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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4-10-14 22:22:22 雪桃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通用10篇)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 1

  一、基本原則

  (一)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市統籌、部門聯動、縣市主責、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工作機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勵采取市場化運作模式,廣泛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建設。

  (二)安全保障,清潔為先。統籌全市優勢資源,優化設施布局,加快建設完備的管網設施保障體系,提高煤層氣、電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統籌兼顧。按照“集中供熱為主、以氣代煤為先、以電代煤為輔”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統籌實施。在供熱管網已覆蓋的區域,居民取暖必須接入集中供熱;在熱源充足但還未實現集中供熱的區域加快集中供熱管網延伸,優先發展集中供熱;在供熱管網無法覆蓋的其他區域,加快燃氣管道延伸,積極推廣以氣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熱、供氣管網均無法到達的區域,可考慮采用電采暖技術進行補充。

  (四)先易后難,有序推進。綜合考量區域優勢條件,對于已開展清潔取暖且具備優勢熱源、氣源的地區要先行啟動,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實施難度大的要抓緊完善基礎條件,按時完成任務。

  二、目標任務

  20xx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萬戶居民清潔取暖改造任務,其中澤州縣完成3萬戶,高平市、陽城縣各完成2萬戶,城區、陵川縣、沁水縣各完成1萬戶,全市年減少生活燃煤42萬噸。全面加快城市“禁煤區”建設,到20xx年底,市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100%,各縣城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0%以上。

  三、工作內容

  (一)清潔集中供熱

  清潔集中供熱是指以熱電聯供、工業余熱、燃氣鍋爐、空氣源(地源)熱泵、可再生能源鍋爐為熱源進行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單純實施集中供熱的方式不屬于清潔集中供熱。

  在市區和縣城建成區、重點鄉鎮等供熱基礎條件較好的區域,擁有清潔熱源的工業聚集區,以及有工業余熱的地區,優先發展集中供熱。

  (二)“以氣代煤”供熱改造

  依托我市煤層氣優勢資源,進一步發揮自2006年以來開展的煤層氣利用普及工程(氣化晉城)效益,鼓勵對煤層氣抽采地、輸氣管道沿線、輸氣站周邊和已實現炊事用氣的居民實施“以氣代煤”供熱改造。

  (三)“以電代煤”供熱改造

  20xx年擬對澤州縣、高平市、陽城縣、沁水縣、陵川縣共12個鄉(鎮)19個村實施“以電代煤”供熱改造。

  四、支持政策

  (一)市財政設立晉城市清潔取暖改造工作專項資金,用于推進全市清潔取暖改造工作。對按期完成清潔集中供熱、“以氣代煤”供熱、“以電代煤”供熱改造的縣(市、區),市政府按照每戶6500元的標準進行配套,配套資金可用于管網建設、設備采購、配套設施建設以及設施運行等,由各縣(市、區)政府統籌使用。

  對取暖運行費,各縣(市、區)要盡可能對接市場,控制在居民可接受的范圍內。確需補貼運行費用的,縣(市、區)政府可提出補貼意見,由市、縣兩級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擔,補貼年份暫定為2018、2019兩年。

  (二)對于學校、醫院、養老機構等公益單位集體用戶設施改造費用由市、縣兩級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擔。

  (三)市政府對“以電代煤”供熱改造中配套電網工程給予30%的補貼,其余費用由國網晉城供電公司承擔。

  五、工作職責

  各縣(市、區)政府是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推動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各項工作的具體實施,積極籌措改造資金,除企業和居民承擔的費用外,不足部分要全額補齊,同時還要負責清潔取暖改造中青賠、占地、拆遷等工作及相關費用。為保證取暖效果,要鼓勵引導居民對保溫效果較差的房屋實施門窗、外墻保溫節能改造。所有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農村嚴禁各種形式的煤炭散燒,打造“無燃煤村”,并根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逐步劃入“禁煤區”范圍,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有效改善。

  市環保局負責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指導、信息聯絡、督促落實等;負責清潔取暖替代區域內的燃煤小鍋爐淘汰;負責城市(縣城)“禁煤區”建設。

  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市區及周邊居民集中供熱,消除供熱盲區;負責改造現有熱電聯產、大型集中供熱站等設施,優化供熱管網布局,持續提高全市集中供熱普及率;負責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逐步放開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權;負責積極組織開展農村居民房屋保溫節能改造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全市冬季清潔取暖“煤改氣”工程,制定全市“煤改氣”總體方案,并協調供氣企業保障氣源。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優惠氣價。

  市經信委負責全市冬季清潔取暖“煤改電”工程,制定全市“煤改電”總體方案,協調電力部門做好電網擴容改造工作。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優惠電價。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籌措和撥付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專項資金,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并監督使用。

  市國土局負責協調落實變電站、儲氣設施等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市質監局負責指導做好各類采暖設備的質量監督工作。

  市審計局負責對清潔取暖改造工程投入資金進行跟蹤審計。

  六、時間安排

  (一)摸底調研,落實政策(6月XX日—6月30日)

  各縣(市、區)要結合轄區管網建設、氣源供應、電網配套等情況,進一步明確改造用戶數量、改造面積,完成管網建設和居民改造費用等前期調研和投資測算工作;確定煤改氣、煤改電實施單位,簽訂合作協議。市政府出臺全市清潔取暖改造工作財政支持政策及實施辦法。

  (二)制定方案,認真實施(7月1日—10月XX日)

  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市政府下達的改造任務計劃,制定本地區具體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全面啟動清潔取暖改造工程,按照時間進度表要求,合理安排進度,科學組織施工,按期完成改造任務。

  (三)全面完成,綜合評估(10月XX日—10月31日)

  各縣(市、區)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任務。市政府將對各縣(市、區)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情況進行抽查,綜合評估改造效果,并進行全面總結。積極推廣典型改造經驗,通報表彰和獎勵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為下一步實施全市散煤供暖全部“銷號”和清潔替代提供良好示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以武宏文市長為組長、常務副市長楊勤榮、副市長張利鋒、王宏微為副組長,市發改、經信、財政、環保、住建、國土、質監、審計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晉城市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主動擔當,主動作為,全力推動清潔取暖工作有序進行。各縣(市、區)政府作為清潔取暖改造的責任主體,要結合本地實際,成立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的清潔取暖工作領導組,迅速制定具體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各項工作。

  (二)加快工作進度。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制定詳細的落實方案,明確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市直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責,抓緊制定具體推進方案,協調配合各縣(市、區)政府推進工程建設,確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務。

  (三)加強協調調度。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要定期盤點總結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進展情況,并及時向市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領導組進行報告。市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領導組將建立周例會制度,每周調度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的工作進度,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確保清潔取暖改造工作順利推進。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 2

  1、總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我縣主城區共有集中供熱企業4家,集中供熱熱源4個,總供熱能力700萬㎡。熱電聯產熱源1個,是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區域鍋爐房熱源三個,分別是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萬㎡,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8%以上,覆蓋居民5.2萬戶。

  目前,主城區集中供熱由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4家企業共同承擔。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鄉(鎮)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張家口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及《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冬季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縣長李建富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趙小寶擔任。

  2.2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冬季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導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駐軍及武警部隊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第一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第二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擔任。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供電公司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

  縣住建局:負責《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后分析、總結全縣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縣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農村清潔取暖的供熱應急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協調。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本縣供熱燃料應急調運,農村清潔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實、會議組織、信息處理、應急處置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交警部門負責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城市低保戶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重點優撫對象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財政局:今年煤價、氣價均高于歷史同期價格,供熱企業資金缺口大,財政部門負責本采暖季供熱資金保障工作,確保供熱能夠平穩運行。

  縣市場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縣應急管理局: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交運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交通保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及供熱鍋爐拆除所引發的供熱問題,監管供熱鍋爐按時完成深度治理,并監管供熱企業供熱過程中污染物達標排放。

  縣供電公司:負責供熱電力保障,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各鄉(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理、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

  2.5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監測預警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供熱主管部門要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送。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5.1.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時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事件情況。

  5.1.2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5.1.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縣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5.1.4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供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5.2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經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

  6、善后處理與調查評估

  6.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6.2事件調查

  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6.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7、保障措施

  7.1兩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縣、鄉(鎮)兩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動車、安全防護用品、各類搶修設備、監測儀器、移動電源、警示標志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7.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農村潔凈煤保供及農村氣代煤工程的安全運行與氣源保障

  建立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抓好潔凈煤托底政策的落實,增強潔凈煤保供能力,是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全縣農戶能安全溫暖清潔過冬,保障潔凈煤穩定供應,及時應對上游煤源單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供應調度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出現緊急情況,出現對全縣供煤計劃不能滿足正常實際需求,且已超出縣鄉儲備調節范圍的緊急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7.3.1縣發改局積極協調、多方聯系潔凈煤生產企業,拓寬潔凈煤煤源供應渠道。

  7.3.2縣財政局籌備應急資金,應對極端氣候需求量增加、市場價格非正常上漲等情況。

  7.3.3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向農戶供應蘭炭、型煤等潔凈煤工作。

  7.3.4啟動生物質燃料替代清潔煤供應,保障應急需求。

  7.3.5考慮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區域應急發放液化氣取暖器、電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農村氣代煤工作要建立三個責任主體,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擔燃氣經營過程的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鄉鎮、村兩級要承擔原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縣住建部門要承擔行業督查指導的監管主體責任,以確保用戶在安全的前提下溫暖過冬。由于氣源、氣價的市場波動較大,縣住建局要協調中燃公司進行氣源保障,縣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政府預算,保障補貼資金。各鄉鎮要成立農村氣代煤安全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宣傳,保證用戶安全使用意識,防范各類問題發生,公安部門要對惡意損害燃氣管網行為進行罰戒,應急、消防、公安部門要針對農村氣代煤進行安全監督,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4應急救助保障

  縣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7.5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縣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7.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單位因客觀原因停供棄供的,經協調無效,縣政府須對供熱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7.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縣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縣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縣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8、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8.2應急演練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9、附則

  9.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涿鹿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根據本預案,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9.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 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新樂市行政區劃內因供熱設施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棄供棄管,供熱用煤、氣、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工作。

  (2)主管部門。新樂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5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5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72小時以上的;

  (3)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市政府、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

  3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以上。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1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5萬㎡以上,25萬㎡以下;

  (4)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用戶(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相關單位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3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000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1萬㎡以上,5萬㎡以下;

  (4)100萬㎡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低于18℃持續48小時以上;

  (5)供熱設施突然損壞,可能影響供熱200萬㎡供熱面積以上或2萬戶以上。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主城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供熱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市供電公司、承擔主城區供熱的電廠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2.2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各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相關單位、各供熱企業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1)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新樂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及時了解城市供熱事件情況,依據應急指揮部判定的事件等級,提出啟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議,報送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示,組織供熱專家赴事件現場參與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組織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應急演練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及時掌握并向市政府報告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和后續措施。

  (2)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參與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協調、調度和指揮聯絡工作。

  (3)市委宣傳部:負責把握險情、搶救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正確引導輿論;負責組織、指導各新聞媒體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市外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

  (4)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電煤及天燃氣氣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維持事件現場的治安及秩序,會同、協助有關單位對事件現場及周邊危險區域人員進行疏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件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應急道路暢通;負責做好網絡輿情監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協調、組織群眾安置,視情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負責慈善捐贈監管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

  (8)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對較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配合指揮部組織專家提出控制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危險廢物依法依規處置;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物業公司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小區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住建系統建設的未移交市政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車輛運送城市供熱搶修應急物資,協調轉移受災群眾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設用地范圍內公路設施的搶修、交通疏導工作。

  (11)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后

  續傷病員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1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現場氣象信息服務。

  (14)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指戰員參與事件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15)市供電公司:供熱期遵循“以熱定電”原則進行電網調度,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供熱;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按照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各供熱企業職責

  各供熱企業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資金、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反映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市供熱管理部門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系,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市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發布

  (1)預警發布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發布,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2)預警發布內容

  預警發布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可能后果、警示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等。

  (3)預警發布的形式

  預警的發布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2.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相關部門(單

  位)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應急職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藍色預警響應應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向受影響用戶發布有關信息;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黃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并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發布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采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橙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范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做好省、石家莊市領導或工作組來新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紅色預警響應應在采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3.2.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發布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單位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3.3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市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必

  須在事發50分鐘內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1小時內報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事發15分鐘內電話、25分鐘內書面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指揮部20分鐘內電話、30分鐘內書面內報市委、市政府。

  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政府報告。

  報告內容: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應及時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報告,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匯總,分別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報告。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值班電話:85191821。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并按相關規定發布。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并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供熱主管部門、供熱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應急響應。以市政府為主進行協調處置,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市政府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詢并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準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指揮長與相關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并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2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以突發要件發生地為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國家、省、石家莊市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情況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并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及時傳達省委、省政府,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和新樂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工作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資金、物資、設備器材等。

  (2)事件搶險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供熱企業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及事件后對市政及公路設施進行修復等。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及主管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事件等級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現場交通安全保障,設置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件現場,進行治安巡邏及人員疏散等。

  (5)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管理、公安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事發單位、屬地政府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處置現場的新聞報導工作等。

  (7)專家咨詢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安全措施,為應急指揮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咨詢等。

  4.4響應程序

  4.4.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4.2市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4.4.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并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4.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5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視情進行交通管制;視情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志;向停熱或受影響居民推送停熱或影響時間信息,必要時通過媒體發布信息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在采取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啟動相關的備用熱源;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II級)在采取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啟動全部備用和應急熱源;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在采取重大突發事件(II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駐新部隊或石家莊市、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由市政府宣布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宣布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4.8信息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在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負責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宣傳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5恢復與重建

  5.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5.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5.4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5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并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街道(鄉鎮)、村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市應急部門給予支援。

  市政府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依托市供電公司、市供水公司、新樂東方熱電有限公司、新樂凱源節能熱力有限公司、新樂中燃翔科燃氣有限公司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市政府和相關企業可采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上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系,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征用機關單位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布渠道,加強日常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應急處置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渠道暢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氣辦、鐵路、公路、交管等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志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后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志。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各有關部門(單位)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匯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建立市級應急供熱燃料市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6.8應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9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行業管理部門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熱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10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財政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7宣教培訓和演練

  7.1宣教培訓

  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根據本預案,熱電廠、供熱企業等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人員調整情況,修訂采暖季供熱工作指揮系統圖和供熱保障及搶險預案,明確責任人、聯系方式及搶修隊伍等。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對本預案進行適時修訂。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 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城區因供熱鍋爐、管網突發故障,影響正常供熱或停止供熱的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牧原鎮應急指揮機構和職責

  牧原鎮成立突發供暖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

  (1)統一領導供暖事故應急處理、事故搶險、供暖恢復等應急工作;

  (2)協調各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系協助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4)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布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發布具體應急指令。

  2、牧原鎮下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牧原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牧原鎮城建辦負責組織、協調本鎮區域內突發供暖事件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落實開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

  (2)組織制訂應急預案,并監督預案執行情況;

  (3)掌握應急處理和恢復供暖情況;

  (4)負責信息發布。

  3、供暖調度和機構職責

  牧原鎮城建辦是供暖事故處理的調度機構,統一指揮調度管轄范圍內的供暖事故處理。其主要職責包括:

  (1)服從應急指揮部命令,指揮供暖事故及處理;

  (2)啟動供暖事故處理預案控制事故范圍保證主網安全,恢復供暖;

  (3)及時將大面積停暖有關情況向應急指揮部和涉及單位匯報。

  三、事件分級  

  供暖事故根據事件的大小及影響程度分為故障和事故兩類。供暖系統停暖(包括因鍋爐或設備)或造成小區范圍以上停暖超過8小時的事件為事故,其余為故障。

  四、應急響應

  1、事件報告

  (1)發生應急事件時,城建辦及時將停暖范圍、發展趨勢等情況報告牧原鎮應急指揮部。

  (2)牧原鎮應急指揮部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匯報。同時宣布啟動預案。

  2、事件通告

  發生突發停暖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事故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正確面對停暖情況。在停暖事件應急狀態宣布解除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3、應急處置

  (1)恢復供暖。發生停暖事件后,牧原鎮負責組織熱力公司盡快恢復供暖。

  (2)社會應急。發生停暖事件后,受影響的各有關單位根據職責分工,積極組織開展社會停暖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4、應急結束

  恢復正常供暖后,應急指揮部決定宣布解除停暖事故應急狀態。

  五、應急保障

  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聘請供暖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業人才,組成供暖事故處置專家咨詢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咨詢和決策支持。認真分析和研究大面積停暖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研究、學習先進經驗不斷完善供暖事故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2、裝備保障

  牧原鎮城建辦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安全的應急救援裝備。應急指揮機構準確掌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情況,并保證救援裝備處在隨時可用狀態。

  3、人員保障

  加強供暖站的'供暖調度、運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二次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專業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1、宣傳

  各供暖站應加強全體員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應急救援教育,并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傳出現大面積停暖緊急情況下的正確處置措施。

  2、培訓

  各供暖站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進行學習和演練,并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知識水平。

  3、演習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習,加強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各供暖站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習。

  七、信息發布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暖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并擬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發布信息。

  八、后期處理

  1、事故調查

  大面積停暖之后,由應急指揮部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應急救援情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2、改進措施

  (1)大面積停暖之后,牧原鎮城建辦及時組織供暖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供暖應急預案。

  (2)各相關部門、單位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停暖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九、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牧原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上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2、本預案由開發建設局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 5

  一、換熱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換熱設備是屬于壓力容器的特種設備,一旦發生蒸汽泄露、突然停電可能造成人員燙傷、電氣設備短路,壓力設備超壓,引起爆炸等事故,為了進一步加強換熱站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保證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和特點,特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有步驟,及時、快速做出反映,使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

  (1)組成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

  副總指揮:解軍、姬梁生、張冬青

  成員:許磊、顧興旺、馬寧、張念全、袁強、欒東、史凱、錢波、劉晨東、張希金、房兆強、孫博、崔小娟、張小滿、陳改云、李甜甜

  指揮部設在公司二樓辦公室

  (2)職責

  <1>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3>向上級匯報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負責人:解軍

  <2>現場物資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設備、物資的供應及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負責人:張冬青、張念全、

  <4>現場醫療救護組:負責聯系醫院,救護車輛及協助醫護人員救護傷員。負責人:崔小娟、張小滿

  2、事故預測;

  (1)事故包括:管網泄露引起電氣設備短路,造成人員燙傷、突然停電造成換熱器超壓,引起爆炸等火災等事故。

  (2)事故發生后,會引起現場人員驚慌失措,造成人身傷亡事故、設備財產損失。此時工作人員應采取應急措施,必要時可實施“緊急避險”行為,確保大利益,舍棄小利益。

  3、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堅守崗位,提高警惕

  <1>換熱站值班人員、管線巡視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站內每班必須對運行設備進行巡回檢查,了解設備運行狀況。站外定時、定期對所有管線巡回檢查,并詳細填寫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公司。確保疏水器暢通,閥門關閉靈活。伸縮器活動正常,支架穩固。

  <3>站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有關人員進入須登記、簽字并報告站長。

  <2>補水箱應時刻保持水量充足,補水泵運行正常,嚴禁缺水。如果缺水立即采取措施。

  (3)管網泄漏應急措施

  <1>管網巡視人員發現管網泄漏或接到命令應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進入事故現場,首先判明事故原因,再根據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工作。

  <3>搶修人員操作時應穿戴好專用的工作服裝,并有專人監護。

  4、對處理事故的要求

  (1)一旦發生事故值班人員要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和處理事故要“穩、準、快”并及時報告公司有關人員。

  (2)發生重大事故應保持現場,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中,參加人員應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有秩序、有組織的進行,防止人員緊張、驚慌而造成傷亡,同時密切配合,同心協力,盡最大努力把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

  (3)事故后,應將發生事故的部位,時間、經過及處理方法等情況詳細記錄,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

  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為防止換熱站突發性事故發生后,因事故處理延誤,導致事故擴大,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人身傷亡和社會不良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1、啟動應急預案范圍

  本預案適應于自動控制系統失靈或現場管網出現破裂等突發情況下,可能出現以下緊急情況或其他重大缺陷直接影響到正常供熱并危機設備和人身安全時,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副總指揮:姬梁生

  調度:房兆強

  成員:馬寧、顧興旺、孔浩、劉范波、邵寧、張贊勛

  2、自動控制系統故障情況下的應急處理

  (1)首先將系統停機,查看故障報警歷史記錄,根據故障信息分析故障可能產生的原因。

  (2)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3)在確認水泵、閥門、換熱器、管網等無異常的情況下,啟動手動操作運行模式。

  (4)手動運行的操作步驟為:將盤面轉換開關打到手動位置--先手動將水箱補滿(水箱補水可通過手動操作電磁閥實現)--啟動補水泵--觀察出水壓力表維持在0.5MP--啟動循環泵(此時,若管網超壓,則可以關閉補水泵,只保留循環泵運行)--開啟旁路蒸汽閥(閥門開度可根據換熱溫度手動調節)--補水泵可根據現場用水量手動間斷開啟,該方案要求現場必須有人值守才能完成。

  3、二次網管路事故破裂的處理步驟

  運行中回水壓力突然降低,補水量增大也無法維持,回水壓力快速下降,出口壓力也隨之下降,應做如下處理:

  (1)停止補水泵運行,停止循環泵運行,關閉一次管網主閥門。

  (2)通知調度,派人檢查二次網,發現漏點后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如漏點前有區域閥門則關閉閥門,進行檢修。

  (4)處理漏點后補水泵投入運行,當回水壓力達到定壓值后啟動循環水泵。

  (5)循環泵運行正常后,開啟一次網蒸汽主閥門。

  4、停電處理

  (1)立即關閉管網入口主閥門,并微開閥前疏水閥門。

  (2)聯系有關單位恢復供電,如站內設備問題造成停電,立即通知公司領導,找電工處理,盡快恢復。

  (3)做好送電前設備的檢查、運行準備工作。

  5、換熱站內一次網漏水、汽處理

  (1)停止補水泵、循環泵的運行,關閉管網主閥門。

  (2)報告公司領導,請求派檢修人員處理。

  (3)如天氣寒冷,事故缺陷無法在短時間內處理完畢,為防止管道凍裂,需將二次網泄水停運。

  6、水泵故障

  (1)水泵振動過大,超過0.10mm時應切換備用泵運行,進行檢查處理。

  (2)電機過熱時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泵體有異樣聲音,泵體出力下降,應投入備用泵運行,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4)軸承溫度過高、冒煙、著火時,立即停止故障泵,用1211滅火器滅火。投入備用泵。

  (5)水泵機械密封因磨損或其他原因造成嚴重漏水,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6)以上情況如無備用泵,應根據現場的實際狀況調節運行。如必須停泵的,一定要保持住管網壓力。

  (7)做好站內記錄。

  7、電器開關及電控柜故障

  (1)電氣故障造成電機跳閘后,切換備用設備運行,并立即通知調度,派電氣人員處理。

  (2)電氣設備著火時,應先停電,然后用1211滅火器救火。火撲滅后由電氣人員檢查處理確認正常后,方可啟動或備用。

  8、設備故障

  本系統的關鍵運行設備換熱器、水泵、蒸汽調節閥、閥門管網均采用一用一備的工作方式,若其中一臺故障,可切換到另一臺工作,若兩臺同時故障時,只能系統停機,更換或維修才能滿足運行。

  9、事故報告

  換熱站出現緊急或重大事故時,現場人員應迅速將信息在第一時間報告給站長、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同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由公司領導聯絡各方面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險和事故處理。

  三、培訓與演練

  1、每年對班組長以上人員進行應急預案培訓兩次,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職責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2、對應急救援預案每年進行2次演練。確保應急救援預案落實到人;

  3、每年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核,根據人員的變化,對應急救援預案人員進行調整,實現援預的有效性。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 6

  為進一步提高轄區內冬季防寒防凍效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降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對轄區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確保群眾安全生產、安全過冬,將災情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防寒防凍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對轄區防寒防凍工作的領導,成立龍山鎮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的防寒防凍工作。由陳家松擔任指揮長,陳顯志擔任常務副指揮長,各聯點領導擔任副指揮長、駐村干部、村(居)、部門、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各指揮長、副指揮長實行村(居)、企事業單位包點工作制度。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黃勝平兼任辦公室主任,分8個工作小組:

  1、工作督查組。組長:黃再勇。由防寒防凍指揮部辦公室及紀委監察室組成,主要負責對指揮部部署工作以及領導指示事項的督查落實,及時歸納、整理、總結全鎮防寒防凍工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并協調各小組工作。

  2、交通保障組。組長:賀廷海。由農林交管站和創衛辦組成,負責交通秩序的維護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3、醫療衛生保障組。組長:周家安。由龍山鎮衛生院負責,組織防寒防凍期間醫療救助。

  4、生活物資保障組。組長:周家安。由民政辦和財政分局組成,負責群眾日常用品、食品供應信息的掌握及困難群眾防寒防凍、生活救助。

  5、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組長:賀廷海。由鎮安監站、消防中隊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安全生產、消防知識的宣傳以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

  6、治安秩序維護組。組長:周家安。由派出所、綜治辦、司法所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社會治安的維護。

  7、農作物防寒指導組。組長:張華。由水利站、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組成,負責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二、防寒防凍工作措施

  為確保全鎮防寒防凍工作順利進行,各村(居)、站所、企事業單位要根據鄉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防寒防凍措施。

  一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各村(居)要成立若干宣導隊,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千家萬戶,做好宣傳工作,增強全鎮民眾防寒防凍信心,發動全鎮民眾支持配合鄉政府的工作,積極主動投入到防寒防凍工作中來。

  二要認真摸底。全鎮防寒防凍工作人員尤其是民政部門同志要及時掌握防寒防凍期間全鎮群眾的.生活情況,摸清困難戶的底子,按照統一部署及時展開救助,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三要準備力量。各單位要抽調精干力量,組織人員積極開展工作,并強化工作紀律要求,一聲令下,確保人員快速集結,到崗到位,不能出現工作脫節現象。

  四要準備物資。鎮社會事務辦要準備好棉被等保暖物資,以便及時救助困難群眾。農林交管站和創衛辦要準備好足夠的除冰物資、融冰劑、除冰工具,確保各項除冰物資及工具到位,及時開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綠化植物安全。

  五要信息暢通。防寒防凍期間,各單位要實行24小時值班,確保有專人負責聯系,保障防寒防凍信息的暢通,一有緊急情況,必須及時上報指揮部,否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啟動應急指揮程序

  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程序后,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指揮部:采取召開防寒防凍緊急會議、下發防寒防凍緊急通知、指揮部領導講話等多種形式動員部署防寒防凍工作,下達防寒防凍指令。

  辦公室:建立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密切關注氣象部門通報和防寒防凍情況,及時下達防寒防凍指令,做好防寒防凍工作的信息收集與處理,匯報防寒防凍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督查組:按分工分赴責任區現場指導、督促責任單位防寒防凍工作,協調解決責任區防寒防凍工作中存在問題,并將責任區防寒防凍進度、好的做法、存在問題等情況一天一次報防鄉寒防凍指揮部辦公室(聯系電話:xxxx)。

  2、交通保障組:協助交警大隊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揮疏導人員車輛,防止交通堵塞;組織社會車輛隨時執行運冰和運送居民生活物資物品任務。

  3、醫療衛生保障組:建立晝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凍工作中遇有醫療救助時,按要求及時給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凍行動,協助衛生部門派出醫療救護車現場待命,隨時執行救助任務。

  4、居民生活物資保障組:按照方案和防寒防凍情況,掌握市場供應動態,積極聯系貨源,儲備居民生活物品,確保防寒防凍期間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5、電力供應維修保障組。組長:劉應良。由龍山供電所組成,負責電力供應維修。

  6、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保障組:檢查安全生產及火災隱患整治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及火災等險情。

  7、治安秩序維護組:加強巡邏巡查,嚴厲打擊防寒防凍期間趁火打劫等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8、農作物防寒指導組:指導幫助農民加強農作物、牲畜防寒防凍,安全越冬。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預案要求,落實工作職責,保障全鎮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境內主干道上的冰雪要撒鹽、清掃,每天要及時清運所有堆在路邊的積冰,確保行路安全。

  (二)境內道路遇有突發交通事件,協助交警部門及時處置。

  (三)防寒防凍期間,各單位要指定專門人員為困難戶、孤寡戶及時提供救助,確保不冰死人、不餓死人。對有危險的民房要緊急疏散居民群眾,確保不出現傷亡事故。

  (四)要加強對農村農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凍指導,盡量減少農民損失。

  (五)醫療衛生保障組要及時對防寒防凍期間受傷群眾實行醫療救助,確保防寒防凍期間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 7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后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盡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用戶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柜、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了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

  成員:

  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應急車輛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運行一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二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三處

  隊長:

  成員:

  運行四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五處

  隊長:

  成員:

  管線所

  隊長:

  成員: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運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調度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運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調度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運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設備一小時一巡視,并填報運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范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運行處、調度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后,由運行調度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匯報并盡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XXX。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信聯系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后,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匯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系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后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并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了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后,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衛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并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采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并恢復正常供熱后,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并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后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并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匯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后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后,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并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應對因各種緣由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事件發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晉中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晉中市城市供熱管理方法》。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城區因供熱鍋爐、管網突發故障,影響正常供熱或停止供熱的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開發區應急指揮機構和職責

  開發區成立突發供暖事故應急指揮部(簡稱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

  (1)統一領導供暖事故應急處理、事故搶險、供暖恢復等應急工作;

  (2)協調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關系,關心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爭論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4)準備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宣布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發布具體應急指令。

  2、開發區下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開發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開發區建設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本區域內突發供暖事件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落實開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

  (2)組織制訂應急預案,并監督預案執行狀況;

  (3)把握應急處理和恢復供暖狀況;

  (4)負責信息發布。

  3、供暖調度和機構職責

  開發區建設局是供暖事故處理的調度機構,統一指揮調度管轄范圍內的供暖事故處理。其主要職責包括:

  (1)聽從應急指揮部命令,指揮供暖事故及處理;

  (2)啟動供暖事故處理預案,把握事故范圍,保證主網安全,恢復供暖;

  (3)準時將大面積停暖有關狀況向應急指揮部和涉及單位匯報。

  三、事件分級

  供暖事故依據事件的大小及影響程度分為故障和事故兩類。供暖系統停暖(包括因鍋爐或設備)或造成小區范圍以上停暖超過8小時的事件為事故,其余為故障。

  四、應急響應

  1、事件報告

  (1)發生應急事件時,建設局準時將停暖范圍、進展趨勢等狀況報告開發區應急指揮部。

  (2)開發區應急指揮部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對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將有關狀況向管委會匯報。同時宣布啟動預案。

  2、事件通告

  發生突發停暖事件后,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準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事故影響范圍、進展過程、搶險進度、估量恢復時間等內容,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正確面對停暖狀況。在停暖事件應急狀態宣布解除后,準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3、應急處置

  (1)恢復供暖。發生停暖事件后,開發建設局負責組織熱力公司盡快恢復供暖。

  (2)社會應急。發生停暖事件后,受影響的各有關單位依據職責分工,積極組織開展社會停暖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4、應急結束

  恢復正常供暖后,開發應急指揮部準備宣布解除停暖事故應急狀態。

  五、應急保障

  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開發建設局聘請供暖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業人才,組成供暖事故處置專家詢問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詢問和決策支持。認真分析和爭論大面積停暖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爭論、學習先進閱歷,不斷完善供暖事故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2、裝備保障

  開發區建設局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依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安全的應急救援裝備。應急指揮機構精確

  把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狀況,并保證救援裝備處在隨時可用狀態。

  3、人員保障

  加強供暖站的供暖調度、運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二次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專業素養,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力氣。

  六、宣揚培訓和演習

  1、宣揚

  各供暖站應加強全體員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產訓練和應急救援訓練,并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揚消逝大面積停暖緊急狀況下的正確處置措施。

  2、培訓

  各供暖站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進行學習和演練,并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溝通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學問水平。

  3、演習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至少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習,加強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間的協調協作工作。各供暖站依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習。

  七、信息發布

  開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供暖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并擬定信息發布方案,準時接受適當方式發布信息。

  八、后期處理

  1、事故調查

  大面積停暖之后,由應急指揮部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應急救援狀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緣由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2、改進措施

  (1)大面積停暖之后,開發區建設局準時組織供暖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爭論事故發生氣理,分析事故進展過程,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供暖應急預案。

  (2)各相關部門、單位準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閱歷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停暖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九、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開發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發覺的問題或消逝的狀況,準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上報管委會批準后實施。

  2、本預案由開發建設局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 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和應對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青島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平度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平度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行政區域外但影響我市集中供熱,應由我市處置或參與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政企聯動,專業處置;軍地結合,公眾參與;公開透明,正確引導。

  1.5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目前總體形勢嚴峻,我市供熱發展較早,供熱設施年久老化現象嚴重,因缺乏改造資金、綜合管位路由選址難等問題制約了改造的進度,致使目前部分老舊供熱鍋爐和管網尚在運行。

  城市集中供熱運行過程中,受行業自身和外界因素影響,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站壓力容器存在爆炸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溫水管網存在破裂泄漏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中斷;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中斷;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它行業事故等導致供熱中斷。

  1.6事件分級

  供熱突發事件按照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

  1.6.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下(“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下同)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1.6.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氣象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融媒體中心、市總工會、市供電公司等部門(單位)的分管領導,各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青島金泉熱力有限公司主要領導。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一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青島市政府業務部門給予支持;

  (3)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4)負責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5)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

  (6)承擔我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2.2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本指揮部決定;

  (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

  (4)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

  (6)負責本預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

  2.3專家組

  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建由供熱、應急等相關方面的專家以及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

  (1)為本市城市集中供熱應急體系建設與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咨詢,指導和參與供熱應急預案的修編、演練評估等工作;

  (2)參與現場處置,對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方案、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供決策方案;

  (3)參與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

  (4)參加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組織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活動。

  2.4成員單位

  (1)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布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2)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實施供熱設施的應急搶修;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搶修信息;負責收集、報送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協調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對受損道路及其他工程設施進行搶修恢復;組織有關供熱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3)市公安局:負責組織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等有關單位做好事件現場及周邊影響區域的治安秩序維護工作;負責事發地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送傷員和救災人員、物資、裝備的車輛優先通行;負責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市融媒體中心:協助做好供熱突發事件預警、處置等信息的發布工作。

  (5)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協調事件現場人員和物資的運送。

  (6)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醫療救治及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7)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

  (8)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負責事故期間污染事件處置的統籌協調、監督及調查。

  (9)市應急管理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供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助街道辦事處組織群眾安置,視情組織救災捐贈、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及其監督使用;對發生火災、傷亡事故的突發事件,負責組織參與救援。

  (10)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落實及使用監管和評估。

  (11)市商務局:協調各街道辦事處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現場處置人員餐飲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負責現場處置人員餐飲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調控。

  (12)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供熱突發事件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1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為突發事件中遭受傷害的職工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落實工傷保險待遇,指導責任單位做好傷亡人員及親屬的賠償工作。

  (14)市總工會:協助有關部門做事故調查、事件善后處理工作。

  (15)市發展和改革局: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限制、暫停有關工業企業用熱的組織工作。

  (16)市供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17)各街道辦事處:會同供熱企業負責做好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負責搶修現場的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18)供熱企業:負責本公司職責范圍內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9)其他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工作職能,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時根據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參與救援搶險。

  3.監測預測

  3.1預防

  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警機制,依托各級值班室和舉報投訴電話,通過專業監測、視頻監控、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對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對發布的氣象、地震等預警信息進行傳播,提出防范應對要求。

  3.3預測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歷年突發事件情況匯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等,對突發事件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對于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范、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預警

  4.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勢態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三級、二級和一級4個預警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4.1.1藍色預警(四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藍色預警:

  (1)可能造成1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一般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2黃色預警(三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黃色預警:

  (1)可能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較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3橙色預警(二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橙色預警:

  (1)可能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1.4紅色預警(一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紅色預警:

  (1)可能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

  (2)經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集中供熱突發事件。

  4.2預警發布

  4.2.1預警發布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發布。

  4.2.2預警發布內容

  預警發布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可能后果、警示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等。

  4.2.3預警發布的形式

  預警的發布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4.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相關街道辦事處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做出響應;加強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4.3.1藍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

  (2)向受影響的用戶發布有關信息,及時通過報刊、網站、廣播、電視、短信等宣傳防災應急常識、發布應對工作提示;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4)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5)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4.3.2黃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采取藍色預警響應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并提出相關建議;

  (2)按規定發布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3)采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做好供熱供應中斷的應對工作;

  (4)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

  (5)指令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6)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采取黃色預警響應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相關部門(單位)做好應受影響范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

  (2)加強對熱電廠、鍋爐房及換熱站等重要供熱設施的安全保衛,提高上述設施、場所的警戒級別;

  (3)做好上級領導或工作組來平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4.3.4紅色預警響應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在采取橙色預警響應款規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做好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量的準備工作;

  做好啟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4.4預警變更、解除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部門(單位)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5.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事發地街道辦事處是受理和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責任主體。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接報的街道辦事處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事發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并同時報告所在地街道辦事處。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立即核實并15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報告信息,40分鐘內上報書面材料。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盡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熱突發事件信息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也應在30分鐘內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進行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接到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報告,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匯總,分別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市政府進行報告。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xx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接報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6.2分級響應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街道辦事處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應急委主要領導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6.3指揮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它相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

  對于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市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配合先期處置。市分管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先期處置。

  對于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青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6.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或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況成立若干工作組并建立現場指揮部相關運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綜合協調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和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由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局、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供電公司、供熱企業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交通管控、社會面管控及秩序維持,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市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和應急物資、設備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信、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城鄉建設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發布工作,赴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管理,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局牽頭,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等參加,負責對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青島市政府調查處理的,由國務院、省、青島市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9)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負責,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事發單位等部門參加。負責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置事宜,安撫受災群眾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鑒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6.5應急處置措施

  6.5.1基本處置措施

  (1)供熱企業等專業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和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如事件處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規定程序請求支援;

  (2)因工程設施損毀或管網泄漏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應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有序、高效地清理現場,搜尋、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3)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當城市供熱面臨大范圍、長時間停供危機等特殊情況下,可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時,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4)通過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熱;

  (6)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6.5.2分級處置措施

  6.5.2.1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調度或調集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3)視情況進行交通管制與交通調流;

  (4)視情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5)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志;

  (6)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2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

  (2)進行交通管制與交通調流;

  (3)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3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采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2)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用戶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我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或者供熱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向駐平部隊或上級請求支援。

  6.7應急聯動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各街道辦事處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青島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6.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根據處置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戶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6.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復供熱,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7.信息發布與輿情引導

  7.1信息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事發地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會同市委宣傳部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7.2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8.恢復與重建

  8.1善后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憮恤、補助或補償。

  8.2社會救助

  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衛生健康局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8.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10日內書面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8.5恢復重建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并組織實施。

  9.應急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

  9.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當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先期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專項應急指揮部給予支援。

  專項應急指揮部依托于青島興平熱電有限公司、青島金泉熱力有限公司等供熱企業建立起滿足處置較大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完善物資儲備,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應加強與有關供熱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儲備物資供應的聯系,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可與相關企業采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確保發生突發事故時優先調用。

  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權臨時征用街道辦事處或相關企業的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9.2通信保障

  市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融媒體中心等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網絡,保障應急狀態下的指揮通信聯絡。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至少要保證1部專用值班電話,并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通信暢通。

  9.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鐵路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體系,突發事件發生后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公安、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對事發地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9.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后勤保障

  市衛生健康局要建立衛生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傷員及家屬心理疏導等工作,為受災地區提供必要的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援助。市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要積極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類別選調專家,對事故現場進行態勢研判,提出搶險救援方案和建議,為突發事件的指揮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市民政局、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單位)要會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負責匯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6經費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由市、街道辦事處分級負擔。

  市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10.宣教培訓與演練

  10.1宣教培訓

  市城鄉建設局、各街道辦事處等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后,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10.2預案演練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量化指標評估,市供熱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2年進行一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總結評估報告和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11.責任追究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對本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處置工作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現場處置中失職、瀆職,信息發布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并按規定向市政府備案。各街道辦事處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12.2預案修訂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平度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12.3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鄉鎮供熱的應急預案 10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統籌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電〔20xx〕67號)要求,為確保全旗廣大農牧民溫暖過冬,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著力做好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采購、運輸、銷售、發放等各個環節,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措施得當”的工作原則,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實到位,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溫暖過冬。

  二、保障范圍

  根據各蘇木鎮、工作部、林場統計上報需求數,20xx年全旗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戶數為22869戶,需求量為45256.5噸(詳見附件)。

  三、煤源及價格

  我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來源為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烏蘭集團煤炭企業。坑口價格460元/噸,塊煤率約80%,塊煤熱值約5200大卡。實際支付煤價由坑口保供價、運費(我旗南北跨度大,運距遠,點多面廣)、裝卸、損耗、稅費等費用組成,最終價格按照全旗統一安排執行980元/噸。

  四、保障方式

  以各蘇木鎮、工作部、林場統計上報需求戶數和數量為準,價格為980元/噸,費用由農牧民自行承擔。為盡可能方便農牧民,我旗在12個蘇木鎮和2個礦區工作部均設立了售煤網點。由嘎查負責開具介紹信,蘇木鎮依據身份證等信息對購煤人員信息進行確認,并經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售煤網點按照蘇木鎮開具的證明進行售賣,堅決杜絕倒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行為。

  五、發放流程

  各蘇木鎮、工作部根據承運企業(旗興通鐵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運輸安排,待承運企業運送至各地設立的售煤網點后,有序組織屬地農牧民購煤。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順利推進,成立科右中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白長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偉鋒同志兼任。具體負責與上級部門對接溝通,統籌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同時成立4個工作組,各負其責,切實保障好全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相關工作。

  (一)煤炭采購組

  由旗政府辦黨組成員、行政事務服務中心主任寧國強任組長,旗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旗政府辦,負責統籌協調煤炭采購合同的簽訂、委托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負責煤炭采購、運輸事宜。旗發改委根據農牧民用煤需求量,負責對接供煤企業組織調運、統籌調度,保障全旗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并協調承運企業,確保冬季取暖用煤配送至各銷售網點。

  (二)運輸保障組

  1.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負責將煤炭運輸到各銷售網點。并對出礦環節《2022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確認書》、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視頻影像資料等,同時,加強車輛運輸全程管理,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質保量運送到位。

  2.由旗交通局局長胡日查任組長,旗交警大隊、衛健委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旗交通局。交通、公安交警部門負責保供煤運輸車輛交通管控,為保供煤運輸車輛開辟綠色通道(旗內)。衛健委負責做好運輸過程中人員及車輛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銷售保障組

  1.由各蘇木鎮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并成立工作專班,與內蒙古興通鐵路儲運有限公司、內蒙古龍興煤業有限公司及時協調對接,合理設置銷售網點。

  2.根據統計上報的實際需求量,檢斤供應到戶,嚴禁工作中出現亂收費和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并負責收取保供煤費用,建立臺賬,保障政策落實到位。旗市監局、工信局負責對全旗存煤、儲煤、銷售網點摸排調查,嚴厲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四)專項督查組

  由旗紀委監委、政府督查室任組長,旗委組織部、旗審計局、信訪局等有關部門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項工作推進情況全過程監督檢查,并將督查情況報送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審閱,對于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在全旗范圍內予以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七、主要任務及要求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調度各地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情況,并積極對接盟發改委能源局、伊金霍洛旗有關部門和供煤企業,全力推動落實具體事項。對出礦環節《20xx年度農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確認書》、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視頻影像資料等方式,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界限,全程監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開展(旗紀委監委、旗政府督查室要全程監督),建立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銷售臺賬,強化跟蹤問效、督查督導,及時跟進監督、嚴肅追責問責。

  (二)各地要嚴格落實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主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與旗領導小組對接溝通,及時、準確提供本地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實際情況,落實誠信、可靠的煤炭銷售網點,通暢運輸渠道,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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