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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4-12-13 17:40:05 金怡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29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通用29篇)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里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范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柜(櫥)內,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曬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范、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并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并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后,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2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于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于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并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后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后,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后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后),并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范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了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后,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后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后,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后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牌照、記錄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后,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 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 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八、附件

  1、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

  2、xx市交通局應急管理系統通訊錄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3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范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范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序

  4.1 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松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

  4.2.5 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于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盡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采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后,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后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4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及時有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確保統一指揮,迅速反應,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由于自然人為的原因,在危險化學品貯存、經營、運輸、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泄漏、燃燒、爆炸造成危害人員生命和健康及財產損失的事故。我市危險化學品危險源分布點多面廣,種類較多。現有危險化學經營,使用單位90多家,涉及石油、燃氣、爆炸品、有毒物品和農藥。共達50多個品種。有以貯存、經營為主的油料、化工、燃氣倉庫等超過臨界量的重大危險源20多處。這些潛在事故隱患隨時可能引起事故發生。

  一、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處置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災害事故現場情況,查明事故原因,適時調整行動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搶修危害源。

  (二)組織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調度各單位之間的`通信聯絡。

  (三)組織協調救援的指揮、物資、設備、防毒面具、衣物等器材。

  (四)組織事故現場所需電力、可燃氣、液體以及交通運輸等相關保障工作。并轉移危險物品。

  (五)組織搶救人員,送療保障。

  (六)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疏散區域內人員,維護救援現場秩序。

  (七)組織消除危害后果,恢復正常秩序。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編成及任務區分

  (一)市安全生產救援指揮部是應急救援最高指揮機構,總指揮由安委會主任分管副市長、秘書長、安監局領導組織。主要職責是統一組織領導救援工作,決策救援行動,指揮調度各種救援力量及社會各有關方面的行動。

  (二)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負責承辦日常救援事務。主要職責是:制定和組織落實救援行動預案;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建立危化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準備好救援物資、器材等;組織建立起指揮、通信、值班勤務等社會保障力量。并指揮指搶救隊執行救援行動。

  (三)消防和搶險救援組,由消防隊組織。主要任務是:滅火、消,協同事故單位控制危害源,消除危險化學品泄露和擴散,營救重度、中度危害區人員,搶修設備排除險情。

  (四)現場管控組。主要任務是對救援現場實施警戒,嚴禁無關人員出入現場。疏散群眾撤離危險區,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導現場搶險車輛,并對主要路段進行管制。

  (五)調查取證組。負責進行現場勘察,提取物證。對重大責任人采取措施,控制逃避。

  (六)送療救護組。主要任務是對事故現場受傷害人員進行急救和護送治療,通報相關醫院做好接治傷員準備工作。協調市血站、防疫部門做好搶救受傷人員的準備工作。根據需要開設現場救護所。

  (七)新聞宣傳組。主要任務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宣傳教育和采防報道、為能干擾事故搶險。負責發布現場救援作息、傳達市政府命令、通告等項工作。

  (八)環境監測和氣象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監測情況,跟蹤監測危險物品災害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氣象組將天災情況送達指揮部,分析天氣對救援的影響,協助修改應急方案。

  (九)運輸組。主要任務是:運送疏散人員,協助醫療隊護送傷員,轉移物品,運送搶險救援物資。

  (十)搶修組。主要任務是:對建筑物實施搶險搶修,以大型工程機械作業手段實施搶險救援。

  三、應急救援指揮及協調方法

  (一)報警。市安監局救援中心建立全天候值班,并與市政府,火警、治安、急救、交警建立聯動報警系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電話為xxxx。遇有危險化學品災害事故,事故單位立即向市救援中心報警。

  (二)接警。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接到報警后,立即報告總指揮,通知指揮部成員到指揮中心或事故現場,通知各救援隊,保障組立即集結,服從命令,前往事故地點進行救援。

  (三)現場指揮。各救援組到達現場后,立即按規定任務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指揮救組移交,事故單位交消防隊,再交現場指揮部。

  (四)疏散組織指揮。事故單位組織本單位人員疏散,街道、社區組織群眾疏散。運輸隊協助運送,治安隊協助疏導。

  四、落實措施和要求

  (一)要全面落實人員和裝備。各救援組要按照預案配齊配強人員,落實到人頭。根據任務分工自行調整配備車輛、器材,保證調動執行任務需要。、

  (二)建立完善值班聯絡系統。各救援組要設立24小時值班員,電話號碼xxxxxx,掌握同指揮部的聯絡方法。救援車輛、設備、器材情況能移與值班員保持聯系,以便隨時調用。

  (三)落實行動方案。各有關部門,救援組織和重點目標單位要根據預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參加救援行動了人員、任務情況,同時要適時開展演練。

  (四)及時收集整理救援信息。各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要經常檢查、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各救援組織要適時調整、補充人員、裝備、器材并上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要及時搜集整理救援資料。完善救援數據信息庫。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5

  一、裝卸

  1、搬運、裝卸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摔、碰、拖拉、翻滾、野蠻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裝卸工具等,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時,沒有劃定禁火區,作業人員違章吸煙或動用明火,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二、運輸

  1、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行駛中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發生翻車、撞車,會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事故。

  2、危險化學品包裝不合格或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在行駛途中發生泄漏,會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混裝混運互為禁忌物料,運輸中由于貨物相互擠壓致包裝破漏,二種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料混合,會引發著火,爆炸事故。

  三、撲救不當

  發生火災時,因不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滅火方法,使用不適當的滅火器材,致使火災擴大,造成更大危險。

  四、儲存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過程中的.著火源控制不嚴,各庫房周圍的明火作業、吸煙、汽車排氣管火星、煙囪飛火等外來火種;內部設備不良、操作不當引起的電火花等,會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3、產品變質。有些危險化學品長期不用,仍廢置在倉庫中,又不及時處理,往往因變質而引起事故。

  4、養護管理不善。倉庫建筑條件差不適應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熱措施,使物品受熱;因保管不善,倉庫漏雨進水使物品受潮;盛裝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觸空氣或易燃物品蒸氣擴散和積聚等均會引起著火或爆炸。

  5、違反操作規程。搬運危險化學品沒有輕裝輕卸;或者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或在庫內改裝打包,風焊修理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事故。

  6、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險品庫房建筑設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庫內溫度過高,通風不良,濕度過大,漏雨進水,陽光直射,使物品達不到安全儲存的要求而發生火災。

  7、雷擊。危險品倉庫或露天的儲罐遭受雷擊,發生火災事故。

  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

  一、危險化學品泄漏應急處理措施

  一旦化學品泄漏,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少泄漏的危險、危害。處理泄漏根據具體情況應從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疏散有關人員,隔離泄漏區。根據泄漏量和泄漏物的特征而定。

  2、切斷火源。泄漏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時,立即停止泄漏區周圍一切可以產生明火的作業,嚴禁火種。

  3、處理人員的個體防護。根據泄漏物料的理化性質,選擇適當的呼吸器、防護服、橡膠長靴、膠皮手套等防護用品進行防護。

  4、堵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如堅固包裝容器桶蓋,在漏點打卡子,包裝桶底部滲漏時倒置等。

  5、用惰性材料吸附。小量泄漏用砂土或不燃性材料吸附或吸伙。

  6、利用圍堤火容。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防止泄漏范圍擴大。

  7、沖洗。對能溶于水或能與水混合的物質,用水大量沖洗,并收集廢水,使之流入污水處理系統或集中處理。

  8、轉移回火。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運用適當器具對泄漏物進行回火。

  二、火災事故處理措施

  1、火災撲救。裝卸、運輸中發生起火事故,組織現場人員根據著火物料的特性采用相適應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和控制。

  2、報警。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3、人員緊急撒離或轉移。火災發生時,組織現場人員和周圍人員向逆風向安全地帶轉移。滅火人員在火災熱輻射超過或估計超過人體的安全限度時,要采取緊急避難或人員撒離。

  4、防止火災擴大,防止爆炸。在可能情況下,組織人員將火場附近的危險化學品物料,盡快運出,遠離火災現場。對無法搬走的易燃易爆桶裝物料,用水冷卻,防止爆炸。

  5、堵截流淌火。火場上如果有液體流淌火,用黃沙、泥土等,構筑起堤壩進行堵截,阻止火勢蔓延。

  6、消防隊到達現場后,向消防人員介紹燃燒物料名稱、數量、危險性、有無毒性等情況,積極配合消防隊滅火。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6

  一、危險特征:

  1、因溶解劇烈產生大量熱量,使水四濺。

  2、易濺到工作人員皮膚或眼睛里。

  二、目前控制情況:

  1、火堿、硝酸存放在危險品庫房內。

  2、在使用過程中操作規程不熟悉。

  三、情景假設:

  1、在配制酸液時操作人員未戴膠手套。

  2、未按操作方法進行配制使酸液四濺。

  四、應急:

  1、現場人員發生應急呼救,并立即穿戴防護手套、防護鏡,從應急桶中取出回絲清理泄漏液體。

  2、用干凈水迅速沖洗濺到皮膚或眼睛部位的酸液,沖洗時間(10—15分鐘)。

  3、送醫務室治療。

  4、重新操作遵循酸入水,嚴禁水入酸。

  5、與原料隔離,掛警示牌。

  6、現場處理完畢后,應急人員要清洗雙手反復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7

  為提高我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水平,快速、準確、妥善地應對公司突發性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以及協同作戰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園區安監分局文件(xxxx〔xx〕14號)要求和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規定,我公司于xx年6月15日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一、演練目的

  1、通過實戰演練,加強員工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理解和運用,提高正確使用應急救援器材的實戰技能。

  2、進一步提高救援人員的現場應急救援處置能力。

  3、強化訓練在突發事件發生時,事故現場人員撤離速度、撤離路線的選擇和自救能力。

  4、進一步了解重點崗位員工對預案的學習、掌握和應用情況。

  5、檢查應急救援系統的'啟動能力和效率,以及應急救援人員和現場員工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的應急水平和整體協同能力。

  6、檢查各類應急物資及裝備的配備情況是否能滿足應急救援的要求。

  二、演練的預定目標

  考察在擬定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泄漏、火災事故發生后,事故報警、應急救援系統的啟動、救援人員的集結、現場警戒及人員疏散、受傷人員的救護、現場搶修搶險、滅火撲救、應急指揮系統的臨場指揮、事故消除后的現場清理等工作是否迅速有效。

  三、演練時間、地點及演練內容

  時間:xx年6月15日下午,15:45分開始

  地點:公司xxx車間

  參加人員:應急指揮部及救援人員共33人,131車間現場員工15人,總計48人。

  現場監督指導人員:xxxx

  演練內容:

  1、事故報警:下午15點45分,131車間中間儲罐卸料人員余xx報告車間主任吳新富,稱在131車間向二氯乙烷中間罐泵料時發生靜電起火事故。吳新富立即向安環部吳文祥報告,請求公司組織緊急救援。公司安全環保部吳可紅接警后,立即向公司分管安全領導王特報告,王總接到報告后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程凱匯報。

  2、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下午15點48分,根據現場火情報告,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蔡安邦下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命令。由公司安環部值守人員通知各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及個隊隊長。應急救援隊各隊長分別電話通知隊員準備救援器材,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附近集合。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3、隊伍集結:下午15點53分,各救援小組攜帶救援器材,按照預案分工職責,分別趕赴事故現場緊急集結。到場后各救援隊分別向救援總指揮報告。總指揮發布警戒、疏散、救護及滅火等應急救援命令。各救援隊分頭開始救援工作。

  4、現場警戒:警戒組到達事故地點后,在距事發地點100米外設立警戒線、布置崗哨,除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警戒區。

  5、緊急疏散:疏散組人員到達現場后,現場報告風向情況,設立疏散撤離方向標志,指引無關人員及車輛迅速撤離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地點。

  6、現場救護:救護組人員以及運輸隊到在現場后,將受傷人員轉移到安全地點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后,送往附近醫院進行醫治。

  7、滅火撲救:滅火組人員到達現場后,組織滅火隊員撲火。滅火組操作滅火器材,站立于上風方向對準起火部位的火根噴射干粉,待火勢控制后再用沙土覆蓋撲滅火種。同時滅火組其余人員分兩人一組分別打開消火栓,接好消防水龍頭向儲罐噴射霧狀水對儲罐降溫,稀釋罐區周邊可燃氣濃度。

  8、現場搶修:搶修人員到達現場后,搶修隊王京東、吳可紅立即佩戴好呼吸器等防護用品,進入圍堰,使用工具關閉泄漏的中間儲罐閥門,切斷危險源,搶修完畢后向現場總指揮蔡安邦報告。電力負責人王未立即安排關閉131配電總開關,確認搶修現場已無電源后用對講機向現場副總指揮王有明報告。

  9、現場清理:確認燃燒物全部熄滅后,總指揮命令清理組開始現場清理。清理組人員將現場殘留物進行收集、洗消,同時質檢部陳廣恒帶領監測人員到現場取樣,準備后續化驗分析。安環部吳可紅用便攜可燃氣體探測器對事故現場進行殘余可燃氣探測后向總指揮報告現場未檢出可燃氣。清理組組長汪末良在現場清理結束后向現場總指揮報告現場已安全處置完畢。

  10、救援結束:指揮部接到現場清理組報告的安全信息后,安排各救援小組組長分別清點隊伍人數,各組確認后向現場救援總指揮報告。總指揮宣布救援結束,解除警戒,整理救援器材,命令救援人員收隊。

  四、演練成果

  (一)領導高度重視,現場指揮

  公司領導層高度重視,從演練策劃、方案制定、前期準備、組織實施到模擬演練,都進行了具體部署。安監分局和公司領導在演練全過程親臨實戰,現場指揮。

  (二)演練目的明確,方案策劃周密

  從本公司安全生產的實際出發,確定危險化學品的泄漏和火災事故為重點應急演練內容,對《演練方案》反復進行修訂。演練主要檢驗以下方面:

  1、應急救援人員對《xxxx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3版)》的熟悉掌握程度。

  2、應急指揮系統對事故報警、通訊聯絡、應急響應等的規范性、時效要求;

  3、救護、警戒疏散、滅火、搶修搶險、后續現場監測清理的處置能力;

  4、應急物資、器材的配備情況是否充分適宜。

  (三)預案演練效果

  1、事故報警及時,能迅速分級報告至公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2、應急救援響應及趕赴事故現場較快。因提前安排過預演,應急指揮及救援人員共33人中僅1人未能按預定方案及時趕到現場。應急演練方案中規定的各組長在人員到場之后向總指揮報告程序設置較為合理,便于總指揮及時發布應急處置命令。

  3、滅火組和搶險組成員較多,演練時部署得當,能按照《應急預案》的內部具體分工,迅速開展滅火和搶險。

  4、現場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用喊話器臨場指揮效果較好,能及時應對各種未預計情況。

  5、滅火和搶險搶修基本能按預定方案實施。

  6、本次演練對應急物資進行全面的檢驗,現有物資基本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

  五、演練存在的不足

  1、對事故發生后公司應急救援指揮及應急組織的響應速度未能充分考察,演練前各救援組已在辦公樓前集結。

  2、部分應急人員對應急救援預案還不熟悉,在演練時的表現與事故救援實戰仍有差距。

  3、本次的《演練方案》及演練活動中未體現現場在指揮部及相關車間主任、工藝技術人員詳細了解現場及附近周邊物料的實際具體情況,再確定滅火、搶修搶險方案的內容。這方面與實際應急救援有些差異。

  4、本次演練未考察指揮部根據現場搶修搶險及滅火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方案或應急增援的內容。

  5、事故現場及附近人員的疏散和撤離還不夠迅速、有序。現場缺少疏散指示標志。

  6、各救援組長在現場未能充分發揮各自指揮協調作用。

  以上不足之處將在下次應急預案演練中進行完善。

  六、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估和修改建議

  1、本次演練指導思想明確,組織工作嚴密,準備工作充分,程序設置合理。通過演練檢驗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鍛煉了隊伍,提高了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圓滿完成了預定演練任務。

  2、應急預案中要更新應急救援物資信息,對應急物資種類、設備、裝備以及存放地點等信息進行動態管理,確保應急物資調度及時有效。

  3、經常性組織公司應急救援人員及廣大員工培訓和學習《應急預案》活動。

  4、對預案中各類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的可操作性進行完善,增強實戰性。

  5、根據本次《演練方案》,《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人員應進行調整。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1、目的和依據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產生的嚴重污染,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2、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中發生的傷亡事故。

  4、工作原則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科學管理的原則。

  5、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

  (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Ⅲ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組織機構

  成立xx縣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主任,縣安監局、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成員由宣傳部、總工會、公安局、監察局、安監局、衛生局、交通局、財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環保局、質監局、氣象局、電力局、事發地鎮政府、消防大隊、應急辦、xx縣工業園、煤化工業園、中油xx分公司、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xxxx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主管副局長擔任。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各危化企業編制預案;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收集和匯總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事故信息和各單位工作進展的最新動態,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負責指導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救援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大型機械的儲備、協調和調用。

  3、成員單位職責

  (1)縣總工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

  (2)縣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和查處應急救援過程中瀆職、失職行為。

  (3)縣應急辦:協助現場指揮部工作,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的各項決定、指令及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的聯系協調,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系方式,信息的傳遞及向上報送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事故危險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協助事發地xx做好救援人員、車輛、設備到達現場。負責有關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負責提出確定危險化學品主要生產、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為應急救援提供詳細情況;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負責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專家顧問組成員為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制定方案;牽頭負責事故調查組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微機錄入各種危險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處置方法;配置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6)宣傳部(外宣辦):負責事故現場區內外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7)縣衛生局:負責制定人員救護的搶救預案;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工作;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負責藥品、器材的供應,提供醫療保障;指導現場救護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8)縣住建局:負責城市燃氣設施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技術鑒定;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地下水、天然氣管網鋪設資料;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

  (9)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負責調集應急救援所需各種運輸工具,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10)縣財政局:負責籌集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

  (11)縣民政局:負責組織社會救濟隊伍和落實救濟物資,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12)縣人社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13)縣環保局:負責及時測定危險物質的品質成份及可能影響區域的范圍,并向指揮部提供報告內容;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并定期定點進行監測控制,向群眾發布公告;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對周邊環境進一步污染;負責事故現場危險物質的處理。

  (14)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相關事故現場處置的技術支持;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15)縣氣象局:負責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濕度、雨量等氣象情報、預報。

  (16)縣電力局: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置;保護事故救援所需用電安全;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17)縣消防中隊: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事故現場,并負責有毒物質的洗消工作;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

  (18)事發地鎮政府:負責搶險救援道路、水電暢通及搶險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負責可能影響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事故善后工作。

  (19)中石油xx分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并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20)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并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21)中石化xxxx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并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持。

  三、監測、預警

  1、監測

  縣安監局要統籌協調健全全縣危化企業數據庫,建立監測預警體系。各危化企業是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監測的主體,要進一步完善監測設施設備,提高監測能力。各鎮(辦)安監站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轄區各類危化企業的安全檢查。

  2、信息報告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或發生可能危及周邊區域安全的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事故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鎮政府應在1小時內向縣安監局、縣xx上報事故情況,需上報市政府上級部門的經縣政府同意后上報。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漏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3、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電話

  縣政府值班室:

  縣安監局值班室:

  報警電話:

  4、預警

  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并根據分級情況提出預案啟動建議。

  四、應急響應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救援后備隊的預備、實施應急救援(緊急疏散、搶救傷員、險情處置、現場保護、維持秩序)等幾個方面。

  1、先期處置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事故現場人員和獲知事故信息的其他人員應當立即向“110”報告;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報鎮(辦)和安監局。

  2、應急處置程序

  (1)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報警提出預警級別后,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專家顧問組成員到達現場后,迅速對事故的基本情況做出評價,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應服從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現場處置完后,由專家顧問組有關人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決定應妥善保護的區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工作。

  3、處置要求

  (1)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保持良好的通迅聯系。

  (2)車輛應服從指揮部的調度,并按要求行駛和停放。

  (3)對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大量泄漏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4)對有毒物質泄漏的處置,必須使用正壓自給式防毒面具,對皮膚有危害物質的處置,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等。

  (5)事故污染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4、請求上級支援

  當本縣的救援措施不能使危險化學品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指揮部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縣安監局應當立即向市安監局報告,請求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在上級救援組織領導到場后,有現場總指揮負責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開展情況,并由上級救援組織統一指揮后續救援工作。

  5、應急結束

  當遇險(含失蹤)人員全部發現,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排除后,經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應急結束由指揮部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統一發布。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理

  由事發地鎮(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組織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治療、安置、補償和工傷鑒別,征用物資和勞務補償等事項,盡快清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應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3、社會救助

  由縣民政局動員社會力量,積極組織協調社會捐贈,并負責捐贈資金、物資的管理和監督使用。

  4、事故調查與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由安監局牽頭,監察局、公安局等部門配合聯合開展事故調查,并在15日內將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報告送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概況、事件發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事故責任的'認定,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過和存在的問題,今后應當采取的預防措施及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建議。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通過移動和聯通網絡保持事故現場通訊暢通,指揮中心成員聯絡方式見附件。

  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存放和管理;必須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配備的裝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縣安監局應當加強檢查指導工作。

  (2)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后,由指揮部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3)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負責應急狀態下治安次序的維持制定應急預案,包括警力培訓、布局、調度和工作方案等。

  (4)物質保障

  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5)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必要時,應急處置資金按照相關規定解決。

  (6)社會動員保障

  縣團委負責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社會動員工作。

  七、預案演練

  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是確保本預案能取得預期效果的重要措施。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由縣安監局牽頭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積極參與和配合;鎮(辦)每年至少一次組織區域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依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定期組織有針對性應急處置演練,以確保在本預案啟動后,應急反應快速、有序,具備應有的實戰能力。

  八、其他事項

  1、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由總指揮決定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足夠的專用防護用品、器材及專用工具等。

  3、政府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4、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災。

  5、各有關責任部門和各鎮政府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7、蒲白礦務局礦山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8、華電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9、xx煤化工業園聯系電話:

  10、xx縣工業園聯系電話:

  11、各危化企業必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其人數不得少于本企業從業人員的25%。本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為骨干實施搶救排險,其他危化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為縣應急救援后備隊使用。

  九、附則

  1、預案管理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縣安監局組織編制,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各相關鎮(辦)和縣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能制定實施方案,報縣安監局備案。

  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安監局負責解釋。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9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工作,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預案》,結合本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的確定

  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對本學校目前使用的化學品、實驗耗材、儀器和防護設備進行了辨識并綜合分析其危害程度,確定了下列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

  1、危險目標:學校綜合樓一樓右側實驗儀器室。

  2、危險種類:化學藥品泄漏,化學藥品火災,危險化學品中毒。

  二、災情報告、報警程序

  1、醫療急救電話:120。

  2、本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科學教師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首先進行個人防護,然后按照事故不同類別分別采取相應的現場處置措施,并立即報告本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組長及副組長,判斷事故等級和趨勢后采取相應的內部外部聯絡。

  三、實驗室化學品泄漏處置程序

  1、易燃、有毒氣體泄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然后迅速開門窗通風,并按照危險程度通知臨近實驗室或整座建筑人員撤離至上風區,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之后對泄漏源進行控制處理:用毛巾或抹布擦拭灑出的液體,并將液體擰到大的容器中,然后再倒入帶塞的玻璃瓶中。

  2、易燃、腐蝕、有毒液體泄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避免中毒和受到灼傷,然后使用相應物資擦拭和吸收。大量泄漏時在實驗室門口設置堵截圍堰后撤離,等待應急救援人員處置。

  3、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學校化學廢液種類主要為各種有機溶劑。教師應嚴格控制化學試劑簽發數量,督促實驗人員進行有機溶劑回收利用。確實無法回收利用的,按類別收集于專用容器中。廢液及廢舊試劑由學校責任部門定期統一處置。當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外泄時,知情者應立即通知本單位安全應急小組組長,立即采取措施追回外泄廢液。外泄廢液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害及環境破壞者,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知情不報者按失職論處。

  4、化學品包裝物:劇毒化學品包裝物,必須交學校責任部門統一處置。普通化學試劑瓶子,集中裝于紙箱中,定期交給學校責任部門處理。

  5、本單位所有實驗操作人員,要有高度的節能環保意識,實驗設計及實難過程中要充分體現綠色化學理念,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己任。實驗工作中,要樹立高度的節能節水意識,全體教師都有杜絕一切浪費的責任。

  四、實驗室化學品火災處置程序

  實驗中一旦發生了火災切不可驚慌失措,應保持鎮靜。首先應立即切斷室內一切火源和電源。然后根據具體情況正確地進行搶救和滅火。常用方法如下:

  1、可燃液體著火:立即拿開著火區域內的一切可燃物質,關閉通風設施,防止擴大燃燒。若著火面積較小,可用抹布、濕布、鐵片或沙土覆蓋,隔絕空氣使之熄滅。覆蓋時動作要輕,避免碰壞或打翻盛裝可燃溶劑的玻璃器皿,導致更多的溶劑流出而擴大著火面。

  2、酒精及其它可溶于水的液體著火:可用水滅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機溶劑著火:應用石棉布或砂土撲滅。絕對不能用水,否則會擴大燃燒面積。

  4、金屬鈉著火:用砂土覆蓋滅火。

  5、導線和電器外殼著火: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應先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滅火器或覆蓋法滅火。

  易燃、液化氣體類火災,首先切斷電源,開門窗通風,起火初期首先控制氣體泄漏,然后使用滅火毯遮蓋撲滅,如無法控制氣體泄漏,當容器內容物儲存量低于爆炸極限時,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救,火焰消失后使用滅火器對周邊環境降溫至室溫以免氣體重新燃燒或爆炸,否則必須保持穩定燃燒,避免大量可燃氣體泄漏出來與空氣混合后發生爆炸。

  五、實驗室化學品爆炸處置程序

  混合性爆炸發生后,現場和周邊實驗室人員應開門窗通風,切斷電源,熄滅所有點火源,避免發生二次爆炸,盡快通知學校消防及單位安全應急小組進行撲救,必要時電話119報警。

  六、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按“火災控制與人員疏散應急預案”中的疏散、撤離程序執行。

  七、受傷人員現場救護、醫院救治

  對受到化學傷害的.人員進行急救時,按下列方法緊急處理:

  1、置神志不清的傷員于側位,防止氣道梗阻,呼吸困難時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臟停止者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擠壓。

  2、皮膚污染時,脫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動清水沖洗;頭面部灼傷時,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3、眼睛污染時,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

  4、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皰弄破。患者口渴時,可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

  5、誤服化學試劑者,可根據物料性質,對癥處理;必要時進行洗胃。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0

  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避免或減少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并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地進行控制和處理,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公司設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xxxx

  副組長:xxxx、xxx

  成 員:xxx、xxxx

  辦公室:xxx、xxx

  (二)領導小組職責和分工:

  我公司一旦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組 長:負責指揮、協調公司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協調落實救援車輛、器材和設備,并率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發生地,配合安全監督管理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協助組長,副組長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趕赴事故發生地,參與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保持與各單位部門信息聯系,負責制訂、修正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人員演練,定期檢查救災滅火器和設備。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立即向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統籌安排救援力量,調配救援車輛、器材、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系,總結事故的經驗教訓。

  (三)公司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具備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牢記各部門應急救援電話,隨車必須攜帶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調查:

  公司主要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我公司危險貨物道運輸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指導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密切配合公司及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救援程序:

  (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發生事故后,值班員或安全員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前傷亡情況、簡要經過、事故報告單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根據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確定的'事故類型(如火災型、爆炸型、泄漏型)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委。并采取以上的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有關部門的檢驗、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和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三)公司在接到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小組負責人和成員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配合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好事故善后工作;進一步了解情況,隨時向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后續情況。

  四、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領導小組成員要落實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

  1、值班電話:

  2、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3、領導小組副組長電話:

  4、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

  5、其他有關部門急救電話: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交警122。

  五、各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事故的救援措施

  (一)危險貨物運輸硫酸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硫酸外觀形狀是無色透明液體,其特性有遇水暴濺、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燃燒、遇氧化物會產生劇毒氣體、有較強的腐蝕性、其蒸氣有毒、有吸濕性和強氧化性。

  1、 硫酸車輛一旦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的處置方法;

  (1)發生硫酸泄漏或硫酸倒出,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如:就地利用水對泄漏的硫酸進行沖洗,沙土掩蓋撒出的硫酸,用泥土堵截繼續流出的硫酸,嚴禁直接人員去堵截和關閉閥門及管道,然后迅速疏散周圍群從,設立禁戒線,等待有管部門和救援組的到來。

  (2)有人員燒傷、蝕傷,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救護“120”求救并將傷員抬離現場,如皮膚燒傷用大量水或小蘇打水沖洗,重者等待救護車送醫院。

  (3)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信息后,火速趕到現場指揮施救,并通知安監、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司搶險技術人員參加救援。

  (4)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積極向當地政府基層組織取得聯系,迅速運石灰把硫酸所流到之處撒上,疏散圍觀人群至200米外。

  (5)災情控制后,迅速與當地政府基層組織聯系發布信息杜絕人畜飲水。如硫酸流到田、塘、湖、河、江。

  (6)現場清理,由環監部門對水進行抽檢,隨時掌握水情報告,事故現場的酸堿中和物清除干凈后用大量水沖洗。

  (7)環監部門的報告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現場的封鎖并撤離現場。

  (二)危險貨物運輸油罐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產生靜電等特性,在裝卸、運輸作業過程中,安全不穩定因素較大,為加強成品油的運輸安全,有效防止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2、油罐車一旦發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處置方法:

  (1)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最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要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設備實施搶救,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2)事故有人員傷亡,應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機構撥打“120”求救,并將傷員做一些簡單的處置后,抬至離開現場安全處,等待救護車。

  (3)事故發生后如果有火災,當時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利用車載干粉滅火器對準火苗的根部滅火,控制火情,疏散圍觀人群至安全地帶。防止罐體發生爆炸。

  (4)發生事故的車輛如果嚴重受損,應立即調用其它罐車轉移所運的危險貨物,并要指派專用的裝卸及管理人員進行實施,以防次生事故的發生。

  (5)事故現場的清理,對撒、漏在地面的成品油要進行沖洗和清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爆炸品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爆炸品遇明火、電火花、震動、撞擊有引起爆炸的危險,爆炸品運輸車輛一旦發生事故,會給人民生命財產、社會環境造成極大傷害,為加強爆炸品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社會環境,特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3、爆炸品車輛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事故。

  (1)事故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同時迅速疏散周圍群眾,設立禁戒線。

  (2)爆炸品車輛途中發生事故,應盡可能將車上貨物轉移到安全地帶,并落實指派專人負責守護,對撒落在地上不能轉移的,應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設立禁戒線。

  (3)如果事故發生了火災,首先要充分利用車載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苗的擴大。

  事故發生后,公司救援組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出事故原因,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和查處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我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置,是公司各科室、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管理人員、救援組全體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公司一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全體人員必須聽從救援組的指揮,無條件的立即行動起來,如有見死不救、行動遲緩,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懲。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1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即會引起更嚴重的火災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為預防重大事故發生,提高緊急處理情況的應變能力,沉著靈活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事故(災害),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為目標,根據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況,和跨區域運輸陪送特點,特制定以下事故(災害)搶險應急預警方案。

  一、預警級別

  一級警別: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車毀人亡,致使財產損失5萬以上,人員傷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級警別:指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事故,或因漏油混油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

  三級警別:指一般交通事故(災害),或漏油、混油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致使財產損失2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

  二、預警控制范圍及應急防范措施:

  (1)預警控制范圍包括:油罐車進出油庫作業區、各加油站接卸作業現場、停車場、行駛途中等。

  (2)應急防范措施

  1、油罐車進出油庫付油作業區、加油站時,駕駛人員應在進庫前,檢查車輛及罐體各個卸油口是否關閉,排氣管防火帽是否關閉完整,罐體靜電線接地是否安全可靠,罐體有無滴漏現象,同時檢查隨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遵守并按規定交出車上和個人攜帶的著火器。裝油現場,油車駕駛員應對付油作業現場保持警視狀態,一旦事故(災害)發生,應立即進行自救和報警求救,詳細說明事故(災害)地點、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以及事故(災害)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斷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參考。

  2、公司安全應急機構接到事故(災害)報警后,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按原先制定的應預案和應急措施,立即召集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組成員,以最快的時間感到事故(災害)現場,同時各種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時跟上。各司其責措施到位有效。

  三、根據不同的事故(災害)現場,采取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災害)應急措施:

  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立即報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護警和運管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監視油罐車各裝、卸油口的密封安全情況,告誡圍觀的群眾嚴禁煙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如是裝載油品的重車,應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和交警協調,就近加油站,把裝載油品卸掉后再進行事故處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發生。

  如果是重載車因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下溝或者翻車,應在消防部門的配合下,對車輛進行罐體表層冷卻,和四周的空氣進行稀釋,利用我們自備車輛的車載防爆自吸泵對受損車輛進行對口自吸過駁,卸空受損車輛的重載油品后,方可以進行拖吊施救。對在事故中外溢的油品應立即進行稀釋,挖溝填埋,嚴格遵照消防和環保部門的要求做好事故(災害)的善后工作,防止排入附近的水源引起的環境污染。

  2、運行中油品泄漏,燃燒爆炸處理措施:

  油罐車在運行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災害導致罐體破裂,閘閥失控,運載的油品引發火災和爆炸,駕駛員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造成更大的災害,在時間和環境允許的條件下車輛應駛出人群、建筑物、電網密集區,停放在較為空空的地帶并立即報警,利用車上自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同時應向當地的群眾,廠礦企業單位進行呼救支援,設置安全警戒線,勸阻無關群眾遠離現場。要不惜一切代價搶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傷者立即移動到安全地帶進行包扎止血處理。應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的搶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擴大,把事故中的受傷害人員減少到最低程度。

  3、油庫裝油臺裝油中漏溢油,燃燒事故處理措施:

  ①、車輛在裝油時發生漏、溢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關緊車上各口閥門,通知停止裝油,協助裝油臺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稀釋漏、溢油現場,從防溢槽中回收漏、溢油品,并做好漏、溢油的數量損失計量登記。嚴禁立即啟動車輛,應等現場油氣處理合格,交接手續完成后才能將油罐車駛離出庫。

  ②、車輛電路著火,迅速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同時,通知油庫作業人員立即中止付油,并用石棉毯封蓋注油口。

  ③、油庫發生火情,應迅速將罐車駛離現場并出庫,通知有關人員配合施救,并看護車輛。

  ④、油車在油庫付油作業區一旦發生火災而一時無法撲救時,駕駛人員應按照一級警報撥打119報警電話,拉響油庫警報系統,配合油庫消防人員做好施救工作,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分公司領導向運管等相關部門報告。

  ⑤、油車雖然著火,但火勢不大,未危及人身安全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反應,將油車駕駛到空曠的`地帶后,立即施救并報警。

  4、油罐車在加油站卸油作業時,駕駛人員在車輛進站熄火后,應做好車輪壓護防滑措施。卸油前,應連接好車輛靜電接地線,檢查各種防范工作是否到位。卸油時,加油站“三員”不到位,現場滅火器未作臨戰狀態,駕駛員人有義務提示站長或安全員做好安全應急準備工作。加油站卸油作業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迅速關閉卸油口,卸下卸油軟管,并立即將油車駛出加油站后進行報警施救。

  ②、汽油起火撲救程序:

  A:切斷卸油口,立即使用石棉毯覆蓋或用拖車式200L干粉滅火器撲救,疏散現場車輛;

  B:迅速向119報警,并通知應急小組,同時配合消防人員就地施救;

  C:地面油氣滴漏起火,立即使用石棉毯或消防砂撲救。

  5、行駛途中,油車駕駛人員應檢查車輛自備消防滅火器材是否隨車,車輛行駛性能是否發生異常,嚴禁駕乘人員在油車行駛途中使用手機,吸煙等違章行為,一旦發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撥打122報警,保護現場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攔截過往車輛搶救傷員。

  ②、途中油品外漏,立即將油車駛進緊急停車或遠離人群地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保護現場,設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區防止明火進入防護區。

  ③、途中起火,立即將油車駛入緊急停車帶或遠離人群地帶后,迅速使用隨車滅火器撲救,并迅速撥打119報警,轉移隨車重要物品,并向分公司應急指揮組報告,疏散周圍群眾,封閉現場。

  6、油罐車在停車場停放應整齊有序,以備疏散。停車場應備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所有油罐車輛重載在停車場過夜停放。停車場嚴禁明火作業。嚴禁重載車進修理廠維護保養。值班室嚴禁使用電爐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員應加強夜間巡視,以防偷盜及破壞行為的發生。

  7、駕駛員應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車輛的操縱、傳動、制動和線路各總成性能安全可靠,罐體及附件、靜電接地帶、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經發現故障及隱患及時報修,整改到位。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庫、站的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消防知識和使用滅火器材。

  8、防臺風、防汛應急處理措施

  ①、分公司應建立健全各類天氣、地質預報的收集工作,加強值班,一旦接到臺風或汛情預報,應立即通知下屬各車從業人員,做好預防工作,并與配送單位聯系(尤其是可能會發生災害地區的加油站點)共同制定應急供油方案,確保各站點的油品供應。

  ②、要隨時了解和掌握臺風、汛情的量能,即時流向和及時通知各部車輛駕駛員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爭取在災情到來之前將油品送達各加油站,來不及配送的,應立即通知駕駛員回停車場,防止冒然前往災害發生地。駕駛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分公司應急指揮部聯系。

  ③、災情到達之前,應急小組人員應深入現場指揮,對災情的發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通知所有在途車輛立即在就近加油站或安全地帶停靠、避險,待災情接觸后方可上路行駛。

  ④、遇到強臺風時,所有車輛都不許冒險上路行駛,應避其風頭選擇有背風的地帶行車避險。

  ⑤、遇到汛情時,應選擇地勢較高安全地帶停車,不許在有下水道、河道邊的低洼地停車。如是在傍山路,應避開橋梁、懸崖邊有可能滑坡的地帶停車。

  四、職責分工

  1、指揮(副指揮),負責組織對人、財、物搶險過程的指揮協調工作。

  2、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泄漏油品的回收堵截、轉移,人員上網護送搶救和現場保護工作。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搶險期間的現場清點,做好現場記錄,搶救物品調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搶險后的善后處理工作。

  4、預警防范期間,所有從業人員對預警范圍內任何重大異常情況,有權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指揮(副指揮)或工作小組成員及上級機關報告。

  五、設備器材保障

  1、工具車一輛、離心泵油車兩輛;南平一輛,邵武一輛。

  2、預備防爆抽油泵一臺,自備小型發電機一臺,相機一部。

  3、輸油管50米(兩條),防毒面具5幅,消防鐵鍬、消防戰斗服裝等。

  六、工作程序

  各組在指揮人員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團結協作,并保持臨危不亂的狀態,迅速投入搶險。

  現場指揮組:迅速轉移傷亡人員,堵截或回收油品,做好防止事故擴大的搶險救災工作。

  后勤保障組:做好警戒,事故記錄,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七、事故(災害)報告

  發生一級和二級預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的,運輸分公司應急指揮部應在得到消息的同時,立即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和總指揮、副指揮,不得延誤。發生三級預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應在得到信息30分鐘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發生一般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6小時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八、善后處理

  事故(災害)搶險結束后,后勤保障組應對現場周圍進行認真清查,消除遺留隱患,做好現場記錄,在24小時內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2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 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 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 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 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 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 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 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 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并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并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 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應采取緊急措施自救,盡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 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后,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說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群、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污染擴大。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 事故發生后,應按照“先人員、后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 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 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后,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 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3

  一、目的

  為確保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停電后,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員工及相關生命安全風險,特制定項目部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應急處理和救援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三、職責

  1. 負責現場指揮,了解掌握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停置位置情況、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 負責現場保護,設立警戒線,維護秩序,疏散人員。

  3. 負責通知設備單位組織搶救,召集搶救人員,及時安全排除險情。

  四、應急救援程序

  當物料提升機遇長時間停電,且吊籠在上部不能升降,應采取以下緊急措施。

  1. 操縱開關至"0"位,切斷總電源;

  2. 由操作人員或專業維修人員將卷揚機按如下步驟控制:

  (1)間斷地用手按住,松開電磁吸鐵,使吊籠通過重力下降,下降速度不得超過額定速度;

  (2)如吊籠中裝有貨物時,則將吊籠降至下一層樓層通道時,先把吊籠內貨物卸至樓層內;

  (3)按(1)條方法,繼續下降吊籠,直至吊籠降至最低位置。

  3. 在搶險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立即執行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理與救援預案。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1. 公司電話:

  2. 工程管理部電話:

  3. 設備單位電話:

  4. 項目經理: 手機或電話:

  項目副經理:

  項目工程師:

  施工員:

  安全員:

  材料設備員:

  附 附近醫院地址:

  工傷事故是指特色醫院目錄(請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4

  一、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加強鐵水運輸的操作管理,特建立鐵水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鐵水運輸作業、預防爆炸事故和漏包事故的管理和救援。

  三、鐵水運輸作業規定

  1、要在車輛停止狀態下預熱發動機,避免頻繁和劇烈加速,適時換檔,每檔發動機轉速不超過該檔最高轉速的三分之二。

  2、每次出車前駕駛員應進行“車輛日常檢查”,有關檢查內容見車輛操作手冊,押運員應進行“鐵罐日常檢查”。

  3、必須在關好車門后,才能開始行駛,在離開車輛時必須從點火開關上取下鑰匙,起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座椅與安全氣囊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只允許在車輛停止而且載有危險貨物時,才允許接通“安全停車”殲關,不得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操作此開關。

  5、不得在車輛移動過程中鎖死方向盤,傾翻駕駛室前應首先關閉冷氣和附加冷氣。

  6、只能在停車時使用睡鋪,行車前必須將睡鋪掀起,并且固定好。

  7、只能在停車時才能使用駕駛員工作站,不得在儲物箱內放置重物。

  8、駕駛員應隨時注意車速,并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車輛行駛時,必須接通防抱死制動系統(ABS),鐵水運輸的車輛在廠區外公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60公里/小時,廠區內行使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通行時有交通管制限制的遵照執行。

  9、牽引車倒車前與掛車掛接時,牽引車與掛車之間嚴禁站人,掛車時不允許使掛車向牽引車移動。

  10、蓄電池充電過程中必須保持通風良好,不得搭接和修理保險絲,必須在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換保險絲。

  11、因故不能及時裝卸時,在待裝卸期間行車和隨車人員應負責看管車輛和所裝貨物,隨時保持與裝卸鐵水所在部門的溝通,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向公司匯報,情況嚴重時應報請當地公安及運管部門。

  12、車輛運行必須配備專職押運人員,嚴禁搭載無關人員和無關貨物,車上人員嚴禁吸煙,運行中的車輛駕駛員禁止接聽電話。

  13、貨物的裝卸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輕裝輕卸嚴禁擦碰、撞擊、重壓、倒置。

  14、駕駛員在裝卸鐵水作業進入生產現場時,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將勞保用品穿戴整齊,服從裝卸所在地點生產人員的指揮,按規定行車和泊車。

  15、鐵水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公司轉運鐵水管理制度和轉運班車輛管理制度。

  16、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四、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1)當鐵水運輸車輛因故在廠區內產生重大事故時,事故部門立即上報車間領導及有關部門。相關各級負責人收到信息都應快迅到達事故現場,不得借故不到;

  (2)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職工生命安全;

  (3)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情況,切斷相鄰危險源,展開相關救援工作。

  (4)若事故造成相鄰建筑物著火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程序和方法詳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中第1節火災撲救。

  (5)有重大損失和人員傷亡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程序或報警,各應急救援組立好進入工作狀態。在有關部門領導下,正確、合理地搶救傷員、財物,撲滅周圍著火點。

  (6)當有人員外傷、燒燙傷等,應送往公司醫務室實施緊急救護。

  (7)報警:程序第一章。

  (8)各應急救援人員(安全事故救援組、警戒與交通管制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物資搶救組、設備搶險組)等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工作。

  (9)在轉運過程中,鐵水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燒或爆炸現象,應立即采取自救,并向公司報告,情況危急時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盡快妥善處理解決,以防事故擴大。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5

  為確保運輸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順利、有序的實施,把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為加強領導,成立搶險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顏建程副組長:劉凌

  下設辦公室,設在業務組,組長由運行主管擔任。

  成立應急救援隊:公司全體成員均為應急救援隊成員,搶險救援時,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隊。

  二、職責分工公司經理負責預案的簽發

  保證每年對預案和實施程序進行審查和修訂。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搶險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搶險救援辦公室負責搶險救援任務的上傳下達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應急隊伍的組建,應急人員培訓的管理,應急救援演練的組織,以確保有充足的應急反應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員工都有義務執行本預案中各自的職責。

  三、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救援現場組織

  (一)重大事故及險情的報告

  1、發生險情后,當事人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如情況緊急,當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誤時機,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現場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

  (3)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影響的范圍;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5)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救援的有關事項;

  (7)報告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2、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險情報告后,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公安、消防、安監、環保、交通等部門。

  (二)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險情發生后,現場人員在迅速報告的同時,要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險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2、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或安全領導小組通知后,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1)按照應急預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險情發生情況,統一實施應急預案;

  (3)根據事故現場救援實際情況,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

  (4)完成緊急調用的救援物資、設備和人員的運輸任務;

  (5)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8)協助做好事故、險情上報工作。

  四、工作要求與責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認識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2、公司要做到人員、車輛、設備、物資、工具等項工作的落實,隨時做好準備,確保一聲令下,立即出動。搶險救援人員和車輛要落實到人、落實到車,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和車輛要登記造冊。

  3、接到通知,搶險救援隊要在分鐘內在指定地點集結完畢,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

  4、安全領導小組每年要制定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要根據實際和環境條件的變化及時提請公司修改和完善預案內容。

  5、公司要結合自身特點,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預案的宣傳培訓,督促廣大職工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練掌握應急知識。

  6、公司全體人員都有預防、參加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的義務,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重意識,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強值班制度的落實,確保信息傳遞、通信暢通。

  (二)責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領導小組的命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人員要依法處理;對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2、對發生事故后不及時上報、隱瞞不報等不按規定上報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6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負責日常事務。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閩G——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六、應急響應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后,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信聯系。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七、應急救援結束后處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姓名、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九、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并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十、預案演練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一、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7

  為加強20xx年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及時,走得舒心,走得放心,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客運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以及生活物質正常運輸,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確立領導小組

  為保障我縣20xx年道路國慶節假日期間交通運輸安全,保障組織工作,我所成立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道路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統一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充足,結合客運站車輛運行實際,安排3輛客運車輛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貨車作為我縣客貨運輸的儲備運力,貨車安排情況具體如下:,以備應急時統一調度指揮。

  三、加強安全管理

  (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班線客運、旅游客運、維修企業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系統,認真做好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隱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車輛技術狀況、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駕駛員資格和培訓情況、衛星定位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強化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銷號,并建立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參加培訓教育的駕駛員和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配備不齊全、安全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得參加營運。

  (二)抓牢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運輸企業在汛前務必對營運駕駛員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要結合道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自然災害或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操作技能,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訓培訓,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盯緊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游客運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各項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管控措施,如遇極端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封閉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企業要果斷采取調整發班時間、繞道運行、停班等避險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線路,堅決不得安排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運行途中的,要及時向駕駛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駕駛員將車輛停放到安全地帶等待,或在公安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繞行線路運行。

  (四)強化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制度,對重點線路要實行全天候、全過程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衛星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安全隱患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超長線客運車輛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車輛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通行三級以下(含)山區公路。

  四、著力強化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合力

  (一)強化層層落實的責任機制。要切實履職盡責,主要負責人對防汛工作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要落實節假日期間責任和工作任務,切實做好汛期各項工作。

  (二)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各單位要牢固樹立道路運輸安全責任大過天的思想,加強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進一步建立完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處理措施及搶險救援機制,形成信息共享的整體合力,及時掌握運輸線路沿途地區極端天氣、汛情、地質災害,道路通行條件、交通管制等重要信息的預警預報,及時采取應急處理措施,防范和降低事故災害損失。

  五、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日常應急工作。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失責追責”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結合今年國慶節假日實際,及時修訂和完善自然災害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預案,認真做好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細化應對措施,有針對性宣傳普及道路運輸安全及事故處理相關知識,一旦發生災害或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到組織領導有力、救援到位及時、物資裝備充足,提高應急響應和搶險救災處置能力。

  (二)嚴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堅持汛期領導帶班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關鍵崗位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國慶節假日期間,我所將重點對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及值班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安全責任不落實、職責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隱患突出問題及值班情況進行通報。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單位要明確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信息報送人員,一旦發現險情要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確保相關信息及時、準確、規范上報,汛期期間事故等信息報送給當班值班人員。各道路運輸企業務必要在9月29日前將汛期聯絡員報我所對口業務科室備案。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8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為認真做好20xx年春運期間全縣道路運輸工作,確保春運達到“平安、和諧、有序”,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公路暢通和運輸安全,根據市運管處《阜陽市公路運輸管理處20xx年道路春運應急預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以下情況:

  1、在春運旅客出行高峰期,當運力不足時,及時調配運力,有效地疏散旅客,防止旅客滯留。

  2、對惡劣氣候后滯留的旅客,在天氣條件允許時的迅速疏散。

  3、用于旅客集散地點的運力支援及其他應急之需。

  4、其中需要緊急疏散動力等情況。

  二、成立安全春運應急運力儲備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辦公室設在春運值班室,電話:xx-xx,xx。領導小組在春運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三、全春運應急運輸儲備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辦公室負責掌握收集春運期間有關信息,傳達上級春運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通知下屬單位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對各成員單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縣運管所負責督促運輸企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根據公路通行條件,及時發布停運決定,負責搶險運力的統一調度指揮,維護應急狀態下的運輸市場秩序。

  3、客運企業及時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災害、客車停開要提前利用廣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駕駛員通報災情,及時調整運力,疏散滯留旅客。

  4、各運輸企業要確保做好春運突發性事件預防處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各運輸企業負責人、春運期間指定的專門聯絡人員要將聯系電話上報并保持24小時開機。

  四、應急保障車輛和人員

  按照需要常備應急運力儲備23輛。其中由運輸公司組織5輛,xx集團xx分公司組織客車10輛(其中5輛本地車輛、5輛外調車輛),運輸公司和xx集團xx分公司的應急車輛負責長途旅客的應急工作。一運公司組織客車8輛,負責縣內旅客的應急工作。由xx縣交通局車隊組織貨車10輛,xx縣第一運輸公司組織貨車10輛。

  各運輸企業抽調車輛要在春運前上報應急辦公室并做好登記臺帳等基礎資料,以便需要時能及時聯系,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應急車輛的駕駛人員應該要求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好,身體健康。在發生突發事件時,保證及時運送專業救治和防控等人員,保障一切防控物資和設備及時送達。

  五、嚴明紀律,令行禁止。

  1、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情報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匯報制度,確保信息“準、快、實”。

  2、統一領導指揮,按照各自職能分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協作,嚴格執行預案的.處置原則、程序、分工要求。

  3、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職責分工,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工作預案。

  4、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表彰獎勵工作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導致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責任。

  應急運力的調用堅持“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當xx縣運力出現不足現象時,有xx運管所調用本轄區應急運力,當地運力不足市向是運管處申請支援。作為應急運力儲備的車輛要明確責任人和聯系方式,堅持值班制度,保證在需要時能及時調動,做到人在崗、車在位,一聲令下,立即出動。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經經理層研究,特制定本《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案編制目的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機電、運輸事故時,用于指導事故搶險救災處理及日常培訓和演練。

  二、主要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主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技術標準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八)《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九)《煤礦安全規程》(2005版)

  (十)《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號)

  (十一)《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7〕13號)

  (十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09〕59號)

  (十三)《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總應急〔2006〕196號)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06)

  (十五)《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預案級別

  本預案為企業級。

  四、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主要有:

  (一)礦井機械電氣事故。即出現機械電氣設備故障,易造成全礦停電、停風,提升運輸、排水中斷或人身觸電、機械損傷等,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二)礦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現主提升絞車斷繩跑車,易造成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三)礦井主輔運輸事故。即出現主運輸皮帶斷帶,電瓶車撞人、追尾、斜井運輸跑車等重大事故,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五、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始終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時間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解除事故對人身的威脅,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六、響應分級

  根據機電運輸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災難度,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

  Ⅰ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12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Ⅱ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6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Ⅲ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生產中斷,6小時以內能夠恢復的。

  七、事故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為做好機電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機電副經理、副經理兼總工程師

  成員:其他副總經理、副總師和各有關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職責:一是負責本專項應急預案的救援隊伍組建、配備相關器材和裝備。二是負責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學習、貫徹、演練和實施。三是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啟動本預案后,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四是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指揮人員、救援隊伍。五是指揮、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配置,包括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保衛和救援物資、善后處理等;六是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專項預案。七是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八是批準本預案的終止。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副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協調各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發布應急救援的有關情況。

  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物資、設備、后勤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現場、技術、物資供應、資料(宣傳)和后勤等5個專業工作組。

  (一)現場工作組:由機電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生產副總師、安全監察處和救護隊等專業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緊急調動一切人員、物資、設備,爭取將機電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技術工作組:由副經理兼總工程師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監察處、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分析事故特征、性質,預測將波及的范圍及趨勢,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并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同時,參與事故的協助調查和分析處理。

  (三)物資供應組:由供應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確保搶險材料、工具、設備的供應。

  (四)資料(宣傳)工作組:由綜合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由生產技術部、機電工區、通防工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做好受威脅職工、群眾撤離避讓的思想工作,宣傳搶險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跡。

  (五)維穩后勤工作組:由分管后勤的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保衛科、工資、財務、衛生室等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設置警戒、搶救傷員、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后處理。

  八、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礦井供用電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⑴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微機監控;電氣試驗;保護整定。

  ⑵主要預防措施

  A、正常情況下,礦井電源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B、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C、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D、防爆電氣設備必須三證齊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E、認真開展雨季“三防”檢查、整改工作,供電線路定期檢查。

  F、井上、下電氣控制設備、動力變壓器、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可靠。

  G、積極推廣采用綜合自動化控制設備。

  H、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現場交接班,加強設備巡回檢查。

  I、高壓電氣設備的檢修和調整工作,執行兩票和施工措施。

  J、對電氣設備和電纜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做好電氣試驗。

  2、礦井提升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A、投入運行中的提升裝置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檢查,每一年進行一次測試。

  B、每班要進行一次過卷保護試驗,維修工對保護定期試驗。

  C、每天必須對提升鋼絲繩進行一次檢查。

  D、主提升絞車必須有后備保護。

  E、絞車司機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

  (2)、主要預防措施

  A、應用自動化控制設備。

  B、堅持設備維修、檢查、保養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D、涉及安全生產的煤礦設備必須有煤安標志。

  E、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F、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措施操作。

  G、提升鋼絲繩在運行中受到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

  H、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并定期試驗,做好記錄。

  I、提升裝置使用中的鋼絲繩要做定期檢驗,檢驗的安全系數小于規定值時必須更換。主提升裝置必須具備絞車說明書、電氣系統圖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資料,并妥善保管。

  J、主提升絞車配備正、副司機,嚴格正規操作,按章作業。

  K、作業人員應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3 、礦井主輔運輸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控措施

  A、采用礦井軌道運輸信、集、閉系統;應用主運輸皮帶集中監控系統。

  B、每年對使用和備用的電瓶車進行年審。

  C、對使用中的礦車連接裝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試驗。

  D、對斜巷提升鋼絲繩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拉力試驗。

  E、對架空人車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周期和項目進行試驗。

  F、加強監督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A、加強對電瓶車的安全檢查,電瓶車的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時,都不得使用該電瓶車。電瓶車運輸時,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在行車、行人道口處要安裝使用平巷語言報警裝置。

  B、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按信號和調度指令行車,開車前必須發出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C、電瓶車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至少100m的距離;禁止行車行人,電機車在行至行車、行人道口時,司機要減速慢行。

  D、嚴禁扒、跳電瓶車。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E、斜巷運輸嚴禁超掛車,鋼絲繩按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鋼絲繩出現壓扁、破股、斷絲超限和銹蝕現象要立即更換;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要做到齊全、可靠。

  F、安裝應用皮帶斷帶保護裝置、在線監測系統,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煙霧、超溫及自動灑水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G、加強對架空人車電機失壓、短路、斷相、過載動作、掉繩脫槽、越位保護動作、人車欠速、過速保護動作的檢查和試驗,做到安全、可靠。

  (二) 預警行動

  1、對可能造成機電運輸事故的危險源加強調度、檢查。

  2、對可能釀成較嚴重機電運輸事故的預兆,基層單位要立即上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立即通知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按領導指令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隱患。整改期間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九、事故報告和處置程序

  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迅速將災害情況匯報調度室,由調度室根據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破壞程度、嚴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圍或事故擴大的可能性,決定現場及影響范圍內人員的安全撤退路線、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必須有聯系電話)。并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決定啟動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上報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

  (一)預案啟動后處置程序

  1、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由指揮部安排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編制事故搶險救災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和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應急措施,報指揮部批準后執行。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如遇意外情況變化需要修改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時,必須立即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方案和處理措施的修改。

  3、救護隊應首先到達現場組織偵查工作,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現場的通風瓦斯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搶險救災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4、指揮部對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人員必須統一指揮,并落實搶險救災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的登記、報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區域發放許可證制度。凡出入警戒區域范圍的有關人員必須持有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災區站崗人員必須嚴格盤查,認真記錄。并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簽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時間、地點和人員出入情況。

  5、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擴大的可能性決定切斷區域供電,并掛上停電牌,嚴格執行停送電的管理制度。未經指揮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電。

  6、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確保井下供風系統正常、可靠、穩定,未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同意,不得隨意停風或改變風流方向。并落實好停電、停風撤人的措施。

  7、安排專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按指揮部布置的監測監控地點,對事故區域內的瓦斯變化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以及有關需要檢測的相關數據、參數進行定期的監測監控,并及時將收集的情況資料和實測數據提供給指揮部,以便指揮部及時做出決策或調整搶險救災方案。

  8、處理事故期間,根據搶險救災需要,有關設備、設施、器材、物資等要及時供給、迅速到位,確保搶險救災的順利進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電事故處理

  ⑴、礦井一回路停電后,立即查找原因,斷開故障點,投入另一備用線路,恢復礦井供電;在全礦停電或通風系統停電后,如不能即刻恢復時,必須立即通知井下受影響的地點,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內。

  ⑵、停送電操作要按照指揮部的指令進行,不準擅自操作。

  ⑶、在電氣設備、電纜著火時,立即切斷電氣設備、電纜的電源,再用相應的滅火器材來滅火。

  ⑷、由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預案。

  2、觸電事故處理

  ⑴、迅速切斷電源,使觸電者脫離受電流危害的狀態。

  ⑵、將脫離電源后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較好、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臥,將上衣與褲帶放松。

  ⑶、對觸電者進行心臟復蘇、人工呼吸和創傷包扎。

  3、提升斷繩及傷亡事故

  ⑴、礦井出現斷繩事故時, 救援小組安排專業人員攜帶安全用具、專用工具以及通訊工具迅速到達現場,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升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護,控制過往行人和車輛。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4、主輔運輸事故及機械傷亡事故

  ⑴、發生主輔運輸事故或機械傷亡事故后,現場人員要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上井搶救,并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控制過往行人。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后,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十、現場人員自救、互救和緊急疏散、撤離

  (一)現場任何人員發現出現機電運輸事故,應首先切斷電源,并迅速向調度室匯報。

  (二)施工現場工作人員要利用現有的條件搶救傷員,現場條件不許可時,不得冒險營救,以免出現新的傷亡。

  (三)區(隊)長、班(組)長在接到撤退命令后,要立即清點本施工班組現場工作人員,按指揮部的命令及規定的路線,撤離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預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點后,區(隊)長、班(組)長應立即重新清點本班組人數,清理完畢后,立即匯報給調度室或本單位值班室。

  十一、擴大應急措施

  當發生的機電運輸事故僅靠礦自身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機構和相應救援隊伍進行聯系請求支援。同時向集團公司信息化調度中心報告。

  十二、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為保證事故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進行,對事故現場要進行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應采取一切手段現場救助、救護受傷人員,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為搶救受傷人員必須移動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三)盡可能的對現場物證進行收集、并將收集到的物件注明地點、時間、物件名稱、收集人員,收集到的物體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須不少于兩人一組。

  (四)對現場要采取措施進行認真地保護,凡與事故有關物件、痕跡、狀態等均不得破壞。

  十三、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情況,確認符合如下條件時,可終止應急救援程序:

  (一)受傷人員和死難者轉移出事故現場,死難者善后已得到妥善處理。

  (二)事故危險解除,事故周邊地區人員不再受事故傷害。

  (三)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已結束,事故原因已調查清楚。

  (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事故終結。

  十四、生產恢復措施

  救援工作結束,確認事故區域內已無危險源存在后,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復供電、生產系統。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20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所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的組織實施危險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所管轄路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進行。事件處理堅持“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以人員疏散為先,人員搶救為主,其次減少設備、財物損失,再次考慮障礙排除,維持交通秩序、車輛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車輛發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況。

  四、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加強對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的應急處置以所轄路段主管單位響應為主,依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屬各單位的負責人是事故路段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

  (二)所轄各管理所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報警,詳細了解突發性事件的'發生時間、事故地點、車輛類型、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接警記錄,對接警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三)值班監控員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及性質后,及時通知值班領導、駐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

  如火災事故嚴重,人員傷亡較多時,救援應急小組在報請上級單位同意后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四)在必要情況下,及時通知醫療、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區域分流的,應及時與相鄰高速管理單位聯絡。

  六、現場處置

  (一)先期到達的值班領導與路政巡查人員在到達事故現場后,及時在事故現場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規范放置救援車輛,劃定警戒區,及時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險品種類及損失情況)及時上報,在確認現場無安全隱患的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領導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二)應急救援小組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方案、組織救援: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路政和交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2)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3)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1)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貨物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漏貨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2)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3)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4)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他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5)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路政人員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路政人員予以協助。

  3.事故現場須確保與監控中心信息暢通,及時向監控中心匯報事故現場情況,監控中心可采取可變情況板、收費站預警等方式向過往司乘人員告知事故情況,引導司乘人員繞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災而再次發生惡性事故。

  (三)現場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處理完畢,現場路政人員及時撤去警示標志、警示牌和標志筒,通知養護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維修已損設施。并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是否恢復交通。事后按照上級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于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干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二)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摩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三)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

  (四)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集團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發布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確定發布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信息,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21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消防隊、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養護段、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人;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采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征未明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征進行分析,采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志、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墻、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衛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防護指導,組織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

  (5)安監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當地政府、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包括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相關處置措施,解決救援過程中的專業技術性問題;負責指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車輛的臨時停放場所,對妥善處置事故車輛提供專業指導。

  (6)環保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確切的環境破壞程度指數,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詳實依據和方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務部門:配合交通部門對城鄉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公路設立警示標志;負責水庫、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協助進行污染治理,及時提供有關水文資料,參與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和評價,并做好環境污染事件地區群眾生活用水工作。

  (8)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包裝容器的質量監督;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罐體實物及安全閥質量、大罐小標、危險化學品的“混裝”等違規行為引發的各類突發事故,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

  (9)氣象部門: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10)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11)民政部門:做好救濟物資發放、危險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訊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3)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布的組織管理。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報道口徑,組織新聞單位,積極主動地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輿論引導并對信息發布審核把關。

  (14)鄉(鎮)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轄區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的組織指揮。

  六、預警與響應

  1.預警

  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范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布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1)縣政府應急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組織安監、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環保、衛生等有關監管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情況。同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報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轉移聯單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門核準后,將道路運輸轉移聯單連同詳細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移送安監、交通運管、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防范應對措施。

  (2)加強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新車上戶關和車輛年檢審驗關,嚴禁不合格車輛非法上路;二是質量監督部門要嚴把槽罐容器檢驗關。對于槽罐車的載質量、容積和外形尺寸按介質實際密度進行核定,堅決杜絕“大罐小標”私自改裝行為;三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掛靠經營行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關部門在重要的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區的公路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警示標志,通過的涉危車輛應由交警部門對通過時間、路線、承運的危險貨物、重量等進行審批,并由交警部門通報沿線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4)縣政府應急辦為處置危化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單位發放應急通行證,有關的公安、交通運管部門等部門開設事故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響應

  (1)應急程序啟動

  ①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②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接到應急報告或指令后,各有關成員單位于15分鐘內派員出發,趕赴現場指導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2)現場指揮與控制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指揮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信息通報與發布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導協助縣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三是向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等。

  ①掌握引發事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等,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

  ②對已發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應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并防止擴散、蔓延;

  ③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④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聯動應急,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信息發布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通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的規定,及時、準確地發布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七、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

  污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終止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并以書面通知形式向應急處置有關部門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2.現場恢復

  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終止后,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

  八、信息報告

  1.信息受理

  縣人民政府及公安、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報,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時限,逐級上報,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事件責任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九、后期處置

  1.總結與評估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周內,參與處置的成員單位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

  2.結案歸檔

  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采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范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洼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并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并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范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并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22

  為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確保現場處置高效、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關于印發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通知》(粵府辦〔20xx〕14號)、《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xx〕1號)和《江門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現場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加強協作;快速反應、高效運轉;依靠科學、安全處置。

  二、預案適用范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3個級別:

  (一)Ⅰ級事故:是指事態非常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劇毒化學品嚴重泄漏、水體等環境污染,嚴重威脅到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現場周邊居民,需實施跨區域交通組織分流。

  (二)Ⅱ級事故:是指事態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或處置時極可能造成泄漏,或導致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或者劇毒品可能污染周圍環境等,雙向交通中斷需要分流和事故周邊群眾需要疏散。

  (三)Ⅲ級事故:是指事態一般,事故沒有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但處置困難,有可能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對交通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應急指揮體系

  (一)地市級指揮部:市政府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的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Ⅰ級事故相關事宜。

  (二)市、區(縣級)級指揮部:各地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當地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Ⅱ級事故相關事宜。

  (三)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的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或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官,安全監管部門領導擔任副指揮官,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交通運輸、城管(燃氣辦)等部門領導參與處置工作。

  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現場指揮官由高速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如達到Ⅱ、Ⅲ級事故,需報所屬地段的轄區政府;如達到Ⅰ級事故,則需報江門市政府。

  五、部門分組及主要職責

  為使現場應急處置有序、安全開展,根據粵府辦〔2005〕14號的要求和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各級指揮部設置以下相應工作組:

  (一)現場交通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門組成,公安交管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控制肇事司機等;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區,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和減少交通擁堵。

  (二)搶救治療組:由衛生計生、消防、醫療、職防等部門單位組成,衛生計生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救治工作;在事故達到Ⅰ級、Ⅱ級時,根據需要對受污區域做好衛生防護工作。

  (三)安全評估組:由安全監管、消防、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治安等部門組成,安全監管部門(涉液化石油氣和天燃氣則為燃氣辦)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承壓盛裝容器的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實施。

  (四)交通拯救組:由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公路管理等部門組成,交通運輸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拯救、起重的車輛或相應的運輸車輛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統籌并落實對事故現場的危險化學品的駁載、卸載、轉移等工作;評估拯救作業量、難度、危險性和應急拯救費用處理。

  (五)環境監測組:由環保、衛生計生、水務、城管、農業等部門組成,環保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環境污染物監測結果,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依據。

  (六)現場保障組: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及經濟和信息化、電力、通信等部門單位組成,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領導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現場相關電力線路(設備)安全隱患;根據安全評估的情況,當地鎮、街負責疏散現場周邊群眾,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其他事宜。

  六、應急響應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達到的三個級別,對應實施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的應急響應:

  (一)Ⅰ級響應:發生Ⅰ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由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報告江門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門市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并可通知現場保障組到現場協助。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二)Ⅱ級響應:發生Ⅱ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啟動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請求成立市、區(縣級)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后續處理方案,并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三)Ⅲ級響應:發生Ⅲ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并視情況及時通知相關的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

  七、現場處置工作安排

  (一)現場警戒。先期到達現場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員要立即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秩序,協助搶救傷員;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交通組織。公安交管、路政部門要指揮應急工作車輛和執行搶險救援任務各種車輛通行;要根據實際交通情況,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導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現場對交通安全的影響。

  (三)安全評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對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指揮和實施。

  (四)環境監測。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需及時對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提出意見供指揮人員協調、處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揮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方案,現場指揮相關職能部門搶救傷員、排除危險和施救拯救;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協助指導拯救。

  (六)群眾疏散。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根據安全評估專家提出的意見或方案,對一定區域內的群眾組織疏散,保證現場周邊群眾撤離到安全地帶。

  (七)現場清理。公安交管部門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如屬爆炸、燃燒現場,應知會公安部門其他警種參與勘查;拯救作業完畢后,路政、公路養護等部門清理現場,必要時放置相應的安全提示設施,公安交管部門檢查后視路況安全程度再恢復交通。

  八、落實預案的相關要求

  (一)要落實部門職能責任。各地、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職責,制定自身的應急處置預案或方案,明確和細化落實的人員、做法和責任,并適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二)要切實保障聯絡體系。應急處置的聯系方式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的分管領導報備的聯系方式為準,因分管領導調動或調整沒有報備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安交管部門)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聯系而影響應急反應的,由相關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三)要提高指揮處置效能。對現場指揮官發布的通知、指令,相關部門必須迅速響應及行動,落實應對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門領導或專家等人員到達現場后要第一時間向現場指揮官報到。每次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就處置期間的各部門的聯系報告、反應時間、反應措施、工作成效和改進方面進行總結,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

  (四)要建立技術專家信息。江門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信息庫,由安全監管部門和燃氣辦實行分類管理,保證能夠調度相關專家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現場處置工作。

  (五)要落實救援裝備儲備。各級安全監管、質監、城管(燃氣辦)部門要掌握本市轄區和周邊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盛裝容器、儲存產品的種類、運輸車輛狀況的應急救援能力,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器材等裝備,保證能及時調度和趕赴事故現場。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23

  為規范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聯動單位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實施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江西公路開發總公司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梨溫高速和景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交警、路政、消防、安監、醫療等部門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的進行。

  二、本預案適用范圍

  1、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2、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泄漏、爆炸、流散等情況的。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

  (一)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總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總公司總經理任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行辦(安全辦)、黨辦、開發經營部、財務審計部、總工辦、工程養護部、人事勞資部、監察室、機務管理部、工會等相關業務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辦,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實施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匯總報告事故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二)事故的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單位應急響應為主,各單位要加強與當地政府、交警、路政、安監等單位的協調與聯系,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本路段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按照當地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的要求和部門職責分工,制定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建立相關部門之間的有效協調機制。

  2、及時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應急救援、處置的進展情況。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問題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并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補充意見。

  3、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現場保護、交通疏導和交通管制工作;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及時做好人員、物資的疏散和現場的管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危險物品及時進行妥善處置。

  4、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組織應急隊伍適時開展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處置演練、培訓工作,提高整體處置能力和綜合協調、防控能力。 6、做好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相關設備、工具、防護用具的準備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的緊急調用工作。

  (三)為保證應急救援、處置等工作及時、有序的進行,在具體處置中可成立指揮協調組、現場保護和交通疏導組、事故調查組、信息聯絡組、危險品處置組、后勤保障組等若干工作小組,各小組具體職責是:

  1、指揮協調組:負責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的指揮、組織和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的匯報。

  2、交通疏導組:協助交警、消防等部門做好現場的保護、警戒、交通疏導、管制和安全防范工作。

  3、事故調查組:協助交警和路政部門做好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

  4、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基本情況、施救、處置進展等情況的信息搜集、整理和反饋工作,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5、危險品處置組:協助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6、后勤保障組:協助當地政府、醫療、交警等單位做好現場死傷人員、乘客的轉移安置工作,根據勘查和搶救工作的需要,做好車輛、物資的調度工作。

  四、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初期

  1、應急辦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交警、路政等相關部門的事故通報,詳細了解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對接到通報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2、應急辦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和性質后,立即通知應急隊伍趕到處置現場,并迅速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

  3、應急指揮。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報后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消防等相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調集增援民警、施救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4、應急辦應做好先期處置時與各聯動單位的聯絡工作,及時通知醫療、急救、路政部門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二)現場處置

  1、先期到達的應急隊伍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協助交警等單位迅速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停放好警車,劃定警戒區,同時迅速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化品的種類及損失等情況),并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在確認中心現場無安全隱患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

  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公司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2、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迅速按預案要求分工,迅速采取措施控制現場局勢。

  3、各聯動部門應急處置小組應按照分工,各司其職: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民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①根據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或者有關負責部門的指令,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民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②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③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組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①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物品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漏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②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③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④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它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⑤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民警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民警予以協助。

  (3)事故調查組以民警為主,現場調查應注意:

  ①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民警應當立即按規定穿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在了解所載物品性質前,民警不得進入警戒區域,待險情消除后方可勘查現場。在此之前可先在警戒線外拍攝、攝錄現場情況。

  ②事故調查組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

  ③對確定的交通事故肇事人,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時注意查找相關證人。

  (4)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基本情況、施救、處置進展等情況的信息搜集、整理和反饋,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工作。同時,及時聯絡現場的新聞記者,指定新聞發言人發布事故的情況。

  (5)后勤保障組:做好現場死傷人員、乘客的轉移安置工作,根據勘查和搶救工作的需要,做好車輛、物資的調度工作。

  (三)現場撤除及其它善后工作

  1、現場勘查完畢后,大隊應當組織清理現場,登記、保存當事人遺留物品和有使用價值的'物品,并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恢復交通。

  2、及時確定交通事故死亡人員、受傷人員及其姓名、住址、家屬聯系方式及傷者所住醫院、傷情和安置情況,視情通知當事人家屬及單位。

  3、詢問當事人,查找證人,進行檢驗鑒定,展開事故調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4、綜合事故救援、調查等情況,按照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省廳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政府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五、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項

  1、各單位應主動與當地政府協調,依托當地政府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預案,并保證每年要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一次演習。

  2、各單位要時刻保持通信暢通,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接到重特大事故報案或者接到啟動預案指令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處置工作;所有應急搶險人員穿著反光背心,攜帶必要的反光筒、路障、警戒帶、防護服等現場防護設施,夜間要攜帶必要的照明設備。

  3、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于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干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4、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磨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5、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

  6、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國家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發布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確定發布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信息,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附件:

  1、危化品運輸事故報告內容

  2、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新聞發布格式

  3、事故應急預案啟動、結束宣布格式

  附件1

  危化品運輸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年、月、日、時、分;

  2、事故發生的地點(道路名稱,公里、米數)及道路狀況;

  3、人員傷亡及救護情況;

  4、事故車輛情況,駕駛員姓名、性別、單位(省、市、縣、鄉、村)車輛型號、牌號、駕駛證等有關情況;

  5、事故車輛裝載情況,乘坐人員姓名;

  6、事故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7、涉外傷亡人員情況;

  8、需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時,還應報告以下事項:

  (1)事故車輛載運的危險化學品名稱、性質;

  (2)危險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及擴大事故危害范圍的可能性;

  (3)事故地點周圍環境。如天氣、風向,河流、水源,建筑、居民區,交通流量等。

  附件2

  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新聞發布格式

  1、事件基本情況;

  2、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3、下一步整改;

  4、需要說明的問題。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2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提高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科學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全鎮各類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范圍劃分為以下3個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區域,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3、受影響區域,是指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的危害。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在鎮安委會的領導下設立鎮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一)成員單位職責

  1、鎮安辦:負責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相關企業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組織和指導應急救援演練;負責建立應急救援組,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小站派出所: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3、鎮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工作,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組織傷員的搜救。

  4、衛生院:確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的定點醫院,培訓專業醫護人員;安排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安監站:及時上報區環保局測定事故對環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對可能受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負責對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故的鑒定和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6、黨政辦:負責制定搶險救災運輸預案,確定搶險運輸單位,監督搶險單位做好人員和車輛準備,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

  7、綜治辦: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8、宣傳辦:負責應急事故的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9、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負責工傷保險、傷殘鑒定工作。

  10、社會事務與計劃生育:負責受災群眾的善后安置工作。

  (二)現場事故救援指揮部各救援專業組織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牽頭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救援;負責向各組傳達指揮指令,協調和督促各組工作,報告各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2、施救處置組:由消防隊牽頭負責。負責控制危險源,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滅火、堵漏、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及事故后對被污染的區域的洗消工作。該組由消防隊、企業消防搶險隊伍、事故應急救援備選單位組成。

  3、傷員搶救組:由衛生院牽頭負責。負責搶救傷員并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確保傷員能在事發現場或醫療機構中得到及時醫治。

  4、安全疏散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負責對現場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組:由派出所牽頭負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

  6、物資供應組:由黨政辦和社會事務牽頭負責。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

  7、后勤保障組:由黨政辦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單位應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搶險的各項后勤工作。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信息監控與報告

  1.信息監測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鎮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和上報工作。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掌握全縣危險化學品的'分布和重大危險源等基本情況,建立全鎮危險化學品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同時上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建立本企業基本情況和危險源數據庫,包括所屬危險化學品的性能、特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的特點,將可能發生災害的類型、危害程度及時上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

  2.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及時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小站鎮人民政府和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在事故發生后30分鐘內向區政府和區安委會報告。

  (二)預警預防行動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監督管理工作。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應及時向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通報監控信息,并及時采取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確定應對方案,如需支援,請求上級機構協調。

  (三)預警級別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進行預警。

  一般(Ⅳ級):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人30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較大(Ⅲ級):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II)級: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機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以下。

  特別重大(I)級: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為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分別響應。

  一般(IV)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進行應急救援,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大(I級)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先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及時上報區應急機構,請求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區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省安全事故救援預案執行,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依照國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二)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后,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全鎮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布危險或避險警告;

  2、應急決策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經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同意后,啟動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

  3、預案啟動條件

  (1)啟動條件

  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I級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②接到相關企業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指令。

  ④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預案啟動。

  (2)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后,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有關企業、單位按預定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企業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政府鎮長任指揮長,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營救受害人員,指揮人群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5、應急聯動

  事發企、事業單位參加處置工作的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各工作組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和事發企、事業單位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批準應急預案啟動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事發企、事業單位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保險理賠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公司必須及時查勘理賠,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賠服務。

  (三)事故調查

  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協調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和完善全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保證應急救援參與部門之間暢通聯絡。

  (二)應急救援與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基地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

  2、應急隊伍保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全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公安、消防、衛生、等應急救援任務繁重的部門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機構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后,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應根據需要及時協調黨政辦提供運輸保障。派出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

  4、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5、物資保障

  由黨政辦、社會事務辦和重點企業負責常備安全救援物資儲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保證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

  6、社會動員保障

  鼓勵、動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提供物質、資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門、專業隊伍為主體,志愿者隊伍和社會公益組織為補充的應急救援保障機制。

  7、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與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場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三)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

  廣泛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和應急避險意識。

  2、培訓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組織、指導對企業、部門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水平和專業能力。

  3、演習

  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負責指導各企業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

  七、附則

  (一)獎懲與責任追究

  鎮人民政府對在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行政法定職責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25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處理應對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安全,確保我市在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時能夠采取快速、有序的應急措施,有效地進行事故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國辦函[2004]33號)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洛陽市行政區域內重特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及超出縣(市)區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一般事故。

  2 組織體系

  2.1指揮部組成、職責

  成立洛陽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指揮長: 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秘書長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洛陽市市交通局局長

  組成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隊、市衛生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氣象局、事發地人民政府及駐洛部隊。

  職責:

  (1)準確判斷事故性質,根據事故性質組織專家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決策應急救援重大事項;

  (2)指揮應急隊伍進行現場搶救,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3)協調有關應急力量實施救助行動;

  (4)負責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開展應急演練。

  (5)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

  2.2日常管理機構、職責

  洛陽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洛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洛陽市交通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安監局局長和交通局局長兼任,副主任分別由分管副局長兼任。

  職責:

  (1)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在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組織搶險救援,安排、調運救援所需裝備和物資;

  (3)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

  (4)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5)指導各縣(市)區及危險化學品企業應急救援工作;

  (6)負責制定和修訂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

  2.3 各相應機構組成、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可成立下列現場救援組:

  2.3.1搶險救援組

  組長單位:市消防支隊

  成員單位:市消防支隊、公安局、交通局、環保局、事發地人民政府、責任單位、企業救護隊及專家組成員。

  職責:

  (1)在指揮部領導下迅速調動應急隊伍進行搶險救援,控制事故蔓延擴大。

  (2)劃分警戒區域,疏散區域內無關人員;

  (3)負責組織傷員的搜救、事故現場滅火,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制冷;

  (4)負責堵漏、滅火、中和、稀釋泄漏的危險化學品,防止爆炸;

  (5)及時準確向指揮部報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6)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

  2.3.2應急疏散、警戒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公安局、事發地政府

  職 責:

  (1)確定疏散地點,組織居民逆風向疏散地集中;

  (2)為疏散人員進行防護指導,轉移重要物資;

  (3)做好疏散群眾穩定工作。

  (4)做好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及疏散區的警戒。

  2.3.3環境氣象監測組

  組長單位:市環保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環保局、氣象局

  職 責:

  (1)負責對氣象、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

  (2)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3)確定事發時及未來氣象情況,準確測定風向、風速,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2.3.4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局

  成員單位:市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有關醫院

  職 責:

  (1)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3)協調防疫部門做好防疫工作。

  2.3.5 物資協調組

  組長單位:商務局

  成員單位:交通局、商務局、事發地人民政府

  職責:

  (1)按指揮部要求協調市政府其他應急救援機構,調動其他應急救援隊伍、救援設備和設施進行增援;

  (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調集運送應急救援所需物資;

  2.3.6事故調查組

  組長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監察局、市總工會

  職 責:

  (1)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

  (2)追查事故原因及有關責任人員;

  (3)完成指揮部和領導交辦的調查工作。

  2.3.7 專家組

  組長單位:市安監局

  成  員:專家組成員。由市安監局造冊備案,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

  職責:

  (1)為指揮部應急指揮提供決策技術咨詢;

  (2)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提供咨詢服務;

  (3)參與危險化學品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3.8 新聞發布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 員:市安監局、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職責:

  負責事故搶險救援情況的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3 預測、預警

  3.1 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一般劃分為四級:分為按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按一般(Ⅳ級)、重大(Ⅲ級)、特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級別。并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指揮部決定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并統一向新聞媒體和社會發布。

  3.2 報告發布時限和程序

  報告發布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事故信息應逐級上報,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信息。重大和特大事故可越級上報。

  3.2.1 報告時限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信息收集報告工作。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在1小時內將事故概要情況報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值班電話:市政府XXX;市安監局XXX;市交通局XXX。

  3.3.2 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的性質、類型;

  (3)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現場傷亡情況;

  (4)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5)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情況及對周邊的影響;

  (6)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

  (7)其他有關系的現場和救援情況。

  3.3.3 報告程序

  (1)事故單位(或目擊者)向事發地政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

  (2)事發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向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

  (3)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向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4)做好不間斷續報。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目擊者)應同時向110、119、120報警臺報警。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的要求,按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級啟動相應預案。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且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后果較小的。發生此類事故時,按事發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救援援預案組織實施,由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且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但可能產生較嚴重后果的。發生此類事故時,按事發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救援援預案組織實施,由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且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由蔓延擴大危險,超出當地應急救援機構救援能力的。發生此類事故時,由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機構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實施。

  Ⅰ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實施Ⅱ級應急救援措施難以控制事態時。發生此類事故時,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并報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4.2 應急措施

  4.2.1先期處置

  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事故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組織職工、群眾和有關人員開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報告當地應急救援機構;保護現場不被破壞,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2.2 指揮協調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總指揮部立即組織專家召開情況碰頭會,研究、形成救援方案,組成各應急救援組,指揮、調集快速反應力量,與事發地人民政府和事故單位,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4.2.3 搶險救援

  搶險救援組在指揮部領導下迅速調動應急隊伍進行搶險救援,控制事故蔓延擴大;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指揮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指揮消防隊伍進行滅火和危化品稀釋;組織搶險增援隊伍,做好搶險增援準備;及時準確向指揮部報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4.2.4 環境氣象監測

  環境氣象監測組對氣象、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確定事發時及未來氣象情況,準確測定風向、風速,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4.2.5 交通治安

  警戒組與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確定疏散地點,組織群眾逆鳳向疏散地集中;為疏散人員進行防護指導,轉移重要物資;做好疏散群眾穩定工作。

  警戒組根據救援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和治安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和警戒線。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確保周邊群眾人身安全,為應急搶險提供交通治安保障;配合應急疏散組緊急疏散周邊居民。

  4.2.6 醫療救助

  醫療救護組與事發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事發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協調血站做好受傷人員的供血。

  4.2.7擴大應急

  當危險化學品事故有擴大、發展并難以控制的趨勢時,指揮部迅速作出擴大應急決策,并采取擴大應急救援措施。一方面調整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投入搶險和保障工作;另一方面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提出救援和擴大應急請求。

  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現場實際情況可交叉進行或同時進行。

  4.3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5 善后處理

  事發地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 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和有關部門負責本企業、本部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 現場搶險裝備及隊伍

  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配備現場搶險裝備和器材,建立以消防隊為主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成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

  6.3 通訊聯系電話(見附件)

  7 培訓和演練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和職能部門領導、應急管理及救援人員要參加上崗前和常識性培訓。

  市交通局安監局每年組織一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8 附則

  8.1 工作要求

  (1)指揮部人員、專家組成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如發生變化必須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匯報,指揮部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進行預案的管理和更新,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專家進行修訂。

  (2)各縣(市)區政府和應急救援重點目標單位都必須結合本地區實際,參照本預案,制定相應預案,并報洛陽市政府,市安監局和市交通局備案。

  (3)各成員單位、有關單位和重點目標單位必須按照分工做好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的準備和日常管理,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重要的裝備器材必須指定專人保管,確保完好以備應急救援。

  (4)各成員單位、有關單位和重點目標單位,都要建立完善值班、檢查、例會、預案修訂等制度。

  8.2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負責解釋。

  8.3 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26

  第一章總則

  一、危險化學物品在運輸途中及裝卸過程中,有不可預見的危險性,如交通事故、車輛機械事故、自然災害等情況,我們應盡力避免。采取各種防范措施,力爭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了事故,也應該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為了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能及時、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援,減少化學事故對生命、財產和社會的危害程度,保障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是指危險化學品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眾多人員急性中毒、火災及其他較大社會危險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職工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防危害后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四、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應堅持分級管理的原則,在事故狀況下公司應動用一切力量實施現場救護和組織工作恢復。

  五、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以人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6、實施屬地管理,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領導。

  六、市內從事交通運輸的營業戶發生的道路交通運輸事故,應當按照公安交警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統一布置。

  七、交通運輸業戶應當堅持人道主義,必須無條件服從調度。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

  一、成立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并立即奔赴現場。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的職責:

  1、貫徹落實各級主管部門對事故救援應急處理工作的批示,提出救援具體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親臨指導應急處理,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布置應急工作措施。

  4、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業務。

  三、重大事故緊急救援成立現場施救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原因調查組,明確責任人、聯絡人。

  第三章應急處理程序

  一、應急處理工作中,當事方應主動開展工作。

  二、事故呼救,事故發生后,立即向公司及有關部門呼救,并開展自救。

  三、當得知事故發生或收到肇事呼救后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四、通訊聯絡組人員應當堅持晝夜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刻錄,調度安排應急處理工作。

  1、貫徹落實總公司安委會的決定及交辦的任務。

  2、迅速收集、匯總事故應急處理的統計和動態情況及時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

  3、協調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緊急報告。緊急報告須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意批準后上報上級部門。

  六、趕赴現場。事故發生后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善后工作事宜。

  七、現場施救。現場施救工作人員應當本著“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則,積極救治死傷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傷人數的損失。

  八、善后處理。善后處理人員應當從快處理善后事宜,盡快轉運裝載貨物,做好死傷家屬的食宿安排及事故賠付工作。

  九、原因調查。原因調查人員應當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察勘現場,調查分析原因,對其他目擊證人做好登記工作。

  十、運行穩定。運行穩定人員應當做好思想穩定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程序,保證日常工作有序進行。

  十一、后勤保障。后勤保障人員應當根據應急處理需要調集有關物資設備,為應急處理人員提供工作生活保障。

  第四章獎懲

  一、公司根據參與應急處理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從安全專項資金中列支險情事故處理獎勵資金,專項用于獎勵應急處理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二、經查實在應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拖延時限或虛報實情的,給與全公司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按黨紀政紀追究有關單位及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危險貨物分類

  一、爆炸品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三、易燃液體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腐蝕品。

  九、雜類。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2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廣德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以及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事故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群眾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1.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第一副總指揮: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應急辦主任、交通運輸局局長、事發地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

  成員:由縣應急辦、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衛計委、縣環保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農委、縣經信委、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分管負責人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應急辦: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初步作出研判,組織協調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和應急救援初步安排,并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并提出啟動相應等級預案建議,統籌相關信息審核報送工作。

  (2)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協助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和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危化品車輛和司機的安全監管;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廢棄物;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涉嫌違反相應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3)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關容器的冷卻,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7)縣衛計委: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事故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8)縣水務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協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中心區和可能影響區域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1至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1)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縣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調撥、配送,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縣農委:負責事故對農田污染的監測和受損失種植養殖業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4)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事故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5)事發地鄉鎮政府:履行轄區主體責任,協助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2.3辦事機構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落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3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事故(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事故(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事故(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鄉鎮政府)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或險情報告后,30分鐘內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交通運輸局)和縣應急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應急辦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宣城市政府應急辦。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少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按縣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行政區,或事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可報請宣城市政府或市應急辦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組織先期處置,然后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組織實施。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處置,縣政府先做好先期處置。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縣政府和事故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安監、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2)超出本行業應急處置事故災難能力的;

  (3)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可向宣城市政府或宣城市應急辦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應急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然后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4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所在地鄉鎮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現場指揮長迅速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必須服從指揮長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事故搶險救援。縣公安局(或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再設法用最短的時間弄清事故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份品種、數量和事故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迅速提出一個或多個應急處置方案,縣公安局及現場處置部門在指揮長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根據《危化品事故處置技術原則》(詳見附件2),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事故車輛業主單位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縣交通運輸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負責向相關企業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隊、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及相關技術人員共同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根據現場需要,由縣應急辦負責協調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縣消防大隊現場監護下,由專業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指揮長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縣應急辦或公安局交警大隊通知交通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縣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安監局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縣公安局會同鄉鎮(社區)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解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事發地鄉鎮(社區)牽頭,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縣環境保護局牽頭組建事故現場環境監測隊伍,及時對事故現場的及可能受到污染影響大氣、土壤、水體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或相關物質的成分、濃度,確定受污染的區域范圍、程度;依據現場具體情況,提出控制污染應急處置措施報給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依據監測、評估情況,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相關部門、鄉鎮(社區)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市)安全時,縣政府立即通報鄰近相關縣(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市政府、省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政府辦會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事故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6.9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信息技術裝備保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交通運管部門建立、維護和更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7.2應急隊伍保障

  以縣消防大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充分發揮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3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5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鄉鎮(社區)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6資金物資保障

  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縣財政局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縣交通、住建、水務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局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7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社區)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有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區)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區)要成立調查評估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事件處置結束后15日內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縣政府應急辦)。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鄉鎮(社區)、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規定向員工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了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組織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職責指導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至少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每兩年或必要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與實施,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縣政府有關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處,以本預案為準。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28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全省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下列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以下簡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發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港口危險貨物事故(含港口經營企業涉及儲存、裝卸危化品的事故)、危化品運輸事故、石油天然氣管道事故等的應急救援不適用本預案。

  1.4 事故分級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以事發地黨委和政府為主。省有關部門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必要時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組織指揮。

  (4)科學決策,依法處置。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應急準備工作。

  1.6 預案體系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本預案在內的涉及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地方應急預案、化工園區應急預案、危化品從業單位(儲存、裝卸危化品的港口經營企業除外,下同)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及為應急預案提供支撐的工作手冊和事件行動方案組成。

  本預案應急工作手冊是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自身承擔職責任務進一步分解細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門和單位應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動方案是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救援隊伍、專家隊伍等按照應急預案、工作手冊或上級指揮機構要求,為執行具體任務并結合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工作安排。

  1.7 風險分析

  根據江蘇省涉及的危化品類別、從業單位特點和分布情況,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危化品屬性風險。受危化品理化性質影響,如管理不善等原因可引發危化品火災、爆炸、泄漏生產安全事故。

  (2)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風險。危化品從業單位在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化品過程中的火災、爆炸、中毒等風險,以及冶金煤氣中毒、爆炸和油氣輸送管道火災、爆炸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外危化品從業單位,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增大安全風險隱患。

  (3)化工園(集中)區危化品集聚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生產工藝復雜、儲存量大、管道密集、人員集中、各類安全風險疊加,容易引起群發、鏈發風險,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大風險。

  2 組織體系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結構圖見附件1。

  2.1 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總指揮與副總指揮由省人民政府指定。

  成員:由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擔任。

  省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掌握事態發展,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決定啟動和終止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必要時協調駐蘇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2.2 成員單位及其應急處置職責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作。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事故網絡輿情的監測、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3)省軍區:根據地方政府需求,協調現役專業力量支援協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蘇省總隊: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協同公安機關擔負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安全警戒,維護社會秩序。

  (5)省教育廳:協助做好各類學校實驗室和校屬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和保障。

  (7)省公安廳:組織指導應急救援的治安保衛、道路交通管制,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救援器材和其他救援裝備。

  (8)省民政廳:負責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規定落實政府危化品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有關部門和單位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為應對事故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10)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與事故有關的工傷保險政策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1)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測繪地理信息。

  (12)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組織制訂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參與事故調查。

  (13)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種設備。

  (14)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15)省水利廳: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水資源調配。

  (16)省農業農村廳:協助做好農藥生產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7)省商務廳:協助做好加油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障事故處置過程中生活必要品的供應。

  (18)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地方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19)省應急廳: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相關物資、裝備的調配。

  (20)省國資委:參與所監管企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

  (21)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與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相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施救所需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提供搶救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22)省廣電局:負責指導省內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媒體加強事故應急救援新聞報道。

  (23)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4)省總工會:參加事故中職工傷亡的調查處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5)省消防救援總隊:組織做好事故的火災撲救和搶救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實施危化品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26)省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27)江蘇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長江江蘇段和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水上搜救等工作。

  (28)連云港海事局:負責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29)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空運和物資、器械的空投保障。

  (30)江蘇銀保監局: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對發生事故的參保單位及個人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31)省通信管理局:指揮、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通信保障組織工作。

  (32)南京鐵路辦事處:負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鐵路運輸保障。

  (33)省電力公司:負責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當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明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保證聯絡通暢,并加強與其他應急機構的銜接配合。

  2.3 現場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省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組織制定并實施應急救援方案,設立應急救援工作組,決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態的應急處置措施。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和救援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提出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現場指揮部可設立綜合協調組、事故救援組、交通管制組、醫療衛生組、環境監測組、處置保障組、新聞發布組、專家組、善后處置組等應急救援工作組。根據事故現場實際,工作組設置可適當調整,各工作組負責人由現場總指揮指定。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承擔現場指揮部的綜合協調,指令接收轉發,信息收集上報,調配應急力量和資源等工作;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協調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專家的調集工作;承辦現場指揮部各類會議,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議定事項;審核把關信息發布;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資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歸檔等工作。

  (2)事故救援組: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實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3)交通管制組: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和警戒,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和疏導,開辟應急通道,保障應急處置人員、車輛和物資裝備的應急通行需要;組織協調盡快恢復被毀交通路線。

  (4)醫療衛生組: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調度全省醫療隊伍,設立臨時醫療點,協調外部醫療機構,為事故受傷人員、救援人員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做好現場救援區域的防疫消毒;向受傷人員和受災群眾提供心理衛生咨詢和幫助。

  (5)環境監測組: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涉事區域進行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擴散的建議,防止發生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6)處置保障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事故處置工作需求,及時提供物資、裝備、食品、交通、供電、供水、供氣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7)新聞發布組: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統籌協調媒體的現場管理,做好事件輿論引導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做好新聞應對發布和集體采訪活動的組織工作;做好境內外媒體溝通協調和組織聯絡工作;向省指揮部和事故相關單位、轄區政府通報輿情進展,提出應對建議。

  (8)專家組: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事故的發展趨勢、搶險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議,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9)善后處置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江蘇銀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受災群眾、遇難(失聯)人員親屬信息登記、食宿接待和安撫疏導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者遺體處置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難和受災人員的經濟補償等善后工作;做好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2.4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職責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物資,做好事故應對工作。事故發生時,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立即采取先期處置,配合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調查工作。

  3 預防、監測與預警

  3.1 預防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對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風險,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化解存量風險,落實管控措施,強化化工園(集中)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重大危險源監控能力等建設,推進應急救援能力提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3.2 監測與預警

  3.2.1 監測預警類型

  (1)異常預警。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危化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的動態監測和自動預警,監測預警數據實現實時傳輸、上下互聯。發現監測數據異常時,預警信息同步傳輸至上級應急管理部門。

  (2)事故預警。事發地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尚未達到上級預案啟動條件時,上級人民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受委托部門、單位立即啟動相應預警。

  (3)聯動預警。當危化品從業單位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預警信息時,及時上報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通報周邊企業,啟動聯動預警行動。當危化品從業單位所在地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突發事件牽頭處置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督促企業做好預警及防范工作。

  3.2.2 預警信息的`發布

  按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發布一級、二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或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發布三、四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受委托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

  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類型、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發布機關等。

  3.2.3 預警措施

  宣布進入預警期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應對工作。

  (1)加強對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人員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加強公眾溝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等。

  (3)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組織應急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調集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4)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2.4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關措施。

  4 應急響應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見附件2。

  4.1 信息報告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至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初報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的初步估計、現場救援情況、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需及時進行信息續報。信息續報的內容包括:人員傷亡、事故影響最新情況、事件重大變化情況、采取應對措施的效果、檢測評估最新情況、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

  4.2 先期處置

  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事故情況:

  (1)組織搶救遇險人員,協助救助傷員,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2)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3)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根據需要請求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處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或者災情蔓延,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傷害,并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調用和征用應急資源;及時發布有關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3 啟動響應

  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由省指揮部依據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省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 處置措施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處置,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據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類型,研判現場信息,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員。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組織開展人員搜救工作,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受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搶險救援。組織開展事故處置、工程搶險、道路交通設施搶修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現場管制。劃定警戒區域,在警戒區域邊界設置警示標志,將警戒區域內與事故應急處置無關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控制、記錄進入事故救援核心區的人員。

  (5)醫療救護。組織開展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及時轉移危重傷員。根據需要向上級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醫療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開展事故現場及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預測事故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采取控制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現場救援工作建議。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需要正確使用洗消藥劑,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相關人員造成的危害,對受污染的工具和裝備進行洗消;清除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統一收集處理泄漏液體、固體及洗消廢水。

  4.5 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4.5.1 危化品火災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著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勢范圍、對毗鄰威脅程度,生產裝置、控制路線、建(構)筑物損壞程度,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火災爆炸發生位置、危化品性質,及火勢擴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周圍物品危險性及火勢蔓延途徑等影響因素,選取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準備及安全防護后,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高溫液體燙傷人員、化學燒傷人員等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往醫療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斷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時,可采取倒罐輸轉、放空點燃、惰性氣體置換等方式進行泄漏處理。根據需要采取轉移可燃物料、切斷與裝置及管線設施的連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對火罐、設備進行冷卻。對周圍受火災威脅設施及時采取冷卻、退料、泄壓,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采用毛氈、沙袋等堵住下水井、陰井口等處等保護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對火場進行控制,當達到滅火條件時實施滅火作業。

  (5)現場監測。實時監測事故現場氣象擴散和易燃易爆氣體濃度,監測泄漏物質和消防廢水是否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6)火災撲救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火災發展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滅火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4.5.2 危化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種類及性質、泄漏源的位置及氣象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重大危險源的分布,以及預測的事故現場泄漏擴散趨勢等情況,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導流、堵漏、倒罐轉移等),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根據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準備及個人防護的基礎上,進入事故現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醫療急救部門救治。根據現場泄漏情況,采取關斷料、開閥導流、排料泄壓、火炬放空、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地下室或受限空間。稀釋泄漏物濃度,攔截、導流和蓄積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環境敏感區擴散。對于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外流。

  (5)泄漏物清理。當存在大量殘液時,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器具收集,集中處理;少量殘液用稀釋、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處理。

  (6)現場監測。加強對現場水質、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的監測,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其他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綜合參照上述現場處置要點,及時、科學、有效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4.6 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和事發地黨委宣傳部門協調組織下,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布權威簡要信息、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

  4.7 應急結束

  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省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組織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在省指揮部的領導下,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省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配合。

  善后處置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征用物資補償,污染消除等事項。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盡快消除事故影響,依據相關法律政策做好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及受影響群眾,對應急救援中傷亡的人員及時給予救治和撫恤,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督促轄區內保險公司積極做好理賠服務工作;及時歸還調用和征用的財產,財產被毀損、滅失、消耗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疫病防治,事后恢復等工作。

  5.2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

  5.3 總結評估

  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6 應急保障措施

  6.1 應急隊伍保障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隊伍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等組成。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需掌握區域內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并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

  6.2 資金保障

  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救援命令參加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耗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6.3 裝備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不同行業、區域的危化品事故種類、風險和特點,結合應急隊伍能力建設,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設備及物資等,做好維護和管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保障轉移人員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品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超出事發地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報請省有關部門提供支援。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危化品從業單位根據實際需求,配備必要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器材,建立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

  6.4 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針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的救治能力。

  6.5 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運輸、海事、鐵路、民航等部門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交通運輸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和應急通行機制,確保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和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依托解放軍、武警部隊、海上搜救、民航等水陸空資源,健全水陸空緊急運輸服務隊伍體系。

  6.6 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廣電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于公用通信網的應急通信系統。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通信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

  6.7 技術支持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應急信息數據庫,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研究用于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8 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執行。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省應急廳負責本預案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7.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2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陜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轄區內進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泄漏及由泄漏引發的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事件,包括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對工作:

  (1)較大級別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

  (2)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

  (3)跨縣區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突發事件;

  (4)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相關突發事件。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本預案不適用于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 應急指揮部

  建立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聯系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秘書長、事發地縣區政府主要領導。

  成員:由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安監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質監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農業局、市政府新聞辦和事發地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組成。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副局長擔任。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由市安監局牽頭,成員包括市危化品專家組,市環保、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局等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2.2 機構職責

  2.2.1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縣區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市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調用相關救援設備;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市環保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指導協助事發地縣區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市衛生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突發事件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6)市交通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危運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設備企業數據庫,定期檢查測試。

  (7)市公路局: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8)市水利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和突發事件對漁業水域污染的監測,進行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污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9)市質監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聯系調度大型救援特種設備;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10)市住建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處理。

  (11)市規劃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負責為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調查處理提供規劃圖紙支持。

  (12)市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的氣象監測,提供氣象監測資料,制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 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3)市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縣區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4)市工信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5)市農業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污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損失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6)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7)事發地縣區政府:協助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后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2.3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修訂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及時向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信息;落實指揮部領導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市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專家組主要職責:針對火災、爆炸、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制定和推薦相應科學的應急處置方案,指導現場搶險救援。

  2.3 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官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

  3.預防預警

  3.1 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加強對轄區危運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2 預測預警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做好對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4.信息報告

  4.1 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后,立即報告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公安局)和市應急辦(市政府總值班室),并逐級上報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市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省政府應急辦。各級政府、市各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4.2 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 應急響應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等級劃分參照附件《安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1 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Ⅳ級應急響應:啟動事發地縣區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Ⅲ級應急響應:超出縣區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區政府組織先期處置,同時報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啟動本預案組織救援。

  Ⅰ、Ⅱ級應急響應:跨縣區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突發事件,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并同時報請省政府啟動應急響應。事態超出我市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報請國務院、省政府牽頭處置,市、縣區政府全力配合,做好先期處置。

  5.1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區政府和突發事件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調動各方面力量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危害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如事態超出縣區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迅速向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5.2 預案啟動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收到報告后,進行信息確認、研判,向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相應級別預案建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啟動相應級別預案的指示。

  5.3 指揮調度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指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應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5.4 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和調度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相互協作,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5 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危害時,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報告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市政府,由市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市安全時,市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市政府。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市政府視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省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5.6 安全防護

  應急人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裝備合適的應急器材和防護設備。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保護自己,盡快撤離至安全區域。

  5.7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參與應急響應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分析,及時檢測和計算出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5.8 信息發布

  由市政府新聞辦會同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5.9 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達標,次生、衍生危害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6.應急保障

  6.1 通信信息保障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 小時值班電話。市工信局組織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通訊暢通,確保音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6.2 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合理儲備、完善有關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應配備相關應急救援裝備。

  6.3 應急隊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適應全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6.4 交通運輸保障

  市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市交通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6.5 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6.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6.7 資金物資保障

  應急工作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由各級財政分級負擔。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等部門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6.8 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遵守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7.后期處置

  7.1 善后處置

  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市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協調配合。善后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7.2 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類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責任單位負責賠付補償。必要時,市政府和事發地縣區政府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然后向責任單位追討。保險機構要及時理賠。

  7.3 調查評估

  市政府牽頭成立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組,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市政府。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市政府(市應急辦)。

  8. 宣傳、培訓和演練

  8.1 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相關技能和知識。

  8.2 培訓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3 年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應急培訓。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應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8.3 演練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9. 附則

  9.1 監督檢查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運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9.2 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政府對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3 預案管理

  市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情況變化及時進行預案修訂,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

  9.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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