急救援的儲備金和公司經營生產流動資金及項目部現有資金。
3.3、物力資源可用于應急救援的項目部現有的設備設施等物資、材料。
3.4、外部資源根據需要,可請求------建設施工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支援。
4、應急救援組織構成根據-------------項目建設施工現場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在項目應急救援組織的基礎上,重點突出事故發生前的預警工作組織的建立,并切實展開工作,其組織構成如下:
安全應急組織構成功能職務負責人單位職務組成人員負責人電話搶險施工組現場總負責人安全保障組安全員預警組技術負責人備注:
山體滑坡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構成
5、組織職責5.1、現場指揮的職責
5.1.1、負責實施應急救援預案現場有關的準備工作,如內部應急資源的儲備,外部應急資源的聯絡與協調,預案的演練與實施、評審與改進等;
5.1.2、保證現場應急組織在第一時間作出應急反應,保證初次應急反應的有效性,保證現場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
5.1.3、負責事故報告,并保持內外聯系;
5.2、現場副指揮的職責
5.2.1、協助現場指揮展開應急救援行動;
5.2.2、在現場指揮不在場時,或者到位之前,擔任現場指揮的職責,積極展開應急救援;
5.3、搶救組的職責
5.3.1、組織實施現場一切人員撤離現場,并安置到安全地帶:民工宿舍和項目部;
5.3.2、搶救受傷人員,確保其免遭財產再次傷害,并實施力所能及的搶救,減輕其傷害的結果;
5.3.3、協助當地醫療組織機構對傷員的搶救行動;5.3.4、搶救受損害或可能受到損害的各類物資,保護國家財產安全;
5.4、警戒組的職責
5.4.1、維護事故搶救期間現場的秩序,避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5.4.2、保護事故現場免遭破壞;
5.4.3、加強對現場各種不安全因素的觀察和報告,向指揮者提供安全信息,確保救援人員的行動安全;
5.4.4、加強對現場各類物資的警戒,免遭被盜和丟失,保證國家財產的安全;
6、事故發生后的處理
6.1、接警現場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要迅速趕赴現場,了解掌握事故的情況,即時通知現場搶救組、警戒組、技術組作出有效的應急行動。
6.2、應急啟動
6.2.1、根據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的指示,啟動應急救行動。
6.2.2、指定現場應急值班人員,保持信息與通信暢通。
6.3、應急指揮
6.3.1、現場應急行動由-------統一指揮、協調和決策,確保應急救援行動的有效性。
6.3.2、如果公司總指揮啟動一二級響應時,在公司現場指揮部人員到達前,現場的應急行動由-----組織指揮,并對其實施的指揮和應急行動負責;現場總指揮到達現場后,一切行動服從公司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指揮。
6.4、通信根據現場實際條件,利用各級人員現有的通訊工具—手機,建立靈活快捷的通訊網絡,要求相關人員人人有手機并保持暢通,同時利用裝備的兩臺對講機建立現場指揮網。
6.5、現場警戒
6.5.1、現場警戒與治安工作由警戒組實施,目的是防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等的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6.5.2、加強現場從業人員和應急人員的管理,適時清點人數。
6.5.3、實施事故調查,或協助公司進行的事故調查。
6.6、醫療與衛生
6.6.1、現場人員應對受傷人員給予即時的搶救,為外部醫療機構實施更好搶救和挽救生命創造條件。
6.6.2、充分利用-------市醫療衛生機構力量,對受傷人員給予最充分的、最即時有效的搶救和治療,使受傷害的程度降到最低。
6.6.3、現場指揮人員根據受傷者的情況,有權決定將轉移或移交更好更可靠的醫療衛生組織,實施更有效的搶救。
綜合應急預案15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危害,最低限度地降低損害,確保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給學校教書育人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范圍及原則
1、本預案適用于學校消防突發事件。學校消防突發事件是指學校校舍、或其它學校建筑用房發生火災或由于用火用電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師生人員傷亡及學校財產損失。
2、學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處理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以人為本、生命第一”的原則,定期進行消防演練,提高單位人員的消防素質,提升學校抵御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組織機構及防范措施
1、成立學校消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董任科(校長)
成員:胡琴章(安全副校長)王彩亮(總務主任)
谷京然(教導主任)王志強(政教處主任)
彭志剛(法制辦主任)張玉收(教導副主任)
2、在學校消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設置以下專業小組:
⑴滅火行動組:由董任科任滅火行動組長,胡琴章、王志雖組成學校義務消防隊。
⑵通訊聯絡組:由谷京然擔任組長,張玉收及各班班主任人員組成。
⑶疏散引導組:由胡琴章任組長,各年級班主任等相關成員組成。
⑷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彭志剛任組長,王志強、張麗組成。
⑸后勤保障組:由王彩亮任組長,各班班主任組成。
3、建立學校消防預警機制。學校消防事件預警機制為:在“學校消防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全員消防安全預警責任制,所有學校在籍的師生員工都有義務及時提供突發消防事件的危險信號,通過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通報程序,通報險情,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突發消防事件。突發消防事件發生后,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學校突發消防事件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4、每學年在消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練,并開展消防知識講座,使師生從理論上和實踐中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學會火災發生時逃生、救人、報警的方法。居安思危,充分利用用國旗下講話、班會、板報等形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做到警鐘長鳴,使消防工作深入人心。
5、以防為主,消除火災隱患。師生不得把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帶進學校。學生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火柴、打火機等危險品帶進學校,更不得帶進學生公寓。對學生公寓要每天進行消防檢查,對危險品要立即收繳。住校學生不得在公寓內違章用電,不得使用蠟燭、火柴等明火物品。
6、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為消防專用,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得把消防器材和設施用做其他用途。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和設施,若有損壞要及時修復。要定期年檢,對使用過的或壓力不足的滅火器到公安機關認可的專業部門及時加壓。認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記錄。
7、圖書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化學危險品存放室、計算機室、實驗室等專業教室的教職工在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用電設施,對本部位防火工作經常檢查,做好記錄。
三、火災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
1、學校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立即趕赴現場,預案各專業組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到位(接報后5分鐘內趕到),組織安全疏散人員、物資和滅火撲救工作。
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報警早、損失小。
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臺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著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著火單位的名稱地址。如興安張村北街小學,靠近定魏線等明顯標志。
(3)燃燒的是什么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系。
(4)報警后,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和各組人員、義務消防隊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并做好記錄。
四、火災撲救及現場保護
1、當發現火情后,第一發現人根據實際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切斷與火災相關的電源、氣源、火源,搬遷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滅火器或消防水龍進行滅火。或緊急報告給學校領導。
2、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預案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和氣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火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如火勢較大,暫撲滅不了,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采取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
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墻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并采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墻角、櫥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彌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脫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溫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
人員、物質疏散后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并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3、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做如下撲救處理: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4、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在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要加強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被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人員傷亡。
五、應急疏散
1、火災發生后,利用校園廣播宣布學校進入消防安全緊急狀態,公布火災發生地點,需要疏散的范圍。
2、疏散引導組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現場師生,再疏散危險品及物資。
組織人員有秩序地疏散時,要求教師走在學生后,領導走在最后。
若有人員傷亡,安全防護救護組進行現地簡單處理后,同時拔打120急救電話,注意說明學校具體地點,傷亡情況,及時把傷員送醫院急救,同時通知其家屬,冷靜處理好善后工作。
3、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4、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5、后勤保障組接到報警后,應按照預案或現場指揮員的指令,迅速調集準備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6、安全疏散場地和路線:
(1)安全疏散場地:在緊急疏散后到學校操場等距離建筑物較遠的開闊地帶。
(2)學校所有校舍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都設有兩側安全通道,按照順序,依次迅速離開,避免發生擁擠。
(3)到達指定集中地點后,由疏散引導組成員維持秩序,保持安靜,并清點人數,等待進一步指令。
六、火災之后的善后工作
1、經過滅火行動組確認明火已經撲滅,普查災害造成的損失,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火災的危害程度,決定即時復課或休課。
3、疏散引導組根據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指示,組織學生復課。需要休課的,組織學生返家。
4、學校事后書面上報消防安全事故報告到中心校安全治安管理辦公室。
5、上級根據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